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申请操作流程

2024-10-06

学位申请操作流程(共10篇)(共10篇)

1.学位申请操作流程 篇一

2016年(上半年)南京大学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

学士学位申请与发放事宜的通知

为了方便考生的升学与就业,经学校研究决定:自2015年下半年开始,我校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的学士学位,在每年的上、下半年,各办理申请并发放证书一次。即每半年申请一次、发放一次。请相关考生在每年的2月下旬与9月下旬,关注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关于学位申请事宜的通知。

我校2015上半年、2015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符合我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南京大学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授予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的三个条件,附件1),方可参与本批次的学位申请。

一、填报学位申请信息。2016年4月8日-4月11日,务必在我院网站首页“招生与教务”—“自学考试”—“学位申请”,填报本人的学位申请信息并提交,注意信息请勿填错。学位申请界面将在4月12日关闭,逾期不予补办。

注:360浏览器(杀毒软件)对我院网站存在误报,请暂时关闭或卸载。请考生尽量使用IE浏览器进行信息填报。

二、缴纳学位评审费。学位申请界面下端的按钮“缴纳学位评审费”可重新调出该功能。网上办理结束后,请考生关注“申请状态查询”中的通知内容。

①系统判定为“符合条件”的考生,请于2016年4月8日-4月11日期间在我院网站通过网上银行缴纳学位评审费200元整(不接受其它缴费方式),逾期不予补办。考生在线支付成功后,2016年4月13日不用再来我院现场办理。

注意:本次学位申请以缴费为依据。凡是未缴费者,所有信息一律做无效处理。是否完成在线支付,考生可以自行查询(关于自学考试网上申请学学士学位者查询缴费情况的通知,附件2)。如有疑问请尽快电话联系。

②系统判定为“不符条件”的考生,无法进行在线缴费。若考生确认本人符合条件,则请于2016年4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中午休息)来我院现场递交学位申请材料并进行人工审核(南京大学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现场申请学士学位所需材料的详细说明,附件3),逾期不予补办。当天没有时间的考生,申请手续可以请他人代办。审核通过者可在现场缴纳费用。现场办理通过者,与网上办理通过者没有任何区别。

三、领取学位证书。所有考生务必于

2016年5月10日之后在我院网站打印“南京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士学位申请表”(请打印在一张A4纸上)。该表届时会打印有学位证书编号,是检索与翻找证书的依据,领取证书时务必随身携带。要求考生牢记并能口述学位证书编号的最后四位。获得学位的考生请于2016年5月20日-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00-5:00,中午休息),由本人持学位申请表、身份证原件(或自考本科毕业证书原件)来我院现场领取学士学位证书。届时可以拍摄学位照,由考生自愿参与,不影响考生的学位授予。

学位证书原则上应由考生本人亲自领取。①如委托他人代领,则必须出具代领者与考生的两张身份证原件(缺一不可),并将两张身份证的正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提交我校备案。②请他人代领证书的考生不再拍摄学位照。

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汉口路22号南园教学楼2楼。可乘坐地铁1号线至珠江路站(1号出口广州路)出来再步行,或乘相应公交线路到鼓楼(鼓楼医院附近)或广州路(儿童医院附近)下来再步行。

2.学位申请操作流程 篇二

附:申请博士学位审批材料清单:

D1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D2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

续表D2-1博士学位论文自评表

续表D2-2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一览表 D3指导教师对博士学位论文的学术评语及对学生的综合评价 D4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成绩表及学院审核表

D5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人选报批表

D6 博士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

D7博士学位论文评阅情况汇总表

D8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人选报批及答辩审批表D9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记录整理

D10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

3.西南政法大学硕士学位申请流程 篇三

学位申请流程图

一、全日制研究生硕士学位申请流程图

二、博士学位申请流程图说明

三、同等学力学位申请流程图

四、在职法律硕士学位申请流程图

五、流程图说明

(一)西南政法大学学位论文评阅、答辩工作程序

硕士学位论文评阅

1.学科安排论文评阅>评阅通过>学院管理秘书上传评阅结果>通知学科安排论文答辩

2.学科安排论文评阅>评阅未通过>学院管理秘书上传评阅结果>通知学科和学生推迟论文答辩 注: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一票否决。

博士学位论文评阅

1.学位办安排论文评阅>评阅通过>学位办上传评阅结果>通知学院安排论文答辩

2.学位办安排论文评阅>评阅未通过>学位办上传评阅结果>通知学院推迟论文答辩

3.学位办安排论文评阅>评阅未通过(但符合申请再评阅条件的论文)>学位办上传评阅结果>学生申请论文再评阅>导师同意>学科推荐、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学位办安排论文再评阅>再评阅通过>学位办上传再评阅结果>通知学院安排论文答辩 4.学位办安排论文评阅>评阅未通过(但符合申请再评阅条件的论文)>学位办上传评阅结果>学生申请论文再评阅>导师同意>学科推荐、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学位办安排论文再评阅>再评阅未通过>学位办上传再评阅结果>通知学院推迟论文答辩 注:

1.导师不同意、学科不推荐或者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不同意都不得申请论文再评阅;

2.学院管理秘书上传学科推荐、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的审核结果;

3.博士学位论文原则上必须所有评阅人均同意答辩,才能进入答辩程序。如有三分之一以下评阅人总体评阅意见为不同意答辩,且明确提出具体修改建议的,其他专家的评价均在良好以上(含良好),经本人申请,导师同意,所在学科推荐、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后,可由校学位办另行组织1-2名专家进行再评阅。再评阅意见为修改后答辩或不同意答辩的,申请人不得参加答辩,应在修改论文后(修改时间不少于6个月),重新提交论文,申请答辩;再评阅意见为同意答辩的,申请人可以参加答辩

学位论文答辩

1.学科安排论文答辩>答辩通过>学院管理秘书上传答辩结果(全票通过、非全票通过)>报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

2.学科安排论文答辩>答辩未通过>学院管理秘书上传答辩结果(同意毕业不同意授位、不同意毕业不同意授位)>通知学生重新申请答辩一次 注:

答辩委员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经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同 意授予学位者,报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推荐和审定。论文答辩不合格者,经论文答辩委员会同意,可允许硕士学位申请人在半年后一年内、博士学位申请人在半年后两年内对论文进行修改后,重新申请答辩一次。

(二)西南政法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工作程序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

1.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审核通过>学院管理秘书上传审核结果>报学位办

2.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审核未通过>学院管理秘书上传审核结果>报学位办、通知学生不能授位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

1.校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审核通过>学位办上传审核结果>授位 2.校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审核未通过>学位办上传审核结果>通知学院不能授位

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赞成票达到全体委员的一半以上方为通过。

(三)西南政法大学学位申请流程

4.学位申请操作流程 篇四

一、申请硕士学位基本条件

申请人必须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在心理学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一定的成绩。

二、申请学位步骤与要求

(一)、资格审查

申请人持下列材料到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研究生部办理申请手续,并交纳资格审查费200元:

以下材料全部交复印件一式两份。

1、《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同等学力人员学位申请书》一式2份;

2、单位人事部门介绍信;以及申请人所在单位提供的申请人的简历、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成绩、科研成果、业务能力、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外语程度等方面情况的材料(加印密封)。

3、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2份(原件用完后退还本人);

4、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原件用完后退还本人);

5、本科课程学习成绩单一式2份(复印件),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确认加盖公章;

6、已发表论文或出版的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其他成果原件并附复印件一式2份;

7、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8、心理所硕士课程进修班考试合格成绩单(从入学开始计算,四年内完成)

9、在结束心理所硕士课程进修班考试并合格,方可参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英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及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并提供考试合格证明一式二份(建议读硕士课程班阶段同期准备CSCD论文发表工作)。

10、申请同等学力硕士学位者应于近5年内在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收录的、与申请学位的学科领域相关的刊物上至少公开发表(含已有刊物接收函)一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研究性学术论文(论文必须为全文,不能是论文摘要,本人为第一作者,第一作者单位为“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 和“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

以上材料经研究生部审查无误后,可进行以下工作。

(二)学位论文和发表文章准备工作

1、申请人在通过研究生部资格审查合格后,可自行协商联系导师或由研究生部帮助联系导师。

2、在通过研究生院资格审查后半年内完成答辩并提交硕士学位论文。

3、论文要求:申请人提交的硕士学位论文对所研究的课题应有独到的见解,表明作者具有从事科学研究、管理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4、申请人需交纳申请学位的各项费用共计16000元。

5、论文撰写要求见《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学位论文撰写要求》(http://学位学科)

三、学位论文评阅

1.论文评阅在论文答辩前两个月进行。评阅人由不少于3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其中我所以外的专家不少于1人)。申请人的导师不能做为评阅人。

2.论文评阅过程中若有1位评阅人持否定意见,则再增聘2位评阅人;若总计有两位评阅人持否定意见,本次学位申请无效。

四、学位论文答辩

1.提交论文后半年内完成论文答辩。答辩委员会由不少于5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本学科和相关学科专家组成,其中至少3人是研究生导师、1人是我所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论文答辩委员会的组成人选必须由我所学位委员会批准。申请人的导师不能做为答辩委员会成员。

2.论文答辩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获全体成员2/3票以上(含2/3)通过方可作出建议授予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本次申请无效。论文答辩未通过,但论文答辩委员会建议修改论文后再重新答辩者,可在半年后至一年内重新答辩一次(费用另算),第二次答辩仍未通过者,本次申请无效。

五、学位审批

答辩通过后,交研究生部硕士学位论文全文(7份),论文摘要单行件一份。我所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学位申请人进行初审,根据论文质量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学位委员会成员半数以上通过,方可作出拟授予硕士学位的决定并报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审核通过者,研究生院将发文公布,颁发硕士学位证书。

六、材料归档

1.学位审批通过后,全套材料由研究生部整理后与在读研究生一同归档。

2.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审批材料寄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存入个人档案。

七、其他注意事项

1.申请人不得在向我单位提出申请的同时,用同一篇论文,又向其他学位授予单位提 申请。

2.以下情况发生时,本次申请无效,所提交的材料和交纳的费用,一律不予退还:

(1)申请人提交的论文,经评阅不合格,不举行论文答辩;

(2)论文经答辩未获通过;

(3)答辩虽获通过,我所学位评定委员会或研究生院学位评定委员会未通过授予硕士学位。

3.申请人在京期间食宿及往返旅费均由本人自理。

4.申请人必须在四年内完成我所硕士研究生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四年内未通过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

5.本指南根据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学位办有关文件和我所培养研究生相关规定制定,如研究生院对同等学力申请学位有新规定,或我所对在读研究生培养有新要求,则申请人在申请学位时,必须按新规定办理。

6.本指南的解释权归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研究生部。

联系人:徐跃玲,电话:64888628

八、申请日期

5.贷款申请操作流程 篇五

1.首次申请贷款所要求提供的书面材料

(1)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审批表(学院提供);(2)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3)《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或村委会(居委会或父母所在单位)、乡镇以上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区政府)民政部门开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至少是两级贫困证明;

(4)学生家庭户口本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和户口本家长单页); 2.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注册个人信息(再次贷款的无需此操作,);

(1)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

(2)选择贷款类型为“高校助学贷款”,点击“注册”;(3)“同意”用户协议后,按要求如实登记个人信息(身份证、学生证和学籍姓名保持一致);

6.红字发票申请单操作流程 篇六

1、申请单填开

主要功能:在开票系统V6.13中填开红字发票申请单。

操作步骤:【第一步】进入“发票管理”界面,点击“红字发票申请单/申请单填开”菜单,弹出红字发票申请单信息选择界面,如图1-1所示。

图1-1 红字发票申请单信息选择

【第二步】在红字发票申请单信息选择界面中可以选择两种方式:购买方申请和销售方申请。

1、购买方申请

由购买方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根据对应蓝字专用发票抵扣增值税销项税额情况,分已抵扣和未抵扣两种方式:

(1)当选择已抵扣时,只要选择发票种类后,不需要填写对应蓝字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点“确定”进入填开界面。

(2)当选择未抵扣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对应的具体未抵扣原因后,选择发票种类,并填写对应蓝字发票代码和号码,点“确定”进入填开界面,如图1-2所示。

图1-2 购方红字发票申请单填开界面

2、销售方申请

对于销售方申请开具红字发票申请单时,应选择“销售方申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理由后,并填写对应蓝字发票代码和号码,点“确定”按钮后,如果数据库中有对应蓝字发票,则弹出如图1-3所示的界面,查看信息无误后点击“确定”按钮进入申请单填开界面,如图1-4所示。

图1-3对应的正数发票票面信息

图1-4销方红字发票申请单填开界面

【第三步】对于购买方申请,需要在图1-2所示红字发票申请单填开界面中,手工填写纳税人信息、商品信息和申请理由等信息。对于销售方申请且数据库中有对应蓝字发票信息的,系统会自动填写申请单信息如图1-4所示,对于销售方申请但数据库中无对应蓝字发票信息的,需手工填写各项信息。确认无误后点“打印”按钮,系统保存此张红字发票申请单,并弹出打印界面,如图1-5所示。

图1-5红字发票申请单打印界面

 说明:

1、申请单中的商品数量和金额必须为负数;申请单中的金额与税额的计算方法与开票界面计算方法一致。

2、一张申请单上最多可以开具8行商品信息。

3、在红字发票申请单填开界面中,对于购买方申请的情况,商品信息可以直接手工输入,也可以从商品编码库中选择。对于销售方申请的情况,商品信息不能直接手工输入,如需要填写,只能从商品编码库中选择。

4、对于销售方申请的情况,若属于开票有误购方拒收的,销方必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90天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若属于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交付的,销方必须在开具蓝字专用发票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5、对带折扣的蓝字发票开具对应申请单时,若数据库中有对应蓝字发票信息,系统会自动将折扣分摊反映在对应的商品行上。

6、系统对申请单提供了全打和套打两种模式,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

2申请单修改查询

主要功能:查看、修改、删除已填开的红字发票申请单。

操作步骤:

【第一步】点击“红字发票申请单/申请单修改查询”菜单项,系统弹出“红字发票申请单查询”界面,如图1-6所示。

图1-6红字发票申请单查询界面

【第二步】设置好查询月份后,点“确定”按钮,系统显示如图1-7所示。

图1-7 红字发票申请单的明细界面

在此界面中,可以对申请单查看明细、修改和删除。选择一张红字发票申请单后,通过点击页面上方的“修改”按钮进行申请单内容的修改,点击页面上方的“删除”按钮可以删除申请单,点击页面下方的 “查看明细”按钮,则可以查看申请单详细信息。

 说明:

1、对已开具的申请单进行修改时,修改后的总金额不能大于发票库中对应正数发票的总金额,否则系统提示‚申请单填开金额超出对应正数发票‛,无法修改成功。

2、开票系统V6.13中对已开具申请单的修改或删除操作均无时间限制,但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所需操作。

3申请单导出

主要功能:可以查看、导出某月已填开的红字发票申请单。

操作步骤:

【第一步】点击“红字发票申请单/申请单导出”菜单项,系统弹出“红字发票申请单导出”界面,如图1-8所示。

图1-8 红字发票申请单查询界面

【第二步】选择需要导出申请单的月份,点击“确定”按钮,系统弹出该月已填开的所有红字专用发票申请单的明细。选择需要导出的申请单,点击“导出”按钮,将申请单导出为xml文件,如图1-9所示。

图1-9 导出红字发票申请单界面

【第三步】点击图1-9所示的“确认”按钮后,提示选择保存文件的路径,然后点“确定”按钮,如图1-10所示。

图1-10 选择红字发票申请单导出路径

【第四步】申请单导出成功后,在保存路径下可找到导出的xml文件,将该文件拷贝到软盘或者U盘,提供给主管税务机关,由其导入该文件后开具通知单。

 说明:

1、导出申请单时,可以选择一次导出一个申请单,也可以一次导出多个申请单,导出多个时,可以按住‚Ctrl‛键,使用鼠标左键选择需要导出的任意多个申请单,也可以按住‚Shift‛ 键, 使用鼠标左键选择需要导出的连续多个申请单。

2、每个申请单对应导出一个xml文件。

3、导出的xml文件命名规则是:‘税号’+‘_’ +‘开票机号’ +‘_’+‘年月’+‘序号’。

说明:

1、只有防伪开票系统升级到V6.13版本,才能开具红字发票申请单。

2、在11月份的征期中,企业在报税刷卡时,必须拿打印的本单位的一张申请单,报税人员才给报税刷卡。如果没有发生红字票业务,可选择销方开具,任意开一张前几个月开的发票的红字发票申请单,打印后再删除即可。能打印出红字发票申请单,说明开票软件升级成功,否则有可能开票软件没有升级到6.13版本。

3、开票系统升级到V6.13中,用户在打印申请单时,发现只能打印一半的申请单,不能打印完整,如何处理?

答:问题原因:因为默认打印纸张为航天信息纸张造成。

7.学位申请操作流程 篇七

一、申请单位注册与审核

申请单位必须首先在 “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以下简称申报中心,http://program.most.gov.cn)进行注册备案,被申报中心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往年已经在申报中心登记注册的申请单位,仍用原单位管理员账号和密码登录,不需要重新注册。

1.申请单位注册:具体注册通过申报中心网站并点击页面右上角的“用户注册”按钮,按照提示完成注册流程,申请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_申报单位管理员”帐号(以下简称“农转_单位管理员”帐号)。每个申请单位必须且只能在申报中心注册备案一个“农转_单位管理员”帐号,本单位其他申报用户的帐号由单位管理员统一管理。

2.审核:“农转_单位管理员”注册完成后登录申报中心,打印单位注册信息,加盖单位公章和相关签名,并将原件一式两份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寄送到科技部信息中心。(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注册用户身份证复印件,企业单位还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3.申报中心收到项目申请单位的注册材料后,将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对项目申请单位注册信息的审核,并即时通知注册用户(邮件/短信/用户自行上网查看能否申报)。

4.只有“农转_单位管理员”资质被申报中心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相应项目申报。

二、农转_单位管理员

1.“农转_单位管理员”资质被申报中心审核通过后,该单位管理员登录申报中心网站,点击“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导航栏目中“申报用户管理”,创建“农转_申报用户”帐号。

2.“农转_单位管理员”登录申报中心,点击“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导航栏目中“项目申报材料”,创建需要进行网上申报的“农转项目”,并将项目授权到本单位对应的“农转_申报用户”帐号,授权后方可进行项目内容填报。

3.“农转_申报用户”填写农转项目相关内容并提交至本单位的管理员, “农转_单位管理员”登录申报中心,对“农转_申报用户”填写的农转项目内容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可提交农转项目至推荐部门。

三、农转_申报用户

1.由本单位的“农转_单位管理员”创建的“农转_申报用户”,无需寄送相关材料至科技部信息中心进行审核。

2.“农转_申报用户”由“农转_单位管理员”授权后,登录申报中心,点击“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导航栏目中“项目申报材料”,点击所申报的“农转项目名称”,填写农转项目《申请书》,下载《可行性研究报告》模板,按要求填写完毕并上传,提交给本单位的“农转_单位管理员”。

3.提交给本单位的“农转_单位管理员”后,“农转_单位管理员”及时审查申请材料,审查通过后提交至推荐单位,项目显示“已提交至推荐单位”,网上申报工作完成。

四、申请单位上报申请材料

1.完成网上申报后,本单位的“农转_单位管理员”或“农转_申报用户”,在线打印《项目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纸质申请材料包括《项目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相关附件,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和相关签名后正式报送推荐单位。

2.申请材料装订说明

(1)申请材料的装订顺序是:封面、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清单(目录)、附件、封底。封面的文字内容按“项目申请书”格式填写。

8.学位申请操作流程 篇八

汉阳区经济开发区派出所:

本人A,男/女,XX年XX月XX日出生,籍贯是湖北省XX市XX区,公民身份证号为420„„,现户口所在地址为:XX市XX区XX街XX里XX号(注:此处填写现在户口本的户主页上详细地址,不能增缺字)。本人配偶B,男/女,XX年XX月XX日出生,籍贯是湖北省XX市XX区,公民身份证号为420„„,现户口所在地址为:XX市XX区XX街XX里XX号(注:此处填写现在户口本的户主页上详细地址,不能增缺字)。本人子女C,男/女,XX年XX月XX日出生,籍贯是湖北省XX市XX区,公民身份证号为420„„,现户口所在地址为:XX市XX区XX街XX里XX号(注:此处填写现在户口本的户主页上详细地址,不能增缺字)。

我于2014年X月(按购房合同月份)购买位于本辖区万科汉阳国际AX区XXXX房,现已交房并顺利收房、入住(附交房通知),按照武汉市内户籍迁移的相关规定,为了便于生活和户籍管理,现申请将个人户口迁至武汉市汉阳区龙湖东岸社区万科汉阳国际AX区XXXX房,详细的规范地址请民警编制。本人配偶和子女的户口一并迁入该址。

特此申请,请予审核批准为盼。

申请人:A

2016年X月X日

附件: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购房合同、交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配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

3、子女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4、所有须迁入户口的申请人的1寸照片2张。

流程:

1、将本申请书打印出来,找肖警官签字,签字内容一般为:“同意迁入地址为XXXXXXX”,这个地址是派出所的规范写法,也就是新户口本上的地址,要让肖警官写明。

2、拿了警官签好字的申请书到派出所户籍窗口请民警盖章。

3、拿了盖好章的申请书到汉阳区政务中心办审批手续。(可以代办)。

4、拿到审批成功的所有表格回到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新户口本(须提供一寸照片2张,如果身份证即将到期还可以重新办身份证)

5、注:如果只迁1个人的户口就不用在申请书中提及配偶子女情况。

6、注2:本程序仅适用于武汉市区内的户口转移,含集体户口。集体户口没有户口本的,要提前把自己的户口页借出来才能办理。

9.学位申请操作流程 篇九

主要流程:

1.学位论文开题申请

硕士生登陆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简称“系统”),填写学位论文开题申请→导师进行学位论文开题审核→系统自动发布网上开题公告→开题按约定时间地点进行→学生上传开题报告扫描件→培养单位管理员(学院研究生秘书)填报设定开题报告结果。研究生院学位办负责研究生开题报告结果审核。

2.答辩资格申请

硕士生在答辩前需要完成答辩资格申请审核工作。硕士生登陆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填写答辩资格申请→管理员审核。审核通过后的硕士生方可进入后续的学位论文评审、论文答辩申请、学位申请等环节。

3.学位论文评审

硕士生需按照各培养单位自行制定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提交硕士学位论文用于答辩前的评审把关。

4.论文答辩

各培养单位审核通过的硕士生进入答辩申请环节。首先,进行学位论文校内评阅,同时网上提交答辩申请→导师审核,并设定答辩秘书。审核通过后,硕士生从系统中导出《答辩委员会组成审批表》和选票(选票打印份数以答辩委员数为准)等答辩材料,打印完成后到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处盖章。

5.学位申请

硕士生答辩通过后,登陆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学位申请→导师审核→学院研究生秘书审核锁定。

学生用户操作步骤

(一)学位论文开题申请

操作菜单:学位—学位论文—论文开题报告管理 操作说明:

(1)点击“论文开题报告管理”页面右上角(2)点击“论文开题报告管理”页面右上角,查看要求;,开始填写开题信息,并逐页填写逐页保存,信息填写完整后,在提交状态栏选择“已完成”,然后可以在“论文开题报告管理”界面关注开题状态,有问题及时跟进。(注意:跟导师确认学位论文内容涉密,则在

选项中选“是”,不涉密则选“否”,涉密论文开题信息将不出现在主页开题公告栏;选择

则学生可对开题申请信息进行修改,修改完善后,选择,导师即可进入教师端口进行开题信息审核。)

(3)导师完成审核后,可点击

查看并点击

导出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登记表Word版,无需重新排版,直接打印纸质版请导师签字,如期开题。开题完成后将开题报告登记表交学院研究生秘书盖章。(4)开题后,关注“论文开题报告管理”页面,显示为

后,到学的院研究生秘书处取回已盖章的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登记表,并及时在栏目中完成报告扫描件上传,上传成功后可点击

查看。

(二)答辩资格申请

操作菜单:学位—>学位论文—>答辩资格申请管理 操作说明:(1)点击页面“

”按钮,在弹出框完善信息后,点击“保存”。

(2)申请提交后等待管理员审核,审核通过后方能继续提交后续的“答辩申请”。

硕士答辩资格申请由研究生院培养处进行初审(培养计划是否完成),再由学位办完成最终审核。审核未通过的原因可能是申请人培养计划未完成,即学分未修完或不合格。

(三)学位论文评审

硕士生需按照各培养单位自行制定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提交硕士学位论文用于答辩前的评审把关。

(四)论文答辩

1.校内评阅。以纸质形式送审,2份校内评阅意见通过后,校内评阅意见不需要上传至系统。

2.提交答辩申请

操作菜单:学位—>学位论文—>学位论文答辩管理 操作说明: 点击页面“

”按钮,在弹出框完善信息后,点击“保存”。然后点击“”,继续在弹出框完善各项信息,信息填写完整无误后,务必将“基本”页中的“提交状态”置为“已完成”保存,否则系统将不予处理。

3.答辩材料下载

答辩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以在“答辩材料”页下载答辩委员会组成审批表、答辩表决票、学位申请及评定书。

(1)“答辩委员会组成审批表”。全日制硕士生的《答辩委员会组成审批表》由培养单位审核。非全日制硕士生的《答辩委员会组成审批表》在培养单位审核后,由培养单位统一到学位办完成复核。(2)“答辩表决票”,下载打印每位答辩委员会成员一份。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学院(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盖章。

(3)“学位申请及评定书”。

(五)学位申请

操作菜单:学位—>毕业学位—>学位申请信息管理 操作说明:

1.答辩通过审核后,学生才能填写学位申请。点击页面“

”按钮,在弹出框中完善信息后,点击“保存”,然后点击“”,继续在弹出框完善各项信息,其中在“基本”页上传待检测查重论文(具体要求参见:研究生院主页—管理文件—学位—《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的规定》)。信息填写完毕无误后,务必将“基本”页中的“提交状态”置为“已完成”保存,否则系统将不予处理。

2.待检测查重论文仅提供正文部分,为实名学位论文word版,定密学位论文删除密点后进行检测。

3.待检测查重论文只能上传一次,不能重复上传。请学生慎重操作。

4.申请学位的同时需要提交学位证书照片

全日制硕士生需要将采集的新华社的纸质照片交本学院研究生秘书,电子照片由研究生院负责上传;未参加学校组织的毕业照片集体采集的全日制(双证)研究生需要同时提交电子版照片上传至系统。

非全日制硕士生需要去自行去照相馆采集学位照片,然后将照片电子版上传系统,打印2张小2寸纸质照片交本学院研究生秘书。上传的学位照片电子版必须与打印的学位证书照片完全一致。学位照片电子版需要严格按照下列要求:

纸质照片要求小2寸3.3*4.8cm; 390*567像素。电子照片具体要求:

(1)图片尺寸(像素):宽150、高210;(2)大小:<=10K, 格式:JPG(3)被摄人服装:白色或浅色系(4)照片背景:单一蓝色(5)电子照片必须由数码相机拍摄,免冠,头顶距离顶部约占照片高度的3/10。

(六)学位材料归档管理

1.学位信息总表下载

操作菜单:学位—>毕业学位—>学位授予信息核对 操作说明:

在“学位授予信息核对”页面,仔细核对所有相关个人信息及学位相关信息是否正确。在确保无误的情况下点击右侧“导出”按钮。导出个人学位信息总表,然后签字确认。

如果出现页面提示信息出错,请按照提示完善信息,才能导出学位信息总表。

学位信息总表涉及的学位论文信息为最终上报教育部学位信息,非常重要不能出错,请务必认真填写。

2.存档论文文档上传

操作菜单:学位—>学位论文—>存档论文文档上传 操作说明:

在“存档论文文档上传”页面,仔细核对所有相关个人信息,并提交常规学位论文Word版(实名全文学位论文),定密学位论文不需上传。然后点击页面右上方的“保存”按钮。

导师用户操作步骤

(一)学位论文开题审核

操作菜单:导师——学位论文管理——开题报告评语管理 操作说明:

(1)点击“开题报告评语管理”页面右上角,查看要求;

:(2)点击“开题报告评语管理” 页面中学生信息后面的编辑按钮其中,点击可查看并修改学生填报的信息;点击可填写评语,并对该生是否可进行开题做审核。审核结果选择保存,则该生通过导师审核,开题信息会在研究生院主页右下角“开题公告”栏中自动发出公告,学生按约定时间地点进行开题。

(注意:如学生在导师审核状态为“是”的情况下需要对开题内容进行再修改,则导师可在学院审核状态为“未审”的情况下进入销审核,待学生修改完成后再选择

页面选择

来撤

以完成导师审核程序。如学院审核状态为“已审”则需联系学院研究生秘书先撤销开题结果审核,再按导师撤销审核—学生修改信息—导师再审的程序进行。

(二)论文答辩

操作菜单:导师—>学位论文管理—>论文答辩信息审核 操作说明:

1.点击“”在弹出框中“答辩信息”页,设定答辩秘书(答辩秘书也是校内评阅的评审秘书)和答辩委员,点击“”在弹出框中填写评语,设定是否同意答辩后点击“保存”。确认申请信息无误后,点击“”审核申请(一经审核学生将无法修改,如需修改须先撤销审核)。

(三)学位申请

操作菜单:导师—>学位论文管理—>学位申请评语管理 操作说明:

1.点击“”在弹出框中检查申请信息是否完整正确(着重查看“基本”页查重论文是否上传),点击“”在弹出框中填写评语,设定是否同意申请学位后点击“保存”。确认申请信息无误后,点击“”审核申请(一经审核学生将无法修改,如需修改须先撤销审核)。

学院研究生秘书用户操作步骤

(一)录入开题结果信息

操作菜单:毕业——开题报告管理——开题结果——开题报告结果管理 操作说明:在“开题报告结果管理”页面选择,选择需要操作的学生年级,申请日期注意选择好区间,点击,找到需要操作的学生,点击该生信息列的“修改”栏进入“开题结果信息编辑”页面进行开题结果信息编辑,编辑完成后点击。

(二)论文答辩

1.答辩申请审核

操作菜单:毕业—>论文答辩管理—>答辩申请—答辩申请信息审核 操作说明:确定导师审核已经完成,各项申请信息无误,完成答辩申请审核。

2.答辩结果信息管理

操作菜单:毕业—>论文答辩管理—>答辩结果—>答辩结果信息管理 操作说明:查看本单位所有填写答辩申请的学生的答辩结果,对答辩结果“未知”的学生申请,确定没有答辩的删除其答辩申请记录;对答辩未通过的,答辩结果设定为“未通过”。

3.审核答辩结果

操作菜单:毕业—>论文答辩管理—>答辩结果—>答辩结果审核管理 操作说明:确认答辩结果、记录决议等信息都填写完毕后再审核,一经审核将锁定答辩所有端口修改权限。

(三)学位申请

1.学位申请信息审核

操作菜单:学位—>学位申请管理->学位申请->学位申请信息审核 操作说明:确定导师审核已经完成,学位申请各项信息填写无误,并且学生已上传查重论文,然后完成学位申请审核。一经审核,未审核的导师将无法审核,将影响答辩秘书和委员的设定,请务必确定导师审核已经完成。

2.学位照片审核

(1)集体采集的全日制硕士生(双证)学位照片由研究生院办公室统一导入系统,系统自动审核。

(2)自行到新华社采集的全日制硕士生(双证)学位照片上传后,学院研究生秘书需要完成审核(主要审核电子照片是否和纸质照片一致;询问学生照片是否在新华社采集的),审核完成后学位照片生效。审核见下图所示:

(3)非全日制硕士生(单证)学生提交电子版学位照片后,学院管理员需要完成审核后,学位照片才能生效(主要审核提交的照片是否符合学位照片要求,其电子照片是否与提交的纸质照片一致)。审核同上图所示。

学位照片要求如下:纸质照片要求小2寸3.3*4.8cm; 390*567像素。

电子照片具体要求:

(1)图片尺寸(像素):宽150、高210;(2)大小:<=10K, 格式:JPG(3)被摄人服装:白色或浅色系(4)照片背景:单一蓝色

(5)电子照片必须由数码相机拍摄,免冠,头顶距离顶部约占照片高度的3/10。

3.导出查重论文

操作菜单:学位—>学位申请管理—>论文查重—>检测论文文档下载 操作说明:导出待检测论文,在学术不端检测系统中查重。

4.导入查重结果

操作菜单:学位—>学位申请管理—>论文查重—>检测信息导入管理 操作说明:

选择需导入学生名单,点击“输出”导出检测结果录入模板,见下图。在导出的模板文件中整理好数据后点击“选择文件”,选择模板文件后点击“导入信息”。检测报告不需导入系统。

5.论文检测结果管理

操作菜单:学位—>学位申请管理—>论文查重—>论文检测结果管理 操作说明:此功能批量设置查重结果是否通过。

6.学位申请结果管理 操作菜单:学位—>学位申请管理->学位申请->学位申请结果管理 操作说明:分会会议后,设定学位的学位申请结果,通过分会的,设置为“通过”,未通过分会的,设置为“未过”。对所有本学期学生的学位申请,必须给予设定结果。只有学位申请“未过”学生,之后才能再次申请学位。

7.设定分委会

操作菜单:学位—>学位委员管理—>分学位委员会信息管理

操作说明:如当前届分委会已存在则无需操作,如当前为新一届分委会需新增。填写委员会编号、委员会名称后,点击“继续完善分委会信息及负责院系、专业,点击“委员,点击“”修改委员职务及是否在任。

8.设定分会会议

操作菜单:学位—>分会学位管理—>分会会议信息管理 9.设定分会上会名单

操作菜单:学位—>分会学位管理—>分会学生名单设定 操作说明:

选择分委会和会议次数后,点击“新增”在弹出框中勾选需上分会学生,也可点击“查询”后点击“添加”添加所有查询到的学生,或者点击“选中”,勾选需上分会学生后点击“添加”添加学生。见下图:

”,然后点击“”在弹出框中”在弹出框点击“

”添加

10.分委会表决票管理

操作菜单:学位—>分会学位管理—>分委会表决票管理 操作说明:录入分会表决相关信息。11.分会讨论结果管理

操作菜单:学位—>分会学位管理—>分会讨论结果管理

操作说明:批量设置分会会议讨论结果,对授予学位的学位,设置为“通过”。未授予学位的学生,设置为“未通过”。

12.分会授予学位名单导出

操作菜单:学位—>分会学位管理—>分会讨论结果管理 操作说明:点击右上方的导出按钮,导出分会授予学位名单。

13.学位论文存档

操作菜单:学位—>学位论文存档—>存档学位论文审核

操作说明:确定授予学位学生提交存档论文后,完成存档学位论文审核。

14.学位材料归档

操作菜单:学位—>学位材料归档—>学位材料归档审核

操作说明:确定授予学位学生提交归档学位材料后,完成学位材料归档审核。

答辩秘书用户操作步骤

1.录入答辩专家成绩

操作菜单:秘书—>论文答辩管理—>答辩专家成绩管理

2.设定答辩结果

操作菜单:秘书—>论文答辩管理—>答辩结果信息管理 操作说明:点击

10.学位申请操作流程 篇十

一、答辩材料准备及预答辩(完成时间:3月底)

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按要求填写相关答辩表格。登陆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核对学位基本信息,提交科研成果。

各学院组织研究生预答辩。博士研究生预答辩专家组原则上由5-7名本学科及相关学科具有教授职称的专家组成;硕士研究生及同等学力人员预答辩专家组原则上由3-5名本学科及相关学科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1-2名研究生导师。申请人导师不作为预答辩组成员。

二、答辩资格审查(完成时间:4月15日前)

各学院结合学科专业实际情况和培养要求,审查申请答辩的研究生是否具备答辩的基本条件,导师是否对学位论文进行认真审阅并同意答辩。

各学院上报上半年拟申请答辩的研究生名单至研究生院学位办。

三、公布学位论文盲审名单(完成时间:4月1日前)

博士学位论文实行全盲,硕士学位论文按定向抽取和随机抽取的原则,研究生院公布盲审名单。

四、学位论文检测(完成时间:4月5日前)

学位论文原则上须经“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检测合格,方可进入论文送审等后续程序。学位点所在学院完成申请答辩研究生的学位论文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及时告知导师、研究生。

五、提交盲审论文(完成时间:4月15日前)

为保证盲审工作的顺利完成,各学院须按时将被抽检学位论文电子和纸质版送至研究生院学位办,研究生院统一组织提交教育部学位中心网上评阅,并负责盲审意见回收统计工作。

六、学位论文评阅(完成时间:5月15日前)

博士学位论文须聘请7位教授或具有相当职称的同行专家评阅,其中至少应有3名博士生导师,有3名校外专家,申请人导师不得作为论文评阅人;

硕士学位论文须聘请2名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同行专家评阅,其中校外专家至少1名; 同等学力硕士学位论文须聘请3名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同行专家评阅,聘请的评阅人

中至少1位是我校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

七、学院组织答辩(完成时间:5月31日前)

答辩委员会组成由学位点提名,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7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应有3名博士生导师和2-3名外单位专家。依托学院专家不少于1/3,委员会主席一般应由学科带头人或知名专家担任,导师不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3-5名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应有1名外单位专家,依托学院专家不少于1/3,委员会主席一般应由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担任,导师不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

八、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投票(完成时间:6月5日前)

各学院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学位申请进行审查,经投票作出授予、缓授或不授予学位的建议。

九、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表决(完成时间:6月15日左右)

校学位委员会召开会议,对学位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查,形成学位授予决议。

十、学位档案材料整理归档(完成时间:7月1日前)

各学院按学位档案目录,整理授予学位研究生学位档案材料,并报送至研究生院教育与学位办。

十一、学位信息填写上报(完成时间:7月5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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