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资格证资料

2025-02-01

法律职业资格证资料(精选6篇)

1.法律职业资格证资料 篇一

国家职业资格考试宣传资料

一、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背景资料

1、建立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依据和基本内涵

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一项举措,也是我国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手段。

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要制定各种职业的资格标准和录用标准,实行学历文凭和职业资格两种证书制度”。

《劳动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职业教育法》第八条规定:“实行学历证书、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这些都为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提供了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明确指出:“进一步推进学生获取职业资格证书工作。取得职业院校学历证书的毕业生,参加与所学专业相关的中级职业技能鉴定时,免除理论考核,操作技能考核合格者可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到2010年,省级以上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和有条件的高等职业院校都要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其学生考核合格后,可同时获得学历证书和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用人单位招录职工必须严格执行“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从取得职业学校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中优先录用。要进一步完善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相关职业的准入办法。劳动保障、人事和工商等部门要加大对就业准入制度执行情况的监察力度。对违反规定、随意招录未经职业教育或培训人员的用人单位给予处罚,并责令其限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2、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现状及目标

我国自1993年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以来,已初步建立起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法律法规和工作体系。到2004年,全国共有职业技能鉴定所(站)9458个,考评人员20万人,形成了覆盖全国的职业技能鉴定网络。据统计,2005年,湖北省共有近24万人,荆州市有近2万人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到目前为止,全国累计已有6000多万人获得职业资格证书。

今后一个时期,我国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目标,就是:要使职业技能鉴定的覆盖面

明显扩大,鉴定质量明显提高,职业资格证书的权威性在社会上明显增强,逐步实现职业资格证书与学历文凭并重,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与就业制度相衔接。国家要通过三至五年的努力,要在技术复杂、通用性强、涉及国家财产、人民健康安全和消费者切身利益的职业(工种)中,全面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基本概念

1、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劳动就业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国家考试制度。它是指按照国家制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任职资格条件,通过政府认定的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的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和鉴定,对合格者授予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2、国家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意义

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科教兴国”战略方针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国人力资源开发的一项战略措施。这对于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劳动力市场的建设以及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促进经济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3、职业资格证书是如何办理的?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职业资格证书的程序为: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将考核合格人员名单报经当地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核,再报经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行业部门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批准后,由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按照国家规定的证书编码方案和填写格式要求统一办理证书,加盖职业技能鉴定机构专用印章,经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行业部门劳动保障工作机构验印后,由职业技能鉴定所(站)送交本人。

4、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的职业

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将我国职业划分为8个大类,66个中类,413个小类,1838个细类(职业)。

大学生就业涉及的职业有秘书(涉外)、推销员、公关员、物业管理员、物流师、电子商务师、人力资源管理师、项目管理师、信息管理师、印刷、计算机、机械、电子、建筑、园林、中医、针灸推拿等近300个(详见附表)。

5、国家对实行就业准入的具体规定

职业介绍机构要在显著位置公告实行就业准入的职业范围;各地印制的求职登记表中要有登记职业资格证书的栏目;用人单位招聘广告栏中也应有相应职业资格要求。职业介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对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的职业,应要求求职者出示职业资格证书并进行查验,凭证推荐就业;用人单位要凭证招聘用工。

从事就业准入职业的新生劳动力,就业前必须经过一到三年的职业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对招收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人员的用人单位,劳动监察机构应依法查处,并责令其改正;对从事个体经商经营的人员,要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工商部门才办理开业手续。

6、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等级

我国职业资格证书分为五个等级: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师(二级)和高级技师(一级)。

7、什么是职业资格?

职业资格是对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基本要求。

职业资格包括从业资格和执业资格。从业资格是指从事某一专业(职业)学识、技术和能力的起点标准。执业资格是指政府对某些责任较大,社会通用性强,关系公共利益的专业(职业)实行准入控制,是依法独立开业或从事某一特定专业(职业)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必备标准。

8、什么是职业资格证书?它有哪些用途?

职业资格证书是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它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开业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也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

9、职业资格证书与学历证书有何不同?

职业资格是对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基本要求,反映了劳动者为适应职业劳动需要而运用特定的知识、技术和技能的能力。与学历文凭不同,学历文凭主要反映学生学习的经历,是文化理论知识水平的证明。职业资格与职业劳动的具体要求密切结合,更直接、更准确地反映了特定职业的实际工作标准和操作规范,以及劳动者从事该职业所达到的实际工作能力水平。

10、职业资格证书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

劳动保障部门或国务院有关部门按规定办理和核发。证书在全国通用,并可在网上查询。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网址:。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网址:hb.osta.org.cn。

三、部分资格认证简介及相关报道

1、人力资源管理认证

职业描述:近年来,由于经济的发展,入世的成功,越来越多的企业意识到企业的规范、员工潜能的开发、企业核心竞争能力的提升,都与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密切相关。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认证主要是为了培养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运作有独到见解的人,因而要求具备的能力相当高,要取得资格认证必须要懂得如何确保合法的用工;浅谈应聘面试技巧;制订劳动合同过程中的关键;员工手册及规章制度的制订;组织结构、工作分析及绩效考核方法介绍;工资结构及其常用设计方法初探;福利方案及其“4金”开户操作程序;培训计划制订及其常用人事报表设计以及其它必备法律知识等等一系列问题。

职业前景:今年,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的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已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展开。可以预见,在未来的几年内,我国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将全面实行职业资格上岗制度,所有从业人员须获取该资格认证作为必要条件,优胜劣汰。从目前从业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和市场对行业人才的巨大需求来看,可以预测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认证必将大行其道,促进整个人力资源产业的大发展。

职业薪酬:人力资源管理师的薪水一般低于人力资源部总监或总经理,高于薪酬部经理、招聘经理等。大集团公司的人力资源总监薪水一般月薪数在1万与1.5万元或高达1.8万元或2万元;薪酬经理、招聘经理等大抵在6000元至1.2万元之间。在这样的工资标准中人力资源管理师的薪资水准一般在1.2万元左右浮动,最高不超过1.5万元,最低不低于8000元。

2、电子商务师认证

职业描述:利用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等现代信息技术从事商务活动或相关工作的人员。通俗地说,电子商务师就是通过专业的网络商务平台,帮助商家与顾客或商家与商家之间完成商务买卖活动的从业人员。

职业前景:近年来,全球电子商务高速增长,网上交易迅猛发展,电子商务的发展前景不可限量。预计,我国在未来10年大约需要200万名电子商务专业人才,由于互联网用户正以每年100%的速度递增,该行业的人才缺口相当惊人。

职业薪酬:其月薪起价约为3000—5000元。据悉,电子商务师的薪酬水平随着电子商

务业的兴盛,还将会大幅上升。

3、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吃香

有人将职业资格证书称为“就业绿卡”或“就业的通行证”,因为职业资格证书反映的是特定职业的实际工作标准和规范,以及从事这种职业所达到的实际能力水平。职业资格证书的出现填补了市场人才需求与高校人才培养之间的“空洞”,大学生们不再因为没有“相关工作经验”而被企业拒之门外,实在是可喜可贺。

据统计,到目前为止,全国累计已有6000多万人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将来就业必须经过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就业上岗。如此看来,只有高等学历证书还不够,还需继续努力,拿到未来闯天下的必备“通行证”。

让大中专学生接受相关技能教育或培训,在毕业时实现从校门到厂门的“一站式”就业。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从精英教育变为大众教育,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新的教育模式已产生。其实,大学毕业生“回炉”技术职业学校在欧美等发达国家一直存在,甚至连硕士、博士毕业生,就业前都必须拿到符合相应岗位要求的职业资格证书。

4、职业资格培训,提高大学生就业能力

今年5月20、21日,11月11、12,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将组织物业管理员、营销师、秘书、公关员、人力资源管理、项目管理师、心理咨询师、企业信息管理师等全国职业资格统一鉴定。高职院校和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将专门收集一批适合高职院校毕业生就业的需求信息,组织专场求职招聘活动,为取得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的学生提供免费参加招聘洽谈活动的机会。

为提高大学生就业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与教育部在高校中启动毕业生职业资格培训工程,在大学生中开展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据悉,该工程的实施重点是高职院校布局比较集中且就业任务重的大中城市,当前尚未落实用人单位的毕业生人数较多的高职院校。服务对象重点是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本人家庭生活比较困难、特别是农村生源的应届高职院校毕业生。

职业资格证书 大学毕业生的第二张证件

有关专家指出,社会的发展正使得企业的用人观念不断发生变化。企业选人不再只盯着求职者学历是否够高,而更看重应聘者的实际动手能力。据一些权威人才招聘机构透露,如今那些既拥有大学高等教育背景,同时又取得国家相关职业资格证的大学生求职者,目前在人才市场相当“抢手”。

据了解,技能型应用人才的短缺情况,早在几年前便得到国家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在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部门的支持下,部分大学和高等职业院校已经将推行“双证”教育制度作为了发展目标。使毕业生既可以取得学历证书,又可获得国家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大大增强他们的就业竞争力。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张小建说:“职业资格证书已开始在劳动力市场中发挥就业通行证的作用,成为完善市场就业机制的重要手段。劳动保障部门要继续做好高职毕业生的培训、就业服务,利用好劳动保障部门的资源,为高职院校、大学生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2.法律职业资格证资料 篇二

一、法学教育于法律职业共同体之意义

1. 只有系统的大学法学教育才能培育法科学生的职业道德和职业伦理

大学不仅是一个知识机构,同时又是一个道德养成的场所。大学教育既要追求知识价值又要道德价值。知识与道德历来是大学教育的核心范畴。教育本是一种修养人格整体的教育。教育首先是培养人的社会活动。大学教育不仅是传授文化科学知识,还要培养学生的道德理想追求知识价值与道德价值的整合是教育理论和实践发展的要求。大学法学教育在教授完整而丰富的专业法学知识的同时,也在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和职业伦理。

法律职业伦理是指从事法律职业的人在司法实践中必须遵循的伦理道德规范和伦理道德原则。法律职业者担负着正确适用法律、公正解决纷争、有效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职责。法律职业者需要具备坚定的政治信仰、强烈的法律职业荣誉感、良好的从业心理素质。法律职业者所身处的道德世界远比普通人更复杂。在价值多元的社会,法律本身就是价值冲突和道德斗争的战争。法律人职业生涯中的许多决定都可能蕴藏着道德上的风险———法官的一纸判决能够轻易剥夺人自治所必需的基本权利;律师明知对方证人证言为真,依然在庭上质疑其可靠性。凡是以法律为职业者,其职业道德的核心是公平,即公正和平等。所谓公平,就是利益和权力的机会人人均等和利益分配上的公正与合理。

系统的法学教育将法律职业伦理和道德教育贯穿于法学教育的全过程,在长达几年的法学知识教育中,润物无声,逐渐培育学生公平正义的职业道德和职业伦理。职业伦理和道德最根本的特点是其内在性。也是法律职业者综合素质的核心所在。专业知识和技能是职业伦理和道德的基础,但本身不等于职业伦理和道德。只有那些经过充分理解、内化了的知识加之正确的价值观才是职业伦理和道德。职业伦理和道德需要久而久之的学习、潜移默化地影响,以至成为一种涵养、一种气质、一种精神,甚至不以知识的形态出现,即使形成这种涵养、气质、精神的知识已经忘掉,而内在的东西却被保留了下来。因此系统的法学教育不仅仅是法律知识和技能的教育,更应该是一种整体人格教育。

2. 系统的大学法学教育培养了学生的职业实践能力

法学虽然不仅仅是技匠之学,但是法律必须运用于现实。大学系统的法学教育不但集中于知识传授,还强调对学生分析处理实际法律问题和案件的实践能力训练。教育部高等教育司1998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规定,实践教学的形式非常多,仅该规定列举的实践教学方式就包括见习、法律咨询、社会调查、专题辩论、模拟审判、疑案辩论、实习,等等。现在各法学院一般都设有案例教学、模拟法庭、实践教学基地、毕业实习等各种不同形式的实践教学形式。2011年底,教育部正式启动“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提出“以提升法律人才的培养质量为核心,以提高法律人才的实践能力为重点,培养造就一批高素质的法律人才”。由此可见,重视法学实践教学是教育部的“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中的重要内容。因此,实践教学、培养学生处理法律事务的实际能力也是系统法学教育的目标之一。

二、大学法学教学的改进

1. 重视综合性人文科学知识的培养

我们大学法学教育培养的法律职业者应是多方面、复合型的,应有通用型法律人才、学术性法学人才和应用型法律人才之分。法学教育的人才培养应当拓宽视野、丰富人文底蕴,以培养高素质的立法、行政、司法、教育、研究、社会管理等多方面的通识人才为目标。当前美国的法学教育无疑是比较成功。美国参众两院、内阁各部都有大量法学院毕业生。律师也是出任历届美国总统者最常见的职业。二战之后的12位美国总统中,有4位曾是律师。此外,出任国际机构领导的美国人中也不乏法学院毕业生。例如世界银行前行长佐利克(Robert Zoellick)。根据2010年的统计,在全美最大的50家公司的CEO中有9位是法学院的JD毕业生,几乎占到20%。学生在如此广泛的领域如此卓有成就,与法学院的教育是分不开的。美国法学院的教育可以被视为对通识教育的拓展与深化。美国法学院教育不注重传授技能,而是致力于丰富眼界、开拓思路。耶鲁法学院甚至称其教授的内容是“法律以外的一切东西”(anything but law)。随便打开一所美国精英法学院的课程目录,各种含有人文和社会科学元素的跨学科法学课程就会扑入眼帘。以哈佛的商法学课程为例,从公司金融、资产定价到会记基础、统计分析的各色经济和金融类课程自不必说,甚至还有资本主义史乃至公司与宗教这样的课程。我们法学院要能负担起培养知识面宽、眼界高院的通才。针对我国现实情况,我们应该开设多样化的选修课程给学生选择,例如网络知识产权、网络犯罪、卫生法、医疗事故鉴定课程等。

2. 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

法学教育既是通识教育也是职业教育。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建立要求法学教育必须与法律职业密切结合。法律职业能力培养的重中之重是法律思维能力。也即法律逻辑推理、法律解释技能、法律续造技能等。法律思维是法律推理和法律论证的核心内容,成为延续法律生命、实现法律价值所必须的具体途径。我们的法学教育应该重视具有职业特色的法律思维培养。大学法学教育最核心是培养学生在一定的理论体系和价值追求的指引下,以一种特殊的法律思维,运用法律解释等方法;将法律规范应用到现实生活中,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法学思维的培养应当贯穿于整个大学法学教育中。改革当前的法学教育课程体系,增加法学方法论课程。总之,当前我国大学法学教育应当从以传授法律知识为中心向以法律思维培养为中心。

3. 加强法律职业道德和伦理教育

从法律职业共同体职业道德和伦理教育来审视我国当前的大学生道德教育。可以发现,存在两个缺点。首先,尽管我们大学现在强调对大学生进行道德教育,但是现实情况是道德教育在学校办学质量的评价上只是一个软指标。无论是学校还是学生更重视专业成绩和各类证书。大学教育对学生的社会责任感、荣誉感、职业精神、心理素质、思想品德等缺乏有机的评价和考核机制。其次,现在我们的道德教育主要是传统的儒家道德。在我国传统儒家文化中的道德是强调“利他”、“奉献”、“自我牺牲”。这种无条件的完全利他的道德教育认为道德要高于现实生活,肯定了作为人的存在价值和意义,为人和社会展现了一幅美丽的道德图景。但这种无条件的“利他”、“奉献”、“自我牺牲”的道德理念缺乏公正的内核,有些违背了公正和公平的原则,甚至是违背了人性的。忽视了道德理想所需要的生活基础,缺乏对人的生命伦理和生命价值的关照。在大学法学教学中,应该注重的以公平公正、正义平等、权利义务对等为核心法律职业道德和伦理教育。成功的法学教育应该是,多年以后,我们卓有成就的法官在回忆他的大学法学课堂时,虽然当时老师讲授的法条已经废止,但是老师对法治、对正义的慷慨激昂的解读还在他耳畔回响,老师严谨的法律解释技术和逻辑推理还在影响他对审判案件的裁决,几年法学课程的浸润,职业语言、法律原理、法律思维、法律技术等将贯穿他职业生涯。

4. 加强法学实践教学

虽然教育部的教学规划和“卓越法律人才计划”都有实践教学内容,但是现实中,我们的实践教学效果还是不尽如人意。一直以来,我国法律人才培养着重于理论知识讲授,法学教育的形式主要是课堂上讲授法学概念、法学原理。学业考试也以概念、、判断、简答、论述为准。应该说,法学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具有目标一致性和功能互补性。但是,法学理论教学主要是基础理论知识概念、规则的讲解,具体法条的分析。实践教学则是理论知识的运用、实务案件处理能力的培养以及职业素养与技能的训练。我国的大学法学教育长期以来将实践教学等同于专业实习,并没有注意在教学中训练学生分析处理实际法律问题和案件的实践能力,虽然经过了三、四年甚至年限更长的系统法学教育,但是毕业的学生还是不能具备处理实务的能力,还是很难将书本的法、理论的法运用于实践。法学教育必须从基础课程、专业课程、专业技能训练的角度改善课程的设置,从知识积累和能力培养两个维度培养学生。加强法学实践教学的一个重要实践就是开始法律诊所课程。但是作为一种舶来的新型教育模式,诊所法律教育在我国的法学教育中还处于边缘地带。笔者认为,诊所法律教育应当被正式纳入中国法学教育的课程体系之中。此外还应当积极开设证据实验课程、法庭辩论技巧、司法实务案例分析、法律裁判文书阅读评析等课程。

参考文献

[1]何云波.大学教育应该是高品的大诗[J].现代大学教育,2012(4).

3.法律职业资格证资料 篇三

关键词:隐名股东;股东资格;法律地位

中图分类号:D913.9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2)26-0081-02

在我国公司法律实践当中,由于一些实际出资人各种特殊的原因,出资设立公司并不以自己的名义,而是以他人名义去进行公司的注册和登记;或者有些投资人由于各方面原因没有进行股东登记却进行了实际投资,我们把他称之为隐名股东。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投资设立公司应当以自己的名义办理公司登记,然而对隐名股东及其法律地位并没有作出明确规定。但是,在实践中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的法律纠纷层出不穷,从而导致学术界对其争议不断。因此,我们有必要对隐名股东的资格认定和法律地位进行探讨。

一、隐名股东概述

(一)隐名股东的概念

我国《公司法》中并没有隐名股东这一概念,国外也没有这一讲述。纵观整个公司法律制度历史发展来看,隐名合伙是隐名股东发展的雏形。隐名合伙也并未作为一种法律制度来确立下来。

我们认为隐名股东是相对于显名股东而言,是指公司的实际出资人基于一定的理由和目的,虽然进行了实际出资但没有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或者工商登记上体现其名称,而以其他人名称来出现的一种投资行为。其中,实际认购出资但没有显示名称的人为隐名股东,没有实际认购出资但显示名称的人为显名股东[1]。

(二)隐名股东的基本特征

从我国的公司法律实践中,一些出资人出于隐私、商业秘密以及其他方面的保护来看,隐名股东区别于显名股东出现在社会经济成分中是必然现象,可以看出隐名股东也有其基本特征,主要归结以下方面。

1.显名股东,是指在公司设立过程中,以其名义作为股东进行企业经营的当事人。显名股东的主体资格要完全符合我国《公司法》中关于公司投资主体的规定。显名股东在事实上并未认购公司的股份或未全部认购公司的股份。从我国法律和现有的审判案例之中我们可以看出,显名股东可以为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隐名股东也就是与显名股东相对应的另一方实际出资人。不难看出,隐名股东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法律规定可以进行对外投资的其他组织。

2.显名股东和隐名股东依二者之间的合同关系而产生。首先,我们可以看出,显名股东和隐名股东二者为涉及隐名股东的直接当事人;其次,显名股东和隐名股东二者所涉及的实质是一种合同。这种合同为双务合同、有偿合同。隐名股东有出资义务,而显名股东负有营业和利润分配的义务,双方互负有义务,互负责任。

3.隐名股东不以自己的名义向公司投资,而是以他人名义向公司投资,对外公示其他人的名字而没有公示自己的信息。

4.隐名股东的股东权利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公司法》第33条第3款: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在这里的第三人我们应理解为善意第三人,如果第三人与显名股东相勾结,恶意损害隐名股东的权益,成为隐名股东能否显名之诉的成立要件。

5.《公司法》第3条: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这表明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一样,对公司债务只承担有限责任。

6.出资方式隐蔽,不会暴露隐名股东的身份。我们从中可以看出隐名股东出资的方式主要为货币,其他出资形式容易暴露其身份。

二、隐名股东资格认定

(一)隐名股东规避法律的几种情形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经济成分的多元化,涉及隐名股东的案件与日俱增,引起了学术界和实务界的广泛关注。很多人不希望自己的身份外露,同时也进行投资,具体情形有以下方面。

1.善意规避法律的情形

在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改制过程中,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在50以下,在这种情况下,很多企业在改制过程中陷入困境。《公司法》第24条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一些企业为了走出困境,签订合同由多个股东共同持有公司股份,然后推举一名或多名股东登记在册,使之成为显名股东。另一部分出资而未登记在册的股东就成为隐名股东。在合伙企业,基于人合性的存在,部分股东认为只要承认他们的股东资格,保障他们享有股东权利,他们甘愿成为隐名股东。在个体工商户中,由于法律规定只能由一人登记在册,基于经营考虑,在保障他们的经济权利的前提下,他们也甘愿做隐名股东。

2.恶意规避法律的情形

(1)公务员由于职务关系掌握了大量的社会资源和政府信息,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允许公务员从事营利性活动,就会滋生“官商”勾结的现象,这显然违背了市场经济的公平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35条明确规定: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从事或参加营利性活动,不得在企业或其他组织中兼任职务”。由于利益驱动,一些公务员无视国家法律,想方设法隐瞒自己投资者的身份,来规避法律对投资主体资格的限制。

(2)《公司法》第149条第5款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我们称之为公司法的竞业禁止义务,公司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从事与其所在公司营业性质相同的商业行为。他们作为公司的核心人员,掌握着公司的商业秘密以及社会资源,这些人利用手中的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就很容易,但是由于利益的驱使,为了规避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谋取私利,隐名股东就成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一种形式。

(3)我国虽然加入了世贸组织,但是目前我国对外商投资领域仍然有很多限制,例如在保险证券业、银行业等一些关系国计民生的主导行业。在关乎我国经济命脉的产业我国并没有放开。在巨大的经济利益的驱使下,为了规避我国法律对外商投资领域的限制,从而达到进驻我国市场的目的。隐名投资便成了他们进入我们市场的“捷径”,进而打破我国法律上对外商投资的限制,谋取更多的经济利益甚至威胁我国的国家安全。

3.其他非因规避法律原因的情形

(1)为追求利益最大化而隐名投资[2]。利益最大化是资本市场的最终目的,在商业领域中,他们无奇不能、无奇不有。一些投资商或风险投资家为了追求更多的经济利益,通过隐名投资而进行获利而自己不进行经营活动,来实现他们的利益最大化。

(2)以非法经营为目的而进行隐名投资,在非法经营活动被查处后,某些人出来“顶罪”,从而以隐名股东的形式来逃避法律的制裁。

(3)中国人“财不外露”的传统思想根深蒂固,他们不愿意别人了解自己的财务状况。尽管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但是实际操作性比较僵化。因而投资者不愿意对外公开自己真实的股东身份,他们选择了隐名投资的方式来掩盖其事实的股东身份。

(二)隐名股东资格认定的主要学说

1.实质要件说

实质要件说认为,以是否实际履行出资义务作为确定股东资格的标准。一般而言,采用法定资本制的国家对此有较为严格的规定,而采用授权资本制的国家对此要求则较为宽松。可见,不在股东出资和股东资格之间建立一一对应的关系,是多数国家的立法通例[3]。

2.形式要件说

所谓形式条件说,是指股东资格为公众所认知的形式,以其名称是否在出资证明书、股东名册、公司章程及工商登记等形式要件做出记载为标准来确定股东资格。显名股东将自己在出资证明书、股东名册等形式要件上的名字改为受让人的名字从而完成股份转让。公司只与名义出资人就通知、股利、表决等问题协商。显名股东和隐名股东之间的纠纷不应牵涉到公司的经营管理,二者应由协议去解决。

3.实际控制人说

我国《公司法》第217条第3款对实际控制人做出了解释:“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当实际出资人不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时候,实际出资人不能认定为实际控制人。

4.区别说

区别说是种折中主义学说,是目前隐名股东资格认定问题上比较流行的一种观点。采区别说观点的学者认为,隐名股东的股东资格确认问题的解决不能一概而论,应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双重标准、内外有别的原则来进行处理。笔者认为,我国在隐名股东资格认定的问题上应该采取区别说来对待。

三、隐名股东法律地位

公司实际出资人处于种种原因,隐藏自己的股东身份,关于是否应该通过立法加以确认隐名股东的股东资格身份,学术界存在几种不同的说法。

一是应在判案过程中确认隐名股东的股东地位。首先,我国公司法并没有明确禁止隐名股东的条文,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之间订立合同也完全符合我国合同法中的有关意思自治的规定。

二是隐名股东并非法律意义上的股东,不应确认隐名股东的资格。公司法中关于股东资格认定有明确的形式特征,例如工商部门登记、公司章程、股东名册的记载。工商登记在实质特征中的效力最强。而隐名股东它既没有在工商局进行公示登记,又没有签署公司章程,其违背了公示公信原则,背离了我国民商事法律基本价值的取向。所以,隐名股东的主体资格不应当得到法律上承认。

三是出于社会的习惯,隐名股东制度已经在现实生活中被很多人所采用。既然没有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就应该承认隐名股东的资格,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逐渐对其进行研究和分析,等研究成熟之后,再对它法律地位做一个最终的决断。最终加以立法使之合法化,进而完善我国的公司法和投资体制。

总之,以上几种说法看上去都很有道理,也各有各的理由,我们仔细推敲不难发现其中各种理由都有很多漏洞和不足。我们不应该单纯的肯定某种观点而作出结论,也不能随便否定一家的观点。由于司法实践中我们对这类纠纷的处理方式比较混乱,意见不一致、处理方法不统一,从而导致了争执不断。笔者认为,对隐名股东法律地位的确认应针对不同的情况,分别对待。我们应根据隐名股东表现形式不同而进行区分,对善意的、恶意的以及其他规避法律的隐名投资行为区别分析,进行资格认定来衡量其法律地位。

四、结语

我国公司法虽然并未对隐名股东资格的认定及其法律地位作出明确的规定,有时候导致了我们在司法实践中对这类纠纷的处理比较混乱。但是随着我国相关隐名投资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隐名股东的资格认定及其所应具备的法律地位的会不断的清晰化,我们将对隐名股东的资格认定和法律地位问题进一步研究。

参考文献:

[1]郭强,陈斌.浅析隐名股东股东资格认定问题[J].法制与社会,2011,(4).

[2]王岩.论隐名股东的实质要件[J].行政与法,2009,(10).

4.法律职业资格证资料 篇四

本卷共分为2大题60小题,作答时间为180分钟,总分120分,80分及格。

一、单项选择题(共30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最符合题意)

1.根据《选举法》的规定,关于选举机构,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A.特别行政区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主持

B.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大常委会领导本行政区域内县级以下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

C.乡、民族乡、镇的选举委员会受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的领导 D.选举委员会对依法提出的有关选民名单的申诉意见,应在3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2.下列情形中,人民法院应当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的是()A.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B.被告人因经济困难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C.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D.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3.甲路过乙家门口,被乙叠放在门口的砖头砸伤,甲起诉要求乙赔偿。关于本案的证明责任分配,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乙叠放砖头倒塌的事实,由原告甲承担证明责任 B.甲受损害的事实,由原告甲承担证明责任

C.甲所受损害是由于乙叠放砖头倒塌砸伤的事实,由原告甲承担证明责任 D.乙有主观过错的事实,由原告甲承担证明责任

4.现行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产值的()倍。A.3—6 B.6—10 C.6—9 D.2—5

5.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理论,关于期间,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法定期间都是不可变期间,指定期间都是可变期间

B.法定期间的开始日及期间中遇有节假日的,应当在计算期间时予以扣除 C.当事人参加诉讼的在途期间不包括在期间内

D.遇有特殊情况,法院可依职权变更原确定的指定期间

6.法律援助制度是世界上许多国家普遍采用的一项司法救济制度。下列关于我国法律援助制度的哪一表述是错误的?()A、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是法律援助的责任主体

B、法律援助机构既包括四级政府的法律援助组织,也包括社会团体、民间组织的法律援助组织

C.法律援助的实施形式包括法律援助咨询、刑事代理、民事代理、行政代理、仲裁代理、刑事辩护、调解和公证等方式 D.在办理法律援助事项时,法律援助人员未经法律援助机构批准,不得终止法律援助或者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法律援助事项

7.F公司是一家专营进口高档家具的企业。媒体曝光该公司有部分家具是在国内生产后,以“先出口,再进口”的方式取得进口报关凭证,在销售时标注为外国原产,以高于出厂价数倍的价格销售。此时,已经在F公司购买家具的顾客,可以行使下列哪些权利?

A.顾客有权要求F公司提供所售商品的产地、制造商、采购价格、材料等真实信息并提供充分证明

B.如F公司不能提供所售商品的真实信息和充分证明,顾客有权要求退货

C.如能够确认F公司对所售商品的产地、材质等有虚假陈述,顾客有权要求双倍返还价款 D.即使F公司提供了所售商品的真实信息和充分证明,顾客仍有权以“对公司失去信任”为由要求退货

8.关于民事案件的开庭审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开庭时由书记员核对当事人身份和宣布案由 B.法院收集的证据是否需要进行质证,由法院决定

C.合议庭评议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形成不了多数意见时,以审判长意见为准 D.法院定期宣判的,法院应当在宣判后立即将判决书发给当事人

9.公司章程所确定的、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总额就是有限责任公司的()

A.注册资本 B.授权资本 C.资产总额 D.净资产

10.甲(15周岁)求乙(16周岁)为其抢夺作接应,乙同意。某夜,甲抢夺被害人的手提包(内有1万元现金),将包扔给乙,然后吸引被害人跑开。乙害怕坐牢,将包扔在草丛中,独自离去。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甲不满16周岁,不构成抢夺罪 B.甲与乙构成抢夺罪的共犯 C.乙不构成抢夺罪的间接正犯 D.乙成立抢夺罪的中止犯

11.机关根据公务员工作职责的要求和提高公务员素质的需要,对公务员进行()培训。A.业务 B.心理 C.素质 D.分级分类

12.甲、乙、丙、丁打算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各合伙人不得以劳务作为出资

B.如乙仅以其房屋使用权作为出资,则不必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 C.该合伙企业名称中不得以任何一个合伙人的名字作为商号或字号 D.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并经登记后生效

13.我国监狱工作的现行方针是()。A.惩罚与教育相结合

B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 C.改造第一.生产第二. D.惩罚管制与思想改造相结合,劳动生产与政治教育相结合

14.下列哪项不属于《循环经济促进法》中规定的工业企业在节水方面应当采取的措施?()。

A.海水淡化 B.采用先进或者适用的节水技术

C.配备和使用合格的用水计量器具 D.建立水耗统计

15.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C)作为它的派出机关 A.行政公署 B.区公所 C.街道办事处 D.居委会

16.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罪刑法定的表述,下列哪一理解是不准确的?

A.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罪刑法定是依法治国在刑法领域的集中体现 B.权力制约是依法治国的关键环节,罪刑法定充分体现了权力制约 C.人民民主是依法治国的政治基础,罪刑法定同样以此为思想基础

D.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网民对根据《刑法》规定作出的判决持异议时,应当根据民意判决

17.2012年5月,东湖有限公司股东申请法院对公司进行司法清算,法院为其指定相关人员组成清算组。关于该清算组成员,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公司债权人唐某 B.公司董事长程某 C.公司财务总监钱某

D.公司聘请的某律师事务所

18.郭某与10岁的儿子到饭馆用餐,入厕时将手提包留在座位上嘱儿子看管,回来后发现手提包丢失。郭某要求饭馆赔偿被拒绝,遂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消费者安全保障权,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饭馆应保障顾客在接受服务时的财产安全,并承担顾客随身物品遗失的风险

B.饭馆应保证其提供的饮食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但并不承担对顾客随身物品的保管义务,也不承担顾客随身物品遗失的风险

C.饭馆应对顾客妥善保管随身物品作出明显提示,否则应当对顾客的物品丢失承担赔偿责任

D.饭馆应确保其服务环境绝对安全,应当对顾客在饭馆内遭受的一切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19.行政诉讼中,原则上不停止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继续执行,但在下列()情况下,可以暂停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

A.原告向法院申请停止执行 B.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 C.法院认为需要停止执行 D.新闻舆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20.中国古代社会一些启蒙作品多涉及到当世的法律观念和司法制度,这在下列的哪些表述中有所体现? A.《幼学琼林》:“世人惟不平则鸣,圣人以无讼为贵” B.《弟子规》:“财物轻,怨何生,言语忍,忿自泯” C.《增广贤文》:“礼义生于富足、盗出于贫穷” D.《女儿经》:“遵三从,行四德,习礼义,看古人,多贤德,为法则”

21.关于具体行政行为,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行政许可为依职权的行政行为 B.具体行政行为皆为要式行政行为

C.法律效力是具体行政行为法律制度中的核心因素

D.当事人不履行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义务,行政机关予以执行是具体行政行为确定力的表现

22.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人民法院在收到申请书后()A.必须在48个小时内作出裁定 B.必须在24个小时内作出裁定

C.对于情况紧急的,必须在48个小时内作出裁定 D.对于情况紧急的,必须在24个小时内作出裁定

23.关于全国人大代表和省、自治区人大代表的名额,按照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四倍于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的原则分配的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我国选举权的平等原则既着重于机会平等,也重视实质平等

B.我国选举法自颁布以来进行了四次修改,每一次都依据当时城乡人口变化情况对城乡代表名额的分配比例进行了调整

C.”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是我国选举制度发展的方向 D.我国选举法的修改反映了城镇化发展的客观趋势

24.经营者在账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论处。A.贪污 B.诈骗 C.行贿D.受贿

25.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C)作为它的派出机关 A.行政公署 B.区公所 C.街道办事处 D.居委会

26.武当公司与洪湖公司签订了一份钢材购销合同,同时约定,因合同效力或合同的履行发生纠纷提交A仲裁委员会或B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合同签订后,洪湖公司以本公司具体承办人超越权限签订合同为由,主张合同无效。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因当事人约定了2个仲裁委员会,仲裁协议当然无效

B.因洪湖公司承办人员超越权限签订合同导致合同无效,仲裁协议当然无效 C.洪湖公司如向法院起诉,法院应当受理

D.洪湖公司如向法院起诉,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

27.对合肥市人民政府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复议时,由下列哪个机关管辖()A安徽省人民政府 B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 C合肥市人民政府 D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

28.关于共同犯罪的论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无责任能力者与有责任能力者共同实施危害行为的,有责任能力者均为间接正犯 B.持不同犯罪故意的人共同实施危害行为的,不可能成立共同犯罪 C.在片面的对向犯中,双方都成立共同犯罪

D.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但不能据此否认片面的共犯

29.关于附带民事诉讼,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被害人提出赔偿要求经记录在案的,公安机关、检察院可以对民事赔偿部分进行调解

B.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经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并已给付,被害人又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法院不再受理

C.法院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

D.附带民事诉讼经调解达成协议并当庭执行完毕的,无需制作调解书,也不需记入笔录

30.白阳有限公司分立为阳春有限公司与白雪有限公司时,在对原债权人甲的关系上,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白阳公司应在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甲

B.甲在接到分立通知书后30日内,可要求白阳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 C.甲可向分立后的阳春公司与白雪公司主张连带清偿责任 D.白阳公司在分立前可与甲就债务偿还问题签订书面协议

二、多项选择题(共30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多个符合题意)

1.朱某自诉陈某犯诽谤罪,法院审理后,陈某反诉朱某侮辱罪。法院审查认为,符合反诉条件,合并审理此案,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一年,判处朱某有期徒刑一年。两人不服,均以对对方量刑过轻、己方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关于二审法院的判决,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如认为对两人量刑均过轻,可同时加重朱某和陈某的刑罚 B.如认为对某一人的量刑过轻,可加重该人的刑罚

C.即使认为对两人量刑均过轻,也不得同时加重朱某和陈某的刑罚 D.如认为一审量刑过轻,只能通过审判监督程序纠正

2.关于宪法效力的说法,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宪法修正案与宪法具有同等效力 B.宪法不适用于定居国外的公民

C.在一定条件下,外国人和法人也能成为某些基本权利的主体 D.宪法作为整体的效力及于该国所有领域

3.关于拘传,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拘传,并在笔录中注明 B.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

C.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D.对于被拘传的犯罪嫌疑人,可以连续讯问24小时

4.某县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十六岁的马某提起公诉,被害人刘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在审理该案时,法院只能适用《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有关的刑事法律

B.在审查起诉阶段,马某、刘某已就赔偿达成协议且马某按照协议给付了刘某五万元,法院仍可以受理刘某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

C.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后,应当将附带民事起诉状副本送达马某,或者将口头起诉的内容通知马某

D.法院可以决定查封或者扣押被告人马某的财产

5.依据法律,对本案享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A.甲县法院 B.乙县法院 C.丙县法院 D.丁县法院

6.我国《著作权法》不适用于下列哪些选项? A.法院判决书

B.《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的官方中文译文

C.《伯尔尼公约》成员国国民的未发表且未经我国有关部门审批的境外影视作品 D.奥运会开幕式火炬点燃仪式的创意

7.甲家盖房,邻居乙、丙前来帮忙。施工中,丙因失误从高处摔下受伤,乙不小心撞伤小孩丁。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对丙的损害,甲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可减轻其责任

B.对丙的损害,甲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C.对丁的损害,甲应承担赔偿责任

D.对丁的损害,甲应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8.关于意思表示法律效力的判断,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在商场购买了一台液晶电视机,回家后发现其妻乙已在另一商场以更低折扣订了一台液晶电视机。甲认为其构成重大误解,有权撤销买卖 B.甲向乙承诺,以其外籍华人身份在婚后为乙办外国绿卡。婚后,乙发现甲是在逃通缉犯。乙有权以甲欺诈为由撤销婚姻 C.甲向乙银行借款,乙银行要求甲提供担保。丙为帮助甲借款,以举报丁偷税漏税相要挟,迫使其为甲借款提供保证,乙银行对此不知情。丁有权以其受到胁迫为由撤销保证

D.甲患癌症,其妻乙和医院均对甲隐瞒其病情。经与乙协商,甲投保人身保险,指定身故受益人为乙。保险公司有权以乙欺诈为由撤销合同

9.关于事实一,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甲是依法被关押的人员,其逃出戒毒所的行为构成脱逃罪 B.甲购买少量毒品是为了自吸,购买毒品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C.陈某出卖毒品给甲,虽未收款,仍属于贩卖毒品既遂 D.乙收留甲的行为构成窝藏罪

10.下列关于法律体系的说法,正确的有()

A建设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B法律体系是由法律部门构成的C建设法属于行政法律部门

D安全生产法属于社会保障法律部门

E仲裁法属于民法部门 答案:选B、D

11.中国甲公司与巴西乙公司因合同争议在中国法院提起诉讼。关于该案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双方可协议选择合同争议适用的法律

B.双方应在一审开庭前通过协商一致,选择合同争议适用的法律 C.因法院地在中国,本案的时效问题应适用中国法

D.如案件涉及中国环境安全问题,该问题应适用中国法

12.关于现代宪法的发展趋势,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重视保障人权是宪法发展的共识

B.重视宪法实施保障,专门宪法监督成为宪法发展的潮流 C.通过加强司法审查弱化行政权力逐步成为宪法发展的方向 D.寻求与国际法相结合成为宪法发展的趋势

13.根据《宪法》的规定,关于公民纳税义务,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国家在确定公民纳税义务时,要保证税制科学合理和税收负担公平B.要坚持税收法定原则,税收基本制度实行法律保留

C.纳税义务直接涉及公民个人财产权,宪法纳税义务具有防止国家权力侵犯其财产权的属性

D.履行纳税义务是公民享有其他权利的前提条件

14.杨某与刘某存有积怨,后刘某服毒自杀。杨某因患风湿病全身疼痛,怀疑是刘某阴魂纠缠,遂先后3次到刘某墓地掘坟撬棺,挑出刘某头骨,并将头骨和棺材板移埋于自家责任田。事发后,检察院对杨某提起公诉。一审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02条的规定,认定杨某的行为构成侮辱尸体罪。杨某不服,认为坟内刘某已成白骨并非尸体,随后上诉。杨某对“尸体”的解释,属于下列哪些解释? A.任意解释 B.比较解释 C.文义解释 D.法定解释

15.下列哪些行为构成包庇罪? A.甲帮助强奸罪犯毁灭证据

B.乙(乘车人)在交通肇事后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 C.丙明知实施杀人、放火犯罪行为是恐怖组织所为,而作假证明予以包庇

D.丁系歌舞厅老板,在公安机关查处卖淫嫖娼违法行为时为违法者通风报信,情节严重

16.关于恢复用工的仲裁请求,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李某是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该公司有权对其随时终止用工 B.李某不是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该公司无权对其随时终止用工 C.根据该公司末位淘汰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终止 D.该公司末位淘汰的规定违法,劳动合同终止违法 17.”潇湘”号运送该批平板电脑的航行路线要经过丁国的毗连区。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潇湘”号在丁国毗连区通过时的权利和义务与在丁国领海的无害通过相同 B.丁国可在“潇湘”号通过时对毗连区上空进行管制

C.丁国可根据其毗连区领土主权对“潇湘”号等船舶规定分道航行 D.“潇湘”号应遵守丁国在海关、财政、移民和卫生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18.某装饰公司与姜某之间因工作待遇问题发生了劳动争议,依据劳动法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下列()方式解决。

A申请调解

B双方协商

C投诉上访

D申请仲裁

E提起诉讼 答案:选A、B、D、E

19.下列双方当事人的承认,不构成证据制度中自认的是: A.张成功承认与黎明丽存在婚姻关系 B.张成功承认家中存款36万在自己手中 C.张成功同意生活用品归各自所有

D.黎明丽承认张成功不是张好帅的亲生父亲

20.新郎经过紧张筹备准备迎娶新娘。婚礼当天迎亲车队到达时,新娘却已飞往国外,由其家人转告将另嫁他人,离婚手续随后办理。此事对新郎造成严重伤害。法院认为,新娘违背诚

实信用和公序良俗原则,侮辱了新郎人格尊严,判决新娘赔偿新郎财产损失和精神抚慰金。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可以成立?

A.由于缺乏可供适用的法律规则,法官可依民法基本原则裁判案件 B.本案法官运用了演绎推理

C.确认案件事实是法官进行推理的前提条件

D.只有依据法律原则裁判的情形,法官才需提供裁判理由

21.有关规章的决定和公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审议规章草案时须由起草单位作说明 B.地方政府规章须经政府全体会议决定

C.部门联合规章须由联合制定的部门首长共同署名公布,使用主办机关的命令序号 D.规章公布后须及时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有关报纸上刊登

22.司法与行政都是国家权力的表现形式,但司法具有一系列区别于行政的特点。下列哪些选项体现了司法区别于行政的特点?

A.甲法院审理一起民事案件,未按照上级法院的指示作出裁判

B.乙法院审理一起刑事案件,发现被告人另有罪行并建议检察院补充起诉,在检察院补充起诉后对所有罪行一并作出判决

C.丙法院邀请人大代表对其审判活动进行监督

D.丁法院审理一起行政案件,经过多次开庭审理,在原告、被告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充分举证、质证、辩论的基础上作出判决

23.关于禁止令,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甲因盗掘古墓葬罪被判刑7年,在执行5年后被假释,法院裁定假释时,可对甲宣告禁止令

B.乙犯合同诈骗罪被判处缓刑,因附带民事赔偿义务尚未履行,法院可在禁止令中禁止其进入高档饭店消费

C.丙因在公共厕所猥亵儿童被判处缓刑,法院可同时宣告禁止其进入公共厕所

D.丁被判处管制,同时被禁止接触同案犯,禁止令的期限应从管制执行完毕之日起计算

24.关于反诉,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反诉应当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出,且该法院对反诉所涉及的案件也享有管辖权 B.反诉中的诉讼请求是独立的,它不会因为本诉的撤销而撤销 C.反诉如果成立,将产生本诉的诉讼请求被依法驳回的法律后果

D.本诉与反诉的当事人具有同一性,因此,当事人在本诉与反诉中诉讼地位是相同的

25.下列哪些情形可以成立抢劫致人死亡?

A.甲冬日深夜抢劫王某财物,为压制王某的反抗将其刺成重伤并取财后离去。三小时后,王某被冻死

B.乙抢劫妇女高某财物,路人曾某上前制止,乙用自制火药枪将曾某打死

C.丙和贺某共同抢劫严某财物,严某边呼救边激烈反抗。丙拔刀刺向严某,严某躲闪,丙将同伙贺某刺死

D.丁盗窃邱某家财物准备驾车离开时被邱某发现,邱某站在车前阻止丁离开,丁开车将邱某撞死后逃跑

25.下列哪些行为构成包庇罪? A.甲帮助强奸罪犯毁灭证据

B.乙(乘车人)在交通肇事后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 C.丙明知实施杀人、放火犯罪行为是恐怖组织所为,而作假证明予以包庇

D.丁系歌舞厅老板,在公安机关查处卖淫嫖娼违法行为时为违法者通风报信,情节严重

26.刘某借用张某的名义购买房屋后,将房屋登记在张某名下。双方约定该房屋归刘某所有,房屋由刘某使用,产权证由刘某保存。后刘某、张某因房屋所有权归属发生争议。关于刘某 的权利主张,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可直接向登记机构申请更正登记 B.可向登记机构申请异议登记 C.可向法院请求确认其为所有权人

D.可依据法院确认其为所有权人的判决请求登记机关变更登记

27.以下哪项是工程建设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

A停业整顿

B停止侵害

C排除妨碍

D赔偿损失

E没收财产 答案:选B、C、D

28.某县公安局接到有人在薛某住所嫖娼的电话举报,遂派员前往检查。警察到达举报现场,敲门未开破门入室,只见薛某一人。薛某拒绝在检查笔录上签字,警察在笔录上注明这一情况。薛某认为检查行为违法,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某县公安局应当对电话举报进行登记 B.警察对薛某住所进行检查时不得少于二人

C.警察对薛某住所进行检查时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和县级以上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

D.因薛某未在警察制作的检查笔录上签字,该笔录在行政诉讼中不具有证据效力

29.关于侵占罪的认定(不考虑数额),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甲将他人停放在车棚内未上锁的自行车骑走卖掉。甲行为构成侵占罪

B.乙下车取自己行李时将后备厢内乘客遗忘的行李箱一并拿走变卖。乙行为构成侵占罪 C.丙在某大学食堂将学生用于占座的手机拿走卖掉。丙行为成立侵占罪

D.丁受托为外出邻居看房,将邻居锁在柜里的手提电脑拿走变卖。丁行为成立侵占罪

30.关于全国人大职权,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选举国家主席、副主席 B.选举国务院总理、副总理

5.法律职业资格证资料 篇五

本卷共分为2大题60小题,作答时间为180分钟,总分120分,80分及格。

一、单项选择题(共30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最符合题意)

1.关于司法公正及实体公正、程序公正问题的理解,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司法公正是法治的组成部分和基本内容,是民众对法制的必然要求,司法公正包括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两个方面

B.追求实体公正,是我国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的基本准则,主要指努力发现案件事实真相和正确适用实体法律

C.程序公正包括当事人平等地参与、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及法官的居中裁判等,保证当事人受到公平对待

D.根据形势及效率需要,可在有关司法过程中将“类推”和”自由心证”作为司法公正的补充手段

2.我国劳动教养制度于()提出创建。

A.1955年8月 B.1954年8月 C.1964年8月 D.1965年8月 487.劳教工作必须坚决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着眼于()A.改造 B.教育 C.感化 D.挽救

3.在张某故意毁坏李某汽车案中,张某聘请赵律师为辩护人,李某聘请孙律师为诉讼代理人。关于该案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赵律师、孙律师均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方可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B.赵律师、孙律师均有权申请该案的审判人员和公诉人员回避 C.赵律师可在审判中向张某发问,孙律师无权向张某发问

D.赵律师应以张某的意见作为辩护意见,孙律师应以李某的意见为代理意见

4.在换届选举期间,蒋某为使自己再次当选某局局长,在选举前的一周内向20位人大代表行贿6万元(每位代表3000元),选举结果,蒋某以微弱优势当选。当地干部和群众怀疑这次选举中有猫腻,可能存在权钱交易,于是纷纷向市人大反映。市人大经调查取证,真相大白,20位接受贿赂的人大代表都投了蒋某的票。蒋某的行为()。

A.不构成犯罪 B.构成破坏选举罪 C.构成行贿罪 D.构成影响力交易罪 187.王清臣和宫继兰夫妇于2002年5月租来一名残疾儿童王宁,两人将孩子带至深圳后,以打骂、不给饭吃等方法,强迫王宁乞讨。2005年6月,两人在宫春备的介绍下,收买了一个10岁左右的残疾小女孩王梅,并带至深圳,而后胁迫王梅和王宁一起乞讨,并占有乞讨所得。王清臣和宫继兰夫妇的行为构成()。

A.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 B.雇佣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 C.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法活动罪 D.拐卖儿童罪

5.甲到乙医院做隆鼻手术效果很好。乙为了宣传,分别在美容前后对甲的鼻子进行拍照(仅见鼻子和嘴部),未经甲同意将照片发布到丙网站的广告中,介绍该照片时使用甲的真实姓名。丙网站在收到甲的异议后立即作了删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乙医院和丙网站侵犯了甲的姓名权,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B.乙医院和丙网站侵犯了甲的姓名权,应承担按份赔偿责任 C.乙医院侵犯了甲的姓名权

D.乙医院和丙网站侵犯了甲的姓名权和肖像权,但丙网站可免于承担赔偿责任

6.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理的刑事案件,应当在()以前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人。A.3日 B.5日 C.7日 D.10日

7.火灾扑灭后,为隐瞒、掩饰起火原因、推卸责任、故意破坏现场或者伪造现场,尚不构成犯罪的,处警告、罚款或者()。

A、15以下拘留 B、10以下拘留 C、停产整顿 D、行政处分

8.下列哪种遗嘱形式不需要证人在场见证也有效?(C)A.口头遗嘱 B.录音遗嘱 C.自书遗嘱 D.代书遗嘱

9.关于企业所得税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在我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B.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C.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二者的适用税率完全不同 D.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都有权享受

10.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单据或者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处罚,并有权予以检举。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对使用的非法单据予以收缴销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A.纪律处分 B.行政处分 C.刑事处分 D、治安处罚

11.《刑法》第49条规定: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的时候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的除外。下列哪一选项与题干空格内容相匹配? A.犯罪——审判——犯罪——故意犯罪致人死亡 B.审判——审判——犯罪——故意犯罪致人死亡

C.审判——审判——审判——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 D.犯罪——审判——审判——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

12.关于发回重审,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A.发回重审原则上不能超过二次

B.在发回重审裁定书中应详细阐明发回重审的理由及法律根据

C.一审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应当发回重审 D.发回重审应当撤销原判

13.下列哪些法律渊源是地方政府开征、停征某种税收的依据? A.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 B.国务院依据法律授权制定的行政法规 C.国务院有关部委制定的部门规章

D.地方人大、地方政府发布的地方法规

14.甲国在其宣布的专属经济区水域某暗礁上修建了一座人工岛屿。乙国拟铺设一条通过甲国专属经济区的海底电缆。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国不能在该暗礁上修建人工岛屿

B.甲国对建造和使用该人工岛屿拥有管辖权 C.甲国对该人工岛屿拥有领土主权

D.乙国不可在甲国专属经济区内铺设海底电缆

15.按税法规定,应征收增值税的是()。

A.邮政部门的报刊发行费 B.银行经营融资租赁业务收取的租赁费 C.寄售业代委托人销售寄售物品 D.招待所预定火车票的手续费

16.甲为救助自家和邻居被洪水所困的财物,未经乙同意,使用了乙的渡船。事后,乙要求甲支付使用费不得,为预防甲离开后无法查找其下落,就扣下甲的一辆自行车。问:乙的行为是(A)

A.侵权行为 B.自助行为

C.正当防卫行为 D.紧急避险行为

17.根据我国宪法和港、澳基本法规定,关于港、澳基本法的修改,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A.在不同港、澳基本法基本原则相抵触的前提下,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有权修改港、澳基本法

B.港、澳基本法的修改提案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和港、澳特别行政区

C.港、澳特别行政区对基本法的修改议案,由港、澳特别行政区出席全国人大会议的代表团向全国人大会议提出

D.港、澳基本法的任何修改,不得同我国对港、澳既定的基本方针政策相抵触

18.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属于(A)A.自始无效合同 B.效力未定合同 C.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D.以上都不是

19.中国法制近代化经历了曲折的渐进过程,贯穿着西方法律精神与中国法律传统的交汇与碰撞。关于中国法制近代化在修律中的特点,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A.1910年《大清民律草案》完成后,修律大臣俞廉三上陈“奏进民律前三编草案折”,认为民律修订仍然没有超出“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思想格局

B.1911年《大清新刑律》作为中国第一部近代意义的专门刑法典,在吸纳近代资产阶级罪刑法定等原则的同时,仍然保留了部分不必科刑的民事条款

C.1910年颁行的《法院编制法》规定,国家司法审判实行四级三审制 D.1947年颁行的《中华民国宪法》,所列各项民主自由权利比以往任何宪法性文件都充分

20.黄某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督促陈某返还借款。送达支付令时,陈某拒绝签收,法官遂进行留置送达。12天后,陈某以已经归还借款为由向法院提起书面异议。黄某表示希望法院彻底

解决自己与陈某的借款问题。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支付令不能留置送达,法官的送达无效

B.提出支付令异议的期间是10天,陈某的异议不发生效力

C.陈某的异议并未否认二人之间存在借贷法律关系,因而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 D.法院应将本案转为诉讼程序审理

21.申请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的变更行政复议决定的,应当()强制执行。

A,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依法 B由公安机关依法

C由行政复议机关或者申请人民法院 D由申请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22.经王某请求,国家专利复审机构宣告授予李某的专利权无效,并于2011年5月20日向李某送达决定书。6月10日李某因交通意外死亡。李某妻子不服决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李某妻子应以李某代理人身份起诉 B.法院应当通知王某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C.本案原告的起诉期限为60日

D.本案原告应先申请行政复议再起诉

23.甲委托乙将一批香烟运往北京市,途中乙因疾病住院,乙将香烟托付给丙看管,并请他人告知甲,但无法与甲取得联系,乙就叫丙将香烟运往北京。等丙已上路后,甲才来电说不能将香烟托付给丙,后来因大雨,香烟在路上被损坏。乙对此(C)A.应当承担责任,因为甲是将香烟托给他的 B.应与丙共同承担责任

C.不应承担责任,因为当时情况紧急,为了委托人的利益,依据法律是可以转委托的 D.应与甲共同承担责任

24.甲和乙共同实施拐卖妇女、儿童罪,均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最高法院复核后认为全案判决认定事实正确,甲系主犯应当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但对乙可不立即执行。关于最高法院对

此案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将乙改判为死缓,并裁定核准甲死刑 B.对乙作出改判,并判决核准甲死刑

C.对全案裁定不予核准,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D.裁定核准甲死刑,撤销对乙的判决,发回重审

25.按税法规定,应征收增值税的是()。

A.邮政部门的报刊发行费 B.银行经营融资租赁业务收取的租赁费 C.寄售业代委托人销售寄售物品 D.招待所预定火车票的手续费

26.我国法律援助制度因其保障人权而体现司法正义,因其救助贫困而体现社会公平。关于该制度,下列哪一表述是不正确的?

A.我国法律援助是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在性质上是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B.实施法律援助的既有律师、法援机构,也有社会组织,形式上包括诉讼法律援助、非诉讼法律援助及公证、法律咨询 C.对公民的法律援助申请和法院指派的法律援助案件,由法援机构统一受理、审查、指派、监督,必要时可以委托慈善机构协助受理事宜

D.法援对象包括符合法定受援条件的经济困难者、残疾者、弱者,及符合规定的外国公民及无国籍人

27.法院审理一起受贿案时,被告人石某称因侦查人员刑讯不得已承认犯罪事实,并讲述受到刑讯的具体时间。检察机关为证明侦查讯问程序合法,当庭播放了有关讯问的录音录像,并提交了书面说明。关于该录音录像的证据种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 B.视听资料 C.书证 D.物证

28.在一起侵权诉讼中,原告申请由其弟袁某(某大学计算机系教授)作为专家辅助人出庭对专业技术问题予以说明。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被告以袁某是原告的近亲属为由申请其回避,法院应批准 B.袁某在庭上的陈述是一种法定证据 C.被告可对袁某进行询问

D.袁某出庭的费用,由败诉方当事人承担

29.确认某排污行为是否合法的根据是()。

A.环保方法标准 B污染物排放标准 C.环境基准 D.环境质量标准

30.关于市场支配地位,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有市场支配地位而无滥用该地位的行为者,不为《反垄断法》所禁止 B.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只考虑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

C.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的难易程度,不影响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

D.一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二分之一的,推定为有市场支配地位

二、多项选择题(共30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多个符合题意)

1.曾某在某超市以80元购买酸奶数盒,食用后全家上吐下泻,为此支付医疗费800元。事后发现,其所购的酸奶在出售时已超过保质期,曾某遂要求超市赔偿。对此,下列哪些判断是正 确的?

A.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属于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行为 B.曾某在购买时未仔细查看商品上的生产日期,应当自负其责 C.曾某有权要求该超市退还其购买酸奶所付的价款

D.曾某有权要求该超市赔偿800元医疗费,并增加赔偿800元 2.某区公安分局以沈某收购赃物为由,拟对沈某处以1000元罚款。该分局向沈某送达了听证告知书,告知其可以在3日内提出听证申请,沈某遂提出听证要求。次日,该分局在未进行听证的情况下向沈某送达1000元罚款决定。沈某申请复议。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该分局在作出决定前,应告知沈某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B.沈某申请复议的期限为60日 C.该分局不进行听证并不违法 D.该罚款决定违法

3.新近成立的某建筑安装公司,其公司章程对下列主体具有约束力()

A公司本身

B股东

C公司的债权人

D监事

E董事 答案:选A、B、D、E

4.关于判决、裁定、决定的适用对象,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判决不适用于解决案件的程序问题 B.裁定不适用于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 C.决定只适用于解决案件的程序问题 D.解决案件的程序问题只能用决定

5.王某死后,关于甲公司与王某的买卖合同,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甲公司有权解除该买卖合同 B.大王和小王有权解除该买卖合同

C.大王和小王对该买卖合同原王某承担的债务负连带责任

D.大王和小王对该买卖合同原王某承担的债务按其继承份额负按份责任

6.关于徇私枉法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警察)与犯罪嫌疑人陈某曾是好友,在对陈某采取监视居住期间,故意对其放任不管,导致陈某逃匿,司法机关无法对其追诉。甲成立徇私枉法罪

B.乙(法官)为报复被告人赵某对自己的出言不逊,故意在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中加大赵某对被害人的赔偿数额,致使赵某多付10万元。乙不成立徇私枉法罪

C.丙(鉴定人)在收取犯罪嫌疑人盛某的钱财后,将被害人的伤情由重伤改为轻伤,导致盛某轻判。丙不成立徇私枉法罪

D.丁(法官)为打击被告人程某,将对程某不起诉的理由从”证据不足,指控犯罪不能成立”擅自改为”可以免除刑罚”。丁成立徇私枉法罪

7.甲将私房三间出租给乙,租期为2年,在租期内,甲又与丙签订了私房三间的买卖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甲与丙所签订的合同无效,因为甲未取得乙的同意

B甲应当提前3个月通知乙房屋要出售

C乙在合同条件下有权优先于丙购买房屋

D如丙购买了房屋,则其有权决定原甲乙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否继续执行

E甲乙间的租赁合同仍然有效 答案:选B、C、E

8.关于李强要求赵刚支付医药费的诉讼管辖,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甲市A区法院 B.甲市B区法院 C.甲市中级法院

D.应当专属甲市A区法院

9.某县破获一抢劫团伙,涉嫌多次入户抢劫,该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该团伙中只有主犯赵某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关于该案的移送管辖,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应当将赵某移送中级法院审理,其余被告人继续在县法院审理 B.团伙中的未成年被告人应当一并移送中级法院审理

C.中级法院审查后认为赵某不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可不同意移送 D.中级法院同意移送的,应当书面通知其同级检察院

10.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制度,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公司负有置备股东名册的法定义务 B.股东名册须提交于公司登记机关

C.股东可依据股东名册的记载,向公司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D.就股东事项,股东名册记载与公司登记之间不一致时,以公司登记为准

11.关于技术侦查,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适用于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 B.必须在立案后实施

C.公安机关和检察院都有权决定并实施

D.获得的材料需要经过转化才能在法庭上使用

12.丙实施抢劫犯罪后,分管公安工作的副县长甲滥用职权,让侦办此案的警察乙想办法使丙无罪。乙明知丙有罪,但为徇私情,采取毁灭证据的手段使丙未受追诉。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因甲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甲是滥用职权罪的实行犯 B.因甲居于领导地位,故甲是徇私枉法罪的间接正犯 C.因甲实施了两个实行行为,故应实行数罪并罚

D.乙的行为同时触犯徇私枉法罪与帮助毁灭证据罪、滥用职权罪,但因只有一个行为,应以徇私枉法罪论处

13.如李某、阮某对被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并自愿认罪,下列选项妨碍适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的是: A.李某、阮某持有某外国护照 B.李某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 C.李某左腿严重残疾 D.阮某系怀孕妇女

14.根据《刑法》与司法解释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数额达到1万元或者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数额达到5000元的,以挪用公款罪论处。国家工作人员甲利用职

务便利挪用公款1.2万元,将8000元用于购买股票,4000元用于赌博,在1个月内归还1.2万元。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对挪用公款的行为,应按用途区分行为的性质与罪数;甲实施了两个挪用行为,对两个行为不能综合评价,甲的行为不成立挪用公款罪

B.甲虽只实施了一个挪用公款行为,但由于既未达到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的数额要求,也未达到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的数额要求,故不构成挪用公款罪 C.国家工作人员购买股票属于非法活动,故应认定甲属于挪用公款1.2万元进行非法活动,甲的行为成立挪用公款罪

D.可将赌博行为评价为营利活动,认定甲属于挪用公款1.2万元进行营利活动,故甲的行为成立挪用公款罪

15.某县工商局认定王某经营加油站系无照经营,予以取缔。王某不服,向市工商局申请复议,在该局作出维持决定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取缔决定。关于此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市工商局审理王某的复议案件,应由二名以上行政复议人员参加 B.此案的被告应为某县工商局

C.市工商局所在地的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

D.如法院认定取缔决定违法予以撤销,市工商局的复议决定自然无效

16.甲公司依据买卖合同,在买受人乙公司尚未付清全部货款的情况下,将货物发运给乙公司。乙公司尚未收到该批货物时,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且法院已裁定受理。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乙公司已经取得该批货物的所有权 B.甲公司可以取回在运货物

C.乙公司破产管理人在支付全部价款情况下,可以请求甲公司交付货物 D.货物运到后,甲公司对乙公司的价款债权构成破产债权

17.企业重大经营决策的基本要素有__。A.决策主体 B.决策对象 C.决策方案实施 D.决策目标

18.经夏某申请,某县社保局作出认定,夏某晚上下班途中驾驶摩托车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受重伤,属于工伤。夏某供职的公司认为其发生交通事故系醉酒所致,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认 定。某县社保局向法院提交了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事故认定书、夏某住院的病案和夏某同事孙某的证言。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夏某为本案的第三人

B.某县社保局提供的证据均系书证

C.法院对夏某住院的病案是否为原件的审查,系对证据真实性的审查

D.如有证据证明交通事故确系夏某醉酒所致,法院应判决撤销某县社保局的认定

19.关于事实三的判断,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虽然当时附近没有行人,郑某等人的行为仍触犯爆炸罪 B.触犯爆炸罪与故意杀人罪的行为只有一个,属于想象竞合 C.爆炸行为亦可成为抢劫罪的手段行为

D.对事实三应适用“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规定

(二)甲在强制戒毒所戒毒时,无法抗拒毒瘾,设法逃出戒毒所。甲径直到毒贩陈某家,以赊账方式买了少量毒品过瘾。后甲逃往乡下,告知朋友乙详情,请乙收留。乙让甲住下(事实一)。甲对陈某的毒品动起了歪脑筋,探知陈某将毒品藏在厨房灶膛内。某夜,甲先用毒包子毒死陈某的2条看门狗(价值6000元),然后翻进陈某院墙,从厨房灶膛拿走陈某50克纯冰毒(事实二)

。甲拿出40克冰毒,让乙将40克冰毒和80克其他物质混合,冒充120克纯冰毒卖出(事实三)。

请回答第89—91题。

20.丙找甲借自行车,甲的自行车与乙的很相像,均放于楼下车棚。丙错认乙车为甲车,遂把乙车骑走。甲告知丙骑错车,丙未理睬。某日,丙骑车购物,将车放在商店楼下,因墙体倒塌将车砸坏。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丙错认乙车为甲车而占有,属于无权占有人

B.甲告知丙骑错车前,丙修车的必要费用,乙应当偿还

C.无论丙是否知道骑错车,乙均有权对其行使占有返还请求权 D.对于乙车的毁损,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1.在作出对该银行的行政处置决定后,负责处置的机构对该银行的人员采取了以下措施,其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对该行全体人员发出通知,要求各自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

B.该行副行长邱某、薛某持有出境旅行证件却拒不交出。对此,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

C.该行董事范某欲抛售其持有的一批股票。对此,申请司法机关禁止其转让股票

D.该行会计师佘某欲将自己的一处房屋转让给他人。对此,通知房产管理部门停止办理该房屋的过户登记

22.关于恢复用工的仲裁请求,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李某是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该公司有权对其随时终止用工 B.李某不是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该公司无权对其随时终止用工 C.根据该公司末位淘汰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终止 D.该公司末位淘汰的规定违法,劳动合同终止违法

23.一审法院可能作出的判决是__。A.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 B.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

C.责令卫生局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D.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24.关于外国法律制度,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罗马法规定年满25岁的成年男子享有完全行为能力 B.《法国民法典》体现了“个人最大限度的自由、法律最小限度的干涉”的立法精神 C.美国《联邦宪法》序言是宪法的组成部分,具有法律效力,可以在审判活动中被援引 D.英国国会立法是英国近现代最重要的制定法,被称为“基本立法”

25.下列哪些属于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范围?

A.国家的事业组织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其他事业组织的财务支出 B.国有金融机构和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 C.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的财务收支 D.国际组织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25.某县工商局认定王某经营加油站系无照经营,予以取缔。王某不服,向市工商局申请复议,在该局作出维持决定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取缔决定。关于此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市工商局审理王某的复议案件,应由二名以上行政复议人员参加 B.此案的被告应为某县工商局

C.市工商局所在地的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

D.如法院认定取缔决定违法予以撤销,市工商局的复议决定自然无效

26.如货物运抵乙国后,乙国的E公司指控该批平板电脑侵犯其在乙国取得的专利权,致使货物遭乙国海关扣押,B公司向A公司索赔。在下列选项中,A公司无须承担责任的情形是:

A.A公司在订立合同时不知道这批货物可能依乙国法属侵权 B.B公司在订立合同时知道这批货物存在第三者权利

C.A公司是遵照B公司提供的技术图样和款式进行生产的

D.B公司在订立合同后知道这批货物侵权但未在合理时间内及时通知A公司

27.关于共有,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对于共有财产,部分共有人主张按份共有,部分共有人主张共同共有,如不能证明财产是按份共有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共有

B.按份共有人对共有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C.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权利平等,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

D.对共有物的分割,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

28.以下4人的月工资、薪金所得,应分别适用下列何种税率? A.张某所得5000元,适用3%的税率 B.王某所得8000元,适用20%的税率 C.李某所得20000元,适用25%的税率 D.赵某所得85000元,适用45%的税率

29.甲欲去乙的别墅盗窃,担心乙别墅结构复杂难以找到贵重财物,就请熟悉乙家的丙为其标图。甲入室后未使用丙提供的图纸就找到乙价值100万元的珠宝,即携珠宝逃离现场。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甲构成盗窃罪,入户盗窃是法定的从重处罚情节 B.丙不构成犯罪,因为客观上没能为甲提供实质的帮助 C.即便甲未使用丙提供的图纸,丙也构成盗窃罪的共犯 D.甲、丙构成盗窃罪的共犯,甲是主犯,丙是帮助犯

30.下列关于行政审判与民事审判区别的叙述中,正确的是__。A.行政诉讼的审判组织形式不同于民事诉讼 B.行政审判的法律适用与民事审判不同 C.行政案件的审理内容不同于民事诉讼

6.法律职业资格证资料 篇六

本卷共分为2大题60小题,作答时间为180分钟,总分120分,80分及格。

一、单项选择题(共30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最符合题意)

1.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都有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A、举报 B、申请调解 C、申请仲裁 D、提起诉讼

2.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的录用,由()负责组织。A.全国人大 B.国务院

C.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 D.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 418.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A.3个月 B.6个月 C.1年 D.2年

3.下列合同中,属于要物合同的是(C)A.租赁合同 B.买卖合同 C.加工合同 D.民间借款合同

4.下列哪项不属于《循环经济促进法》中规定的工业企业在节水方面应当采取的措施?()。

A.海水淡化 B.采用先进或者适用的节水技术

C.配备和使用合格的用水计量器具 D.建立水耗统计

5.公司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归属于(B)A.公司 B.股东 C.董事会 D.国家

6.甲男(15周岁)与乙女(16周岁)因缺钱,共同绑架富商之子丙,成功索得50万元赎金。甲担心丙将来可能认出他们,提议杀丙,乙同意。乙给甲一根绳子,甲用绳子勒死丙。关于

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甲、乙均触犯故意杀人罪,因而对故意杀人罪成立共同犯罪

B.甲、乙均触犯故意杀人罪,对甲以故意杀人罪论处,但对乙应以绑架罪论处

C.丙系死于甲之手,乙未杀害丙,故对乙虽以绑架罪定罪,但对乙不能适用“杀害被绑架人”的规定

D.对甲以故意杀人罪论处,对乙以绑架罪论处,与二人成立故意杀人罪的共同犯罪并不矛盾

7.坚持党对法治事业的领导,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主要特色,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关于党的领导的理念,下列哪一理解是错误的?

A.坚持党对社会主义法治事业的领导是当代中国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

B.我国法治事业,从总体部署到决策的具体实施,都是在党的大力推动下实现的 C.只要抓住立法环节,把党的各项政治主张和要求上升为法律,就能全面实现党对社会主义法治事业的政治领导

D.党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与坚持党对法治事业的领导是不矛盾的

8.宋承唐律,仍实行唐制“七出”、“三不去”的离婚制度,但在离婚或改嫁方面也有变通。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变通规定? A.“夫外出三年不归,六年不通问”的,准妻改嫁或离婚 B.“妻擅走者徒三年,因而改嫁者流三千里,妾各减一等” C.夫亡,妻“若改适(嫁),其见在部曲、奴婢、田宅不得费用” D.凡“夫亡而妻在”,立继从妻

9.我国工伤保险的原则是()。

A、有过失补偿原则 B、职业病按疾病对待原则 C、优待原则 D、不区分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原则

10.根据《全国人大组织法》规定,在必要的时候,下列哪一机构有权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秘密举行?

A.十个以上代表团联名

B.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

C.全国人大主席团和各代表团团长会议 D.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全国人大主席团

11.某国间谍戴某,结识了我某国家机关机要员黄某。戴某谎称来华投资建厂需了解政策动向,让黄某借工作之便为其搞到密级为”机密”的《内参报告》四份。戴某拿到文件后送给黄某一部手机,并为其子前往某国留学提供了六万元资金。对黄某的行为如何定罪处罚? A.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数罪并罚

B.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与受贿罪,数罪并罚 C.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受贿罪,数罪并罚

D.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受贿罪,从一重罪处断

12.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A.6小时 B.12小时 C.24小时 D.48小时

13.下列哪一选项所列举的证据属于补强证据? A.证明讯问过程合法的同步录像材料

B.证明获取被告人口供过程合法,经侦查人员签名并加盖公章的书面说明材料

C.根据被告人供述提取到的隐蔽性极强、并能与被告人供述和其他证据相印证的物证 D.对与被告人有利害冲突的证人所作的不利被告人的证言的真实性进行佐证的书证

14.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下列对有关劳务派遣的说法错误的是()。

A、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B、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C、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D、用人单位可以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

15.宗某患尿毒症,其所在单位甲公司组织员工捐款20万元用于救治宗某。此20万元存放于专门设立的账户中。宗某医治无效死亡,花了15万元医疗费。关于余下5万元,下列哪一表述是 正确的?

A.应归甲公司所有 B.应归宗某继承人所有 C.应按比例退还员工 D.应用于同类公益事业

16.监狱是国家的()。

A刑事执行机关B惩罚执行机关 C.刑罚执行机关D.刑事诉讼机关

17.对于适用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而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下列哪一做法是错误的?

A.公安机关可以撤销案件

B.检察院可以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

C.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检察院可以不起诉 D.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18.下列哪种遗嘱形式不需要证人在场见证也有效?(C)A.口头遗嘱 B.录音遗嘱 C.自书遗嘱 D.代书遗嘱

19.关于法院调解的原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法院调解应遵循自愿原则 B.调解可依职权进行

C.调解原则仅适用于一审程序

D.调解是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必经程序

20.韩某和苏某共同殴打他人,致被害人李某死亡、吴某轻伤,韩某还抢走吴某的手机。后韩某被抓获,苏某在逃。关于本案的附带民事诉讼,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李某的父母和祖父母都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B.韩某和苏某应一并列为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 C.吴某可通过附带民事诉讼要求韩某赔偿手机

D.吴某在侦查阶段与韩某就民事赔偿达成调解协议并全部履行后又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法院不予受理

21.关于证据的审查判断,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被害人有生理缺陷,对案件事实的认知和表达存在一定困难,故其陈述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采信 B.与被告人有利害冲突的证人提供的对被告人不利的证言,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采信 C.公安机关制作的放火案的勘验、检查笔录没有见证人签名,一律不得采信

D.搜查获得的杀人案凶器,未附搜查笔录,不能证明该凶器来源,一律不得采信

22.下列中不属于行政赔偿请求人的是()。

A.国家 B.法人 C.其他组织 D.自然人(公民)

23.国家税务总局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就其设置及编制,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设立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最终决定 B.合并由国务院最终决定

C.编制的增加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最终决定 D.依法履行国务院基本的行政管理职能

24.股东不按章程足额交纳出资的,除应向公司补交外,还应向谁承担违约责任?()A.公司 B.全体股东 C.已按期足额交纳出资的股东 D.工商行政管理局 130.我国《公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要求是()

A.发起人应为1人以上50人以下,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B.发起人应为2人以上200人以下,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C.全体发起人都必须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D.发起人是否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由发起人自己决定

25.宗某患尿毒症,其所在单位甲公司组织员工捐款20万元用于救治宗某。此20万元存放于专门设立的账户中。宗某医治无效死亡,花了15万元医疗费。关于余下5万元,下列哪一表述是 正确的?

A.应归甲公司所有 B.应归宗某继承人所有 C.应按比例退还员工 D.应用于同类公益事业

26.甲、乙签订一份二手房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本合同一式三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各执一份,留见证律师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关于该条款,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是有关法律原则之适用条件的规定 B.属于案件事实的表述

C.是甲乙双方所确立的授权性规则 D.关涉甲乙双方的行为效力及后果

27.司法公正是司法工作的灵魂,是依法治国的重要标志。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司法机关必须“严格公正司法”。下列哪一选项不符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精神和要求?

A.司法机关必须坚持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相结合,做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B.司法机关必须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坚持公正与效率兼顾

C.司法机关为了保障判决有效执行,应对当事人实行“一站式服务”,即谁立案谁审判谁执行

D.司法机关为了加强审判监督,可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新闻媒体旁听重大疑难案件审判

28.刑事诉讼中,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机关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做出的决定为()。

A.起诉 B.不起诉 C.撤销案件 D.免予起诉

29.某镇政府正在编制本镇规划。根据《城乡规划法》,下列哪些建设项目应当在规划时予以优先安排?

A.镇政府办公楼、招待所

B.供水、供电、道路、通信设施 C.商业街、工业园、公园

D.学校、幼儿园、卫生院、文化站

30.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后,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捕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的情形是()

A.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的 B.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C.有毁灭、伪造证据可能的 D.有流窜作案、结伙作案件重大嫌疑的

二、多项选择题(共30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多个符合题意)

1.关于本案当事人的表述,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许某是原告 B.葛某是被告

C.云峰公司可以是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D.云峰公司可以是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2.许多产品差异都很容易被竞争对手消除,但当差异建立在__上时,最可能产生持久的吸引力和竞争优势。A.质量 B.技术先进

C.更多的使用价值 D.给客户较多的折扣

3.关于对黄某的考验期,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从宣告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之日起计算 B.不计入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

C.可根据黄某在考验期间的表现,在法定范围内适当缩短或延长

D.如黄某违反规定被撤销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而提起公诉,已经过的考验期可折抵刑期

4.如王某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关于本案财产刑的执行及赔偿、债务偿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财产刑由公安机关执行 B.王某应先履行对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C.案外人对执行标的物提出异议的,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D.王某在案发前所负所有债务,经债权人请求先行予以偿还

5.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下列哪些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A.甲企业将所产袋装牛奶标注的生产日期延后了两天

B.乙企业举办抽奖式有奖销售,最高奖为5,000元购物券,并规定用购物券购物满1,000元的可再获一次抽奖机会

C.丙企业规定,销售一台电脑给中间人5%佣金,可不入账 D.丁企业为清偿债务,按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6.经乙国同意,甲国派特别使团与乙国进行特定外交任务谈判,甲国国民贝登和丙国国民奥马均为使团成员,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国对奥马的任命需征得乙国同意,乙国一经同意则不可撤销此项同意

B.甲国特别使团下榻的房舍遇到火灾而无法获得使团团长明确答复时,乙国可以推定获得同意进入房舍救火

C.贝登在公务之外开车肇事被诉诸乙国法院,因贝登有豁免权乙国法院无权管辖 D.特别使团也适用对使馆人员的”不受欢迎的人”的制度

7.根据《地方组织法》规定,关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设立,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县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

B.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设立、增加、减少或者合并由县人大批准,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C.县人民政府在必要时,经上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区公所作为派出机关

D.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受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并且依照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规定受上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或者领导

8.关于合议庭的组成及活动原则,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在审判员不能参加合议庭时,经院长指定,助理审判员可以临时代行审判员职务担任审判长

B.开庭审理和评议案件,必须由同一合议庭进行

C.合议庭成员如有意见分歧,应当按照三分之二以上多数作出决定

D.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案件,合议庭有不同意见时,可以建议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复议

9.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原告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可以由被告所在地或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其中“原告所在地”包括__。

A.原告户籍所在地 B.原告籍贯所在地 C.原告经常居住地

D.原告被限制人身自由地

10.高效便民是行政管理的基本要求,是服务型政府的具体体现。下列哪些选项体现了这一要求?

A.简化行政机关内部办理行政许可流程

B.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撤回和变更已生效的行政许可 C.对办理行政许可的当事人提出的问题给予及时、耐心的答复

D.对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给当事人造成侵害的执法人员予以责任追究

11.根据《招标投标法》及有关规定,下列建设项目中属于必须进行招标的范围的有()A利用世界银行贷款新建水电站

B某市居民用水水库工程

C某涉及国家秘密的军事工程

D某市利用国有资金建的垃圾处理场

E某高校的图书馆改建工程 答案:选A、B、D、E

12.关于行政诉讼,下列哪些情形法院可以认定下位法不符合上位法? A.下位法延长上位法规定的履行法定职责的期限

B.下位法以参照方式限缩上位法规定的义务主体的范围 C.下位法限制上位法规定的权利范围

D.下位法超出上位法规定的强制措施的适用范围

13.李某因追索工资与所在公司发生争议,遂向律师咨询。该律师提供的下列哪些意见是合法的?

A.解决该争议既可与公司协商,也可申请调解,还可直接申请仲裁 B.应向劳动者工资关系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提出仲裁请求

C.如追索工资的金额未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则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用人单位不得再起诉

D.即使追索工资的金额未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只要李某对仲裁裁决不服,仍可向法院起诉

14.甲(男)与乙(女)结婚,其子小明20周岁时,甲与乙离婚。后甲与丙(女)再婚,丙子小亮8周岁,随甲、丙共同生活。小亮成年成家后,甲与丙甚感孤寂,收养孤儿小光为养子,视同己出,未办理收养手续。丙去世,其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有哪些? A.小明 B.小亮 C.甲 D.小光

15.关于我国宪法对领土的效力,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领土包括一个国家的陆地、河流、湖泊、内海、领海以及它们的底床、底土和上空(领空)

B.领土是国家的构成要素之一,是国家行使主权的空间,也是国家行使主权的对象 C.《宪法》在国土所有领域的适用上无任何差异 D.《宪法》的空间效力及于国土全部领域,是由主权的唯一性和不可分割性决定的

16.关于法院依职权调查事项的范围,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本院是否享有对起诉至本院案件的管辖权 B.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限范围 C.当事人是否具有诉讼权利能力

D.合议庭成员是否存在回避的法定事由

17.合同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有()

A合同继续履行

B采取补救措施

C支付赔偿金

D返还财产恢复原状

E支付违约金

答案:选A、B、C、E

18.在下列各项中,属于《十一五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规定的节能重点工程包括()

A居住物业锅炉改造工程

B余热余压利用工程

C绿色照明工程

D政府机构节能工程

E区域热电联产工程 答案:选B、C、D、E

19.关于法与道德的论述,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法律规范与道德规范的区别之一就在于道德规范不具有国家强制性 B.按照分析实证主义法学的观点,法与道德在概念上没有必然联系 C.法和道德都是程序选择的产物,均具有建构性 D.违反法律程序的行为并不一定违反道德

20.依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将合同划分为不同的种类。下列分类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所属的分类包括()

A有名合同

B双无合同

C单务合同

D无偿合同

E有偿合同 答案:选A、B、E

21.关于事实一,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甲是依法被关押的人员,其逃出戒毒所的行为构成脱逃罪 B.甲购买少量毒品是为了自吸,购买毒品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C.陈某出卖毒品给甲,虽未收款,仍属于贩卖毒品既遂 D.乙收留甲的行为构成窝藏罪

22.甲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遂于2014年3月申请破产,且法院已受理。经查,在此前半年内,甲公司针对若干债务进行了个别清偿。关于管理人的撤销权,下列

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甲公司清偿对乙银行所负的且以自有房产设定抵押担保的贷款债务的,管理人可以主张撤销

B.甲公司清偿对丙公司所负的且经法院判决所确定的货款债务的,管理人可以主张撤销 C.甲公司清偿对丁公司所负的为维系基本生产所需的水电费债务的,管理人不得主张撤销 D.甲公司清偿对戊所负的劳动报酬债务的,管理人不得主张撤销

23.下列哪些选项是1991年颁布实行的《民事诉讼法》(2007年修正)未作规定的制度? A.公益诉讼制度 B.恶意诉讼规制制度 C.检察监督中的抗诉制度

D.诉讼保全制度中的行为保全制度

24.甲公司租赁乙公司大楼举办展销会,向众商户出租展台,消费者李某在其中丙公司的展台购买了一台丁公司生产的家用电暖器,使用中出现质量问题并造成伤害,李某索赔时遇上述公司互相推诿。上述公司的下列哪些主张是错误的? A.丙公司认为属于产品质量问题,应找丁公司解决 B.乙公司称自己与产品质量问题无关,不应承担责任 C.丁公司认为产品已交丙公司包销,自己不再负责

D.甲公司称展销会结束后,丙公司已撤离,自己无法负责

25.关于甲对李某是否成立诈骗罪,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甲的行为完全符合诈骗罪的犯罪构成,成立诈骗罪

B.标价高不是诈骗行为,虚假证据证明该画为名家亲笔则是诈骗行为 C.李某已有认识错误,甲强化其认识错误的行为不是诈骗行为

D.甲拿出虚假证据的行为与结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甲仅成立诈骗未遂

(二)甲花4万元收买被拐卖妇女周某做智障儿子的妻子,周某不从,伺机逃走。甲为避免人财两空,以3万元将周某出卖。(事实一)乙收买周某,欲与周某成为夫妻,周某不从,乙多次暴力强行与周某发生性关系。(事实二)不久,周某谎称怀孕要去医院检查,乙信以为真,周某乘机逃走向公安机关报案。警察丙带人先后抓获了甲、乙。讯问中,乙仅承认收买周某,拒不承认强行与周某发生性关系。丙恼羞成怒,当场将乙的一只胳膊打成重伤。乙大声呻吟,丙以为其佯装受伤不予理睬。(事实三)

深夜,丙上厕所,让门卫丁(临时工)帮忙看管乙。乙发现丁是老乡,请求丁放人。丁说:“行,但你以后如被抓住,一定要说是自己逃走的。”乙答应后逃走,丁未阻拦。(事实四)请回答第88—91题。

25.关于我国宪法对领土的效力,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领土包括一个国家的陆地、河流、湖泊、内海、领海以及它们的底床、底土和上空(领空)

B.领土是国家的构成要素之一,是国家行使主权的空间,也是国家行使主权的对象 C.《宪法》在国土所有领域的适用上无任何差异 D.《宪法》的空间效力及于国土全部领域,是由主权的唯一性和不可分割性决定的

26.关于公告,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事项应当向社会公告

B.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予以公告

C.行政机关在其法定权限范围内,依据法律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对受委托行政机关和受委托实施许可的内容应予以公告

D.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行政机关予以撤销的,应当向社会公告

27.根据《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不正确的是: A.民族区域自治以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是民族自治与区域自治的结合 B.民族自治地方的国家机关既是地方国家机关,又是自治机关

C.上级国家机关应该在收到自治机关变通执行或者停止有关决议、决定执行的报告之日起60日内给予答复

D.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依照国家规定,可以和外国进行教育、科技、文化等方面的交流

28.在作出对该银行的行政处置决定后,负责处置的机构对该银行的人员采取了以下措施,其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对该行全体人员发出通知,要求各自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

B.该行副行长邱某、薛某持有出境旅行证件却拒不交出。对此,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

C.该行董事范某欲抛售其持有的一批股票。对此,申请司法机关禁止其转让股票

D.该行会计师佘某欲将自己的一处房屋转让给他人。对此,通知房产管理部门停止办理该房屋的过户登记

29.在下列哪些情形之下法院应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__ A.利害关系人在公示催告期间向人民法院申报权利 B.利害关系人在申报期届满,判决作出之前申报权利

C.在申报权利的期间无人申报的,公示催告申请人自申报权利期间届满的次日起两个月内未申请人民法院判决

D.利害关系人的申报被驳回的,公示催告申请人自申报权利期间届满的次日起一个月内未申请人民法院作出判决

30.段某拥有两块山场的山林权证。林改期间,王某认为该山场是自家的土改山,要求段某返还。经村委会协调,段某同意把部分山场给与王某,并签订了协议。事后,段某反悔,对协议提出异议。王某请镇政府调处,镇政府依王某提交的协议书复印件,向王某发放了山林权证。段某不服,向县政府申请复议,在县政府作出维持决定后向法院起诉。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对镇政府的行为,段某不能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B.县政府为本案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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