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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孩、二孩生育登记须知及程序(精选2篇)

一孩、二孩生育登记须知及程序

2024-09-28

一孩、二孩生育登记须知及程序(精选2篇)

1.一孩、二孩生育登记须知及程序 篇一

成都市一孩生育登记方法和程序

一、基本方法

(一)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在怀孕三个月内到女方户籍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人口计生部门进行一孩生育登记。进行登记需要提供的材料为:夫妻双方的结婚证、户口薄、身份证(出示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交《成都市一孩生育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再婚的需提供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出示原件和复印件)。

(二)《登记表》中“婚育状况”一栏原则上由其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签署意见。

1.户籍在成都市内且档案在有档案管理权限单位的人员,由单位签署意见;

2.户籍在成都市内且档案在县级以上人才交流中心或市内大中专院校的学生以及毕业后档案仍在学校的人员,由人才交流中心或学校在《登记表》中“婚育状况”一栏签署“未在档案存放地办理一孩生育服务相关手续”。

3.其他人员,若因就业、就学、迁移等户籍地、现居住地变动频繁,提供婚育情况证明材料或签署婚育状况意见确有实际困难的,由原籍地签署“未在原户籍地办理一孩生育服务相关手续”,并需夫妇双方签定《承诺书》(附件3)。

4.成都市以外地区签署的“婚育状况”意见需由乡(镇、街道)人口计生部门兼章。

(三)在异地已办理符合政策生育服务手续的在我市应换领《成都市符合法律法规生育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并在原发证地乡(镇、街道)人口计生部门办理出生人口信息统计上报等事宜,在生育服务手续上签注“是否已做出生人口信息统计”。在原发证地未上报出生信息的,应由换证地补报人口出生信息,并换发《通知单》。

二、登记程序

(一)行政告之。不论申请人是否在本地领取《通知单》,都要做好登记,并一次性告之登记地点、所需材料和登记程序。

(二)填写《登记表》(可在社区、单位及街道办事处、乡镇人口计生部门和村(居)委会领取,或从“成都人口网

http:///”下载填写)。不能提交婚育状况证明的签定《承诺书》。

(三)查验材料、领取《通知单》。对申请人提交的《登记表》及相关材料进行查核,符合登记条件的当场领取《通知单》。

2.一孩、二孩生育登记须知及程序 篇二

(一)办理所需材料:

1、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2、夫妻双方合影照片;

3、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

(二)登记和办理程序:

1、对于已纳入WIS管理的育龄夫妻可直接到现居住地乡(镇、街道)领取、填写《流动人口办理一孩生育服务手册登记表》,提交申办《手册》所需相关证明材料。

对于因长期流动,夫妻一方或双方户籍地无法出具婚育证明材料的,当事人应填写《个人婚育状况声明》,办理机构应当依据声明为其办理,并与现居住地乡(镇、街道)计生机构签订《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协议》。

对于育龄夫妻尚未纳入WIS管理的省内流动人口,到户籍地建档并办理《手册》。

2、现居住地收到育龄夫妻的相关材料并进行孕检后,属于省内流动的,应在7日内通过WIS系统、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系统或信函等形式,向育龄夫妻户籍地移交相关证明材料;户籍地乡(镇、街道)自接到现居住地相关申办材料之日起,于15个工作日内核实其相关情况,办理《手册》后通过网络或

信函交至现居住地,或户籍地加盖电子章后委托现居住地打印《手册》,发放给育龄夫妻。属于跨省流动的,应在7个工作日内通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系统向育龄夫妻双方户籍地乡(镇、街道)核实其婚育情况,确认信息无误后办理一孩生育服务登记并发放《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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