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

2024-09-15

生育津贴(共13篇)(共13篇)

1.生育津贴 篇一

2014北京生育保险报销流程解读

时间:2014-07-24 信息来源互联网,仅供参考

生育保险待遇(众孕妈能享受到的待遇汇总)

《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对孕妈的生育保险待遇做出了政策性规定。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国家和北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生育津贴 是什么?

生育津贴是指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是对女职工收入损失的现金补偿,目的在于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限的基本生活需要。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职工月均工资计发。计算方法?

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注意点?

1、领取条件①自怀孕当月起,到分娩当月,要连续缴费满9个月,才可以支取生育津贴: ②自怀孕当月起,到分娩当月,如果中间生育保险断掉(例如:公司帐户上没钱,导致社保划款没到帐,而公司又去补交)这样的情况就不能算是连续交费了,而是中间有断掉的,只能算为补缴。因此,生育津贴就不能领取

③如果9个月中有中断,那么自分娩当月起继续交纳12个月的生育保险,仍然可以去社保办理补支生育津贴。

④参保职工分娩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但分娩之月后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生育津贴可由生育保险基金予以补支。

2、其他

生育保险政策强调,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晚育津贴

1、北京市已婚妇女年满二十四周岁初育的为晚育。晚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

2、如果夫妻双方都有生育险,晚育津贴则由男方或女方享受均可,对于参保人来说,当然是谁的保险缴费基数高就由谁享受,如男方缴费基数高于女方,则在晚育津贴申请的表中由男方公司盖章经办人签字,双方签字、双方单位盖章后通过女方公司报销。如果女方未参加生育保险,男方参险,则只可以享受晚育津贴,这时,到男方单位人力资源部提交相关材料,同样双方签字、双方单位盖章后返还男方人力资源部,男方申报领取。

假期天数 1、2012年的新劳动法规定正常产假98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较之前90天产假增加了8天;

2、晚育假增加30天;

3、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产假30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4、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5、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

生育医疗费

1、在医保中心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2、怀孕16周前的突然流产,非定点医院的急诊、产假期间产科并发症按核定的数额报销。

3、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按定额标准报销。

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1、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2、难产、多胞胎:上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

北京市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简要来说,北京市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如下:

1、收集所有材料,产后3个月内报单位人事部;

2、单位填写《生育保险费用手工报销审批表》、《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所有票据按**附处方明细样子粘贴在审批表后,每月1-20日到社保报销;

3、社保将报销款打入单位账户

4、到帐后单位将报销费用发放到个人。

报销基础材料

1、夫妻双方结婚证、户口本、生育fu务证(即准生证)原件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办的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

北京市生育保险费用报销分为四部分,分别是门诊产检费、住院生产费(包括计划生育手术费)、生育津贴和晚育津贴。关于费用具体报销情况以及需要的材料接下来会详细说明~~

产前门诊费

1、准备材料 ①北京市社会保障卡 ②北京市生育服务证(红、街道发)[外地户口由街道办事处开具《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留存复印件)] ③婴儿出生证

④定点医疗机构的医学诊断证明书(出院时医院给,可提供复印件)⑤原始收费凭证 ⑥医疗费用明细单、处方

⑦《北京市生育保险费用手工报销审批表》(一式两份,单位填写)⑧《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1份,单位填写)

2、结算形式、费用

①结算形:式为个人全额现金结算。要留好产检时候的收费单据哦~~ ②费用:目前,北京市门诊产检费最高报销额度为1400元,在向单位提供产前检查收费单据时,费用总额要超过1400元,否则是拿不到这个钱数的。

住院生产费

住院生产费包括正常生育分娩住院费用外还有计划生育手术费。

1、住院分娩医疗费用 ①社保卡直接网络结算

对于可以直接用社保卡进行网络结算的产妇,住院费用不用担心。除了应由个人支付的,定点医疗机构与参保职工直接结算。通常医院会在产妇办理住院手续的时候,留下你的社保卡,生育服务证,会在自动在结帐的时候划走报销费用部分。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个人负担。②不能直接进行网络结算的

因为某些原因不能直接进行网络结算的产妇,需要在出院后准备以下材料交由单位人事进行生育报销。

a.《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1份,单位填写); b.《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手工填写,一式两份,加盖章;医保中心领取或网上下载); c.原始收据; d.医疗费用明细单;

e.医院全额结账证明(医院医保办开具); f.单位情况证明(未在本市医院网络结算的原因);g.医学诊断证明书(住院分娩当次)复印件;

h.《北京市生育fu务证》或外地户口《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fu务联系单》复印件; i.婴儿出生证明(或死亡、引(流)产证明)复印件。

2、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职工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①《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1份,单位填写); ②《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手工填写,一式两份,加盖章;区医保中心领取或网上下载); ③ 原始收据;

④ 北京市医疗保险专用处方底方; ⑤ 检查、治疗明细单; ⑥ 医学诊断证明书(复印件);

⑦ 单位开具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证明(加盖公章或人事劳资章)。

生育津贴和晚育津贴

产妇申请生育津贴和晚育津贴时,要准备好相关材料交给单位人事,单位人事相关人员会于每月5号-25号到社保中心进行申办。

1、生育津贴

①《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外埠人员须提供《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原件及A4规格复印件一份。③《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A4规格复印件一份; ④《医学诊断证明》原件及A4规格复印件一份;

⑤ 男女双方二代身.份.证A4规格复印件一份,jun人应提供身.份.证或相关部门身.份.证号码证明材料;

⑥《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

⑦《北京市参保职工生育津贴支付月报表(生表二)》(单位填写)

参保单位申报生育津贴后,当月5-25日必须申报《生表二》,否则将删除其申报的生育津贴信息,生育津贴不予支付。删除后,参保单位要重新按生育津贴支付流程办理。注: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以上报表及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报表不得涂改。

2、晚育津贴

如果夫妻双方都有生育险,则由男方或女方享受均可,对于我们来说,当然是谁的保险缴费基数高就由谁享受,如男方缴费基数高于女方,则在晚育津贴申请的表中由男方公司盖章经办人签字,双方签字、双方单位盖章后通过女方公司报销。如果女方未参加生育保险,男方参险,则只可以享受晚育津贴,这时,到男方单位人力资源部提交相关材料,同样双方签字、双方单位盖章后返还男方人力资源部,男方申报领取。

2.生育津贴 篇二

一、中夜班津贴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中夜班津贴时间段无统一规定, 比较混乱。

中夜班时间段的名称及划分, 从国家法律到企业政策, 名称有很多种叫法, 时段定义含糊。而具体到企业, 更是五花八门, 无统一标准。时间段无法统一, 如上海市“沪劳综发[1995]7号”规定:从事中班工作到二十二点以后下班的, 中班津贴标准调整为二元二角。从事夜班工作到二十四点以后下班的, 夜班津贴标准调整为三元四角。据此可以理解为连续上班在22点到24点之间下班的就为中班, 24点之后下班就是夜班。

河北省“冀劳社[2008]50号”规定:轮班性生产、作业岗位:前夜班 (含20点以前上班, 20点至24点工作4个小时或接近4个小时) 10元/班;后夜班 (0点至8点上班, 工作4个小时以上) 12元/班。前夜班和后夜班连续上班超过10小时的, 20元/夜。这个前夜班和其他地方规定的中班似乎一样, 但是前夜班规定20点至24点工作4个小时或接近4个小时, 比较含糊, 如果直接字面理解必须24点的时候下班, 或者接近24点下班才算前夜班。

湖南省“湘劳社政字[2005]26号”的规定:中晚班 (16时至24时) 的津贴参考标准调整为每人每班4—10元;晚班 (零时至8时的津贴参考标准调整为每人每班5—12元。对中夜班有明确的区分, 但仅是硬性的时间段的划分, 部分规定不明确, 如劳动者15点上班23点下班, 是否属于中晚班范畴?

从上述可看出三地规定各异, 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要熟练掌握带来难度, 不过三地都以24点为界, 前面是中班 (前夜班、中晚班) , 后面是夜班 (后夜班、晚班) , 而很多地区和单位还有大夜班、小夜班、早早班等众多名称, 无法统一。同时今年5月人社部、国务院法制办出台了《特殊工时管理规定 (征求意见稿) 》明确了夜班是指企业在22点至次日6点这一时间段安排劳动者工作且时间达2小时及以上的情形。但需要理解的是“且时间达2小时”这个两小时是否全部包含在22点至次日6点这个时间段内如果全部包括在该时间段内, 必须是24点以后下班的才能享受夜班津贴。因此对夜班的规定更为严格, 但该意见稿似乎没有考虑各地普遍执行的中班、夜班明确区分的标准。

2、中夜班津贴的发放标准相对偏低。

国家及各级地方政府对中夜班时间段无统一规定, 中夜班津贴的发放标准也相差很多。部分地方有关津贴发放标准的文件颁布时间较早, 如上海市1995年颁布的文件目前仍在执行。加之各地发展水平不同, 中夜班津贴标准也体现了该地区文件发布时工资水平标准。纵观全国, 2000年后出台中夜班费标准的地区并不多, 大部分还在沿用较早的标准, 按照目前的物价水平和薪酬水平看来, 明显偏低, 与时代脱节。

二、规范中夜班津贴发放的建议

1、注重时间段划分的人性化。

人类在进步, 社会在发展,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 中夜班时间段的划分应该显得人性化, 且从生理角度看, 晚上10点之后下班和早上6点前上班都是对职工身体素质的一种考验, 集合各地中夜班的规定, 为做到更公平合理、更人性化, 笔者建议:连续上班超过2小时, 并且在22点之后下班或者早上6点前上班, 并且连续工作超过2小时的, 就应该纳入中夜班费补贴发放范围。

2、确定与物价水平相适应的补贴标准。

因大部分地方政府关于中夜班津贴的标准颁布时间较早, 标准偏低, 建议各企业在结合所处地区标准的基础上参照天津市“津政发[2008]17号”的规定:企业职工中班津贴和夜班津贴, 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日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中班津贴按不低于5%的比例确定计发, 夜班津贴按不低于10%的比例确定计发, 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到角。该规定没有对中夜班津贴金额提出具体的数额约定, 为每年中夜班津贴调整预留了足够的空间。根据天津市的标准计算:2011年天津市月平均工资3520元, 日平均161.8元, 2012年天津市中、夜班津贴最低标准分别为8.1元和16.2元 (官方公布为8元和16元) 。

因为中夜班津贴是工资的组成部分为补偿职工特殊消耗的津贴 (“1990年1月1日国家统计局令第一号”) , 而在需要职工特殊时段上班的单位里, 在工资里往往已经包含了特殊时段岗位的岗位工资, 中夜班津贴仅仅表现为, 象征性的岗位补贴。因此对一个企业来讲中夜班津贴在工资总额中所占比例应有所控制, 笔者认为将中夜班津贴控制在整个企业工资总额的10%之内。这样既可以保证夜班职工的权利, 又可以保证企业内部岗位之间薪酬水平不至于相差太大。

3、加强中夜班津贴发放管理。

作为用工单位应当有明确的中夜班管理及津贴发放的制度, 建立完善的考勤制度。企业可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 根据自身用工制度的特点, 界定中、夜、早班时间段, 明确值班和生产班。结合本企业工资发放标准, 确定中夜班津贴所占工资总额比例, 根据各时段用工数量等指标, 测算出适度向生产班和深度夜班倾斜的合理的津贴标准。参照天津市的标准, 该制度可以每年调整, 保证中夜班津贴随工资水平的不断提高逐步增加。

中夜班津贴金额相对较小, 但涉及到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 企业管理者应高度重视, 全盘考虑, 确保合理有序发放, 切实保护劳动者权益, 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 为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摘要:目前我国法律和各地的政策对中夜班的时间段规定不一, 补贴标准过低, 本文就如何规范中夜班津贴发放, 提高职工的工作积极性进行了探讨。

3.“高温津贴”落实多少 篇三

2012年6月,《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颁布实施,伴随法律规定的健全,高温下的劳动者本应该得到更好地保护,但事实却并非如此。自《办法》实施以来,仍能看到不少“高温津贴”没有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报道。明明有规定可依,可为什么“高温津贴”却屡屡成为烈日下的“白条”?如何才能真正让“高温津贴”成为“真关怀”,不再是劳动者的“奢侈品”呢?

完善立法,使法律更具可执行性

从立法角度来说,首先,立法部门要不断完善现有立法体系,在立法过程中,不能局限于要怎么做,该怎么做,更应该明确不这么做的后果。以《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为例,《办法》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要提供高温作业的劳动保护,要提供高温津贴等等,但对于不提供的,仅仅规定了“责令改正”——这样的处罚力度明显太过轻微,处罚力度的不够,很有可能导致大批企业得过且过,不作为的可能性大大增加。因此,立法部门要在制定该怎么做的同时,充分结合《刑法》、《劳动法》、《工伤保险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详细制定出配套的处罚措施,加大规定本身的威慑力。

其次,避免规定因缺乏可操作性而成为“白条”。立法部门在立法时,要明确所制定规定的可操作性,不要让立法成为一种形象工程。对于那些不具有操作性或者操作起来很困难的规定,建议不立或少立,因为这些条款除了占篇幅外,并没有什么实际意义。

从执法层面来说,监督检查机构要充分发挥本身的监督作用,对于那些没有按规定操作的用人单位,责其改正,充分保障劳动者获得“高温津贴”的劳动权益得以实现;在联合执法监督过程中,明确分工和职责,建立长效协调机制,做好监察工作,保证执行到位。

《办法》中就执法环节也有相关规定: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确定的职责,负责全国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用人单位违反国家劳动保障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工作时间、工资津贴规定,侵害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责令改正。

建立“立体”监督机制

要使“高温津贴”不再成为“奢侈品”,真正成为一种高温关怀,成为劳动者切实可得的劳动权益,必然离不开社会舆论的监督,社会舆论监督能很好地成为法律规定的补充,形成自己的一套监督机制。

舆论监督,是新闻媒体运用舆论的独特力量,帮助公众了解政府事务、社会事务和一切涉及公共利益的事务,并促使其沿着法制和社会生活公共准则的方向运作的一种社会行为的权利。我们一般意义上讲到的社会监督,大都指的是新闻舆论监督,即通过新闻媒介来揭示现实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并促使其解决的一种监督行为,就是社会各界通过广播、影视、报刊、杂志等大众传播媒介,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形成舆论,从而对国家、社会团体、公职人员的公务行为以及社会上一切有悖于法律和道德的行为实行制约。监督舆论虽然不具有强制性,但它却具有一种强大的精神上、道德上力量。当分散的、个别的议论引起人们普遍关注,经过传播而形成社会舆论时,便代表着众多人的看法和意志,对社会生活产生重要的影响。

在落实“高温津贴”的过程中,发挥社会舆论监督是很有必要的。通过新闻报道,对一些违规行为进行披露,不仅能引起大众的关注,形成舆论压力;也可以引起执法机关的重视,监督执法。

主动建立诚信形象

作为用人单位,在不断扩大企业规模的同时,要注重对员工权益的保护,特别是劳动权益。在“高温津贴”保护这一问题上,《办法》主要就是通过明确企业责任来体现的。《办法》第五条至第十四条,分别从劳动卫生条件、劳动安全保护、劳动时间、工作场所、高温应对机制等多个角度加以详细规定。从这些规定中我们可以看出,企业在落实“高温津贴”中所处的重要地位。的确,如果每一个企业都自主自觉地按规定操作,即使没有检查部门和社会舆论的监督,劳动者获得“高温津贴”这一劳动权益同样应该得到百分之百的实现。可是,并不是所有企业都会如此操作。或许是因为外部原因,比如法律规定没有及时广泛地为大家所知晓;再比如执法的松懈,让企业觉得有空子可钻;或许是因为企业本身原因,比如企业资金周转困难,要扩展而导致资金紧张,员工成本缩水;再比如“不发”已经成为一种常态,企业根本就没有发放“高温津贴”的意识等等。而这些所谓的原因,并不能成为拒绝提供高温津贴的理由,更不能成为企业违规操作的“保护伞”。

企业领导多关心高温下的劳动者,企业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不仅让员工体会到企业的温暖,增加企业的凝聚力,发展企业文化,而且可以增强员工的被认同感,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为企业创造出更多业绩和利润,何乐而不为呢?

工会应依法履行职责

工会作为一个独立于企业的组织,是为了维护劳动者的权利而存在的。因此,工会要敢于为职工说话,不能沦为企业的附庸和傀儡。

工会应该充分发挥其本身职责和功能,展示其“劳动者娘家人”的地位和作用。工会组织要代表劳动者就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劳动保护事项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者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劳动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此外,工会组织还要依法对用人单位的高温作业、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措施实行监督。发现违法行为,工会组织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用人单位应当及时改正。用人单位拒不改正的,工会组织应当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并对处理结果进行监督。

劳动者要勇于维权

劳动者责任,当然不是讲要劳动者自己给自己高温津贴,而是要敢于维护自己的权益。对于企业违规未给付“高温津贴”的,要敢于主张,敢于维权。当然,很多劳动者担心会不会被“炒鱿鱼”,这样的结果可能会发生,但却可以通过别的途径来维护自己其他的劳动权益。如果每一个劳动者都忍气吞声,本着“忍一忍就算了”的态度,要实现“高温津贴”的落实,必然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因为毕竟按规则一成不变办事的企业并不普遍,也就是说侵害劳动者某些权益的企业还是必然存在的,在这样一种大环境下,劳动部门自主检查发现的毕竟还是少数,更多还是需要当事人举报等;社会舆论监督毕竟不是常态,揭发披露也只是一小部分,劳动者一定要敢于拿起法律的武器,通过工会,也可以通过行政执法部门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生育津贴 篇四

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9年修正本)第四十七条 国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和各类企业职工晚婚、晚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晚婚的增加婚假15日;晚育的增加产假30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10日。假期工资和奖金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第四十七条 国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和各类企业职工晚婚、晚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晚婚的增加婚假15日;晚育的增加产假30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10日。假期工资和奖金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农民实行晚婚晚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奖励;村民委员会优先安排宅基地。

本条例所称晚婚,指男方年满25周岁,女方年满23周岁的初婚;晚育,指已婚妇女年满24周岁生育第一胎。

第四十八条 国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和各类企业职工接受节育手术的,凭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的证明,可按下列规定休假,假期工资、奖金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一)放置宫内节育器的,休假3日,7日内不安排重体力劳动;

(二)取宫内节育器的,休假1日;

(三)结扎输精管的,休假7日;

(四)结扎输卵管的,休假21日;

5.生育津贴办理程序 篇五

②办理时间:产妇休完产假后的3个月内,最长不超过8个半月,逾期不予受理。女职工生育津贴每周三办理,男职工一次性生育补助金每周二办理。

③所需资料:

女职工正常生育:生育津贴申领表(单位盖章)、医保手册、准生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根据个人情况提交)、夫妻双方身份证

女职工终止妊娠:生育津贴申领表(单位盖章)、医保手册、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诊断证明、妊娠B超单

6.如何申请生育保险津贴 篇六

1、受理时间:每月1日-15日(工作日)。

2、需提供的材料

(1)《武汉市生育津贴、护理假津贴申报审核表(表6)》(两份)(单位盖公章);(2)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原件及复印件);

(4)《已登记备案的武汉市生育保险就医登记表(表1)》或者《武汉市生育保险长驻外地人员就医登记表(表3)》;(5)计划生育服务证或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属于自主安排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的,可不提供;属于经批准再生育一个子女的,须提供); 注意:已使用旧版本的表1登记的,办理生育津贴仍需提供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7.奥地利长期护理津贴制度研究 篇七

1 制度安排

1.1 责任机构与覆盖对象

联邦劳动健康社会事务部和各州政府是长期护理津贴制度的主要责任机构。前者承担着津贴的发放责任;而后者则具体落实包括扩大社区与机构护理服务的在内的系统化发展, 在保证最低服务可及性的同时将长期护理服务范围尽可能的扩展到所有的区域。此外, 联邦和各州政府还共同肩负着加强人员培训和改善工作条件等责任, 其目的在于确保有充足的人员来提供护理服务。

奥地利长期护理津贴的受益对象, 首先应是一定程度失能的人, 而不论其是身体失能、感官失能还是精神失能;其次是需要不少于6个月及以上的个人护理服务, 且每个月的服务需求量不低于50个小时;最后是年龄限制要求在三岁以上, 且不考虑其经济状况和有无家庭援助。

1.2 资格评定与待遇给付

奥地利长期护理资格的评定标准, 是基于日常生活活动能力 (ADLs) 、工具性生活自理能力 (IADLs) 这两个国际通用的指标体系上建立起来的。ADLs评测那些影响个体自我照顾能力的功能状态的完好与否, 比如吃饭、洗澡、穿衣、上下床、上厕所、室内走动等基本生活能力;IADLs评测那些影响个体生活的独立自主性的功能状态的完好与否, 比如做饭、吃药、洗衣、扫地、打电话、上街购物、乘坐交通工具等生活能力。据此, 该评定标准将失能程度划分为七个等级, 并相应换算为每月护理服务的需求量。那么, 申请者是否有资格获得津贴以及属于哪个相应的失能等级, 将最终由评审团队依照这个标准来进行筛选。

长期护理津贴待遇是根据失能等级每年分12次支付, 并获豁免缴税。这些受益者不管是选择哪一种长期护理服务都可以获得这笔津贴。然而, 受益者如果选择机构护理接受住院急症治疗四周以上的话, 长期护理护理津贴的给付将会终止。需要注意的是, 该津贴只能支付长期护理服务费用的一部分, 而不足以支付全部的成本费用。

1.3 筹资模式与资金筹措

奥地利长期护理津贴的筹资采用的是“福利型模式”, 即政府将满足国民对长期护理的需求作为自身的责任, 通过税收等方式筹措资金来解决相关费用问题。这种筹资模式, 在使人人都能公平地从中受益的同时还促进了社会的凝聚力, 这是因为其通过最少的财政预算来实现制度最大的普惠性。然而, 要达到制度的全民覆盖, 对任一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以及税收能力的要求都是非常高的, 所以通过税收筹资需要同时考虑垂直公平和水平公平的问题。

在奥地利, 长期护理津贴的资金不像其他社会保险那样由专项基金提供, 而是完全来自于一般性税收的支持。值得一提的是, 随着近年来奥地利医疗保险金的不断累加, 津贴支付护理服务费用不足的部分也相应得到了适当的补偿。可以说, 奥地利长期护理津贴受益者的个人权益和费用预算并没有受到限制。

1.4 服务类型与服务提供

奥地利的长期护理服务类型, 主要分为居家护理、日间护理、机构护理和家庭护理等。居家护理和日间护理属于社区护理服务的主要模式。需要强调的是, 机构护理是指由敬老院或护理院来提供长期护理服务, 其优点是可为不同程度的失能者提供高密度技术的护理服务, 进而减轻家庭的照料压力;缺点则是容易发生虐待事件, 缺乏人性化的管理等。

奥地利长期护理服务的提供者, 主要有家庭成员、个体劳动者和非政府组织等。联邦政府与各州政府达成的协议规定州政府应提供满足最低需求标准的机构服务和社区服务, 因此长期护理服务的供应和发展主要是州政府的责任。具体来说, 各州政府首先通过调查进行需求评估, 然后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缩小需求与供给之间差距的计划方案, 最后执行方案以确保护理服务落实到位。需要注意的是, 为了监督整个计划方案的有效执行, 联邦劳动健康社会事务部还要求受益者必须定期向相关政府机构报告其津贴的使用情况。

2 实施效果

2.1 受益人口

从奥地利劳动健康社会事务部发布的《奥地利卫生报告 (2009) 》可以看出:截至2007年, 奥地利有超过40万人依法获得了享受长期护理津贴的资格, 受益者人数约占当年总人口数的4.9%。在这些受益者中, 80岁以上的人约占48%, 61-80岁的人约占34%, 41-60岁的人约占11%, 40岁以下的人约占7%。总结这些数字可以看出, 年龄超过60岁以上的受益者达到了82%, 这就说明该津贴制度更加倾向于照顾那些处在较高失能等级的人群。

到了2009年, 奥地利长期护理津贴的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 受益者人数达到了43.5万人, 占到总人口的5.3%。这其中约3%的人选择在家中接受非正式护理, 约1.4%的人选择在家中接受正式护理, 而约0.9%的人选择在机构接受正式护理。

2.2 费用支出

1994年制度开始实施, 当年的长期护理津贴支出约为12亿欧元, 约占当时GDP的0.73%。到了1998年, 长期护理津贴支出费用接近13亿欧元, 占到当时GDP的0.67%, 而当年奥地利总的医疗卫生支出费用约占GDP的10%;进入新世纪2004年的长期护理津贴支出接近15亿欧元, 占到当时GDP的0.64%, 而当年奥地利总的医疗卫生支出费用约占GDP的10.4%;到了2009年的长期护理津贴支出费用更是超过了19亿欧元, 约占当时GDP的0.71%, 而奥地利此时总的医疗卫生支出费用约占GDP的11%。

总的来说, 奥地利政府平均每年安排长期护理津贴的支出费用约占GDP的0.67%, 而总的医疗卫生支出费用平均每年约占GDP的10%。可以说, 奥地利长期护理津贴的支出费用尽管占GDP的比例不大, 但对总的医疗卫生支出费用的替代率却不可忽视。

2.3 护理就业

近年来, 奥地利正式的护理人员与非正式的护理人员都呈现出稳定增长的态势, 且非正式的护理人员的数量已经远多于正式的护理人员的数量。截至2004年, 正式与非正式的护理人员分别约为1万和4万, 其中约2.9万的护理人员提供了全职的长期护理服务。还应看到, 奥地利外籍护理人员的数量亦在不断的增长, 且大多是来自斯洛伐克、匈牙利、捷克等邻国的中年女性。

世界卫生组织发布的《世界卫生统计 (2010) 》显示:在2000-2009年间, 奥地利劳动力市场上参与提供长期护理服务的人员达到了5.4万人, 即平均每千人有约6.6人提供护理服务。

2.4 护理服务

(1) 护理服务的提供。

在奥地利, 以住院、门诊等方式提供的长期护理服务具体而周到, 不仅发挥了服务的整合效用, 而且还由此形成良性的模式供给。需求者根据自身情况, 不但可以选择由私立非营利部门、公立及私立医院提供的住院护理服务, 还可以选择由医院的门诊部门、门诊诊所及私人执业的个体医生提供的门诊护理服务。

(2) 护理服务的设施。

在规划长期护理服务的设施建设方面, 奥地利政府有着极为严格的限定, 既综合考虑不同区域的经济、人口、面积等情况, 又具体明确相关设备的配置要求。根据OECD数据中心的报告显示:截至2009年, 奥地利拥有用于长期护理服务的床位近5.7万张, 即提供给每千人的床位约为6.8张。

(3) 整体的护理服务。

伴随着医学模式的发展, 奥地利长期护理也由传统型护理模式向现代型护理模式转变, 并逐渐拥有了一个以素养高、技术精为前提的先进的整体护理。同时, 这个以需求为导向的整体护理服务包含以下内容:精心护理生活、创造温馨环境, 重视全面护理、减少病人疼痛, 强调心理护理、消除心理障碍, 着重康复护理、防止疾病复发。

2.5 生命质量

随着长期护理津贴制度的实施, 奥地利人的生命质量得到了较大程度的提高 (见图1) , 其男性、总体、女性的人均预期寿命在1994年分别为73、76、80, 2000年则为75、78、82, 到了2009年增至77、80、83。

资料来源:世界银行网站http://data.worldbank.org.cn/indicator/SP.

DYN.LE00.IN/countries/-XS?display=default[EB/OL].2013-04-18.

3 改革措施

奥地利长期护理津贴制度, 采取了一个对提供实物服务不承担直接责任的完整的现金策略。因此, 在该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如何减轻家庭护理人员的负担。

(1) 消除区域差异, 实现服务更多供给。

由于奥地利区域之间的差异相当大, 所以尽管政府明确提供长期护理津贴的目标是通过扩展社区服务为家庭护理人员提供更多的援助, 但是这一目标却不能在全部地区得以实现。为了能够最终达成目标, 奥地利联邦政府和各州政府又签署了一份长期护理补充协议, 这份协议计划分三个阶段完成目标, 各州需按要求提交适合州情的合理的计划, 承诺在规定期限内实现全范围的护理服务供给, 以期消除逐渐现实存在的差距。

(2) 提供服务咨询, 确保护理服务质量。

家庭护理, 主张让老年人能够留在家中并继续享受亲情的温暖, 但是往往会造成护理服务的重担落在了某个没有受过专门医护训练的家庭成员身上。在实施长期护理津贴制度的过程中, 奥地利政府部门通过考察就发现:承担家庭护理服务的主要照料者, 大多确实缺乏基本信息和专业知识, 而且在护理过程中经常会产生紧张的焦虑情绪。为了防止这种状况的进一步恶化, 奥地利政府于1998年1月1日起开始为那些承担家庭护理的照料者提供咨询服务以确保护理服务的质量。

(3) 支付养老保费, 改善护理人员状况。

在奥地利, 由于缺乏可供选择的实物服务选项, 所以亲属往往出于家庭需要提供护理服务。奥地利约有四分之一不到退休年龄的照料者, 因为不是正式雇用的人是无法领取社会养老保险金的, 所以照顾亲属对他们本身的就业和保障影响非常大, 进而这些提供护理服务的亲属的就业权利就引起了社会的关注。为了改善那些照顾失能程度在最高三个级别的亲属或是因照顾亲属干脆放弃就业的家庭成员的后顾之忧, 联邦政府采取举措以略低的保险费率持续支付他们的养老保险金。

8.高龄津贴,能否温暖夕阳红? 篇八

10月23日,财政部会同民政部、全国老龄办联合下发《关于建立健全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知》,要求加大公共财政支持力度,解决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的后顾之忧,推动实现基本养老服务均等化。这是继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养老服务之后,国家加大公共财政投向养老服务业的又一重要政策。

宁夏模式推广全国22省区

据了解,除了直辖市北京、上海、天津外,宁夏是全国第一个建立高龄老人津贴制度全覆盖的省区。在2009年5月9日,宁夏高龄津贴制度正式实施。当年6月,宁夏城乡3万余名生活困难的高龄老人领到津贴。如今宁夏80岁至89周岁城市高龄低收入老年人为每人每月300元,农村为每人每月150元。

2009年9月,民政部开始推广高龄津贴,提出三个标准(全省统一发文、80岁以上、按月发放)。5年过去了,目前已有19个省(区、市)建立了省级高龄津贴政策,22个省(区、市)出台了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政策,北京、天津、上海、黑龙江等地建立了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制度,青岛率先探索试行了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高龄津贴哪省强

不过,各地高龄津贴制度在年龄分级、获取条件等方面存在差异。各省市自治区大部分在年龄段层级设定上分为“80至89周岁”、“90至99周岁”和“100周岁以上”3个级别,津贴额度有所不同,而享受津贴的人群条件也各有不同。

比如“80至89周岁”这一层级,以宁夏、北京、黑龙江比较高。其中,北京规定每月给80至89周岁的北京市户籍老年人发放100元居家养老服务券,黑龙江则给低收入(含低保)老年人每月发放100元现金。

在“90至99周岁”这一层级,宁夏规定90周岁以上城乡高龄低收入老年人为每人每月350元。而大连市在今年给全市90岁以上的老年人一份大红包,高龄津贴标准提升1倍,达到200元。

对于百岁老人,宁夏、上海、江苏和吉林发放津贴比较慷慨,均为每月300元或每月不低于300元。北京、陕西等省市为每月200元。目前,天津市百岁老人高龄津贴整体水平为全国最高,有的区已经达到每月2000元,最低的区也有每月800元。

除了各省标准不同,一个省内发放标准不统一,发放方法也不统一。如有的地方门槛高,农村老人“够不着”;有的地方未普惠,只有低收入者才能沾光。有的省虽然统一发文,为80岁以上发放高龄津贴,但是没有按月发,他们的做法是一年给80岁以上老人一部分钱。这样做的弊端是,“等钱发到手,老人可能不在人世了。”

民政部的官员曾透露,关于发放高龄津贴的“三统一”问题,民政部起草了很多个文件,但在全国推广的进展一直不太理想。

要锦上添花,更要雪中送炭

目前,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非常严峻,根据全国老龄办2009年公布的数据,中国8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1899万,今后每年以100万速度增加,“十二五”期间将超2600万。另有2010年全国老龄办的一份调查显示,农村老年人月均养老金74元,还不到城市居民的5%。虽然近几年通过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城乡低保等社会保障制度解决了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问题,但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问题还缺乏制度性保障。

2013年,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明确了发放高龄津贴、养老服务补贴和护理补贴为主要内容的老年人福利政策,通过建立健全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将有效缓解部分老年人的实际困难,形成多元化的投入格局,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示范效应,力争到“十二五”末在全国范围内基本建成覆盖广泛、内涵丰富、衔接紧密的老年人补贴制度,实现保障水平不断提高,服务类型日益丰富,推动实现基本养老服务均等化。

为此,有养老专家指出,之前的高龄津贴不能认为是“高龄保障”,津贴保障就是要对生活的质量有所承诺,各省落实够80岁就给30块钱一个月。生活的好与坏,30块钱并不能保障,只是给的零花钱。这种尊老行为,谈不上保障,算福利范畴。

对贫困老人、失能老人、农村老人,则更需要各级政府加大投入,应当把解决好失能老人、贫困老人买米买药、有钱看病、有人赡养照顾等这些最基本的生存需求问题放在首位,先解决老年人“活”的问题,有条件的话再解决“活得好”的问题。

对此不少专家呼吁明确补贴资格,分级进行补贴。广州市社会主义学院副教授安康捷认为,现在80岁以上的老人,都是把最美好的青春献给了共和国的一代人,他们中很多因为种种原因,没有退休工资,即使有,退休工资也很低。对于这些生活困难、家庭经济条件差的老人,政府除了其他补贴,还应该按不同的年龄段分级补贴,或者按困难程度分级补贴,让这些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

全国人大代表李国玲则认为,中国社会主要的养老模式是家庭养老,但随着第一代独生子女的父母进入老年,两个年轻人负担四个老人的养老重任,无力无暇应对的问题日益凸显。因此,应建立养老服务补贴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困难老人、高龄老人津贴制度,推动老年福利由救助型向普惠型发展。

9.深圳生育津贴FAQ(问题) 篇九

1、生育保险用人单位生育津贴垫付凭证是需要提供会计凭证或银行转账凭证或工资条? 答:用单位申请生育津贴时提供的津贴垫付凭证为该员工休产假及计生手术假期间用人单位给其支付工资的会计凭证。

2、员工离职时未缴满12个月,但单位已发生产假工资,是否还能领取生育津贴? 答: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未满1年的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用人单位可在为职工累计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并向职工垫付生育津贴1年内,向社保机构申请拨付生育津贴。

所以该用人单位若为生育的员工缴费未满12个月,不满足申请生育津贴的条件。

3、职工怀孕期间先后在AB单位,缴满12个月,生育津贴中的用人单位月平均工资以哪个单位的情况来核算?若若产生的生育费用都在异地,是否要分两个单位来申请?(因其中需要用人单位证明)

答:生育津贴以其生育休产假前的所在用人单位的发放的工资为基数计算。生育的医疗费用报销以其分娩时所在的单位开具证明。

4、生育津贴先由企业垫付,再由企业向社保局申请报销,报销的金额若高于企业支付给员工的,则由企业发至员工,若公司支付工资高于社保局报销的生育津贴费,则高于部分如何处理?

答: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5、企业15年3月成立,员工6月份入职,7月份怀孕将于2016年4月分娩,交纳生育保险不足一年,企业生育津贴该如何申请?

答:该企业在该员工休产假期间正常发放工资,并为该员工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后申请生育津贴。6、2014年生产是否能报销生育津贴?有何条件限制?

答:我市是从2015年开始执行《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只有2015年及以后生产的才适合该政策;

2014年的生育适用本市医疗保险办法,该办法未将生育津贴纳入统筹收费,因此只有生育医疗待遇,没有生育津贴。

7、生育津贴申请有无期限规定?

答:职工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并且用人单位已向其垫付生育津贴的,用人单位可在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次月起1年内申请拨付生育津贴。

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未满1年的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用人单位可在为职工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并向职工垫付生育津贴后1年内申请拨付生育津贴。8、2016年5月和7月生产,生育保险津贴计算上工资是都以2015为基准还是以生产的月份往前推12个月?

答: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职工应当享受的生育津贴,按照职工生育时用人单位上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所以2016年5月和7月生产,生育保险津贴计算都是都以2015用人单位的平均缴费工资为基准。

9、员工在企业未交满12个月的生育险(或社保)是否可以申请生育津贴?

答:按《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未交满12个月生育保险的员工,需由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并向职工垫付生育津贴1年内,向社保机构申请拨付生育津贴。

10、生育津贴计算公式中假期天数,是否指实际休假天数?

答:生育津贴计算公式中假期天数,是按国家《女职工保护法》里规定的假期天数确定。但各城市根据情况在此基础上又增加了不同的产假天数,所以职工依照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享受奖励增加的产假或者看护假期间,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发放工资,职工不享受生育津贴。

11、职工工资高于生育津贴的,用人单位是否按生育津贴支付?

答:按《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的规定,职工已享受生育津贴的,视同用人单位已经支付相应数额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所以职工工资高于生育津贴的,用人单位需按工资标准来支付。

12、我司有一未婚先孕员工,现已怀孕5个月,若单位想领取企业津贴,请问需要该员工提供哪些证件?

答:未婚先孕的生育不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生育,所以不能享受生育保险的所有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及生育津贴。

13、在员工休产假期间,由企业先发给员工工资,那么工资标准是怎样的,是员工平均工资还是深圳最低工资标准?

答:职工按照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逐月垫付指;职工原工资标准指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职工依法享受假期前参加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其实际参加工作的月份数计算。

14、深户和非深户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是否相同?

答:生育保险待遇只和是否为参保人有关,与参保人是否为深户没有有关系。深户、非深户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完全相同。

15、生育津贴只有女职工申领吗?男职工可申领吗?男的申请陪产假可以申请生育津贴吗?

答:男职工在做相关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时也可以享受相应的生育津贴。

男职工申请陪产假期间没有生育津贴(深圳)。

16、离职后还能在公司申请生育津贴吗?

答:凡不在公司正常参保的状态下,公司都无法申请生育津贴,如有离职员工符合领取生育津贴的,请提前一个月提交材料。

17、申请生育津贴后(未到账)会影响保险转移到异地吗?

答:生育津贴申领没有成功到账的情况下,不能进行社保转移,否则会影响生育津贴的领取。18、2015年1月——2月生育的,能申请生育津贴吗?

答:深圳的生育保险从2015年3月开始缴纳,2015年3月以前缴纳的是生育医疗保险。关于2015年1月——2月生育的需要等待社保局的通知。

19、生育二胎的能申请生育津贴吗?

答:符合政策内的一胎和二胎均能申请生育津贴。

20、现在申请生育津贴什么时候可以到账?

答:根据社保局具体的审核时间,社保局审核完毕我们会通知到员工。

21、深圳生育津贴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答:员工可领取的生育津贴额度为:员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公司上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

享受生育津贴的假期天数,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产假:顺产的,98天;难产的,增加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15天;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42天。

(二)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取出宫内节育器的,1天;放置宫内节育器的,2天;施行输卵管结扎的,21天;施行输精管结扎的,7天;施行输卵管或者输精管复通手术的,14天。同时施行两种节育手术的,合并计算假期。

22、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条件?

答:(1)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的职工生育的,在其分娩后1年内/计划生育手术后1年内提交申请材料办理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手续;

(2)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未满1年的职工生育的,待其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2个月后的1年内提交申请材料办理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手续;

(3)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的职工,其未就业配偶生育的,职工在其未就业配偶分娩后1年内/计划生育手术后1年内提交申请材料办理其未就业配偶的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手续;

(4)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未满1年的职工,其未就业配偶生育的,待该职工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2个月后的1年内提交申请材料办理其未就业配偶的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手续;

申请报销的生育医疗费用应为参保人正常参保期间所发生的费用。

10.申领生育津贴所需材料 篇十

生育津贴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有的国家又叫生育现金补助。

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 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

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可否同时享受

摘要: 李秀婷读者来信说:我上个月刚休完3个月的产假,产假期间公司给我正常发放工资和缴纳社保,我回到公司上班后,公司人事科长告诉我,因为我已经领取了社保中心发放的生育津贴,所以我应退回由公司发放的3个月工资。

李秀婷读者来信说:我上个月刚休完3个月的产假,产假期间公司给我正常发放工资和缴纳社保,我回到公司上班后,公司人事科长告诉我,因为我已经领取了社保中心发放的生育津贴,所以我应退回由公司发放的3个月工资。请问,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是一回事吗?我能不能两者同时享受?

现就你的问题答复如下:根据国家有关生育保险的相关规定,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生育妇女,按规定参加了生育保险的,在产假期间可从社保中心领取生育津贴。一般来说,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是一回事,生育女工产假期间领取的生育津贴相当于产假期间工资的性质。这就意味着,生育女工在领取生育津贴期限内,其所在单位不再支付产假期间工资;超过生育津贴发放时间的产假,产假工资由企业按有关规定发放。生育女工如果没有达到领取生育津贴条件的,仍由所在单位发放产假工资。

当然,如果生育女工所享受的生育津贴低于其应享受的工资性收入的,差额部分应当由单位发放。

生育津贴享受条件

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职工,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摘要: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均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假期天数的规定:

(1)正常产假98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2)晚育假增加30天;

(3)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吸引产、钳产、臀位产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均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假期天数的规定:

(1)正常产假98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晚育假增加30天;

(3)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吸引产、钳产、臀位产等)增加15天;

(4)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5)流产假:怀孕不满4个月15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42天;(注意本条的时效性,2012年《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对以往办法有所调整修订。)

生育津贴如何领取发放

北京关于生育津贴如何领取发放的相关信息如下:

生育保险中生育津贴实际是产假工资。发放形式主要有三种:

1.单位已经为本单位员工参加了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2.单位未为本单位员工参加了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由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支付;

3.外地户籍员工未能参加本市的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由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当地工资支付办法、女职工劳动保障条例等文件)支付女职工的产假工资;

因此生育津贴实际上就是产假的工资,不是可以重复领取的待遇。

未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如果参加了社会医疗保险,在住院生育期间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由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比例承担由于生育产生的相关费用。

北京生产完多久领生育保险

北京一般是生产完后三个月之内,晚育的顺产是4个月内报销,晚育的剖腹产是4个半月内报销,具体的情况你可以问一下单位负责的同事或着拨打12333咨询相关的信息。

生育保险报销时间

生育保险需连续买满12个月,宝宝出生的18个月之内报销,同时报销时需在保。生育保险属于典型的地方政策,各地规定各不一,有10个月,也有6个月甚至更低的。因此应以当地社保中心为准。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参保职工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3、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4、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孩子的)、出院小结等材料,于每月1-10日之间的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相关手续应在分娩后一年内办理)

生育保险待遇申领:

1、申请人提供资料:

a、计划生育证明(即准生证)

b、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即出生证)或户口簿

c、诊断证明(生产医院开的生产证明,出院时开的)、费用凭据(出院时打印的)

d、本人身份证(代办的提供代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e、属异地或境外难产提供住院费用明细 f、属异地或境外剖腹产提供:

(1)手术证明

(2)费用凭据

二、到医疗生育待遇审核部门办理(社保局)

三、符合条件即可办理,凭办理凭证即可到银行领钱。

生育保险报销比例和标准

生育保险(也称生育险)是指国家和用人单位为怀孕、分娩、哺乳和节育的女性劳动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产假和休假的社会保险制度,以保障因生育、育、抚养孩子而造成收人中断的女性劳动者及其孩子的基本生活。

女职工生育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享受产假。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本企业上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他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

条件: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不超过本单位工资总额 1%的生育保险费用,国家则采取税前列支的办法来间接资助,可见生育社会保险费用仍然由用人单位负担。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的生育保险则由国家财政单独承担,个人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用人单位,由本单位承担女职工的生育费用。

比例标准: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他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生育保险的报销条件

(1)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的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并履行了缴费义务,且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累计满3个月的企业职工。

(2)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职工。

(3)以上条件须同时具备。

生育保险报销多少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他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生育保险政策强调,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也就是说,生育津贴不会低于单位平均工资标准。”蒋继元说。举例来说,一名女职工每月生育津贴为5000元,而用人单位当月的平均工资为4500元,由生育保险基金统一支付给单位后,超过平均工资的500元用人单位不能克扣;假如女职工每月生育津贴为3500元,而用人单位当月的平均工资为4500元,其中的1000元差额需要用人单位补足。

对于原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在2012年1月1日前已经生育或计划生育享受产假,但在之后申报生育津贴的,按照新计发办法计算生育津贴。

11.宗道辉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士官 篇十一

宗道辉何许人也?

他是一名战士,被军委首长称赞为“勇攀现代作战高峰的勇士”;

他是一位班长,编撰了20多万字的教材,11本教案在全军同类部队使用,带出5个功臣集体,为全军和武警部队培训出了300多名新装备骨干,曾荣立一等功1次、二等功1次、三等功4次,并获得第16届“中国十大杰出青年”称号,还是“全军十大学习成才标兵”、党的十七大代表。

他就是八一学院07级大专行政管理专业学员、广州军区某部班长宗道辉——能够使用所有步兵轻武器、驾驶各种普通和特殊交通工具的“陆上猛虎”,掌握快艇冲滩、快速登陆、快速攀舰等战斗技能的“海上蛟龙”,谙熟各种复杂气象条件下伞降技能、创造了7项伞降“之最”的“空中神鹰”。

2009年9月18日,接受记者采访时,宗道辉正带着他的兵进行野外驻训。对于那些炫目的荣誉,他不愿过多谈及。但是,只要一说起训练,宗道辉便抑制不住兴奋:“我学习八一学院的行政管理课程时,发现很多推理案例对侦察兵的训练有帮助,现在正在尝试。”

“荣誉属于过去,军人应该着眼未来,时刻思考如何打赢下一场战争。”宗道辉语气坚定地说:“我最大的追求就是当一个能打仗的兵。”

一个士兵的追求

2001年,我军一场陆空联合作战演习悄然打响。面对“敌”妄称“连鸟都飞不进去”的严密防卫,宗道辉带领一支小分队,利用某新型装备,蹈海踏浪,神不知鬼不觉地直插敌后,迅速发起进攻,一举将敌阵地摧毁。

军队首长称赞说,这是一支现代化的“全能士兵”队伍。这支突击小分队的队长就是宗道辉。

“宝剑锋从磨砺出。”宗道辉每天除完成正常的训练课目外,坚持“十个一百”:即拉力器、杠铃、臂力棒、踢沙袋、俯卧撑、仰卧起坐、引体向上、深蹲起立、收腹举腿,10个项目各做100次的强化训练。全副武装10公里越野,每天雷打不动跑一趟。

练体能还要练技能。宗道辉会熟练使用所有步兵轻武器,会驾驶汽车、摩托车和其他特殊交通工具,擒拿格斗招招制敌,悬崖攀登如履平地,5公里越野竞走如飞。特别是山地、水网、丛林、城市渗透作战。更能体现他猛虎般的勇敢、机智和能量。

“练为战。”在宗道辉眼里,一切的训练,都是为了取得明天实战的胜利。

宗道辉永远忘不了他第一次跳伞的情景,望着蓝天白云、江河大地,又激动又恐惧。他自己给自己鼓劲,别人能行我也能行,硬着头皮跳了下去。这勇敢的第一跳,开辟了他的空中之旅。当时部队训练条件很有限,为了熟练掌握空中动作,他和战友们一起利用窗台、屋顶、土坡等土办法练跳伞的出舱动作;用黑布围着眼睛就地打圈,突然打住,迅速卸下身上的负重物品并辨别东西南北方向。为了提高心理承受能力,他经常和战友们一起搞一些空中模拟训练,互相考问在遇到特殊天气、出现机械故障时的应急方案。比如主伞打不开怎么办?挂到树上怎么办?遇到上升气流怎么办?远离落点怎么办?误入敌阵怎么办?他们一次又一次地把这些问号带到实战中去解答,摸索出了一整套符合实战要求的应急小方案。“空中神鹰”就是这样放飞的。

如今,宗道辉能熟练掌握6种机型、8种伞型和各种复杂气象条件下的伞降技能,创造了7项“之最”。

宗道辉当兵之初是个旱鸭子。第一次学游泳是在部队的游泳池。望着绿幽幽的池水,他心里直打鼓,是教练员一把把他推下去的,当场还呛了几口水。

为了练就水上本领,宗道辉自己给自己施压,一次又一次逼自己下水。别人在水中泡一个小时,他就在水中泡两个小时;别人游几圈,他就游几十圈。武装泅渡训练,别人5公里,他要游10公里。为了增强水中耐力,他经常绑着砖头下水,拿脸盆练憋气。由于长期泡在水中,在一段时间里,手上的老茧也泡成了白皮,又痒又疼,一层一层脱落。

梅花香自苦寒来!在一次海上武装泅渡考核中,宗道辉一口气泅渡了5公里,就连班里的战士也不相信,怎么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旱鸭子就变成了海上蛟龙。

一个士兵的创新

练就一身硬功夫的宗道辉并不满足。在他眼中,“只有那些把高超的技能和高超的战术结合起来的‘智能型战士’才能成为未来战争中真正的勇士。”

“智能型战士”的核心,是现代化的军事头脑和专业化的科学知识。

2001年12月,宗道辉革新的某新型装备列装全军。《军事》杂志这样评价:在我军的历史上,因为一个兵的贡献,使一件装备列装全军,这是绝无仅有的。

几年前的一次伞降练习时,宗道辉无意间听到战士议论:这不过是一个会飞的“肉包子”,给我一挺高射机枪,准能把它打成“筛子”……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宗道辉当时就在心里琢磨开了:能不能设计一种机动和隐蔽性能好、航程远,火力强、造价便宜且容易操控的新装备?他的想法,引来了战友们的议论。有人说,这么重要的项目,哪轮到一个兵去想?也有人说,作为战士,上级发什么装备我们就练什么,把手中武器装备掌握熟练就行了……

宗道辉却不这样认为。“谋打赢是每一名军人的责任,”他说:“战士是武器装备操纵的实践者,搞革新、谋打赢责无旁贷!”

对装备进行革新,谈何容易!入伍前只有初中文化的宗道辉便以惊人的毅力,为自己“充电”。几年来,他先后拜10多名院校、科研所和厂家的专家学者为师,还买来英语全套教材、磁带和一台“陕译通”,加班加点学英语。短短两年时间,他自学了《航空知识》、《空气动力学》等20余门课程,取得了大专学历。

厚实的知识底蕴为科技创新铺平了道路。在部队领导和专家教授的帮助下,宗道辉边学习边起草修改装备改革试验报告,先后探索出该型装备携带武器装备的捆绑、联接和披挂的方法,并在上面加装了通信、定位、导航、照明等多种系统。

有了新装备不等于形成了战斗力。为使它在实战中发挥最大威力,宗道辉又面临一次新的“突围”:单兵作战,只有形成小的作战单位,在作战运用中编队出击、相互配合、相互掩护、相互支援、整体挺进,才能在未来战争中遂行特殊作战任务,有效打击敌之重要目标。

可是,出于安全考虑,上级对该型装备禁止编队训练。宗道辉与战友们驾驭新装备在雨天、雾天、大风天和山谷、城市上空等条件下开展战术训练,在训练中不断尝试破解之道,由少到多,从简到繁,循序渐进,终于解决了编队作战难题。

就这样,他一口气探索出了7种新的战法训法,先后28次

驾驭新装备在实战演练中一展风采。

总部组织有关专家对宗道辉的革新进行论证,结果表明:改进的装备填补了6项技术空白,速度提高1.4倍,载荷增大3倍,航程增加6倍!

宗道辉的可贵之处就在于:他虽然是一个兵,却从不把自己局限于兵的视野里,创新成了他履行使命的不竭动力。

2003年,部队新列装的某新装备在雨中进行训练时,连续发生3起空中停车故障。厂家的技术专家连查多天没找出原因。正当大家束手无策之时,宗道辉主动请缨:“我来试试!”他一面向专家请教,一面在训练中细心观察研究,终于发现该装备在雨天停车,是由于排气口吸入水分、导致发动机燃烧不充分所致。他大胆提出设想,在排气口加装一截排气壁。专家采用了他的创新建议,空中停车难题一举破解。

几年来,宗道辉取得了10多项技术革新成果,其中6项填补部队训练空白;先后完成上百次训练改革任务,总结摸索的7项新战法新训法被全军推广。

一个士兵的奉献

2003年9月,宗道辉又一项革新成果“三通管”通过了厂家鉴定,这项革新成果有效解决了某新型装备发动机在恶劣条件下“停车”的难题。这项成果军地通用,许多厂家来电来函洽谈业务,请求合作开发。不少人认为,宗道辉发财的机会来了。

宗道辉不为所动,却把他的成果拿到训练场,专门给生产该型装备的厂家技术人员演示,与他们一道现地检验成果的可靠性。一切技术问题解决后,当厂家让宗道辉开个价码时,没想到,他出语惊人:新装备是提升战斗力的关键因素,只要你们厂家能尽快生产,我无偿提供这一技术。

在有的人看来,宗道辉很“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用辛苦研究出来的成果,获取一定的经济报酬无可厚非。可宗道辉的“账”没有这么算:新装备早一天改装,就能早一天形成战斗力,“打赢”才是军人惟一的价值天平。

凭本事、论技术,宗道辉完全可以过上比较富裕的日子。宗道辉老家在农村,家庭十分贫困,仍然住着当年的土坯房,仅靠妻子一人在家里支撑。然而,一直拿着士兵工资的他,却一次次拒绝送上门来的“美事”:某降落伞生产厂家派人专程找到部队,要高薪聘请他当试飞员,并答应为他解决全家城市户口、住房,还帮他妻子安排工作,他没有答应;某航空俱乐部的老板是他老乡,想请他合办公司,让他以技术入股,也被婉言谢绝。

对宗道辉而言,只要是对部队战斗力有利的事,再大的牺牲他都愿做,再大的风险他也敢冒。100多次试跳,每一次都面临着生死抉择,10多次死里逃生。

对个人利益,宗道辉却显得吝啬。

12.生育津贴 篇十二

关键词:高等学校,辅助津贴,广东海洋大学

0 引言

高校实验技术人员是实验教学和科研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创造性及积极性直接影响着一所高校的实践创新性人才培养的质量及科技创新水平[1,2]。长期以来,实验技术队伍存在着结构不合理、知识老化、职称学历偏低等问题,因此高校实验技术队伍的重要性往往被忽视,其积极性及创造性也得不到最大程度的调动。激励是调动积极性,激发创造性的有力手段,如何最大限度地调动实验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验队伍的辅助津贴起着关键性作用[3,4]。因此,制定科学合理的辅助津贴分配方案是激发实验技术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的最直接有效的办法。本研究以广东海洋大学为例,分析了高校辅助津贴分配中存在的问题,并对解决方案进行了探讨分析,以期对高校辅助津贴改革提供参考。

1 高等学校辅助津贴分配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广东海洋大学辅助津贴分配办法方案主要依据《广东海洋大学酬金分配暂行办法》(校人事〔2009〕21号)以及《广东海洋大学教职工考核暂行规定》(校人事〔2009〕20号)两个文件来执行,采取校、院二级管理的模式,下发形式主要包括实验教学工作量、实验室管理工作量、资产管理工作量三大块。随着2011年人事改革过程新的人事聘任方案《广东海洋大学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广海大党〔2011〕4号)的出台,原来的科研辅助岗位被取消,科研辅助任务部分转移到教学辅助人员身上。2013年,广东海洋大学于正式获批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后,后建博时期对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工作的内涵式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实验技术人员的工作内涵也从原来实验教学辅助为主转变为教学辅助和科研辅助两方面都要硬。在新时期新形式下,2009版津贴分配方案已与广东海洋大学的办学思想与工作方向不匹配,无法充分调动实验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基于以上原因,加强广东海洋大学辅助津贴分配管理办法的改革,是学校当前发展形式下亟待解决的问题。该问题的探讨,也会为全国高校实验技术人员的津贴管理提供一定的借鉴意见,促进高校科研和实验教学工作健康快速的发展。

2 解决方案探讨

主要针对2009版酬金分配方案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广东海洋大学发展现状,对辅助津贴进行改革。针对以下四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修订:

2.1 针对津贴分配依据过时,细化津贴分配依据

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方面:其一,学校在《广东海洋大学实验室管理人员岗位职责》文件中明确规定了“实验员的职责”,但是没有明文规定助理实验师、实验师及高级实验师不同职级之间岗位职责的差别,因此导致津贴分配是否与职称级别挂钩的问题有所争议;其二,对于学校下拨的辅助津贴按工作量计算部分,包括实验教学工作量、实验室管理工作量、资产管理工作量三部分,此三部分下拨的依据分别对应实验(实习)课人时数、实验室面积、实验教学资产值,虽然此三部分津贴计算的方式在文件中有详细的说明,但是对应的岗位职责却没有做到与时俱进,比如实验室安全、实验室环境、实验室开放都属于实验室管理的内容,也是近几年以来教育厅高度重视的工作,理应从实验室面积工作量计算中体现,但是由于没有明文规定,所以导致部分实验员只考虑实验室面积,忽视实验室面积所对应的工作内容,出现抢实验室占面积,但是工作积极性不高的现象。

有效的激励,取决于激励目标的正确设置。对实验技术人员的激励,主要体现在明确合理的岗位职责的制定,以及与津贴的直接挂钩。因此针对旧版津贴分配文件中不能与当前发展阶段相匹配的部分,进行文件的进一步细化,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最好途径。

2.2 针对津贴分配来源不清,规范津贴分配来源

《广东海洋大学酬金分配暂行办法》(校人事〔2009〕21号)中规定,“研辅津贴用于发放科研单位领导和科研辅助等人员津贴”,后因2011年人事改革过程中,新的人事聘任方案《广东海洋大学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广海大党〔2011〕4号)出台以后,原来的科研辅助岗位被取消,部分人员转教师编制,部分人员转实验辅助编制。一些学院的科研辅助工作由教师编制人员及研究生一起完成,其科研辅助工作量由科研团队通过科研津贴的方式来解决。而另外有部分学院的科研辅助工作由教辅人员承担,但是由于没有文件规定实验技术人员承担科研辅助的范围及科研辅助津贴的来源,所做的工作得不到应有的肯定,因此实验技术人员的科研积极性不高,影响整个学校科研工作的进度及质量。

针对以上津贴分配来源不清的问题,进一步规范实验技术人员是否应该承担科研辅助的工作,以及科研辅助工作的具体内容和范围,并制定相应的保障措施,使得此部分工作能够通过一定的途径给予津贴保障,才能更好地调动实验技术人员科研辅助工作的积极性。

2.3 针对津贴分配标准不精,明确津贴分配标准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其一,目前实验技术人员的考核采取坐班与量化双重考核的方式,而津贴分配时没有体现出坐班工作量部分;其二,实验辅助部分的工作量与理论课的课时费相差甚远,体现为“同工不同酬”;其三,量化工作量部分,量化标准还不够细化,比如实验室开放、实验室安全工作还没有办法通过津贴量化的方式来体现;其四,兼职工作没办法量化,比如资产管理员,除了兼管实验室资产外,办公室资产部分由于人员流动大,分配房间多而导致管理难度大,但是却未计算入工作量,另外,如毕业设计(论文)需要在实验室内完成,而且开放难度大,辅导教师有相应的工作量计算,而实验技术人员的辅助津贴部分却没体现。

针对津贴分配标准不精的问题,加强校内津贴分配标准的进一步调研,到兄弟院校进行交流,进一步进行细化修订。

2.4 针对津贴效益监管不力,加强津贴效益监管

对于辅助津贴的分配,既要有量的标准,又要有质的规定。目前对实验技术人员的工作质量没有严格的考核监督机制,干好干坏一个样。年终考核表中的“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考核级别不能很好地调动实验技术人员积极性。

针对津贴效益监管不力的问题,制定对实验技术人员工作质量进行考核打分方案,实行实验技术人员内部打分、学院打分及学生打分相结合的方式,方能从多方面起到津贴效益监管的作用。

参考文献

[1]陈利强,朱明霞.新建本科院校实验师资队伍建设思考[J].广东化工,2013,9:192-193.

[2]王友建,吴元学,岳进.中国与加拿大高校实验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比较[J].实验技术与管理,2006,7(23):130-132.

[3]刘影,刘海峰.高校实验人员业绩津贴发放原则及其操作[J].职业技术教育(教科版),2004,25(407):39-40.

13.生育保险津贴费用申领流程 篇十三

1、用人单位需先确认职工申请津贴的相关医疗费用已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记账、或在社保机构已申请报销;未报销相关医疗费用的,该职工需先报销医疗费用后,用人单位方可申请相关的生育津贴。

2、登录“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申请,并确认已垫付生育津贴。

3、系统将根据数据自动匹配其申请的生育津贴情形,匹配成功后由工作人员在网上受理、办结并发放生育津贴,用人单位不需要到社保机构,也不需要再提交任何资料。

4、匹配不成功,用人单位打印《xx市职工生育津贴申请审核表》和《xx市生育保险津贴申请表(企业申请)》,该职工的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复印件)/出院小结(复印件)、婴儿出生证明/死亡证明(分娩的提供)、计划生育证明(分娩的提供),到就近的社保机构办理。

5、各分局工作人员对用人单位所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受理;

6、工作人员对受理的材料进行整理,根据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相关规定进行审核后支付。

生育津贴申领时需携带审核资料:

①住院医疗费收据;

②诊断证明书(盖专用章);

③《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卡》原件及复印件、二胎《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终止妊娠无此项);

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⑥医保卡(异地证或异地备案表);

⑦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⑧单位出具的参保职工请假条;

⑨参保职工在享受生育津贴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

用人单位专管员于每月1-10日持下列有效资料,到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报销时携带的资料:

1、报销门诊生育医疗费用需携带资料:诊断证明书(盖专用章)、门诊票据、费用明细,有关检查报告单;

上一篇:褥疮病人注意事项下一篇:500字新学期计划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