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教激励和考核制度

2024-07-05

电教激励和考核制度(精选11篇)

1.电教激励和考核制度 篇一

XX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管理激励和考核制度

一、目的

规定全司各部新产品开发过程的职责、执行力和奖惩流程与细则,鼓励系统性展开产品实现过程策划,追求产品过程设计的零缺陷,力保投产达到0PPM、0 顾客停线的卓越质量表现,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1、本制度适用新产品销售部定点通知后的设计及工装制成过程阶段策划执行力的奖励和处罚。

2、本制度适用新产品样件试制及工装调试阶段的协调性和执行力奖励和处罚。

3、本制度适用新产品开发过程中协调和执行力的奖励和处罚。

4.本制度是对公司《新项目开发策划控制程序》的补充,制度中未描述清楚的内容以《新项目开发策划控制程序》文件为依据执行。

三、定义

1、项目经理——指由项目管理部申请,经公司批准的项目对外联系窗口,主导项目小组成员按顾客的各个节点要求完成项目交付。

2、项目小组成员——指由各部门在公司项目小组正式委派的当事人,代表所在部门履行项目开发职责,其人员根据项目阶段的任务不同可能发生变化。

3、项目核心小组——指由项目经理、冲压工程师、焊接工程师和质量工程师组成的项目小组,其人员必须固定,原则上不做变动。

4、再发:全称“再发生”,也叫“重复发生”或“再犯”,本制度从重处罚的“再发”,是指同一成员在同一事件上执行力和协调性出现两次或两次以上的推迟和拖延的情况。

5、拒不执行:指不配合执行项目经理安排的工作的情况。

6、样件:指在新品开发过程中量产试制前交付的零件或者所有客户需求交付的零件。

7、试生产零件:指在新品开发过程中由客户物流系统发布订单交付的零件。

四、职责及权限 4.1项目经理

1、组建项目小组,建立项目组织机构图,明确小组成员职责,定期召开项目 小组会议,评审完成项目的所有策划工作。

2、组织项目小组对项目需求进行分解,编制项目计划(包括工作范围、资源需求、人员分工、进度要求、成本预算和质量计划),指挥、协调并监督考核 小组成员的工作。

3、领导项目小组、主导完成新项目各阶段的试生产、验证、确认工作。

4、监控新品工程变更(ECC)管理和实施工作。

5、根据客户各装车时间节点要求组织试生产订单评审、安排试生产、追踪试生产进度并组织样件交付,并针对各装车阶段的问题点组织召开质量分析会议,制定改进方案。

6、根据客户开发流程及时提交各种资料(包括特殊特性清单、过程流程图、PFMEA、生产CP,PVP&R等),负责完成PSW样件及PPAP资料的准备及签订工作。

7、负责按照顾客要求完成各阶段进度的评审及提交工作,及时发现项目风险并制定应对措施,且向公司领导及顾客代表汇报。

8、负责作为项目窗口对公司领导及顾客代表定期汇报、沟通,对项目的整体进度负直接责任。

9、依据阶段性工作的完成情况对成员提出月度奖励和考核意见。4.2冲压工程师

1、负责各阶段数据的数据分析、CAE分析报告的提供及其工艺卡的编制,并 按评审计划评审模具工艺和结构,编制并更新冲压工艺记录表格,且按体系 要求做好记录和传递。

2、负责冲压特殊特性清单、冲压过程流程图、冲压PFMEA、冲压生产CP、冲 压作业指导书及其工艺定额的编制和评审及其CP的培训。

3、负责模具制造过程进度追踪(如:模具履历表的收集与更新、模具制造进度的汇报、模具制造节点的检查,模具变更执行进度追踪及确认等)。

4、负责模具预验收、及其问题点的整理、反馈,模具问题点的整改结果确认,模具回厂安排,预验收资料的签收和确认。

5、负责回厂后模具调试、问题点的收集、分析、措施制定及其验证和质量提升,并解决试生产技术、工艺、工装问题。

6、负责模具终验收,及其模具质量的确认。

7、对项目中所有冲压技术负直接责任,并负责完成项目经理交代的其它工作。4.3焊接工程师:

1、负责各阶段的数据分析及工艺卡片的编制,并按评审计划评审夹具工艺和结构,及焊接线工艺布局规划,编制并更新焊接工艺记录表格,且按、体系要求做好记录和传递。

2、负责焊接特殊特性清单、焊接过程流程图、焊接PFMEA、焊接生产CP、焊接作业指导书及其工艺定额的编制和评审及其CP的培训;

3、负责夹具制造过程进度追踪(如:夹具加工进度表的收集和反馈,夹具履历表的收集与更新、夹具制造进度的汇报、夹具制造节点的检查、夹具变更执行进度的追踪及确认、夹具R&R验证、精度验证等)。

4、负责夹具预验收、及其问题点的整理、反馈,整改结果确认,夹具回厂安排、资料的签收和确认。

5、负责回厂夹具调试、问题点的收集、分析、措施制定及其验证,夹具过程验证,并解决试生产过程中的技术、工艺、工装问题。

6、负责夹具终验收,及其夹具质量的确认。

7、对项目中所有焊接技术负直接责任,并负责完成项目经理交代的其它工作。4.4质量工程师

1、负责检测标准的编制、评审

2、参与冲压及焊接经验的编制与评审,输入类似零件历史质量问题。

3、负责按评审计划评审检具结构,并按体系要求做好记录和传递。

4、负责检具制造过程进度追踪(如:检具加工进度表的收集和反馈,检具履历表的收集、检具制造进度的汇报、检具制造节点的检查、检具变更执行情况的确认、检具MVS、MSA的研究、精度复测等。

5、负责检具预验收、及其问题点的整理、反馈,整改结果确认,检具回厂安排、资料的签收和确认、检具CMM复测。

6、负责检具使用过程中问题点的收集、分析、措施制定及其验证。

7、负责质量巡视员的培训,确保所有零件(包括样件、外协件、客供件、试生产零件等)的尺寸测量和质量确认工作,并按照项目要求提交质量检测报告;

8、负责检具终验收,及其检具质量的确认。

9、负责完成项目经理交代的其它工作。4.5物流部计划成员

1、按试生产、样件和试模需求编制生产计划、组织编制物料需求计划并监控试生产和样件制成进度。

2、在新品生产(包括样件和试生产零件)过程中履行调度职能,配合小组协调安排制造各部解决新品生产过程中的异常问题。

3、负责新项目生产物资盘点及其呆滞物料的处理。

4、负责更新生产数据库,组织制定新产品的材料、标件、半品、成品安全库存定额和工时定额。4.6冲压车间成员

1、负责汇总过去冲压生产异常处理经验,并参与小组所划及试生产,特别是安全性、操作性和匹配性的评审。

2、负责冲压作业指导书中操作流程的编制和试模过程中参数的统计。

3、执行试生产和样件制造,如:领取生产物料、制程质量检验、不良品处置、工装供方冲压车间安全行为的监控等。

4、确定新项目冲压人员需求,并组织进行新项目冲压安全质量操作技能培训。

5、安装到位的新生产线环境因素及危险源识别。4.7焊接车间成员

1、汇总过去焊接生产异常处理经验并参与小组所有策划及试生产,特别安全性、操作性和匹配性的评审。

2、参与评审并验收焊接车间布局规划、新焊接设备夹具的投资式样方案。

3、负责焊接作业指导书中操作流程的编制。

4、执行试生产和样件制造:领取生产物料、制程质量检验、不良品处置、工装供方焊接车间安全行为的监控等。

5、确定新项目焊接人员需求,并组织进行新项目焊接人员的安全质量操作技能培训。

6、安装到位的新生产线环境因素及危险源识别。4.8物流部项目小组成员

1、汇总过去物流不良处理经验并参与小组共同完成所有物流策划。

2、负责交货状态的物流方式、包装规范的确定,策划厂内周转物流运输方式、包装规范(含临时包装)。

3、负责新物流设备、新料架的投资式样方案、环境因素及危险源识别及其申购需求提出和验收。

4、编制新料架的日常及定期维护保养规划。

5、审批供方物流方式、包装规范及其物流PPAP资料。

6、确定新材料/标件/产品、新设备工装检具备件的仓储方式

7、在试生产中配合完成客供件领取、新品出入库、物流配送等物流仓储工作。8、负责试生产零件订单接收及所有阶段零件的交付。4.9设备部成员

1、负责汇总过去经验,完成设备选型及布局规划,技术协议编制和签订。

2、负责新设备导入后的安装调试和验收,含设备及系统集成(例:机器人系统集成和发生故障时故障的排出)。

3、主导确定新生产设备的投资式样方案、环境因素及危险源识别、编制技术协议、设备供方选择并组织采购或委外设计、制造与验收。

4、主导新生产设备的安装、试生产调试、维护、指导厂家整改。

5、编制新生产设备、操作规程、日常及定期保养规范、易损件周期更换计划、备品安全库存定额。4.10采购部成员

1、负责新项目外协件新供方开发,及新增设备、盛具、原材料、部品及辅料的采购或外包。

2、负责原材料采购与顾客的商务运作。

3、负责追踪标件、辅料和外包供方开发进度,协调标件、辅料和外包供方整改试生产问题,主导所管标件、辅料和外包供方的交付业绩评价。

4.11销售部成员

1、负责顾客商务运作及新工装导入。

2、负责顾客新项目商务合同评审并组织报价。

3、负责新项目客供产品、外协件、工装新供方开发与选择,及其客供产品、外协件、工装的采购或外包的商务运作。

4、追踪外协件供方开发进度、协调外协件供方配合整改试生产问题、主导所管供方的交付业绩评价。

5、监控顾客财产并更新清单。

6、代表顾客将顾客具体要求及时传达给小组,并将小组的工作情况反馈给顾客相应职能部门。

7、监控并促进小组工作符合顾客要求。4.12人力资源部成员

1、负责新项目人力资源策划和管控;监控并核算新项目人工成本。

2、组织识别新项目人员需求计划并按需求招聘到岗。

3、组织编制新项目人员培训计划并监督执行、验证培训有效性。4.13项目管理部总监

负责督促项目经理工作系统性,并汇总各项目经理提出的奖惩意见。如考核出现争议时,协助技术系统分管提出裁决建议报总经理批准。

五、奖惩基本原则

1、处罚不是目的原则:处罚是为了促进成员积极及时推动工作,防止问题和推诿的发生而采取的一种管理手段。

2、激励及时性原则:每月月度会议上,通报本月工作的完成情况及成员的激励情况。

3、后果严重须处罚的原则:引起顾客或项目经理抱怨须处罚;影响项目整体推进进度须处罚;顾客或项目经理再次抱怨的加重处罚;其处罚结果在月度会议上通报。

4、不允许重复发生的原则:本文件适用范围内发生的问题在1个月内重复发生的加重处罚:第二次追加对部门经理处罚;第三次追加对系统分管处罚。

5、申诉及时的原则:责任单位对项目组的奖惩有异议时,与技术开发部不能达成共识的,可在收到奖惩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向管理部提出申诉。

六、奖惩依据

1、在制造早会、周会、工程评审会、试模专题会上通报的重点工作、《问题清单》——须注明责任人、关闭期限。

2、月度会议上提出的重点工作、问题清单——须注明责任人、在关闭期限。

3、其它:事实、物证、人证、照片等证据。

七、奖励计算

奖励=(可支配总额)×工作份额×态度系数

注:

1、工作份额=实际完成工作数/本月小组需完成的总工作数,工作内容和责任人由项目经理根据当月的实际情况确定当月需相关成员完成的工作项数(对于同一工作,主办计60%,协办计40%)。

2、态度系数:主要由项目经理依据配合过程中的态度表现直接评价,其系数范围为:1)按时完成工作,0.8<系数≤1;2)工作未按计划全部完成,0.5<系数≤0.8;3)拒绝完成工作,系数为0;

3、如在工作份额和态度上出现分歧,在项目月度会议后1天内提出异议,由CEO最终裁定。

4、奖励主要是激励项目成员的积极性,原则上奖励当月参与项目管理和支持工作的项目成员,体现多劳多得,每人当月的最高激励金额累计不超过800元。当出现顾客正式投诉,取消主要责任人当月的激励金,并一次处罚主要责任人100-200元,每人当月的最高处罚金额累计不超过700元。

5、可支配总额:原则上为每个项目 3000 元/月。当月如出现顾客正式投诉一次,可支配总额变更为 2000 元;如出现顾客正式投诉两次,可支配总额变更为 1000 元;如出现 3 次或 3 次以上,取消当月该项目奖金。项目经理可根据当月的工作量考虑可支配总额的实际分配额,当月未分配完的激励金额可转移到下月发放,项目结束即自动取消。

八、生效日期

本制度由小组起草,各系统分管会签、总经理批准后执行。本制度自发行之日起生效执行。本制度在执行中完善和修订。

2.电教激励和考核制度 篇二

1.1 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

员工的激励就是要通过激励作用将员工的利益和企业的战略发展目标紧密的结合在一起,使员工充分认识到自己与企业的发展之间的联系,机动式的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以此驱动员工为企业的发展贡献力量,并保证这种驱动不仅仅可以满足企业的需要,同时也可以满足企业的工作目标,同时在对于员工积极性的调动和激发过程中还应当做出适当的调整,保证员工可以最高效的完成既定任务,不断的调高绩效。

1.2 避免人才的流失

员工的激励不仅仅是表现在利益层的鼓励,同时也是一种前途和发展空间的驱动。激励应当是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内容,贯穿于整个管理过程,并且激励手段也是员工自我认知以及自我价值实现的一个衡量标准。有效的激励手段可以使员工感到自己在一个企业具有发展空间和发展价值,这种机会鼓励可以使员工感到具有挑战空间,并且在员工的技术发展到一定程度时,可以适当的扩大其业务工作范围,使其感到学无止境,并且还可以通过使其在相适应的岗位上担任一些职务,增加其自身的存在感,感到公司对其重视,增加其归属感。

2 注意问题

2.1 完善基础性工作时激励手段的有效保证

绩效考核制度是对员工激励的一个重要的平台,或者说是手段。而绩效考核的基础就是一个健全科学的岗位设置以及对岗位进行合理的评价分析,从而保证各个岗位的工作人员都可以得到公正公平的评价,建立起一个客观有效的考核制度。一个健全的考核体系不仅仅可以令员工认识到自己在岗位上的工作状态,同事也可以对其工作产生相应的积极鼓励,因为考核一般都是与奖励和惩罚想挂钩的。同样的,不当的考核制度也会抑制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2.2 精神激励也是重要的手段

人都是有一种希望得到别人认同的心理,很多企业的管理人员都将员工将工作做好是天经地义,无需进行表扬或鼓励,而对于工作中的失误则是不可原谅必须批评的。这样就忽略了员工精神鼓励的重要性,其实在实际的人力资源管理中管理者往往不会重视形式上的鼓励和认可,其实适当的认可和赞美可以另员工的内心得到满足,这种精神上的鼓励可以取得直接性的积极效益,即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因此管理者应当抓住每一个可以表达赞美的机会。

2.3 适当的对失败进行奖励

企业的管理者不应当具有一个包容的精神,并将此融入到企业的管理中,管理者这应当尽可能的激发员工对工作的积极主动的创新精神。因此在创新工作中出现了失误或者是挫折,管理人员还是应当对员工进行相应的鼓励,让员工感到,只要是有相应的态度和方式,即便是失败了也是值得鼓励的,以此避免其产生挫败和失望的情绪。

3 如何进行有效激励

3.1 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真诚对待员工

管理者应以员工为中心,满足员工对归属的愿望,成就的需要,倾听和理解他们的抱怨,通过让他们参与对企业发展、工作条件和其他重大事项的决策,使他们感到自尊和尊重的满足,意识到他们有潜力不断进步比制定目标更为重要,那么员工才能以组织事业为中心,同时组织的士气一定能够得到改善和提高。如每年经理应和员工有一次正式的谈话,探讨今年的工作是什么,工作目标有几个,衡量标准是什么,为了实现目标要经过哪些培训以及员工的发展机会,今后有什么打算等等,帮助员工实现他的愿望。让大家定期出去学习或训练,员工从岗位上脱离出来,无论是旅游还是学习,这既是团队生活,也是享受公司的福利,在学习充电的同时,也会放松身心,这也是公司对员工的认可,员工会有很强的归属感

3.2 了解员工需求,进行有针对性的激励

员工是带着自己的需要走进你的公司的,只有了解他的需求才能有效调动他的积极性。根据马斯洛需求理论,不同员工,或同一员工不同时间或环境下会有不同的需求。见图1。

所以,在制定和实施激励政策时,首先要调查清楚每个员工真正需求的是什么,并将这些需求整理归类,然后制定相应激励政策,帮助员工满足这些需求。如年轻员工比较重视拥有自主权及创新工作环境;中年员工比较重视工作与私生活的平衡及事业的发展机会,老年员工则比较重视工作稳定性及分享公司利润。对管理技人员,可以设计两条职业生涯规划线,一条是行政管理线,一条是专业线,对一线工人可进行几个层次的通道设计。这就需要我们的管理者要善于抓住主要矛盾,抓住员工的主导需要。否则,激励就是纸上谈兵,无的放矢。

3.3 建立科学的、公正的激励机制

激励制度一定要体现公正的原则。公平理论指出,一个人的工作动机,不仅受其所得的绝对报酬的影响,而且受其相对报酬的影响。每个人都会不自觉地把自己付出的劳动进行纵向比较和横向比较。通过比较,看自己是否受到了公平对待。从而影响自己的情绪和工作态度。因此,出台制度之前,要广泛征求员工的意见,得到大多数人的认可,并把这个制度公布出来,在激励中严格按制度执行。

3.4 科学分析企业的工作岗位

岗位分析是企业薪酬管理的基础,每个员工的工资都是与自己的工作岗位紧密相连的,岗位所承载的工作内容,工作责任,任职要求等是与其价值相匹配的。这个价值是通过科学的方法和工具分析得来的,它能够从基本上保证薪酬的公平性和科学性,也是破除平均主义的必要手段。

3.5 建立科学的绩效管理体系

企业的经营管理过程就是一个不断累积绩效,获得绩效的过程,包括组织的绩效,部门的绩效和员工的个人绩效。而从目前我国企业的情况来看。绩效管理仍然是一个比较明显的空白,即使有的企业实施了绩效管理,也大多停留在绩效考核的层面,或者流于形式,真正重视绩效管理、科学推动绩效管理的企业实在少之又少。没有绩效管理,很难体现薪酬的公平性和激励性。因此企业应重视绩效管理,认真研究绩效管理的理论、方法和流程,科学地认识绩效管理并努力推动绩效管理在自己组织里的实施。让绩效说话,将企业管理者与员工的思想统一到绩效上来,发挥绩效管理的能动性作用,以调动员工的积极性。

3.002安全生产绩效考核激励制度 篇三

(1)安全生产无重伤、无死亡、无重大生产质量、设备、火灾事故,百人负伤率完成本公司方针目标值;

(2)基础管理工作扎实,安全帐卡、操作证登记齐全,对职工安全教育有计划、有考核;参加公司组织安全教育人数达95%以上,按时参加公司安全生产例会和安全检查;

(3)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无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事故;

(4)对工作过程中的隐患能及时整改,按整改要求时间整改率90%以上。对一时解决不了的项目有可靠的防范措施,并订有详细的整改计划,实行“三定、四不推”。

(5)认真贯彻安全生产工作“六同时”,车间每月研究一次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充分利用每周安全活动日搞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活动(有布置、有检查、有记录);

(6)开展安全现代化科学管理,把先进的管理手段和管理方法应用到安全管理中;

4.1.2.2安全生产先进班组条件:

(1)无违章违纪行为和事故发生;

(2)人人熟知并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安全考试合格;

(3)充分利用每周安全生产活动日,针对本组生产中存在的实际问题进行安全活动,记录完整清楚;

(4)不断总结安全工作经验,开好班前班后会,按要求填写班组安全台帐;

(5)积极参加公司、车间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技术培训,受培训率应达到100%,安全考核平均85分以上;

4.1.2.3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1)能认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章违纪行为;

(2)本人无任何事故(包括人身、生产、质量、设备、火警等微小事故);

(3)安全考试成绩90分以上;(答题、培训、日常考核)

(4)在安全生产、文明生产中有较突出贡献;

(5)坚持原则,抵制他人违章违纪,防止或避免事故发生者;

(6)积极参加安全活动,主动整改不安全因素;

4.1.3奖励办法

4.1.3.1评比奖励工作,由本公司行政人事部提出奖励方案,经本公司主管领导审核,提交安全委员会讨论同意;

4.1.3.2对集体和个人的奖励分为:表扬、通令嘉奖、奖状、奖金、奖品;评为安全先进集体和职工、安全生产(工作)者授予本公司安全先进集体、个人安全标兵的光荣称号;

4.1.3.3坚持以荣誉和物质奖励并举的原则,在给予上述奖励的职工可根据贡献大小一次性发给奖金和奖品;

4.2处罚

4.2.1事故处罚标准(参见《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

4.2.2其它罚则

4.2.2.1对公司在安全检查中查出的事故隐患,行政人事部在月度考核中,一项酌情减免该责任部门安全考核分2-4分。未按《隐患整改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整改的,加倍处罚;

4.2.2.2安全日常检查考核减分(参见安全防火考核标准);

4.2.2.3重大节前未组织安全消防自查,减责任部门安全考核分5-10分;

4.2.2.4隐瞒微小工伤事故、不登记、不报告,减责任部门安全考核分10-20分;隐瞒轻伤事故不报,减责任部门安全考核分20-50分;

4.2.2.5违章指挥或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每查出一起,虽未发生事故,要减该责任人20分,造成事故的按《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考核,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4.2.2.6发生重大未遂事故的车间、部门(经有关部门或领导确认为重大未遂事故)减责任部门工资收入的20分-50分,车间、部门主要负责人减当月工资20分,事故直接责任者所在班组长适当扣分,事故直接责任者20分-50分;

4.2.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加重处罚:

4.2.3.1发生伤亡事故或急性中毒事故之后,不积极采取妥善安全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发生同类事故的,按《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加重一级处罚;

4.2.3.2接到公司下达的《隐患整改通知书》后,逾期不改的,按考核规定减分加倍处罚;造成事故的按《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加重一级处罚;

4.2.3.3违章违纪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不重视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而造成工伤、中毒事故、重复(多次)发生工伤事故者,按《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加重一级处罚;

4.2.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减轻处罚

4.2.4.1由不可抗力或因技术条件所限无法预料的非责任事故;

4.2.4.2车间、部门负责人重视,制度健全,落实到位,安全生产一贯很好,发现隐患后能积极采取整改措施;

4.2.5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有下列情况,减责任部门安全考核分10-50分

4.2.5.1没有经过工程验收,强行试车;

4.2.5.2没有生产工艺和操作规程进行试生产;

4.2.5.3危险源未进行辨识,操作工未进行培训在新岗位上岗操作;

4.2.5.4劳动保护设施没有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4.2.6各级负责人和职工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根据情节给予经济处罚(参见安全检查考核标准)

4.2.6.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健全,使职工无章可循的;

4.2.6.2安排生产作业计划或临时性任务时,没有采取安全措施或发现违章操作不教育、不制止的;

4.2.6.3设计、制造新产品、新设备和编制新工艺时,不按规定装设安全防护装置或防护装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4.2.6.4对职工不进行安全教育,委派未经培训或考试不合格人员上岗独立操作的;

4.2.5.5发生工伤事故隐瞒真相推卸责任,包庇袒护责任者或有意破坏、伪造事故现场的;

4.2.5.6违反公司“职工安全行为规范”条款的;

4.2.5.7安全防护装置不齐,有安全装置不用,擅自拆除或已失去安全防护性能不修复者(如机械的转动和危险部位的安全罩,电开关盒盖,安全阀和固定式电芦葫等的联锁、行程控制等安全装置;

4.2.5.8施工中需揭开的孔、洞、沟、盖或挖的沟、坑及拉设临时电源、钢丝绳、搭设木架、堆放原材料和设备等项工作,没有安全标志及任何安全措施者;

4.2.5.9刁难、无理取闹、谩骂安全检查人员者;

4.2.5.10违反劳动纪律、工艺纪律者。

4.3本制度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

5.沿革

5.15.1为规范、有序的开展安全、文明生产工作、同时提升企业的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4.电教激励和考核制度 篇四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公司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地调动高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公司效益、安全、发展三大业绩,促进公司做强、做大、做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高管人员指下列人员:

(一)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二)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应当适用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公司高管人员绩效考核以企业效益、安全、发展三大业绩为出发点,根据公司预算、生产、经营计划和高管人员分管工作的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高管人员的薪酬分配。

第四条 公司高管人员绩效考核与薪酬分配遵循以下原则:

(一)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二)收入水平与公司业绩及分管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

(三)考虑公司长远利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原则;

(四)定量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结果与过程相统一的原则;

(五)有奖有罚、奖罚对等、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对高管人员进行绩效考核以及确定薪酬分配的管理机构,具体测算和兑现工作由公司企管部和财务部负责实施。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根据高管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薪酬计划或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

(二)负责对公司高管人员薪酬方案提出修改意见、审查、确认高管人员目标责任书;

(三)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四)审查公司高管人员的履职情况,并对其进行绩效考评;

(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适时制订公司高管人员的股权激励计划;

(六)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三章 薪酬的构成第七条 高管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保险和福利、绩效薪酬三部分组成。计算公式是:薪酬=基本薪酬+保险和福利+绩效薪酬。

(一)基本薪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高管所任职位的价值、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提出方案,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二)保险和福利:根据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执行,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三)绩效薪酬:根据公司效益、安全、发展三大业绩实现情况及高管人员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综合考核获得的奖励薪酬。

第八条 绩效考核目标

(一)安全目标

以重大事项作为主要考核内容,包括生产安全、经济安全、政治安全和企业形象安全四项指标。

1、生产安全。重点考核人身死亡事故、重大设备事故、重大生产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突发环境事件。

2、经济安全。重点考核因决策失误、渎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重大违纪违规问题。

3、政治安全。重点考核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考核领导班子成员违法犯罪案件、员工群体性犯罪案件。

4、企业形象安全。重点考核对企业形象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事件。

(二)效益目标

包括盈利能力、偿债能力、资产运用能力指标。

1、盈利能力:包括利润总额、净资产收益率、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资产保值增值率等指标。

2、偿债能力:包括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等指标。

3、资产运用能力:包括应收款项周转率、存货周转率等指标。

(三)发展目标

主要考核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的实施情况。

第九条 绩效考核目标的分值及权重

各类绩效考核目标的分值设基本分和加(减)分两项,基本分采用百分制计分,加(减)分根据指标特点设置。考核总分按照各类绩效目 标得分乘以所占权重计算。即效益、安全、发展目标均设基本分100 分。其中,效益目标权重为 60 %,安全目标权重为 20%,发展目标权重为 20%。

第四章 考核与实施程序

第十条 在董事会确定公司经营目标之后,高管人员应根据公司的总体经营目标制订工作计划和目标,分别签署目标责任书,其中总经理、董事、董事会秘书与董事长签订目标责任书,其他高管人员与总经理签订目标责任书。

第十一条 高管人员的目标责任书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的总体经营目标及各高管人员所分管的工作提出,并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各高管人员的岗位职责,结合公司经营目标审核确认。目标责任书应对高管人员的工作计划与目标中各项内容的权重、分值予以确认。

第十二条 高管人员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将作为高管人员薪酬考核的依据。在经营中,如经营环境等外界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有权调整高管人员的工作计划和目标。

第十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高管人员考评程序如下

(一)公司高管人员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书面述职和自我评价;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绩效考核标准(主要为各高管人员签署的目 标责任书)和程序,对高管人员进行绩效评价;

(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岗位绩效评价结果及薪酬分配政策提出高管人员的绩效薪酬数额和奖惩方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核批准。如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未予通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根据董事会审议意见对薪酬方案进行修改,直至董事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第十四条 经营结束后,在会计师事务所完成审计后二个月内,薪酬与考核委员应完成高管人员的薪酬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考核对象。

第十五条 高管人员在工作中有重大失误及违法、违规行为,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不予发放绩效薪酬,并根据违法、违规行为的严重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或厂纪处分。

第十六条 高管人员在收到绩效考核结果通知后如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一周内向董事会提出申诉,由董事会裁决。

第十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最终考核结果以及高管人员的薪酬实施具体内容公示后,由公司统一实施。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仅作为建立高管人员绩效考核与薪酬激励机制的总则,具体考核细则由公司企管部和财务部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目标制定,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审核、确认。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5.唐朝的官吏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 篇五

1.概况

2.品级与勋官 3.唐代考课制度

4.考课制度的规定及其运行 5.考课与吏治的关系

一、概况 1.中央官制

1)三师:太师、太傅、太保(荣誉职务)2)三公:太尉、司徒、司空(荣誉职务);3)三省:中书省(决策、秘书)、门下省(侍从、谏议)、尚书省(行政)、;尚书省下辖六部:吏部(人事)、户部(户口、财政)、礼部(礼宾)、兵部(国防)、刑部(法院)、工部(工程、水利);4)一台:御史台(监察);5)五署:国子监、少府监、将作监、军器监、都水监(循旧制,与六部分工);6)九寺:太常寺、光禄寺、卫尉寺、宗正寺、太仆寺、大理寺、鸿胪寺、司农寺、太府寺(与六部分工合作)。7)散官:(荣誉职务)2.地方官制

1)虚设(道)置观察使

2)州(郡):刺史(太守);别驾、长史、司马;录事、参军事;3)六曹:司功、司仓、司户、司兵、司法、司士。4)县:县令;县丞、主簿;县尉、录事、佐史。5)乡:耆老;6)里:里正;7)村:村正;8)保:保长;9)邻:邻长。

四家一邻,五邻一保,五保一里,五里一乡;一自然村为一村。城市内无村设坊,坊正和村正相同

二、品级与勋官

唐代沿袭隋制,把官员分为九品,每品内又分为正、从,共为十八个等级。文官自正四品以下,武官自正三品以下,还分为上下阶,因此,唐代文官的散官实际上有三十个等级,武官散官等级是三十二等级。这些等级总称为流内官,为正式文武官员。此外还有流外九品,实际上已属于吏员,不属于正式官员的范围。官员的散官称号与品级大致对应,表示官员地位 与资历高低,作为升迁的序列。

唐承隋制,文武官员均可授勋官,共有十二级。按照规定,勋官可以与相应品级的公卿大臣处于同等班位。但实际上由于授勋过多,动以万计,因此无职事的勋官实际地位往往在胥吏之下,仅仅成为一种授予的官员荣誉称号。

三、唐代考课制度

考课也称考绩、考核、考察,是对在职官吏的官箴政绩和功过的考核,是职官管理工作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考课不仅是政府对职官实施奖惩、升降、俸禄的主要依据,也是积极向上、整顿吏治的有效措施,因此,历代统治者十分重视,并在实践中逐步建立和完善了考课制度。

1.唐王朝对考课制度的重视及原因

1)唐王朝对考课的重视

唐代进入我国封建社会的鼎盛时期,官吏的政绩考核制度日臻完备。官员的政绩考核经两晋南北朝的试行,全面考核官员政绩的导向更为明确。一是负责官员政绩考核的机构设置和考核方式趋于完善;二是政绩考核更加注重共同标准与侧重标准相统一;三是把政绩考核的结果公示,并与官员的定级、晋升和奖罚相结合。

唐王朝对考课制度高度重视,唐初就制定了考课法,同时唐王朝制定了系统完善的考课体制并且实行了严谨周密的考课办法。不仅如此,唐王朝的统治者对考课制度也是亲恭其事,对于都督、刺史的考课皇帝都亲自过问、提示。考核官员时,防范也是非常严格的,并且这种严格还体现在执行过程中。

不仅如此,唐统治者还亲任主考官,别赦德高望重的京官二人担任校考使,分校京官、外官考,同时,特派御史大夫或者其他高级官员为监考使。2)重视的原因

-----隋朝的前车之鉴

隋朝的灭亡,除了史学界常说的隋炀帝的暴政之外,从政治的运作来看,考课不严等诸多弊端,进而导致吏治腐败,也是隋亡的一个重要原因。

-----唐王朝的现实需求

唐初统一的局面,为唐王朝考课等官僚制度的建设提供了物质保证和安定的政治环境;唐初管理来源的多元化要求加强官僚系统的考课环节;唐王朝面临着制度建设,完善的官制是其中的一个重点;统治者的用人思想,唐太宗认为“致安之本,唯在得人”。

四、考课的制度规定及其运行 1.唐代考课的制度规定

1)考课机构

唐朝时代,直接负责官吏考课的是考功司隶属中央尚书省吏部。唐代,致考功郎中、员外郎各一人。此外,还有主事三人。令史十三人,书令史二十五人,掌固四人,分管考课的具体事宜。

唐代考核官吏自中央到地方各部门皆有严密的组织机构,并设专人负责,且中央各决策机关派人协助,共同协作,做好这项工作。尤其是负责考核的各个机构相互牵制,相互监督,而不相统属。

2)考课的类别

内考和外考。内考是皇帝直接对亲王级中书门下与京官三品以上。外官五大都督的考课。外考是由吏部考功郎中和员外郎对四品以下的官员的考核。四品以下又分为京官和外官两类,分别进行考课。3)考课的年限和时间

唐代统治者明确的规定了考核官员的具体期限,保证官吏考核的经常进行。根据玄宗时期编制的《唐六典》载,唐代考核官吏之制为每年一小考、四年一大考。每年十一月十五日以前,京外官的考解的一律送到尚书省,御史台和诸道观察使在九月三十日以前就要将所访官吏的功过善恶申报考功,且根据内外官距京师路程的远近规定呈交考解的时间。4)考课标准

流内之官根据品行和才能两个方面,以“四善二十七最”为标准。“四善”是对一切官员德行的共同要求;“二十七最”是针对各个部门的具体工作性质所规定的不同要求,主要是才能方面的考核。

然后,根据官员具备善最多少,使共同标准与专门标准相结合,分为九等。

流外官的考课采取四等法,它有分等和记分两种形式,分等比较简化,以行能功过评为四等级,记分则是根据具体事实来评判。这种记分法与分等法相结合的州县考课制度,总体上是,凡为中上者加官进级。中中者守其本任,中下者将被解任或受到一定的惩处。

一些特殊官职,如“博士、助教„”,唐代有专门的考核标准。而对于那些考功郎中无权过问的,由皇帝内定的宰相,其考课标准更严,要求很高。唐朝还常根据当时的经济、政治需要,临时规定一些定考标准。5)考课的奖惩规定

唐统治者更具考核官吏的政绩标准,规定了严格的考核等级,并以此对官吏进行奖惩。唐代依据这种升降赏惩对考核优者,升官进爵,增加俸禄。劣者,予以降职,罢官削俸禄、减爵、甚至受到刑事处分,且从法律效力的角度保证对渎职者的惩戒和政绩卓越者的奖励。

在考察地方官时,特别注重实绩。2.唐代考课的方式、方法

操作运作机制:

1)由中央各司和地方各州长官考定下属官吏

2)中央和地方各有关机构按照规定日期,把被考者的簿状送报尚书省

3)考科成绩还需进行复考,复考工作由考使和考功郎中、员外郎进行。

官位高的宰相、清望官、亲王以及大都督的考课则没岁进名由皇帝自行裁定,不受考功郎中管辖。考核方法:

1)自下而上呈报政绩考核法 2)自上而下黜陟考核法 3)综合考核法---冬荐

3.唐代考课的保障制度

1)对书考官实行严格监督、审查

2)考课制度法制化

3)追考严格,纠其不当

4)实行公示制度,确保公正、公开

5)实行严格的考核资格审查 4.唐代考课制度的创新

1)考核对象分类化

2)考核机构专业化----吏部考功司

3)考核过程公开化

4)考核内容系统化

五、考课与吏治的关系

1.考课制度的完善及正常运转对唐前吏治的影响

1)唐代官吏考核制度化使各级官吏依法行政有了准则,保证了国家政令的贯彻执行。

2)完善的考课标准,为官僚行政职能提供了范本。

3)唐代官吏考核是治吏的重要手段,加强了官吏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4)完善的考课制度及正常运转促成了盛世局面的形成 2.考课制度的破坏和唐中后期吏治的腐败

1)定考不认真,不公平

2)乱施考课,作弊盛行

6.保安队长和经理考核制度 篇六

1、保安队长不能以身作则的执行部门的规章制度,处理保安员的双倍罚金。

2、保安队长不能组织每天上岗班会,一次扣款20元,无正当 由缺席每周例会,扣款50元,每月月会不参加扣款100元。

3、保安队长没有到岗位查岗,没有按规定时间寻岗,导致员 工脱岗的一次扣款50元。

4、对工作安排不力,造成工作脱节的,扣除50元罚款。

5、发生突发事件保安队长没有赶到第一时间处理,没有通知 上级领导,没有控制事态发展的,一次扣款100元。

6、领导交办的任务没有及时完成,故意推诿或延误完成,每 次罚款50元;态度不善,恶意顶撞公司领导,扣除当月工资 的30%并作解雇处理

7、新来保安一个月内,不能熟练了解和掌控每天上班工作流程 不了解保安工作职责,不了解保安工作重点,出现突发时不知如何处理,造成工作失误的。保安队长处理200元罚款。

8、未能做好考勤登记及徇私包庇员工,未按真实记录员工考勤 情况,一次处理2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并扣除当月工资30%。

9、未能制止保安员的违规违纪行为,违章不纠每次罚款50元。

10、监守自盗,一经查实,立即予以解雇,情节严重则移送警方处理;

11、员工不听取领导,便采取武力解决者,由此出现一系列问题及医疗赔偿由打人者支付,并扣除当月工资的30%。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部门并承担蓄意伤人的法律责任。

12、正常上班时间,私自外出办理私事,一次扣除50元。

13、正常上班时间私自脱岗,外出喝酒、打牌,一次扣除100

元。

14、破坏或侵吞公司物品,物品价值500以下按价赔偿或追回物品,并处于罚款500元,物品价值500以上按价赔偿或追回物品,并作解雇处理;

15、泄露公司机密,解雇;

16、捏造事实恶意中伤诋毁他人,一经查实,公开向当事人及公司员工道歉,并作解雇处理,拒不执行处罚不予以结算工资,情节严重依照法律程序由司法部门介入处理。

保安经理的考勤制度

注:保安经理考勤制度与保安队长的1、4、6、7、9、10、11、12、13、14、15、16条处罚相同。另附:

附一:无故取消一周中的例会而造成上周的问题无法处理并累计到下一周,则处为100元罚款。每月的月会没有定期召开,公司的指示精神没有传达,上月的工作问题没有总结,下周的工作目标没有计划。则处为300元罚款。

附二:手机处于关机状态(包括休息时间),联系不上的,一次处50元罚款。、附三:出现突发事件,没有第一事件赶赴现场进行救助工作的,并对事态的发展没有得到有效控制的。则处200元罚款并做书面检查。累计两次做降级处理。

四、保安经理包庇下属员工,无视工作职责,对下属的不良行为置之不理并同流合污的,处200元罚款。

五、结党私营,利用手中权力谋取好处的,则将扣除当月工资50%,情节严重者送交当地司法机关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武汉市明紫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7.安全监督检查和考核制度 篇七

一、总则

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树立“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管理标准》,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切实保证生产安全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安全监督检查和考核制度。

二、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三、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1、公司成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小组,具体负责对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小组成员为总经理、HSE经理、HSE专员、车队经理、调度经理、运作总监。

3、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小组每周一早晨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巡查,平时检查小组成员可进行不定期突击检查;

4、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不可带病出车。

5、出车前车辆检查内容:车容车貌、车辆运行安全状况、有无事故隐患,着重检查车辆制动、转向、灯光、喇叭、雨刷、后视镜、静电导地带等。

6、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7、监督装货,装货时严查超载和擅自装载危险品。

8、严格执行GPS监控,监控驾驶员和押运员在行车途中是否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安全操作规程,是否有违章违规行为。

9、做好仓库的日常安全检查工作,检查厂房、仓库火灾隐患,物品堆放是否符合消防要求,各出入口及信道是否畅通,是否符合紧急情况疏散要求。

10、不定时检查员工的证件情况,确保所有人员持证上岗,并保持证件在有效期内。

致力于提供全天候、安全、快捷、方便的物流服务

11、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12、不定期组织力量跟车检查督察,了解道路状况、车辆运行状况、驾驶员操作情况有无违章现象。

13、对检查获得的消息,加以分析总结,提出整改意见。

14、在安全学习会上,组织驾驶员学习,提高认识。

四、安全考核制度

1、考核项目:

(1)凡在记分周期内被记满12分的(因执行公司指令的除外);

(2)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或车辆伤(损)害的;

(3)违反交通法规,受到罚款等处罚的;

(4)未按规定停车造成车辆损失的;(如轮胎被偷事件)

(5)未按要求做好车辆保养、保洁工作,或因主观原因造成车辆机件损坏的;(如发动机损坏事件)

(6)出车证件携带不齐全,被查处的;

(7)GPS超速一年内累计达到3次以上的(含3次);

(8)发生打架事件的;

(9)被派出所拘留的;

(10)未经批准,将车辆转借给他人,或公车私用的;

2、考核标准

(1)安全奖金额为2400元/年。

(2)违反考核项目中3、6、8任意一项,安全奖扣除200元/次,依此类推。

(3)违反考核项目中1、4、5、7、9、10任意一项,取消本安全奖资格。

(4)考核项目中第2项,按原《驾驶员补贴、奖励规定》执行。

(5)本发生交通事故总金额累计大于等于10万元且小于15万元的,每人安全奖下浮300元);

(6)本发生交通事故总金额累计大于等于15万元且小于20万元的,每人安全奖下浮400元);

(7)发生交通事故总金额累计大于等于20万元且小于30万元的,每人安全奖下浮500元);

(8)发生交通事故总金额累计大于等于30万元以上的,取消本安全奖考核。

备注:

8.船员配备、聘用和考核管理制度 篇八

1目的

本制度对船员配备、聘用和管理作出规定,以确保为船舶配备足够、合格并且健康的船员。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船员的配备、聘用和管理。

3管理职责

3.1总经理参与制定并批准《船舶配员表》。

3.2办公室负责制定船舶配员,负责船员的聘用评审,负责船员调动、体检和订立劳动合同,负责船员档案管理,参与对船长综合素质考评。

3.3海机部、调度室和安技部参与制定船舶配员,负责船长、轮机长等高级船员的聘用评审,负责对船长综合素质考评。

3.4船长负责船员值班安排,负责船员综合素质考评,负责本船船员适任证 书和服务簿保管。

4内容及要求

4.1船员配备

4.1.1公司在确定船舶配员时应考虑以下因素:《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最低安全配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值班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不超过船舶救生设备配置所允许的人员数量;为保持公司的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针,不致船员过度疲劳;船舶所从事的航线和船员的工作量;船员实际操作技能和管理能力。

4.1.2办公室召集公司经理、副经理、海机部、调度室和安技部主管,按照 4.1.1要求确定每一船舶具体配员人数,填写《船舶配员表》(见附录一),经公司经理批准后保存。

4.1.3船舶配员发生变化时,应重新制定《船舶配员表》。

4.2船员聘用要求

4.2.1船员聘用条件(1)持有有效的岗位适任证书和相关培训合格证书。

(2)具有同岗位和同类型船舶(相应或以上吨位)半年及以上工作资历,并在应聘前累计六个月任职时间内无重大责任事故和其它违章行为的不良记录。不满足本要求的,可约定1个月以上的船上见习期(享受八折工资待遇)。

(3)能用汉语普通话进行正常交流,无严重口吃,船长、高级船员还应具 有一定的阅读和表达能力。

(4)主管机关认可的卫生机构一年内的体检合格证明。

(5)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6)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4.2.2船员聘用评审

4.2.2.1评审应按4.2.1的要求,以口试(谈话、提问等)、笔试、实际操作等形式进行,并审核其有关证件、资历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4.2.2.2海机部负责对船长、甲板部高级船员的聘用评审并得出结论,填 写《船员聘用评审表》(见附录),安技部主管协同海务主管评审船长的管理能力。

4.2.2.3机务主管负责对轮机长、轮机部高级船员的聘用评审并得出结论,填写《船员聘用评审表》。

4.2.2.4办公室主任负责对普通船员的聘用评审并得出结论,填写《船员聘 用评审表》,必要时可邀请海务主管或机务主管协同评审。

4.2.3船员聘用

4.2.3.1办公室根据船员身体健康状况和4.2.2的评审结论确定是否聘用,经评审合格的船员可以聘用,评审不合格的船员不得聘用。

4.2.3.2办公室负责与聘用船员订立劳动合同(一般为6个月至两年)。

(1)劳动合同期限在三个月及以上,可按评审结论约定不超过1个月的试 用期(待遇不变)、或1至12个月的见习期。

(2)劳动合同期限在三个月及以内,不得约定试用期和见习期,确需试用 期或见习期的,不予聘用。

(3)一年内续聘相同或以下岗位职务的船员,可免试用期。

4.3船员综合素质考评

4.3.1考评责任人 4.3.1.1对船长的考核由公司岸基进行,考评责任人为海务主管,参加人员 可包括经理、副经理、办公室主任、海务主管、机务主管和安技部主管。

4.3.1.2船长负责考评甲板部高级船员和轮机长,对驾驶员的考评应与大副共同进行。

4.3.1.3轮机长负责考评轮机部高级船员和普通船员。4.3.1.4大副负责考评甲板部普通船员。

4.3.1.5对见习人员的考评,应请带班师傅参加。对见习船长的考评由船长 负责进行。

4.3.2考评内容

4.3.2.1职业道德,包括工作态度、责任心、服从意识、遵章守纪等。4.3.2.2工作技能,包括专业技术水平、决策能力、应变能力、业务管理和 协调能力、管理体系熟悉程度、业务学习能力等。

4.3.2.3心理素质,包括性格、行为、人际关系、情绪稳定性等。.4 综 合素质总评和任职建议。

4.3.3任期考评

在船连续工作三个月以上离船时均应进行任期考评,考评责任人填写《船员 综合素质考评表》(附录)交人事主管,作为下次聘用的依据之一。

4.3.4 考评

每年12月底对船长和高级船员进行考评(在试用期、见习期内的船员 可不进行考评),考评责任人填写《船员综合素质考评表》,人事主管根据考评结果可采取:考评合格船员继续任用。对考评不合格船员,进行培训、降级任用,直至解除劳动合同(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存在共性的不足之处,组织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

4.3.5试用期考评

试用期结束前,考评责任人填写《船员综合素质考评表》交人事主管,作为 续聘的依据之一。

4.3.6见习期考评

见习期满后,考评责任人填写《船员综合素质考评表》交人事主管,经评审人员进行核实并签署意见,作为上岗任职的依据。人事主管对考评不合格船员,可继续约定见习,或解聘。4.4船员档案管理

4.4.1办公室负责船员档案的建立和管理,确保在管理中能随时可查到船员的个人基本资料、任解职情况、服务资历、培训纪录、安全纪录、综合素质、健康状况等信息,为评估在岗船员的适任能力,以及离岗船员的续聘提供有效依据。并定期向海事管理机构报送船员任职、解职情况。

4.4.2船员档案要求每人一档,保持记录内容的真实和完整,内容包括:卷内档案资料目录、船员资料(个人基本资料、持证情况、服务资历、培训记录、安全记录、任解职情况等)、体检证明、证书和船员服务簿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综合素质考评资料等。电子版档案要与纸质档案保持一致,并及时备份保存。

4.4.3在岗船员档案在保持最新、有效,统一存放。离岗船员档案可作为资料另行保存,失去保存价值的船员档案应及时撤除。

4.4.4制定船员档案清单,必要时制作电子档案检索工具,以便迅速准确地查找档案。

4.4.5在岗船员个人基本信息有变动时,应及时告知人事主管,以更新船员档案内容。

4.4.6船员适任证书、服务簿管理要求

4.4.6.1 船长负责保管船上所有在岗船员的适任证书和服务簿,并进行登记。适任证书和服务簿应妥善保管,如有损坏或者遗失时,应立即报告人事主管,人事主管尽快协助办理换发或补发,所产生的费用视情由责任人承担。

4.4.6.2 船员上船任职后,应尽快主动将适任证书和服务簿交船长保管。船员离职办理相关手续后,向船长领取适任证书和服务簿并签收。

4.4.6.3 三副因签证需要可向船长借用,使用完毕后及时归还,无权作为他用或借给别人使用。

4.4.6.4 船长应当为本船船员办理船员任职、解职签注,并在船员服务簿中及时、如实记载其服务资历和任职表现,其它人员不得擅自填写和涂改。

4.4.6.5 船长的任职签注由离任船长负责签注,船长的解职签注由接任船长负责签注。关联文件 5.1支持文件

《人力资源管理程序》 5.2引用依据和其它文件

5.2.1《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最低安全配员》 5.2.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值班规则》

5.2.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 记录

9.电教激励和考核制度 篇九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对危险源(点)的管控,保证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全面落实,科学控制作业场所的潜在危险因素,切实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公司的财产安全,按照《黑龙江省企业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验收评定标准(试行)》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双鸭山新时代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各单位和部门。

第二章 风险分级管控考核奖惩

第三条 对危险源(点)不指定安全负责人、没有建立安全责任制或安全责任制不落实,扣罚单位1000元。

第四条 对危险源(点)没有按规定检查,扣罚单位2000元。

第五条 没有危险源(点)平面控制图或设立标志,扣罚单位500元。

第六条 新增危险源(点)没有及时纳入控制管理和设立标志牌,扣罚单位500元。

第七条 危险源(点)档案资料不齐、漏项,扣罚单位500元。

第八条 对危险源(点)下达安全隐患通知书,限期内没有整改,扣罚单位2000元。

第九条 因对危险源(点)管理不善,导致设备、人身事故的,按公司有关规定严格考核。

第十条 危险源(点)控制管理责任到位,达到本制度要求标准,有效的控制事故,成绩突出的单位给予奖励。

第三章 隐患排查治理考核奖惩

第十一条 奖励:

(一)对在隐患排查中积极排除事故隐患,避免了事故发生的单位,对安全生产提出合理化建议并采纳,收到显著效果的单位,经公司安委会研究,给予单位或个人50—500元的奖励。

(二)对因排查隐患期间为抢救员工、公司财产和处理事故中表现突出的单位或员工,根据贡献大小,给予200—2000元的奖励。

(三)在隐患排查期间为抢救公司财产和处理事故中表现突出的有功人员根据贡献大小,给予50—500元的奖励。

(四)在隐患排查中表现突出,受到上级有关部门的表彰,给予一次性奖励。

第十二条 处罚:

(一)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及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隐患排查责任制,如违反《规定》和未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隐患排查责任制接受50-200元的处罚。

(二)严格执行公司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在隐患排查期间对于一般性违章行为,以部门为考核单位,发现违章现象按《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规定处罚。

(三)在隐患排查期间发现有严重违章行为,其后果严重的,按《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规定加重处罚。

(四)对于在隐患排查中,未认真排查事故隐患而造成事故的直接责任者,根据经济损失大小按经济责任制进行考核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交公司或司法机关处理,事故的其他责任者和责任部门,根据公司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行政或经济处罚。

(五)生产技术部查出的事故隐患,对所在单位下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整改单位,一份存根。隐患所属单位接到《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后,要立即组织人员整改落实。对当时无法整改的隐患,所属单位负责人应当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制定相应预案,并将整改方案以书面形式报生产技术部。对能整改而不整改、无故拖延整改时间和不按规定期限将《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和整改情况返回生产技术部的单位,对其处于50元罚款,因此而导致事故发生的,将追究隐患所属单位负责人责任。

(六)生产技术部组织相关人员按照公司《安全目标责任书》、《安全风险金管理制度》、《安全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等内容对各单位进行考核,并将考核情况报安委会审批,考核时间及频次为每年年底进行一次。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生产技术部。

10.电教激励和考核制度 篇十

为了提高员工在日常检修中的工作业绩、效率和工作态度的积极性,充分提高员工的激情,从以下几个方面定考核制度:

一、检修任务:

1、对在平时的检修中能提出合理有效建议的,奖励考核分2分。

2、对在检修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奖励考核分5分。

3、在检修过程中,每位参与职工必须认真负责,不可懈怠,积极主动的互相配合完成工作,如工作中互相推委、相互扯皮经查实后,扣当月考核分3分。

4、对在检修工作中有酒后上岗的扣当月考核分5分,对情节严重者或造成事故的,送安监处培训,培训期间只发放生活费。

5、在任何一项检修工作中我们都应把安全工作摆在首位,杜绝各类“三违”行为,确保检修工作安全、保质、保量的完成。

6、对在实际工作中能够虚心学习,工作业绩突出的,进步较大的员工,部门将给予相应的分值奖励,通报表扬。

二、设备点检:

1、对在点检中能够及时发现隐患的、避免造成重大损失的,对点检员奖当月考核分3分。

2、对在各厂点检中有漏点的扣当月考核分1分,对漏点造成事故的扣当月考核3分。

3、点检员在设备点检过程中,有突出表现的,如点检的频率、点检的方法、对设备状态的掌握情况、工作的积极性进行奖励。

4、定期组织对点检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同时鼓励员工在业余时间自学点检知识,不断提高个人业务素质,对学习优秀的有明显业绩的奖励当月考核分2分。

三、质量标准化:

1、全体员工都应该积极响应分公司质量标准化的号召,搞好各班的质量标准化工作。

2、各员工主动清理责任范围内的环境和检修间的卫生,搞好质量标准化。对在责任范围内的环境清理不彻底的,将扣本月考核分1分。

3、员工要负责全厂范围内的标准化工作,工作期间着装整齐紧凑,合理使用各类工器具,操作要求准确规范,做好部门的形象代表。

4、各片成员还要对班组管辖范围内的材料、待修件、完好件、加工区等明确化分,物件摆放整齐,以及各类标识、宣传要醒目全面,对没有达标的扣该班当月考核分3分。

5、检修人员进行检修时,必须做到文明施工,施工完毕后全面认真清理现场,排查隐患,如果施工完毕后现场清理不彻底扣本班当月考核分3分。

四、精神文明:

1、每一位员工都要以良好的精神面貌对待每天的生产与检修工作。

2、对于疲劳过度,情绪不好,有思想负担的不允许上岗,否则后果自负。

3、严禁厂区内吸烟,乱扔生活垃圾,要做文明人,干文明事,对于在厂区内吸烟的罚款200元。

乌兰木伦洗煤厂

11.生产计划管理和考核制度 篇十一

1. 目的

提高产品交货及时率和生产效率,减少停工待料、缺料现象,提高生产计划的严肃性,提升管理效率。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浙江金磐机电实业有限公司与生产计划执行有关的所有部门 3. 职责

3.1销售部负责批次生产任务单的编制与变更,研发部、生产计划部负责任务单的评审。

3.2生产计划部负责装配车间月度生产计划和周生产计划以及各加工车间月度和周需求计划的编制与发放、生产计划的调整、生产进度和物料的跟进。3.3生产部金工、电机、注塑车间负责本车间作业计划的编制。3.4采购部负责采购合同的下达与物料跟催。

3.5销售部、生产计划部、生产部、品控部、采购部共同负责生产计划的评审。3.6生产计划部经理负责生产计划考核。4. 批次生产任务单编制/变更

4.1 销售部接到客户购货合同后,编制成批次生产任务单。任务单需详细描述产品型号、电机参数、认证要求、数量、交货日期、配置要求、包装方式等信息。4.2 生产计划部和研发部负责批次生产任务单的评审。生产计划部主要评审交货日期,必要时需会同采购部、生产部、品控部等一起评审;研发部主要评审产品的技术要求。

4.3 任务单评审后,批次生产任务单生效。生效的任务单若有变更时,销售部需以书面形式通知生产计划部,生产计划部负责系统数据变更及将变更信息通知其它相关部门。

4.4 任务单评审工作需在2个工作内完成(不包含未试产的新产品)。5. 生产计划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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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计划采用装配计划和车间作业计划二级联动计划机制。各级计划均需编制月度计划和周计划。装配计划由生产计划部负责编制,车间作业计划由各车间主管负责编制。

5.1 月度生产计划编制

月装配计划:

·月度装配计划(初稿)要求在每月20日前完成并发至生产部和销售部初审,需编制2个月滚动计划(次月和后月)。

·月度装配计划的内容:生产线、批次号、产品型号、计划排产数量、电机参数、日排产数量及排产日期、要求交货日期等。(后附《装配月生产计划》表单)·月度装配计划主要依据当月生产未完成情况、剩余未完成定单、销售插单、生产产能、包装资料确定状况及公司发展的总体要求等编制。

·每月22日前,由生产计划部负责组织销售部、品控部、采购部、生产部各生产车间共同进行月度装配计划的评审,通过后发放到各部门和车间。评审的重点是提前排产的任务单或临时插单。月车间作业计划:

·月度车间作业计划要求在月度装配计划下发后2天内完成,只需编制次月的计划。

·月度车间作业计划的内容:生产线、批次号、物料代码、物料名称、规格型号、机型、计划排产数量、日排产数量及排产日期等。(后附《车间月生产计划》表单)

·月度车间作业计划主要依据生产计划部提供的月度需求计划、当月生产未完成情况、库存信息、未完成配件任务单等编制。

·各车间主任编制完月度车间作业计划后,于每月25日前上报生产部和生产计划部。对不能满足装配计划的,有必要的情况下由生产计划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重新进行评审,通过后由生产计划部批准执行。5.2 周生产计划编制

周装配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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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装配计划(初稿)要求在每周四前完成并发至生产部和销售部初审,需编制2周滚动计划(下周和后周)。

·周装配计划的内容:生产线、批次号、产品型号、计划排产数量、电机参数、日排产数量及排产日期、要求交货日期等。(后附《装配周生产计划》表单)·周装配计划主要依据本周生产未完成情况、销售插单、月度装配计划、包装资料确定状况等编制。

·每周五前,由生产计划部负责组织销售部、品控部、采购部、生产部各生产车间共同进行周装配计划的评审,通过后发放到各部门和车间,并发放各车间需求计划。评审的重点是提前排产的任务单或临时插单。周车间作业计划:

·周车间作业计划要求在每周六前完成,需编制2周滚动计划(下周和后周)。·周车间作业计划的内容:生产线、批次号、物料代码、物料名称、规格型号、机型、计划排产数量、日排产数量及排产日期等。(后附《车间周生产计划》表单)

· 周车间作业计划主要依据生产计划部提供的周需求计划、本周生产未完成情况、月度车间作业计划、库存信息、未完成配件任务单等编制。

·各车间主任编制完周车间作业计划后,上报生产部和生产计划部。对不能满足装配计划的,有必要的情况下由生产计划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重新进行评审,通过后由生产计划部批准执行。

6. 采购合同

物料采购分为一般采购和标准采购。6.1一般采购

·一般采购适用于部分使用过程中很难精确掌控用量或价值较低的物料,具体由生产部和采购部共同设定。

·一般采购物料需设定安全库存和最小采购批量,当仓库库存小于安全库存时,由ERP系统自动产生需求,采购员接到信息后在1个工作日内生成采购合同。·采购合同需经采购部经理审核后才生效并允许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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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标准采购

·除一般采购外的所有物料均采购标准采购的方式。

·生产计划部进行MRP运算后(评审通过后的任务单,生产计划部需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BOM编制和MRP需求运算),采购员需在2个工作日内将自己所负责的物料编制成采购合同,要特别注意采购数量和交货日期。·采购合同需经采购部经理审核后才生效并允许外发。

采购合同要求供应商做到回签,以确保订单生效。各担当采购员要负责采购物料按时足量到货,以确保物料连续供应,生产连续进行。7. 生产计划的调整

7.1 生产计划的调整情况

·生产计划的执行遇到如下情况时,需要调整生产计划: i.ii.iii.iv.订单的增加、减少或取消导致生产量变更;

设备、人力或原材料的配备无法配合生产任务如期完成; 生产过程或其它因素改变导致计划无法实施; 突发事故影响了生产计划的如期完成。

7.2 生产计划的调整流程及要求

·各项计划一旦确定,原则上不允许随意变动,确有异常情况需要调整生产计划时,生产计划部需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评审,一致通过后才能实施调整。·销售急需的订单,经各部门评审通过后可编制临时计划优先安排。

8. 生产计划执行反馈

8.1 装配、注塑、金工和电机车间每天9:00前需将前一天的生产日报上报到生产部和生产计划部。(后附《车间生产日报表》表单)

8.2 生产计划部根据生产日报进行生产情况总结,对未按时完成的计划要求各车间说明原因并协助解决。

8.3 各车间如有发生非计划性换型生产或造成生产停线状况的,需及时填报《生产换型/停线报告》上报生产部和生产计划部。

8.4 生产计划部于每周五(遇节假日顺延或提前)组织销售部、品控部、采购部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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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部各生产车间主任召开本周生产计划总结会议(可与周生产计划评审会议 同时进行),汇报各车间的计划执行情况和换型/停线状况,重点是上周计划未 能完成的原因分析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整改措施需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和整改日 期。会议前各车间需事先填报《周计划执行情况汇总表》并上交生产部和生产 计划部。

8.5 生产计划部于每月5日前(遇节假日顺延或提前)组织总经理、销售部、品控

部、采购部和生产部各车间主任召开上月生产计划总结会议,汇报各车间的计 划执行情况和换型/停线状况,重点是上月计划未能完成的原因分析和整改措施 的落实。整改措施需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和整改日期。3日前生产计划部需事先填 报《月计划执行情况汇总表》并上交总经理。

8.6 总结会议后,生产计划部需将会议中的各项决议编制成会议记录,以事后监督检查各部门的整改措施落实状况。对于整改协调过程中出现的争议要及时报生产副总协调和解决,以推动生产计划按时完成。

9. 生产计划考核

9.1围绕周装配计划完成率95%的目标,对各车间和相关部门进行考核。(试产产品不列入考核)

9.2月度计划和周计划未按规定时间编制并下发(遇节假日顺延)或未组织计划评审、总结会议的,每次对责任人处罚50元。

9.3因计划编排原因造成计划变动大的,每次对责任人处罚30元。9.4各车间未按时上报相关报表,每次对责任人处罚10元。

9.5各车间上报报表数据不准确,弄虚作假,每次对责任人处罚10元。

9.6生产会议迟到又未事先请假的,每次处罚10元;无故不参加会议的,每次处罚30元。

9.7装配车间因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计划的,每低于1个百分点,对责任人处罚30元,最高不超过200元。

9.8其它配套、协作业务部门根据各车间填报的生产换型/停线报告,由生产计划部调查责任的根本原因,确定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统计换型/停线时间后,对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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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以每小时20元进行处罚,最高不超过200元。

9.9任务单未按时完成,造成客户索赔或相关费用的,对相关责任人处罚100元/批次。

9.10周装配计划完成率超过95%的,每超过1个百分点,按800元进行奖励。受奖励人员由各部门上报生产计划部,生产计划部报总经理批准后生效。

9.11生产计划部负责以上各项考核数据的收集与统计工作,并填报《周生产计划考核数据统计报表》。数据统计要做到公平、公正和公开。

9.12总经理对相关数据进行审核并实施考核,考核工资在当月工资中执行。10. 生产计划管理业务流程图(后附)11. 附件

附表1:《装配月生产计划》 附表2:《装配周生产计划》 附表3:《车间月生产计划》 附表4:《车间周生产计划》 附表5:《车间生产日报》 附表6:《生产换型/停线报告》 附表7:《车间周计划执行情况汇总表》 附表8:《车间月计划执行情况汇总表》 附表9:《周生产计划考核数据统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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