关于劳务协议书(精选14篇)
1.关于劳务协议书 篇一
劳务协议书
根据(以下简称甲方)的工作需要,现与(以下简称乙方),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劳务协议书。
一、劳务期间:根据劳务项目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计个月。
二、劳务职务:由甲方推荐乙方到(以下简称服务单位)从事(地区)
(职务)的工作。
三、劳务时间:乙方按所服务场所规定时间上下班或休息。乙方按甲方劳务项目工作,不享有任何加
班补贴或是调休待遇。
四、劳务报酬及待遇:
1.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支付劳务费:
(1)甲方按每月支付乙方劳务费为人民币元。
(2)甲方按乙方实际工作日计算,乙方每日劳务费标准为人民币
2.甲方保证每月以转帐或现金形式支付劳务费给乙方,发放日为每月日。
3.乙方在每月正常出勤并提供正常劳务后,方可获得劳务报酬,乙方劳务报酬以服务单位支付凭证
为准。
4.本协议履行期间,若乙方发生意外(包括任何原因),甲方对此负有法定责任的,乙方同意通过下
述方式得到补偿,并保证除此之外不再向甲方主张任何其它权利:
甲方为乙方办理团体人生意外伤害保障,乙方在发生任何人身意外伤害事故时,甲方按所购团体人生意外伤害商业险的理赔金额向乙方支付补偿。
五、乙方在提供劳务服务前,如不能交齐个人相关证件资料,届时甲方将暂缓支付劳务费,直至交齐。
六、甲、乙双方的义务和责任
1、乙方应严格遵守与甲方签订的各项协议及制度,甲方有权对乙方违法乱纪和违反劳务相关规定的行为进行
处罚,对于产生的经济损失或处罚金由乙方劳务报酬中进行扣除。
2、乙方应接受甲方的对乙方劳务成果的考核,考核不达标者,在支付劳动费时将扣减相应的劳务费。
3、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前,应与甲方签订《保密承诺书》,保守甲方和服务单位的商业秘密。
4、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蓄意损坏商品,串通诈骗或泄露商业秘密,对甲方、服务单位所在零售网点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甲方保留追究乙方经济和法律责任的权利。
5、乙方必须按国家规定自行自觉缴纳劳务税,否则责任自负。
七、协议的解除、终止
1、双方均可以随时解除本协议,不需要支付赔偿金。
2、若因乙方不能胜任甲方劳务工作或满足甲方劳务工作的条件要求时,甲方可以提前解除本协议。
3、协议期满,本协议即行终止。
八、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
十、甲方要求乙方在劳务期间必须上交个人相关资料,《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帐号卡号复印件》方
能进行劳务服务,如在劳务项目结束前仍未交齐,届时甲方将暂缓支付劳务费,直至交齐;银行帐号等信息需用正楷清晰填写,若因银行帐号等相关信息提交错误导致劳务费迟付,由乙方本人负全责。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
年月日年月日
2.关于劳务协议书 篇二
人才是第一生产力, 人才对于企业的重要作用不言而喻。企业劳务工在企业中从事最基本的基层一线工作, 在生产中发挥着生力军的作用, 因此劳务工较高的流失率对于企业来说有较大影响。
(1) 劳务工流失提高了人力资源管理成本。人员在离职时, 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要为其办理离职手续, 需要花费时间和精力重新招聘新员工来填补空缺。新员工招进来以后, 要对其进行培训。新员工熟悉工作也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对企业来说, 时间成本和金钱支出成本都大大提高。
(2) 劳务工流失对企业的正常运作造成不良影响。这种不良影响主要包括以下3个方面: (1) 劳务工人在考虑离职的期间, 由于心思没有全部放在工作上, 必然会对工作状态和效率造成一定的影响 (王文龙, 2006) 。 (2) 在劳务工人离职到新员工踏上工作岗位之前, 企业不仅要为新员工投入培训费用等诸多费用, 而且要承担这段期间的职位空缺所造成的损失。 (3) 部分劳务工流失势必会对企业其他员工造成心理影响, 企业内部人心浮动, 议论纷纷, 不利于企业效率的提高。
(3) 企业劳务工流失不利于企业的内部团结。上文已经提到, 部分劳务工的离职会对企业其他员工产生心理上的影响, 造成企业内部人心浮动。而且在每个企业内都少不了公司员工之间的工作交流与合作, 某个员工的流失会对交流与合作的流畅度产生不利影响。当新员工加入公司, 与其他员工进行工作交流与合作时, 则要重新建立关系, 影响了企业的工作效率。尤其是离职的员工在公司中处于人际关系的中心时, 这种影响更为明显。
2 企业劳务工流失的原因分析
(1) 企业自身因素分析。有相关机构曾经做过调查, 有相当大比例的劳务工人对企业的发展前景不甚满意。在我国, 私营企业经济体系中占据着重要的位置, 而私营企业的劳务工人流失率远远大于国营企业。这固然有体制的因素, 但很大程度上也是由于私营企业劳务工对本企业的发展前景不抱过大信心。国营企业有国家资本的大力支持, 私营企业的发展则全部依赖于自身, 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当今社会, 发展状态不如国营企业稳定, 劳务工失业的可能性较高。部分劳务工敏感度较高, 考虑到工作的稳定性, 选择了离职。
(2) 企业对文化建设重视程度不够。如果企业文化建设程度不够, 即使有让劳务工满意的企业薪酬, 也无法长时间留住人员。当出现更高薪酬的工作时, 劳务工跳槽的可能性就比较大。文化建设不到位, 把劳务工当做机器, 缺乏对他们的人性化关怀, 劳务工的忠诚程度不高, 就很有可能出现劳务工流失现象。
(3) 劳务工人个人因素分析。 (1) 劳务工对企业薪酬不满意。薪酬是企业吸引劳务工工作的一个重要因素。尤其是在市场经济中, 待遇的高低是劳务工选择工作的重要依据。从市场大环境来看, 高工资企业对劳务工的吸引力是非常大的。但是目前受大环境的熏陶, 某些劳务工一味地追求高工资, 羡慕高待遇行业, 却对自身认识不清, 不能冷静地分析自己, 这样就产生了不公平感, 对自身企业不满意, 从而发生离职现象。 (2) 劳务工的工作满意度不高。劳务工从事的是企业一线工作, 在大型的企业里, 多是从事流水线似的车间工作, 工作的重复性较高, 容易使人产生枯燥单调的感觉。这样的工作挑战性不高, 对劳务工本身技能的要求也不是很高, 劳务工一般只需要掌握自己这一流水线的工作技能即能应付正常工作。劳务工在车间工作不能学习到新东西, 自身的知识技能和实践技能都无法得到锻炼并提高, 专长也无法发挥, 对劳务工工作积极性的提高有较大的消极影响。
3 企业劳务工人流失问题的应对措施
一个优秀的企业, 必然是能吸引员工为其发展而奋斗的企业。而一个劳务工流失的企业, 必须耐心地分析劳务工流失的原因并采取相应的对策。针对上文所分析的两方面原因, 本文认为要减少这一问题对企业的不利影响, 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 要充分注重保障劳务工的基本权利。首先, 一般来说, 劳务工的工作环境都不是很好, 甚至有的企业的生产车间里存在着不少的有毒有害物质, 在这种环境下工作, 如果防护措施不够, 会对劳务工的身体造成很大损伤, 甚至有可能引发职业病。所以, 企业应该做好充分的防护措施, 维护劳务工身体健康。其次, 要建立合理的薪酬制度, 控制劳务工工作强度和加班时间。劳务工多从事流水线加工工作, 工作方式一般为倒班制。有的企业无视劳务工利益, 实行两班倒, 劳务工长时间得不到足够的休息, 不仅会影响工作效率, 而且会诱发离职现象的发生 (卢朝荣, 2008) 。当生产任务提高时, 企业多采取加班的方式来完成任务, 而如果对加班时间不加以控制, 劳务工身体过分劳累, 对于企业来说也得不偿失。而且目前有的企业是通过多支付加班工资的方式鼓励劳务工加班, 劳务工出于利益考虑选择加班, 却又忍受不了如此高的工作强度, 最后只能选择离职。
(2) 要重视企业文化建设, 营造良好的企业氛围。文化对人的影响力是潜移默化的, 也是不可估量的。先进的企业文化能够最大限度地提高企业凝聚力和竞争力, 从而促进企业发展。对于普通的企业劳务工人来说, 企业应该制定人性化的管理措施并予以严格实施, 将劳务工人看成是企业发展的重要力量源泉, 同时应注重在企业内部营造和谐的企业氛围, 鼓励每个劳务工团结友爱, 凝聚在一起, 形成发展合力。
参考文献
[1]王文龙.员工过度流失带来的危害[J].中国人力资源开发, 2006 (6) .
3.关于劳务协议书 篇三
关键词:全顺模式;人力资源开发公司;人力租赁;跨省合作
一、全顺模式实证分析
(一)全顺模式的产生
号称“农民工司”的张全收出身于河南省上蔡县贫困家庭,16岁便加入农民工大军,出外打工养家糊口。2004年,创办深圳全顺人力资源开发公司,将松散的农民工组织起来,对其进行整编、培训、准军事化管理,形成“劳工团队”。他们利用团队作战的方式与用人单位“集体谈判”,保护农民工的各项权益。
(二)全顺模式的运作
“全顺模式”打开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农民工各项权益保障的新模式,全顺公司的主要业务是将农民工组织起来,对农民工进行准军训训练和相关技能的培训,50人一组,输送给用工单位。全顺公司进行内部调配,一个企业进入生产淡季就把农民工转移到仍然处在生产旺季的企业里去,这样既解决了农民工的工作问题,又适当减轻了企业的负担,努力为解决农民工势单力薄权益受侵害和东南沿海地区“民工荒”“招工难”问题做出有益的探索,为合作用人单位营造了一个高灵活度,低成本,稳定收益,低风险的用工环境。
全顺公司与用人单位明确权责,用人单位负责生产和产品质量,而全顺公司则负担起农民工的生活,重大疾病,意外伤害等。小到感冒发烧,大到交通事故都由全顺公司全权负责。而这些费用则来自企业付给第三方即全顺公司的管理费用。
全顺模式的创新主要可以归结为以下几点:
1通过公司内部调节,使农民工劳动及权益得到保障
2通过组织,把背井离乡的农民工组织起来,给他们一个“家”的感觉
3跟踪管理,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全顺模式可以说是社会大分工深度发展的产物,整体上这种模式其实是用人单位的招聘、培训、管理等职能分离的产物。
全顺模式解决了很长时间以来困扰农民工的赚钱,维权问题。但其中也不乏出现实际操作障碍,比如对农民工进行职业上岗培训。是否应该与用人单位协调借用技术人员专门来公司里进行工人岗前培训,培训费用是否都是从全顺公司管理费用里拨出。全顺公司的做法是花钱请来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专业培训,而培训经费则全部由全顺公司从管理费中抽取。关于管理费用,用人单位与全顺公司进行协商,作为第三方管理培训员工费用付给第三方公司,其中也应包含一定份额的各种保险费用。按照全顺公司照单全收的原则,即农民工在各方面出现问题都由全顺公司负责,例如,来自平舆县一位18岁女员工,在晾晒衣服时,不小心脊椎摔伤了。全顺公司为其付医疗费上万元。这种情况则很可能出现公司资金周转不灵,财政赤字等财政问题。
而以上问题的解决,特别是有关农民工职业技术岗前培训,张全收希望国家能对农民工进行居住地集中培训。为此,张全收建议,这种培训不要分散,政府各个部门要相互协调,落实到县、镇、乡,把分散在各村的农民工集中起来,建立起规范有序的培训服务。同时不能盲目培训,要采取“订单式培训”的方式,争取取得明显效果。特别是在金融危机的背景下,政府以及社会有关方面更应该加大力度集中培训农民工,使农民工真正得到实惠。
二、全顺模式与农民工权益保护
2008年1月1日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制度做出了一系列的规定。对于规范劳务派遣行为起到了积极地作用。但劳务派遣本身是存在一定弊端的,而这些弊端则直接反映出着农民工某些利益的受损。关于劳务派遣主要弊端总结如下:
(一)个别派遣公司与用人单位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勾结起来压榨农民工工资、福利、体力等。
(二)从经济学角度看,劳务派遣是存在着根本上的弊端。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并且还要替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这些费用表面上看,是用人单位基于双方交易关系给付给派遣公司的管理费用,但从本质上,则是由用人单位承担的。也就是说,由于社会大分工的深度发展,派遣公司具有了部门不可能具有的专业程度与经营规模。而其管理费用,也是由派遣公司实质上是用人单位招聘、培训、非业务性管理等部分职能的分离产物。这种分工使得派遣公司可以占有用人单位本来应运用于招聘、培训、管理部门的费用支付的资金,而这实际上是其员工所创造的劳动价值的一部分。看似用人单位“只用人,不养人”,利润空间极大,但实际上却利用员工创造的劳动价值支付了相当一部分的隐性成本。长久来看势必加大农民工的工作量,不利于农民工休息权的保障。
(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所规定的关于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法律限定。尽管如上述所说明的那样,即使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这一部分费用的支出仍然最终来自于用人单位,但是也要看到,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从劳务派遣单位所领取的报酬是绝对低于劳动者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而由于用人单位自身原因造成劳动力闲置期间所领取的报酬的,而这之间的差额就是用人单位用工成本的节约。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劳务派遣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使得用人单位用工成本的节约是以劳动者损失部分福利为代价的,也可以说是劳动者以福利的损失换取了一定程度的失业保障。
(四)这种人力资源调配方式具有灵活度高的优点。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劳动合同,就劳务派遣单位而言,这个劳动合同以短期固定劳动合同为宜,这样可以及时根据单位经营状况调整人力结构。而从另一方面来说,为减轻负担,节约成本,劳务派遣单位会也有条件尽力回避《劳动合同法》不利于自身的有关规定。并且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在年龄、性别、受教育程度等方面都有一定得规律性,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是有弊的。
三、对农民工权益保护的几点建议
全顺模式在现代市场经济中有着巨大的潜力与生存发展空间,政府应该给予鼓励和引导,对于该种模式的主要弊端,现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一)加强立法
即完善有关劳务派遣制度的立法。建议按照“同工同酬”的标准严格限定劳务派遣单位和用人单位克扣劳动者工资和福利待遇的行为。
(二)政府监督
建议政府引导建成专门的监察部门,监察组织要有权利订立具有规范作用的条款,有权利对劳务派遣相关行为及相关单位进行监督和规范,并且不受干涉公开劳务派遣具体单位信息和个人存在的问题。
(三)直接支付
劳动者在其被派遣期间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内容应包括“劳动者在单位工作期间享受与其正式员工同等的工资福利待遇。并由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劳动者”,这样,用人单位的用工成本一部分直接交付给劳动者,另一部分作为管理费用交付提供劳动力的派遣公司,而这一部分管理费用必将比用人单位自带同样职能部门所耗费成本低廉许多。这样既可以有效减少派遣公司与用人单位相互勾结克扣劳动者工资福利的行为。
(四)完善体系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是农民工权益保障的根本性问题。能减轻劳务派遣单位的负担,也可以解除农民工的后顾之忧。这方面可以适当借鉴英美日等发达国家农村劳动力转移时期所采取的保障政策与方法。
政府应大力发扬全顺模式,并积极主动修补其中的弊端。将劳务派遣公司打造成劳工的保护人,尽力完善这种劳动力转移的新模式使其为社会主义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和农民工权益的保障作出有益贡献。
参考文献:
[1]于建嵘,飘移的社会[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8
[2]朱长振,农民工“司令”何以捧走创新奖,“三农研究创新奖”评委会负责人解读“全收模式”[N],大河报,2007-12
[3]张红军,龚泓铭,农民工的“贴心大哥”[J],人物,2008,(9)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8
[5]李丹丹,魏壮,劳务派遣制度法律分析[J],经济研究导刊,2009,(8)
4.劳务协议书 篇四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场所:____________
乙方:
姓名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省(市)_______区(县)__________街道(乡镇)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务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为___年。
本协议于_____年__月__日生效,至______年___月__日终止。
第二条甲方安排乙方从事_______工作。甲方因经营需要和乙方的能力表现,可变更乙方的工作。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见的权利,但未经甲方批准,必须服从。
第三条乙方提供劳务的方式为:
第四条乙方认为,根据乙方目前的健康状况,能依据本协议第二条、第三条约定的劳务内容、要求、方式为甲方提供劳务,乙方也愿意承担所约定劳务。
第五条乙方负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乙方负有保护义务的商业秘密主要包括:乙方从甲方获得的与工作有关或因工作产生的任何商业、营销、客户、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第六条按甲方现行的店铺员工薪金管理制度支付乙方工资。甲方发薪每月日期为次月10日。合同期间若甲方对乙方工作进行调整或实行新的工资制度时,乙方的工资待遇则作相应调整。
第七条乙方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甲方依法代为扣缴。
第八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协议提前终止:
1、发生甲方或乙方不可抗拒的因数,造成一方或双方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
2、双方就解除本协议协商一致的;
3、乙方由于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的。
第九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辞退乙方
1、乙方因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按甲方员工守则及奖惩办法规定可以辞退的。
2、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乙方不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
4、甲方宣告破产、不再从事原经营行业。
第十条乙方有以下行为,甲方有权立即通报开除乙方并追究由此造成的损失:
1、虚报帐目,帐目不清,弄虚作假,贪污货款。
2、偷盗财物,散布影响公司及同事形象的谣言。
第十一条乙方同意医疗费用自理,医疗期内甲方不支付劳务费。
第十二条本协议终止、解除后,乙方应在一周内将有关工作向甲方移交完毕,并附书面说明,如给甲方造成损失、应予赔偿。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若单方面解除本协议,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另一方。
第十四条自协议生效起正常履行满__年时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___万元,协议期满甲方再一次性支付给乙方___万元整。因为任何原因协议未能达到上述时间甲方不作任何补赏。
第十五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任何一方不服仲裁裁决的,可继续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本合同首部甲、乙双方的通讯地址为双方联系的唯一固定通讯地址,若在履行本协议中双方有任何争议,甚至涉及仲裁时,该地址为双方法定地址。若其中一方通讯地址发生变化,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造成双方联系障碍,由有过错的一方负责。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就此合同内容向第三方保密。 甲方(公章)乙方(签章)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甲方( 施 工 单 位 )名称 : 甲方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
乙 方 ( 劳 动 者 )姓 名 :
性 别: 籍 贯: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协议。
一、劳务协议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形式确定本协议期限:
1、固定期限
本协议于 年 月 日生效,到 年 月 日终止(如有试用期,则试用期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2、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
本协议生效日期为 年 月 日;以乙方完成工作任务为合同的终止期限。
二、工作内容和要求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在 (地点)从事 工种(岗位)工作。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和所从事工种(岗位)的工作标准、职责范围,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四条 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对乙方的工种(岗位)及薪金进行调整。
三、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第五条 甲方应当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前对乙方进行入场施工安全教育。
第六条 甲方根据生产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七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制度及本工程的相关要求,严禁违章作业,预防劳动安全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四、工作时间及劳动报酬
第八条 甲方安排乙方按照下列第( )种工时制度:
1、不定时工时制度(适用于施工生产用工)。
2、综合计算工时制度(适用于施工生产用工)。
3、其它工时制度:
第九条 乙方按规定完成工作任务的,甲方按月发放乙方工资。
甲方实行下列第( )种薪酬标准:
1. 按日薪计算工资,其工资标准为 元/日;
2. 按工作量计算劳动报酬,单位工作量标准为 元。具体金额以甲乙双方核对确认为准。
3. 参与班组共同完成施工任务的,按班组结算额及其内部协商分配。
4. 其它劳动薪酬标准: 。
双方约定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施工所在地最低工资水平。甲方应在劳动合同终止、解除时一次性付清未支付给乙方的劳动报酬。
第十条 甲乙双方约定以上劳动报酬包含了甲方所应缴纳的工伤保险等其他社会 保险费用,乙方的工伤保险等其他社会保险由乙方自行负责。
五、劳动纪律和劳务协议的变更、解除、终止
第十一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十二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一)经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甲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和甲方劳动纪律的;
(三)因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重大利益损害的;
(四)有违法犯罪行为的;
(五)其它因乙方原因造成无法履行协议的情形。
第十三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一)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甲方不能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5.劳务用工协议书 篇五
甲方:
乙方姓名:
乙方身份证号:
鉴于甲方临时性展销活动需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务协议。
一、甲方因2014年春节前年货街展销活动需要,对乙方进行劳务聘用,临时安排乙方在万达广场年货街展销会场做导购、销售工作。
二、协议期限:以乙方完成本次工作任务为期限,即2014年1月11日至28日,共18天。乙方工作任务期间,无特殊情况发生,乙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否则应对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三、乙方每日工作时间由早上10点至晚上10点,计时薪12.5元/小时,合计150元/天。午餐、晚餐由乙方自己解决。
四、甲方在临时性工作任务结束当日(1月28日)以货币(现金)形式支付乙方报酬。
五、乙方遵守甲方的劳动纪律、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甲方安排,积极主动、按时完成岗位工作。并且乙方必须负责保管好自身所负责的范围里面的商品安全,防止商品丢失或者损坏,否则要为此负上全部责任。
六、乙方在甲方临时工作期间,不享受甲方的各项福利待遇。
七、乙方在上下班途中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严防交通事故的发生。如发生交通事故,甲方不承担责任。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
日期:年月日
6.劳务承包协议书 篇六
甲方:
乙方:
为保证本工程按期完工,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
条款:
1、包工内容:粉刷(包括楼顶、内墙、外墙、散水);
2、包工价格:按实际建筑面积,每方米元。
3、质量标准:按国家有关验收标准合格。
4、甲方责任:保证材料供应及时,安排用电对乙方所完成的工
程及时验收,并协调各工种的关系。
5、乙方责任:一切听从甲方工地管理人员的安排,对原材料合理利用,不得浪费。要保证质量,如因施工不当造成的返工,按市场价格赔偿一切材料费用;安全事故、劳保等一切归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6、工程验收后工程款全部付清;
7、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8、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7.关于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的几点建议 篇七
一、充分认识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的重要意义
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和新出台的《劳务派遣暂行规定》是保护被派遣劳动者的重要举措, 也是对现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体系的完善和发展。当前, 全省烟草专卖系统正处于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关键时期, 依法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 依法维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事关广大职工切身利益, 事关全省系统平稳健康发展。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和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按照“依法规范、平稳实施”的原则, 加强对本系统、本单位劳务派遣用工形势研判, 采取得力措施将《劳动合同法》和《派遣规定》的各项规定贯彻落实到位, 努力构建规范有序、公正合理、 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二、规范岗位用工形式
原则上, 各单位同一岗位只能使用一种用工形式, 即“同岗同工”, 劳务派遣用工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岚上使用, 坚决不能与其它形式用工“混岗”。各单位对本系统、本单位各岗位用工进行一次全面系统梳理, 凡存在“同岗不同工”的, 要制定方案、明确目标、完善措施、限期解决、逐步到位, 今后不得发生新的“混岗混工”。
三、依法依规按程序辅认定助性工作岗位
适用劳务派遣用工的辅助性岗位范围, 各单位要结合本系统、 本单位业务特点、岗位设置以及劳动用工实际, 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 提出方案和意见, 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并在单位内公示。公示认定后的辅助性岗位要同时报省局 (公司) 备案。
四、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比例
各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的数量, 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
对使用劳务派遣用工数量超比例的单位应当按照《派遣规定》 的规定, 认真制定调整用工方案 (包括:单位用工基本情况, 即单位实际用工总数、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人数、使用劳务派遣劳动者人数、劳务派遣劳动者占用工总量比例、劳务派遣劳动者所在岗位;目前正在履行的劳务派遣协议情况;拟采取的降比例措施及具体方法步骤;调整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及应对措施) , 并将该调整用工方案报省局 (公司) 和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要依法依规、平稳有序实施调整用工方案, 逐步将劳务派遣用工数量降至规定比例, 在未降至符合规定比例之前, 不得新用被派遣劳动者。
五、严格执行劳务派遣用工招用程序及基本资格条件
各单位将劳务派遣用工数量降至符合规定比例的, 可以新用劳务派遣员工, 但使用的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用工总量的10%。各单位招用劳务派遣用工时, 必须按照省局 (公司) 有关劳动用工管理规定事先制订招聘用工计划, 报经省局 (公司) 批准后实施。
各单位要严把劳务派遣用工人员素质关, 新招用人员原则上应符合下列条件: (1) 具备岗位需要的文化水平和技能条件, 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2)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思想品德, 作风正派, 遵纪守法; (3) 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 具有居民身份证及其它有关从业证明; (5) 专业技术岗位须持证上岗, 特殊岗位须有相关健康证明; (6) 无违法犯罪记录。
六、严格落实劳务派遣用工薪酬分配办法规定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同工同酬要求, 将劳务派遣用工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其他员工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要依法依规足额为劳务派遣用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在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中应当明确约定, 由劳务派遣单位为被派遣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缴纳相关手续。
七、规范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和劳动合同
各单位使用劳务派遣用工时, 应当选择符合规定、依法设立的劳务派遣单位, 并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劳务派遣协议, 约定协议条款, 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
各单位要督促劳务派遣单位依法与被派遣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并明确告知该员工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员工订立劳动合同内容要完善, 除要载明《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的事项外, 要特别注意在合同中明确被派遣员工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八、妥善处理降比过程中的问题
在劳务派遣用工降比过程中鼓励用工单位对服务类岗位及其他辅助性岗位进行业务外包, 减少劳务派遣用工, 依法做好被派遣员工的劳动关系转移接续工作, 不得出现“假外包、真派遣” 的问题。
各单位要按照《劳动合同法》和《派遣规定》规范用工单位退回劳务派遣用工和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行为, 适时引入转移接收机制, 实现派遣员工劳动关系的调整规范和平稳过渡, 避免出现集中或大规模退工或裁减人员的情况, 影响系统大局稳定和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要及时掌握、研判、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不断完善相关措施, 对规范调整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劳资矛盾要做好处置预案, 发生矛盾时要及时妥善处理, 防止进一步激化, 确保劳务派遣用工调整平稳有序进行。
摘要:《劳动合同法》的修改和《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人社部令第22号) 的出台, 对企业劳务派遣用工管理提出了新的规范和要求。本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紧密结合全省烟草专卖系统实际, 对规范劳务派遣用工提出针对性的建议, 为加强用工管理, 构建和谐劳动用工关系提供参考。
关键词:规范,劳动派遣用工,建议
参考文献
[1]胡琳.关于烟草企业劳务派遣用工规范问题的研究[J].时代经贸, 2014, (3) :279-280.
8.劳务招聘协议书 篇八
甲方:xx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乙方:
公司现因业务发展特需在西安各大专院校招聘兼职工作人员,并通过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同意达成以下内容: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充足完善的展业资料及资质证明。
二、上岗前甲方对乙方进行两天的岗前培训(专业知识、勤工俭学期间应注意的事项等),乙方在协议期间需遵守甲方临时安排及参加会议。
三、乙方应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及敬业精神,需提供真实的个人身份证明或学生证复印件、联系方式等。
四、上班时间自由,采用绩效考核工资制,招聘时间(2011年5月10日至6月20日)完成任务满25人,月薪为2000元/月,如不足25人则从薪资中均减。
五、乙方在受聘时间内,应按甲方规定授权范围内开展工作,遵守国家法律,不允许有任何违法乱纪行为,要注意人身安全,切实保护自身利益,在受聘期间乙方的人身安全由乙方自行负责,自行承担。如发生任何意外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
乙 方 签 字:
9.劳务用工协议书 篇九
单位(甲方):
单 位 地 址:_山东省招远市膜天路21号
单位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员工(乙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及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共同决定建立劳务关系。本协议属于劳务协议,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调整范围内,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调整之中。甲乙双方在充分明确这一法律关系的基础上,根据《民法通则》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自愿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协议所列条款。
一、合同类型与期限
1、甲、乙双方选择以固定期限形式签定本协议。
协议期限: 叁个月,即自2014年6月26 日起至2014年 9 月26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甲方安排乙方在 钢构车间,压力容器车间 部门从事焊接和制作等工作,具体的岗位职责、工作要求按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甲方可以根据本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对乙方工作岗位进行调整。
2、乙方工作地点为:_,甲方可以根据本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变更乙方工作地点。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工时工作制,甲方可以根据本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调整乙方执行的工时制度。双方约定星期一至星期五加班,星期六和星期天不加班。
2、乙方享有企业规定的假期休息的权力。如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临时加班的,乙方应当理解和服从。
四、工作要求
1.乙方的工作岗位由甲方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安排和调整。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工作要求,尽职尽责做好工作。
2.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规定。遵守甲方的工作规范、操作规程、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员工手册》中写明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3.爱护甲方财物,保守甲方机密,维护甲方利益, 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教育。
4.对于因乙方过失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五、劳动报酬与社会保险
1、甲方按月及时以货币形式(人民币)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工作期间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基本薪酬为:¥200 元/天,每天工作玖(9)小时。¥178元/天,每天工作捌(8)小时。
2、甲方支付乙方的劳动报酬为税前收入,个人所得税由乙方承担,甲方负责代扣代缴。
3、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保险方面的规定,甲方为乙方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乙方工作不满壹(1)个月的,保险费用,要乙方自己承担。工作满壹(1)个月但不满叁(3)个月的,因甲方原因的,由甲方负责,因乙方原因的,由乙方负责
六、其他约定:
1、乙方如要解除本协议而未提前30天通知甲方的,或者自动离职的,以乙方日工资为标准,以合同到期日计算,每提前1天应支付甲方1天的工资作为损失赔偿。若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还应当承担其他赔偿责任。
2、乙方保证与甲方签订本协议时,已与其他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由于乙方的过错,导致甲方被乙方原工作单位追诉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七、其他事项
1、本协议未尽事宜,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的附件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协议附件包括但不限于:保密协、竞业限制协议、技术培训协议、服务志愿书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公章)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 约 人:____________________
10.关于劳务协议书 篇十
劳务派遣最早产生于1920年的美国, 由Samuel Workman开创。当时, Samuel Workman公司雇佣了大量妇女, 教会她们必要的技能, 然后将她们租赁给有需求的企业, 负责在夜里处理盘点的工作, 以应付企业这种临时性的人员短缺。
从1940年到1960年20年的时间里, 这种用工形式逐渐在世界各地普及。欧洲, 德国、法国、荷兰和意大利先后专门立法对劳务派遣机构进行了规范。1978年, 劳务派遣漂洋过海传入日本后广受欢迎。上个世纪90年代初期, 这种用工形式最早出现在我国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经济发达地区, 随后向其他地区迅速拓展开来, 成为促进我国灵活就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增加就业岗位, 促进失业人员就业和再就业, 满足不同类型企业用人的特殊需求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而且发展的速度也非常快, 每年劳务派遣工占企业全部用工比重不断攀升, 呈现上升趋势。据有关调查报告数据显示, 我国劳务派遣工总数已经高达6000多万, 占到国内职工总人数的20%。同时, 劳务派遣一个很突出的特点是覆盖面比较广, 涉及的职业、岗位门类齐全, 遍布各类企业、学校、医院和其他事业单位。从行业类型来看, 制造业比例最高, 占43.6%;从所有制类型来看, 国有企业最高, 占47.2%。
劳务派遣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 都是被广泛使用的用工模式。在全世界的法律法规中, 都有关于劳务派遣的相关描述。但是, 由于各个国家或地区的具体情况不同, 往往导致劳务派遣的含义也有所差别。因此, 确定我国对于劳务派遣概念的准确定义, 对于这一用工形式在中国的发展有直接和重要的意义。
2002年在《中国的就业状况和政策》白皮书中首次出现“劳务派遣”这一名词, 此后《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也出现了“劳务派遣”一词。2008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劳动合同法》中, 将这种特殊的用工模式统一定名为“劳务派遣”。劳务派遣的含义, 一般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 由派遣单位招用并派遣劳动者到用工单位工作, 被派遣劳动者受用工单位指挥监督, 为用工单位提供劳动, 而用工单位按照协议向劳务派遣单位支付费用, 派遣单位负责支付劳动者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的一种用工形式。
二、劳务派遣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影响
1. 弹性用工让企业战略更加灵活。
在市场经济下, 用人单位随着自身效益的好坏或者季节的变化调整主营业务是件很平常的事, 在用人的需求方面也随时需要调整, 那么按照原来的用工方式, 在一些临时性、突然性的工作中, 很可能产生劳动力过剩或者劳动力不足的问题, 阻碍企业的计划, 影响企业的发展。而劳务派遣这种方式则可以为用工单位提供一种及时性的人力资源补充和弹性的用工机制, 能有效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用人单位在有用人需求时, 只需向派遣单位支付一定的服务费, 就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满足需要。反过来说, 在某批项目结束后, 将临时性员工退回派遣公司, 也可以将一些人转为正式员工, 继续为企业服务, 使企业人力资源战略更加灵活。
2. 降低成本, 让企业运营更加顺畅。
首先, 在劳务派遣模式下, 员工的招聘与培训都由第三方来进行, 用工单位只需要根据自身的情况发布需求即可, 不需要组织人力进行大规模招聘, 这在一定程度上节约了招聘与培训的成本。其次, 在劳务派遣模式下, 民营企业无需直接对被派遣员工进行管理, 只需对其工作结果进行检查, 不必考虑这些人员职务晋升等方面的计划, 不需要投入大量资金进行人员管理, 无论是薪酬、档案、社保, 还是员工日常疑问的解答, 这些都节省了管理成本。此外, 民营企业还可以节省职工福利、职工退休等事项的安排, 这也会促进成本的节约。
3. 专业服务让企业规避用人风险。
目前, 我国企业在用人过程中面临的风险不断加大, 表现在用工企业可能由于在招聘过程中无法识别各类人才的真实水平, 盲目签订劳动合同, 出现很多经济纠纷、劳动争议等。统计显示, 2011年1到9月, 全国各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机构受理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多达93.3万件。如果企业通过劳务派遣模式, 遇到类似纠纷的情况, 则主要由劳务派遣公司同劳务人员进行协商, 而这种风险在劳务派遣模式下可以有效地防范, 将损失降到最小, 从而避免风险
三、劳务派遣在运营中存在的问题
1. 劳务派遣不够规范。
“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用作补充形式, 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这是劳动法第六十六条修改后的内容。一些企业为了规避风险, 就每一年与员工签订一次派遣协议, 每两年与员工签订一次劳动合同。甚至有时为了避免麻烦, 一次与员工签订多年的协议, 为以后留存使用, 因为派遣协议不需要像劳动合同那样去劳动局鉴定。但是这些操作在新法中都是不可取的。
2. 人力资源产品服务单一。
一些劳务公司的人力资源产品过于单一, 有时无法满足客户对服务的多元化需要。长期以来, 劳务派遣产品服务一直是一些劳务公司的主营业务, 也是公司的核心业务。但是对于其他公司来说, 这种业务很容易复制, 况且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 对劳务公司要求也就更高, 整个行业应该说面临着新的挑战。
3. 劳务派遣业务的全方位宣传不到位。
一些劳务公司对外宣传缺乏统筹规划和主动性。公司的业务越来越多, 却没有专门介绍公司业务产品的宣传册, 有很多业务是客户询问后才知道的, 而劳务公司在企业发展的过程中并没有充分认识到企业自身的影响力, 缺乏对企业全方位的宣传。
4. 对派遣员工的培训力度不够。
首先, 由于用工企业不负责员工的招聘、培训等工作, 从而难于直接了解员工的工作能力, 在人才管理中难以做到人尽其才、人尽其用, 可能造成人才的浪费。此外, 在制定企业人才发展规划时也无法将这部分员工纳入其中, 从而给人才培养带来了挑战。其次, 由于用工企业与派遣员工之间没有直接的劳动关系, 派遣员工可能会出现较大幅度的变动, 这既不利于使员工产生归属感, 也不利于企业形成一支稳定的人才队伍, 在一定程度上间接地削弱了企业的竞争实力。
四、进一步规范和发展劳务派遣市场的对策
1. 认真实施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 规范劳务派遣市场。
长期以来, 我国劳务派遣用人相对灵活, 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 修订重点是解决劳务派遣被滥用及不规范的问题, 明确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企业的基本用工形式, 劳务派遣用工只是补充形式。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 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随着新修订《劳动合同法》的实施, 以及社会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日益关注, 劳务派遣、劳动外包等人力资源服务的兴起, 劳务派遣用工成本的提高, 都会加大市场竞争力度, 必将打破当下市场的平衡, 这将对人力资源服务业产生重大冲击。因此, 劳务派遣要根据自身的需要, 在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 合理地发展劳务派遣, 为最终企业合理合法用工扫清障碍, 为劳动者自由平等就业提供保障。
2. 以产业引导、政策扶植和环境营造为重点, 推进人力资源服务创新。
鼓励差异化发展, 大力发展能够满足不同层次、不同群体需求的各类人力资源服务产品。规范发展人事代理、人才租赁、人员培训、劳务派遣等人力资源服务, 鼓励发展人力资源服务外包, 人力资源管理咨询, 构建人力资源整体外包的高级人才寻访、网络招聘等新型服务业台, 为企业提供全方位、一站式的综合人力资源服务。鼓励人力资源机构“走出去”, 为我国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提供人力资源服务。
3. 建立有国际竞争力的人力资源服务集团。
中国在未来10年中, 人力资源行业随着品牌化、规范化的发展, 人力资源开发将处于快速增长的黄金期, 必将有一场重新洗牌的过程。市场需求之大足以让人力资源行业形成巨大的发展空间。客观上要求现有劳务公司在过去企业发展的基础上, 充分发挥已形成的拥有人才、网络、经验、资源、品牌、规模的巨大优势和影响力, 成为人力资源服务领域最具市场竞争力的服务公司之一, 通过兼并、收购、重组、联盟等方式建立一批实力雄厚、影响力大、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力资源服务集团。
4. 大力发展其他人力资源服务, 努力向外包行业转型。
步入“十二五”, 国家对于人力资源行业发展的总体政策方向是在规范劳务派遣市场基础上, 积极鼓励新兴人力资源向外包服务发展。随着市场的不断发展, 特别是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的实施, 将推动劳务公司走向更加规范的战略性道路。因此, 应该以此为契机, 利用好现在的客户资源与市场口碑, 例如提供培训外包、薪酬外包、招聘外包、流程外包等, 努力拓展人力资源服务领域, 向外包行业发展, 力争成为人力资源服务领域公司的领头羊, 筹备管理咨询方面的业务, 提高客户满意度, 增加自身的核心竞争力。
5. 加大宣传力度, 积极拓展客户。
企业树立社会形象, 提升知名度和提高影响力, 需要有良好的对外宣传工作, 特别是随着企业规模的逐渐扩大, 进一步加大对企业的宣传力度, 积极拓展客户是十分重要的。扎实的服务质量是基础, 良好的品牌塑造才能让大家了解公司, 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所以有效的企业宣传是很重要的。在当前契机下, 应该把工作重点放到拓展客户上来, 让自己服务的客户遍布各个领域, 利用现有的客户资源进行新业务的推广。同时, 建立健全绩效激励机制, 提高员工主动拓展客户的积极性。当然也要配合全方位的宣传网络, 而且宣传一定要注重实效性, 最大程度的宣传公司。比如设立官方微博, 公共微信账号, 建立招聘QQ群等等。
6. 加强对劳务派遣员工的培训, 提升他们的整体素质。
11.劳务租赁协议书 篇十一
甲方(用人单位):乙方:****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名称:联系人:**先生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方式:139*****423
通讯地址:联系地址:**市**镇
联系电话:传真:0769-8*****08
为了满足甲方的生产需要及促进劳动人事管理社会化,经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员工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期限:
1、合同期限自至。
2、本协议期满,双方若再续约;需提前15天通知。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需向乙方租赁劳务工(简称“协作工“,下同),应提前10个工作日通知乙方;
2、甲方负责协作工的考勤和劳动纪律管理,乙方派管理员(每35名协作工派遣管理员1人)协
助甲方管理,及时调及处理甲/乙双方与协作工的关系/事故等。管理人员工资待遇每月 2500
元。(甲方支付工资)
3、协作工有如下情形之一时,甲方可以随时提出退回及更换:
●发现并确认患有传染病或精神病等严重疾病者;
●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企业规程或劳动纪律,情节严重者;
●严重损害甲方企业利益或企业形象,情节严重者。
4、甲方免费给予乙方员工提供生产场所/设备/工具/食宿/岗位技能培训等,如需要体检体检费
用则由甲方提供。
5、甲方需向乙方员工宣导厂内的规章制度,乙方员工若违反则按甲方厂规处理。
6、甲方必须合理安排指导乙方员工,并传授操作技术,以保证乙方是工人能正常工作及保证劳
动安全,凡有严重违反相应规定者由甲方处理。
7、乙方劳务工每天的工作工时由甲/乙双方代表登记并签名后方生效。
8、甲方提供给乙方协作工是待遇是:
●每月上班时间不低于280小时,低于280小时按280小时计算,超过按实际计算。
●原则上,协作工每月至少休息2天,协作工的工资计算方法:正班同加班均按元/小
时;若法定假日上班,也仅算当天出勤工时之工资,按元/小时计算,不享有节日
之特殊待遇。
●甲方免费提供乙方协作工及管理员的食宿.。
●甲方须补贴乙方协作工车费,车补以每人元
10、甲方应按本协议规定按时支付员工费用:
1)协作工的工资每月结算一次,经双方核实,于次月10日前结算给乙方负责人:
2)甲方应按实际租聘人数/出勤和考核结果制作协作工的工资表并于每月5日前传真给乙方公司
确认
3)若乙方协作工有工作不满2天即离职者,則不计工资;满2日的乙方协作工若在合同期间停止
工作或自离的,則此类协作工工资将会在当月结算时结算清。
4)合同结束,乙方协作工离职当天,甲方应在当天内结清工资后方可撤离。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根据甲方岗位的各项工作标准和要求派遣协作工,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年龄:16-45周岁,身高:1.5米以上。
●无任何传染病或精神病等严重疾病。
●人数()人。
2、乙方应在规定上上岗时间之前,对协作工进行公共职业道德培训,并承担相关费用,保证协
作工符合甲方的要求。
3、乙方负责全部协作工的行政/后勤管理工作。
4、乙方协作工甲方工厂内的工伤由甲方负责,乙方协作工在工厂以外的其他事故保险由乙方负
责。
5、乙方协作工必须穿戴好工衣/工帽,否则,甲方不给予进厂。
6、乙方协作工进厂以开始上岗工作起计算工资。
7、协作工的劳动人事关系/工资保险关系归属乙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与纠纷由乙方负责承担:●乙方负责办理协作工的录用手续。
●乙方要向甲方提供协作工的真实准确的花名册,以便双方协调管理。
●乙方应与协作工建立劳动合同关系,以便与保持协作工的稳定性。
●乙方应在协作工进住甲方工厂前4小时把协作工的真实准确的花名册及有效证件扫描传真
给甲方公司,甲方公司凭此传真件验收乙方协作工进厂,乙方协作工的人事档案资料归属乙
方。原则上乙方公司不向甲方提供有效证件的原件。
四.附则:
1、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部分或全部权利转让给第三方。
2、本协议未提及之事项或未尽之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双方
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12.劳务施工协议书 篇十二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确保 潍坊市电信分公司通信枢纽楼及辅助楼的脚手架单项 工程按期、保质、保量的完成,甲方现将本工程中的 外墙脚手架分项工程清包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明确双方职责对该工程的安全、工期、质量、结算方式、付款及文明施工等。在平等互利、双方愿意、相互一致的基础上特定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潍坊市电信分公司通信枢纽楼及辅助楼
2、工程地点:福寿街以北,潍县中路以东
3、结构形式:框架结构
二、劳务施工方式与工作的内容:
1、架子必须按施工方案和施工规范搭设。
2、架子的拆除、清运、清理按指定地点堆放整齐。
3、拉结点的锚钩预埋、拉结和标识、安装及外挑槽钢锚钩的预埋与槽钢的安装焊接、楼梯防护及楼层防护、工程中所有的安全防护等内容。
4、所有安全网、密目网的张设及剪刀撑的搭设、铺竹笆。
5、必须接受甲方和总包方安全员的管理与监督。
三、双方职责:
1、甲方对乙方的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情况进行施工全过程的管理工作,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遵循甲方的规章制度、按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甲方下达的任务。甲方并负责对乙方进场人员安全和技术进行交底。提供垂直运输必要的机械设备以及施工过程中的照明、供水、供电和[必要的安全措施。并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提供一定的食、宿条件,但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由于乙方原因发生的返工而耗用的人工费、材料费均由乙方支付,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延误工期损失费。
2、甲方负责对乙方进场人员进行上岗安全教育,对乙方提供的进场工人花名册和身份证复印件是否相符。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组织具有一
定专业技术水平的、思想作风、身体强壮、品德素质好的施工人员。进场后签收各项交底清单安全责任书,以及三级教育卡、劳动合同、安全合同等。要积极办理所需要的证卡。对乙方不办理证卡的人员,甲方将按非法用工处罚。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的工期进度组织劳动力,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协调和生产安排。严禁在工地上打架、起哄、斗殴,出现一次按情节轻重对乙方100~500甚至1000元以上的罚款,对造成后果的一切由乙方负责,直至转交公安机关处理。
四、工程质量:
必须对照图纸、图集以及国家施工规范要求,达到潍坊市市级文明示范工地标准。造成返工、整改,乙方必须自行整改处理(要迅速)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费用按实际工程量,一切由乙方负责。损失费直接在当期工程款中扣除,并加以500~5000的罚款直至清退出场。
五、安全生产
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内,不得冒险作业、违章施工。必须严格按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服从甲方的安排和指挥。乙方如有违返安全规定者,及自身原因造成的伤亡伤害事故,完全由乙方负担。
五、工程工期: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所制订的形象进度计划施工,按计划所需要的人员数量,精心安排。如因乙方的原因延误工期,乙方必须承担甲方一切所产生的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六、甲、乙双方商定的人工单价:
1、按建筑面积 12 元/m2 计算 。
七、付款方式:
施工期间甲方支付工人生活费,以后按形象进度完成后按一定比例付款。
八、乙方必须建立职工档案,将职工身份证及上岗证复印件提交到甲方存档。(所用的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九、其它 :
1、乙方必须每天做到工完场清,材料堆放整齐达到标化现场的标准,坚决不得与其他工种发生冲突,发生一次至少500.00元/次的罚款,造成后果的一切由乙方承担。
2、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做到“三不伤害”的原则,管好自己的材料,坚决不准有材料坠落或乱扔、乱抛现象发生,发现一次将严肃处罚,
造成后果的一切由乙方承担。
以上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希甲、乙双方共同遵照执行。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款项付完结清后自行失效。未尽事宜出现,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13.关于劳务协议书 篇十三
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增值税;对在我国境内提供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劳务以及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征收营业税。即对于同一涉税事项,不会既缴纳增值税又缴纳营业税的。但是,企业的经营往往不是单一的,有的纳税人既从事货物的生产销售又从事营业税劳务,有的纳税人的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货物的生产销售又涉及营业税劳务的提供。对此,在征税时,如何进行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划分?为应对企业灵活多变的经营行为,准确界定流转税性质,平衡国地税之间的征税权利,税法上也相应出台了多个特殊的流转税处理规定,混合销售行为的涉税处理规定就是其中之一。
国家税务总局于2011年3月25日发布了2011年第23号公告《关于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对相关问题进一步予以明确。
原流转税制下的税务处理规定
原《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混合销售行为的涉税处理依据是“纳税人的主营业务”,如果纳税人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则对混合销售行为征收增值税;反之,则对混合销售行为征收营业税。
后来,国家税务总局又下发了《关于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劳务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117号),对“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这一涉税事项的增值税、营业税如何划分问题作出具体规定。
对符合下列条件的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劳务,应对两类收入分别核算并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一)必须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批准的建筑业施工(安装)资质;且(二)签订建筑工程施工总包或分包合同中单独注明建筑业劳务价款。如纳税人不能满足以上条件,则对其取得的收入全部征收增值税。
由总承包人扣缴分包、转包人营业税。分包人是生产企业,且同时符合上述两个条件的,总承包人在扣缴建筑业营业税时的营业额为除自产货物、增值税应税劳务以外的价款。此外,对其他所有分包人,总承包人在扣缴建筑业营业税时的营业额为分包额。
国税发[2002]117号文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着矛盾。假定某一建筑项目,由一建筑公司总承包,子项目(材料80万,安装20万)分包给一家生产企业。如果该生产企业是分包人,又不具备建筑施工资质,根据国税发[2002]117号文第一条的规定,该生产企业不同时具备文件规定的两个条件,应该对纳税人取得的全部收入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但根据文件第二条的规定,总承包人应该按分包额(100万)扣缴该生产企业的建安营业税。也就是说,按第一条规定,该生产企业的100万元收入全部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而按第二条规定,总承包人应该按100万元扣缴生产企业的建安营业税。这就造成了重复纳税。
◎新流转税制下的税务处理规定
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混合销售行为的涉税处理,除保留一般性规定外,还对“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这一特殊的混合销售行为作出新的规定:纳税人应当分别核算货物的销售额和建筑业劳务的营业额,并据此分别计算缴纳增值税和营业税;如果不能分别核算,对于主管税务机关在国税的纳税人,由其主管国税机关核定货物的销售额,对于主管税务机关在地税的纳税人,由其主管地税机关核定建筑业劳务的营业额。
2009年1月1日以后,国税发[2002]117号文关于“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规定,显然有悖于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随即下发国税发[2009]7号文和国税发[2009]29号文,对国税发[2002]117号文的部分条款予以废止。但是,在实际执行中税企双方多反映政策规定不够明确,期盼重新下发政策,对该项混合销售行为的涉税处理作出明确规定。
23号公告取消了国税发[2002]117号文对“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分别征收增值税、营业税所必须具备的两个限定条件。
23号公告规定,如果纳税人能自行分别核算货物销售额与劳务营业额的,可据此分别缴纳增值税和营业税;即便是纳税人没有分别核算货物销售额与劳务营业额的,也是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货物的销售额和建筑业劳务的营业额,再也不会出现全额征收增值税的情况。
◎公告施行时间
14.集体劳务用工协议书 篇十四
甲方(单位名称): 甲方地址:
乙方代表姓名:
性
别:
出生时间:
****年**月**日 身份证号码:
文化程度: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因甲方现有劳动力不能满足
工作需要,需招用乙方
名劳务工进行补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原、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以下劳务用工协议:
一、劳务用工期限:
本协议期限为
个月,自
年月
日起至
****年**月**日止。
二、工作内容: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工作。
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关于本岗位生产任务和责任制的要求,完成规定的数量或工作任务。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必须按照岗位(工种)要求,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2、乙方在甲方工作的时间、方式按甲方规定执行。
四、劳动报酬、结算方法: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每工作满一日发给工资
元。
2、每月末由甲方劳资室根据作业队提供的乙方完成工作量及考勤,审核乙方的实际出勤情况、实际完成工作量,计算乙方每月的劳动报酬,并经甲方经理审批后由财务发放给乙方。
五、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或他人人员及财产损失,乙方需承担赔偿责任。
六、保险待遇: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因工负伤或死亡,由甲方根据《劳动法》及现行有关政策规定一次性处理。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本人负担。
七、劳动纪律:
1、乙方在协议期内要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各种制度和纪律,服 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及工作安排。
2、乙方应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劳动安全、规章制度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
3、乙方在工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格履行岗位职责,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执行作业标准,努力学习,完成生产任务,办事必须请假,不迟到,不早退,爱护公物。
八、协议的解除和变更: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⑴不符合招用条件的。⑵在工作中玩忽职守、违章作业,不听却劝阻的。⑶不服从甲方工作分配,无理取闹,打架斗殴或受到刑事处分的。⑷违反国家政策、法令或拒不履行协议的。⑸不能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⑹有行贿受贿、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贪污盗窃等不法行为的。⑺乙方累计病假30天仍不能坚持工作的。
2、甲方因外部条件或任务不足,可自动解除本协议。
3、劳务用工协议书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修改后致使原协议无法执行的可变更本协议。
4、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能随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协议:
⑴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⑵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⑶在试用期内的。
九、由于施工行业的特殊性,本协议需附《劳务工花名册》,劳务工本人必须在花名册上签字。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本协议一式四份,一经双方签订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违反协议造成经济损失,由违返方负赔偿责任。
甲
方
乙方代表:
(印
章)
(签
章)
甲方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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