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平安保险索赔材料

2024-10-25

学生平安保险索赔材料(精选8篇)

1.学生平安保险索赔材料 篇一

机动车辆保险赔案索赔材料清单(保险公司)

1、事故证明(路政、交管、气象、消防等部门)

2、事故责任认定书(公安交管部门)

3、自行协商处理协议书(需双方当事人签字)

死者家属提供

1、郭春松医学死亡证明或户籍注销证明

2、郭春松尸检报告或火化证明

3、郭春松家庭情况证明、户籍证明(户籍本)

4、郭春松妻子的身份证明(结婚证、身份证)

5、郭春松父亲身份证明

6、郭春松女儿医院出生证明

7、死亡赔偿金中按城镇居民标准的证明(暂住证或者劳动合同以及租房合同)

8、伤者死亡之前在医院所产生的费用单据

9、家属交通费报销凭证

10、家属住宿费用报销凭证

11、家属误工费证明

山水公司提供

1、保险单正本(交强险、商业险)

2、索赔申请书

3、驾驶员(陈伏仁)驾驶证以及营运客车驾驶员资格证

4、机动车行驶证

5、被保险人(山水公司)工商执照(副本)

6、授权委托书(领取保险款项)

2.保险索赔和风险常见问题 篇二

1、被保险人死亡后,其医疗保险的保险金该给身故受益人还是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 答:医疗保险的保险金受益人一般要求是被保险人本人,由于被保险人已经身故,所以该部分保险金应该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进行继承。

2、如果丈夫作为投保人投保,离婚后来办理退保手续,现金价值能否为夫妻的共同财产来分割? 答:

①首先明确一个概念:婚姻法律关系和保险法律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所以同一件事情,在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中所作方法也会有不同。

②如果夫妻一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另一方投保,只要交的保费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不管退保发生在什么阶段(存续期间或者已经离婚),所退的费用(不管是退保费还是退现金价值)都应该算作是夫妻共同,而不应该是投保人的个人财产,否则就容易产生这样一种情况:夫妻一方用夫妻共同财产来投保,然后再申请退保,这样就用合法的手段非法的将夫妻共同财产转移为个人财产,从而严重侵害了另一方的利益。但如果是已经发生了保险事故而取得的保险金,则保险金应该算作是被保险人的个人财产,不再应该算作夫妻共同财产。理由是,保险金具有法律所承认的身份特征。

③以上分析是以婚姻法律关系为前提的,对保险公司而言,只要符合《保险法》就可以了。《保险法》规定了退保于投保人。虽然所退费用的确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在相关司法解释没有出来之前,保险公司按照现有法律只能将钱退还给投保人。至于夫妻财产的分割问题,必须由权利人自己向对方或者法院提出,主张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利,保险公司没有这个义务去分割夫妻共同财产。3.如何报案?

根据条款约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您应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通知保险公司,否则,依据条款约定,您应承担由于延迟通知致使保险公司增加的勘察,检验等项费用。但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延迟除外。我公司接受您或您的代理人(委托人)通过以下方式报案:

1、电话报案:全国客户服务热线***** 24小时为您提供热诚的服务(推荐度***)

2、上门报案:您可以到我们的各网点的客户服务柜面,或委托您的代理人到业务员服务柜面办理理赔报案(推荐度*)

3、邮件报案:您也可以以邮件形式发送您的报案信息到各分公司两核管理部理赔室

4、其他方式:您也可以采取如传真、EMAIL等方式进行理赔报案。4.意外受伤后应该选择哪些医院就诊?

如果您的保单有附加医疗险:为了您的伤情能得到最佳的诊治,同时也为了保障您应得的保险利益,意外受伤后原则应就近在县区级以上医院就诊,同时需要及时通知我公司,并得到我公司理赔部门的同意—一般情况下只负责社保范围内的用药。否则将有可能给您的索赔带来不便和损失。

财产险、家财险、货运险等理赔常见问题

1.发生事故后如何报案?

答:发生保险事故后应及时拨打相应保险公司的客服热线。及时报案可让保险公司及早掌握保险事故的真实情况,提高理赔速度。根据条款规定,投保人或受益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日内通知保险公司。否则,投保人或受益人应承担由于通知延迟致使保险公司增加的勘察、检验等费用,但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延迟除外。

2.多保可以多赔吗?

答:财产保险合同与人寿保险合同的一个重要区别在于,财产保险合同是补偿性合同,即保险合同生效后,当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通过赔偿,使被保险人恢复到受损前的经济原状,被保险人不能因损失而得到额外收益。损失补偿原则可通过现金赔付、修理、更换或重置的方式实现。在具体赔偿时,有三个限度:(1)以实际损失为限;(2)以保险金额为限;

(3)以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保险利益为限。

3.外地客户出险后如何办理理赔事宜?

答:出险后客户应及时通知我司,我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安排:

(1)我司遵循国际惯例,理赔服务引入公估人制度,对于损失较大、技术性较强或疑难案件,将委托公估人查勘定损,保证理赔服务的及时、准确、专业、公正。目前同我司建立业务合作关系的公估公司有20多家,查勘网点遍及国内主要省市。专家网络涉及核电、电力、工程、建筑、运输、法律、化学、能源等各个领域,能确保为客户提供专业、准确、公证的理赔服务;

(2)小额赔案免查勘制度,对于损失在一定金额(根据保险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具体的金额)以内的保险事故,异地客户在及时向我司报案的前提下,如责任明确、损失清楚,我司无须现场查勘,客户只需在我司指导下提供相关索赔资料,即可办理理赔。

4.财产险中火灾的定义?

答:是指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构成本保险的火灾责任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有燃烧现象,即有热有光有火焰;(2)偶然、意外发生的燃烧;

(3)燃烧失去控制并有蔓延扩大的趋势。电机、电器、电气设备因使用过度、超电压、碰线、弧花、漏电、自身发热所造成的本身损毁,不属于火灾责任;但如果发生了燃烧并失去控制蔓延扩大,才构成火灾责任,并对电机、电器、电气设备本身的损失负责赔偿。

5.发生火灾后在抢救受灾物资过程中,将房屋的墙壁、门窗拆毁等损失,保险公司是否也负责?

答:发生损失后,被保险人为减少损失而采取必要措施所产生的合理施救费用在保险标的损失以外另行计算,但本项费用以保险财产的保险金额为限;若受损保险标的按比例赔偿时,则该项费用也按与财产损失赔款相同的比例赔偿。

6.是否刮风下雨致使财物受损都可获得赔偿? 答:否,在日常生活中所遇到的刮大风、下大雨,并非全属财产险中自然灾害(暴风、暴雨等)的承保责任,条款中对自然灾害都有一个等级限制,只有达到等级标准才构成责任;如刮大风只有风力等级达到8级或以上,即风速达到17.2米/秒以上时,才构成暴风责任;下大雨只有在每小时降雨量达16毫米以上,或连续12小时降雨量达30毫米以上,或连续24小时降雨量达50毫米以上才构成暴雨责任等。

7.家庭防损的检查事项?

答:外出度假之前请您务必要进行以下几项检查:

(1)检查家里的存折、债券及其他贵重物品是否收藏在安全可靠的地方;(2)检查液化气罐上的阀门是否关死,炉灶上的阀门是否关严;

(3)检查天燃气入户总管上的阀门是否关死,炉灶上的阀门是否关严;(4)检查室内各种电源插头是否拔掉,最好拉闸停电;(5)检查各处水龙头是否关严;(6)检查门窗是否关好;

(7)检查室内可能的引燃物是否清扫干净。经过检查无误后,方可锁门外出度假。

8.雇员受伤后医疗费用是否可重复获得赔偿?

答:雇主责任险的医疗费赔偿同样要遵守损失补偿原则;同时拥有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根据社会保险优先于商业保险的原则,应该由社会医疗保险支付后,再由保险公司对剩余部分医疗费进行给付,且申请时需提供医疗费用的原始发票;伤残和死亡可重复获得赔偿,按条款约定一次给付伤残和死亡赔偿金。

9.哪些是货物自身的缺陷?

答:货物本身的缺陷,指货物内在原有的缺陷,如发霉、生锈、腐烂、变味、褪色、冷爆,以及如玻璃或陶瓷等制品的瑕疵、裂纹。有缺陷的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损失属于正常的内在损失。即使投保了货物运输保险,对此类损失保险公司也不负责赔偿。因此,货主应根据货物的不同品质,选择不同的包装方式和运输方式,以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10.货物运输险索赔时的注意事项?

答:(1)一旦发现货物受损,应立即通知保险人或保单上写明的保险公司在货物目的地(港)的检验理赔代理人,并申请对货损的检验;

(2)在提货时发现货物的包装有明显受损痕迹,或整件短少,除向保险公司报损外,还应该立即向承运方、托运人以及海关、港务当局等索取货损货差证明或提出索赔,并保留追偿权利;

(3)货物受损后,作为货方的被保险人应对受损货物采取施救、整理措施,以防止或减少货物损失扩大;

(4)向保险公司提供索赔手续后,在等待保险公司最后审定责任、领取赔款的过程中,保险公司如发现情况不清需要被保险人提供补充证明的,被保险人应及时办理,以免延迟审理的时间。

如果发生赔案,索赔期限有多长?

3.交通事故索赔之保险公司理赔程序 篇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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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的理赔程序一般是接到报案后,派遣相关人员到现场进行勘验,公安机关作出事故认定书,投保人员到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若投保人员对述清单无争议即签字生效。

一、报案

当您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后,一定要立即向事故发生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否则保险公司可以拒赔。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投保人应尽快向保险公司报案,可以电话报案,也可直接去报案。

二、勘验

保险公司应主动到事故现场进行勘验,对事故车辆进行定损。交通警察到达事故现场后,要先抢救伤者,然后对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对未逃逸的交通事故,而且不需要检验鉴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10日内做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在5日内进行检验鉴定,然后做出认定书。

三、办理理赔手续

投保人到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应携带行驶证,保险合同以事故责任认定书等相关证件。保险公司应在48小时内对车辆进行定损,投保人在车辆没有定损之前不能修理车辆。保险公司应该出具车辆定损清单,明确更换配件,修复车辆的费用和工时。

四、签字

投保人如对上述清单无争议即签字生效,作为保险公司理赔的依据。如果有争议则可以拒绝签字。在投保人对定损清单没有争议的情况下,投保人可以修复车辆,并按以下程序进行理赔。

1.投保人将修理厂的发票,明细清单,定损单,行驶证,保险合同交给保险公司。

2.与保险公司达成协议之后,保险公司应在十日内支付保险赔偿金。如保险公司认为投保人提供的材料不完整,应在两个月内按可鉴定的最低额先行赔付。

3.领取理赔通知单,领取保险金。

4.如果保险公司在两个月内拒绝出个理赔通知单,并在两个月内不予赔偿,投保人也可以向保险公司所在地或车辆注册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5.保险公司在收到投保人的有关保险事故的证据材料后,应当向投保人出具证据清单并签字盖章。

6.保险公司出具拒绝理赔通知书。

4.保险金索赔权可以转让给第三人 篇四

来源:2010深中法民二终字第267号时间:2013-06-23| 阅:782

【案情】投保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投保人与他人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赔偿金的权利转让。

5.学生保险所需材料 篇五

1、病历卡(是农医保的应复印:①封面。②每张发票相应所产生的病历);

2、发票;

3、检查报告(X射线、B超、CT报告等);

4、户口本复印件:(①家长面。②学生面)

5、家长身份证复印件;

6、与家长名相同的个人结算存折复印件;

7、家长电话号码;

8、意外发生的简要记录(时间、地点、经过、伤在何处、总计医药费)。

二、学生大病住院保险所需材料:

1、病历卡(是农医保的应复印:①封面。②每张发票相应所产生的病历);

2、发票;

3、出院小结;

4、住院消费总清单;

5、户口本复印件:(①家长面。②学生面)

6、家长身份证复印件;

7、与家长名相同的个人结算存折复印件;

8、家长电话号码;

9、意外发生的简要记录(时间、地点、经过、伤在何处、总计医药费)。

一、学生意外事故保险所需材料:

1、病历卡(是农医保的应复印:①封面。②每张发票相应所产生的病历);

2、发票;

3、检查报告(X射线、B超、CT报告等);

4、户口本复印件:(①家长面。②学生面)

5、家长身份证复印件;

6、与家长名相同的个人结算存折复印件;

7、家长电话号码;

8、意外发生的简要记录(时间、地点、经过、伤在何处、总计医药费)。

二、学生大病住院保险所需材料:

1、病历卡(是农医保的应复印:①封面。②每张发票相应所产生的病历);

2、发票;

3、出院小结;

4、住院消费总清单;

5、户口本复印件:(①家长面。②学生面)

6、家长身份证复印件;

7、与家长名相同的个人结算存折复印件;

8、家长电话号码;

6.学生保险理赔需要的材料 篇六

1.投保人(父亲或母亲)的身份证、户口本单页、银行卡(工商、农业、建行、邮政)以上各复印一张。

2.银行卡需要小票原件。

3.被保险人(学生)的户口本单页、户口本索引各复印一张。

4.如户主不是父母的,需要有证明孩子与父母关系的材料,如:出生证明。

5.医院的总发票,新农合已报销的需要报销凭证(必须盖章)。

6.医院住院病历(不需要住院的不用提供)和总用药清单。

7.诊断证明(须盖章)、门诊病历。

8.意外需要学校开具证明。

7.学生平安保险索赔材料 篇七

The Principles of Construction Claim in The Era of Bill of Quantity LI Guang-jun

Abstract:This paper has discussed the cause and basic principles of the construction claim, and the calculational methods for price difference claim of material.Quota costing system in the planned economic system adopt “cost + reward” contract and real settlement systems.The tender system by the bill of quantity in the market economic system adopts the unit price contract and the construction claim system.There is difference of principle between the two.Perfecting the system of construction claim has important realistic meanings in reducing the dispute of construction cost and controlling effectively construction cost.Keywords:Bill of quantity;Construction contract;Construction Claim;Price difference of material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已于2003年7月1日起施行。但是,采用了工程量清单招标并不等于我国建筑市场已经与国际惯例完全接轨,关键还在于市场规则和人的观念与国际惯例接轨。本文对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以后的工程索赔问题进行了探讨,并结合国内当前具体情况提出了材料差价的索赔金额计算方法,以供有关当事人参考。

1 工程量清单招标采用单价合同

施工合同按计价方式分类为单价合同、总价合同和“成本+酬金”合同。

传统上,国内只有按实结算概念,而没有索赔概念。定额计价采用“成本+比例酬金”合同:直接费按实计算,间接费按直接费的比例计算,利润按直接费和间接费的比例计算。预算定额价格是指定施工方法、施工机械和费用项目条件下的施工工艺价格。只要实际采用的施工方法或施工机械与合同不相同,承包人就可以要求按实结算,修改预算单价。

工程量清单招标采用单价合同,无论承包商采用什么施工方法和施工机械,都不能改变工程量清单项目单价,但发生某些事件时,承包商可依据合同条款提出工程索赔。

合同类型不同,合同条款有所不同。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后,有些传统格式施工合同的条款有可能需要进行适当修改。例如,单价合同的承包商只是承包工程量清单项目单价,而不是承包合同总价,因此,单价合同中不应存在“大包干总造价”、“承包总造价”之类的字眼,法律上,这类用词有可能会禁止承包商提出某些工程索赔,不合理地损害承包商的利益。

采用总价合同时,工程量清单只作付款参考,而业主不应列出工程量清单招标。假如某工程有400樘木门,而业主有意或无意地列出200樘木门招标,这样怎么可以签定总价合同?

2 工程索赔的性质

英语的Claim(索赔)原意是“有权要求”,亦即法律上的“权力主张”。例如,机场的Baggage Claim是托运行李提取处,而不是索赔行李丢失或损坏的地方。工程索赔是依据合同规定提出的权利主张,而不是要求法律惩罚对方,因此,不应将索赔或被索赔视为丢面子的事情。

3 工程索赔的起因

普通商品在生产商自己的厂房内生产,如果发生非正常停电,生产商没有理由向订货人索赔。而建设工程在业主地盘上生产,承包商有权向业主索赔地盘上发生非正常停电的损失。

产生工程索赔的原因极为广泛和复杂,只要环境发生变化或生产过程受到外界干扰而导致损失,承包商就有机会提出索赔。但在不同的时间、地点和环境,同一事件的索赔结局不尽相同。例如,非正常停电事件发生白天或晚上,地点在业主地盘或承包商的加工基地,索赔结局不相同。

4 工程监理的口头指示和书面指示

我国合同法规定建设工程合同采用书面形式。工程监理的指示也应采用书面形式。但是,如果事态紧迫,工程监理可以发出口头指示,承包商应立即执行,否则承包商需要对事态发展而扩大的损失部分承担责任。理智的承包商应书面记录工程监理的指示,并在不影响执行的前提下尽可能当场办理草签,事后还应催促工程监理尽快补发正式书面指示。

5 工程索赔原则

“一位有经验的承包商事先应该知道的事宜不得作为索赔依据”,这是国际通行的工程索赔原则。但到底什么是承包商事先应该知道的事宜,不同国家和地区各有不同惯例。

国内目前还没有普遍引进该原则。该原则其实是要求:投标造价应包含投标前应该知道、可以知道和能够包干的全部费用,但“法律及实际上做不到”除外。例如,许多西方国家规定,现场地质情况属于承包商事先应该知道的事宜,投标人不但要踏看现场,还要进行现场勘测。而国内施工企业普遍不具备相应的技术素质和装备,投标人要事先知道深基础的地质情况往往“实际上做不到”。

但是,一个地区正常的恶劣自然气候是事先应该知道的事宜,例如向气象台了解最近十年下雨天数、下雪天数和酷热天数的历史平均值,这是实际上做得到的,投标时应考虑其影响,而异常的的恶劣自然气候才是一位有经验的承包商事先不能合理预见到的,并且,人力不可能预防和抗拒的恶劣自然气候(例如台风、暴雨、洪水等)属于业主风险。在这方面,国内外存在观念上的差异,而且,国内业主还可以在招标书中单方面决定工期,不符合业主工期要求的投标书视为废标,这种做法值得商榷。

6 保护合同预期利益原则

签定合同后,双方的合同预期利益已经确定,并且受法律保护,因此不得无端地增加或减少任何一方的合同预期利益。一方违约或其风险导致对方的合同预期利益损失时,受损方可以提出索赔,但是,索赔应以恢复受损方的合同预期利益为限度,而不是使受损方获得额外利益。

7 劳动创造剩余价值原则

增减工程项目或变更工程标准不是合同预期范围,如果因此导致承建商的劳动量发生变化,根据马克思的劳动创造剩余价值学说,应该调整承建商的合同预期利益。8 处理工程索赔的基本原则

8.1 合法性原则

索赔报告必须依据合同提出,并具备合法、全面、充分和有效的证据材料。8.2 必要性原则

索赔费用应是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如果没有该费用的支出,承包商就难以合理履行合同。8.3 补偿性原则

索赔应使索赔方的实际损失得到合理和完全的补偿,但索赔方不能因此获得额外利益。8.4 最小化原则

承包商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的扩大和损失的加剧,将损失控制在最低限度。如果不及时采取适当措施而导致损失扩大,承包商无权就扩大的损失部分提出索赔要求。

8.5 时效性原则

索赔报告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在合同规定时限内提出,否则将被拒绝。国际上,索赔时效一般为28天,当事态还在继续发展时,每隔28天还要提交索赔报告一次,直到事态结束为止。

8.6 单件性原则

索赔应遵从一事一办原则,发生一件、提出一件、处理一件,而不能采用算总帐的办法,对同一事件的工期索赔和经济索赔也要分开提出两份索赔报告,以避免个别索赔争议而延误整份索赔报告的批准,甚至导致损失扩大化或引发出其它问题。索赔报告还应编号,由专人造册管理。

9 材料差价的索赔计算原则

2003年,我国钢材等建材的价格持续上涨,这是近年来少见的现象。目前,此事已经引起了许多当事人和有关方面的关注。为此,本文特别讨论材料差价的索赔金额计算问题。

9.1 物价风险的承担方式

招标书应明确可索赔差价的材料和差价的计算方法,以及物价风险的承担方式,一般有 1)承包商包干物价风险。2)承包商不承担物价风险。

3)承包商承担一定比例的物价风险。例如规定:物价浮动范围在±10%以内的部分不调整材料差价,超出该浮动范围以外的部分,承包商(或业主)可以索赔材料差价。

4)承包商承担普通材料的物价风险,不承担特殊材料和永久设备的物价风险。

9.2 物价指数法

由于采购渠道的多样性,不同投标人的材料采购价格各不相同。如果规定按实际采购价格计算材料差价,投标人就会在投标书中故意报低材料价格;物价上涨时就会扩大正差价,而物价下降时会缩小业主索赔的负差价,这样,无论物价上涨还是下降,承包商都可以获得额外利益。

另一方面,业主必然要求按最低市场价格计算材料差价,而承包商必然要求按最高市场价格计算材料差价,这样双方就会发生严重冲突。按政府公布的物价指数计算材料差价是公平、合理的方法,并且,各地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建材信息价可作为单项材料的“物价指数”使用。

假定某工程总造价1 000万元,标底圆钢价格占总造价15%,基期(投标时间,而不是开工时间)圆钢信息价2 500元/吨,本期造价100万元,本期圆钢信息价3 000元/吨,那么

本期圆钢信息价-基期圆钢信息价 3 000-2 500 本期圆钢价格系数 = ——————————————— = —————— = 0.20

基期圆钢信息价 2 500

本期圆钢差价 = 本期造价×圆钢价格占总造价比例×本期圆钢价格系数 = 1 000 000×15%×0.20 = 30 000(元)

系数0.20表明圆钢价格相对基期上涨了20%。其它材料也可以仿照上述方法计算差价。

圆钢主要用于结构工程,按整个施工期计算圆钢差价可能不尽合理,合同双方可考虑规定按结构工程造价(而不是总造价)的比例计算差价。在上例中,假定结构工程造价占总造价50%,而本期工程内容全部是结构工程,圆钢价格占总造价15%相当于占结构工程造价30%,那么

本期圆钢差价 = 本期结构工程造价×圆钢价格占结构工程造价比例×本期圆钢价格系数 = 1 000 000×30%×0.20 = 60 000(元)

假如施工合同规定物价浮动范围在±10%以内的部分不调整材料差价,上式应改为

本期圆钢差价 = 1 000 000×30%×(0.20-10%)= 30 000(元)

按材料占造价的比例和政府公布的物价指数计算材料差价是国际通行惯例,其原则是

1)排除人为因素对材料结算价格的影响,避免对采购价格的真实性发生争议。

2)排除人为因素对材料消耗数量的影响,简化计算过程,提高工作效率,避免扯皮。

9.3 按实计算法

对于装饰等特殊材料以及永久设备,国际惯例一般列为暂定金额项目或指定金额项目处理,例如

1)业主将大理石材料列为暂定金额项目,暂定大理石的价格,相应项目的投标单价不含大理石价格(但投标总价包含大理石价格)。然后通过招标确定大理石价格和供应商。

2)业主事先通过招标确定空调机的指定供应商。工程招标时,业主将空调机列为指定金额项目,相应项目的投标单价不含空调机价格(但投标总价包含空调机价格)。

按国际惯例,应由承包商与供应商签定供货合同,并由业主承担价格风险。采购货物进场后,业主按进场数量和供货合同单价付款给承包商(作为材料设备费列入中期付款)。

在国内,暂定金额项目和指定金额项目应列入其它清单,而那些不包含主材、设备价格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可以理解为变相的“包工不包料”项目,并且,业主还应在其它清单中设置相应项目,让投标人填报有关主材设备的采保费等,而供货合同的材料设备价格应是现场价格。

9.4 材料差价计算利润的问题

索赔材料差价后,承包商的合同预期利益已经恢复到签约时的水平,不能无端地再增加或减少其利益,法律也不可能支持“物价可以创造剩余价值”的谬论作为索赔依据。

“成本+比例酬金”合同只有成本概念,而不存在索赔材料差价的问题,材料差价是材料成本的组成部分,当然可以计算利润等“酬金”,这与单价合同的材料差价索赔原则不相同。

另一方面,管理费、利润的计算方法是投标人自己决定的,承包商不能对自己的投标计价方法提出索赔,这和定额计价时代由政府统一决定计算方法的情况不相同。

因此,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后,材料差价索赔不能计算管理费和利润,这也是国际惯例。总结

我国施工企业的技术素质和竞争力并不低,但国际建筑市场份额却不高。国内有关专业人员普遍不熟悉国际建筑市场规则,走出国门的一些施工企业经常吃苦头,原因就在于国内建筑市场规则与国际惯例不相同,特别是国内工程索赔的原则与国际惯例不完全相同。

本文提出,以当地政府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建材信息价作为单项材料的“物价指数”计算单项材料差价索赔金额,这和作者所见国内文献不相同。同样的方法还可以用于人工费差价索赔,例如,以当地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作为“工资指数”计算人工费差价索赔金额。

8.学生平安保险索赔材料 篇八

保单号:被保险人:

请及时收集、提供下述已勾选材料:

□1.出险通知书

□2.索赔申请书

□3.第一现场和受损财产照片

□4.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情况报告

□5.损失是因被保险人经营业务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的证明材料

□6.货损证明材料(如:货物损失清单;销售发票或销售合同;维修方案及报价单,或修复/重置受损货物的发票/收据;检验报告或其他可以表明灭失或损毁程度的书面证据); □7.货损原因证明材料(如: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关当局签发的“货损”或“短量”的证明;收货人签发的注明货损或短量情况的提货单/货运单或货物交接单);

□8.承运人责任证明材料(如:装箱单/发货单或运载货物清单或重量单;正本货运单/提单以及运输协议;承运人出具的事故报告或在货运单上作成“货损”或“短量”等批注;与承运人或其他当事方就货损责任的有关往来信函);

□9.向责任方进行索赔及往来函件的复印件

□10.相关法律诉讼资料

□11.其他保险人认为必要的资料

本指引意在协助被保险人准备索赔资料,以期进一步推进赔案工作,不代表我司对本 事故是否构成保单责任有任何明示或默示的承认。

案件经办人及联系方式:

姓名: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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