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交党费使用情况(精选3篇)
1.补交党费使用情况 篇一
关于补交党费的通知
关于补交党费的通知一: 各支部:
根据《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和市委组织部的要求,我局党员党费应按规定标准据实收缴,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关于党费收缴的标准。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意见》(枣组文2014]55号)执行,文件附后。
2、党费收缴以支部为单位统一收后报市局党办,党办统一报市委组织部。请各支部务必于2016年2月5日前缴齐。
3、对用现金方式缴纳不方便的,由支部负责联系本人,经本人书历申明自愿从工资中代扣代缴的,将代扣代缴申明报党办后经党组批准后报财务核算中心代扣代缴。
4、本次缴纳党费以2015年12月工资表为准,在岗干部与退休干部以12月所发工资为依据计算。党办
2016年2月4日 关于补交党费的通知二:
机关各处室(局)、直属事业单位党支部(党委):
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是党员应尽的义务,也是党员党性观念的基本要求,更是党员增强党员意识的基本体现。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员交纳党费的通知》(新党组通字〔2015〕40号)要求,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现对局党员交纳党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根据个人的实际收入,按照规定的比例和标准,带头自觉、主动交纳党费,每月由本人亲自交给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负责收缴党费的同志,并认真填写《中国共产党党员党费证》。
二、党员每月20日前上交当月党费,党支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前将本支部党员缴纳党费上交机关党委。机关党委及时公示机关各处室(局)、直属事业单位党费交纳情况。出差、学习、培训及参加住村工作的党员党费仍在原党支部交纳。
三、党员领导干部交纳党费必须主动、按时、足额,不得请人代缴、财务人员代扣、年终一次性补交党费。
四、计入党费收缴基数项目为职务(技术等级)、级别(岗位)工资、地方津贴补贴3项。在职党员按照3000元以下0.5%的比例、3000元-5000元1%的比例、5000元-10000元1.5%的比例、10000元以上2%的比例进行交纳党费,确保足额缴纳。离退休党员按照5000元以下0.5%的比例、5000元以上1%的比例进行交纳。
五、机关党委将根据党员工资变动情况,及时核算机关党员党费交纳基数。直属事业单位党员党费交纳基数由各单位自行核算,局机关党委进行抽查。
六、对不按期交纳党费的党员,由支部书记及时给予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党章》规定作出处理。
七、每半年机关党委对各支部党员党费收缴情况进行一次督查和公示。**机关党委 2016年7月6日
2.党费使用情况报告 篇二
现将我校从2003年1月~2011年7月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2002年12月31日校管党费账面结存146671.59元。
2003年1月至2011年7月底,我校党员共缴纳党费1783960.39元。上级党委下拨党费305021.84元,下级党组织按比例上交349110.20元,党费银行利息15107.82元,党费总收入2453200.25元。八年多来,我校党费共支出2052702.02元,占我校党费总收入的83.68%。其中上缴上级党组织1115981.89元,占我校党费总收入的45.49%;用于基层党组织444887.43元,占我校党费总收入的18.14%,其中:用于基层党组织订阅《支部生活》等党报党刊和各类学习书籍、资料111324.15元,用于专款专用市红歌会82000元,用于基层党组织活动费246499.28元;用于全校性开支为441832.70元,占我校党费总收入的18.01%, 其中: 党员培训和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费95189.30元,对特别困难党员的补助148400元,表彰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党组织194000元,银行党费户日常管理费4243.40元。另外用于农村扶贫帮困费50000元,占我校党费总收入的2.04%。
截止2011年7月31日,党费收支相抵后,我校党费累计结存额为547169.79元。其中
208805.38元为2011年各基层党组织可用活动费(包括下拨给各基层党组织而基层党组织未用历年结存114957.50元和2011年下拨各基层党组织活动费93847.88元);约9万元左右为我校需上缴上级党组织2011年(1-7月)党费。
八年多来,我校的党费使用符合中组部及市委组织部有关规定,党费收支经核查并与银行核对,票据相符,账款相等。
我校党费的收缴标准严格按照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严格执行;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一种表现,也是党员必备的起码条件。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
我校党委坚持把增强党员自觉交纳党费的意识作为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一项重要内
容。组织部每年年底按上级规定的比例,将全年党员实交党费总数的60%上交上级党组织,下拨按照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实交党费总数的20%,庆祝建党85周年、90周年按实交总数的40%返回给各基层党组织用于党组织活动,对于丰富活跃基层党组织生活起到了较好的作用。余下部分的20%用于全校党员的管理和教育活动,专款专用。
2008年5月全校党员自愿交纳“特殊党费”394067.40元。由党委组织部统一上交市委组织部转中央组织部,支援汶川抗震救灾。
根据中组部关于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补充规定,我校党费主要用于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和培训;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的补充。
实行使用审批制度,动用金额3000元以上的活动,应事先向组织部提出计划,经党委分管书记批准,方可使用党费。在党费使用上,坚持制度、严格规范,党费使用符合上级的规定。通过定期慰问生活困难党员,为他们解决生活难题,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个人,激励党员和基层党组织,创先争优,有效推动了党组织的建设和发展,增强了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发挥了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补交党费使用情况 篇三
各位代表:
我受中共**镇第二届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五年来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请予审议。
2006年9月至2011年 7月,全镇共收缴党费37862元,其中上交县委组织部党费28000元。
五年来,全镇党费共支出9600元。其中订阅党报党刊的费用1200元,慰问困难党员的费用6000元,奖励优秀共产党员2400元。
截止2011年7月,收支相抵后,全镇党费共结存262元。5年来,党费使用均符合上级有关规定,经审核小组审查,票据相符,账款相等。
全镇各党总支、党支部坚持把党员按时、按比例缴纳党费作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利用多种形式对党员进行教育,规范党费收缴。注重教育引导,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章》,切实增强党员按时、按比例缴纳党费的自觉性。重申标准要求,实行规范化管理,把党费收缴工作同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结合起来,同民主评议党员结合起来,同党员目标管理结合起来,做到党员缴纳党费有登记,基层党组织缴纳党费有收据,原始单据保存完备。
严格执行“专人管理、专设账目、专款专用、定期收缴、定 1
期检查核对、定期公布、定期报告”的“三专”、“四定”和“支部审定、镇党委审查、组织部审核,定时上缴”的“三审一定”制度。镇党委每年对各基层党组织的党费收缴情况进行核查,建立健全党费公示制和党费收缴情况通报工作制度,并对各支部上缴党费情况进行通报。
五年来,全镇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总体较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党员没有按时按比例缴纳党费;二是监督、约束机制有待加强。个别基层党支部不能很好地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对长期不过组织生活、不缴纳党费的党员,没有按党章规定给予严肃处置。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引导各党总支、党支部提高对党费管理工作的认识,严肃认真地贯彻执行中央组织部关于党费使用、管理情况的意见,健全党费管理制度,加强检查指导,及时总结经验,解决存在的问题,切实搞好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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