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的现状、特点与对策措施(13篇)
1.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的现状、特点与对策措施 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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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煤矿安全工作的特点及对策初探 作者:刘英杰
来源:《沿海企业与科技》2007年第03期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日趋成熟,原有的煤矿安全管理体系逐渐被打破,煤矿安全生产面临的问题越来越突出。文章分析煤矿安全管理的特点、现状和问题,就如何完善煤矿安全管理与监督体系进行思考,完善行业监管体系,管理与监察分离,强化安全监察监督和社会监督,建立和完善自我约束、自我激励机制的安全管理体系的对策。
[关键词]市场经济;煤矿安全;特点;对策
[作者简介]刘英杰,重庆巨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高级职业经理人,重庆建委专家组成员,中国煤炭协会专家组成员,重庆,401120[中图分类号] TD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7723(2007)03-0177-0002在深化改革,由计划经济逐步过渡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和企业内部机制的转换,旧的安全管理格局被打破,而新的安全管理格局尚未形成。近来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出现了滑坡。特大矿难事故接连发生,煤炭安全工作亟待加强。
为了迅速扭转煤矿安全生产被动局面,抑制“滑坡”,促进新形势下煤矿安全管理新格局的尽快形成,本文就新形势下煤矿安全工作的特点及对策进行初步探讨。
一、特点、现状和问题
(一)旧的格局、管理模式已被打破,新的格局尚待形成和完善,出现了安全管理理论滞后于形势发展需要的情况
煤炭部撤销后,一些省市自治区保留有煤炭厅,有的是煤炭局,有的为煤炭行业管理处,还有的是形成了煤炭企业集团。煤炭企业的监管权成了一些省市自治区煤炭局和煤矿全监察局争夺的焦点,而利益之争是主因。监管权出现混乱状态,有的出现空档现象,除此之外,还有的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综合安全工作。煤矿安全监管机构也因此在全国各地形成了多条块职责不清的混乱局面。
国家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升格为总局,并专门下设煤矿安全监察局,这有助于加强安全监督,促进安全监察体制的到位。国家总局的成立,梳理了与煤矿安全监察局的关系,这一改革举措有望理清混乱的煤矿安全监察体制,但煤矿安全监管体制如何到位,如何改变目前煤矿安全监管存在的混乱局面尚需进一步探讨。
(二)煤炭安全生产投入严重萎缩
据专家估算,我国煤炭安全投入欠账达500多个亿,而且还有逐渐增大的趋势。这无疑给煤矿安全带来了很大的安全隐患。
(三)职能转变,行政干预、检查、评比减少,安全工作的外部压力可能减弱
随着企业机制的转换,煤炭企业将由被动管理转为主动管理,转为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新格局。转轨过程中由于内部自我约束机制尚未形成,加之部分企业领导对待安全工作认识上的偏差,难免导致抓安全工作的动力不足。
(四)机制转换,企业以经济效益为中心,部分安全意识不强的企业领导和职工“重生产和效益,轻安全”的现象有所抬头,导致事故不断发生
深化改革,国家还权于企业,企业大力转换经营机制,以经济效益为中心这无疑是正确的。但是,部分企业领导借此把安全与效益割裂开来。片面地追求经济效益,忽视安全生产。主要表现在安全第一的思想不牢。短期行为严重,不注重人才培训和安全技术费用的投入;拼设备,拼人力,违章指挥,冒险蛮干。再者,企业自主决定内部机构的设置以来,安全机构和人员也严重萎缩。据有关资料显示,近年以来,撤并安全机构和缩减安全人员的单位在90%以上。内部安全监督检查出现空档,加之部分企业的主要领导的主要精力都用于抓生产、跑项目和促销售上,安全工作缺乏应有的领导。致使各类事故不断发生。
(五)用工结构多元化、队伍流动性和不稳定性增加了安全管理难度
新的用工形式、劳务市场的形成,给企业带来了生机和活力。但用工结构的多元化导致队伍流动性和不稳定性加大,也给安全管理增加了难度。有的职工多次变换工种,甚至从事一些自己所不熟悉的工作,岗位安全知识缺乏,其结果造成职工自我保护意识降低,处理和防止事故的技能变弱。
(六)第二职业的出现和企业产业结构的多元化,新技术、新工艺的大量采用,给企业内部的安全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新的课题
深化企业改革以后,很多企业都由单一产业结构向多种产业结构转化,企业职工有的转向从事其他职业。这样一来,由于技术的、经济的环境条件的原因给企业安全管理工作带来了困难。
深化改革,一方面促进了现代化生产技术的发展,为安全生产创造了条件;另一方面,由于新技术、新工艺的大量采用,现代化的大生产又隐藏着更复杂、更巨大的事故隐患。这对安全科学技术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对策
根据行业特点,完善行业监管体系,加强行业安全监管、管理与监察分离,逐步形成安全管理新格局。
(一)完善行业监管体系,提升行业防灾治灾能力,促进安全生产
众所周知,煤炭行业具有如下特点:第一,极度分散、市场集中度低,整体经济效益不高。国家放开煤炭市场,国有、集体、个体一起上,大、中、小型煤矿一哄而上,导致如下几个问题:一是产业过于分散,导致内部企业之间的过度竞争,煤炭资源被大量浪费、缺乏统一管理,以致行业总体效能仍很低;二是产业过于分散,企业规模过小,形不成规模效益、造成了人力、设备和技术开发引进等资源的许多浪费;三是产业的过度分散还限制了煤炭行业整体竞争力的提升,使之在与电力、铁路等行业的价格谈判中处于十分被动地位。因而安全投入的资金来源得不到保证。
第二,煤炭生产条件都比较差。地质灾害有水、火、瓦斯、顶板、煤尘、矿压等特殊地质灾害,安全管理难度大。光靠加强国家和地方政府的安全监察和管理是不够的,安全监督只管监督、检查、整改、罚款,对安全生产具体环节缺乏系统管理,对影响安全生产的人、财、物、生产工艺等重要因素缺乏约束手段,安全监督管不了煤矿生产主体单位的人、财、物。只要没出事故,煤矿企业主与监察单位很多时候都在玩着猫捉老鼠的游戏,煤矿安全监督成了事实上是“死后验尸”。对煤矿安全管理,虽然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安全生产“谁主管谁负责”,但这就好比医生给自己治病,吃点药,打点针是可以的,但要开刀那恐怕是很难做到的。笔者认为,煤矿安全监督固然重要,安全管理环节也不能轻视,国家应成立煤矿行业安全管理机构,强化过程控制,监督与管理并重,我国煤矿安全生产才会得到根本好转。
第三,煤矿安全责任主体“失位”,迫切需要矫正。目前国家对煤炭安全工作总的方针是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在煤矿安全监管体制尚未理顺的大背景下,不少企业安全管理的这个责任主体也严重失位。所有煤矿安全事故都孕育在生产过程中,预防事故、处理隐患都应该在生产过程中进行、因而企业才是真正的安全管理责任主体。但由于投资主体的多元化,承包形式的多样化,由于利益的驱使,责任主体要么混淆不清,要么短期行为,重效益、轻投入、引发事故。要使其责任主体复位,迫切需要行业的监管。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国家有必要成立煤炭行业专门管理机构,对煤炭行业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对煤炭安全管理实行统一监管,对煤炭科技进步进行统一部署,以全面提升煤炭企业综合实力,提升其安全投入的能力,促进煤矿安全生产逐步好转。
(二)强化安全监察监督和社会监督,将安全监督检查落到实处
健全和完善安全监督体系,设置安全监察组织,对安全工作实施综合性监督检查是我国几十年来的经验总结,也是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无论是在计划经济条件下还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都必须对安全生产实施强制性的监察和监督,而且在市场经济下更应加强安全监督和监察。国家成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下设煤矿安全监察局,配备了一批具有一定知识和丰富
实践经验的安全监督检查员,有利于强化安全监察。但更重要的是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使这些机构和人员充分发挥作用。提高监察人员的待遇并严惩其渎职、失职行为。此外,社会各方面,特别是新闻单位,也应利用自身优势,加强安全生产的舆论导向,搞好宣传和舆论监督。
(三)企业应尽快建立和完善自我约束、自我激励机制的安全管理体系,搞好安全生产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主体,安全生产的最终实现要靠企业。因此,企业不能因为有自主权了,想怎么干就怎么干;相反,随着自主权的扩大,安全责任也随之加大。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加强管理:
1.在政治上,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安全工作作为入党、转干、评先、晋级的重要考核条件。
2.在分配上,充分发挥经济杠杆的作用。可实行安全、质量、产量、结构工资,其比例可根据本单位实际确定。也可参照二二六(即20%为安全工资,20%为质量工资,60%为产量工资)或三三四的比例执行。
3.在制度上,从安全责任制着手,制定出规范生产、经营过程中人的行为和物、环境状态的安全操作规程,以及设备环境标准的具体规定。并充分运用经济的、行政的手段保证其贯彻落实。
4.在管理上,坚持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原则,坚持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权制度;保证人力、物力上的必要投入;引入安全风险机制,并充分发挥安监、群监、青安岗等的群众监督作用。此外,还应提高设备装备水平和完善事故调查体系,提高事故分析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严格事故处理,促进安全生产健康发展。
2.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的现状、特点与对策措施 篇二
关键词:煤矿行业,安全现状,解决对策
近些年来, 煤矿安全事故频发, 不仅使煤矿企业承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还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因此, 煤矿安全现状已经成为我国政府非常重视的一个问题, 并加大了对煤矿生产过程中的监管力度, 建立相对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 对着现代社会发展需求的变化, 对煤矿管理工作上做出了相对应的调整, 加强对煤矿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培训教育, 从而避免煤矿安全事故的发生。因此, 本文以我国煤矿安全现状为主要内容, 对其中所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 总结出一些自身的看法与解决对策。
1 煤矿安全生产的现状
目前, 在我国煤矿生产过程中, 井下作业是一种比较常见的作业方式, 而这种作业方式本身就具有很高的危险性质, 一旦发生安全事故, 就会引发井下坍塌或是瓦斯爆炸等状况, 使得井下煤矿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无法得到保障。因此, 煤矿安全现状已经逐渐成为社会各界所关注的焦点, 煤矿企业也陆续对煤矿安全问题给予了高度的重视, 不断加强和完善煤矿安全管理系统, 对潜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及时有效的控制, 充分做好一切突发事故的应对措施, 从而确保煤矿生产的安全性, 促进我国煤矿行业健康、持续的发展。
2 煤矿发生安全事故的原因
2.1 缺乏安全生产的监管体制
大多数的煤矿企业对于安全管理意识薄弱, 并没有成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 没有对煤矿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问题给予高度的重视, 相关的监管体制并不完善, 从而导致煤矿生产过程中安全事故的频发。
2.2 我国能源的需求和结构影响
根据相关数据调查表明, 煤炭能源是所有一次能源生产中数量最大的能源, 是促进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强劲的动力。然而, 随之而来的问题也越来越多, 尽管煤炭能源在生产数量上占据了一定的优势, 但是并没有对煤炭产量进行有效的控制, 从而常常导致煤炭数量超产, 造成煤炭能源的过度消耗。
2.3 存在薄弱的企业安全意识, 较低的人员素质
现在, 很多的煤炭企业只是注重了企业自身的经济效益, 往往忽视了安全生产问题, 甚至有些煤炭企业并没有涉及专门的安全监管部门, 并没有对企业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意识的教育培训, 再加之大部分的煤矿从业人员整体综合素质较低, 缺乏强烈的安全生产意识, 从而导致企业安全生产过程中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2.4 恶劣的自然条件, 对安全生产有着直接的影响
绝大部分地区恶劣开采条件, 对煤矿的安全生产方面造成了不利的影响。并且, 在开采方面我国基本上使用的是井下作业, 具备着煤尘、火、水、瓦斯等一系列不安全的因素, 矿井的不同, 所受到的危险因素也不同。
2.5 煤矿在安全法制方面不够健全
法律体系在一定程度上不断的改善, 在煤矿方面国家具有针对性的颁布了《矿山安全法》以及《安全生产法》等相应的法律法规、可是, 制定的条文相对滞后, 不可以和煤炭产业的开发实现统一, 对应用新技术造成了一定的局限, 不够完善的处罚制度, 无法得到预期的目的。
3 煤矿安全生产应采取的对策分析
3.1 煤矿安全的生产中所投入的经费要加大
煤矿企业想要更加持续稳定的发展, 就必须加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无论是对生产设备的更换, 还是对企业员工安全生产意识的培训教育, 都要投入充足的安全经费, 安全生产工作的好坏对于企业经济效益有着决定性的作用, 煤矿企业只有真正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才会促使企业经济效益的不断的提升。其次, 对于安全生产经费问题, 煤矿企业可以建立专门的审查部门, 对每一笔安全经费进行认真仔细的审查, 这样不仅能够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 还能够避免安全经费的过度浪费。
3.2 安全生产的法治秩序要建立规范
相应的标准和技术法规要有所完善, 对安全生产的标准责任制要统一建立, 对工作的标准化要极度重视。在当前, 我国煤矿企业有一半都是仍然应用早期所指定的标准, 和实际的安全生成有着一定的不适应性。应该应用新发布的标准, 修正安全技术方面的标准, 要让安全生产方面能够和新型标准达到统一, 让安全生产的法治秩序得到规范建立。
3.3 安全生产监管的体制要建立健全
煤矿企业中所涉及安全生产的监管力度一定要加强, 对人员队伍中的建设力度要充分加大, 并且在配备监管人员的过程中要提升效率。此外, 安全生产的专业人员方面也要有所加强, 多角度、全方面的将安全生产队伍中的综合素质提升。不同的县、市以及省都要对安全监管机构有所建立, 在监管的工作过程中, 主要负责监管的人员一定要根据相应的法规办理相应情况。
3.4 安全管理意识要加强, 安全的培训工作要搞好
国家与煤矿行业中, 所提出的相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规和法律, 作为煤矿的企业一定要对其细致的学习, 同时要贯彻落实, 要将安全生产中的重要性得到充分的认识, 具体要认清煤矿企业中的效益与安全生产有着密切的联系, 要将安全生产中的管理意识提升。另外, 对于煤矿企业中的安全培训工作以及安全文化的建设要完善, 在这样的情况下就能够将煤矿工作人员中所具备的安全素质, 得到一定的提升。需要尤其关注的是在小型的煤矿企业中, 要积极的开展培训工作, 要将安全教育大力普及和发展。
结束语
综上所述, 可以得知, 目前我国煤矿生产过程中仍旧存在很多的不足和问题, 不仅严重影响了我国煤矿行业持续稳定的发展, 还对煤矿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造成极大的威胁。因此, 煤矿企业要高度重视煤矿生产中的安全问题, 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 制定完善的管理管理体系, 加强对煤矿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的培训教育, 使其保持强烈的安全意识, 尽可能为煤矿从业人员营造一个安全可靠的生产环境, 真正将安全管理落到实处, 致使煤矿生产工作可以有条不紊的进行, 从而促进我国煤矿事业的蓬勃发展。
参考文献
[1]周晓峰, 王结实, 阚恒.我国煤矿安全现状的思考[J].中州煤炭, 2009 (5) .
[2]王海清, 李德军.浅论我国煤矿安全现状及改善对策[J].中州煤炭, 2007 (3) .
3.我国现代煤矿安全管理分析与对策 篇三
关键词:煤矿安全管理 隐患排查 三违惩治 安全素质
我国现阶段已探明并实施开采作业的煤矿当中,95%比例以上的煤矿开采作业均需要建立在井下工作环境实施。但受到煤层赋存条件过于复杂的因素影响,导致煤矿开采过程中,频频出现包括瓦斯爆炸、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以及顶板冒落等相关事故,对相关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产生了极为不良的影响。为此,做好对煤矿的安全管理工作,这一点至关重要。本文即对其做详细分析与说明。
1 关注对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
为了在煤矿生产作业的过程当中,实现对隐患排查责任的严格落实,及时消除生产现场当中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因此,需要煤矿生产企业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构建全面且完善的隐患排查工作机制。具体而言,需要将其划分为以下几个层次:
1.1 有关煤矿矿井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煤矿生产企业需要以月度为单位,在总工程师牵头负责的引导下,组织各专业人员结合煤矿企业的生产实际,安排工作人员进行逐项排查。同时,针对排查出的相关安全隐患,需要制定针对性的处理措施,落实安全隐患处理的相关责任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整个矿井生产现场的安全与有效。
1.2 有关煤矿生产现场专业隐患的排查工作:煤矿生产企业需要以周度为单位,针对本专业生产现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进行逐项排查,制定相应的处理方案,并在周度例会当中进行通报。
1.3 有关煤矿生产工区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需要由工区对本单位所管辖范围内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进行排查,落实排查责任人,并谨慎处理。
1.4 有关煤矿生产班组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由班组为单位,针对本组生产区域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
1.5 有关煤矿生产岗位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由岗位为单位,负责对岗位生产区域安全隐患的排查,时刻关注煤矿生产现场的各类安全隐患,提高防范与处理意识。
1.6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排除,首先应及时采取有效的、针对性强的防范措施,以控制其引发事故。现场管理者责任心的强弱及其拥有的安全技术水平高低决定重大事故隐患是否带来危害。提高现场安全管理者的安全技术水平是关键,同时排查重大事故隐患要快速,做到资金、材料设备、技术措施落实到位,不要怕花钱、不要怕费时、费力,更不要有侥幸心理,尤其是不可急功近利。
2 重视对“三违”现象的惩治
通过对近年来大量煤矿生产安全性事故的归纳与总结发现:过半数以上安全事故的最根本原因都在于操作行为的不规范。与此同时,作业的违章、指挥的违章现象进行合理且有效的惩治,就需要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方面,充分发挥宣传的作用与价值,通过舆论宣传的各种方式,引导煤矿企业生产职工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在生产活动中自觉地遵章与守纪。与此同时,煤矿企业需要提高工作素质,消除传统意义上,个别领導可能出现的重效益、轻安全的问题,引导企业领导能够充分认识到安全与生产之间的对应关系;另一方面,还需要特别重视对指标体系考核作用的发挥,以及其价值的实现。通过对现代化管理方法的合理应用,实现对“三违”现象全员性、全过程性、全方位性、以及全天候性的综合整治,同时将其作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中的关键内容。实现安全责任约束机制与绩效考核激励机制的相互配合。
3 对职工安全素质的全面提升
不论是对于煤矿企业领导人员还是对于基层操作员工而言,技术培训、以及安全教育均是至关重要的。
3.1 需要加大对安全技术培训工作的投入力度,制定有效且健全的责任机制,确保对安全技术培训工作责任的充分落实。对于岗位就职人员而言,需要在取得上岗证书之后才可参与实践生产活动。生产技术知识教育的主要内容有:企业的基本生产概况、生产技术过程、作业方法或工艺流程,与生产技术过程和作业方法相适应的各种机械设备的性能和知识,工人在生产中积累的操作技能和经验以及产品的结构、性能、质量和规格等。一般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就是井下的危险设备和区域及其安全防护的基本知识和注意事项;个人安全防护常识等。专业安全生产技术知识教育比较专门和深入,包括安全生产技术知识,以及根据这些技术知识和经验制定的各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等教育。
3.2 重视安全生产的思想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安全生产的思想教育包括:安全生产的法制教育、道德教育、集体荣誉感教育、责任感教育。法制教育就是对员工进行安全方针、政策、法纪、事故案例教育以及安全生产技术法规教育等,使员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做到执法、懂法、守法;道德教育就是让员工在工作中逐步养成希望为他人服务的情感,做到“我不伤害别人”,当别人受到伤害时能及时抢救,尤其是当他人违章时能及时制止,并能及时提醒他人预防为主;集体荣誉感教育就是让员工关心集体的荣誉、企业的兴衰,把自己在生产中的行为与集体的荣誉紧密联系起来,让员工知道,不安全行为易发生工伤事故,不仅影响班组和企业的记录、评比和声誉,还会造成经济上的巨大损失,有损企业的形象;安全责任感教育就是让员工充分认识“我”在家庭、企业和社会中的重要性;正确认识自己的价值,树立正确的安全价值观;认识到安全不仅是企业生产的需要,最主要的还是自己的安全需要;认识到安全不仅是要对企业负责,对社会负责,更是对自己、对家庭负责。
3.3 在针对煤矿生产现场基层员工的安全技术培训中,还需要针对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以及施工质量标准进行重点培训,同时需要确保员工具备自救与互救的基本能力,一方面确保操作的规范,另一方面确保在突发安全事故下,员工能够尽可能地减免人身损害。
4 结束语
正如本文以上分析,煤矿生产在国民经济发展体系中占据着关键地位,而安全管理又在煤矿生产中有着突出意义。因此,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对于提高煤矿生产质量、水平而言均是至关重要的。本文针对我国现代煤矿安全管理工作中的相关问题进行了简要分析说明,分别从对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对三违现象的严格惩治、对职工安全素质的全面提升这三个方面进行了阐述,希望能够通过各方工作人员的通力合作,最大限度地确保煤矿企业各项生产作业的安全与可靠。
参考文献:
[1]王松涛,朱五营.安全生产培训先行——米村矿提升职工安全意识的培训方法[J].中国科技博览,2010(32):595.
[2]李新娟.中国煤矿安全状况与经济社会发展关系的研究[J].安全与环境学报,2012,12(4):197-203.
4.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的现状、特点与对策措施 篇四
我国是食糖的生产大国和消费大国,2007/2008榨季产糖1485万吨,2008/2009榨季1247万吨[1],2001-2009年间我国食糖消费以年6.2%的趋势增长。我国食糖的主要来源是糖料甘蔗,蔗糖是天然甜味剂,是人体所需的重要能源和众多食品产业的重要原料、辅料或添加料。世界各国对食糖的质量安全都有严格的要求,并有着相应的标准规范。随着经济发展与人民生活水平质量的不断提高,对食糖质量要求也越来越高;因此,对食糖质量安全、生产过程的安全控制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我国食糖生产方面存在许多质量方面不安全因素,如糖料甘蔗和甜菜种植过程中存在农药和化肥等污染问题、食糖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助剂残留、重金属和微生物等污染问题、企业自身实验室的管理和检测能力问题,相关质量法规、标准和监督措施不健全,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把关问题等等。
1我国食糖质量安全的现状
1.1近8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对食糖质量安全的抽查结果
为了加强对食糖产品质量的监督,进一步提高食糖产品质量,促进食糖产业的健康发展,国家质检总局近8年来对食糖质量安全进行了抽查。
2006年抽查结果显示,40%左右的食糖质量存在问题。表1表明:食糖质量不合格项目有:二氧化硫、色值、蔗糖分/总糖分、菌落总数、电导灰分、还原糖分、混浊度、干燥失重、标签等,其中以二氧化硫和色值为主。
1.2白砂糖产品专项抽查
2003年国家质检总局对白砂糖进行专项抽查,此次被抽查企业91家,占全国甘蔗制糖企业的32.5%,白砂糖产品抽样合格率为78.1%;2006年质检总局抽查了62家企业的62种产品,合格59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5.2%。从两次抽查结果来看,国家质量监督部门的监督抽查促进了企业质量意识的提高,使企业加强了质量管理,提高了食糖行业产品整体质量水平。
2质量安全的原因分析
2.1糖料甘蔗和甜菜的质量安全
要保证食糖的质量安全,首先要保证原料蔗和甜菜的质量。原料蔗与甜菜在种植过程中,田间的污染会造成食糖质量下降。农民为防治甘蔗螟虫、地下害虫、草、鼠等,使用一些高毒高残留农药;这些农药难降解,不仅破坏土壤,而且残留在甘蔗或甜菜内,进而人类在食用这样原料制出的食糖就会摄入低剂量的残留农药,从而危害人体健康[2]。2008年7月,广东恩平市圣堂镇蔗农施用特丁硫磷造成特大安全事故,9人接触性农药中毒,其中3人死亡[3]。农民为保证作物高产丰收,长期使用大量的化肥,从而影响农产品的品质;一些化肥生产过程中会含有一些重金属,长期使用会造成重金属积累而污染食糖,如磷肥[4]。同时污水灌溉,这些污水进入农田,经作物吸收,造成重金属、氰化物、病原菌污染;空气流动携带周边工厂重金属颗粒、酸雨等污染[5];因此污水和废气携带的有毒害物质进入甘蔗或甜菜内,进而影响食糖的质量。
2.2食糖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
2.2.1食糖的加工和包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45条和《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第28条,在食品的加工和原料处理过程中,为使其顺利进行,可以应用某些辅助物。因此,在制糖工艺过程中,制糖企业会使用到石灰、硫磺、磷酸、聚丙烯酰胺絮凝剂等澄清剂和辅助剂[6];若在制糖生产过程中处理不当,这些化学物质会有微量残留在食糖中,破坏食糖质量安全。广西质检部门对广西2007/2008年榨季白砂糖检验,没有发现二氧化硫、砷、铅等含量超标,抽查22批白砂糖样品,所有批次铬、镉均符合《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6]。
食糖包装材料选用不合适的材料会破坏食糖质量安全,如包装材料的化学单体等。长期以来,我国食糖一直使用聚丙烯和聚乙烯塑料袋,此类包装材料较易出现因材料或封口密闭性差而导致食糖结块、变硬等现象,从而影响食糖的质量。
2.2.2食糖的贮存和运输
食糖在储存期间如果保管不好,也会发生各种降低食糖质量变化的情况,如吸湿、结块、发酵酸败、变色变味、蔗糖转化、滋生微生物和螨虫等。2008年12月29日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食糖抽查结果表明:五个食糖抽检产品中微生物指标不合格,其中2种食糖霉菌指标超标,3种食糖酵母菌超标[7]。
2.2.3制糖企业实验室的检测能力
制糖企业实验室在对食糖质量安全控制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2007/2008榨季中,国家食糖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8]对全国101家食糖企业实验室进行能力验证计划,发现整体合格率下降。其原因在于生产企业对产品质量控制不够重视,在产品检测过程中未严格执行标准规范要求
2.3产品质量标准与国际上的差异
欧盟、美国等发达国家有着自己的一套食糖标准,而我国仍然采用旧的国际糖品法典标准。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质检行业需要不断更新食糖的检测标准,使之逐渐与国际接轨[9]。
3、提高食糖产品质量安全的对策
3.1质量监督部门加强监督
各级质量监督部门要加强监督,以行政手段督促企业强化产品质量意识,严格按照食品市场准入制度对企业进行考核和监管,促使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标准。建立有效的产品质量监管制度,对产品进行质量监督,防止假冒伪劣产品流入市场,确保食糖产品安全,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
3.2减少食糖原料生产的污染
原料作物种植过程中要减少高毒化学农药和化肥的使用量和施用频次,减少污染水体的灌溉,加强研究一些新型低毒高效、不污染环境的生产资料,从源头上解决食糖农残和重金属污染问题,发展绿色产业,提高食糖产品的食用安全性。
3.3提高企业生产质量水平与质量检测能力
企业经营者和全体员工要牢记“质量第一”的思想,增强“质量是企业发展的基石和源动力,是企业的生命”的观念。抓好全面质量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和相关的规章制度,认真执行产品质量标准,严把食糖产品质量关。
加强生产过程中的工艺控制,减少助剂残留,如石灰、硫磺、磷酸、聚丙烯酰胺等,因此要加强对加工水、辅助材料、各类糖用生产助剂的相关检测,控制好生产工艺参数,保证生产加工的安全卫生;控制好包装材料的安全检测监控。所以,从食糖生产加工、食糖运输等都要做到有效的质量监控,才能保证食糖产品的质量,满足客户的需要。
企业要多方面、多手段促进检测水平的提升:一要加强企业实验室管理体系建设,通过实验室认证认可,规范检验操作,提高检验的速度和准确度;二要加强对实验室主管人员的培训,统一管理,加强对检测人员的培训,提高检测人员的检测技能;三要加强对实验室仪器、设施与环境条件、标准物质和试剂耗材等的控制,对仪器设备要按规定定期进行检定和校准,加强对实验室温湿度的控制,要使用有证的标准物质以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溯源性,对试剂和耗材要进行适当检查避免因质量问题而造成对检测结果的较大偏差;四要进行分析方法攻关,规范和完善检测程序和方法;同时加大检测仪器的投入,大力推进从化学分析法向仪器分析法转变。
3.4更新国内食糖检测标准,提高监督检验机构的技术水平
标准的先进性是有时间性的,标准在制定时候是先进的,可是过了一段时间就可能会成为落后的标准,成为阻碍发展和不产生效益甚至产生负效益的标准。因此,要时刻关注国际相关标准的动态,及时修订国内食糖产品标准,逐步与国际先进标准接轨,使标准技术要求不断提高并能够与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相适应。同时,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要利用国内外先进的检测技术,对食糖产品进行检验并形成新的标准方法,通过食糖产品和检测技术标准的更新提高,促进企业技术革新,促进产品质量的提高,从而提高我国食糖产品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10]。
5.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的现状、特点与对策措施 篇五
建立一支素质高、作风硬、能力强、监察严的安全监察管理队伍,是煤矿企业实现长治久安的有力保证,集团连续四年实现安全生产的做法和经验,充分证明了监察人员在现场的盯守和控制,对矿井实现安全生产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这支队伍仍存在着诸多不足和一些突出问题,通过制定并实施针对性防范措施,严肃安全监察纪律,切实履行监察职责,才是实现安全生产最可靠的保证。
一、队伍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认识不到位、作风不扎实。一是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在部分安全员中仍未得到根除。认为“现场事故隐患我排查出来了,也指出来了,处理不处理是施工队伍的事”,存在现场向施工负责人交待后,就离开现场的现象,缺少隐患不消除决不让生产、决不离开现场的“钉子”精神;二是“三铁”精神在安全监察工作中不扎实。有的安全员感到煤矿现场监察责任大、工作辛苦、收入不高,还得不到部分职工群众的理解,存在畏难心理、厌烦情绪和老好人思想,铁心肠、铁面孔、铁手腕的“三铁”精神严重淡化;三是习惯性违章难以得到有效遏制。有的安全员发现现场“三违”,没有造成后果,而不加严加制止,或者睁眼瞎得过且过,殊不知,往往事故的发生,就是因为不良作业习惯所引发的后果;四是盲目乐观、麻痹松懈的思想仍然存在。有的安全员认为安全生产形势一直稳定,可以松口气了,放松了现场存在的隐患和“三违”的监督管理;五 是唯领导是从的传统观念比较突出。有时安全员随同领导一起在现场,对现场存在的隐患和“三违”现象,认为就是领导的事,自己没有必要进一步指出,不去认真落实和整改。六是安全员在现场管理中具有其他人不可替代的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部分安全员身上存在的工作不细、作风不实、怕得罪人的现象,造成现场安全检查严格不起来,监察管理不敢动真碰硬,避重就轻,甚至绕着矛盾走。如此种种,这不仅极不利于煤矿的安全管理,更严重是在现场安全监察工作中埋下了事故的孽种,随时都有可能葬送辛勤劳动的成果。
(二)安全监察队伍人员结构不能完全满足现代煤矿安全管理的要求。一是监察人员文化素质较低,不能完全满足现代煤矿安全管理的需求。集团三对生产矿井安全监察队伍有66人,初中文化程度的有35人,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仅6人,整体素质参差不齐。随着煤矿企业技术装备水平的不断提高,非专业人员的安全监察管理已不能完全适应现代煤矿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需求;在实际工作中,凭固有经验管安全的仍然比较突出,平时不注重学习安全管理方面的新知识和新技术,专业知识的溃乏,达不到“会查、会说、会抓、会管”的四会要求,在现场监察工作中,发现不了事故苗头,抓不住监察重点,管不到点子上,削弱了安全监察人员的权威性。二是年龄普遍偏大,50现象比较突出,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要求。集团63名安全监察人员中,50岁以上的达13人之多,煤矿现场安全监察人员,按照用人惯例纳入工人岗位管理,50岁以上的安监人 员,随着退休年龄的逼近,个别人在工作中存在“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现象,造成了现场安全监察严不起来、管不到位,严重削弱了监察队伍的战斗力,更严重的是降低了现场隐患的整改力度。三是年轻有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不愿意加入到安全监察队伍,误认为不是直接从事煤矿技术管理工作。
(三)队伍管理仍需完善。一是在安全监察队伍选人用人的竞争择优机制、考核评价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尚不够健全,入口渠道比较单一:煤矿职工队伍素质较低在全国所有行业中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而要在这支队伍中选拔能够完全满足和胜任煤矿安全监察管理工作要求的监察人员,也就只能采用“矮子当中选将军”的办法来选拔;出口渠道不够畅通:一些不能完全胜任工作岗位要求的安全监察人员,由于选人较难、用人岗位补缺等因素的制约,而不能及时地从退出来。二是安全监察工作仍存在重使用轻管理、重业务轻教育的现象,干部交流工作没有真正开展起来。三是人员专业结构不合理,没有分专业配齐安全监察人员,不利于开展全面的安全监察管理,也很难适应安全发展的需要。安全员在监察工作上存在兼岗兼职现象,由于不能做到每个采掘工作面每班次配备一名安全员的要求,导致安全员现场监察时,要同时负责多个采掘头面的监察监管,就可能发生“抓西瓜丢芝麻或抓芝麻丢西瓜”的现象;同时,安全员还兼职瓦斯检查员,担负工作区域瓦斯巡回检查工作,责任重大,必须按规定路线、规定时间开展瓦斯巡回检查,不利于盯住现场处理隐患和问题,不适应现场安全管理工 作的要求。
二、队伍建设的对策与措施
(一)建立和完善工作体系。健全的安全监察队伍工作体系,是实现安全监察监管不失控的重要保证,创新安全监察管理模式、超前做好防范与监控,是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支撑和安全发展的可靠保障。一是建立和完善煤矿安全监察组织管理体系。以矿井安全生产工作领导组织为基础,明确安全监察工作负责人和业务管理部门,按规定要求配足配齐采煤、掘进、运输、机电、通风各专业安全监察人员,尽可能聘用煤矿安全工程类大中专毕业学生充实到监察队伍当中,制定并落实好各岗位职责;健全完善隐患排查、安全评估、“三违”管理等相关规章制度,建立并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管理工作考核制度,完善矿级领导、安全管理部门领导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坚持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召开安全专题会议制度,努力实现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二是建立健全使用考核工作体系。探索和实施矿井安全监察管理部门真正意义上的派驻制,明确驻矿安全监察管理部门负责人(站长、副站长)的工作职责和权限,研究制定和推行有助于让他们放开手脚、相对独立地开展工作的使用考核管理体系。三是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全面推行安监人员公开招聘办法,增强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科学性和真实性,注重运用考察公示、增强工作透明度,采取选拔和竞争上岗机制,使德才兼备、年轻力壮、经历丰富的优秀人员加入到安全管理岗位和 领导岗位;按煤矿安全管理工作的要求,逐步做到每个采掘工作面每班次配备一名安全员。四是建立和完善科学的安全管理政绩考核体系。完善定期考核与平时考核、领导考核与群众评议、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全面考核与重点考核结合起来的考核机制;完善年度考核与民主测评、民主评议制度,实行月度工作实绩考核奖惩制度,对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集体和人员,及时给予记功、表彰和奖励;实现优胜劣汰、竞争上岗机制,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给予批评教育或调离岗位处理,逐步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氛围。五是把好廉洁自律关。与安全员签订《安全员岗位廉洁承诺协议书》,提高安全监察人员的廉洁意识和廉洁自觉性;及时公布“三违”、隐患等处罚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二)狠抓工作责任心的落实。煤矿安全监察管理人员是职工的“保护神”,肩负着保护职工生命安全和企业财产的重任,因此,努力提高安全监察人员的责任就显得尤为重要。一是通过不断的学习教育和培训,来强化工作责任心的落实,使其充分认识做好煤矿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灌输安全工作“高于一切,重于一切,先于一切,影响一切”的思想;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一切”、“不安全坚决不生产”和“只有不到位的管理,没有抓不好的安全”的安全生产观念;树立“一切事故都是可防可控的”和“零事故”的目标理念;树立“看不到的隐患是最大的隐患、意识不到的落后是最大的落后、找不到差距是最大的差距”的危机意识;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高度负责的精 神和务实的工作作风,不断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做到尽职尽责、尽心尽力,保证各项安全政令畅通,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桩桩有回音,不断增强工作系统性、主动性和超前性。二是坚持以人为本,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员队伍建设工作,把握方向,找准定位,抓住重点,取得实效。通过多种渠道来关心和爱护安全员,尊重广大安全员的现场安全监察管理的主体地位,调动其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三是企业领导要多做宣传,营造良好的职工真心诚意接受安全监察处理的氛围,全力支持安全监察人员正确履行职责,严肃查处打击、谩骂、报复安全监察人员的行为,确保安全监察人员工作的“责、权、利”真正落实到位。四是从严管理。通过电话查询、班中汇报、动态检查,杜绝小班安全员接班不到岗、提前离岗、班中坐(睡)岗等行为的发生。
(三)强化队伍建设,提高技能和素质。一是坚持科学的人才观,把安全员培养作为企业重要人才资源来开发,使其能适应现代企业安全发展的需要。主要通过加强安全员的业务、技术培训,不断培养和提高安全监察人员具备坚定的安全理念、过硬的业务素质、高尚的职业道德和良好的心理素质。二是提高安全员业务技能,强化应知应会培训,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为重点,逐项学习,定期考核,严格标准,严肃兑现,努力使安全监察人员做到学一项、会一项,对重点安全知识和安全确认内容作反复考核,强化记忆,使其熟悉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行业标准和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完全掌握安全管理政策、法规知识和专业技术,达到安全监察人员监察依据充分、业务技术熟练、现场指导有效、处臵险(灾)情有序的要求。三是加强安全监察人员的考核管理。按照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等相关管理要求,制定严格仔细的考核奖惩细则,将现场安全效果、工程质量与安全员的工资奖金挂钩考核,变安全员查隐患、反“三违”为工作的自觉行为、自愿行动。四是有计划开展安全员理论学习,培养敢抓、敢管、敢为的责任心。实现在现场安全生产工作中,安全监察人员坚决执行“三不生产”的原则,发现隐患能够理直气壮地去管,发现“三违”现象能够树立“不怕得罪人”的思想去抓,这是确保企业安全管理行为在生产现场得到落实和兑现的基本保证。五是不断培养安全监察人员细致严谨的工作作风、良好的心理素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牢固树立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的观念,才能确保在处理问题的过程中出于公心,达到公平、公正的要求。
6.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的现状、特点与对策措施 篇六
一、现状
(一)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得到较快发展截至2002年底,全国共建设生活垃圾处理厂(场)651座,处理能力7688万吨。其中填埋场528座,处理能力6896万吨,分别占81.1%和89.7%;焚烧厂45个,处理能力275万吨,分别占6.9%和3.6%;堆肥厂78个,处理能力517万吨,分别占12%和6.7%。到2003年底,国债资金共安排垃圾处理项目359个,项目总投资245亿元,国债累计投入80多亿元,带动了地方政府和社会资金的投入。由于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持续大幅度上升,加上历史欠帐较多,仍不适应城市发展对垃圾处理的需要。2002年,全国660个建制市生活垃圾产生量1.36亿吨,集中处理量7404万吨,仍有6200万吨未经处理,这些生活垃圾或被堆放在指定地点,或随意堆放在河沿、池塘及城乡结合部,垃圾“围城”现象依然存在。此外,660个建制市以外的县城、建制镇年产生生活垃圾约3600万吨,这些垃圾基本没有得到处理。
(二)城市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率提高,但无害化处理水平较低2002年,660个建制市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率达到54.2%,比1990年的2%提高了52个百分点,但相当数量的垃圾处理场没有达到环保要求,无害化处理率较低。根据2001年环保总局抽样监测调查,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不足20%,现有垃圾填埋场中27%没有任何防渗措施;39%没有渗滤液收集、处理设施,已对周围地下水体、地表水体、土壤等造成严重污染。垃圾焚烧处理存在烟气排放不达标、飞灰没有按照危险废物进行安全填埋处置等问题。垃圾堆肥产品用于农田,虽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改善土壤,提高部分农作物产量,但对土壤存在重金属污染,农产品的安全、卫生等难以保证等问题。无害化处理率低的主要原因:一是历史原因,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前建设的垃圾处理设施标准较低,达不到无害化的要求;二是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标准和污染控制标准制定滞后,现行的污染控制标准是2001年制(修)订的,致使大部分垃圾处理设施要么没有污染防治措施,要么难以达到无害化的要求;三是缺乏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垃圾无害化处理关键技术、设备和材料;四是资金投入不足,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短缺。
(三)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水平有所提高,但技术装备水平仍较落后通过研究开发和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一些国际领先的工艺技术在垃圾填埋、焚烧、堆肥等方面都有不同程度的使用。填埋方面,填埋场沼气发电和渗滤液的处理已有多个工程实例。焚烧方面,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循环流化床焚烧炉得到较快发展,年焚烧垃圾已达180多万吨;炉排炉焚烧垃圾技术已建成国产化示范项目。堆肥方面,国内已研究开发出10多种工艺技术,并在一些地区得到应用。但总体而言,垃圾处理技术装备水平仍较低,一些关键技术和设备基本上是国外的。填埋方面,高性能防渗膜、压实机,渗滤液处理技术和填埋场沼气发电技术等仍以进口和引进国外技术为主。焚烧方面,炉排炉的炉排和液压控制系统国内还没有成熟、可*的技术和装备,致使炉排炉焚烧垃圾的推广使用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堆肥方面,工艺技术和装备的自动化程度与国外亦有较大差距。处理方式主要以填埋为主,目前因垃圾填埋和堆放占用土地已达70多万亩,焚烧发电等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低。
(四)城市生活垃圾收费政策落实得不够好为促进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2002年,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印发了《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计价格[2002]872号),出台了垃圾处理收费政策,但目前仍未落实到位。据了解实行垃圾处理收费的城市不足200个,绝大部分城市还没有开征垃圾处理费。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地方垃圾处理收费尚未按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按文件精神,垃圾处理收费为经营服务性收费,但环卫市场尚未形成,实行收费的城市大部分明确环卫行政主管部门为垃圾收费的主体,仍按行政事业性收费执行。
二是收费标准低,据对2002年已开征垃圾处理费的171个城市的收费情况分析,收取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一般只占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费用的50%,有的城市仅为20%。
三是收缴率低,居民的缴纳率为20%。调查中了解到,由于目前住房结构和垃圾收集方式,难以确定事实上的垃圾产生者,无法按垃圾产生量收费。垃圾收费缺乏有效的收费载体,对不缴纳者无法
实施强制性措施,也是收缴率低的原因。由于收费制度落实不好,垃圾处理设施的运行费用得不到保证。
(五)环卫体制改革仍不能适应形势发展需要,产业化发展缓慢通过环卫体制改革,特别是推行垃圾处理产业化经营政策,垃圾收集、转运及处理环节从行政管理逐步走向市场化经营。但环卫体制改革仍相对滞后,不能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目前,大部分城市环卫部门既是垃圾处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又是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等作业的服务部门,政企不分、政事不分。由于体制改革不到位,致使垃圾无害化处理的监管体系不健全,垃圾处理收费制度难以落实,并存在一定的垄断经营。垃圾处理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营主体企业化、运行管理市场化的竞争性建设运营格局还没有形成,产业化发展进程缓慢。
二、对策措施总体思路:
以保障人民健康和环境安全为目的,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政策引导,因地制宜,加大投入、完善政策、技术示范、深化改革、健全法规、加强监管,加快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对策措施:
(一)组织编制《全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在深入调查研究和论证的基础上,组织编制《全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提出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的总体思路、目标、原则、规模、投资和政策措施等。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要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按照发展循环经济的理念,通过预处理实现水份和有机物的减量,通过分类、分捡、分选等回收利用垃圾中各种有用物质,减少垃圾最终处置量;有条件的地区,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要逐步向资源化方向发展;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必须达到无害化的要求。各城市政府要组织编制本辖区内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发展规划,结合本地区的资源、环境状况和经济发展水平,在国家政策指导下,因地制宜,多种途径,经济实用选择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艺技术。南方沿海、沿江等经济相对发达地区及土地资源紧缺地区可优先考虑采用垃圾焚烧无害化处理工艺技术;土地资源相对丰富、经济欠发达地区可优先考虑采用垃圾填埋无害化处理工艺技术。
(二)加大资金投入,加快设施建设切实加大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的资金投入,加快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属公益性事业,现阶段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各级政府要加大投入,垃圾处理设施运营按照市场化要求,实行特许经营制度,通过收取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解决运行费用,逐步实现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国家利用中央资金对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给予支持,以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资金主要用于: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包括收集、运输和处理设施等;符合国情的先进处理技术示范工程建设;现有垃圾处理设施技术改造和污染防治设施的完善,提高无害化处理水平;环境监测和环境管理能力建设。各城市政府要切实承担垃圾无害化处理的职责,逐年增加财政投入,以吸引银行贷款和引导社会投资。
(三)组织技术开发、示范,解决关键技术问题针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存在的关键技术问题,组织技术开发、示范和推广,不断提高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重点研究垃圾综合处理技术路线、研究开发垃圾分捡和预处理工艺技术,充分回收生活垃圾中的可用资源,减少最终处置量。组织实施关键技术与装备国产化示范工程,一是垃圾填埋工艺中高性能防渗膜、压实机、渗滤液处理及沼气发电等关键技术与设备(产品)的消化吸收和创新,提高填埋场防渗能力和渗滤液处理比例,有效防止填埋工艺对地下水的二次污染。二是焚烧工艺中炉排炉液压控制技术和炉排生产技术的完善化示范,同时加大垃圾焚烧工艺污染物控制技术的开发,确保烟气、废水等达标排放;在有条件的地区加大循环流化床垃圾焚烧处理工艺的推广力度。三是垃圾生化堆肥无害化处理技术示范,重点解决堆肥恶臭和垃圾肥料的质量问题,最大限度降低垃圾肥料中有毒、有害成分,推广垃圾肥料用于城市园林绿化和速生林生长。
(四)完善收费政策,建立健全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根据污染者付费的原则,全面开征垃圾处理费。在环卫体制改革没有到位的情况下,允许部分城市暂按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取垃圾处理费。各地可采取供水、污水和垃圾处理费统一征收的方式,或与水费、电费、房费、燃气费等联合征收的方式,提高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收缴率,降低收费成本。逐步提高收费标准,使其达到补偿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的成本,并使垃圾处理企业有合理的利润。垃圾处理收费优先用于现有处理设施的运行,确保现有处理设施高效、稳定运行,充分发挥其投资效益和环境效益。加强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的监管,其征收、管理、使用情况应向市民公告。
(五)深化环卫体制改革,促进垃圾产业化发展按照产业化发展、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经营、法制化管理的要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环卫体制改革的指导,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改革方案,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确保社会公众利益和城市环境效益。各地要认真执行经国务院同意我委印发的《关于推进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的意见》(计投资[2002]1591号)和《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计价格[2002]872号)的有关政策要求,促进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在改制过程中,财税部门要研究制定在一定时期内对垃圾处理企业实行低税赋、零规费的相关政策;劳动保障部门要研究制定环卫工人提前退休、再就业等扶持政策,确保改革的稳步推进。完成环卫体制改革的城市,要全面开放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投资、建设、运营和作业市场,鼓励多种所有制企业和外资企业参与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建立健全市场准入和特许经营制度,完善垃圾处理市场竞争机制和企业运营机制。
(六)完善法规、标准,加大监管力度尽快修订《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和《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使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建设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快制定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市场准入和特许经营、市场化运营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收集、运输、处理等标准和技术规范。各级投资主管部门和环卫部门要加强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的监管,特别是要加强建设过程中的监管力度,要制定建设项目监管、验收管理办法,全面实行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新建垃圾处理设施必须达到质量标准和垃圾处理无害化要求,确保投资效益和环境效益,对达不到无害化处理要求的,各级投资主管部门不得审批项目,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受理用地申请,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不得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各金融机构不得提供信贷支持。环保部门要制(修)订符合国情的污染控制标准,加强对垃圾处理设施无害化运行的监督管理,确保垃圾得到无害化处置,防止二次污染。
7.云南煤矿安全救援现状与对策 篇七
云南省现有煤矿生产企业1362对矿井, 原煤产量9000多万吨。有正规矿山救护队24家, 有专业救护队员700多人。其中:为本矿服务的有10家, 为本县服务的有8家, 其余的服务范围广而散。有的服务范围在700公里以上。有的地州一家正规的矿山救护队也没有 (如文山州) 。按照《煤矿安全规程》493条规定:“所有煤矿必须有矿山救护队为其服务。煤矿企业应设立矿山救护队, 不具备单独设立矿山救护队条件的煤矿企业, 应指定兼职救援人员, 并与就近的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或联合建立矿山救护队;否则, 不得生产。矿山救护队至服务矿井的距离以行车时间不超过30min为限。”按照这一规定, 我省的救援队伍远远满足不了煤矿安全生产的需要。若地方上要组建一支正规的矿山救护队, 组建容易, 但要长期正常运行却很困难。因为根据《煤矿安全规程》494条“矿山救护队必须经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进行资质认证, 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从事矿山救护工作。”及499条“矿山救护大队应由不少于2个中队组成, 是本矿区的救护指挥中心和演习训练、培训中心。矿山救护中队应由不少于3个救护小队组成。救护中队每天应有2个小队分别值班、待机。救护小队应由不少于9人组成。”按照这一规定, 很多地方是养不起一支正规的矿山救护队的。如何解决这一矛盾呢?《煤矿安全规程》499条规定“煤矿企业可根据需要建立辅助救护队, 业务上受矿山救护队指导。”
“十五”期间, 我省煤矿共发生事故941起, 死亡1520人, 与“九五”期间相比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有所增加。2006年共发生煤矿死亡事故181起, 死亡299人;2007年共发生煤矿死亡事故138起, 死亡200人, ;2008年共发生煤矿死亡事故103起, 死亡171人, 比上年减少35起, 少死亡29人, 下降幅度为25.36%和14.5%。
“十五期间”平均原煤百万吨死亡率为7.01, 与“九五”期间相比下降1.37, 下降幅度为16.45%。2006年百万吨死亡率为4.34;2007年百万吨死亡率为2.59;2008年百万吨死亡率为2.02。三年加权平均百万吨死亡率为2.84, 比“十五”下降4.17, 下降幅度为59.49%。
总体看, 云南煤矿的安全生产情况是较好的, 发展趋势与依然严峻的状况并存。但百万吨死亡率仍然很高。
2 煤矿企业救援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成立兼职救护队的必要性
云南地形条件复杂, 交通不便, 煤矿单产低, 分布范围广;地下开采比例大, 地质条件复杂;小煤矿过多, 整体抗灾能力差。绝大多数煤矿基础装备简陋, 生产系统不完善, 管理落后, 采煤方法落后;整体装备水平低, 抗灾防灾能力差;企业技术管理薄弱。由于煤矿苦、脏、累、险俱全, 有才能的人根本不愿意在煤矿工作, 故企业人才严重缺乏;煤矿灾害救援体系的建设远远跟不上煤炭工业发展的速度, 专职矿山救护队的布局、数量、装备等都滞后。
由于以上诸多原因, 煤矿又是被划定为重大危险源的行业, 按照《安全生产法》68条、69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建立应急救援体系”“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生产经营规模较小, 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的, 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 保证正常运转”。因此, 煤矿应该组建自己的兼职救援队伍。
3 兼职救护队的建设与管理
《煤矿救护规程》21条“辅助救护队应设专职队长及专职仪器装备维修工, 负责日常工作。辅助救护队直属矿长领导, 业务上受矿总工程师 (或技术负责人) 和矿山救护队领导。”22条“辅助矿山救护队员, 应由符合矿山救护队员条件的工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干部兼职组成。”因此, 建设一支兼职矿山救护队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队伍建设:兼职救护队在处理事故时的职责与救护队相当。其任务是:做好矿井事故的预防工作, 控制和处理矿井初期事故;引导和救助遇险人员脱离灾区, 积极抢救遇险遇难人员;参加需要佩戴氧气呼吸器的安全技术工作;协助矿山救护队完成矿井事故处理工作;搞好矿井职工自救与互救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在煤矿要做好这些工作, 就需要配备相的人员并成立相应的机构。人员的配备要求:年设计生产能力9万吨以上 (含9万吨) 的煤矿企业矿井设立的兼职矿山救护队队员不得少于1 8人;具有高瓦斯、煤 (岩) 与瓦斯 (二氧化碳) 突出、火灾灾害严重的煤矿企业矿井设立的兼职矿山救护队队员也不得少于1 8人;其他年设计生产能力9万吨以下的煤矿企业矿井设立的兼职矿山救护队队员不得少于9人。兼职矿山救护队必须设专职队长。专职队长应由熟悉矿山救护业务及其相关知识, 能够佩用氧气呼吸器, 从事井下工作不少于3年, 具有一定组织能力, 并经培训取得资格证的人员担任。
基地建设:机构成立, 人员配备之后, 要有相应的场地。因此, 煤矿企业应该给兼职救护队建1间办公室, 1间电话值班室, 1间装备室, 1间氧气充填室等基础设施。
装备建设:任何队伍做事, 都少不了工具。兼职救护队要处理煤矿井下的一些简单事故和从事需要佩戴氧气呼吸器的安全技术工作, 协助矿山救护队完成矿井事故处理工作, 就必须要配备一些相应装备。这些装备最主要的是个人防护装备 (四小时全面罩氧气呼吸器) 和处理各类灾害事故的专用装备与器材。
日常管理:兼职矿山救护队实行专职队长具体负责制、队员“一岗双责”制管理, 在煤矿企业负责人的领导下, 由专职队长具体负责兼职矿山救护队开展各项职责活动及日常管理。
业务学习:兼职矿山救护队员上岗前必须经过专业培训, 在职的兼职救护队员, 每年必须接受复训。平时要组织学习有关矿山应急救护的新法律、法规、标准;有关矿山应急救援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装备及其安全技术要求;预防和处理各类矿山事故的新方法, 典型矿山应急救护事故案例讨论。
常规训练:兼职矿山救护队必须结合工作需要, 制订演习训练计划。定期开展技术装备操作训练、模拟实战演习训练。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佩用氧气呼吸器的单项演习训练。一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矿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和综合性演习, 并邀请专业矿山救护队进行指导。
鉴于煤矿的用工制度, 职工流动性大的特点, 如何留住人, 使煤矿出了钱培训的职工不外流, 提高兼职救护队员的待遇是关键。
参考文献
[1]王京华, 赵云丽.煤矿安全生产忧思录[J].中国企业报, 2005/03/08.
8.浅谈我国食品安全现状与对策 篇八
一、 中国食品安全的现状
商务部部长助理黄海近日表示,目前中国食品卫生平均不合格率达8%左右,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率约7%。据调查,消费者对食品安全性的信任度低于50%。目前国内食品安全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城乡接合部和农村地区仍属食品安全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目前在日常生活中,困扰我们消费者的食品安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农药、化肥和动植物激素对食品的污染
科技的发展和进步为农产品的增产提供了巨大帮助,食品市场日益繁荣,不断丰富着人们的餐桌。可是,不恰当地使用科技手段,给消费者带来的是安全隐患,侵害的是消费者的健康安全权。
近年来,大棚蔬菜和反季节果蔬在市场中的占有率越来越大,但果蔬中农药、激素残留成了威胁消费者健康安全的巨大隐患。有专家告诫,要谨慎食用大棚蔬菜和反季节果蔬。因为大棚蔬菜密集栽培,且作物在高温下易发病虫害,农民只能施大量农药来缓解,因而农药残留也多。近年来有关部门多次开展的对蔬菜农药残留量进行的抽样检测表明,这一问题不容乐观。而在一些地方发生的因蔬菜农药残留超标导致消费者食物中毒的案例,也为我们敲响了警钟。
消费者的另一个担忧是,为了让反季果蔬早日上市,一些菜农、果农使用植物生长剂,促进作物超长生长。还有的蔬菜、水果在成熟期前提前采摘,使用催熟剂、保鲜剂等。这些化学试剂的不当使用,是否也会给消费者的生命健康留下巨大隐患。另外,消费者普遍抱怨,现在市场丰富了,许多蔬菜、水果个头变大了,可味道全变了,可以说是“瓜不香、果不甜、菜无味”了。
2、转基因食品悄然进入百姓生活
转基因食品早已走入了中国消费者的生活,这已是不争的事实。可究竟能有多少消费者知道哪些食品是转基因的、哪些是非转基因的?不亮身份证的转基因产品损害了中国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2003年中国消费者协会对大豆食用油进行检测,发现市场上的所有转基因大豆食用油均未按照国家规定在标签上标明其转基因身份,同时还发现一些转基因食用油在标签上标注为“非转基因产品”。
同期,国内一民间组织公布16种含有转基因成分的食品名单,中国消费者耳熟能详的一些知名企业的产品榜上有名,其中有的企业在欧洲声明不采用转基因原料,但在中国使用转基因原料,却不做明示。对于在婴儿辅食中发现转基因成分,相当多的母亲表示出愤慨和担忧。
3、其他困扰消费者的食品安全问题
除上面提到的近年出现的食品安全的热点难点问题,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多年接受消费者投诉和开展产品检测工作发现,长期以来困扰我国消费者的食品安全问题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
(1)微生物污染导致食物中毒;
(2) 食品中掺杂使假;
(3)散装食品经营状况混乱;
(4)质量问题严重;
(5)食品缺斤少量;
(6)食品标签标示内容与实际不符;
(7)餐饮业作业条件差,食品卫生状况令人担忧。
这些长期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损害了消费者的安全权、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应该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
二、 消费者健康权益损害的现状及原因
对食品安全引发的消费者权益损害,消费者却面临着索赔难的困境,在与经营者交涉中,消费者明显处于弱势地位。其原因在于,食品发生质量问题,责任不易认定,消费者举证存在困难,经营者往往推卸责任;鉴定费用高,面对高额维权的成本,消费者往往采取“自认倒霉”的态度;消费者在购买食品过程中索证难及自身索证意识差,也是造成权益受损后索赔难的重要原因。
三、 保障食品安全的几点建议
食品安全的概念:足够的食品、合理的价格、使消费者不致挨饿;关注食品的卫生和安全,不致损害消费者的健康。我认为,在建设文明、安全、和谐社会的今天,应有足够的物资和服务,来保障消费者获得必需的粮食供给和安全的食品。
对于中国目前食品安全现状,我认为,建议政府应从以下方面加强解决:
1、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保障食品安全卫生、防止危害发生的法律法规。 国家应修订现有的《食品卫生法》,尽快制定出台《食品安全法》。建立食品销售环节的追溯和承诺制度,按照从生产到销售的每一个环节可相互追查的原则,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记录制度,实现食品质量安全的可追溯,建立食品质量安全承诺和召回制度等等。
2、提高食品卫生标准。采用或选择性采用国际标准,提高我国保障食品安全、食品质量的水平。
3、加强执法力度。建立严明的司法和行政处罚制度,打击制售假冒和低质伪劣食品的犯罪行为。各地可考虑通过法律和行政形式,研究解决一些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如加大打击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
4、治理环境污染。推广可持续农业技术,保障消费者获得安全的食物供应。
5、积极发挥消费者组织在影响政府政策和消费者行为中应当起到的积极作用。 在食品安全方面,消费者组织的角色应当是教育、引导消费者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呼吁政府完善食品安全保障制度,揭露和批评食品安全中存在的问题。近年来中国消费者协会和全国各地消费者协会开展了“安全健康消费”、“明明白白消费”、“绿色消费”、“科学消费”、“营造放心消费环境”、“诚信、维权”等一系列年主题活动,食品安全始终是年主题活动的主要内容。
6、新一年的举措。根据我国的实际状况,政府可以力争在2006年底前采取以下措施,保证食品安全:
(1) 建立市场准入制度
目前,我国对食品质量的管理仍然把重点放在对最终产品的监督上,这是滞后的管理现状,将不合格产品名单公之于众并不会令这些企业和产品自动消失,消费者也不可能每次购买食品时都拿着一份“合格产品名录表”去“对号入座”。有效的解决办法是切断劣质产品的生产源头,把好产品质量的市场准入关口,将不合格产品封杀于市场之外,将不合格的食品生产和餐饮服务企业强行改造并建立定期的监管制度,发现隐患必须严格进行整治,从根源上控制食品生产的管理标准。我们可以借鉴国外先进管理经验,建立一套完整的食品安全及市场准入法律体系,对食品生产和餐饮服务企业进行强制性的管理规定,通过建立"经济户口"管理手段,严密监控食品生产和餐饮服务企业。同时要尽快建立有效的食品安全协调机制。市场准入制度的建立和推行是一个系统工程,不单是市场管理,也不单是生产过程管理,而是从生产到餐桌的全过程质量控制,涉及多部门、多环节,必须齐抓共管,才能确保这一制度的有效实施。要尽快建立有效的食品安全协调机制,将分散的监管力量集中起来,推进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切实解决各自为政、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的问题。
(2) 多方认证成体系
现在很多食品卫生不合格的源头都是农产品、农作物的问题,而这些问题仅靠《食品卫生法》是解决不了的。只有采取措施,保护农作物的生产能力,防止农产品在生产、加工和流通中的污染,稳定提高农产品生产的水平和质量,实行农产品的市场准入制,才能有效地保证农产品和食品的市场安全性。建立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机制,应对有资质的认证机构或权威部门认证(认定)的安全农产品(包括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或经检验证明其质量安全指标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无公害或检疫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质量安全方面规定的农产品,准予上市交易和销售。对未经认证(认定)或检测(检疫)不合格的农产品,不准上市交易和销售。
(3) 加强对蔬菜市场监管
9.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的现状、特点与对策措施 篇九
食品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物质,是人们生活中最基本的必需品。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食品产业获得了空前的发展。近几年来,在世界范围内不断出现了食品的安全事件,国内的苏丹红、吊白块、毒米、毒油、孔雀石绿、瘦肉精、三聚氰胺等事件,使得我国乃至全球的食品安全问题形势十分严峻。日益加剧的环境污染和频繁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对人们的健康和生命造成了巨大的威胁,食品安全问题已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问题。
一、我国食品安全的现状
1、原体(微生物)污染问题。食品容易在添加剂、农残和兽残等方面出现问题,食品中这类有害化学物质的污染率不断下降。相反,由于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新的病原体的不断出现、细菌耐药性的生产等,使食品,尤其是动物性食品,被病原体体及其毒素污染的可能性越来越大。
2、企业违法生产、加工食品现象不容忽视。一方面,少数不法分子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掺假制假,影响恶劣,另一方面,我国现有食品行业整体素质仍处于较低水平,卫生保证能力差的手工及家庭加工方式在食品加工中占相当大的比例。
3、食品流通环节经营秩序不规范。一是位数众多的食品经营企业小而乱,溯源管理难,分级包装水平低,甚至违法使用不合格包装物。二是有些企业在食品收购、储藏和运输过程中,过量使用防腐剂、保鲜剂。
4、新技术新资源的应用带来新的食品安全隐患。
5、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滞后。我国的食品标准,无论与食品安全形势的实际需求、还是与国际食品安全基本标准相比,还有较大差距。
二、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对策
1、加强食品安全法律建设和法制管理。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加强国外食品安全法律标准的研究、消化,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建立我国食品安全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地方法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多层式法律体系,探索和发展既和国际接轨,又符合国情的理论、方法和体系。
2、建立新的食品安全政策支持体系、宏观调控体系和管理体制。我们可借鉴世界上一些国家的做法,针对我国国情来建立农业管理部门与食品工业管理部门合一,对农业和食品工业实行一体化管理的机构。
3、加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建立起我国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的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使我国食品安全迈上一个新台阶。在制度规范上,建立起食品安全信用的监管体制、奖惩制度等,使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方面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4、推进体制改革 加强监督队伍建设。为了保证卫生监督的公正,加大食品卫生监督的力度,改革卫生监督体制,集中原来分散的卫生监督职能,组建新的卫生监督所,承担面向社会的综合卫生监督执法任务。
5、规范食品市场、经济秩序进一步深化。对违反《食品卫生法》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坑害消费者的不法生产经营者坚决查处,有力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活动,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10.国有煤矿安全管理的症结与对策 篇十
1.1 区队管理人员缺乏应有的安全责任心
责任心是什么?对于管理人员而言,是一种强制力的内化,在其位,谋其政,做其事,守其规。当外在的义务和规定,真正内化为自己的需要和习惯,才能长久地产生效用。安全管理也是如此,最终的目的是通过计划、组织、检查、反思、教育等功能来消除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但在当前,我们一些管理人员真的尽到安全责任心了吗?显然没有,不然为何现场的事故频发、“三违”不断、隐患成堆,部分管理人员对现场存在的问题却司空见惯、视而不见。我们不禁要问,管理人员下井究竟去干什么?自己的职责是什么?如果连这样一个简单的问题都搞不明白,他就是一个不称职的管理干部。个别管理人员下井后不是查隐患,找问题,抓协调,想办法,而是去拣“芝麻”,丢“西瓜”,使现场问题长期存在,得不到解决。更有甚者,有个别人下井只是为了混指标,发现问题不仅不管不问不制止,而且还纵容包庇违章,走关系、拖人情替违章人员开脱责任;有的管理人员虽然去管去问,但标准不高,工作要求不严不细,敷衍塞责,水过地皮湿,既不追求过程的精细,也不管结果的质量,对安全工作的认识还依然停留在以往的层面,导致干部看惯了、职工干惯了,都形成习惯了。这样的管理何止能防止事故的发生?“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有多少管理者真正理解这句话深层次的含义?通过对全国各类安全事故进行剖析,惊人地发现事故的背后普遍是责任心的短缺,“责任追究要有切腹之痛”— 山西朔州细水煤矿“3.19”恶性事故发生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毅中严肃提出了这一要求。从市长的引咎辞职到省长的记过处分,作为从事煤矿这个高风险行业的管理人员,我们没有理由在等待观望、坐而视之。
1.2 班组长现场安全管理的作用发挥不好
班组是实现安全生产的第一道防线,也是现场安全管理的最后一道防线。班组长是现场的直接指挥者,也是保证现场安全的决定因素。最近几年,我矿先后出台了班组现场安全隐患排查、现场安全保证金、优秀工班长评比等系列制度、办法,近期又出台了提高工班长津贴相关规定,加之区队制定的一些班组管理办法,对班组管理不可谓不严、不可谓不细,对班组长的待遇不可谓不高,但为什么有的班组长却依然我行我素,天马行空,在现场不仅不能履行安全第一责任者的职责,而且违章指挥,甚至带头违章作业。一次次的安全事故的发生真实地暴露出班组安全管理的问题。首先,班组长“安全第一”的思想还没有真正地树立起来,对安全工作的认识依然停留在表层上。其次,区队对班组长的培养滞后。个别区队长衡量工班长的唯一标尺是能否完成生产任务,生产现场问题再多不去纠正,工人情绪再大不去理顺,上级领导的再三强调不去交代,长此以往,工班长管理水平停滞不前,现场问题成堆,管理混乱。再次,安全管理素质不高。作为一名工班长的根本职责是什么,恐怕很少有人能回答上来。有相当一部分工班长在现场不是主动认真排查隐患,不是去管理去协调,而是只顾自己埋头苦干,至于别人干什么,干的怎样,现场安全状况如何,一概不知。公司领导再三强调,要求
正班长抓安全,副班长抓生产,目前有多少工班长能做到这一点呢?
1.3 班组职工安全行为不规范
人的行为是受意识支配的,其行为直接决定安全效果。在矿井生产过程中,造成事故多发的因素主要有两个,一个是物(生产环境)的不安全状态,一个是人(职工)的不安全行为。物的状态是被动的,人的行为却是能动的。分析我矿大大小小的事故,不难发现90%以上的事故是由于职工不能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甚至不服从安全管理,违章作业造成的。更为可怕的是,大量重复的违章组成了事故的链条,增加了事故发生的机率。事实一再证明,现场单一隐患的增多和积聚必然导致事故的发生。在看看井下的现场,安全不规范行为处处可见,安全隐患比比皆是,职工安全帽不系带,无证上岗,施工不戴防护品,迎头空顶作业,接顶不实,支柱初撑力不够,绞车缠绳乱等,这些问题看似小问题,如果不能引起足够的重视,事故的发生就再所难免。安全无小事,安全工作来不得半点马虎。细节决定成败,大家还记得去年“12.23”中东井喷事故中,操作工人肖先肃在法庭上曾说:“我在监视屏幕时发现了转井每起7注钻灌一次浆,虽然超过了规定,但井队经常发生这种情况,我认为属于违章操作,不属于异常现象,所以没给领导汇报”。在他看来,违章之事不算异常,可见违规已经成了家常便饭。“不违章就不能干活,不违章就完不成生产任务”,这似乎冠冕堂皇地成了违章作业的理由。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其实现场的大部分问题都是很明显的,往往是“明火”,而不是隐患。问题不是藏的很深,发现不了,也不是困难很大,解决不了,而是我们部分职工惰性思想严重,对眼前的问题缺乏较真的精神,事不关己,高高挂起,马马乎乎,凑凑乎乎,得过且过,问题积少成多,最终酿成事故。
1.4 班组职工安全素质偏低
职工的安全知识了解多少,安全意识如何,安全生产劳动技能的高低,安全防范能力的高低,直接决定了安全生产的可靠程度。许多矿井虽然建矿投产多年,但是仍然有许多班组职工缺乏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靠经验办事,做习惯性的误操作,属于“经验型”的人,根本谈不上科学的安全管理。几乎所有的职工都知道“安全”2字的分量,无论谁都不愿意受到事故的伤害和打击。但为什么事故层出不穷呢?关键是安全与生产的关系没有摆正,对安全工作的认识不到位。换句话说,就是利益的驱动。一位职工说的好:“我下井是为了多挣钱,多拿几个奖金,如果按照安全规程措施去施工,既麻烦,又多出力”,应该说,这是职工普遍的心态。他们整天想的是如何“多拉快跑”多挣钱,安全意识非常淡薄。工作现场明明有隐患存在,但大家都不去过问和交涉,你能凑合我也能凑合,结果贻害无穷,酿成了许多不该发生的悲剧。这些都说明了班组安全教育针对性差,没有深入性,没有在职工脑海深处刻下安全的烙印,班组长、群监网员、青安岗员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2 国有煤矿安全管理的对策
2.1 加强区队、班组自身建设
积极推行区队自治、班组自主、个人自律的安全管理模式。要从现场小事、细节抓起,积极推行“职工工作流程描述”、“管理干部现场安全环境描述”和“三违”、隐患每日、每周、每月研究、分析、总结制度。做到每变更一次工作地点,每变更一次工作岗位,工作条件每发生一次较大变化,都要组织一次工作流程或工
作环境描述,让每名职工对生产现场各个环节、各个细节做到心中有数。进一步完善值班、跟班、安全联保、现场安全隐患排查等实用性、针对性强的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安全激励机制的作用,继续深入开展以“安全管理零空档、个人作业零违章、班组现场零隐患、区队安全零事故”为内容的争创安全生产“四零”竞赛活动和“十佳”工班长、“最佳”工班长评比活动,切实把“以局部保整体、以个人保班组,以班组保区队、以区队保全矿”的安全工作思路落到实处。
2.2 规范基层各级人员的安全行为
各级管理干部必须履行本职岗位的安全职责,不断提高敏锐的安全洞察力和安全技术素质;牢固树立强烈的安全责任心、责任感和安全忧患意识;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并对发现的“三违”现象进行有效制止;不论何时、何地,无论出现何种情况,都坚定不移地做到“3个一切、3个没有”,即:“一切为了安全,没有任何借口;一切服从安全,没有任何借口;一切保证安全,没有任何借口”。要严格落实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对那些安全意识淡薄、责任心差的干部坚决给予调整,把安全意识牢固、责任心强的干部选拔上来,为安全生产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要建立健全班组安全管理标准,切实使职工明白什么样的操作行为是规范的,什么样的操作行为是不规范的,不规范就要受到处罚。由于考虑到班组作业流动性大,现场条件经常变化,因此,必须建立班组安全管理标准。有完善的班组安全责任制和检查执行工作落实到人制度。根据班组生产性质不同,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比如: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安全自检、互检和定检制度。设立必要的原始记录。如:安全学习记录、隐患排查记录等。建立巡回检查制度。明确检查内容、检查部位、检查责任者,并纳入考核,奖罚分明。
2.3 强化安全教育培训
一是要继续强化安全素质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技能。加强区队、班组安全技术培训是矿井安全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传统的安全管理对培训也很重视,但有明显的局限性,为培训而培训,效果不很理想。因此,在抓区队、班组安全技术培训方面,要在主动加强岗前培训、岗位培训等常规性教育的同时,要借助安全活动与超常规的安全教育来努力提高职工的整体安全技术素质。积极推行“每日一题”、“每岗一题”、“每月一考”、“现场帮教”等灵活的安全活动,认真学习安全规程、施工措施及法律法规知识,并在重要安全知识方面做反复出题,反复考试,强化职工记忆,提高职工掌握安全知识的整体水平。二是强化安全教育,提高职工意识。应做到3个坚持。①坚持安全教育责任化。要明确班组长为班组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班组安全教育工作,并与其工资、奖金挂钩。②坚持安全教育科学化。安全教育要有针对性内容,要与典型事故案例相结合,不断剖析事故根源,做到举一反三。③坚持8 h之外安全教育。班组长要注意观察生产中的细节,例如:在生活上,有的职工下班后不好好休息,打牌、酗酒,在上班时无精打采,对安全工作放松了警惕,容易出事故。因此不能忽视对这类职工的教育。
2.4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是安全生产工作客观规律的要求。安全生产作为一个系统工程,只有保证这一系统的每一环节、每一个部位、每一个工种达到本质安全,才能保证整个系统的安全生产。只有严格按照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按照岗位责任制的规定,上标准岗、干标准活,做好每一项工作才能使安全生产得到保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首先要严格进行区队、班组安全考核。包括行政手段的奖惩、经济手段的奖惩和安全否决制,具有责、权、利紧密结合的特征,对促进区队、班组安全管理起重要的保证作用。各项考核应实事求是、公开公正,实行公开监督,真正做到这一点,对确保职工的根本利益、人身安全有着特殊的意义。其次,落实好班组长的安全责任。区队要定期对班组长进行安全考核,对那些不重视安全生产、不能落实安全责任制、班组安全隐患多、“三违”多的,不适合从事班组安全管理的班组长要进行更换,不能留有后患。而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人,要依据规定追究责任,决不手软。再次,要强化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抓好安全隐患排查制度的落实工作。区队长、班组长作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处理好安全与生产的关系,牢固树立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理念,带头坚持按章作业,按规程办事,杜绝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的发生。3 结语
11.煤矿安全管理现状及对策 篇十一
关键词:煤矿安全;管理现状;对策
随着国家政策的不断出台以及人民视野的广泛关注,煤矿工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开始受到越来越多人的重视,在各方努力下,煤矿安全管理工作已经形成了一套基本的成文制度规范,为煤矿工业的发展奠定了一定的安全基础。但随着煤矿工业开采需求的不断增高以及开采强度的不断增大,现有的煤矿安全管理体系已经无法满足整体的安全管理需求,存在安全意识不足、专业素养较低等安全问题,严重制约了我国煤矿工业进一步发展。因此,加强煤矿安全管理方面的研究是必要而且是必须的。本文即试图从煤矿安全管理现状的角度出发,针对当前煤矿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善建议,以达成提升煤矿工业的安全管理水平的目的,并希望能为煤矿工业的发展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最终助力国家经济不断向前发展。
一、安全管理在煤矿企业中的重要性探究
煤矿行业究其本质而言是一个资源开发型行业,因此在日常的管理和作业中会不可避免的出现以追求产量为第一指标的片面思想,且由于几十年来所遗留下来的粗放式的作业方式,煤矿工业对于煤矿安全管理方面的人才处于一个不冷不热的态度,久而久之导致安全管理观念薄弱、安全意识不足的问题已成为众多煤矿企业的普遍问题,严重制约着新时期条件下煤矿行业的转型进程与可持续化进程[1]。因此,加强煤矿安全管理方面的研究是必要而且是必须的,是煤矿行业应该迫切进行的一项主要工作。通过加强煤矿行业的安全管理,提升煤矿安全管理水平,能够保证煤矿行业发展的稳定性,侧面提升煤矿行业作业的效率和质量,切切实实落实国家提倡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有助于实现煤矿行业的转型与突破,在新时期的经济条件下同样迎来跨越与腾飞的机遇。
二、我国煤矿安全管理现状分析
(一)煤矿管控体系复杂,监管难度较大。受我国现有的制度影响,在煤矿的管控体系方面有着众多的监管部门,这些监管部门的权责上存在严重的交叉,基于这种交叉现象,有时往往会出现“一个问题多人管,多个问题没人管”的监管失衡现象,使得整个煤矿的监管体系混乱低效,在安全管理上难以集中精力,因而也就无法针对具体问题做出有效的整治。同时,混乱的监管环境使得监管部门监管方向不明确,监管力量不能形成统一的联合,无法发挥“1+1>2”的作用,这是目前我国煤矿安全管理工作难以起到有效实际作用的重要原因之一。
(二)安全管理人才缺乏,管理水平较弱。煤矿行业作为资源开采型企业,受传统企业的影响比较深,因而在安全管理上往往不够重视,导致煤矿安全管理方面的人才匮乏,安全管理水平较弱[2],给煤矿行业的发展带来了严重的安全隐患与不稳定因素,时而会报道的煤矿事故便是最好的例证,不仅给煤矿企业本身带来了严重的后果,更是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思想上的不重视是制约煤矿安全管理工作难以有效开展的有一个重要原因。同时,又因为不重视煤矿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因此在招收工人时往往选择责任意识不强、安全意识不足、技术操作不规范的廉价劳动力,因此有时即便推行安全管理教育,在工作的开展过程中也存在诸多不便之处,难以取得预期的目标和效果。
(三)相关法制规范不完善,监管力度不够。仅就目前而言,我国对于煤矿安全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的建立工作仍不完善,未明确建立出一套符合新时期要求的安全检测标准,导致我国众多的煤矿安全管理工作往往仅凭以往的工作经验或者沿袭以往的检查惯例,无法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性、科学性、权威性,煤矿职工的安全性得不到有效的保障。同时,由于在煤矿安全管理方面未建立出行之有效的奖惩措施,许多小型的煤矿企业便有了可乘之机,减少甚至忽视了煤矿安全管理工作,给国家经济安全及人民的人身安全埋下严重的隐患。
三、提高煤矿安全管理的措施
(一)加强煤矿安全管理创新,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煤矿工业作为资源型企业,唯有进行产业结构升级才能成功在新时期条件下实现转型,谋求进一步的发展突破。煤矿安全管理亦是如此,如果煤矿工业始终以资源的无限开采作为企业的主要任务,势必会严重阻碍煤矿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且安全管理的目的也将始终得不到呈现。因此为进一步提升煤矿安全管理水平,以应对新时期下煤矿安全管理的新要求,需要加强煤矿安全管理创新,加快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通过煤矿工业整体性的系统优化提升煤矿安全的基数,深化发展领域、开拓煤矿资源的二次开发,而不仅仅局限于资源的简单开采上,以此从根本上保证煤矿安全,杜绝事故的发生。同时,通过煤矿安全管理模式的创新,运用新形式的安全管理方法,配合煤矿作业方法的不断优化,也可以达到提高煤矿安全管理的目的。
(二)完善煤矿安全管理立法,强化制度监管的作用。受我国的国情影响,我国的煤矿监控体系复杂,目前尚未能达到专项的“一对一”监管,因此在监管上存在一定的缺陷。而反观在煤矿安全管理方面颇有建树的西方国家,其在监管和制度上都有比较完善和必须强制执行的矿山安全与健康法律,并且还在不断的完善当中。因此,为提高煤矿安全管理水平,除了煤矿工业的自身努力外,我国在宏观层面上也应进一步建立健全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的法律法规,落实和完善煤矿安全管理立法工作,强化制度监管的作用,通过行业内外部的有效配合,为煤矿工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和社会环境,从而建设出一个绿色良好的煤矿作业环境,以实现煤矿安全管理的目的,做到安全生产。
(三)加强煤矿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培训工作,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无论是制度的执行或者是作业的实践,归根结底还是离不开人的培养和运用。因此,不断加强煤矿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培训工作,引进专业的安全技术人员,是提升煤矿管理水平的关键环节,也是进行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尤其在如今的煤矿行业,往往为节省成本而雇佣安全意识薄弱、技术操作不规范的廉价劳动力,给煤矿安全管理带来了严重隐患,因此加强安全培训、引进专业人才更是必不可少。同时,为进一步解决煤矿行业高端人才稀缺的问题,在进行内部安全培训的同时,应同各类高校建立合作,以提供助学金等形式进行定向人才的培养,为煤矿工业源源不断地输送安全管理方面的顶尖人才,以此解决煤矿行业高端人才稀缺的问题,也最大限度的降低了企业的人力搜寻成本。
四、结束语
总而言之,煤矿安全管理工作切身关系到煤矿工业的可持续发展,对煤矿工业的影响和意义至关重大,因此必须不断提升煤矿安全管理水平以满足新时期条件下对于煤矿工业安全发展提出的要求,使其既能保证煤矿生产的效率,又能保证煤矿生产的安全性,最终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助力新常态经济目标的实现。此外,本文主要是针对当前煤矿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作改善性研究,具体细节的落实及理论创新的拓展还需要煤矿工业相关的专业人员作进一步研究,本文仅做抛砖引玉之用。
参考文献:
[1] 杨晓雨.当前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存在问题与解决对策[J].企业导报,2011(05).
12.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的现状、特点与对策措施 篇十二
21世纪我国的经济得到了飞速发展, 对石油、煤炭等的需求量逐年上升, 导致每年煤炭的开采量激增迅猛, 某些煤矿企业在盲目追求产量的利诱下, 将安全煤矿生产抛掷脑后, 致使我国煤炭安全事故频发, 严重影响了煤矿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的稳定发展。“通风”、“防火”、“防瓦斯”、“防尘”, 这“一通三防”安全管理体系作为煤矿生产管理过程中至关重要的环节, 其安全可靠性已经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1]。煤炭开采本身就属于一种安全隐患多、危险性极高的作业, 尤其是井下作业的不安全因素更多, 让人防不胜防, 煤炭开采过程中经常会发生火灾、瓦斯爆炸、煤尘污染矿井塌陷等严重的安全事故, 事故的发生原因有自然因素也有人为因素, 其实两类因素如果经过合适、科学的处理和预防, 就能有效规避事故的发生。做好“一通三防”安全工程, 需要煤矿管理者提高警惕和安全防范意识, 加强安全体系的建设, 也需要国家监管部门进行严格的监督审核, 才能保证煤矿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1 煤矿“一通三防”的安全管理现状
1.1“一通三防”工作监控不周全
首先, “通风”体系无安全保障, 管理机制紊乱。以2008年山西大同市高山镇五九煤矿发生一氧化碳中毒窒息事故为例, 造成21人死亡, 其主要原因是“通风”系统问题, 一些利欲熏心的煤矿矿主盲目追求煤矿产量的最大化和节省煤矿开采的安全设备投资, 对矿井的通风系统进行简化, 使用一些老化陈旧的通风设备, 减少通风系统的安装数量, 严重影响和通风系统的合理布局, 弱化了其通风的性能, 让众多的矿井工作人员在空气不流通、少风或无风的环境下作业, 井下没有充足的新鲜空气, 有害粉尘气体不能及时排除, 对人的身体和生命带来极大的威胁。
其次, 防尘。防尘举措是为了保障矿工的身体健康, 防止爆炸的办法。以2008年陕西榆林汇森凉水井煤矿因矿井顶部放炮后导致烟尘巨大, 致使29人死伤。煤矿开采面防尘设施极为不健全, 防尘水路管道徒有其表, 不见水流。安全管理人员自身监督不力, 对于某些小的安全隐患听之任之, 不作为, 不解决。比如无论是在地上作业还是井下作业, 煤矿开采人员都要按要求佩戴口罩, 但是某些煤矿开采地不仅不给矿工发放口罩, 甚至一些基本的安全保护装备都没有提供, 完全忽视矿工的生命安全。
最后, 防火、防瓦斯爆炸监控措施不周全。以2009年9月9日河南平顶山新华四矿发生的瓦斯爆炸事故为例, 54人死亡, 25人失踪, 事故发生后轰动全国[2]。这项矿难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就是对防瓦斯爆炸的监控工作不到位, 安全管理人员漠视法律和政府监管, 无视职工生命, 进行违规采煤作业。
1.2 安全管理部门人员安全提防意识薄弱, 缺乏执行力
煤矿安全管理部门本身的安全防范意识薄弱, 我行我素, 盲目抓生产, 将安全生产置之脑后, 如此一来便导致了安全管理系统的全盘混乱、人员松散、有章不循的后果。部分监督管理人员责任意识不强, 懈怠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对一些明显存在的安全隐患置之不理, 事故解决执行力度欠缺, 工作态度差, 将安全生产的标准线独立于煤矿开采之外。此外, 深入调查、了解民情的主观动力欠缺, 即便是找到了安全问题也是听之任之, 最终积少成多, 为煤矿开采埋下了安全隐患。
1.3 矿井工作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差, 专业技术人才短缺
由于煤矿需求量的激增, 开采量也水涨船高, 对煤矿工人的需求量也与日俱增。在这种形势下, 工人用的要求就逐渐降低, 一些完全没有煤矿开采经验的农民工涌进了煤矿生产第一线, 他们专业技术差, 安全意识薄弱, 安全操作培训欠缺, 自我约束能力差, 导致在生产过程中往往会出现违规违纪的操作。此外, “一通三防”安全工程是需要专业技术能力强的人来设计安装的, 但是目前我国在这方面的安全技术相对落后, 专业技术人才相对短缺, 也影响了煤矿安全生产。
2“一通三防”的风险规避对策
2.1 完善“一通三防”安全监督管理机制
第一, 增强当局煤矿平安出产监视部门与煤矿企业的平安管理部门的监视和管理工作, 拟定一套完美、科学、高效的“一通三防”安全质量监视管理机制。第二, 采用责任究查机制和专项管理制度。每位安全管理人员都要切实落实自己分管的工作范围,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管理制度, 且是抓好“通风”、“防尘”、“防瓦斯”工作, 对已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 不得拖沓推诿, 用制度来约束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比如:“三人联锁”的放炮防尘制度, “一炮三检”制度等[3]。最后, 加大对“一通三防”安全设备的投入资金, 严格用好、用足该项资金, 切实做好通风系统的设计和安装, 落实瓦斯检查工作和防尘工作, 加强对职工安全防范措施的教育。
2.2 引进科学技术, 做好“一通三防”工程
引进科学技术和先进的安全设备是提高“一通三防”安全工程的安全性能的途径之一。比如, 现阶段的通风系统所采用的监测预警系统、防尘系统以及瓦斯检测系统都需要依靠先进、科学、高效的技术来支撑, 因此投入在这方面的专项资金必不可少。此外煤矿在对设备进行选择时, 必须考察煤矿的实际情况, 制定出最适合的系统配型方案, 再拿到厂家进行专门定制。在对设备的安装、布局过程中也要进行一个周密而详细的计划, 以备发生意外, 尽量淘汰老旧破损的设备, 定时对安全设备进行养护和维修。
2.3 培育“一通三防”管理人才, 加强职工的安全技术的培训
引进“一通三防”的专业技术人才, 依靠先进的管理技术和操作技巧, 确保整个矿井能够安全、稳定的运行。此外, 加强对矿工执业技能、科学文化素质以及安全意识的培养, 定期组织相关技能和知识的培训, 做到人人合格持证上岗, 将培训的知识付诸时间, 力图建设一支专业水平一流、安全意识性强的施工队伍[4]。
3 结束语
总而言之, 煤矿企业要想健康稳定的发展, 获得理想的经济效益, “一通三防”安全管理工程是煤矿生产过程中至关重要的环节。煤矿工人作为煤炭开采工作上的一线工人, 他们的生命安全极为珍贵, 在面临着可能时时发生的各种灾害面前, 他们的生命极为脆弱, “一通三防”安全工程实施的好坏关系着他们的生命安全, 甚至国家社会的稳定和谐。无论是国家还煤矿企业, 都要秉承一份高度责任感, 将“一通三防”工程落到实处,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思路, 从安全管理机制以及安全技术设施两方面着手, 把握每一个环节, 增加安全管理和技术人员的投入比例, 加强监管和预防, 完善“一通三防”风险评估体系, 尽最大的努力防止灾害的发生。
参考文献
[1]王改明.煤矿“一通三防”安全信息管理系统的开发探析[J].黑龙江科技信息, 2012, 11.
[2]曹文德.浅谈煤矿一通三防安全信息管理系统的研究和开发[J].科技资讯, 2012, 26.
[3]黄桥.刍议煤矿“一通三防”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措施[J].中国科技博览, 2012, 32.
13.我国就业现状与措施 篇十三
一、我国劳动就业状况
我国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劳动就业取得了显著成绩,主要表现在:劳动就业规模逐年扩大,城乡就业人数大量增加,城镇失业率保持着较低水平,就业结构有所改善,劳动效率进一步提高。据统计,从90年代开始,我国劳动力资源以每年1000万人左右的速度增加,1995年末达到8.3亿人。城镇新就业人员720万人,年末城镇从业人员18606万人,比上年增加426万人。1995年城镇登记失业人数520万人,登记失业率为2.9%。具体特点如下: 1.就业结构逐步改善。一是非公有制单位就业人数增加很快。1990年到1994年每年到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的人数约增加600万人。二是就业产业结构趋于合理。在1995年,第一、二、三产业从业人员占全部从业人员的比重分别为52.2%、23.0%、24.8%,与1994年相比,第一产业下降了2.1个百分点,第二产业上升了0.3个百分点,第三产业上升了1.8个百分点,第三产业的就业比重比第二产业高出1.8个百分点。
2.劳动效率明显提高。据有关部门分析,按人均创造国内生产总值计算的社会劳动生产率,1994年为7100元,比1990年的3185元增加1.24倍,平均每年递增22.5%,按可比价计算平均每年提高9%,是建国以来劳动生产率提高最快的时期之一。
3.目前我国就业领域呈现了一些新变化。第一,劳动力供大于求的基本格局没有改变,就业形势呈现压力与机遇并存的局面。市场经济的发展,使就业压力随之增加,同时也充满良好的机遇。及早地在改革大潮中找到自己适合的就业位置,已成为当今劳动者实现自我的追求。近几年劳动就业竞争机制开始形成,城镇失业率逐年上升,就业形势不容乐观。同时,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体制的不断完善,吸收和容纳劳动力的能力也将随之增加。据人口资料测算,1996年我国劳动力资源总数将达到84690万人,比1995年净增1100万人,按全年GDP计划增长和上半年实际执行情况,预计全年城镇需安排1200万劳动力,城镇失业率将比1995年的2.9%有所上升。
第二,就业的地区结构发生变化,城乡“双向流动”模式正在形成。当前劳动力流动日趋活跃,值得注意的是“从农村到城市”的单向流动规模有所缩小,而由城镇转向乡村的劳动力反而有所增加。据测算,城镇人员到乡镇企业就业的人数目前已达1000万左右。全国1.3亿乡镇企业从业人员中,城镇劳动力占8%左右。
第三,私营个体经济规模逐渐增大,其中兼职人员增多,人才群体呈年轻化,整体素质大为改善,产业结构趋于合理。1995年全国城乡私营个体从业人员达5570万人,比上年增加1146万人。其中城镇私营个体从业人员有2045万人,增长31.3%,占城镇从业人员的比重为11%,私营工业产值突破千亿元。科技型、外向型私营企业增长迅速。
第四,政府不再扮演安置就业的主角,劳服企业迅猛发展。在市场经济日益发展的形势下,劳动就业单靠政府实施政策性安置,显然是不够完善的,只有把劳动力引入市场,劳动者的素质、价值才能得到准确公正的评价,企业和劳动者才能在自愿基础上进行双向选择,从而促进劳动力资源以及整个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劳动者由从政府安置就业转到市场竞争就业,需要大力发展劳动力的中介服务组织,形成信息咨询、职业介绍、就业培训一条龙服务。职业介绍机构到1995年末达2.5万多家,其接纳劳动力供求登记1500多万人次,介绍就业1300多万人次,成功率达86%以上。在城镇新就业人员中,除部分退伍军人和大中专毕业生尚需统一分配外,绝大部分就业者都是通过市场体系实现就业的。
第五,对外承包劳务有强劲发展之势。随着对外开放的不断发展,我国在国际劳务市场的参与度也逐步增大。自1979年开展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开始,到1994年底,我国累计和世界上160多个国家和地区签订劳务合同55610多份,合同额360多亿美元,营业额220多亿美元,创外汇15亿美元,外派劳务86万多人次,为国内缓解了一些就业压力,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当然我国的劳务出口也存在许多问题,如总体水平低,缺乏强有力的竞争力,结构单一,出口地区狭窄等。
第六,就业领域内经商热有所降温,择业改革带来了求知热。由于社会越来越需要高层次、高素质的人才,有一技之长、知识全面、层次较高的受聘者,倍受青睐,成为他们增加收入实现就业的重要因素。前段时间的盲目经商、下海热有所降温。一些未能找到理想单位的大学生选择了继续攻读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的途径,以适应市场就业竞争机制。另外还有一些有实际工作经验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才,在工作中更加感觉到先进理论知识的缺乏,也返回校园。
二、劳动就业面临的两难选择
1.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与扩大就业的矛盾。随着劳动生产率的提高,经济增长和投资的就业边际效益呈递减趋势,这无疑给扩大就业增加了一定难度。但如果迫于巨大就业压力,大量安置劳动力,反过来会影响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过去在人口剧增的条件下,我们将城镇失业率从1978年的5.3%,降到了90年代的2.5%,这一成绩付出了高昂的代价。用人单位往往是完成了用人指标,却完不成工资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指标。相当一部分人并非因劳动和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而就业,这些人实际上由社会公开失业变成企业内部隐形失业。目前全国近40万个工业企业面临着经营机制改革和技术改造的双重任务,而最终目标是走以大幅度提高劳动生产率为中心的内涵扩大再生产道路。我们知道劳动生产率与扩大就业的矛盾主要集中在传统部门,即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由于新技术、新工艺的采用,减少了劳动力需要,企业冗员必将涌到社会上来,在一定程度上造成社会的不稳定。同时,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促进了第三产业的发展,因此使得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就业能力缩小的矛盾在第三产业的发展中得到一定缓解。总之在经济增长过程中不仅要算投入产出的一笔帐,而且也要算促进就业增长的帐。要处理好就业与经济增长的关系。
2.企业破产与减少失业的矛盾。推行企业破产制度是我国经济体制向市场转轨的重要改革举措。资不抵债的企业破产,对我国产业结构调整,对经济发展,对国家财政减支增收都是有利的,既可以减少国家财政补贴,又可以有效利用现有的闲置国有资产。近年来我国部分国有和城镇集体企业由于经营困难,出现程度不同的停产半停产现象。据劳动部门统计,1989年以来我国城镇企业停产半停产失业职工人数经常保持在600万人左右,如此大量的劳动力处于闲置状态,显然与政府减少失业的目标相冲突。目前之所以还有许多资不抵债的亏损企业不破产,关键是破产企业原有职工的安置问题。3.农村劳动力进城与城镇劳动力就业的矛盾。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既是城市化的必然趋势,也有助于农民脱贫致富和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而且在很多领域中进城农民工所从事的工作已成为城市社会经济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但另一方面,大量农民工盲目而无节制地涌入城市,特别是集中在某些大城市,其规模速度都远远超过了城市的承受能力。姑且不论交通、治安、环境等诸方面的问题,即从就业机会来说,数百万农民工“突袭城市”大大冲击了城市就业市场,使城市待业青年、企业富余人员、破产企业职工的就业环境更加严峻。
4.劳动力数量上供大于求,而质量上供不应求。我国是个拥有12亿人口的国家,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劳动力供大于求的形势不会改变。据劳动部门测算我国每年新成长的城镇劳动力约为1000万人,农村剩余劳动力跨地区流动将达3000万人,国有企业冗员3000多万。但在如此巨大的劳动力供给面前,适应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高素质的劳动力仍然十分短缺。在城镇1.2亿企业职工中,高技术工人所占比例很小,象上海这样的老工业基地,高技术工人只占职工总数的5.2%,在乡镇企业中技术工人所占比例则更低。
三、关于就业的若干政策建议
1.确立以促进经济发展带动就业岗位增加的积极就业战略。要从根本上解决就业问题,关键是发展经济,增加就业岗位。现阶段要实现就业工作重点转移,即从以安置待业青年为主,转向在安置好待业青年的同时,重点加强和做好企业富余职工分流和失业职工再就业工作。当前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难点是富余职工和失业职工的安置问题,只有解决好此问题,就业工作才能与改革和发展的大局挂上钩,使我国就业形势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得到根本改观。2.加强对城乡劳动力流动的统筹调控。目前继续实行城乡完全隔离的政策已不可能,城乡统筹已成为大势所趋。首先,应该在推动农业深层开发,提高农业比较效益,促进农村非农产业发展,扩大农村就业容量,加快小城镇建设,加快其城市化进程等方面下功夫,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同时,根据城镇社会经济的发展需要与可能,对农村劳动力进入大中城市的规模、速度、从业范围(尽量使之与城镇劳动力互补)等方面进行适度调控,使之有序化。另外引导城镇多余劳动力向农村转移也是解决目前城镇劳动力过剩的一条新思路。同时劳动部门的职能应由城市向农村延伸。
3.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以劳动积累补资金积累之不足。由于国有企业的劳动力目前已经处于饱和状态,过去城镇主要依靠国有企业安置就业的格局,将发生明显变化。因此,应把大力发展中小企业作为扩大就业的主要增长点,通过发展中小企业,广泛吸收社会上不同层次、不同素质的劳动力,为国营大中型企业减少富余人员,建立一支精干的职工队伍和提高经济效益创造条件。同时还可以通过劳动积累弥补我国资金短缺之不足,扬长避短,充分发挥劳动力的比较优势。应在资金、信贷、税收等有关经济政策上把中小企业和大企业区分开来,制定中小企业的长期发展规划和相应的政策,调动社会各部门、各方面的积极性,扶持发展中小企业以扩大就业。
4.在强化国家对就业的宏观调控基础上,完善劳动力市场,加强就业服务体系。我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挥市场对劳动力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并不意味着放松国家对市场的干预和调控,特别是在采取适度从紧宏观政策的情况下,必须把扩大就业、降低失业率作为政府主要的宏观调控目标。同时,国家也应通过完善劳动力市场,使企业拥有真正的用人自主权,使劳动者拥有充分的择业自主权,从而形成“国家宏观调控,城乡协调发展,企业自主用人,个人自主择业,市场调节供求,社会提供服务”的就业新格局,达到进一步改善劳动力的供求关系,实现公平的竞争就业。在此基础上,加强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就业服务事业的发展,进一步完善职业介绍、就业训练,大力发展劳动服务企业,使之相互紧密结合,充分发挥其整体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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