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概述

2024-09-26

道路交通安全概述(精选7篇)

1.道路交通安全概述 篇一

交通运输法概述

一,名词解释。

1,(27)法人:是按照法定程序组成的,有固定的组织机构,拥有独立的财产所有权或

管理经营权,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并能以自己的名义依法享有经济权利,承担经济义务的社会组织。

2,(76)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

义务的协议。

3,(80)要约:要约又称发盘,出盘,发价,报价,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

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以下规定:内容具体明确;表示经受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4,(101)留置:指在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中,债权人依约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更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5,(119)违约金:是指当事人因主观过错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按照合同

约定或许法律规定,由违约方向对方支付的一定金额的货币。

6,(254)提单:指用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

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

二《

1交通运输发展的总趋势:(3)

专门化趋势;大型化趋势;高速化趋势;环保化趋势;智能化趋势

2,我国交通运输法律规范中存在的问题(11)

交通运输立法相对落后一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

法律规范的层次低,效力不强

各项法律规范之间的协调性不够

3我国经济主体的范围:(19)

国家机关;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企业内部组织和有关人员;公民及个体工商户 4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21)

物——财产; 经济行为——管理,劳务; 非物质财富——知识产权

5,经济法律事实:(23)

1)可以表现为客观自然现象,称之为法律事件,(事件),即指不依经济法主体主观意志为

转移的客观现象。

2)以表现为人们有意识的活动,称之为法律行为,(行为)即能够引起经济法律关系发生、更改与消灭并产生法律后果的行为。

7,成为经济法律行为应具备的条件(23)

主体资格合法内容合法意思表示真实形式合法

8,交通运输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33)

交通运输企业或公司法人其他企业或公司法人

其他经济组织自然人以及国家

9,运价管理,特别是铁路运价管理,一直是交通运输管理的核心。(36)

10,仲裁的基本原则:(42)

独立仲裁原则自愿原则一裁终局制

11,仲裁应当具备的内容(43)

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事项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12,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43)13,申请仲裁应符合的条件:(44)

有仲裁协议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14,诉讼时效:(49~50)

是指权利人不在法定期间内行使权利而失去诉讼保护的制度。诉讼时效期间可分为:1)普通诉讼时效期间:时效2年。2)特别诉讼时效期间:

1身体受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时效为1年;

2,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出诉讼或申请仲裁的期限为4年。

15,国际运输企业的分类(55)

类承运人型的国际运输企业,拥有运输工具

类无船承运人型国际运输企业,自身不拥有任何一种运输工具

16,设立国际运输企业应具备的条件(64)

1)必须建立自己的国际运输服务路线

2)国际运输企业要有一支具有国际运输知识、经验和能力的专业队伍

3)国际运输企业在各条运输线路上要具备由完整的分支机构、代表或代理人组成的网络

机构

4)国际运输企业在涉及多式联运的情况下,要能够制定各线路的多式联运单一费率

5)国际运输企业要有必要的设备和设施

17,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主要有两种主张(67)

1)过错责任制:强调行为人的过错

2)严格责任制:只要违约就造成伤害

18,运输合同的主体包括:(76)

承运人旅客托运人收货人

19格式合同的特点:(77)

预先拟定不能修改不能协商

20订立运输合同的基本原则:(77~80)

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原则

遵守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遵守社会公德,不能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

21,构成要约必须具备的条件:(80)

要约须是特定人的行为

要约须是对于相对人的行为

要约的内容要具体确定

22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81)

1)要约以订立合同为目的,一旦相对人做出承诺,合同即告成立

2)要约邀请则不以订立合同为目的,而只能唤起别人向自己做出要约的表示

23,运输合同履行的原则(85)

实际履行原则全面履行原则协作履行原则效益履行原则

24,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义务:(90)

不得拒绝当事人通常、合理的运输要求;受领货物并填发提单;按时、安全运输的义务合理运输的义务;承运人应当科学地组织运输;保管义务; 货物运输到达后及时通知的义务; 交付义务

25,运输合同中托运人的义务:(93)

支付运费;办理货物运输手续;适当包装及装载 ;告知义务 ;妥当托运危险货物并投保

26,运输合同中收货人的义务:(95)

1)提货义务:1,及时提货;2,不得拒绝提货

2)告知义务:1,在约定期限内检验;2,在约定期限内提出异议;3,相关费用及垫付

款;4,其他约定义务

27合同担保的形式(96):人的担保物的担保金钱的担保

28,保证的主要法律特征:(97)

1)保证人是主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2)保证是从合同

3)保证人的承担责任范围,应以主合同中义务人所承担的义务为限。(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保证人)

29,以下机构不得作为保证人:(97)

国家机关公益类法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

30,抵押和留置权的区别(102)

1)抵押行为是抵押人的自愿行为;而留置行为则是留置人被强制的行为

2)抵押物的所有人可能是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第三者;留置物的所有人是合同当事人

3)抵押物并非债权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客体,而是主翟关系客体之外的物;而留置物则是

引起主债关系之物。

31关于抵押效力(100)

1)抵押权对抵押物的效力:1,抵押物本身。2,孳息

2)抵押权对抵押人的效力:抵押人仍然有使用权,但处分权受到限制

3)抵押权对抵押权人的效力:抵押权人要尽力保全抵押物,同时拥有处分权

32,质押的最大特点:(101)质押必须转移占有,称为质权的设定,以转移占有为成立条件,具有公示作用。

33,留置适用的三种合同(101):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

34,定金的作用:(103)

1)具有证明合同成立的作用

2)具有预先给付的资助作用

3)具有督促双方当事人履行合同的作用

35,定金合同成立的要件(104):

1)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

2)定金数额应当符合法律规定

3)定金必须实际交付

36,免予承担违反运输合同责任的条件:(121)

1)不可抗力的免责2)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货物的合理损耗的免责

3)因托运人、收货人过错的免责

37,无主货物的处理:(133)

1,第一类无主货物的处理,知道货主原因无法交货,30+30___180上缴国库,(具体课本

133页)

2,第二类无主货物的处理,交货时不知道货主,应当遵循“妥善保管,物归原主,合法

处理”

38,铁路运输的优点(124)

1)运行速度较快2)运输能力大3)很少受自然条件的限制4)适宜各种货物的运输5)远距离铁路运输的成本较低

39,我国铁路运输活动中,主要发生三类社会关系(127~128)

1)铁路运输行政管理关系

2)铁路运输合同关系;主要是指平等主体间的财产、经济关系

3)铁路运输的经营管理关系,一般称为铁路运输的内部关系

40,国家铁路实行高度集中、统一指挥的运输管理体制(129)

41,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属于强制性规范。包括两种形式(156)1)货物运输合同;大宗买卖2)货物运单:小宗买卖

42,《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同时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不允许托运人提出变更:(159)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违反物资流向、运输限制的2)变更后的货物运到期限,大于货物容许运送期限的3)变更一批货物的一部分的 4)第二次变更到站的43,托运人与收货人的责任可归纳为三个方面:(165)

1)托运人申报不实:申报品名不实申报的重量不实

2)收货人逾期领取货物及给铁路运输企业造成损失等

44,公路旅客意外伤害保险的除外责任(213)

1)疾病、自杀、斗殴或犯罪行为

2)爬车、跳车

3)战争或军事行动

4)有诈骗行为意图骗取保险金或医疗费用

45,《海商法》所称船舶是指海商船,包括货船和客船(251)

46,下列船舶不属于《海商法》所称的船舶:(251)

1)用于军事的船舶2)用于政府公务的船舶3)20总吨以下的小型船艇

47,提单的作用:(254)

1)货物收据2)运输合同的证明3)交付货物的唯一凭证

48,提单的转让:(257)

1)记名提单不得转让2)指示提单经过记名背书或者空白背书转让

3)不记名提单无需背书即可转让

49,海上货物合同中承运人的主要义务:(257:)

1)适航,开航前、开航后

2)管货,从装到卸

50,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承保的风险主要有三类(266)

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外来风险

51,公路等级,行政等级(187)

1)公路等级:1高速公路(四车道高速公路,六车道,八车道)2,其他公路(一级公

路,二级,三级,四级)

3,行政等级:国道,省道,县道,乡道

52,共同海损必须具备的条件(267)

1)必须是确定遭遇危及船舶、货物的共同为先

2)必须具有非常性质

3)必须是有意的和合理的4)必须是挽救处在共同危险中的船舶和货物,并须使船、货取得救助的实际效果。53,基本险(267)

1)平安险“单独海损不赔” 2)水渍险“负单独海损责任”3)一切险(综合险)54,民用航空运输分类(279)

以营运方式划分,可以分为航班运输(又称班机运输)和不定期运输

55,在航空货物运输中,货物运输合同主要有两种基本形式:(280)

航空货运单包机运输合同

56,旅客运输责任(295)

由于天气、突发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检以及旅客等非承运人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延误或取消。承运人应协助旅客安排餐食和住宿,费用可由旅客自理。

57,航空运输免责(296):不承担责任和减轻责任

58航空运输的责任限额:(297)

1)伤亡赔偿限额(人民币109万元)2)航班延误赔偿限额(人民币4万元)

59,自愿变更:(293)指由于旅客本人原因造成的变更,旅客购票后,如要求改变航班、日期、舱位等级,可不经过承运人的同意

60,保险人的除外责任:(269)

1)被保险人的故意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

2)属于发货人责任所引起的损失

3)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人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

4)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消耗、本身缺陷。自然属性及市价跌落、运输迟延等引起的损失或

费用

5)战争及罢工引起的损失,但投保特别附加险的不存在此限。

61,运输企业民事责任的确定(68)

1,承运人与托运人订立运输合同,何时何地在何处发生违约——承运人承担责任 2,承运人将运输合同再分包的,违约——承运人承担责任——追究包方责任

2.道路交通安全概述 篇二

铁路方面, 沙俄修建了中东铁路和中日合资修建了吉长铁路。光绪二十八年 (1902) 初, 中东铁路吉林段即将完成, 沙俄急于修建支路吉长铁路。吉林将军长顺主张此路段应自办。于是上报清政府, 提出“此段工费, 得需二百数十万两, 应请饬户部, 先筹款八十万两, 其余由吉林将军就地筹集, 或召集华商股份”, 清政府同意了长顺的主张, 但是当时吉林省经济不发达, 再加上沙俄的侵略与掠夺, 根本无法筹集此项款项。光绪三十一年 (1905) 日俄战争后沙俄兵败, 根据日俄签订的《朴茨茅斯条约》, 长春至大连的一段铁路归日本占领。光绪十三年 (1907) , 清政府与日本签订《新奉吉铁路协约》, 其中规定吉长铁路及以后所造支线由中国自筑, 所需经费之半数应向日本借贷, 借款还清日期为25年, 总工程师聘用日本人。同年, 对吉长铁路开始勘测。第二年, 签订《新奉吉铁路借款续约》, 清政府向日本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借贷修筑吉长铁路之半数, 即215万日元, 年息5厘。宣统元年, 吉长铁路总局在长春成立。1910年5月9日正式开工。翌年10月22日, 吉长铁路通车营业, 全长127.2公里。民国成立后修建了许多的新线, 例如四 (平) 洮 (南) 路、天 (宝山) 图 (们江) 路、洮 (南) 昂 (昂溪) 路、吉 (林) 敦 (化) 路、奉 (奉天省城) 海龙路、吉 (吉林省城) 海 (海龙朝阳) 路等线路。1925年, 奉系军阀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 在经济上努力扩张实力, 大量投资修建铁路。张学良时期, 更加强了铁路的建设。修建了奉海路、洮索路等。1930年还还修建了张家湾九台铁路。

公路方面, 吉林因地处边陲, 经济落后, 交通闭塞, 以往进出的道路就是清政府所修的驿道。吉林境内原有3条驿道, 起点都是吉林市, 一条经双阳、伊通、梨树到辽宁的开原;一条经蛟河、敦化、到宁古塔;还有一条经舒兰、扶余、到黑龙江省。光绪七年 (1881) , 经吉林将军吴大奏准修筑了珲春至宁古塔的驿道, 改设正站5处, 分站5处。同时在吉林省城至宁古塔驿道上设通沟1站, 改设意气松、塔拉2站。至光绪十四年 (1888) , 吉林省通设西、北两路的大小台站37处。吉林省的汽车运输业是从1913年开始的。1913年8月, 吴兴权等集资10万元, 奉天财政厅借款奉银3万元, 开办了汽车有限公司, 经营开通 (今通榆) 至洮南之间的运输业。1914年, 长春开办华立汽车行, 行驶于长春老城至头道沟火车站。1917年, 扶余商人刘振德开办了飞龙长途汽车行。1924年, 怀德梨树县王清海开办四梨长途汽车公司。1926年以后, 吉林省的汽车运输业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 新成立的汽车行显著增加。到九一八事变前夕, 吉林省境内共成立汽车运输企业182家, 引进汽车总数644辆, 吉林省的汽车运输业已较为普遍, 在所属的46个县市中已有29个县市有了汽车运输业。汽车运输的兴起促进了近代公路的发展。1920年, 吉林省出现了第一条近代公路。该路北起梨树县城南门, 南至新开辟的四平街市场, 全长28华里, 路宽3.6丈, 两侧有3尺宽的边沟, 沿途7条水沟均架有桥涵, 可以四季通车。从1922年起, 吉林省各地开始修建县道、乡道、村道。1925年, 长春已有了通往农安、长岭、扶余的公路。1926年, 长春至双阳的公路建成。至1927年上半年, 现属吉林的东风、海龙、辉南、柳河、集安、临江、辽源、梨树等地共修建了县道3000多华里。

水路方面, 吉林境内有多条河流, 如松花江、饮马河、图们江、伊通河等, 但由于冬季寒冷结冻, 能够运行的较少。光绪十五年 (1889) , 处于巩固边防的需要, 吉林将军曾奏准在松花江建立水师营, 在三姓、阿勒楚喀、伯都讷之间巡逻。至于具有商业性质的航运船和机构则出现的较晚。光绪三十四年 (1908) 二月, 吉林省根据王鸿藻的上书, 开办了吉林官轮局, 总部设在哈尔滨, 省城设分局。先后拨款19万白银, 购置了俄国商人旧的浅水小轮船1艘, 起名为“吉源”, 经营松花江上下游的航运。第二年, 官轮局改归吉林省劝业道直接管理, 新增“吉清”、“吉航”、“吉孚”、“吉盘”4艘拖船和“吉荣”号帆船。宣统元年 (1909) , 官轮局将“吉源”、“吉森”、“吉荣”号拨给松黑两江邮船局。1910年, 官轮局又从上海购进“吉澜”、“吉江”2艘轮船。宣统三年 (1911) , 吉林省度支司、劝业道与上海商人朱江等签订合同, 成立图长航业有限公司。总公司设在上海、分公司设在珲春。主要经营图们江至上海的航运, 从珲春发运木材、特产等。民国时期吉林省的松花江航运业也有了发展。吉林省官渡局收回原有的吉汇轮, 此外还另有吉杭、吉桴拖船, 从事松花江客货运输。1917年, 商人刘庆奎独资购置了“松江”号轮船, 行驶航线是由吉林到扶余, 由哈尔滨到齐齐哈尔。20世纪20年代后期, 吉林省的航运业有了较大的发展。从1929年起, 出现了一批汽船营业所, 从事松花江上的客货贸易。

综上所述, 近代吉林省的交通也有了较大的发展, 修建了吉长铁路、兴起了汽车运输业, 成立了专营的陆路水路公司。这些都促进了近代交通运输业的发展, 同时在加强吉林边防方面也具有及其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高严, 刘继生, 李德增.吉林工业发展史[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 1992.

[2]崔承章.吉林公路交通史稿[M].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 1984.

[3]东北文化社年鉴编印处:东北年鉴[Z].1931.

3.道路交通安全概述 篇三

关键词:智能交通系统;ITS技术;研究开发基地;标准化;发展方向

中图分类号:U4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8136(2010)09-0097-02

1智能交通系统(ITS)的基本概念

目前,世界上对智能交通系统(ITS)尚没有统一的定义,其大体的含义是将先进的计算机处理技术、信息技术、数据通讯传输技术及电子自动控制技术等有效地综合运用于整个交通管理体系,将人、路、车有机结合起来,以达到最佳的和谐统一,从而建立起的一种在大范围内、全方位发挥作用的实时、准确、高效的交通运输综合管理系统。

2智能交通系统的主要内容

世界上目前正在发展的ITS技术多种多样,但其核心技术大体包括以下5个方面:

2.1先进的交通管理系统

即一种主动控制的综合交通管理系统,由6个子系统组成:智能交通管理系统、交通信息系统、路径诱导系统、车辆运行管理系统、公共交通运行系统、交通公害减轻系统。

2.2先进的交通信息系统

包括无线数据/交通信息通道、车载移动电话接收信息系统、路由引导系统及选择最佳路由的电子地图。

2.3先进的车辆控制系统

该系统是对车辆本身而言的,主要包括行车安全警报系统与行车自控和自动驾驶系统两部分组成。

2.4先进的公共交通系统

该系统包括公共交通车辆定位系统、客运量自动检测系统、行驶信息诱导系统、自动调度系统、公交计费系统、视野支持系统和旅客服务系统等。

2.5先进的电子收费系统

该系统包括电子自动收费设备、不停车自动收费系统、停车引导和收费系统。即通过电子卡、电子标签由计算机自动完成行驶或进出停车场车辆的收费,实现地面交通费用收缴的自动化,从而减少停车延误,提高交通动态、静态化能力和运营效率。

3世界各国智能交通系统的发展概述

智能交通系统的早期构想是由美国在20世纪60年代提出的,目前,世界上已形成了美国、日本、欧盟三大ITS研究开发基地,除此之外,亚洲的韩国、新加坡和我国的香港特区ITS发展水平也较高。

4我国智能交通系统的建设现状与工作重点

4.1发展现状

智能交通系统的研究和推进在我国还处于起步阶段,但ITS作为跨世纪经济增长点和交通系统建设必然选择的重要性已得到国家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1995年中国国家技术监督局交通部门正式批准成立ISO/TC204中国委员会,该委员会把推进中国ITS标准化作为主要任务。1998年1月交通部正式批复成立交通智能运输系统工程研究中心(ITSC)。投资1 400万元建设交通智能运输系统中心试验室,将为今后国家制定道路交通运输的发展和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4.2根据国内ITS的发展情况,近期将重点开展的工作

(1)制定我国ITS发展标准。

(2)改造和完善城市的交通管理系统。

(3)发展公共交通系统。

(4)汽车安全和事故预防系统。

(5)快速货运系统。

(6)监控、通信、收费是高速公路ITS应用的主要方面。

(7)交通信息服务。

5智能交通监控系统的现状及发展方向

目前的交通监控系统一般包括电视监控和交通信号控制两个方面。由于技术限制,存在以下缺陷:

5.1电视监控和交通信号控制是相互独立的系统

两个系统互不发生联系,造成资源的浪费。图像信号包含有丰富的信息,操作员不可能同时观察所有路口的图像,这样大量的信息得不到利用;即使观察到异常情况发生,也必须由操作员手动操作交通控制系统执行某种控制。

5.2电视监控系统功能单一

电视监控系统不能单纯只把图像传输到控制中心,在发生交通违章和交通事件时(如闯红灯、超速行驶、违章停车、逆行、不按道行使、交通阻塞等),还应能够自动记录违章车辆特征和自动切换事件现场的图像,以便进行及时处理。

6小结

随着图像处理技术的发展,视频检测在交通领域应用也成为可能。传统的摄像机只能进行现场观测,所有的信息只能靠操作员采集、判断。现在可利用现成的图像资源进行交通事件检测,如非法停车、交通阻塞、超速行使、不按道行使等等,并能自动记录事件特征,即现场图像和车牌。事件检测记录对摄像机提出了很高的要求,特别是对于超速行使。因为要记录高速行使目标,摄像机的快门速度要求很高,速度高则要求光圈大,光圈大则景深小,这样目标的清晰度受到影响。

Intelligent Transportation System Overview

and Developments at Home and Abroad

Zhang Zhendong

Abstract: Intelligent Transportation System(ITS)makes advanced computer processing technology, information technology, data communications transmission technology and electronic automatic control technology effectively integrated to traffic management system. It gets people, roads and cars organically combined, establishing a real-time, accurate and efficient integrated transport management system. At present, the world has formed three major ITS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base: the United States, Japan and the European Union. While China is still in its infancy. This paper focuses on the construction and development direction of China’s intelligent transportation system.

4.项目安全员的职责概述 篇四

1.按照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要求,组织开展安全管理工作;

2.负责编制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3.负责监督落实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4.定期组织员工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5.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报告工程建设及运营厂站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或问题,并督促整改;

6.负责上级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篇二

职责:

1.深入现场,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发挥安监人员作用,制止违章行为;

___对出现的安全事故,要积极组织现场处理。事后应把事故的调查、分析和整改以书面材料完整的汇报给领导,并做好事故案例学习工作;

3.做好本单位外包工程和临时作业人员的审查与安全管理工作;

4.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件和要求,并监督本单位安全管理工作

5.协助公司领导做好一切安全管理工作。

6.公司地址在成都市,工作地址为公司项目:云南昭通市/宁夏石嘴山市平罗县

任职要求:

1、安全管理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2、了解换热站、热源厂设备及工艺流程;

3、能适应常驻项目现场,公司项目国内外都有;

4、熟知《电力安全规程》,能及时判断出公司违章操作行为。

篇三

职责:

1、各项目质安工作巡查,检查工程部位施工安全,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协助项目经理编制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办法,有效的控制工程安全;

3、检查施工工程的安全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项目部完成整改;

4、负责公司各项目安全资料的监督管理工作;

5、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分析,提出纠正及预防措施;

6、完成领导交代的其他工作任务。

任职要求:

1、___岁以上,大专以上学历,___年项目工程安全管理经验,必须持安全员证+安C证;

2、熟悉工程施工图纸,熟悉安全相关规范;

3、对完全管理工作能给予施工项目部控制、检查、纠偏等;

4、吃苦耐劳,适应出差、加班;

5.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概述 篇五

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特点

一、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概念

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是指公路工程生产管理单位按照有关安全法律法规,为预防公路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而建立的安全管理系统,包括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等系列活动。

二、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特点

是由公路工程产品特点,施工技术特点和施工特点决定的。

1.公路工程产品特点

(1)产品的固定性

(2)产品形体庞大

(3)产品的多样性

(4)产品的易损性

2.公路施工技术特点

(1)线长点多,工种复杂

(2)构造物形式多种多样

(3)特种作业多,可能包括陆地、水下、水上、高空、爆破等各种作业

(4)施工作业的非标准化,施工作业的技术含量低,且需要大量的劳动力资源,是典型的劳动密集型行业,其低技术含量又使从业人员的素质普遍偏低

3.公路施工特点

(1)施工流动性大,作业场所不可能永久固定,大量一线岗位工人都是短期劳动雇员关系

(2)施工周期长

(3)涉及的材料、机械、人员多

(4)施工协作性高

(5)施工受自然因素及外界干扰的影响大

(6)传统质量、进度、投资三目标对安全生产形成一定压力

4.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特点

6.道路交通安全概述 篇六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以迅猛的经济增长速度在不断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汽车拥有量增加。随之而来的是各种各样的城市交通问题,政府出台政策加以解决,但执行的效果并不理想。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外界环境及内部因素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需要政府及相关部门给予重视并加以解决。

二、相关概念界定

1、公共政策

国外学者很早就开始研究公共政策,但不同学者对公共政策的理解也不尽相同。本文更倾向于谢明对公共政策的定义:社会公共权威在特定情境中,为达到一定目标而制定的行动方案或行为准则。

2、公共政策执行

政策执行就是政策方案被采纳以后,政策执行者通过一定的组织形式,运用各种政策资源,经解释、实施、服务和宣传等行动方式将政策观念形态的内容转化为现实效果,从而使既定的政策目标得以实现的过程。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

国内许多学者对城市交通现状及存在问题进行了研究,其研究主要集中在对城市交通问题的原因进行剖析、针对交通现状和原因制定和采取缓解城市交通问题的相关措施、公共物品理论视角下的城市交通治理研究、对交通制度政策进行分析、以及对公共政策执行中的问题和偏差进行的研究。与此同时,国内学者对城市交通治理的研究也提出了许多有效的观点与解决方法,他们将研究的精力与重点主要放在了形成城市交通问题的成因以及制定和采取相应政策和措施上,而对城市交通问题治理的公共政策执行方面的研究还处于空白地带。而对于国外学者的研究则集中在对公共政策理论的研究。部分学者从不同角度解读公共政策的内容、理解和发展以及公共政策问题的界定,政策的制定、实施、评估、变化等。在公共政策执行方面,迈克·希尔和彼特·体普合著了《执行公共政策》,其中把公共政策执行其与当代对治理思考联系起来。它强调公共政策在执行过程中持续的重要性,因此,提出了在未来执行研究和执行过程控制方面的方法。

四、城市交通治理中公共政策执行中的问题

1、城市交通治理政策的片面性执行

从政策目的上讲,交通政策是基于道路交通现状,为消除管理中大量存在机动车驾驶人不良驾驶习惯所致的违法行为而制定的,具有极强的针对性。例如,针对闯红灯现象,交通部门规定闯红灯一次扣6 分并罚款200 元,但在执行中没有对其实际效用进行宣传教育,片面的认为仅仅是惩罚力度加强,导致闯红灯的人在其多次违规后进行买卖交通驾驶本分现象出现。

2、城市交通治理政策的象征性执行

部分交通部门在政策执行的过程中,只是做一些表面文章,没有落实到具体的实际操作步骤,对国家制定的公共政策阳奉阴违,一些只是象征性的执行一部分或者不执行,使得公共政策被搁置,只是纸上谈兵,公共政策变为一纸空文,没有实现价值。例如,在公共交通投入方面,本应大力支持,随着城市的发展,交通的拥挤,部分公民选择公共交通,政府支出要拓展公共交通线路,大力发展城市交通,而在执行环节只是在部分交通线路上简单的增加公交车的数量。

3、城市交通治理政策的暂时性执行

我国现实生活中,部分地区的交通政策执行部门对上级下达的公共政策没有如期的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虎头蛇尾、前紧后松,大都是敷衍了事以及延迟拖延,很多都是抱着消极执行的心态。种种原因导致公共政策的执行很难达到政府公共政策制定的预期效果,甚至还会出现严重的负面影响。国家现在出现的交通污染比较严重,在这方面的治理政府制定并实施了道路两边的绿化工程,但是久而久之,道路两边的绿化却缺少维护,只是部分地区的交通污染依然很严重。

4、城市交通治理政策的变相性执行

公共政策执行者作为有着独立利益的组织或个人,也是有自身利益倾向的。在现实工作中,部门之间职责划分不清或产生利益分歧,一些政策在执行过程中会产生冲突。当然,一项政策与执行者的利益相冲突时,执行者就会想尽办法来抵制这一政策或者将政策进行变相的执行,这样政策执行难以达到预期效果。2007 年春节前国家发改委提出,春节期间不再上调铁路以及交通运输的价格,而贵州等地的一些公路客运部门已恢复原价为名变相涨价。从公共政策角度来讲,这是一种政策失真,是一种政策的变相执行。交通政策最终的执行者都会落实到人,如果公共政策会威胁到自身的利益,那么执行者就有可能抵制这项政策,从而使交通政策无法得到有效的执行。

5、城市交通治理政策执行对象理解局限

交通政策制定的初衷在于通过警告或处罚等形式提醒公民注意自身已出现的交通违法行为以及其行为对公共交通秩序的影响,进而重视并规范自身今后的交通参与行为。但现实情况却与此初衷相悖。《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规定,对有违反交通信号、未走人行道或者未按照规定靠路边行走的等十种行为的行人,处10 元罚款。《实施办法》还规定,行人违反限制通行规定的,处20 元罚款;行人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其他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的,处50 元罚款。调查中,88.64% 的市民表示“徒步或骑乘非机动车闯红灯非常影响交通秩序,是交通混乱的主要原因,对于闯红灯的行人进行警告或小金额的罚款予以支持的态度”。但是有少部分公民认为这只是交通部门的一种变相执法收取罚金的一种方式,错误的持有一种“闯不闯红灯是我自己的事”的态度,并未意识到其交通违法本身的错误及对公共秩序的危害性。

五、结语

在经济发展的新时期,面对公共问题我们要及时发现,找出其中的原因,在不断地摸索与探索中找到适合解决问题的对策,促进城市更好地发展。

参考文献

[1]李树林.我国公共政策执行中问题的成因及对策分析[J].理论研究,2004:2-3.

[2]王胜本.城市治理的架构与机制:利益的一种解析视角[M].秦皇岛:燕山大学出版社,2013(9).

[3]宋朝丽.中国城市交通治理政策研究[J].湖北行政学院报,2013(1).

[4]李亚荣.我国公共政策执行偏差及治理研究[D].西安:西北大学,2007.

[5]程巧红.我国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的公共政策执行研究——以校车安全为例[D].河北:河北大学,2013.

[6]万芊.我国公共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D].南京: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3.

[7]李宇超.昆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首违不罚”政策执行研究[D].云南:云南大学,2012.

7.中小跨径桥梁安全运营评估概述 篇七

【关键词】安全监测;耐久性评价指标体系

一、组成及其工作机理

大型健康系统和桥梁运营安全监测评估系统的区别在于大型健康系统在桥梁施工阶段已经对桥梁安全进行监测,力求对桥梁结构进行整体行为的实时监控和结构状态的智能化评估,而后者则是在桥梁运营阶段针对可能出现的病害而监测桥梁的安全性能。

结构健康监测系统包括传感器子系统、数据采集子系统、信号传输子系统、损伤识别与模型修正以及安全评定子系统、数据管理子系统,上述各个子系统分别涉及不同的硬件和软件,需要通过系统集成技术将它们集成为一个协调共同工作的健康监测系统。

健康监测系统主要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监控:①桥梁结构在正常环境与交通条件下运营的物理与力学状态;②桥梁结构在特殊气候、交通条件下或桥梁运营状况严重异常时的物理与力学状态;③桥梁重要非结构构件(如支座)和附属设施(如振动控制元件)的工作状态;④结构构件耐久性;⑤大桥工作环境,如桥址处的风速和风向、环境及结构的温度、湿度等。与传统的检测技术不同,大型桥梁健康监测不仅要求在测试上具有快速大容量的信息采集与通讯能力,而且力求对结构整体行为的实时监控和对结构状态的智能化评估。

二、桥梁安全评估

2.1桥梁安全评估层次。桥梁安全评估分为初步评估与详细评估两个层次。初步评估是根据影响桥梁耐震能力、耐荷载能力及耐冲刷能力为主要项目,以填表方式评定各项目的分数再综合获得整体分数据,以此判定受评桥梁耐震能力、耐荷载能力及耐冲刷能力是否足够,或有疑虑或不足。

2.2桥梁安全评估方法。桥梁安全评估的常用方法有层次分析法、模糊神经网络法、模糊推理法、专家评估系统、可靠度方法、响应面、模糊层次分析法、灰色关联、动态加权法等。

2.2.1目测打分法。经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对旧桥的全面检查,根据用文字描述的定性和定量检查结果对其进行评分、分类,《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 H 11-2004)》将评定标准分为一类(完好、良好)一五类(危险)五个等级。2003年建设部颁发的《城市桥梁养护技术规范(CJJ99-2003)》提出以桥梁状况指数BCI确定桥梁技术状况的评价指标,根据定期检查的桥梁技术状况记录,采用先分部位再综合的办法分层加权评价,最后据得分将城市桥梁完好状态分为A(完好)---E(危险)五个等级。

2.2.2分析检算法。1999年,交通部修订编制的《公路桥梁承载能力检测评定规程(报批稿)》(以下简称《评定规程》)对承载能力检算规定基本按现行设计规范中的方法进行,主要依据结构抗力效应不小于结构荷载组合效应的极限状态方程式,较全面地考虑了现有桥梁检测手段及其检测成果在桥梁承载能力评定中的应用,并注重桥梁检查工作与现行养护规范的衔接,分别引入承载能力检算系数、恶化系数、截面折减系数和活载影响修正系数用于修正结构构件承载能力检算结果,从而使承载能力评定结果更能反映桥梁实际状况。根据不同的桥型和桥梁实际状况的优劣确定,可查表得到钢筋砼结构(钢筋)的截面折减系数及承载能力恶化系数;对重载交通桥梁,汽车荷载效应应计入活载影响修正系数。

2.2.3荷载试验法。在对桥梁进行外观调查和粗略评定后,再对实桥进行现场荷载试验,结合理论分析手段,建立桥梁结构的实际受力模型,进而对桥梁进行评价。分为静载和动载两种,此处不再赘述。

2.2.4专家经验评定法。依据解决问题的方式,专家经验评定方法可分为专家意见调查法和专家系统法两种类型。专家意见调查法,又称,特尔斐法,,是直接收集、分析、归纳专家意见,对桥梁安全性能作出评价。专家意见调查法的典型代表是特尔斐法,它通过无记名方式,咨询各专家意见,经过多次反馈和处理,将其变量减少到最低程度,并得到一致结论。操作中需专家填写专家意见调查表

2.2.5基于可靠度理论法。随着结构可靠度概念在桥梁工程中的应用,人们逐渐将其引入桥梁评价中,可靠度理论成为和荷载均为随机过程,来评估结构的可靠度指标。即选择合适的荷载与抗力的随机模型,再确定结构系统模型并分析系统的失效模式,计算系统失效概率和可靠度指标。

2.2.6模糊综合评价法。该方法借助模糊数学的一些概念,以模糊数学为基础,应用模糊关系合成的原理,将一些边界不清、不易定量的因素定量化,进行综合评价。若客观事物对象本身不明确,事物的分类无明显界限,即事物既可属于这类也可不属于,则可考虑采用该方法。模糊综合评价法能解决事物的模糊性与算法的确定性这一矛盾,反映客观事物的本质,但在如模糊运算法则的选择,隶属度的确定,参评人员主观上的不确定性和随机性方面仍存在问题。

2.2.7灰色理论评价法。灰色关联分析是灰色理论的一个重要内容,其基本思想是根据序列曲线几何形状的相似程度来判断其联系是否紧密,并在数学上用灰色关联度来衡量这种相似程度。曲线越接近,相应序列之间的关联度就越大,反之就越小。它通过参考序列与比较序列各点之间的距离分析来确定各序列之间的差异和相近性,从而找出各因子之间的影响关系及影响系统行为的主要因子,它不需要大量的样本及数据的典型分布而且计算简单,许多专家学者对此进行了研究,并提出了灰色关联度计算的量化模型,例如邓氏关联度、绝对关联度、相对关联度、B型关联度、斜率关联度、欧几里德关联度等等。

参考文献:

[1]李鹏飞,吴太成.桥梁健康监测技术研究综述[J].预 应力技术,2011(1):2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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