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微型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精选15篇)
1.小型、微型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篇一
福建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进一步营造支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发展的良好环境,引导和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提升服务水平,切实培育一批基础设施完备、综合服务规范、示范带动作用强的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根据《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福建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是经省经信委、省财政厅联合认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是由法人单位运营,聚集各类创业创新服务资源,为小微企业提供有效服务支撑的载体和场所。
第三条省经信委、省财政厅负责示范基地的认定和管理。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经信、财政部门协助做好辖区内示范基地的推荐申报和跟踪管理工作。
第二章 申报对象及条件
第四条 示范基地遵从自愿申报的原则,对象可为:
(一)服务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的创业基地、创业园、孵化器;
(二)产业集群、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等产业集聚区中面向小微企业的园中园;
(三)依托高校和科研院所设立的大学创业(科技)园;
(四)行业龙头骨干企业设立的面向小微企业、创业团队、创客的创业创新基地;
(五)其他为小微企业提供创业创新服务的载体。
第五条 示范基地申报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运营单位(申报主体,下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成立2年以上;
(二)运营单位从事基地运营与服务的工作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业人员合计数的比例不低于总人数的80%;
(三)与运营单位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并实际入驻基地的专业服务机构不少于5家;
(四)运营单位上年度缴纳税收总额不低于100万元;
(五)基地占地面积不少于20亩或建筑面积应在15000平方米以上;
(六)实际入驻基地办公、经营的小微企业60家以上,从业人员1000人以上;
(七)基地年度为小微企业提供的公益性服务或低收费服务不少于总服务量的20%;
(八)具备不少于以下四种服务功能并达到相应的服务能力:
1.信息服务。具有便于入驻企业查询的、开放的信息服务系统;具有在线服务、线上线下联动功能。
2.创业辅导。具有创业辅导师团队,为创业人员或入驻小微企业提供创业咨询、开业指导、创业辅导和培训等服务,每年为入驻企业提供50家次以上创业辅导服务。
3.创新支持。具有知识产权转化或组织技术服务资源的能力,能够组织研发项目、科研成果和资本等多方对接,每年组织技术洽谈会或技术对接会5次以上。
4.人员培训。具有培训创业人员、企业经营者、专业技术人员和员工能力,每年组织各类培训200人次以上。
5.市场营销。具有组织入驻企业参加各类展览展销、贸易洽谈、产品推介、市场拓展等能力,每年组织企业参加或举办相关活动2次以上。
6.投融资服务。具有组织融资需求、融资产品信息共享,提供投融资推介和对接等服务能力,每年服务入驻企业融资20家次以上,组织产融合作银企对接会2次以上。
7.管理咨询。具有发展战略、财务管理、人力资源、市场营销等咨询服务能力,每年服务入驻企业20家次以上。
8.专业服务。具有法律咨询及援助、代理会计、专利申请、审计、评估等服务能力,年服务入驻企业20家次以上。
第三章申报认定程序
第六条 省经信委、省财政厅每年组织开展一次示范基地申报、审核工作,具体时间及要求以当年申报工作通知为准。
第七条 符合条件的运营单位可向所属设区市(或平潭综合实验区,下同)经信部门、财政部门申报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福建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认定申报书(附件);
(二)运营单位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基地土地、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四)开展服务活动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活动通知、图片等)。
第八条各设区市经信部门收到所属运营单位的申报材料后,按照本办法和年度申报工作通知进行初审,提出拟推荐名单并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正式行文推荐上报省经信委、省财政厅。
第九条 省经信委会同省财政厅按规定程序对各设区市推荐上报的基地进行审核,提出拟认定示范基地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省经信委、省财政厅联合公布名单。
第十条 对经公布的“福建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由省经信委、省财政厅颁发牌匾,并择优推荐申报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
第四章 示范基地管理
第十一条 省经信委、省财政厅对示范基地实行动态管理,每三年复核一次。对复核不通过的,取消其“福建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资格。
第十二条 示范基地要不断完善创业创新基础设施环境,增强服务能力,提高入驻企业创业成功率和创新能力,提升示范基地品牌影响力,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第十三条 示范基地应于每年1月10日前将上一年度运营情况总结报送所属设区市经信部门,并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 设区市经信部门应于每年1月20日前将所属各示范基地上一年度总体运营情况总结报送省经信委。省经信委将结合示范基地运营情况,对示范基地运营管理、服务满意度等情况进行测评。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省经信委、省财政厅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5月省经信委、省财政厅印发的《福建省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基地管理办法》(闽经信中小〔2015〕262号文)同时废止。
2.小型、微型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篇二
目前很多小型微型企业生产状况比较艰难, 面临着信贷、生产成本等多方面的压力, 中国建立于市场化之初的税收体制已经无法适应经济发展, 自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爆发, 后又迅速波及全世界, 在国内外复杂的经济形势下, 众多小型微型企业面临生存考验、融资困难、税费负担偏重等多方面突出问题。近期, 国家的财政政策频频发力, 涉及到小型微型企业的积极改革措施有:
(一) 2009年9月19日,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 对小型微利企业, 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2011年10月12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 又将此政策延长至2015年底并扩大范围。
(二) 2011年10月2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 从2012年1月1日起, 在部分地区和行业开展深化增值税制度改革试点, 逐步将目前征收营业税的行业改为征收增值税。
(三) 2011年11月1日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上调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此次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上调, 是对小型微型企业减负政策的继续落实。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第二款修改为:“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为, 销售货物的, 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销售应税劳务的, 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按次纳税的, 为每次 (日) 销售额300~500元。”在此次修改前, 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是:销售货物的, 为月销售额2000-5000元;销售应税劳务的, 为月销售额1500~3000元;按次纳税的, 为每次 (日) 销售额150~200元。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第三款修改为:“营业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为, 按期纳税的, 为月营业额5000~20000元;按次纳税的, 为每次 (日) 营业额300~500元。”在此次修改前, 营业税起征点的幅度是:按期纳税的, 为月营业额1000~5000元;按次纳税的, 为每次 (日) 营业额100元。
(四) 2011年11月1日起至2014年10月31日, 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二、小型微型企业税费改革的影响分析
国家的财政政策频频发力, 能让更多的小企业免于征税, 这将有助于它们渡过难关。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上调, 目的是通过调整, 进一步发挥税收杠杆作用, 撬起小型和微型企业发展的动力, 给力于小型微型企业。
(一) 首先这种调整是一种积极的态度。
当前小型微型企业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 尤其是以温州为代表的小型微型企业资金链断裂, 影响到了小型微型企业发展, 而税务部门通过实际行动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 更是一种积极的态度, 也是主动地应对小型微型企业的发展困难现状。
(二) 其次是还税于民的思想。
税收的根本问题就是如何还税于民, 通过税收的发展进一步提高经济的发展, 也更好地还税于民, 促进民生事业、经济的发展, 而上调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 更是还税于企, 也是还税于民, 促使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发展。
(三) 也是通过实际行动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发展, 从而进一步支持经济发展, 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但是, 诸如上调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对于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作用还是有限的, 起征点也不是万能药, 也不是药到病除, 不是上调了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就能支持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的发展。起征点的提高只是小型微型企业上缴税收的减少, 并不能激发小型微型企业的活力, 只是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一个方面, 有时还会让小型微型企业有了依赖心理。要用好税收标杆的作用, 就要让起征点搅活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一池春水。“为有源头活水来”, 没有活水, 就没有动力, 更无激情, 有了活水, 才会有动力也有激情。那么在上调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的同时, 更要让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活力奔放, 让一切发展的动力竞相迸发, 这样才会促进小型微型企业的发展, 也会迎来小型微型企业的春天。
据人民日报调查称, 小型微型企业约一半利润上缴了各种税费。一中小企业业主称, 其一年要缴纳200万所得税、300万增值税、50万营业税、35万流转税附加、15万印花税及330万左右社会保险费。这些税费约占其税前利润48%。如果不是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优惠税率, 其税费必定超过利润的一半。可见中小型微型企业的税费负担之重。大幅度减免增值税, 营业税, 并对各项行政性收税严格控制, 否则无法对小型微型企业经营改善起到真正作用。
三、小型微型企业税费改革建议
小型微型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推动经济增长、开展科技创新、扩大城乡就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又好又快发展不仅是经济问题, 而且是政治问题和民生问题。鉴于此, 作者将从以下两个方面给出建议。
(一) 借鉴西方各国普遍采用的政策
大多数发达国家都在统一税收制度的基础上, 对小型微型企业融资实行税收减免及其他优惠政策, 为小型微型企业自筹资金提供便利条件。通过各种税收优惠可使小型微型企业的税收减少一半以上, 使其税负总水平由占增加值的30%降至15%左右。
(二) 针对我国的小型微型企业税费改革措施, 当前小型微型企业税费负担仍然偏重, 减少税费还有空间。
应着力完善税制结构, 取消不合理收费, 减少行政干预, 让税费减负政策真正惠及小型微型企业。当小型微型企业经营困难时, 应及时下调其核定税率或定额。改善小型微型企业经营环境, 降低遵从成本。此外, 还应合理设计税费优惠政策, 真正惠及最大多数的小型微型企业。
参考文献
[1]林汉川.中国中小企业创新与持续发展研究[M].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 2006.
[2]陆建军.税收实务[M].经济管理出版社, 2010.
[3]杨加陆.中小企业管理[M].复旦大学出版社, 2004.
[4]巴洪斌.科技型中小企业投资融资研究[M].中国经济出版社, 2002.
3.小型、微型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篇三
近期如何应对欧洲主权债务危机持续和国内持久的通胀压力对经济的双重影响,2012年中国宏观经济的整体走势,新兴产业发展战略和金融环境建设等话题,成为专家们关心的热点。2011年11月22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卢中原在由广州越秀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主办的“2011越秀财富高峰论坛暨广州新兴产业投资论坛”上指出,2012年的通胀压力将减缓但仍在高位运行。考虑到外部输入的成本上升压力和资源价格改革,价格总水平可能在4%至5%之间。在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中,投资和出口的增长速度将会慢于2011年,投资的增速可能在20%;2012年消费增长有望继续保持强劲,实际增速将快于2011年。
“在判断宏观经济的时候,更应该看中长期的趋势,要对经济增速放缓有足够的心理准备,只要经济的基本面牢靠,增速在合理的区间内波动都是在正常的”,卢中原表示,“当前中国经济适度放缓,这给经济结构的调整提供了很大机会,面临新一轮的技术革命和产业革命,如果不抓住此次机遇,有可能在国际竞争中落后”。
在消费增长方面,卢中原认为2012年我国消费仍将保持比较强劲增长。他预计2012年实际消费增速将比2011年更快。不过对于出口方面,卢中原则不那么乐观,他认为在越来越复杂的国际经济环境下,2012年我国的出口增幅将慢于2011年。
谈完大势,卢中原的话题直指当前大家普遍关注的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他指出,实际上当前国内小微企业面临的问题不光是融资问题,综合成本的普遍上升,未来小微企业的生存环境将更加紧张等问题同样不能忽视。他表示,解决小微企业的问题不光是放松信贷就能解决的,“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不是货币政策的问题,而是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的问题。我们需要冷静分析背后的真是情况是什么,要对症下药”。
对于2012年经济政策取向,卢中原分析说,宏观调控基调不会变化,但会增强针对性、前瞻性和灵活性;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相互协同,有可能结构性减税、不对称加息;进一步完善扩大居民消费的政策,带动投资结构调整;稳定和微调出口政策;完善竞争政策,切实改善小型微型企业融资环境;改革能源供给关系和价格体系等。
针对小型微型企业经营环境,卢中原指出,2012年世界经济增长继续分化,下行风险加大,欧洲债务危机持续发酵,美国经济正常的政治周期等问题都将带来较大的不确定性,这个问题值得关注。同时,卢中原也指出,世界经济增长继续分化,欧美债务危机持续发酵带来较大的不确定性;国内油荒、电荒凸显相关改革的紧迫性;小型微型企业经营环境趋紧;结构调整压力加大;财政金融风险开始显露等,这些问题值得关注。(摄影/SMEIF记者 林卓军)
4.小型微型企业救助获国家政策出台 篇四
2011年10月13日 08:56 来源: 东方早报
国务院火速出台9项措施 向小微企业“开仓放粮”
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出台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要求加大信贷、税收支持力度
■ 金融支持:银行金融机构对小型微型企业贷款的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 速,增量高于上年同期水平;适当提高对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不良率的容忍度;
有效遏制民间借贷高利贷化倾向,依法打击非法集资、金融传销等违法活动
■ 财税支持:提高小型微型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将小型微利企业减半
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延长至2015年底并扩大范围
适当提高贷款不良率容忍度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昨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推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六条 金融政策和三条财税措施
六条金融扶持政策
●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的信贷支持。
●清理纠正金融服务不合理收费,切实降低企业融资的实际成本。
●拓宽小型微型企业融资渠道。
●细化对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的差异化监管政策。
●促进小金融机构改革与发展。
●在规范管理、防范风险的基础上促进民间借贷健康发展。
三条财税扶持政策
●提高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将小微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延长至2015年底并扩大范围。
●三年内免征小微企业印花税。将金融企业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延长至2013年底。将符合条件的农村金融机构金融保险收入减按3%征收营业税的政策,延长至2015年底。
●扩大中小企业专项资金规模,更多运用间接方式扶持小型微型企业。进一步清理取消和减免部分涉企收费。
贷款增速不低于平均增速
首先是要加大对小微型企业的信贷支持。会议提出,银行对小微企业的贷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增量要高于上年同期水平,对达到要求的小金融机构继续执行较低存款准备金率;商业银行重点加大对单户授信500万元以下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加强贷款监管和最终用户监测,确保用于小微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
其次,要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除银团贷款外,禁止银行对小微企业贷款收取承诺费、资金管理费等,严格限制银行向小微企业收取财务顾问费、咨询费等费用。
除了银行信贷外,会议提出要拓宽小微企业其他的融资渠道。包括发行集合票据、集合债券、短期融资券等产品;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创业投资、交易所市场和场外市场建设;并积极发展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和信用保险。
征税减半延至2015年
5.小型、微型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篇五
财综[2011]104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商务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贸促会、国土资源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国家旅游局、国家宗教事务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发展改革委:
为切实减轻小型微型企业负担,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现决定对小型微型企业暂免征收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依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认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免征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上述免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包括:
(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收取的企业注册登记费。
(二)税务部门收取的税务发票工本费。
(三)海关部门收取的海关监管手续费。
(四)商务部门收取的装船证费、手工制品证书费、纺织品原产地证明书费。
(五)质检部门收取的签发一般原产地证书费、一般原产地证工本费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工本费。
(六)贸促会收取的货物原产地证明书费、ATA单证册收费。
(七)国土资源部门收取的土地登记费。
(八)新闻出版部门收取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费。
(九)农业部门收取的农机监理费(含牌证工本费、安全技术检验费、驾驶许可考试费等)、新兽药审批费、《进口兽药许可证》审批费和已生产兽药品种注册登记费。
(十)林业部门收取的林权证工本费。
(十一)旅游部门收取的星级标牌(含星级证书)工本费、A级旅游景区标牌(含证书)工本费、工农业旅游示范点标牌(含证书)工本费。
(十二)中国伊斯兰教协会收取的清真食品认证费。
(十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批准设立的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免征上述行政事业性收费后,同级财政部门应统筹安排相关部门的经费预算,保证其正常履行职责。
四、国务院有关部门要督促本系统内相关收费单位认真落实本通知的规定,加强对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收费优惠政策的登记备案管理,确保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收费优惠政策。
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价格主管部门要通过多种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对小型微型企业免征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使小型微型企业充分了解和享受收费优惠政策。同时,要加强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落实本通知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的部门和单位,要按规定给予处罚,并追究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六、本通知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4年报2月31日。
6.小型、微型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篇六
【内容摘要】中小企业的存在和发展是一种世界性的现象。伴随世界经济的高速前进,中小企业在各国都曾经历由被轻视与否定到被重视与肯定的发展过程。中国改革开放的历程也见证了中小企业的蓬勃发展。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起着举足轻重的促进作用。但是由于我国中小企业中有相当一部分忽视了财务管理的核心地位,一些中小企业受规模和人员素质的限制,存在会计核算不健全,财务管理缺位等现象,财务管理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同时受传统体制和外部宏观经济影响,致使中小企业在财务管理方面存在较大的问题,在其自身发展中出现了与我国市场经济发展不相不适应的情况。本文从中小企业的含义入手,对中小型企业财务管理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并分析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最后提出中小型企业财务管理问题的对策,以加强财务控制,强化财务管理,提高竞争实力,促进我国中小型企业的改革与发展。【关键词】 中小企业 财务管理 问题 对策
近几年,我国中小企业得到了较快发展,但有部分中小企业单纯追求销量和市场份额,忽略了财务管理的核心地位,管理模式僵化,管理观念陈旧,且融资渠道单一,资金不足,投资缺乏科学性,使企业财务管理和风险控制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小企业管理中最为重要的环节之一,如何在激烈的市场中面临挑战和冲击,建立和运行完善的现代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是增强中小企业的竞争力,成为我国中小企业的首要任务。
一、中小企业的概述
(一)当代中小企业的概念
2002年6月29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对中小企业作了明确的定义:“本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有利于满足社会需要,增加就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产经营规模属于中小型的各种所有制和各种形式的企业。”这一定义涉及5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地域范围,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二是4个必备条件,即依法设立、满足社会需要、增加就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三是企业规模,即生产经营规模属于中小型的;四是企业性质,即各种所有制,包括国有、集体、私营、个人独资、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和混合所有制;五是企业形式,即各种形式的企业,包括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等。
2011年6月18日,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
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订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中将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二)中小企业的作用
2014 年3月31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关于全国小型微型企业发展情况报告中指出,小型微型企业是除大中型企业以外的各类小型、微型企业的统称。在我国,个体工商户视为小型微型企业。报告中指出,小型微型企业占市场主体的绝对多数,是经济持续增长稳定的基础。截至2013年底全国各类企业总数为1527.84万户。其中小型微型企业1169.87万户,占到企业总数的76.57%。将4436.29万户个体工商户纳入统计后,小型微型企业所占比重达到94.15%。另外,报告中还指出小型微型企业成为社会就业的主要承担者。我国有劳动力人数近8亿,就业人数已达7.67亿。全国的小型微型企业,仅企业主自身一项就解决了几千万人的就业问题,加上企业雇佣员工,已经解决我国1.5亿人口的就业。新增就业和再就业人口的70%以上集中在小型微型企业。
中小企业已经成为我国国民经济增长和协调运行的基础性力量,也是国民经济健康协调发展的重要基础,还是社会稳定的重要保证。2014年5月27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就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等方面情况举行发布会,发布会指出中小企业是我国数量最大、最具创新活力的企业群体,在促进经济增长、推动创新、增加税收、吸纳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中小企业提供了50%以上的税收,创造了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完成了70%以上的发明专利,提供了80%以上的城镇就业岗位,占企业总数的99%以上。
二、目前中小企业财务管理的现状
(一)资金短缺,融资困难
筹资渠道窄,资金不足一直是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严重障碍。资金筹资主要依靠内部融资,缺乏外部融资渠道。中国目前80%的中小企业主要依靠自行融资来开办或扩张,90%以上的初始资本来源于其主要的所有者、合伙发起人和家庭;融资困难的主要原因之一来自于企业自身的原因:主要表现为生产规模小,难以形成规模效应;管理落后,经营风险大,短期行为较为普遍;还贷诚信低,贷款风 2
险大。另一方面我国的金融机构也没有面向中小企业贷款的政策优惠,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中介机构又不健全,完全靠个人信用和高利息,使得中小企业以贷款形式获得融资成本高,筹资难。由此造成中小企业资金严重不足,阻碍了中小企业的发展。
(二)企业管理意识浅薄
2014年9月17日《福布斯》中文版发布“中国现代家族企业调查报告”显示,截止2014年7月31日,2528家A股上市公司中,1485家为民营企业,其中747家是家族企业,占比为50.3%,比去年上升了0.6个百分点。另外,在调研的747家家族企业中,86%的家族仍牢牢将股权和经营权掌握在手,家族核心人同时也是企业的所有者。由此可见大部分中小企业大部分是家族企业,管理方式为家族式管理,在进行财务活动和处理各种经济关系时,具有明显的随意性倾向;另外,某些经营者存在重技术、轻理财的观念,认为企业效益靠的是业务发展,不是“管”出来的,忽视财务管理对企业生产经营的指导作用。企业经营者财务管理意识淡薄,制约了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
(三)财务制度不健全,财务机构设置不合理
大多数中小企业缺乏完整的内部财会制度,不但在原始凭证记录管理、定额管理、计量验收管理等方面无制度可言,而且在财会部门职责权限、财会人员岗位责任制、账务处理程序制度、稽核制度等方面也混乱无序。另外中小企业虽然多数设置了会计财务机构,但会计机构的设置不健全,会计人员配置不合理,存在着层次不清,分工不明的弊端;也有不少企业根本不设会计机构,或虽设会计机构却形同虚设。
(四)财务人员素质偏低,缺乏高级财务管理人员
据统计,在中小企业会计从业人员中,具有会计执业资格证书的人不足30%,具有会计师职称证书的不足10%,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的几乎为零。从财务人员的年龄分析,大多数为30岁以下或50岁以上,要么缺乏实践经验,要么知识陈旧、财务观念落后,再加上财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针对性差,使中小企业财务人员的专业素质无法满足其快速发展的要求,更与其地位不相称。由此可见一部分中小企业财会人员都没有经过专业化、系统化的知识教育,无证上岗的现象极其严重。另外财务与会计不分,没有专职的财务管理人员,财务管理的职能由会计 3
人员或企业主管人员兼职,导致内部管理混乱,责任不明确,不能充分发挥财务管理职能。
三、中小企业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国家政策支持,资金严重不足
2015年1月6日广发银行携手国际知名调研机构在京发布《中国小微企业白皮书》,《白皮书》显示,目前我国小微金融企业融资缺口高达22万亿元,超过55%小微金融信贷需求未能获得有效支持。抛开宏观经济、政策环境等因素,“筹资扩张难,借贷难”位列制约小微企业发展的影响因素第一位。有24%的受访小微企业主认为,“融资难”是影响企业发展的主要原因。
中小企业融资难,资金不足原因有以下几点:第一,国家没有专设中小企业管理扶持机构,国家的优惠政策未向中小企业倾斜,使之长期处于不利地位。第二,中介机构不健全,缺乏专门为中小企业贷款服务的金融中介机构和贷款担保机构。第三,大多数中小企业是非国有企业,有些银行受传统观念和行政干预的影响,中小企业从金融机构借款较困难。2012年3月14日浙江日报关于金融与实业共生共荣报道中指出,我国企业以向金融机构间接融资为主,长期以来金融资源向大中型企业倾斜。第四,负债过多,融资成本高,风险大,造成中小企业信用等级低,资信相对较差。
(二)风险意识淡薄,投资能力较弱
财务风险意识淡薄,企业始终在高风险区运行。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过度负债,有些企业在借入资金不能有效发挥作用的前提下,一些企业进入靠贷款维持生存的恶性循环。二是短债长投,一些企业将短期借债用于投资回收期过长的长期项目投资,导致企业流动负债大于流动资产,使企业面临极大的潜在支付危机。三是企业之间相互担保,这给财务监督带来很大困难,造成整体负债率不断提高,企业经营成本和财务费用不断加大,支付能力日渐减弱,资金链条过紧并随时可能出现断裂。
中小企业的投资能力差主要表现为三点:一是中小企业投资所需资金短缺。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是中小企业资金的主要来源,但中小企业吸引金融机构的投资或借款比较困难。银行即使同意向中小企业贷款,也因高风险而提高贷款利率,4
从而增加了中小企业融资的成本。二是追求短期目标。由于自身规模较小,贷款投资所占的比例比大企业多得多,所面临的风险也更大,所以它们总是尽快收回投资,很少考虑扩展自身规模。三是投资盲目性,片面追求“热门”产业,不顾客观条件和自身能力,无视国家宏观调控对企业发展的影响。另外对项目的投资规模、项目结构、建设周期以及资金来源等缺乏科学的筹划与部署。
(三)管理模式僵化,管理观念陈旧
一方面,中小企业典型的管理模式是所有权与经营权的高度统一,这种模式势必给企业的财务管理带来负面影响。中小企业中相当一部分属于个体、私营性质,在这些企业中,企业领导者集权现象严重,并且对于财务管理的理论方法缺乏应有的认识和研究,致使其职责不分,越权行事,造成财务管理混乱,财务监控不严,会计信息失真等。另一方面,企业管理者的管理能力和管理素质差,管理思想落后。有些企业管理者基于其自身的原因,没有将财务管理纳入企业管理的有效机制中,缺乏现代财务管理观念,使财务管理失去了它在企业管理中应有的地位和作用。
(四)财务控制薄弱,日常管理不严格
由于中小企业管理模式集所有权与经营权于一身,这就使得企业在决策和经营管理方面带有很大的主管随意性,缺乏一套比较规范的具有可操作性的财务控制方法。一是对现金管理不严,造成资金闲置或不足。有些中小企业认为现金越多越好,造成现金闲置,未参加生产周转;有些企业的资金使用缺少计划安排,过量购置不动产,无法应付经营急需的资金,陷入财务困境。二是应收账款周转缓慢,造成资金回收困难。原因是没有建立严格的赊销政策,缺乏有力的催收措施,应收账款不能兑现或形成呆账。三是存货控制薄弱,造成资金呆滞。《中国内部审计》2011第07期试论中小企业存货管理困局及对策中指出,中小企业存货占其资金总量20%-30%,造成资金呆滞,周转失灵。四是重钱不重物,资产流失浪费严重。不少中小企业的管理者,对原材料、半成品、固定资产等的管理不到位,财务管理职责不明,资产浪费严重。
(五)财务会计工作不严谨
财务会计工作流程不规范、不严格。一是原始凭证、会计分录、科目应用、5
账册设置以及财务收支等方面工作不规范,没有形成严格的制度。二是中小企业的会计核算有违规操作,普遍存在建账不全的现象,不依法定规范建账,有些企业根本不设账,即使设账也是账目混乱。还有相当一部分中小企业设两套或多套账,形成账外账或“小金库”。《今日财富(金融发展与监管)》2011年第12期,关于中小企业会计核算问题的分析与对策思考中指出,据有关问卷调查资料反映,我国中小企业存在两套账的比率高达78.36%,导致会计信息不真实。三是企业没有或无法建立内部审计部门,即使有也很难保证内部审计的独立性,缺乏必要的财务监督体制。
四、加强中小企业财务管理的对策建议
(一)政府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1、中小企业的经营规模小、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差、资金经营的能力差等决定了它通过市场融资资信很低的特点。这从客观上要求国家通过稳定的融资机制给予适当的扶持。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制定了针对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及优惠政策,在这方面我们应该借鉴国际经验。值得欣慰的是,中国已经开始着手这方面的工作。比如中国出台了《关于鼓励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和《中小企业促进法》,但在执行中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进一步修订相关法律法规。
2、加快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中小企业的信用担保是以服务为宗旨的中介组织,担保费的收取不能以增加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为代价。国家经贸委、国家工商总局、财政部等十部委不久前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这标志着中国以中小企业为主体的社会化信用体系建设开始启动。值得注意的是,在建立信用担保体系的过程中,要把建立信用担保制度和其它形式结合起来,为企业的融资担保提供多样化的服务,以提供更多的融资机会。
3、金融部门要成为民营经济发展的推动器,金融机构要切实转变观念,突破传统观念和制度的障碍,加快信贷管理体制的改革步伐,适应民营经济的发展需求,这样可以有效拓宽企业的融资渠道。
(二)分析投资环境,科学性的进行合理投资
中小企业要建立自己的中长期目标,正确处理好目前与长远利益的关系,树立投资信心。要根据财务部门提供的真实的各项财务指标作依据,分析企业自身的经营状况,确定自身的投资取向。一方面,中小企业应该稳健理财,科学投资,对所投资的项目进行可行性分析,进行科学的预测和决策;对风险程度大的项目,决策面临不确定性的风险方案应主动回避,还应分散资金投向,通过投资多元化降低投资风险、控制投资风险。另一方面,中小企业投资应以对内投资为主,一是新产品试制的投资,中小企业产品市场占有额有限,如果不断有适销对路的新产品上市,同时又不断淘汰老产品,可以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二是对技术设备更新改造的投资应当重视,做为企业的长期策略。三是人力资源的投资,尤其是管理型人才和技术型人才的拥有,是企业制胜的法宝。可以通过招聘方式引进人才,也可以通过对现有人员的培训来提高他们的素质和技能。
(三)全方位更新企业财务管理观念,创新财务管理模式
财务管理观念是指导财务管理实践的价值观,是思考财务管理问题的出发点。企业应树立三个理财观念:
一、树立人本化理财观念。重视人的发展和管理,是现代管理的基本趋势。企业要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扬弃“以物为中心的”观念,要理解人,尊重人,规范财务人员的行为,建立权责利相结合的财务运行机制。
二、树立资本多元化理财观念。加入WTO后,资本市场开放,大批外资银行和外国企业进驻中国,大量的外国资本涌入中国市场。中小企业应积极寻求与外资合作,提高管理水平,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优化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三、树立风险理财观念。
一、制定详细的财务计划,通过计划将不确定因素确定下来,使企业产生应对变化的机制,减少未来风险的影响。
二、建立风险预测模型,有预见地、系统地辨认可能出现的风险,变被动为主动,防患于未然。
中小企业领导者要提高财务管理的自觉性,勇于突破“家庭式”的管理模式,学习现代公司的管理体制,从自身革新管理;同时要适当放权,从企业内部招贤纳士,或引进外部人才,积极寻求社会闲散资金和人脉,增强企业的活力与实力,提高竞争力。
(四)强化资金和应收账款管理,加强财务控制
1、提高认识,把强化资金管理作为推行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内容,贯彻落实到企业内部各个部门。由于资金的使用周转牵涉到企业内部各个方面,企业经营者应转变观念,认识到用好、控制好资金不仅仅是财务部门的职责,而是关系到企业各个部门、生产经营环节的大事。所以要层层落实,共同为企业资金的管理作出贡献。
2、提高资金营运效率,形成合理资金结构,确定合理的负债比比例,使资金应用得到最佳效果。首先,在改善资金结构的同时要维持一定的付现能力,以保证日常资金运用的周转灵活,预防市场波动和贷款困难的制约,确定最佳的现金持有量。当企业实际的现金余额大于最佳的现金持有量时,可采用偿还债务、投资有价证券等策略来调节实际现金余额;反之,当实际现金余额小于最佳现金持有量时,可以用短期筹资来调节实际现金余额。其次,要使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得到有效配合,如决不能用短期借款来购买固定资产,这样会造成借款到期而投入资金还未收回,势必要从另外渠道筹资来偿还短期借款,导致资金周转困难。最后,要合理地进行资金分配,特别是流动资金与固定资金,两者有效配合,才能产生最佳经营效果。另外,还要要充分预测资金收回和支付的时间,如应收账款什么时间可收回,什么时间应进货等,都要做到心中有数,否则,就容易造成收支失衡、资金运用效率低。
3、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当应收账款发生后,企业要采取各种措施,尽量的按期收回款项,否则会因拖欠时间过长而发生了坏账,使企业蒙受损失。对应收账款进行账龄分析,编制账龄分析表,看有多少欠款在信用期内,有多少欠款超过了信用期。对不同时间的欠款,企业应采取不同的收账方法,制定出经济可行的收账政策,对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则应提前提取坏账准备,充分估计这一因素对收益的影响。另外,还要对赊销客户的信用进行调研评定,定期核对应收账款,制定完善的收款管理办法,严格控制账龄,对死账、呆账,要在取得确凿证据后进行妥善的会计处理。
4、加强财产控制,首先建立健全财产物资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在物资采购、领用及样品管理上建立规范的操作程序,堵住漏洞,维护安全。例如建立严格的现金和银行存款管理制度,对财产的管理和记录必须分开,以形成内部有力的牵 8
制,决不能把资产管理、记录、检查核对交由一个人来做。建立制度以后要定期检查盘点,以揭露问题和促进管理的改善及责任的加强,同时要不定期的检查,督促管理人员和记录人员保持警戒而不至于疏忽。
(五)加强财会队伍建设,提高专业技能并不断创新
加强财会人员的职业教育,重视财会创新人才的培养和激励。
1、企业招聘的财会人员必须持岗上任,并且熟悉和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另外还要有创新意识、创造能力和创新精神。
2、建立良好的激励机制,对企业财务管理者实行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相结合,按贡献大小进行分配,同时注意鼓励的及时性、有效性。例如对财务管理者按一定的比例配送一定的股权,持股分红。
3、为财务人员提供不断学习的机会,让他们接受培训,不断更新知识,增强专业技能。还要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教育、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的综合素质。
五、结语
综上所述,首先企业财务管理是企业生产经营的重要部分。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及时有效地解决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增强中小企业的竞争力,成为我国中小企业的首要任务。因此,中小企业要重视财务管理,认清财务管理现状,积极寻找对策,吸取先进的财务管理经验,切实加强财务管理工作,使企业财务管理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其次,财务管理中的筹资决策,投资决策,运营资金管理决策等内容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较好的筹资决策和资金管理,就会有较多的投资机会和较低的投资成本;较好的投资决策,才会有利企业的发展;较多的盈余供分配,才能调动投资的积极性,创造更多筹资途径和投资机会。做好财务管理需要把各个部分内容紧密联系在一起,统筹安排,合理规划,以实现企业财务管理目标,促进企业发展。
总之,中小企业要获得长远发展必须要有清晰的长期发展战略,企业运营和财务管理策略必须放到企业长期发展战略层面考虑,从里到外营造一个利于企业长远发展的格局。以现代财务管理理论为依据,从改善中小企业生存、发展的外部环境和加强企业自身管理等方面探索解决问题的方法和对策,并进一步提出了原则性和针对性的建议,解决中小财务管理问题还需要转换思想。现实表明,中 9
小企业财务管理问题表面上的反映是企业规模和管理层素质问题,而深层原因是体制和制度问题。因此仅靠出台一些政策是不足以解决问题的,必须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加快制度调整,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出发来综合考虑民营经济发展问题,要培育咨询机构,引导并鼓励中小民营企业改变原来的思维,加强自身的建设。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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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曲辉.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对企业的作用.《商场现代学》.2013年11期
[4]郑学敏.万庆松.中小企业财务管理问题根源及对策研究.<财会速讯>.2013年第14期 [5]周宝源.管理会计学.南开大学.2014年第2版
7.简析中小型企业财务管理问题 篇七
一、我国中小型企业的经营概况
(一)既是经营管理者又是所有者
中小企业中很大一部分是民营企业,这些企业往往由一人或少数人控制,决策和经营管理的主观随意性较大,经营者往往就是最大的股东,自己出资,自己经营,决策和经营管理的主观随意性较大。这一方面表现为企业决策灵活及时,经营目标明确和强烈的追求利润最大化的优势,经营者目标与股东利益取得一致;另一方面表现为公司在经营上缺乏有力的外部监督,资金使用上存在一定的随意性,不利于公司的良性发展。
(二)企业成立时初始投入资本过低,融资能力弱
由于中小企业大多是民营企业,在客观上决定了其投入资本不多,加之受其自身条件制约,中小企业的融资能力较差。特别是近年,由于受国内宏观经济的影响,央行接连提高存贷款利率,各商业银行紧缩银根,中小企业更是雪上加霜。因此,资金短缺将是中小企业未来将要始终面对的问题。
(三)经营管理方式灵活,反应迅速
中小企业由于普遍规模较小,在市场环境突然发生变化时,能够及时调整方向,迅速适应环境变化,及时调整经营策略。正所谓“船小好调头”。
(四)普遍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
中小企业从事的行业大多门槛较低,技术含量不高,在某个行业,较短时间内会形成众多企业,导致过度竞争,中小企业很难禁得起这种冲击。因此,中小企业为了使自身立于不败之地,就必须苦练内功,提高产品质量,苦练内功,加强管理。
二、我国中小型企业财务管理现状分析
(一)资金短缺,融资能力差
中小企业普遍存在的问题是融资渠道严重不畅,资金严重不足。我国金融机构的经营机制、信贷管理方式与中小企业融资需求不相适应。一方面,银行为了减少放贷风险,降低放贷成本,不愿意贷款给经营规模小、信用等级低、资信相对较差、信息不透明、经营业绩不稳定的中小企业;另一方面,中小企业融资时间急、频率高、金额小的特点与银行繁杂的贷款手续不相适应,往往是贷款到位,商机已过。因此,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关键问题是资金短缺。同时,如何与政府有效的进行沟通,取得政府的支持也是中小企业需要考量的重要问题。
(二)财务管理水平落后
由于中小企业大多规模较小,成立较晚,管理落后,特别是在财务管理方面没有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会计制度。例如,很多中小企业的会计机构设置不健全,会计人员配备不合理,有的企业干脆不设会计机构,全部会计工作委托会计事务所代理,或者任用自己的亲属当出纳,外聘兼职会计定期来做账,忽视了会计工作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作用。有的企业或只设会计机构,而不设财务管理机构,中小企业大多数财会人员整体素质不高,大多数中小企业财会人员都没有经过专门化、系统化的知识教育,无证上岗的现象极其严重。财务与会计不分,没有专职的财务管理人员,财务管理的职能由会计人员或企业主管人员兼职,导致内部管理混乱,责任不明确。
(三)企业内部缺乏科学的财务管理制度
从实际情况来看,许多中小企业财务管理混乱,没有内控制度。会计出纳不分,财务人员多是自己的亲属,根本没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多数中小企业缺乏完善的内部财务控制约制度、稽核制度、定额管理制度、财务清查制度、成本核算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等基本的财务管理制度。
(四)对资金缺乏投资预算决策功能
由于投资决策不是中小企业经营中日常财务活动的主要部分,因此经营者一般较不重视资金的计划和预算。中小企业行为常常表现为缺乏长远规划,企业的大部分决策由经营者一人凭借经验决定。同时由于中小企业的组织结构一般不健全,财务人员少,其一般忙于应付日常的财务工作,而没有更多的精力进行这方面的工作。
(五)企业信息化建设落后,设备更新慢
我国绝大多数中小企业还是局限于传统模式下的核算体系,电脑只是办公室的时髦摆设,不会运用财务软件建立自己的微机网络。不会将各项业务事前取得的信息进行比较,做出正确的决策和预测,将隐患消灭。
(六) 很少考虑风险因素
中小企业在发展中,其经营管理者大多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标,很少顾及风险因素。管理者一味追求利润,忽视企业能力建设,一旦遇到风险,企业很难抵御。
三、对策
(一)确立符合自身需要的财务管理目标
中小企业所有权和控制权的一致,使财务管理不需要像大企业一样花费许多监督和激励的成本,但财务管理实现股东财富的最大化或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目标没有改变。企业所有者要充分认识到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核心内容,进行必要的投资,企业的财务管理可以作为一种经营管理手段,保证企业价值最大化目标的实现。
(二)增强融资能力
首先,取得政府支持,增强企业外部融资能力。要通过各种渠道各种形式与政府进行沟通,让政府了解企业的难处,球的政府的理解和支持。其次,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增强自身实力,提高商业信用,充分发掘自身潜力。最后,利用资本市场筹措资金。需要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
(三)重视财务分析,完善财务分析指标体系
重视财务分析的作用,利用规范的财务报表,建立有效的财务分析体系,提高资金利用水平。建立完善的财务分析体系,可以确定企业的资信状况、财务风险的大小,衡量企业经营是否稳健,从而促进企业提高经济效益。只有这样才能防止企业追求利润的冲动,减少企业的经营风险。在完善财务分析体系基础上,强化财务信息报告制度,制定定期和不定期的财务报告制和重大财务决策事前和事后报告制度,为领导者经营决策提供可靠信息。
(四)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建立符合规范的内控制度。良好的内控制度是完善中小型企业财务管理的制度保障,只有建立一套适合自己的的内控制度才能够为企业财务管理提供制度保障。内部控制是一个单位内部为保护财产安全和完整。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可靠最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保证经营方针和目标的实现而对经济活动进行组织、制约、考核和调节的总称。内部控制是一个不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属于“动态过程”。所以内控制度必须适应单位经营理念,紧跟业务创新,达到促进企业贯彻经营方针以及提高经营效率的目标。
(五)加强企业风险管理,促进竞争与合作的统一
实施企业风险管理是针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再监督,以便及时发现并消除风险点,把风险损失控制在最低限度,与此同时,能够通过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符合性测试发现内控制度的不足之处,并提出改进意见,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实施企业风险管理还能起到预防风险与警示的作用,企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内控制度,由相关部门或人员具体实施,事先控制可能出现的风险,把风险消灭在发生之前或萌芽状态,而当风险产生并造成损失时,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采取相应措施,发挥风险管理的警示作用。
综上所述,我国的中小企业在未来的发展当中还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加强中小企业财务管理是一项艰苦的工作,必须完善多层次的企业财务管理体系,同时建立有效的财务管理体系,确定适合于企业的财务管理目标,才能使各项控制措施有制度上、程序上的保证,首先加强企业筹集资金能力,其次完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预算、控制,规范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最后还要建立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努力减少经营风险。只有这样,才能使使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得主动权。
参考文献
8.小型、微型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篇八
关键词:改进 中小型企业 财务管理
(-)中小型企业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在我国中小型企业中,有相当一部分忽视了财务管理在企业经营中的核心地位,管理思想僵化落后,使企业管理局限于生产经营型的管理格局之中,企业财务管理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另一方面,由于受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和体制的影响,中小企业在加强财务管理方面遇到了很多阻碍,严重影响了企业的经济效益和长远发展。
目前,我国中小型企业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
1.企业内部财务控制薄弱
现在财务核算或管理软件已经获得了极大的普及,各个层次或功能的财务管理或核算软件能够帮助财务人员很好的提高效率和确保核算数据的正确性和及时性。但目前公司的基础财务管理水平却与管理层对财务数据的要求有一定的差距。包括财务资料的内部控制标准、职位分离原则的实施、审计、权限管理、决策数据支持、战略管理和业绩管理等方面都存在问题。财务发挥的作用并没有我们期望的效果。这也是很多公司在管理过程中,认为财务并没有很好的监管及控制业务的进行,而是流于形式和只是为了完成必要的程序。
(1)财务控制功能缺乏。在中小企业普遍存在财务控制功能缺乏,明显缺乏良好有效的财务管理工具及内部控制工具。在中小企业的实践财务管理过程中,许多工具和技术并没有获得公司财务管理人员的执行或是运用。在公司实际财务管理过程中,财务人员耗费了大量的精力和时间在财务数据收集、整理、核算、编制财务报告方面,而并没有在财务数据分类、成本削减、业绩管理、预算控制、战略管理等财务控制过程中发挥积极的作用,而是退缩于只是提供数据和信息的支持者的角色。
(2)财务风险意识淡薄。目前在我国中小企业中,财务风险意识淡薄,使企业始终在高风险中运行。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①过度负债风险。中小企业不可避免地要负债经营,充分利用财务杠杆的作用。但是,目前我国一些中小企业不顾成本和代价,不考虑自身的偿还能力,千方百计从银行获取贷款,认为从银行获得贷款就是获得利润,只考虑如何将贷款弄到手,而并没有认真考虑如何能让有限的资金发挥效益,更没有考虑如何有计划的偿还。在借入资金不能有效发挥其作用的情况下,—些中小企业进入了靠贷款维持生存的恶性循环,其结果导致债台高筑,财务风险极大。
②短债长投风险。在国家实行较强的宏观调控力度的条件下,我国中小企业要获得固定资产贷款比较困难。一些中小企业识图采取变通的办法,擅自改变贷款用途,将短期借债用于投资回收期过长的长期项目投资,导致企业流动负债大大高于流动资产,使企业面临极大的潜在支付危机;
③资产重复抵押风险。目前,我国中小企业为了不断融资投资新项目,企业之间相互担保,相同资产重复抵押,甚至出现拆东墙补西墙,形成复杂的债务关系。这不仅加大了银行对中小企业财务状况判断的难度,也给财务监管带来很大困难,造成整体负债率不断提高,企业经营成本和财务费用不断加大,企业支付能力日渐脆弱,资金链条过紧,并随时可能出现断裂。
2.资产和现金管理混乱
(1)现金管理混乱,形成资金闲置或不足。多数中小企业认为企业存储现金越多越好,造成现金闲置,未参加生产周转,造成现金管理的混乱。
(2)应收账款控制不严,资金回收困难。很多中小企业业务收入的连年增长,却没有带来企业总利润的持续增长,主要原因就是同期应收账款数额增长的比例更大,而且账龄结构越来越趋于恶化,经营净现金流量持续为负。同时,大多中小企业没有建立严格的赊销政策,缺乏有力的催收措施,造成企业的应收账款不能兑现,甚至形成呆账,应收账款周转缓慢,资金回收困难。
(3)企业存货控制薄弱,造成资金呆滞。很多生产或营销型中小企业月末存货占用资金往往超过其营业额的数倍,形成资金呆滞或资金周转失灵。
(4)资产流失、浪费严重。目前,不少中小企业的管理者对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固定资产等的管理不到位,财务管理职责不明,造成资产浪费严重。
3,企业投资失误
(1)对投资产业缺乏科学评估。目前,我国中小企业普遍缺乏明确的产业投资方向,对项目投资缺乏科学论证,片面追求热门产业,忽视对客观条件和自身能力的科学评估,无视国家宏观调控对企业发展的影响。
(2)中小企业对项目的投资规模、资金结构、建设周期以及资金来源等缺乏科学的筹划与部署,对项目建设和经营过程中将要发生的现金流量缺乏可靠的预测和分析,仓促投资。一旦国家加大宏观调控力度,收紧银行信贷,使得建设资金不能如期到位,那么企业就面临进退两难的境地,甚至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4.融资困难,周转资金严重不足
中小企业融资难是世界普遍性问题,已成为阻碍中小企业持续发展的重要障碍。中小企业在我国金融市场中处于公平竞争的地位,只能凭借其良好的经济效益和市场前景与持续高速的增长获得资金,而这些恰恰都是中小企业的弱势。中小企业的资金来源一般是合伙投资,资金多是业主家庭自己积累或向亲朋好友借的,这使得中小企业的资金规模受到很大的限制。加上我国中小企业的信息披露制度又不健全,基本上还是处于非公开的状态,信息透明度差,可抵押资产又少,使得企业在银行的借贷信誉大打折扣。
(二)中小型企业财务管理中问题的原因
1,财务制度不健全
财务控制是现代控制论在管理活动中的应用,是财务管理的核心,但由于中小企业规模和人员素质较低,导致中小企业财务控制形同虚设,没有发挥其应有的职能。
(1)财务会计工作流程不规范。首先是财务管理的原始凭证、会计分录、科目应用、账册设置以及财务收支等方面管理工作不规范,没有形成严格的管理流程和管理制度;其次,会计报表的编制不合理,既不能充分反映企业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又没有完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去做,导致会计信息的失真和误差,同时对企业的材料、工时、动力等消耗没有进行严格的定额管理和健全的分析核算制度。
(2)缺乏财务内部控制机制和标准。目前,我国大多中小企业缺乏财务内部控制机制和标准,也没有意识到内部控制给公司带来的利益。
2.财务管理水平低
(1)财务控制力差,监管力度差。我国中小企业的管理人员管理理念普遍落后,对现代投资管理方法和资本增值方法了解不多,使得企业的资金浪费严重。对现金管理不严,造成资金闲置或不足。财务管理人员的资本增值意识薄弱,经营活动中偏重于用现金交易,提早支取,延后结算,造成资金的闲置和浪费,损失利息收入和投资收入;应收账款周转缓慢,发生坏账呆账的风险加大。中小企业的竞争激烈,大多中小企业为了争取客户,采用赊账的方式进行交易,但在催收措施上不到位,造成发生呆账、坏账的几率加大。
(2)财务管理人员思想观念落后,业务水平低下。目前,我国中小企业管理人员大都还受制于传统的经营管理模式,实行经营权和所有权高度统一,企业管理权利集中,这种管理模式势必会影响财务管理的效绩和效果,导致财务风险增大。而许多中小企业的管理者还认识不到财务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重要地位,同时,中小企业管理者本身管理能力不高,在对高素质高水平的财务人才聘用和培训上管理和实施不到位。甚至也有不少中小企业因为规模小,为降低成本请一些非财务专业的人员兼职财务工作。这样,就大大影响了中小企业财务管理的基本独立性和隐秘性,导致中小企业的财务管理数据缺乏系统性、完整性,以及出现不规范的财务管理问题。
3,投资能力较弱,且缺乏科学性
(1)投资管理方式不合理。我国大多数中小企业的投资管理方式不仅先天不足,而且后天失调。投资的体制和机制不完善,管理的制度和办法滞后,跟不上经济社会形势发展的需要,同时,中小企业在投资时往往忽视最重要的投资战略规划和精确的预算控制。
(2)缺乏市场调研意识。我国中小企业在投资时普遍存在的问题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不重视投资产业的市场调研,缺乏对所投资产品和企业供需关系、市场预测等方面的研究,造成产品设计和制造不能完全针对市场。
(3)投资意识缺乏创新。我国的很多中小企业的投资创新意识不够,往往追随比自己大的企业或同行相近企业的投资模式以及投资做法,缺乏创新,不能通过投资自己独特的技术或核心竞争力。
(4)投资决策水平低。我国现有的中小企业管理者大多与行政级别挂钩,缺乏相应的市场经济知识和投资决策知识,加上管理者自我完善的动力和压力较小,造成中小企业管理者整体素质偏低,不能完全适应和满足改善企业投资管理和提高投资效益的需要。
(5)投资决策程序不规范。在我国中小企业中,投资结果往往完全取决于决策者的个人偏好、经验和知识,缺乏长远的发展战略考虑,没有制定相应的民主决策程序和投资论证,盲目投资、意气投资、感情投资等现象层出不穷,造成很多企业投资的失败。
4,缺乏中小企业融资的优惠政策与相关法规
9.小型、微型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篇九
写作提纲:
1、描述目前我国中小企业财务管理的现状;
2、财务管理在现代企业中的地位;
3、讨论中小企业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4、针对问题进行分析,并得出相应对策建议。
内容摘要: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起着举
足轻重的促进作用。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财务管理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文章就中小企业在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运用财务管理方面的理论分析我国现状,从筹资、投资、财务控制、管理模式以及人员的素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并分别从外部环境和内部自身找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10.小型、微型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篇十
关于进一步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意见
吉政发〔2012〕22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小型微型企业(以下简称小微企业)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引导和帮助小微企业克服困难,稳健经营,增强发展能力,在落实以往政策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就进一步促进全省小微企业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切实缓解小微企业融资困难
(一)加强银企保合作。扩大为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服务,建立和完善省、市、县三级银企保合作联动机制,提高小微企业融资服务能力。引导政策性担保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担保服务力度,各地要对政府出资的信用担保机构逐年增加资本金,不断提升政策性担保机构担保能力。实施县域担保机构提升计划,鼓励县域政策性担保机构引入民间资本实施股份制改造,提高为县域小微企业担保服务能力。完善担保机构业绩奖励机制,对担保机构为小微企业担保贷款额超过上年的给予业绩奖励。发挥省融资平台作用,建立小微企业 “互保池”,积极争取银行对小微企业集合授信,实行联保联贷。鼓励银行和担保机构,扩大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和动产、不动产抵押信贷业务,在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及各类权利质押、动产抵押、企业联保等方面有所突破,并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推进信用贷款方式,提高小微企业贷款能力。
(二)实施差异化的金融监管政策。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对商业银行进行差异化考核,允许商业银行将单户授信500万元(含)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视同零售贷款计算风险权重。对商业银行发行金融债所对应的单户500万元(含)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可不纳入存贷比考核范围。适当提高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的容忍度。开展小微企业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工作,对政策执行成效良好的金融机构优先办理再贴现、再贷款。进一步落实小微企业金融服务 “四单”管理原则,单列小微企业信贷计划,单独配置人力和财务资源,单独客户认定与信贷评审,单独会计核算,确保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增量占比高于上年同期水平。对为小微企业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给予贷款增量奖励。对于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占企业贷款余额达到一定比例的商业银行,在满足审慎监管要求的条件下,优先支持其发行专项用于小微企业贷款的金融债,同时,严格监控所募集资金的流向,确保资金全部用于发放小微企业贷款。简化小微企业信贷审批流程,开辟 “绿色通道”,提高信贷审批效率。对市场前景良好,短期出现资金困难的小微企业不抽贷、不压贷,保持必要资金支持力度。
(三)完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网络。积极引进省外中小商业银行在吉设立分支机构,增加小微企业信贷供给。对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和客户数量超过一定比例的商业银行放宽准入限制,允许其批量筹建同城支行,支持小微企业发展。鼓励商业银行新设或改造部分分支行为专门从事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专业分支行或特色分支行。在审慎监管的基础上促进农村新型金融机构组建工作,引导小金融机构增加服务网点,向辖内县域和乡镇地区延伸机构。—2— 积极稳妥发展小额贷款公司,还未成立小额贷款公司的县(市、区)要抓紧组建。合理布局典当企业,鼓励典当企业增资做大,拓展业务领域。对以小微企业为服务对象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优先接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四)切实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对小微企业贷款利率上浮比例在国家政策范围内可适度下调,有担保公司介入的信贷项目利率尽量执行基准利率,不上浮或少上浮。清理纠正金融服务不合理收费,除银团贷款外,禁止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贷款收取承诺费、资金管理费,严格限制商业银行向小微企业收取财务顾问费、咨询费等费用。继续使用同一抵押物申请贷款抵押登记,距上一次登记未满2年的,登记费减半收取。评估机构收取的小微企业贷款抵押物评估费不得高于现行有关规定收费标准的50%;贷款抵押物登记期满后需再评估的,评估费用按不超过规定收费标准的30%计收。
(五)推进小微企业直接融资。发挥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作用,大力开展小微企业股权融资业务。各地要设立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创业投资引导资金和股权投资基金,引导各类风险投资、创业投资、券商直投、股权投资资金投向小微企业。依托吉林股权交易所,为小微企业股权融资和交易提供有效平台,为技术产权、科技项目成果和非上市创新创业企业股权转让提供高效融资、交易服务。推进小微企业发债和信托融资,鼓励小微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运用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债务性融资工具进行融资。支持成长性好、经营管理规范、信用度较高的小微企业发行集合票据、集合债券,扩大融资租赁业务范围,对小微企业直接融资业务发生的中介费用给予适度补贴,降低融资成本。鼓励信托公司通过发行中小企业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为小微企业提供信
—3— 托融资服务。推进成长型企业上市融资。
(六)引导民间借贷规范健康发展。鼓励民间资本依法进入融资性担保行业、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和村镇银行。加强对民间借贷管理,防止高利贷化倾向,依法打击违规借贷、非法集资、金融传销和诈骗等违法活动。
二、加大税收优惠政策支持
(一)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将符合条件的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中的技术类服务平台纳入现行科技开发用品进口税收优惠政策范围。
(二)自2011年11月1日至2014年10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将金融企业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继续执行至2013年12月31日。将符合条件的农村金融机构金融保险业收入减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的政策延长至2015年12月31日。
(三)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纳税确有困难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地税局批准,可延期3个月缴纳税款。继续对创业孵化基地实施税收优惠政策,对经省工业信息化厅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并达到入孵率标准的,其自用或通过出租方式提供给在孵企业使用的房产和土地,经税务部门审核,在原享受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免征3年政策的基础上,再延长2年。对进入省级以上创业孵化基地和特色园区的小微企业,当年上缴地方税收留成部分以2011年年底为基数,到2013年年底,超基数部分由当地政府通过专项资金补助方式给予支持。
—4—
(四)确有特殊困难无法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经同级工业信息化、财政、社保部门共同认定,除职工个人正常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外,企业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可与当地社会保险部门签订缓缴协议,缓缴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免收缓缴期间的滞纳金。
三、努力改善小微企业创业环境
(一)鼓励创办小微企业,降低小微企业市场准入门槛。注册资本在5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允许注册资本零首付,6个月内注册资本到位20%,其余部分2年内到位。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实行网上年检。
(二)鼓励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科技人员从事创业活动。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创办企业的,按管理权限,经批准同意,允许一段时间内保留原职务级别、编制、人事关系及工资福利待遇,但最长不超过2年,超过2年的要办理相关辞职手续。辞去公职的,辞职前工作年限,视为社会保险缴费年限,所需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补助资金部分由同级财政按规定予以安排。省属科研机构、高校和事业单位科技人员离岗留职创办高新技术小微企业的,离岗期间由原单位继续为其缴纳养老、失业和医疗三项保险费,并允许5年内回原单位竞争上岗,竞争上岗后,享有与连续工作的人员同等的福利待遇。
(三)鼓励小微企业进入创业孵化基地发展。鼓励大学生创办小微企业,特别是创办高科技小微企业。对毕业3年以内的大学生及3年内未就业的复员转业军人入驻创业孵化基地创办小微企业的,优先给予创业资金接济,3年内在厂房租金上给予30%的补贴。
(四)鼓励科技人员创办高科技小微企业。支持创办小微企
—5— 业和到小微企业工作的各类人才申报吉林省 “双百千万”人才计划,经申报评审纳入计划的给予重点扶持。着力推进小微企业人才培训规范化和系统化,参加 “万名创业者、万名小老板”培训人员每人补贴标准由300元提高到500元,参加高技能工人培训人员每人补贴标准由1200元提高到1500元。以县域创业服务指导中心为主体,依托大专院校,建立县域小微企业培训基地,加强对小微企业的创业指导和职业技能培训。
(五)对小微企业实行预警制度。小微企业因非主观故意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违章违规行为,工商、税务、质监、环保、安监等行政执法部门应实行 “首次不处罚”预警制度,以教育为主,不予行政处罚。
(六)支持小微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加强省、市、县三级中小企业服务平台网络建设,提高为小微企业服务能力。把为小微企业服务数量与质量作为对服务平台和服务中心的考核指标,对于为小微企业服务达到考核标准以上的单位,加大专项资金扶持力度。
(七)对以小微企业为服务对象、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可按照相关规定申请享受3年免征营业税政策。
(八)全面清理整顿涉及小微企业的收费,严禁地方和部门越权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不得擅自将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凡未按规定权限和程序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政府性基金项目,一律取消。
四、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支持中小企业进入政府采购体系
(一)适当增加省财政预算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新增部分主要用于设立小微企业创业周转扶持资金和增加小微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模。各市(州)、县(市)也要建立扶持小 —6— 微企业专项资金,与省级扶持小微企业专项资金配套使用。
(二)发挥省级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的作用,将小微企业纳入到省级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的补偿范围。对担保机构开展小微企业担保业务,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助。
(三)全面落实财政部、工业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预算编制部门在编制政府采购计划时,应当统筹确定面向中小企业(含微型企业,下同)采购的项目,在满足机构自身运转和提供公共服务基本需求的前提下,应当预留本部门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或者谈判文件、询价文件中作出规定,对小微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鼓励采购人允许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依法向中小企业分包。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微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中小企业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市场,政府采购活动不得以注册资本金、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供应商的规模条件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吉林省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六月一日
11.小型、微型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篇十一
近日,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以下简称意见) 发布, 要求各地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小型微型企业的财税支持力度, 努力缓解小型微型企业创新发展和结构调整, 创造有利于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小型微型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延长到2015年年底并扩大范围。
意见包括八方面, 总计29条具体措施。意见要求,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落实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其中, 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将小型微型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延长到2015年年底并扩大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中的技术类服务平台纳入现行科技开发用品进口税收优惠政策范围;加快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逐步解决服务业营业税重复征税问题等方式, 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的财税支持。
12.小型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流程 篇十二
1、报销人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报销单据(发票)。
2、费用报销单填写及票据粘贴要求:
报销单据填写应力求整洁美观,不得随意涂改;报销单据一律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报销单各项目应填写完整,大小写金额一致,并经部门领导批准;有实物的报销单据须由验收人验收后在发票背面签名确认,需入库的实物单据应附入库单。
3、差旅费报销具体要求参照总公司下发的关于《差旅费管理制度》。
4、办公费报销由综合办(后勤部)负责统一采购报销。
5、业务招待费,单次3000元以下应事先报告请示项目部领导,经项目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招待,单次3000元以上招待费以上必须经公司领导同意后方能开支。
6、费用报销审批基本流程:
7、其他说明:
凡发生费用后取得报销单据后,应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对审批手续齐全的报销单据应及时给予报销,对于不符合审批手续的报销单出纳有权拒绝报销,对审核人、审批人在资料不全、原始凭证不充分、项目不真实的情况下签名财务不予报销,并向报销人说明退回理由。
(二)、材料、办公物资财务管理制度
1、材料采购人员按照工程部材料采购计划及时采购,所有采购的材料、物品必须附有正规发票(成批采购必须附发货清单),材料运费单独结算的必须附有正规运输发票,且必须附库管人员现场验收入库单,后交由财务会计审核,项目负责人审批后,出纳才能支付、结算。对于暂时未取得发票或赊购的材料也应将材料入、出库单送交财务,由财务暂估入库挂账。但最终必须有供应商提供的正规发票才能列冲暂估入库材料。
2、发票说明:供应商开具的发票应列明单位名称,写清材料名称、规格、单价、数量、金额等事项。同时加盖开票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所有发票不允许有涂改,特别是金额涂改的为无效发票,材料采购人员有权要求发票提供者重新开具。材料采购人员应在采购前向供应商声明,由其提供的发票被税务部门验证为假的发票而对我项目部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3、库管人员对库存材料负有保管的责任,对发出材料负有监督责任。每天按照施工现场材料购进和耗用实际的数量,及时办理入、出库手续,并将入、出库单及时上交财务;同时根据入、出库单登记材料明细账簿;并坚持每周最少一次与财务账簿核对一次,每月末随同财务人员对库房全面盘点一次,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确保材料的入、出库真实、准确。
3、项目办采购或自有的办公物资、仪器设备由综合办归类建立登记清册。发出时由领用人签字负责保管,原领用人由于工作变动时,应办理移交手续。对于物资、仪器正常合理耗用费用由项目部承担,由于个人原因丢失或损坏由个人赔偿。
(三)、机械设备财务管理制度
机械进场时,机械管理人员严格按照机械管理规定建立机械设备台账信息,详细记录、核对机械入场时间、机械型号、操作手(驾驶员)、按照先签订租赁合同后进场工作的原则执行,现场机械管理人员每天必须对每台机械进行严格计时、考勤,按要求登记《机械设备工作记录》,并于每天下班后将台班记录及时上交财务。月底财务部统计、核实后,报项目负责人审批后,并依据出租方提供的正规租赁发票,按财务管理要求办理支付、结算手续。临时租赁机械、设备同样严格执行签字程序,根据具体要求进行结算。
(四)、人工费用财务管理制度
1、所有人工进场按公司管理要求首先签订《劳动合同书》,同时要求进场人工必须提供有效身份证复印件。由综合办建立人事管理档案。
2、人工费结算单,必须有施工负责人、施工员、计量员、现场负责人、项目经理签字、项目总工确认,并经财务审核,报送公司领导统一审批,方能作为结算、支付或财务挂账的依据凭证。
3、民工工资支付应按统一格式结算。表中必须注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工种、工资标准、考勤时间、应结算工资、实发工资、领款人签字(捺印)事项。
(五)、印鉴管理制度
一、财务印鉴范畴:
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预留银行印鉴(法人、会计主管章)、会计私章、出纳私章。
二、财务印章管理
1、刻章
项目部成立,基本财务印鉴(财务专用章、法人私章、印鉴章)的刻制,应由指定的印章管理人员刻制,后交由项目综合科备案,并从刻制之日起执行相关使用条例。
2、保管
财务印鉴的管理应做到分散管理、相互制约,财务专用章由财务部负责人保管,银行预留印鉴(单位或项目法人章)由专人或委托授权人保管,银行预留印鉴(会计主管章)由出纳保管,财务私章由财务人员自行保管。
3、使用
财务部门所使用的银行汇票、现金支票、转账支票、财务专用收据及上报税金、银行等部门文件资料需要盖章使用时,由财务经理或负责人审批后,并登记《财务印章使用登记薄》后方可盖章使用。财务人员私章主要用于财务报表及记账凭证加盖处。
4、废止、更换
废止或缴销的财务印鉴应由保管人员填写《废止申请单》,并呈公司总经理审核后交由公司行政部统一废止或缴销。遗失财务印鉴时应由财务印鉴保管人员调谐《废止申请单》,并呈公司经理核准后,签批遗失处理及处罚办法后,交由综合部按批示处理,如是遗失公司基本财务印鉴时必须登报申明。更换财务印鉴时应由财务印鉴保管人员以公司文件填写《废止申请单》,并呈公司总经理核准后,交由综合部按批示处理,如需要填写《财务印章制发申请表》申请新的财务印鉴。
5、责任
(1)财务专用章的保管人无权私自使用,但有监督及允许使用权利,因此财务章的.保管人对财务章的使用结果负主要责任,经手人则负部分责任,而对未经由保管人(财务负责人)签批的而使用经手人负主要责任。保管负责人付部分责任。
(2)单位或项目法人私章的保管着者本人或委托授权人。单位或项目法人私章是单位或项目银行支付印鉴,本人或委托人无用作其他用途的权利,须依据财务科负责人审批的支付申请或取汇款凭证方可使用,负责负全部责任。
(3)项目严禁个人将财务专用章、法人私章、印鉴章独立带离项目部使用,如遇需要带出办公使用,需保管人与办事人一同前往监督使用。项目部高、中层领导,因异地执行重大项目或完成重要业务,需要携带项目部财务印章出差的,须将项目部经理审批后方可带离公司。
(4)所用财务印章的使用,必须严格执行项目部的财务章使用流程,不得从事有损项目部利益之行为。如出现问题,后果自负。给项目部造成重大损失的,项目部将依法追究其法律或刑事责任。
(六)、支票管理制度
1、支票(现金支票、转账支票)由出纳保管。出纳根据单位负责人签字的资金审批表填写支票日期、用途、金额,经办人在支票存根上签字备查,并在“支票使用登记薄”登记。
2、支票付款须先审后付,支票印鉴章分散管理、相互制约,财务负责人或会计保管财务专用章,出纳保管印鉴私章,项目部负责人印鉴由项目部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保管。
(七)、财务部人员制度
项目出纳:
1、负责项目部所有现金、银行款项收付结算;费用报销;工资管理、
结算;负责编制现金收支业务的记账凭证。
2、对于现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结,每天将前一天结清的凭证、票据传递
交给项目会计,每天向项目领导和总公司上报《库存现金日报表》。
3、完成项目交给的其他工作。
项目会计:
1、完成日常账务处理及财务审核。
2、机械、人工、材料、费用的结算复核,并及时送公司领导审批;
3、已上交财务部有关合同(机械、人工、劳务协作、材料采购、运输等合同)的归档及管理。
4、完成每月的各类会计报表和上报工作。
13.小型、微型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篇十三
关于印发钦州市微型企业创业扶持管理
试行办法的通知
钦政发〔2012〕2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娘湾旅游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
现将《钦州市微型企业创业扶持管理试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钦州市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钦州市微型企业创业扶持管理实施试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微型企业创业扶持工作,促进微型企业健康发展,扩大社会劳动就业,改善民生、发展民生、构建和谐社会,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微型企业的若干意见》(桂政发〔2011〕21号)及相关配套文件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我市扶持的微型企业是指从业人员(含投资者)20人及以下、出资数额或注册资本10万元及以下,且营业执照当中标注“微型企业”的有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第三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微型企业的申请创办、扶持发展和监督管
—1— 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按照本办法规定创办微型企业可享受财政、税收、融资担保、行政规费减免以及创业培训等优惠扶持政策。
第五条 市人民政府成立微型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微型企业的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微企办),具体负责微型企业的发展规划、创业培训、创业审核、政策扶持、监督管理等日常工作。各县、区人民政府也要相应成立专门机构,统筹、协调微型企业发展工作。
第二章 创业申请
第六条 申请享受微型企业创业扶持政策的投资者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广西壮族自治区户籍(含集体户口),并在拟创办的微型企业所在地居住。
(二)属于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城镇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农转非”人员、库区移民、被征地拆迁户、残疾人、城乡退役军人、在校大学生等“九类人群”之一。
(三)无在办企业(不含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
(四)不属于国家禁止经商办企业的人员。
(五)“九类人群”投资者与他人创办合伙企业或有限责任公司的,其出资比例不得低于全体投资人出资额的50%。
第七条 申办微型企业应当向所在地县、区工商局(分局)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创办微型企业申请书;
(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户口簿复印件;
(四)居住证明;
—2—
(五)属于“九类人群”的证明材料;
(六)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申请人应当如实向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第八条 工商登记机关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进行审查,符合规定条件的,登记机关予以办理微型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在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后用括号标注“微型企业”字样,并出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第九条 申请人通过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后,应在拟设立企业所在地银行以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开设临时存款账户,将投资资金存入该账户,申请人凭投资资金到位证明向属地工商局(分局)申请办理设立或开业登记。
第十条 属地工商局(分局)收到登记申请后,依法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其中包括审查各出资人的出资比例是否与《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的相关内容一致。经审查准予登记的,核发营业执照,在营业执照的企业名称后用括号标注“微型企业”字样,同时将有关审批材料报送属地县、区微企办。
第三章 创业培训
第十一条 申请人凭微型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微型企业营业执照参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创业培训。
第十二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微型企业创业培训纳入全市创业培训计划,根据微型企业创业培训实际需求安排和落实培训任务。
第十三条 微型企业创业培训实行定点培训,凡具备微型企业创业培训办学条件,且愿意承担微型企业创业培训工作的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定点培训机构均可向本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
—3— 开班申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全市微型企业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进行认定,并向社会公示,确定后报微企办备案。
第十四条 微型企业创业培训以提高申请人创业能力为目的,开展政策解读、项目选择、担保贷款、企业管理、市场营销、合同签订及风险的规避、员工聘用与社会保障、工商税务知识、创业实例分析、创业投资计划书制作及答辩等内容的培训。创业培训结束后,培训机构应出具结业鉴定意见,并对培训合格的学员发放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已经接受创业培训并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申请人可不参加。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每月定期将参加培训并领取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资料抄告同级财政和工商部门。
第十五条 微型企业创业培训补贴资金由财政安排的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根据《广西就业专项资金职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桂财社〔2011〕213号)文件规定,创业培训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次1300元。参加创业培训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1年内实现创业的,按创业培训补贴标准的100%给予补贴。1年内没有实现创业的,按创业培训补贴标准的60%给予补贴。参加创业培训未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不给予创业培训补贴。
第四章 创业审核
第十六条 创业审核按照尽职审查和集中会审相结合的原则进行。申请人取得营业执照后,向属地微企办提交创业投资计划书、工商所场地核实证明、财政扶持资金申请报告,所属地微企办进行会审,原则上每季度会审1次。
第十七条 创业审核应重点审查以下材料:
(一)拟创办企业及申请创业者基本情况;
—4—
(二)创业者提交的创业投资计划书;
(三)创办企业经营范围是否符合国家产业发展规划及环保要求;
(四)财政扶持资金申请报告及使用计划等财务规划;
(五)其他应当审核的材料。
第十八条 各县区微型企业资金评审委员会在审核微型企业申请资本金补助资金时要实行每月定期集中评审,并在审批结束后将审核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对公示期结束如无异议的,各县区微型企业资金评审委员会3个工作日内将结果通报本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应当在收到微型企业资本金补助资金审批结果后7个工作日内将资本金补助资金划入微型企业按照规定开立的银行账户或通知其开展资本金补助资金报账。申请人、其他组织和个人对县区微型企业资金评审委员会的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上一级微企办提出申诉或举报。
第十九条 各级微企办、相关部门和单位工作人员对创业审核中获知的商业秘密,应当予以保密。
第五章 扶持政策
第二十条 新办微型企业资本金补助比例不高于企业实缴到位注册资本或出资数额(不包括财政补助数)的30%。对新办微型企业资本金补助资金负担比例如下:
市辖区内新办微型企业的资本金补助资金由自治区财政负担30%,市本级财政负担30%,所属区财政负担40%。
各县新办微型企业的资本金补助资金由自治区财政负担50%,县级财政负担50%。
第二十一条 市财政局根据市微企办下达的年度发展新办微型企业发展目标任务,安排市本级资本金补助资金并及时预拨资金到市各辖区财政局。
—5—
各区财政部门于每年1月20日前向市财政局提出清算上年新办微型企业资本金补助资金申请和报送“新办微型企业资本金补助资金汇总清算表”等相关材料,包括拨款文件、拨款单等。
第二十二条 确定财政资本金补助额度时应综合考虑产业政策、项目前景、劳动就业人员和效益等因素。资本金补助资金实行“定向支用”的原则,财政部门按经审批的支持产业类别和创业投资计划书中明确的用途进行支用。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只能定向用于微型企业经营场地租赁、装修、基础设施建设、机器设备购臵、办公设备购臵、加盟费用等。不得用于购买汽车、手机等消费品,不得用于餐饮娱乐消费,不得用于基金、股票、期货等证券投资活动。
第二十三条 微型企业必须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或《小企业会计准则》,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微型企业收到资本金补助资金后,列资本公积核算,补助资金可以用于增加注册资本金,但在申请新办微型企业所得税(包括对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征收的个人所得税)奖励资金时应予以扣除,即不得作为计算所得税奖励资金的基数。
第二十四条 财政部门要在每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束后1个月内,依据主管税务机关确认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材料,以本辖区内微型企业上年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或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包括自治区分享部分和企业所在地分享部分)为奖励额度,分别奖励并拨付到微型企业。
“十二五”期间各微型企业获得的奖励总额以其实缴到位的注册资本金(不含财政资本金补助转增部分)为上限。
第二十五条 微型企业具备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的《关于支持微型企业发展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告》(2011年第6号)条件的,可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第二十六条 微型企业创办符合《广西小额担保贷款实施管理办法》(南宁银发〔2011〕54号)条件的,可根据贷款程序向当地有关部门申请贷款发放、享受融资担保扶持政策。
—6—
第二十七条 除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已有明确规定及中央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外,对自治区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中属于市、县收入的收费全免;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免征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国家和自治区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八条 微型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及各县区微企办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市及各县区微企办撤销申请人的扶持资格,并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一)不按投资计划书使用资本金补助资金的;
(二)采用欺骗手段取得被扶持资格的;
(三)出租、出借被扶持资格的;
(四)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抽逃注册资本的;
(五)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第二十九条 微型企业主要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注销,应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时到工商、税务部门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
第三十条 各级工商、税务、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金融等部门、单位应加强协调配合,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对微型企业资金用途、开业状况、关闭注销、雇工情况等实行全程监管,严厉查处套取、抽逃、转移资金和资产的行为。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申请人恶意骗取、套取、挪用资本金补助资金等违法行为记入企业征信系统或个人征信系统。相关行政机关、金融机构依据不良信用记录,在银行信贷、行政许可、政策扶持等工作中依法对违法当事人采取禁止或限制措施。
第三十二条 各级微企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应加
—7— 强对微型企业创业培训质量、培训补贴资金申领的监督检查,检查结果作为对培训机构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三条 对创业培训管理不规范、培训台账混乱的,要限期整改。创业培训定点机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工商部门审查、考核后取消其微型企业创业培训定点培训机构资格:
(一)弄虚作假,骗取培训补助费用的;
(二)当年无正当理由未完成微型企业创业培训目标任务的或连续两年不能完成培训任务60%的;
(三)连续两年学员的满意率低于70%的。
第三十四条 各级微企办、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审计、监察等部门应加强对微型企业发展申请、审批、资金发放等环节的全程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截留、挤占、滞留、挪用、骗取、套取财政资金和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所指“九类人群”的具体条件:
(一)大中专技校毕业生。是指持有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或技工学校的有效毕业证件的毕业生。
(二)城镇失业人员。是指持有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核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并进行失业登记的城镇户籍人员。
(三)返乡农民工。是指在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内,在户籍所在地之外务工经商一年以上,现已返乡的农村户籍人员。
(四)“农转非”人员。是指享受“农转非”政策,由农村户籍登记为城镇居民身份的人员,包括:农村户籍人员购买城镇商品住房、父母投靠城镇子女、子女自愿投靠城镇身边无子女的父母、夫妻投靠等;
—8— 以及农村集体土地被政府依法征收进行了城镇居民身份登记的原农村户籍人员。
(五)库区移民。是指在广西行政区域内安臵的水库搬迁移民及淹地不搬迁移民。
(六)被征地拆迁户。是指因住宅所在地块被政府依法征收、征用而拆迁的居民。征地时已作就业安臵的人员除外。
(七)残疾人。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并具备创业能力的居民。
(八)城乡退役军人。是指广西行政区域内,城镇户籍和农村户籍的退役士官和义务兵。符合退役士兵安臵条件,已安臵工作的除外。
(九)在校大学生人群。是指在申办微型企业所在地居住,经营范围为文化创意、信息技术及高新科技等产业,注册地为各大学创业园、科技园及创业孵化基地等的“在校大学生人群”(含高职专科、本科、硕士、博士,限毕业年级学生)。
第三十六条 申请人只能享受一次微型企业扶持政策。
第三十七条 各县区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办法。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由钦州市微型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14.小型、微型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篇十四
一、财务管理的重要地位
(一) 财务管理处于企业管理的核心地位
企业综合管理的基础是财务管理, 也是核心内容, 是企业生产和经营的财务状况、资金的筹集和使用以及分配联客观的反映, 其中心地位是不可置疑的。
(二) 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中的重中之重
从综合管理方面来看, 已经受到高度的关注。有关这方面的进步以及经济的发展, 主要重心在于财务管理。企业提高了财务管理水平, 就能真正的做到掌握了节约成本、控制各项费用收入与支出的方法, 就一定能节约资金。所以说, 财务管理中资本有着很重的分量。
(三) 财务管理是企业经济状况真实的体现
依据各项有关财务状况, 与外部的连接一起, 就能清楚当时的经济状况到底是怎么样的情况和真实的体现, 也可以体现出正确的信息, 而决定要不要根据这个信息做好这个方面的决策, 还可以以当时的环境, 跟各不同的企业联系起来, 快速跟外部的交流, 这样才能往更好的方面发展起来。
二、当前我国中小企业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 资金短缺
注册资金在我国的中小型企业中资金本比较少, 其企业主要出现了一个大的问题, 就是拥有在手的短缺资金。主要是拥有的资本是有限的, 不动的资产也太少, 在企业发展的时候, 对资金的需求太大, 就是资金的短缺导致了长远的发展路。
(二) 财务管理制度不完善
当前我国大多数中小企业都存在着财务管理制度不完善的问题。在很多的企业里, 连账本都没有, 就算是有账本也是管理的比较混乱, 根据这方面了解, 大概有3/1的企业对外面招聘的人不是很放心, 所以会计账目都是亲属管理, 企业管理者也只想找个放心的人管理, 导致财务都是一个人管理, 但是这样方法是很不好的。
(三) 财务管理能力较低
在很多中小企业中, 有很多的企业领导者不具备投资资金决策方面的管理能力。当企业面对资金的投资和决策时, 很多企业管理者不能做出太多的分析, 只是凭自己多年的工作经历作出决定, 影响了使用资金的办法, 更是阻碍了企业更好的发展。更不好的就是为了节约成本, 对工作人员的分工没有好的分配, 而导致企业出现管理混乱的情况。甚至还有很多中小企业, 不怎么会进行财务管理, 仅仅是采用随便拿本本子记上去的方式, 没有考虑到财务管理对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
三、中小企业财务管理完善措施
(一) 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来制定一套财务管理的目标
在生产与经营中, 经营者和管理人要综合考虑企业发展现状, 合理地有效地制定财务管理目标, 完善原有不足, 更好的发挥财务管理的作用。
(二) 树立正确的资金管理方法
资金内部的主要方面就是管理与控制这个方法。财务管理的主要内容是现金的管理, 要达到更好的管理, 一定要控制现金, 要树立正确的的管理形式, 认真对待。
(三) 完善相关财务制度
一是建立可以牵制对方的规则, 保障以后的完整的账本真实以及合法性;二是企业内部要建立审计的制度, 以防对方有监察作用。第三, 加强对财务的综合管理, 主要的问题就是提高专业水平, 应尽快地组织人员学会电算化, 规范财务会计办法与核算。加快电算化、网络建设, 不但更好的提高工作效率, 更对于财务管理也有好的效率。第四, 提高财务管理的水平, 控制财产有关的问题, 资金除外, 主要是针对管理的支出、收入问题;对应收账款的管理存货要正确对待;建立手工记账的记录, 保证真实性, 确保以后能查的到;重视再教育和有序地培训, 提高财务管理知识水平以及业务能力的操作水平。
财务管理是中小型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的部分, 是最核心的环节, 中小企业管理者、决策者只有不断改进和完善财务管理的状况, 才能更好发展。
参考文献
[1]王朝辉.简析中小型企业财务管理问题[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 2011 (12) :140-141.
[2]梁卫华.我国中小型企业财务管理问题之分析[J].河北企业, 2012 (2) :32
[3]佟明明.我国中小型企业财务管理存在问题及对策分析[J].商业经济, 2012 (7) :91-92
15.小型公司企业管理制度 篇十五
7.走通道、走廊时要放轻脚步。
无论在自己的公司,还是对访问的公司,在通道和走廊里不能一边走一边大声说话,
更不得唱歌或吹口哨等。
在通道、走廊里遇到上司或客户要礼让,不能抢行。
第五则 员工的考勤、休假、请假制度
职员考勤、休假和请假应严格按照公司《职员考勤即休假、请假管理制度》执行。
标准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30 下午2:00―6:30 晚上7:00―10:00 合标准工作时间:11小时
周六至周末:上午9:30―12:00 下午2:00―6:00 晚上7:00―9:00 合标准工作时间:8小时30分
编辑部及管理层人员工作时间可根据工作进展情况灵活安排,但每天必需填写个人一周活动表,每周一向上级汇报。编辑部工作人员外出无需请示,但需每日填写外出活动记录报告,每周一向上级汇报
迟到、早退或旷工
上午上班前和下午下班后,职员要由本人亲自打卡,若因故不能打卡,应及时填写请假单报负责人签字,然后送主管备案。如因工作原因不能签到必需至电通知主管。发现替他人打卡,每次会扣除双方薪金各100元。
员工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早退、旷工。迟到或早退5分钟以上15分钟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20元;15分钟以上,两小时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50元,迟到或早退超过两小时按旷工处理。
第一次迟到(早退)提醒注意,第二次迟到(早退)口头警告,第三次迟到(早退)写出书面检查,并再加扣除薪50元。当月累计7次迟到(早退)的,给予警告处分,当月连续三次警告的,公司有权予以劝退。
迟到或早退5分钟以上15分钟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20元;15分钟以上,两小时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50元,迟到或早退超过两小时按旷工处理。
旷工一天扣除2倍的当日基本工资。当月累计旷工6天,连续旷工超过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者,作除名处理,公司不负责其一切善后事宜。
一、职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一切规则制度;
二、职员必须服从公司的组织领导与管理,对未经明示事项的处理,应及时请示,遵照指示办理;
三、职员必须尽职尽责、精诚合作、敬业爱岗、积极进取;
四、职员应严格保守公司的经营、财务、人事、技术等机密;
五、职员不得利用工作时间从事第二职业;
六、职员不得损毁或非法侵占公司财务;
七、职员必须服从上级命令,有令即行。如有正当意见,应在事前陈述如遇同事工作繁忙,必须协同办理,应遵从公司指挥,予以协助;
八、在公众面前做到仪表整洁,举止端庄,行为检点,谈吐得体。切记每位员工的言行是公司形象和风貌的体现;
九、公司内员工之间要团结合作,互相信任,互相学习,沟通思想,交流感情;
公司内应有的礼仪:
第一条 职员必须仪表端庄、整洁。具体要求是:
1.头发:职员头发要经常清洗,保持清洁。
2.指甲:指甲不能太长,应经常注意修剪。女性职员涂指甲油要尽量用淡色。
3.胡子:胡子不能太长,应经常修剪。
4.口腔:保持清洁,上班前不能喝酒或吃有异味食品。
5.女性职员化妆应给人清洁健康的印象,不能浓妆艳抹,不宜用香味浓烈的香水。
第二条 工作场所的服装应清洁、方便,不追求修饰。具体要求是:
1.衬衫:无论是什么颜色,衬衫的领子与袖口不得污秽。
2.领带:外出前或要在众人面前出现时,应配戴领带,并注意与西装、衬衫颜色相配。领带不得肮脏、破损或歪斜松弛。
3.鞋子应保持清洁,如有破损应及时修补,不得穿带钉子的鞋。
4.女性职员要保持服装淡雅得体,不得过分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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