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流动人口计生工作自查报告

2025-01-14|版权声明|我要投稿

民政局流动人口计生工作自查报告(精选10篇)

1.民政局流动人口计生工作自查报告 篇一

民政局依法行政工作自查报告

民政局依法行政工作的自查报告

市政府法制办:

按照贵办《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市级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攀府法办发〔〕73号)、《关于开展度依法行政评估考核工作的通知》(攀府法办发〔2014〕91号),我局严格按照依法行政评估考核的内容及标准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完善基础制度建设,确保行政决策规范化

(一)建立健全学法制度,加强普法学习宣传,把合法性作为行政决策的基本要求。

1.严格执行《攀枝花市民政局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攀枝花市民政局执法人员学法制度》,认真组织全局人员学法、知法、懂法,把依法行政作为行政决策的基本要求。采取集中培训与自学相结合的形式利用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学习实践群众路线活动集中学习阶段的集体学习活动和全局职工大会的机会,全年安排领导干部学法活动6次、全局职工学法活动4次,还安排2名新申领行政执法证的同志参加了市法制办组织的行政执法学习,并通过了考试。普法教育与民政实际工作紧密结合,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得到提高。

2.通过自学、培训等方式认真开展学法活动,提高民政职工法制意识。向机关各处室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解读》、《攀枝花市妇女儿童维权手册》、《宪法及新法学习读本》、《行政强制法解读》等法律读本供职工自学。有重点的、分层次的开展法规教育,对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将法律学习与廉政教育、警示教育相结合,利用党组中心组学习、专题学习等机会开展依法行政专项教育活动,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对业务处室工作人员,将学好业务法律法规,了解民政事业涉及法律法规作为学习重点,同时加大对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等基本法的学习,不断提高执政能力,确保依法行政。严格执行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和公务员任职、晋升任前培训制度,提高公务员自觉学法、守法意识。局属各单位也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学法用法活动。

3.抓好民政执法人员学法。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执法人员学习民政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参加各类行政执法培训,规范执法程序,不断提升执法业务水平。

4.建立健全党员学法制度。各党支部依托“三会一课”建立学法制度,把党员学法工作纳入了机关党组织学习内容,充分发挥党员在学法用法上的先锋模范作用。以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为契机,通过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在普法中主要学习了《宪法》、《国家赔偿法》、《立法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建立健全决策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努力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1.根据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在建章立制阶段重点修订完善了局党组会议制度、局行政办公会议制度,认真执行《攀枝花市民政局重大决策听证制度》、《攀枝花市民政局重大决策及决策后评价制度》、《攀枝花市民政局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攀枝花市民政局关于全市民政系统深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坚持制定与群众利益密切联系的政策实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五项决策程序,切实规范行政决策行为。确定对重要事务、资金分配、专项资金监管等重大事项实行科学论证、风险评估、合法审查,执行集体决策。()同时,坚持决策跟踪反馈机制、决策失误纠错改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多途径、多形式了解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全面评估决策执行效果,评估报告作为决策继续执行、停止执行、暂缓执行或予以调整完善的重要依据,适时给予调整和改进政策。紧紧围绕发挥民政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基础作用,认真做好本部门重大决策的档案记录和管理工作,并对可公开的决策在一定范围内采取适当方式给予公开。通过完善依法决策和民主决策机制,有效提高了民政部门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维护了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2.认真执行《攀枝花市民政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办法》、《攀枝花市民政局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努力推行依法行政工作。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确保规范性文件内容合法,并按时报送各类法制工作报表

1.在严格执行市政府法制办和省民政厅有关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评估、清理等各项工作制度的同时,按要求制定了《攀枝花市民政局规范性文件评估办法》。经常性的向有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任务的处室开展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规定的宣传工作。

2.加强日常办文审核。局办公室认真履行文秘工作职能,对机关发文进行严格审核,对处室起草的涉及行政相对人权力义务的文件,进行了提醒告知。每年年初根据业务开展需要,经征询业务处室意见,向局行政办公会提出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对拟制发的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审查报备的规定配合关处室开展向市政府法制办送审和报备的工作。

3.加强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和评估。每年按照市政府法制办的要求认真组织有关处室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明确继续有效、已经失效、需要修改、建议作废的规范性文件,并上报政府法制办。

4.按照要求按时报送了行政执法、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及行政调解等各类法制工作报表。

二、积极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行政权利依法规范公开运行

按照要求,我局对20颁布的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了清理。清理后的行政权力共72项,其中行政审批(行政许可)13项;行政处罚31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给付6项;其他行政权力20项。在行政权力事项全面清理的基础上,完成了行政权力网上运行数据录入和流程图的编制工作。全面查找权力运行各环节的廉政风险点及风险等级,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基本形成权责清晰、程序严密、运行公开、监督有效的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机制。

积极主动的参加市里行政权力规范运行的培训。与监察部门紧密衔接,对行权运行流程设置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修正。今年已正式启用行政权力运行平台,2014年申请调评残资料审核上报流程,实现了上网运行。

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执法行为

(一)对相关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清理并按规定按时上报,该取消的坚决取消,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则严格规范了审批程序、方式。

(二)认真落实《攀枝花市民政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组织我局涉及行政执法的业务处室领导和具体执法人员认真学习制度,保证一旦发生行政执法案件法律文书使用规范,符合法律规定。

(三)按规定建立了《攀枝花市民政局重大行政处罚措施备案制度》,我局不存在重大行政强制权。今年,全局未发生重大行政处罚案件。

(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力度。

1.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局党组始终坚持把依法治理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和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为保证组织机构的`健全,我局根据人员岗位的变化,及时调整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始终明确党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实行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主抓、办事机构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

2.我局在年初的依法行政工作意见中都对各县区民政局的行政执法工作提出了要求。按照我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办法》,经常性开展对本级机关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强化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今年以来,各县区民政局均参与了由教育、工商等部门组织的联合执法,但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也未进行过单独的行政执法。

3.依法接受并认真落实人大、政府、政协和监察、法制等部门的监督,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议案、提案及建议的满意率达100%.

四、清理行政执法主体,落实执法人员资格制度

(一)规范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确保执法主体具备执法主体资格。认真执行行政执法资格审查、认证,做到执法主体合法、执法程序合法、执法依据合法,并将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人员信息按要求面向社会公开。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按程序申请执法证,所有执法人员均持有四川省人民政府统一制发的行政执法证,坚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并通过政府法制部门的年检,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行政执法人员持证率100%,并按时对执法证件进行了年审。

(二)认真贯彻落实《攀枝花市民政局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制度》,牢固执法人员树立法制意识,增强法律素养和专业素质,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今年,对全局执法人员组织了多次《宪法》、《国家赔偿法》、《立法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

五、改革完善行政复议体制,积极主动开展行政调解

(一)改进行政复议审理方式,健全行政复议工作制度,认真落实《攀枝花市民政局行政复议工作办法》、《攀枝花市民政局重大行政复议决定备案制度》,推进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按时报送行政复议信息,全年无行政复议案件。

(二)下发了《攀枝花市民政局关于成立“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攀枝花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攀枝花市行政调解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健全了行政调解组织机构建设和工作制度。

(三)先后制定下发了《攀枝花市民政局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化的实施办法》、《攀枝花市民政局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攀枝花市民政局信访督查督办工作实施办法》、《攀枝花市民政局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的实施办法》、《攀枝花市民政局机关定期组织干部下访的实施办法》、《攀枝花市民政局维护社会稳定和信访工作全员“一岗双责”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攀枝花市民政局重大信访维稳评估办法》等文件,为进一步做好民政系统矛盾防范与化解工作提供了强大的制度保障。

攀枝花市民政局

2014年12月12日

2.民政局流动人口计生工作自查报告 篇二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局领导对此项工作予以高度重视,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平安××”的重要组成部分,3月份成立了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局长念彩文任组长,副局长康平、纪委书记魏晶任副组长,魏晶同志分管该项工作。下设办公室,由潘玉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并抽调有关科室同志具体负责。同时,各科室科长(主任)作为本科室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直属各事业单位也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责任制,分别成立了由本单位负责人挂帅的消防安全工作机构,做到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切实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

二、认真制定工作计划

制定与我县经济发展相适应的2009消防工作计划,并督促落实;在2009年初召开的全县民政工作会议2009年下半年召开的全县民政工作年中分析会上把消防安全工作和其它民政工作一并进行研究部署。每逢“五一”、“十一”、元旦等重大节假日也都及时对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强调,督促整改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安全欢度节假日。

三、切实落实安全责任制

按照《××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的意见》明确的管理职责和工作分工,狠抓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不断改善消防安全环境,切实加大消防监督力度,有效地预防和抑制了事故的发生,营造了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对照与县人民政府签订的《××县民政局2009年消防目标责任书》内容和要求,我局分别与殡仪馆、光荣院和国福酒楼签订了消防安全责任状,对消防安全责任进行了细化分解和落实。签订率为100%,并对责任制进行检查考核。认真履行对本系统的消防监督管理职责。组织到位,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本系统消防安全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2009年先后两次组织开展(2009年9月、11月)对本单位、本系统的消防安全检查,未发现本系统有重大火灾隐患,对监督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督查有关单位、科室制定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消除安全隐患。全年共发现火灾隐患2处(救灾仓库和局综合档案室),整改火灾隐患2处。2009,本系统没有发生一起火灾。

四、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单位消防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各环节、各岗位消防安全质量工作标准,规范单位人员消防安全行为,加强消防队伍建设,积极改善消防设施,逐步建立起“管理自主、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内部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同时,按照市民政局的文件要求,制定了《××县民政局安全保卫责任制度》,向民政局各科(室)、所属事业单位和乡镇民政所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和救灾物资储备库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广泛动员干部职工积极开展消防群防群治活动。

五、积极开展宣传教育

在县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下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义务消防队开展灭火演练。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学习观摩“11·9”消防安全日的消防演练,参观了消防车辆和装备器材、火灾案例图片展览,听取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讲授。同时,组织干部、职工听取了消防工作中的一些好的经验做法以及热心消防、见义勇为的先进事迹报告,从正面引干部职工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大力营造消防工作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通过接受扎实有效的消防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提高了我局干部职工的消防知识和消防安全意识,增强了抗御火灾的综合能力。

六、加大消防投入力度

一是加大经费投入,确保消防工作正常开展。二是加强消防设施建设。2006年共有消火栓13个,设置灭火器39个,消防应急灯22个。

存在不足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2009年,尽管我局的消防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定的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虽经大量的宣传教育,仍有少数干部职工防火意识不强,消防安全知识了解不多;二是由于资金等原因,消防装备和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依然不足。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将在下步工作中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1、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一是继续把消防工作纳入民政工作计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二是进一步明确我县民政系统的消防安全工作职责,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三是加

强消防安全管理,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度,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制。

2、切实抓好消防设施建设。一是加大消防设施投入,确保消防设施建设、维护资金落实到位。

3、加强消防宣传教育,提高抗御火灾的综合能力。坚持群防群治原则,让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投身入消防工作,人人有责。

4、深入开展消

防安全检查和治理。一是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对于确实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坚决责令其进行整改,杜绝火灾的发生。二是深入开展以光荣院、敬老院等社会福利机构的集体宿舍、殡仪馆、局机关综合档案室、救灾仓库等为重点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

3.民政局流动人口计生工作自查报告 篇三

县法制局:

为了深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清理整顿执法队伍,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切实解决行政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为我县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按照《关于做好全县行政执法大检查的通知》的要求,我局对所属的两个行政执法部门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 殡葬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清明节期间,我局殡葬管理所执法人员,分别到县殡仪馆和县龙凤园公墓,协助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群众祭祀活动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服务、指导和采取应急措施,着力做好清明节安全保障工作。

我局殡葬管理所于3月初开始,加强了对大洼县殡葬用品市场的管理,整顿取缔非法生产、销售殡葬用品的铺店、摊点,销毁封建迷信色彩的殡葬用品6件,禁止非法殡葬用品的生产和流通,净化了社会环境。

在清明节前后,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采取多种有效形式,通过开展殡葬法规“宣传月”、“宣传周”等活动,广泛宣传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地方规章以及有关公墓管理的法规政策,宣传殡葬改革对节约土地、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社会进步的积极意义,宣传文明殡葬的科学知识和文明的祭祀形式,营造推进殡葬改革的良好社 会氛围。

抓住清明节的有利时机,充分发挥殡葬服务单位寓宣传于服务的功能作用,努力做到在为群众提供服务的同时,引导群众文明节俭办丧事。在各乡镇,通过建立殡仪服务站,将殡葬服务延伸到乡村、街道和社区,方便群众,逐步缩小殡仪服务与广大群众之间的距离,使殡葬业发展适应社会进步的要求,满足群众的实际需要。

在城镇内,发挥社区居民委员会的作用,通过设立宣传栏、张贴并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让殡葬法规进入社区、进入寻常百姓家,使广大群众树立正确的丧葬观和消费观,了解运用殡葬法规和规章政策,依法规范殡葬行为,自觉参与殡葬改革。

二、清理整顿行政执法队伍情况

我局殡葬管理所,现有执法人员5人,均已通过行政执法培训考试,并取得执法资格。无临时工和合同工。

三、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情况

(一)、制度的建立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精神,建立健全殡葬管理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殡葬管理行政执法监督,规范殡葬管理执法行为,结合我局实际,在总结了2008年工作经验后,制定和完善了《大洼县民政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二)完成情况: 为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大洼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划》及更好的落实殡葬法律、法规的实施,加大殡葬管理执法力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促进全县殡葬改革的进步。一年来,我局殡葬管理所通过培训学习明确执法职责,健全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在工作中做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热情服务,使全县殡葬管理逐步走上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轨道。

1、领导重视

我局领导班子切实加强了对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主管局长亲自深入第一线,随时掌握资料,定期安排行政执法检查,及时解决在殡葬管理中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同时相关部门积极支持配合,加强殡葬管理严格依法行政,保证了殡葬管理的顺利开展。

2、大力强化法制建设

依法行政是做好殡葬管理执法工作的先决条件,法制建设是殡葬行政管理的基础。因此我局加大了殡葬法制建设的力度,一是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纪检组长任副组长的行政责任领导小组。严格把关,任务分工明确,避免了执法的盲目性和随意性,确保执法的公正,廉洁,二是建立内部监督检查机制。实行政务公开,要求每个执法人员做到严格执法的同时,做到文明执法,廉洁执法。在执法过程中 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在实际中做到树立规范、廉洁、有效的殡葬执法形象,确保殡葬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三是加强行 政执法业务培训,定期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使每个执法人员都懂法律条文,办案程序,办案调查取证,会制作法律文书。全年县殡葬管理所认真处理违章经销丧葬用品网点2家,销毁违章品6件。通过行政执法,维护了广大丧户的消费利益和合法利益,限制了殡葬市场的不法行为。

3、加强殡葬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

我们清明节前,通过印发法律法规宣传单,利用新闻媒体、电台、电视台、版报、宣传车等形式宣传殡葬的法律法规。通过这些宣传的开展,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殡葬法律法规的了解和认识。收到良好的效果。

四、规范和限制行政执法处罚自由裁量权情况

(一).规范和建立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制度

按照法制局要求,规范大洼县殡葬管理所行政执法案例,依法行政确定殡葬管理工作职责,及在行政执法中的责任,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开透明运行依法行政权力,特制定《殡葬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

(二)、《殡葬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执行情况

1、对制造、销售棺木的业主,我们殡葬管理所,首先下发违法行为事先告知,要求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依照条例第四章第十七条规定,没收其一切违章品,并进行就地销毁。

2、对自做、销售棺木者,按照殡葬法规第五章第二十九条规定按经销额1倍以上3倍以下经济处罚,通过说服教育,应不悔改的,可给予上一个阶次的处罚。

3、通过宣传教育,对社会弱势和困难群体除外。致违法行为后,未再制造、销售殡葬违章品,不予以处罚。

五、婚姻登记执法的工作情况

一年来,我们以行政执法工作为重点,本着求真务实的精神,依法行政,实行政务公开,以执政为民,文明办公,热情接待,微笑服务为宗旨,认真贯彻《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努力建立一支廉洁、勤政、高效的婚姻登记队伍,使婚姻登记工作实现了法制化、规范化、信息化、自动化,有力的提高了婚姻登记工作的整体水平。一年来我们共办结婚登记2200余对,离婚登记700余对,登记合格率达100%,群众满意率100%。

(一)、加强自身建设,实行规范化管理,提高执法水平

半年来,登记处得到了各级领导的关怀与帮助,特别是局领导非常重视这项工作,并把此项工作纳入局的重点工作,经常检查并加以指导,为我们加强自身建设提供了可靠的组织保证。同时,我们还把强化婚姻登记机关的执法地位作为巩固婚姻体制改革的关键环节。年初,我们结合政务公开和执法建设,制定并完善了婚姻登记规范化标准积极开展了秉公执法、文明执法、高效执法为主要内容,以提高执法水平,树立执法形象为主要目的的创建文明单位活动,使婚姻登记工作得到进一步强化。

我们抓制度建设,根据《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先后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并推出服务细则,包 括婚姻登记员职责,工作纪律,承诺和责任等。为了便于社会监督,我们把婚姻登记“公示制”内容的全部制成公示板,使婚姻登记工作进一步增加了透明度,同时我们公开的监督电话,设立了举报箱,意见簿,印发了执法和服务反馈信息卡。现有婚姻登记员全部经省厅业务培训并获得了培训合格证书,均具备执法资格。工作中做到持证、佩卡上岗、亮牌服务、通过用心、爱心、热心、诚心、虚心的服务,使当事人感到放心、称心、舒心、温馨、倾心。一年来婚姻登记工作无举报和上访现象发生,婚姻证书及各种文书填写准确规范,婚姻档案做到齐全、完整,及时归档、妥善保管、规范管理。

(二)、树立文明形象、提高队伍自身素质

提高工作人员的自身素质,是树立文明形象的关键,登记处现有8名同志,三名共产党员,思想素质好,工作有活力,有较强的开拓精神,一年来我们坚持定期培训和每周五学习制度,学习新时期的方针政策,学习新的婚姻业务知识,使婚姻登记员的政治和业务水平都有了明显的提高。还对整体办公环境做了全面的改善,为当事人配备了桌椅、签字笔、老花镜、饮水机、婚姻法规宣传资料等,并设有声明台、公告栏、又配置了多种现代化办公设备,全部实现了办公规范化、自动化、服务亲情化、文明化。

(三)、转变职能,强化服务意识,确保婚姻登记工作全面发展 认真学习,加大培训力度,我们定期组织婚姻登记员进行业务学习,加大培训力度,组织人员参加省、市的业务培训到先进的婚 姻登记进行学习,并定期组织婚姻登记员讨论在执行条例的过程中遇到重点、难点,从而提高了婚姻登记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婚姻登记质量也得到了保证。目前我们婚姻登记已建立了一支业务精通、行为规范、执法严明、服务周到、技能全面、素质优良的婚姻登记队伍,展示出我县婚姻登记机关文明窗口的良好形象。

(四)、为了进一步做好婚姻登记规范化管理,我们根据民政 部《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制定了婚姻登记机关的行为规范制度,公开行政承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在实施规范化服务中,我们做到四个分开:职能分开、收费分开、业务分开、财务分开;坚持四个原则:执政为民原则、求真务实原则、自愿服务原则、责优价廉原则。通过这些有力措施,使我们的婚姻登记工作得到了各级领导和群众的好评。

今年我们在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中,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按省、市、县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殡葬和婚姻登记的执法力度,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上下齐心努力,为全县行政执法工作的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做出大的贡献。

大洼县民政局

4.民政办目标绩效考核工作自查报告 篇四

20xx年全年,我乡民政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通力合作下,紧紧围绕“保民生、保稳定”为工作的大局,充分发挥了民政工作在全乡保稳定,谋发展,促和谐等各项工作中的积极作用,通过努力,已全面完成了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根据《目标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xx年度工作绩效目标考评工作的通知》安目标委〔20xx〕3号通知和《民政局关于报送20xx年民政工作绩效目标考评资料的函》安民函〔20xx〕15号精神,结合我乡全年民政工作的实际,现将我乡民政办20xx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乡领导和上级部门重视

党委政府重视民政工作,xx年全年始终把民政各项工作当作保稳定、促民生的基础性工作来抓,是推动其它工作的基础。在大大小小的会议中持续的长期的宣传,人力资金优先保障,在全乡工作中发挥了主体性作用。

二、社会救助工作方面

我乡城乡低保工作积极履行低保工作中的主体作用,持续加大政策宣传,严格按照上级下发的低保工作规程,实行动态管理,应退尽退,应进则进,在全年的动态管理工作、第二季度的一卡通清理、第四季度的低保作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中,各工作环节,管理严格规范,对象认定准确,资金足额规范发放,无挪用,挤占截留的情况。日常工作注意主动发现贫困家庭,主动作为。有效缓解了城乡困难群众,因灾因病,突发性事件造成的生活压力。充分发挥了社会救助的.保障作用,维护了社会的公平和谐。

医疗救助方面,积极主动宣传政策。严格依照程序做好城乡困难群众救助申报、审核、公示、报批工作,实现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应救尽救”。一年来,全乡按时报批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切实解决医疗费用。全部按规定程序办理,档案资料齐全规范。

三、基层政权和区划地名工作

在全国地名普查工作中,zzz民政办牢牢把握上级文件精神,及时、准确的完成地名普查工作是。在基层政权工作中,落实各项法律法规、县文件精神,村务公开成为长态工作。经常性开展督促指导各村村务公开。

四、社会组织工作

zzz积极开展志愿服务专业化发展,积极组织参加各种专业考试培训。动员广大干部职工注册成志愿者。我单位50岁以下的干部职工已经100%完成注册。并开展了一系列的志愿活动。

五、防灾减灾方面

我乡地处山地多雨地区,全乡全年极端天气较多。民政办全年制订详细的工作方案措施,及时上报灾情,极时落实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工作。资金物资发放及时。为群众解决生活问题。

六、双拥及优抚安置涉军维稳工作

全面落实各项优抚政策,做好动态管理及时上报优抚对象增减变化情况,及时发放各类优抚资金,及时为全乡优抚人员办理医疗救助和因病住院按规定报账,开展形式多样的双拥创建活动,全面完成全年的慰问和维稳工作。

七、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

持续完善留守和困境儿童的台账管理,严格按照有关文件和要求,进一步完善儿童保护管理制度,形成长态机制,确保留守和困境儿童权益得到保障。

八、日间照料及敬老管理服务

进一步加大摸排力度,提高居家养老托养服务的监督管理,积极响应和配合上级部门,督促服务公司提高对老人的居家托养服务水平。对敬老院的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保障五保老人的合法权益,主动摸排,主动发现贫困五保老人,加大其保障力度,改善敬老院老人的生活水平,丰富的文化生活。在zzz敬老院的撤并工作中,积极动员,做好思想工作,,顺利完成了上级交给的敬老院撤并任务。

九、村务公开和社区减负工作

全乡严格按照乡政务、村务公开程序,按时全面实行政务村务公开工作,建立完善村务公开制度。乡、村两级均有公开栏,按时据实进行政务村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做好村自治工作。

5.民政局流动人口计生工作自查报告 篇五

同志们:

根据州人大对政府组成部门开展工作评议实施方案,今年对我局2008年以来财政工作进行评议,按评议方案要求,今天我代表局党组和局领导班子对评议内容所涉及的相关内容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作如下报告,请全体干部职工对我局工作进行评议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主要工作成效

2008年以来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红河州财政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党代会、省财政工作会、州党代会、州人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确定的财政发展思路和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克服各种减收增支因素带来的不利影响,树立科学发展观,创新财源建设思路,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创新用财手段,调整优化支出结构,较好地发挥了财政支持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促进了全州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2008年-2010年,全州财政总收入相继突破120亿、140亿、160亿元大关。地方一般预算收入从2008年的45.1亿元增加到2010年的61.2亿元年均

增长17.5%。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从2008年的107.3亿元增加到2010年的169.4亿元,年均增长27.4%。在收入不断增长的同时,民生问题得到明显改善,三年来,财政支出结构不断得到调整优化,越来越多的资金投向民生领域,民生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达75%左右,解决了一大批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广大人民群众享受到了经济发展成果。

多年来,局机关及各科室每年受到党委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表彰奖励30多项。并受到中央电视台、云南电视台和红河电视台的头条新闻播报。如,多次荣获目标责任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人民代表、政协委员建议、信息工作、提案答复办理、州委政府督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扶贫开发、中低产田改造、农业综合开发、普法、计划生育、农村综合改革、国防动员工作等多项奖励,其中机关目标、党风廉政、信息工作、等连续9年获一等奖。

(一)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切实加强财政科学化管理。多年来,州财政局在努力提高干部职工自身素质的同时,更加注重做好行政法规和财政法律法规的运用工作,努力营造良好执法氛围。在全国开展的 ‚五五‛普法检查评比中,红河州财政局被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授予 ‚全国 ‘五五’普法先进集体‛光荣称号。一是强化依法理财,树立法制意识。在预算管理过程中严格按照《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依法安排财政收支预算,严格预算

管理报批程序,自觉接受州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审计机关的监督检查,规范财政预算管理,强化依法理财观念,把全州的财政工作纳入了法制化、科学化管理轨道。二是强化政务公开,打造阳光财政。在州机关率先开展‚一网二有三挂四上墙‛工作(‚一网‛即红河财政网;‚二有‛即有举报箱、举报电话;‚三挂‛即挂牌办公、挂牌上岗、挂牌收费;‚四上墙‛即机构一览表上墙、办事程序上墙、工作人员在岗情况上墙、联系电话上墙),在红河财政网站、报刊和局政务公开栏公布本机关行政执法依据、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条件、工作职能、服务对象、办事依据、办事程序等相关内容,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三是强化内控管理,健全内控机制。为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有效运行,使用好纳税人的每一分钱,我局先后出台了《红河州财政资金拨付管理暂行办法》、《红河州财政国库资金调度管理暂行办法》、《红河州州级部分专款切块安排到县办法》等办法制度,进一步细化明确了经费管理科室的岗位职责分工,严格预算指标管理,严格资金审核、拨付程序,强化会计核算反应监督,完善预算拨款对账制度,建立科学规范、监督制衡、管理有序的财政资金内部管理运行机制,提高了财政资金安全运行效率。四是强化预算约束,树立平衡理念。按照‚抓规范、建机制、硬措施、强法制‛的理财原则,加强财政资金监管,严格执行收支预算和定员定额开支标准,提升预算管理绩

效。按照‚抓增收、控支出、保重点、压一般‛的理财思想,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统筹安排拨付财政资金,科学合理调度财政资金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强化预算约束,压缩不符合公共财政范畴的支出,保证全州预算收支平衡。

(二)务实高效,勤奋履职,全力支持红河新发展。2008年以来,州级财政部门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积极贯彻中央、省、州扩大内需、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促发展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竭尽全力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努力增收节支,认真执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及州委、州人大、州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的决定,务实高效,勤奋履职,深化财政改革,强化财政监管;按照生财有道、聚财有度、理财有方、用财有节的理念,管好用好财政资金,有力地支持了红河新发展。2008年,全州财政总收入完成1,293,620万元,比上年增长14.7%,增收165,671万元;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451,396万元,比上年增长19.7%,增收74,280万元;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1,073,458万元,比上年增长30.9%,增支253,663万元。2009年,全州财政总收入完成1,402,948万元,比上年增长8.5%,增收109,328万元;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520,397万元,比上年增长15.3%,增收69,001万元;全州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完成1,376,466万元,比上年增长28.2%,增支303,008万元。2010

年,全州财政总收入完成1,602,598万元,比上年增长14.2%,增收199,650万元;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612,237万元,比上年增长17.6%,增收91,840万元;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完成1,694,222万元,比上年增长23.1%,增支317,756万元。2010年财政收支首次扭转了分税制财政体制以来收大于支的局面,实现支大于收91,624万元。2008年以来,财政收支均超额完成了州人代会通过的目标任务,有力地支持了红河经济和社会事务各项事业的发展。今年1-4月,全州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68.3亿元,同比增长44.1%; 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23.2亿元,同比增长42.7%;一般预算支出完成40.4亿元,同比增长53%。三年来,全州经济建设累计支出160.13亿元(含贷款安排支出),重点支持交通、水利、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国土整治、节能环保等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支农累计支出56.1亿元,重点加大对扶贫、整村推进、异地开发、农村能源、人畜饮水、农业产业化发展、特色农业、畜牧产业、村容村貌整治、‚数字乡村‛、发展农村经济、林权制度改革、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等项目的扶持;行政政法累计支出83.9亿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0.2亿元;公共安全支出23.7亿元,保证了州委、州政府决定的重点支出及人员机构正常运转的需要,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社会保障和就业累计支出64.7亿元,重点支持农村、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困难群众生活救助等社会保障体系

建设;医疗卫生支出35.9亿元,重点支持了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疾病防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市医疗救助、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基本医疗保险等医疗卫生体系建设;教科文累计支出85.3亿元,重点支持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校安工程、教育经费保障、农村基层文化设施、文化产业、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农业科技推广、农业科技服务等教科文体系建设。一是完善部门预算编制改革。进一步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定员定额标准体系,不断提高部门预算编制水平质量,增强预算编制透明度,不断健全预算编制方法,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规范性,全州纳入部门预算编制的部门达996个,占全州预算单位的100%。二是深化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国库管理制度建设,不断扩大改革单位面和改革资金范围,切实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全面实现单一账户管理。全州纳入收入收缴改革的预算单位已达1,948个。全州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预算单位已达3,169个;三是全面推行‚乡财乡用县监管‛财政管理模式。全州132个乡镇按照‚预算县编、账户统设、集中收付、采购统办、票据统管‛的新管理模式运行,建立了乡镇财政预算管理办法、乡镇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乡镇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乡镇财政票据管理办法、乡镇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乡镇财政资金运行操作规程等制度办法。四是完善政府采购制度。三年来,州本级集中采购预算资金56,696

万元,实际支付采购金额54,467万元,节约资金2,228万元,节约率达3.93%,节减了单位采购成本和财政资金;五是深化州级财政专项资金切块到县的预算管理改革。州级专款切块到县,一方面促进了县级争取上级资金补助的积极性,另一方面杜绝州级专款在分配使用过程中被州级部门挤占、挪用现象的发生,进一步规范了州对县市专项补助资金的管理,有利于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补助,也有利于促进资金使用效益的提高。三年来,州级财政切块到县的专项资金达72,911万元,平均每年达24,304万元。六是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补助不断增加。2008年全州共争取上级财政各项转移支付补助(含专项)546,742万元,比上年增长38.5%,增加151,936万元。2009年全州共争取上级财政各项转移支付补助(含专项)795,758万元,比上年增长45.5%,增加249,016万元。2010年全州共争取上级财政各项转移支付补助(含专项)1,003,058万元,比上年增长26.1%,增加207,300万元。七是积极支持企业解困发展。三年来,州级财政安排企业技改贷款贴息、工业产业培植、工业项目奖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4.7亿元,争取到省县域经济发展财政奖补资金和工业园区扶持发展资金4.03亿元,执行税收优惠政策,办理退税支持企业扩大再生产资金4.1亿元。八是加大财政资金的跟踪问效力度。积极开展重大项目财政投资评审和民生资金绩效评价试点工作,不断扩大投资评审和评价规模和

范围,提高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的覆盖面。三年来,共对涉及农业、水利、教育、社保、扶贫、交通等领域的46个专项财政支出开展了投资评审和绩效评价,涉及项目资金总额34.1亿元,投资评审和绩效评价减省项目资金1.25亿元,纠正了违规违纪使用财政资金的问题,促进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三)执行人大决议,增强人大意识,切实支持人大代表履职。

一是认真执行州人大批准的财政预算。2008年,全州完成财政总收入为年预算数的102.7%;完成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为州人代会批准预算数的101.4%;完成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为州人代会批准预算数的113.9%。2009年,全州完成财政总收入为年预算数的102.7%;完成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为州人代会预算数的104.8;完成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为州人代会批准预算数的118.7%。2010年,全州完成财政总收入为年预算数的102.1%;完成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为州人代会批准预算数的102.3%;完成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为州人代会批准预算数的114.4%。三年来,财政收支均超额完成了州人代会批准的预算任务,较好地执行了州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决议,决定。

二是高度负责,认真办理代表建议、意见。从2008年十届一次会议以来至2010年,3年来州财政局共办理‚两会‛建议、提案115件(建议45件,提案70件),办理结果为A

类的有43件(建议20件、提案23件),占办理结果的37.39%;办理结果为B类的有15件(建议4件、提案11件),占办理结果的13.04%;办理结果为C类的有25件(建议7件、提案18件),占办理结果的21.74%;办理结果为D类的有32件(建议14件、提案18件),占办理结果的27.83%。面商方式为直接见面的有115件,直接面商率为100%。面商结果为满意的115件,满意率为100%。建议、提案内容主要涉及财税体制改革、财源建设、产业发展、项目配套资金、基础设施建设、农林水利、就业及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科文、国有资产管理、公务员津补贴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职工住房补贴等方面。州财政局不仅办理数量较多,而且办理质量较好,每届直接面商率和满意率均达100%,办理工作得到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高度肯定,办理的经验和做法在全州得到推广应用,并且连续多年被州委、州政府评选为‚办理先进单位‛。

三是增强人大意识,切实支持人大代表履职。红河州财政局从讲政治的高度不断增强人大意识,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支持‚根本政治制度‛建设,不断加大对人大部门的资金投入,2008—2010年,全州人大事务支出20,682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1,597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794万元、人大会议1,879万元、代表培训237万元、代表工作766万元、其他人大事务支出2,229万元。2008—2010年州本级安排人大经费5,582万元,其中专项资金505万元,专项用于县市人大基础设施建设补助、州人大各工委

经费和民族立法经费等。资金的投入基本保证了人大部门各项事务的正常开展,为人大代表履职和人大机关正常运转和有财行政提供了必要的财力保障。

为增进全州人大代表对财政工作的了解和支持,从2008年起我局每年从局机关行政经费中安排一定资金为全部州人大代表订阅《中国财经报》,做到人手一份。

(四)团结干事,求真务实,切实加强作风建设。一是团结干事,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局党组十分注重民主集中制建设,凡是局里重大问题,如干部任免、大额资金安排及重大事项等都做到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在干部的选拔和任用上,严格遵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规定,同时接受组织部门的监督。在大额资金的分配和安排上,严格遵守《财政工作规则》和《预算法》规定,并坚持按程序报批,按预算管理程序和拨款程序办理。

二是求真务实,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局党组高度重视调查研究,并把调研报告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三年来完成了财政体制改革、部门预算管理、国库集中支付、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整合财政资金、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等系列调研报告,为州委州政府决策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局党组高度重视扶贫工作,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每年多次组织相关人员到屏边县新华乡挂钩点研究扶贫工作,州财政局每年为挂钩扶贫点协调资金近10

100万元支持卫生路、卫生公厕、产业发展、人畜饮水等项目建设。去年旱灾期间州财政局全体职工还捐资15.7万元为新华乡马鹿塘村委会修建了一个100立方米的爱心水池。三是廉洁自律,塑财政部门形象。局党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惩防体系建设,围绕‚抓教育、重预防‛,不断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抓制度、建机制‛,不断建立拒腐防变的长效机制,‚抓监督、促规范‛,不断规范行政权力正确行使,‚抓纠风、树形象‛,营造风清气正的理财环境,‚抓惩治、严纪律‛,时刻保持反腐倡廉的高压态势。局党组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科室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我局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连续9年被州委、州政府评为全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等奖,塑造了风清气正的财政部门形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按照评议内容要求,我局对2008年以来财政工作取得的成效进行了认真总结,几年来,财政在支持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体制改革、社会事业发展、统筹城乡发展等方面取得了可喜成绩。由于篇幅限制,各方面的成绩不能一一列举,只能作简要概述。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离不开人大的依法监督、离不开上级财政部门的关心帮助、离不开各级各部门的支持配合。在肯定成绩的同时,经认真查找剖析,在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体制、结

构、政策、制度、管理、自身建设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1.体制方面

一是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全国‚一刀切‛的做法,对民族自治州不公平。分税制体制中央集中了财政收入的大头,消费税100%,增值税75%,车购税100%,企业所得税60%,个人所得税60%,都作为中央的收入。2010年上划中央收入近100亿元。在全州财政总收入中三分之二的收入归中央,三分之一的收入归州县,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的初衷是提高‚两个比重‛即全国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目标是中央财政收入要集中到60%,而分税制财政体制运行17年来,我州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州财政收入的比重已达68%(不含非税),已超目标八个百分点(每个点的收入为1.5亿元),这对拥有61万贫困人口的少数民族自治州而言有失公平。

二是中央税收增量返还收入无穷递减,制约地方财力的增长。分税制第一年,中央税收增量返还系数为1:0.3,到2010年此系数已降为1:0.025(即上划中央1个亿,税收才返还250万元),且成无穷递减之势。

三是对企业投入的税收回报不匹配。地方政府为做大财政蛋糕,培植财源,千方百计,不惜一切代价招商引资,加大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企业用地和地方所得税收

优惠政策的扶持,而中央不作任何投入,按现行分税制体制,只要企业投产实现税收,增值税的75%,所得税的60%,就上缴中央金库,地方所得税部分用于支付土地征用费和兑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都不足,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全靠地方贷款解决,投入产出的体制不顺,加剧了地方财政的困难。

2.结构方面

一是财源结构单一的状况尚未根本改变。全州烟财政的特征较突出,来自‚两烟‛的财政收入占全州财政收入的50%,2009年全州来自‚两烟‛的财政收入达72.08亿元,占全州财政总收入的51.4%;2010年全州来自‚两烟‛的财政收入达79.5亿元,占全州财政总收入的50%。非烟产业中尚未形成可以替代烟草的财源支柱。

二是经济结构不尽合理。第一产业,农村税费改革后,随着农业税、特产税的取消,对财政已无贡献。第二产业,我州突出的特征是重工太重,轻工太轻,节能降耗减排指标任务繁重,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任重道远,将制约财政收入的持续增长。第三产业,由于发展水平不高,对财政贡献率低。

三是财政收入质量不高。在财政收入构成中,增值税、营业税是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的主体税种,占全州一般预算收入的41.2%,税收收入占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76%,而非税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达四分之一,非税收入的高比重导致地方财政收入增长增收不增财力,扣除列收列支的因素后,财政收入存在非税收入高比重的‚泡沫‛问题。

3.政策方面

一是积极财政政策实施影响州县财政收入增收。劳改劳教企业增值税退税,民政福利企业增值税退税,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增值税退税,工业园区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先征后返等政策的实施,每年影响财政收入或可用财力7亿多元。

二是税收政策调整影响州县财政收入增收。增值税由生产型增值税向消费型增值税转型,个人所得税提高起征点,企业所得税留州县部份上划省的税收政策变动和入库级次的变化每年将影响全州财政收入5亿元。

三是既分税又割税的政策影响州县财政收入增收。在分税制财政体制的框架下,省规定金融保险营业税100%入省级金库,耕地占用税30%入省级金库,企业所得税40%入省级金库,每年影响州县财政收入3.8亿元。

四是部分地方非税收入上缴省级政策影响州县财政收入增收。在非税收入中,卷烟教育费附加收入60%,地方教育费附加100%,库区水利建设基金100%,水资源费30%,法院诉讼费30%,矿产资源补偿费100%,土地出让金总额1.5%等上缴省级的政策,每年影响州县级财政收入1.7亿元。

五是各种配套政策层出不穷,地方财政支出不堪重负。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对地方财政配套的需求越来越高,民生支出都需要地方给予一定的配套,导致县级财政被迫拉用专款

或配套资金长期挂账不能兑现。

4.制度方面

一是上对下转移支付制度不完善,制约地方财力增加。基本财力保障转移支付没有完全按照标准收入和标准支出的差异给予统一标准的保障,一般性转移支付没有完全考虑州县对上级的贡献大小给予公平的转移,均衡性转移支付没有完全按照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给予公共社会事业发展必要的保障,主体功能区转移支付没有完全按照生态、环保地区所付出的代价给予功能性补偿,民族地区转移支付没有完全按照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比例给予转移到位。制度的局限性和执行的不到位导致转移支付制度不完善。

二是部门预算制度精细化管理不足。部门预算编制存在难予细化的问题,项目资金评审论证不充分,项目要求与资金安排不对称,资金使用与项目申报不相符,导致部门预算编制与执行存在差异。

三是社会保障制度存在城乡差别。城市低保与农村低保标准不一致,城市医保与农村医保存在差异,甚至出现财政重复补助的问题,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与老农村养老保险也存在保费和补偿上的差别。

四是政法经费保障制度与一般公共服务保障制度存在差别,全州政法经费基本保障最高标准为4.1万元(州公安局),而政府党群机关一般公共服务保障最低标准仅为500

元,相差82倍。

五是非税收入管理制度不健全。从中央到省还没有出台非税收入管理条例,非税收入征管无法可依,非税收入的成本核定返还比例没有统一的标准和制度,非税收入收支如何脱钩,政府统筹多少比例合法合规没有统一的制度规定。

六是部分财政性资金管理的规章制度不尽完善。类似政府信用资金管理制度、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资金管理制度、财政奖补资金使用制度、目标考核奖励资金使用制度、土地出让金纯收入分配使用制度、各种配套资金投入限制制度等上级都没有在制度上给予统筹兼顾,明确界定。

5.在管理方面

一是部分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有待提高。财政资金性质相同、项目相同、用途相同、渠道来源相同,但使用零星分散,由于分管的领导不同,整合难度大,导致部门各自为政,重复安排,多头投入的问题十分突出,财政部份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

二是部分民生资金存在挤占拉用问题。民生资金种类繁多,但在实际执行中由于基础数据存在误差,存在虚报冒领无法兑现问题,对民生资金的绩效评价结果与财政资金实际安排存在差异。

三是部分项目资金没有完全发挥‚四两拨千斤‛的作用。部份项目、前期费使用效益不高,滚动使用滚不起来,部份

财政贴息资金找不到贴息的对象,部份民营企业、龙头企业扶持资金存在企业躲在政府背后,套取财政资金不用于规定使用范围的问题。

6.自身建设方面

一是财政信息一体化建设滞后。经济社会事业的基本数据没有完全建立数据库,财政‚金财工程‛网络建设缺乏资金投入,信息化管理有待加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缺乏事前核查论证的专业队伍,基础信息动态管理人力不足,现代网络建设没有达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

二是财政干部队伍平均年龄偏大。州级财政干部中45岁以上的干部达77人,占全局人员的56%,在现行公务员满编,进人难的前提下,将来成批退休,将影响财政事业的发展。

三是理财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财政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财政经济形势变化较快,财政干部的学习能力、履职能力、管理能力、协调能力、统筹能力、服务能力都需要进一步提升。

7.其他方面

一是县市经济发展不平衡,州级调控难度大。全州十三县市中县市间经济实力、财政收入差异较大,财政收入最多的与最少的相差20多倍,在全省129个县市排位中有前20位的县市,有120位以后的县。

二是州县政府债务负担沉重。州县政府债务到期还本付息压力较大,全州政府性债务高达158亿元,每年到期还本付息仅州本级就达10亿元以上,巨额的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已超过了政府现有财力的承受能力,现行体制下,吃饭困难和与建设负债的矛盾十分突出,财政不堪重负。

三是财政供养人口多,‚生之者寡,食之者众‛。全州财政全供养人员达14万人,半供养人员达33万人,加上吃补贴补助的人员,全州有107万人的‚吃财政饭‛人员,还不包括吃财政补助的新农合人员330万人。可谓是‚‚生之者寡,食之者众‛。

四是各种配套政策层出不穷,财权与事权不匹配。各项社会事业要求投入对财政的依赖程度较高,社会发展薄弱环节保障力度留有较大缺口,自身财力难以满足社会事业日益增长的资金需求,财政收支矛盾突出。

对以上七个方面的问题,我们将认真吸纳各级各部门和州人大常委会评议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整顿完善,通过发展、改革,逐步加以解决。

三、财政发展的措施

‚十二五‛时期,国际金融危机深层次影响仍在持续,全球经济复苏的不确定性增大;国内经济社会发展还面临着许多难以预见的风险挑战,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保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的任务十分艰巨。但是,在发展 的道路上,我们也有许多难得的机遇和有利条件:建设中国面向西南开放的桥头堡,为我州大通道、大窗口建设,提供了历史机遇。国家实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为我州加快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社会事业建设、特色优势产业培育、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一步改善民生等提供了重大机遇。实施扩大内需战略,为全州加快结构调整,推进工业化、城镇化提供了难得机遇。中央、省加大对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扶持力度,更加重视边远、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发展,为全州加快发展提供了难得契机。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深入发展,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为我州承接国际产业转移和促进生产要素重组提供了有利条件。

总体来看,‚十二五‛时期全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基本面和长期持续向好的趋势不会改变,是把握机遇、进一步加快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是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期,是深化改革开放、转变发展方式、加快结构调整、促进科学发展的攻坚期,是进一步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和扩大开放的加速期,是生态文明、基础设施建设的提升期,是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促进期。

要实现红河州财政发展的目标任务,采取的主要措施是:

(一)加强税费征收管理,保持财政收入增长

一是要结合经济发展的客观实际,不断加强税收征管。落实税制改革的各项措施,进一步清理和规范各种税收优惠政策,依法治税,完善以纳税申报为基础,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征管模式,提高税收对财政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二是要积极探索非税收入管理的有效途径,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对政府非税收入实施分类规范管理,规范收费行为,创新政府非税收入征缴机制,实现‚以票管收‛,逐步实现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法制化和规范化。

(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突出公共财政特征 合理界定政府支出范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健全和完善公共财政体系,积极主动地发挥好公共财政的作用。一是要全力保障重点支出的需要。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的理念,适时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统筹兼顾,确保重点,科学合理分配财政资金,正确界定各级政府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支出活动范围。重点确保工资、机构正常运转、社会保障和社会稳定支出的需要,保‚三农‛、重大建设项目、各项改革和各项重点事业发展需要。二是要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增长。分类确定事业单位的财政供给范围,对具有行政性职能和提供纯公共产品的公益类事业单位,经费由财政核拨;对提供准公共产品的事业单位,经费由财政定额或定项补助;对开发型、经营类事业单位,经费逐步与财政供给脱钩。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口增长,大力压缩会议费、出国(境)费、20

汽车购臵费、接待费等一般性支出,推进节约型政府建设。

(三)创新财政扶持方式,增强财政调控能力 创新财政扶持机制,充分利用各种金融工具和社会资金,培育和发展各类市场主体,不断增强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一是要深入推进财政投融资改革。合理界定政府投资范围,规范政府投资行为,体现政府投资的政策意图,合理划分州级政府与县市政府的投资事权。发挥政府投资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导和促进作用,采取特许经营、投资补助等多种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有合理回报和一定投资回收能力的公益事业及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二是要强化政府债务风险管理。妥善处理政府举债建设与稳定发展的关系,拓宽财政融资渠道,努力优化债务支出结构;建立债务风险基金,构建地方政府性债务预警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债务监控指标体系,防止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失控。

(四)合理界定财权事权,进一步理顺财政收支关系 合理界定各级政府的事权,调整和规范州县(市)政府间的收支关系,逐步建立并完善财力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财政管理体制,完善州对县转移支付制度。一是要合理划分各级政府支出责任。州级财政主要承担州级机关运转所需的正常经费和调剂地区间经济发展、实施全州宏观调控所需的支出以及由州直接管理的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支出;县(市)财政主要承担县(市)级机关运转所需的正常支出以及本县 21

(市)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所需支出。二是要规范政府间收入划分。完善州对县(市)财政体制、转移支付制度和转移支付办法。科学划分收入预算级次,充分发挥转移支付保证基层政权运转,平衡地区财力差异的政策效应。三是要创新州对县(市)财政管理模式。在对强县和弱县进行分类指导的基础上,实行‚抓两头,带中间‛的区域性财政管理模式。在保持乡镇财政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财务审批权不变的前提下,继续推行‚乡财乡用县监管‛的财政管理模式。

5.推进预算管理改革,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财政改革要继续以预算管理、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为重点,全面推进各项财政改革,逐步建立现代意义的预算制度和相关的管理制度。一是要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完善公用经费定额标准体系,完善项目预算管理模式,对专项支出实行分类管理。在部门预算中推行预算公示制,探索建立预算资金使用的投资评审和绩效评价体系,把投资评审和绩效评价与预算编制和预算管理紧密地结合起来,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一预算编制的重要依据,逐步建立起与公共财政相适应、以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预算资金使用效益为核心的绩效预算框架。二是要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扩大直接支付资金范围,对州级财政安排的重点建设项目资金全部实行国库直接支付到项目建设单位,并积极探索其他财政专项资金直接 22

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的办法。三是要加强政府采购的机制建设。积极推进政府采购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继续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改进政府采购计划编报和实施程序,改进采购运作方式,完善政府采购质疑投诉机制,形成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四是要建立和完善资产配臵、使用制度。建立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确保财政部门与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之间资产管理信息的畅通。

(六)加强财政监督,促进依法理财

积极探索加强财政监督民主化和法制化的途径,促进依法理财。一是要完善财政监督机制。完善包括财政收入监督、财政支出监督、财政内部监督、会计监督、县(市)财政运行质量监督等内容的财政监督机制。完善财政业务机构与财政监督机构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财政内部监督制度,完善直接监督和委托监督相结合,经常性监督和专项监督相结合,财政部门外部和内部监督相结合的多层次、全方位的财政监督机制。二是要加强财政法制建设。分析财政法规执行情况,评价财政法规实施的效果,提出完善财政法规的意见建议,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能力和水平的全面提高。

7.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强化责任意识

财政干部是决定财政事业成败的主要因素,干部作风和素质的好坏关系到科学财政、和谐财政、民生财政、服务财政的建设。财政干部要讲政治、顾大局,强化政治责任意识、23

经济责任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法律责任意识、文化责任意识,不断提升政治理论素养和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履职能力。一是要加强效能建设,提升落实能力。落实好行政问责制,纠正财政干部不作为、乱作为行为。落实好首问责任制,增强财政干部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落实好限时办结制,防止推诿扯皮,办事拖拉现象。落实好服务承诺制,树立信守承诺,务实高效的良好形象。二是要加强作风建设,提升财政形象。强化规范意识,财政部门履职必须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遵章守纪、规范行为;强化服务意识,增强服务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变滞后服务为超前服务,变一般服务为优质服务;强化廉洁意识,把党风廉政建设与财政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建立决策、执行、监督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的机制。三是要加强文化建设,提升财政风采。围绕‚团结和谐、拼搏创新、依法理财、廉洁高效‛主旋律开展财政文化建设,牢固树立‚为民理财、为民服务‛的财政工作宗旨,培养财政干部正确的价值取向,提高道德情操修养,激发财政干部职工奉献财政事业的工作热情和激情。

总之,‚十二五‛期间,财政面临着巨大的机遇和挑战,财政发展与改革的任务艰巨而繁重,但是我们有信心和决心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州人大的依法监督下,在省财政厅的关心帮助下,在各级各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努力 24

6.民政局流动人口计生工作自查报告 篇六

今年是我局实施

四五

普法教育规划的最后一年。几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法制办的热心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区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的要求,紧密围绕《***区财政局

四五

普法规划》制定的各项任务,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积极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极大的提高了我局广大财政干部职工的法制意识,增强了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对我区各项财政工作的顺利完成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一、积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规划落实

大力实施普法教育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离不开领导的大力支持,我局始终把加强领导和狠抓规划落实作为普法的首要任务。

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

四五

普法教育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了

四五

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主管法制工作的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办公室、人教科、监督科等有关科室负责人任成员,并在局办公室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XX年底,我局正式成立法制科,挂靠办公室,全面负责本局法制工作,健全了法制工作机构。由于领导重视,普法工作始终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职能部门具体抓,工作目标层层分解到位,具体任务专人负责落实,有效的促进了工作开展。

狠抓规划制定

为使

四五

普法教育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财政工作的职能和特点,我局制定并印发了《***区财政局

四五普法

规划》,明确了我局

四五

普法教育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教育对象、工作要求、方法和实施步骤,全面指导

四五

时期普法工作。不仅如此,在各个年份我局还根据新情况、新形势对规划作适当的调整或补充,并制定各xx的法制工作计划,使普法工作真正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末有总结。

注重具体实施

为使《规划》落在实处,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经常协调各部门,按照

统一规划,各负其责的方针,认真落实

四五

普法教育的各项工作。我局将法制工作列入全局xx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实行责任制管理,对考核不合格的科室、个人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其参评先进的资格。在主管局长的指导下,我局建立了兼职法制员制度,每个科室确定一名同志具体负责本科的法制工作,并引导他们积极有效开展工作。通过这些措施,逐步使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全局干部职工的精神面貌进一步振奋,法制意识和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强化法制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制氛围

加强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对于促进财政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区财政局

四五普法

规划》要求,我局把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分为三个层次进行。

加大对领导干部普法力度

坚持定期向领导干部宣传财政法制工作在社会和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讲解财政方面的基本法律知识,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水平。

1、坚持领导班子成员学法制度。局里明确规定:

在每月最后一周的周一局长办公会上,由法制部门负责人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学习财政法律、法规,以增强局领导班子依法理财的自觉性。几年来陆续分章节认真组织学习了《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行政许可法》及有关辅导材料,切实增强了领导的依法行政意识。

2、明确法制部门负责人列席局长办公会。局里要求法制部门负责人要参加局长办公会,并参与全局各项方针政策的制定。全局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对镇级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每年财政局长在人代会上所做的财政预决算报告等重要文件,法制部门都参与了决策过程,保证了相关政策、文件的合法性和规范性,也提高了科学决策的水平。

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备案

规范性文件是财政法制工作重要内容,我局制定了《***区财政局规范性文件起草暂行规程》并严格贯彻落实,全面指导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备案等工作。为实现决策的科学合法,我局邀请有关人士参与重要决策过程,在我局代政府起草《关于***区区镇财政体制改革的决定》时,邀请区法制办、政研室、体改办领导提出修改意见,有效地保证了文件的规范合法。对各科室起草的规范性文件,我局从三个方面加强审核:

一是审核是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证其符合财政上位法的规定,同时与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相衔接;

二是审核执法主体是否明确,做到文件规定的执法行为有明确的执法主体,着力避免权力滥用、越职权执法。三是审核作出决定的依据是否充分,要求规范性文件必须以相关的法律、政策为依据作决定,否则就是不合法。我局还将制发规范性文件及时向市局法制处和区法制办作了备案。

开展检查监督

为了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我局认真开展财政行政执法检查,先后开展了专项资金检查、票据稽查、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等工作,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措施,维护了财经秩序。除了加强内部监督,我局还聘请了特邀社会监督员,强化外部监督。监督员中既有党政机关的领导干部,也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民主人士,既有上市公司的老总,也有农村党支部书记。通过实行社会监督,虚心听取社会各界对财政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提高财政依法理财、依法行政的质量和水平,构建起社会化的检查跟踪监督机制。

综观我局近五年来的四五

7.人口和计划生育半年工作自查报告 篇七

区统筹人口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XX年,我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围绕区委、区政府下达的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继续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突出“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这个中心,提高人口素质,促进生育文明,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努力实现宣传教育、综合教育、科学管理三统一的计划生育局面。通过全体干部职工半年的共同努力,取得了一定成绩,现将今年以来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成绩

上半年我局,新生婴儿2名,合法生育率100%(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1:1);已婚育龄妇女健康查体服务率100%,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率100%,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覆盖率100%,奖励优待政策落实率100%,计划生育政策宣传,目标人群覆盖率100%。

二、主要工作措施及做法

(一)加强领导管理

我局始终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列为首要工作之一,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由局长对我局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负总责,实行“一票否决制”,并配备分管领导和兼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年初,经研究决定,适当调整了我局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有关科室负责人共同抓的工作格局。年初我局与区统筹人口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签定了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了**年的责任目标。据此建立了人口计生工作责任制,制定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职责》,与其它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督查、同落实。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抓好每一环节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做到思想重视、责任落实、措施得当、衔接到位。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各项指标达到规定要求。

(二)多措施并举实施

以社会管理创新为依托,健全计生工作网络,严明职责、奖惩,确保每一个“网格”计划生育不出问题;严格落实负责人责任制,继续实行双向责任追究制度;加强空挂户口、无业人员、离婚再婚人员、男单职工、购房租房人员等特殊人群的管理,实现育龄人员无缝隙覆盖、无漏洞管理。以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为核心,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源头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流动人口法规政策,积极搞好协作,提高服务水平。坚持月清理清查制度,充分发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的作用,及时提交或反馈信息,杜绝流动人口漏管;做好宣传倡导、计划生育技术、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奖励扶助等服务,公开服务事项,简化办证手续,提高办理效率,协助地方政府解决好流动人口办证问题,保障流动人口合法权益。

(三)加强宣传教育

将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纳入我局文明建设,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公开栏等方式,广泛宣传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意义,让广大干部职工主动地进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对目标人群进行优生优育知识、检查内容及流程的宣传培训,提高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知识覆盖率和参检率,努力降低出生人口缺陷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完善婚、孕、育、节育、教、养全程服务,具体落实好健康查体、孕情随访、产后随访、术后随访、避孕节育、生殖保健、人口早教、生产生活、养老保障等服务,逐步实现规范化管理、程序化运作,为广大育龄群众提供良好的优质服务。

(四)严格政策落实,完善奖惩机制

全面落实好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特别扶助、职工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性养老补助、放弃二孩奖励、晚婚晚育奖励等国家法定政策及上级制定的利益导向政策。深入开展“生育关怀”活动:继续开展妇女宫颈癌、乳腺癌筛查,努力满足群众对生殖保健服务的需求;开展奖励扶助活动,为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排忧解难,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认真做好计生优惠政策与公共惠民政策的衔接,完善计划生育各项优先、优惠、奖励、扶助政策,真正让计生家庭得到更多的实惠。严格依法管理,增强各级计生工作人员的法制观念和守法意识,规范计划生育行为,促进基层提高依法管理水平。

三、下半年工作思路

半年以来,虽然我局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比区委区政府所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我局将在下半年工作中,振奋精神,更加努力的工作,使我局的人口计生工作和谐发展。

特此报告

**市**区规划局

8.人口计生委政务公开自查报告材料 篇八

今年以来,我委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要求,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和全县政务公开工作会议的统一部暑和要求,把政务公开工作列为委里重要工作统一安排部署,按照便民、利民、为民的工作原则,积极、全面地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果和良好的社会效应,现简要总结如下:

具体的工作做法

(一)领导重视,完善了政务公开的各项制度和办事机构

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第一基本国策,计划生育工作是一项和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群众性工作,计划生育管理与群众息息相关。为进一步塑造新时期人口计生管理单位形象,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我委严格按照便民、利民、为民的工作原则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实行政务公开。一是明确了工作机构。委里成立了由委党组书记、主任为组长,党组成员副主任为副组长,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县人口计生委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本委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研究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明确一名副主任负责,一名工作人员具体办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委机关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二是设立了办事窗口。县政务服务中心正式对外服务以来,我委就指定了一名工作人员常年在县政务中心上班,专门为群众办理计划生育证件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三是健全了工作制度。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委里健全了与政务公开工作相关的工作制度,使政务公开工作在实施过程中更加规范有效。

(二)依法公开,增强人口计生法律法规政策和办事程序透明度

随着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体系的日臻完善,人民群众法律观念不断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成为了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的具体要求,为此我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政策的要求进行政务公开,做到了依法行政,办事公开。一是计生法律法规政策公开。多年来,我们一直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人口计生法律法规政策和优生优育知识,使群众知晓计生法律法规政策,做到依法生育。二是办事程序公开。多年来,委机关和县服务站都按县有关部门的要求将一些涉农服务项目和办事程序向群众公开。同时,督促指导乡村做好计生政务公开或村务公开,增强计生工作的透明度,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

(三)规范有序,委里各项工作运行良好。

为加强对委干部职工的管理,委里制定了《内务管理制度》,以制度的形式对各项工作和工作人员进行规范和有效的管理,确保机关工作高效运行。一是用人公平、公正、透明。多年来,委里十分注重发挥干部职工的主观能力性,严格按照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原则对人员进行定岗定责,充分激发了工作人员的内在潜力。二是财务收支公开合理。委里对财务收支严格进行项目预算,所有开支都坚持能省则省的原则,尽量做到少花钱办好事。每年年底,由分管财务的领导在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上通报委里全年的财务收支状况。三是严格工作纪律。在具体工作中,委里做到了重大贵重物品和大批量物品实行政府采购,重大事项由委党组或委全体领导成员集体决策,领导班子更是勤政廉洁,充分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

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措施

9.民政局流动人口计生工作自查报告 篇九

X财政局:

根据《关于布置2011年度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XX扶贫[2012]17号)文件要求,我局认真开展2011年度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评工作,现将我县2011年度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评工作自查如下。

一、扶贫成效

(一)贫困人口减少进度

按照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X元的贫困标准我县2011年度解决的贫困人口是XX万人,占州下达计划XX万人的XX%,超额完成计划任务XX个百分点。

(二)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

我县2010年度的农民人均纯收入是XX元,2011年度的农民人均纯收入是XX元,增长额度是XX元,增长幅度是XX%。

二、资金管理及使用

(一)资金到位情况

2011年度我县中央、省、州财政扶贫资金到位XX万元,其中:中央资金XX万元,省级资金XX万元,州级资金XX万元。并按照《贵州省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评试行办法》(xx财农[2009]29号)的有关要求,及时对相关项目资金进行审核拨付。

(二)县本级财政预算安排扶贫资金情况

2011年度我县本级财政安排扶贫专项资金xx万元,比上年度增长xx%。

(三)财政扶贫资金投向情况

2011年度我县财政扶贫资金的投向全部符合中央和省扶贫办确定的投向,资金全部用于我县贫困村,占资金总额的xx%。

(四)财政扶贫资金使用重点情况

2011年度我县实施的整村推进贫困村x个,投入资金xx万元,占年度资金总量的36%。

(五)年度项目计划完成情况1、2011年度安排项目

2011年,省州批复我县财政扶贫项目xx个,其中:省产业化草地畜牧项目x个,绩效考评奖励项目x个,省马铃薯项目x个,省培训项目x个,优质干果(药)项目x个,小额贴息项目x个,雨露计划项目x个,秸秆加工及氨化项目x个,少数民族发展资金xx个,其它项目x个。当年启动实施项目x个,占任务的xx%。到目前为止,项目竣工xx个,占项目数的x%。

2011年底追加项目x个,其中:贷款贴息项目x个,优质核桃3个,马铃薯推广x个,其它项目x个。追加项目正在实施中,预计x月底竣工。

2、年度项目资金报账比例

按照《贵州省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评试行办法》(黔南农

[2009]29号)的有关要求,项目资金报账xxx万元,占应报账数xxxx万元的xx%,未报账的资金原因为跨年度实施项目。

3、“三个确保”贫困村整村推进计划完成情况

按照国务院十年扶贫开发纲要的规定,我县没有贫困村属于“三个确保”的范围。

(六)项目资金管理及制度执行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我县以积极创新机制为抓手,以发挥扶贫资金效益为目标,不断提高对项目实施的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水平。首先,全面落实项目资金审核制。有组织、有计划的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前期准备、申报审批、实施管理和验收管护等各个环节进行实地检查、互查互审,保证了我县2011年度扶贫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项目资金的高效使用和安全运行。其次,认真执行项目公示制度。我县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把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项

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等重要事项在项目区内进行公示,主动接受农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让广大农民有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再次,扎实做好项目质量跟踪监管。为确保项目建设高质量、高标准实施,切实把扶贫项目资金成为广大农民办实事、办成事、办好事,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由县扶贫办牵头负责,相关部门人员参与、项目乡镇和农户为代表,开展有组织、有计划地深入项目实施现场进行严格的审查,杜绝以小充大、以少充多、以劣充优的现象发生。

三、总体评价

我县积极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文字材料力求做到详实、准确;统计报表报送及时准确、扶贫项目备案及时。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各部门和单位真情扶贫,全县所有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结对帮扶贫困村、广大党员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已经成为一种制度,所涌现出的感人事迹不胜枚举。我县扶贫资金管理规范、安全运行,在 2011年度竣工验收项目中为发现违规违纪的问题。

四、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

我县扶贫开发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距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项目实施对当地助民增收步伐不够快。二是项目区产业化发展有待加强。三是基础设施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在下步项目实施中,一是加大对项目资金的管理力度,确保项目资金高效使用和安全运行;二是严格执行执行项目公示制度,不断提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三是准确把握财政扶贫资金投向,确保有效资金能解决群众最需要、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

10.民政局流动人口计生工作自查报告 篇十

州民政局:

根据《怒江州民政局关于印发2011年怒江州民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分标准的通知》(怒民通„2011‟19号)。现就我县2011民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情况自查如下:

一、救灾救济工作(分值15分,自评分15分)

(一)加强救灾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灾害应急救助组织领导机构(分值2分,自评分2分)

1.根据州、县民政工作会议要求,在县、乡两级覆盖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基础上,督促和指导全县六乡一镇57个村委会,于6月份建立了村级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体系。(自评1分)

2.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减灾委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划和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减灾工作部署,县人民政府在年初四月份成立了县减灾委。(自评1分)

(二)严格执行灾情报送制度(分值2分,自评分2分)根据《民政部关于加强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工作的通知》(民函[2007]268号)要求,我局十分重视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在全县建立县、乡、村、组四级灾害信息员队伍,现全县已初步确定704名灾害信息员,其中县级信息员2人,3.根据自然灾害程度,县局及时下拨了民房恢复重建资金,具体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统一组织和实施辖区内的民房恢复重建工作,在规定的限期内按质按量完成好重建任务,帮助灾民恢复重建自己的家园。(自评3分)

(四)完成省州下达的任务,确保救灾物资发放的公平、公正、公开(4分)

1.目前救灾物资储备情况:救灾帐篷170顶,菜籽油1000斤,棉被2141床,救灾服3780件,塑料布70件。同时,为提高突发应急处臵能力,拟建上片石月亮救灾物资储备库和下片子里甲救灾物资储备库,目前正在开展前期申报项目材料准备工作,以保证救灾应急需要。(自评2分)2.为了加强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落实自然灾害分级管理责任,县局及时向各乡(镇)民政办转发了《怒江州民政局、怒江州财政局联合转发的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办法》(怒财社„2011‟48 号),加大了救灾款物监管力度和明确了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的审批,实行乡(镇)长一杆笔审批制度、资金数额较大实行党委研究决定(程序:农户提出申请→村民小组入户调查→村委会核实→乡政府审批→县民政局备案),确保救灾物资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年内无一例挤占挪用救灾款物。(自评2分)。

(五)全面开展防灾减灾能力建设(2分)

今年5月12日是全国第三个“防灾减灾日”,5月9日

累计邀请县级审计部门评价工作绩效活动2次。(自评2分)

(二)继续完善城乡底保制度(分值4分,自评4分)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巩固完善

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中,我县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和《福贡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方案》,城市低保动态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截止2011年12月,全县共有城市低保对象1838户3431人。在城市低保工作运行中,重点落实了三项措施:一是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福贡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方案》的宣传;二是逐步规范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调查、评审、审批及低保金发放程序。各乡(镇)、社区居委会成立了评审委员会,制定了评审制度,详细记录评审记录和填写评审呈报表。每季度对已保人员进行普查,随时掌握低保人员生产生活状况,进行动态管理,对于经济收入有所好转的及时变更;对“三无”人员、残疾、年老、体弱等丧失劳动能力人员和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实行分类施保;三是健全、规范低保档案管理。按照低保档案规范管理方案要求,规范了档案类型,建立了基础档案、低保金发放档案、各类报表档案、文件资料四类档案。完成了低保对象家庭基本情况微机录入,加快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信息化建设。(自评1.5分)

2.福贡县农村低保工作按照县政府制定的实施方案,严格审批程序,认真按章办事,坚持县、乡、村三级政务公开和张榜公布的原则,实行规范化操作;按照逐步完善动态管

式。(自评1分)

4.全年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结余额始终控制在15%以内;县财政共为城乡医疗救助配套资金4.4万元。(自评1分)

(四)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政策(分值3分,自评2分)1.我县共有五保户1038户1070人。其中:集中供养对象83人,供养标准315元 /月/人;分散供养对象987人,供养标准80元 /月/人。全县所有农村五保对象已全部纳入财政转移支付补助范围,实现应保尽保。(自评0.5分)

2.根据村民平均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县适时调整五保供养标准,制定了五保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目前农村五保分散供养对象的实际供养水平高于村民平均水平。(自评0.5分)

3.我县现有敬老院两所,均在2011年前竣工并投入使用;床位192张,集中供养人数83人,供养率为43.23%;与上集中供养人数48人相比集中供养率提高了18个百分比。(自评1分)

(五)健全临时救助制度建设,妥善解决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分值2分,自评1.5分)

1.结合县情按要求制定出台了《福贡县城乡临时救助实施办法》,并按照上级相关文件的要求及时兑现临时救助资金,截止2011年底,我县共临时救助2.13万人241.43万元,有效缓解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并按要求及时向州民政局低保科上报书面报告和报表。(自评1.5分)

2.由于我县属于国家级贫困县,县级财政极其困难,无力配套临时救助资金。(自评0分)

三、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分值10分,自评10分)

(一)有序推进和谐示范社区创建和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扩大和谐社区覆盖面和农村社区建设全覆盖试点范围,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城乡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及时足额落实配套资金和社区工作经费(分值5分,自评5分)

1.我县根据县情制定了城乡社区建设的政策体系框架,构建城乡社区建设的政策体系框架主要是:以健康服务计划、日常照料服务计划、精神文化服务计划。配套措施: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制度建设计划、社区环境整治计划。(自评1分)

2.我县社区建设经费纳入县政府财政预算,并及时足额的配套社区建设经费。(自评1分)

3.加强社区服务设施项目建设:社区办公楼项目2011年项目资金筹措方面:项目计划总投资130万元,目前,该项目资金已到位85万元,已支付征地、勘测定界、地质勘察等费用33.268万元,目前已进入招投标阶段。(自评1分)

2.按计划完成村民小组公开栏建设,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我县在612个村民小组建设了村务公开栏。(自评0.5分)

3.重点村、难点村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我局按照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突出重点,规范运行、强化监督,注重实效的工作方针对重点村和难点村开展了一系列的治理工作,并已取得实效。(自评1分)

四、社会福利和慈善工作(分值10分,自评10分)

(一)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分值5分,自评5分)。

1.我局严格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意见》,结合县情编制和实施“十二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逐步建立居家、社区、机构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第一时间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实施意见,并安排了相应的配套资金。(自评2分)

2.我县积极推进敬老院建设,目前全县2所敬老院均已按时竣工并已投入使用,福贡县福利中心项目和福贡县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项目正在开展项目前期工作。(自评2分)

3.2011我局开展了养老机构“两规范一标准”落实专项检查,成立了由毕园东局长为组长,桑碧辉副主任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检查领导小组,对石月亮、子里甲中心敬老院进行了专项督查;为加强城市养老机构的规

了残疾人就业。(自评1分)

五、殡葬工作(分值10分,自评10分)

(一)加大殡葬宣传力度,除封建迷信、大操大办等丧葬陋习,倡导文明节俭治丧新风尚。(分值3分,自评3分)

1.我县进一步加大殡葬宣传力度,革除封建迷信、大操大办等丧葬陋习成效显著。制定措施,在清明节期间开展了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自评2分)

2.倡导文明节俭治丧新风尚。一是清明节前夕,组织各乡镇出动宣传车7车次,张贴标语30条深入各村广泛宣传,倡导文明祭祀;二是联合有关部门整治经营冥币纸钱、纸扎实物等迷信殡葬用品的商店门店和流动商贩,从源头上予以遏制;三是对福贡县烈士陵园进行安全检查,排除隐患,确保清明节期间不出现问题;四是在重要祭奠场所安排人员值班,维护祭扫、禁烧秩序。今年清明节期间,文明祭祀方式有所增加,旧的祭祀风俗显著减少,我县在清明节期间到处充满着文明、平安、和谐的景象。(自评1分)

(二)认真落实殡葬管理任务目标,按期完成殡葬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加大殡葬执法检查力度,切实提高火化率。(分值7分,自评7分)

1.按期完成殡葬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福贡县殡仪馆目前已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设地点选址、土地勘测定界、人员编制核定、建设用地审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

战员,包括77340部队营部、77340部队驻福贡连队、77340部队新兵连、县人武部、县边防大队、县中队、县消防大队、六乡一镇派出所、城区派出所、鹿马登工作站、古泉边防工作站、亚坪执勤点;二是重点优抚对象,包括烈属、病故军人家属、伤残军人、带病回乡军人、在乡复员军人、现役军人家属、参战人员、军休干。为庆祝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84周年纪念日,我局组织举办了“八一拥军爱民”晚会,并在晚会上表演了《歌声飞出心窝窝》、《走向复兴》两个节目。7月29日、30日我局安排了三个慰问小组,分别慰问了驻六乡一镇的边防派出站、所、县边防大队、县中队、独立营、77340部队,给广大部队官兵送去了节日的问候。与优抚对象交心谈心,积极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医疗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在经费十分困难的情况下仍挤出了共计2.95万元,以此进一步密切军民血肉联系,为维护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作出了贡献。(自评1分)

(二)全面落实各项优抚政策,提高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分值2分,自评2分)

2011年我局完成了各类优抚对象的调资、增资、补发工作,并及时足额发放和兑现抚恤补助经费,全县无赴省进京上访现象发生。(自评2分)

(三)继续开展优抚对象热点难点问题研究,扎实做好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分值1分,自评1分)

士兵老年生活补助培训会议。会上,分管优抚安臵工作的木丽宏副局长传达了王厅长在全省优抚安臵业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及云民优„2011‟12号、13号的文件精神,并对六乡一镇做出了工作安排。同时,我局根据相关实施方案、政策对乡镇民政助理进行了业务培训。截止10月10日,我局会同财政部门,通过相关核查、审批手续,共统计出符合条件的人员92名,其中:当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有87名,次年满60周岁的有5名。(自评2分)

七、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分值8分,自评8分)

(一)依法行政、严格审批程序,按规定认真做好全县社会组织的登记、核准和备案,提高社会组织登记质量。(分值4分,自评4分)

1.依法行政、严格审批程序,按规定认真做好全县社会组织的登记、核准和备案、提高社会组织登记质量;积极引导培育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作用显著和公益服务性强的各类社会组织,实现社会组织平稳发展。(自评1分)

2.认真做好全县各乡镇社会组织登记备案,完善登记备案管理制度;使之作为长效机制。(自评1分)

3.解决社会组织结构不合理问题,引导培育好对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有影响力的社会组织。2011年共登记社团3个。(自查1分)

4.及时更新社会组织登记统计信息和数据,按时按质按

作的组织领导,我局及时成立了评估委员会、领导小组,在全县范围内正式开展了评估工作。(自评1分)

八、其他社会事务工作(分值7分,自评7分)

(一)加强区划地名管理工作,全面推进全国第二次地名试点工作。按计划完成贡福线行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不断深化平安边界创建活动,确保边界地区和谐稳定。(分值1分,自评1分)

1.我县全面推进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完成乡镇地名属性调查登记、标准化处理及重要地理实体地名标志设臵。福贡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从2011年3月在全县范围内正式启动。根据实际情况,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分四个阶段进行,普查内容涉及10大类,35个子类。县地名普查办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一是精心组织,健全机构。制定下发了《福贡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福贡县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计划》,及时成立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也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二是举办培训,熟悉业务。年内,县地名普查办举办地名普查业务培训2期,参加培训人员达172人次。三是深入调查,摸清情况。县地名普查办业务人员深入各乡镇、村委会、村民小组开展各类地名信息数据外业调查,收集、整理相关工作。四是加强核实,夯实基础。加强调查走访和收集各种地名资料进行整理、考证、归纳、分析、比较,去粗取精、去伪存真,得

评2分)

第九、自身建设(分值15分,自评14.65分)

(一)健全完善民政工作体制机制和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完善业务流程。(分值1分,自评1分)

1.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工作程序规范。我局建立健全了内部内部管理机制,工作程序规范并已上墙。(自评0.5分)

2.业务流程简便、快捷。婚姻登记、社团登记、城乡低保、城乡医疗救助、城乡临时救助、涉诉救助、老年证申领等工作在不与相关政策文件相冲突的前提下,均已简化了业务流程,方便了广大人民群众。(自评0.5分)

(二)加快“数字民政”“电子民政”建设,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做到政策规定,服务内容、办理程序、处理结果公开透明,政策标准、服务原则公正公平,按计划完成社会救助等民政业务信息系统项目建设任务。(分值3分,自评3分)

1.加快“数字民政”、“电子民政”建设有规划。我局制定出台了关于发展“数字民政”、“电子民政”建设的规划意见书。(自评1分)

2.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工作制度,推进政务公开,做到政策规定、服务内容、办理程序、处理结果公开透明,政策标准、服务原则公平、公正。我局在各项业务工作中均已做到政务公开,并制定了相关工作制度。(自评1分)

干部下基层信息报送2期2篇。电视新闻播报13条;怒江报刊登2则。除报送州民政局外,还呈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局副科以上领导,印发各乡镇民政办。编送创先争优活动简报五期,采用2条。(自评1分)

2.建立完善民政政务信息数据库,及时更新、充实信息。在认真做好信息编辑、报送的同时,对福贡县民政局门户网站进行及时更新,将我局最新的工作动态体现在政务信息里,以便大家的指导与监督,2011年民政政务信息数据共更新两次,涉及信息量达9篇。同时,将民政信息上报至福贡县石月亮网,共采用8篇。(自评1分)

3.及时报送民政信息,完成《云南民政工作》稿件报送任务。(自评分为:1分)2011年我局按质按量的完成了各项信息报送任务,将民政信息及时报送至怒江州民政局,共送稿件54篇。(自评1分)

(五)扎实有效推进民政统计工作,不断提升民政事业统计工作水平。(分值2.5分,自评2.5分)

1.积极配合规划财务部门做好民政统计台账工作。2011我局按时、按质、按量上报统计台账数据。(自评1分)

2.我局上报规划财务的统计资料真实、及时、准确、全面、确保了数出一门,同时不瞒报、漏报、虚报。(自评1分)

3.规范民政项目建设工作。2011我县申报了福贡县

式,选派了1名干部职工参加了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由于种种原因,未能通过考试。(自评0.15分)

5.加大社工岗位开发力度。社会工作者讲平等、尊重、民主、诚信,这在和谐文化建设中,具有独特的作用。他们秉持专业价值理念,运用社会工作专门方法,引领社会志愿者,为受助者提供专业服务,有利于形成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共同服务社会的联动机制;为此我局近年来加大了社工岗位的开发力度。(自评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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