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工作意见和建议(11篇)
1.工会工作意见和建议 篇一
深化教育思路、细化重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东于坻中心小学
一、加强校车管理
我校目前没有校车,学生上下学方式为一部分家长接送和步行,一部分骑自行,本学年继续把交通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点来抓,尤其是骑自行车学生的宣传教育工作更应放在首位。通过升旗仪式、校会、主题班会、广播、黑板报、手抄报、法制教育课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加强放学时段校门交通安全值班管理,维护校门的交通秩序,确保校门交通通畅。
二、深化应急演练
1、进一步细化应急演练方案,达到设计全面、设计合理、针对性强的要求。
地震演练中,学校一般实施的是学生正在教室内上课的状况下的逃生活动。那么同一时间段内,身处其他不同区域的学生又该如何逃生,在设计方案时,要尽可能地设想到各种可能的状况,保证内容的全面性。在设计方案时,要在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原则基础上保证举措的科学性、合理性。同样是火灾逃生演练,如果设计的起火点不同,那么逃生路线应有不同的选择。方位不同,逃生路线是不是也应有不同。
2、注重演练过程
演练进行中,教师背着手,“导游式”的指挥,学生嘻哈甚至打闹的现象的存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总是一成不变的演练套路,一成不变的演练成果,让身处其中的师生的积极性、兴趣弱化了,活动的设计者、组织者要充分发挥自身的技巧与能力,引导参与者共同创设逼真的演练氛围,以期达成最佳的演练成效。
3、演练要常态化
组织开展“打招呼式”和“不打招呼式”的演练。定期进行“打招呼式”的演练旨在检验常规演练的成效,进一步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和习惯。适时进行“不打招呼式”的“实战式演练”,意在全面检阅成效。
三、深化课程改革
1、进一步加强学习,转变思想,更新观念
加大课改的宣传力度,在全校营造“科研兴校、科研强师”的良好舆论氛围。抓好现代教育理论学习,促进教师教育观念的转变,增强全体教职工的科研兴校意识。探索和完善教师继续教育的管理机制,积极推进科研兴校进程。
2、强化常规,夯实基础,提高教育教学效益
继续完善教师公开教学交流制度,及时开展听课、评课活动。定期举行新教师指导课、骨干教师观摩课,做到有个案研究,有教学讨论与小结。加强备课组建设,落实备课组“四定”,即定时间、定地点、定课题、定中心发言人,切实抓好集体备课制度。加强与兄弟学校教研交流活动,采用“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继续开展校级优秀教案(优秀课件)、优秀课、优秀论文教学“三优”的评选工作,每学期举办一次教学常规展览、评选优秀备课组等活动,提高教研活动质量。
3、以老带新,注重培养,不断提高师资水平
继续推行“新教师——指导教师制”,以老带新,使青年教师尽快成长。鼓励教师、组织教师积极参加各类师资学习或培训,为教师的学习创造有利条件和提供机会。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辐射作用,组织他们在本校开展举办讲座,上示范课等活动,并且不断培养校级学科带头人。组织优秀教师参加课题研究。
4、加强领导,建立制度,提高课改成效
定期召开课改专题会议,研究和探讨教科研阶段情况。建立激励机制,把是否参与教研教改作为教师考核、职称评聘、评先评优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充分调动教师参与教研教改的积极性。对课改、教改、教研有成效的给予一定的奖励。学期末做好教研总结,做好课题小结,健全档案资料,实行规范管理。
四、发展学校特色
本学年继续开展“忠信”教育,重点抓好“一二三四五”工程:一是围绕一个主题;二是做好两个结合;三是搞好三项活动;四是凸显四个特色;五是抓好五个环节。
1、围绕一个主题
在开展“忠信”教育的过程中,我校从领导到教师,认真研究,反复探讨,制定方案,形成了这样一个共识:各项工作紧紧围绕“忠信教育”这一主题,重点突出“忠、厚、孝、诚、信”五个方面,将“忠信教育”贯穿于教育教学的始终。
2、做好两个结合
(一)将“忠信教育”与德育工作相结合
(二)将“忠信教育”与教学工作相结合
3、搞好三项活动
(一)、在全校开展“手绘中国地图、播报忠信人物”活动
(二)、“忠信操”表演
(三)、忠信教育主题活动
第一学期:
1、爱国主义教育
2、中华传统文化教育 第二学期:
1、爱心教育
2、感恩教育
4、凸显四个特色
强调一个“细”字;注重一个“实”字;坚持一个“恒”字;讲究一个“活”字。
5、抓好五个环节
读:理解、诵读经典《弟子规》;写:以《弟子规》为内容进行书法练习和手抄报编辑;背:以背诵加强学生的掌握程度,同时训练学生的记忆能力,开发学生的潜能;行:制定学生学习生活基本要求即《小学生忠信行为规范》,落实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养成教育;评:定期组织各种形式的读书背诵活动。
五、推广普通话
1、课堂教学中,要使用普通话
用好课堂主阵地,语文教学中能注重听说读写训练和汉语拼音训练;学生课堂上用普通话交谈或回答问题。教师教学集体活动及交谈要多用普通话;向老师们提了三个“为师”,以播音员为师,以同事为师,以学生为师,注意对比,注意纠正,自觉提高;要求学生还要把普通话带回家,让自己的父母也要讲普通话,使普通话逐步推向社会。
2、课外活动中,多开展各种实践活动。
要充分利用课外活动时间,定期组织形式多样的“推普”活动,如演讲比赛、诗歌朗诵比赛、辩论赛、教师基本功比赛等。要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普通话竞赛等各种活动。
3、营造实践氛围。
建立了长效的“普通话口语实践”工作宣传环境,在校园、办公室、教室等醒目的地方张贴宣传标语标牌。在学校宣传栏、教室黑板报等各个宣传阵地上,都有讲普通话必要性、如何讲好普通话以及有关普通话的基础知识;广播站定期播出“讲普通话,做文明人”的栏目。校领导带领广大教师认真学习和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鼓励广大教师认真自觉的讲普通话,从而形成一种语言习惯。并以多种形式广造舆论,创造“讲普通话光荣”的氛围,对将普通话的师生给予表扬和鼓励。这样,初步建立起 “人人都想讲,人人想讲好“的氛围。
2016年2月
2.工会工作意见和建议 篇二
关键词:定密工作,信息化
一、定密工作现状
2013年在全国保密系统的开展“调查研究年”活动, 是中央保密委员会根据新形势下保密工作发展需要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 也说明了当前保密工作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同样, 在检察系统, 保密工作也存在一些基础性、症结性、关键性问题。
就本院来说, 人均拥有一台接入检察专网的电脑, 网上办案、网上办公率达到了100%;并且, 党组成员、部门负责人及个别因工作需要的科室配备了互联网电脑, 内、外网站的使用效率不断提高, 但保密风险也随之加大。现状有:定密工作存在不完善之处, 如定密的细目不清楚, 该定秘密的未定秘密, 不该定秘密的定了秘密;对密级的高低、密级的期限等把握不当, 变更、解密不及时;定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监管不规范。
二、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 围绕涉密信息抓定密有客观难度, 定密准确度不精
涉密信息的来源是涉密业务, 涉密业务的多样性决定了涉密信息的千差万别, 同时, 涉密信息的不同承载方式又增加了涉密信息的复杂性, 导致定密的标准难以准确定位, 再加之其在时间和空间上的流动, 也会导致涉密点成为泄密点, 致使应当定密的没有定密而存在泄密漏洞;不应当定密的而定了密造成工作量增大。
(二) 对高新技术的掌握不足, 保密手段不强
随着信息技术的普及和广泛应用, 涉密信息可以快速复制、瞬间传递, 给当前检密工作带来了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有这样一个案例, 虽说是黑色幽默但也从另一方面说明了对网络知识掌握不足而带来的严重后果:江苏省某市卫生局长谢某在微博网友众目睽睽下与其情人打情骂俏, 约定开房, 迅速走红网络, 并以被撤职处理黯然收场。记者求证时, 他不解:“你看到我们发微博的啊?你怎么看到的啊?这个都能看得到啊?这不可能吧?”当记者再次核实微博是否为谢某本人所发时, 他诧异地反问记者:“你看得到我的文字吗?呵呵!”同样, 部分检察干警对网络知识了解甚少, 导致涉密信息被泄露也无从知晓, 或就算知晓了又不知如何防范。
(三) 对保密知识了解不深, 保密素质不高
就基层检察院来说, 保密工作人员专职的少, 兼职的多, 可以毫不避讳地说, 笔者在写这篇文章之前, 对保密工作所知甚少, 也正是因为上级院下达了开展保密工作的调研任务, 才从书本、网络上了解到一些皮毛。同时, 随着科技化、信息化进程的加快, 窃密手段逐渐翻新, 致使用户资料面临大规模泄露风险。而检察机关在应用现代科技知识开展新形势下的保密工作的经验和方法存在的欠缺使基层检保工作陷入困境。
三、定密工作及信息化条件下定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当前, 检察系统围绕保密工作“调查研究年”活动, 开展了一系列调查工作, 从调查实践看, 加强和改进定密工作应当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 规范运行机制
组织健全。做好定密工作, 关键在于建成保密机构、分管领导和全体涉密人员共同组成的保密工作组织网络, 该网络的运行不仅能够明确什么是该业务工作涉密信息和泄密后果并如何进行保护, 还能够组织院里人事、宣传、行装等部门就干部考核、宣传教育、装备投入等方面提供支持。加强保密法制教育。定密工作是一项法规性、政策性、业务性强的工作, 要做好新形势下的检密工作, 只有从法律和政策的高度, 认真学习各项法律法规, 加强保密法制教育工作。然后再结合检察工作实际, 准确把握定密工作的权限、责任、程序。其解决途径应当是通过办培训班、专题辅导教育、案例展示等多种方式, 使检察干警全面了解和掌握保密法律法规知识, 增强保密意识。
提高保密队伍素质。保密工作人员不仅要学习好的保密工作经验, 还要熟练掌握现代科技知识, 成为精通多门知识的复合型人才。对于定密责任人更要严格要求, 在被确认为定密责任人前应当参加培训, 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二) 严格管理机制
确定定密细目并实行动态管理。涉密信息的范围、密级划分、密级变更 (解除) 要求等都要具体规定, 为定密人员开展工作提供依据。另外, 本着对法律法规有增改的情形, 每年至少一次对定密细目进行更新, 对密级变更随时进行确认, 使涉密信息处于可控状态。如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设置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 这就要求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犯罪记录要做到保密。本院已按照此要求经院检察委员会通过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档案管理条例 (试行) 》。
改进定密工作方法。一是在依法划清密与非密界限的基础上, 重点加强保密要害部门涉密信息的管理, 如自侦部门、侦查监督科、公诉科、举报中心等重要科室及检察内、外网的管理。二是对产生保密事项范围内有明确规定而无权确定相应密级的涉密信息, 应当先行采取保密措施, 同时立即报请具有相应定密权的上级机关。三是对于定密有疑惑的要善于请教, 及时解决不定密、滥定密问题, 做到定密、核密到位。四是对计算机及涉密u盘存储介质制作台帐, 落实保密责任人。
加强对非自产涉密信息的流转使用管理。院保密委对接收到的涉密公文或诉讼文书要认真备案, 经检察长或分管检察长批阅后传至相关科室或个人, 为防止遗失要及时收回归档。对归档的涉密信息进行定期检查, 及时变更 (解除) , 避免早已过了解密期的信息还躺在档案柜里。
(三) 强化监督机制
加强检查监管。一是每月对定密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统计并通报, 加强督促。二是定期邀请保密工作专业人士对检察院定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 对于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将定密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体系中纳入保密工作, 与干警的奖惩、晋升挂钩, 充分调动干警参与定密的积极性。
3.煤炭企业脱困政策意见和建议探讨 篇三
【关键字】煤炭企业;现状;原因;脱困;意见和建议
一、我国煤炭行业发展现状
1.煤价下跌,销量减少,亏损严重
自2012年以来煤炭开始下滑,至2014年年底行情持续低迷,煤炭价格持续下跌,销售困难,库存增大,企业经济效益下降。据相关数据统计,2014年,中国煤炭企业亏损面达70%,煤炭龙头企业神华企业连续五次降价,盈利能力大幅下降,据Wind数据统计,43家煤炭上市公司已经有41家发布2014年年报或业绩预告,其中9家公司亏损,超七成企业净利润下滑,煤炭生产企业亏损面不断扩大,煤炭企业亏损严重,保生存已成为煤炭企业当前发展目标。
2.货款回笼困难,企业资金压力巨大
面对当前低迷的市场行情,为了抢占市场保持市场占有率,煤炭企业放宽市场销售政策,以赊销手段取得市场份额。电力、钢铁、化工和建材4个行业为主要的耗煤行业,但全国宏观经济不景气,这四大行业也都发展疲软,特别是钢铁、化工和建材行业市场销售同样呈现萎靡态势,企业资金链异常紧张,货款回笼十分困难。据中煤协统计,2014年11月末,全国规模以上煤炭企业应收账款3872万元,同比增长12.8%,多数企业回款中承兑汇票占比超过50%,至使煤炭企业资金链异常紧张,现金流短缺,欠发职工工资问题严重,企业资金压力巨大。
二、我国煤炭行业发展现状原因分析
1.宏观经济不景气导致煤炭市场需要不旺
据相关学者研究,GDP总量与煤炭消费量两者总体呈线性正相关性,自2009年金融危机以来,我国GDP增长缓慢,中国GDP增速下降至7%至8%,宏观经济的不景气必然导致煤炭需要的乏力。在中国,电力、钢铁、化工和建材这4个为主要耗煤行业,宏观经济不景气,这4个行业发展速度也出现不同程度下滑,特别是2013年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出台,房地产市场开始下滑,对建材,钢铁行业造成极大影响,从而直接影响煤炭消费量。总体来说,宏观经济不景气是导致煤炭市场需要不旺,引起煤炭消费总量下降的主要原因。
2.产能过剩,市场供给增加,供需不平衡
在煤炭“黄金十年发展期”,市场行情较好,在各种因素推动下煤炭投资迅猛增加,通过战略重组小煤矿后进行技改扩建,煤炭产能不断提高。前期投资产能释放,宏观经济不景气,短期内煤炭刚性需求难以增加,导致煤炭产能过剩,虽然近两年国家出台了限产政策,但企业为保持利润,产量减少比重极小,煤炭供给的增加、需要减少使市场供需关系的失调,煤炭市场由卖方市场转移为买方市场,依据经济学中的供需法则,当供给增加,需要减少时,均衡价格就会下降。企业经济效益是由企业收入、成本决定的,成本短期内保持不变的话,收入就决定了企业的经济效益,煤炭企业收入是由煤炭销售价格和煤炭销量形成,价格的不断下降,使煤企经济效益一路下滑,煤企亏损严重,2015年一至四月份煤炭市场持续低迷,煤企亏损面进一步扩大。
3.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环保要求提高
近年来全国各地受雾霾天气影响,中国政府加大了对环境治理和保护的力度。2013年环保市场整体腾飞, “史上最严”的新环保法于2015年1月1日正式实施,近期“水十条”,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等相关环保政策的密集出台,都对环保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微信圈柴静《穹顶之下》纪录片剑指煤炭行业,引起了社会各界对煤炭行业能源革命的思考,国家加大能源结构调整,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将逐渐替代污染能源成为主要消费结构。
4.进口煤炭冲击
目前,我国是世界上第一煤炭进口国,自2009年以来成为煤炭净进口国,煤炭进口量连续5年增长,2009年进口量为12583万吨,2013年达到顶峰3.27亿吨,2014年煤炭进口总量2.91亿吨。虽然2014年煤炭进口量有所减少,但总体来说进口煤炭增加了煤炭市场的供应量,在一定程度上挤占了国内煤炭销售市场的份额,而且进口煤炭价格较低,对国内煤炭价格起直杠杆化作用,影响煤炭销售价格。因些进口煤炭不仅冲击国内煤炭销量,还影响煤炭销售价格,对中国煤炭生产产生较大冲击。
5.税费负担较重
在煤炭发展的黄金周期,煤炭销售价格较高,各种税费派摊到煤炭企业,使煤炭行业税费负担较重,加之煤炭行业对生态及环境影响较大,环境治理成本较高。面对煤炭持续低迷的行情,2014年12月实现了资源税改革,由以往的从量计征改革为从价计征,同时清理了相关收费基金,减轻了煤炭企业税费负担,但煤炭企业税费负担仍然较重。以新疆伊犁地区煤炭企业为例,2015年一季度5000大卡煤炭销售均价135元/吨,增值税17%,资源税6%两种税种26.54元/吨,一吨煤税后收入108.46元。企业还需承担企业所得税、各种附加税种,企业税费负担较重。
三、煤炭企业脱困的意见和建议
事物的发展是内因和外因共同起作用的结果,所以煤炭企业走出困境,不仅要从煤炭企业自身着手,其次需要国家相关政策支持,共同助力煤炭企业走出寒冬。
1.深化企业内部改革,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面对煤炭产能过剩,行情持续下滑,煤炭企业面对这一行势,需要通过企业内部改革,依靠科技创新,提升企业管理,通过降本增效,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2.提高煤炭质量,提升市场竞争力
煤炭产品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企业市场竞争力,所以煤炭企业要不断提高煤炭质量,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提升市场竞争力,扩大市场占有份额,是提高煤企经济效益的有效途径。2015年1月新颁布的《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对煤炭产品质量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对煤炭本身包含的污染成份含量进行了限制,这也给煤炭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3.建立煤炭产能防控体系,平衡供需是煤炭脱困的关键
煤炭行业经过多年的快速发展以及前期投资过量导致的产能释放持续时间较长,企业并未真正缩减其生产规模,现如今已形成产能过剩的局面,产能过剩下煤炭价格难以止跌。煤炭的销售量和价格完全取决于市场中供给和需要的关系,要改变煤炭企业现状,通过降低煤价薄利多销是不能够使企业持续发展下去的。建立煤炭产能防控体系,平衡煤炭供需,推动煤炭价格理性回归是煤炭企业的脱困的关键。
4.加快税收改革,降低煤炭增值税
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发展大体上经歷复苏、繁荣、衰退和萧条这个经济周期,煤炭企业迅速发展的繁荣周期阶段,2009年1月煤炭增值税重新恢复为17%,之前煤炭企业适用13%的低税率。煤炭行业繁荣发展阶段,煤炭价格较高,煤企利润可观,使用17%的增值税在一定程度上虽加重煤企负担,但不会影响企业的长远可持续发展。如今,煤炭企业已开始步入了3年以上的衰退期,煤炭市场不景气,煤炭市场连续三年连续下挫,煤企陷入全面亏损,再适用17%的税收,加重煤炭企业负担,煤企无利润可言。因些应尽快恢复煤炭企业13%的增值税,减少煤炭企业税负,这是救助煤炭企业脱困最为有效的方法。
5.限制煤炭进口,保护中国煤炭企业。
大量进口煤炭已成为影响中国煤炭市场和价格的主要因素之一。合理、有效地把控进口煤量,已成为处理好中国煤炭供需关系的关键。各耗煤企业为了提高企业利润,谁价格低就买谁的,其杠杆作用不容忽视。国家应限制劣质煤进口,合理把控优质煤进口量,提高进口煤关税,保护中国煤炭企业。
参考文献:
[1]管馨;李文臣;我国煤炭行业经济效益下滑的原因分析[A];煤炭工程;2015;47(1):136-138.
[2]钞玉科;煤炭脱困应尽快出台实质性政策利好;中国煤炭网;煤炭观察家;2015.04.09.
[3]王永杰;平衡供需稳定价格是煤炭脱困关键;中国煤炭网;煤炭观察家;2015.03.31.
4.对本班工作意见和建议 篇四
班级常规教育的“一到九”
1、一个目标――创建文明集体。
2、形成“二风”――优良的班风:团结友爱,文明进取;浓厚的学风:勤奋乐学、自强不息。
3、树立“三感”――荣誉感、责任感、竞争感。
4、“四有、四严”――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严格要求、严格训练、严格管理、严格把关。
5、“五字班训”――敬:尊敬老师、尊敬父母、尊敬同学;竞:开展竞赛、比学赶帮、力争上游;静:安心安静、遵规守纪、专心学习;净:环境卫生、衣着整洁、言行文明;精:全面发展、力争全优、合格成才。
6、“六种能力”――自学能力、自立能力、自理能力、组织能力、表达能力、协作能力。
7、“七样认真”――学习态度认真、课前预习认真、课中听讲认真、课后作业认真、笔记书写认真、消化巩固认真、测验考核认真。
8、“八个戒除”――戒骄、戒躁、戒懒、戒散、戒狂、戒混、戒脏、戒乱。
9、“九不言行”――不打人骂人、不丢果皮纸屑、不追逐打闹、不损坏公物、不迟到早退、不无故旷课、不浪费水电、不翻他人财物、不进网吧。
光阴如梭,时光飞逝。一个学期很快就结束了,一直以来,黄老师为这个班的尽心尽责竭力付出,是大家有目共睹的.,这些孩子从一个个懵懂的孩童到如今的青春洋溢的少年,无论是知识的积累还是心智的成熟都离不开老师的教育和培养,作为家长,我们感谢十二中,感谢黄老师和其他各学科老师。
1.希望黄老师将学习和活动协调好,将学习作为重中之重,少举办一些课余活动。
2.学生的作业,要严格要求学生去做并要求老师抽时间检查或批改。这也有利于老师了解学生对所学的知识的掌握情况。
3.建议老师对下午放学后的第八节课的自习严加管理,不要让贪玩的学生影响了想学习的好学生。
4.如果可能的话,让黄老师能实现上学期的承诺,着重抓前25名的学生,让中等生成为尖子生。
5.教师培训工作意见和建议 篇五
居集初级中学
一、意见
1、教育局领导应认识到农村教育的落后与特殊,将教师培训更应该侧重于农村教师,让他们尽快了解新的教学理念与授课方法,进而转变角色,更好的投入到工作中。
2、教育局领导应更好的支持和帮助农村教师参加各种不同层次的不同学科的培训。
3、大力开展网络培训。
二、建议
1、建议尽快设立县教师教育研究培训机构,负责实施全县教师全员培训、新教师上岗培训、骨干教师培训和管理、指导全县各中小学的校本培训等。
2、建议建设全县教育教学资源共享平台
3、建议充分利用县级教育资源,鼓励科研机构和其它教育机构开发适合教师需要的优质培训课程进入。
4、建议加强培训课程的实施效果评价。形成教师接受终身教育的动力机制,使教师的在职进修成为一定政策框架下的教师自主性、选择性行为。
5、建议支持学校开展校本培训,充分发挥学校优秀教师的培训资源,开展以案例研究与行动研究为主要内容的培训活动。
6、鼓励优秀教师与校长积极到农村学校支教、带教、带校,帮助农村学校发展。
6.安全生产工作相关意见和建议 篇六
安全生产是船闸单位发展的关键,这项工作的重要性无需赘言。今年,从省局、市处到船闸自身,都特别重视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相关探索、尝试。特别是着手了船闸安全标准化建设,我们船闸已根据要求进行不断地完善。近两年来,船闸在安全管理上从上到下都做出很多努力,不断积累经验、完善管理文件,没有发生重大事故,也没有出现小的伤害。但这并不代表船闸的安全管理水平达到了一定的层次、船闸的安全管理工作没有漏洞,而是需要我们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需要我们真正落实相关制度、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针对单位生产、设备、人员的特点,脚踏实地、科学合理地开展工作。
现针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现状,提出一些意见、建议,供参考。
一、组织人员是保证。
增强单位安全管理工作的整体性、协调性和联动性。根据安全管理要求,虽然成立了安全管理相关机构,明确了安全管理相关人员,但在实际的工作当中,由于单位各部门各司其职,各部门安全管理多数局限于部门范围内,需进一步增强单位安全管理的整体性,强化安全管理机构职责和权限,以利于安全工作总体的分析与部署、相关问题的解决与相关信息的汇总;同时,纵向的三级(单位、部门、班组)安全管理需进一步落实,明确各级安全责任人,保持与单位总的安全管理人员协调、配合,提高管理效率,并确保相关人员随人事变动而及时调整,从组织上保障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二、安全教育是基础。
应加强职工的安全生产培训。生产单位虽重视安全生产教育,都强调安全生产工作,但重点放在安全意识教育和学习有关安全文件上,缺乏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和技术的培训。学习中应加强对不同类型灭火器材的适用使用、选择和配戴防护用具、了解设施设备的工作原理、操作过程中紧急情况处理等知识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另外,需改善“以会代训”的学习形式,考虑将安全生产相关知识根据岗位、工种进行系统的整理,作为《员工手册》的重要内容印发至所有职工;注重对专业岗位、转岗人员的培训,做好相关手续和记录。确保专人专岗、不随意代岗,特别是那些特殊岗位,需人员明确,持证上岗。
三、安全管理制度化是关键。
安全会议、安全检查作为安全综合性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具有督促指导作用,把它运用得好,可以不断改善和促进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及时了解现状和发现问题,研究方法、采取措施。必须长期坚持并不断完善。另外,会议不仅仅是上级对下级的安全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也是同级之间的相互提醒,更包括员工对管理人员的监督,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指令,有权提出异议。检查工作,应坚持不懈,也应适当采取不搞预约式检查,注意及时解决检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有完整的记录,建立档案;检查监督之外,应同时注重安全文化建设,调动起职工安全积极性。
四、加强安全管理创新的后续管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离不开创新,但任何创新手段都必须结合单位实际,前期经过研讨论证,在实施期加强管理,建议加强对船闸安全标准化进行定期反馈和指导,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确保实效,在安全台账标准化的基础上,推进其他安全管理工作的标准化。
五、注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实效。
7.煤炭企业脱困政策意见和建议 篇七
作为能源型企业, 煤炭企业极易受到工业经济发展形势的影响。经济环境发生变化, 对于煤炭企业的影响很大。目前煤炭企业正受到工业经济发展放缓影响, 煤炭需求量正随着经济的放缓持续减弱, 煤炭产能过剩的弊病暴露无遗。同时, 煤炭下游用煤行业如电力、钢铁、化工等行业目前下行的趋势仍在加剧。虽然短期内政府刺激投资的经济政策对提振市场信心产生了一定的正面效应, 但到发生实质性的影响尚需时日。此外党的十八大召开以后, 产业政策对环保方面的要求越来越严, 这意味着煤炭企业必须在环境保护工作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财力。总体而言, 煤炭企业在过剩压力态势下, 同时受诸多因素的影响。煤炭的市场需求难以短期内恢复、煤炭需求仍将呈现低位盘整, 煤炭价格大幅下滑, 煤炭企业利润率下降、部分煤炭企业甚至亏损经营, 这是未来一定时期内煤炭企业要面临的最严峻的问题。
二、脱困措施
(一) 精细化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是煤炭企业的一号工程, 没有安全就谈不上发展。安全管理系统流程精细化和细节管理精细化是精细化安全管理的核心。具体实施时应重点抓好安全“双基”建设和质量标准化建设。
一要推进“双基”建设, 夯实本质安全根基。“双基”指安全基层建设、安全基础建设。抓好双基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实施:一是全矿抓好“双基”制度建设, 开展好安全计划总结, 职工安全培训, 责任追究倒查, 安全大检查、隐患大排查等重点工作, 确保基础管理到位。二是系统部室做好技术资料, 作业规程审核, 技术措施把关, 现场检查指导等日常管理, 确保基层管理到位。三是基层区队做好隐患整改闭合, 杜绝“三违”, 防止零敲碎打事故, 规范职工现场操作, 安全站位管理, 保证工程质量等日常工作, 确保现场管理到位。四是严格“双基”考核, 通过成立领导小组, 定期有分管领导检查考核部室, 部室检查考核区队。系统部室考核项目主要依据安全责任制落实是否到位, 技术资料管理情况, 安全重点工作进展, 安全管理效果及本专业日常检查有无重大隐患等。基层区队考核项目主要依据区队现场管理是否到位, 规程措施执行情况, 质量标准化建设是否达标, 隐患整改闭合, 有无“三违”等。做到考核组织到位、考核项目到位、考核奖罚到位。
二要狠抓质量标准化建设, 筑牢安全管理防线。通过实施“四零”管理法, 推进质量标准化动态达标。一是技术设计服务“零距离”。在施工措施的设计上, 无论是管路尺寸的大小、管路离地面的高度, 都详细的设计体现在施工措施里, 实现“零距离”的技术支持。另一方面, 施工时技术服务到一线。如掘进架棚时, 技术人员亲临一线“零距离”指导架棚施工, 确保柱窝的深度、柱腿的斜度等都在标准范围内。二是工程组织施工“零缺陷”。施工时要求各区队无论是巷道成型还是各地点的电缆吊挂、风水管路布置, 铺轨道、打地坪、做台阶等各项工作都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要求“上尺上线”, “零缺陷”施工保证质量。三是工程竣工验收“零误差”。验收时由“五大部室”严格对照标准, 对每一个头、每一个面进行“零误差”验收。即使一段电缆吊挂不齐, 一块地坪打得规格不高都要返工重做, 直到达标为止。四是施工现场管理“零盲区”。井下各地点实行区域管理, 每个地点都落实责任单位、具体到人。各单位坚持高标准、严要求, 对负责管辖区域的文明施工、物料码放、机电设备、牌板填写、管线吊挂进行“零盲区”的管理, 不漏死角, 抓好细节。只有确保精细化安全管理, 才会使企业经营管理稳步发展。
(二) 精细化生产组织
生产任务的有效组织是确保实现经营效果的基础, 即便每个煤矿在生产环境、生产方式、装备水平组织结构、工作性质等方面都存在着较大特殊性和差异性, 但是精细化生产组织上也有共同的特点, 组织管理上也有共性的方式方法。
强化生产组织, 目的就是为了确保生产任务完成。具体途径有6条:一是挖掘生产潜力, 发挥矿领导生产协调指挥作用, 强化系统部室生产服务意识, 激励区队生产组织自主管理, 确保正规循环。二是严格对影响生产的事件进行追查分析和责任追究, 减少瓦斯治理不到位、生产物资不及时等因素对生产的影响。三是强化工作面机电设备的检修工作, 有效减少设备故障率, 确保机电设备性能的可靠性;提高开机时间, 确保机电设备的运行稳定性。四是加强现场管理。建立健全各个工种的岗位责任制, 严格要求职工现场操作做到“干标准活, 上标准岗, 做安全事”精细标准, 确保工序到位、工效饱满、质量达标。五是及时消除生产现场的安全隐患, 严格按照定人员、定时间、定责任、定标准、定措施的“五定”原则组织消除隐患。具体指: (1) 定整改及验收人员:由谁去整改、谁来验收; (2) 定整改及验收时间:整改多长时间, 何时来验收; (3) 定责任及责任人:谁负责整改谁负责, 谁验收谁负责; (4) 定整改标准:整改达到怎样的标准、要求; (5) 定整改措施:怎样来整改, 经验收达不到要求对责任人 (单位) 怎样进行处罚;形成严密的细致的管理流程, 确保现场管理隐患闭合到位。六是提升装备机械化水平, 通过不断引进、消化和吸收国内外最先进的煤炭机械装备, 并形成规模, 推动生产机械化管理上水平, 上台阶。进一步通过机械化减少工人劳动强度, 提升安全生产系数, 提升单产单进水平, 带来经济效益。
(三) 精细化经营管理
经营管理的核心就是降本增效, 降本增效就是要实现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实力的目的。挣钱是企业生存的硬道理, 降本增效是增强企业竞争实力的关键, 如何做到在市场形势不好的情况下不赔或少赔, 在市场形势好转时能迅速扭转局面?这需要企业家们对成本控制进行综合考虑。
第一、要保生产稳定、提产品品质、块煤率等, 提升竞争实力。稳中求利, 稳中求胜是煤炭行业的制胜法宝。同时, 经济指标要不断优化。市场竞争是残酷的, 行业竞争力都在稳步提升, 科技新技术也在不断进步。第二、努力降低成本, 尤其是降低生产成本、人力资源成本等。煤炭市场供大于求、煤炭价格难有大的提高, 是煤炭企业必须面对的现实, 短期内难以改观。煤炭企业要提高经济效益, 一方面要积极调整产品结构, 提高产品附加值, 增加企业的创收能力;另一方面, 要大力降低成本, 目前看潜力较大的还是生产投入成本, 尤其是降低生产、人力资源等方面成本。第三、大力压缩库存。由于产量增加较快、需求增长相对较弱, 企业的煤炭库存明显增加。随着丰水期的到来水电对煤电的冲击, 导致火电厂对于煤炭需求的降低。煤炭企业的库存也处于逐月上升的态势。库存的挤压导致企业的现金流的不畅, 在企业资金异常紧张的情况下, 这不仅占用了大量资金, 相应也增加了财务成本。煤炭企业应大力压缩库存, 减少资金占用,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防范资金风险。第四、调整人力资源结构。人才是最宝贵的资源, 这一点对于要走出困境的煤炭企业显得尤为重要。通过优化人力资源管理, 科学合理定岗定员配置, 降低人力资源成本, 建立起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制度, 同时强化工资分配的考核监督, 做到分配“公平、公正、公开”, 以此调动职工积极性, 不断提高人均劳动生产率, 进而提升企业经济效益。
三、结束语
8.工会工作意见和建议 篇八
关键词:医学高等职业教育;计算机基础;课程设置
中图分类号:TP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9599 (2012) 09-0000-02
随着卫生信息化步伐不断加快和对信息化人才需求增加的现状,医学院校的计算机课程设置如何利用行业优势来实现人才培养目标,是需要不断探索的问题。医学类高职高专院校计算机基础教学的目的是要求学生在掌握本专业知识技能的同时,还要掌握计算机操作和应用能力。医学院校的计算机教学必需要体现医学与计算机结合的特点,这样当他们毕业走上工作岗位后,就能将所掌握的计算机知识应用于实际工作中。所以计算机基础教学在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等各个环节,都要充分体现以应用为宗旨,切实提高学生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计算机素养。为此本人根据我校各医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对计算机课程设置以及实践教学模式等方面进行了探索。
一、计算机课程现状
现各校非计算机专业教学课程标准制定基本上是由各个学校自行制定,国家没有制定一个统一标准。各学校制定的标准可能是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非计算机专业计算机基础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于2003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计算机基础教学的意见》白皮书中对计算机知识及应用操作要求为依据而制定的,这只是具有阶段性意义。随着国民教育水平和计算机素养的提高,我们现有的计算机教学课程标准也要相应做调整,也应与时俱进。各高校非计算机专业教学面临的问题大概有以下几点:
(一)教学内容安排不合理。现在许多学生入学时就具备了计算机基本知识和一定的操作能力,这对高校的计算机基础教育带来了很大的挑战。现在各类高等职业学校开设的计算机基础课程主要是以办公软件为主的内容,对学生的操作能力要求不高,主要以简单操作性技能为要求。教学内容多年不变,不能顺应计算机应用领域的发展趋势。再有就是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设置和医学专业的联系不够紧密,不能做到“所学即所用”。
(二)忽视以人为本的教学理念。高校生源由于地区经济水平差异、教育水平差异、以及个体差异等因素,对计算机的知识的接收和动手能力差异很大。学校的计算机课程设置又无法根据这种差异来满足学生不同的学习需求,从而造成学校学生兩极分化,好的很好,差的很差。
(三)对计算机基础课程的重视程度不够。许多学校对非计算机专业的计算机课程认识不到位、把该课看成“豆芽菜“,学时安排少,甚至对该课程学时增减太随意。经费投入少、机房多年未更新、硬撑现象严重。对师资的培养也不重视,许多学校的计算机老师很很少有机会出去进修学习,所以业务水平不高,也没有在教学上投入更多的精力来钻研教法。
(四)缺乏科学的教学评价体系。现在许多学校对计算机教学效果缺乏科学的教学评价体系。要么以传统考试方式来对学校各专业各层次进行一种统一标准和要求的考核;要么干脆硬性规定学生参加计算机等级考试,以是否拿到计算机操作等级证来评价是否合格,自己撒手不管。这种单一的标准来评价和衡量每个学生,而不考虑每个学生的不同特点和起点水平,也没有考虑到各专业对计算机技能要求的差异,与素质教育的要求相背离。
二、医学高职高专学校计算机教学如何定位
高职高专计算机教学如何定位,事实上就是计算机课程如何设置,因为课程的设置决定了教学的定位。根据医学高职高专学校人才培养目标,是要求学生在掌握本专业知识技能的同时,还应掌握计算机知识和应用技能,着重培养学生利用计算机在专业信息方面获取、处理和应用的意识和能力。医学院校计算机教育教学的目的就是要使学生能够更好地利用学到的计算机知识为本专业服务。
考虑到学生对计算机认识和操作的程度不同,以及不同专业对计算机应用要求的差别,我们将医学高职院校的计算机教学分成基础和提高两个阶段。
(一)基础阶段
该阶段主要是让学生了解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技术与方法,并掌握计算机基本操作和应用能力,适用于各医学高职院校低年级各专业。以我校为例,本校处于三峡库区,生源主要来至本地。由于地区性教育程度和计算机普及程度的差异,新入校学生的计算机知识水平参差不齐。特别是有少部分来至边远山区的新生对计算机知识知之甚少,平时几乎未接触过计算机。因此,对于新生不论计算机基础如何,应该统一开设一门计算机基础知识和基本操作方面的课程。该阶段可不用再分层教育,而应该是对有基础者要温故知新,对无基础者打下计算机应用基础,也就是要“就高不就低”。《计算机基础应用》课程主要讲述计算机基本操作、软硬件基础理论、Office办公软件的应用、以及Internet基本操作等内容。这些内容以实践操作为主,通俗易懂,特别是Office办公软件,学生学习后会在学习和生活当中经常使用到,非常适合入门教学。
(二)提高阶段
该阶段重在培养学生拓展应用计算机的技能,学生要学会利用计算机这个工具为专业服务。这要根据各学校不同专业针对性地开设一些与专业联系紧密的课程。例如在我校主要开设以下方而的课程:
计算机组装与维护:学习计算机硬什的组装以及常用软件的安装方法,了解计算机的工作原理,并掌握计算机常见故障的检测与排除。通过这门课程的学习,可使学生对整个计算机系统,特别是硬件系统有一个较全面的理解,增强学生应用计算机的能力。
医药卫生信息管理:针对某些专业讲述如何在Internet国际互联网上检索各种医药卫生相关信息,以及如何对这些信息进行组织和利用;讲解介绍医疗机构的各种信息管理系统。随着医药信息化建设的日益深入以及Internet的日益普及,网上的各种医药信息越来越丰富。学会对这些信息的检索和利用,将对学生后续专业课程的学习带来极大的帮助,同时,也培养了学生利用计算机和网络技术为本专业服务的意识以及自主学习的能力。
高级语言和数据库应用与开发:该课程主要针对高年级生,利用第二课堂时间开设。其目的在于开拓学生视野和拓展学生的知识面,进一步培养学生对计算机的高级应用能力。特别是通过对数据库的学习,可使学生了解数据库在医学领域的应用情况,特别是解决医疗管理的问题方面,学得好的甚至还可参与医学数据库的开发和管理。这样就能进一步提高学生应用计算机为本专业服务的能力,并为今后的深入学习和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三、实践教学
基础阶段的计算机知识的教法和学法是大家探讨最多的问题。对于学法,各校同仁提出的各种理论都很有见地,也有许多提高学生学习热情,提高计算机教学质量的方法或手段,但都无一例外地强调实践性,这非常正确,因为这是由计算机这门学科的特点所决定的。而教法,探讨最多的则是“任务驱动”教学方法。不管用什么方法,能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和探索精神的方法就是好方法。例如,在讲讲C语言或数据库时,先编制一个有趣的小软件来演示,就能大大激发他们的学习热情,使他們一下子就来了精神想一探究竟。
再有就是要正确引导学生玩娱乐性软件。其实熟悉和掌握计算机特性,提高计算机操作水平的好方法就是游戏娱乐,许多学生就是通过计算机游戏而进入计算机之门的,关键是怎样来引导,是疏不是堵。大家都知道,但凡游戏高手往往也是计算机高手。因为在玩耍的过程中要涉及到硬件配置、软件安装、故障处理等,这样就能提高学生对计算机的认识能力和动手能力。有条件的学校可开辟这样的场所。
医学高职院校的计算机课程体系改革是一个需要不断地研究和探索的过程。既是探索出了一条路子也还应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和不同的历史阶段来进行不断地适当地调整,才能使我们的计算机课程设置真正做到科学有效,才能真正提高学校计算机教学水平,才能真正满足社会对各种复合型人才的需求,培养出适应信息时代的新型医学类人才。这就要求广大计算机教育工作者要有饱满的教学热情和执着奉献精神,充分发挥创造力,开拓进取、不断创新,使计算机教育适应新时时期的培养需求。
参考文献:
[1]李爽,安杰,山艳.医学院校计算机课程设置的调查与分析[J].中国中医药现代远程,2010,13
[2]苏传琦.浅述医学院校计算机基础课程体系的设置[J].无线互联科技,2011,09
9.对组织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篇九
1、构建组织工作落实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工作督查和指导机制,加大跟踪、检查、推进和落实工作的力度。建立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考核机制,将目标责任考核与年终本人述职、个人自评、机关干部测评、领导综合评价的“一述三评”相结合进行考评,提高考核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2、构建组织部门和谐促进机制。坚持以人为本,彰显人性化关怀,开展“四必访”活动,营造温馨关爱、心情舒畅的和谐环境。坚持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实行定期思想政治素质分析、交流发言制度,打造恪守协作精神的和谐队伍。
对组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1、构建组工干部能力提升机制。按照中组部要求,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树组工干部新形象”学习实践活动。依托 党支部这个载体,打造组工干部交流、实践、调研和创新平台。
2、要加强发挥组工干部的表率作用。要加强组工干部要在作风建设中发挥带头作用,要求组工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带头讲政治、顾大局,讲正气、树新风,在机关上下形成加强五个方面作风(即: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干部生活作风)建设、树立八个方面良好风气(即:勤奋好学、学以致用,联系群众、服务人民,真抓实干、务求实效,艰苦奋斗、勤俭节约,顾全大局、令行禁止,发扬民主、团结共事,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生活正派、情趣健康。)的热潮。
3、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干部作风建设的检查考核,对工作事项和任务目标,要搞好分解,加强化监督检查,年底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纳入组工干部个人档案,并作为评选先进和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坚持实事求是,努力做到“四看” 在考察干部选人用人的过程中,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全面准确地考察领导干部。在具体实践操作中,应坚持做到“三看”:一是看德行;二是看作风;三是看民意。二.坚持群众路线,做到“四个结合”
从我们的实践来看,要贯彻好《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改进干部考察方法,应该做到“四个结合”。
1.内外结合。既听党内的意见,也听党外的意见。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并将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始终贯穿于干部考察的全过程。实践证明,考察干部,党内意见是重要依据,但党外意见也不可或缺。
2.虚实结合。就是考察“显绩”与“潜绩”相结合,对领导干部主要成绩的评价不停留在现成的看得见的可以用“量”表达的实绩上,同时注意“潜绩”,看其对当地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长远发展作出了什么贡献,打下了哪些基础。一方面,我们注意考察干部是否牢固树立了“发展才是硬道理”的思想,是否始终把发展所在镇的经济放在首位,一切围绕发展转,一切围着发展干,并能正确处理加快发展、深化改革与维护社会稳定的关系,在任期内作出“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政绩。另一方面,我们也注意考察干部是否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是否具有与新的形势、新的任务相适应的工作思路和思维方式。为今后的发展打下基础,准备后劲。
3.正反结合。考察干部,我们不仅了解正面的意见,也了解和倾听个别的甚至反面的看法。在考察干部政绩的同时也对其“败绩”进行考察。如考察干部的决策水平,了解其是否因决策失误使工作受挫,经济建设是否受到损失;考察领导干部的用人水平,是否以关系的亲疏为尺度,用庸才不用人才;考察干部政策水平,是否片面理解政策,机械地执行政策,是否曲解和错误地执行政策。
4.纵横结合。就是在考察干部中,坚持从纵向和横向了解情况。考察前,首先对考察对象的现实表现、工作基础、人际关系、群众来信来访情况、纪检审计部门的反映等作初步了解,拟定考察重点。考察中,真正扎下去,不搞蜻蜓点水,走马观花,不凭一两次汇报就断定一个干部水平的高低,只看一两个“景点”,就评判一个乡镇、单位工作的优劣。到一个乡镇单位了解情况,不仅要听会上的,也要听会下的;不仅要听干部的,也要听群众的;不仅要看“门面”和“窗口”,努力做到全面、客观、真实、科学地评价干部,防止片面性和简单化。
对防止和纠正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明确权责范围,把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不正之风体现在动议环节
坚持把规范干部调整动议行为作为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前提和基础。针对以往动议干部不够规范的现象,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了干部动议“五动五不动”规定。“五动”,即领导班子职位出现空缺、领导班子成员按规定需要轮岗交流或回避、领导班子内部不团结严重影响工作、领导干部经考核不胜任现职、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不适宜担任现职等五种情况可以提出动议;“五不动”,即在机构变动但尚未明确、县委主要领导即将变动、领导职数已满且班子运行良好、违反规定提高干部职级待遇、事先未向上级组织部门报告等五种情况下不能动议干部。通过明确干部调整的时机、范围和条件,规范了动议行为,增强了干部选任动议的计划性、针对性和科学性。按照“五动五不动”的要求,还进一步规范了动议内容,实行“三提三不提”,即只提动议原则,不提具体职位;只提选任标准,不提具体人选;只提选拔要求,不提选拔范围,从而排除了说人情、打招呼等不良现象对干部选任工作的干扰。去年9月份,针对县直部门部分领导班子职位出现空缺、上半年考核中部分领导班子运转出现问题、个别领导干部任职时间较长需要交流等情况,集体研究提出了干部选任动议方案,确定了动议范围内每个岗位的选任条件和选任方式,不确定具体范围和人选,保证了干部选任工作有目的、有计划地顺利推进。
二、创新提名方式,把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不正之风体现在推荐提名环节
坚持把规范推荐提名环节的行为作为防止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源头工程”,针对以往干部选任提名方式单
一、选人视野不宽等问题,研究制定干部任用初始提名办法,对县委管理的领导岗位划分类别,实行分类提名,针对不同岗位,采取了四种推荐提名方式:一是重要岗位全委扩大会推荐提名。二是新提拔岗位公开推荐提名。三是轮岗交流岗位由组织部门综合提名。四是公开选拔竞争提名。
三、改进识人手段,把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不正之风体现在考察环节
坚持把干部考察作为有效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的关键环节,积极改进考察程序和方式,建立了差额考察制度,增设了考察对象演讲陈述环节。
四、实行差额票决,把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不正之风体现在讨论决定环节
为防止用人问题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坚持严格执行党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的议事规则和程序,注重发挥集体把关、民主决策的作用,探索创新干部任免票决制度,坚持严把“三关”。一是严把审查关。二是严把讨论关。三是严把票决关。
六、强化监督措施,把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不正之风体现在全程监督之中
坚持把强化监督作为防止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重要保证,创新方式,加大力度,对干部选用工作实行全程监督。一是任用监督。二是全程记实。三是跟踪问效。
在发扬民主的同时,还认真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主要在以下几个环节严格把关:一是在确定选任条件时严格把关;二是在确定差额考察对象时严格把关;三是在沟通酝酿时严格把关;四是在提交常委会讨论前“碰头”时严格把关。
对干部培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继续开展学历教育,改善队伍的学历结构。调动组织和个人两个方面的积极性,引导和鼓励广大工作人员,特别是年轻工作人员,本着学用一致的原则,选择专业对口、工作需要的专业,脱产或不脱产参加提升学历层次的学习,改善工作队伍的学历层次和知识结构。
(二)加强培训基地、教材和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加大培训基地建设的步伐。在课程设臵、教材使用上,要结合各工作实际,注重效果,保证质量,避免重复。在教师队伍建设上,要注重培养选拔一批业务精、实践经验丰富、并且有较强授课的能力的骨干作为自己的专兼职队伍。
(三)增强培训的激励约束机制。要按照不同职位的工作人员应具备的基本能力和知识,统筹规划,精心设计,安排和组织好培训工作,做到每期培训结业均应严格考试、考核,并将培训考核结果与年度考核相结合。
(四)建立培训计划备案和质量评估制度。严格把关,对可办可不办的培训班坚决不办,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提出计划,保证培训不走过场。同时,还要建立培训质量评估制度,研究制定切合实际的评估标准,形成科学、合理的评估指标体系,促进培训教育质量的提高。
(五)建立干部学习档案制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分级建立干部学习培训档案。对干部脱产培训、在职自学以及理论学习的考试考核结果,要及时搜集、记载、整理,并存入干部本人档案。
2012年即将到来,在新的一年里我将在以往的工作基础上,总结经验,寻找方法,再接再厉,以更加以饱满的热情投身到工作中去,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新农村建设为目标,以为民谋利益为根本,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
一、要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和业务水平,更好的为村民服务。
1.加强各种知识的学习,注重理论结合实际,向镇、村干部学习农村工作方法,向书本学习农村理论知识,从各方面提升自己。特别是加强农村基础知识和关于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的学习,不断充实和完善自我,拓宽自身知识层面,以更好地为新农村建设服务。继续开展农村调研,深入考察,研究符合村民意愿和适合本村发展的路子。同时带头学习,大胆探索带动村里现有的干群不断转变观念,加强学习,研究市场,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为本村村民服务。
2.参加各种实践,增强基层工作业务水平。多角度、多渠道与外界接触,积累基层工作经验,增强解决纠纷技巧。同时,更充分利用远程教育平台,及时、经常为群众提供各类信息。要不断的学习,并掌握一些先进的农业科技,形成强大的动力,切实做到“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
二、要做好村里的各项工作。
1.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组织培训好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上级有关精神文件和党的惠民政策,提高广大党员干部思想素质和为民服务的能力,解决群众最关心热点、难点问题,做好为群众谋利,提高村支两委的凝聚力、战斗力。
2.继续做好群众工作和村委会日常事务。推进村务信息公开,贴近村民,打好群众基础,在实际工作中树立村干部良好的形象,构建和谐的政民关系,以利于各项工作的开展。继续做好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各项工程的建设,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真正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做实事,切实提高农村群众整体生活质量。
3.要更好的融入到群众中去,与群众们打成一片。新的一年将会有新的工作任务,要的走进田间地头、走进弱势群体、走进工作一线。要及时了解村里各项工作的动向,多向村干部和村民们学习,多与他们沟通交流,了解村里的各种问题,以便及时的解决。多走访群众,了解他们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想办法解决;并处理群众之间一些简单的矛盾纠纷,对他们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循循善诱。同时,还可以多向村民们学习一些农业知识,参加一些农村的实践活动。
4.要促进村里经济发展,需要通过项目支持,寻找适合村里发展的项目,向上争取,通过项目带动贤官村整体发展,如在贤官村建设生态农庄的规划。大力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增强农民群众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同时争取上级相关部门的支持,力争去外地参观学习较为规范的农民专业户,结合我村实际,努力提高合作经济组织的运作水平,切实降低农民的收益风险。
10.工会工作意见和建议 篇十
目前,我县的基层教育,尤其各乡村中学的教育工作,存在一些明显的问题和困难,严重影响和制约着我县教育工作的进一步发展,下面是我个人的一些看法。不妥之处,请指正。
一、主要问题
1、经费困难,不能保正常运转。学校想开展活动,但举步维艰。
2、职称评审慢,工资待遇低,教师生活普遍困难。
3、家长支教不积极,控辍保学工作开展困难。
4、教师编制少,兼职工作多,工作量大,职业倦怠严重。
5、教师调动频繁,流动量过大,不利于基层学校开展工作。
二、意见建议
1、加大经费投入,将学校的取暖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由政府承担。
2、乡村中学教师的职称评定应和基层小学的职称评定保持一致,年限一到就应正常晋升。同时,应将中学教师的的乡村补助提高到三类学校的补贴标准,解决教师的实际生活困难。
3、控辍保学工作应和乡政府,自然行政村的工作考核挂钩,让各级组织相互配合,共同抓好该项工作,确保学生能坚持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4、放宽教师编制人数,进一步减轻教师负担,做到各项工作由专人负责,全面提升工作效率和办学质量。
5、尽量减少教师大幅度调动,年轻教师应在基层有5年的工作经历方可调动回城。保证基层学校教学工作能正常开展。
11.工会工作意见和建议 篇十一
监督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每年选择若干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有计划地安排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专项工作报告。”根据这个规定,所谓专项工作审议,就是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力,为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选择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对本级“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所开展的审议活动。开展对“一府两院”专项工作的监督,是人大常委会加强监督工作和实施经常性监督的主要的、基本的形式之一,掌握专项工作审议的操作重点,对于规范、有序地开展专项工作监督十分重要。
(一)年度议题选择
“一府两院”的工作繁重,涉及面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不能事无巨细,什么都管,否则,势必什么也管不好、管不了,而且不利于充分发挥“一府两院”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甚至客观上可能对“一府两院”的工作造成干扰,影响工作效率。所以,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必须“抓大放小”,必须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抓住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点问题,开展专项工作监督,并且一抓到底。这样,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才能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如“三农”问题、义务教育、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拆迁补偿等,这些问题通常发生在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身边,常委会组成人员比较熟悉并能及时获得相关的资讯,从而能提出不少中肯的意见和建议,审议才有深度,监督工作才能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议题选择关键是要根据六个途径反映的问题来确定。为此,常委会机关相关工作机构要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广泛听取和综合分析来自各个途径的反映,提出专项工作审议的议题建议,确保议题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具体来说,常委会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各专门(工作)委员会要负责收集整理;人大代表对“一府两院”工作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集中反映的问题,代表工作机构要负责收集整理;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比较集中的问题,常委会研究机构要负责汇总整理;专门(工作)委员会在调查研究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由专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汇总整理;人民来信来访集中反映的问题,由信访工作机构负责汇总整理;社会普遍关注的其他问题,常委会宣传部门负责根据媒体报道分析归纳、汇总整理。常委会机关相关工作机构在对上述六个途径反映的问题汇总整理后,及时向常委会提出专项工作审议的议题建议。议题建议既要有情况反映,又要有综合分析,还要阐述提出议题建议的理由。议题建议提出后,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与有关专门(工作)委员会沟通协调、综合平衡,提出下一年度专项工作审议的计划草案报请审议。
(二)会前视察调研
监督法第十条规定,常委会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前,委员长会议或者主任会议可以组织本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对有关工作进行视察或者专题调查研究。这条规定,明显区别于以往常委会组织的视察和专题调研与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两张皮”难以形成工作合力的做法,它将常委会组织的视察和专题调研与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有机结合起来,可以使常委会充分了解“一府两院”关于该专项工作的实际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主要原因,有助于常委会在听取和审议该专项工作报告时,更有针对性地提出批评和改进的建议措施,提高审议质量。同时,由于邀请代表参加,也把常委会监督与代表履职结合起来了。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深入细致的调查是开展视察和专题调研活动的关键,必须多层次、多角度对有关问题进行全面系统的调查,切忌“蜻蜓点水,走马观花”、“上车打呼噜,下车打哈哈”、“座谈讲困难,报告唱赞歌”。这就要求,一是调研力量的组织上必须有代表性。参加调研的人员应当是本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中对被调研的工作比较了解的专家、学者,必要时还应要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派人协助调查,提供有关数据和资料。二是调研方法的选择上要体现出灵活性。可以采用点面结合、好差结合、明察暗访、上下联动的调研方式,把听取汇报、实地察看、走访群众、召开座谈会等形式有机结合起来,既听取相关部门的汇报,又听取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既跑“重点”,又看“弱点”;既注重整体情况的了解,又注重深入基层解剖典型。三是调研对象的确定上体现出自主性。常委会作为调研主体,要避免被相关部门“牵着鼻子走”,要自行选“点”,自找调查对象,既要“定点采访”,还要“微服私访”,做到心中有数。被调查对象不限身份,既有干部又有群众,既有党员也有人大代表,既有先进的也有落后的,要体现调研对象的广泛性、普遍性。要坚持调研工作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确保调研时能了解真实情况。
(三)审议意见形成
审议意见是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常委会会议上发言的综合,是对专项工作报告的总体评价和对被监督单位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整理审议意见,要努力做到“真实、全面、准确、鲜明”。整理审议意见的工作政治性、政策性都很强,文字要求也很高,必须严肃认真、一丝不苟。而要形成高质量的审议意见,提高常委会分组审议的质量是前提。否则,审议意见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有关规定,常委会分组审议的发言,由常委会办事机构负责如实记录,力求准确无误,经发言人审核后编发简报,印发常委会组成人员。常委会办事机构在常委会会议结束后的五日内,将会议对专题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汇总整理成《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或《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审议意见力求完整、准确、鲜明地综合反映出席、列席人员的审议意见,经有关专门委员会核阅后,由秘书长签发,印送有关机关。这个程序实际上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形成审议意见的工作程序,供各地人大常委会在工作中参考并在实践中进一步加以完善。
(四)会后跟踪督办
监督法规定,常委会对专项工作报告进行审议后,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要交由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研究处理。而人民政府、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要将研究处理情况的书面报告由其办事机构送交常委会有关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征求意见后,向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有学者指出,为了督促报告机关认真研究处理审议意见,监督法设计了反馈机制。一是报告机关应当将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送交专门委员会或工作机构征求意见,专门委员会或工作机构应当对照审议意见,审核报告机关为研究落实审议意见是否提供了切实可行的办法和措施;对没有吸收的意见,是否给予了合理的说明和解释。二是报告机关最后形成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还应向常委会书面报告。研究处理情况的书面报告要印发常委会组成人员,直接向常委会组成人员反馈。通过以上两次反馈,使报告机关与人大常委会之间进行充分沟通,推动审议意见的处理。这种处理机制,既不是硬性约束,要求报告机关必须执行;也不是毫无效力,任由报告机关自行处理。而是一种相互沟通协商,尽量吸收审议意见的合理成分,充分体现了中国政治制度的特点。
在“一府两院”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的过程中,要使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落到实处,促进“一府两院”改进工作中存在的不足,除“一府两院”及其组成部门自身要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严格按照监督法的要求来办外,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或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还要进行跟踪检查,要就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听取有关部门的汇报,保持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其进行整改,并及时向常委会汇报整改的进展情况,务必做到监督检查和督促整改“两手抓”。各级人大常委会还应当在监督法的框架下,逐步探索建立监督绩效的评估机制,将被监督单位整改工作的情况始终置于常委会监督之下,形成强有力的压力,从而切实将监督工作落到实处。
总体来看,人大常委会为了做好监督工作,要在监督法设置的各种监督形式的基本框架内实施和考量专项工作审议,力图把工作监督与法律监督结合起来,既对“一府两院”贯彻实施法律和法规的情况、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要任务与方针政策的情况进行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推动有关方面切实解决突出问题;又通过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对相关法律和法规提出修改完善的建议。把专项监督与综合监督结合起来,既在分别进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把互有内在联系的若干问题集中起来,再进行全面的综合监督;又在综合监督的基础上,抓住几个突出问题,深入进行专项监督,使监督工作更深入,总结经验更全面,提出建议更有针对性。把初次监督与跟踪监督结合起来,对年度计划中安排的初次监督事项,在监督检查、提出整改建议以后,为促使整改措施得到落实,必要时应当再进行跟踪监督检查,务求一抓到底,见到实效。把听取专项工作报告与执法检查结合起来,对各个途径反映的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带有普遍性的重要问题,综合运用听取专项工作报告、组织执法检查等手段,既听取“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又按照工作监督与法律监督相结合的要求进行执法检查,两者互融互补,使监督工作在广度和深度上取得最佳效果。
二、审议意见法律效力问题探讨
所谓审议意见,一般是指各级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的工作实施监督后,在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时,用于表达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志,评价并督促“一府两院”改进工作,促进其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一种书面建议、批评和意见。它是人大常委会履行监督职能的基本载体;是反映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批评和意见的重要公文。本文对审议意见法律效力问题的探讨,既不在“破”,也不在“立”,而是重在追问如何在监督法的框架下规范各级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形成、交办、督办的程序,切实保障人大监督职权得到落实。如果能够从法律上规范审议意见的操作程序,定分止争,将使各级人大常委会更好地开展监督工作。
审议意见作为近年来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所采取的一种比较常见的监督形式,在使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的监督经常化、制度化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它至少具有六个功能:(1)是“一府两院”改进工作的重要依据或参考;(2)是党委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依据或参考;(3)是党委组织部门考核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或参考;(4)是人大常委会向人大报告行使监督职权情况的重要依据;(5)是人大常委会向人大代表通报行使监督职权的重要依据;(6)是人大常委会向社会公开行使监督职权情况的重要依据。在前三种功能中,用了“依据”和“参考”两个词。笔者认为,凡经人大常委会会议或主任会议通过而确定的审议意见应作为“依据”,否则作为“参考”。
关于审议意见的法律效力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参加监督法调研、起草、工作的同志公开表示,“审议意见从性质上看,不是人大常委会正式通过的文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对此,许多地方从事人大工作的同志表示异议。如2007年8月在武汉召开的湖北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系统主任座谈会上,与会的17个市州人大常委会研究室负责同志就审议意见的法律效力问题曾有过激烈的争论。有的同志认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同志的上述表示,虽然从法律解释的角度看,不能说是根据法定权限由特定的有权主体作出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法定解释,只是由部分专家、学者,从自己参与监督法的调研、起草而能够比较准确地了解其内情、掌握其实质的角度,作出的不具有法定普遍约束力的学理解释。然而,问题的关键在于,这些专家、学者作出学理解释的背景是——就职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并参加了监督法的调研、起草等工作。这就导致一旦需要有权主体——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法定解释,其文本的起草者依然会是这部分专家、学者。也就是说,他们现在所作出的学理解释,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经过一定的法律程序,完全可能直接转变为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法定解释。而事实上,在监督法出台至其应用于实际工作中的这段时间,这部分专家、学者所编写的学习问答、讲座等专著,指导甚至规范了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因此,关于审议意见的效力问题,应当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同志认为的“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观点来看待。另一部分同志认为,审议意见不具有法律效力的看法是不准确的。理由有三:一是监督法条文中明确规定了审议意见,是对其法律效力的正式确认;二是监督法规定“一府两院”对审议意见必须研究处理,说明审议意见具有法律效力,而不是“议过就了”;三是常委会必要时可以对审议意见的处理情况组织跟踪检查,也说明了审议意见的法律效力。
我们从实证研究的角度出发,通过分析目前各地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形成和确定的不同生成过程(程序)来判断审议意见的法律效力。监督法对审议意见的生成过程(程序)没有明确规定,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实践中共同的做法是先由工作人员对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常委会会议上的审议发言记录进行归纳整理,形成审议意见初稿。后续确定审议意见的做法大致有四种情形:
1.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湖北省的黄石市、襄樊市、黄冈市、咸宁市、仙桃市、潜江市是这种做法。由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的审议意见,其性质和效力应等同于决议和决定,本级“一府两院”对这种审议意见应该是“遵守执行”,而不能仅仅是“研究处理”。笔者认为,规范性文件的效力取决于性质(法律属性),性质取决于程序(生成过程)。效力、性质和程序应当是平衡的、对称的。决议和决定之所以具有必须得到“遵守执行”的效力,是因为它的性质是决议和决定;而决议和决定之所以具有决议和决定的性质,是因为它的程序(生成过程)是由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的。从监督法的规定看,既然审议意见只具有必须得到“研究处理”的效力,那么它就不具有决议和决定的性质(而只具有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性质),也就不需要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否则小题大做,就会导致审议意见的效力、性质与程序的失衡或者说不对称。其实,关于这个问题的法律制度的设计是缜密的。如监督法第十四条规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以对专项工作报告作出决议。”第二十条规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以对审计工作报告作出决议。”(根据法律精神和实践经验,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时,也可以对计划执行情况报告、预算执行情况报告、执法检查报告作出决议)这表明人大常委会对本级“一府两院”的监督意见有两个载体,一个是必须“遵守执行”的决议或决定;一个是必须“研究处理”的审议意见。两者的效力、性质不尽相同。如果监督意见确实必须“遵守执行”,那就直接选择作出决议或决定,而不应该也不必要让审议意见承载不能承载之重。监督法第十四条第二款和第二十条第二款中“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或者执行决议情况”的措辞暗示,对一个报告的监督意见,使用一个载体或两个载体均可。在程序上,既可以只确定审议意见,不作出决议或决定, 也可以先确定审议意见,再作出决议或决定,还可以只作出决议或决定,不确定审议意见。
2.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表决通过。湖北省及其所辖的武汉市、宜昌市、荆州市、荆门市、孝感市、鄂州市是这种做法。因为主任会议不是国家权力机关,只能处理人大常委会的重要日常工作,为人大常委会行使职权服务,履行程序性的职责,而不能代替人大常委会行使任何职权,不能作出实体性的决议或决定。由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表决通过的审议意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增强审议意见的公信力和规范性、严肃性、权威性、可行性,但就性质而言,这种审议意见还是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
3.人大常委会主任或副主任审定签发。湖北省的十堰市、随州市、天门市、恩施自治州、神农架林区是这种做法。
4.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或办公室主任审定签发。这样生成的审议意见当属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的公文,有的就是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个人发言汇编,相当于会议简报,里面很可能有不同甚至截然相反的意见。对这样的审议意见,“一府两院”无所适从,人大常委会也无法衡量研究处理情况的正确与否。
后三种情形确定的审议意见,其法律属性都是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个人意见,等于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如后所述)。“一府两院”可根据法律政策和实际情况研究处理,该执行而又能执行的就执行,不该执行或不能执行的就不执行,但要认真负责地说明原因。就地方人大常委会采取的上述四种审议意见确定方式而言,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的审议意见等于决议或决定,其效力高于主任会议表决通过、主任或副主任审定签发、秘书长或办公室主任审定签发的审议意见。
从本文上述的语境看,法律效力是指法律规范的约束力和强制力。也就是说,审议意见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是指审议意见是否具有法律规范的约束力和强制力。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弄清楚审议意见是不是法律。不言而喻,是法律就具有法律效力,不是法律则不具有法律效力。笔者认为,拥有完整立法权的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省级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的审议意见=决议或决定≈法律(广义),具有法律效力。拥有部分立法权的国家权力机关(较大的市的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的审议意见(不需要省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决议或决定≠法律(广义),不具有法律效力。其他没有立法权的国家权力机关(包括自治州、自治县两级民族自治地方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的审议意见=决议或决定≠法律(广义),不具有法律效力。
从人大监督工作的实践看,诸多同志论及审议意见时习惯在两个意义上使用法律效力的概念。一个是“法律一样的效力”,这是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效力。如上所述,区别不同情况,审议意见如果等于或约等于法律就具有法律一样的效力,否则就不具有法律一样的效力。另一个是“法律赋予的效力”,这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效力,特指审议意见是监督法明确规定的一种公文,既然如此,就应视为法律赋予了审议意见某种效力(但不是法律规范的约束力和强制力),例如,作为监督对象的“一府两院”对审议意见必须研究处理并报告结果。如果说监督法没有赋予审议意见某种效力,那么监督法关于审议意见的规定有什么意义?岂不是法律规定和审议意见可有可无?正如没有立法权或拥有部分立法权的国家权力机关所作出的决议或决定,虽然不是法律(广义),但人们通常说它具有法律效力。之所以说它具有法律效力,是因为决议或决定是地方组织法明确规定的一种公文,必须得到执行,它的效力是法律赋予的。
此外,笔者注意到,有的学者回避审议意见的法律效力这个命题,只谈审议意见的效力(类似“法律赋予的效力”),以实体内容是否必须执行作为标准,将审议意见的效力分为两种。一是实体性约束力和强制力,即要求必须执行审议意见的实体内容;二是程序性约束力和强制力,即要求必须按照程序研究处理审议意见并报告结果。据此,由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的审议意见,等于人大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既具有程序性约束力和强制力,也具有实体性约束力和强制力。而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表决通过、主任或副主任审定签发、秘书长或办公室主任审定签发的审议意见,等于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只具有程序性约束力和强制力,不具有实体性约束力和强制力。这个观点独辟语境,从一个特殊的视角分析了审议意见的效力,颇有新意,值得研究和探讨。
各地人大还就如何形成审议意见并让审议意见真正落到实处作了进一步的探索,除遵照监督法的有关规定外,有的对审议意见的交办和处理提出了时间要求,有的明确规定了法律责任。如《安徽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规定,“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时,有关机关的负责人应当到会听取审议意见。”“受监督的国家机关或者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常务委员会应当追究其责任……(二)拒不研究处理常务委员会审议意见或者未在规定期限内报告决议执行情况的……”“有前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常务委员会应当根据不同情况作下列处理:(一)对有关机关或者工作人员进行通报批评;(二)责成有关机关或者工作人员向常务委员会作出书面检查;(三)责成有关机关、单位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四)对常务委员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决定免职、撤职;(五)对人民代表大会选举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罢免案。有关机关、单位对责任人员的处理,应于交办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常务委员会报告处理情况”。《黑龙江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规定,“人大常委会会议结束后,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将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反馈给报告机关及其他有关单位;报告机关应当在收到审议意见后四个月内向人大常委会提出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书面报告”,“人大常委会的决议或者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需要跟踪监督落实的,主任会议可以责成有关专门委员会或者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进行”,“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关于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报告不满意的,主任会议可以责成有关专门委员会或者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进行专项检查,或者依法提出质询案”。《辽宁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规定,“……审议意见可以由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或者秘书长签发,也可以由主任会议讨论决定或者常务委员会会议通过。审议意见在常务委员会会议闭会后的五个工作日内,由常务委员会办事机构交由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研究处理;人民政府、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一般应在两个月内,将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由其办事机构送交有关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征求意见后,书面报告常务委员会。”
笔者认为,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对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应当由有关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委会工作机构、办事机构汇总整理,经主任会议决定,以书面形式交报告机关研究处理。报告机关应当在60日内、重大事项在90日内向常务委员会提出研究处理情况的书面报告。对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应当由有关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提出意见,一并经主任会议决定印发常务委员会会议。主任会议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多数人的意见,对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可以决定按下列方式处理:(一)交由报告机关进一步研究后,就有关事项提出研究处理的补充报告;(二)退由报告机关重新向常务委员会提出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三) 提请常务委员会对专项工作报告作出决议,交报告机关执行,并在决议规定期限内,报告执行情况。这样做,有利于确保审议意见得到落实。而对于不依法研究处理常务委员会提出的审议意见的,或者不认真执行常委会有关决议、决定的,主任会议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多数人的意见,可以责成有关机关负责人向常务委员会会议作出说明;情节严重的,可以决定责成有关机关作出书面检查,或者依法启动质询、特定问题调查、撤职案等其他监督手段来对审议意见的落空实施救济监督。
总之,关于审议意见的法律效力问题,要根据不同的语境来分析,不宜一概论之。否则,盲人摸象,各执一词,难以畅通学术上的交流和互动,更遑论形成正确的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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