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实施人员配备情况

2024-08-19

工程实施人员配备情况(共9篇)

1.工程实施人员配备情况 篇一

上龛乡关于落实十堰市中小学(幼儿园)

保安配备情况的调查报告

为贯彻落实《湖北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标准》,加强对全乡学校(幼儿园)保安工作的管理,根据十堰市教育局关于填报《十堰市中小学(幼儿园)保安配备情况调查表》通知的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对我乡中小学、幼儿园保安员配备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现将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各学校按照要求,结合校园治安管理工作实际,联合公安等部门切实加强对校园保安员的监管,共同做好派驻校园保安员培训工作。一是组织保安员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让保安员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掌握处置校园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措施。确保派驻校园的保安员素质良好,做到管理有方,切实提升校园保安整体服务水平。二是要按照规定为保安员配备相应的器械,指导保安员在勤务岗位上严格执行门卫登记制度和验证核查制度,严防不法分子混入校园寻衅滋事。三是各学校、幼儿园安保员由公安、教育等部门联合管理,建立校园安保工作长效机制,共同致力于维护校园安全。各校保安人员具体情况:

一、上龛中学(含附属幼儿园)

上龛中学(含附属幼儿园)现有12个教学班,教职工31人,在校学生315人,住宿生66人,现配有保安1名。还需配备保安2名。

二、上龛乡白玉小学

上龛乡白玉小学现有3个教学班,属于非完全小学,教职工2人,在校学生15人,无住宿生,现无保安人员。需配备保安1名。

三、上龛乡双龙小学

上龛乡双龙小学现有1个教学班,属于非完全小学,教职工1人,在校学生4人,无住宿生,现无保安人员。需配备保安1名。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八日

2.工程实施人员配备情况 篇二

各市(地)建委(建设局),省农垦、森工总局建设局:

现将《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阶段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标准与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二O一O年二月二十四日

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阶段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标准与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规范监理行为,提高监理工作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暂行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机构人员的配备与管理,其他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 本暂行办法所称项目监理机构人员主要是指施工阶段项目监理机构配置的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安全监理员)。

第四条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建设工程施工阶段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督管理,并组织实施本暂行办法。

各市(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本地区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项目监理机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工程监理单位履行施工阶段项目监理合同时,应根据投标文件的承诺,结合工程规模、难易程度、合同工期、现场条件等因素成立现场监理机构,设置相应岗位人员,并配备相应的试验检测设备和

所需的办公设备,独立、公正、有效地开展现场监理工作。项目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完成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的工作后方可撤离施工现场。

第六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招标或直接委托时,监理单位在投标文件或委托合同中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按照专业配套、监理人员工作量合理、专业分类明确配备总监理工程师或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安全监理员),人员配备数量必须满足《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阶段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数量最低配备标准表》的规定标准(详见附件,以下简称“配备标准表”)。

第七条 监理机构人员必须与中标通知书或投标备案文件一致,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方可上岗。

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安全监理员)均须取得黑龙江省监理工程师相应岗位证书,其中总监理工程师须经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总监代表须经总监授权。

第八条 外省监理单位在黑从事监理工作,其人员配备必须符合本暂行办法规定的监理人员配备标准。

1.派驻人员必须与中标通知书或投标备案文件一致,且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和经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证备案的外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2.现场监理人员有变动的,须经建设单位同意可换用本单位的监理人员,且资格不得低于原配置人员资格等级,并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证备案。

第九条 项目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2.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3.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4.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人员调配或对不称职的人员调换工作;

5.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6.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7.签发工程开工或复工报审表、工程暂停令,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工程款支付和竣工结算;

8.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事项;

9.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10.可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等事项;

11.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12.审核签认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13.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二)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职责

1.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

2.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代行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力(总监理工程师职责中1、2、4、7、8、10除外)。

(三)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职责

1.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2.负责本专业的具体监理工作;

3.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

4.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5.负责本专业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

6.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沟通和汇报;

7.对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

8.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9.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

10.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

(四)监理员(安全监理员)职责

1.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2.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3.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4.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施工工序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5.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6.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监理记录。

第十条 现场监理机构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在总监理工程师离开工程施工现场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书面授权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代为行使其部分的职权。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授予专业监理工程师代理总监工作。

第十一条 现场监理机构实行备案管理制度,备案程序如下:

1.监理单位按照现场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和人员构成,填报《现场监理机构备案表》,报建设单位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后在进场七日内,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现场监理机构配备情况、从业资格实施监督管理,形成工程项目现场监理机构档案,可集中保存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岗位证书,;

3.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为监理机构组成人员统一换发人员执业卡,执业卡是现场监理人员开展监理工作的身份标识,应佩戴或置于施工现场备查。达到合同约定工期、工程竣工验收后,监理单位携带执业卡,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换领集中保存的监理人员岗位证书。

现场监理机构组成人员配备情况应当与《现场监理机构备案表》的备案情况相符,工作中监理人员不得随意漏岗、串岗。

第十二条 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只宜担任一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工作,确需兼任多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工作时,只可担任两个三级工程的总监工作,同时在兼任的项目上应当增配总监代表,总监代表不能兼职;总监理工程师兼任时,需经各兼任项目建设单位同意,监理单位需填报《监理人员兼任监理备案表》,报送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土建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安全监理员)不得同时兼任其它工程的监理工作。

水暖、电气监理工程师在承担的监理工作量少时可兼任监理工作,但最多可同时兼任两个三级工程的监理工作,监理单位需填报《监理人员兼任监理备案表》,报送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 监理单位应依法对二等(含二等)以上和二等以下危险程度较高工程项目设置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当只负责一个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对二等以下工程项目设置的兼职安全监理工程师是由同项目的具有安全监理资格的其他监理工程师兼任。

第十四条 对于投资量较大分期开发建设或分多个施工标段且在同一地点,由一个监理单位监理的,可按一个项目配备核定人员,并可按合同约定分期到位。对于一个委托合同工程项目,如分期或分阶段开工的,只要求已开工工程的监理人员满足《配备标准》,其他监理人员可以申请核减,待后续工程开工时,再根据工程量适当配足相应人员。

第十五条 监理单位应加强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管理,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经建设单位同意后,可由监理单位提交相关证明报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变更。变更后的人员持证资格不得低于变更前的人员持证资格。

第十六条 工程建设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理单位可按本暂行办法办理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变更或撤消备案手续:

(一)监理人员死亡、刑事犯罪、失踪、退休、合同期满离职、伤病丧失工作能力的;

(二)非监理单位原因工程项目不能如期开工或停工三个月以上的;

(三)非监理单位原因建设工期超过施工合同工期且未签订补充协议的;

(四)监理人员不能胜任工作被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更换的;

(五)建设单位认为监理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工程项目监督机构确认的;

(六)辞职的。

(七)其他情形的。

有前款情形的,监理单位办理人员变更手续时,应根据实际情形分别提交死亡证明、刑罚证明、失踪登报启事、退休证明、合同期满离职证明、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丧失工作能力证明、辞职证明、注册证书注销手续证明、招投标文件或合同文件等证明。

现场监理机构组成人员一年内只能变更一次,时间间隔不少于6个月,累积变更人次不得超过中标时确定的监理人员数量的1/3。

第十七条 监理单位变更现场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应当填报《监理人员变更备案表》,并将变更后现场监理人员岗位证书一并报送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重新换发现场监理人员执业卡。

第十八条 建设单位在配备标准以外,要求增配人员,监理单位应要求增加监理费用,但超出人员不得在招标时作为监理评标计分加分的依据。

第十九条 现场监理机构和人员要有监理单位的明显标识,如佩戴统一的安全帽和执业卡等。

第二十一条 市、县(区)监理管理部门应当在招标、合同备案、建筑市场检查、质量安全监督等环节,加强对项目监理机构工程建设运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十二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随时对现场监理机构的监理规划、大纲、细则、和监理人员的持证上岗、出勤情况、监理资料等情况进行检查。

第二十三条 对不按照投标承诺、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和本规定要求组建项目监理机构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整改;拒不改正的,责成建设单位撤换工程监理单位,并依法对工程监理单位给予处罚。

第二十四条 对违反本办法的工程监理单位,视情节,由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在市场竞争、评优获奖等方面做出限制,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第二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项目监理机构的设置不符合本规定,可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举报,要求依法查处。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

3.施工现场人员配备经验 篇三

施工现场人员配备经验

首先一个单位工程施工组由一个项目经理部组成,人员组成一般为:项目经理,土建工长、电气工长、水暖工长、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安全员、预算员、实验员等。责任分工: 项目经理:负责协调甲方和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施工单位和包工队及其施工对内部的关系;负责施工进度和质量的总体控制,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的编制等。土建工长:负责土建方面的现场管理。土建方面的洽商的编写,施工中人员的使用,土建施工中质量的保障。电气工长:负责电气方面的现场管理。电气方面的洽商的编写,施工中人员的使用,电气施工中质量的保障。水暖工长:负责水暖方面的现场管理。水暖方面的洽商的编写,施工中人员的使用,水暖施工中质量的保障。质量检查员:施工过程中施工质量的监督。(包括:土建质量检查员,水暖质量检查员,电气质量检查员)资料员:施工中各种材料的进场报验,使用申请;施工中各种资料的收集整理,汇编等。材料员:工程材料的订购,进场。安全员:工程中安全制度的宣传,编制及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实验员:到实验室做各种规范要求需要的材料实验和技术实验。预算员:工程前的预算及工程后的结算工作。预算员要经常到现场,要作到对实际工程量作到心中有数,能够现场估价。还要能够及时结算,更多的为本公司节省利润。施工中要求个人员相互配合,相互协调。既要作到各付其责,也要作到相互统一。主要的目的都要为公司赢利,为公司谋利,为公司节约材料,节省工时。施工人员可灵活调配和使用。很多情况下无须配满全部人员。

4.按照“二甲”医院人员配备标准 篇四

市编委:

为了更好地促进医院的发展,最大限度的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就医需求,我们制定了《XX市人民医院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及人员编制重新核定方案》,现予上报。

二○一○年八月十日

附:XX市人民医院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及人员编制重新核定方案

XX市人民医院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及人员编制重新核定方案

为了合理配置和利用卫生资源,更好地促进医院的发展,最大限度的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就医需求,XX市人民医院重新核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

一、主要职责

(一)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护理服务,开展疾病预防、健康咨询和教育、预防保健及社区服务活动。

(二)开展常见病、急危重症、疑难病症的诊疗,接受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的病人转诊治疗。

(三)开展临床教学及科研工作,承担乡镇卫生院、市内各医疗机构的技术指导和人员进修学习培训、医科院校学生的临床实习带教工作。

(四)承担突发事件的医疗急救任务。

(五)完成上级和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人民医院内设14个行政职能科室(部),医技、业务科室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置,工会组织根据相关规定配置:

(1)党政办公室:负责党员教育管理,开展党的活动,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做好党务档案的保密与管理,负责与各支部的联系工作,负责党内各种会议的准备和记录工作,起草党总支工作计划与总结。负责全院普法教育,医德医风教育及考核工作。

负责医院文秘及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医院的工作计划、总结和有关文件的草拟工作、办公室日常工作、档案管理工作。安排各种行政会议,做好记录,组织通信联络,接待来信来访,接待参观指导。

(2)人事科:负责医院机构编制、人员调配、工资、职称管理、聘任工作,负责考核和报表工作。负责劳动争议咨询处理。

(3)纪检监察审计科: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的协调,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责群众来信、来访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院重大决策、项目、经费开支和人事任免实施监督。执行物价政策,对医院内业务收入、药品及耗材价格进行审定,定期组织检查评估资金,对预算、决算、财务收支进行内部审计,负责调查处理违反财经法律的案件。

(4)财务科:负责医院财务管理、资金筹集与调配、资金运转、全院经济核算及绩效工资兑现工作,负责财务档案管理、财产管理、收支统计,负责门诊、住院部的收费工作。

(5)设备科:负责全院医疗仪器设备的采购,卫生材料的采购与供应,负责仪器设备的档案建立及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与管理工作,负责全院中心供氧的供应与维护工作。

(6)医务科:负责拟定业务发展计划,重点学科建设,监督医疗核心制度的落实,负责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和考核,负责接待医疗投诉、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的处理。负责卫生技

术人员的培训、进修及临床教学,协助医院病历档案的收集、归档与管理工作。

(7)护理部:负责医院护理质量管理和考核工作、负责护理人员的岗前培训和职业技术培训、进修及临床教学工作。

(8)门诊部:负责门诊各科协调,门诊各科的业务及行政管理,专家门诊的安排、组织,收集门诊病人意见、门诊宣教工作。

(9)质控科:负责医院全面质量管理、督查、评价医疗文书质量工作,定期组织医疗质量安全教育,落实质量控制方案,定期进行质量检查与考核,并形成质量检查报告向全院反馈。

(10)信息科:负责全院住院病历的收回、整理、装订、归档、保管和利用工作。负责出院病历的登记,做好姓名、疾病、手术的计算机索引和网络编码编目工作。负责图书资料的登记、编目与借阅工作,负责医院各项数据的统计与分析工作。

健全信息管理制度,组建信息网络,负责医院内外有关信息的收集、整理、反馈、上报有关上级部门的领导和管理工作。按时完成各种统计报表,回收、整理、保存、利用有关资料,及时传递资料信息。

(11)医院感染控制科:组织全院医务人员参加预防、控制医院感染知识培训。监督指导医务人员严格执行无菌操作、消毒、灭菌与隔离技术规程及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管理等有关医院感染管理的规章制度。对医院实行全方位监测。发生医院感染流行或暴发趋势时,根据控制感染需要,进行人力调配。协助指导医务人员做好各种感染性疾病预防的防护和安全教育。协助医院医疗废弃物的管理。

(12)预防保健科:负责对重大传染病等工作的预案、计划、措施及总结的草拟,并按要求向有关部门上报。负责对各类卫生许可的申请、审核、核发的监督检查。按照母婴保健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全面负责妇幼保健工作的监督检查与管理,规范母婴保健技术专项服务工作,把好准入关。

(13)医疗保险办公室:负责城镇职工居民低保,优抚对象、基本医疗保险、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核查、登记、结算管理工作。

(14)总务后勤科:负责医院的安全、保卫,负责病人家属的探视、探访。负责医院的水、电、电梯、暖气供应及维护,负责医院后勤物资的采购与管理,负责全院被服、工作服的清洗管理,负责全院的卫生管理。负责全院的报刊、杂志、邮件等收发登记与管理。负责医院急诊病人的转运、夜间急诊检查的各项协助工作。

三、人员编制

按照“二甲”医院人员配备标准,每张病床配备XX人核定编制,医院目前开放床位XX张,需核定人员编制数XX人。

按核定的编制总数,卫生技术人员占X%,行政管理及后勤人员占X%。卫生技术人员中,中西医生占X%,药剂占X%,护理占X%,其他医疗技术人员占X%。

按XX张病床核定是人民医院编制总额为XX名,其中行政管理及后勤人员XX名(包括院级领导、职能科室、财务科等),卫生技术人员XX名(中西医生XX名,护理XX名,药剂XX名,其他医疗技术人员XX名)。

5.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配备 篇五

(一)、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配备

1、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构成

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组成,随着项目的监理阶段而异:A.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必要的辅助工作人员;B.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监督员、合同管理员、资料管理员,必要的辅助工作人员。

2、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的基本原则

(1)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应专业配套,数量满足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需要。(2)项目监理机构监理人员的配备,要以保证监理工作的质量为前提。

(3)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的结构应合理。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大型工程的主要专业监理工程师宜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监理员应至少具有初级职称并经过监理培训。

(4)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的年龄结构应搭配适当,注意老、中、青的搭配。(5)总监理工程师应由具有至少3年以上同类工程监理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由具有2年以上同类工程监理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由具有1年以上同类工程监理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

(6)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只宜担任一项委托监理合同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工作。当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时,需经建设单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3项。

(7)项目监理机构组建后,监理单位应于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lo日内将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构成通知建设单位。当总监理工程师需调整时,应征得建设单位同意。更换专业监理工程师时要通知建设单位。

3、监理员

从事建设工程监理工作,但尚未取得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统称为监理员。在监理工作中,监理员和监理工程师的区别主要在于监理工程师具有相关岗位责任的签字权,而监理员没有相应岗位责任的签字权。

(二)、项目监理机构各类人员的基本职责

1、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2)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3)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4)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应调换其工作;

(5)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6)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7)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工程款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8)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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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10)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11)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监理工作总结;(12)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13)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14)审核承包单位申报的工程进度计划、延长工期的申请;(15)签发工程的停工令和复工令;

(16)对承包单位违规、违约行为签发监理通知,责成承包单位限期改正;

(17)负责项目监理机构的安全管理工作,主抓《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和地方政府发布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令中规定的安全管理责任的落实和执行。

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职责

(1)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

(2)按总监理工程师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与权力,对于重大的决策应先向总监理工程师请示后再执行;

(3)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的助手,还应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处理各项日常工作;

(4)定期或不定期地(如突然发生重大事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项目监理的各方面情况;(5)每日填写监理人员监理日记及工程项目监理日志。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给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完成: 1)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2)签发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工程暂停令、工程款支付证书、工程竣工报验单; 3)审核竣工结算;

4)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5)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理人员的调配,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

3、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

(1)负责编制本专业的项目监理实施细则;(2)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3)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

(4)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5)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

(6)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师汇报和请示;

(7)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写监理人员日记;

(8)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9)核查进场材料、构配件、设备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必要时对进场材料、构配件、设备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

(10)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建设工程监理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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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监理员职责

(1)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2)检查核实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劳动力(分工种)及管理人员,主要材料投入和主要机械设备投入及其使用运行情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3)担任工程重要部位的关键工序、特殊工序的旁站监理工作,并做好旁站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4)参加对进场材料、构配件、设备的检验,并做好记录;

(5)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6)按照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7)督促承包单位报送监理报表,并检验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陛;

(8)参加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的定期或不定期对承包单位的安全、消防、环境、文明施工检查工作,并做好检查记录;

(9)参加设计交底、施工图会审、监理工作会议和专题会议,积极发现问题反映情况;(10)填写监理人员日记及有关的监理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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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监理人员配备标准管理办法 2 篇六

配备标准与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监理管理,保证监理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厦门市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05号)以及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暂行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阶段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与管理,其他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暂行办法所称项目监理机构人员主要是指项目监理机构的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含安全监理员)和见证员等人员,以上人员都必须持证上岗。

第四条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应当从资质备案的人员中选择并符合有关执业资格规定,且专业配套、数量满足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需要。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阶段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数量必须满足《厦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阶段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数量最低配备标准》(详见附件,以下简称“配备标准”)。

第五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总监理工程师应当由取得国家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的一名注册监理工程师只能担任一个一级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工作;取得国家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的一名注册监理工程师,经建设单位同意,只能同时担任两个二级或三个三级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工作。

前款规定的总监理工程师除上述规定外,不得在代建项目或其他工程项目中兼职。

当注册监理工程师仅在一个工程项目担任总监理工程师工作时,可以在同一工程项目中其他监理岗位兼任一职。

第六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当由取得国家或福建省或厦门市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当注册监理工 1

程师在一个以上工程项目同时担任总监理工程师工作时,每个工程项目应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并进驻施工现场。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可以在同一工程项目中除总监理工程师外的其他监理岗位中兼任一职,但不得兼任其他工程项目工作。取得厦门市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的注册监理工程师只能担任投资额3000万元及以下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工作。

第七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当由取得国家或福建省或厦门市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可以在同一工程项目中兼任安全监理员或见证员的其中一职,属监理项目主导专业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只能在一个工程项目中任职,其他相关配套专业的专业监理工程师确有能力的,根据项目大小,可在其他工程项目中兼职,但兼职不得超过三个(含在同一项目中兼职数)。

第八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监理员、安全监理员应当由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福建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福建省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培训证书的监理人员担任;见证员应当由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福建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厦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培训证书的监理人员担任。监理员不能在其他工程项目中兼职,但可在同一工程项目中兼任安全监理员或见证员的其中一职。安全监理员应根据《配备标准》要求配备。见证员可由监理企业或项目监理机构中取得见证员岗位资格的人员兼任。专职安全员任职的工程项目数不得超过三个。专职见证员任职的工程项目数在基础和主体阶段不得超过二个,其他阶段不得超过三个。

第九条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招标或直接委托时,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专业要求原则上按注册证书上的注册专业分类划分,需再细分土建、安装、道路、桥梁等具体要求的,由建设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根据工程特点提出,参考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学历证书和工作经历予以确认。

第十条对于分期开发建设或分多个施工标段且在同一地点的建设项目,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承担项目的数量可视为一个,《配备标准》可按合并后的一个项目规模要求配备,人员可根据招标文件或委托监理合同约定分期到位。对于按一个项目招标或直接委托的工程,如分期或分阶段开工的,允许只要已开工工程的监理人员满足《配备标准》,其他监理人员可以申请核销,待后续工程开工时,再配齐相应人员。

第十一条监理人员承接业务情况及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情况的登记工作,属招标工程由各级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机构在办理中标备案时负责登记,属直接委托工程由各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在办理开工备案时负责登记。

第十二条监理企业在完成主体、竣工验收阶段监理工作后,可凭资料向各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办理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核销登记;在完成预验收工作后,可根据剩余监理工作量,经建设单位同意,凭预验收证明(纪要)向各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办理富余人员核销登记。

第十三条招标工程中标或直接委托工程签订合同后,工程竣工前,监理企业应信守约定,加强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管理,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经建设单位同意确认后,可由监理企业提交相关证明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变更。变更后的人员应是已经备案的监理人员且持证水平不得低于变更前的人员持证水平。

第十四条工程建设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理企业可按本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相关规定办理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变更手续:

(一)监理人员死亡、刑事犯罪、失踪、退休、合同期满离职、伤病丧失工作能力的;

(二)非监理企业原因工程项目不能如期开工或停工三个月以上的;

(三)非监理企业原因建设工期超过施工合同工期半年以上的;

(四)其他正当理由的情形。

有前款情形的,监理企业办理人员变更手续时,应根据实际情形分别提交死亡证明、刑罚证明、失踪登报启事、退休证明、合同期满离职证明、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丧失工作能力证明、注册证书注销手续证明、招投标文件或合同文件等证明。

第十五条工程建设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理企业可按本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相关规定办理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变更手续,但自变更之日起一年内变更的人员不得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监理人员:

(一)监理人员不能胜任工作被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更换的;

(二)建设单位认为监理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工程项目监督机构确

认的;

(三)调出原单位的;

(四)辞职的。

有前款

(三)、(四)情形的,监理企业办理人员变更手续时,应分别提交工作调动证明和注册证书注销手续证明、辞职证明和注册证书注销手续证明。

第十六条工程建设过程中,有本暂行办法第十四、十五条规定之外情形的,需变更监理人员,监理企业可按本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以保证监理工作正常开展。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视情况对监理企业及相关人员予以处理。

第十七条建设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或合同文件中要求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应满足本暂行办法规定,对房屋建筑工程应按本暂行办法规定的《配备标准》明确基础、主体、装修等阶段人员配备,不得擅自降低标准。评标或签订合同时,应通过在厦执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备案登记等资料核查配备的人员已承接的工程项目数和已担任的职务。建设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要求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超过本暂行办法规定标准的,除事先明确同意增加支付合理的监理费外,否则不作为监理评标的依据。

各区建设局及各级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应加强对招标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情况进行监督,发现不符合本暂行办法规定的,应当责令改正。

第十八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工程项目,倡导和鼓励在施工现场建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指纹考勤制度,以促进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到位,考勤需要配备的相关设施(包括指纹识别器等)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实行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指纹考勤制度的,各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及建设单位应在开工前做好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指纹采集及录入工作,定期检查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出勤情况。

第十九条各区建设局及各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在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对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到位及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对监理人员不到位,不认真履行监理职责,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执行,此前市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有关规定,与本暂行办法不一致的,以本暂行办法为准。

7.工程实施人员配备情况 篇七

人力资源部函〔2015〕065号

关于严禁超编制配备管理人员的通知

公司各单位: 为严格编制定员管理,保持精干高效,按照2009年《中煤平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平朔煤炭工业公司)管理技术岗位定岗定编方案》(平煤人〔2009〕464号)要求,现就严禁各单位机关超编制配备管理人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任职备案管理

严格编制定员管理,严禁超出核定的编制配备管理人员;严格任职备案管理,严禁不按规定程序任职、超职数任职、不规范任职。

二、认真开展自查申报

各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本单位按编制配备管理人员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自查。4月15日(星期三)前,将自查情况(加盖单位公章)、《基层管理人员配备自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基层管理人员配备自查情况明细表》(见附件2)及《超配基层管理人员明细及整改意见表》(见附件3)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同时提供有关材料电子版。

三、限期进行整改规范

各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要结合实际,提出超配人员整改规范意见,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各单位应于4月15日(星期三)前,将整改意见与自查情况一并报送至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并于4月30日前完成整改工作。公司人力资源部将跟踪整改意见落实情况。

四、强化日常监督检查

为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公司把按编制配备管理人员的情况列入劳动用工监督检查中,从5月1日起开始不定单位不定时间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特此通知

附件:

1、基层管理人员配备自查情况统计表

2、基层管理人员配备自查情况明细表

3、超配基层管理人员明细及整改意见表

人力资源部 2015年3月30日

抄送:公司领导,首席专家,总法律顾问,副三总师,总经理助理,存档(2)。

8.卫生室配备情况汇报材料 篇八

学校占地107.8亩,现有28学班,在校生1423人,其中住校生620名。根据《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教体艺[2008]5号,教育部、卫生部、财政部2008年6 月9日发布)规定中小学校卫生室建设基本标准,进行了相应的配备,现将基本情况汇报如下:

一、卫生室设置

设置卫生室1个,卫生室使用面积60平方米,并有适应学校卫生工作需要的功能分区。承担学校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学校卫生日常检查并为师生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

二、卫生室人员配备

1.我校属半寄宿制学校,住宿生超600名,按比例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1名,开展学校卫生工作。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有卫生专业执业资格证书。

2.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参加接受了校医专业知识和急救技能培训若干次,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

三、卫生室设施与设备配备

卫生室按照《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配备了以下基本设备:视力表灯箱1个、杠杆式体重秤1个、身高坐高计1个、肺活量计1个、血压计1个、听诊器1个、体温计10个、急救箱1个、压舌板1个、诊察床1张、诊察桌张、诊察凳1个、、敷料缸1个、方盘1个、镊子1个、止血带5条、药品柜2个、污物桶2个、紫外线灯2个、高压灭菌锅1个、医用剪刀1把、额镜1个、担架1个、双拐1个、皮质厚度测量仪1个、功能分区屏风1个等。

另:五中按国家标准要求为学生配备了水冲式公厕,共170平方米。教学楼和宿舍楼楼内各层也配备了卫生间。学生公厕已经规划到班级卫生区,由具体班级负责管理,卫生情况已达到无害化标准。

9.标准化人员配备制度 篇九

总 则

项目管理是施工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整体素质和管 理水平的集中体现,是树立企业形象,增强竞争力和提高经济效益的 有效方法。项目管理要“以人为本”,人员标准化配备是强化项目管 理,提升项目管理整体水平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实现企业确定奋斗 目标的有效途径。

人员素质决定了施工管理的水平和效率,是实现标准化管理的根 本。人员配备标准化就是根据工作岗位要求配备具有相应技能、能力、知识以及协调能力的人员,实现岗位设置满足管理要求,人员素质满 足岗位要求,使项目经理部和各参建项目分部成为实现建设目标的工 作团队。

为深入贯彻铁路建设新理念,建立健全管理机构,规范施工管理,全面落实“六位一体”管理要求,实现铁路建设“精品工程、安全工 程”的目标,本篇根据投标承诺和工程项目实际,结合企业自身的管 理特点,从满足成贵铁路建设需要的角度对项目经理部和项目分部人 员配备标准作基本规定。明确项目经理部的机构按三个管理层次设 置,对项目经理部的职责,人员配备标准、培训教育以及考评办法等 提出要求。

第二章 机构设置

一、组织机构

项目经理部组织机构框架项目部经理部组织结构框架图见下页。

项目分部组织机构框架

作业架子队岗位设置

第三章 岗位设置

(一)项目经理部设置的原则和要求 1.设置原则

(1)在中标通知书下达后,按投标承诺书及时组建项目经理部。(2)项目经理部设置地点应以方便工作为原则,应设置在建设项目现场。

2.设置要求

(1)项目经理部设置“六部一室”,即工程管理部、安全质量部、物资设备部、计划合同部、财务部、综合管理部、中心试验室,项目经理部下设项目分部和作业队。作业队实行架子队管理模式。

(2)项目经理部成立由项目经理部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架子队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本项目架子队管理的组织领导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过程控制,建立健全项目经理部和项目分部架子队管理体系、管理制度,落实架子队管理责任。

(二)项目分部设置的原则和要求 1.设置原则

(1)在公司明确施工任务后,按投标承诺书和上级要求及时组建项目分部。

(2)项目分部设置地点应以方便工作为原则,应设置在施工现场。2.设置要求

(1)项目分部原则上设置“六部一室一队”,即工程管理部、安全质量部、物资设备部、合同成本部、财务部、综合管理部、精密测量队和工地试验室,项目分部下设作业队。作业队实行架子队管理模式。

(2)项目分部成立由项目分部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架子队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本项目分部架子队管理的组织领导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过程控制,建立健全项目分部架子队管理体系、管理制度,落实架子队管理责任。

(三)作业队设置的原则和要求

(1)按照铁道部关于积极倡导架子队管理模式的有关要求,积极开展架子队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管理建设工作,全面实现架子队用工管理模式。

(2)架子队应按照“管理有效、监控有力、运作高效”的原则组建。

(一)项目分部及架子队设置要求

(1)项目分部必须按照投标承诺和合同约定,设置符合规定要求和数量的架子队主要组成人员、劳务用工计划及构成等。主要组成人员及构成未经上级审查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2)施工现场所有劳务作业人员应纳入架子队统一集中管理,由架子队按照施工组织安全统筹作业任务。班组劳务作业人员在领工员和工班长的带领下进行作业,每个工序和作业面有领工员、技术员、安全员和质检员跟班作业,确保工程项目施工的安全和质量。

第四章 项目部和作业队的职责

一、项目经理部职责

1、项目经理职责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企业的规章制度。认真贯彻执行铁道部、成贵铁路公司关于成贵铁路建设指导思想,按照项目工期、安全、质量、环保、建设资金目标要求,组织全体参建员工兑现合同承诺。以实施标准化管理为基础,全面落实成贵铁路公司“六位一体”管理要求。做到管理制度标准化,人员配备标准化,现场管理标准化,过程控制标准化。负责对成贵铁路标段工程项目的指挥、组织、管理。落实成贵铁路公司、股份公司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根据成贵铁路公司、股份公司的部署,制定项目经理部各项年度工作指标;组织、领导项目经理部各职能部门编制、制定项目经理部工作实施细则,对项目的安全、质量和工期承担公司授权责任。

主持建立、健全项目经理部激励、约束机制,宏扬企业文化,为员工搭建施展才能的舞台。

主持决策施工生产中的重大事项,定期组织安全质量检查。严格遵守企业财经纪律,认真执行国家财务制度,按成贵铁路公司项目资金管理要求,管好企业财产,用好项目资金。

负责项目经理部的各种费用报销和所有开支的审批。

负责对项目经理部全体员工的调配任免、劳动报酬、奖惩进行考核、评定。接受员工所提出的各种合理化意见、建议。形成符合科学决策、民主管理等特点的现代化企业管理模式。

负责安排和检查项目经理部其他行政领导成员的工作,保证项目经理部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负责应由自己亲自处理的其他重大事项和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党委书记职责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根据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党委的决定、指示以及项目业主对党组织建设要求指定出项目经理部党工委年度工作目标。负责项目经理部党委全面工作,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按照“四好”班子要求,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促进领导成员的团结协作。定期组织召开项目经理部党委会议,党员干部民主生活会、主持党委中心组学习。

组织本单位开展“创岗建区”和“创先争优”活动,推动活动的深入开展。

按照党员“四条”、“八不准”和《国有企业领导干部预防腐败工作条例》要求,建立、健全项目经理部惩防体系并按时组织教育、检查。

负责制订本单位发展党员年度计划,加强组织建设,把好党的“入口”关。分管项目经理部对外协调和征地拆迁工作,为项目施工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领导和支持项目经理部的工会、共青团的各项工作,为他们独立开展工作创造好的条件。

定时向上级党组织和当地党政领导汇报、请示工作,体现对项目施工生产的保障、监督、服务职能。

负责联系单位新运项目分部制运架梁、铺轨作业进行帮助指导。积极完成上级党组织临时交办的任务。

3、常务副经理职责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企业的规章制度。认真贯彻执行铁道部、成贵铁路公司关于成贵铁路建设指导思 想,协助项目经理按照项目工期、安全、质量、环保、建设资金目标要求,组织全体参建员工兑现合同承诺。审核项目经理部施工生产计划,协助项目经理按照成贵铁路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要求制定、实施项目年度工作目标。

负责项目的成本管理,主持和审核招投标、合同管理文件,在项目委外用工、验工计价、成本考核等方面负主要责任。

经项目经理授权,负责项目资金使用、拨付,检查各子公司项目分部资金流向并根据其工期、安全、质量考核评定决定资金拨付额度。

对项目经理部员工业绩评定、劳动报酬、奖金考核行使重要决定权。对项目分部阶段或工期内进度、安全、质量、劳动竞赛考核、评定行使重要决定权。

协调各项目分部之间的关系,保证项目施工顺利进行。分管计财部,负责对联系单位的施工生产管理及重点工程施工组织进行帮助指导。

在项目经理出差或外出时,代表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经理部的行政全面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4、副经理职责认真贯彻执行铁道部、成贵铁路公司、公司项目经理部关于成贵铁路建设的指导思想,履行岗位分工职责。

负责施工生产所需机械设备的招标采购、组织调拨、进场检验、维护和使用管理。

负责施工生产所需物资的招标采购、组织供应、进场检验、贮存和使用管理。

负责科技研究项目的立项申报、组织实施、成果评审、经费管理等相关工作。

负责项目经理部及标段内各生产层的信息化系统建设、日常维护和规范应用。

负责隧道和其它地下工程的超前地质预报工作。

负责施工生产所需电力系统的供应方案和相关协调工作。

分管物资设备部,协管工程管理部、安全质量部。负责对重点联系单位的生产管理及重点工程施工组织进行帮助指导。

负责应由自己亲自处理的其它重大事项。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5、生产副经理职责负责项目经理部施工生产的组织管理,按业主“六位一体”管理要求,对施工安全、文明施工负总责。

对工程项目的生产、组织负领导责任。负责项目施工过程风险管理,做到措施到岗,责任到人,有效降低工程安全、工期、环保风险。

审核、批准项目经理部环境保护、职工身体健康、安全施工的技术文件,并监督其实施。

按照业主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要求,督促项目经理部安全部门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环水保包保体系和日常报送、检查、评比制度,对项目施工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条例、法规的行为行使否决权。

负责定期组织项目安全质量检查,制止和纠正一切不重视安全质量的行为。按照业主、股份公司、项目经理部各个时期的计划,安排和布置项目施工生产工作,检查工作落实情况。

在项目施工实施的进度考核、劳动竞赛评比中行驶重要决定权。负责对联系单位的施工生产管理及重点工程斗篷山隧道进行帮助指导。

负责应由自己亲自处理的其他重大事项。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6、总工程师职责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按照项目业主质量目标要求,负责抓好项目施工技术和质量管理工作。

认真贯彻成贵铁路公司、股份公司质量方针和目标,监督各项目分部制定出管段质量保证措施,做好质量监督,质量事故处理工作。

协助项目经理建立项目经理部质量保证体系、安全生产体系、环水保保障体系等。

主持审核项目经理部编制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研究和审定重要的技术处理方案,及时解决施工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主持制定项目质量计划和创优规划,督促各项目分部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引导参战员工树立工程质量精品意识、品牌意识。

检查各种施工技术规范、规则及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预防和纠正措施。

主持设计文件复核和技术交底。审查开、竣工报告,审核验工工程量清单及变更设计。定期检查所辖部门的内业资料。

主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和新工艺的推广应用;并组织编写科技成果和技术总结。

负责组织对各类工程技术人员进行技术岗位培训与考核,参与其业绩评定。

负责对联系单位一项目分部的施工生产管理以及重点工程施工进行帮助指导。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7、综合管理部职责综合部是负责项目经理部行政事务的管理部门。负责制定项目经理部各项行政管理制度并监督各部门贯彻执行。

负责项目经理部公文的收发和处理,及时上传下达,按企业档案管理要求归档。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做好各部门的协调工作,加强对重大事项的督办,保证项目经理部各项决策的顺利实施。

做好对内对外宣传和信息工作,负责项目各个时期信息资料的采集、加工,组织好重点工程、重大事项的宣传报道工作。

负责项目经理部印章、介绍信的使用、管理,以及办公用品、劳保用品、低值易耗固定资产等的采购、管理,建立、健全各类管理卡片。

负责牵头协调对外接待工作,做到热情服务,内外有别。负责项目经理部事务费用的管理、使用及报销审核,负责食堂管理,做好生活后勤服务工作。

负责项目各个时期的信息采集,对收集的信息资料如图集、规范、通知、指示、项目大事等进行报送、编辑、存储和使用管理。

负责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安排、协调项目经理部指挥车辆使用,做好日常维修管理。负责指导协调全线征地拆迁工作,贯彻好国家有关政策和上级指示,健全管理台帐和内业资料,组织地亩竣工文件编制。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8、工程管理部职责在项目经理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贯彻落实成贵铁路建设的技术标准、规范。大力推广“四新技术”和信息化管理技术。负责组织策划和编制下达本标段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计划,组织筹备生产调度会。负责组织施工图设计的现场核对和审查工作;负责组织本单位技术管理人员接受现场交桩和技术交底,联系设计单位及时提供施工所需的设计文件和图纸;做好一切技术准备工作。

检查、督促、协调各项目分部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计划组织施工。定期向上级部门报送所要求的工程统计报表,向各项目分部发布进度公报。

协助相关部门制订现场施工管理实施细则;参与对各项目分部进行考评并提出奖惩意见。

负责组织初步审查工程变更、工程延期、索赔、分包及业主违约等事项;工程受险时,会同相关部门依据保险合同向保险公司索赔。负责策划和组织有关技术人员的学习和培训工作。组织编制重要的施工技术方案、特殊技术处理措施和施工工艺,对难点技术和关键技术组织攻关或进行前期试验。负责组织施工技术总结的编写和QC活动的开展。

配合物资设备部进行工程材料的调查,为选定工程材料及引进重要施工设备选型提供技术支持。

负责信息系统的管理和本部门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负责技术性文件的记录和管理工作;一切内业资料严格按贯标要求管理。完成项目经理部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9、安全质量部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环境保护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条例及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情况,参加制订实施细则和办法,并监督、检查贯彻执行。按照成贵公司成贵铁路建设“六位一体”管理体系有关要求进行安全、质量、环水保、安标工地建设管理。

依据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制定质量管理规划,负责质量综合管理,行使质量监察职能。按照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对本项目全部工程质量进行检查指导。

依据安全目标制定本标段的安全管理规划,负责安全综合管理,编制和呈报安全计划、安全技术方案等具体的安全措施,并认真贯彻落实。牵头组织定期安全检查和安全抽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监督整改。负责安全检查督促,对危险源提出预防措施,制定抢险预案。定期组织对所有参建员工进行安全教育。

负责本工程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建立健全环境保护体系。依据国家及当地环保部门的有关规定,针对本工程环境特点,制定具体详细的环保、水保规划与措施,并督促下属单位抓好贯彻落实,确保施工不对当地环境造成任何损害。

认真审查各项目项目分部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质量环保措施,并督促执行。

参加安全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针对问题查找原因,提出解决或改进的具体措施。参加项目经理部组织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检查,对查出的问题用简报、通报等形式,上报下达,并督促限期改进。

参加安全质量生产会议,定期向项目经理、副经理、总工程师汇报安全质量生产工作,提出安全生产方面的建议。

负责有关安全、质量统计报表工作。完成项目经理部领导临时交办的其它任务。

10、物资设备部职责

在项目经理部领导下,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公司有关物资和设备管理的政策和法规,制定本项目物资管理制度和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履行本项目物资、设备集中采购主管部门职能,对物资供应及设备配置进行有效管理。

负责按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和成贵铁路公司对物资供应和设备配置的相关要求,牵头组织甲控物资以及项目分部要求统一招标采购的物资、设备、机具的招(议)标工作。

审核本项目物资申请计划和设备配置计划并监督落实。协调本部与其它部门关系,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做好项目经理部设备、物资相关的统计报表工作,随时掌握设备

配置和物资供应计划执行情况。

对各项目分部的物资和设备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监督。负责成贵公司信息化管理中有关设备、物资管理的数据录入、维护工作。

负责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相关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承办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11、计财部职责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成贵公司、股份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制定和完善项目经理部合同管理、成本管理、验工计价管理、架子队及劳务用工管理的规章制度、实施细则,督促项目项目分部贯彻执行并检查、指导其业务;负责合同管理、概预算管理、验工计价、成本管理、工程索赔及竣工结算等工作,协助完成项目经理部各类合同谈判、签订工作;认真学习、理解(招)投标文件及施工合同的具体内容,及时组织合同交底工作;及时向业主报送验工计价资料,组织验工计价收入,做好工程项目的验工计价和结算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台帐;参与项目管理策划,编制项目主要工序工费承包限价和项目项目分部验工指标;督促各项目项目分部开展经济活动分析,参与项目项目分部绩效考核与评价。

对各项目项目分部责任成本管理进行督察,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和措施,参与项目项目分部成本分析,掌握项目项目分部责任成本管理动态,配合工程项目审计和财政投资评审。

贯彻铁道部“架子队”管理制度,对项目项目分部“架子队”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负责成贵公司信息化管理中有关合同管理、验工计价管理的数据录入、维护工作。

在责任范围内,确保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的有效运行。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成本控制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上级有关规定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结合项目经理部实际情况,进行有关财务会计、成本管理问题的研究,探索项目管理新模式。着重制定、完善财务、成本控制方面的规章制度、实施细则和考评细则,督促所属各单位贯彻执行并检查、指导其业务工作。

组织编制财务收支计划,拟定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严格控制财务支出,加强资金管理和成本控制,提高项目经济效益。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防范机制,降低财务、合同和人为风险,确保项目成本有效控制。

认真学习、理解投标文件、施工合同的具体内容,做好工程项目结算工作。

严格贯彻执行铁道部“三项治理活动”中的相关规定,坚决杜绝虚假合同。

督促所属各单位每月对材料供应、设备租赁、工费承包单位进行结算,并按合约支付。

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劳务工(农民工)工资按期支付的相关规定,督促所属各单位每月按时支付劳务工的工资,并把该项工作作为财务工作考评的主要内容。

负责组织编制和执行项目经理部经费预算,严格经费开支报告制度,财务报销严格执行申请、批示、经办、验据审核、签字报销程序,严格控制经费支出,检查、分析、报告经费预算的执行情况,切实将费用支出控制在公司核定的年度指标内。

负责建立项目经理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向领导汇报有关财经检查、“三项治理”、财务资金收支等方面的重大事项。

负责项目经理部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工作,保证及时、准确编制财务决算。

会同项目经理部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经济活动分析,及时提供分析报告,并对存在的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和措施。

负责指导项目管段税收筹划工作,及时缴纳各项税金,检查、督促所属各单位依法纳税。

在职责范围内,确保公司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参加公司管理体系的内审、外审等工作。

负责财务部与项目经理部其他部门的协调配合工作,协调项目经理部与业主、税务、银行等有关部门的公共关系,建立良好的公共环境。

准确、及时地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

二、项目分部职责

1、项目经理职责贯彻落实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和目标,对“六位一体”管理要求和有效运行进行全面监督和评审,持续改进。

严格履行投标承诺和公司内部承包合同,确保合同目标的实现,承担因管理不善造成的经济责任、行政责任乃至法律责任。

组建精干高效的项目管理班子,抓好项目分部设置、人员选调、职责分工,合理配置生产要素、工作与生活设施。

对所属各作业队各项工作负有直接的指挥、协调、服务和监督责任。科学组织施工,及时正确地组织做出项目实施方案和进度计划、重大技术措施、资源调配方案,提出合理化建议与设计变更等重要决策。

建立严格的经济责任制,强化管理,推动科技进步,严格工期、质量、安全、环保、成本控制,提高综合经济效益。

负责与工程建设相关方进行沟通,及时妥善处理好内外关系,保证项目施工顺利进行。

执行上级的指令,接受建设单位和上级机关的监督、指导,及时向建设单位和上级汇报工作。

组织制定架子队管理方针、目标,负责建立架子队管理体系。建立项目分部架子队管理责任制,检查、考核项目分部内各级领导、各部室架子队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

审定项目分部有关的架子队管理办法。

定期组织架子队管理检查,组织架子队管理专题会议,布置架子队管理工作。

2、总工程师职责按照“六位一体”管理要求和管理目标,负责对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进行策划、组织实施计绩效评估。负责质量管理,组织管理计划的编制,领导、检查督促质量体系文件的有关技术、标准等日常工作的实施。

负责本项目工程的技术管理,组织技术规范、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学习,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地方技术政策、规范、规程和标准,开展技术创新,推广应用“四新”技术和组织QC小组活动,提高施工技术水平和生产效益。

协助项目经理合理调配生产资源、科学组织施工;开展责任成本核算,提高效益;加强合同管理,实现合同目标。协助项目经理协调、处理施工与建设、设计、监理及地方各部门的工作。负责施工中的变更设计工作。

组织施工设计文件的会审工作,组织项目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特殊过程施工作业指导书的编制并按有关程序进行优化和完善,负责组织施工方案、施工工艺、作业指导书的审批,负责按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指导施工生产。

组织制定各项质量、安全、环保和职业健康技术制度、创优规划、管理办法和保证措施,组织处理安全、质量、环保和职业健康技术问题。负责组织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施工技术总结和科技成果的编写工作。参加施工进度、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等专项综合检查,参与或组织召开生产、安全、质量分析会,主持制定改进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和合同履约。负责指导、协调机械设备、物资材料的配备、供应和管理,保证设备、物资应满足施工生产需要。

3、工程管理部职责在总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技术管理工作,开展日常安全质量工作检查;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现行施工规范、规程指导施工,确保单位工程质量创优。贯彻落实“六位一体”的管理要求和管理目标,负责有关施工规范、规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和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标准的有效实施。负责施工技术管理。制定施工技术管理办法,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计划、关键工序和特殊过程的作业指导书、质量问题技术处理方案、施工技术措施,并进行现场技术指导,负责监督实施。积极推行工程管理先进经验和方法,指导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与应用,针对各专业的关键技术进行科技攻关,为工程施工提供技术支持。参与施工调查、审核和优化设计施工图,适时提出变更设计及资料呈报工作。

负责工程测量、技术交底的指导工作,制定和实施技术管理责任制及技术工作奖惩办法,制定各种技术工种的操作规程及作业指导书,并监督执行。

负责本部门、试验室、施工现场的标准化管理,负责施工过程标识、记录的检查指导。负责工程调度管理,组织召开工程例会,掌握工程动态,及时向领导提供工程状况分析报告。

负责工程开工报告、竣工验收、交接等各项技术工作,组织编写竣工文件、施工技术总结、施工工法、科技论文。

加强基础工作建设,掌握工程形象进度完成情况,认真编制计划统计报表,并按规定上报、下达。

定期向上级业务部门上报工程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协助征地拆迁和外部协调工作。

按照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规定,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提交专家论证。

4、安全质量部职责及时收集整理并贯彻执行国家、地方、行业、建设单位和公司内部有关安全、质量、环保法律法规、规范、规程、标准,并对落实情况实施检查。协助项目分部领导贯彻落实“六位一体”的管理要求和管理目标,并对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积极配合内部、外部审核。

组织制定本项目安全、质量、环保水保管理办法和创优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和指导。

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实施安全、质量、环保检查,及时纠正违反安全生产规定,违反施工程序、规程、规范行为,及时下发安全、质量、环保问题整改通知单,责令有关单位和人员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并验证其整改情况。

负责组织实施危险源、环境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参与制定管理方案,参与不合格品的界定,保证质量,降低污染,消除安全风险。

负责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系沟通,协调与地方环保部门的联系,使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有序开展。

指导QC小组活动,推荐QC小组参加上级成果鉴定与发布,负责优质工程的申报和质量情况反馈。

组织开展安全、质量、环保评比,推广先进经验,参与安全、质量、环保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落实。

对危险源提出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落实安全专项费用的审核和上报。

5、物资设备部职责负责项目设备物资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有关物资设备管理规章制度、经济技术定额、操作规程、技术规范保准。组织项目甲控、自购物资设备招标采购,对物资管理进行检查指导,对项目分部施工设备管理进行检查和考核,确保施工设备正常运行。

掌握物资的计划、供应、统计及所有设备的资产数量、质量等情况,合理安全甲供、甲控、自购物资设备的供应、采购计划,督促作业队施工设备的供应、调遣、保养工作。

负责制定工程项目设备物资管理办法,制定物资采购、施工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及时向项目经理反映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负责物资设备的检验、验证、标识及记录,对项目分部的材料消耗和机械设备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建设单位制定的物资设备管理办法。

严格按照“六位一体”管理要求进行物资设备的采购、产品标识和质量控制。把好物资设备验收、发放、使用、核算、统计分析关,避免浪费,防止污染。

建立健全项目物资设备基础资料管理制度,完善档案、台帐,负责物资设备统计报表工作。

6、计财部职责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成贵公司、股份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制定和完善项目经理部合同管理、成本管理、验工计价管理、架子队及劳务用工管理的规章制度、实施细则,督促项目项目分部贯彻执行并并有效实施。

负责合同管理、概预算管理、验工计价、成本管理、工程索赔及 竣工结算等工作,协助完成项目分部各类合同谈判、签订工作。认真学习、理解(招)投标文件及施工合同的具体内容,及时组织合同交底工作。

及时向项目经理部报送验工计价资料,组织验工计价收入,做好工程项目的验工计价和结算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台帐并对所辖作业队计价批复。

参与项目管理策划,编制项目主要工序工费承包限价,参与项目项目分部绩效考核与评价。

对项目项目分部责任成本管理,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和措施,参与项目项目分部成本分析,掌握项目项目分部责任成本管理动态,配合工程项目审计和财政投资评审。

负责编写架子队管理制度和办法。建立健全项目分部管理体系,落实各项架子队管理制度。组织架子队大检查,检查项目分部架子队管理制度和保证体制的运转执行情况。

制定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并按考核标准严格组织考核,确保架子队工作的有效实施。建立架子队管理信息档案,负责架子队档案管理。负责成贵公司信息化管理中有关合同管理、验工计价管理的数据录入、维护工作。

确保安全生产资金筹措到位,确保安全生产资金专款专用。强化项目分部的财务管理工作,认真编制和执行财务收支计划,拟定资金筹措使用方案,有效使用资金。督促所辖作业队开展责任成本管理,在确保安全、质量、工期的前提下合理控制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负责项目分部人员工资、奖金、福利等经费的发放及会计核算工作,搞好债权债务管理;

负责项目分部食堂账目管理,确保帐目管理清楚。

7、综合管理部的职责贯彻落实国家、地方、行业法规、政策及上级有关规定,负责制定和实施本部门与项目相关的管理制度和办法。

参与项目分部管理与生产方面的调研,及时收集相关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掌握项目分部工作情况,做好上请下达,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促进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负责项目分部党工委和工会、共青团组织的日常业务工作。负责项目分部办公会议、党委会议及其它综合性会议的通知、组织筹备工作,并对议定事项及时催办,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专业性会议的组织、服务工作。

负责项目分部管理性文件的核稿、登记和存档,承办上级和地方来文的登记、传阅及有关资料的归档。负责项目分部和项目经理印章的掌管、使用,严格把关。

参与项目分部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的策划,并认真贯彻落实;根据项目分部领导决定,负责各部门职责权限文件化并予以公布沟通;承办项目分部人事管理与培训的相关业务工作。

负责项目分部工作、生活场所和办公、生活设施、用品管理;负责项目分部考勤、车辆调度以及司机、厨师、服务员的教育和管理,保持健康、和谐的工作与生活秩序。

负责来宾、来访人员的接待和招待用品管理。负责食堂管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8、工地试验室的职责负责工程项目检验、试验、交验及不合格品的检验控制,按检验评定标准对施工过程实施监督并对检验结果负责。

负责现场各种原材料试件和砼试件的样品采集和测试、检验及质量记录。根据现场试验资料,提出各种砼的施工配合比,土方施工最佳含水量等试验数据,并在施工过程中提出修正意见报监理工程师批准执行。

负责工程项目的计量测试工作,负责工程项目的检验、试验设备的核定、校准及使用管理工作。

9、精密测量队的职责负责控制测量、放线定位测量和对工程进行复核、检查及其它抽查性测量工作,负责测量桩橛的交接,根据建设单位和设计部门给定的控制点,布置施工阶段的测量控制网,负责实施竣工测量,并按规定做好相关的测量记录,参与验工计价。

(三)作业队职责建立和实行技术交底制度,技术负责人就工程作业工序和环节向领工员、工班长进行书面技术交底,书面技术交底资料要归类存档备查。

领工员、工班长在实施作业前对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工作和安全交底。在施工过程中,各作业队和专业工班必须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生产任务。

服从项目分部领导和项目分部各部室的管理和业务指导。各作业队之间相互配合,确保各工序连续、均衡作业。严格执行“三检制”,配合项目分部专业技术人员及时做好现场施工记录。

对作业队施工或管理不力的,项目分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五章 项目部的人员配备

一、项目经理部人员配备的原则

项目经理部参考《铁路建设管理办法》(铁道部令第11号)规定的任职条件,配置项目经理部主要负责人、部室负责人及其他人员。

1.项目经理部人员配备根据铁道部关于项目机构设置的要求,在基本配备基础上,根据工程规模,工程进展阶段,实行专业调配。

2.根据人员管理培训要求,积极建立考核、培训、培养机制,促进在岗工作人员的技术业务素养提高的同时,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加强思想文化引导、加强反腐廉政建设、加强团队意识建设,努力创造一种“公正、和谐、团结、奋斗”的氛围,带动建设工作全面开展,并最终实现“建一项工程、树一个样板、铸一个精品、带一支队伍”的目标。

3.中标通知书下达后项目经理部主要负责人和负责前期工作的技术人员必须及时到位,项目经理部其他人员在具备施工条件时必须全部到位。

二、项目经理部人员配备的要求

1.根据建设项目规模及投标承诺,参考铁道部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特点,配置人员满足现场施工需要,配备:

(1)项目经理部领导:项目经理1人,常务副经理和副经理按照工作需要配备,总工程师1人。

(2)工程管理部:部长1人,专业工程师和调度的配备满足现场施工管理的需要。

(3)安全质量部:部长1人,安质环保工程师按照规定和现场施工管理的需要设置。

(4)物资设备部:部长1人,物资设备工程师的配备满足现场施工管理的需要。

(5)计财部:部长1人,财会人员1人,预算合同1人,其余按照工作需要配备。

(6)综合管理部:部长1人,其余根据工作需要设置。

2.项目经理部负责人、总工程师、部门负责人等主要工作人员,以及质量、安全、技术、财务、验工、计价等专业岗位人员必须是项目经理部的正式职工。

3.项目经理部主要负责人、总工程师、财务负责人一般不得调整;确需调整的,新配备的人员必须符合任职条件并按规定程序任免;人员调整20天内报建设单位项目管理机构审批。

4.项目经理部可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在定员范围内调配技术、经济管理人员,以确保专业配置和人员数量满足项目管理工作需要,新配备的人员必须达到任职条件

三、项目分部人员配备的原则

1.项目分部人员配备根据铁道部和上级关于项目机构设置的要求,在基本配备基础上,根据工程规模,工程进展阶段,实行专业调配。

2.根据人员管理培训要求,积极建立考核、培训、培养机制,促进在岗工作人员的技术业务素养提高的同时,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加强思想文化引导、加强反腐廉政建设、加强团队的意识建设,努力创造一种“公正、和谐、团结、奋斗”的氛围,带动建设工作全面开展。

3.任务明确后项目分部主要负责人和负责前期工作的技术人员必须及时到位,项目分部其他人员在具备施工条件时必须全部到位。

四、项目分部员配备的要求

1.根据建设项目规模和上级要求,结合自身的特点,配置人员满足现场施工需要,至少应配备:

(1)项目分部领导:项目经理1人,项目副经理按照工作需要配备,总工程师1人。

(2)工程管理部:部长1人,专业工程师和调度的配备满足现场施工管理的需要。

(3)安全质量部:部长1人,安质环保工程师按照规定和现场施工管理的需要设置。

(4)物资设备部:部长1人,物资设备工程师的配备满足现场施工管理的需要。

(5)计财部:部长1人,造价工程师1人,财会人员1人,其余按照工作需要配备。(6)综合管理部:部长1人,其余根据工作需要设置。(7)工地试验室:主任1人,其余根据工作需要设置。(8)精密测量队:队长1人,其余根据工作需要设置。

2.项目分部负责人、总工程师、部门负责人等主要工作人员,以及质量、安全、技术、财务、验工、计价等专业岗位人员必须是项目分部的正式职工。

3.项目分部主要负责人、总工程师、财务负责人一般不得调整;确需调整的,新配备的人员必须符合任职条件并按规定程序任免;人员调整20天内报上级单位核备。

4.项目分部应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在定员范围内调配技术、经济管理人员,以确保专业配置和人员数量满足项目管理工作需要,新配备的人员必须达到任职条件。

五、作业队人员配备的原则

1.1.架子队主要人员岗位要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2.架子队的队长、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试验员、材料员、领工员、工班长等主要人员一般不得调整,确需调整的,新配备的人员要必须符合任职条件,人员调整情况报上级单位核备。

3.领工员、工班长必须具备相应的组织能力和丰富的施工实践经验,其人员数量应能满足施工现场生产管理、各施工环节和过程不间断监督职责,落实责任。

2.架子队的队长、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试验员、材料员、领工员、工班长等主要人员一般不得调整,确需调整的,新配备的人员要必须符合任职条件,人员调整情况报上级单位核备。

3.领工员、工班长必须具备相应的组织能力和丰富的施工实践经验,其人员数量应能满足施工现场生产管理、各施工环节和过程不间断监督。

六、作业队人员配备的要求

1.管理人员配置

(1)按照“1152”基本要求配置,架子队设置一个专职队长、一个技术负责人,技术、质量、安全、试验、材料五大关键人员以及领工员和工班长两个领班负责人等主要人员。

(2)架子队的队长、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试验员、材料员、领工员、工班长等主要人员由施工企业正式职工担任,应具有相应的作业技能,并经过岗位培训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2.操作工人

(1)操作工人根据担负的施工任务情况、工程进展情况等灵活配置,以满足施工需要为准。通过本企业内部劳动力市场或当地劳动力市场聘用。

(2)对于钢筋工、木工、混凝土工、模板工等普通技术工种,受聘者必须经劳动部门培训考试合格,持有本工种《职业资格证书》。

(3)从事地下作业、高空作业、铺架作业、爆破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本工种《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3.外聘劳务使用原则

(1)使用外部招聘人员必须坚持“合理有序、总量控制”和“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坚持与内部员工同教育、同要求、同检查、同奖罚,纳入所在架子队的全面管理。

(2)使用外聘劳动力仅限施工一线,非施工生产单位、岗位不得使用,停工、待工的项目分部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使用。

(3)技术含量高、施工工艺复杂、难度大的铁路大、中桥,百米以上的隧道,50米(横延米)以上的板涵,特殊路基工程,必须以架子队组织施工。大型机械设备操作、财务管理、物资采购保管、爆炸物品保管等重要岗位,不得使用外聘人员。

七、项目经理部人员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

项目经理部负责人任职资格要求项目经理由现职副总经理(副局级)担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高级及以上职称、15年以上铁路大中型或类似项目管理经验,8年及以上项目经理管理工作经验,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记录;具有很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执行力强;掌握相关专业技能和本行业应具备的基本知识。

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等管理培训经历,熟悉质量安全、职业健康、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有组织策划工程项目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办法和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能力,具备实施、实现、评审和维护工程项目内部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针政策的能力。

常务副经理

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高级及以上职称,15年以上铁路大中型或类似项目管理工作经验,8年及以上项目经理或副经理工作经验;从事过时速160km/h及以上铁路(含既有线提速改造)或类似项目工程的工程技术或管理工作,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记录;具有很强的组织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副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中级及以上职称,10年以上铁路大中型或类似项目管理工作经验,5年及以上项目经理或副经理工作经验;从事过时速160km/h及以上铁路或类似项目工程的工程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10年以上铁路大中型或类似项目管理工作经验,5年及以上项目总工程师工作经验;从事过时速160km/h及以上铁路或类似项目工程的工程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较高的工程技术工作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精通所从事工程项目的主要专业施工技术,熟练掌握技术质量管理程序和要求,熟悉试验和测量业务,熟知工程计量、变更索赔等事项,具备独立解决施工中一般技术难题的能力。熟悉安全、质量、环境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具备实施、实现、评审和维护项目内部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针政策的能力。具备主持编制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计划》,重要工程施工措施方案和作业指导书的能力。

八、项目经理部部门负责人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

1、工程管理部部长(1)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和铁道部有关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相关规定;参与草拟或制订本项目管理机构有关规章制度、工作标准和实施细则等管理办法。组织落实‘六位一体’管理制度。推广应用“四新技术”和信息化管理技术。

2)团结带领本部门全体人员全面承担工程项目管理工作,努力抓好部门建设,建立部门内部文件处理流程制度、工作纪律制度及业务学习制度,对本部门的各项管理工作负责。

3)按照铁路建设程序,在项目经理部的统一组织下,编制项目实施性施工组织计划。紧紧围绕本项目经理部工作目标,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4)对本部门所负责的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指导。

5)组织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核工作,加强与设计配合组的沟通和协调。6)组织编制本项目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工艺细则。7)审查所属单位编制的单位、单项工程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所属各单位编制施工作业指导书,并进行审查。

8)组织编制项目年度形象进度计划,做到月分析、季总结,切实加强项目的动态管理,确保工期目标的实现。

9)组织编制和审查重大、专项技术方案,并监督实施。

10)负责对部门内部起草的合同、公文、技术文件等进行审核,并按规定做好相关部门文件的会签工作。

11)对专业工程师审核的施工设计文件把关。12)对专业工程师审核的设计变更进行审查。

13)指导并督促所属各单位做好安全、质量工作,及时协调处理施工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并参加相关工作例会。

14)参与质量检查和质量评比活动,做好质量的过程控制,努力打造精品工程,协助质量事故调查与分析。

15)参与检查各种检验批、工艺性试验、检测等内业资料。

16)组织竣工文件的编制、移交,参与建设单位组织的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17)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任务。(2)任职条件

1)工程系列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具有高级技术职称。2)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执业资格或相关资质,从事铁路工程建设管理工作5年以上,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并担任过相应的职务。3)熟悉所从事工程项目的主要专业施工技术,掌握技术质量管理程序和要求,熟悉试验和测量业务,熟知工程计量、变更索赔等事项,具备一定的解决施工中技术难题的能力。

4)熟悉安全、质量、环境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具备实施、实现、维护工程项目内部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针政策的能力。具备编制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重要工程施工措施方案和作业指导书的能力。

2、安全质量部部长(1)岗位职责

1)负责安质环保部全面工作。

2)依据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制定质量管理规划,负责质量综合管理,行使质量监察职能。按照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对本项目全部工程质量进行检查指导。负责全面质量管理,指导工程项目的QC小组活动。

3)按照成贵公司成贵铁路建设“六位一体”管理体系有关要求进行安全、质量、环水保、安标工地建设管理。

4)依据安全目标制定本标段的安全管理规划,负责安全综合管理,编制和呈报安全计划、安全技术方案等具体的安全措施,并认真贯彻落实。牵头组织定期安全检查和安全抽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监督整改。负责安全检查督促,对危险源提出预防措施,制定抢险预案。定期组织对所有参建员工进行安全教育。

5)负责本工程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建立健全环境保护体系。依据国家及当地环保部门的有关规定,针对本工程环境特点,制定具体详细的环保、水保规划与措施,并督促下属单位抓好贯彻落实,确保施工不对当地环境造成任何损害。

6)对现场施工进行全面管理,做到文明施工。

7)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对施工过程中涉及文物保护事宜履行职责。

8)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2)任职条件

1)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从事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或类似工程相关工作10年及以上,从事铁路工程安全质量管理工作5年以上,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并担任过相应的职务。

3)熟悉安全质量、职业健康、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有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能力,具备实施、实现、评审和维护工程项目内部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创优规划等方针政策的能力。

4)从事过时速160km/h及以上铁路工程或类似工程项目的技术或管理工作。

3、物资设备部部长(1)岗位职责

1)在项目经理部分管领导的领导下,负责物资设备部的全面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设备、物资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组织制订并执行项目经理部设备、物资管理办法,指导各项目分部设备、物资管理工作,掌握各项目分部设备配置计划和物资供应计划执行情况,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作好设物部与其它部门的协调工作。

4)审核各项目分部甲供(控)物资申请计划以及项目经理部要求统一采购物资申请计划,并督促落实。

5)作好物资保供过程的监控。

6)审核各项目分部设备配置计划和施工临时用电计划,并督促落实。7)组织实施甲控物资以及项目经理部要求统一招标采购的物资、设备、机具的招(议)标工作。

8)组织实施物资、设备采购合同的起草、审核及签订工作。9)协调解决物资供应和设备使用中出现的重大问题。10)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2)任职条件

1)本科(含)以上学历,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

2)10年及以上铁路大中型或类似项目工程物资管理工作经验,从事铁路工程物资设备管理工作5年以上,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并担任过相应的职务。

3)具备较强的物资设备管理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具备一定的物资设备部门业务专业指导能力

4)掌握物资核算、物资报表和内业资料的编制方法,并具备根据报表数据对物资管理工作进行分析,提出合理可行的整改措施的能力。

4、计财部部长(1)岗位职责牵头制定项目经理部合同、计价管理制度与流程,并组织实施;

负责制订部门的年度、季度及月度工作计划;参与合同承办部门组织的合同评审工作,负责组织与成贵铁路合同交底工作;参与项目施工策划,牵头测算和审定工序工费承包限价和各项目项目分部验工指标;制定项目经理部架子队用工管理制度,贯彻铁道部、成贵公司“架子队”管理制度,对项目项目分部“架子队”管理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坚决杜绝非法合同、虚假合同;及时向业主报送验工计价资料,组织验工计价收入,做好工程项目的验工计价和结算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台帐;对各项目项目分部责任成本管理进行督察,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和措施,并监督实施,参与项目项目分部成本分析,掌握项目项目分部责任成本管理动态,配合工程项目审计和财政投资评审;负责成贵公司信息化管理中有关合同管理、验工计价管理的数据录入、维护工作。负责索赔资料的收集、整理,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提出索赔,参与索赔谈判,并对各项目项目分部的索赔工程进行指导;在责任范围内,确保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的有效运行;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合同管理、成本控制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上级有关规定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负责建立和完善项目经理部财务管理各项制度办法,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防范机制,降低财务风险。协助领导做好项目经理部的资金筹措工作,负责工程结算资金的收取,统筹安排资金,监控和预测项目经理部的现金流量,严格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管好用活资金,对工程结算资金全过程监督。

负责组织编制和执行项目经理部经费预算,制订和完善经费管理制度,严格控制经费支出,检查、分析、报告经费预算的执行情况,切实将费用支出控制在公司核定的年度指标内。主持财务报表及财务预决算的编制工作,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经济活动分析,为项目经理部决策提供及时有效的财务分析;对项目经理部税收进行整体筹划与管理,按时完成税务申报工作;负责建立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向领导汇报有关财经检查、验工计价、财务收支、资金收支等方面的重大事项;负责计财部与其他部门的协调配合工作,协调与业主、税务、银行及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部门的社会公共关系,建立良好的公共环境;检查、指导项目分部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工作,加强财务会计基础工作及自查自纠工作,规范财务会计行为,并对其财务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2)任职条件

1)本科(含)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的专业技术资格。

2)10年及以上铁路大中型或类似项目计划合同、财会、成本管理工作经验,担任项目计财负责人5年以上。

3)熟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掌握本行业业务管理有关知识。

4)了解所从事工程项目主要专业施工技术,熟练掌握财会、计划管理基本技能。

5)有较强的沟通组织协调能力。6)熟悉合同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5、综合部部长(1)岗位职责

1)在项目经理和分管领导的领导下,负责办公、办事、办会、劳动人事、治安和人员管理工作。

2)主持并领导综合部全部日常工作,及时与有关领导及各部门协调,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3)负责项目经理部文件的起草、印发、归档的审核工作。4)负责项目经理部综合性会议的筹备和会务组织工作。

5)负责综合部的报销审核,接待费、办公用品及客餐归口管理。6)协助项目经理督促、检查项目经理部的决定、命令、工作落实情况,做好各单位的协调工作。

7)负责项目经理部车辆调动、食堂及司厨人员等后勤服务管理工作。8)安排协调项目经理部的征地拆迁有关工作。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2)任职条件

1)大专(含)以上学历,从事铁路工程综合管理工作5年以上,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并担任过相应的职务。

2)了解企业管理的一般知识,掌握文件有效性控制,文件的发放、接收,文件的管理及归档,作废文件的处理以及管理体系文件规定记录的收集、传递并处理等日常工作。

3)了解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具备实施、维护工程项目内部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针政策的能力。掌握文件控制程序、信息沟通与协商控制程序在施工单位内部和外部相关方之间的有效运行流程。

4)综合协调能力较强。

九、项目经理部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

1、造价工程师(1)岗位职责

1)参与制定项目经理部合同管理、计价管理、概预算管理制度与流程 2)负责管理施工合同;

3)负责及时向业主报送验工计价资料,组织验工计价收入,做好工程项目的验工计价和结算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台帐;

4)负责成贵公司信息化管理中合同、计价资料的录入、更新与维护; 5)负责索赔资料的收集、整理,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提出索赔。参与索赔谈判,并对各项目项目分部的索赔工程进行指导;

6)参与合同承办部门组织的合同评审工作,负责组织与成贵公司合同的交底工作;

7)做好合同资料的收集、整理、建档、保管工作;

8)负责公司各种合同管理报表等相关文件的上传下达工作; 9)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2)任职条件

1)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注册造价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职称; 2)从事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或类似工程相关工作10年及以上,担任项目造价负责人5年及以上;从事过时速160km/h及以上铁路工程或类似工程项目的技术或管理工作。

2、质量工程师(1)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掌握并实施国家、行业有关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施工规范。

2)按照成贵公司成贵铁路建设“六位一体”管理体系有关要求进行质量管理。

3)编写、完善工程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和办法,制定质量工作目标,并在实际工作中积极实施。

4)经常深入现场进行工程质量检查,制止违章作业,对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质量通病提出整改意见,追综纠正措施的实施,并制定预防措施,督促质量改进。

5)参加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上报工作,督促检查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

6)参加本部优质样板(引路)工程的现场复查,初评工作,负责国家和省部级优质工程的推荐、申报工作。

7)参加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质量鉴定和重大施工组织、施工方案的审定。

8)负责质量报表的收集,汇总、填报和上报工作,负责质量管理和技术文件保管及质检人员办证工作。

9)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2)任职条件

1)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质检员岗位证书; 2)从事铁路中大型建设项目或类似工程质量检验工作至少6年。3)具有较强的沟通和对外交往能力。

4)熟悉质量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具备实施、实现、评审和维护工程项目内部创优规划等方针政策的能力。

3、试验检验工程师(1)岗位职责

1)在中心试验室主任的领导下,完成本组或本专业的各项试验检测工作,解决试验检测过程中存在的技术问题。

2)编制试验工作计划,制定有关项目试验大纲及试验实施细则,指导试验人员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要求进行试验操作。

3)熟悉试验标准、试验方法和有关仪器性能,能独立完成各项试验工作。

4)负责对中心试验室的各项试验原始记录和检测报告的复核,对试验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可靠性负责。

5)编制试验报表和其它专项报告。

6)参与对管段内试验室的日常检查,掌握所管辖段落试验检测工作状态。

7)定期对中心试验室的检测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向试验室主任报送工作总结与工作计划。

8)参与各类与试验检测有关的事故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参与有关施工质量检查及事故分析。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试验检测工作。(2)任职条件

1)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试验员岗位证;

2)从事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或类似工程试验检测工作至少6年。

4、安全工程师(1)岗位职责

1)监督检查本项目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规,以及上级颁发的条例、规程、规则、规定、细则、制度、办法、措施。2)按照成贵公司成贵铁路建设“六位一体”管理体系有关要求进行安全管理。

3)经常深入现场,掌握安全生产动态,提出整改意见,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4)参加本部组织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

5)参加重大及其以上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并及时草拟事故调查报告。6)了解安全生产好坏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提出奖励和处分意见,报单位领导决策。

7)负责伤亡事故的报告及统计工作,并对其准确性负责。8)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2)任职条件

1)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培训考试合格且无重大安全事故记录具有安全资格岗位证书;

2)从事铁路大中型项目或类似工程安监及相关工作至少6年。3)具有较强的沟通和对外交往能力;

4)熟悉安全、职业健康方面的法律法规,有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能力,具备实施、实现、评审和维护工程项目内部职业健康安全等方针政策的能力。

环水保工程师(1)岗位职责

1)分析环境影响因素,并对其进行评价确定重大环境因素。2)按照成贵公司成贵铁路建设“六位一体”管理体系有关要进行环保管理。

3)根据重大环境影响因素,制定环境管理目标实施的技术措施。4)组织环境管理目标的技术措施的实施,并监督检查。

5)对施工现场及作业队生活区的环境影响因素的检查与控制。并及时对施工现场环境影响因素提出整改措施。

6)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2)任职条件 1)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

2)从事铁路中大型项目或类似环水保及相关工作至少6年。3)具有较强的沟通和对外交往能力。

4)熟悉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有制定安全技术具备实施、实现、评审和维护工程项目内部环境保护等方针政策的能力。

桥梁工程师(1)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铁道部有关工程建设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参与有关本项目标准化管理规章制度、工作标准、实施细则的制订。具体落实‘六位一体’管理制度。推广应用“四新技术”和信息化管理技术。

2)深入施工现场,掌握现场情况,熟悉设计文件和施工图。3)参与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编写施工技术交底资料,审查桥涵单项工程施工方案。

4)审核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提报变更设计建议书,协助处理变更设计相关事宜。

5)检查开工准备情况,督促办理工程开工报告手续。

6)建立技术资料管理台帐,清楚工程施工采用设计图及通用图图号、施工规范(技术指南)及质量验收标准版本等。

7)参加施工安全质量检查,参与事故调查,提供有关技术资料。8)解决或协助解决施工技术问题,协助把好施工技术关口。9)协调解决工序矛盾,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10)反馈施工进展、存在问题等信息,提出解决办法建议。11)收集相关技术资料,参与竣工文件编制及工程竣工验收。12)在工程管理部部长领导下工作。13)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2)任职条件

1)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具有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 2)从事铁路中大型项目或类似工程施工至少6年;

3)熟悉所从事工程项目的本专业施工技术,掌握技术质量管理程序和要求,熟悉试验和测量业务,熟知工程计量、变更索赔等事项,具备一定的解决施工中技术难题的能力。

4)熟悉安全、质量、环境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具备实施、实现、维护工程项目内部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针政策的能力。

5)具备编制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重要工程施工措施方案和作业指导书的能力。

隧道工程师(1)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铁道部有关工程建设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参与有关本项目标准化管理规章制度、工作标准、实施细则的制订。具体落实‘六位一体’管理制度。推广应用“四新技术”和信息化管理技术。

2)深入施工现场,掌握现场情况,熟悉设计文件和施工图。3)参与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编写施工技术交底资料,审查隧道单项工程施工方案。

4)审核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提报变更设计建议书,协助处理变更设计相关事宜。

5)检查开工准备情况,督促办理工程开工报告手续。

6)建立技术资料管理台帐,清楚工程施工采用设计图及通用图图号、施工规范、技术指南、及质量验收标准版本等。

7)参加施工安全质量检查,参与事故调查,提供有关技术资料。8)解决或协助解决施工技术问题,协助把好施工技术关口。9)协调解决工序矛盾,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10)反馈施工进展、存在问题等信息,提出解决办法建议。11)收集相关技术资料,参与竣工文件编制及工程竣工验收。12)在工程管理部部长领导下工作。13)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2)任职条件

1)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具有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 2)从事铁路中大型项目或类似工程施工至少6年; 3)熟悉所从事工程项目的本专业施工技术,掌握技术质量管理程序和要求,熟悉试验和测量业务,熟知工程计量、变更索赔等事项,具备一定的解决施工中技术难题的能力。

4)熟悉安全、质量、环境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具备实施、实现、维护工程项目内部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针政策的能力。

5)具备编制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重要工程施工措施方案和作业指导书的能力。

路基工程师(1)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铁道部有关工程建设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参与有关本项目标准化管理规章制度、工作标准、实施细则的制订。具体落实“六位一体”管理制度。推广应用“四新技术”和信息化管理技术。

2)深入施工现场,掌握现场情况,熟悉设计文件和施工图。3)参与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编写施工技术交底资料,审查路基单项工程施工方案。

4)审核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提报变更设计建议书,协助处理变更设计相关事宜。

5)检查开工准备情况,督促办理工程开工报告手续。

6)建立技术资料管理台帐,清楚工程施工采用设计图及通用图图号、施工规范(技术指南)及质量验收标准版本等。

7)参加施工安全质量检查,参与事故调查,提供有关技术资料。8)解决或协助解决施工技术问题,协助把好施工技术关口。9)协调解决工序矛盾,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10)反馈施工进展、存在问题等信息,提出解决办法建议。11)收集相关技术资料,参与竣工文件编制及工程竣工验收。12)在工程管理部部长领导下工作。13)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2)任职条件

1)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具有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 2)从事铁路中大型项目或类似工程施工至少6年;

3)熟悉所从事工程项目的本专业施工技术,掌握技术质量管理程序和要求,熟悉试验和测量业务,熟知工程计量、变更索赔等事项,具备一定的解决施工中技术难题的能力。

4)熟悉安全、质量、环境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具备实施、实现、维护工程项目内部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针政策的能力。

5)具备编制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重要工程施工措施方案和作业指导书的能力。

机械工程师(1)岗位职责

1)在部长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设备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配合部长做好设备管理工作。

2)作好设备(物资)招(议)文件资料管理,搞好设备(物资)内业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3)掌握设备动态,建立和健全设备台帐。4)熟悉设备性能,掌握设备技术状况。

5)负责按照成贵公司信息化管理的要求,作好本部门设备管理数据的录入、维护工作。

6)检查各项目分部设备的运转记录、修理记录等相关资料,做好统计报表汇总工作,按时上报。

7)深入施工现场检查、监督和指导项目分部设备的使用、维修和保养,并做好检查记录,对违反操作规程操作设备现象予以纠正。

8)协助各项目分部编制机械配置方案、电力供应方案与用电规划。9)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2)任职条件

1)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具有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 2)从事铁路中大型项目或类似工程施工至少6年; 3)具备设备管理水平,具备一定的物资设备部门业务能力

10、财务管理人员(1)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合同管理、成本控制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上级有关规定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

2)参与制定项目经理部财务管理各项制度办法;

3)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和有效的原始凭证,进行会计核算工作。4)加强债权债务和往来款项的清理、核对工作,及时办理签认和建立台帐。

5)负责会计凭证、文件及其他财务资料的装订和归档。

6)收集、整理部属单位目标责任成本核算资料并建立相关台账。7)协助准备定期和不定期的经济活动分析资料和季、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所需资料。

8)按照项目经理部内部管理办法,对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本部门负责反馈和提示。

9)负责编制月、季、年度决算的各类财务报表,及时送交有关部门; 10)具体负责项目经理部税务申报工作,协助进行税务筹划工作; 11)负责部门内部的财务档案管理; 12)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2)任职条件财会人员必须具备会计从业资格,从事过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工作3年以上。

1)大专(含)以上学历,具备会计从业资格。

2)参加过2个(含)以上公路、铁路或其它施工项目建设,有项目分部财务管理的经历,且胜任岗位工作。

3)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掌握本行业业务管理有关知识。

4)熟悉合同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第六章 人员教育及培训

人员的教育培训要紧贴施工、管理实际,遵循专业对口、按需施教、学用一致、讲求实效的原则,坚持全员培训、紧缺人才优先培训、重点人才重点培训,做到需求与储备、当前与长远、普遍提高与重点培养、培训质量与办学效益相结合。

项目经理部和项目分部积极建立学习培训制度,定期组织管理人员学习管理和业务知识;积极派人参加各种类型的培训班,开展专业培训活动,提高管理人员对标准化管理的认识和实施能力,提高业务素质;有计划地做好建设人才培训、培养和储备工作,对有一定管理经历的人员进行新知识培训,对有专业知识但缺乏实践经验的人员进行现场培训。

(一)教育培训的要求项目经理部:

1.负责项目经理部人员培训以及政策性文件的制定;

2.审定各项目分部的培训需求,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并督促实施; 3.负责组织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培训任务;

4.负责对项目分部教育培训工作进行指导、督促、检查、考核。项目分部

1.负责项目分部人员培训以及政策性文件的制定;

2.审定各作业队的培训需求,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组织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培训任务;

4.负责对各作业队教育培训工作进行指导、督促、检查、考核;作业队 1.负责按照项目分部教育培训规划、结合本作业队实际制定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按照项目分部要求提报培训需求计划、落实送培人员、上报报表和材料等工作;

3.负责对外部劳务队伍及临时性用工人员培训的指导、检查; 4.负责本作业队人员岗前培训、岗位培训和培训经费管理等工作。

(二)教育培训的类型主要有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

1.岗位培训是人员教育培训的重点,包括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能力培训,提高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素养、知识和技能。岗位培训分为岗前培训、在岗培训和适应性培训。

(1)岗前培训包括:新进人员上岗前培训,领导干部任前培训,技工岗前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岗前培训、持证,关键岗位管理、技术人员岗前培训、持证。

(2)在岗培训:根据岗位职责的要求,以更新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定期规范化培训。重点包括日常安全教育、法纪条规教育、岗位技能提高以及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实施和应用等培训。

(3)适应性培训: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随时开展的各种应急性、针对性培训。

2.继续教育是针对专业技术人员补充、扩展和更新知识的培训。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40学时,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累计不少于32学时。

(三)主要培训组织形式主要采用短期培训的形式进行。

短期培训主要包括新员工培训、岗位培训、继续教育、适应性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等形式。

1.新员工培训:以项目分部概况、简史、规章制度、企业方针、职业道德、安全质量意识、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操作规程等为主要内容的岗前培训。

2.岗位培训:以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队长、技术员、安全员、质检员、物资员、设备员、统计员)、班组长、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作为重点,坚持“先培训、后上岗”制度。

规范化培训与适应性短期培训相结合,转岗教育和晋升培训相一致。3.职业技能培训: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为依据,科学设置课程,有效开展初、中、高级的职业技能培训。

(四)岗位培训的工作程序

按照培训需求分析、培训计划制定、培训实施及培训效果评估等程序组织实施,项目经理部和项目分部人员必须按照项目分部的安排按时参加有关培训。

1.确定培训需求:根据项目经理部和项目分部人员现有能力与岗位所需能力之间的差距,在此基础上确定培训目标需求。根据国家、行业和企业对持证上岗作业的要求,提出项目分部的持证岗位培训需求。

2.制定培训计划:编制项目经理部和项目分部人员年度、季度和临时培训计划。对每个培训班次制定详细培训方案,包括培训时间、地点、对象,培训目标、培训内容、培训形式、培训教师、培训费用等。

3.组织实施培训:按照培训计划所规定的要求组织实施培训。4.评估培训效果。培训主管部门在各类培训工作结束后均应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价,培训评估结果反馈组织培训的相关部门,以便培训工作的持续改进。

(五)教育培训的实施基本要求

1.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试验员、测量员、机械员、预算员、统计员、计划员、劳资员、定额员、财会员等。

2.关键岗位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未经过培训,没取得上岗证一律不得上岗。关键岗位人员可自行组织培训,有条件的也可委外培训。

(六)关键岗位的培训

1.施工员培训由项目分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培训主要内容:技术规范,质量验评标准,施工图要求,施工工艺流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等。培训时间为每年1~2次。

2.质检员培训由项目分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培训主要内容:质量验评标准,检验批、分项、项目分部、单位工程的检验方法,规范标准中的各种参数等。培训时间为每年1~2次。

3.安全员培训由项目分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培训主要内容: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安全技术标准、工地安全制度、典型事故案例和应急处理措施等。培训时间为每年2~3次。

4.材料员培训由项目分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培训主要内容:学习各种工程材料的特性分类,物资供应及计划管理知识,物资验收、保管、发放、运输、消耗管理等。培训时间为每年1~2次。

5.试验员培训 由中心试验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项目分部协助配合,培训主要内容:检验试验标准,检验试验参数,检验试验报告,检验试验仪器操作方法,检验试验仪器校正周期,高性能配合比的配制、路基填料的控制等。培训时间根据需要适时组织。

6.测量员培训由项目分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培训主要内容:测量仪器使用及校正方法,高程测量、角度测量、距离测量、高程控制测量、平面控制测量方法,测量误差平差、曲线测量要素的计算,测量精度的控制要求等。培训时间根据需要适时组织。

7.机械员培训由项目分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培训主要内容:机械操作规程、机械维修保养知识、机械设备管理规定、机械安全装置等。培训时间根据需要适时组织。

8.预算员、定额员培训由项目分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培训主要内容:铁路工程概预算的编制方法,人工、材料、机械费用的基本计算,国家及地方铁路定额知识,各种费率的取值计算等。培训时间根据需要适时组织。

9.统计员、计划员培训由项目分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培训主要内容:计划统计的岗位职责,计划统计的基本要求,工程的现场情况,工期网络进度图的编制方法等。培训时间根据需要适时组织。

(七)特殊工种的培训

1.电工、电焊工、架子工、起重工、爆破工、场内机动车驾驶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没有取得操作证不得上岗从事特种作业。

2.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发证由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负责。

3.上岗前需经项目分部再培训,培训主要内容:工程特点、环境特点、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规章制度等。

(八)其他培训

1.采用新的施工(生产)方法、新设备、新材料时,由项目分部组织制订新的安全措施、新的安全操作方法和新的岗位安全知识教育。

2.调换新工种必须经项目分部组织再培训,主要内容为:进行现场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本工种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性能和安全管理知识等的教育培训。

(九)安全教育

1.严格执行国家、地区对员工教育培训的有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的法律法规,适时组织项目分部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2.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1)一级安全教育由项目经理部和项目分部安全质量部分级对项目经理部和项目分部所有人员进行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法规、方针、政策、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纪律和遵章守纪教育,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15学时。

(2)二级安全教育由项目分部负责,对现场所有的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并结合施工性质进行安全规章制度、高空作业、现场安全用电、事故报告、劳动纪律教育,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15学时。

(3)三级安全教育由作业队负责,教育内容为现场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本工种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性能和安全管理使用的知识、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时间累计不少于20学时。

(4)作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才能进入操作岗位。

(十)培训记录凡参加过培训的人员由项目分部组织建立登记和培训记录。关键岗位的人员培训记录均以文字形式,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培训的主要内容,培训人员名单等,记录要求完整、真实。

(十一)教育培训的检查及考核

1.项目经理部和项目分部必须认真履行项目经理部和项目分部人员培训质量、培训结果的监督和检查职能。检查主要内容包括:培训需求提出的针对性,培训计划的合理性,培训实施过程的完整性、真实性,培训方式方法的实效性,持证上岗培训的时效性,培训上报数据的准确性以及培训计划的落实情况等。

2.项目经理部要加强对培训工作的定期检查和日常督导。

第七章 人员考评要求

项目经理部和项目分部为客观评价各级各类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和促进其提高政治、业务素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不断提高工作效率、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促进项目经理部和项目分部圆满完成各项目标,并为其聘(任)用和奖惩提供依据,应坚持对所有人员进行考评。

考评范围为项目经理部和项目分部全体在编人员(不含临时工),覆盖率100%。

坚持全部考核德、能、勤、绩,注重考核工作实绩;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力求评价科学的考评原则。

一、考评内容

(一)思想政治表现主要包括:政治理论和方针政策的学习与运用、职业道德、工作作风、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等情况。

(二)工作能力主要包括:岗位业务知识水平和技能、管理能力、工作效率、学习和接收新知识等情况。

(三)工作态度主要包括:工作责任感、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遵守劳动纪律等情况。

二、工作实绩

1、项目经理部和项目分部中级职称以上管理人员重点考核:

(1)履行岗位职责,组织完成项目分部工作计划中有关项目分部、本部门工作任务情况。

(2)组织完成项目分部、本部门制定的年度工作计划、任务目标情况。(3)年度个人主要工作目标指标。

(4)工作中改革创新情况和实际工作执行力与落实力。

2、其他工作人员,重点考核:

(1)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部室、项目分部制定的年度工作计划、任务目标情况。

(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情况。(3)年度个人主要工作目标指标。(4)工作中改革创新情况和实际工作执行力与落实力。

(五)其他有无失职、失误和违纪等问题。

(六)考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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