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油烟净化设备将有效解决城镇餐饮油烟污染

2024-11-27

餐饮油烟净化设备将有效解决城镇餐饮油烟污染(精选6篇)

1.餐饮油烟净化设备将有效解决城镇餐饮油烟污染 篇一

餐饮业环评手续摸底调查方案

近年来,随着餐饮业等第三产业的快速发展,由此引起的污染扰民问题,尤其是油烟扰民问题引起的各种矛盾也越来越突出,严重影响了居民的正常生活并危害着居民的身体健康,引起了环保局的高度重视。县环保局打算近期对县城餐饮行业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掌握了解城区油烟污染的现状。

一、油烟污染现状

目前,县城餐饮业发展迅猛,部分居民用其个人民房作为农家乐经营,仅有几家餐饮业安装了专用烟道,使用了高效环保油烟净化器。未安装油烟净化器的餐厅,油烟通过换气扇排出,影响着居民的生活环境。由于未做到油烟分离,经过长时间的积累,烟囱、墙面等都会附着油垢,如长时间未清理,经过日晒,会散发出恶臭,甚至遇见明火就会剧烈燃烧,发生火灾。

县城内的餐饮业基本分布在临街面和居民区,城区内有各类餐饮业店面摊点,大多分布在主干道两侧,少一半分布在居民区内。餐饮业大都与居民楼相邻或在居民楼下一楼经营,经营中产生的油烟污染直接对周围居民构成污染或危害,所以严把餐饮行业的选址及办理餐饮环评手续是至关重要的。

二、油烟污染的构成

城区餐饮业油烟污染源以点源污染为主。点源是单个的餐饮饭店或摊点。油烟污染安排放的方式可分为散排、高烟囱排放和已处理达标排放三种。辖区内油烟散排的占整个餐饮业的绝大部分;高烟囱排放也只有少数几家。县城区内餐饮业油烟污染的形势相当严峻,全部处于无序的排放状态,对辖区居民的生活环境产生了较大的影响。油烟污染扰民呈现出的特点:

以点源散排油烟污染引起的污染扰民问题整治难度大。由于这些点源大都集中在居民区内,一个点就影响到一大片,一家餐馆影响一栋楼甚至几栋楼的居民。餐馆产生油烟的过程中,楼上的居民根本无法打开窗户,有的居民家中的家具和家用电器表层全是油腻。

三、产生的原因

(一)选址不合理

县城区内的餐饮业大都存在选址不合理,大部分餐饮业分布在居民稠密的街道和居民区,特别是油烟散排的早点、夜市更是见缝插针,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以前点源的开业基本不用经过环保部门,直接在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环保部门犹如消防队扑火一样,那里出现了油烟污染,环保就赶到那里,疲于应付。

(二)排烟无设施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加强饮食业油烟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的通知》的规定,所有新建和改建、扩建的饮食单位,必须按照《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安装符合要求的油烟净化设备。大多数餐饮业主的环保意识淡薄,只顾经济利益,不顾他人生活的现象相当普遍;有的业主甚至还没有听说过“油烟污染”,直到居民反映强烈引起管理部门的强制整治才着手治理,一般都不主动采取防治措施;有的业主虽然安装了排烟装置,但业主只顾眼前利益,不愿意在自已经营期内作无经济效益投入,也不会主动上污染治理设施,甚至会跟执法人员玩“猫捉老鼠”的游戏。

三、防治对策

(一)加大油烟污染防治的宣传力度

油烟污染防治工作是一项系统工作,必须找准突破口,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原则,既要解决油烟扰民的问题,又要保障餐饮业有序发展,通过治理实现经济和环保“双赢”的目标。油烟扰民,餐饮业主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要提高业主的环保意识,在获取利润的同时,应多为社会想一想,从而保证居民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有助于业主同社会和谐相处。通过电视台、短信、广播等宣传油烟污染的危害,以及宣传环保局、食品药品监督局、工商局联合管理监督。

(二)加强城市规划及管理

加强城市规划,严格执行城市环境功能区划,结合旧城改造和新区建设,在规划中明确区分使用功能。用于饮食娱乐的区域和住宅小区建设,饮食专用场所规划建筑设计部门应预设专门的烟道竖井,环保部门应依法实施环保第一审批权,把好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批关,从源头上治理油烟污染的问题。

(四)确立环保第一审批权 油烟污染要得到有效遏制,就要从源头上进行治理,这就必须依法对新建的餐饮店进行环境影响先期评价,并由环保部门先期依法审批。同时,由环保、工商、食品药品监督局三个单位牵头对现已开办的餐厅就行联合检查,对未达到油烟发排放的餐饮业进行处理整改。因此,必须要确立环保部门对新建餐饮业的第一审批权。只有征求周围居民的意见,通过了环保部门环境影响评价并审批同意后,方能在有关部门办理开业手续。

(五)协调配合,加大整治和监管力度

根据巩留县的实际,有时仅凭环保部门的力量来解决环境污染问题,难度很大,这就需要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执法,如:工商、城建、药监、公安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环保局组成餐饮业污染整治办公室,对城区内的餐饮业污染进行专项整治,通过两到三年时间的全面整治,对治理无望的取缔一批,对治理有望而污染严重的则采取限期治理的办法,强制治理。餐饮业也应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积极配合治理,因地制宜选取适合条件的油烟治理技术及设备,安装符合要求的油烟净化设备。同时,对新建筑物功能严格区分,开办餐饮店的商用楼必须预设餐饮专用烟道,并积极推广使用先进的油烟净化技术,减少油烟污染给居民生活环境带来的烦恼,努力改善城区的环境质量,为巩留县创建国家级生态县添砖加瓦。

2.如何解决餐饮店的油烟问题 篇二

如何解决餐饮店的油烟问题?众所周知,人们现在对于各种事物的选择都是多样化的,对于餐饮行业更是如此,人们需要看的东西有很多,首当其冲的就是就餐环境。开餐饮店的首要任务就是如何去构建良好的用餐环境呢,各个细节都是不容忽视的,下面小编为您说说如何解决餐饮店的油烟问题?

首先我们应该在餐饮店入驻之前和物业、环保局确认油烟排放规定,例如是否可以直接排放、是否可以走下水道等,各个地方都有所不同。

如何解决餐饮店的油烟问题?按照国家规定,餐饮店的油烟排放有3个途径:

1、在高出周边房子3米的高空排放;

2、把烟囱接到下水道口,让油烟走下水道;

3、建专用厨房,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在烟囱中把油渍分离出来。

如果油烟大的话就要装抽油烟机,油烟的排放各个地方都不同,如果你的建筑物有预留的排烟管道就什么事都没有了,如果没预留就得往外排。往外排要考虑对周围的影响,首先要通过当地环保局的审批,简单的可以往室外排就行。如果当地对环境要求很严的,就要做管道直通到楼顶以上,这还得与物业联系,看管道让你从哪个地方布。还有如果是商场和超市里面的,商场应该考虑了这个问题,你就直接找商场的物管联系。

如何解决餐饮店的油烟问题?油烟净化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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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在的油烟收集还存在问题,一般来讲我们现在多数都选择敞开式集气罩,这样导致了部分的油烟没有办法散开,也就是没有办法完全进入净化装置。

2、油雾气溶胶的平均粒径在30~100纳米之间,颗粒极其微细,而且油烟还具较强的黏附性和疏水性,这样就给我们的高效净化带来了技术上的难度。

3、其实油烟之中还含有很多致癌性有毒物质在气态样品中的化学组分要比颗粒样品中多。而它的污染物主要就是气态污染物所为,所以去除气态污染物也是油烟净化需要重点解决的难题。

文章来源:渠道网

3.餐饮油烟承诺书 篇三

本着对社会和人民群众负责的精神,为加强本餐饮服务

单位的环境管理,做到既维护居民环境权益,又维护好本餐饮服务单位合法经营、依法经营的权利,特在此郑重承诺:

一、本餐饮服务单位周边无环境敏感点,所在地空气质

量良好,区域内水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总体良好,不存在严重的环境问题。

二、本餐饮服务单位将采取积极措施防治油烟、污水、餐厨垃圾、噪声(特别是厨房风机等引起的低频噪声)污染对附近居民的居住环境造成环境污染:

1、油烟经专用烟道(不与通风管道、住户烟道相连通)排放,专用烟道排放口高度高于其所在建筑物主楼的顶层或远离本建筑物,且排放口设置和方向应当避开易受影响的建筑物;

2、按照环保部门要求配套安装与经营规模相匹配的油

烟净化设施,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在经营期间不擅自拆除或者闲置油烟净化设施。定期对油烟净化设施进行维护保养,保证油烟净化设施正常运转,并保存维护保养记录;

3、经营场所排放的噪声不超过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封

闭直接面对居民楼的门窗、排风扇等,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设置警示标志,严禁用餐人员在23时至次日8时内高声喧哗、产生噪音,影响周围居民正常休息。

4、不将残渣、废物和餐厨垃圾直接排入小区生活污水管网,产生的污水采取隔油、残渣过滤等处理措施,达到规定的污水排放标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

三、自觉接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积极配合餐饮管理部门对本单位的监督检查,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做到合法经营、诚信经营。

若违反承诺或者作出不实承诺的,本餐饮服务单位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相应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签字:

法人代表/负责人签字:

承诺日期:年月日篇二:餐饮业环境保护责任承诺书)餐饮业环境保护责任承诺书

为保护和改善我们的生活环境,进一步做好节能减排工作,和谐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餐饮服务企业都具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因此,我们将本着对社会和人民群众负责的精神,通过一切行之有效的管理手段,切实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并在此郑重承诺:

1、严格遵守国家及政府有关环境保护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建立健全办单位管理制度,增强本单位人员的环保意识。

3、保证本单位燃烧设备使用天然气,清洁燃料,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

4、保证本单位产生的废油脂废泔水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并签定回收协议书,决不将残渣废油直接排入水体或城市排水管网。

5、合理布局,保证本单位音响、风机等产生噪音的设备达标排放。

6、保证本单位不使用难已降解的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杜绝白色污染。

7、自觉接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主动接受环保行政部门对本单位的监督检查。积极配合环保部门工作、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和诚信积极意识,做到合法经营、诚信经营。承诺人:

日 期:篇三:餐饮服务单位环境管理承诺书

新惠城区餐饮业环境治理承诺书

为了提高新惠城区的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预防和减少雾霾天气,根据旗政府《关于对城区饮食业油烟和燃煤锅炉烟尘污染进行专项治理的通知》精神,本餐饮服务单位就做好环境管理工作承诺如下:

一、本餐饮服务单位将采取积极措施防治油烟、污水、餐厨垃圾、噪声(特别是厨房风机等引起的低频噪声)对附近居民的居住环境造成环境污染。污染防治设施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

1.油烟经专用烟道(不与通风管道、住户烟道相连通)排放,专用烟道排放口高度高于其所在建筑物主楼的顶层或远离本建筑物,且排放口设置和方向应当避开易受影响的建筑物; 2.按照环保部门要求配套安装与经营规模相匹配的油烟净化设施,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在经营期间不擅自拆除或者闲置油烟净化设施。定期对油烟净化设施进行维护保养,保证油烟净化设施正常运转,并保存维护保养记录;

3.经营场所排放的噪声不超过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封闭直接面对居民楼的门窗、排风扇等;禁止使用高音喇叭招揽生意,影响周围居民正常休息。

4.不将残渣、废物和餐厨垃圾直接排入小区生活污水管网,产生的污水采取隔油、残渣过滤等处理措施,达到规定的污水排放标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

二、自觉接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积极配合环保部门对本单位的监督检查,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做到合法经营、诚信经营。

4.餐饮油烟净化设备将有效解决城镇餐饮油烟污染 篇四

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城区噪声、餐饮油烟监管力度,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升城市文明形象,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进一步加强城区城区噪声、餐饮油烟管理,提高xx城市管理水平,维护良好的工作环境、生活环境和人居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按照“集中整治,落实长效、部门联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总体要求,集中全力打好整治战役,为促进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和文明程度的稳步提升打下坚实基础。

二、整治内容

(一)督促娱乐场所采取隔音降噪减震措施,控制营业时间,控制噪声排放强度;禁止利用室外高音广播喇叭招揽生意或进行商业促销活动,尽量减少对居民生活的影响;依法取缔无证经营场所。

(二)解决影响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环境质量的餐饮业油烟扰民热点、难点问题。

三、组织机构

(一)成立整治领导小组

为有效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成立城区噪音、餐饮油烟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长: 副组长:

成员: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市文化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 市环境保护局 市工商局 市食药监局

责:负责组织、协调和领导此次专项整治工作。

(二)成立专项整治工作组 组

长:xx 常务副组长:xx 成员:市文化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工商局、市食药监局各抽调2名、市城管执法局抽调6名工作人员组成。

责:具体负责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综合协调、联络、信息收集上报等工作。

四、职责分工

(一)市城管执法局:作为执法主体对中小娱乐场所、餐饮企业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查处。

(二)市环保局:负责文化娱乐场所监测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检查,并将噪声超标排放的娱乐场所名单抄送城管执法部门。

(三)市文化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广泛宣传、引导,扩大声势和影响力,督促娱乐场所自觉、自律,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配合市城管执法局、市环保局对娱乐场所噪音扰民开展联合专项整治。

(四)市工商局

(五)市食药监局

五、整治步骤

(一)宣传教育、自行整改阶段(****年**月**日至

****年**月**日)

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对整治工作进行报道,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对噪声超标中小娱乐场所、群众反映强烈的油烟排放餐饮企业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进行公开曝光,并督促其自行整改。

(二)集中整治阶段(****年**月**日至

****年**月**日)专项整治工作组要按照方案要求,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各相关职能部门严格按照本单位职能职责和分工,积极配合专项整治工作组依法对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噪声超标中小娱乐场所、油烟排放严重超标的餐饮企业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三)巩固提升阶段(年

日——长期)对本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巩固整治成果,加大执法力度,继续保持高压严管态势。针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努力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的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各参与部门要强化对城区噪音、餐饮油烟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紧紧围绕专项工作方案,切实把专项行动纳入工作重点,进一步完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责任制,进一步明确管理责任,落实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机构、人员和经费,并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工作实际,细化治理方案,提出相应配套的保障措施,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二)依法行政,讲究方法。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各参战部门执法人员必须依法行政,坚决做到文明执法,秉公执法。讲究工作策略,注重工作方法,防止矛盾激化引发群体性事件或其他恶性案件发生。

(三)严格审批,加强监管。市执法局、市环保局、市文广新局等部门要严控相关审批程序,加强源头控制;要严格日常监管和行政执法,强化部门联动,建立部门通报制度,严格查处违规违章企业或个人。

5.餐饮油烟净化设备将有效解决城镇餐饮油烟污染 篇五

Emission standard of cooking fume(发布稿)

2014-11-24 发布 2015-05-01实施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II DB 31/844-2014 目 次 前言............................................................................................................................................................................i i 1 适用范围................................................................................................................................................................1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餐饮油烟排放控制要求.......................................................................................................................................2 5 餐饮油烟监测要求...............................................................................................................................................2 6 实施与监督...........................................................................................................................................................3 附录A(规范性附录)餐饮油烟采样方法及分析方法..................................................................................4 附录B(规范性附录)餐饮油烟采样器技术规范..........................................................................................7 i DB 31/844-2014 前 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保护环境,防治污染,加强对餐饮业油烟排放控制和管理,根据上海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餐饮油烟浓度(包括臭气浓度)排放限值及监测要求、餐饮油烟净化设施去除效率,适用于上海市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和管理。

餐饮业排放水污染物和环境噪声适用相应的国家和上海市污染物排放标准,产生固体废物的鉴别、处理和处置适用国家和上海市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现有餐饮服务企业自2016年5月1日起,新建餐饮服务企业自2015年5月1日起执行本标准。

本标准为强制性标准。

本标准附录A、附录B 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上海市环境保护局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上海市环境保护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总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林立、邬坚平、何校初、黄波涛、李久奎、丁臻敏、刘悦、李亚飞。

本标准上海市人民政府2014年10月24日批准。本标准自2015年5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由上海市环境保护局解释。ii 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餐饮油烟浓度(包括臭气浓度)排放限值及监测要求、餐饮油烟净化设施去除效率,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上海市行政管辖区现有餐饮服务企业的餐饮油烟排放管理,以及新建餐饮服务企业的设计、环境影响评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经营期间的餐饮油烟排放管理。

本标准不适用于居民家庭餐饮油烟排放。

本标准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污染物排放行为。新设立污染源的选址和特殊保护区域内现有污染源的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执行。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 14554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HJ 554 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

HJ/T 62 饮食业油烟净化设备技术要求及检测技术规范(试行)DGJ 08-110 饮食行业环境保护设计规程

《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 第39号)

《上海市饮食服务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令 第10号)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餐饮服务 catering service

餐饮服务是指通过即时制作加工、商业销售和服务性劳动等,向消费者提供食品、消费场所和设施的服务活动。

餐饮服务企业包括以下类型:

(一)饭店:以饭菜为主要经营项目的餐馆,包括火锅店、烧烤店等; 快餐店:以集中加工配送、当场分餐食用并快速提供就餐服务为主要加工供应形式的餐馆;

小吃店:以点心、小吃为主要经营项目的餐馆;

食堂:设于机关、学校、企业、工地等地点(场所),为供应内部职工、学生等就餐的单位。

(二)从事生产学生盒饭、社会盒饭、桶饭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即根据集体服务对象订购要求,集中加工、分送食品但不提供就餐场所的单位。

(三)中央厨房:由餐饮连锁企业建立的,具有独立场所及设施设备,集中完成食品成品或半成品

加工制作,并直接配送给餐饮服务单位的单位。

(四)其他从事餐饮服务的单位。1 3.2 现有和新建企业 existing and new facility 现有企业指本标准实施之日前已建成营运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通过审批的餐饮服务企业。

新建企业指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的餐饮服务企业。

3.3 标准状态 standard condition 指温度为273 K,压力为101 325 Pa时的状态。本标准规定的餐饮油烟浓度值及排风量值均为标准状态下的干气体为基准。

3.4 餐饮油烟 cooking fume 指食物烹饪、加工过程中挥发的油脂、有机质及其加热分解或裂解产物,统称为餐饮油烟。

3.5 餐饮油烟净化设施 cooking fume abatement equipments 对餐饮油烟进行净化处理的各种设备及其组合。3.6 餐饮油烟去除效率 removal efficency of cooking fume 指经餐饮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被去除的餐饮油烟质量对净化前的餐饮油烟质量之比值,以百分率计。

3.7 环境敏感目标 environmental sensitive target 对环境变化易产生反应的对象。本标准指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场所。餐饮油烟排放控制要求

4.1 新建餐饮服务企业自2015年5月1日起,现有餐饮服务企业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表1规定的餐饮油烟浓度排放限值。

表1 餐饮服务企业餐饮油烟浓度排放限值

4.2 产生餐饮油烟的餐饮服务企业应按规范设置集气罩、排风管道和排风机,并安装使用经环境保护产品认证的油烟净化设备。新建企业应安装使用在认证检验中餐饮油烟去除效率≥90%的设备,否则视同超标。

4.3 餐饮油烟净化设施应与排风机联动,其额定处理风量不应小于实际处理风量。

4.4 餐饮油烟净化设施应定期维护保养,记录相应情况并保留台账备查。4.5 餐饮服务企业产生特殊气味并对周边环境敏感目标造成影响时,应采取有效的除味措施,排放的臭气浓度不得超过60(无量纲)。餐饮油烟监测要求

5.1 餐饮油烟排放口应设置永久性测试孔、采样平台以及排污口标志。2 5.2 采样位置应优先选择在垂直管段。采样位置应设置在距弯头、变径管下游方向不小于3倍风管直径,或距上述部件上游方向不小于1.5倍风管直径处,对矩形风管,其当量直径D=2×A×B/(A+B,式中A、B 为风管边长。

5.3 当风管截面积小于 0.5 m2时,采样点取动压中位值处;超过上述截面积时,则按GB/T 16157有关规定进行。

5.4 对餐饮服务企业餐饮油烟排放情况进行监测时,采样时间应在其作业高峰期,采样次数为连续采样5次,每次10 min。5次采样分析结果中任何1个数据小于最大值的四分之一,则该数据为无效值,不能参与平均值计算。数据经取舍后,至少有3个数据参与平均值计算。若数据不足3个,则需重新采样。

5.4.1 餐饮油烟排放浓度应按公式(1)将实测排放浓度折算为基准风量的排放浓度:

c 基=c 测× 式中:

c 基——基准风量的排放浓度,mg/m3; c 测——实测排放浓度,mg/m3;

Q 测——实测排风量,m 3/h; Q 测(1)n ×Q 基 Q 基——单个基准灶头的排风量,以2 000 m3/h计; n——采样期间投用的基准灶头数,个。

5.4.2 基准灶头数按灶的总发热功率、排气罩灶面投影总面积折算,每个基准灶头对应的发热功率为

当灶的总发热功率和排气罩灶面投影面积无法获得时,46.39 kW,对应的排气罩灶面投影面积为1.1 m2。

基准灶头数也可按经营场所就餐位数量折算,见表2。表2 餐饮服务企业基准灶头数的折算方法

5.5 臭气浓度的测定按照GB 145545执行。6 实施与监督

6.1 本标准由市和区、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6.2 在任何情况下,餐饮服务企业应遵守本标准规定的餐饮油烟排放控制要求。各级环保部门进行监督性检查时,可以现场即时采样或监测结果,作为判定排污行为是否符合排放标准以及实施相关环境保护管理措施的依据。DB31/844-2014 附 录 A(规范性附录)

餐饮油烟采样方法及分析方法

金属滤筒吸收和红外分光光度法测定油烟的采样及分析方法 A.1 原理

用等速采样法采集排风管或排气筒内的油烟气体,将油烟采集在采样器内。采样后将采样器内金属滤筒置于带盖的聚四氟乙烯套筒中,回实验室后用四氯化碳溶剂进行超声清洗,移入比色管中定容,用红外分光光度法测定油烟的含量。

油烟的含量由波数分别为 2930 cm-1(CH 2基团中C-H 键的伸缩振动)、2960 cm-1(CH 3基团中C-H 键的伸缩振动)和 3030 cm-1(芳香环中C-H 键的伸缩振动)谱带处的吸光度A 2930、A 2960和A 3030进行计算。

A.2 试剂

:在 2600 cm-1 ~ 3300 cm-1之间扫描吸光度值不超过0.03(4 cm 比色皿),一A.2.1 四氯化碳(CCl 4)

般情况下,分析纯四氯化碳蒸馏一次便能满足要求。

A.2.2 高温回流食用花生油(或菜籽油、调和油等)。高温回流油的方法:在 500 ml 三颈瓶中加入 300 ml 的食用油,插入量程为 500°C的温度计,先控制温度于 120°C,敞口加热 30 min,然后在其正上方安装一空气冷凝管,升温至 300°C,回流 2 h,即得标准油。

A.3 仪器和设备

A.3.1 仪器:红外分光仪,能在 3400 cm-1至 2400 cm-1之间吸光值进行扫描操作,并配合 4 cm 带盖石英比色皿。

A.3.2 超声清洗器。

A.3.3 容量瓶:50 ml、25 ml。A.3.4 油烟采样器与滤筒。A.3.5 比色管:25 ml。

A.3.6 带盖聚四氟乙烯圆柱形套筒。

A.3.7 烟尘测试仪,其采样系统技术指标要求参照GB/T 16157。A.4 采样和样品保存 A.4.1 采样:

采样布点、采样时间和频次、采样工况均见标准正文。4 DB 31/844-2014 A.4.1.1 采样步骤 参照GB/T 16157 的烟尘等速采样步骤进行。(1)采样前,先检查系统的气密性。(2)加热用于湿度测量的全加热采样管,润湿干湿球,测出干、湿球温度和湿球负压;测量排风温 度、大气压和排风管或排气筒直径;测量排风动、静压等条件参数。(3)确定等速采样流量及采样嘴直

径。(4)装采样嘴及滤筒。装滤筒时需小心将滤筒直接从聚四氟乙烯筒中倒入采样头内,特别注意不要 污染滤筒表面。(5)将采样管放入排风管或排气筒内,封闭采样孔。(6)设置采样时间,开机。(7)记录或打印采样前后累积体积、采样流量、表头负压、温度及采样时间。记录滤筒号。(8)油烟采样器采集油烟。A.4.2 样品保存:收集了油烟的滤筒应立即转入聚四氟乙烯清洗杯中,盖紧杯盖;样品若不能在 24 h内测定,可保存在冰箱的冷藏室中(≤4°C)保存 7 d。A.5 试验条件 A.5.1 滤筒在清洗完后,应置于通风无尘处晾干; A.5.2 采样前后均保证没有其它带油渍的物品污染滤筒。A.6 样品测定步骤(1)把采样后的滤筒用重蒸后的四氯化碳溶剂 12 ml,浸泡在聚四氟乙烯清洗杯中,盖好清洗杯 盖;(2)把清洗杯置于超声仪中,超声清洗 10 min;(3)把清洗液转移到 25 ml比色管中;(4)再在清洗杯中加入 6 ml 四氯化碳超声清洗 5 min;(5)把清洗液同样转移到上述 25 ml比色管中;(6)再用少许四氯化碳清洗滤筒及聚四氟乙烯杯二次,一并转移到上述 25 ml 比色管中,加入四 氯化碳稀释至刻度标线;(7)红外分光光度法测定:测定前先预热红外测定仪 1 h以上,调节好零点和满刻度,固定某一 组校正系数;(8)标准系列配制:在精度为十万分之一的天平上准确称取回流好的相应的食用油标准样品 1 g于 50 ml 容量瓶中,用重蒸(控制温度 70-74°C)后的分析纯CCl 4稀释至刻度,得高浓度标准溶液 A。得标准中间液B。移取一定量的B溶液于 25 ml 取A液 1.00 ml于 50 ml容量瓶中用上述 CCl 4稀释至刻度,容量瓶中,用CCl 4稀释至刻度配成标准系列(浓度范围 0-60 mg/L)。(9)样品测定:用适量的 CCl 4浸泡聚四氟乙烯杯中的采样滤筒,盖上并旋紧杯盖后,将杯置于超 声器上清洗 5 min,将清洗液倒入 25 ml比色管中,再用适量的 CCl 4清洗滤筒2次,将清洗液一并转入 比色管中,稀释至刻度,即得到样品溶液。将样品溶液置于 4 cm比色皿中,即可进行红外分光试验。A.7 结果计算 餐饮油烟实测浓度按公式(2)计算: 5 DB31/844-2014 c测 = 式中: c溶液 × V / 1000 V0(2)c测——餐饮油烟实测浓度,mg/m3; C溶液 ——滤筒清洗液油烟浓度,mg/L; V——滤筒清洗液稀释定容体积,ml; V0——采样体积(计算方法见 GB/T 16157),m3。6

6.餐饮油烟净化设备将有效解决城镇餐饮油烟污染 篇六

关于酒店就餐饮系统油烟净化器安装的报告

城区环保局: 能源问题和环境问题是全球关注和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随着常规能源煤、石油、天然气的开采,这些能源被大量消耗、逐步减少的同时也带来了环境问题。酒店餐饮厨房在使用天然气、石油(柴油)、液化石油气的同时,不可避免地产生大量的油烟,无疑造成对城市环境和空气的污染,为此晋城大酒店十年前在酒店建设时就考虑到了油烟净化的问题,所以很早就安装了油烟净化器。只是后来随着酒店餐饮市场日益激烈的竞争,酒店内部对外出租、装修改动,许多地方的设施设备包括原来安装的油烟净化器不得不停止使用,为此酒店领导并没有放弃重新考虑安装油烟净化器的问题,曾先后和广东某油烟净化气公司、晋城市纵贯油烟净化器公司等联系洽谈,就如何高效、质量、合理、环保安装油烟净化器问题多次商谈,相信在酒店领导的齐心努力和城区环保局的大力支持下,很快就会出台一个解决油烟净化的方案,尽力减少油烟、灰尘、粉末和其它有害物质对城市环境和空气的污染。彻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节能减排与发展新能源的战略部署,积极治理和减少空气污染对城市人民的健康影响,推动餐饮业稳步发展,提高我市人民生活水平。

二〇一四年九月 晋城大酒店工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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