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守望·逃避》有感

2024-08-11

读《守望·逃避》有感(精选11篇)

1.读《守望·逃避》有感 篇一

在刘铁芳的《守望教育》中有一篇《时刻守护做人的尊严》,主要介绍了作者在他家附近遇到一位吹笛子的艺人,和艺人之间的一番对话,在对话中知道这位艺人因生活窘迫出来谋生,现在是要筹满回家的路费才不得不出来卖艺,艺人的话中特别强调自己“不是要饭”的。

可以说,绝大部分人都是非常在意别人对他的看法的,最起码的是生理的需要如吃饭和穿衣服,这是一个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人对尊严的渴望。“尽管现实的个人总是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差异,特别是生存样式的差异,但每个人生存的底线,就是一个人作为人的生命的尊严,这是没有身份之别的。我们在小心地守护自身存在的尊严的同时,也要小心地守护他人,守护我们身边地每一个人,哪怕是流浪乞讨者的守住他们做人地那条底线。”

现在城市里的乞讨者,又有多少是真正的乞讨者?像文中的这位艺人在我们这座城市好像没有吧?肯德基门口,饭店门前,天桥上,有多少人在乞讨,他们真的是无路可走,不能自食其力养活自己吗?有好多还都是孩子,这些孩子现在就乞讨,以后怎么办?对那些生活的无奈者,“我们可以凭借我们内心的尊重,而给他人、给这个社会多付出一点善良,一点希望。虽然我们个人的力量极其有限,但我们在给他人以希望和尊严的同时,我们也是在给自己的生命敞开一道人性的光泽。”可对另外那些人,我们又能怎么办?

2.读《守望·逃避》有感 篇二

三册读罢,果然。

目前已经上映的两集电影讲的多是“游戏”,而小说给我最大的感觉是“饥饿”。生理的饥饿、情感的饥饿、暴力的饥饿乃至于权力的饥饿。小说以女主角凯特尼斯的第一人称叙述展开,讲述在一个废墟上新建立的国家“帕纳姆”中,特权都市对各卫星城市的奴役。这种奴役在人类社会的历史和现实中都有写照,物质的压榨、精神的鞭笞,而小说更以每年一度的“饥饿游戏”这一暴力美学的情节设定,血脉喷张地集中写意了这种奴役。特权统治的“规则”设定和穷奢极欲,被奴役者的血肉碾压和自我相残,伴随着女主角近乎残酷的青春视角,以及她与两位男伙伴的“爱恨纠葛”——在我看来,小说跌宕的情节起于“饥饿”也仍终于“饥饿”。

何谓小说要表达的“饥饿”呢?穷奢极欲、血腥复仇、残酷青春、激进革命,这些都是表述“饥饿”的不同侧面,甚至仅仅是“饥饿”不同的表达方式。也许,作者苏珊·柯林斯想要讲述的核心思想是人性对“一劳永逸”的不竭追求,以及这种追求永难企及的悲观主义结论。社会的变革动荡也好、人的身心索取也罢,人性中对诸事“一劳永逸”的、追求永效的“终极解决方案”都是兴趣昂然,却又总是空中楼阁。“饥饿”这两个字,则是对“兴趣昂然”和悲情结果这对无奈矛盾的一种贴切形容。就像我们每天进食,即便是美食饱腹,也终难逃再次“饥饿”的生理约束。小说中有这样的情节描写,在统治者的首都,统治阶层为了贪婪地享用美食,居然发明了一种催吐的药水。这种药水只有一个功能,就是让人吐空后再度享用美食。这何尝不是包括权欲在内的一切人类欲望走向变态的一种隐喻?这个隐喻唯一的主题词,就是“一劳永逸”——永远的逃离“饥饿”感,且无一例外地通过奴役他人来转嫁“饥饿”。

“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这句恩格斯的哲言,并无意外地在小说中再次验证。小说第三册的主要内容就是通过凯特尼斯的“亲身经历”叙述推翻血腥首都的革命进程。在读完前两册的铺垫之后,刚读这一册时,好像胸中吐了口恶气。阅读过程中,无不希望快快看到革命成功、天下大同的美好结局。可当篇章过半,才发现小说实际叙述的内容是对这种期待的一种讽刺——因为革命确实是太顺利了,几乎无往不利,真正引发人物内心冲突的反而是主人公对革命成功后的提前反思,以及对个人情感选择的追问。后者看似儿女情长,实际上倒像是作者对“饥饿”永恒这一悲观结论的一剂安慰。

是呀,就像当年法国大革命时期的革命者罗伯斯庇尔一样,在革命之初,谁会想到这个革命先驱本身又在革命的“浪漫”浪潮中迅速地成为了“革命对象”。随着小说情节接近尾声,那个集中体现帕纳姆残酷统治的“饥饿游戏”终于终结了,但“饥饿”却没有终结,革命带来了新的领袖和故土重建的美好愿望,但并没有给出“一劳永逸”的终极答案。人还是要面对选择,趋善趋恶,并不能毕其功于一役。

毕竟是“青春文学”,年轻的女主角最终也在两位男伙伴间作出选择收获了满意的爱情。选择的过程,何尝不是一种自我成长的“革命”。和所有成长的归宿一样,那些真正幸福和美好的结果,反而是与原本憧憬甚至臆想的完美青春不再逃避的决裂。

3.读《守望的距离》有感 篇三

生活本来就是一件严肃的事情,它不会因为痛苦或者快乐而改变形状。《守望的距离》是周国平先生的一本散文集,里面记叙了他对生活的感受,每一篇散文都扣人心弦。

作者说他的孤独“带着如此浓烈的爱意,爱着田野里的花朵、小草、树木和河流“在这本书中,他怀着对生活的深深爱意,谈人生、生活的境界。他认为一个人不能吧自己的一切都投入在现实的世界中,在其中随波逐流。“每一个人都是一个宇宙,都应该有一个自足的精神世界。这是一个安全的场所,其中珍藏带着宝物,任何灾祸都不能侵犯它。”他告诫人们,不要琐屑的生活淹没自己,不要失去自己,更不要是去精神花园,一个人拥有了精神家园,他就有了人生的意义和价值。

守望的距离,正表明精神家园和守望血药恰当的距离,一守望的距离面对人生,面对生活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守望代表着一种期待是守候。

4.读麦田守望者有感 篇四

从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到今天的当代美国文学中,有两部小说经过三十多年时间的考验,已被认为是“现代经典”:一部是黑人作家拉尔夫·艾里森的《无形人》(TheInvisibleMan,1952),一部就是本书。

小说一出版,就受到国内青少年的热烈欢迎,认为它道出了自己的心声,一时大、中学校的校园里到处都模仿小说主人公霍尔顿——他们在大冬天身穿风衣,倒戴着红色鸭舌帽,学着霍尔顿的言语动作。甚至在六十年代初期,外国学者只要跟美国学生一谈到文学,他们就马上提出了《麦田里的守望者》。

《麦田里的守望者》之所以受到重视,不仅是由于作者创造了一种新颖的艺术风格,通过第一人称以青少年的说话口吻叙述全书,更重要了资本主义社会精神文明的实质。人活着除了物质生活外,还要有精神生活,而且在一个比较富裕的社会里,精神生活往往比物质生活更为重要。

主人公是16岁的中学生霍尔顿·考尔德是当代美国文学中最早出现的反英雄形象之一,霍尔顿出身中纽约一个富裕的中产阶级家庭。学校里的老师和自己的家长强迫他好好读书,为的是出人头地,以便将来买辆凯迪拉克,而在学校里一天到晚干的,就是谈女人,酒和性,他看不惯周围的一切,根本没心思用功读书,因而老是挨罚,到他第四次被开除时,他不敢回家。便只身在美国最繁华的纽约城游荡了一天两夜,住小客店,逛夜总会滥交女友他在电影院里百无聊赖地消磨时光,糊里糊涂地召了妓女,情不自禁的与虚荣的女友搂搂抱抱,与此同时,他的内心又十分苦闷,企图逃出虚伪的成人世界去寻批纯洁与真理的经历与感受。这种精神上无法调和的极度矛盾最终令他彻底崩溃,躺倒在精神病院里。

这本小说一出版,就受到国内青少年的热烈欢迎,认为它道出了自己的心声,一时大、中学校的校园里到处模仿主人公霍尔顿——们在大冬天穿风衣,倒带着红色猎人帽,学着霍尔顿的言语动作。甚至在1960年代初期,外国学者只要跟美国学生一谈到文学,他们就马上提出了《麦田守望者》。主人公是16岁的中学生霍尔顿·考菲尔德是当代美国文学中最早出现的反英雄形象之一,霍尔顿出身于纽约一个富裕的中产阶级家庭。学校里的老师和自己的家长强迫他好好读书,为的是出人头地,以便将来买辆凯迪拉克,而在学校里一天到晚干的,就是谈女人,酒和***,他看不惯周围的一切,根本没心思用功读书,因而老是受罚,到他第四次被开除时,他不敢回家。便只身在美国最繁华的纽约城游荡了一天两夜,住小客店,逛夜总会滥交女友他在电影院中百无聊赖地消磨时光,糊里糊涂地召了妓女,情不自禁的与虚荣的女友搂搂抱抱,与此同时,他的内心又十分苦闷,企图逃出成人世界去寻找纯洁与真理的经历与感受。

“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站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霍尔顿想作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守望那些孩子们不掉下去,他在一个连自己都保护不了的社会中却想保护别人,这只是一个很美好的理想,他有能力守望吗?“麻烦就在这里。你永远都找不到一块宁静、舒服的地方,因为这样的地方本身就不存在!”作者也知道现实生活中的样子,却自己在杜撰一个充满传奇的人物,自身无法实现的依托梦想,这就是这部作品带有太多的幻想色彩理由!它不是生活实际,但它是一种幻觉的需要,这非常适合处于青春时期的少年思想!

我认为这么多年来,中国读者还忽略了一个重要的问题:作者在变相呼吁社会教育改革!同时用主人公的身影塑造了自己认为的一种模式。至于这部小说是否影响了美国教育体制的改革,我们无从知道,我想美国社会接受这位作家的时候,也就说明是一种默认!现在西方教学方式正被许多私人教育学校在中国到处宣传,这不仅仅是光为了挣钱,而是从另一个侧面发出的一种唤醒!

我们所教的孩子,不也受着折磨吗?老师严厉地批评,严肃的表情,让孩子们身心疲惫,讨厌上学。于是就有了不做作业,逃学等现象。学生负担过重,社会给老师的压力越来越大,压力又转嫁给学生,哪一天又有学生去当“麦田的守望者”,那不是教育的悲哀吗?

5.九年级学生读守望的距离有感 篇五

守望的距离有感

“我们在黑暗中并肩而行,走在各自的朝圣路上,无法知道是否在走向同一个圣地,因为我们无法向别人甚至向自己说清心中的圣地究竟是怎样的。然而,同样的朝圣热情使我们相信,也许存在着同一个圣地。作为有灵魂的存在物,人的伟大和悲壮尽在于此了。” 只读过周国平的一本书,叫做《何来何往》。在此之前,在豆瓣上看过一些关于《灵魂只能独行》零星的书评和笔记。当时对这样的一句话印象很深:“黑暗之中我们并肩行走,彼此独立,又彼此相依。无惧无惊,无怨无悔,走在各自的朝圣路上。”后来在读《何来何往》的过程中发现了和这句话意义很相近的一段话(即第一段引用的话)。而且前几天去图书馆随便翻了他的几本书,发现书与书间有相当部分是雷同的。但如果把他仅作为一个哲学家来看的话,周老师在把文学方面已经很成功了。他已经尽可能的把哲学用直白的、比较文艺化的、适合大众阅读的语言表达出来,让人读起来少了很多枯燥与晦涩。我想对于大多数想通过阅读几本哲学方面的作品来增加一些人生厚度的人来说,他们会选择《灵魂只能独行》而不是《作为意欲和表象的世界》或者《存在与虚无》。

他还有一本叫做《各自的朝圣路》的书。我一直觉得这个题目和《灵魂只能独行》有些什么联系。 在一些个辗转反侧的夜里,这两个关于灵魂和道路的命题一次次的出现在我的脑海里,让我难以入眠。尽管答案已存在于题目表面:要独立的、自顾自的、带着孤独去寻找那条只存在于内心深处的神圣道路,才能得到自己梦想的东西。我相信许多人都有能力独自摸索出这个浅显的道理,尤其是那些已经找到那条通向实现梦想大道上的人。

可是现实生活中,如果你去做一个关于梦想的抽样调查的话,我想有相当一部分人是处在迷茫中的,即不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更别提为梦想而奋斗了。他们只是和许多人走在同一条大家都不知道通往哪的宽敞的路上。因为有许多人,假使前方有危险而不幸自己也遭遇了不测,看到别人同样凄惨的命运会给他们带来许多安慰,许多哲人都说过这样相似的话:缓解痛苦的最好办法就是想着那些受着同样痛苦的人。还有一部分人隐约知道该走向哪条路,却不敢轻易去尝试。因为每一条路看起来都异常崎岖和漫长,人们必须为自己的草率和冲动付出代价,所以他们也处于彷徨和痛苦中,而且甚于前一种人。就好像那首诗说的:“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就是我就在你面前,而你却不知道我爱你。”有少部分人是已经独行在路上了的,这条路或许不是他们自己试探出来的,他们中有些人也许还不知道自己有多幸福,但他们最终会知道的。他们终有一天会懂得感恩,感谢上苍,感谢父母,感谢把他们引入这一道路上的一切。

我认为要让灵魂独自走上这条朝圣路需要相当的运气,也可以将其称为天意。幸运的人很快就会发现那条对于自己来说正确的路,运气差点的就只能一边鼓舞自己“尽人事,听天命”一边继续尝试了。但如果从唯物主义的角度来看,起至关重要作用的应该是他们孩童时期的引导者,尤其是父母。对于对这个尘世还一无所知的孩子,父母是最好的引路人,一个明智成功的父母也许会首先考虑遗传因素,然后将其与孩子的性格特点相结合,再给孩子指出一条比较接近理想的道路,让他们少了许多或许不必要的尝试,从而缩短了实现理想的时间。然而拥有这样的父母归根结底也是好运气的一种。人生短暂,白衣苍狗,有些人终其一生都会在内心的挣扎和痛苦的抉择的纠缠中度过。但这种人是值得尊敬的,他们就好像直面惨淡人生的勇士,哪怕最终得不到俗世的认可。

许多年来,也曾试探着走过几条路,但都浅尝辄止,最终无功而返。许多年后,每当想起那些最宝贵的童年时光,我都会问自己,如果当时坚持下来了,那现在的我会是什么样子?但那只是如果,但人生没有如果。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慢慢的,我发现我开始疲于尝试,或许是累了,或许是到了这样一个注定会茫然的年龄。我觉得我的周围除了一片迷茫什么也看不见,我觉得我失去了一切,我觉得我彻彻底底的迷路了。虽然一直牢记着这样的话:当你一无所有的时候,就是你开始得到的时候。虽然也看见别人这样写到过:你不会找到路,直到你迷路的那一天。

“式微、式微,胡不归?可是我连回去的路都记不得了。此时的我已深陷堕落的泥潭,在痛苦迷茫之间苦苦挣扎,dota成了我的麻醉剂,让我还可以沉醉在为自己编织的谎言里,妄想着有一天能将dota作为自己的职业。尽管我深知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有些爱好不能称之为爱好,这一点直至今日我才渐渐懂得。一眼能看到终点的路我们不要去走,明知是徒劳无功的事不要去做。大二寒假在没日没夜苦练dota的休息间隙,我完整的读完了一本《心经述议笔录》。在开学的前一晚我鬼使神差的在qq上发了个状态:再见,dota。于是直到今天我没再打过一次dota,这是近几年来我觉得挺神奇的一件事。但是那段有dota陪伴的日子,却是一段幸福与痛苦交织的复杂时光。记得那时我会赋予其中每一个人物特殊的意义,让他们栩栩如生的存在于我的脑海里,我甚至一度爱它如恋人。时至今日,我也时常会想起它,想那些静静躺在文件夹里的replay记录我一次次的“辉煌”,想念我最喜欢的奈门摩尔。从《心经》开始逐渐重拾读书的爱好。心里的那份负罪感和躁动也随之慢慢的平息下来。但四周还是一片雾茫茫,迷茫依旧没有散去。佛法接触了一些,但除了让我平静下来,并没有为我拨开迷雾。在旅行早已成为陈词滥调的今天,我开始偶尔出去走走,因为觉得这来自己实在太闭塞了。不奢求也不相信什么“间隔年”,我只是想走走。但是脚永远不能代替心灵走路,至少在我看来是这样。大半个中国走过,依旧分不清方向,但是心态里乐观的成分却增添了不少,这让我有继续尝试的勇气。虽然同意一些关于悲观论的一些宗教或是哲学观点。)对叔本华的“人生是由痛苦和无聊组成的”理论深表赞同,也对佛陀的教诲“诸漏皆苦”深信不疑。但是对于资质平庸的我们来说,当乐观来袭时,还是会不自主的嘴角上扬,内心洒满阳光。带着久违的笑容,再一次开始在迷雾中探索。在偶尔夜不能寐的日子,默念一段揭,尽量让自己沉静下来,以更好的姿态迎接第二天的朝阳。 不懂耶稣,却也祈祷。不拜佛祖,但也读经。不信真主,仍有颗朝圣的心。前方的路依然影影绰绰,但“维以不永伤”的日子却已经一去不返。生而为人,何尝不是一种幸福。既然前世那么虚无,来生又那么缥缈,那就紧紧抓住当下的每一天吧。灵魂只能独行在各自的朝圣路上,或许每个人的解脱之道都存在于内心最深处,耐心的等待着最终被发现的一天。

守望的距离

曾经爱上了夜空中翩跹的孔明灯,看它们仿佛米白色的小花从天使的手指间散落,在冰样的天空中无声地霰雪似地飘扬,美得空灵,美得澄澈。但当一个点燃的孔明灯近在我的眼前,粗制的纸罩和一块小小的方蜡烛,那摇曳的烛光微弱渺茫,吹口气就会灭了,散了吧。我心里又生起一种说不清的落寞。

后来我想,孔明灯是对的,它那美丽的姿影就该只属于那遥远广阔的夜幕,好避开凡尘纷扰,与星星的清辉相伴相守。大家都欣赏远点的一枝清兰,都爱雨巷中款款走来的丁香女孩,都触动于远行的亲友踽踽离去的背影。这样一种朦胧而可望不可即的美,往往更容易拔动人们心中的琴弦。其实,对于美,远远欣赏就够了。一定的距离不仅给了我们想象思慕的空间,也是对美本身的一种尊重和珍惜。

那些翩飞的大蝴蝶不也是如此吗?退回更适宜自己生存的深洞,拒绝不速之客的烦扰。它们珍爱自我,寻求适宜环境的本能,恰恰维护了美的尊严,增添了美的神秘。

人们都怀有一种天然的好奇心,对于喜爱的总想一探究竟。这样的好奇心引领我们去揭开美神秘的面纱。然而,如果缺乏一定科学的认识和了解,好奇心不仅不会带领我们走近美,反而让原本脆弱的美本身消退或离开。对蝴蝶的习性不了解而点燃了的一支小小的蜡烛如一粒不和谐的石子掷入这美丽的生灵波澜不惊的生活湖面。我们无意的接近最终成了一种谁也不曾料到的伤害。美成了一个破碎的玻璃饰物,那些碎片,也割痛了我们的双手。

很多时候,我们不是没有一份关怀和欣赏美的心情,而是不懂得如何守住那一份美。川端康成说:“凌晨四点,看海棠花未眠。”我们确实需要怀有一份美好的情愫,静静聆听一朵花开的声音,让自己柔和的目光成为经过深沉思虑后发自心底的呵护和润物无声的细节之爱。这是把握了一定距离的对美冷静而深沉的爱。而那些鲁莽者的接近,则往往扼杀了美的萌芽,惊走了翩飞的彩蝶。

何必寻一支长篙,向青草更青处漫溯,只用温柔的目光去守护,一朵水莲的不胜娇羞。没有小楫轻舟,亦可梦入芙蓉浦。

《守望的距离》读后感

在我这个年纪,读周国平的文章应该不算晚吧。在看遍了郭敬明的小说,朱自清的散文,再来唨嚼下周国平的哲理也未尝不可。有人说:男生不可不读王小波,女生不可不读周国平。带着一时的好奇,寒假的空暇时间,便着手读起他的文章。

有很多人拥有自己的看法,但是结出的硕果却并不是很多,真正有独立的哲学思考,有生动的东西也并不是很多,但无疑周国平算是一位代表人文精神的学者,这位学者既是一位哲学家,也是一位诗人,他用散文的笔调写他的哲学思考,用哲学思考来贯穿他的文学写作。

初识他的文章是一篇名为《生命本来没有名字》的文章,当我看到这个题目时,眼前便一亮,感觉很新鲜,文章充满浓郁的诗意与馥郁的哲理,无一不展现了他对生命的感悟,那是对哲理的深刻诠释。从那时起,我便记住了他的名字。或许,正如他说的“生命本来没有名字”,此时,“周国平”不再是简简单单的三个汉字了,他的哲理让人回味无穷。

《守望的距离》记载了作者十余年的岁月点滴,无论是对爱的理解还是人生的追求都显现了独到的见解。但作为一个哲学诗人,周国平写下的格言使我最为感同深受。何为格言?格言不过是天神们私下议论人类隐情的悄悄话,却被智者偷听到了罢了。周国平这样读解自己的格言:我从不奢望写出能被人广泛引用的格言,而只不过随手写下自己的点滴人生感想罢了。

在这里,摘录下几句我自认为不错的格言。“我走在自己的路上了。成功与失败、幸福与苦难都已经降为非常次要的东西。最重要的东西是这条路本身。”;“只有聪明人才能写出好格言,但只读格言的人却是傻瓜”。但这并不意味他的话句句属经典。正如:“我所厌恶的人,如果不肯下地狱,就让他们上天堂吧,只要不在我眼前就行。”我觉得讨厌一个人本身没有错,但是讨厌别人,并不意味着你可以控制他们。

你并不能要求别人为你作些什么,就算你很讨厌他,只要我们自己做的够好,又何必去理睬那些使你难过的人呢?真正的仇人是自己,让我们少一分恨意,多一分宽容。即使那个讨厌的人纠缠着你,对你而言仍是隐形无形的。这只是我的一些不够成熟的看法,不够完善,但每个人不就是在分分秒秒的争论中长大的吗?

我相信:真正的作家,应该是为自己写作而活,如果只是贪图物质利益,那就太可悲了。因而,我很欣赏周国平说的“一个人唯有真正为自己写作,他的作品才会有比较长久的生命力。”

《守望的距离》读后感

“守望者”的职责是,与时代潮流保持适当的距离,守护人生的那些永恒的价值,瞭望和关心人类精神生活的基本走向。 ——摘自《守望的距离》

这个暑假,一本《守望的距离》让我的精神得到升华。这是一本需要用心灵阅读的书,一本可以引领你的人生的书。

美,源于距离。 人生,源于哲学。

或许我们不明白存在的价值;或许我们不明白人生的含义;亦或许,我们不明白渺小的自己到底有何存在的意义……

你感叹,我们不过茫茫宇宙中的一粒尘埃!我哀怨,我们太过于渺小,所作所为不过是一些庸俗的不必!

这是关于无聊与寂寞的话题,许多平凡人,包括我,时常会感到寂寞,感到孤独。其实是自己的精神空虚,内心的孤独,对生活的向往不是那么的有欲望,其实是自己对生活的不热爱,不重视。我们不懂得发现生活中的美,缺少自身的一种精神价值以及精神家园。我们失去精神价值的生活,在这个喧哗的世界,迷失了自我。

“每个人都是一个宇宙,都应该有一个自足的精神世界。这是一个安全的场所,其中珍藏着你最珍贵的宝物,任何灾祸都不能侵犯它。”又有多少人认知到这点,宁愿尘封的精神世界。应该不要让琐屑的生活淹没自己,不要失去自己,尤其是不要失去精神家园,一个人拥有了精神家园,他就拥有了人生的价值和意义。

要数我最喜欢的,就是第十辑——《人生寓言》。“人生就是一个从一而终的女人,你不妨尽自己的力量打扮她,引导她,但是,不管她终于成个什么样子,你好歹得爱她。”简短的语言,却铿锵有力,不缓不急地告诉你,不论人生是怎样的坎坷,或是怎样的乏味,你至少得热爱自己的人生,热爱自己的生活。共26篇寓言,谈尽了人生。悲观的人生态度,是我们最应该鄙弃的,因为也有人生不能掌控的事。而在我们的人生中,还有一种成功和幸福更重要的东西,那便是高于一切的豁达胸怀。我们不妨眷恋生命,执著人生,这样一种执著有悲观垫底。有悲观垫底的执著,实际上是一种超脱。

读《守望的距离》,领悟人生哲学。以守望的姿态来面对生活、面对人生,应该是一件幸福的事。因为守望中含着期待,而这种期待是不浮躁、是踏实、是宁静、是信心十足。读周国平的书,我的心变得轻松,思想变得澄澈,对生活有了更新更积极的理解……

读《守望的距离》,仿佛觉得自己似乎成熟了很多,如今再回想这本书的名字,守望的距离,别有内涵啊。这守望的意义在于等待幸福与快乐,但是不是焦急地去等待,而是耐心地等待。希望有一天,我守望的幸福与快乐能来到我身边。

6.读《麦田里的守望者》有感 篇六

很早就听说过这本书的书名,同学中很多人都读过这本书,可是我一直在想书名为什么会是“麦田里的守望者”,这么著名的书跟麦田到底有什么关系?知道我买了这本书我才明白,虽然在看到一半的时候我仍然不知道这本书跟麦田到底有什么关系......本书的主人公霍尔顿是一位四门功课不及格而被学校开除的15岁少年。他倒扣鸭舌帽,穿大号风衣,抽烟、酗酒,满嘴“他妈的、混帐”。书中的内容就是讲述他被学校开除后在纽约城游荡一天两夜的经历和心灵感受。这本书不但生动细致地描绘了一位对现实社会极其不满的中产阶级子弟的苦闷彷徨、孤独愤世的精神世界,青春期少年矛盾百出的心理特征,而且还批判了成人社会的虚伪和做作。

霍尔顿是一个善良的孩子。从他在宿舍里看到贫穷的同学拿了一个破旧的皮箱来装东西,为了照顾同学的自尊心而把自己的好的皮箱放在了床下;在纽约流浪的时候,看到几个修女募捐,他为自己捐了很少的钱而惭愧(其实他捐的并不少);即使在空虚无聊的时候为了表明自己是个大人,他在旅馆里招来一位妓女,他也因为那个女孩身上穿的漂亮衣服而感伤——他想到的是这个女孩去买这件漂亮的衣服的时候,别的人或许认为她是一个善良纯洁的女孩,而其实她却以这种方式来谋生——他为此而感伤。我们不难发现,霍尔顿的心灵深处有很多柔软的善良的东西在。所以虽然他很颓废,所看到的都是一些黑暗的东西——这并不是他的错,而是他所生活的那个环境的错。

他的父母对他充满了期待这份期待却让他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压力。所以在带领了校击剑队去纽约参加比赛,作为队长他却把重要的东西忘在了地铁上.这样的错误自然是不能原谅的.所以他就遭到了再一次的被开除.他对于被开除并没有太多的伤心,但是却害怕回家面对自己的父母.于是决定用他手中的钱去纽约玩两天.当他父母知道消息后无法不面对的时候再去面对---典型的青少年的思维。在临走前,他想要再见见自己的妹妹菲苾。于是托人送去一张便条,约在博物馆旁边。过了好一会儿,菲苾终于来了,她拖着霍尔顿在胡敦读书时用的旧箱子装满了行李决心与哥哥一同离开。霍尔顿没办法,只好放弃了去西部。青春就是这样,充满了叛逆霸道却一心想要离开,最后在种种的牵绊下放弃了目的。

霍尔顿说,他想像着在一大片麦田里,几千几万个小孩子在游戏,周围除了他没有一个大人。他就站在麦田边上的悬崖旁守望着,看哪个孩子朝悬崖奔过来就捉住他,不让他掉下悬崖。”这是他的一个美好幻想,也是他美好心灵的见证,他希望那些快乐的孩子不要跌入悬崖,而是永远快乐的奔跑,而那麦田似乎象征着物质世界,他希望生活在充满物质主义精神世界的孩子不要迷失自我,走向悬崖。他认为大人叫他读书就是为了以后能买辆“混帐凯迪拉克”,他讨厌这个金钱至上的社会,自己却挥霍无度,说自己“不是把钱花了就是扔了,是个十足的败家子。讨厌别人谈论酒和女人,自己却醺酒、恋美色,并且在流浪的几天里糊里糊涂地找来了妓女。自己想的和做的无法统一使他痛苦万分。他所唯一敬爱的老师也竟是个同性恋。他看不惯这个世道,却无法改变;他甚至痛恨自己,却没有参照的标准来改正自身缺点(亦或是说没有毅力),这样的世界观和人生观注定了他只能生活在矛盾中,霍尔顿只能用幻想解脱自己,自欺欺人,最后仍妥协于他所深恶痛绝的社会,继续陷入矛盾的漩涡,无法自拔。最后霍尔顿生了场大病进了医院,至于后来的事,无人知晓。于是留在书中的霍尔顿再也没有长大,我想他依然是

那个天真的,单纯的“坏”孩子。

处在人生变轨期的我们,终究会走进成熟的世界。但是走进,不意味着一定要完全改变自己,如果不能坚守自己最后的原则,保留本真,那还是自己么?在若干年后,某个悠然的午后,或许听到曾经的一首歌、一句话,看到某个人,勾起自己的回忆,回首年轻的自己,发现自己变了很多,失去了很多,内心会不会泛起涟漪有一点点的忧伤呢?

那一片纯真的麦田,我们终究会离开。

7.读麦田里的守望者有感 篇七

他满嘴的脏话,他妈的不断,说自己的哥哥在好莱坞当婊子(可能是在讽刺好莱坞的编剧们没有独立人格)(第3页),说自己念过的艾克顿岗中学的校长哈斯是个虚伪的杂种(15页);他学业成绩极差,他被潘西中学开除就是因为他有四门课不及格,而且值得一提的是,他已经被三个学校除名过了,除了潘西,还有伍顿中学以及艾克顿岗中学;他玩世不恭,有些不负责任,作为击剑队的领队,他在去和其他学校比赛的时候把剑和其他的装备落在了地铁上,导致比赛没比成;他还去嫖妓,虽然最后时刻因为他内心的顾虑而未遂。我们从书中还可以看到太多的例证,这些例子都在证明霍尔顿是个不怎么样的孩子。

然而,如果我们认真地阅读,我们会同时发现,霍尔顿其实是个很不错的孩子:

他喜欢阅读,喜欢思考,他说:“真正让我喜欢到骨子里的书,是那种你读了后,希望它的作者是你最好的朋友,随便你什么时候想,都可以给他打个电话。”这是一种非常灵动的表达。按照这个标准,他说他不想给毛姆打电话,而宁愿给哈代打个电话。霍尔顿不是一个人云亦云的孩子,他有自己独立的思考和判断。(20页)

他喜欢他的弟弟艾里,他认为艾里聪明,平和,不轻易发怒,是个好孩子,可是艾里得了白血病,11岁就死了。霍尔顿很伤心,书中有这样一段描述:“他死的那天晚上,我睡在车库里,用拳头把他妈的窗户全砸了,只是为了他妈的发泄而已。我甚至还想把我们那年夏天用的旅行车的车窗全砸了,只是当时我的手已经全破了,没法砸。我得承认这件事干的很蠢,可当时我几乎不知道自己在那样做。可惜你是不认识艾里啊。”他保留着艾里的棒球手...........

套,一只上面用绿色墨水写满诗歌的手套。而且他只给他真心喜欢的女孩看过这只手套。

他喜欢自己的妹妹菲比,菲比也特别喜欢他。他花了很大的心思给菲比买了那张叫做《小小的雪莉·比恩斯》的唱片,花了5元钱,当时那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后来唱片摔碎了,可是菲比还是把碎片要过去说是要保存。后来他在试图逃离的时候心里舍不得的也是菲比,所以他冒着风险跑回家见菲比,而在他问起菲比是否有钱时,因为他没钱了,菲比把自己所有的钱给了他。他们俩有这样一段对话:

“嗨,不需要这么多。”我说,“就给我两块吧,够了。不开玩笑——给你。”我想把钱还给她,可是她不肯接。

“你可以全拿着,以后再还我,看戏时带来。”

“老天,这有多少?”

“八块八毛五,不对,是六毛五,我花了一点。”(180页)

霍尔顿此时哭了,而菲比则搂着他的脖子安慰他。其实霍尔顿是一个会被真情打动的人。这一点还体现在他对于爱情的理解与追求上。

他喜欢一个叫简·加拉格尔的女孩,他们曾经是邻居,他曾经教简打高尔夫球,简很喜欢看书,而且看的是很好的书,还看很多诗。他和简玩跳棋,简下跳棋有个习惯就是总是把王棋放在后排不动。他认为简是个有趣的女孩,他说他不想把她形容的很漂亮,可是他完全被她迷住了。简的家庭并不幸福,因为她的继父是个醉鬼,对她并不是很好。有一次霍尔顿在安慰简的时候亲了亲简,但是没有亲到嘴,这跟简的坚持有关,也和霍尔顿的想法有关,他说:“我最喜欢的女孩,是那种我从来不太想跟她们开玩笑的女孩。”很明显,他很尊重简。但是,他并不认为简冷冰冰的无趣,相反他在和简一起看电影,拉着手直到电影放完也一直没动之后这样说:“跟简在一起,根本不用担心我的手出不出汗,知道的就是自己快乐,真...............................的。”这句话会让很多人想起自己的初恋。后来他们并没有在一起,或许是因为彼此都没有.

真正地表白,总之他们分开了。

所以当他知道他的室友斯特拉雷德和简约会时,他“差点他妈的伸腿完蛋。”因为他认为“斯特拉雷德是个急色色的杂种”。他让斯特拉雷德代他问简好,并叮嘱斯特拉雷德不要告诉简他被开除的事。在斯特拉雷德和简约会回来后,他和斯特拉雷德有这样一番对话:

“你有没有代我向她问好?”我问他。

“说了。”

说个屁,就凭这杂种。

“她怎么说?”我问,“你有没有问她是不是还把王棋全放在后排?” ...................

“没有,我没问她。岂有此理,你他妈的以为我们一晚上干吗了,下跳棋?”

我根本没理他。天哪,我真恨他。

后来当霍尔顿知道简和斯特拉雷德在在汽车里呆着时,他惊呆了,因为他了解斯特拉雷德的行为做派,他用颤抖的声音质问:“你干吗了?在破车里就跟她干上了吗?”在斯特拉雷德爱答不理的回答之后,他奋力地打了斯特拉雷德一拳,但是他并不是强壮的斯特拉雷德的对手,在被斯特拉雷德用膝盖顶住他的胸口后他一直大骂斯特拉雷德是狗娘养的,说他自...以为想跟谁干就能跟谁干,根本不关心那个女孩是不是把王棋全放在后排。为此,他被斯特.................................

拉雷德揍了一顿,鼻血流的一塌糊涂。这是一个很感人的情节。霍尔顿对待感情的纯真让人动容。

更重要的是,霍尔顿是一个有是非感的孩子,是一个内心深处有原则的人。他有他的理想。在他和菲比的一次交谈中,菲比曾经问他有什么喜欢的人,他想起了三个人,有两个是他在流浪的过程中碰到的拿着破旧的草篮到处募捐的修女,他在她们身上看到了真正意义而非虚伪的慈善,他捐给了她们10元钱。另外一个是埃克顿岗中学的男生,名叫詹姆斯·卡斯尔,他评价另外一个男生狂妄自大,那个男生带着几个混混用武力威逼詹姆斯·卡斯尔收回自己的话,但是詹姆斯·卡斯尔选择了跳楼也没有收回自己的话。对这三个人的认同能够体现出霍尔顿内心的价值判断。

他还和菲比提起了自己想做的事情,他用他少有的有诗意的话来描述自己的理想:“我老是想象一大群小孩儿在一大块麦田里玩一种游戏,有几千个,旁边没有大人——我是说没有岁数大一点儿的——我是说只有我。我会站在一道破悬崖边上。我要做的就是抓住每个跑向悬崖的孩子——我是说要是他们跑起来不看方向,我就得从哪儿过来抓住他们。我整天就干那种事,就当个麦田的守望者得了。我知道这个想法很离谱,但这是我唯一真正想当的,我知道这个想法很离谱。(174页)

或许他想保护的也包括他自己吧,他对于自己的处境也是有认识的。他去菲比的学校看到了有人在校园的墙上写了“操你”两个字,他很生气,也很担心:“他妈的快把我气疯了。我想象菲比和别的小孩儿都会看到,就会很纳闷那到底是他妈的什么意思,最后,哪个下流的小孩儿就会告诉他们那两个字是什么意思,当然全是胡说八道。然后他们就会想着这件事,甚至可能好几天都会为此担心。我老是想着要干掉写那两个字的人。”(201页)很明显,他害怕那些不好的涂鸦会伤害到菲比那样大小的孩子。

论述到这儿,我们会很容易思考到这样一个问题:霍尔顿明明是一个好孩子,他又对自己的处境有一份自省,那么他为什么会有那些不好的表现呢?他憎恨着脏话,他自己却也是脏话连篇。

问题的关键在于有隔膜。成年人的世界和孩子的世界之间有着距离,而这样一份距离所带来的问题应该由成年人去解决,因为成年人也曾经是孩子,无论从理性的角度还是从感情的角度,成年人都应该俯下身子去体会孩子的感受,慢慢地引导他们,直至他们真正地长大。可让人难过的是,很多时候,成年人并没有很好地完成这个任务,这对于孩子来讲,无疑是痛苦的,在这种情形下,有很多孩子选择了自己开始探索,适应,从而慢慢长大,但有些孩子却很难这样做,敏感的他们选择了坚持与对抗,问题就呈现了,但是阵痛过后,他们中的大多数还是会慢慢长大,但是他们不会忘记他们经历的那样一段纯真却又痛苦的时光,这也应该是很多人都喜欢《麦田里的守望者》的原因,比如罗大佑说过如果要到一个荒岛上只能带一本书的话,他会选择《麦田里的守望者》。当然也有极少数的孩子真的就走向了社会的对立面。

在书中,有很多地方就体现了这样一种隔膜:

比如说霍尔顿拿着雪球上巴士的时候,巴士司机让他扔掉,他告诉司机说他不会拿雪球砸谁,但是司机不相信。霍尔顿说了这样一句话:“人们从来不相信你的话。”这应该是孩子对成人世界的一种控诉,而对于这样一种冲突,我们是需要去调适的。38页

霍尔顿非常喜欢乐队里打定音鼓的一个人,霍尔顿认为他是最棒的鼓手,因为在整首乐曲中,他只有一次机会打几下鼓,可他没打时,也从来没有显得不耐烦过。他打鼓时,总是打得悦耳动听,脸上有种紧张的神色。霍尔顿和弟弟艾里是如此的喜欢这位鼓手,以至于他们还特定给他寄了明信片,虽然鼓手未必收的到,因为他们并不清楚地址。我们可以看到,孩子的眼中有着简单而明确的是非,他们最容易发现人世间的善良和美好,也最不能接受人们所谓成熟之后的那样一种虚伪。于是当他们发现自己认可的那些美好在成年人世界里并没有被真正尊重,反而自己所厌恶的事物在成人世界里大行其道时,他们会很痛苦,痛苦之后,会有一些反思和调和,当然也会有反抗,霍尔顿就是这样的孩子。或许我们成人需要做的就是能够知晓霍尔顿这样的孩子的反抗背后的那种珍贵的纯净与善良。

霍尔顿非常讨厌那些煽情的电影。有一次看电影他这样描述他旁边的一位女观众:“让我受不了的,是我旁边的一个女人,看这场破电影时,她一直在哭,越是到了虚伪的厉害的地方,越是哭得起劲。你会以为她是一个心肠好的不得了的人,所以才那样,可是因为我就挨着她坐,知道她可不是。她带来的小孩儿根本他妈的不想看电影,想上厕所,可她就是不带他去,还老是说要他老老实实坐着。她的心肠好得跟他妈的一匹狼差不多。就拿那种看电影时看到虚伪的地方就哭得一塌糊涂的人来说,十个里头有九个就是内心卑鄙的混蛋,我不是开玩笑。”从这个小的细节,我们也可以看出霍尔顿的反抗。

霍尔顿和一个叫萨莉恶女孩约会,在聊天的过程中,他说他讨厌学校,讨厌一切,讨厌纽约的生活,讨厌人们对于汽车的痴迷,他说相对于汽车,他宁愿骑一匹马,他的理由是马“至少还通点人性”。他这样描述他们大学以后可能的生活状态:“不得不乘电梯下楼,拎着手提箱什么的。我们会给每个人打电话说再见,还从旅馆里给他们寄明信片等等。我会在一间公司工作,挣很多钞票,坐的士或者麦迪逊大道上的巴士上班,整天看报纸、打桥牌,还去电影院看很多烂短片、流行新片和新闻记录片。”看以看出他厌恶这样一种生活状态。所以他萌生了远远离开都市的念头,他劝说萨莉和他一起到一个人烟罕至的地方,住在小溪边上,冬天自己砍柴,过一种美满无比的生活。而萨莉,这个他其实并不是真正喜欢的女孩却给他浇了一盆凉水,她认为这一切都是不可能的,她认为霍尔顿只是不成熟的异想天开。他们之间的沟通以失败而告终。在这之后,霍尔顿这样反思:“说实话,我根本不知道我怎么会开口跟她聊起这么多事儿„„就算她想跟我走,我很可能也不会带她,我想一起走的怎么..........................也不会是她。然而最要命的是,在叫她跟我走时,我是真心实意的。”多么可怜的霍尔顿,..............................

他是一个真诚的孩子,他并不喜欢那样一个被现代工业文明异化的社会,他更渴望一种自然的状态,尤其是在心性方面的自然的状态。他不喜欢萨莉却邀请她一起逃离,可见他是多么的渴望逃离,渴望别人能认可自己。其实问题并不是单单出现在现代工业文明时代,这个问题几乎是所有时代都会出现的问题。一个社会之所以会是一个社会,它自然就有自己的规则和秩序,正是这样一种规则和秩序维系着社会的整体存在并推动这个社会良好的运转。这样一种规则和秩序是人类的伟大创造之一。但是某些时候,这样一种规则和秩序又会成为一种庸俗的枷锁,使得社会异化为某种让人难以接受的状态,并且对社会成员变成了一种束缚。霍尔顿就是这样一个想挣脱束缚的孩子。想象我们中国的社会,魏晋时期的名士所喊出的“越

名教而任自然”不也是同样的一种心境吗?苏轼在《临江仙》中这样写道:“长恨此身非我有,何时忘却营营,夜阑风静彀纹平,小舟从此逝,江海寄余生。”这样的一种试图逃离不也可谓是霍尔顿等人的先驱吗?

但是随着岁月的流逝,所有的试图逃离的孩子都会发现,逃离是不可能的。霍尔顿最终还是没有离开纽约,而是回到了正常的生活轨道上去,找学校念书,还有接下来的日子还是会做应该做的事吧。他在博物馆里放木乃伊的坟墓里发了这样一句感慨:“这就是全部麻烦所在,你永远找不到一个不错而且安静的地方,因为不存在。”霍尔顿一直是个聪明的孩子,的确是。

霍尔顿的故事到此应该就告一段落了。霍尔顿的试图逃离和最终的回归都是具有很强烈的象征意义的。

看《麦田里的守望者》,我总是会想起庄子,庄子的学说之所以在后世引发强烈的共鸣,是因为他的学说是对人作为社会与文化的存在的反省与焦虑。人只有进入社会,只有被社会的文化浸润,才能够真正的成为社会化的人,从而和整体一致,和谐前行。然而人的社会化也是一个被理性化,在某种层面上失去自然,丧失本真的过程,这样一个过程的确会让人产生焦虑。这是一个两难的问题。但是庄子的学说的本意也绝不是要完全抛弃社会文化的主流价值标准,而只是不能接受这样原本是人类创造的价值标准反过来僵化成一种工具和枷锁,因为一旦如此,人类社会就会失去活力。庄子始终强调社会需要有人冷眼旁观,带着一颗炽热的心,也许批判本身就意味一定层面的赞同,否则根本就不需要对话。

霍尔顿的逃离就是对于当时的工业文明对于人类精神方面压抑的不满与反抗,他采取了很极端的方式来对抗社会的主流文明,就如同魏晋名士用那些放荡之行来对抗礼教一样。霍尔顿和魏晋名士还有一个共同点,就是一个炽热的赤字之心:霍尔顿是如此的爱自己的弟弟妹妹,他最终留下的一个重要理由也是他的妹妹菲比。阮籍在母亲去世时还不肯停止正在对弈的棋局,还喝了很多酒,但是他内心哀伤过度,咳了很多血。

霍尔顿终究还是回家了,回到了他所批判的社会中。任何一个社会都是需要主流价值的,否则社会整体的维系和进步就会成问题。只是这样一种主流要有张力,要在包容和碰撞中保持自己的地位,而不是以己为尊,排斥异己。

8.读《麦田里的守望者》有感 篇八

这份守望不仅是属于霍尔顿的,更是属于作者自己。霍尔顿了解世事,却非要以极端的偏执混迹于尘世,为自己套上一层世俗的外衣,只有在夜深时独自神伤。霍尔顿有着自以为是的固执与偏激,更有着对抗不合理的激情。

霍尔顿有着与普通孩子一样的叛逆与固执,但是他有着与其他人不同的事,他敢于将孩子的逆反表现出来,他清醒地混迹在这世界。但他有着与不公的世界对抗的勇气,从他做每一件事的小细节和心理变化来看,是可以摸索到他内心柔软的深处。在表面上他是无所畏惧的“坏孩子”,但是有着与同龄人一样的单纯与美好。他清楚地认知到自己所作的每一件事,但他又有着非常人一般的固执。

霍尔顿的经历与现实相结合,令我读到霍尔顿走上歧路而感到心痛与惋惜。最后霍尔顿的妹妹菲苾结束了霍尔顿漂泊之旅,这不仅仅是霍尔顿漂泊肉体回归的历程,更是霍尔顿精神上的回归,看完不禁感到一阵悲凉。

霍尔顿的经历如同我们身边的一些人一样,16岁的他有抽烟、喝酒等一些偏激的行为,让许多人对他的行为感到心灰意冷,对他的所作所为感到不堪,但是他也是很有灵性的孩子,只是因为他的叛逆让许多人看不到他的优点。他因为自己的妹妹而放弃了自己的选择,可以看出来他是一个很善良的人,对亲情很是珍视。

9.读《麦田里的守望者》有感 篇九

也不知道为什么,脑海里突然闪烁出这句话,可能是因为我已经把自己的“小熊”,遗弃在时间的尘埃里了。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多么率性、真挚、叛逆的人,多么像曾经的追风少年的我们。

你喜欢主人公说话时候的语气么?我挺喜欢的,虽然我不会那样去做。年少轻狂,飞扬跋扈,在他的身上表现得淋漓尽致,让人不由得有“一干而净”,酣畅淋漓的感觉,也让我的嘴角不由得上扬起来。他可真是一个有趣又特别的人。

主人公转校了几次?好像没有太过交代。不过…我反正是读了三个高中,哈哈,这真是有意思。停课开除,好似家常便饭。好在成绩不是太差,在三流高中也算差强人意。回忆起在三个高中读书的经历,第一个高中给予了我大概五个算得上朋友的人,也给予了我许多特别的记忆:比如给电脑装路由器;比如午休总在楼顶上摊着报纸睡;比如特别的教室的门前是女寝楼和食堂。第二个高中的话,没有留下什么,除了一个可爱的菇凉,什么都没有(可能因为那一年学习太努力了,忘记了玩乐)。第三个高中,也有很多吧,除了交了几个不错的朋友还有了“一睡三”的经历,“凡人”应该是不会懂我的感受了,哈哈,其实呢,是因为我租的房子是两室一厅的,便邀请我两三个好朋友在补课期间一起住,相信这于我于她们都是一段美好的回忆;另外,我喜欢那两个水库,尤其是城西的那个大一点的,绵延的大坝似如游龙,浩瀚的水面一望无际,清风徐来,水波不兴,鸟雀欢鸣,缓缓入耳,在那躁动的年龄,那是我寻觅宁静的圣地;还有便是…我学会了LOL(现在极少玩了),高考前一个月,升了30级(没有经验卡,经验还没减半),这真是一件令人悲伤的事情,说不定少玩一点就会多考一点分呢,哈哈,谁知道呢?而且还因为上网还闹过几次笑话,现在仍被朋友津津乐道。哈哈…真是趣味无穷。

好吧。有点跑题了,不好意思。

与常见的大家之作不同的是,这本书读起来并不会感受到压抑,甚至还会觉得异常轻快流畅,看似简单的叙述,其实囊括了许多的情感线,而其中的感悟和认知则在潜移默化中开阔着读者的视野,影响着读者的思考。没有什么东西比知识更容易获取了,往往我们看的一本书,很有可能就是别人努力一辈子的精华,我们笔尖划过的一行文字也许就是历史上无数人的一生。劝君惜取少年时,莫待白头空悲切。

菲比是主人公的妹妹,她是多么可爱的一个人。她能看破你的心思,却尊重你的想法;她拥有童稚的快乐,却不否认任何自己不理解的事情;她喜怒哀乐全都写在脸上,还会为之抗争。而她还只是个孩子,那么惹人疼爱的孩子。那么,如何让一个人在小时候就具备那么可爱、有趣的能力?个人感觉的话,这和遗传关系挺大的,这种遗传有着智商方面的遗传,也有产下孩子后短期给孩子留下的印象的遗传。虽然这样说有点玄学,但是我想,如果我以后有孩子的话,我会每天对着她笑,即使她那时可能还不懂那表情是什么意思,但是我愿意那样,我希望她学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笑,学会善意的微笑,学会真实大笑!不愿欢笑的人,是无趣的。

“你千万别对着我笑,会爱上你的。”

读完麦田里的守望者已经过去四天了,当天晚上我便发表的了一个说说,内容是:“我就是那麦田里的守望者,你可千万别跳下去,不然我也会跳下去的。”我想好了,如果我救赎不了你,那也便是救赎不了自己。如果你“跳了下去”,我也会陪着你,事情要么更好,要么更差,我不愿将就,非要解释的话,那便是我觉得“苦痛对我来说要比平凡快乐”,可能你不理解,那又如何,我不需要你理解,何况你终究会理解。

好了,结束了,分享两句我觉得挺有趣的话。哈哈。

“女孩就这样,每次她们做出什么漂亮事,虽然她们长得未必很顺眼,要么甚至有点蠢,可是你还是几乎要爱上她们,从来都是**找不到北的感觉。”taasdda

10.读麦田里的守望者有感初一 篇十

——题记

《麦田里的守望者》中,一个少年形象浮现在我的脑海里,他就是大人眼里所谓的坏孩子,他的一切都是那么的不像话,他也就是本书中的主人公霍尔顿。

霍尔顿讨厌周围肮脏的世界,他讨厌那些虚伪的事物,却又不得不去跟他们交往;他讨厌电影,又不得不在无所事事时去那里消磨时光。霍尔顿没有真正的朋友,只有脏透了的“阿克莱”、表里不一的斯拉德莱塔等室友。他讨厌却又无奈,他不想与他们同流合污,他看不惯周围的世界,成绩自然很差,所以他苦闷、踌躇、彷徨。他的不用功,种种表现就是对资产阶级现行教育制度的反抗。

霍尔顿一直希望变得勇敢、强大,被人欺负了不敢还手,被学校开除不敢回家,静静地躲避着父母亲,他没有胆量去做真正有意义的叛逆。霍尔顿是青春期少年的代表,他的理想只是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站在悬崖边上,捉住不断奔跑的孩子。大人们总认为他是一个败家子、是一个不良少年。但是霍尔顿渐渐成熟的心中还存留着点点的梦想,即使它在那污浊的世道里变得那样细微渺小,他心甘情愿地帮助每一个孩子避开风雨,阳光就会在此刻抚摸你的脸庞。

霍尔顿是聪明的,他看透了社会的本质。他很普通却非常善良,虽然他的思想还很稚嫩,他有着很多的不足之处,但他勇敢地反抗现实,向往着美好的世界,一直在追寻着。

霍尔顿无论是在风雨中还是在麦田里,他都会继续守望着。守望着那没有被虚伪溺死的真挚、没有被虚荣杀死的朴实、没有被金钱名利包裹着的梦想、守望着所有孩子纯洁的生活。

我喜欢霍尔顿的理由很简单:他拥有一颗纯洁、善良、追求美好生活和崇高理想的童心。他对那些热衷于谈女人和酒的人十分反感,对校长的虚伪势利非常厌恶,看到墙上的下流字眼便愤愤擦去,遇到修女为受难者募捐就慷慨解囊。他对妹妹菲芯真诚爱护、百般照顾。这些举动都让人感到十分欣慰,更难得的是为了保护孩子,不让他们掉下悬崖,他甘愿渴望终生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发出“救救孩子”的呼声。

一切的一切似乎成了定式。也许我们本可以去做自己喜欢,但在别人看来是不切实际的虚度光阴的事。但自己真的不想被本和自己站在同一起跑线上的人抛在后头。没办法,只有坚持下去,进而渐渐地竟然也希望过这样的生活。很难想象自己抛开一切竞争、一切虚假的事物,像故事主人公一样做个麦田里的守望者。这根本不现实。因此,霍尔顿最终还是屈服于现实。“他不愿做英雄,只希望自己是一个平平常常的人”。要知道一个平平常常的人想要摆脱别人给自己套上的枷锁是一件多么不易的事。

我们是一群生活在新时代的人,自然已经习惯了困惑和烦恼,但是我们应该集中精神看准我们的前方、我们的路,我们应该是一群有理想、有抱负的人,假如霍尔顿没有纯洁的理想,那他就会堕落到底,是他的理想让他活下来。理想是人的指路明灯,它带着人走向未来、走向光明,人都在逐渐长大,所以会经历很多事,遇到挫折,我们不要气馁,也不要自暴自弃,困难只是暂时的,只要相信自己,只要你的心中还有理想,所有的苦难都会过去的,一切都会好的。

11.读《麦田里的守望者》有感 篇十一

学号:20103426姓名:林作舟

在我拿起《麦田里的守望者》这本书时,我没有想到这么薄的一本书会对我产生这么大的影响,书中的主人公霍尔顿不避琐碎,不讳隐私,与我们这群90后有很多相似之处,使我感触很深,使我对此激起共鸣和思索。

虽然主人公霍尔顿的语言十分粗俗,却没有给人一种厌恶之感。《麦田里的守望者》通过第一人称以一个青少年的说话口吻,生动而细致地真实地自述了自己(一个十六岁的青少年)被学校开除后在纽约城游荡将近两昼夜的经历和心灵感受。本书描绘了一个不安现状的中产阶级子弟的苦闷仿徨、孤独愤世的精神世界,从主人公这一个侧面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追求物质生活精神生活荒芜的社会风气,道出了资本主义的实质。

主人公霍儿顿是我读过的文学作品中为数不多的反面形象之一。他的性格深受资本主义社会的耳濡目染,,既有丑恶的一面,也有反抗现实,追求自己的理想的纯洁的一面。书中,霍尔顿是一个不肯用功读书,整天鬼混的沉沦少年,他为什么不肯用功读书?难道是资本主义社会物质极大丰富,不需要读书吗?看一看霍尔顿所处的环境,便不难明了。学校里的老师和他的家长强迫他读书,只是为了让他“出人头地,以便将来可以买辆混帐卡迪拉克”,学校里的老师大部分是势利的伪君子,连他起初所唯一敬佩的一位老师后来发现也可能是个搞同性恋的,而这位老师对他说:“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的死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原为某种事业卑贱的活着。”

我们生活的这个国度,这个时代正处于巨大的变革之中,一切都在日新月异的发展。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与50年代的美国确实有些相象。当今社会,人们终日忙忙碌碌,为生活为地位为金钱为权力而奋斗,在他们中间的许多人,都已经在当今这个已越渐冷漠的社会中看够甚至经历过了所谓的世态炎凉,也麻木了自己的心灵、善良,更有甚者也许已经遗弃了自己的人性,只想在社会中争权夺利,不惜一切正当或不正当的手段。这些人,毫无疑问,都已经丢失了心灵净土,终日带着假面具,也因此,只能活在自己眼中的残酷世界里,追名逐利,成为欲望的奴隶。从主人公霍尔顿的身上真正给予我的启发是一个人无论他经历多少磨难与考验甚至被社会所被排斥打压,但他都不能丢弃自己的理想,泯灭自己的人生,要坚持自己的理想,坚持自己的人性,保守自己的心灵净土,在自己的内心以清醒的目光看着社会与世界,不断思考,不断追求真理,不断探索存在的价值与光辉,努力为自己所在的世界做点什么做回自己,探索自己存在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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