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控申实习(共4篇)
1.检察院控申实习 篇一
检察院控申举报工作总结
检察院控申举报工作总结2007-12-07 11:56:57第1文秘网第1公文网检察院控申举报工作总结检察院控申举报工作总结(2)今年,我院控申举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全市检察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突出特色创品牌、全面发展争一流”的总体思路和奋斗目标,以争创“文明接待室”为载体,以集中处理涉检上访工作为重点,充分发挥对外监督、对内制约的职能作用,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信访条例》,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严格执行首办责任制,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使命,为构筑和谐社会全力维护稳定大局,推动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深入健康发展。
一年来,我院控申举报部门共受理来信来访33件,其中群众来信25件,来访8人(次),其中属检察机关管辖的案件线索31件;检察长参加接待12次,接待期间处理群众来信12件,接待来访群众12人,妥善处理群众告急访案1件,立案复查刑事申诉案件1件;审查刑事赔偿案1件1人,立案审查1件1人,决定赔偿1件1人,赔偿金额元。现将一年来的主要工作情况总结于后:
一、深入开展文明接待活动,严格执行首办责任制,认真开展集中处理涉法上访案件专项工作
(一)严格执行首办责任制 一年来,我院控告举报部门认真执行首办责任制,对待群众的来信来访和上级有关部门转办的各类举报线索,坚持做到文明接待,依法办理,及时分流,加强督办,严格按照首办责任制的要求进行处理和答复。受理属本院管辖的首办案件,其中分流到职侦局24件举报线索,已将查处的11件11人反馈举报中心,其余13件已督促在规定的期限内抓紧办理;分流到民行科的5件民事申诉案件,已结案3件,其余的2件正在办理;分流控申科处理2件已按期反馈1件1人,正在办理的1件1人。
(二)坚持和完善检察长接待制度。我院党组极为重视此项工作,分管检察长要求严格坚持检察长接待制度,特别是强化检察长接待日批办案件的办理和督查、督办工作,切实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消除不利稳定的因素。今年4月20日上午,正值检察长接待日,沙角乡鱼堰村现任村支书和村主任等一行4人,向值班接待的副检察长反映:本村原任村支书张昌贤对张更礼和现任村主任举报其经济问题不满,前几天,驾摩托车将村主任撞伤,要求我院及时对张昌贤经济问题调查处理,否则,将到市里直至中央有关部门上访。来访人情绪非常激动。接待副检察长仔细听取了来访人反映的情况,并将我院对该案的初查情况给举报人作了反馈,并当即表示,我
院将进一步加大初查力度,请相信我们一定尽快给一个答复。来访人表示:有领导这句话,我们也暂不到北京去上访了。胡副检察长认为事态虽然暂时平息,但未从根本上解决实质问题,当即带领控申科同志,赶到沙角乡,几经周折,才找到正在村里工作的乡党委书记,介绍了今天鱼堰村村支书、主任及群众来访的情况,要求乡党委、政府继续调处鱼堰村新旧两任书记间矛盾,做好息诉罢访工作。党委书记表示,党委将专题研究解决,并要乡纪委先行调查处理,力争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三)高度重视集中处理涉法上访第二阶段工作
院党组非常重视集中处理涉法上访第二阶段专项工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保障集中处理涉法上访工作深入有效开展。二是坚持实行领导包案制。在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形成了检察长负总责,主管检察长直接抓,控申科具体抓,其它部门各司其职的工作格局。我院按照
市院的文件要求做到了:
1、认真排查,摸清底数,明确解决的重点涉法案件经认真排查,属本院管辖的涉法上访案件2件2人;
2、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办案力度,严格执行“四定四包”责任制,狠抓具体案件的办理,现已依法处理涉法上访案件1件1人,正在处理的涉法案件1件1人;
3、建立和完善处理涉法上访案件的经常性的工作机制;
4、加大善后工作力度,坚持做到“两见面”,把做好息诉工作作为办案的必经程序。
二、认真学习贯彻《信访条例》
在新的《信访条例》即将施行前夕,我院党组对学习贯彻新《信访条例》高度重视,为了让全院干警全面地把握新《信访条例》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并在今后的信访工作中更好的适用,努力把我院信访工作引向法制化、规范化,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我院就如何抓好《条例》的贯彻执行做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抓好《信访条例》学习培训,并组织全院干警集中进行了学习和
讨论《条例》,积极参加了由县委信访办统一组织的培训。二是由控申科牵头组织了全院干警观看了中央电视新闻频道《法治在线》节目连续播出的关于新《条例》的电视讲座。三是抓好《信访条例》的宣传工作。今年5月9日,县委信访办交办我院办理黄成军要求及时处理扣押款信访案,我院收到交办通知后,及时与职侦局取得联系,按照《信访条例》规定时间,将办理结果书面报告了信访办。
三、加强举报宣传工作,促进反腐斗争深入开展
为了进一步查处和打击经济犯罪,预防职务犯罪,推动反腐斗争的顺利开展。今年3月初由控申科牵头,其它科室配合,在县人民广场
检察院控申举报工作总结
2.检察院控申实习 篇二
一、新形势下提高控申检察工作的重要性
从检察机关角度看, 构建和谐社会就是通过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控申部门作为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联系最直接的窗口, 在解决群众诉求、化解矛盾纠纷, 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首先, 当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向控申举报部门反映时, 控申举报部门发挥法律监督职责, 查漏纠错, 打击犯罪, 维护无辜群众的利益。所以说做好控申检察工作是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要渠道。其次。在侦查、批捕、起诉等刑事诉讼环节中出现的, 以及民法院生效刑事判决、裁定中出现的冤错案件, 最终都需要在控申部门得以发现, 并最终得以纠正。可以看出, 控申部门在法律监督,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此外, 做好控申检察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 振兴经济发展的重要阵地。目前, 上访活动的形式日趋形式复杂多样。一些上访人情绪过激, 言辞激烈, 行为冲动, 不计后果, 更有的长期无理纠缠, 串联上访, 给社会带来不安定因素, 控申部门如何做好信访接待工作, 化解和缓和上访情绪直接关系到社会的安定团结新刑诉法的修改是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个新的进程, 意义重大, 不仅使我国的刑事诉讼程序进一步完善, 也给控申检察工作带来了新的任务和要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新刑诉法建立了对侦查阶段各种违法行为的投诉处理机制, 进一步保障了司法公正和刑事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利;
2、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律师权利被侵害的救济渠道, 弥补了我国立法上的一个不足, 人民检察院对申诉或者控告应当及时进行审查, 情况属实的, 通知有关机关予以纠正。从而切实的解决律师经常面临的“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问题;
3、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为加强对当事人诉讼权利的保障, 进一步保障程序公正的实现, 首次将程序违法纳入再审程序, 从而拓宽了案件重新审判的条件, 使再审程序更加全面, 更加完善;
4、赋予了控申部门对再审案件中被告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的建议权, 有利于保证再审程序的顺利进行, 同时强化了内部制约和审判监督职能。
二、刑诉法修改对控申工作的挑战
刑诉法的修改和完善拓展了控申检察工作的工作领域, 同时也对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带来一些新的挑战,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 信访工作量将明显增加
新刑诉法加强了检察院的法律监督职能, 将很多原属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内部处理的事项, 并十分容易引发上访情绪的事项改为检察院监督, 特别是执行程序中查封扣押冻结等涉财问题, 向来是信访高发环节。新刑诉法实施后, 这些领域所产生的控告、举报、申诉转由控申部门受理, 将会导致信访量明显增加, 控申部门将面临空前的信访接待压力。
(二) 矛盾化解工作将日趋复杂化
律师权利被侵害和侦查阶段各种违法行为的控告和申诉是首次在刑事诉讼法中予以体现, 但目前对于这一程序只有笼统, 并没有相关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对具体的审查程序、期限以及纠正的效力问题进行明确的规定。在实际操作中应该如何去把我仍有待探索, 同时又不能违背刑事诉讼程序显著的时效性, 从而要求控申检察部门必须在高效、及时的前提下合法的处理此类问题。
(三) 对控申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新刑事诉讼法全面加强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权, 包括侦查程序、审判程序以及执行程序的监督, 这些新增的监督职能对控申部门来说是新新的职能, 这就要求控申检察工作人员要加强学习, 加强对侦查监督、审判监督、执行监督等业务的学习, 全面掌握相关法律法规, 及时学习新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 提高工作能力。此外, 控申部门还要有具有公诉、出庭经验的办案人员, 以适应新刑诉法赋予控申部门的新职责。
三、新形势下控申工作应采取的对策
如何贯彻好新形势诉讼法, 是当前我们控申检察工作面临的严峻挑战, 如何在确保新刑事诉讼法贯彻实施的同时保证各项工作取得好的效果, 应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 加大业务学习和岗位培训力度
新刑事诉讼法对控申干警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有了更高的要求, 除了要重视干警对新刑诉法的系统学习外, 还应邀请一些资深业务专家和法学专家, 对控申干警进行集中性强化培训。征求广大干警对新形势下控申工作开展的意见和建议, 同时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岗位练兵, 通过疑难案件研讨、精品案件展示和理论研讨等形式, 进一步提高控申干警的实践能力和理论水平, 使修改后刑诉法的立法精神和执法理念得到深入的贯彻和实施。
(二) 积极拓展工作领域, 全面强化法律监督
新的刑事诉讼法, 首次明确规定了律师权利被侵害的救济渠道;首次建立了对侦查阶段各种违法行为的投诉处理机制;首次将程序违法纳入再审程序, 细化、补充了案件重新审判的条件;首次赋予了控申部门对再审案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的建议权。面对新的职责和任务, 控申部门应增强干警鼓励干警开拓动作思路, 增加迎难而上的决心, 积极转变工作思路, 尽快出台一些相关的工作细则, 将新的工作内容纳入到日常工作当中, 结合控申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制度来细化和规范审查、办理程序, 使新刑诉法相关规定具有操作性。保证控告和申诉高效、及时地解决, 维护刑事诉讼程序的公平性和正义性。
(三) 完善信访工作机制, 提高群众公信力
面对今后信访工作量的大幅上升, 检察机关应建立一些长期、高效的信访工作机制, 提高信访工作矛盾化解的效率。进一步落实“检察长接待”制度。检察长到信访接待窗口与上访群众面对面, 当面进行解释和答复, 化解信访问题, 确保信访案件及时答复和解决。建立“大协调”机制。基层检察院加强与乡镇和社区的沟通联络, 设置联络点, 密切与基层的联系。以派驻检察室为抓手, 变被动“等访”为主动“下访”。当前很多基层检察员着力建设派驻基层检察室, 与此同时, 控申部门可以通过派驻检察室对派驻地涉检上访和易引起信访的案件进行排查, 从源头上减少涉检上访案件的发生。
(四) 畅通信访渠道, 进一步实现文明接访
进一步推进“文明接待室”创建工作, 控申接待人员要把“人民满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针对结案标准高、息诉难度大、任务艰巨的涉检信访疑难积案, 通过开展定点接访、重点约访、联合接访活动, 畅通信访通道, 实现接访稳控无缝衔接。同时要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 热情文明的接待群众, 给上访群众依靠感和温馨感, 成为他们的“贴心人”和“主心骨”, 最大限度的运用“法”、“理”、“情”去教育、感化他们, 最终促进矛盾纠纷的妥善解决, 促进社会和谐健康良性的发展。
(五) 提高业务素质, 增强控申工作力量
为应对新法实施后所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 检察机关应对当前控申检察力量的配备进行适当的调整。人员的设置上要从办案实际出发, 结合控申工作的特点, 不仅要重视现有人员业务能力的提高, 还要根绝需要适当的配置具有办案经验的人员。努力建设一支专业理论基础扎实、工作经验丰富、热爱控申检察工作的优秀队伍, 以适应新形势下广大人民群众对于加强刑事法律监督的迫切需要。
3.检察院控申实习 篇三
控告申诉科工作思路
一、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进一步提高控申干警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加强对控申工作新问题、新情况的调查研究。
二、加大举报宣传工作的力度,结合扎旗的实际情况探索拓宽职务犯罪线索来源,积极引导群众举报,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继续深化“检务公开”。进一步深入宣传《信访条例》和《人民检察院信访工作规定》,引导群众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和履行义务,合法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自觉接受群众对涉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监督。
三、认真贯彻高检院《关于检察机关贯彻实施<关于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的若干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加强与本院刑检部门的沟通协调,探索开展个案救助,积极推进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
四、继续做好涉检信访工作。以开展下访巡访、联合接访为契机,加大涉检信访排查化解力度;以“案结事了”为目标,加强对涉检信访案件的办理。继续坚持领导包案、明确责任、定期通报、挂牌督办、责任追究等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和机制,保证“案结事了”,息诉罢访。高度重视对初
信初访的处理,加强涉检信访信息分析,查找执法环节存在的问题,研究加强和改进执法规范化的措施,加强涉检信访的源头治理工作。
五、做好举报线索的初核工作及刑事申诉、刑事赔偿工作。
4.检察院控申实习 篇四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你们好!
首先,非常感谢领导和同志们对我的信任与支持,给了我这次学习、锻炼和提高的机会,我作为一名检察员能参加这次竞争上岗而感到自豪。
我叫***,45岁,1980年12月入伍,1982年8月考入西安政治学院,法律本科学历,毕业后分别在沈阳军区守备 跃。”两个学习是:
一、抓好在职研究生学习。
二、抓好书记员的在职培训学习,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尽早通过司考。三个飞跃是:
一、完成好在编定岗工作,最大限度的发挥优长,调动其积极因素。
二、尽快缩短助检员向检察员的过渡时限,让他们敢说话,抢重担,挑大梁。
三、攻坚好梯次工程,把握时机,选准选好科、副县人员级别晋升工作,既要考虑到老同志的辛劳,还要看到年轻干警所付出的汗水。作为干部部门要让老实人、实干家“受苦受累不受气,吃糠吃菜不吃亏,”给他们更多的实惠。
领导和同志们给我一次机会,我将还您十分精彩,工作中我会赢得您一张灿烂的笑脸!
谢谢大家!
检察院控申处领导竞职演讲稿
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
真诚地感谢各位在百忙中浏览(阅读)我的演讲材料,这里有一颗热情而赤诚的心在渴望您的了解和支持。在此,请允许我向各位做陈述。
一、本人简历:贾玉敏,女,40岁,中国共产党党员,自1988年在宣武区人民检察院工作,1993年任命为助理检察员。所从事的处室有:院办公室、起诉处、反贪局。
1988年至1991年海南大学法律专科毕业;1995年至1997年中央党校法律本科毕业;XX年至今在中央电大法律本科学习。
本人自来院以来,一直能严格要求自己,无论从思想上和行动上都能够同党中央保持一致,按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武装头脑,以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良好的检察官形象,公正执法,廉洁自律,维护司法公正的精神风貌,肯于奉献社会的牺牲精神,它是激励我进一步做好检察工作,开拓检察事业新局面的精神动力。
二、工作经历及业绩:1988年以来,我一直在检察院办公室担任全院打字工作。多年来,我本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干一行就干好一行的原则,踏踏实实,勤勤恳恳,任劳任怨的埋头工作,使我在打字技术上达到了盲打130字/分的水平。几年来,我共打印
各种法律文书及其他材料约七万八千余份,印制完成十万一千余份;在我院没有电脑的时代保证了全院打字工作的顺利完成。
因工作需要,1998年我被调到起诉处工作。三年来,我共办理各种案件159件183人。其中所涉及的罪名有22个,出庭支持公诉121件,我所提起公诉的案件法院均做出了有罪判决。在工作中,我边办案边总结,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例如:我办理的东方饭店财务主管职务侵占一案,在办案过程中,发现该单位在财务管理中存在很大漏洞,为了杜绝此类案件的再发生,针对存在的问题,我没有就案办案,而是立即到该单位召开了座谈会并发出检察建议,与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研究改进措施,限期整改。后该单位将整改情况函告我院,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XX年初,我通过双向选择来到了反贪局,在反贪局办公室我主要负责案件管理工作。包括案件线索、立案案件和协查案件的登记、案件报备、网上追逃的备案;从电脑、纸面两个介质加强对案件全程的动态化管理;对依法侦查终结案件进行法制审查工作;负责全局的事务性工作。一年半的反贪工作,使我受益匪浅。
多年来,我不断进取,勤奋学习,先后在1992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1998年在考评中被评为优秀;1999年被评为五好检察干警;1999年撰写的《冒充军人取得他人信任并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应如何定性》一文被收集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关于《典型疑难案例评析》一书;1999年办理一起利用同性恋行为进行盗窃的案件被京华时报刊登;XX年办理的一起传播性病案被京华时报刊登。
三、我的优势及不足:我竞争的处室是控告申诉处副职。我以为,本人多年来在院办公室工作培养成了良好的服务意识,有着工作勤勉,耐心细致的工作态度;起诉处的工作更加锻炼了我,加之自己有强烈的求知欲,使我的业务知识得到很大的提高;反贪局办公室工作是我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完善自己的收获平台,它集综合业务知识与服务理念相结合,给了我全面工作的经验。虽然我在综合业务知识上还有待于提高,但有领导及同志们的大力支持、多年的检察院工作经验及自己不断学习和进取的精神,在此,我坚信事业心和责任感使我能够面对任何困难和挑战。
四、今后的工作思路:控申处的职责范围包括举报中心、刑事申诉、刑事赔偿三大部分。就如何做好工作我有如下想法:
在工地上抢救伤者;曾经星夜兼程地赶往河北解救人质;曾经为了查明死因无数次地翻弄尸体;还曾经成功地参与办理了“原宣武公安分局副局长李德强徇私舞弊案”;由于我的出色表现,90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当年的法纪科也被评为市检的先进集体。
1996年我调到起诉二科做内勤,同时协助二位科长办理本院自侦部门移送审查起诉的各类经济案件。由于案件数量相对减少,自己在干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加强理论学习,考上了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完成了本科的学业,97年被任命为助理检察员。
1999年通过双向选择我来到批捕处工作,两年间共办理过近200起案件,无一错案。其中包括“大碗茶商贸集团公司”原副经理于利荣涉嫌挪用资金案;赵永哲等七人跟踪目标入室抢劫、与境外同伙勾结获取赃款等多起重大疑难、有影响的案件;且成功地办理过我院近年来唯一的一起高检院交办的立案监督案件——“姜希明敲诈勒索案”,多次受到各级领导的称赞,可以说自己在批捕处工作的两年业务能力有了飞速的提高,具有了较高的业务水平。
XX年初,我调到反贪局办公室做内勤,负责登记管理案件线索、统计报表、管理法律手续、领取和发放办公用品、统计发放办案补助岗贴、以及完成各级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等多项繁而杂的工作。由于承办人都是分头办案,内勤工作又要求必须时刻满足大家的不同需要,人多、事多、工作头绪多,我一直用自己的信心、细心、热心、爱心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在作好内勤工作的同时我还直接参与办案,对全局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进行“法制审查”。在反贪局工作的短短一年间,我付出了很大的心血,工作成绩有目共睹,得到了领导和同
志们的充分肯定,当年我被评为“严打标兵”及“优秀公务员”。
XX年我服从院党组的安排到办公室负责统计工作,我凭着高度的责任心和严格、细致的工作态度,全年向上级院报送数据无任何差错,准确率达100,年底在全市评比中获得了 的各项任务,使侦查监督处的工作更创一流业绩。
3、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素质,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办案中要以身作则,廉洁自律,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
4、加强联系,拓宽渠道,在立案监督、侦查监督上下功夫。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宣传手段和工具,广泛宣传检察机关的刑事立案监督职能。扩大“公安不立案,去找检察院”的知名度,加强同工商、税务等行政执法机关的联系,加强同反贪、法纪、监所、民行等部门的联系,扩大案件线索,力图在办理立案监督案件上有所突破。
以上是自己竟聘成功后的一些工作思路及设想,也许很不成熟,有欠妥之处。通过竟聘我也发现了自身存在的一些不足,即在某些方面缺乏一定的联系与沟通,使得大家对我的工作能力及水平不是十分了解,因此我再次感谢领导和同志们给我这次介绍自己、展示自己的机会!
当然我也作好了落选的心理准备,请领导和同志们放心,自己无论是作为一名中层干部,还是一名普通的检察干警,都将一如既往地勤奋工作,认真总结经验,找出差距,不管在哪个工作岗位上都会恪尽职守、无私奉献,以自己的行动书写对检察事业的忠诚。
谢谢大家!
年8月至1993年在法纪检察科从事法纪案件侦查工作,1994年至1997年在贪污贿赂检察科从事经济犯罪案件侦查工作,1997年至1999年在起诉二科从事经济犯罪案件出庭支持公诉工作,1999年至XX年在反贪局犯罪预防处从事犯罪预防工作(1999年5月至XX年3月借调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抗诉处工作),XX年至今在反贪局侦查二处从事经济犯罪案件侦查工作。1989年经过考试被任命为助理检察员,目前正在攻读法律专业研究生。
工作18年来,我从事了近15年的侦查工作和3年多的经济犯罪案件审查起诉工作,在长期的工作中,我积累了较丰富的工作经验,并取得了一定的业绩,这其中有各级领导的帮助教育,老同志的言传身教,也是自己不懈努力的结果。1988年我办理了原宣武公安分局副局长李德强、刑警队侦查员史为众徇私舞弊、受贿案,在近8个月的侦查工作中,我付出了艰苦的劳动,为了获取证据,在分局刑警队的配合下,我先后抓获了16名涉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从他们的口中获得了认定李德强、史为众犯罪的重要证据,成功侦破了此案。当年,我院法纪科荣获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发的先进集体称号。在侦查此案的过程中,我学习和积累了宝贵的侦查经验,这成为我以后从事反贪侦查工作的巨大财富。
1994年我来到贪污贿赂检察科从事经济犯罪案件侦查工作。在3年多的时间中,我侦结案件20多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数百万元。在工作中,我逐渐形成了自己特有的且行之有效的侦查方法,对证据的取得、在逃人犯的抓捕、对犯罪嫌疑人的讯问以及
对财务帐目审计等方面的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
1997年10月,新刑诉法开始生效,以抗辩式取代纠问式的新庭审模式开始实施。我被调到新成立的起诉二科从事经济犯罪案件出庭支持公诉工作。在这里我重新学习了相关法律,同时运用自己(来源于新世纪范本网)在反贪侦查工作期间积累的讯问经验,成功完成了数十件涉嫌经济犯罪案件的出庭支持公诉工作,得到了院、科领导和法院审判人员的肯定和赞扬。在起诉二处的3年,我最大的收获是对经济犯罪案件证据的作用和运用有了更深的理解,什么样的证据更有利于证实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怎样使证据形成锁链做到滴水不漏,怎样在讯问被告人时使现有证据发挥作用达到极至。所有这些对我以后再次从事反贪侦查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999年5月至XX年3月我被借调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抗诉处办理各省院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的经济犯罪案件审查工作,在借调期间,我共办理案件10余件,分赴6个省对案件证据进行复核,向高检检委会汇报案件5次,我的工作态度和办案水平得到了高检同志们的肯定。虽然在高检仅工作了10余个月,但却对我产生了巨大的影响,通过每天和法学博士、专家研究探讨法律问题,我的法学理论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同时亦感觉自己理论水平的匮乏,也坚定了我继续学习的决心。回院后,我通过考试开始了法学专业研究生的学习。
XX年我又回到了反贪局继续从事我最热爱的侦查工作,这时候的我比几年前更成熟了,专业知识更加丰富,对有关法律的理解更加深入,这一切让我在侦查工作中更加得心应手。在工作中,我利用我的法律知识和侦查经验,以严谨的作风、负责的态度,侦结了10余
件涉嫌贪污贿赂犯罪的案件,均被法院做出有罪判决。
XX年我办理了犯罪嫌疑人张健伪造于魁智(党的十五、十六大代表)、孟广禄(全国政协委员)等人签字,贪污预发演出费4万元的案件。该案数额不大,但影响很严重,于魁智、孟广禄等非常气愤,要求我们迅速查办此案。接案后,我赶赴南京、郑州等地对张健实施抓捕,从其前女友处诱出张的电话,确定具体方位后,一举将潜逃数月的张健抓获,前后仅用2天时间。归案后,张健一言不发。这个案件是为数不多的零口供案件,据此情况,我把工作重点放在搜集、完善证据上,经过细致、耐心的侦查工作,搜集了大量足以证实其有罪的证据,使该案顺利侦结,后张健被判有期徒刑4年。该案判决后,发案单位和有关当事人对我院给予了高度评价。
XX年5月份,我立案侦查了原建设银行北京铁道支行白纸坊办事处副主任蒋小春涉嫌挪用公款400万元的案件。此案案情复杂,事过已近7年,涉案当事人下落不明,难以取证,且蒋小春已知悉检察机关将介入,极可能逃跑或串供。针对此情况,经请示领导,决定先对犯罪嫌疑人实施抓捕,再展开调查取证。我们经过长时间的蹲守,将蒋小春抓获归案。早有心理准备的蒋小春自认为很多知情人下落不明,无法对其行为指证,拒不供述犯罪事实,因此该案对证据的要求更加严格。蒋小春在任副主任期间,掌握着多个帐号,因为没有口供,我凭借着自己耐心细致的工作作风,将可能涉及被挪用的存款资料及银行凭证全部调取筛查,共向银行发出查询函数十份,复印各类银行凭证200余份;调取了十余家企业的工商档案资料;多次到平谷、怀
柔等远郊区县调查取证;经多方查找,将当年涉案的多名当事人全部找到,取得了至关重要的证人证言。经过5个月的工作,不仅查明了犯罪嫌疑人蒋小春挪用储户400万元的事实,而且发现了举报线索之外的其挪用77万元的犯罪事实,此案公诉后蒋小春被判有期徒刑13年。
XX年中政委、高检在全国开展“严打”整治、专项追逃工作,在这次专项工作中,我局共抓捕涉嫌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5名,我在同志们的配合下,先后抓获了4名负案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其中2名系公安部上网通缉的重大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通过抓捕工作,为我院在北京市检察系统专项追逃工作总结中跻身前列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从事侦查工作近15年来,领导们对我所做的工作都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也给予了我很多荣誉。我先后被评为北京市检察系统的先进工作者、侦查能手、优秀青年知识分子,2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同时我被列为市检反贪局侦查人才库中的一员。
由于长期从事侦查工作,特别是在反贪工作的 为作为一名副职,要有大局意识,全局意识,立足本职,严以律己,宽以待人,继续发扬反贪局的团队精神,与同志们共同努力,做好反贪职能工作。
我要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克服存在诸如脾气较急的弱点,努力学习,加快知识更新。古语讲:为官以“德服为上,才服为中,吏服为下”。我要以自身良好的品德修养、人格修养、业务素质,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赢得领导的信任和同志们的支持,与大家同心协力,共同营造一个紧张、有序、和谐、向上的工作氛围,在实际工作中奉献自己的力量。
并取得了一定的业绩,这其中有各级领导的帮助教育,老同志的言传身教,也是自己不懈努力的结果。1988年我办理了原宣武公安分局副局长李德强、刑警队侦查员史为众徇私舞弊、受贿案,在近8个月的侦查工作中,我付出了艰苦的劳动,为了获取证据,在分局刑警队的配合下,我先后抓获了16名涉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从他们的口中获得了认定李德强、史为众犯罪的重要证据,成功侦破了此案。当年,我院法纪科荣获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发的先进集体称号。在侦查此案的过程中,我学习和积累了宝贵的侦查经验,这成为我以后从事反贪侦查工作的巨大财富。
1994年我来到贪污贿赂检察科从事经济犯罪案件侦查工作。在3年多的时间中,我侦结案件20多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数百万元。在工作中,我逐渐形成了自己特有的且行之有效的侦查方法,对证据的取得、在逃人犯的抓捕、对犯罪嫌疑人的讯问以及对财务帐目审计等方面的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
1997年10月,新刑诉法开始生效,以抗辩式取代纠问式的新庭审模式开始实施。我被调到新成立的起诉二科从事经济犯罪案件出庭支持公诉工作。在这里我重新学习了相关法律,同时运用自己在反贪侦查工作期间积累的讯问经验,成功完成了数十件涉嫌经济犯罪案件的出庭支持公诉工作,得到了院、科领导和法院审判人员的肯定和赞扬。在起诉二处的3年,我最大的收获是对经济犯罪案件证据的作用和运用有了更深的理解,什么样的证据更有利于证实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怎样使证据形成锁链做到滴水不漏,怎样在讯问被告人时使现有证据发挥作用达到极至。所有这些对我以后再次从事反贪侦查工
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999年5月至XX年3月我被借调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抗诉处办理各省院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的经济犯罪案件审查工作,在借调期间,我共办理案件10余件,分赴6个省对案件证据进行复核,向高检检委会汇报案件5次,我的工作态度和办案水平得到了高检同志们的肯定。虽然在高检仅工作了10余个月,但却对我产生了巨大的影响,通过每天和法学博士、专家研究探讨法律问题,我的法学理论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同时亦感觉自己理论水平的匮乏,也坚定了我继续学习的决心。回院后,我通过考试开始了法学专业研究生的学习。
XX年我又回到了反贪局继续从事我最热爱的侦查工作,这时候的我比几年前更成熟了,专业知识更加丰富,对有关法律的理解更加深入,这一切让我在侦查工作中更加得心应手。在工作中,我利用我的法律知识和侦查经验,以严谨的作风、负责的态度,侦结了10余件涉嫌贪污贿赂犯罪的案件,均被法院做出有罪判决。
XX年我办理了犯罪嫌疑人张健伪造于魁智(党的十五、十六大代表)、孟广禄(全国政协委员)等人签字,贪污预发演出费4万元的案件。该案数额不大,但影响很严重,于魁智、孟广禄等非常气愤,要求我们迅速查办此案。接案后,我赶赴南京、郑州等地对张健实施抓捕,从其前女友处诱出张的电话,确定具体方位后,一举将潜逃数月的张健抓获,前后仅用2天时间。归案后,张健一言不发。这个案件是为数不多的零口供案件,据此情况,我把工作重点放在搜集、完善证据上,经过细致、耐心的侦查工作,搜集了大量足以证实其有罪
的证据,使该案顺利侦结,后张健被判有期徒刑4年。该案判决后,发案单位和有关当事人对我院给予了高度评价。
XX年5月份,我立案侦查了原建设银行北京铁道支行白纸坊办事处副主任蒋小春涉嫌挪用公款400万元的案件。此案案情复杂,事过已近7年,涉案当事人下落不明,难以取证,且蒋小春已知悉检察机关将介入,极可能逃跑或串供。针对此情况,经请示领导,决定先对犯罪嫌疑人实施抓捕,再展开调查取证。我们经过长时间的蹲守,将蒋小春抓获归案。早有心理准备的蒋小春自认为很多知情人下落不明,无法对其行为指证,拒不供述犯罪事实,因此该案对证据的要求更加严格。蒋小春在任副主任期间,掌握着多个帐号,因为没有口供,我凭借着自己耐心细致的工作作风,将可能涉及被挪用的存款资料及银行凭证全部调取筛查,共向银行发出查询函数十份,复印各类银行凭证200余份;调取了十余家企业的工商档案资料;多次到平谷、怀柔等远郊区县调查取证;经多方查找,将当年涉案的多名当事人全部找到,取得了至关重要的证人证言。经过5个月的工作,不仅查明了犯罪嫌疑人蒋小春挪用储户400万元的事实,而且发现了举报线索之外的其挪用77万元的犯罪事实,此案公诉后蒋小春被判有期徒刑13年。
XX年中政委、高检在全国开展“严打”整治、专项追逃工作,在这次专项工作中,我局共抓捕涉嫌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5名,我在同志们的配合下,先后抓获了4名负案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其中2名系公安部上网通缉的重大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通过抓捕工作,为我院在北京市检察系统专项追逃工作总结中跻身前列做出了自己的贡
献。
从事侦查工作近15年来,领导们对我所做的工作都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也给予了我很多荣誉。我先后被评为北京市检察系统的先进工作者、侦查能手、优秀青年知识分子,2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同时我被列为市检反贪局侦查人才库中的一员。
由于长期从事侦查工作,特别是在反贪工作的 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很高兴能参加竞争演讲。不论结果如何,有机会体验这种全新的演讲形式,有机会向大家重新介绍一下自己,是我人生经历的一份丰富。
我叫x,女,今年28岁,1996年从西北政法学院经济法系毕业,同年8月来到宣武区人民检察院工作,在起诉科担任书记员、内勤。1998年,我通过了全国初任检察官资格考试,被任命为助理检察员。xx年4月,我参加了区委党校的中青年干部培训班的学习,并取得毕业答辩 各种统计数字、订卷归档等工作,从没有出过差错,我的工作得到了领导和同志们的认可,1998年,被评为院先进工作者。
应该说我是一个幸运的书记员,由于当时的起诉科缺少书记员,所以在做内勤工作的同时,我还担任书记员工作,协助检察员办理各类刑事案件百余件,这些都为我在任命助理检察员后很快独立办理案件积累了经验,打下了基矗xx年秋,我被任命为助理检察员,并到海淀区人民检察院起诉科学习了一个月,期间承办案件10件。回院后开始独立承办案件,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我办理各类案件40余件。无论在与案件当事人、犯罪嫌疑人、还是辩护人打交道中,我都时刻牢记“树立检察机关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从我做起”的工作准则,所有案件均被法院做出有罪判决。
xx年初,我从公诉部门调到了反贪污贿赂局侦查二处工作。在反贪局的1年多里,我学到了新的检察技能,学会了从不同的角度审视案件的事实、证据,与我在公诉部门积累的知识形成了有益的互补。xx年我配合王岩同志立案侦查了原建设银行某支行办事处副主任涉嫌挪用公款四百七十七万元的案件。经过近5个月的酷暑风雨,终将犯罪分子的全部犯罪事实查清,并全部被法院认定。在办理另一涉嫌挪用公款线索中,经过工作,为发案单位追回经济损失
12万元。这一年,我被评为区级优秀团干部。
1997年,我当选院团支部书记。针对起诉部门青年人多,又是直接面向人民群众的窗口部门的特点,我大胆的建议为起诉部门申报区级青年文明号,这一建议得到了各级领导和同志们的支持。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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