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省职工技协财务工作大检查的通知

2024-07-01

关于开展全省职工技协财务工作大检查的通知(精选2篇)

1.关于开展全省职工技协财务工作大检查的通知 篇一

妈府发„2012‟118号

妈姑镇人民政府

关于立即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大检查的通知

各村(居)、镇政府有关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职业病防治工作企业主体负责、部门依法监管、政府全面领导“三个责任”的落实,推进我镇的职业病防治工作,积极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维护好广大劳动者的职业健康及相关权益,有效防范职业病及职业卫生突发事件的发生,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发展,为党的十八大召开创造良好的环境,根据9月6日市安委会(扩大)会议精神、9月26日全省、市、县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毕节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毕市安委明电„2012‟2号)文件及•赫章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毕节市安全生产委-1-

员会办公室立即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大检查的通知‡的通知‣(赫安办„2012‟39号文件要求,决定立即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检查机构

组长:顾开应(镇人民政府镇长)

常务副组长:王付国(镇党委委员)

副组长:王 荣(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姚 玲(镇党委委员)

郑 宇(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吴传华(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员:付景(镇党政办主任)

赵飞(安监站负责人)

文远忠(卫生院院长)

陈永亮(民政办主任)

二、检查内容

(一)职业卫生开展情况自查内容

1、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情况;

2、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安监、卫生、劳动保障)和工会组织队伍建设及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情况,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情况;

3、指导督促企业建立健全•毕节地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台帐‣的情况

4、建立有效应对机制,积极防范职业卫生突发事件的情况; 5、1家职业健康“双试点”企业完成情况;

6、督促企业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工作情况;

7、推进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开展情况;

8、组织并督促企业完成职业危害申报工作情况。

(二)建设单位、生产经营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主体责任的情况

1、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或指定、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2、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职业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建立、落实及公布情况;

3、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职业卫生教育培训情况;

4、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情况;

5、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设置、维护、保养和使用情况;

6、个体防护用品的发放,管理和从业人员佩带使用情况;

7、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落实情况;

8、企业职业卫生档案和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建立情况;

9、职业健康检查及职业禁忌者、疑似职业病患者和职业病人的待遇和相关权益落实情况;

10、劳动合同签订及劳动合同职业危害告知、工伤保险交纳使用情况;

11、工作场所警示标识的设置情况;

12、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定期检测与评价情况,等等。

(三)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治机构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3-的情况

1、是否在执业许可范围内开展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的诊治服务;

2、出具的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报告和结论是否规范;

3、是否按要求向相关部门报告疑似职业病患者和职业病人的情况。

二、查改方式

自查自改与督促检查整改相结合,以自查自改为主。督促检查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和听取汇报相结合方式进行,重大问题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落实。

三、实施步骤

本次检查从即日到12月底。

(一)自查自改阶段:从即日起到10月31日。政府有关部门、建设单位和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治机构要对照检查内容和要求立即开展自查自改,并形成自查自改的记录和总结。

(二)督促检查整改阶段:从11月1日起至12月31日结束。镇政府对辖区内涉及职业危害的企业,检查做到全覆盖。,并做好情况汇报准备迎接市、县级的督察检查。12月份为建设单位、生产经营单位和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治机构对查出的问题落实整改提高阶段。

四、工作要求

(一)各级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紧而又紧、细而又细、实而又实”的要求,认真、扎实地抓好-4-

此次职业病防治大检查工作,落实好各自的职责。

(二)涉及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生产经营单位和开展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治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要做到100%的自查自改,对政府各级检查组查出的问题严格落实整改;镇检查组对辖区内涉及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生产经营单位督促检查做到100%的覆盖,并对各级检查组查出的问题督促建设单位和生产经营单位整改落实。

(三)镇检查组将检查情况于11月30日前报县安委办。

妈姑镇人民政府

2012年9月30日

2.关于开展全省职工技协财务工作大检查的通知 篇二

区教育局关于切实做好夏季高温和汛期校园安全工作大

检查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各学校:

夏季来临,高温、雷电、强降雨、台风等自然灾害多发,季节性安全事故频发,给校园安全带来很多的不利因素。根据《区安委会关于切实做好夏季高温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新安〔2017〕10号)的要求,结合全系统实际,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现就做好夏季和汛期学校安全防范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深入、细致的检查,进一步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主体责任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推动中小学、幼儿园严格执行《武汉市平安校园常规工作管理手册》等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检查时间和范围

㈠时间:2017年6月24日至6月30日 ㈡范围:全区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

三、检查人员及方式

㈠检查人员:街镇政府分管领导、街镇综治办、安办、安质监执法中队、派出所(治安、消防和交巡)、市场监督管理所(食药监所)和教育总支等部门人员组成。

㈡检查方式: 1.现场检查

对照《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隐患检查记载表》逐条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当场认定,双方签字确认(一式两份,教育总支留存一份,上报教育局一份)。

2.现场督办

一是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现场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现场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二是按《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整改的时限开展回头看,现场下发《整改复查意见书》(《责令改正通知书》和《整改复查意见书》复印件各上报教育局一份)。

3.印发通报

检查结束后,局属单位学校印发2016~2017学年度第四次校园安全大检查情况通报(检查情况通报上报教育局一份)。

四、检查主要内容

㈠安全组织管理与制度建设 1.“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落实情况。中小学幼儿园是否出台相关配套规范性文件或通知;是否按照相关要求,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是否指定1名中层以上的干部担任安全工作联络员。形成“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工作格局。

2.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尤其是学校门卫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

3.本学年《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分解责任到人的落实情况,对相关责任人的培训情况。

4.是否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㈡校舍及附属设施、设备安全 1.校舍主体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2.围墙、厕所、车棚等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3.楼梯、走廊、门窗、护栏、体育设施、玩教具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特别是校内的各类悬挂物一定要认真检查,如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即拆除或进行加固,切实做好防大风、暴雨的准备工作。

4.校园周边区域的山体、水流对学校建筑物、活动场所,通道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5.加强在建工地管理。有基建项目的学校要经常对基建工程进行督查,主动联系施工单位做好防暑降温工作,改善工作条件,杜绝疲劳作业;并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各类施工机械的检测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排除,确保设备始终在良好的工作状态;同时要严格要求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安全技术培训,坚决做到持证上岗。㈢食品卫生安全

1.《卫生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建立索证、留样、消毒以及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等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2.食堂设备、餐具、水源、食品是否符合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3.食堂烟道油垢是否及时清除,燃料管道(路)接口、阀门是否定期检查、更换,气体钢瓶是否与明火隔离摆放。

4.学校是否建立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㈣消防安全

1.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是否有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是否完好。

2.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是否齐全、有效。

3.学生宿舍、图书馆、实验室、教室等重点部位有无违章用火、用电情况,电器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线路的设臵是否符合国家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定。

4.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5.是否制定了消防应急疏散预案。㈤宿舍安全

1.住校生管理是否坚持校领导带班制和中层干部值班制,定时巡查和值班记录是否齐全。

2.宿舍楼内是否配有外线电话(报警装臵)、不间断电源、应急灯、灭火器等,宿舍楼插座电路是否与照明电路分设,插座电路应定时供电。

3.是否制定学生宿舍专项管理制度,在点名、出入、防窃、用电、作息时间等方面作出明确管理规定。㈥交通安全

1.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情况,尤其是向学生、家长宣传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上下学的落实情况;不准未满12周岁的儿童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的学生骑电动车的落实情况

2.上学、放学时间段学生进出校门是否有专人维持交通秩序。3.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是否齐全。

4.加强学校接送车辆的管理。要根据季节天气特点,对接送学生车辆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和警示提醒,限速行驶,严禁超载;特殊情况下学校可适当调整上学和放学时间,保障接送车辆安全运行。如遇特殊、紧急情况,学校领导应果断采取调课等应急措施,切实保障师生安全。

㈦防溺水安全

1.是否一一落实《关于做好2017年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司函〔2017〕9号)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幼儿防溺水工作的紧急通知》的各项要求。

2.校园内的沟塘边有无设臵防溺水警示牌和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3.对校园周边和学生上放学途中经过的河塘路段要书面提请街镇政府设臵完善安全防护设施。

五、工作要求

㈠强化领导,精心组织

局属单位学校要把此次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要求,抓紧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大检查组织领导。要迅速制定方案,立即动员部署,细化目标,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做到层层发动、层层部署、层层落实,确保大检查全面彻底、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㈡突出重点,强化措施

局属单位学校要全面部署、全面检查,又要突出重点,加强对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的检查。要坚持边查边改、以查促改。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实行24小时严密监控;检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都要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教职工群众监督,并上报区教育局。区教育局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突击检查、回头检查等多种方式,真正查清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真实状况,真正找准制约校园安全的问题和症结,真正排除各类事故隐患,确保大检查取得实效。

㈢加强督导,严格问责

区教育局将采取有力措施,加大督促检查工作力度,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做到有职必担当、问责必从严。对因责任不到位、措施不落实、工作不得力、排查不彻底,导致隐患酿成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㈣强化值守,落实责任

遇有特殊天气状况,局属单位学校领导要进行带班值班,坚守岗位,并保持通讯24小时畅通,重要情况第一时间进行报告。

上一篇:学生交通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下一篇:老师打学生检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