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费征收管理办法

2024-11-16

税费征收管理办法(精选6篇)

1.税费征收管理办法 篇一

各位代表,同志们:

为保护我县有限的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加强和规范我县矿产品金属制品税费管理秩序,营造企业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促进相关产业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县拟对全县矿产品金属制品税费进行集中征收管理改革,前段

经过相关职能部门深入调研,比类参考,反复修改,初步制定了《县矿产品金属制品税费集中征收管理暂行办法(草案)》,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的有关规定,结合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工作部署,今天在这里召开我县矿产品金属制品税费集中征收管理办法听证会,参加今天听证会的有:

非常感谢各位代表冒着严寒来参加我们的听证会,我提议大家用掌声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谢意!

听证会共有以下议程:

1、职能部门陈述单位进行管理办法和取价标准陈述。

2、公众陈述方代表陈述。

3、职能部门就公众陈述方意见、建议、质疑进行答疑互动。

4、主持人总结双方陈述意见、建议。经书记员笔录汇总后双方代表确定无误后签字。

为开好本次听证会,提请各位注意以下会议纪律和事项:

1、自觉维护会场秩序,不准大声喧哗、吵闹、鼓掌等,自觉关闭通讯工具或设为振动。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拍照、摄像等。

2、参加会议人员必须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主持人允许不得随意发言、提问,不得有打断或影响其他人员发言以及其他妨碍听证秩序的行为。

3、听证会申请邀请代表在听证会上享有平等的发言权利,履行如实反映社会各方面意见的义务。除职能部门主陈述词外,代表每次发言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3分钟,代表每次发言采取举手的方式,如超过规定时间,主持人有权中止,代表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详尽发表意见的,可以用书面形式提交给听证组。

4、发言应文明礼貌,不得进行人身攻击,不发表与会议主题无关的言论。

5、旁听和列席人员无权参与听证会的质证和辩论,应当在会场保持安静,不得有妨碍会场秩序的行为。旁听代表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到会务组领取《征求意见表》填写后,会后交会务组。

6、听证会结束时,听证方各方代表应在审阅听证笔录后签字。

下面进行第一项议程:职能部门陈述单位进行取价标准和管理办法陈述。

1、先请县财政局同志进行管理办法出台的背景、目的、主要内容、依据陈述。

2、下面请县物价局同志进行相关矿产品金属制品,取价标准陈述。

下面进行第二项议程:公众陈述方代表陈述,主要是发表意见和建议,请代表们踊跃举手发言。

下面进行第三项议程:职能部门就公众陈述方意见、建议、质疑进行答疑互动。

下面进行第四项议程:由我总结双方陈述意见、建议。请书记员结合刚才各位陈述人、代表建议发言做好笔录。

一、职能部门陈述方的主要观点

1、我县矿产品金属制品税费征收现状堪忧,存在五大不利因素:一是企业财务核算不健全,征税依据获取难。二是部分企业自主纳税意识不强,存在偷漏税现象。三是我县现有征管模式不科学,管理失衡需改进。四是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复杂,职能部门难控管。五是相关产业税费流失严重,征收额度太少。所以急需改革。

2、外地相邻县市的成功经验值得借鉴,应对我县矿产品金属制品税费实行集中征收管理。

3、出台《我县矿产品金属制品税费集中征收管理暂行办法》有六大好处:一是可保护和促进合理利用我县有限矿产资源。二是可规范矿产品金属制品征收管理秩序,促进业主纳税意义,三是可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公平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费负担。四是可推进企业自主创新、淘汰落后产能,促进企业转型升级。五是可提高职能部门工作效率,控制减少管理成本。六是可增加国家和地方财政收入,为今后发展打下更坚实的基础。

4、《县矿产品金属制品税费集中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出台的科学性、操作性较强,明确了八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机构设置。将设定县矿产品金属制品集中征收管理局受职能部门委托征收。

二是征收方式。将采取源头征收和站点征收相结合,对一般纳税人实行站点征收和汇算清缴相结合模式,未建帐或财务不全的纳税人实行站点征收方式。

三是征收对象和范围。征收对象为在我县境内从事矿产品金属制品的生产经营者;征收的矿产品、金属制品为煤炭等14类。

四是集中征收税费项目。煤炭税费按原规定执行,另13类按规定的七税七费执行。

五是征收依据。分别为国家和省的相关法律法规。

六是征收标准测算。原则为:①是销售价格根据市场就低不就高原则确定;②是先税后费原则;③是低税费负担广覆盖原则。以吨为计征单位。销售价格确定为在就低不就高的原则下按市场调查综合取价。征收标准以先税后费原则不高于邻近县市确定。

七是使用票证。为专用的5种合法票证。

八是资金管理。将在县非税局设立税费集中征管专户统一归口管理。

二、公众陈述人的主要意见和建议

请书记员将汇总记录交双方代表确认签字,我们将会将本次听证会的代表意见建议,包括旁听代表建议情况汇总,实事求是向政府常务会汇报,尽量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给予吸纳,为下步科学决策打下坚定的基础。

谢谢大家,散会。

2.税费征收管理办法 篇二

一、《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制定的背景

良好的水土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基本物质条件和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实现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和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保障。我国人口众多、资源禀赋不足、生态环境脆弱,资源能源供需矛盾突出,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加快推进,水土资源相对不足、环境承载力弱已成为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开办生产建设项目或者从事其他生产建设活动,大规模扰动地表,必然破坏地貌植被和水土保持设施,引起水土保持功能的损失或丧失,造成水土流失,恶化生态环境。

水土保持补偿是以保护水土资源、维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为目的,根据水土保持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建设和保护成本、发展机会成本等,综合运用行政和市场手段,调整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和经济建设相关各方之间利益关系的一种补偿方式。建立水土保持补偿费制度,要求生产建设单位或者个人依法交纳水土保持补偿费,一方面是由建设者承担因生产建设活动给全社会增加的生态成本,对生产建设期间降低或损失的水土保持功能进行补偿,保证区域水土保持功能总体上不降低、水土流失状况总体上不恶化,另一方面可以促进生产建设单位或者个人进一步约束生产建设行为,减少对水土资源和生态环境的破坏。

国家高度重视水土保持补偿制度建立工作。1993年,国务院颁布的《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企事业单位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损坏水土保持设施的,应当给予补偿,为建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制度奠定了法律依据。根据这一规定,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在制定的水土保持法省级实施办法中,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做出了进一步的规定,出台了省级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就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征收主体、对象、范围、标准及使用等做出了具体规定,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制度。从2001年开始,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将水土保持补偿费纳入“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进入新世纪以后,党中央、国务院对建立水土保持补偿机制高度重视并多次提出明确要求,2006年、2008年、2009年、2010年、2011年、2012年、2014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都明确提出建立水土保持补偿机制的要求。

水土保持补偿费制度实施20年来,各地逐步形成了成熟作法并积累了较丰富的管理经验,得到了社会各界、尤其是生产建设单位和个人的认同,在促进水土保持功能面积占补平衡,增强生产建设单位、个人水土保持意识,减少土地征占、地表扰动和植被破坏,减少生产建设过程中的水土流失,保护土壤资源和土地生产力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但是,由于没有全国统一的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管理办法在费种名称、征收主体、征收程序、资金使用等方面差异较大,存在补偿制度不完善、执行效率较低、水土保持补偿作用未能充分发挥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工作正常推进和水土流失预防治理工作的开展。

2011年3月1日施行的新水土保持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生产建设项目或者从事其他生产建设活动,损坏水土保持设施、地貌植被,不能恢复原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应当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专项用于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同时明确国务院财政部门、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水土保持补偿费的收取使用管理办法。

《办法》的制定出台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建立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的具体体现,是我国水土保持生态补偿领域的重大举措,充分体现了“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对于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有效控制人为水土流失、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二、《办法》的重点内容

《办法》共六章、三十一条,主要对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征收、缴库、使用管理等做了具体规定,核心是将水土保持补偿明确为功能补偿,重大突破是明确了矿产资源生产期从量计征补偿费和补偿费要按1∶9进行中央分成的要求。

《办法》明确,水土保持补偿费是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损害水土保持设施和地貌植被、不能恢复原有功能的生产建设单位和个人征收并专项用于水土流失预防治理的资金,纳入政府性基金管理,专项用于水土流失预防保护、监督管理、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

《办法》指出,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生产建设项目或者从事其他生产建设活动,损坏水土保持设施、地貌植被,不能恢复原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其他生产建设活动包括取土、挖砂、采石(不含河道采砂),烧制砖、瓦、瓷、石灰,排放废弃土、石、渣等。

《办法》规定,水土保持补偿费由县级以上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权限负责征收。其中,由水利部审批水土保持方案的,水土保持补偿费由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省(区、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征收;生产建设项目跨省(区、市)的,由生产建设项目涉及区域各相关省(区、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分别征收。从事其他生产建设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的水土保持补偿费,由生产建设活动所在地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征收。

《办法》明确,开办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的,按照征占用土地面积计征水土保持补偿费;开采矿产资源的,在建设期按照征占地土地面积计征,在开采期,石油、天然气以外的矿产资源按照矿产资源开采量计征,石油、天然气按油(气)井占地面积每年计征。

《办法》强调,县级以上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征收的水土保持补偿费,按照1∶9的比例分别上缴中央和地方国库。地方各级政府之间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分配比例,由各省(区、市)财政部门商水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办法》规定,各级财政、水利部门应当严格按规定使用水土保持补偿费,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擅自减免水土保持补偿费或者改变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范围、对象和标准。

三、抓好《办法》的贯彻落实工作

(一)抓紧开展省级具体实施办法的制定工作

《办法》明确要求各省(区、市)根据《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考虑到我国幅员辽阔,各地自然地理环境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差异较大,水土流失状况各有不同,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以《办法》出台为契机,主动加强对财政、发改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在全国办法和标准的总体框架下,结合本地实际,集中精力、尽快启动省级具体实施办法的制定工作,确保补偿费制度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规范补偿费的征收使用管理

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办法》的规定和程序,强化补偿费的征收使用管理。要及时公开公示补偿费的征收依据、标准、程序等,按要求编制年度补偿费支出预算,做到征收到位、使用规范、管理有序,确保专款专用,为促进水土保持水生态文明建设提供资金支持。

(三)积极做好《办法》的宣传贯彻

3.税费征收管理办法 篇三

证券时报10月19日讯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国家统计局原副局长贺铿上周末在深圳时表示,中国经济已经企稳向好,但谈论经济刺激政策退出还为时尚早。同时,他建议加强对房地产行业的监管,特别是对地方炒地和炒房团炒房行为进行严格监管。

今年两会期间,贺铿在接受证券时报记者专访时曾表达了对中国经济走势乐观态度。上周末,贺铿再次就当前形势作出了分析,他表示,各种数据表明,当前经济回升比预期的好,第三季数据显示经济在快速上升。这是否就意味着经济完全复苏呢?贺铿不同意这一说法,在他看来,对当前经济形势较为准确的判断应该是:欧美各国进入了经济复苏阶段,而中国经济是企稳向好。

贺铿认为,判断经济是否复苏应该取决于两个标志:一是居民消费上升,表明经济有了上升的内生力量;二是各种临时性的经济刺激政策可以退出。

尽管如此,贺铿还是从今年三季度的各项数据中看到了更多的积极因素:一是物价跌幅开始收窄;二是出口降幅稍微有所收窄,他预计,随着国外经济的回升,明年二季度出口将由负转正;三是企业利润降幅大幅收窄。由此,贺铿表示,中国经济在明年出现真正意义的复苏没有问题。

贺铿认为,我国目前的宏观策略不是集中在所谓退出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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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出的问题,而是宏观政策调整的方向和重点要不要审视和重新考虑着力点放在什么地方的问题。“当前中国的经济刺激政策是肯定不能退出的,否则经济可能马上往下掉。”贺铿表示,要让当前的经济健康发展,首先要把结构调整放在首位,让经济增长是健康的增长方式,靠投资推动经济增长是不可持续的,而且这样我们的国民经济结构非但不会好转,还会进一步恶化。

谈及明年的宏观调整政策,贺铿表示,在宏观调整政策的定性提法上,估计明年暂时可能不会有大的改变。具体而言,财政政策方面,他认为,财政赤字可以比今年增加一点,其安全性还是可控的。货币政策方面,他认为,明年的新增贷款比今年少一点,但具体缩小多少应该根据今年投资项目的情况而定。“不能一下减少太多,应该适度保障,否则很多今年开工的投资项目很有可能因为后续配套资金不能落实而成为烂尾工程。”

贺铿指出,从近几十年世界各国发生的金融危机经验来看,其危机产生的引线都是房地产,巴西、日本、泰国等国的金融危机无一例外:房地产形成泡沫,泡沫最终破裂形成金融危机。“某种意义上说,中国是否发生金融危机,就看房地产能否健康发展。”

对当前的房地产业,贺铿做出了如下研判:一线城市的房价肯定有泡沫,二线城市的房价泡沫不大,三线城市的房

价完全没泡沫。由此,他主张,应引导房地产行业向二、三线城市发展,而房地产调控的目的应该是消化泡沫。他建议,对炒地和炒房行为进行严格监管,如地方土地出让金转由中央财政收,防止地方炒地行为;对炒房团炒房行为征收高额税费进行打击等。(本文来源:证券时报作者:胡学文)   已有_COUNT_条评论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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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税费征收管理办法 篇四

农村税费改革对农村基础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既是机遇,又是挑战。是机遇,主要体现在:一是农村税费改革明确了各级政府对基础教育的责任。在xx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的体制,从根本上解决了农村教育改革和发展问题;二是基础教育经费投入机制得到了重新构建,加大了政府对办学的投入力度,使政府对基础教育特别是义务教育的投入进一步强化,由过去农民集资办学转变到国家办学,将有力地推动农村基础教育的发展;三是为加快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提供了契机。学校编制的确定,在用人机制上优胜劣汰,竞争上岗,有利于减员增效;四是为学校布局的调整,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薄弱学校的改造与合并,危房的改造创造了条件。总之,农村税费改革从多方面推动着基础教育内部的改革,为基础教育的发展创造了有利时机。

我们要看到农村税费改革给教育财务管理的发展带来了良好机遇的同时,也必须承认基础教育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农村税费改革是前无古人的事业,没有成功的经验。我国幅员辽阔,地域间发展不平衡,农村基础教育本来就存在一系列问题未得到解决。税费改革的实施,意味着过去在农村收取的“教育费附加”和“集资”将统统取消,农民负担是减轻了。但如果地方、市、乡各级政府对实行新体制认识上不统一、不提高,国家的政策和措施不到位,将会出现农村基础教育质量的下滑,多年努力得到的基础教育的发展,将会遭受损失。税费改革对教育财务管理上的影响具体表现在:

第一,教师工资难兑现,教师队伍难稳定。麻城是革命老区、库区、贫困山区,连续两年市财政可用财力平均只有15119万元,地方财力非常有限。我市现有教师12628名(包括离、退休人员),按全额工资计算,年需要14128万元。税费改革前,教师工资主要来源于四个方面:一是市级财政预算;二是农村教育费附加;三是从学生中收取;四是中央转移支付。2001年,我市年初财政预算3206万元,农村教育费附加1343万元,教师工资统筹(从学惺杖?3000万元,转移支付815万元,合计8364万元,保教师“四块”工资8472万元尚有缺口108万元。农村税费改革,教育“一费制”的试行,教师工资统筹的3000万元和教育费附加的1343万元共4343万元落空,加上原有缺口108万元,保教师四块工资缺口4451万元。地方财力有限,教师工资难以兑现,按国家政策,教师四块工资必需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并按时足额发放,我市市委、市政府克服很多困难,将上级转移支付和市财政预算捆绑起来使用,教师“四块”工资基本得到保证,但教师的补助工资即“弹性”部分没有着落,各项补贴不能兑现,农村中小学教师每人每月要少拿工资300元至400元。教师待遇偏低,心理不平衡,教师队伍不稳定,人心思走,大批骨干教师外流,有的出外打工,有的继续深造,有的已跳槽到别的单位,我市“不辞而别”的教师近300多人。

第二,中小学公用经费严重不足。2001年我市中小学公用经费实际支出3884万元,小学生平150元,初中生平300元(省鄂财教发[2001]50号文件规定公用经费标准为小学140元/人、年,初中360元/人、年)。实行“一费制”后,小学每生每年只能收80元,缺口70元;初中每生每年只能收160元,缺口140元,全市小学公用经费缺口980万元,初中公用经费缺口832万元,合计缺口1812万元,而市级财政没有预算公用经费。如我市的一所中心小学,2002年秋季在校学生1100人,总收入(80元×1100人)为88000元,减去课本费55000元,练习本5500元,净收入只有27500元,学生人平公用经费只有25元。而本学期公用经费支出需要56000元,(其中教师用书2000元,水、电费9000元、办公费16000元,还有邮电费、维修费、教学设备添置费、占用费等)缺口20000多元。由于债务未化解,有的中小学欠银行债务,开学后所收杂费银行只给学校留下书本费,其余全部扣抵债务,导致正常教学秩序难以维持,办公设备、仪器用具无钱购置,水电费无法支付,有的学校住读学生自习、教师办公,晚上点蜡烛。群众埋怨学校,教师也不能安心教学,出现了新的“读书无用论”,每年都有学生虚报年龄外出打工赚钱的辍学现象。

第三、“非一费制”学校没有收费政策。我市有39所学校实行“非一费制”。“非一费制”意即能收取一定的费用,所以在财政预算安排上比“一费制”学校年人平少安排近3300元左右,而市政府又没有明文规定学校收费标准、收费项目,学校也不敢乱收,造成“非一费制”学校教师供给水平更低,公用经费不足,学校处于进退两难的地步,只有翘首以盼政府能尽快出台新的政策。

第四,农村税费改革,使民办教师的问题突出。税费改革后,为了减轻学校压力和财政负担,对教师供给范围进行了清理,辞退没有“民师聘用书”和“民师供给卡”的民师276人。民办教师在一定时期给教育事业作出了极大的贡献,他们付出较多,有的民师把毕生的精力都奉献给了教育事业,而回报很少,财政每月定补38元,村级按年补助1-2000元,辛苦一年只有2000多元的收入,现在却因为没有民师聘用书或民师供给卡而要离开心爱的讲台,给他们在心灵上是极大的伤害。

第五、税费改革对基础教育的布局调整提出了新的要求,通过布局调整,扩大办学规模,学校的基本建设,危房改造等配套资金,地方政府很难到位,后续资金无来源。专项资金在拨付过程中,由于中间环节过多,资金到位不及时。此外,还有教师的社会保障、普九债务的有效化解等问题,都是制约经济贫困落后地区基础教育生存和发展的因素。

综上所述,税费改革给基础教育、特别是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基础教育带来的负面影响,不能轻视。他使贫困落后地区的教师待遇和发达地区、城市教师的待遇反差太大,造成教师心理极不平衡。面对税费改革后,农村基础教育财务管理的现状,我们必须积极探索、寻找对策。否则,贫困地区基础教育不能生存和发展,教育质量难以保证,形成恶性循环,将会严重制约我市经济的发展。

农村“税费改革”、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试行“一费制”带来的诸多矛盾与问题,已经引起了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关注。农村义务教育正常经费需求如何保障,基础教育的持续发展资金从何而来,核心问题是:各级政府根据各自责任和财力,积极调整各级财政预算资金支出结构比例,真正站在“科教兴国”的高度,认真贯彻“保证教育优先发展和适度超前”的方针,千方百计确保农村基础教育的“吃饭、运转、发展”的基本需求,特别是教师“吃饭”和学校危房改造等问题要切实解决好。

国家和省级政府应进一步加大对贫困地区教师工资转移支付和危改资金专项补助力度。市(县)级人民政府在保证教育经费支出占可用财力一定比例的情况下,下差部分上级转移支付应该承认。上级转移支付不能解决的,应该出台政策或规范性的文件,将教师工资发放作出统一规定,尽量缩小地区之间和行业之间的待遇差别,只有在教师待遇上提高,才能留住人才,才能稳定人心。

将学生在校基本生活费、服务费与基本学习费用区别开来。学生住宿费和搭火费用属基本生活费,应根据市场供求,按成本据实收龋建议将学生在校基本生活费用收取标准的制定权下放到市(县),由各市(县)根据市场规律,核定项目、规范收费。

5.征收管理类习题 篇五

单选题

1.一般纳税人申请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优惠备案,金三系统中如何操作? A税收减免备案模块下进行操作。

B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附表四)直接填录即可。C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附表三)直接填录即可。D无需任何操作。答案:B 2.《会计法》对不依法设置会计帐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并处()的罚款。A 2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 B 2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 C 3千元以上3万元以下 D 3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 答案:D 3.在当前全球金融危机导致的经济萎缩,应实行(),有利于扩大总需求,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A平衡性财政政策 B 赤字性财政政策 C 盈余性财政政策 D 以上答案都不对 答案:B 4.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在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30日内‛是指()30日内。

A申请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之日起 B注销税务登记之日起

C原税务登记机关受理注销税务登记之日起 D原税务登记机关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的日期之日起 答案:B 5.下列关于税收管理员工作要求的叙述,不正确的是()。A税收管理员不直接从事税款征收、税务稽查、审批减、免、缓、抵退税和违章处罚等工作。

B税收管理员发现纳税人有未按规定开具、取得、使用、保管发票等违章行为,应向所在税源管理部门提出管理建议。

C税收管理员发现纳税人有涉嫌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发票违法犯罪行为的,应提出工作建议并由所在税源管理部门移交税务稽查部门处理。

D税收管理员实行轮换制度,具体轮换的时限由省级税务机关确定。答案:D 6.某企业的应收帐款账户,借方期初余额为8700万元,贷方本期发生额为13000万元,借方期末余额为14000万元,则该账户本期借方发生额为()。

A 18300万元 B 9700万元 C 7700万元 D 35700万元 答案:A 7.普通发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发票上应当套印()。A 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 B 全省统一发票监制章

C 全市(州、地区)统一发票监制章 D 全县统一发票监制章 答案:A 8.纳税人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税务机关有权()A核定其应纳税额 B规定其财务核算方式 C确定其会计制度 D制定某会计师事务所为其建帐 答案:A 9.根据新《税收征管法》规定,适用于核定征收的情况包括()。A 个体经营户;B 帐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帐征收的;C 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的;D 关联企业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其应纳税的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答案:B 10.征管法颁布后,假设某年春节的放假日期为2月7日-2月 14日,那么下列有关税种申报期顺延的说法中正确的是()。A.个人所得税的申报期不顺延 B.个人所得税的申报期顺延5天 C.增值税的申报期顺延7天 D.消费税的申报期顺延4天 答案:C 11.机构纳税人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时,提供的车主身份证明是()。

A 营业执照 B 法人营业执照 C 法人代表的身份证 D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答案:D 12.下列叙述中正确的是()

A 欠缴税款3万元的纳税人在处分其不动产或者大额资产之前,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

B 对拍卖或者变卖收入不足抵缴税款、滞纳金的,税务机关应依法补正。

C 是否为扣缴义务人当事人之间可以约定。D 直接送达税收法律文书不是最基本的方式。答案:B 13.企业基本生产工人的劳动保险费应当计入()。A 制造费用 B 生产成本 C 营业外支出 D 管理费用 答案:D 14.新开业的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企业应在()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A 办理税务登记的同时 B 发生首笔增值税业务时 C 开业6个月之内 D 次年1月底之前 答案:A 15.自行填开发票入账属于()行为。A 未按规定取得发票 B 未按规定保管发票 C 未按规定领购发票 D 未按规定开具发票 答案:A 16.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管理规定,下列哪项基金缴纳义务的确定发生时间不正确:

A 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或者无书面合同的,为发出电器电子产品的当天

B 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为发出电器电子产品的当天 C 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的,为发出电器电子产品并办妥托收手续的次日

D 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答案:C

17.国家电网公司所属企业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发电户处购买电力产品,可由国家电网公司所属企业开具()。A 增值税专用发票

B 普通发票 C 定额发票

D 货运发票 答案:B

18.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预付卡使用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 可在发卡机构拓展、签约的特约商户中使用 B 可用于提取现金 C 可用于购买、交换非本发卡机构发行的预付卡 D 卡内资金可向银行账户转移 答案:A 19.网络发票管理办法中规定,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在网络出现故障,无法在线开具发票时,可离线开具发票。开具发票后,不得改动开票信息,并于()小时内上传开票信息。A 12 B 16 C 24 D 48 答案:D 20.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时,税务机关为其核发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其有效期限一般为30日,最长不得超过()日。

A 60 B 90 C 120 D 180天 答案:D

21.停复业登记是指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需要停业的,应当在停业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停业登记。纳税人的停业期限不得超过()。

A一年 B 两年 C 三年 D四年 答案:A

22.反映企业在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的会计报表是()A 利润表 B 现金流量表 C 所有 D 资产负债表 答案:D 23.刘某打电话给税务所长:如不答应减免应缴未缴的3万元税款,就伺机将其撞死。张某的这种行为属于()。

A 骗税行为 B抗税行为 C偷税行为 D逃税行为 答案:B 24.税源调查报告属于()

A 总结 B 调查报告 C 税务调查报告 D 报告 答案:C 25.一窗式管理一律实行‘一窗一人一机’模式。基本流程为()A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认证、IC卡报税、纳税申报受理、票表税比对及结果处理

B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认证、纳税申报受理、IC卡报税、票表税比对及结果处理

C纳税申报受理、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认证、IC卡报税、票表税比对及结果处理

D纳税申报受理、IC卡报税、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认证、票表税比对及结果处理 答案:B

26.在难以确定纳税人的情况下,境外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而在境内未设机构的,其应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不能是()。A代理人 B受让者 C 出入境管理机构 D 购买者 答案:C 27.对纳税人的以下欠税,税务机关应该公告的是()。A已宣告破产,经法定清算后,依法注销其法人资格的企业欠税 B被责令撤销、关闭,经法定清算后,被依法注销或吊销其法人资格的企业欠税

C已经连续停止生产经营一年(按日历日期计算)以上的企业欠税 D失踪一年以上的纳税人的欠税 答案:D 28.税务机关应当根据定期定额户的经营规模、经营区域、经营内容、行业特点、管理水平等因素核定定额,不能采用哪种方法。A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推算或者测算核定 B按照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的方法核定 C按照盘点库存情况推算或者测算核定 D按照纳税人生产经营场地大小 答案:D

29.实行税收管理员制度,不应遵循的原则。A管户与管事相结合 B管理与服务相结合 C管事与管税相结合 D属地管理与分类管理相结合 答案:C 30.下列各项中,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不承担税务登记义务的是()。A 依法负有代扣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 B 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 C 企业在外地设立的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 D 只缴纳个人所得税、车船税的事业单位 答案:D

31.列不属于税务行政处罚类型的是()。A 罚款 B 没收非法所得 C 停止出口退税权 D 注销税务登记 答案:D

32.下列各项中,适用税务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的是()。A 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罚款的违法案件 B 对法人企业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的违法案件 C 案情简单,但是事实不清楚的违法行为

D 案情简单,但是违法后果比较严重且有法定依据给予处罚的违法行为 答案:A

33.对于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不正确的有()。A 如能重新取得合法、有效的专用发票,准许其抵扣进项税款 B 如不能重新取得合法、有效的专用发票,不准其抵扣进项税款或追缴其已抵扣的进项税款

C 被依法追缴已抵扣税款的,适用‚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的规定

D 被依法追缴已抵扣税款的,不适用‚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的规定 答案:C

34、金税三期工程(优化版)应用系统在内蒙古国税系统正式上线于()月()日。A 1月1日 B 1月8日 C 2月1日 D 2月8日 答案B 35.金三系统中,操作‘增值税即征即退申请’流程时,纳税人哪种状态可以使流程进行下去。

A纳税人因存在疑点问题正在进行稽查 B登记状态为非正常户或注销户 C纳税人进行过放弃免税权备案 D纳税人欠税 答案D 36.金三系统中、一个发售柜台,可以对应()个库房管理员。A 1个 B 2个 C 3个 D多个 答案: A 37.税务机关征收税款时,必须给纳税人开具()。A发票 B收据 C代收税款凭证 D完税凭证 答案D 38.纳税人在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后,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在收到税款或银行转回的完税凭证之日起()内解除税收保全。

A 48小时 B 12小时 C 1日 D 8小时 答案:C 39.下列检查中,超越《征管法》所赋予税务机关权限的是()。A到车站检查纳税人托运应纳税货物的有关单据 B到机场检查纳税人托运应纳税商品的有关单据 C到邮政企业检查纳税人邮寄应纳货物的有关凭证 D上路检查纳税人所运输的应纳税商品、货物 答案:D 40.纳税人欠缴税款(),并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其所欠税款,税务机关应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A 数额在10000元以上

B数额在10000元以上且占应纳税额的10%以上 C数额占应纳税额的10%以上 D数额占应纳税额的20%以上。答案:A 41.纳税人未按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的,税务机关()。A责令限期改正,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B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下罚款 C责令限期改正,处2000元以上罚款 D 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罚款 答案:D 42下列不属于纳税人采用的会导致偷税后果的手段。A 企业销售材料、逾期不作账务处理 B 将营业收入挂应付款、结转下年后转出 C企业实现经营收入100万元申报80万元 D因计算错误,少缴税款 答案:D 43.下列哪项不是经济与税源关系统计分析的基本方法。A对比分析法 B因素分析法 C分组分析法 D加权平均法 答案: D 44.非正常户处理的操作步骤第一步为()A 失踪纳税人公告 B 非正常户认定 C 非正常户解除 D非正常户注销 答案: B 45.‚一户式‛存储管理是指依托信息技术()。A 将纳税人报送资料按户输机 B 将报送信息及基础信息归集

C 将散存于税收征管各个环节的资料加入归集 D 有关部门联网后,纳税人所有信息共享 答案:C 46.纳税人拒绝代扣税款的,扣缴义务人应当()

A 暂停支付相当于纳税人应纳税款的款项,并在一日之内报告主管税务机关

B 向税务机关报告后,依照税收征管法第六十八条规定执行 C 向税务机关报告,经税务机关同意后,依照征管法第六十八条规定执行

D 暂停支付应付款项,并在一日之内报告主管税务机关 答案:A 47.首问责任是指第一个()纳税人办税事宜的税务人员负责为其答疑或指引。

A 接洽 B 被咨询 C 受理 D 辅导 答案:C 48.下列资产负债表各项目中,不属于流动负债的有()。A 预收账款 B 其他应交款 C 预付账款 D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答案:C 多选题

1.定额要素可以分为哪两类?

A定额依据 B 调整系数。C 定额项目 D面积 答案:AB 2.下列哪些是邮政‚双代‛业务工作的重要意义? A加强税收征管 B为纳税人提供更便捷的服务 C减少税收流失 D降低税收成本 答案:ABCD 3.下列哪些是邮政‚双代‛业务系统的主要功能? A普通发票代开B发票验旧申请C税款征收D查询统计 答案:ABCD 4.下列哪些税务违法行为,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A.未将全部银行帐号报告给税务机关 B.未按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

C.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设置代扣代缴税款帐簿 D.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

E.未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税务机关备案的。答案:ACDE 5.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因(),对国家税收造成损害的,税务机关可以行使撤销权。

A.怠于行使到期债权 B.放弃到期债权 C.无偿转让财产

D.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而受让人不知道该情形的。答案:BC 6.下列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政策的陈述,正确的是()A 年应税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B 应税销售额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可以按照现行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C 经常性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并且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D 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E 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答案:ABCDE 7.多缴税费形成的原因构成了退抵税(费)审批业务的各种数据来源,金三系统中‚录入退抵税费信息‛用例考虑了以下哪几种情况。A 误收多缴

B 入库减免 C 汇算清缴结算多缴

D 退税利息 答案:ABCD 8.总局自2015年1月1日起对新认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新办小规模纳税人推行了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后,哪些发票可以继续使用。

A 通用定额发票

B 客运发票

C 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D 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案:选ABC 判断题

1.征管法规定的行政处罚,一般应由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决定,但罚款额在3000元以下的,可以由税务所决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同外国缔结的有关税收的条约、协定同《税收征管法》有不同规定的,依照条约、协定的规定办理。(√)

3.对外国企业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征收预提所得税时,应允许从收入中扣除已缴纳的营业税税款。(√)

4.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25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5.分配主管税务所(科、分局)只能在税务登记时进行操作。(×)6.金税三期系统中用票人和票证管理员不能为同一个人。(√)7.委托代征是指按照税法规定,负有扣缴税款的法定义务人,在向纳税人支付款项时,从所支付的款项中直接扣收税款的方式。其目的是对零星分散、不易控制的税源实行源泉控制。(×)

8.金税三期中,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9.金三系统中,如果上级税务机关已经做票证计划汇总,本级机关也可以直接修订或删除票证计划。(×)

10.企业在预缴中少缴的税款不应作为偷税论处。(√)

11.对查封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税务机关可以指令被执行人负责保管,保管责任由税务机关承担。(×)12.税务机关对建账户采用查账征收方式征收税款。不可以采用查账征收与定期定额征收相结合的方式征收税款。(×)

13.欠税纳税人在处分其不动产或者资产前,应向税务机关报告。(×)14.纳税人在税务机关批准的延期申报期限内,可不缴纳税款。(×)15.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16.金税工程的核心是建立科学全面的发票协查信息管理子系统。(×)简答题

1.《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是否规定了有效期限?逾期如何处理?

答: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税务机关按照一地一证的原则,核发《外管证》,《外管证》的有效期限一般为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征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所在地税务机关填开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营业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接受税务管理。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2.2015年8月1日起施行的《税收减免管理办法》第四条中,减免税分为哪几类?

答:核准类减免税和备案类减免税。

3.金三系统中,委托代征操作流程第一步是什么?

答:设立税务登记—签订委托代征协议,并发放委托代征协议证书。在登记管理模块找到‚委托管理‛—‚委托代征协议签订‛。4.税收管理员发现所管纳税人那些情形应提出工作建议并由所在税源管理部门移交税务稽查部门处理? 答:涉嫌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以及其他需要立案查处的税收违法行为的;涉嫌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发票违法犯罪行为的;需要进行全面系统的税务检查的。5.简述税收管理员制度的含义?

答:税收管理员制度是税务机关根据税收征管工作的需要,明确岗位职责,落实管理责任,规范税务人员行为,促进税源管理,优化纳税服务的基础工作制度。

6.任意列举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两种情形?

答: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1)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而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或接受了应税劳务但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进行了实际经营活动,但让他人为自己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7.简述税收管理员制度的原则。

答: 实行税收管理员制度,应遵循管户与管事相结合、管理与服务相结合、属地管理与分类管理相结合的原则。8.什么是税收优先权?

6.税费征收管理办法 篇六

摘要:城镇建设的集中点主要在于城镇一体化,在建设的过程中最突出的问题为城乡的土地使用问题,这就不可避免的涉及到了土地使用税的征收和计税的问题,本文主要研究了土地使用税及其计税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对策。

关键词: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对策

近年来我国城镇一体化的步伐的有所加快,尽管国家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制定了相关的方案,比如加强土地管理的力度,加强了宏观调控。但是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仍然遇到了一些新的情况和新问题,针对在城镇一体化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提出一套科学的对策。

一、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一)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中存在的问题

1、征税范围划定的问题。关于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的划定问题,我国相关法律都做了明确的规定,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为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其中城市的征税范围确定在了市区和郊区,县城的征税范围确定在了现任命政府所在的城镇,乡镇一级确定在了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其中问题主要为:一是关于乡镇所辖的行政村的征税划分问题不明确;二是在乡镇合并以后,乡镇的名字往往以农业生态园区、矿产资源区、旅游度假区等出现,增加了更名后的税收划定范围。

2、纳税人的确定问题。国家法律规定: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实际使用应税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但未办理土地使用权流转手续的,由实际使用集体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在乡镇中存在较多是机体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的租赁或者是转让形式,这些未经合理的法律程序在乡镇进行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增加了确定纳税人的难度。

3、实用土地面积的确认问题。土地使用税征收的依据是持有政府部门下发的土地使用证书,土地使用面积是根据证书来落实的,对于那些没有合法证书的,其往往是要求纳税者自己诚实的申报应纳税的土地面积。纳税人土地面积和使用权的证书不符往往是问题所在,比如城镇在规划拆迁过程中土地是分期交付的。

4、跨地区土地使用税的确定。在纳税人使用的土地不属于管辖范围内的情况下,纳税人就要向土地所在地缴纳相应的土地使用税。规定和执行会存在一定的出入,一些简单的跨地区土地使用的征收较好执行,对于那些县和县之间,乡镇和乡镇交界的地区,纳税时本应在相关的税收部门登记注册后即可缴纳土地使用税。由于市、县、镇不同的财政体系,造成了交界地带土地使用税征收地点的不明确。

(二)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中出现的问题的对策

1、扩大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原来的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就显得相对狭小,为了应对乡镇合并、合并后的改名情况,应该把原来以市、县、镇为单位的征税工作扩大到我国所有的土地使用单位和个人,具体的税收标准要依据当地实际情况来划定,划定标准要充分体现公平合理的原则,征税范围扩大后将更加有利于土地使用税的征收。

2、因地制宜明确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乡镇普遍存在所有权和使用权没有改变的情况下,土地使用者将集体土地租赁或转让给了他人,以及在乡镇中那些靠经营自己的地产为主要经济来源的人,这就需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的确定纳税人。针对租赁或转让,纳税人应该为土地的实际使用者或者是单位;针对依靠经营地产为主要经济来源的,纳税人为利益归属者。

3、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相关部门要严格核实纳税人的实际占用土地面积,在参考核实土地使用证书的前提下还要进行调查实际面积,确定实际面积和核实面积是否一致,在不一致的情况下要以实际面积作为纳税的土地面积。

4、进一步明确纳税地点,减轻纳税难度。隶属于同一个纳税人的可使用的土地,分别在不同地区时,只需向土地所在地缴纳土地使用税即可,其他类型的跨地区使用的土地需要在核实土地使用证书的前提下纳税人向其机构所在地缴纳相关土地使用税即可。

二、城镇土地使用税计税办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一)城镇土地使用税计税办法中存在的问题

1、从量计征计税办法中存在的问题。从量计征是以自然面积为单位的计量单位,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适用税额幅度是根据该地区的实际情况来确定的,其中经济状况是主要部分,由于该依据过于抽象化,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操作的难度,适用税额的划分在不同的地区存在着显著的差别,这就为合理避税提供了一个合理的契机,造成了我国税收资金的流失。税收是随着经济的增长而增长的,其中具有很强的弹性,而现行的地税性质和相关规定并没有体现出这种收入弹性。

2、没有考虑纳税人经营行业的实际情况。每个行业都有自己的特点,不同的行业和当地的市政情况和经济状况呈现出不同的关系。对于一些服务行业来说其相关性较大,而那些民生行业则相关性差,现行的相关政策会时服务行业通过有利的经营环境不断壮大,而那些相对稳定的民生加工业来说就弊大于利。

3、税收制度过于冗杂。税收制度要充分体现出可操作性、简单化的原则,在可操作的基础上适应当前的经济形势,通过科学的计税原则,保障国家税收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城镇土地使用税计税办法中出现问题的对策

1、计税采用有价值意义的从价计征。随着我国土地管理体制的日趋成熟,各种体制的不断完善,计税依据采用从价的计量单位已经符合要求。城乡一体化进程中,土地的同能越来越多,土地在交易市场中充当了更多的角色,其中土地的价格也趋于市场化,为资产评估等事务所的发展提供了一个机遇。资产评估以及会计事务所可以为土地等提供一个合理的价值依据,在对市场行情评估后,能够真实的反应该土地的使用价值,有利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量。

2、充分考虑纳税人的行业特点的同时计征附加税。通过经验法、专家评估法、相关分析法等确定纳税人所在行业的经营效果系数,通过经营效果系数确定附加税率。经营效果系数是计税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其能够左右税收的公平性,服务行业的经营效果系数应大于那些相关性较小的民生制造业。与此同时可以在全国采用一种统一的标准,是土地附加税既有一致性。

3、统一税率、实行标准扣除额度制,使得税收制度更加简单,在科学性和实用性基础上的改进,有利于城鎮土地税收的征收的计量,使计征过程更加的清晰明了。

参考文献:

[1]贺泽禹.土地使用权同时征收土地使用税与房产税之疑问.财会月刊.2003(21).

[2]袁艳红.现行会计准则对房产税计税依据的影响.财务与会计.20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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