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人防工程资料(精选9篇)
1.南京人防工程资料 篇一
1、人防地下室工程概况
2、定点文
3、立项文
4、总平面图
5、设计条件
6、设计方案图
(2-6项竣工时由建设单位提供复印件)
7、人民防空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业主提供复印件)
8、施工单位的资质文件(包括设备厂家施工单位,盖红章)
9、特殊工种及专业人员上岗证书(复印件加盖施工单位红章)
10、人防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包括施工单位及设备厂家提供的方案)
11、人防图纸会审记录
12、人防设计变更通知单
13、工程开、竣工报告
14、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15、工程定位测量记录
A—B表
(13-14项用土建表复印即可)
16、各种原材料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试)验报告:(注:要求至少要一份原件,以便备案。如无原件时,提供复印件的必须加盖施工单位红章。)
(1)、钢材出厂合格证及试验报告
(2)、钢筋焊接试验报告,焊条(剂)合格证
(3)、镀锌类防护套管及各种给排水、电气材料(包括接地材料)出厂合格证及试验报告
(4)、水泥、砖出厂合格证及试验报告
(5)、淡化砂、砂子、石子出厂合格证及试验报告(6)、防水材料出厂合格证及试验报告(7)、涂料、油漆出厂合格证及试验报告(8)、钢门框、钢门页合格证(9)、钢窗框、钢窗页合格证
(10)、各类人防设备出厂合格证及试验报告(11)、各类防护材料、设备试验记录、报告
(12)、混凝土(包括抗压强度及抗渗强度)、砂浆抗压强度试块试验报告
(13)、混凝土、砂浆强度统计验收记录(14)、商品混凝土出厂质量证明书及配合比(15)、自拌混凝土、砂浆配合比
17、混凝土浇灌通知单
18、自拌混凝土施工记录
(17-18项自拌混凝土时才提供)
19、混凝土施工记录
14、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表(人防资料专用表,隐蔽项目包括:钢筋、混凝土、管道、防护设备、防护套管、预埋线管(密闭接线盒)、防水等)
15、设备安装工程测试记录
16、结构工程分项质量验收记录表
17、防水工程分项质量验收记录表
18、孔口防护工程分项质量验收记录表
19、建筑装修工程分项质量验收记录表 20、给水排水工程分项质量验收记录表
21、采暖、通风和空调工程分项质量验收记录表
22、建筑电气安装工程分项质量验收记录表
23、防火设备安装工程分项质量验收记录表
24、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25、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表
26、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表
27、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28、人防工程竣工专项验收、评定表
29、消防专项竣工验收表 30、施工期间产生的质量问题文件
31、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和处理材料
32、竣工整改报告
33、人防中间结构验收会议纪要
34、竣工验收会议纪要
35、人防工程内部设备清单表
36、施工单位提供的竣工验收报告
37、人防监理单位的质量评估报告
38、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已整理好的复印件)
39、施工单位签署的人防工程质量保修书(含防护设备在内,提供复印件)40、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业主提供复印件)
41、一套人防地下室的竣工图纸(包括建筑、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专业)
桂林市金峰人防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人防工程资料填写注意事项
1、人防工程竣工资料至少一式三套,(原件)一套工程竣工验收时交人防工程科存档。(复印件)一套竣工资料交人防监理公司,另一套建设(施工)单位自留。
2、人防工程施工完毕资料整理齐全交人防监理审核,合格后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方可申请向人防工程科提出验收申请。
3、人防工程隐蔽前必须通知人防监理进行验收,签署隐蔽验收资料后方可通知人防工程科进行验收确认后,才能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4、人防工程隐蔽验收包括:钢筋隐蔽、混凝土、管道隐蔽、防护设备、防护套管、预埋线管(密闭接线盒)、地下防水。(1)、钢筋隐蔽记录填写
A、隐蔽部位:×防护单元(×轴线间):底板,人防墙、柱,顶板。B、隐蔽检查内容:①、施工图号、设计变更编号;②、钢筋质量检查中的主要问题,如钢筋直径、根数、钢筋类别、间距、保护层、搭接或焊接、除锈情况;③、特殊部位或构件钢筋位置、预埋铁件检查情况;④、钢筋出厂证明、复试报告、焊接报告等试验编号。(2)、混凝土隐蔽记录填写:
A、隐蔽部位:×防护单元(×轴线间):人防墙、柱。
B、隐蔽检查内容:应填写:①、采用图号、设计变更、设计混凝土强度等级、标高、浇筑情况;②、后浇带的留置情况;③、混凝土试件强度等级试验报告单、混凝土抗渗试验报告单;④、试水渗漏情况。(3)、管道隐蔽记录填写:
A、隐蔽部位:×防护单元(×轴线间):底板。
B、隐蔽检查内容:①、施工图号、设计变更编号;②、管道的安装位置、标高、坡度等情况;③、材料出厂证明、试验编号。(4)、防护设备隐蔽记录填写:
A、隐蔽部位:×防护单元(×轴线间钢门框、钢窗框):人防墙。B、隐蔽检查内容:①、钢门框、钢窗框的安装位置、标高情况;②、门框墙的垂直度情况;③、钢门框、钢窗框的垂直度情况;④、钢门框、钢窗框防锈处理情况;⑤、钢门框、钢窗框的出厂合格证;⑥、钢门框、钢窗框周边的加强钢筋放置情况;⑦、钢门框、钢窗框附带的拉钩;⑧、吊装人防门页、窗页的预埋吊钩;⑨、门框墙上预留4~6根SC50套管情况。
(5)、防护密闭套管隐蔽记录填写:
A、隐蔽部位:×防护单元(×轴线间)人防墙、柱,顶板。B、隐蔽检查内容:①、套管穿越人防墙体、顶板的做法;②、镀锌钢管材料出厂证明、试验编号;③、套管安装位置、标高;④、套管的制作、出墙长度要求;⑤、套管周边的加强焊接措施。(6)、预埋线管(密闭接线盒)隐蔽记录填写:
A、隐蔽部位:×防护单元(×轴线间):人防墙、柱,顶板。B、隐蔽检查内容:①、施工图号、设计变更编号;②、线盒的安装数量、位置、标高等情况;③、电线管敷设预埋情况;④、强电与弱电的敷设预埋情况;⑤、消防供电的敷设预埋情况;⑥、密闭接线盒的制作、安装及预埋位置情况;⑦、材料出厂证明、试验编号。(7)、地下防水隐蔽记录填写:
A、隐蔽部位:×防护单元(×轴线间):底板、人防墙、柱。B、隐蔽检查内容:填写刚性防水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抗渗等级、柔性防水材料的型号、规格、防水材料的复试报告编号、施工敷设方法、搭接长度、宽度尺寸等。还应将阴阳角处理、附加层情况描述清楚。
5、混凝土试块留置:①、口部、防护密闭段应各制作一组试块;②、每浇筑100m3混凝土应各制作一组试块;③、防水混凝土应制作抗渗试块。其他留置位置可与土建留置试块合并,但要在试验报告单上注明人防部位。
6、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填写注意事项:
(1)“部位”——应填写该分项工程具体的位置,如×号出入口、×防护单元、×轴线间等。(2)保证项目栏中的“质量情况”——将该项目质量控制资料中的检测数据、质量结论、用简练的文字或数据填写。说明满足标准、规范规定的情况,尽量不用“符合要求”等笼统用词填写。
(3)基本项目栏中的“质量情况”——用评定代号填写,如优良“√”,合格“○”、不合格“×”。
基本项目栏中的“等级”——每一项所有检查处全部达到合格,则该项目合格。在合格基础上,其中检查处有50%及以上达到优良,该项目评为优良。但检查处有一处未达到合格标准时,该项目不能评为合格,必须返修,直到全部检查处都达到合格。
(4)允许偏差项目栏“实测偏差” ——实测点超过允许偏差值时,用“○”标出,以便统计超差点时一目了然。
允许偏差项目抽检的点数中,有90%及以上的实测值,应在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允许偏差范围内。允许偏差项目的合格率一般应达到90%以上,不能低于75%。
(5)、检查结果栏——①、保证项目:检查×项,×项符合人防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②、基本项目:检查×项,其中优良×项,优良率×。③、允许偏差项目:实测×点,其中合格×点,合格率×。
(6)检查结论栏——由专业技术负责人填写检查意见。具体填写检查结论为:“保证项目、基本项目、允许偏差项目符合人防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
7、材料质量证明书应注明该材料进场数量、进场时间、使用部位及原件存放处。
8、凡只能提供复印件的资料均加盖项目部章或单位的工程技术章。
9、有抗渗要求的地下室必须按规定留置抗渗混凝土试块,并填写《防水混凝土结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RFJ01-2002)5.1-1
10、《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的评定等级标准:
A、抽查或全数检查的处(件)均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格规定的项目,评定为四级;其中有20%-49%的处(件)达到标准优良规定者,评为三级;有50%-79%处(件)达到标准优良规定者,评为二级;有80%及以上的处(件)达到标准优良规定者,评为一级;有不符合标准合格规定的处(件)达到标准优良规定者,评为五级,并应处理。B、评定等级*标准分=该项目的观感分数。
2.南京人防工程资料 篇二
一、人防工程全套竣工图纸。
二、人防工程施工资料(土建部分、风、水、电、消防部分)。需要提供的施工资料如下:
1、钢材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及钢筋绑扎验收记录表
2、焊接试(检)验报告,焊条(剂)合格证
3、水泥出厂合格证或试验报告
4、防水材料合格证、试验报告及质量验收记录
5、砂、石子化验单
6、混凝土试块试验报告
7、地基验槽记录
8、止水带合格证、墙面吸音材料合格证
9、防护门、防护密闭门、密闭门、防爆波活门出厂合格证,防爆超压排气活门、自动排气活门出厂合格证,配件合格证及安装分项质量验收记录。
10、给水排水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防爆地漏合格证及安装分项质量验收记录
11、管道、设备强度、焊口检查和严密性试验记录
12、系统清洗记录
13、排水管通水试验记录
14、通风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及安装分项质量验收记录,(包括风机、风管、风阀、超压排气阀、手动密闭阀、插板阀等)
15、通风系统试验记录
16、主要电气设备、材料出厂合格证
17、电气设备试验、调整记录
18、绝缘、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19、防火材料、设备合格证 * 20、自动喷淋系统试验记录 *
21、消防验收合格证(复印件)
22、人防工程内战时封堵构件合格证(甲方自行购置到位)
23、各分部、分项质量验收记录
3.人防车位权属资料范文 篇三
郭敬波(郑州大学法律硕士):人民防空工程是指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等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等。《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城市新建民用建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所以,住宅小区建设人防工程属于强制性规定。
1、《人民防空法》第五条规定:“国家鼓励、支持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对于人防工程的所有权归属并没有做出规定,从各地的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来看,也各不相同。如《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使用管理规定》第六条规定:“人防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投资者只有“使用”与“收益”的权利,并不具有明确的所有权。但《上海市民防工程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民防工程的投资者可以按照房地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取得民防工程的所有权。”界定产权最基本的原则应该是谁投资谁享有产权。对于商品房小区的地下人防工程,国家并没有投资,所以国家并非商品房小区地下人防工程的所有权人。在法律没有明确界定所有权归属的情况下,应当认定投资者就是所有者,但国家可以在战时征用人防工程。如果人防车位建设费用由建设单位筹措并列入建设项目投资的,应当认定为归投资者所有;如果在建筑规划时,地下人防车位建设成本包含在总面积之中,业主实际上已支付了人防工程的建造费用,则业主应当是所有权人。人防工程建设经费已计入建筑成本,由全体业主分摊。地下车库(包括人防工程)的建筑面积未计入建筑容积率,小区土地使用面积完全由地上建筑物分摊,地下车库是依附于地上建筑物的从属物,而归属于主物(地上建筑物)的所有人即全体业主。
2、“人防工程”车位,收益归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五条规定:“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人防工程是国家强制配套,禁止开发商销售,其收益权属于投资者,开发商的投资已经随着土地使用权的转移而自动转移给了全体业主,所以利用人防工程所建的车库收益归全体业主共有。人防车位属于小区的配置,作为小区的附属工程或配套公建其建设费已经纳入到住宅销售价格之中。人防车位的建设成本已经计算进入买房子的价格,相当于买房子已经付了这笔钱了,已经为人防车位买单了,所以一般在人防车位上,是可以临时出租的,但是收益是归全体业主的,交由正式聘任的物业管理,包括前期和后期的,所以这笔收入应该扣除物业的管理费用,电费,水费,人员开支等后归全体业主,不应属于开发商。小区临时停车费是对小区的维护和管理开支的一部分,因此只能用于小区的维护和建设.3、国家(人防办)对地下人防车位监管,物业公司代管。人防车位建设资金摊销到房子的价格里,根据“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全体业主享有对人防车位的使用权。但鉴于业主对人防车位的需求不同,使用情况不同,由物业公司代行租赁地下人防车位,比较合适,这样既可满足业主使用地下车位的需求,又可以为全体业主,特别是其他没有使用的业主获得一份公共收入。其所获得的租金收入,应该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于人防车位的维护,以确保人防需要;一部分为物业公司的代管费用,可以冲抵其他公共支出。在具体操作上,人防办监管,物业公司操作并公示收支及其使用情况,做到透明、公正。
海南人防建设出新规定:10层以下私宅人防费可降80% 来源:南海网
作者:黄丹
时间:2014-01-10 14:45
近日,海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下发通知,对城市民用建筑应修建防空地下室的面积计算标准作出新规,新规较旧规对居民住宅楼来说,较明显地降低了人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惠民力度大。
新规明显降低城区建设私宅需交的人防费
“人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简称人防费,也称为人防易地建设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的规定,“所有民用建筑项目均要按规定同步建设防空地下室”,确因地质、地形、施工等客观条件限制,不能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建设单位必须报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经批准不修建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向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缴纳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设费,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易地修建。
简单地说,就是私宅、商品房小区住宅按规定都是要建防空地下室的,条件不允许的要缴纳易地建设费,统一易地建设。防空地下室每平方米的收费标准:海口市、三亚市(国家人民防空重点城市)为2200元/平方米;文昌市、琼海市、儋州市、东方市(省人民防空重点城市)为1800元/平方米;其他市、县为1600元/平方米。人防费=应建人防地下室面积*每平方米收费标准。
2013年11月13日,海南省人防办下发《海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人民防空地下室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新规”),自2013年12月1日开始执行。这个通知是在2010年7月8日发布的《海南省物价局、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调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旧规”)的基础上修改的。
“新规”人防地下室面积计算标准对要在城区建私宅的居民影响最大,因为私宅一般不具备建设防空地下室的条件,只能进行易地建设。“新规”明显减小了计收人防费的防空地下室面积,进而降低了人防费。
变动一:10层以下但基础埋深3米(含)以上的民用建筑不再按首层面积修建人防地下室
旧规:新建10层(含)以上或者基础埋深3米(含)以上的民用建筑,按照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6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
新规:10层(含)以上的新建、扩建民用建筑,按照地上首层建筑面积修建6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
区别:新规去掉了“基础埋深3米(含)以上的民用建筑,按照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6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的规定。
海南省人防办工程处处长徐建华说,此处修改主要是针对海南沿海地区地质多属滩涂、淤泥的实际情况,在这样的地质建房就算楼层低,基础埋深超过3米也很常见。楼层低、面积小,意味着入住人数少,却因为地基埋深大于3米而要按照地面首层建筑面积这个较高的面积标准修建防空地下室,会造成很大浪费。
变动二:10层以下民用建筑最高按总建筑面积*4%修建防空地下室
旧规:按照居民住宅楼和翻新住宅楼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6B级防空地下室。
新规:10层以下的新建、扩建民用建筑,按照地上总建筑面积一定比例修建6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具体比例为:一类国家人民防空重点城市为4%,其它市、县及经济发展较快的乡镇为2%。
区别:由笼统地按照建筑首层面积修建防空地下室,变为以10层为界线、10层以上按地上总建筑面积一定比例修建。
海南省人防办工程处处长徐建华说,此处修改主要是按照国家人防办的有关规定精神,并结合海南的经济状况,新规总体来说惠民幅度很大。
徐建华直言,原来的标准不论建筑规模,以建筑的首层面积建设人防地下室或计收人防费,对楼层较低、居住人口较少的私宅来说,业主要承担较高的人防费,同时,建设超过私宅居住人口所需的人防地下室容易造成资源浪费。
记者算了一笔账,以在海口建一座占地面积100平方米,层高5层,总建筑面积500平方米的民用建筑为例,按旧规“首层面积*单价”的计算方式人防费为100*2200=22万;按新规“总建筑面积*4%*单价”为500*4%*2200=4.4万,新规仅占旧规费用的20%,降低了80%。
4.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 篇四
第一条
为进一步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方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山东省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鲁政办〔2016〕214号)精神,制定省人防办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监理企业随机抽查实施细则。
第二条
省人防办在对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监理企业依法实施监督检查时实行随机抽查,采取随机方式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方式。
第三条
本细则的适用范围为我省具有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监理资质企业的监督检查。
对因投诉、举报,上级部门交办或其他部门移送案件线索等原因,需要对具体被检查对象实施检查时,不采取“双随机”检查方式。
第四条
开展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监理企业随机抽查工作,应当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工作纪律,依法行政、廉洁执法。
第五条
省人防办建立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
监理企业名录库,并根据企业存续状态进行动态调整。
第六条
根据省法制办依法核发的行政执法证件,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对外公示。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随人员单位变动、岗位调整等因素给予动态调整。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应当明确执法人员的身份信息:姓名、单位、性别、执法证号、执法岗位情况等。
第七条
随机抽查应制定检查计划和检查流程及内容。在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从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监理企业名录库中确定被检查对象,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确定执法检查人员。检查人员按照规定的流程和内容,在检查方案规定的时间段内自主确定具体的检查时间。
第八条
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择执法人员,与被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依法回避,再次抽取替代执法检查人员。
第九条
随机抽查每年不多于2次,抽查比例不高于5%,在同一内对同一企业的抽查次数不得超过2次。对同一企业,不同执法部门实施检查时,应当实行联合检查。
第十条
在对单个被检查对象的检查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查报告。在分组检查时,工作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提交检查报告。检查报告应当包括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情况、对被检查人评价,以及处理意见和建议等内容。
第十一条
5.人防工程验收 篇五
1.作业目的
国家根据国防需要,防范和减轻空袭危害。保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要保证人防工程质量合格,达到设计要求。2.作业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三条
2.2《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三、十二条 2.3《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 2.4《珠海市人民防空办法》第三十三、三十四条 2.5珠动字[2003]第03号 3.主管岗位 项目部经理 主办岗位 土建工程师 4.紧前工作条件
已完成工程档案预验收以及竣工测绘工作 5.作业描述
5.1办理人防工程验收所需资料
1)主办岗位到规划部门领取《珠海市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综合表》(两份及电子文档)填报,并同时附送下列文件:
5.1.1《珠海市人防工程报建审核表》和人防工程设计审意见批复[甲方提供]; 5.1.2人防设备、材料的质量保证资料(产品合格证材料检验报告)[项目部提供]; 5.1.3防空地下室的竣工图(包括标明防空地下室的平面位置和防护面积有小区总平面图、地下5.1.4室平面图、顶板入围护墙结构图、地下室风、水、电图及战时封堵及安装图)[项目部提供];
5.1.5上部建筑竣工面积、防空地下室竣工面积汇总表、(经市国土资源局测绘部门测量核准面积,原件核查,交复印件)[甲方提供];
5.1.6已批准的《民用建筑工程防空地下室审批表》(原件核查,交复印件)[甲方提供]; 5.1.7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成果报告书(由珠海市有资格的房产测量单位提供测绘成果,原件复核,交复印件一份);
5.1.8测绘单位绘制的防空地下室平面位置定位图(A4图幅,转角处标明竣工时城市坐标,并加盖测绘单位印章,原件复核,交复印件一份)。5.1.9其它需要提交的材料
2)所有资料应按市城建档案馆的要求整理。
5.3测绘报告书中记载的小区总建筑面积如超过原规划部门核定的数额,本主办岗位应与项目经理商量编制超面积的说明文件,附以详细的计算和合理的理由。如自觉说服力不强,应及时向总建筑师或公司总经理汇报,商量处置办法,尽量避免受到惩罚性处理。
5.4根据人防审核图纸要求由专业的施工队伍施工,通常都是由施工单位整理资料报送验收,甲方配合。
5.5人防部门检查验收通过后,发给《珠海市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核准书》 6.办理时限
法定时间:20个工作日
6.人防工程开工报告 篇六
办理事项:单建人防工程许可(开工报告)(0003E)办理主体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国人防办字第18号)
1.批准了单建人防工程立项;
2.批准了单建人防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3.通过了初步设计文件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4.办理了建设规划许可证和现场用地手续;
5.完成了项目施工招投标并签订了施工合同;
6.办理了工程项目施工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7、进行了工程开工前各项安全生产条件审查。
申请材料
1.工程立项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复印件)3份;
2.招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复印件)1份;
3.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
4.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及工程监理合同(复印件)1份;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现场用地手续(复印件)1份;
6.建筑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及专家评审意见(复印件)1份;
7.人防工程建设开工前各项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表3份;
8.人防工程开工报告申报表3份。
申请人到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政务服务大厅提交申请材料。经办人5个工作日内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和符合法定形式。按有关规定不予受理的出具《不予受理申请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补正申请材料通知书》;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申请通知书》,并转交工程处审核。
工程处承办人在10个工作日内对受理材料实质内容进行审查,提出审核意见,报办领导审批。
办领导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批。
办事大厅经办人在1个工作日内领回相关审批材料,印发批复或转报国家请示,资料归档。
办理时限:14个工作日
7.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汇报 篇七
浙江恒昌建设有限公司 2017年1月17日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定海科技创业大楼工程人防地下室工程,抗力级别为常6级核6级,由舟山市定海区海洋科技创业中心有限责任工程投资开发,浙江昆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计,浙江山川有色勘察设计有限公司进行地质勘察,浙江工正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监理,由浙江恒昌建设有限公司总承包施工。
本工程地上一层为架空层,主要用于停放非机动车,其他楼层为办公用房,地下室平时使用功能为停车库,战时使用功能为二等人员掩蔽所。地下室设有两个防护单元,防护单元一的建筑面积为1559㎡,人防有效面积为1400㎡,抗爆单元4个;防护单元二的建筑面积为1880㎡,人防有效面积为1696㎡,抗爆单元4个。人防地下室每个单元设一个进风口、一个排风口。防护类别为甲类。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主体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建筑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抗震等级为二级,地下室防水等级为二级。
本工程桩基选用钻孔灌注桩,合计桩总数为 根;主楼及地下车库基础为筏板基础;地下室底板、基础梁、承台、外墙、与外墙连接的柱混凝土采用C35P6商品砼,地下室顶梁板采用C40P6商品砼,纯地下室(无上部结构部分)及裙楼范围内的柱墙采用C35商品砼;地下室墙体采用加气砌块,内墙采用20厚DPM10水泥砂浆找平;防水做法:地下室底板采用2.0mm厚聚氨酯防水涂料,剪力墙外墙采用2.0mm厚聚氨酯防水涂料,地梁、集水坑的底面和侧面采用1.5mm厚聚氨酯防水涂料,顶板采用4mm厚SBS防水卷材两道防水层(其中一道为耐根穿刺)。地下室墙面和顶棚采用防霉涂料涂刷,地面为30厚细石混凝土随捣随抹,地下室防火门采用木质甲级
管道安装完成后均进行了水压试验,均符合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每个集水井的排污泵安装完成后,经试运行后,满足设计要求;通风部分:风机由浙江双阳风机有限公司供应,风管安装后全部经风管漏光试验,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设备安装完成后进过了风系统调试,满足设计要求;插板阀、过滤器、除尘设备满足设计要求。消防部分:自动喷淋系统的喷头、水流指示器、湿式报警阀、信号蝶阀等由浙江由浙江建安消防设备有限公司供应,管道是浙江金州管道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消防专用管;消火栓系统经过严格试验,满足设计要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经过系统调试,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四、安全和功能检测情况
2015年 月 日委托舟山鲁班尺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对地下室的基础进行了钻芯检测,钻取10个芯样,抗压强度满足设计要求。
2015年 月 日对地下室结构部分混凝土强度、砌筑砂浆强度及钢筋保护层厚度实施原位抽样检测,检测结果如下:混凝土强度及砌筑砂浆强度,满足设计要求;墙、柱类受力钢筋合格率满足要求;梁类及板类受力钢筋合格率小于90%,已按处理方案意见进行处理。
人防地下室墙面、地面及天棚经观察检查,未发现裂缝和渗漏水现象。
五、工程所含的分部、分项及评定情况
人防地下室工程共8个分部,其中结构工程7个分项,防水工程2个分项,孔口防护工程4个分项,装饰装修工程3个分项,给水排水工程7个分项,建筑电气工程6个分项,通风与空调工程8个分项,防火设备安装工程4个分项,经检查评定均符合要求,经自验收为合格
8.人防工程注意事项 篇八
建筑
1.与人防地下室无关的管道不宜穿过人防围护结构。其余建筑的生活污水管,雨水管,燃气管不得进入防空地下室。允许穿过人防地下室顶板,临空墙和门框墙的管道,其公称直径不宜大于150mm,在穿越墙板处应设刚性防水套管,大于150mm的管道,在穿越墙板处应设外侧加防护挡板的刚性防水套管,并做好防护密闭措施及防水处理。对单建式人防工程,允许穿越的管道,其公称直径不得大于100mm.单侧加防护挡板刚性防水套管使用一侧受冲击破侵害围护结构墙的穿墙套管保护,两侧加防护挡板刚性防水套管使用任何一侧受冲击破侵害的防护单元隔墙穿墙套管保护。对于防空地下室平战结合使用功能防水要求严密的部位和地震设防要求较高的地区,防不均匀沉降的部位,采用柔性密闭套管,柔性套管穿墙处混凝土厚度应不小于300mm,否则应使一侧或两侧加厚。2.内装饰顶板不能抹灰。
3.所有外露铁件均刷两道防锈漆,再刷两道蓝灰色油漆,包括人防门。4.防空地下室的室内地面至结构板底面的净高不宜小于2.4m。至梁底和管底的净高不得小于2.0m,其中专业装备部和人防汽车库的室内地平面至梁底和管底的净高还要≥车高加0.2m。
5.上部建筑为钢筋混凝土结构的甲类防空地下室,其顶板底面不得高出地平面。上部建筑为砌体结构的甲类防空地下室,5级甲类其顶板
底面高出地平面不得>0.5m,6级,6B级甲类其顶板底面高出地平面不得>1m,且高出部分的外墙必须满足战时防常规武器爆炸,防核武器爆炸,密闭和墙体防护厚度等各项防护要求。
6.乙类防空地下室的顶板底面高出室外地平面的高度不得大于该地下室净高的1/2,且高出部分的外墙必须满足战时防常规武器爆炸,密闭和墙体防护厚度等各项防护要求。
7.乙类防空地下室和甲类5级,6级,6B级防空地下室,其独立式室外出入口不宜采用直通式,其他防空地下室不得采用直通式。8.防空地下室与地上层不应共用楼梯间,当必须共用时,应满足《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地下室或半地下室与地上层不应共用楼梯间,当必须共用楼梯间时,应在首层与地下室或半地下室的出入口处,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2.0小时的隔墙和乙级防火门隔开,并应有明显标志。”
9.当电梯通至地下室时,电梯必须设置在防空地下室的防护密闭区以外。
10.当防护密闭门沿通道侧墙设置时,防护密闭门门扇应嵌入墙内设置,且门扇的外表面不得突出通道的内墙面。当防护密闭门设置于竖井内时,其门扇的外表面不得突出竖井的内墙面。
11.洗消集水坑(战时集水坑)的坑深不宜小于0.6米,容积不宜小于0.5立方米。
12.临战封堵的平时出入口,其洞口净宽不宜大于7.0m,净高不宜大于3.0m,且其净宽之和不宜大于应建防护单元隔墙总长度的1/2。且
在一个防护单元不宜超过2个。
13.下列部位必须设置防爆地漏或清扫口:计费竖井,进风扩散室,除尘室,滤毒室,洗消间(简易洗消间),防毒通道,防护门以外的通道。
14.简易洗消间或防毒通道内和人防口部防护密闭门外均应设置洗消集水坑。
14.后浇带不允许穿越人防工程口部(密闭通道,人防门,临战封堵)。
结构
1.人防地下室外墙,临空墙,防护密闭墙,单元防护墙,内墙等固定施工模板用的螺栓,不得加塑料套管,混凝土预制构件(支撑)。对有防水(防护密闭)要求的墙体固定施工模板的螺栓应加焊止水环,止水环必须双面满焊。
2.人防门的正前方预埋吊环钢筋,直径20mm光园园钢,间距120mm,下部露出120mm,上部够锚固长度。必须在板筋的上部筋之上。
3.填充墙同混凝土墙的连接构造节点07FG01第71页。墙长大于5米,墙顶与梁应有拉结,墙高超过4米,应在墙中设圈梁,墙长超过层高2倍时,应设构造柱。
4.工程口部,防护密闭段,采光井,水库,水封井,防毒井,防爆井等防护密闭要求的部位,应一次整体浇注混凝土。此处不允许留施工缝或后浇带。
5.浇注混凝土时,按下列规定制作试块: ⑴.口部,防护密闭段应各制作一组试块 ⑵.每浇注100立方米混凝土应制作一组试块 ⑶.变更水泥品种或混凝土配合比时,应分别制作试块 ⑷.防水混凝土应制作抗渗试块
6.侧墙的水平施工缝应设在高出底板表面不小于500mm的墙体上;当侧墙上空洞时,施工缝距空洞边缘不宜小于300mm 7.防护密闭门门框墙的厚度不小于300mm,其他临空墙,外墙,密闭门门框墙等不小于250mm 8.人防工程的外墙钢筋不允许使用电渣压力焊。
9.板,次梁与主梁交叉处,板的钢筋在上,次梁的钢筋居中,主梁的钢筋在下。框架梁,牛腿及柱帽等钢筋,应放在柱的纵向钢筋内侧,同时要注意梁顶面主筋间的净距有30mm,以利灌注混凝土。10.人防工程的钢筋必须采用热轧钢筋,不得采用冷轧带肋钢筋,冷拉钢筋等经冷加工处理的钢筋。11.人防构件最小尺寸满足规范要求
⑴. 人防顶板,早间板最小厚度≧200mm,还应满足防早期核辐射要求。
⑵. 承重外墙最小厚度≧250mm.承重内墙最小厚度≧200mm。⑶. 临空墙最小厚度≧250mm。口部密闭隔墙最小厚度≧200mm。⑷. 防护密闭门门框墙最小厚度≧300mm。密闭门门框墙最小厚度≧250mm。
⑸. 防护单元连通口门框墙最小厚度≧500mm.12.钢筋混凝土门框墙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30.防护密闭门门框墙的受力钢筋不应小于三级钢12mm,配筋率不宜小于0.25%.13.人防门,战时封堵门洞的内外侧,应配置2根三级直径16mm的斜向加强钢筋,长度≥1米。当墙厚≥400mm时,应配置3根三级直径16mm的斜向加强钢筋,长度≥1米。
给排水
1.与人防地下室无关的管道不宜穿过人防围护结构。其余建筑的生活污水管,雨水管,燃气管不得进入防空地下室。允许穿过人防地下室顶板,临空墙和门框墙的管道,其公称直径不宜大于150mm,在穿越墙板处应设刚性防水套管,大于150mm的管道,在穿越墙板处应设外侧加防护挡板的刚性防水套管,并做好防护密闭措施及防水处理。对单建式人防工程,允许穿越的管道,其公称直径不得大于100mm.单侧加防护挡板刚性防水套管使用一侧受冲击破侵害围护结构墙的穿墙套管保护,两侧加防护挡板刚性防水套管使用任何一侧受冲击破侵害的防护单元隔墙穿墙套管保护。对于防空地下室平战结合使用功能防水要求严密的部位和地震设防要求较高的地区,防不均匀沉降的部位,采用柔性密闭套管,柔性套管穿墙处混凝土厚度应不小于300mm,否则应使一侧或两侧加厚。
2.当给水及消防管道穿越人防围护结构时,应在外墙内侧,顶板内侧,防护密闭隔墙两侧设置防护密闭阀门。防护密闭阀门应采用阀芯为不锈钢或铜材质的闸阀或截止阀,其公称压力不小于1MP
a,阀门距墙不大于200mm,阀门应有明显的启闭标志。防护密闭阀门在安装前,逐个进行强度和严密性检验。
3.穿过人防围护结构的给水管应采用钢塑复合管或热镀锌钢管。给水管管道一般明装,明装的给水管不得通过通讯设备,变配电设备的上下方。给水管道的外皮距顶板和侧墙的距离大于200mm,以便安装阀门。镀锌钢管不允许焊接。
4.压力排水管,穿越人防围护结构的排水管,在结构底板中及以下的管道采用热镀锌钢管或铸铁管。在结构底板中及以下部分,如:集水坑,防爆地漏,重力排水管等均应随主体工程一次性安装到位。
5.当给水及消防管道穿越人防围护结构时,应在主体施工时预埋防护密闭套管。套管出墙大于50mm.做法详见07FS02—14-19 6.各人员出入口,连通口,密闭门门框,防护密闭门门框墙上预埋4-6根DN50—80mm的热镀锌钢管,壁厚大于2.5mm,密闭肋厚度大于3mm,与镀锌钢管双面满焊,安装高度管中心距顶 200mm.两边各出墙50-100mm.
7.对于防空地下室平战结合使用功能防水要求严密的部位和地震设防要求较高的地区,防不均匀沉降的部位,采用柔性密闭套管。8.洗消集水坑(战时集水坑)的坑深不宜小于0.6米,容积不宜小于0.5立方米。
9.下列部位必须设置防爆地漏或清扫口:进风竖井,进风扩散室,除尘室,滤毒室,洗消间(简易洗消间),防毒通道,防护门以外的通
道。
10.简易洗消间或防毒通道内和人防口部防护密闭门外均应设置洗消集水坑。
通风
1.平时通风系统按图纸要求安装到位,战时通风除预埋管外,其余平时暂不安装。
2. 气密测量管平时安装到位,采用DN50的热镀锌钢管,安装长度L=100mm+墙厚+100mm,安装高度为气密测量管管中心距地1500mm,平时用丝堵两端密封,气密测量管的密闭肋在墙中,大小200×200×4mm的钢板,并与结构钢筋焊牢。(详见07FK02-60)气密性测量管采用热镀锌钢管,管径DN50,应预埋,并做穿墙密闭处理,两端均出墙至少100mm,两端可采用套外丝加管帽或套内丝加丝堵的封堵方式,设置在防毒通道防护密闭门和密闭门的门框墙上,每一道门均应设置。
3. 测压装置平时安装到位,采用DN15的热镀锌钢管,0.5-1%的坡度由室内坡向室外,在防护密闭门的一段出墙大于100mm后设弯头向下,另一端宜设在通风机房或控制室,并应安装球阀。(详见07FK02-56)测压管采用热镀锌钢管,管径DN15,设置在进风系统的次要出入口部,一端连接清洁区内的测压装置,并设球阀或旋塞阀,另一端伸至防护密闭门的外部通道内,管口朝下。
4.平时安装的防爆超压排风活门,详见07FK02-34 5. 穿密闭墙短管(预埋管)的施工要求,中间焊厚度4mm,高度50mm的防护翼环,两面满焊,与结构钢筋焊牢,管两端出墙大于100mm.详见07FK02-60
6. 通风管内气流方向,阀门启闭方向及开启度,应标示清楚,准确。
7. 室外进风口宜设置在排放口和柴油机排烟口的上风侧。进风口与排放口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宜小于10m,进风口与柴油机排烟口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宜小于15m,或高差不宜小于6m。位于倒塌范围以外的室外进风口,其下缘距室外地平面的高度不宜小于0.5m, 位于倒塌范围以内的室外进风口,其下缘距室外地平面的高度不宜小于1.0m。
8. 通风管与扩散室的连接口在扩散室侧墙距后墙1/3处。扩散室应设置防爆地漏或集水坑,以清理冲洗有水,严禁有其他管道穿越扩散室。
9. 密闭阀门只有全开,全闭两个状态,不能用作调节流量。密闭阀门的安装方向应使设备标注的箭头方向与冲击波来临方向一致。阀门距顶板距离不少于150mm,距边墙距离不少于100mm。10. 人防工程染毒区的风管采用2-3mm厚的钢板焊接成型,风管连接也应采用满焊,保证密闭不漏气,风管要除锈并刷防锈漆。清洁区的风管除满足常规要求外,还应满足防潮,卫生,防火的需要。
11. 过滤吸收器平时不做使用,一般可不安装。安装时必须水平安装,气流方向应与设备要求方向一致,过滤吸收器应涂防锈漆两道,外壁涂灰色调和漆两道,与风管连接应采用柔性连接。12. 人员掩蔽工程应设置通风方式信号装置。
电气
1.设备安装
1.照明配电箱,动力控制箱,电话分接箱,通风方式的信号控制箱均明装,箱体高度600mm以下时,底边距地1500mm;箱体高度600-800mm时,底边距地1200mm;箱体高度800-1000mm时,底边距地1000mm;箱体高度1000-1200mm时,底边距地800mm,箱体高度大于1200mm时,落地安装,下设300mm的基础。防护型呼叫按钮底边距地1400mm.2.除注明外,开关底边距地1400mm,距门框20mm安装,插座均距地30mm暗装,通风方式的音响及信号箱底边距门上方10mm明装。出口指示灯在门上方明装,底边距门框20mm,若门上无法安装,在门旁墙上安装,顶距吊顶50mm.疏散指示灯除注明外均为明装,底边距地50mm.3.动力配电箱,照明箱,控制箱,消火栓箱等大于300mm×300mm的箱子,不得在外墙,临空墙,防护密闭墙,密闭墙上暗装。如必须设置,应采取明装。线路敷设
1.供电采用TN-S系统,凡正常不带电的一切电气设备,金属外壳均有可靠接地。详见02D501-2,05SFD10.等电位联接。03D501—3-13。人工接地体连接线采用直径不小于12的钢筋,在距墙3m处沿外围安装接地体。做法详见03D501—4-17 2.人防密闭门(临战封堵)专用接地引上线,采用—40*4mm引至地下室距地30mm埋接地钢板100*100*20mm.详见D501-3P50 3.由室外埋地进出防空地下室的强电或弱电(无论用于平时或战时),必须经防爆波井引入。引入防空地下室的所有管线在穿越围护结构(墙体,楼板)时,做防护密闭套管。套管出墙不小于50mm。详见07FD02-18.19.20.21.22..23.24.25.29 4.穿过人防工程外墙,临空墙,防护密闭墙的电气管路及预备用线管,应进行防护密闭处理,选用壁厚不于2.5mm热镀锌钢管,其他管路可为焊接钢管。SC32及以下的暗敷,SC40及以上的明敷。5.电缆桥架不得直接穿过人防围护结构,当必须通过时应改为穿管敷设,且应符合防护密闭要求。桥架内应急照明与备用照明线路用防水隔板与其他线路隔开。07FK02-21 6.强电为一根电缆穿一根密闭管,同类多根弱电线路可以合穿在一根密闭管内,但应采用暗管加密闭盒的方式进行防护密闭处理,且管径不得大于25mm.7.有人员掩蔽的人防工程主要出入口防护密闭门外侧预埋防爆呼叫按钮大样做法详见07D02—27 8.人防工程使用的电缆和导线的芯线,应采用铜芯线。所有配电线
路均应装设短路保护装置,照明线路和插座线路应有过负荷保护。9.当防空地下室为医院,新建面积大于5000㎡时,需设电站。内部电源的发电机采用柴油发电机组,严禁采用汽油发电机组。10.照明灯具安装高度低于2.4m时增设PE保护线
11.临空墙,密闭墙中的接线盒,插座盒,开关盒必须预埋3mm厚钢板制作的接线盒,和密闭盒分开设置并连通。临空墙中的密闭盒必须错开设置,否则墙体混凝土厚度不够。
12.从人防区至非人防区的照明线路应在防护密闭门内侧单独设置熔断器预埋盒(3mm钢板制作的接线盒),电气管线从顶板铺设在防护密闭墙,密闭墙,防护单元隔墙部位处均应做防护密闭处理。13.人防地下室各出入口均应设置应急照明灯。
14.电缆管线和预埋备用管均应采用壁厚大于2.5mm的热镀锌钢管。管径40mm以下的电管束连接处严禁焊接(要求丝扣连接)。15.人员掩蔽工程应设置通风方式信号装置。
9.河北人防办讨论学习资料 篇九
3、4、人防进风竖井处应设置集水坑不应将排水引致人防内部 根据表六级二等人员掩蔽所没有简易洗消,为什么还要在设计中考虑?那个表表示的人员洗浴不是人员洗消5、6.4.4 淋浴洗消用水应贮存在清洁区内。人员简易洗消总贮水量宜按0.6~0.8m3确定,可贮存在简易洗消间内。
不建议在简易洗消间设置,还是和人防生活用水水箱里面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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