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监督委员会考核细则

2024-12-17

村民监督委员会考核细则(10篇)

1.村民监督委员会考核细则 篇一

中共xx市委

xx市监察局文件

xx市财政局

x市纪发[2010]12号

关于进一步发挥村民监督委员会职能作用

全面加强农村财务管理的通知

各县、区、高新区纪(工)委、监察(审计)局、财政局:

去年以来、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农村开展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试点工作的意见》(x办字〔2009〕9号)精神,大力推进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截止目前,全市已基本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1727个,占全市行政村总数的99.9%,基本做到了全覆盖。但工作上还存在个别县、区和乡镇思想认识不够到位、推进措施不够有力,个别村“两委会”对村民监督委员会不够理解、不够支持,部分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运行不够规范,监督作用发挥不

够充分等问题。

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是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建设、维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保障农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一项根本制度,对于密切农村党群、干群关系、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维护农村社会长治久安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切实发挥村民监督委员会的职能作用,不但十分重要,而且极其迫切。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和深化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的意见》(x办发〔2010〕18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转发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和深化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的意见》的同志(x市办字〔2010〕102号)精神,现就充分发挥村民监督委员会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农村财务管理通知如下:

一、积极推进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认真贯彻《市纪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民政局认真贯彻执行省纪委等4委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x市财办会【2010】14号)精神,积极推进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凡村级财务未纳入乡镇农

村财务服务中心管理和隐瞒收入纳管不彻底的村,其村民监督委员会要主动工作,切实发挥监督作用,督促村级财务收支及时或彻底纳入乡镇农村财务服务中心管理,如村委会拒不纳管或有意隐瞒收入纳管不彻底,村监委会有权提出质询或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反映。

二、切实落实村民监督委员会对村级财务收支的监审权。对村级财务收支的监审权是《关于全面推进和深化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的意见》中明确规定的村民监督委员会独立行使的一项重要权限。为落实这项权限,市纪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决定在全市所有行政村实行村级财务支出村委会主任、监委会主任会签制度,即村级所有支出票据均应由村监委会主任签字确认才能报销,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村干部胡支乱花等不廉洁行为,把村民监督委员会对村级财务的知情权、监审权和对村级重大事项的参与权、建议权真正落到实处。监委会主任认为支出不合理不应签字确认的,应召开监委会全体会议,在征得2∕3以上多数委员同意后形成正式决议记入监委会工作记录,并以监委会名义向村委会说明不予签字的理由,防止个人说了算,杜绝随意性和盲目性。乡镇农村财务服务中心要严格审核

把关,对没有监委会主任签字确认的票据一律不予报销。实践中要防止两种倾向,一种是监委会主任当“好好先生”,使会签制度流于形式,监审作用不能得到有效发挥,一种是监委会认识不到位,对村集体合理的支出不予签字确认,影响村集体事业的健康发展。

三、加强组织领导和教育培训。对村级财务收支的监审权是村民监督委员会的一项十分重要的职权,落实这项职权对于村民监督委员会全面发展职能作用意义重大。各县、区、高新区纪检监察机关和财政部门一定要认真学习省、市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执行村级财务支出村委会主任、监委会主任会签制度,确保这项制度在执行过程中不打折扣,落到实处。要积极会同乡镇党委、政府、纪检组织形式多样的学习培训会,对农村财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监委会主任进行学习宣传和业务培训,传达省、市文件精神,提出要求,明确责任。财政部门及其所属的乡镇农村财务服务中心具体负责会签制度的组织实施,纪检监察机关具体负责对会签制度的贯彻落实进行监督检查。

市纪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将于2011年5月份左右

对各县、区、高新区贯彻落实本文件精神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xx市纪委xx市监察局

xx市财政局

主题词:农村工作

监督委员会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四日财务管理通知

2.村民监督委员会动员讲话 篇二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会议,主要是在全镇农村全面推行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并开展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去年,“四议两公开” 工作机制的建立,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对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高度重视,前一阶段,我镇已根据各村实际,将全镇X个行政村分成了试点村、推进村、促进村三类,其中试点工作已胜利结束,社会反响较好,达到了预期效果。

刚才X书记宣读了X„20X‟X号全面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建立健全“四议两公开”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大家要认真领会、深刻理解、吃透精神、扎实实施。下面,我就稳步推进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再讲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做好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近年来,随着中央“三农”政策的深入落实,农村经济发展异常活跃。但随之带来的农村干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也明显增多,严重地阻碍了党在农村一系列扶持政策的落实,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为了加强对现行体制下村民自治组织的有效监督,强化对农村基层干部用权行为的监督制

约,化解农村基层的矛盾和问题,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渭南市澄城县率先建立、推行了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省纪委的高度认可,要求在全省农村推广。这项制度是符合当前农村发展的新形势的,是有利于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和反腐倡廉建设的,是一项先进的制度。

第一,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是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近几年,中央对农村实行了“少取多予放活”的惠农政策,不断加大对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投入力度,村干部的职责也由过去的催粮、催款,变为发粮、发款。利用职权在农村惠农资金发放、村级资产管理、集体土地使用、基础设施建设、宅基地审批、民政保障性资金使用、计划生育奖励补助、撤村并城补偿款等重大事项的实施过程中,乱批手续、优亲厚友、侵占资产等恶略行为容易滋生,严重影响农村社会的稳定,极易发生上访事件。村民监督委员会的建立,填补了村民自治组织监督制度缺失的空白,形成了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会议决策权、村委会执行权、村民监督委员会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充分调动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同时,村民监督委员会的设立,在监督者与被监督者之间架起一座“连心桥”,可以及时发现差错和启动纠错程序,消除群众

对两委会工作的误解,最大限度地保障了村民的民主权利,可以有效消除影响农村和谐发展的隐患,为新农村建设和当前X的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环境。

第二,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是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完善村民自治的需要。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生活日益富裕起来的农村群众,要求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自治的意识不断增强。但在现行体制下,村上重大事务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干部的自觉行动,村务、财务想公开了公开一点,不想公开了就不公开。没有一个切实有效的组织制约机制,村民的知情权、监督权得不到保障。村民监督委员会的建立,不仅完善了村民自治体系,将村民会议提到了一个显著的位置,而且从根本上建立了对村务、财务的监督管理组织,对村支部的决策、村委会的执行情况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切实保障了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第三,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是加强惩防体系建设、铲除滋生腐败土壤的需要。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党的建设的基础性工作。近些年来,在党的新的农村政策出台后,有的村干部不能适应新时期、新形势下工作的要求,在巨大利益的驱使下铤而走险,以权谋私、与民争利、优亲厚友的违纪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归其原因就是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着突出问题,究其根本还是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面对农村

发展的新形势,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可以从源头上有效预防村级腐败的发生,健全完善利益协调机制、矛盾处理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保障村级事务决策、执行与监督的正确运行,有利于构建一条上下贯通、一抓到底的党风廉政建设惩防体系。

二、抓住工作重心,切实做好全面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

一要广泛组织发动群众。发动群众,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我们党生存发展的前提和基础,也是我们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的根本方法。要在村民监督委员会选举工作开始后,进一步加强宣传,精心组织调查摸底,为选举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发动群众参与选举工作。要把选举的法律依据和政策要求向村民讲解明白,把群众的选举意愿和利益诉求掌握清楚,切实把组织意图和选民的意愿紧密结合起来,全力争取广大选民的响应和支持,圆满完成村民监督委员会选举任务。

二要扎实做好候选人推选工作。村民监督委员会候选人推荐提名应在街道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在村党支部和村民监督委员会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下,由村民代表酝酿提名村民监督委员会候选人。监委会主任候选人应具备遵纪守法、公道正派、群众信任、有较强的法制观念和参与监督能力等条件,村党支部书记、副书

记、村委委员会成员、村新型经济合作管理委员会成员及其配偶、直亲家属和近姻亲、报帐员等不得列为村民监督委员会候选人。村选举委员会应及时将候选人名单向村民公示,接受村民审查,同时报街道党工委进行任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进行选举。

三要严格选举程序。组织实施好选举程序,选出合格的人选,是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的关键。因此,必须严格规范村民监督委员会委员产生程序。村民监督委员会委员由村民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投票结束后,应当公开唱票、计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村选举委员会要及时将选举结果报街道党工委备案。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取得实效

这次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从现在开始算起到 日,只有 天时间,时间紧、任务重。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进一步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宣传声势,夯实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按期完成,取得实际效果。

一要高度重视。镇党委、政府把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列入当前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党的建设特别是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会后,包村的领导和干部要亲自到村特别是所包的村现场指导、现场推动,各村主要领导

也要高度重视,回去后,要及时召开两委会议,传达会议精神,制定实施方案,认真抓好落实。

二要加大宣传。各村要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大力宣传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的重要意义,迅速掀起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舆论宣传工作热潮,不断扩大社会影响,引导和调动广大村民参与监督的积极性。我要强调的是:大村要在村主要路口悬挂5条以上宣传横幅,粘贴500条标语,小村要悬挂2条以上过路横幅,张贴300条标语,党政办公室作好督促检查。

3.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总结 篇三

工作的情况汇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及相关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村级民主监督管理制度,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市、区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将我镇2011年开展村民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基本情况

1、成立组织领导机构,明确目标责任。我镇党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了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专人负责组织实施。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指导思想、工作步骤、时间要求和组织机构,明确了每个阶段的具体任务。我镇有22个村(社区),分别设村民监督委员会一个,组织机构较完善,发挥了监督委员会的作用。

2、广泛宣传动员,深入调查摸底。通过会议、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动员,让群众了解村民监督委员会的职能和作用,工作程序。组织专门力量,深入村组和农户,了解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村务公开情况,村民对村“两委会”工作的信任度及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选举工作方案。召开评议村干部大会57次,评议村干部数58人,提出质询意见数20次,协助审计村干部数20次,化解矛盾数114次。

3、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做好业务培训。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工作责任,明确监督委员会成员的分工。镇纪委对村民监督委员的具体工作进行了业务培训,使监督委员会成员明确村务监督的方式方法、监督的范围和职责。

同时召集村两委会成员会议,明确村民监督委员会在村支部的领导下监督村委工作,让村委会配合村民监督委员会的工作,使村委会成员进一步明确在村务管理时,明确该怎么做,不该怎么做,促进管理和监督制度相互配套和融合。其中,村监委会列席村两委会次数137次,提出建议数108个,被采纳意见数58次。

二、严格村务监督委员会管理,推动村级党风廉政建设 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的指导思想主要是立足于完善村级干部权力制衡机制,其目的是在监督上实现多方面的机制创新,实现对村干部的经常性监督,让干部的权力置于有效地制度监管之下,体现在变事后查处为事前和事中监管中。创设村民监督委员会以来,全乡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扎实推进。村级干部廉政意识明显增强,违纪问题明显减少。其中,监督村级重大事项数51个,纠正不合理村级事务数11个,督促村务公开事项数50个,审核村务公开事项数65次。

三、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通过运行,全村监委会组织机构和制度建设不断健全完善,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我们一定会加大对监委会选举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特别是要注重将参政意识强、敢于较真,公道正派的人员推选为村监委会主任,同时将青年后备干部充实到监委会班子成员之中,增强监委会的生机和活力。

中共武乡镇纪律检查委员会

4.村民监督委员会的职责及权限 篇四

为了规范村民监督委员会的工作,充分的发挥监督职能作用,根据中共延安市委办公室、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全市农村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延市办发[2009]12号)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村民监督委员会职责

村民监督委员会在乡镇纪委和村党支部的领导下行使监督权,对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职责是:

1、对村务公开情况进行监督。包括:财务收支;宅基地分配;水电费收缴;计划生育指标安排;征用土地补偿费收支;土地、集体企业和财产的承包、租赁及收益;涉及村民利益、村民普遍关心和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

2、对村财务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包括:村级财务预决算、村集体债务处置;审核重大开支;督促执行村级财务“五项制度”;参与财务会签等。

3、对村级重大事项进行监督。包括:村集体土地的转让和租赁;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村集体

资产处置、村民委员会成员及有关人员报酬和误工人员补贴;公益事业建设、公共基建项目的投资方案和资金使用等。

4、对村民委员会执行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情况进行监督。

5、对村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

6、在职权范围内完成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授权及乡镇纪委和村党支部交办的其它监督工作。

(二)村民监督委员会权限

1、参加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列席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会议。

2、收集整理村民对村民委员会工作的意见或建议,并向村民委员会提交村民意见以及改进工作的建议。

3、受理村民反映的问题,对反映属实的,责成村民委员会在10日内答复。

4、对村民委员会不按法定程序和民主议事规则作出的决定事项,应予以制止,必要时可召集村民代表会议对相关问题进行质询,如村民委员会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的,可按程序向乡镇党委、政府和纪委反映。

5、参与乡镇农村财务管理机构对村级财务收支情况的年度审计和对村民委员会成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5.杨地镇村民监督委员会典型事例 篇五

村民监督委员会是村民进行自我监督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是村级民主监督常设机构,它代表村民履行日常村务监督职责、开展村务监督工作,对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报告工作,发挥桥梁纽带、监督制约、组织协调、参谋助手、廉政保证作用。

典型事例一:2010年4月,正在开工建设的山槐村至板厂组的通组公路被迫停工了。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是资金短缺问题;二是群众对修板厂公路的资金使用情况产生质疑。此事曾一度曝光在《西安商报》上。为此村组干部有怨言,老百姓心中有怨气。2010年12月,杨地镇纪委责令山槐村村民监督委员会组织清财组对板厂公路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山槐村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王维民立即组织监委会、村“两委会”成员、板厂组有威望的群众代表组成清财组,对板厂公路建设的所有账务进行清理。经过细致清理,最终将账务全部弄清楚,并进行张榜公布,还村干部一个清白,给群众一个明白。镇政府又向县发改局请求解决资金不足的问题。很快一度停工的公路又恢复了正常施工。山槐村监委会在村组财务、账务方面发

1挥了很好的监督作用,为全镇监委会职能的发挥起到了良好的带动作用。

6.村民监督委员会考核细则 篇六

自2009年6月份村民监督委员会建立以来,我村形成了以村党组织为领导核心,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为决策机构,村民监督委员会为监督机构的村民自治组织体系,使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得到有效落实,村干部的权力运行得到有效监督和制约,很大程度上推进了村级党风廉政建设,实现了村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自村民监督委员会成立以来,我村村民监督委员会全体成员本着对各类村务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的原则,对全村6个村小组的退耕还林(还草)面积、金额、户数等进行了监督;对低保户、“五保”户名单及补助资金发放进行了监督、对2009年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费用、新建苹果园缺苗补植、新农村建设补助款发放等进行了有效监督。使村“两委”听到了不少真正来自群众的“不同声音”。截至目前,双河村村民监督委员会收集群众意见30多条,向村“两委”提出建议意见6条,被采纳率100%;其中帮助村“两委”纠正党务、村务、财务公开问题9件,参与村级集体工程等重大事项监督11个,促成的为村民办实事15件。

我村“两委”全力支持监委会各项工作,严格按照村民监督委员会全体成员有权列席村委会会议,监督审查村委会 1

财务,监督审核低保、医疗救助等涉及群众利益的事项。如今办理低保,均由村民监督委员会调查审议后,再在村务公开栏公开,村民无意见方可上报,保证了公平公正。实现了不但未办成低保的村民服气,就连取消低保资格的村民也心服口服。特别是村民监督委员会在8月份综合梳理民意时,向村委班子提出三条意见:一是南沟门村小组广播电视线路严重老化,广大村民已有半年之久无法收看电视节目,希望村“两委”积极组织协调,尽早解决;09年二季度村务公开内容与第一季度有重复,应及时核实并公布;村里相关矛盾纠纷的调解,部分未按照协议有效执行。这三条意见呈交到村里后,村两委班子针对各个事项立即召开了支部会议,在短短一个月内,上述问题全部落实。

7.村民监督委员会考核细则 篇七

根据《关于在全市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的意见》(玉办发﹤2011﹥18号)和《关于在全县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的实施方案》(新发﹤2011﹥25号)文件精神,按照县委、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组织指导,圆满完成全乡村民监督委员会的选举工作任务,现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2011年4月25日县村民监督委员会动员大会后,我乡及时召开了班子会议,针对我乡村民监督委员会的选举工作进行研究部,及时召开了村民监督委员会动员大会,传达学习县有关会议精神,统一思想认识,研究分析村民委会现状,要求各村村民监督委员会选举工作要及早调查、及早宣传发动。

1、成立机构、组建队伍。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继县村民监督委员会选举动员大会后,我乡及时成立了以乡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乡长为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组成的村民监督委员会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乡的村民监督委员会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处理日常工作。同时抽调乡机关工作能力强的人员组成村民监督委员会选举指导小组,到各村指导选举工作,全乡7个村委员会根据乡党委的统一安排部署,乡班子领导各自负责所联系的村委会,把村民监督委员会选 1

举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抓好,同时深入到村、组调查研究,指导把关,为整个村民监督委员会选举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2、认真研究、制定方案。乡党委召了2次党委会议,2次召开乡村支部书记会议,研究我乡村民监督委员会选举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并结合我乡实际,制定了《建兴乡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建发﹤2011﹥16号),制定选举工作流程。确定整个选举工作日期,从2011年5月12日至5月24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7个村委会分别制定了选举办法和具体的工作计划。

3、搞好培训、打好基础。我乡举办了村民监督委员会选举工作培会,培训会上,县指导组组长到会作了选举业务培训,乡纪委书记作了具体的选举工作要求,各村也召开展了业务培训,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法》,及有关文件要求,通过培训,提高了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增强了依法办事的自觉性,确保整个村民监督委员会选举工作依法依章健康进行。

二、广泛宣传、充分发动代表参选的积性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层层宣传县乡选择举工作会议的精神和要求,从而使乡、村广大干部思想认识真正统一到《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上来,统一到市县党委、政府有关村民监督委员会选举工作的文件精神上来,统一到全乡村民

监督委员会选举工作安排部署上来。

2、广泛深入地宣传发展动群众。扩大基层民主,实行依法进行选举,必须有村民代表的广泛参与。如何引导村民代表积极投入村民监督委员会选举工作。正确行使民主权利是此次选举工作的重点,也是整个选举工作取得成功的关健。我乡始终把宣传贯穿于选举工作的各个环节,主要采取黑板报、沾贴标语等多种形式宣传,各村利用黑板报、沾帖标语,全乡共沾帖标语65条,广泛宣传村民监督委员会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目的、意义、方法、步骤等。分别召开村党总支部委员会、村干部会议、村民站组长会、村民代表大会,村党支部委员会进行酝酿讨论,征求意见,提名主任侯选人,选出的委员预备侯选人报乡纪委把关,乡党委作正式侯选人的批复。各村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选举实施方案,使群众了解村民监督委员会选举的重要性,熟悉选举工作的原则、方法和步骤,重点宣传村民监督委员会正式侯人确定办法及其具体投票程序。真正使宣传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激发了选民参选的热情,调动村民参选举的积极性,变“要我选”为“我要选”,为整个选举工作创造了良好的氛围。

三、认真组织、精心指导

由于党委重视,各联系村的领导认真负责,各村党总支部委员会认真组织宣传发动,我乡于2011年5月24日在燎

亮的国际歌声中顺利完成了村民监督委员会的选举工作,选出了建兴乡各村的第一届村民监督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共21人,21人中党员占80.1%,非党占19.4%,女的占9.5%。文化程度:大学学历1人,中专学历1人,高中学历2人,小学学历2人,初中学历15人,平均年龄39.3岁。少数民族14人占委员数的66.6%。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选举过程中完全尊重代表的选举权和投票权选出来的,没有任何组织干预,选举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进行选举。并对选举出来的主任、委员进行岗位职责的培训和廉政谈话。

建兴乡纪委

8.村民监督委员会考核细则 篇八

为进一步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运行和保障机制,加强村级民主监督,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省、市、县《关于全面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

组织设臵和任职条件

第一条

村务监督委员会是村级民主监督组织,在村党组织领导下对村级事务实施监督,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二条 村务监督委员会经乡镇纪委在全面考察的基础上,认真审核后,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差额选举产生。选举结果予以公布,并报乡镇纪委备案。村务监督委员会与村民委员会换届同期举行,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相同,成员可连选连任。

第三条

村务监督委员会一般由3或5名成员组成,其中主任1名。为便于开展工作,也可由村党组织副书记或纪检委员担任。

第四条

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一般应具有以下条件:

(一)依法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本村村民;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坚持原则、公道正派、遵纪守法,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在群众中有较高威望;

(三)热心本村公共事业,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较丰富的农村工作经验,掌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四)能正常履职。

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中应有熟悉财务管理的人员。第五条

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实行回避制度,除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本人可兼任村党组织成员外,其他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不得由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及其近亲属担任。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宜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一)道德品质差,不遵守社会公德,私心重,影响恶劣的;

(二)在党政纪处分期间或受撤职以上党政纪处分未满三年的;

(三)正在服刑或刑满释放后未满五年,或涉嫌违反党纪正在接受调查以及涉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正在被立案侦查的;

(四)依照法律规定处在缓刑、假释、保外就医期间的;

(五)违反计生条例未受处理或处理后未满五年的;

(六)长期拖欠、占用村级集体资产的;

(七)一年中连续在本县外时间超过6个月且难以正常履行职责的;

(八)身患疾病无法正常工作的。

第七条

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成员资格终止,并立即公布,同时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按有关程序补选新成员。

(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测评中信任票数达不到应到会人数一半的;

(二)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任职期间发生违纪违法行为被查处的;

(三)存在本细则第六条规定等不宜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情形的。

第二章

工作职责和权利义务

第八条

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向干部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风廉政建 设方面的有关规定;

(二)对村务决策、村务公开、村级集体“三资”管理、村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监督;

(三)支持和配合村民委员会等村级组织正确履行职责,协助做好有关工作;

(四)主动收集并认真受理村民的意见建议,及时向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反映村民对村务管理和村干部公、勤、廉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提醒、纠正,提出改进意见。

(五)在乡镇党委、政府、纪委牵头指导下,组织召开村干部向广大村民或村民代表述职测评会议,对违背廉洁承诺和创业承诺,群众反映强烈的村干部,要求做出解释、重新承诺或主动辞职。

第九条

村务监督委员会及其成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知情权。可根据监督工作需要列席村党支部会议或村民委员会会议,向村干部和村民了解有关情况,查阅、复制与监督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了解掌握村务的决策和管理执行情况;

(二)质询权。对村务事项和村干部履职情况开展询问质询,要求村干部做出解释;

(三)审核权。对村务、财务公开情况和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核并盖章;

(四)建议权。围绕村务事项提出建议和意见。对村民委员会的决定有原则性不同意见时,可建议提请村党组织或乡镇协助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条

村务监督委员会及其成员的工作规则及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村规民约,严格按规定和程序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不得借监督之名故意刁难;

(二)村务监督委员会决定调查事项,必须经集体讨论,实行分工负责,调查情况必须有两名以上成员参与,有关事项的决议、决定采取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三)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在调查、处理监督事项过程中,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问题,同时不得将未经核实的情况对外传播;

(四)村务监督委员会发现村干部违法、违纪问题及自身解决不了的其他问题应及时向上级反应,并协助进行调查。

(五)积极参加村党组织、乡镇、县级有关部门等组织的有关活动。

第三章

监督内容和程序

第十一条

村务监督委员会开展监督的主要内容:

(一)村务决策的监督。主要监督村务决策是否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特别是重大决策是否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进行,及时纠正违反决策程序的行为。对应当依法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讨论决定的有关事项,而村民委员会不组织召集或擅自做出决定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应及时向村党组织、乡镇党委、政府和纪委反映,并督促村民委员会及时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表决。

(二)村务公开的监督。对村务公开事项进行事先审查,主要审查公开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时间是否及时,公开形式是否科学,公开程序是否规范。经审查符合要求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在公开内容上签署意见并盖章。对公开事项有疑义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应及时向村民委员会提出,村民委员会应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和处理。

(三)村级集体“三资”管理的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参与制定本村集体的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对财务支出事项,由村务监督委员会及时进行审查。未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盖章的票据,乡镇农村财务代理中心不得入账。对有争议的票据,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均可提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无法召开的,可由乡镇纪委召集财务监督部门及相关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人员研究决定。

村务监督委员会应密切关注本村财务收支情况,发现本村财务收入或支出不入账的,要及时予以纠正,对方拒不配合的,应向有关部门反映,直至问题得到妥善处理。

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级集体投资经营情况和集体土地房屋、山林、矿产等资产、资源处臵情况实行全过程监督。

(四)村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对工程立项、招投标、签订施工合同、质量验收、工程预决算及工程款支付等进行全过程监督。主要监督项目立项是否科学、民主;是否按有关规定实行招投标;有无随意变更工程设计;有否超概算;工程建设质量是否合格;资金管理 和支付是否规范等。对项目实施中发现的问题,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及时向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反映。

第十二条

村务监督委员会实施监督时主要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收集民意。根据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事项,围绕村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或根据村党组织、乡镇党委、政府和纪委的要求,通过上门走访、个别约谈、议事日等形式广泛收集村民的意见和建议,确定监督事项。

(二)调查分析。围绕监督事项开展调查,了解、核实相关情况,查阅、收集有关资料。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分析,及时将工作建议向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反映。

(三)监督落实。根据调查的结果,提出监督意见,明确分工,认真细致、客观公正地开展监督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四)通报反馈。通过公开栏、召开会议、个别反馈等形式及时公布监督结果,对村民的询问质疑做出解释说明。

第四章

工作制度和实施

第十三条

建立学习培训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应定期开展集体学习,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参加村党组织、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学习培训活动。

第十四条

实行工作报告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每年应 向村党组织和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村务监督委员会每半年应向乡镇纪委报告村务监督情况,遇重大情况可随时报告。

乡镇党委、政府和纪委要加强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指导,通过调查核实、工作片会、集体会审等形式,协调和帮助解决村务监督中的困难和问题。

第十五条

建立考评制度。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每年应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对其成员进行信任度测评。民主评议可与对村干部述职评议和考核等一起进行,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结果应向全体村民公布。

第十六条

建立工作台账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每次开展工作,都应认真、如实记录,以备查阅。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台账列为村务档案。

第十七条

建立申诉救助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在受到无理阻挠导致无法正常开展工作时,或其成员受到打击报复的,可以向村党组织、乡镇党委、政府和纪委反映情况,村党组织、乡镇党委、政府和纪委应及时协调和处理。

第十八条

建立保障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应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办公设备和工作经费,要按规定制作村务监督委员会牌子并悬挂,规范制作村务监督委员会印章和财务审核章,工作制度要张贴公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应享有一定的误工补贴,具体标准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有条件的乡镇可根据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考核情况,对工作业绩突出的,给予一定的奖励或补助。第十九条 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不认真履行或不按规定履行监督职责的,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党组织及乡镇纪委可责令其限期整改,拒不整改又无充足理由的,村党组织可临时组织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相关成员进行信任度测评,并公布测评结果。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因故暂时无法召开,或乡镇纪委认为有必要的,可直接或组织有关部门对相关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查,情况属实的,可提请乡镇党委或在乡镇党委授权下集体研究是否暂停相关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资格及临时替代人选;情节严重的,可直接或移送相关部门依纪、依法追究其相应责任。

第五章

第二十条

9.村民监督委员会考核细则 篇九

学生自主管理委员会的成立主要目的是规范学生的言行举止,进一步落实学生管理,根据《宁强县铁锁关中学学生自主管理实施方案》设立纪检部,结合我校实际纪检部主要负责学生在校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包括集会纪律、学生进出校门、课间纪律、校牌团微的配戴等。通过明确要求,加强学生考核,将学生管理规范到极致,为学校课改创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一、组织机构

1、纪检部隶属于政教处和安保处管理,指导老师为陈登群和张兵。主要进行学生在校纪律安全检查。

2、部长1名。主要负责纪检部的日常考核工作的开展,负责组织考核小组对全校学生的在校表现进行考核、量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汇报给指导老师或学校领导,在工作中有好的建议和意见要汇报给指导老师。

3、组员9—12名。负责对全校学生在校表现进行全面考核量分,促进学生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对平时发现的不良表现要勇于对这些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组员分两个小队,每组3——4人,两组队员轮轮流上岗,在考核的过程中根据考核细则认真全面的量分,发现有问题的项目在该班级考核项目对应表格中酌情扣分。纪检部学生量分后,签上考核学生姓名(谁量分谁负责)后统一交该组组长负责汇总,然后交秘宣组于当天下午统计出各班一日纪律安全考核量分,并将量分表在公示栏中公示,各班根据反馈信息进行整改,规范班级学生行为举止。

二、考核细则:

1、集会纪律。学生听到集合信号后能迅速有序集合,做到不缺席、不旷会;做到队列整齐,站队和集会期间不与他人闲聊、嬉戏,保持会场安静;会议期间保持良好站姿和坐姿,专心听认真记,不做与集会无关的事情。做好会场互动,教师或领导询问时主动齐声回答,该彭掌时要热烈鼓掌,不鼓倒掌,不起哄;会议期间不乱丢乱扔纸屑,保持会场卫生。

2、学生进出校门纪律。学生出校门必须出示出入凭证(走读生饭卡、请假条);平时不得在校门口或学校后门周围逗留;学生不得将违禁物品带入校园,如手机、MP3、MP4等电子产品,零食、管制刀具、爆炸物品等;进入校园要主动向老师问好,养成良好文明礼仪习惯;上学、放学在校门口有序排队刷卡,禁止任何学生漏刷。

3、课间纪律。

课间活动期间每位学生都要严格要求自已,不得在校园、教室内追逐打闹、高声喧哗,不跳跃行走,不勾肩搭背,上下楼梯及路途行走单列行走,最多两人并行,不在楼梯扶手上滑行;着装规,不穿奇装异服,语言文明不说脏话;上厕所时不拥挤,便后冲厕,随手关好水龙头;不结堆攀靠阳台护栏,确保安全;不在校园、教室内随地吐痰,乱扔垃圾、果皮、纸屑等;心胸开阔,不结伙滋事,打架斗殴,不与校外闲散人员勾结;不作危险性游戏,如不从高处跳跃、在体育器材场地从事高难度或不规范的运动,不攀爬院墙、树木;不损坏公物、不乱窜教室,在校尊敬老师,见到老师主动热情的问好,有违纪行为被老师发现教育时要虚心接受老师的批评,服从老师的管理;在校期间要保管好,配戴好校牌、团微。

4、特色加分

在校期间发现校园内公共场所地面有垃圾主动捡拾,拾到饭卡、钥匙、钱物及时主动上交至值周组,能提出一些有助于学校发展和学生管理方面好的建议和意见,举报重大违纪事件,避免不安全事件发生。学校将对这些学生的行为给予表扬并给班级记一定的特色奖励分。若有学生弄虚作假,一经查出将严肃处理。

10.村民监督委员会试点村工作汇报 篇十

行权限,形成了对村务公开、村务决策、村务执行工作的监督制约机制。现就运行1个月以来的工作情况作以汇报:

一、明确目标任务

监委会是新产生的村级监督组织,由村支部对新产生的监委会成员依照上级要求进行了简单培训,使监委会成员基本上明确了工作目标和工作程序,并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使其迅速进入工作状态。

二、坚持基本原则

监委会坚持在党的领导下,落实贯彻党的农村各项,充分体现和反映群众的意愿,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坚持群众民主监督、坚持依法监督。依据“隐峰镇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办法”围绕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项,实行民主监督,确保村级重大事项决策的公开、公平、公正。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合理安排、突出重点,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工作。

三、认真履行职责

监委会的职责就是对日常村务公开情况进行监督,自忠元村监委会产生以来,已列席村务会议3次。

1、参加村财务工作,监督村上的财务收支工作,清查有无虚报、虚列的情况,清查村财务是否存在开支不合理情况。

2、列席村废旧宅基地还耕。监督村委工作是否将还耕政策是否宣传到位,是否进行了逐户摸底工作,是否进行了户户丈量面积工作。其后,将对全村的应还耕面积进行审核。

3、对“一事一议”进行听证监督。

四、掌握工作权限,依法行使监督

忠元村村监委会在短短的1个月以来向村委会提交建议3项,收集整理村民建议2条,召开监委会会议1次。基本履行了工作职责、行使了监督权力,为忠元村工作作出了实效。

五、意见和建议

村民监督委员会毕竟是新生事物,工作范围和业务界限还不十分明确,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加强对监委会成员的培训力度,使其正确行使权利,充分做到民主监督。如果不加强培训与领导,就有可能变相为借机报复和滋事生非,影响团结稳定,这仅是我们的一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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