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治理水污染案例

2024-10-11

国外治理水污染案例(精选10篇)

1.国外治理水污染案例 篇一

国外机动车污染治理走什么路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10日 16:28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记者 郭婧 陆伟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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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随着经济的发展,机动车排放已成为大气污染物,尤其是PM2.5的重要来源。美国、英国、法国和日本等国家在工业化进程中,也曾经历过空气质量恶化的状况。面对空气污染治理难题,这些国家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了哪些成效?对我国有何借鉴意义?特别关注国际机动车污染防治经验,以期对我国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有所借鉴。

计划2017年汽油硫含量从目前30ppm降至10ppm

美国颗粒物排放将减少近七成

中国环境报见习记者 郭婧 综合报道美国环境保护局(EPA)当地时间3月29日提交了一份新法规,要求炼油厂到2017年将汽油中的硫含量从目前的30ppm(百万分率)减少到10ppm,减少量超过60%。

新法规的实施,将大幅减少有害污染物的排放,防止数千例过早死亡和疾病的发生,同时显著提高车辆能效,因而受到环保人士、国家监管部门以及汽车制造商的支持。

■新规环境效益如何?

□每加仑汽油最高提价1美分,却有3300万污染物排放较高的汽车不得上路行驶

有关部门预计,新法规对汽油价格影响不大,但与此同时带来的环境收益却非常显著。一旦实施,美国每加仑汽油的价格最多只提高1美分,却有3300万辆污染物排放较高的汽车不得上路行驶。

作为“车轮上的国家”,美国的汽车污染问题不容小觑。为此,美国环保局对机动车燃料进行了全面的管制。《清洁空气法案》要求,各燃料生产商应在美国环保局注册其所生产的燃料,并注明燃料的属性和成分,包括蒸汽压、硫含量和铅含量等。未经注册,任何机动车燃料不得在美国生产或出售。

其实,提高燃油和汽车环保标准的建议早在2011年就已提出,但因为各种原因不能尽快实施。相关人士表示,实施10ppm硫含量标准将极大改善人们的生活环境。因为这一标准有利于提高现有车辆及新型车辆中催化剂的绩效,空气污染状况有可能因此得到大幅改善。

较高的汽油含硫量将会导致更高的氮氧化物、一氧化碳和碳氢化合物的排放。大量研究表明,如果燃料中的硫含量由高(200ppm~600ppm)降到低(18ppm~50ppm),一氧化碳和碳氢化合物的排放量会降低9%~55%,氮氧化物的排放量会降低8%~77%。

减少汽油中的硫含量有利于促进汽车排放控制技术的实施。美国清洁空气组织执行董事威廉·贝克尔指出,新标准将是“奥巴马总统第二任期内采取的最有效的空气污染治理政策,这将是一个性价比极高的减排政策”。

■公众从中受益多大?

□到2030年,每年将减少2400例因空气污染导致的过早死亡,2.3万例儿童呼吸系统相关疾病

新法规将大幅减少导致过早死亡和呼吸系统疾病的一系列有害污染物排放,包括将形成光化学烟雾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和氮氧化物减少80%。按照这一标准,颗粒物排放比之前严格70%,汽油蒸汽排放量减少到几近为零。此外,车辆排放的有毒空气污染物(如苯、1,3-丁二烯等)也将减少40%。

EPA预测,如果这一法规如期实施,到2030年,全美每年将减少2400例因空气污染导致的过早死亡,2.3万例儿童呼吸系统相关疾病,3200例住院和哮喘引发的急症,180万个由于空气污染而损失的学习和工作日,以及受限的室外活动日。

卫生组织则表示,实施新的排放标准将大幅减少因空气污染带来的医疗费用。相关研究显示,由于新标准的实施,2020年,治疗心肺疾病的费用每年将减少50亿~60亿美元,从2020年~2030年,每年将减少100亿~120亿美元。

这项法规还将减少公路附近的污染暴露。美国有5000多万人生活、工作或学习的地点在交通拥挤的公路附近,而美国人平均每天花在路上的时间超过一个小时。

“奥巴马政府采取了一系列重振汽车行业的步骤,确保未来的汽车更加清洁、高效、节能。使用清洁燃料和提高车辆排放标准,我们就能以一种负担得起且切实可行的方式保护环境和公众健康。”EPA代理局长BobPerciasepe说:“新规将拯救数以千计的生命,保护易感人群,这是我们保护公众健康行动的重要一步。同时,这也将给汽车制造商打一剂强心针,使他们能在所有50个州售卖同样型号的汽车。”

■相关行业作何反应?

□这一计划受到汽车制造商们的支持,但遭到炼油商和石油公司的反对

新法规在制定过程中,EPA听取了来自汽车业、石油业和燃气业代表,以及环保组织、消费者和公众健康组织代表的意见。

这一计划受到汽车制造商们的支持,但遭到炼油商和石油公司的反对。尽管EPA还为这项新标准的实施制定了多项附加条款,以增强政策执行的灵活性。比如,规定小型炼油厂可缓期3年执行相关标准、对尽早降低燃油中硫含量的企业予以补贴、引入碳交易等。

EPA预计,到2025年,新法规将令消费者的成本增加约1美分/加仑,或者每辆车每年增加约130美元的成本。但这种估计受到了石油公司和炼油商们的指责。

美国石油学会(API)认为,制造低硫化汽油的成本过高,将使每加仑汽油增加9美分的成本。API表示,新法规的初衷虽然很好,但结果可能会适得其反,因为可能会因此增加温室气体排放量。

华盛顿金融分析公司NavigantEconomics引述环保团体忧思科学家联盟的一份研究表示,每加仑汽油增加1美分的涨幅,符合环保的经济效益。

伦敦从雾都悄然驶出 机动车污染控制走过20年历程

陆伟芳

著名的伦敦双层红色公共汽车建设到蛛网密布的程度,发达的公共交通改善了城市空气质量。资料图片

“雾都”曾经是伦敦的代名词,不过,如果今天游客来到伦敦,就会发现这个称号已经与如今的伦敦不相匹配了。经过几十年对煤烟污染的治理,伦敦已经不再是过去的“雾都”了。

然而,随着机动车的增加,伦敦与世界上几乎所有城市一样,遭受到了现代汽车尾气污染之害。因此,上世纪末以来,英国逐步采取措施,以期建造一座绿色之都。

第一个阶段

应对铅污染和二氧化硫排放

20世纪八九十年代,汽车排放的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不稳定有机化合物造成了严重的光化学烟雾。于是英国采取立法措施,规定从1993年1月开始,英国所有出售的新车都必须加装催化器以减少氮氧化物污染,并在伦敦交通流量大的道路旁设置监测站,对一氧化氮、二氧化氮、一氧化碳、硫氧化物、可吸入颗粒物、臭氧等物质进行24小时不间断监测,对不能达到国家标准的区域进行重点整治。对尾气中的铅污染,则日益重视无铅汽油的生产销售,逐渐减少铅排放。

这样,曾经是伦敦历史难题的二氧化硫和铅排放基本保持在了不影响人类健康的水平上。

第二个阶段

应对PM10排放

伦敦采用收费的方式提高进城成本,减少市区运行的车辆。

一是征收拥堵税,减少伦敦市中心的交通流量,从而减少尾气排放。从2003年2月17日起,伦敦开始对进城车辆征收交通拥堵费,用于改善公交系统。后来收费区域扩大,收费标准提高,以减少市区车流量。

二是设立世界上第一个几乎覆盖全城的低排放区,限制尾气超标车辆进入大伦敦市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进入大伦敦的机动车流量。伦敦的低排放区收费时段为全年不断,每周7天,每天24小时,覆盖大伦敦绝大部分地区。

通过这些措施,伦敦的尾气污染得到一定程度的控制,PM10浓度在20世纪90年代大幅下降,交通拥堵费政策取得了一定成效。伦敦交通局称,每天进入塞车收费区域的车辆减少了6万辆,废气排放降低了12%。越来越多的人不再开车上班,纷纷选择乘坐公共汽车和地铁,当时的伦敦市长利文斯通也乘地铁上下班。

第三个阶段

应对PM2.5污染

2008年12月以来,伦敦各个空气质量监测站都检测到微小颗粒悬浮微粒PM2.5,它们比PM10更容易进入血液,引起呼吸道损害、哮喘、心血管疾病、肺癌和过早死亡。

2008年伦敦中心的PM10构成为:道路交通占79%、小汽车占23%、出租汽车占25%、搬运车占10%~15%、公交车小于10%、轮胎和刹车磨损占35%。2012年,大伦敦成为英国唯一要求延期达到PM10标准的城市(欧盟27个成员国中有25个国家的大城市PM10超标)。

为此,伦敦发布《清洁空气:市长的空气质量策略》,市长鲍里斯·约翰逊声称:“我心目中的伦敦是既享受小城市的优美、安全和清洁环境的高质量生活,同时享受世界大城市的优越性。”

具体措施包括限制与奖励刺激两个方面。在限制方面主要是更新报废老龄车。为促进使用更新更清洁的出租车,市长对出租汽车和私家车提出车龄限制,这是第一次对伦敦行驶的出租汽车提出车龄限制。从2012年1月1日起,超过15年车龄的出租汽车将不能获得行车证,从而确保污染最严重的车辆不再出现在伦敦大街上。据此,大约有1200辆出租汽车因超龄15年而退出。

在奖励刺激方面,主要是斥资鼓励出租车主对车辆升级换代,更换成电动出租车或其他类型的清洁车辆。从2012年起,任何新出租车都需要达到欧Ⅴ排放标准。对低排放车辆实行100%的折扣,从而从经济角度刺激伦敦人购买使用清洁车辆。

同时,积极鼓励生产新的清洁汽车,倡导零排放电动汽车的研发和运行。由于出租汽车是城市交通的能耗和排放大户,因此伦敦市政府与出租汽车企业合作,生产更清洁的出租汽车,比如电动混合动力车,以减少尾气排放。如英国莲花公司(Lotus)开发一种用于电动出租汽车的燃料电池驱动装置,达到零排放。

伦敦还鼓励居民购买小排气量的汽车,推广高效率、清洁的发动机技术以及使用天然气、电力或燃料电池的低污染汽车。目前伦敦有2.1万余辆电动出租车投入运行。2012年开始在伦敦服役的新公交车使用最新的混合动力技术,比原有车辆提高效能40%,比现有伦敦混合燃料公交车提高效能15%。

更主要的是倡导“绿色交通”。21世纪以来,绿色交通在伦敦异军突起。发达的公共交通改善了城市空气,著名的伦敦双层红色公共汽车建设到蛛网密布的程度。特别是以自行车为标志的绿色交通深入人心。2007年,当时的伦敦市长利文斯通推出自行车出租服务。现任市长鲍里斯·约翰逊更是亲自上阵,充当自行车推广的“形象大使”。今天,越来越多的伦敦市民选择自行车作为代步工具。伦敦已有350多条、1000英里长的自行车专用线路。有85%的伦敦人在上班时使用公共交通工具。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机动车尾气污染。

伦敦治理机动车尾气污染的举措带给我们深刻的启示:从有关空气立法,到《市长空气质量策略》;从报废老龄车,到鼓励企业研制新型汽车;从限制车辆数量的税收制度,到倡导自行车出行。这些措施从多方面多层次应对机动车污染,把伦敦的空气污染问题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它告诉我们,技术进步这把双刃剑,既带来新的污染,也提供了治理污染的手段。同时,伦敦的经验也告诉我们,尾气污染是个极其复杂的问题,治理污染任重而道远。

(作者:扬州大学淮扬文化研究中心)

曾用白毛巾堵在尾气排放口进行检查

东京严格立法限制颗粒物排放

据广州日报报道在日本,一场接近10年的诉讼,令PM2.5成为备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

1999年,日本东京约有633位哮喘等呼吸道疾病患者状告地方政府和7家柴油汽车企业。这些患者基本上都居住在东京国道沿线,他们认为致病的原因是汽车尾气,要求被告给予赔偿,并要求政府对于汽车(特别是柴油车)的尾气排放实施限制。

日本专家一致认为,大城市中的PM2.5的主要来源是汽车尾气,汽车尾气排出的PM2.5含有强烈的致癌物质。根据这两点结论,在2008年,被告的汽车企业终于接受法院的劝解,拿出12亿日元作为和解金,与633名患者和解。

这一诉讼,间接触动了2003年东京推出日本历史上第一个针对颗粒物(尤其是柴油机、汽车尾气排放)的立法。新法规实施的第一天,在所有进入东京的高速道路入口,以及各主要道路的入口,交警让汽车发动引擎,然后用白毛巾堵在尾气排放口进行检查。如果白毛巾变黑,则说明车辆没有按规定安装过滤器,这辆车就会被禁止进入东京。

如今,日本汽车在出厂时都已安装了过滤器,这使得东京空气中的PM2.5含量大幅度下降。目前东京对PM2.5的排放标准是亚洲最严格的,它要求每天每立方米不超过35微克。

法国启动应急和长期措施

双管齐下防治空气污染

据新华社电法国的蓝天白云常令不少中国游客欣羡不已。但法国卫生监测所发布的公报显示,2004年~2006年,巴黎、马赛和里昂等9个法国城市空气中PM2.5年平均浓度均超出了世界卫生组织建议标准的上限。为改善空气质量,法国采取应急和长期措施双管齐下的办法防治空气污染。

发布空气质量指数图

法国空气质量监测协会负责监测空气污染物浓度,向公众提供空气质量信息。根据空气质量监测协会提供的数据,法国环境与能源管理局每天会在网站上发布当日与次日空气质量指数图,并就如何改善空气质量提出建议。

空气质量指数图包括空气中臭氧、二氧化氮、二氧化硫和可吸入颗粒物PM10这4种污染物的监测数据,并按污染程度将空气质量分成1~10级。当污染物指数超标时,地方政府会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并向公众提供卫生建议。

2003年夏天,由于持续高温天气、强烈光照和无风等原因,法国大部分地区大气臭氧浓度持续数日超标。如果长时间暴露在这样的环境里,老人、儿童以及一些易过敏人群容易出现皮肤刺痒、眼睛刺痛、呼吸不畅和咳嗽等症状。因此,法国环境部门呼吁儿童、老人以及呼吸系统疾病患者避免一切激烈的户外活动和体育运动。此外,政府还呼吁公众调节生活方式,减少会导致臭氧浓度增加的污染物排放,如降低汽车行驶速度等。

颁布空气质量法令

除应急措施外,法国还制定了一些国家或地方层面的长期措施。法国于2010年颁布了空气质量法令,规定了PM2.5和PM10的浓度上限。此外,法国政府还实施了一系列旨在减少空气污染的方案,如减排方案、颗粒物方案、碳排放交易体系、地方空气质量方案和大气保护方案等。

法国公共卫生高级委员会在2012年4月公布的空气颗粒物污染报告中提出新的保护公众健康的建议,尤其是肺病和心脏病患者、幼龄儿童与老年人等敏感人群。

建议指出,当PM10浓度超过每立方米80微克时,敏感人群应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与激烈的体育运动,哮喘患者可能需要在医生指导下适当增加使用吸入类药物的次数;健康人群如果出现咳嗽、呼吸困难或咽喉痛等症状,也应减少户外活动与激烈的体育运动。

2.国外治理水污染案例 篇二

一、黑龙江省农业面源污染的基本状况

截至2014 年底,黑龙江省总人口3 833.0 万人,其中乡村1 609.5 万人,占总人口42%;农作物播种面积1 477.5万公顷,其中粮食播种面积1 422.7 万公顷;谷物面积1 079.7万公顷,其中,粮食作物水稻399.7 万公顷,小麦12.3 万公顷,玉米664.2 万公顷,谷子0.8 万公顷,高粱2.7 万公顷,水稻、小麦和玉米面积3 项同比均有下降;水土流失面积1 085.0万公顷,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70.8 万公顷,占流失面积的34.2%。黑龙江省农业面源污染主要包括农用化肥、农药使用、畜禽养殖和塑料薄膜污染等方面,其中,化肥和农药是造成土壤板结、土壤能力下降、农产品有毒污染的重要因素,也是河流湖泊水质不断恶化的主要来源[1]。

(一)农用化肥污染状况

近5 年(2010—2014 年)黑龙江省农用化肥施用量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见表1。

从统计数据及表1 上看,2010—2014 年黑龙江省粮食产量从5 012.8 万吨增加到6 242.2 万吨,5 年增长了24.53%;化肥施用量从214.9 万吨上升到251.9 万吨,增长了17.21%。但粮食产量和化肥施用量的增加(如表2 所示),导致了农业自然资源的退化和严重的环境污染。

数据来源:黑龙江省统计年鉴(2015)

从表2 中看,2014 年黑龙江省化肥施用量(实物量)依次排序为农垦总局(124.03 万吨)、哈尔滨市(118.55 万吨)、绥化市(90.83 万吨)、齐齐哈尔市(80.56 万吨)和佳木斯市(45.49 万吨);化肥施用折纯量为251.93 万吨,其中,氮肥折纯量占35.31%,磷肥占20.80%,钾肥占15.02%和复合肥占28.87%;化肥流失的重点流域主要是松花江哈尔滨江段干流流域、额木尔河流域、乌裕尔河流域、呼兰河流域和三江平原地区挠力河流域等。但不合理的大面积使用化肥,引起了氮磷流入地表水和地下水,以及湖泊、河流的富营养化,水藻生长过剩,导致水生生物缺氧死亡。其土壤中形成的硝态氮还原成亚硝酸盐引发高铁蛋白症及癌症等疾病,危害人们的健康与生活。过量施用化肥导致土壤肥力下降,但为维持粮食高产,农户们又不得已逐年增加化肥投入,导致恶性循环,农业面源污染更为严重。

单位:万吨

数据来源:黑龙江省统计年鉴(2015)

(二)农药使用污染状况

全球气温变暖导致了严重的病虫灾害,使得农药使用量逐年增加。黑龙江省土地面积广阔,农药使用总量居于全国前列,其中部、北部松嫩平原与小兴安岭山区交界处区域农药使用密度高,而松嫩平原地区特别是西部地区病虫害严重,农药使用量更大。

2010年黑龙江省农药使用总量为7.4万吨,2014年增至8.7万吨,增长了17.57%。目前黑龙江省使用的农药主要是被禁止的高度农药和杀虫剂,而高度农药喷洒农产品的有效率仅为10%—20%,其他成分随着降雨流进河流、土壤中造成污染。佳木斯市、黑河市和大庆市是高度农药重点使用地区,应积极推广使用生物农药来控制农作物的病虫害。

(三)畜禽养殖污染状况

我国实施强农惠农政策,有效地促进了畜牧养殖业的快速发展,其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区域化程度不断提升。畜禽粪便的污染物是工业固定废弃物的2.4 倍,但目前无论是大规模的养殖场还是家庭式的养殖散户,对畜禽粪尿处理都达不到规定的标准。至2014 年底,黑龙江省有大牲畜536.6万头、家禽13 940.1 万只(详见表3),其粪便的大量堆积导致地块土质过肥,被随意冲洗或堆放的禽畜粪便在降雨后进入地上和地下水中,严重影响了水质安全,易致人畜疾病。因此,随着黑龙江省畜禽养殖业的发展,加之环保设备不足和资金投入有限等因素,更加大了禽畜养殖污染治理的难度。

(四)塑料薄膜污染状况

单位:万头,万只

数据来源:黑龙江省统计年鉴(2015)

进入21 世纪以后,黑龙江省农业塑料薄膜在大棚覆盖、水稻育秧和蔬菜栽培等方面的使用数量逐年增长。例如,2000 年黑龙江省农薄使用数量为5.3 万吨,2014 年上升到8.4 万吨,增长了58.49%。农用地膜覆盖虽具有保水、保温、保肥、抑制杂草生长等作用,但其使用过的农膜往往不能循环利用,而大多数的废弃农膜被弃置于田间地头。

农膜是人工合成的高分子化学物质,主要成分是聚乙烯和聚氯乙烯,自然条件下难以在土壤中自然分解,更难做到彻底清除,几乎需要几十年甚至是上百年才可能完全分解。残留在土壤中的碎片切断了土壤孔隙,影响着水分渗透,降低了土壤抗旱能力,导致土壤次生盐碱化,且长时间使用塑料薄膜还会阻碍农作物正常吸收水分和养分,减少农作物的产量,同时对农村环境景观也造成了不良的影响。

二、黑龙江省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政策存在的问题

黑龙江省在实施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政策方面,虽取得了一些成就,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亟待予以解决。其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产业政策不尽合理

近年来,我国产业政策的制定偏向于以市场为主导的产业经济结构调整,从过去的单纯以农业为主体转向农林牧渔多产业的协调发展。随着农业生产技术水平的提高,黑龙江省农业得到了快速、稳定的发展。黑龙江省农林牧渔业产值及增长率见表4。

从表4 中可以看出,2005—2014 年10 年间,黑龙江省农业总产值从1294.4 亿元增加到4 894.8 亿元,增长了278.15%,其中农业、林业、牧业、渔业均有增长,其增长速度分别为319.64%、190.79%、222.22%、274.82%。黑龙江省农业结构的调整虽对农业总产值做出了贡献,但导致的风险是农业面源污染的持续恶化。其原因主要有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林业和渔业产值的大幅度增加占用了一部分农业种植耕地,农民为追求单位粮食产量利益的最大化而大面积施用化肥促进土壤肥力,但化肥使用量与强度增加却超过了农业环境的负荷承载力,从而带来面源污染。二是牧业产值的不断增加也增加了畜禽粪便数量,其中一部分通过污水的分离处理排入农田达到了良好的利用效果,但大部分采用露天堆放或直接排入河流的畜禽粪便,却导致了空气及水方面的污染。

单位:亿元,%

数据来源:黑龙江省统计年鉴(2015)。

(二)财政支持能力较弱

我国政府和黑龙江省地方政府虽对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采取了一定的措施,但运用财政政策支持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能力不足,与农业可持续发展政策目标还有较大的差距。从2014 年黑龙江省地方公共财政支出上看,农林水事务支出为487.67 亿元,占地方财政总支出(3 434.22 亿元)的14.20%,但农林水事务支出中几乎没有治理农业面源污染的支出。

因此,亟待财政支持面源污染治理的问题主要包括:缺乏有效的财政支持,政府没有设立用于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专项财政资金;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关键是制定并执行限定性农业生产技术,显然目前没有对农业生产及环境技术的财政投资或投资极少;对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相关的农业基础设施投入较少,更缺少力度较大的直接财政投资;财政补贴农业生产的化肥、农药和农膜等资料虽支持了农业发展,却导致了土壤和水资源的污染[2]。

(三)环境污染政策缺失

目前,无论是国家还是黑龙江省地方政府,都缺乏全面、系统的农业面源污染管理政策法令,仅是针对污染源地区的农药和化肥使用出台了部分限制性政策,以及畜禽废弃物和秸秆环境管理的规章等,缺少针对污染源的全面规制管理,这在客观上也纵容了污染行为的发生,导致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实践中既无章法可依、又存在执行偏软的问题。

因此,必须科学、规范制定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法律法规或实施办法,特别应严格细化面源污染的责任或惩处条款,适时开征环境保护税(费),使之有专法可依,严格依法行政行为。此外,在实际工作中应积极加大对农业面源污染行为的打击力度,并严格惩处,迫使其增加农业面源污染的成本费用或损失,以避免或减少农业面源污染的发生。

三、国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政策经验

(一)美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政策经验

1.充分发挥生态税收功效。美国是最早推行生态税收的国家,20 世纪60 年代主要是对环保产业实施减免税优惠,70年代对硫化物排放提出征税议案,80 年代对环保领域征收生态税收。在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中,主要是发挥生态税收功能,对农村面源污染者征收消费税和环境收入税。1986 年美国国会审议通过环境收入税,该税明确规定,企业收入超过200万美元的,就超过的部分计算纳税,并对生产、进口、贮存、流通和使用中产生污染的化学品按不同比例征税。美国1991 年开始对购买环保和循环利用的设备给予免征销售税、财产税和税收抵免等优惠,并允许5 年内采用加速法计提折旧;为控制农业面源污染,美国州政府也相应实行减免政策,如州政府按其实际人口数及比例予以税收减免等[3]。近年来生态税收的实施收到了良好的预期效果,生态环境得到改善,生活质量显著提高。

2.专项治理财政资金支持。美国生态税收是在“后工业时代”(以服务型经济、技术阶层、轴心原则、技术控制与评价等为特点)背景下形成的,在此基础上通过直接资助和借贷等方式为面源污染治理提供全部或部分资金支持。其专项财政资金一般在10%左右,主要由美国财政部将专项财政经费资金分别划拨到信托基金和普通基金预算,并及时转入超级基金中。超级基金是美国环保局的最大基金,也是治理农业面源污染的最大资金链,征缴对象和数额能得到充分保障,基金数额呈现逐年递增态势。

3.实施绿色农业补贴政策。美国的绿色补贴政策是鼓励农民将农业生产方式和绿色产业经营开发结合起来,实质上是政府对生产者环保行为的补偿。美国联邦政府提出了“环境质量鼓励计划”、“草原贮备计划”、“湿地贮备计划”、“资源保护和发展计划”等,其目的是将农业发展与环境保护紧密结合起来,以促进农业生态环境的协调健康发展。但在实施绿色农业补贴政策时,各州政府对受补贴农户要采取严格的限制性措施,生产者必须自觉、定期对其经营的农田、牧场、植被、水质、空气等进行检测,向政府有关部门进行汇报,有关部门经过实际考查后,再决定是否给予农民补贴及补贴金额。

4.制定排污许可交易制度。由于农业面源污染(非点源污染)受地理环境、气候和降雨等自然环境影响较大,现行的法律法规无法对污染排放指标进行明确的限定,因此美国联邦政府制定了排污许可交易制度(又称点源——非点源信贷交易政策)。该制度在控制大气污染方面效果显著,进而被用于水污染治理中。其具体办法是:限制某一特定地点一种养分的排放总量,并允许其与面源污染者进行交易;点源污染者如果从污染物排放量低的非点源污染地区购买这种所谓的信贷,会比自己通过购买环保设备、增加技术投资来降低污染所需的成本费用更低,因而他们会积极地进行信贷交易。

(二)德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政策经验

1.完善相关法律规范。在欧盟共同体农村政策的引导下,20 世纪90 年代开始德国制定了一系列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规范,主要包括《土地资源保护法》、《种子法》、《肥料使用法》、《垃圾处理法》、《水资源管理条例》、《自然资源保护法》等,这些法律规范从不同视角详细规定了农业生产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此外,欧盟对有机农业还制定了《欧洲生态农业法案》,德国根据该法案制定与实施了种植业和养殖业的生态农村管理办法。上述的法律规范对肥料施用、废弃物排放和农业设施安装等方面都做出了具体的规定,如果农户或企业违反其规定,政府将给予严厉惩罚,因而农业面源治理收到了良好成效。

2.实施生态补偿政策。德国生态补偿政策主要是政府补贴给农民,促使生产者采取环境友好型生产方式保护农业生态环境。其补贴是有机农业办法:农业生产活动和产品符合有机农业要求和标准;根据土地用途,每公顷土地最高补贴450—900 欧元;多年生植物放弃使用除草剂(生态补偿的生植物包括葡萄和各种水果);耕地转为粗放型草场使用,大幅度减少化肥和农药使用量,降低草场畜牧量(每公顷在0.3—1.4 个畜牧单位)[4]。通过上述生态补偿政策的实施,提高了农民保护环境的积极性,促进了生态农业的健康发展。

3.制定综合管理办法。德国政府在不断探讨与实践的基础上,制定了综合经济管理办法。即在治理农业污染环境的同时,融合田埂和道路的治理,并将土壤资源和环境气候调查也列入其中;在品种的选择上,注重其品质、产量和抗逆性,将有机肥和无机肥相结合,防止化学元素过量产生有害物质;在土地利用方面,采用科学轮作方式,通过少耕或免耕方式保护土壤结构,以抑制土壤肥力下降。

(三)日本面源污染治理的政策经验

1.健全相关法律法规。日本对农业面源污染规定了非常严格的监管措施,并制定了一系列相关的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虽不是针对农业面源污染的,但客观上发挥了作用,促进了生态农业发展。在防治农业生产污染方面包括《食品、农业、农村基本法》、《肥料管理法》、《农药取缔法》等,防治畜禽养殖包括《家禽排泄物法》、《恶臭防治法》等,防治固体废物包括《关于促进费类收集容器包装及在产品化的法律》、《循环型社会形成推进法》、《关于废弃物处理及清扫的法律》等,保障城市生活环境安全包括 《水质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对策法》等[5]。面源污染治理由于其特殊性质导致难度大、成本高,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治理达不到理想的效果,因此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才能更有效地治理面源污染问题。

2.实施循环经济政策。日本对农业废弃物采用循环利用模式,即积极利用当地有机资源能力减少环境压力。主要做法是:将污染物经处理后用于农田间的灌溉,畜禽粪便在堆积发酵后就地还田给土壤做肥料使用等,体现了再生资源循环利用的特点。如图1 所示。

图1 所示是日本一种减少化肥、农药栽培型循环模式。它是在保证现有农产品产量和质量的前提下,通过已有技术合理减少化肥、农药等对环境污染产生危害的化学品用量,降低食品中有毒物质含量,施用缓效性肥料,以建立面源污染全方位防治体系。

3.完善财政补贴政策。为促进环保型农业发展,日本在部分地区采取环境直接补贴办法。即对“环境友好农产品”直接补贴,每1 000m2(约合1.5 亩)的补贴为:水稻面积以3hm2为基准,在其面积以下补贴5 000 日元,超过3hm2的部分补贴2 500 日元;设施蔬菜(主要指温室栽培的蔬菜)补贴3 万日元,露天蔬菜补贴5 000 日元;果树(梨、桃、葡萄和无花果)补贴3 万日元,其他果树补贴1 万日元。此外,日本对“环保型农户”即农业年收入超过5 万日元的农民,可向农林水产省申请环保型农业种植,经审查合格后,银行可为其提供15 年的无息贷款,政府每年给予7%—35%的农业税费减免,农协提供50%的农业设施补贴。至2014 年底,日本从事环保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达到了48.9%[6],有效促进了绿色农业的发展,较好控制了农业面源污染的范围。

四、国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政策对黑龙江省的借鉴

加强对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既是一项系统的工程建设,也是国家、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长期、艰巨的工作任务。美国、德国和日本治理农业面源污染的政策经验,如美国的财政资金支持、绿色农业补贴和排污许可交易,德国的完善法律规范、生态补偿政策和综合管理办法,以及日本的健全法律法规、循环经济政策和财政补贴政策,值得我国及黑龙江省各级地方政府所借鉴。

(一)完善污染治理政策法令

德国、日本等国家极为重视各类法律法规的建设与完善,包括对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法律法规。黑龙江省应从省情和实际情况出发,建立与完善农业面源污染的法律法规和信息管理机制,如地方性农业环境保护、农业投入品污染防治法律制度,以及化肥、农药和农膜等使用管理办法,细化化肥和有机肥等产品的质量标准;同时,加大对化肥等化学品监管及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力度,避免或减少其对农业面源污染的危害性[7]。

此外,应完善有机废弃物、畜禽粪便、秸秆还田管理等相关法规,有效控制城镇和规模化养殖场的污水排放;积极推进农业生态示范村建设,建立健全省级、市县级清洁生产的技术规范,并完善与之相关的政策法令;积极探索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的生态农业发展新模式,注重生态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建立农业环境评价体系等,确保黑龙江省各级地方政府在治理农业面源污染实践中有法有章可依,同时加大行政执法力度。

(二)强化财政治理污染办法

在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上,其投资方式主要是以财政投资为主体、社会投资为辅助,如美国和日本重视财政资金支持或财政补贴政策的作用。黑龙江省可借鉴其农村环境保护财政投入机制,在财政预算中设立农村环境保护支出科目,建立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同时吸引社会或民间投资,加大对农村环保建设的投入力度。今后一定时期应着重支持基层环保监测网络体系建设,增强农村饮用水、小城镇等环保基础设施及农村环境科技的财政投资。

与此同时,黑龙江省应建立综合性的农村环保投融资促进机制。如制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投融资政策,采取财政贴息等方式鼓励政策性银行、商业性银行参与,带动民间资本和国际资本等多渠道投入,逐步形成城市扶持农村的新型农村环境保护投资机制。地方各级政府应加大对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资金扶持力度,调动地方政府、企业和农户参与面源污染治理的积极性;还应给予采取环保政策的农村合作社、畜禽养殖场等投资补贴和税收减免优惠等。

(三)加大技术治理污染力度

影响农业面源污染环境原因复杂,包括土地类型及利用、农田基础设施及管理方式、地质地貌特征、气候水文条件和氮磷污染物等因素。如近年来黑龙江省秸秆焚烧导致雾霾等问题日趋严重,除严格依法焚烧禁令外,其技术治理是关键。各级地方政府及农业、科技部门应积极加快新技术的推广进程,如在秸秆处理、生物农药、绿色化肥、可降解农膜等产品方面,加大研发与生产力度,同时给予政策上的支持。

强化黑龙江省技术治理农业面源污染的有效措施主要包括:依靠先进的科学技术积极创建“环境友好型农业”,取代传统农业的高污染、高能耗模式;在重要水源保护区实行限定性技术标准,如施肥平衡、适量使用农药、建立生态沟渠,进一步减少农田和畜牧业氮磷径流和淋溶;利用面源污染的试点地区,构建人工湿地与植物过滤带的综合生态工程,以稀释农田中的氮、磷、泥沙和除草剂等物质,过滤泥污和污染物,从末端上防治面源污染。

参考文献

[1]张维理,徐爱国,冀宏杰,等.中国农业面源污染形势估计及控制对策Ⅲ:中国农村面源污染控制中存在的问题分析[J].中国农业科学,2004,(7):1026-1033.

[2]韦宁卫.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财税政策选择[J].会计之友,2013,(12中):107-109.

[3]汪洁,马友华,栾敬东,等.美国农业面源污染控制生态补偿机制与政策措施[J].中国-欧盟农业可持续发展及生态补偿政策研究项目专刊·转载,2011,(4):159-163.

[4]孙宝鼎,刘佳.德国农业生态补偿及其对农业环境保护作用[J].世界农业,2013,(7):99-101.

[5]冷罗生.日本应对面源污染的法律措施[J].长江流域资源与环境,2009,(9):871-875.

[6]罗守进,吕凯,等.农业面源污染管控的国外经验[J].世界农业,2015,(6):6-11.

3.国外如何应对车内污染 篇三

德国 《德国汽车车内环境标准》规定:1、汽车及装在车内的塑料配件、地毯、车顶毡、沙发等需符合德国“蓝天使”环保标志的要求;2、车内装饰、坐套垫、胶粘剂等装饰材料含有的苯、甲醛、丙酮、二甲苯等必须低于“德国三级车内环保标准”,比如车内甲醛含量不能超过0.08mg/m3;3、汽车销售前还必须经过有毒空气释放期。

韩国 2007年6月5日,韩国建设部颁布了《新规制作汽车的室内空气质量管理标准》,与此同时运用高科技自动监测车内空气质量。高档车一般配备AQS空气质量传感器,一旦车外的空气质量超标,AQS会自动切断风门,阻止废气流入车内。

日本 日本2005年以自主行动计划的形式发布了《小轿车车内空气污染治理指南》和测试方法,该限值主要根据日本建设省关于室内空气质量标准确定。日本汽车厂商针对车内空气污染专门开发了系列附属产品,比如带除菌功能的新型汽车空调等,在出厂前,还有专人针对“车内味道”进行感官评价。

俄罗斯 早在1999年,俄罗斯便制定并实施了P51206-98号《车辆车内污染物评价标准及方法》的国家标准,把驾驶室中的CO、NO、NO2、C3H4O的最高浓度分别作出限制,以控制车内空气的污染。

4.浅谈国外治理腐败措施借鉴 篇四

作者: 发布时间:2009-03-25 10:38:36

尽管世界各国社会制度、国情不尽相同,但是各国都在加强司法和行政部门的反腐职能,通过借助媒体监督、民众举报、签订反腐公约等多种方式,加大反腐斗争力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如越南在反腐工作中重视发动人民群众的作用,对案件的突破起到重要作用。西欧国家的新闻媒体对官员腐败丑闻的追踪、揭露起到了廉政监督的积极作用。各国反腐的力度加大使得越来越多的高官纷纷落马。如菲律宾前总统埃斯特拉达因涉嫌受贿、贪污腐败被弹劾、起诉并被罢免。涉嫌腐败导致韩民选总统卢武铉被弹劾。

中共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并把反腐倡廉建设与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一并作为党的五大建设重要组成部分,这是十七大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要地位的新表述,为中国人民指明了反腐倡廉建设的重点和努力方向。中共中央颁布的《实施纲要》提出:“反腐败要认真运用党反腐倡廉的基本经验,借鉴国外反腐败的有益做法,加强全局性、前瞻性问题的研究,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通过对国外治理腐败措施的学习,对我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有着深远影响。

一、世界各国治理腐败的主要措施

1、反腐败制度的建立,是从源头遏止腐败发生的第一步,建立健全的反腐败法律法规。为震慑和惩治腐败,世界各国普遍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的制度规范及举措,纷纷制定相关法律条例。如美国早在1921年就出台了《预算和会计法》、《政府行为道德法》,以此来规范经济活动和政府行为;1978年又颁布《监察长法》,并通过《独立检察官法》,将任命独立检察官的做法制度化、程序化。法国的《资产透明法》规定,政府官员上任后短期内,应向有关部门提交一份财产状况的清单,政府每3年对这些政府官员的财产变化情况作一次评估报告,在政府公报上公布,接受公众监督。韩国2002年制定了《反腐败法》,并实行“内部举报”制度,严格保证腐败举报人的人身安全和自身利益安全。新加坡还制定了《防止贪污法》,对贪污调查局的职能做了全面规定,并赋予其广泛的权力,强化其侦查权限和侦查措施,增大其执法的权威性。对付贪污者,新加坡法律规定,除了要没收其所贪污的钱财,还要给予数倍、数十倍的罚款,并责令贪污者的上司与其一起接受处罚。

2、建立健全的反腐败组织机构,世界各国为了惩治腐败,遏制腐败的蔓延,均设立了专门反腐败组织及机构,其主要有:司法检察机构、立法机关、监察机关、专门的反腐败组织及反腐败协调组织等。例如俄罗斯设立了总统直属的反腐败委员会,主要任务是研究腐败现象的根源,在立法和执法等方面制定有效的对策。中国香港廉署设置执行处、防止贪污处和社区关系处,分别执行查、防、教任务。近年来的民意调查显示,香港廉署的工作得到了市民的广泛信任,超过99%的市民支持廉署的工作。

由此可见,国外的监督监察机构和反腐败组织已经形成了比较严密的体系。立法、行政、司法大机关都有独立的监督权和办案权,实行互相监督、协作办案。专门的反腐败机构是对常规监督监察制度的补充,是当代反腐败斗争的产物,是反腐败斗争的主角,其特点是任务专一,力量比较集中,手段比较强硬,成效比较显著。

3、加强政党的组织纪律建设和纪检监察制度,由于政党在社会政治生活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尤其是执政党掌控着巨大的行政资源和权力,因而大多数国家的主要政党都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纪律监察制度,监督、检查、惩处违纪党员。保加利亚社会党章程明确指出,全党监察委员会的职责是:检查党员、党的机构和组织遵守党章及规则的情况,追究违纪者的责任;研究和解决有关申诉、党内争议及党风问题;对党的预算执行情况、经济活动和财产管理进行内部财务监督。

4、充分发挥新闻监督和舆论的作用,报刊、广播、电影、电视等形式,是当代社会的信息传播体系,被称为与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并驾齐驱的“第四种权力”。新闻媒介在反腐败中之所以能够发挥重要的作用。在西方国家,新闻出版部门是独立的实体,具有经营管理的自主权,自我发展,自负盈亏。这种独立性使其能够不受政治干扰和政府制约,而依照新闻法进行独立活动,从而敢于揭露社会矛盾,揭露官场丑恶和腐败现象。而资本主义国家的议会、政府、法院为表现民主、公正、公开的姿态,允许新闻界自由采访和报道,新闻记者可以自由出入除军事禁区之外的任何国家机关,可以采访那里的任何人员。从而新闻记者可以凭籍职业的敏锐,及时捕捉各种信息,对正在进行的腐败行为的曝光,可以迫使腐败者中止不正当行为。

5、严格进行对官员的选任和管理工作,保障公务员队伍的先进性。资本主义国家建立公务员制度已有1OO多年的历史,在选任、管理和惩治违纪等方面积累了很多经验,其中的一些机制对公务员廉洁自律起到重要保证作用。其中有公开考试制度、培训教育制度、回避制度、岗位轮换制度和生活保障制度等。例如奥地利《官员法》规定,凡有夫妻关系、直系亲属或不超过三代旁系亲属,以及有连襟、联姻、承嗣关系的官员,不得在下列情况下安排在同一个单位工作:(1)一方对另一方有直接下达指示的权力;(2)一方对另一方有监督的权力;(3)一方有管理钱财或帐目的权力。

6、开展声势浩大的反腐败运动和国际间反腐败协作,世界许多国家为打击腐败行为曾集中力量和时间开展了大规模反腐败运动。在1993年春,韩国通过新闻曝光、群众举报、财政审计、官员财产登记、存款实名、清查财产等一系列手段,掀起韩国有史以来最大的反腐败运动。在这场斗争中,上至总理、内阁部长、将军、国会议员,下至一般官员,有1800多人或被解职或被判刑。

近年来,各国的高官携资金外逃、进行国际“洗钱”或跨境转移资金的现象越来越多,给本国社会和经济发展带来极大危害。腐败日益成为一种国际公害,越来越多的国家意识到,打击腐败必须积极开展跨国合作,调动各国的制度资源和国际社会的力量。各国要求国际社会建立多边反腐合作机制的呼声日益强烈,各种区域性的反腐合作机制也纷纷建立和加强。国际间反腐败协作不断加强,许多国家联手合作,共同探讨医治腐败的良方。目前,国际性的反腐败协作活动主要有:一是联合国各会员国讨论国际性反腐败问题。二是国际司法组织联合行动对付腐败犯罪。三是各国政府间组织反贪污反腐败策略研究。例如美国是一个法制社会,尤其注重对隐私权等个人自由权益的严格保护,这反而给贪官撑起了一把安全的保护伞。但近年来,美国当局在实践中认识到,不少外逃贪官已经并正在对美国社会产生毒害,并损害其国家利益。如果美国成了贪官的藏身之地,肯定会对美国的国际形象产生不好的影响。正是基于这样的背景,美国总统布什2004年颁布一项禁令,禁止任何外国贪官及其家属进入美国。目前各国都在反腐败斗争中加强合作,开展国际联合行动,这也是反腐败斗争发展的新趋势。

二、国外反腐经验借鉴及对我国反腐败问题的探讨

我国目前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腐败这一世界性的问题必然也存在,而消除腐败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过程,而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我们既要看到腐败问题的严重性,又要树立同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的决心。在深入研究国外反腐败的理论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国情,借鉴世界各国或地区反腐败的理论和实践经验,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比如,西方国家在权力监督、廉政立法、对腐败案件的调查办法等方面,都有一些值得我们借鉴的地方。具体说来,我国惩治和预防腐败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加强教育,从基础上做好反腐倡廉

要想标本兼治,教育是基础。只有教育抓好了,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才能端正起来,精

神境界才能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才能真正提高起来。进一步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提高干部的思想境界和道德水平,加大各项制度的宣传,努力提高党风廉政教育的感染力和影响力,使领导干部熟悉各项法律法规制度,把已经制订的制度贯彻到实际工作中去。要把反腐倡廉教育贯穿于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等各个方面,坚持教育与管理、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督促领导干部加强党性教育,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真正做到从源头上杜绝腐败现象的出现。

2、强化制度建设,构筑反腐倡廉的制度防线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的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以更加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为目标,逐步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相适应的干部人事制度体系。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完善已出台的相关制度,坚决预防和堵塞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3、健全反腐败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可依

制度问题具有根本性,人的恣意、自私等缺陷难于通过道德说教予以规训和改造,必须通过法律等制度化的力量最大限度地给予遏制。要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更有效,就必须进一步完善廉政法律、法规和制度,逐步形成适应反腐败和廉政建设需要的廉政法律体系,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充分的法律依据和有力的法律武器。制度要具体,操作性要强,防止流于形式。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需要,进一步制定、修改和完善党风廉政法规制度,保证制度的统一性、系统性、科学性和有效性。要根据自己工作的特点,针对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部位和环节,制定和落实防治腐败的规章制度。在健全廉政法制建设的同时,要严格执法,保证各项法律法规真正得到执行。完备的法制建设与严格的执法是治理腐败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

4、强化监督体系,构筑反腐倡廉的纪律防线

不受有效监督制约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党员领导干部腐败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由于手握大权,监督不力造成的。对比美国的这些监督举措,我们在领导干部的监督防范上,如在上级机关对下级监督、同级机关及新闻部门监督、下级机关对上级的监督、群众监督等都有待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因此,一要加强对权力运作的制约,实行政务公开。通过科学配置权力,健全监督程序,完善监督措施,逐步建立健全有效的权力制约、监督机制。要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重点,强化责任监督。充分发挥党内监督、法律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新闻舆论监督的作用,加大事前监督和事中监督力度,把监督贯穿于权力运行的全过程。才能有效地遏制腐败,推进廉政。

5、加大查办违法违纪案件力度,严惩腐败行为

以查办发生在领导干部中滥用权力、谋取非法利益的违法违纪案件为重点,严厉惩处腐败分子。严肃查办利用人事权买官卖官、利用司法权营私舞弊、利用审批权巧取豪夺、利用公共权力侵占和损害群众利益、领导干部参与“赌博”的案件。继续做好信访举报工作。妥善处理信访中的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整合信访资源,建立和完善经常性工作机制,提高基层解决信访问题的能力。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既要注意从中发现案件线索,又要鉴别分析,支持和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6、加强与国际间的合作,共同进行反腐斗争

为了避免高官携资金外逃、进行国际“洗钱”或跨境转移资金的现象的出现,给本国社会和经济发展带来极大危害,我国应该加强和世界各国的联系合作,共同进行反腐斗争,顺应世界反腐败斗争发展的新趋势。

我国政治腐败的程度经历了一个由低到高的波浪式发展过程,并且在某些方面还呈现出发展蔓延的势头。反腐败不是一触而就的工作,更不是可以在短时期内就迅速消亡的,是一项长期的艰苦的工作。纵观各国的反腐败进程,也有一个从腐败多发高发到少发低发的过程。

5.国外品牌延伸成功案例 篇五

宝洁公司是一家美国的企业。它的经营特点一是种类多,从香皂、牙膏、漱口水、洗发精、、护发家、柔软剂、洗涤剂,到咖啡、橙汁、烘焙油、蛋糕粉、土豆片,到卫生纸、化妆纸、卫生棉、感冒药、胃药,横跨了清洁用品、食品、纸制品、药品等多种行业。二是许多产品大都是一种产品多个牌子。以洗衣粉为例,他们推出的牌子就有汰渍、洗好、欧喜朵、波特、世纪等近10种品牌。在中国市场上,香皂用的是舒服佳,牙膏用的是佳洁仕,卫生巾用的是护舒宝,仅洗发精就有“飘柔”、“潘婷”、“海飞丝”三种品牌。要问世界上那个公司的牌子最多,恐怕是非宝洁莫属。

6.如何治理水污染 篇六

一、教学目标

1、知道常见的饮用水水质对人体健康的影响。

2、了解知道整治水污染应该采取的措施。

3、水污染治理过程中没有重视的几个方面的问题。

二、教学重点

水污染的危害及治理措施

三、教学难点

水污染治理过程中没有重视的问题。

四、教学过程

1、学生分组讨论常见的饮用水水质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常见的饮用水水质项目对人体健康的影响:

铅: 对肾脏、神经系统造成危害,对儿童具高毒性,致癌性已被证实

镉: 对肾脏有急性之伤害

砷: 对皮肤、神经系统等造成危害,致癌性已被证实

汞: 对人体的伤害极大,伤害主要器官为肾脏、中枢神经系统 硒: 高浓度会危害肌肉及神经系统

亚硝酸盐: 造成心血管方面疾病,婴儿的影响最为明显(蓝婴症),具致癌性

总三卤甲烷: 以氯仿对健康的影响最大,致癌性方面最常发生的是膀光癌

三氯乙烯(有机物): 吸入过多会降低中枢神经、心脏功能,长期暴露对肝脏有害

四氯化碳(有机物): 对人体健康有广泛影响,具致癌性,对肝脏、肾脏功影响极大

2、然后让学生分组讨论:回顾自己生活中,发现还有哪些污染的可能对我们的健康有害?

3、整治水污染应该采取的措施。

(一)资金、行政、法律保障措施 1.资金支持是必不可少的条件

显然,资金支持是污染治理重要的条件之一,没有资金,一切治理措施就无法实施。

2.政府的支持是后盾

城市水系污染治理涉及面很广,不但涉及到居民,还涉及到外地人员,涉及到部队系统,涉及到少数民族,也会涉及到权利持有者的利益。因此,单靠水利部门是无法解决问题的,即使再加上环保部门,力量依然是苍白无力的。需要市政府的强力支持,市政府也需要中央政府的支持。没有一个强大政府的支持,许多强制性措施就难以行得通。

3.污染治理需要法制

法律法规是人们共同遵守的准绳,应制定保护城市水水的地方性法律,让水系管理部门有法可依,依法行政,这样一些事情做起来会容易一些。

(二)工程保障措施

1.必须实施彻底截污、污/雨分流

根据实地调查结果,生活污水是水系最严重的污染源,将生活污水完全截留是治污的根本。另外,由于雨水管经常被用作排污管,所以实施污/雨分流也是重要措施。污水送入污水处理厂处理,雨水则可直接排入自然水体中,降低污水处理厂处理负荷,污水可以通过河道排放。

2.对老平房区进行搬迁改造

一般来说,城镇新建居民区都有完备的下水道系统,都实施了污/雨分流。但是,老平房区房屋破旧,多数没有下水道系统,而且污/雨不分,是造成河流污染的主要来源。不管从污染治理的角度还是从城市建设的角度,都需要对老平房区进行搬迁改造。

(三)市政管理措施

1.加强城市卫生综合管理

加强城镇的综合卫生管理,使街面保持干净,减少因风吹、雨水等因素将脏物带入河流。对自由市场、餐馆、外来人口聚居区进行严格的卫生管理,对建设工地卫生实行严格监督,对产生污染的路边小生意、洗车点或进行水改造、或取缔。

2.环卫部门应提高管理水平

鉴于环卫部门职工向河道倾倒所收集的垃圾、大粪的情况客观存在,环卫部门应提高管理水平,严格要求职工遵守规矩,教育职工明确自己的责任,对不守规矩、擅自污染水的职工给与相应的处罚。

3.合理布置垃圾处理站点、公共厕所

应健全垃圾处理站点网络(尤其是公共场所),让人们垃圾有处可弃,减少因无垃圾站(箱)而导致的垃圾随意丢弃。应在沿河设置一些公共厕所,让在外活动的人们感到方便,减少因为没有厕所而将河沿当厕所的现象。4.拆除一切造成污染的违章建筑

对一切形成污染的沿河餐馆、水上游乐厅等应取缔。

(四)水资源调控措施 加强水源调配方面的研究

水资源不足是影响水质的重要因素,河水不流,水质就会恶化。应加强水源调配方面的研究,如何既节约水源又保护水水是必须研究的课题。建设一批污水处理厂,应加强处理水的应用,处理厂与输水管道应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将处理后的洁净水引入河道,这样既节约水资源又可保护水水。

(五)公众参与措施

1.让公众参与河道水管理

河道管理部门应建立与沿线居民的沟通渠道,定期访问居民,公布举报电话,让居民有机会参与对污染源的监督,及时发现问题,进行处理。也可以实行“门前三包”等措施,目的是充分发挥群众保护水水的巨大热情,对水水实行有效的监督和保护。

7.国外废水资源循环治理策略探讨 篇七

一、美国废水资源治理策略

美国废水排放标准体系的发展, 最早要追溯到1948年, 美国制定了第一个关于制药废水排放的管理法律———《联邦水污染物控制法》, 该法律明确授权联邦公共卫生局调查美国国内各个污水处理厂的废水排放情况, 并为各污水处理厂提供贷款和咨询服务等, 其实际意义在于, 该法律是美国第一次从立法的角度确立水污染防治, 引起了国民对控制废水排放的高度重视。

20世纪60年代, 美国出台了《水质法》, 并相继发表《绿皮书》、《蓝皮书》、《红皮书》、《金皮书》。首次以水质标准作为监测制药废水排放的依据, 并要求各州要承担起防治水污染的责任, 制定并实施保护各州水体的水质标准, 这一举措为后来美国各州制定完善的水质标准提供了依据。

1972年12月美国颁布了《联邦水污染物控制法修正案》, 即《清洁水法》, 并建立了“国家消除污染物排放制度” (简称“排放制度”) , “排放制度”提出, 由美国环境保护署 (EPA) 或者获得许可证计划批准的美国各个州, 为每一个排污者发放“允许排放污水许可证”, 规定排污者必须严格遵守排污许可证上制定的各种限定标准, 否则即算作违法。所有污染物排放到特定水体内的点源都必须拥有许可证, 实现了通过控制污染源向规定水体排放污染物来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排放制度”规定, 美国环境管理的重点是, 以工业行业点源为主要控制目标、以污染控制技术为依据的排放标准限值和以水质为基础的排放总量限制为基础, 考虑不同的行业生产环节工艺、污染物类别及废水排放等特点, 通过不同处理技术水平制定排放限值。这样, 从技术和水质两个层面, 大致规定了几乎所有污染物类别的排放标准, 为控制污染源提供了有力保障。

1976年美国环保署 (EPA) 公布了制药工业4种点源污染物 (p H、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总悬浮物) 的排放标准, 1982年增发了标准修订稿, 除上述四项指标外, 增加了总氰化物指标, 并要求所有污染物的排放均需通过以下标准:

1.最佳常规污染物控制技术 (BCT, Best Conventional Pollutant Control Technology) 。该技术指通过经济可行性分析, 是在对具有广泛应用推广价值的废水处理技术水平上建立的, 同时在以BPT为根据的基础上再提高。该标准主要控制现有污染源的常规污染物。

2.最佳可得技术 (BAT, Best Available Technology Economically Achievable) 。该标准是在经济上可行的, 并代表工业企业或其子企业等现有废水处理技术的最优秀的结果。主要控制污染源包括现有源优先污染物和非常规污染物。

3.现有源预处理标准 (PSES, Pretreatment Standards For Existing Sources) 和新源预处理标准 (PSNS, Pretreatment Standards For New Sources) 。该标准主要控制优先污染物和非常规污染物。

4.最佳可行控制技术 (BPT, Best Practicable Control Technology Currently Available) 。该标准是清洁水法最早制定废水排放标准的技术依据, 是现在各个工业企业及子行业等最佳废水排放处理技术的平均值。该标准主要控制现有源的常规污染物和非常规污染物, 也可以控制优先污染物, 如氰化物等。

5.新源排放标准 (NSPS, New Source Performance Standards) 。企业增加新的制药设施, 设计并安装最好的和最有效的制药工业设备以及制药废水处理系统, 充分体现在, 设计及建设初期就采用最先进的生产工艺与最佳的污染处理技术, 达到使污染物减至最少的目标, 相对于BAT水平, 该标准是更高的废水处理技术。

1983年, 美国再次发布修订稿, 提出了对有毒挥发性的有机物排放限值指南, 并于1985年发布了对有毒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限值指南实施通知;1986、1995年, 分别公布了标准的修订稿, 主要修订的内容是对废水排放标准值的再次调整;1998年9月, 发布了美国制药工业企业点源污染物排放标准;在1999年至2004年, EPA尽管对排放标准又作了一些调整, 但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没有根本性改变。通过近几年的发展, 美国“排放制度”逐渐形成以技术为基础的标准水排放限制和以水质为基础的总量水排放限制制度, 保障了许可证的实施与水质的维护。另外, 根据排放污染物的特性对污染物进行了分类, 以《清洁水法》等标准为基础, 针对每一类污染物制定了详细的排污限值, 使标准更具有操作性与规范性。并且随着对污水排放标准的逐步完善, 许可证限值的制定也逐步精确, 使许可证上每一个限制标准都有据可查。直到现在, 该“排放制度”一直被美国制药工业沿用, 成效明显, 同时也为世界各国所借鉴。

二、日本废水资源治理策略

日本在借鉴美国现在“排放制度”的基础上, 于1971年以总理府令第35号公文颁布了“制定水污染标准的厅令”, 并于2008年最新修订并保障实施, 包括对有害物质标准的限值规定与生活环境污水项目, 强化了水污染防治的实施力度;世界银行也于1988年出台了《污染预防与消减手册》明确提出了制药工业三废———废水、废气、废渣的排放标准;欧盟在《某些工业和工业装置的有机溶剂排放限制》中, 对制药废水的有机溶剂排放标准做出了规定, 要求制药企业每年上交废水排放责任书及废水排放相关数据, 以证明废水排放达到标准。

三、结语

当前, 水质的排放标准是全世界制药工业废水排放环境监测的根本依据, 但据统计, 目前全世界已制定的水质排放标准中, 所涉及的化学污染物质不足全球已知总污染物的0.1%。这就说明, 通过严格制定水质排放标准来达到对环境进行有效监测的目的虽然可行, 但是为了彻底消除或减轻废水污染, 除了利用所熟知的理化检测方法之外, 利用指示生物对环境变化所发生的反应进行有效的生物监测, 也是判断水污染的方法之一。

生物与环境之间的作用和反作用, 使生物的许多特性打上了环境的烙印。研究表明, 鱼类的行为特征在受到含有亚致死剂量的有毒污染物的刺激时, 能主动回避污染的区域游向清洁水域;在不受污染的水体中, 生物种群数量多, 个体数量适中, 一旦水体受到污染, 会发现敏感的指示生物数量迅速减少甚至消失, 而污染种类的个体数量会迅速增加, 形成优势种;人们往往通过观察各类水污染指示生物群在群落中所占的比重, 来判断水污染的程度, 例如:若水中以绿藻与蓝藻居多, 黄藻、金藻数量减少, 往往是水体污染的象征, 反之亦然。水体的污染可能会伤害指示生物体内细胞的结构与遗传物质, 导致机体变形, 形态发生改变。这些特性均可以用来指示制药水环境污染的情况, 为制药水污染排放的监测与预警提供依据。

8.治理垃圾短信 不妨效法国外 篇八

类似情况很多手机用户都遭遇过,最后弄得大家即便对垃圾短信忍无可忍也得无奈接受,乃至很多人如今对垃圾短信已经习以为常。这种“看客”心态无疑很可怕。

如果说手机用户对垃圾短信漠视,还只是可悲,那么社会在打击垃圾短信上的不作为,则让人失望。

首先是通信运营商的推卸责任和无耻参与。虽然工信部多次发文,要求开展垃圾短信清理工作,但是在利润的驱使下,运营商不但可以置行业规则和业务操守于不顾,明知虚假、恶意信息对社会的危害,明知一些信息是骗人害人的,依然肆意发布,任其横行。公布的垃圾短信投诉电话也都是形同虚设。更值得追问的是,央视记者在调查中,有运营商透露,他们不但为发送垃圾短信提供各种便利,还指点相关企业如何应付监管。为了谋取私利,就公然为垃圾短信放行,这种纵容行径与帮凶无异。

相关职能部门在打击上的力度不够,也是垃圾短信横行的间接推手。从2010年9月1日起,包括手機在内正式实施实名登记制度,如果真能如此,垃圾短信谁发的,要查起来一查一个准。可是几年过去了,手机实名制形同虚设,匿名手机卡继续销售,这给打击垃圾短信增加了一定的难度。至于警方,对诈骗短信虽然不可能一有投诉就出警打击,但对这种明目张胆的诈骗现象习以为常,长时间不能有力打击,又是什么原因呢?此外,其他行业监管部门的默不作声,又何尝不是一种麻木不仁?

打击垃圾短信真的非常难吗?其实不然。新加坡国会去年出台个人信息保护法案,违法发送垃圾信息的机构或个人可能会被重罚100万新元(约合514万元人民币),违法发送一条垃圾短信,可能面临最高1万新元(约合人民币5.14万元)罚款。同时,新加坡政府宣布,将成立个人信息保护署,专门负责处理这一法案的相关事宜;美国相关法律规定,短信发送人必须事前取得收信人的同意,才能发出商业或其他宣传短信,如果违反将被告上法庭,面临处罚……因而,打击垃圾短信一方面是对始作俑者进行严厉打击,另一方面则是对运营商的监守自盗行为进行严惩,以重罚让它们断了通过垃圾短信谋利的私心。当然,就目前来说,落实手机实名制,是个最基本的前提。

9.天津水污染治理现状 篇九

姑且不论中国的水资源人均占有量不足世界平均值的 1/4,也不论中国是联合国 的 13 个最为贫水的国家之一,就单单天津所在的海河流域而论,海河流域年人均水资源占 有量只有 321 立方米,与其他几大流域相比是最少的。在海河流域中,天津的占有量更少,年人均只有 160 立方米。属于严重的资源缺水地区。天津本地自产水、地下水资源总量多年平均值为 16.88 亿立方米,长期以来,天津工农业用水主要依靠入境水,而入境水是逐年减 少的,而且多次发生供水危机。根据天津滨海新区的规划,到 2010 年将缺水 4 亿立方米,全市缺水将达到 17 亿立方米。今年 1 月~6 月份,天津日用水量已从原先的 220 多万吨,降为 160 万吨,几近底线。

国家为了保障饮水卫生,保护取水源头,制订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

88),对取水的水源提出了质量要求。但是,天津市大多数县镇供水企业由于缺少足够的资金和技术力量,对水源管理仅仅是确立水源保护区,对水源的污染及其防治缺乏了解。因此,了解水污染源,防止水污染产生和进一步恶化是水源管理中的一项重要任务。

一、天津市的污染来源

(一)工业废水

工业废水是水污染的主要原因,其特点是水质和水量因生产品种、工艺和生产规模等的不同而有很大差别。另一特点是,除冷却水外,都含有生产原料、中间品和终产品。钢铁厂、焦化厂排出含酚、氰化物等废水;造纸厂排出含大量有机物的废水;化工、化纤、化肥、农药等厂排出含砷、汞、铬、农药等有害物质的废水。对水体污染影响较大的工业废水主要来自冶金、化工、电镀、造纸、印染、制革等企业。工业废水所含的污染物因工厂种类不同而千差万别,即使是同类工厂,生产过程不同,其所含污染物的质和量也不一样。工业除了排出的废水直接注入水体引起污染外,固体废物和废气也会污染水体„„

(二)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指人们日常生活的洗涤废水和粪尿污水等。水中主要有害物质为有机物、肠道致病菌、病毒和寄生虫等。粪便是水中氮的主要来源。由于含磷洗涤剂的大量使用,使水中磷含量大量增加,是水体藻类污染的重要原因。来自医疗单位的污水包括病人的生活污水和医疗废水,含有大量的病原体及各种诊、医疗用物质,是一类特殊的生活污水,医院污水污染的主要危害是引起肠道传染病。

(三)农业污水

农业污水指农牧业生产排出的污水及降水或灌溉水流过农田或经农田渗漏排出的水。农业污水主要含有氮、磷、钾等化肥、农药、粪尿等有机物及人畜肠道病原体等。农业污染首先是由于耕作或开荒使土地表面疏松,在土壤和地形还未稳定时降雨,大量泥沙流入水中,增加水中的悬浮物。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近年来农药、化肥的使用量日益增多,而使用的农药和化肥只有少量附着或被吸收,其余绝大部分残留在土壤和漂浮在大气中,通过降雨,经过地表径流的冲刷进入地表水和渗入地表水形成污染。

(四)其他

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和城镇居民生活垃圾受雨水淋洗及渗漏会对附近水体或地下水造成污染。

二、天津市水源污染的类型

县镇供水源头主要是受到人为或自然因素的影响,使水的感官性状、微生物指标、有毒成分等超出了标准。其类型有:

1.细菌和微生物污染。这类污染特点是数量大,分布广。特别是以地表水作为取水源头的供水企业,其污染主要来自城镇生活污水、医院污水、垃圾及地面径流等。每升生活污水中细菌总数可达几百万个以上,每克粪便中大约就有100多万个,细菌的种类也达百种之多。若只经加氯消毒就供饮用的水源,大肠菌群每升也不会少于千个。

2.有机物污染。这类污染主要是由于化肥农药及有机化学污染造成的。一般水中的碳水化合物、蛋白质、油脂、氨基酸、脂类等都可造成水中有机物含量偏高,水质变差,导致水体污染。水中有机物含量可以用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或化学需氧量(COD)来表示。一般的有机污染物进入水中后就进行化学氧化分解,然后在微生物作用下进行生物化学氧化分解,这个过程会随温度、有机浓度、微生物种类的变化相应发生改变。含氮有机物就被硝化成亚硝酸盐、硝酸盐。溶解氧就是衡量有机污染程度和划分指标等级的依据,污染越严重溶解氧就越少。

3.富营养化污染。主要指以水库、湖泊为取水源头的污染。在水库与湖泊中由于水流缓慢,在有机物作用下引起藻类、浮游生物的急剧增长。水体富营养化没有统一指标规定。富营养化的水体藻类较多,水体呈绿或棕绿色,且伴有臭味,引起人体感官不适,对水质的净化和处理带来很大的麻烦。

此外,在工业较为发达的地区,水污染还包括有毒物污染、化学物质类污染、热污染、放射性污染等。

三、水源污染的防治方法

水源污染的防治对维护管理水源保护区十分重要。防治污染原则是预防为止,重在管理,主要方法:

1.定期进行水体污染源调查。根据水源污染的类型进行定期调查,要实地观察,收集排污资料,并且将污水排放口的水样委托当地卫生防疫或环保部门进行分析,并将调查结果整理成文字材料,预测污染发展的趋势。调查时间一般每年一次,规模要大,最好会同卫生防疫、环保部门一起调查,如果水质发生变化则相应增加调查次数。

2.加强水源上游水质监测。监测项目主要选择对水源有影响项目,可以选择反映水的感官性状的如浊度、色度、臭味、肉眼可见物等;反映有机物污染的如溶解氧、生化需氧量(BOD5)、化学需氧量(COD)、三氮(氨氮、亚硝酸盐、硝酸盐);反映细菌污染的微生物指标等;富营养化的加上藻类与浮游生物的监测。

3.依法治理污染源。水源污染防治是一项关系人民身体健康的民心工程,对已影响水源水质的污染源一定要依法治理,要依据国家颁布的《水法》、《环境保护法》、《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城市供水条例》等法律法规,紧密依靠当地政府、环保、卫生等部门有效地对污染源进行处理。

水污染对人类健康危害极大。污水中的致病微生物,病毒可引起传染病的蔓延。水水中的一些巨毒物质可在几分钟使人畜死亡。最危险的是镉,铅等金属物质,进入人体后造成慢性中毒,一旦发现就无法遏止。

污染的水对人体的影响有很多不利的因素:人体中70%—80%是水分,因此长期饮用不良的水质,而导致体质不佳抵抗力自然减弱,则百病发生乃必然,再者长期累积之污染物到达身体无法承受时,再高明的医生、再有效的药物恐怕也难奏效。

治理水污染的过程中要避免将水环境整治工作同行政强制措施完全等同起来。应该在整治的过程中更多地采用经济手段,调动排污单位的内部积极性,使污染物达标排放和综合治理成为企业主动的自发的自愿的行为。这样不仅能够减少行政强制执行的费用,而且可以减少以至杜绝企业弄虚作假、追求形式上的达标和保留实质上的污染行为的发生,从而有效地提高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的有效性。

在通常意义上的引进经济激励措施、奖励达标先进单位、为其提供政策优惠的做法之外,是否可以将水环境治理与清洁生产工艺技术的市场开发有效的结合起来,在停产、关闭数以千计的污染企业的同时创立和新建于环境保护有利的新企业新市场,使水环境整治工作同社会经济其它方面有机地联系在一起,使环保工作不再对于工业企业的发展只是一味的否定,而是肯定与否定相结合。从长远发展的角度看,工业走向环境健康化是世界发展的总体趋势,清洁生产工艺的开发利用将在不久的未来占据巨大的市场份额。因此我们应该把握时机,争取利用后进优势,在促进环境质量改善的同时获得经济的更大发展。

水污染的治理过程中还应避免将水污染防治与工业企业达标排放等同起来。中国是一个农村人口占到70%的农业大国,且农业现代化程度较低。美国著名的化学家和环保主义者蕾切尔•卡逊在上个世纪60年代所关注的农业污染问题在今天的中国仍然具有极为现实的指导意义。当我们对于我国大多数流域污染情况寻根求源的时候都会发现干流和支流沿岸的农药化肥及其它农业废弃物肆意地向水体抛弃是构成水环境恶化的重要原因之一,而且往往正是这些不经任何处理就排向江河湖海的大量农业污染物在很大程度上须对水体的毒化问题负责。然而在水环境治理的实际操作中,我们几乎看不见有关治理农业面源污染的举措,更没有像“零点行动”那样富有广泛社会影响力的治污行为发生。当然并不否定工业企业污染治理与农业污染控制本身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对于“15小”企业的治理一定范围内断绝了农业污染物的来源,然而从现实的角度来看,这还远远不够;也并不否认农业的面源污染较之工业企业通常情况下的点源污染而言,控制的难度大得多,甚至近乎不可操作,然而不能因为该问题解决起来有极大困难而视其不存在。这样只能造成对农业污染的默认,从而使问题扩大化。

水污染治理过程应当同生态环境的恢复和改善紧密结合起来。环境问题以其固有的全方位、多因子的特点区别于其它任何部门法所调整的对象,这就要求在整治水环境问题的过程当中首先要考虑到水污染问题的流域性,加强河流湖泊沿岸省市地区之间的协调和合作。这一点在淮河治理过程当中已经获得重要的实践经验,应该在全国范围内加以推广。其次,水资源作为生态环境的一个重要成分对于人类生产生活都具有不言而喻的重要价值,因而将水环境整治与水权概念的开发相结合,明确水资源使用的受益者和水环境问题的治理者无疑具有重要意义;与此同时对于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要实行全流域统筹兼顾的方针,生产、生活和生态用水综合平衡,做到微观与宏观相结合,促进水环境问题的根本解决。

10.国外治理水污染案例 篇十

1.地沟油的几类

一是狭义的地沟油,即将下水道中的油腻漂浮物或者将宾馆、酒楼的剩饭、剩菜(通称泔水)经过简单加工、提炼出的油

二是劣质猪肉、猪内脏、猪皮加工以及提炼后产出的油 三是用于油炸食品的油使用次数超过规定要求后,再被重复使用或往其中添加一些新油后重新使用的油 2.日本处理方式借鉴

首先,日本政府高价回收地沟油。今天,走在日本街头,经常可以看到标志鲜明的垃圾车从居民区进出。这些垃圾车使用的燃料,就是地沟油。日本的地沟油现在都由专业公司进行回收,并以较高价格卖给日本政府。日本政府则将这些地沟油提炼后用作垃圾车的燃料。让地沟油变身的技术叫做“生物柴油(BDF)”技术,是从上世纪下半叶开始投入研究的,目前BDF技术处理1升地沟油的成本为28日元(含人工)左右。因此,在政府给出每升88日元的价格中,除去28日元的成本,回收公司可从每升地沟油中赚取近60日元的利润。在如此丰厚的利润面前,回收者没有理由再将废油销售给其他机构或个人。

其次,回收来的废油中立刻加入蓖麻油以防重新被食用。专业公司要将回收的地沟油加工成可供垃圾车燃烧的生物柴油,因此,通常情况下,他们会在第一时间往回收来的地沟油中加入一定比例的蓖麻油,蓖麻油是完全无法食用的,这样,不仅方便了日后提纯时使用,还从根本上防止了地沟油重新流向餐桌。

第三,对食品卫生非常苛刻的社会舆论监督。日本社会对食品卫生有着极其敏感的神经。在日本,一旦发生类似地沟油流入食品行业的事件,除了受到法律严惩之外,肇事企业肯定会因失去顾客而倒闭。前不久,日本百年老牌食品公司雪印牛奶仅仅因为断电造成部分原料牛奶轻微变质,使一些顾客腹泻,竟一举破产。在这种情况下,用地沟油加工食品,社会成本之高让违法犯罪者望而却步。3.处理地沟油的意见

一:源 所谓源,就是产生地沟油的原料供给源头和加工、销售、使用源头。地沟油的原料供给来源主要是,按产生数量等级的大小,依次划分如下:酒店、快餐店(回锅油)、集体饭堂(学校饭堂、工矿企事业饭堂)、餐馆,小饭馆,居民垃圾。除居民垃圾外,以上几项均存在易于收集,产生量大,回收地沟油出油率高等特点。因此相对的源头整治变得可行。地沟油的加工销售源头主要是回收原料,制贩地沟油的黑作坊,违规经营的粮油销售部,见利忘义的油企业(如贴牌代卖)等,地沟油的使用源头主要是,没有建立用油规范的酒店,快餐店,饭堂,餐馆,饭馆,不明情况的居民。值得一提的是,相当多的原料产生者与回收制售地沟油加工者存在千丝万缕的利益关系,这也是地沟油长期难以根治的原因之一。

二:断 所谓断,就是断其原料供给源头,和加工、销售、使用源头。

1.断绝原料供给源 没有原料,就生产不出地沟油,既然原料产生源头是酒店,快餐店,集体饭堂,餐馆,饭馆,那么政府和城市管理者就应出台相应措施,针对上述源头的生活垃圾,规定由政府统一回收处理(将在后面的“变”中谈到),明令禁止个人或集体处理此类垃圾,禁止出售,禁止私人收集/收购此类垃圾。2.断绝加工、销售、使用源 严厉打击加工,销售,及明知是地沟油,仍然使用地沟油的商家和个人。为此政府应建立完善的法理法规;建立专业化的执法突击检查队伍;建立举报热线;扩大地沟油危害意识的宣传力度;视地沟油为全民公敌,一经发现,依法严厉惩处。并连带追究提供设施和场地的人员责任,让地沟油无立足之地。

三:刑 所谓刑,就是建立法律,以法律的规范进行处罚。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

首先对不按规定上交此类地沟油的原料提供者处以刑责,(如私自处理售卖此类垃圾;私下拿回扣;达成协议以垃圾换地沟油等),按不同程度处以罚款,拘留,管制,起诉判刑等。其次对收集,加工,售卖,违法使用地沟油的个人或单位,移送检查机关起诉判刑(刑罚必须严厉,建议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诉),对违法使用地沟油的单位和个人,吊销其营业执照,没收全部所得,终身不得从事食品餐饮行业的处理,并提请刑事诉讼,以危害公共安全罪给予判刑。

四:治 所谓治,就是对食用油安全的治理办法。我们都知道地沟油与正规的食用油在检验化验上很难进行区别,用常规手段实在难以判定,那么我们就对可以操控的,正规的食用油产销进行监管。我们要求正规的食用油生产公司,对生产的每一瓶油进行数据编码,并在食用油包装上把此编码做成条形码标识,然后统一把此数据上传至国家质量数据库中,食用油生产公司还要再对油的各方销售商再造一组数据(比如是哪家销售商,什么时候进了多少瓶油,油的编号),上传至国家质量数据库中;食用油销售商在进行销售的过程中,也必须对所销售的油的编码进行扫描存储,然后把销售出去油的编码数据再上传至国家质量数据库,这样就实现生产与销售的编码数据对销,也就彻底的杜绝了假冒伪劣(此方法可以引申至许多行业采用,本人保留专利的诉求),质检局要做的工作就是定期对食用油制造公司的油品质量检查。这样民众就可以彻底的用上放心油了

五:变 所谓变,就是变废为宝 国外把地沟油称为液体黄金,用来提取转化为生物柴油,且有转换率高(据说地沟油转换为生物柴油,转化率可达75%-80%),并且在汽车燃烧后,所排尾气无残留无污染,而且这种技术现在已经非常成熟,推广应用方面不存在任何困难。可见地沟油并不是废物,在能源紧张和讲求环保的今天,能够变废为宝,实在善莫大焉!因此主张政府对于回收来的此类垃圾,及时开发利用,建立统一的回收处理中心,先制成地沟油类物质,再转化成生物柴油,并推广使用,现在唯一的问题是,国家现在还缺少使用生物柴油的相关法律法规,不过这应该只是迟早的事。而在国外,例如瑞士方面,则有完全的回收处理办法,法律法规也很健全;瑞士在法律上规定:汽车所使用的柴油中,必须添加相应比例的生物柴油才可以上路,而且瑞士也是回收垃圾制造生物柴油最成功的国家,非常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六:赏 所谓赏,就是指奖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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