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2024-09-11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共18篇)

1.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篇一

XX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大力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上级要求,按照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提高思想认识

农产品是人们基本的生活必需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是食品安全的源头,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社会和谐稳定,事关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业增效,事关国计民生。加快健全农产品监管工作体系,加强农产品安全监管综合协调联动,落实农产品从田头到餐桌的全程监管,保障农产品的安全有效供给,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我镇农村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成立XX镇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

由镇党委书记XX同志任指挥长,农业农村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司法所、卫生院等部门负责人及各村支部书记为成员。二是成立XX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副书记、镇长XX同志任组长,农业农村办公室,应急管理办等部门负责人及各村村主任为成员,日常监管工作由镇农业农村办公室牵头负责,各部门各成员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确保我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有序开展。(具体组成人员名单附后)

三、广泛宣传教育

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加强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企业合作社组织培训,全面提升公众的农产品安全意识,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监管职责

1、加强产地环境安全监管。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监测与保护重点加强对农业面源污染,工业“三废”污染的监测与管理,积极推进农产品产地环境污染治理修复工作.2、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加强农业投入品经营监管,建立农药审查备案登记制度,坚决杜绝本辖区内蔬菜、水果、水稻、畜禽水产品等食用农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高毒高残留农药及其他明令禁止使用的化学物质,严格执行农药安全间隔期和兽药休药期的规定。

3、加强农业标准化基地建设,组织本辖区基地农户严格按照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进行生产,加大农业新产品、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力度。

4、加强农产品质量监测,督促本辖区的农产品基地建立农产品农残检测室并搞好农药残留自检,同时接受省、市、区、三级农产品质量检测部门的抽检。对采摘、收获上市的农产品,特别是蔬菜做到批批检测,合格的入市出售,不合格的坚决不流入市场。加强规模养殖户的监管巡查,实施痕迹化管理,对检查的内容、时间、发现的问题以及整改时限都记录在案,进一步规范监督执法行为。

5、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组织相关执法单位突出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时段,开展执法检查,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案件。

6、加强农产品品牌创建,鼓励和支持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大户积极开展

“两品一标”农产品质量认证,支持认证企业,加强“两品一标”基地建设,不断壮大认证农产品生产规模。强化对“两品一标”农产品的证后监管,坚决打击假冒行为。

7、做好国家追溯平台和省“省份证”平台应用技术推广和运用,打造我镇优质农产品。整镇实行“合格证”管理制度,负责辖区内“合格证”开具和出具督促指导工作。

8、全面推进镇监管站规范化建设,整体提升基层监管装备水平,支持镇监管站创建省级示范站。

9、完成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工作。

2.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篇二

1 彬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现状

1.1 监管检验体系建设

监管体系方面:成立了13个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 设立了136个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检验检测体系方面:建成了4个区域性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速测室、3个农产品销售市场自律性检测室。

1.2 标准化生产

建立苹果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4个, 设施大棚蔬菜标准化生产基地10个, 示范面积200 hm2。

1.3 农业投入品管理

制定并完善农业投入品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 建立健全高毒农药定点销售制度, 设立购货销货台账, 落实索证索票制度[1]。

1.4 销售市场监管

制定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检验检测结果公示制度、问题产品召回制度和市场退出制度, 实行严格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 达到销售监管目的。

1.5 生产基地管理

完善农产品生产基地监管档案, 落实监管单位和技术服务人员, 建立健全生产基地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印制发放生产记录4 028份、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卡4万个、无公害农产品标识10万枚。

1.6 监测预警

制定了《彬县201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方案》《彬县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2次, 检测农产品样本30个, 合格率100%。自2010年9月至今, 共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18次, 检测农产品样本468个, 农药残留量检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2]。

2 彬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

2.1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尚未健全

一是到目前为止, 仍有3个乡镇尚未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 而已建成的13个乡镇站, 各种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3]。二是监管手段和人才队伍不适应当今社会发展的需要。农业生产单位技术水平参差不齐, 基层农农产品质量安全人员少, 指导难以到位。有农药残留的农产品要被科学准确地快速检测尚存在局限性。

2.2 社会缺乏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氛围, 对农业投入品的使用尚缺乏规范性

一是长期存在农产品生产者随意使用廉价、高毒农药, 甚至使用禁用农药和激素生长调节剂, 生产不合格农产品的社会问题。诸如由于局部地区耕地、农田灌溉水、农田大气污染、个别农产品农残超标、重金属残留、化肥和塑料薄膜的长期使用等引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越发严重。二是社会对相关法律法规, 诸如《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等普及、宣传、贯彻的力度不够, 造成整个社会缺乏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氛围。

2.3 农业标准化生产程度较低

彬县是一个传统农业大县, 生产经营方式基本处于传统的粗放、分散状态, 给农产品质量技术认证、技术人员培训、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等方面带来诸多不便。

2.4 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难度大

农产品生产者主要是一家一户的农民, 生产单元极为分散, 数量也非常庞大, 这就决定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难度非常大。目前工作的重点是抓大型销售市场、批发市场、重点生产基地、农业生产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的管理, 但对于各乡镇的集贸市场、走村串巷的销售户以及农产品生产的散户, 日常的管理触角无法触及。因此, 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死角依然存在。

3 主要对策

按照“政府负总责, 三级有机构, 监管到村组, 检测全覆盖”的要求, 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检测体系建设为重点, 全面提升监管和检测能力和水平, 确保农产品消费安全, 主要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3.1 开展宣传培训, 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一是加强对生产基地农业标准化、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二是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横幅、标语及印发宣传资料等方式, 大力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知识, 扩大宣传覆盖面, 强化宣传培训效果, 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三是加强农业投入品规范管理和安全使用方面的培训, 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科学用药[4,5]。

3.2 深化源头治理, 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

一是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打防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 实行农药经营市场准入制度, 对县区内经营的农药实行登记备案制度, 与所有的农资经营户签订《质量承诺书》, 凡审核不合格和未经备案的农药产品一律不得进入市场销售。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 实行封闭农药配送机制。二是深入推进农资打假专项监管工作, 在春种秋播等农业生产关键季节, 以源头治理和基层农资经营门店整治为重点, 积极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 促进农资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三是监管内容上以源头管理推动全过程管理。按照从生产到销售每一个环节可追溯的原则, 做到“四个结合”, 即:产地环境监测与农产品生产档案管理紧密结合、投入品使用许可审批与生产技术规范紧密结合、农产品检验检测与质量安全认证紧密结合、质量安全认证与创建品牌紧密结合[6]。

3.3 强化检验检测, 提高检测业务能力

一是采用普检和抽检相结合、送检和复检相结合的方法, 即对易产生残留农药超标的叶菜类蔬菜进行普检, 对不易产生残留农药超标的茄果类蔬菜实行抽检;对检测结果有疑问的进行2次以上的复检或交叉检测, 以提高检测的效率和准确性。二是以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创建项目为依托, 充实仪器设备、改善检测条件、强化检测手段, 提升检测人员的业务水平[7]。

3.4 推行农业标准化, 建设生产示范基地

一是加强产地、产品认证申报工作, 提升农产品质量的安全水平。二是打造和培植大批龙头企业, 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三是改变粗放型经营方式, 狠抓农产品质量建设。

3.5 完善各项制度, 把好生产基地出口关

对全县认定的无公害生产基地、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及百亩以上规模化生产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建立台账, 实行动态化监管, 及时掌握每个基地的生产状况, 指导种植户建立生产日志, 详细记录记载农药、化肥的使用情况。根据台账的记载, 随时掌握生产基地农产品的生产情况, 做好农产品上市前的农药残留检测工作, 确保农产品安全上市。制订大宗农产品标准化生产规范和技术规程。促进产品包装和标识在指导认证的无公害农产品基地规范使用[8,9,10]。

3.6 强化市场监管, 把好市场准入关口

3.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篇三

1.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按照国家农业部提出的“政府主导、部门推动、立足现有、因地制宜”原则,以在2012年实现全省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全覆盖为基本目标,以全面提升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能力为目的,切实加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队伍、设施、机制建设,认真履行监管服务职责,深入开展源头治理,推进标准化生产,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2.建设目标

2.1总体目标 到2012年底,完成全省所有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任务。“十二五”期间,逐步落实建设任务,完善监管服务设施,建立健全“职能明确、人员到位、力量匹配、业务规范、服务有力”的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

2.2 2011年建设目标 在全省选择双阳区、舒兰市、敦化市、公主岭市、通化县、洮北区、东辽县、宁江区、浑江区9个县(市、区),开展建立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试点工作。

2.32012年建设目标 完成全省所有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任务。

3.建设方式

主要采取在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站加挂农产品质量监管服务站牌子的方式实行联合建设,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鼓励产业集中度高、有条件的乡镇单独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也可跨乡镇建立区域性农产品质量监管服务站。具体建设方式由各地政府根据产业特点及工作需要确定。

4.建设内容

按照“有机构承担职责、有具体人员承担监管任务、有检测服务手段、有监管经费支撑”的要求,重点强化监管职能、充实人员力量,提高监管服务能力。在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的人员编制上,确保有2名以上人员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在服务设施建设方面,每个乡镇要建设一个快速检测室,配备2~3套速测仪器及相关工作设施,承担本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定性检测任务。乡镇监管队伍要相对稳定,并明确一名站长负责,报县级农业部门备案。

5.工作步骤

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分为调研发动、制定方案、推进实施、考评整改和总结验收五个阶段。

5.1调研发动阶段 2011年9月15日前,各级农业部门结合本地、本行业实际,认真学习国家关于加快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的意见精神,积极协调各有关部门,争取工作支持。同时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探索工作推进途径。开展专题宣传发动,利用各类舆论媒体,通过召开培训宣传会议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的重要意义和具体要求,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5.2制定方案阶段 2011年9月底前,在抓好调研发动的基础上,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研究制定全省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总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建设内容、方式和步骤,并下发各地执行。按照全省总体方案要求,2011年列入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的县(市、区),要在10月底前完成实施方案制定工作。2012年整体推进工作将于明年进行全面部署。

5.3推进实施阶段 按照总体方案的要求,2011年12月底前,在双阳区、舒兰市、敦化市、公主岭市、通化县、洮北区、东辽县、宁江区、浑江区9个县(市)区,开展建立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试点工作。2012年12月底前,完成全省所有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任务。

5.4考评整改阶段 整改建设分二次进行。第一次于2011年底前,对首批9个县(市、区)开展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进行考评,提出整改意见。第二次于2012年10月前,对全省开展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情况进行考评,再次进行整改提高。

5.5总结验收阶段 2012年底前,对全省开展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验收。

6.工作要求

6.1加强组织领导 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在农产品生产源头把关和质量控制上具有基础性地位和十分重要的作用,农业部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各市(州)、县(市、区)农业部门要切实增强推动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将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机构建设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进一步明确职责、周密安排、科学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6.2加强协调沟通 各市(州)、县(市、区)农业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将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纳入现代农业建设和食品安全保障的重要议事日程,依法将有关人员经费和履行公共服务职能所需日常经费统一纳入公共财政年度预算,保障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服务机构正常运转和监管人员的福利待遇。

6.3加强指导培训 各市(州)、县(市、区)农业部门要根据当地实际,细化制定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的建设方案,加强工作指导,确保如期完成建设任务。县级农业部门要强化对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服务机构和人员的法律法规、技术知识培训和业务指导,不断提升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技术水平。

6.4加强督导检查 各市(州)、县(市、区)农业部门要加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管理的日常检查和督导检查,及时掌握各地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省农委将把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列为对各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年度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采取适时督查、专题督办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督查督办和通报。

4.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篇四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XX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的意见》(X 政办【2011】63号)和省农委《关于加快推进全省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工作的通知》(X 农质

【2011】324号)等文件精神,扎实推进我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确保年底前完成全区乡镇农产品质量监管机构挂牌和改革任务,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业转型升级为目的,坚持标本兼治、依法监管,不断强化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努力构建政府监管、企业自律、农民自觉的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基本原则。

以强化区、乡两级政府监管职能、提高监管服务能力为重点,确定区农业委员会承担区政府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职能,乡镇政府承担本乡镇农产品生产基地的指导、监督职能。

(三)目标任务

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力争年底前全面完成各乡镇农产品质量监管机构挂牌任务,做到机构、编制和人员三落实;“十二五”期间逐步完成建设任务,完善监管服

务功能,实现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机构专业化、人员稳定化、经费预算化、手段现代化”目标,真正发挥基层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的应有作用。

二、机构职能及设置

(一)性质和职能。XX 省政府办公厅文件(X政办【2011】63号 明确规定:乡镇农产品质量监管机构属于公益性、非盈利性公共服务机构,是基层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职能是:依法负责全乡镇范围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产品生产经营指导、监督,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落实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咨询工作等。

(二)机构设置

1.机构名称。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结合XX 实际,在乡镇农业管理服务站加挂“××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牌子,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2.人员编制。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机构所需编制主要在乡镇财政供给农口事业编制人员内调剂(原则上从农管、农技、畜牧兽医专业技术人员中调剂),每站编

制暂定2名,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农监站站长由乡镇农管站站长兼任。

(三)人员录用。采取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办法,从现有乡镇财政供给农口事业单位中调剂政策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管理经验丰富、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专业人员,充实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中,不足部分由区政府统一向社会公开招录。

(四)设施建设。每乡镇必须建立一个快速检测室,承担本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定性检测任务。各乡镇要统筹解决办公和检测用房,要将其纳入到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内容,在建设中实行统一配备检测仪器和计量、交通工具等。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1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区农委会同区编制、财政等部门制定方案,报区委区政府研究批准。

(二)实施阶段(2011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召开会议,宣传动员,安排部署,全面挂牌;区农委会同区编制、财政等部门完成机构编制核定和人员录用等。

(三)验收阶段(2011年12月1日至12月10日)。区政府将组织力量对各乡镇农产品质量监管机构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将建设进展情况纳入2011年全区农业农村工作年度考核目标。

(四)培训阶段(2011年12月1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区农委要组织力量对所有录用人员进行一次集中业务培训,同时推荐一部分骨干人员参加省市业务培训,全面提高录用人员农产品质量监管的业务水平。

四、提高认识 加强领导

5.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篇五

动物产品检疫分销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十二运沈阳赛区组委会食品安全办关于全运会期间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部署,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确保外埠入沈动物产品安全,结合我科室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原则

认真贯彻《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所里相关工作部署,坚持“严管、规范、长效”的工作原则,以确保安全为目标,以“物证相符”为控制重点,以“查证验物”为关键环节,以“分销可追索”为抓手,按照“热情服务与检疫监管并重”的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全运会期间外埠入沈动物产品检疫分销安全监管工作。

二、工作目标与具体要求

1、总体目标:确保全运会期间外埠入沈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确保不发生重大畜产品安全事件。

2、具体要求:

(一)当日分销动物产品严格检查证物是否相符,有无腐败变质现象,实行每批次“瘦肉精”及药残抽检制度。

(二)冷库动物产品严格实施号段登记制度,严把进入市场检疫关。

(三)外埠入沈动物产品分销业务《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全部使用联网专用软件机打出证,实现证章及数据的可追溯管理。

三、工作内容

(一)提高动物产品准入门槛完善企业备案制度 为提高全运会期间外埠入沈动物产品准入门槛,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同时更好建立动物产品生产及经营企业备案追溯机制,对于外埠入沈动物产品分销工作严格实行管理相对人约谈制、建档备案制、生产与经营企业资质审查制以及官方兽医实地调研等审查程序,不走程序坚决不予准入。同时对正在出证的经营业户召开负责人座谈会,重新填写《入沈动物产品经营企业备案表》《入沈动物产品生产企业备案表》,再次规范业户动物产品申报及相关活动行为,对于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企业暂停入沈经营行为,停发《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涉及全运会供应的屠宰加工企业要符合“三有”要求:一是有许可。企业必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动物防疫合格证》《卫生许可证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等许可证明资质。二是有检测。按标准组织生产,建立兽药、饲料和添加剂等投入品使用档案和生产记录,能提供每批次报检产品的相关检测报告。三是有监管。企业能严格实施各项质量安全控制措施,同时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派驻检疫人员实施全程同步检疫,检疫合格出具检疫证明。

(二)加强外埠入沈动物产品当日分销检疫监管 全运会期间正值夏季,气温升高容易造成动物产品在运输过程中的发生变质,因此动物产品当日分销检疫工作将重点检查其是否腐败变质。对待检运输车辆每车必检,并上车检疫,通过视觉和嗅觉感官检验动物产品是否腐败变质。在检查时,要求待检车辆预留检疫通道,并在装车时进行清洗消毒,重点对异味较大的车辆提示进行清洗。逾期不改者,再次检疫时要求其现场卸货,将动物产品置于通风处静置十分钟,之后进行嗅觉感官检测,以确定车辆异味是否为动物产品腐败变质,发现不合格的动物产品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加强外埠入沈动物产品经贮藏后分销检疫监管 为保证进入冷库贮藏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科室认真落实动物检疫申报制度和动物产品出入库检疫制度,探索检疫工作新方法、新举措。一是指导、督促冷库管理者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动物产品入库索证索票、出入库登记台帐,实现贮藏动物产品的溯源管理。二是检疫人员对每批入库的动物产品严格进行检疫,查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记录其检疫标识号、生产厂家、时间等基本信息。三是产品出库时实行申报制度,检疫员现场检疫,在开箱查验产品有无腐败变质的同时抽验产品外包装箱检疫标识号,并且与到货时检疫标识号段进行比对。若与到货时提供的检疫标识号段相符,则可出具检疫证明;若不符,则视为非入库产品,属于物证不符,拒绝出证,切实保证了出入库产品物证相符,有效遏制了换货窜货行为的发生。

(四)实行网络机打出证,实现动物产品信息数据可追溯

全运会期间外埠入沈动物产品检疫证明全部实现机打出证,代替以往手写检疫证明,此项工作启动后,将极大缩短了票证出具工作时间,规范了检疫出证行为。依托此系统,电子机打出证工作实现了《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从入库、发放、回收、销毁的全程网络信息化监控,避免越权出证、未经申报检疫及伪造、变造检疫证明等违法行为。杜绝了“异地开证”“隔山开证”等违规现象发生,进一步规范了执法出证行为,提高检疫工作效率,使检疫数据能够得到及时传输,便于监督管理,提高了检疫数据提交上报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运会期间外埠入沈动物产品检疫分销科监管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

(二)优化服务意识。检疫分销科创新的实行了“官方兽医+协检员”“白加黑,三加一”的工作模式,做到了24小时无缝服务的工作模式,保证了全运会期间外埠入沈动物产品能够实现随时来随时检的服务模式。

(三)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栏、告知书、承诺书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进场宣传活动,增强全运会期间外埠入沈动物产品生产、经营相关企业的质量安全责任意识,积极倡导企业自律,依法生产,合法经营。

(四)完善应急措施。科室针对全运会期间可能发生的动物产品安全事件,认真制定和完善动物产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做到反应快速。

6.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汇报 篇六

***农林局 2010年4月19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各项规定,加强宣传,我们把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作为做好“三农”工作、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农民增收和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全面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努力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质量安全意识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区成立了由区分管领导任组长,区农林、卫生、公安、监察、工商、质监、药监等部门为成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单位、落实到环节、落实到个人,特别是为加强上海世博会期间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定并下发了专门文件,并成立上海世博会期间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领导小组,坚决落实各项监管措施。

二是加强宣传引导。对相关的监管人员、规模种植与养殖基地管理人员、各企业等有关人员开展质量安全知识培训,并在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宣传报道4次,在3月10日-12日开展为期三天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4000份。同时邀请南京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的常向阳教授开展《农产品安全供应链》的专题培训、邀请市农委专家就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技术进行培训,宿豫区农林局相关人员到乡镇开展技术指导,迄今培训2000人次。

二、加强制度建设,加快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建设 一是通过建立完善农产品“从田头到市场”的全过程监管链条,推行质量安全监测和预警机制、质量安全追溯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和应急处理机制等,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长效管理机制,二是建立健全区、乡二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和执法队伍,配置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32名,并逐步落实村级协管员制度,提高监管效能。三是将区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由挂牌机构改为独立设置机构,2009年10月,区机构编制委员会下文《关于成立宿豫区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的批复》(宿豫编发„2009‟16号),明确了单位性质、级别及人员编制与经费保障等,同时加强检测室建设,购置常规检测、快速检测仪器等,形成以区级检测中心为基础、生产基地和农贸市场速测站点为补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

三、以农业标准化推进农产品质量建设与农业品牌化发展

我们切实加强以标准化生产为基础的农产品质量建设,积极引导企业和基地农民按照标准化要求组织生产,以标准化提升农产品质量。一是在农业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规模种养基地推行农产品生产档案制度、休药期制度。二是建立市场准入制度与产地准出制度。加强蔬菜产地、农贸市场、与企业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督促指导江苏益客、罐头食品等企业农产品经销企业建立检测室,配备检测设备,培训检测人员,开展检测工作。对新建的规模蔬菜基地,要求必须建设有检测室、有农药残留速测仪、配备专门的检测人员。目前正在筹建的华东农业批发市场建立蔬菜质量检测中心,配有经过专业培训的检测人员以及蔬菜农药残留速测仪,出具检测报告,市场建成后可以达到每批进入市场的蔬菜都抽样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市场。三是强化监督抽检,准确掌握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积极配合市级做好例行监测工作,对全区蔬菜基地、食用菌基地、城区市场、超市开展每月四次定期抽样快速检测,并及时报告和通报检测结果,以便及时处理和整改。我区检测合格率98.9% ,其中生产基地样品检测合格率100%,农贸市场取样检测合格率98.4%,实行月检月报制度,并及时对农产品质量检测结果发布通报。四是试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重点抓好产品产地安全、生产记录、包装标识和市场准入的全程可追溯管理。

目前,全区已创建国家级标准化示范区1个、省级标准化示范区1个,市级标准化示范区5个。围绕标准化建设,加大了农产品品牌培育力度,目前全区共认证了无公害农产品56个、绿色食品25个、有机农产品6个,省著名商标2件、市知名商标5件,在提升宿豫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同时,也提升了宿豫农产品市场影响力与竞争力。

四、加大监管力度,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为确保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在加大宣传与引导,开展区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在全区范围内加强产地准出市场准入,不断加大农产品执法力度,狠抓农药、化肥等投入品管理,从源头上保证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对批发市场、超市和配送中心销售的蔬菜、果品、畜禽产品和水产品,采取具有针对性的措施,突出重点时节、重点环节、重点产品,抽查监管,对益客食品、肉联厂派员驻厂监管。特别是在切实加强对农产品安全生产的监督指导基础上,还采取了下面两方面措施,确保世博期间入沪农产品质量安全

一是开展“拉网式”排查,准确掌握供沪单位情况。共完成全区39家“三品”生产单位、10家蔬菜生产基地的单位名称、种植面积、负责人及联系电话、乡镇监管员及联系电话及“三品”认证情况核实,建立了详细的监管档案。二是实现全区生产基地“一对一”监管。区农林执法大队、农检中心、动物监督所、蔬菜办联合行动,加强对全区49家种植基地监管,按照供沪企业“四有” 的要求,进行监督检查。设立区级、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员,实行“一对一”监管,并逐家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承诺书》,建立了田间跟踪档案,详细掌握其使用的投入品品种及其用量等信息资料。对于检查不合格的生产基地,下发整改通知,限期整改。

五、创新机制,有效实现全程质量监管与控制 2009以来年,全区新建5000平方米以上高标准肉禽规模养殖场107个,目前已建120个,肉禽养殖能力近5000万羽。我区肉鸡产品畅销全国。在肉鸡生产加工上,我们切实履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工作职责,努力提高禽类产品质量水平。

首先是从源头抓起,实行养殖准入制度,符合动物防疫、生态健康养殖生产及技术标准的才能从事生产。

二是建设监控中心,实现实时视频全程监控。为加强全区肉禽产业监管,按照“政府投入、全面覆盖、集中监控”的原则,宿豫区建设了全区肉鸡养殖实时视频监控系统,全区120个规模场全部编号存档,予以GPS定位,第一批80个规模场全部安装了视频监控,通过整个系统的应用,可全面、直观、及时、有效地对养殖场生产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三是生产、管理相结合,质量控制由被动变主动、由节点变全程。在饲养、饲料、加工环节严格按照标准程序控制疫病及药残,而重点是控制商品鸡饲养环节。支持、配合企业以合同形式约定投入品使用种类和程序、数量,对各规模肉禽养殖场,由农林局组织,配合相关部门与龙头企业建立统一生产流程,规范饲养技术,全面推广 HACCP 现场管理体系,农林局等部门在对农户、企业进行集中和分散的宣传、培训,帮助他们在掌握肉鸡标准化饲养技术基础上,制定符合实际的肉鸡生产操作规范,肉鸡饲养坚持“全进全出”原则,实行“五统一”管理,即“统一供鸡苗,统一供饲料,统一供药品,统一防疫程序,统一回收屠宰”,对肉鸡生产过程中各关键环节预先分析,从雏鸡入舍到毛鸡进厂,主要确定控制点实行现场视频和专人监控,检测合格后方可允许进场屠宰,从根本上保证了禽类产品质量安全。同时屠宰过程批次管理,建立追溯体系。加工企业在屠宰加工过程中及时做好批次间隔、单独分割、单独存放的加工厂合格原料可追溯管理体系,并投巨资建立起了苏北唯一的现代化的化验检测中心,化验中心在企业内有独立的运作机制,不受任何因素的干扰。而且我区已建或正在引进饲料、药品加工企业,并准备联合这些投入品企业与加工、流通企业共同建立起肉鸡产业质量安全网。

7.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篇七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逐渐形成

(一) 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2013年8月, 经白银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 (白机编〔2013〕64号) , 会宁县机构编制委员会 (会机编〔2013〕47号) 批准成立会宁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管理站, 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 编制5名, 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日常监管等工作;全县28个乡镇同时成立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 配备专兼职人员2名, 负责各乡镇辖区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日常监测、舆情上报等监管工作。2015年又在蔬菜主产乡镇设置村级监管员, 乡镇监管站的建设也在省级财政项目支持下稳步推进, 并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 形成了县、乡村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格体系。

(二) 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

会宁县正在积极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建设项目, 该项目设计总投资300万元, 改造实验室面积684平米, 购置设备88台 (套) , 项目建成后年检能力可达到8万项次以上。目前, 会宁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主要以县级检测单位农残速测为主, 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例行抽检为辅, 以省级质检中心为龙头、市级质检中心为骨架、县级质检站和乡镇农产品检测站为基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框架逐步形成。

(三) 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

为加强全县农业产业标准化建设, 同时成立会宁县农业标准化办公室和绿色食品办公室, 根据农产品安全生产需要, 制定发布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 强化农产品标准使用, 加快了“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步伐, 促进了农产品质量的提升, 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截至目前, 共组织编制修订了105个农业生产标准技术规程, 相继完善了农产品市场准出准入、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等体系建设, 新标准的实施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取得成效

(一) 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不断提高

一是提高执法人员自身素质, 通过举办各类培训班, 不断强化执法监管水平。二是深入基层开展技术培训。组织技术人员分片、分组深入乡镇村组和田间地头, 培训农业生产经营者、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不断提高他们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带动群众学习、了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三是广泛开展宣传。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村广播等媒体, 采取专题讲座、宣传报道、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方式, 广泛开展宣传工作。有效提高了农民群众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知识、技术水平, 形成了政府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全社会关心、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切实有效

一是狠抓源头, 打击违法行为。根据省市农牧部门的统一部署, 连续开展了每年春、秋两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 强化农资生产经营许可管理, 开展农资市场执法检查, 严厉打击非法制售、使用违禁农药和违禁兽药行为, 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试点示范。二是抓生产环节指导。重点加强了生产环节的服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利用蹲点科技人员开展技术指导, 主要对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5种高毒高残留农药以及在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材不得使用和限制使用的17种农药进行大力宣传, 对农药的用前、用中、用后进行监管, 引导科学、规范生产, 合理使用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 督促做好生产记录。[3]三是抓好日常监管和例行抽检。重点强化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检验检测, 推行基地、企业自检制度, 督促指导生产基地、批发市场、超市、农产品生产企业、加工企业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

(三) “三品一标”认证稳步推进

发展“三品一标”是加快建设现代农业、实现转方式调结构的重要举措。[4]近年来, 会宁县积极响应中央“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发展道路, 按照“转方式、调结构”的要求, 积极组织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无公害、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工作, 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进程。目前, 全县已有28个企业和47个合作社通过了ISO9001国际质量体系认证, 11家合作社进行了无公害产品、产地认证, 无公害产地认定面积15 000 hm2, 9个产品获得绿色认证, 3个产品获得有机认证。建立标准化生产技术推广基地75 000 hm2, 建成标准化养殖小区 (场) 284个, 标准化规模养殖户3.47万户。[5]在加快“三品一标”认证的同时, 重视加强产品认证后的监管, 确保获证产品的质量。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面临的困难和形势

会宁县农产品抽检合格率虽然保持较高水平, 但经费保障得不到相应满足, 监管机构得不到相应强化, 检测能力得不到相应提高, 农产品质量安全潜在风险隐患不断增多,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面临的任务将越来越重、难度越来越大、要求越来越高, 形势不容乐观。首先, 制约因素较多。由于干旱少雨, 农产品产量较低, 品质较差, 农民积极性不高, 因此小规模生产方式与低水平产业化经营, 使农产品品种、品质、品牌无从体现, 严重制约了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形成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进一步提高。[6]而部分农资经营者和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意识淡薄, 违法违规使用添加剂或农、兽药等问题仍然存在。现实生活中, 消费者对所谓不合格产品的客观认识不足, 缺乏安全消费的基本知识, 防范意识不强。[7]其次, 监管体系不健全。会宁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起步晚、基础弱, 监管执法体系尚不健全, 机制未完全建立, 监管力度不够, 缺乏有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具 (信息化手段与工具) , 尚未形成“事先预警、事中控制、事后处置”的整套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 部分环节和地方存在监管空白。[8]现有的机构和人员编制, 与越来越艰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任务极不相适应。第三是检测支撑能力较弱。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链条延伸、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复杂多样、质量安全隐患不断变化和翻新的情况下, 全县的检测支撑能力明显处于劣势。[9]虽已建成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管理站, 但在相应技术人员、检测手段、管理经验等能力建设还缺少储备和积累, 服务能力较弱。第四是相关经费得不到相应满足。经费落实困难, 投入不足, 导致农产品生产基础设施滞后, 制约了农 (兽) 药残留检测监管覆盖范围。

四、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对策建议

(一) 强化监管监测体系, 加强服务能力建设

首先, 巩固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建设, 进一步完善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 强化能力建设, 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技术支撑能力。其次, 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资源共享平台, 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共享, 逐步形成统一科学的农产品安全信息评估和预警指标体系, 及时研究分析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 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10]

(二) 加快农业产业标准化发展, 稳步推进“三品一标”进程

首先加快完善农业产业化标准体系, 加强标准化示范园创建。结合农业产业化发展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行业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 使全县农产品生产有标可依。同时积极推广“企业+基地+农户”基地建设和“三园两场”标准化发展模式, 提高生产组织化程度, 通过扶持、壮大、带动农户提高标准化意识和标准化生产水平。在此基础上, 对生产管理比较规范、质量保障体系比较完善的种植 (养殖) 生产基地、生产加工企业和农民合作社, 稳步推行“三品一标”认证, 不断提升品牌公信力。[15]力争通过不懈努力, 逐步形成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认证为主体, 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为补充的认证格局, 使全县大部分特色农产品能够获得质量身份证, 实现农产品的无公害化和品牌化。

(三) 强化生产环节全程监管力度

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主要在产地环境, 生产过程中的农业投入品使用, 加工、运输和储存过程中处置等环节, 加强关键点的监管将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11]首先要在产地环境土壤重金属污染普查的基础上, 在重点区域建立定点监测点, 有针对性的加大农产品产地环境的整治和净化, 为农产品产地生态化、标准化、无公害化创造条件。其次要紧抓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 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13]主要对种植 (养殖) 生产基地、加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大型农贸批发市场、超市、农资经营店和定点屠宰场等重点监管区域, 加强农业投入品、生产记录、进销货台帐、检疫检测设施、检测制度等情况的检查。特别是在瓜果蔬菜、肉蛋奶、水产品的监管上, 对农药、兽药、水产品违禁药物、非法添加剂等重点项目, 做到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和专项抽查, 严把农产品的市场入口关。三是明确职责, 落实责任。实行“属地管理属地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出事谁负责”的原则, 进一步靠实责任, 切实将专项整治工作抓出成效。

(四) 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创建监管示范县

8.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篇八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

为扎实有序地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活动,白城市农委成立了由农委主任任组长,分管副主任任副组长的“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小组”, 细化分工,责任到人,确保工作协调一致,形成监管合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各专项整治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检查指导工作。各级农业部门都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了工作职责,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书,细化监管内容,规范执法程序,依法严格有效监管,使全市上下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格局。

2.推进标准化生产,打造农产品品牌

白城市紧紧围绕发展生态环保型效益农业,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全力推进标准化生产。截止目前,全市共创建标准化示范基地33个,其中:有机农产品示范基地9个、绿色农产品示范基地13个、无公害农产品示范基地11个;国家级11个、省级9个、县级13个;有水稻、大米、向日葵、蔬菜近20多个品种,面积达180万亩。全市共开发认证有机食品112个(不完全统计),开发认证绿色食品30个,开发认证无公害农产品215个。洮南绿豆、洮南辣椒2个产品获得农业部农产品地理标志。洮南黑水西瓜、洮南万宝粉丝获得工商总局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白城市农科院的燕麦、向日葵获得质检总局地理标志保护产品。通过推行标准化生产,极大地促进了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和农业生产方式转变,从源头上有力地保障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同时这些品牌的打造,树立了白城市农产品的良好形象,增强了市场竞争力。

3.强化监管体系建设,把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关

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落到实处,真正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切实把好质量安全关。白城市农委不断完善监管体系建设,努力形成上下联动、高效运转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全市五个县(市、区)全部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检验检测工作。

4.建立健全监管长效机制,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健康发展

为进一步巩固、落实和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成效,按照“依法行政、制度监管、技术保障”的原则,积极创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思路,努力探索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先后指定了《白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责任制》、《白城市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制度》、《白城市农产品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白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举报投诉制度》、《白城市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发布制度》、《农业投入品禁限用制度》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大力推行生产档案记录,建立了协调配合、检打联动、监测预警、应急处置机制,强化了安全生产技术培训和消费引导,形成了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社会氛围。

5.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突出了种植业产品专项整治工作。为切实保证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白城市农委组织各级农业检测机构加大对当地的大型农贸蔬菜批发市场、生产基地、大棚及大型超市的蔬菜农残例行检测力度,同时各级检测机构还积极利用现有条件对采收期的蔬菜深入现场进行农药残留速测,切实把好市场准入关。截止7月末共检测蔬菜样品3820个,蔬菜品种38个,合格率为98%。并积极配合省农委开展5次例行检测抽检工作,共抽取蔬菜样品311个,合格率98%。

二是开展了“三品”专项整治行动。为进一步完善企业管理制度、杜绝非法生产行为、规范企业用标行为,全市各级绿办深入“三品”生产企业,开展了全方位检查。一是检查企业内部认证产品包装物管理的制度是否健全;二是检查是否有包装物的专管机构或专职管理人员;三是检查是否有严格的包装物的出入库记录;四是检查绿色食品包装物标签上的产品名称、产品编号、生产商品名称和商标名称是否与获准证书上标注的相符;五是检查是否存在超期用标或冒用标识现象;六是用标产品产量是否超过证书批准产量等。全市累计检查“三品”生产企业77次,出动执法人员121人次。从检查的情况看,绝大多数企业、基地都能够按照相关标准要求生产经营管理,基本做到了产地环境洁净化、生产过程标准化、包装标识规范化和监督管理制度化,产品质量安全有保证。积极配合国家和省相关部门对企业和市场 “三品”生产销售情况抽查检验,总体情况良好。通过整治,“三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意识、质量意识进一步增强,为“三品”自身赢得了信誉,维护了“三品”的公信力。

三是加大了农资打假专项整治力度。2011年是农业部提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和农药市场监管年、种子执法年,为了有效遏制坑农害农事件的发生,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白城市农委坚持“着力治本、标本兼治、打防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组织各级农业部门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种子、农药、肥料和高毒禁限用农药为重点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对各农资市场、经营网和市场摊点进行拉网式全覆盖清理检查专项整顿。同时为了增强执法效果,与公安、工商、技术监督等部门多次联合执法检查。全市累计出动执法人员出动人员3474人次,出动车辆1201台次,查处案件240件,吊销营业执照(许可证)6个,检查企业(业户)2317个次,整顿市场351个次,查获非法农业投入品27080公斤(种子、农药、化肥),挽回经济损失683.67万元,印发宣传材料15.2万份。检查中未发现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5种禁用高毒农药的违法行为。通过执法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净化了农资市场,保护了农民的利益。

6.加强宣传培训,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9.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年度总结 篇九

(一)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确保农业生产安全。深入开展春季、秋季“绿剑”专项执法行动和各类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农资生产经营网点的执法巡查,采取检打联动、部门联合等形式,打防结合,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禁用农兽药等违法经营、使用、添加的行为,依法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共出动执法人员260人次,检查农资经营网点120家次,联合工商、质监部门开展农资市场综合执法检查2次,会同贸粮、工商等部门对市场农产品联合检查2次。查处违法案件1起,罚没款1195元。按照《20xx年度宁波市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督抽检实施方案》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农资产品质量抽检工作,累计抽检各类农业投入品45批次(送检农作物种子样品3批次、农药样品20批次、肥料样品12批次、兽药5批次、饲料与饲料添加剂5批次),经检测有1批次肥料不合格,根据抽检的结果,引导农民正确选用合格放心的.农资产品。

(二)狠抓生产源头监管,落实安全监管责任。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为契机,进一步落实农产品安全监管职责,完善农产品安全监管机制,规范农产品生产经营秩序。一是加强对111家初级农产品生产企业及136家未登记注册的种养殖大户农业投入品使用、生产档案记录的监督巡查,督促建立生产台帐和使用投入品记录,实行可追溯管理。二是对国家明令禁止的高毒、高残留农药的查处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加强对禁限用农药经营使用的执法检查,实行克百威定点销售,规范销售台帐。三是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年、“强网清源”集中行动等专项行动和重大节假日前执法检查,排查区域安全隐患,发放宣传告知书,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强化生产源头监管。累计检查初级农产品生产企业、基地、养殖场等105家次。

(三)强化农产品质量监测,提高农产品安全水平。年初,制订了《20xx年北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并将生产基地农产品的例行监测范围从生产基地向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延伸,突出重点季节、重点环节和重点产品的定期、定点监测,具体做到“三个结合”:即定期检测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农产品基地检测与农贸市场抽查相结合;监督检测与质量认证相结合。20xx年至今,全区初级农产品共抽检样品2607批次,合格率达99.8%。其中,市级以上抽检57批次,合格率为100%;;区级抽检2550批次,合格率99.8%。在市级以上部门监测中,农业部抽检蔬菜样品5批次;市农安办开展例行监测6次,抽检蔬菜样品34批次,林特产品6批次;市执法支队抽取蔬菜样品12批次。在区级例行监测中,定量抽检358批次,其中蔬菜237批次、水产品15批次、畜产品47批次、林特产品57批次,有4批次蔬菜产品不合格,合格率98.9%;定性抽检2192批次,其中生猪尿样1852批次,蔬菜速测340批次,合格率100%。

(四)深化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农资溯源管理。一是深化农资监管信息化建设,制定《北仑区农资监管与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完成农资批发企业产品备案工作,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组织农资监管信息化专项培训。目前全区已完成40家农资经营店信息化设备配备和操作培训工作,初步实现了农资经营“信息数据化、购销实名化、监管实时化、服务网络化”。二是推进农资经营单位信用评级工作,促进农资连锁店诚信经营,对全区29家评级对象资料进行审核,按照A、B、C、D四个等级标准实行分类推荐,经农林、工商、供销社三部门盖章评定后提交市有关部门进行最终评定。三是开展 “绿剑”农产品质量标志专项执法行动,以全区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基地、合作社以及区域主导农产品规模种植户为重点检查对象,对冒用、滥用农产品标志行为进行执法检查,出动执法人员12人次,检查相关企业7家,巡查重点区域3个,发现部分生产单位滥用标识,责令当事人立即整改。

(五)加强普法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围绕 “绿剑行动”这根主线,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一是广泛宣传。充分利用微博网络、报纸广播等信息平台加强农业法律法规宣传。深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进农村活动,开展农技下乡2次,组织1次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行业道德提升月活动,配合食安办开展1次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重点宣传《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提升行业自律水平。累计出动农技人员48人次,发放宣传资料余份,接受群众咨询80余人,现场展出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展板40余块,悬挂横幅5条。二是开展培训。为全面提高我区农资经营者、农产品生产者质量安全和责任意识,倡导自觉守法、诚信道德理念,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道德法律专项培训1次,培训农民80多人。为深入推进农资信息化建设,建立农业投入品监管长效机制,组织1期农资信息化监管系统操作培训班,培训农资经营者30多人。

(六)加强安全舆情应对,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舆情监测,积极探索并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机制,通过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进一步摸清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突出问题和成因,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预见性。针对群众高度关注、反映强烈的问题重拳出击,加大监管力度,增加监测频次,切实有效解决难题。每季度出台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报告,严格防控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发生。对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迅速反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散和发酵。今年共接到区食安办抄告单5起,群众举报投诉5起,均妥善处置。

二、20xx年工作思路

1、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结合“绿剑”系列集中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和日常巡查,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加大对种子、肥料、农药等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力度,严厉打击违规经营农资行为。积极推动“限用农药市场退出机制”,加强对农资经营单位的教育引导,彻底清除限用农药对食用农产品的威胁,净化农业投入品源头。

2、推进农业执法与农资监管信息化建设。积极引导和鼓励农资批发企业和农资经营店开展农资信息化建设,建立电子进销货台账,加强农资信息化建设督查和指导力度。深入推进农资信用体系建设,积极倡导诚信经营理念,不断扩大诚信小农资店覆盖面,规范农资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完善农资监管长效机制。

3、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继续推进种植业产品禁限用高毒农药、“瘦肉精”、兽用抗菌药、水产品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农资打假等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禁用农兽药等违法经营、使用、添加的行为。

4、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确保检测任务的保质保量完成,配合上级部门做好质量检测工作;提高检测结果的利用,加强检测结果分析,做到早发现,早预防,防范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发生;对检测不合格的产品追溯源头,并在依法查处整改上有所突破。

5、抓好舆情处置和应急能力建设。继续密切关注社会舆情和媒体报道,积极稳妥、准确发布我区农产品安全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协调处置好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最大限度地降低负面影响,保护产业发展。

6、完善农业综合执法和队伍建设。进一步理顺执法职能,积极推进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健全执法工作各项制度;加强执法人员的自身素质建设,加强执法业务交流和学习,提升队伍整体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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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年度总结及工作计划

3.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年终总结

4.市场监管局2016年年终总结及20工作计划

5.区市场监管局总结

10.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工作计划 篇十

一、指导思想

按照“保障农业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依法科学监管,以民为本,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工作目标,强化监测监控,健全监管长效机制,依法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目标任务

1、成立镇覆盖全镇的农产品质量监管、检测队伍,建立落实镇街专管员3人,检测人员3人,村级协管员52人。

2、完成生产基地农产品定量检测64个批次,确保生产基地农产品检测合格率98%以上。监督检测不合格农产品处置率100%。

3、不合格农业投入品查处率100%。

4、“三品”基地产地和产品复查换证、续展认证和保持认证率100%。

5、完成生产基地农产品快速定性监测6个批次。

6、农业标准化生产覆盖率达到60%以上。

三、工作重点

1、健全镇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落实农产品质量监管职能室和专职农产品监管人员,加强农产品快速定性检测室建设,完善检测室基础设施和仪器设备,配备相应检验检测人员。

2、加强农业标准化生产建设。以科技成果转化、全程标准化为重点,建立完善农产品全程标准化生产体系和全程标准化质量控制体系,按照“集成一套生产标准,编制一本操作手册,实施一批关键技术,建立一批管理制度,创建一个追溯平台”的要求,开展全程标准化生产建设。

3、强化“三品一标”建设管理。现代农业园区的主导产业示范区和精品园应100%取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鼓励主要农产品达到绿色食品认证标准。开展对“三品”基地的`规范化指导与监管工作,严格证后监管,规范“三品”农产品的用标行为。

4、强化产地准出管理。完善提升农产品基地快速检测点和追溯示范点管理,建立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准出管理制度,加大生产环节追溯工作实施力度,实现“生产有记录、流向可追踪、质量可追溯、责任可界定”的管理模式。

5、完成农产品质量监督监测和农业投入品监测。按年度制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监测计划,开展生产基地农产品和生产经营单位农业投入品的质量监督监测工作。积极配合完成省、市对我区各类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投入品的例行抽检工作。

6、继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在巩固整治成果的基础上,重点开展以打击蔬菜、水果生产中使用禁限用农药,水产养殖中使用禁限用渔药、人用药及销售假劣农资等专项治理。突出对生产源头投入品的监管,突出对生产基地生产过程的监管,加大对生产环节违法行为的查办力度。

7、抓好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围绕“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传统节日及重大活动事项,切实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落实人员,加强值守,明确责任,开展节前专项检查,及时整改质量安全隐患。

8、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的要求,认真落实监管责任,检查监管执行情况,坚决消灭监管盲区。落实“三品”农产品证后监管工作要求,强化生产者是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法律意识,强化生产基地质量安全执行情况监管。按谁主管,谁负责的监管职责,严查违法违规行为。

9、加强宣传培训。多渠道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开展对生产主体、“三品”基地内检员、追溯管理员、监管人员和检测人员的培训。

11.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篇十一

《通知》要求,各地农业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加大巡查检查和风险监测力度。

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围绕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以禁限用农药整治为重点,全面加强监管,对于发现问题的农业投入品,会同有关部门彻查源头,依法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禁限用高毒农药和非法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药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加强生产环节监管。加强对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种植大户等生产基地生产过程中农药、肥料等投入品使用的指导,合理用药,科学施肥,大力推广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建立健全生产记录,规范生产行为,同时把散户纳入监管范围,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做到诚信生产,守法经营,确保生产和流通秩序稳定。

加强重点产品监测。加大对蔬菜、水果、食用菌等农产品的监测力度,重点加强对冬季大宗蔬菜生产和消费产品的农药残留检测,做到风险监测与监督抽查相结合,日常监管与专项抽检相结合。发现问题要及时反馈,跟进调查,开展专项检查,加大跟踪督查力度,对问题产品及时追溯源头,消除质量安全隐患。

加强联合执法。各级农业部门加强与食药、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对于发现的问题,实行检打联动,及时消除隐患。对于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从严從重从快处理。

12.如何抓好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篇十二

1 提高认识, 加强领导, 明确职责, 建立安全监管机制

充分认识畜产品安全工作对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以及对维护公共卫生的重要性, 做好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工作是保障动物公共卫生安全的关键措施。加强组织领导, 明确工作职责, 一级抓一级, 层层抓落实, 做到责任到位、人员到位、监管到位。

2 加强检疫监督队伍建设, 加大执法力度

2.1 健全检疫执法队伍

截止2013年, 全县各个乡镇都成立了动物卫生监督分所, 经过严格培训, 县乡镇配备执法人员42人, 为了确保村一级产地检疫工作需要, 还建立了以村级动物防疫员为依托的动物检疫协检队伍, 全县已聘用协检员217人。形成了涵盖县、乡、村三级的畜产品安全监管网络, 在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2.2 加强检疫执法人员培训

结合工作实际, 通过采取集中培训和分级培训等多种有效的培训方式, 组织检疫员认真学习法律法规以及业务知识, 不断提高其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严明工作纪律, 增强工作责任性, 认真遵守检疫操作程序, 努力打造出一支业务精通、政治合格的动物检疫执法队伍, 为动物检疫工作的稳步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2.3 建立健全检疫人员管理制度

除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外, 还制定了《渭源县动物检疫员管理制度》、《动物检疫申报制度》、《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和《渭源县畜牧兽医局行政执法六条禁令》等制度, 并制作成框子牌子, 悬挂在墙。经常派出动物卫生监督人员对基层站检疫执法人员的检疫工作情况进行监督, 对执法的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规范了全系统检疫执法行为。

2.4 层层签订责任书

县畜牧兽医局与乡镇兽医站;兽医站与每位检疫员;动物卫生监督所与养殖企业、小区、养殖专业合作社、动物贩运户等层层签订了动物防疫、畜产品安全责任书。对防疫、检疫监督的各个环节提出了具体的责任要求和义务。

3 加强饲养场监管

严把养殖场《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办理, 不符合条件绝不办证, 符合条件的迅速办证。并对全县养殖企业、小区、专业合作社、养殖大户进行划片, 责任到人。分管领导包片, 检疫监督人员包企业、小区、合作社。检查动物防疫、检疫等工作, 并指导建立健全购销台账, 健全用料、用药、消毒、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等畜禽养殖档案。加大对饲养畜禽的监管力度, 切实掌握饲养场的饲养情况, 严把产地检疫关, 检疫人员严格落实生猪宰前“瘦肉精”尿样检测制度, 凭尿样检测报告出具检疫合格证明, 对符合规定要求的畜禽凭产地检疫证明方可进入流通环节。规范了动物饲养, 有效控制了药物残留和疫病的发生与传播, 保证了畜产品质量安全。

4 实行报检制度, 及时到场检疫

检疫人员分片包干, 对所辖区域畜禽的进出及时登记发放建议报告通知书, 明确报检时间及报检电话, 养殖户在畜禽出栏前, 向检疫人员报检, 检疫人员按时到现场进行检疫消毒, 并将检疫情况记入档案。对不报检而私自出栏的推行了社会举报制度, 鼓励当地群众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分所或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举报。由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会同当地动物卫生监督分所对责任人依法查处。为了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 我们总结推广了一些站所的新做法, 注重发挥协检员、养殖场、大户的作用, 让他们及早提供一些有关畜禽进出的时间、数量、以及出栏时间、地点、销售对象等情况。同时县局设立动物检疫报检点16处, 本着方便群众, 高效快捷的原则, 合理布局每个报检点, 设立公示牌进行公示, 并注明保健和监督电话、负责人以及职责。有力的促进了产地检疫工作的开展, 有效防止产地检疫漏逃现象的发生, 提高检疫密度, 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

5 强化证照管理, 加强检疫工作, 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

制定了《渭源县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的管理制度》, 对动物卫生证、章、标志的领取、发放、缴销作了明确规定。实行专人、专柜、转档管理, 动物卫生证、章、标志的每个环节都做了详细记录, 领取人经签字方可领取, 杜绝了“三乱”现象的发生, 保证了全县检疫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6 加大宣传力度, 普及动物检疫知识

13.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篇十三

为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政策法规股、科教质量股、执法大队、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植保站、土肥站、农能办、农技站、种子站、经作站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产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明确了职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政策法规股、执法大队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各项执法检查工作的牵头和协调工作,植保站、农技站、种子站、经作站负责农产品优质高效安全生产技术的指导工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负责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督和抽样监测工作,土肥站负责产地环境监测工作,科教质量股负责相关培训和宣传工作。各股站按照职责分工,做到既分工又合作,共同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二、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力度

14.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篇十四

他, 就是王喜平, 一名平凡的农产品质监人员, 一名陇原食品安全战线上的普通“卫士”。但是, 他又不平凡、不普通。他1991年参加工作, 2003年进入甘肃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 开始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近十年来, 他用自己的执着坚守, 在农产品质量安全这本大书上, 书写了耀眼的一页。在甘肃省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度建设、体系建设、检验检测、农业标准化、农产品专项整治等各个方面都播撒下了他辛勤耕耘的汗水。

正因如此, 在2008年和2009年, 王喜平先后被农业部授予全国“助奥行动”先进个人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他无疑是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中的一面旗帜, 一个众人学习的榜样。

作风扎实敢当务实型“卫士”

在王喜平眼里, 认真负责做好上级安排的每一项工作, 就是在尽一份保障公众饮食安全的“卫士”的责任。多年来, 尽管没有在食品安全工作的一线“冲锋陷阵”, 但是, 他负责起草、制定的每一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计划、方案、要点等都关涉着每一位公众的安全饮食, 是食品安全的重要政策保障。

200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颁布实施后, 为了确保全面贯彻和落实, 王喜平负责起草了《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以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的名义下发, 并参与了《甘肃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的起草和修改工作。意见的出台和条例的实施, 有力的推进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体系建设和制度建设的进程。

2007年, 甘肃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全面实施, 为了确保例行监测工作的顺利开展, 王喜平每年年初都按照农业部和省上的要求, 及时制定下发全省例行监测方案, 对例行监测的重点、范围、项目、数量、频次、责任等进行详细的安排。他全程参与了2007年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整治、2008年的助奥行动, 以及2009年以来的所有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

“在2007年国务院部署开展的为期4个月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整治活动中, 由于人员少, 他一人承担着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方面的所有具体业务工作。在前后100多天的时间里, 加班加点, 收集各方面的整治信息, 对各阶段的整治情况进行总结, 对存在的问题和整治不到位的情况, 及时下发整改通知, 有力的保证了整治活动的顺利推进, 圆满完成了农业部提出的12个100%的整治目标和任务。”马福祥说。

农产品质量安全质检体系项目建设工作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一环。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质检体系建设项目管理的主要人员, 王喜平在项目的申报、审批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

“在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中, 对每个项目的仪器设备、实验室维修改造等内容, 都要进行逐一核实, 对每项设备和建设内容的资金概算都要进行多次核对, 确保做到准确无误。”王喜平的同事张少明对于这位“前辈”满怀敬佩。

为了加快甘肃省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的步伐, 王喜平主持制定了《甘肃省关于推进全省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实施意见》, 对全省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目标, 有力的加快了甘肃省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的建设步伐, 为进一步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这些年中, 王喜平把农业标准制修订作为推进农业标准化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 加强与标准管理部门的衔接, 增强和标准起草单位的沟通, 在标准制定方面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和建议, 增强了标准制定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推进了标准体系的建设进程, 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标准已超过600多项, 为农业标准化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同时, 积极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工作和“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 使全省“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三品一标”农产品生产面积达到了全省食用农产品生产面积的40%。

苦练“内功”争当专家型“卫士”

在日常的工作中, 王喜平坚持不懈地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十八大精神以及习总书记的讲话等党的最新理论, 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政策水平, 增强了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心。

同时, 他在业务上追求精益求精。《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条例》《甘肃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行》等法律法规, 以及《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等政策意见, 王喜平都烂熟于心。通过长期的工作实践和刻苦学习, 他系统地掌握了农产质量安全工作的各项法律法规、政策意见, 以及规章制度, 成为了甘肃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专家。

多年来, 围绕全省“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的推进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提高, 他开拓创新, 努力工作。每年由他起草下发的通知、方案、各项工作的阶段性总结、汇报、信息统计等文字材料超过10万字, 为推动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15.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篇十五

【关键词】畜牧业;畜产品;安全监管;问题;相应对策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近年来畜产品安全事件频繁发生,使广大消费者对肉食品质量安全表现出极度的担忧与重视,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畜产品质量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是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的现实需要,是优化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内容和途径。因此,加强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日益显示其重要性和紧迫性,本文将对当前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存在问题以及采取对策做一个初探。

1 当前畜产品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

1.1 法律法规不健全

依照《动物防疫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可操作性不是很强,并存在一些空档。如对执有乡村兽医证的从业人员违法行为,根据《乡村兽医管理办法》有权进行处理,而对无证有违法行为者而无权处理。 1.2 基础建设不到位

国家在防疫、检疫、兽药及有害物质残留等检测设施、设备建设的投入远远不够。监测机构不完备,监管人手不够,检测手段落后,严重影响监管力度和效果。

1.3 部门配合不协调

畜产品质量安全由畜牧、工商、质监、公安、商务等部门分段管理,缺乏有效协调机制,难形成有效合力,往往造成监管缺位与死角。如“注水牛肉”到底由谁部门来管,一直没解决好这个问题。

1.4 养殖场监管成难题

近年畜牧业快速发展,不同行业者涌入养殖行业而素质良莠不齐,使监管成巨大问题。如无资质的场主不配备驻场兽医而随意使用治疗药品和生物制品;严重缺乏兽药休药期意识;养殖档案不填写或内容与实际脱节,用药用料及动物变动难于监管;环保治污滞后。

1.5 无害化处理是难点

目前,养殖环节的病死动物主要是深埋、焚烧处理,较大的场采用化尸池处理。但焚烧、深埋、化尸池处理易造成空气、土壤和水源的二次污染,并易造成土地资源短缺、化制副产物去向监管难等问题。

2 当前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困难因素

2.1 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艰巨性大

目前养殖仍以农民家庭分散经营为主体。随着畜牧业迅猛发展,从而畜产品生产量的扩张和分散经营带来质量安全监管的艰巨性加大。

2.2 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被动性强

分析畜产品生产的全过程,伪劣兽药、饲料是祸害,暴利诱惑是祸根,病死害动物及产品是祸源,祸源难除隐患难消。虽对各种违法行为加大打击力度,但监管查处始终处于被动地位。

2.3 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伸缩性长

当前畜产品的生产与流通全面走向社会化,肉品异地流通,换票程序烦锁,肉品质量良莠难分,隐藏场所难查。尽管有法可依,加大力度查处,频繁专项整治,但屡查屡治,隐患犹存。

2.4 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滞后性大

畜产品质量安全呈反复性,能治标难治本。违法者善于钻市场经济的空子,而我们的监管机制还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监管手段还不能适应高科技时代的变化。

3 应对措施

3.1 深化监管体制改革

3.1.1 深化职能改革

结合当前国家食品安全的大部制改革,应进一步明确畜牧部门在畜产品安全的监管职责,把动物从养殖场到餐桌之间的监管职能统一划归到畜牧部门,特别是屠宰检疫上,彻底解决畜牧和商贸两家的职能交叉现象,突出动物卫生监督的职能,实现对动物全过程的监管。

3.1.2 健全监管机构

在全国畜牧部门自上而下要增设畜产品安全专职机构并挂牌,到村级配设畜产品安全协管员;在县级畜牧部门增设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配备先进的检测设备,采用科学的检测手段,使用看得见的检测数据,使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走上正规化、精确化、科学化。

3.2 争取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将畜产品安全监督检查、抽样检验、风险监测、宣传教育、机构建设等经费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加强畜产品安全监督管理能力建设,为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财力保障。

3.3 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饲料兽药生产经营、屠宰、养殖等畜产品生产经营者,是畜产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畜产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畜产品生产经营者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畜产品安全管理人员;应组织畜产品从业人员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4 推行责任约谈制

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畜产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将对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

3.5 创新监管机制模式

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原则,大胆探索,创新监管模式。

3.5.1 推行“一卡”常态化监管制

“一卡”即规模养殖场监管记录卡,对规模养殖场每月定期监管,并将违规情况和整改意见记录在卡,一式两份。

3.5.2 建立畜产品安全“黑名单”制

凡生产经营“瘦肉精”等违禁物质的和病害动物及产品的以及两次以上不按规定无害化处理病害动物及产品的单位及个人;生产经营假劣饲料兽药情节严重者;规模养殖户综合考评不合格者等均载入“黑名单”。对载入黑名单者一律曝光并通报相关部门,并依法收回(吊、注销)许可证件,是规模养殖户的则五年内不得享受各种养殖政策性扶持补助资金、不得申报项目。

3.5.3 推行病死动物及产品集中无害化处理制

建设集中无害化处理场(厂),利用其处理成本低、方便快捷、无污染、废渣可再利用、集中处理不扩散等优点,从根本上保障畜产品安全。督促大型养殖场和屠宰场自建为主、政府补贴为辅,分区域、分步骤建设集中无害化处理场(中心),可全国范围推广实施病死动物及产品集中无害化处理。

3.6 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

3.6.1 严惩违法违规行为

只要有违法违规行为,不论是否造成损害后果,都要进行惩罚,都要负赔偿责任以及刑事责任,真正从源头上把畜产品安全搞上去。

3.6.2 重处违法违规行为

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当即立案,并实行经济重惩以及刑事处罚。通过提高违法成本,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最终建立严格的畜产品安全监督体系。

16.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篇十六

一、深入开展治理整顿,坚决遏制突出问题

(一)继续强化种植业产品整治。以蔬菜高毒农药问题为重点,强化农药监督管理,严查、严打在蔬菜用药中非法添加高毒农药行为。加强农药使用管理和技术指导,严防超范围使用农药,落实安全间隔期、生产记录制度,大力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推广专业化统防统治。

(二)坚持不懈抓好畜牧业产品整治。继续以“瘦肉精”、三聚氰胺等非法添加为重点,会同公安、工信、食药等部门,从禁用物质的研制、生产、流通、销售、使用等环节入手,分兵把守,各个击破,实施全链条查禁和监管。加强抗生素和饲料安全问题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兽药安全性和耐药性评价,加大兽药和饲料生产使用环节监管力度,认真落实养殖档案记录和休药期制度。

(三)进一步深化渔业产品整治。以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等禁用药物为重点,加强大菱鲆、鳜鱼、牙鲆、乌鳢、鲑鱼等5大养殖鱼和饵料鱼的安全监管,强化用药执法检查,认真清缴禁用药物,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建立严格的产地检查和准出制度。加快改进养殖技术,调整养殖密度,完善渔用药物饲料使用监督管理规范,探索鱼病统防统治。

(四)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以春耕、“三夏”、秋冬种时期为重点,集中力量开展专项行动,查处一批制售假劣农资和禁用药物大案要案。认真贯彻国务院加快种业发展的有关文件精神和新修订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加大种子市场和饲料市场的监管。加快健全农资打假举报奖励和省际协办机制,深入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畅通农资经营主渠道,确保农民买得放心、用得安心。

二、开展监管示范县创建,全面推进监管责任落实

(五)启动监管示范县创建活动。制定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创建指导意见和实施方案,积极争取相关扶持政策,从“菜篮子”产品主产县入手,先行试点,不断扩大,推动监管能力提升。

(六)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加快制定全国统一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证明管理办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规范》,统一农产品产地质量安全合格证明和追溯模式,实现“生产有记录、流向可追踪、质量可追溯、责任可界定”。

(七)积极推动监管责任落实。进一步明确各级农业部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和任务,加快建立权责一致的工作业绩考核机制,积极争取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范围,认真做好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绩效管理在省级农业部门的延伸试点。加强横向配合和纵向联动,努力构建“分兵把守、协调配合、全国一盘棋”的监管工作新机制。

(八)强化监管条件保障。充分利用已有工作基础和条件,实行资源共用、信息共享。加强与发改、财政、科技等部门的沟通,积极争取资金投入和条件支持,加快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逐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费保障体系。

(九)健全监管制度。认真总结各地成功做法和经验,形成可以推广的模式和办法。积极推行农药经营备案、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等制度,大力推动农资连锁经营、信用评级和信息化管理。充分利用动物检疫制度,督促屠宰企业“瘦肉精”自检责任的落实。

三、加快乡镇监管机构建设,全面提升监管能力

(十)加快建设进程。认真落实今年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对乡镇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建设作出的部署,加大推动力度,凡是尚未出台乡镇监管机构建设方案的省份要加快推动出台,已出台建设方案的省份要抓紧组织落实。要通过明确机构、落实职能和建立队伍,确保年底全国所有涉农乡镇全部建立监管机构。

(十一)强化能力配备。加强与编制、发改、财政等部门协调,积极争取条件支持,切实将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纳入全国乡镇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整体规划,为每个乡镇监管机构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工作用房和运转经费。

(十二)加强培训指导。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技术培训和岗位练兵,加快组织编写全国统一的培训教材,以省为单元、以县为基础,全面开展专题培训,加快提升基层农业部门依法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的意识和能力。

四、深化检验监测,推动监管综合执法

(十三)加快推进质检体系建设。认真落实好2012年质检体系建设项目。启动实施质检体系建设二期规划,加快投资建设地市级,补充完善县级,不断提升部省级检测机构的风险评估预警能力。加大对质检机构的考核认可,大力推行检测执证上岗,探索建立检验检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

(十四)明确部省两级例行监测重点。部级例行监测以保障大中城市消费安全为目标,稳定参数和品种,确保大中城市主要食用农产品纳入监测范围。省级例行监测以“菜篮子”产品生产基地为重点,确保“菜篮子”主产县和主要生产基地全部纳入省级监测范围。

(十五)强化地县两级监督抽查职能。地县两级农业部门要组织所属质检机构、综合执法机构,强化生产执法检查和产品抽检,实施联合执法和“检打联动”,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地市级农业部门重点抓好上市产品监督抽查和县级执法监管过程中的确认检测,县级农业部门重点抓好生产过程中的督导检查和速测筛查,确保产地生产安全。

(十六)积极规范监测行为。进一步明确部、省、地、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重点和范围,颁布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加快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速测认定管理办法》,依法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监督抽查和速测工作。

五、大力实施农业标准化,着力强化认证产品监管

(十七)加快标准制修订。依法加快农兽药残留标准清理步伐,转化一批国际食品法典标准,制定一批执法急需的安全标准和质量要求。省级农业部门要加快制定一批确保农产品生产规范和产品质量安全的操作规程。地县两级农业部门要着力将相关标准集成转化为符合当地生产实际的简明操作手册、生产日历、挂图、明白纸等,让农民看得懂、真管用。推动食品法典和官方评议,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提升我国在农产品质量安全国际标准方面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十八)大力推进标准实施示范。不断扩大蔬菜水果茶叶标准园、畜禽标准化规模化养殖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的建设比例和规模,继续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创建,加大农业标准化宣传培训力度,指导农业生产者合理使用农药、兽药、肥料、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

(十九)强化“三品一标”监管。严格认证程序,提高认证门槛,严把认证质量审核关。重点加强证后监管,建立退出机制,一旦发现问题,坚决出局。积极探索无公害农产品强制认证模式,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省级认证、部级备案试点。

六、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切实做好突发问题的科学处置

(二十)加快完善应急机制。针对各地区、各行业的实际情况,细化和完善应急预案,将应急处置措施细化到各个单位、各个岗位。加强信息报送,健全部省联动、高效畅通的信息报送网络,提高信息报送的时效性,确保问题隐患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二十一)积极强化舆情监测。建立舆情监测与信息综合研判制度,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高度重视和及时核查媒体反映的问题。充分发挥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家队伍作用,主动做好热点问题解读和科普宣传。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渠道和程序,杜绝擅自发布不客观、不全面、不准确的信息。

(二十二)加快健全风险评估体系。尽快明确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机构职能定位,强化部级风险评估实验室能力建设和考核认定,在“菜篮子”产品主产区加快认定一批风险评估实验站点,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实施全天候、定点动态跟踪监测。

(二十三)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摸底排查。将“米袋子”、“菜篮子”主要产品全部纳入风险评估和风险监测计划,通过风险监测评估,摸清危害因子的品种、范围和危害程度,提出科学的防范措施和办法,及时指导生产和引导消费,实现科学管理、明白生产、放心消费。

17.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篇十七

节假日期间严格落实日报告制度,及时妥善处理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问题,确保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来访来电专人登记、专人处理。

(二)加强源头控制,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紧紧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重点强化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生产企业的监管。重点加强农药市场和农产品生产基地监督检查,引导农民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推广植物病虫害的综合防治技术,同时,联合农药管理站利用农资市场集中整治活动,加大对我市农资市场特别是无公害生产基地附近的农资门市的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和高毒农药行为,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高毒以及禁限用农药流入农产品生产基地。同时,督促农药经营者和农产品生产者认真做好农业投入品经营档案及农产品生产记录。

(三)切实加强监管,搞好专项整治

上半年以来,农安科人员深入到全市农资市场、农贸市场和农产品生产基地,进行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通过实地检查,总体情况良好。对个别农资销售点售出的农药等农资产品登记不详和少数农户无公害生产技术操作规程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及时进行了纠正,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经营户进行了清理整顿,确保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

(四)强化宣传引导,提高质量安全意识

今年春耕备耕、”3.15”、”五一”期间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和送科技下乡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行之有效的技术宣传、咨询、培训等活动,重点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工作,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开展技术培训、接受咨询、销毁假劣农资和不合格农产品等多种形式,向农产品生产者和城区居民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知识,新品种、新技术以及如何识别假农资、不合格农产品等相关知识。上半年共发放农业法律法规、科技及政策宣传资料5000余份,组织农产品质量法律法规知识专题培训2场次、蔬菜无公害生产技术培训5场次,有效地提升了城乡居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二、目标完成情况

目标任务

1、加强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市场管理,加大农产品投入品的管理力度,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新增”三品一标”农产品基地面积1.2万亩、产品2个,推动农业向品牌化、高端化方向发展。

2、创先争优。

3、重视信息上报工作。

完成情况

1、新增无公害生产基地(**科农林果种植专业合作社)1个,面积333.3公顷,产品石榴1个,正在申报中。

2、争创河南省无公害生产示范县。

3、及时上报蔬菜、水果抽检信息。

三、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突出宣传教育,全面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一要继续强化农产品安全监管责任,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增加投入,绷紧质量安全这根弦,心系群众生命健康;二要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农产品安全意识,(m.depeat.com)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组建党员义务宣传队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优质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相关知识,全面增强全民农产品质量安全思想意识,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突出长效机制,从根本上防范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做到标本兼治。

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农安科将继续开展农产品监测,加强对”三品一标”基地的日常监管,规范基地生产经营行为,不断创新防范机制,建立长效机制,逐步消除不安全因素,依法打击一切违法行为和坑农害农事件,确保全市城乡居民生活平安、社会稳定。

(三)突出农业投入品市场整顿,建立投诉制度。

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举报流动经营农资和经营假冒伪劣农资的行为,做到有报必接、有报必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禁用高毒农药、兽药、鱼药、饲料等农业投入品行为。

(四)加强对”三品”认证基地的监督管理。

18.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篇十八

1 严把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关

从填写申请表的时候, 首先让企业对照农业部规定标准进行自查, 自查合格后再认真填写申请表, 县动监所并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内容, 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和现场审查, 审查合格的, 颁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审查不合格的, 详细说明原因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对基本符合条件的提出不合格项目, 并下发《动物防疫条件审核整改通知书》, 经整改合格后, 依法发放合格证件。

通过发证这一程序, 我们除了依法宣传贯彻国家相关政策, 还根据《办法》形成一系列相关制度, 统一了养殖档案 (由县所统一印制) 。审查过程中, 更注重为养殖场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 指导他们依法办场, 依法生产经营, 完善制度, 建立健全软件资料, 改善加强硬件建设。

2 建立三级“一对一”监管网络

由5个乡镇动物防疫检疫所所长担任一级畜产品监督员, 指派在编在岗官方兽医19名作为乡镇二级畜产品监管员, 聘用116名村级动物防疫员担任三级畜产品监管协管员, 形成一级抓一级, 层层抓落实的监管网络, 对列入名册的规模养殖场实行“一对一”监管。县监督所与乡镇动物防疫检疫所、监管员、养殖场负责人之间层层签订了动物防疫责任与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状, 规定监管员每月到场巡查不少于4次, 并要形成有可供考查的巡查记录, 监管员针对在巡查中发现的问题, 及时提出限期整改书面通知。年终, 县主管部门还把监管员的工作情况纳入绩效考核目标内容中。

3 加大重点场所监管力度

县动监所的监督员结合阶段性工作, 通过行政许可发证、专项整治、示范创建、抽样监测等方式对规模养殖场进行定期和不定期巡查, 加大对规模养殖场的巡查力度, 制发巡查通知, 明确限期整改内容, 使规模养殖场的养殖行为得到有效改善。同时, 结合工作重点对规模养殖场 (户) 采取印发明白纸的方式, 宣传重大动物疫病防治、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法律责任与义务, 努力寻求管理相对人对监督执法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确保依法行政。

通过努力, 大部分规模场主能够积极配合我们的管理, 被监管相对人依法生产经营的自觉性也大大提高。两年来, 灌南县已达到省畜牧业转型升级“六项创建”标准示范场27家, 其中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场创建场17家, 无公害畜禽产地认定62家, 产品认证10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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