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作标绩效考核办法

2024-09-17

1工作标绩效考核办法(精选4篇)

1.1工作标绩效考核办法 篇一

某市国家公务员绩效考核办法

1为了建立有效的国家公务员考核评价激励机制,规范公务员考核工作,鼓励公务员创造优良的工作业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

绩观,通过建立以工作绩效为核心与公务员考核制度相结合的考核评价体系,科学准确评定国家公务员工作绩效和德才表现,增强公务员的责任心和使命感,促进全市公务员转变工作作风,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和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考核原则

公务员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坚持注重实绩、以工作成果为主要考核内容的原则;坚持群众评议和领导评价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坚持考核与使用相结合的原则。

考核工作按照规定的管理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组织实施。

三、考核范围和对象

考核范围是全市中国共产党各级机关;各级人大机关;各级行政机关;政协各级机关;各级审判机关;各级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各级机关;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

考核对象是考核范围机关(单位)的非领导成员公务员和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对领导成员的考核,由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四、考核内容和标准

(一)考核内容

公务员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以公务员职位职责和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对公务员德、能、勤、绩、廉的表现情况,采取量化打分方法进行考核。

平时考核,是在了解和掌握公务员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的基础上,重点考核公务员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阶段工作目标情况,以及出勤、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表现情况,为定期考核提供依据。每季度25分,满分为100分。

定期考核,是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全面考核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定期考核采取考核的方式,在每年年末或者翌年年初进行,满分为100分。

1、德,指思想政治素质、个人品德及遵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10分)

(1)思想政治素质:主要看公务员的政治思想表现,包括理想信念、宗旨观念、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科学发展理念等;(3分)

(2)职业道德:主要看公务员是否具有正确的职业观念和良好的职业态度、职业纪律和职业作风,忠于职守,服从命令,严守国家和工作秘密,坚持依法行政;(3分)

(3)社会公德:主要看公务员在社会交往和公共生活中是否模范遵守社会行为准则,富有社会责任感和正义感,勇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2分)

(4)个人品德:主要看公务员能否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正直、诚实、守信、谦虚谨慎,襟怀坦荡、光明磊落、情趣健康,具有良好的生活作风。(2分)

2、能,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工作、学习能力。(10分)

(1)业务素质:包括公务员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知识水平;(2分)

(2)工作能力:指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认识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主要包括:理解判断能力、规划预测能力、组织协调能力、领导管理能力、科学决策能力、调研综合能力、团结协作能力、开拓创新能力等;(6分)

(3)学习能力:指学习态度、方法及成效,包括平时自学、提高能力和参加组织开展的各类培训的表现情况。(2分)

不同机关、不同层次、不同岗位的公务员,应当具备所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工作、学习能力。

3、勤,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5分)

(1)责任心和工作态度:主要看是否敬重和热爱本职工作,工作是否积极主动,能否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履行职责,是否勤恳踏实、甘于奉献;(2分)

(2)工作作风:重点看是否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善于开动脑筋,刻苦钻研业务,精益求精,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3分)

4、绩,指工作实绩。即公务员在完成任务目标和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取得的绩效等。包括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等。(70分)

(1)完成工作任务目标。(50分)

①100%按时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目标;(50分)

②90%-100%(不含100%)完成工作任务目标;(45分)

③80%-90%(不含90%)

完成工作任务目标;(40分)

④60%-80%(不含80%)完成工作任务目标;(35分)

⑤60%(不含60%)以下完成工作任务目标。(30分)(2)完成工作任务目标中有创新并取得实效,创

新措施在全国或全省、全市、本县(市)区或市直本系统内得到推广并产生实效。(10分)

在创新工作中取得实效,其创新措施在全国推广的;(10分)

②在创新工作中取得实效,其创新措施在全省推广的;(8分)

③在创新工作中取得实效,其创新措施在全市推广的;(6分)

④在创新工作中取得实效,其创新措施在本县(市)区或市直本系统内推广的;(4分)

⑤在创新工作中只在本单位、本部门取得实效的。(3分)(3)完成工作任务目标中有党委、政府或本地、本

部门重点工作。(5分)

①有党委、政府重点工作任务的;(5分)

②有本部门重点工作任务的。(3分)

(4)完成工作任务目标以外领导交办工作任务。(5分)

①如期完成党委、政府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的;(5分)

②如期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的。(3分)

5、廉,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5分)

(1)廉洁奉公,忠于职守,没有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行为的;(2分)

(2)严格遵守公共财务管理规定,没有假公济私、化公为私行为的;(1分)

(3)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没有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行为的;(1分)

(4)严格遵守党和国家廉洁从政的其他有关规定的(1分)。

(二)评价标准

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考核总分在60分(含60分)以上的,可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优秀等次人员在称职以上等次人员范围内,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10%。对目标责任制量化考核被评为优秀的单位,优秀等次人数最多不得超过20%。考核总分在50(含50分)至60分的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考核总分在50分以下的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权重比例,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的权重比例为4:6。其中,定期()考核中的主管领导打分与量化(民主)测评的权重比例为4.5:5.5。

1、考核对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满分100分的基础上,扣除41分至50分(含50分),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

(1)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造成比较严重后果的;

(2)廉洁自律方面存在一定问题,在社会上产生不良影响的。

2、考核对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满分100分的基础上,扣除50分(不含50分)以上,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1)思想政治素质较差,在政治是非问题上立场动摇,散布有损党和国家声誉的言论,参加社会非法组织或非法活动的;

(2)工作责任心、工作作风差,不能依法行政或执法不文明,对服务对象弄权勒卡、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或服务态度不好、违反工作程序及工作承诺制,被群众属名有效投诉3次以上或被政府法制、监察等执法监督机关通报2次以上的;

(3)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等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

(4)存在严重不廉洁问题的;

(5)因打架、酗酒闹事等严重违反社会公德,被有关部门处罚的;

(6)参与赌博、迷信、色情等活动,被有关部门处罚并告知单位的;

(7)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等其他不称职情形的。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

公务员考核的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

(一)公务员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当年给予嘉奖;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

2、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且符合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连续三年以上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晋升职务时优先考虑;

3、累计两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定级别对应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4、累计五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任职务对应级别范围内晋升一个级别,达到所任职务最高级别后,不再晋升级别,在所任级别对应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5、享受考核奖金。

(二)公务员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正;

2、本考核不计算为按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3、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

4、不享受考核奖金。

(三)公务员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当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按照规定程序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其职务工资就近就低套入新任职务工资档次。其原级别在新任职务对应级别范围内的,不降低原级别;原级别高于新任职务对应级别的,降到新任职务对应的最高级别,并执行相对应的级别工资;如果其职务、级别、工资档次均在最低状况,则不再降低,但须给予严肃批评教育;

2、本考核不计算为按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3、不享受考核奖金;

4、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予以辞退。

六、考核方法和程序

考核由机关公务员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一)平时考核采取记实制度。按月记实、季度小结并由主管领导逐级评鉴,半年总结,全年工作总结的方法进行。平时考核按下列程序进行:

1、制订岗位目标任务。考核对象要在年初制订全年工作目标任务,明确工作内容和完成工作任务的时限、数量、质量以及达到的效果,由主管领导审核确认后,作为考核的基本依据。

2、个人记实。考核对象每月要填写《公务员平时考核记实簿》(见附件1),主要记载出勤情况、工作内容、工作进度、工作完成等情况,每季度要作个人工作小结。

3、领导评鉴。主管领导每季度要在《公务员平时考核记实簿》上逐级对考核对象进行评鉴量化打分。

(二)定期考核采取考核的方式,一般于当年底开始,次年2月底前结束。机关(单位)在考核时可设立考核委员会。考核委员会由本机关领导成员、公务员管理及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和公务员代表组成。定期考核按下列程序进行:

1、考核对象对本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填写《公务员考核登记表》(见附件2),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述职。

在考核对象述职范围内,对其进行量化(民主)测评(见附件3)。对基层行政执法公务员,必要时也可听取和征求服务对象意见。

2、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和考核对象本人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考核对象平时表现、个人总结及《公务员平时考核记实簿》填写情况,逐级进行评鉴,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和改进提高的要求。

(三)根据考核对象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的成绩汇总情况(见附件4),由机关负责人或授权的考核委员会对考核对象确定考核等次。

(四)对拟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要在本机关(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

(五)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考核对象,并由本人签署意见。

公务员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机关负责人或考核委员会申请复核,机关负责人或考核委员会应在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意见。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结果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考核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也可以不经复核,自知道该考核结果起三十日内直接提出申诉。期间不停止考核等次的执行。

七、考核的组织实施与管理

公务员的考核由本机关负责人或者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其职责是:

(一)制定考核方案或考核实施办法;

(二)对考核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综合管理;

(三)协调和处理考核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四)研究分析平时考核和考核的综合情况,确定考核等次;

(五)受理对考核结果的复核申请;

(六)督促有关工作人员将考核结果材料存入考核对象本人档案。

公务员考核工作由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和指导,其主要职责是:

(一)对公务员考核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二)按管理权限对各机关(单位)考核工作总结、考核备案呈报表(见附件5)等材料进行审核备案。重点审核各机关(单位)的考核工作是否符合规定的程序,确定的考核结果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三)受理考核对象的申诉;

(四)对考核过程中的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依法予以处理;

(五)将有关材料归档立卷。

八、相关事宜

公务员考核中有关情形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新录用的公务员在试用期内参加考核,不确定等次,只写评语,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

(二)调任或者转任的公务员,由其调任或者转任的现工作机关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其调任或者转任前的有关情况,由原机关提供;

(三)挂职锻炼的公务员,在挂职锻炼期间由挂职机关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不足半年的,由派出机关进行考核;

(四)单位派出学习、培训的公务员,由派出机关进行考核,主要根据学习、培训表现确定等次。其学习、培训的相关情况,由所在学习、培训机关提供;

(五)当年接收的军队转业干部,由转业后所在机关参阅转业前部队有关鉴定进行考核,确定等次;

(六)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半年的公务员,不进行考核;

(七)公务员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结案后,不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分的,按规定补定等次;

(八)公务员不进行考核或参加考核不定等次的,本考核不计算为按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九)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的公务员,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直接确定其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等次。

对受处分公务员的考核,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受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二)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期间,参加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在解除处分的当年及以后,其考核不受原处分影响。

本实施办法由中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负责解释。各地各部门可根据本实施办法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附件1.公务员平时考核记实簿

2.公务员考核登记表

3.公务员考核量化(民主)测评表

4.公务员考核汇总表

5.公务员考核备案呈报表

2.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请示 篇二

根据xx市x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区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的通知(涪府办发[]145号)、《xx市xx区卫生局关于印发xx区卫生系统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及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涪卫发[2010]9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单位实际,经单位职代会集体研究提出、职工大会讨论通过,特制定本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请示如下:

一、考核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考核方案和考核程序、结果公开,对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进行公正、公平地绩效评价,自觉接受服务对象的评议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

(二)绩效挂钩原则。绩效考核结果与政府补助、单位主要领导和工作人员相关利益相结合,按劳取酬、绩效优先。

二、考核对象

本单位除由区卫生局考核的中心主任外的在编正式工作人员。

三、绩效考核方法

(一)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履职情况、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劳动纪律、医德医风、群众满意度等。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见附件1、附件2。

(二)考核周期

考核周期为半年一次,并将工作人员的`考核结果于次月报区卫生局备案。

(三)考核程序

单位召开职工会进行民主测评,单位考核小组按照考核标准量化评分,结合民主测评情况,提出考核等次意见,经单位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并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考核结果兑现绩效工资。

(四)考核结果确定

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行百分制,按照各项绩效考核细则评分。考核结果分为四个等次: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分值90分及以上为优秀,优秀等次比例不超过20%,按考核得分高低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人数;90分以下至70分及以上为称职,70分以下至60分及以上为基本称职,60分以下为不称职。

四、考核结果的应用

单位对工作人员绩效考核结果是其绩效工资分配的依据。绩效工资包括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60%。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占25%)、物价水平(占25%)、岗位职责(占25%)和社会公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占25%)四方面因素。

单位工作人员的基础性绩效工资中,体现岗位职责和社会公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部分应根据考核结果发放。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兑现;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本人基础性绩效工资中体现岗位职责和社会公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部分扣减50%;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等次的,本人基础性绩效工资中体现岗位职责和社会公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部分全部扣减。

单位工作人员因各种原因被扣减的基础性绩效工资部分,纳入本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在区卫生局核定的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内,由单位根据工作人员考核得分情况按系数进行分配(计算方式: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人数系数总和*个人系数=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

1、副主任、工会主席根据区卫生局目标考核结果确定等次后,按照卫生局对本单位考核优秀等次1。6系数、合格等次1。5系数、基本称职1。3系数、本人考核不合格取消奖励性绩效工资或卫生局规定的发放比例执行。

2、根据(涪卫发[2010]92)文件精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党组织主要领导应符合涪区委[]1073号文件规定的条件并按程序选举产生。我中心余忠福同志党内书记职务未按规定程序进行选举,考虑余忠福现党内工作和分管工作,奖励性绩效按介于副主任和中层干部之间1。4系数发放,优秀加0。1系数。

3、中层(正)干部1.3系数,中层(副)干部1.2系数,优秀加0.1系数。

4、医生按1.15系数,优秀加0.1系数。

5、护士按1.05系数,优秀加0.1系数。

6、行政后勤按1.0系数,优秀加0.1系数。

(三)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职务职称晋升、续聘与解聘的重要依据

五、相关政策规定

(一)病假、延长产假累计超过6个月及以上的,从次月起连续6个月基础性绩效工资按70%计发,当年(度)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病假、延长产假累计超过4个月未达到6个月的,从次月起连续4个月其基础性绩效工资按80%计发,当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得超过同类人员的70%;病假、延长产假累计超过2个月未达到4个月的,从次月起连续2 个月其基础性绩效工资按90%计发,当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得超过同类人员的90%;病假、延长产假在两个月以下的,其绩效工资发放按照单位制定的相关绩效考核规定办理。一个月中事假累计超过7个工作日不足10个工作日的,次月基础性绩效工资按50%计发,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事假累计达到或超过10个工作日的,次月停发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

(二)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等次的人员,其次年(度)基础性绩效工资按同类人员的90%计发,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得超过同类人员的60%;年度考核为不称职等次的人员,其次年(度)基础性绩效工资按同类人员的70%计发,当年(度)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三)受党纪政纪处分的,按下列情形处理:受到党内警告或行政警告处分的,扣发3个月基础性绩效工资,6个月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记大过处分的,扣发6个月基础性绩效工资,当年(度)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或降职以上处分的,扣发当年基础性绩效工资,两年(度)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四)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强制收容教育、强制戒毒、羁押期停发所有绩效工资。经审查核实后,如不构成刑事犯罪未受到行政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的,补发其停发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既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又受到行政处罚的,按其中影响期限长的期限扣发或停发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

以上“基础性绩效工资按一定比例计发”或“在一定时限内扣发基础性绩效工资”指基础性绩效工资中体现地区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的部分按“一定比例计发”或“不予计发”;基础性绩效工资中体现岗位职责和社会公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部分,仍根据本人考核结果挂钩办法执行。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 篇三

考 核 办 法

(征求意见稿)

为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国办发[2011]37号)和《XXX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直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意见》(X政办[2012]95号)以及《XXX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X政办[2012]104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区党委研究,拟制定XXXX开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按岗取酬、多劳多得、绩效挂钩的考核分配制度,使绩效工资向关键岗位、一线岗位倾斜。通过实施绩效工资,营造争先创优,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提升工作效能和工作水平。

二、基本原则

实施绩效考核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

2、以德为先、注重实绩;

3、激励先进、促进发展;

4、客观公正、简便易行;

5、优级优酬、多劳多得。

三、考核对象

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即本单位在编在岗的事业编制人员。

四、考核内容

绩效考核主要是机关作风、效能、形象,具体在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对每个工作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原则是:公平公正、客观真实、讲求实效。

“德”主要考核工作人员政治品德、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的情况及个人品德,着重考核工作人员政治思想表现是否积极向上,是否忠于职守、勤政为民等。

“能”主要考核工作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着重考核工作人员的团结协作能力和开拓创新能力等; “勤”主要考核工作人员的事业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和勤奋精神,着重考核工作人员是否工作积极主动、尽职尽责,是否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等;

“绩”主要考核工作人员完成任务目标和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通过所提出的工作思路、采取的措施、发挥的具体作用而取得的绩效等。着重考核工作人员是否依法履行职责,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廉”主要考核工作人员廉洁自律情况,着重考核工作人员是否严格遵守党和国家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等。

五、考核标准

绩效考核基础分为100分,从政治业务素质、工作业绩、工作纪律、廉政建设、综合评价五个方面进行具体量化计分。

1、政治业务素质(20分)

(1)按时参加单位组织的会议、政治业务集中学习等活动,无故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无故缺席的每次扣2分。

(2)未按规定请示、报告有关重大事项或突发事件的,每次扣2分,造成影响的每次扣5分。

(3)工作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接待来局办事人员,由于工作态度或作风问题被反映或检举,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2分。

2、工作业绩(30分)

(1)按照业务分工,如质如量完成各自岗位职责范围内工作任务,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未完成工作任务的每次扣2分。分管的工作出现明显或较大的差错,每次扣2分,受到通报批评、督办、查究的,每次扣5分。

(2)上级各种专项工作检查,发现问题或受通报批评的,部门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每次扣2分。

(3)机关工作人员对基层业务的请示、报告,应在规定工作日予以答复,未及时答复,经查证属实的,每次扣1分,因答复错误造成不良后果的,每次扣2分。

3、工作纪律(20分)

(1)按时上下班,发现无故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无故旷工每次扣2分。

(2)参加集体组织活动,无故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无故不参加每次扣2分。

(3)上班时间上网玩游戏、溜岗、办私事,每次扣1分。上班时间打牌,每次扣4分。

(4)上班期间私自外出,不按规定请销假的,每次扣2分。

(5)办公室保持干净、整洁,文件资料摆放有序,发现不清洁、不整齐的,相关责任人每次扣1分。

4、廉政建设(20分)

(1)在工作中收受他人财物的,每次扣5分。(2)违反财经纪律,被反映或举报,查证属实的,每次扣5分。

5、综合评价(10分)

各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对考核对象进行综合评价打分。主要看:

(1)执行组织决定情况,未严格执行的,每次扣2分。(2)不服从工作安排,不听指挥,每次扣2分。(3)对交办的工作不在规定的工作日完成,每次扣2分。

(4)业务技能、管理水平、工作热情、效率是否高,视情况扣分。

六、加分规定

1、本部门工作县级先进表彰的,部门人员、部门负责人分别加1分、2分,获得市级先进表彰的分别加2分、3分,获得省级先进的分别加3分、4分,获得国家级先进表彰的分别加4分、5分。

2、本个人获得县级先进表彰的加1分,市级先进表彰的加2分,获得市级以上表彰的加4分。

3、本在国家、省、市级报刊杂志发表本开发区文章,每篇分别加3分、2分、1分。

4、本招商引资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加3分。

5、本有其他完成突出成绩,经研究酌情加分。

七、考核程序

1、区党委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就工作纪律考核项目进行不定期抽查,并将抽查情况及时反馈各部门。

2、各部门负责人对照考核标准每半年考核本部门的工作人员。各部门组织全体人员进行民主评议,然后再结合平时情况和抽查反馈情况,对本部门工作人员进行计分。

3、各部门将计分结果报分管领导审定后,将考核结果报绩效考核小组办公室备案,记入个人绩效积分档案。

4、年终绩效考核小组办公室进行汇总,向区党委报告,最终确定考核结果,并将结果予以反馈,考核结果作为考核、评先评优、评价干部的主要参考依据。

八、考核等次的划分

按照考核得分从高到低将人员划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五个等次。

1、优秀: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的方可参加优秀评选,优秀人员比例控制在单位总人数的15%以内;

2、合格: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上的非优秀人员;

3、基本合格:考核得分在79到70分之间的人员:

4、有以下行为之一者视为不合格:(1)考核得分在69分以下的;(2)受到刑事处罚或党纪行政处分;

(3)在道德方面存在问题或发生严重违反单位内部工作纪律的:

(4)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不履行工作职责的,并造成严重影响者:

(5)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的,造成重大损失和社会影响的;

(6)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7天,或一年累计旷工一个月的。

九、考核结果的运用

(1)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地,获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的人员分别按1.2、1、0.6、0的权重计算应享受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2)工作人员当年病假、事假、延长产假累计超过6个月及以上的,当年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累计超过4个月未达到6个月的,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得超过同类人员的70%;累计超过2个月未达到4个月的,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得超过同类人员的90%;

(3)单位工作人员被扣减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用作当年考核为优秀的奖励经费。(4)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工作人员岗位聘任、职务晋升、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对连续2年考核不合格的个人,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考核纪律与监督

在考核工作中,考核人员、考核对象、各部门的干部职工必须遵守以下纪律:

1、不准弄虚作假,谎报、虚报、瞒报真实情况,必须真实客观、公正公平考评;

2、不准拉帮结派,严禁不利团结和制造矛盾的行为。对违反上述纪律者进行批评教育,对直接责任人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的纪律处分,造成考核结果不真实的,宣布考核结果无效,同时考虑重新考核。

十一、其他

本《办法》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本《办法》由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遇有特殊情况或冲突,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可提请区党委进行修改。

4.1工作标绩效考核办法 篇四

一、总则

1、制定目的

为了深入提升地测部工作绩效,进一步规范地测部日常管理,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工作绩效考核办法适用于部门在册人员,共12人。

3、权责范围

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由地测部职工讨论通过,部长批准后执行。

4、考核原则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分项分级分组的原则。管理层按矿文件和矿系数执行,由部长进行考核,主要从业务保安、工作绩效、安全管理、主管和临时任务等方面进行考核打分。其它人员采用百分制,工作量由组长考核出具;按部门考核系数计算实际得分。

二、职责分工

1、分级分组

本部门分管理层、测量绘图组、水文地质组。管理层为:李健、张海军、周璐。测量绘图组6人。组长:张欧江;组员:常树斌、郑晓光、张亚峰;技术员:刘帅、牛朝晖。水文地质组3人。组长:谢华威。组员:焦宁、潘丁丁。

2、个人工作量化

按各专业组职责范围与分工量化工作分值。

3、考核系数

根据赵庄二号井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我部门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及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岗位人员的岗位分工,并根据各岗位工作性质、难度和工作量的不同设定了工作难度系数,明确了每个职工的绩效考核指标和考核方式。

考核系数严格执行矿定系数,不再设部门岗位和责任系数。具体为:

部长:3.0×1.7=5.1;

正队:2.0×1.3=2.6;

副队:1.8×1.2=2.16;技术员、助理职称:1.6×1.0=1.6;

测工、地质工:1.6×1.0=1.6。

专业技术和岗位操作下井人员完成规定下井工作任务,符合得奖条件时,生产经营绩效工资系数上浮0.2。

目前本部门人员在完成井下工的情况下,测绘组总系数为:10.8。地质水文组总系数为:5.4。新增岗位人员对应增加系数,执行矿规定。

三、工作绩效量化标准

1、管理层

张广宁总负责本部门技术管理工作。张海军牵头负责安全、党群管理和测量日常业务管理工作。周璐牵头负责全面预算和地质日常业务技术工作。刘帅负责标准化、测绘技术管理和技术资料保存与保管工作。

2、测量绘图组

根据每月工作量实际得分进行打分,工作量得分最高者为100分,其他人员得分参照最高分者比例进行打分,然后乘以各自系数为最后实际得分。如:张三工作量打分190分为测工最高分,即按100分计算,乘以自己的得分系数1.8,180分为自己实际得分。其他人比照190分的比例算出自己的实际得分。再如,李四工作量打分150分,比照190分算,自己实际工作量分为78.95分,乘以1.8系数等于142.1分。组内月末所得总分不突破1080分(组内矿定总系数*100)。

3、测绘作业打分标准

(1)与施工队组的日常业务沟通、联系与考核,30分/月。

(2)下井作业前,起始资料的抄录、核对工作,10分/月。

(3)现场作业时资料的计算、对算工作,20分/月

(4)经纬仪、水准仪原始记录本的资料记录、计算、审核工作,30分/月。

(5)每次作业后仪器设备的维护、检查、保养及仪器室的日常保洁工作,30分/月。

(6)集团公司交换图的收发、填绘工作,30分/月。

(7)仪器室材料、配件、设备等领取及登记工作,20分/月。

(8)对讲机、全站仪电池的充电、保养、保管,及上井后原始资料归位工作;(每月30分)

(9)测量组生产材料的领取、保管与登记工作,10分/月。

(10)矿、部门之间的交换图收发、填绘工作,40分/月。

(11)野外调查、观测工作,20分/次,(参加野外工作但不参与现场调查、观测者,不计分)。野外调查、勘察时间一个工作日的(上、下午8小时),按50分/次。

(12)各类通知单下发、交底及报表等技术资料的制作与计算5分/份,标高计算剖面图成图20分/次。

(13)测量组日常业务联系单及措施、总结,10分/月.(14)测量标准化资料的解算、标定计算工作。(10分/个)

(15)日常测量标准化资料的更新、整改、归档、上台账工作,40分/月/人。

(16)对野外观测数据进行整理并及时更新野外图纸,5分/次。

(17)测量组办公电脑的维护,10分/月。

(18)测量组技术性资料、标准化台账的保管,10分/月。

(19)井下掘进工作面中腰线使用情况调查(每周一)和每月井下收尺工作,20分/次。

(21)每月月底进尺产量计算及报表制作工作,20分/月。

(22)资料对算工作(标高、导线点坐标),20分/月/人。

(23)月度进尺核算及产量报表核对,10分/月。

(24)储量工作:①回采工作面收尺、产量计算每月20分;②采掘工程平面图、井上下对照图更新每月20分;③三量报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自评表、产量损失量报表每月15分;④土地塌陷面积及相关复垦费用的计算,10分/月;⑤回采工作面探煤厚按下井工计算,20分/次;⑥回采率报表、储量汇总表、矿、集团公司填图的审核、基本矿图的修订、矿井回采率报告及煤炭资源管理分析报告、年末储量报表、储量年报资料、块段申请资料、三率核查资料、回采工工作面采后总结、储量台帐及相关图纸更新等工作,5分/次;⑦采矿证年检资料的准备,10分/次。

(25)每次井下完成组长安排的工作计20分。测量任务下井时间超过5小时但不满8小时的,40分/次,超过8小时的,每次记80分。

(26)其它零星工作:晒图2分/张,打图2分/张,每次打分最高不超过20分。

4、地质组

工作量打分标准参照测工算法。组内月末所得总分不突破540分(组内矿定总系数*100)。

5、地质水文工作打分标准

(1)井下收尺、构造观测、排水系统落实等,20分/次(包括矿跟班)、安排下井任务时间超过5小时但不满8小时的,40分/次,超过8小时的,每次记80分。

(2)矿井涌水量、重点出水点观测,5分/次。

(3)地表水体观测,10分/次。

(4)重点工程、科技项目推进,准备资料、审核资料5分/次。(5)水文孔调查,10分/份。(6)资环局周预报,2分/份。(7)矿周预报,5分/份。

(8)临时地质预报,5分/份。(9)水害预警,5分/份。

(10)瓦斯地质预报,5分/份。(11)资环局月预报,5分/份。(12)矿月预报,10分/份

(13)年度预报及总结、季度预报及总结、月总结,分别为10分/份、5分/份。(14)资环局每月地质构造情况统计表,5分。(15)矿每月地质构造情况统计表,5分。(16)资源局下月钻、物探计划,5分。(17)矿下月钻、物探计划,5分。(18)上月钻、物探完成情况表,5分。(19)地测其它工作情况完成表,5分。(20)涌水量报表,5分。

(21)采掘图相关更新,10分。

(22)防治水会议资料准备、纪要,10分。(23)防治水隐患月度总结分析,5分。(24)防治水检查、通报,10分。(25)罚款分解落实、上报,10分。(26)探放水设计,20分。

(27)掘进地质说明书,20分。(28)探构造设计,20分。

(29)带压开采安全技术措施,30分。(30)有采必探设计,20分。(31)疏放水设计,20分。

(32)回采地质说明书,50分。

(33)专门水文地质情况报告,30分。(34)其它钻探设计,20分。(35)采区地质说明书,100分。(36)地质资料、图纸完善,50分。(37)水文资料、图纸完善,50分。

(38)“雨季三防”、“冬季三防”,10分。(39)重大危险源分析与控制管理,20分。

6、地面工作标准

(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20分/次。(2)治保小结/消防管理,10分/月。(3)综治信息,10分/月。(4)干事干净,10分/月。(5)思想动态,10分/月。(6)党风廉政信息,10分/月。

(7)党风廉政教育,10分/月。

(8)普法教育,10分/月。

(9)政治理论学习,10分/月。

(10)职工访谈记录本,10分/月。

(11)内部资料管理,30分/月。

(12)报送各种资料,2分/次。

(13)外单位资料归档、发放2分/次。

(14)OA、邮箱文件汇报、落实,20分/月。

(15)早会、碰头会记录,10分/月。

(16)安全会议记录,2分/次。

(17)周三学习培训记录,2分/次。

(18)信访工作表,5分/月。

(19)每月报工,10分/月。

(20)通讯报道等党群资料,50分/篇,上稿100分/次。

(21)部门资料、OA系统、合同管理平台的收发管理工作,50分/月。

(22)矿内部各种资料、通知及报刊等资料的领取上报工作,20分/月。

四、日常工作绩效考核标准

1、劳动组织

(1)周二至周五早会时间为上班考核时间即7:50报到,迟到者一次扣5分,周六、周日、周一时间段,早晨上班时间为8:00,其他上、下班时间执行矿上的规定。每天的班后会:夏季按晚6:00,冬季按晚5:30执行。

(2)旷工者考核100分/天,超过3天者交矿人劳进行考核。

(3)部室人员双休执行《地测部双休管理暂行规定》。因工作情况遇周六、周日加班(非矿规定节假日)人员,外出完成整合资源矿生产援助工作者,完成地面工作每次奖励分值50分,完成下井工作再加20分;周六、周日留矿值班人员,每天奖励分值20分,参加下井应急工作另加50分。加班人员按规定发放补休条,补休条累计到当年年底。

(4)加班后当月有补休者,每天扣除分值20分;为保证出勤,对于本年度累计无值班或加班的请假人员,扣考核分40分/天,增加天数依次按天数加倍考核,超过7天者交矿人劳进行考核。上班后仍然需要抵扣补休条。

(5)节假日、休息日单位遇有特殊应急工作,通知本人后无故不参加者每次考核50分。若确实有事不能到矿者,请假必须经分管领导或者部长同意。

(6)对节假日或周日加班执行补休制度,补休条由组长填写当日加班时间、地点、加班内容等并发给相关加班人员,加班人员补休时,持补休条由专业分管签字,方可补休。补休期间的工分在月度绩效考核分中扣除。

2、测量绘图组

(1)没有及时进行业务联系,造成业务掌握不清时扣罚责任人10分/次。

(2)作业结束,每发现一次错误或未按规定操作,初次扣罚责任人10分,再次发生加倍扣分。

若起算资料抄错,没及时发现,上井后才发现资料出现错误,组长要及时安排人员重新进行井下改正作业,若未安排人员进行改正作业或测量人员不服从安排,扣罚责任人当月分100分/次。

(3)每次作业严格执行对算程序,作业结束后,每发现一次错误或未按规定执行,初次扣罚责任人10分,再次发生加倍扣分。

每次作业完成后,组长要将作业过程及作业时存在的问题,及时在碰头会或早会沟通、汇报,未及时汇报每次扣组长10分。

(4)每次作业前提前将仪器、工具准备到位。出现准备工作滞后,组员等待仪器、工具、设备时,每次扣责任人10分/次。

(5)仪器设备的维护、检查、保养及仪器室的日常保洁,若出现问题没有及时汇报,每次扣责任人10分/次。直至扣完奖励标准分为止。

(6)集团公司交换图的收发、填绘工作,工作滞后或未按时完成,每次扣分10分。

(7)部门资料、OA系统、合同管理平台的收发管理工作。若未及时汇报相关领导,造成工作延误,每次扣罚责任人10分。

(8)资料保管出现找不到资料或不能及时拿出相关资料,扣罚责任人10分/次。

(9)每次作业完成后工器具的现场检查、清点工作,发生丢失工器具时,要落实责任人,相关责任人按部门规定接受处罚,若出现清点不到位,工器具去向不明时,每次扣责任人10分/次。同时工器具的赔偿受连带责任。

(10)对讲机、全站仪电池的充电、保养、保管工作,若出现问题没有及时汇报、工作时电池电量不足及电池长时间充电,每次扣责任人10分/次。未按照规定保养和保管将仪器损坏视情节轻重,酌情考核责任人200-500分。

(11)矿、部门之间的交换图收发、填绘工作,工作滞后或未按时完成,每次扣罚绩效分10分。

(12)矿内部各种资料、通知及报刊等资料的领取上报工作,出现一次滞后扣罚责任人10分,再次发生加倍扣分。

(13)野外调查、观测工作,若未按规定执行每次扣罚组长绩效总分10分/次。

(14)各类通知单下发、交底及报表等技术资料的制作、计算、下发、保管,出现失误一次扣责任人10-20分。

(15)日常标准化资料的更新、整改、归档、上台账工作,检查出现一次滞后扣罚责任人10分,再次发生加倍扣分。

(16)储量工作及技术管理比照上述规定,出现失误一次扣责任人10-20分。

(17)工作失误导致图纸及成果资料无法使用、报表错误、未按时报送等按情况考核5-10分。

(18)以上个人工作分工严格执行,对于未能按时按量完成工作任务的,视情节严重处以10-30分/次的考核,情节严重的,按照部门及矿处罚的条款执行。

(19)组内每天对资料进行内部自检,发现资料欠缺及登录不及时,按每次10分考核此项资料负责人,并责令限期整改完毕。

2、地质水文组

采用基础分加奖励分方式。基础分每人每月100分,原则上不进行考核。奖励分单项扣完为止。标准如下:

(1)没有及时进行业务联系,造成业务掌握不清时扣罚责任人10分/次。

(2)作业结束,每发现一次错误或疏漏,初次扣罚责任人10分,再次发生加倍扣分,直至扣完奖励标准分为止。若原始资料记录错误,没及时发现,上井后才发现资料出现错误,组长要及时安排人员重新进行井下核实,若未安排人员进行改正作业或地质人员不服从安排,扣罚责任人当月绩效分100分/次。每天的工作安排情况,组长要主动与组员之间相互沟通或提前安排,方便组员之间相互默契配合,及早做好工作准备。

(3)每次作业结束后,每发现一次错误或未按规定执行,初次扣罚责任人10分,再次发生加倍扣分,直至扣完奖励标准分为止。另外,组长要及时安排人员进行井下重新改正作业,若未安排人员进行改正作业或地质人员不服从安排,扣罚责任人当月绩效总分100分/次。每次作业完成后,组长要将作业过程及作业时存在的问题,及时在碰头会或早会沟通、汇报,未及时汇报每次扣组长10分。

(4)保证水文分站的正常运行,出现问题未及时发现处理,每次扣责任人10分/次。

(5)资料保管要做到:分门别类、有序摆放,出现找不到资料或不能及时拿出相关资料,扣罚责任人10分/次,直至扣完奖励标准分为止。

(6)每月地质组组长至少安排两次地表水体观测,雨季期间应加强观测频次;水文孔调查,每季度一次;并且每次要将外业观测资计算、保存,及时、认真填写外业台账。若未按规定执行每次扣罚组长绩效总分10分/次。

(7)部门资料收发管理工作,若未及时汇报相关领导,造成工作延误,每次扣罚责任人10分。

(8)资料保管出现找不到资料或不能及时拿出相关资料,扣罚责任人10分/次。

(9)每次作业完成后仪器的现场检查、清点工作,保证仪器不落到现场,30分/月。此项工作由焦宁负责完成。工作中要做到认真负责,保证工器具的清点,完整到位后,才能结束作业,发生丢失工器具时,要落实责任人,相关责任人按部门规定接受处罚,若出现清点不到位,工器具去向不明时,每次扣责任人10分/次,直至扣完奖励标准分为止。同时工器具的赔偿受连带责任。

(10)每次作业后,按标准化要求及时将各种原始资料上台账、归档,检查出现一次滞后扣罚责任人10分,再次发生加倍扣分,直至扣完奖励标准分为止。

(11)矿、部门之间的设计、业务联系,工作滞后或未按时完成,每次扣罚绩效分10分。

(12)矿内部各种资料、通知等资料的领取上报工作,出现一次滞后扣罚责任人10分,再次发生加倍扣分。

(13)野外调查、观测工作,若未按规定执行每次扣罚组长绩效总分10分/次。

(14)各类通知单下发、业务联系单等技术资料,出现失误一次扣责任人10-20分。

(15)日常标准化资料的更新、整改、归档、上台账工作,检查出现一次滞后扣罚责任人10分,再次发生加倍扣分。

(16)地质工作及技术管理比照上述规定,出现失误一次扣责任人10-20分。

(17)工作失误导致图纸及成果资料无法使用、报表错误、未按时报送等按情况考核5-10分。

(18)以上个人工作分工严格执行,对于未能按时按量完成工作任务的,视情节严重处以10-30分/次的考核,情节严重的,按照部门及矿处罚的条款执行。

组内每天对资料进行内部自检,发现资料欠缺及登录不及时,按每次10分考核此项资料负责人,并责令限期整改完毕。

五、管理考核

主要按安全绩效(40%)、技术管理(30%)、标准化管理(10%)、全面预算(10%)、党群(10%)等项目进行考核,由部门分管领导负责落实。每项实行百分制,除对部门带来重大荣誉和成绩的情况下,原则上不进行加分考核。只扣分考核。

1、安全绩效管理考核

执行《地质测量部安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2、技术管理考核

(1)科技成果,按名次,矿级3-5分/项,集团公司级5-10分/项;

(2)五小成果、管理建议,按名次,矿级1-3分/项,集团公司级3-5分/项;

(3)论文,按名次,矿级2-3分/项,集团公司级3-8分/项;

(4)以上成果见批复文件或证书后一次性奖励。

(5)岗位技能竞赛活动执行《地质测量部岗位技能竞赛方案》。

3、标准化管理考核

为进一步促进地测部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从该考核办法实施开始,每月28号对各专业标准化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考核标准具体参照《山西省(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和晋煤集团地测防治水标准化企业标准。

其他规定:由山西省煤炭工业厅组织的各项检查,根据所查问题,考核相关负责人每项1-2分;由集团公司组织的标准化检查工作,根据所查问题,考核相关负责人每项0.5-1分。

每月标准化评分情况应严格按照上述规定进行考核,不得弄虚作假,虚以委蛇。

4、全面预算管理考核

地测部成立全面预算管理小组,组长由部长兼任,副组长由周璐兼任,成员包括各专业组分管领导及班组长。其中组长对本部门预算执行结果及预算管理工作负责。副组长负责地测部与我矿全面预算管理办公室联络和日常全面预算管理的预算编制、汇总、上报、报告及矿预算总目标的分解落实等工作。材料管理员张欧江,负责材料、设备的登记、发放和安排库房卫生清扫工作。

(1)严格按全面预算管理制度执行,未按要求申报计划,发现一次考核负责本专业组材料管理员2分。

(2)材料管理员把关不严,无计划,未审批就发放,每发生一次考核1-2分。

(3)各专业组不执行材料使用管理制度和回收管理制度,每发生一次考核专业组长2-5分。

(4)各专业组长每月、每次将领取的材料和物品要及时汇总登记,每发生一次未登记现象考核2分。

(5)预算管理员要及时对各专业组组长上报的材料计划及费用进行监督,当材料预算指标、费用超标时,发现一次考核2-5分。

(6)每月成本管理员要对本单位的预算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当预算指标、费用超标时,预算管理员要及时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未进行分析、总结,每次考核2-5分。

(7)因各专业组失误,造成本单位被全面预算管理部门考核,将对责任人加倍考核。

5、党群工作考核

(1)不参加我矿的群体活动,一次扣考核分3分,对工作不积极主动或完不成指定任务者,一次扣考核分2-5分;

(2)上班期间严禁利用办公电脑玩游戏,发现扣考核分2分/次。

(3)有违法乱纪的现象,触犯我矿治安条例的、参与赌博、打架、斗殴等获得刑事治安案件的人员扣分20分/次。严重者移送执法机关。

六、考核评分办法

1、评分、考核期限:每月月底至次月月初为一个月度评分。

2、考核形式:表格形式打分公示上报,具体见附表。

计算公式:本人最终考核分数=组内考核得分*(安全考核分*40%+技术考核分*30%+标准化分*10%+预算考核分*10%+党群工作*10%)/100。

3、考核顺序:

组内日常考核->分管领导考核->长考核->盖章上报矿

各专业每月评分及考核情况,交分管领导审核,分管领导审核并对分管重点项目考核后,交由部长审核。部长审核后,由办事员于每月2日前报送人力资源部,作为报工工分依据。

4、每月考核结束后,将考评结果上墙公开,未经审核的各类工分报表,不得擅自报送。

5、员工年终评优、评先进以每月考核列等分值为依据,分值综合最高者,工作没有严重失误、没有其他不良记录着优先排名评优。

地质测量部工作绩效考核办法(2016版)

地质测量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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