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实验小学教师职称推荐、聘任工作方案

2024-09-19

市实验小学教师职称推荐、聘任工作方案(共6篇)

1.市实验小学教师职称推荐、聘任工作方案 篇一

小学教师聘任小高职称量化积分方案

(一)、师德师风:(10分)

等级定性评为优秀、合格、不合格。通过参评者将五年来的工作情况向考核组述职后进行民主测评,优秀(8.0-10分),合格(6.0-8.0分以下),不合格(6.0分以下),对违反XX省关于师德师风建设有关规定的,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在校内外产生不良影响的和受公安机关及有关部门处罚、教育主管部门通报批评,严重体罚、变相体罚学生者实行一票否决,考评不合格者不参与聘任考核。

参加测评者为学校职称评议小组成员,投票后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后取平均分。

(二)、出勤情况(封顶分10分,积分指学校升格九小以来。)以每学年出勤情况为依据,由个人累计、学校根据出勤档案记录出具证明,学校签字并加盖公章。(1)出满勤者得10分,(2)每年病假1-3天,每天扣0.2分,3天以上每天扣0.3分(住院不扣分,);事假1-3天,每天扣0.3分,3天以上每天扣0.6分;病假平均每年超过10天,事假平均每年超过5天,当年的考勤不得分;(3)旷工每天扣2分,(4)学校规定的活动每无故缺席1次扣0.5分,扣到0分止。(三)、教学工作

1、教案作业(封顶5分。积分指学校升格以来。)以学校每学年的常规检查为依据,由个人累计、学校根据检查记录出具证明,学校签字并加盖公章。检查记录没有发现良级以下(不包括良)的等级的得基本分4分,被评为优者一次加0.2分,评为不合格者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常识科、技能科专任教师、班子成员等学校现在还没列入检查范围的,本职工作认真负责的,得基本分4分,有突出成绩适当加分,工作不认真者适当扣分。由评议组结合平时实际工作情况进行测评。)

2、课堂教学

(1)参加现场教学比赛获奖

国家级、省、市、县一等奖得分依次为7,6,5,4分; 国家级、省、市、县二等奖得分依次为6,5,4,3分; 国家级、省、市、县三等奖得分依次为5,4,3,2分;

校级一等奖每次得2分,二等奖每次得1.5分,三等奖每次得0.8分。其中各级教学新秀等综合性获奖按同级一等奖的1.5倍计分,鼓励奖、优秀奖按同一级别的三等奖递减0.5分计算。(2)教学能力测试(10分)课题参赛时随机确定(时间为60分钟+20分钟以内)a、在规定时间内撰写说课设计一份。(5分)b、在规定时间内现场说课。(5分)

说明:由学校评议组现场评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取其平均分。

3、辅导学生

(1)指导学生参加作文、数学现场竞赛赛获奖 国家级、省、市、县、校一等奖得分依次为7,6,5,4,2分; 国家级、省、市、县、校二等奖得分依次为6,5,4,3,1.5分; 国家级、省、市、县、校三等奖得分依次为5,4,3,2,0.8分(2)指导学生参加现场赛获奖

国家级、省、市、县、校一等奖得分依次为4、3、2、1、0.5分; 国家级、省、市、县、校二等奖得分依次为3、2、1、0.8、0.3分; 国家级、省、市、县、校三等奖得分依次为1.5,1,0.8,0.5、0.2分(3)指导学生选送作品参赛获奖(限教育主管部门通知的)国家级、省、市、县一等奖得分依次为2,1.5,1,0.8分; 国家级、省、市、县二等奖得分依次为1.5,1,0.8,0.5分; 国家级、省、市、县三等奖得分依次为1,0.8,0.5,0.3分;(4)学生文章发表在国家、省、市、县、校刊物的指导老师得分2,1.5,1,0.8,0.3。(每年2分封顶)说明:

a、参加同一活动,老师指导学生多人次比赛获奖,每个人指导老师得分累计不得超过该类别该项目一等奖得分基础上再加0.5分)b、综合比赛(两项及以上),积分方法为:该奖项等次得分*项目系数(第一项系数1,其余的每项递增0.5)/指导老师人数。如果单项也得奖,具体指导老师可加奖单项奖得分的一半。

c、县运动会按团体总分计算,第一至八名分别得5、4.5、4、3.5、3、2.5、2、1.5分(市级以上比赛按下一级标准的1.5倍计分)。如果团体总分不得奖,单项奖则按照前面的标准计分(第一、二名为一等奖,第三、四名为二等奖,五至八名为三等奖。多人指导按指导人数平均得分)

4、教学效果(指学校升格以来,封顶分15分)(1)、及格率:8分

语、数教师查阅每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及格率达90%以上得6分。每超1%加0.1分,每少1%扣0.1分。最高得分8分,最低得分4分。(2)、优秀率:7分

语、数教师查阅近两学期期末考试成绩,优秀率达50%以上,得3分。每超1%加0.1分,每少1%扣0.1分。最高得分7分,最低得分3分。(3)、行政人员、非语数教师学校没有进行质量抽查的得全体语数聘任者得分的平均值。

注:①教导处提供近两学期期末考试成绩统计表。②计算方法:该项得分=两个学期得分之和÷2。

5、业务学习(封顶分5分)(限九小以来)

以学校举行的读书活动评选为依据,被评为一等奖(优秀)得5分,二等奖(良好)得4分,三等(合格)奖得3分,不得奖不得分。注:①原因学校没列入参评的对象的,由评议组进行评议得分。②计算方法:该项得分=参评次数得分÷参评次数。(四)班主任工作(或党政及其他工作)(封顶分15分)。

现任学校正校级每年5分;副校级每年4.5分;正主任每年4分;副主任每年3.5分;教研组长、年段长、少先队总辅导员每年2.5分;正班主任每年2分;副班主任每年1分;双班科每年1.5分(原基层小学正校级每年3.5分;副校级每年3分;正、副主任每年2.5分);取三年计算。

注:兼任多个职务,取最高职务计分,不重复计分。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导致发生事故的或受到上级的处分通报的依次降级得分直至不得分。(五)、承担课外活动和其他活动情况。(指九小以来,封顶分10分)承担学校安排的各室管理人员,组织学生参加活动,培养学生兴趣,发展个性特长。每学年承担1个以上活动任务,计划、内容、活动形式明确具体,有工作总结。达到得3分,基本达到得2分,由评议组评定并计分;取三年计算。(六)、教研(教改)工作。

1、承担主持省、市、县教研教改课题(附有开题报告、过程材料、结题报告等)得分为5、4、3分(课题参与者得主持人分数的五分之一)。

2、承担省、市、县、校际、学校、学校汇报课的教学观摩课,得分依次为4、3、2、1.5、1、0.5分。

说明:教学观摩课应提供学校教研安排和教案等原始资料并查对年度考核表;外单位调入教师应以当年《活动周历表》及相关佐证材料为依据,单出具证明不予积分。

(七)、论文发表、出版经验总结或编写教材、教参。(以县教育年会颁奖为准)

1、参加现场论文撰写比赛获奖

国家级、省、市、县、校一等奖得分依次为5、4、3.5、3、2.5分; 国家级、省、市、县、校二等奖得分依次为4、3.5、3、2.5、2分; 国家级、省、市、县、校三等奖得分依次3.5、3、2.5、2、1.5分 2选送论文参评获奖(封顶15分)

国家级、省、市、县、校一等奖得分依次为3、2.5、2、1.5、1分; 国家级、省、市、县、校二等奖得分依次为2.5、2、1.5、1、0.5分; 国家级、省、市、县、校三等奖得分依次为2、1.5、1、0.5、0.3分;

3、论文发表、汇编(封顶15分)

(1)在国家级cn、省级cn、市、县级教育刊物上发表(不含增刊、临时性刊物、内部刊物、isbn汇编)得分依次为:每篇4、3、2、1分(500字以下每篇3、2,1,0.5分)。

(2)汇编在省及以上、市、县级汇编得分依次为1、0.5、0.3分(不含isbn汇编)(注:同篇论文以最高奖项计分;合作撰写的第一作者得3/4,第二作者得1/4)。

4、教师范文、其他教辅类文章评选获奖或发表(发表视同一等奖计分)(封顶15分):

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一等奖3、2.5、2、1.5分; 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二等奖2.5,2,1.5,1分 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三等奖2,15,1,0.5分(八)、指导培养教师。(封顶分4分)

1、指导培养教师参加县级以上现场赛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得3、2、1分(市、省以上每个级别相应递增1分);指导培养新教师获县、市、省综合性表彰得1、2、3分(以获奖证书原件人亲笔授名为准)

2、在市、县、学校开办讲座,介绍教学教育经验的得分分别为3、2、1分(应有不少于5000字的材料备查,若论文汇编已在(七)的3项计分的,不得重复记入,1、2项积至3分为止。)(九)、进修培训情况。(封顶分3分)

1、学历提高(1.5分):获大专毕业证书及以上得1分,本科加1.5分。

2、继续教育(1.5分):

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任小一以来每年合格者得1.5分。任小一以来任何一个年度不合格扣0.1分,扣至0分为止。(以继续教育证书为依据。)(十)、表彰情况。(封顶分10分)被评为综合奖优秀或先进,省级及以上得5分,市、县、校依次得3、2、1分。(含县、校级优秀班主任等)

(十一)、工作时间(此项封顶30分)

1、教龄:按已确认的有效教龄,一年教龄0.6分累计计分。

2、职龄:一级教师任职至取得小高资格证书每年0.8分;取得小高资格证书至参加竞聘当月,每年1.2分;按段累计计分。(折算至月)注:凡参加脱产培训、脱产学习的均不可计算。(十二)、奖励分。(不封顶)

1、支教教师:原中心学校(区)派出支教者:到一类校每年得2分、到二类校每年得3分,到三类校每年得6分。跨乡镇支教者:外安溪每年得10分,内安溪每年30分。(最多计算2年,以教师和学校签定的合同为据。)说明:此项指任小一以来。

2、县级、市级、省级学科带头人3、4、5分;县级、市级、省级骨干教师加1、2、3分;参加市级骨干教师培训加1分。

3、踊跃参加义务献血。近五年以来有参加献血经历者加1分,每多一次加2分。(以献血证为据)

4、学校、班级集体获奖加分(封顶分3分)。

任教班级在县级、市级、省级检评中获奖或获得各级别的荣誉称号每次加1、2、3;最高得3分。每一个称号仅限一位老师得分。参评的奖状将备注使用者姓名并加盖学校公章。

5、近5年年度考核优秀每次加1分。

2.市实验小学教师职称推荐、聘任工作方案 篇二

推荐工作的实施方案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山东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鲁人发„2012‟53号)和《关于做好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13‟183号)等有关规定,为认真做好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推荐工作,确保推荐评审质量,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被聘用在下列单位教师岗位上从事教学和教学研究工作的高级教师,符合《山东省中小学教师水平基本评价标准条件》规定的正高级教师条件的,可按规定程序申报评审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

(一)政府举办或利用国有资产举办以及民办的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

(二)市及区县教学研究、电化教育、少年宫等校外教育机构。

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可按照规定的标准条件和程序组织推荐。

二、推荐名额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批准下达的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评审推荐名额,综合考虑全市中小学学生及教师队伍规模、区县中小学数量、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按照区县、高新区小学(幼儿园)、初中、高中学段各1个名额,文昌湖区小学、初中学段各1个名额,每所市属学校(单位)1个名额进行推荐。对兼职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教师,竞聘推荐前按《关于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中兼职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教师推荐评审

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3‟51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审批,推荐数量不超过全市推荐名额的15%。

三、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员应如实填写《山东省中小学教师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填写内容应与所提供的材料相一致。对申报材料中弄虚作假等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参评资格。

(二)民主评议推荐及材料审查。

相关学校(单位)成立由教育教学专家和一线教师组成的推荐委员会,民主推荐本单位1名教师参加正高级教师推荐。学校(单位)要认真核实教师申报材料,并将《山东省中小学教师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在学校(单位)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申报材料报送教育主管部门。

(三)区县审核推荐。

区县对所属学校(单位)申报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师德、教育教学工作、申报材料等情况进行审核,按照分配的推荐名额择优组织推荐。各区县教育主管部门、市属学校(单位)务必于5月22日之前将正高级教师推荐材料报送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具体地点另行通知),联系电话:0533-3189116、3182501),逾期不予受理。

四、市评议推荐和研究上报

(一)市推荐委员会评审推荐。

市人社局、市教育局负责组建淄博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推荐委员会,对区县、市属学校(单位)推荐人员进行评议推荐,按照省人社厅、教育厅相关要求和分配名额提出推荐人选建议。推

荐委员会由外聘教育教学专家组成。

(二)研究公示和上报。

市教育部门根据市评议推荐委员会推荐人选建议研究确定推荐人选。进行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经市人社部门审核盖章,上报省中小学高级职称评委会。

五、工作要求

(一)充分认识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评审的重要意义。

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是培养和造就教育家的重要措施。各级人社、教育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坚持标准,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把教育教学业绩卓著、教学艺术精湛、社会公认、业绩突出的教师选拔出来,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中小学教师队伍,对推动全市教育科学发展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二)广泛深入学习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评审相关政策。区县、市属学校(单位)要认真学习省、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评审的相关政策规定,准确把握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的基本条件和工作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抓紧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配套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严格要求、规范程序,确保推荐工作顺利进行。为确保推荐质量,各级要加强对职称申报材料的审查工作,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会后要按照要求抓紧对本地区、本部门职称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保证推荐工作有序、顺利进行。推荐过程中要坚持公示制度,接受广大教师监督,确保推荐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3.花园小学教师职称推荐方案修订 篇三

齐都花园小学教师职称推荐方案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山东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鲁人发„2012‟53号)和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工作有关文件规定,为认真做好中小学教师职称推荐工作,确保推荐评审质量,特制定如下推荐方案:

指导思想:

1、积极稳妥地推进教师职称推荐评审工作,学校成立职称评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和职称评审推荐专家委员会,负责教师职称推荐和评审工作,确保教师职称推荐评审工作顺利进行。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基础上,确实推荐政治思想好、业务素质好、有事业心和责任感,为学校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晋升高一级职称职务。

3、职称评审推荐工作实行“三公开一监督”,即记分标准公开、考核结果公开、评定对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4、以《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作为职称晋升推荐的主要依据。

推荐范围:

学校内符合《山东省中小学教师水平基本评价标准条件》中规定的相应级别教师条件的,推荐相应级别教师评审。

推荐名额:根据教师岗位空缺数量、等级和工作需要,确定竞争推荐人数,并组织竞争推荐。

申报条件:

(一)师德条件

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遵纪守法、廉洁奉公、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爱岗敬业、严谨笃学,任现专业技术职称以来师德考核均在“称职”等次以上。

(二)学历、任职条件

1、正高级教师:应具有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在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20年以上,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

2、高级教师:具备博士学位,在一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2年以上且最近连续2年在教育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具备硕士、学士学位、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学历,在一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具备高等教育专科毕业学历在初中或小学(幼儿园)从事教学工作,在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15年以上,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城镇中小学教师应有1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从事教学工作的经历。

3、一级教师:具备博士学位;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2年以上,坚持在教育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具备学士学位或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学历,或具备高等教育专科毕业学历在初中

或小学(幼儿园)从事教学工作,在二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4年以上且最近连续3年在教育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在小学(幼儿园)从事教学工作,在二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且最近连续3年在教育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

4、二级教师:具备硕士学位;具备学士学位或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学历,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具备高等教育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初中或小学(幼儿园)三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2年以上;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幼儿园)三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3年以上。

5、三级教师:具备高等教育专科毕业学历在初中、小学(幼儿园)从事教学工作,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在小学(幼儿园)从事教学工作,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三)业绩能力水平

1、正高级教师

①教书育人业绩卓著。承担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5年以上。②教学业务精湛。在县(市、区)或更大范围内有较大影响,公认为教育教学领军人物。

③教研能力突出。任现职以来出版过或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过独创性的教育教学研究著作或论文。

④示范引领作用显著。在本学科领域享有较高知名度,为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

2、高级教师

①教书育人业绩显著。承担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5年以上。

②教学业务精通。在本校或更大范围内有较高知名度,为学校教育教学骨干。

③教研能力较强。任现职以来出版过或在公开出版发行的刊物上发表过与任教学科相关的具有较高水平的教育教学研究著作或论文。

3、一级教师

①教书育人业绩突出。承担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3年以上。②教学成绩优良。一般应具有讲授县级以上公开课、示范课、优质课的经历。

③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力。

(四)其他必要条件

1、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2、任现职以来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

3、具有公开课教学。

4、申报中专高级讲师职务人员,须提交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单(原件)。

5、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其中属免考部分模块的人员,须将免考模块证明、考试模块合格证同时上报)。

6、《继续教育证书》。

7、说课评价情况符合要求。

8、兼职人员提供《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审批表》。

推荐程序

1、个人申报。

符合晋升职称人员提出申请并如实填写《山东省中小学教师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表》,并提供相应证明

材料。

2、学校成立由教育教学专家和一线教师组成的推荐专家委员会,名单见附件1。

3、由推荐委员会根据个人申报情况进行资格审查,符合申报条件者按推荐计分办法(见附件2)和推荐委员会推荐得分办法(见附件3)汇总后(各占50分),推荐委员会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推荐意见,确定推荐人选。校委会研究通过后,将推荐人员名单和《山东省中小学教师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在学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申报材料报送教育主管部门。

附件1:《齐都花园小学教师职称推荐委员会》名单 附件2:《齐都花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推荐计分办法》

临淄区齐都花园小学 2013年5月18日

附件1:

齐都花园小学 教师职称推荐委员会

主任:张建仁(高级教师)

成员:高科江(高级教师)窦艳云(一级教师)

朱云秀(一级教师)齐海霞(一级教师)徐林松(高级教师)王永红(一级教师)路丽玲(一级教师)刘 超(一级教师)附件2:

齐都花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推荐计分办法

符合当年晋升相应职称条件的同志,按任职年限积分A,个人软件积分B,考核积分C,其他得分D和取得职称年限分E,合成个人最后得分。其中A占30%,B占20%,C占30%,D占20%,E职称年限实际得分。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上报教师。具体公式为:A=30*(个人任现职年限/排分人员最高任现职年限);B=20*(个人软件分/校软件最高分);C=30*(个人考核基础分/校内本系列个人考核最高基础分);D=20*(个人实际得分/校最高得分),E=3*N(N为本人取得职称年限分)F=A+B+C+D+E计算个人推荐最后得分。

注:依据上级有关职称晋升文件,计算个人分值,若文件有变动,按新文件执行。

(一)正高分值:计算办法同高级。

(二)高级分值:

A=30*(个人任现职年限/排分人员最高任现职年限); B=20*(个人软件分/校软件最高分)软件分值条件(每项限交三件):

任中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以来,所取得的教育教学业绩、教科研成果、表彰奖励、论文专著等,按以下标准计算分值:

(1)主讲优质课获奖的,证书必须为教育行政部门或教学研究部门验印并有正式文件公布,获国家相应部门一等奖的一项计8分,国家相应部门二等奖或省相应部门一等奖的一项计4分,省相应部门二等奖或市相应部门一等奖的一项计2分,市相应部门二等奖或区县相应部门一等奖的计1分(同一内容优质课获不同级别奖励的,只计最高级别分值);主讲观摩课、公开课水平较高且有相应教科研部门证书,国家级的计3分、省级的计2分、市级的计1分、区级的计0.5分(不同级别、同一内容的观摩课、公开课只计最高级别分值);执教多媒体课、录像课等获奖的,国家级一等奖的主讲人计4分,国家级二等奖或省级一等奖的主讲人计3分,省级二等奖或市级一等奖的主讲人计2分,市级二等奖或区县级一等奖的主讲人计1分,其他参与人员不计分。(教育行政部门是指: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市区教育局,教学研究部门是指:省、市、区教研室、教科所、电教馆)

(2)参加自制教具、课件评选获奖的,必须持有教育行政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颁发的获奖证书。国家教育行政部门一等奖的计3分、国家级教育行政部门二等奖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一等奖的计2分、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二等奖或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一等奖的计1分。(教育行政部门是指: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市区教育局,业务主管部门是指:省、市、区教研室、教科所、电教馆)

(3)受综合表彰的,国家或省级的一项计10分,市级的计6分,区级的计3分(不同称号可累计);受单项表彰,必须是与教育教学有关且证书为教育行政部门或党委政府部门验印,其中国家级的一项计8分,省级的一项计5分,市级的计3分,区级的计2分(相同称号、不同级别多次表彰的,只按最高级别计分;百名名师、学科带头人为一档,骨干教师、教学能手为二档,优秀任课教师、单项优秀班主任为三档,其它为四档,其中第一档记标准分,以后每降低一个档次降0.5分计分)。

(4)在教育类正式报刊(不含论文集、刊物的增刊)上发表1500字以上论文,国家级教育行政机构主办、主管的刊物上发表的第一作者计4分、第二作者2分、其他作者不计分,省级教育行政机构主办、主管的刊物上发表的第一作者计2分、第二作者1分、其他作者不计分。在相应层次的报纸上发表符合要求论文的,第一作者分值折半计算、其他作者不计分;正式出版一本教育教学专著(不含各类教辅材料、论文合集)计6分,属合著的,第一主编计3分,其他撰稿人(人均撰写2万字以上的)可计1分。论文论著分值最高计6分。

(5)辅导学生获奖每人限交3件,具体分数由相关处室计算,此项最高计5分(按5分折算)

(6)参加实验课题加分,由相关部门推荐,并由学校专家委员会认定已经结题的,国家级课题负责人加4分,参与人员加2分,省级分别加2分、1分,市区级分别加1分、1分。未结题的减半计分,此项最高计5分。

(7)按规定程序要求,年终考核为优秀的,上加2分,其他年

度加1分,但总分最高记5分。

C=30*(个人考核基础分/校本系列个人考核最高基础分),个人考核计分方法:累计取近三年考核分的平均值)。

D=20*(个人实际得分/校最高得分)其他得分条件:

在本学校工作年限每2年加1分,不足2年不计分。

在本学校担任校级、中层干部正职、班主任、幼儿园长每1年加2分。

在本学校担任中层干部副职、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备课组长、特岗教师及幼儿园副园长每1年加1分。

兼任多个职务的按最高一项计分后,其余兼职减半计分 支教人员加2分。

校产部门管理员、功能室负责人、教务员、政教员等处室工作人员每满一年加0.5分。

破格加分:对学校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经校委会研究决定酌情加分。

(三)一级分值:

A=30*(个人任现职年限/排分人员最高任现职年限); B=20*(个人软件分/校软件最高分)软件分值条件:

任教助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 所取得教育教学业绩、教科研成果、表彰奖励、发表论文(著作)等。

(1)主讲优质课获奖的,证书必须为教育行政部门或教学研究部门验印并有正式文件公布,获国家一等奖的一项计10分,国家二等奖或省一

等奖的一项计5分,省二等奖或市一等奖的一项计3分,市二等奖或区县一等奖的计1分(同一内容优质课获不同级别奖励的,只计最高级别分值);主讲观摩课、公开课水平较高且有相应教科研部门证书,国家级的计5分、省级的计3分、市级的计2分、区县级的计1分(不同级别、同一内容的观摩课、公开课只计最高级别分值,不同内容区级公开最多计2次);执教多媒体课、录像课等获奖的,国家级一等奖的主讲人计5分,国家级二等奖或省级一等奖的主讲人计3分、省级二等奖或市级一等奖的主讲人计2分,市级二等奖或区县级一等奖的主讲人计1分,其他参与人员不计分。(教育行政部门是指: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市区教育局,业务主管部门是指:省、市、区教研室、教科所、电教馆)

(2)参加自制教具、课件评选获奖的,必须持有教育行政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颁发的获奖证书。国家教育行政部门一等奖的计3分、国家级教育行政部门二等奖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一等奖的计2分、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二等奖或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一等奖的计1分。(教育行政部门是指: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市区教育局,业务主管部门是指:省、市、区教研室、教科所、电教馆)

(3)受综合表彰的,国家或省级的一项计15分,市级的计8分,区级的计4分;受单项表彰,必须是与教育教学有关且证书为教育行政部门或党委政府部门验印,其中国家级的一项计10分,省级的一项计6分,市级的计4分,区级的计2分(相同称号、不同级别多次表彰的,只按最高级别计分;百名名师、学科带头人为一档,骨干教师、教学能手为二档,优秀任课教师、单项优秀班主任为三档,其它为四档,其中第一档记标准分,以后每降低一个档次降0.5分计分)。

(4)在教育类正式报刊(不含论文集、刊物的增刊)上发表1500字以上论文,国家级教育行政机构主办、主管的刊物上发表的第一作者计5分、第二作者3分、其他作者不计分;省级教育行政机构主办、主管的刊物上发表的第一作者计2分、第二作者1分、其他作者不计分;国家级教育行政机构主办、主管的报纸上发表的第一作者计2分,其他作者不记分;省级教育行政机构主办、主管的报纸上发表的第一作者计1分,其他作者不计分;正式出版一本教育教学专著(不含各类教辅材料、论文合集)计8分,属合著的,第一主编计3分,其他撰稿人(人均撰写2万字以上的)可计1分。论文论著分值最高计8分。

(5)辅导学生获奖每人限交3件,具体分数由相关处室计算,此项最高计5分(按5分折算)

(6)参加实验课题加分,由相关部门推荐,并由学校专家委员会认定已经结题的,国家级课题负责人加4分,参与人员加2分,省级分别加2分、1分,市区级分别加1分、1分。未结题的减半计分,此项最高计5分。

(7)按规定程序要求,年终考核为优秀的上加2分,其他加1分,但总分最高记5分。

C=30*(个人考核基础分/校内本系列个人考核最高基础分),个人考核计分方法:累计取近三年考核分的平均值。

D=20*(个人实际得分/校内排名人员最高得分)其他得分条件:

在本学校工作年限每2年加1分,不足2年不计分。

在本学校担任校级、中层干部正职、班主任、幼儿园长每1年加2

分。

在本学校担任中层干部副职、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备课组长、特岗教师及幼儿园副园长每1年加1分。

兼任多个职务的按最高一项计分后,其余兼职减半计分 支教人员加2分。

校产部门管理员、功能室负责人、教务员、政教员等处室工作人员每满一年加0.5分。

破格加分:对学校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经校委会研究决定酌情加分。

(四)二级、三级任职条件推荐办法参照上级文件要求和中一推荐计分办法进行。

(五)有下列现象之一者不参与学校职称评定推荐:

(1)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或四项基本原则,情节严重者。(2)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未满一年以上者。(3)违反师德规范条例之一,造成重大影响的。

(4)工作严重失职、渎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或者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影响很坏,家长意见很大者。

(5)聘任前学内连续病事假一个月以上(含一个月)或累计病事假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人员。(6)上考核不合格者。

(7)不承担学校分配的任务,不服从工作安排人员。(8)被推荐人员提供的材料不属实或提供假材料的。(10)违反计划生育规定,处理期未满者。

附件3:

专家推荐委员会推荐计分办法

推荐委员会根据申报人的基本条件,教书育人业绩,教学业务,教研能力,示范引领作用,培养指导教师,实际工作表现,师德表

4.教师职称聘任申请书 篇四

尊敬的宁强县教育局领导:

尊敬的禅家岩中心小学领导:

我叫xxx,今年30岁。我于2007年分到xx镇中心小学工作。参加了三年特岗教师,并于2013年取得了中教二级职称资格证书。现在我自愿申请参加中教二级职称聘任评审。为此,现在对我参加工作以来的各方面作简要介绍:

一、教学:

在教学上,我始终恪守“认真负责,踏实肯干,虚心学习,积极上进”的工作总则。我努力做到课前准备好、课中讲解透、课后督促勤。课堂上力求贴近学生实际,最大限度地运用自己所学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课后积极参加各种途径的学习,使自己的教学能力得到不断提高。

教书之余,我自觉学习与教育相关的知识,提高了个人的教学能力;购买一批书籍认真学习,提高了个人的文化知识素养,为拓展视野。

二、师德:

在生活和工作上,我严格要求自己,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谨遵“正人先正己”的古训,时刻提醒自己,重视“为人师表”的职业形象,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与校领导和同事们和睦相处,讲团结、讲正气,日常注意关心学生的冷暖,用爱心构筑与学生们、同事们的桥梁和纽带,努力和每一个学生、每一位老师都成为好朋友。

总之,作为一名年轻教师,我怀着满腔热情参加这次竞聘,希望领导能够考验我、接受我。

申请人:xxx

5.中级职称聘任工作总结1 篇五

2005年我院中级职称聘任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卫生局文件及聘任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级分配指标,经医院聘任工作领导小组评分,推荐人员为。

2005年9月9日,医院主管人事工作领导和人事科人员参加了卫生局2005年中级聘任工作会议,按照要求9月10日人事科将符合晋升中级条件人员11人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同时9月12日在科主任会议上传达了卫生局人事工作会议精神,宣读了我院符合2005年晋升中级人员名单。并要求医务科、护理部、政工科提供本11人在医 疗安全,医德医风方面的情况。

在2004年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医院职称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小组制度、小组成员职责。对评审细则进行了修改,加大了论文、科研的分数,降低了行政职务分数。

2005年9月15日召开了2005年中级聘任工作会议,首先讨论通过了小组成员、小组职责、小组制度、评审细则。其次对11人的基本条件、收集的各种资料进行了公布,参会人员一致通过。同时由相关科室人员介绍11人的工作情况进行了介绍。最后小组成员进行打分。

小组成员打分结束,由5人进行统计,按照得分结果,确定上述6人。

2005年9月16日,人事科将推荐结果公示一周。未收到反映。

总之,此次中级聘任工作,严格执行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

6.实验小学职称评定方案 篇六

一、指导思想

为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建立起真正公平、合理的竞争机制。根据市教体局职称评定会议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我校教师职称评定工作方案。

二、职评工作小组

组 长:段军杰

副组长:白锁民 郭定峰 何英辉 赵项森 成 员:杨英娥 石 杰 张选革 郭秋娟 纪新刚

三、评审程序

1、学校成立职称评审小组,召开初评会,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定我校评审方案,向全体教师公示并报教育局审核备案。

2、公示上级文件精神,让教师学习了解政策,对照政策及自我条件,由本人提出申报,并向校职评组提供个人有效的基本任职资格及教育教学成果佐证材料。

3、职称评审小组对参评教师综合考评,量化打分,并将评审结果在初评会上当场公布。

4、学校将评审结果在学校醒目位置公示。

5、符合条件的教师填写申报表,上交上级评审部门参加评审。

四、关于申报、推荐工作

我校在申报人员时,坚持认真执行“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的程序,逐一进行综合考核、民主测评、集体研究、张榜公示等,严格把关,择优推荐。城区中小学教师申报高一级教师职务,须有1年以上支教经历。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制,建立职称诚信制及责任追究制,严防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

五、任现职以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

1、非一线教师;

2、在职不在岗;

3、违犯计划生育政策;

4、年度考核有一年不合格;

5、本年度达到退休年龄;

6、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规定的,当年不得申报;

7、违反县市(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关于规范教师行为有关禁令的,当年不得申报;

8、拒绝承担教学、教研任务和班主任工作,或不能履行现岗位职责的,当年不得申报;

9、工作严重失职,造成恶劣影响,受到上级相关部门通报批评的,当年及下一年度不得申报;

10、已定性为人为教育教学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从下一年起2年内不得申报;

1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处分期内及从处分期结束起2年内不得申报;

12、填写虚假数据和提供虚假材料的,三年内不得申报。

六、申报条件:

1、城区中小学教师申报高一级教师职务,须有1年以上支教经历。

2、参加工作后取得的非全日制普通本科及以下学历须满2年后,达到相应任职年限要求,方可按正常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3、按农村教师申报的人员须近3年以来在农村学校任教,取得任职资格仅限在农村学校聘任,如果交流到城市教育教学单位,须按城市评价标准进行转评,转评后其在农村和城市任职年限和聘任年限累计计算。

说明:符合申报条件、任职年限、学历条件及业绩条件中的必备赛课、表彰、教学研究3条者,再上交材料算量化分。量化分数分为两部分:(1)、赛课、表彰、教学研究必备条件量化分数。(2)、在校贡献分数。(3)、同等条件下,分数高者优先,担任毕业班、一年级、寄宿班、全勤者优先。

七、职称评审细则

(一)、赛课方面

1、赛讲课:(同一课只取最高级别)

灵宝市级5分、4分、3分,峡市级10分、8分、5分,省级15分、13分、10分,国家级20分、18分、15分。

2、录像课:

灵宝市级3分、2分、1分,峡市级5分、4分、3分,省级8分、5分、3分,国家级10分、8分、5分。

3、观摩课、示范课:

灵宝市级3分,峡市级5分,省级10分,国家级15分。

(二)、表彰

1、教师节表彰:(任现职以来)灵宝市级10分,峡市级15分,省级20分,国家级25分。

2、个人获奖:(以业绩库录入为准,同一奖项只取最高级别)灵宝市级5分、4分、3分,峡市级10分、8分、5分,省级15分、13分、10分,国家级20分、18分、16分、15分。

(三)、教研方面

1、课题实验:(以结项证书为准,时间为任现职以来)

灵宝市级5分、4分、3分,峡市级10分、8分、5分,省级15分、13分、10分,国家级20分、18分、15分。(同一课题只取最高级别,没有等级的按照一等奖对待,课题主持人再多加2分。)

2、优秀教学成果:

灵宝市级5分、4分、3分,峡市级10分、8分、5分,省级15分、13分、10分,国家级20分、18分、15分。

(四)、在校贡献:

1、教龄:

(1)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取得硕士学位,取得二级教师任职资格并担任二级教师职务满4年记10分,每超一年加1分;

(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在幼儿园、小学、初中任教,取得二级教师任职资格并担任二级教师职务满5年记10分,每超一年加1分。(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取得硕士学位,取得一级教师任职资格并担任一级教师职务满6年记10分,每超一年加1分;

(4)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在幼儿园、小学、初中任教,取得一级教师任职资格并担任一级教师职务满8年记10分,每超一年加1分。

2、校龄:(以关系入实小为准)

在实小工作以来每年记1分,以此类推。

3、担任教研组长及以上职务:(任现职以来)

教研组长三年以上记2分,副主任三年以上记3分,主任三年以上记4分,校长副校长三年记5分。

4、担任班主任:(任现职以来)

每学期记0.5分,一学年记1分,以此类推。

5、教学成绩:(近三年)

语数英以每期一次大型考试为准,每期前三分之一记2分,中档记1分,以此类推,可累计加分。

体、音、美、微、品、科以每期教体局组织的大型活动有重大影响,并取得第一名、第二名者,每次记2分、1分。以此类推,可累计加分。

6、科技小制作:(以业绩库录入为准,同一奖项只取最高级别)灵宝市级1分,峡市级2分,省级3分,国家级4分。

7、论文或发表文章:(只取最高级别,不累计加分)灵宝市级1分,峡市级2分,省级3分,国家级4分。

8、辅导学生:(只取最高级别,不累计加分)

灵宝市级1分,峡市级2分,省级3分,国家级4分。

9、量化考核:

教师量化考核分数每期前三分之一者记2分,中档者记一分。

10、年终考核结果:

优秀一次记2分,可重复计分。

八、说明:

1、各种荣誉材料均为任现职以来所取得,并以符合数据库录入条件为准。

2、提供材料必须真实,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其参评资格,并通报批评。

3、此评审方案的解释权属学校职评组。

4、此方案适合中小学一级、高级职称评定。

5、依据量化分数和分配名额、学校职评组会议研究确定并公示。

6、未尽事宜,学校另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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