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就业

2024-11-17

高校就业(11篇)

1.高校就业 篇一

关于大力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促进高

校毕业生就业的实施意见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人行南京分行、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工商局制定的《关于大力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实施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关于大力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促进高校毕业生

就业的实施意见

苏政办发[2010]83号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

人行南京分行 省国税局 省地税局 省工商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大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实施2010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大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25号)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要求,现就大力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

落实和完善《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09〕17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苏政办发〔2009〕73号)所提出的各项政策措施,健全市场机制,广开就业门路,强化就业服务。确保应届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初次就业率达70%,年末总体 1

就业率达90%以上,引领不少于1万名高校毕业生实现创业;确保有就业意愿的高校未就业毕业生都能参与到相关就业准备活动中,得到免费的公共就业服务。

二、主要措施

(一)围绕拓宽就业渠道,大力实施“岗位拓展计划”。

1.拓展产业就业岗位。结合扩大内需、结构调整和实施产业调整振兴规划,把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产业升级作为新的就业增长点。结合江苏沿海开发和新兴产业发展,创造更多智力密集型、技术密集型、资金密集型就业机会,支持鼓励相关行业和产业与高校联合开展专项岗位对接活动,积极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

2.发挥政府投资和重大建设项目带动作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投资主管部门研究建立投资拉动就业的评价机制。在开展政府投资和重大建设项目认证时,把就业岗位增加和高校毕业生配置作为重要内容。项目实施方案要明确吸纳高校毕业生的具体要求、数量及岗位安排。

3.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继续组织实施“一村一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选派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计划等基层就业专门项目。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城市社区建设,年内启动政府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首批开发5000个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基层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重点帮扶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

4.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大力疏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的主渠道,特别是拓展到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的就业空间,对企业招用非本地户籍的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取消用人审批和落户限制。鼓励中小企业与高校毕业生建立稳定劳动关系,对企业招用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按照《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省政府令第53号)规定,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

5.促进科研项目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继续实施和完善鼓励科研项目单位吸纳与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有关政策。承担国家和地方政府科研项目的单位聘用高校毕业生参与研究,其劳务性费用和有关社会保险费按规定从项目经费中列支。高校毕业生参与项目研究期间,可以通过人才派遣方式办理聘用手续,其户口、档案接转及社会保险缴纳等由派遣单位负责统一办理。

6.做好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工作。各地、各高校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高校毕业生积极投身国防建设。进一步完善政策、理顺体制、简化程序,并认真落实应征入伍服

义务兵役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等优惠政策。

(二)围绕创业带动就业,大力实施“创业引领计划”。

1.统筹安排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各地要在就业资金中统筹安排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用于创业培训、初次创业补贴、创业租金补贴、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和创业型城市创建等。在扩大失业保险基金已经批准的使用范围和确定的额度内,安排相应的资金用于扶持高校毕业生创业。对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初次自主创业,经营6个月以上、能带动其他劳动者就业且正常申报纳税的,可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2.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对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符合就业困难对象条件的,按省政府令第53号有关规定享受社保补贴等相关就业扶持政策。高校毕业生直接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其销售自产的初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税免征或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各级财政部门要根据实际需要,扩大小额贷款担保基金规模,提高担保基金的代偿能力。金融机构要降低反担保门槛,简化手续,规范流程。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自筹资金不足的,可凭《就业失业登记证》在当地申请额度上限为5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小额担保贷款,规模较大的可提高到10万元。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贷款规模可适当扩大。对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并从事微利项目的,由财政据实全额贴息;从事非微利项目的,给予50%的贴息。

4.完善创业服务体系。将开展创业教育和培训作为提高大学生创业能力的重要手段,加强创业教育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参加创业培训,落实创业培训补贴政策。充分利用大学科技园、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等资源,建设完善创业实习基地以及孵化基地。积极构建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绿色通道”,实行创业培训、项目开发、创业孵化以及项目融资等一体化运作和服务,提高创业成功率。

(三)围绕优化就业服务,大力实施“就业服务与援助计划”。

1.强化就业服务和就业指导。要强化对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引导高校毕业生树立正确择业观。高校要建立完善就业指导服务机构,开设就业指导课并作为必修课纳入教学计划。继续实施信息采集工程,充分发挥“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的信息服务功能,尽快使网络招聘成为高校毕业生求职择业的重要渠道。

实施“高校毕业生百校联动就业活动计划”,吸引更广区域、更大规模、更多层次的招聘需求资源。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就业服务月、“百日行动”以及“走进百所高校、办好千场讲座、服务百万学生”就业指导公益巡讲等活动。以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为重点,引导其凭《报到证》及时到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凭证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各地、各高校还要针对女大学生特点,强化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促进就业公平。

2.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深入实施“三年五万”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完善高校未就业毕业生见习制度。加强见习基地建设,积极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作为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大力开发见习岗位。进一步健全见习管理制度,提高见习质量,落实见习毕业生的基本生活补助政策,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间,由县级以上高校毕业生见习工作部门统一办理参加城镇居民医疗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鼓励见习单位积极招用见习毕业生,对招用数量较多的,有条件的地区应给予适当奖励。

3.加强对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援助。各地要将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纳入当地就业援助整体工作中,切实加大援助力度。落实家庭困难高校毕业生免费参加各类招聘活动、公务员与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考免收其报名和体检费用、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等政策。对特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残疾高校毕业生,逐户逐人登记,建立“一对一”帮扶工作机制,确保优先就业和稳定就业。

4.做好地震灾区生源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各地、各高校要准确掌握地震灾区生源高校毕业生的信息,单独指导、重点服务,帮助有就业愿望的毕业生在年底前落实工作岗位。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当前和今后一个较长时期,以高校毕业生为主的青年就业成为我国就业的重要矛盾。各级政府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重大意义,切实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当前就业工作的首位,纳入当地就业工作的总体规划,明确目标,强化责任,加强考核和监督。进一步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协调机制,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在工作中,要更加注重拓展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小企业和自主创业的就业渠道;更加注重开展有针对性、实效性的就业服务;更加注重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转变就业观念;更加注重做好基础工作,逐步建立并完善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长效机制。

(二)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各地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进一步完善就业管理服务。加强就业信息平台建设,完善就业统计制度,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工作体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与教育部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及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机构要加强沟通,做好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后管理服务工作的衔接。建立离校前后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统计月报和会商制度,每年6月至8月由教育部门牵头组织,9月至12月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组织。健全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制度,引导各类中介服务机构诚实守信,规范经营,提高服务水平。加强对各类招聘会的管理,大力开展人力资源市场清理整顿工作,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三)积极营造良好氛围。各地要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对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高度重视,宣传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宣传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自主创业的先进典型,宣传各地各部门好的经验和做法,引导高校毕业生自觉转变观念,把自身的发展与国家和社会的需要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高校毕业生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良好氛围。

2.高校就业 篇二

就业歧视是指用人单位基于人的某些先天性能力不相关因素而作出的任何区别、排除或限制。在高校毕业生就业竞争压力急剧加大的背景下, 用人单位在高校毕业生选拔中设置了越来越多的不合理条件, 如对学历、性别、身高、英语水平、户籍的要求等, 造成各类就业歧视现象。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中211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 就业中的院校歧视现象开始频频出现, 使得211高校和非211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呈现明显的差距, 而且差距表现出明显加大的趋势。许多企事业单位甚至是政府部门, 在人才选拔录用方面都设置了211高校毕业生的门槛。如2010年4月长沙市天心区政府选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 规定必须为211院校毕业生方可报名[1], 引发了网民的热议。麦可思 (My COS) 中国大学生就业研究课题组撰写、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正式出版的《中国大学毕业生就业报告 (2009年) 》统计, 2008届211院校本科毕业生年终就业率为90%, 而非211院校87%;2007届本科毕业生中, 211高校年终就业率为93%, 而非211院校为90%。不仅在就业机会方面211高校与非211高校存在较大的差异, 而且在就业质量和职业发展方面也存在较大的差距。根据《中国大学毕业生就业报到 (2009年) 》的统计, 2007届211院校本科生就业半年后的平均月收入为2949元, 而非211院校本科毕业生则为2241元;2008届211院校本科毕业生就业半年后的平均月收入为2459元, 而非211院校本科毕业生为2030元;2009届211院校本科毕业生就业半年后的平均月收入2757元, 而非211院校毕业生平均月收入为2282元。可见, 211院校与非211院校毕业生的收入和职业发展方面也存在较大差异。

二、毕业生就业院校歧视带来的负面影响

(一) 人才选拔方面

1.院校歧视导致人才选拔不公平、不公正。人才选拔应该体现公平、公正和机会均等的原则, 设置211院校的门槛违反了宪法的人人平等原则和其他的相关法律法规。同时, 并非所有的211高校都是一流高校, 同时并非所有的非211高校都是一般高校。如国内某一知名高校虽然不是211高校, 但与113所211工程大学相比较, 该校其基本指标居于全国60位左右, 甚至许多指标还居于全国前列。可见, 211院校并不意味着办学实力和办学水平一定比非211院校高, 同时非211院校的学生并不意味着其综合素质一定比非211高校学生高。所以, 盲目地采用211高校的就业门槛, 严重造成人才选拔的不公平和不公正。

2.院校歧视造成人才选拔机制不科学。目前我国高校总数为2021所, 其中211高校为113所, 承担约10%的人才培养任务, 而非211高校为1908所, 培养了全国90%的大学生。如果在人才选拔录用中设置211院校的标准, 就使得人才选拔局限于10%的范围, 人才选拔的面过于狭窄, 导致真正优秀的人才和最适合的人才难以被发现。

(二) 高校健康发展方面

1.就业中的院校歧视不利于高校多样性发展。211高校或为研究型大学, 或为研究教学型大学, 或为教学研究型大学, 这些类型的高校主要致力于培养宽口径、厚基础、研究型人才, 对学科基本理论较为重视, 但对操作性知识和应用性知识相对忽视。虽然市场对应用型人才的需求远远大于研究型人才, 但由于就业中的院校歧视, 导致许多非211高校盲目效仿211高校的人才培养模式, 致力于研究型人才的培养, 造成人才培养规格单一, 办学特色缺乏。同时, 由于就业中的院校歧视, 导致部分非211高校不顾自身的办学实力和办学定位, 一味地追求进入211工程院校的行列, 甚至以牺牲办学特色为代价。所以, 就业中的院校歧视会造成高校发展模式的趋同, 不利于高校的多样性发展。

2.院校歧视制约非211高校扩大与优化教育资源。由于就业歧视的存在, 使得非211高校毕业生相对211高校毕业生而言, 其就业机会、职业发展等方面均处于不利地位, 进而使得非211高校的校友资源相对稀少, 导致在校外资源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 教育资源不能得到有效的扩大与优化, 进而影响非211高校的长足发展。

(三) 毕业生就业方面

由于用人单位实行院校歧视, 使得非211高校的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其就业信心、就业态度、就业动机等方面遭受一定的打击, 给其就业造成消极影响。有学者通过问卷调查得出结论:大约有50%的地方高校毕业生自认为211高校的竞争力明显高于一般高校, 并认为院校歧视对他们的就业产生了不利影响[2]。可见, 非211高校毕业生的被歧视现象直接影响到毕业生的自主择业和自主创业的信心、态度与动机。同时, 由于就业中的院校歧视, 使得非211高校毕业生在职业生涯中, 其提升、发展的机会相对较少。所以就业中的院校歧视, 不仅影响到非211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机会, 而且影响到其职业发展。

此外, 就业中的院校歧视也不利于被录用的211院校毕业生的职业发展。由于一批毕业生是因为系211高校毕业而被优先录用, 容易使得这批毕业生在日后的工作中养成懒散惰性的心理, 自认为是211高校毕业而非常优秀, 从而在职业生涯中不再自觉加强学习锻炼和重视职业能力发展。

三、造成毕业生就业院校歧视的原因分析

(一) 相关法律与政策因素

我国关于反就业歧视的法律主要散见于《宪法》、《劳动法》、《就业促进法》等法律的有关条款, 而且这些法律条款适用范围过宽, 没有针对性, 内容太单薄, 很难对就业过程中的院校歧视给予规范。由于我国尚未出台专门的反就业歧视的法律法规, 使得毕业生就业中的反院校歧视难以得到法律保障。另外, 部分城市, 特别是国内特大城市, 为吸引高端人才和优秀人才, 在户籍、社会保障、招录公务员等方面, 在政策层面上实行了院校限制, 特别是硬性提出211高校毕业生的条件。如《2010年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评分办法》规定对申请上海落户的211高校毕业生给予加15分。此类现象在北京、深圳等城市也是屡见不鲜。由于地方政府政策导向的偏差, 导致非211高校毕业生在就业方面处于不利的地位, 也导致用人单位利用对211高校毕业生给予照顾政策, 并在其职业生涯中过多地关照211高校毕业生。

(二) 人才选拔指标因素

随着高校十来年的连续扩招, 毕业生人数急剧增加。人保部门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 2010年全国高校毕业生为630万, 2011年全国高校毕业生人数为660万, 就业形势非常严峻。随着就业竞争越来越激烈, 用人单位在对毕业生缺乏深入了解的情况下, 在选拔录用人才时, 只能通过一些外在指标, 如院校知名度, 学生外貌、学历等, 这样使得211院校毕业生在就业机会方面存在较大优势, 而使得非211高校毕业生存在较大劣势。

(三) 用人单位错误观念的因素

211高校在人才培养规格方面重视学生的基础知识、学科基本理论、研究和创新能力, 但对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应用能力并不是特别关注。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 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开始多元化, 绝大部分岗位需要的是懂得实际操作和应用的人才, 也就是说绝大部分单位和岗位并不需要211高校毕业生。但由于许多单位进行人才选拔时缺乏与相关院校和毕业生的沟通和了解, 以至于形成错误的观念, 认为211高校毕业生更为优秀, 造成在人才选拔录用中, 倾向于211高校毕业生, 虽然211高校毕业生并不一定适合岗位的要求。

(四) 高校声誉优势的因素

211工程是国家重点建设项目, 目标是建设一批具有国家一流水平的大学。由于该工程投入大, 政策优惠较多, 因而211工程被媒介大量宣传, 使得民众认为211高校一定就是一流大学, 非211高校就是一般大学, 使得211高校声誉不断提高, 非211高校声誉越来越下降, 造成社会和用人市场在设置选择人才的标准中, 自觉不自觉地优先考虑211高校毕业生。

(五) 高校人才培养质量的因素

国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给予了211高校大量的政策和经费的配套支持, 使得211工程高校的办学条件得到根本性的改善, 从而确保人才培养质量的不断提高。而非211高校虽然没有得到211高校的重点扶植, 但同样要承担扩招的任务, 经费投入非常有限, 办学条件难以得到充分的保障, 人才培养质量建设相对困难, 造成非211高校院校教育质量在某种角度看比211院校相对较低, 这也使得用人单位在人才选拔录用时更加倾向于211高校毕业生。

(六) 高校校友资源及地域优势的因素

211高校一般为老牌本科院校, 办学历史相对较长, 校友资源较为丰富。在毕业生就业过程中, 往往通过校友的资源而使毕业生受到更多的青睐。而且, 绝大部分211院校集中在发达城市和省会城市, 这些城市经济相对发达, 对人才需求相对较大, 这也是211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对容易的重要原因。

四、促进高校毕业生公平就业的对策与建议

(一) 国家立法部门建立健全反就业歧视法律体系, 地方政府调整和完善相关就业政策, 并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

为保障就业的公平公正, 美国等发达国家高度重视反就业歧视的立法工作。美国以《民权法》为基础, 颁布了《同酬法》等一系列专门的反就业歧视法, 日本专门颁布实施了《平等就业机会法》。而我国对就业歧视还没有专门的立法, 只颁布了一些相关的行政法规, 且没有制定相应的强制措施, 使得反就业歧视难以真正落实。为保障非211高校毕业生公平就业, 国家立法部门应尽快出台《反就业歧视法》, 并设立专门的有关就业院校歧视的条款。同时, 各级地方政府应认真贯彻教育部、人事部等四部委2002年9月12日发布的《关于切实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以及中组部、教育部、人事部、中央编委2003年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积极进行政策调整, 取消不利于高校毕业生自主择业的政策规定, 打破人才选拔中的院校、地域、性别等方面的限制, 鼓励不同院校的毕业生公平公正地参加就业。为保障反就业歧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得以遵守和落实, 还应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 包括司法监督、行政监督和舆论监督, 通过这些监督手段, 对一些违反就业公平的现象给予及时处理, 并对一些不合理的规定给予纠正。

(二) 非211高校加强办学特色和教育质量建设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 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呈现多元化趋势, 用人单位对人才的需求将越来越倾向于岗位本身的要求, 而非像以往那样只注重学历和院校名声。所以, 非211高校应加强特色建设和质量建设, 改革人才培养模式, 调整人才培养规格, 构建和完善质量保障体系, 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高素质、多规格人才, 以消除用人单位的偏见, 提高就业率和就业质量。此外, 由于非211高校主要是地方院校, 为促进就业和实现就业公平, 非211高校必须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 依托地域资源, 针对地区产业结构特征和发展趋势优化学科结构和专业结构, 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培养适应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人才, 获得地方企事业单位的支持, 以实现充分就业和公平就业。

(三) 非211高校积极与用人单位沟通, 建立多种就业平台

导致非211高校毕业生受歧视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用人单位与高校及毕业生的信息不对称, 特别是用人单位对非211高校和毕业生缺乏深入的了解和沟通, 造成用人单位错误地认为211高校毕业生肯定比非211高校毕业生更能胜任就业岗位。为此, 非211高校必须积极通过各种途径和平台, 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 改变用人单位的错误观念。如通过搭建网络平台, 及时向用人单位提供院校情况资料和毕业生的详细资料, 帮助用人单位对院校自身及毕业生进行深入了解, 以促进就业, 并消除就业中的院校歧视。此外, 211院校与非211院校毕业生求职渠道存在较大的差异, 根据麦可思《2010年中国大学生就业报告》, 30%的211院校毕业生通过校园招聘会找到第一份工作, 而非211高校毕业生通过校园招聘会找到第一份工作的只有20%。所以, 非211高校在就业资源开发方面, 还必须重视建立多种就业平台, 通过开展网络招聘、参加校企洽谈会等多种途径, 促进毕业生公平就业、充分就业和高质量就业。

(四) 非211高校创新就业教育模式, 提高毕业生的职业素质与就业能力

非211高校要创新就业教育的模式, 针对就业过程中的院校歧视, 采取相应的教育方式与方法, 帮助学生多渠道获取就业信息, 努力培养学生的专业能力、职业素质及职业精神, 使学生以较高的素质和较强的实力取胜于激烈的就业竞争。同时, 要教育毕业生调整心态, 正视一些不合理的社会现象, 学会应对各种歧视, 采取主动出击的态度, 敢于和善于推销自己, 注意积累就业经验和就业技巧, 提高就业能力。

参考文献

[1]天心区定向选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EB/OL].http://www.gjrcw.com/gongxuan/Article_View.asp?id=658.2010-06-10.

3.高校毕业生就业分析及就业指导 篇三

一、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分析

2016年3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有三个原因将对今年的就业形势产生重要的影响。其中提到以高校毕业生为主的青年就业群体将对就业产生很大的压力。2016年高校毕业生是765万人,2016年就业任务非常艰巨,从就业率来说,研究生高于本科、本科高于高职高专、工科毕业生高于理科和文史哲类毕业生、重点大学高于普通本科和独立学院,虽然大学生就业观念趋于理性,但与现实仍有一定差距。

一是我国各省市之间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经济越发达地区就业机会相应更多,这就导致高校毕业生更倾向于留在东南部地区城市以及高收入行业就业;二是中小企业需要大量高校毕业生,但工资相对低、发展空间相对小,对高校毕业生吸引力有限;三是制度不健全,户籍制度、人事制度、就业制度与市场就业机制不匹配,就业政策不平等,就业机会不均衡。以上三大矛盾导致多数高校毕业生希望在经济发达地区生活,在大中城市就业,在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就业,高校毕业生大部分就业质量有待提高。

二、职业指导对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性

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热点,职业指导也成了高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帮助毕业生树立正确择业观,做好职业规划的重要手段,对高校就业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1.对于高校毕业生

一是能促使高校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使其了解就业形势和劳动力市场供求情况,帮助高校毕业生准确把握就业形势,了解就业途径和就业情况、社会需求,从而保持良好的求职心态,树立理性的择业观;二是能够促使高校毕业生掌握正确的就业方法,通过指导、培训和沟通联系,帮助高校毕业生正确认识自我,做出正确的抉择;三是能帮助高校毕业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职业指导作为大学生涯的一项重要课程,职业指导课程心理学、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帮助学生形成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并起到全面发展的作用;四是能提高毕业生的综合素质,通过职业指导,充分利用高校资源,在高校开设职业指导系列课程,毕业生通过对自身进行客观的评价,从而正确认识自己、规划自己的职业,提升自己的职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确定就业及发展方向,从而提高自身综合素质,进而提升就业竞争力。

2.对于用人单位

一是职业指导实现双向促进,合理匹配,促进劳动力市场健康发展,职业指导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中起到了中介作用,促进了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的人职匹配,帮助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进行双向选择,帮助用人单位选择到需要的人才;二是促进职业信息的传递,使用人单位与高校毕业生形成紧密联系,避免双方沟通不畅,学校职业指导人员采集就业信息和岗位信息,并将这些信息发布给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可以凭借就业信息,并进行有针对性的招聘,大大加强了学校、用人单位与高校毕业生的联系,有效搭建了学校、学生和用人单位的沟通桥梁;三是职业指导能够促进就业困难群体就业,解决毕业生失业问题,通过摸底调查等手段,确定就业困难的毕业生,逐一登记,建立动态信息库,帮助他们分析就业困难的原因及对策,进行重点的帮扶,进而实施一对一的就业指导、重点向用人单位推荐等帮扶措施,帮助其实现就业。

三、如何开展高校毕业生职业指导工作

1.以就业为导向,丰富职业指导内容

目前,高校的主力群体多为90后,他们对就业创业有着不同的需求,往往个人意识强,心理期望高。

一是提升高校就业指导人员服务能力。校内学习是学生的主阵地,也是职业指导的主阵地,目前,各高校普遍开设了职业指导课作为必修课,应大力加强对高校就业指导人员的培训服务,提高其政策水平,丰富和完善各大高校职业指导课程内容,提高实用性,将《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等相关课程纳入教学规划。

二是将职业指导送进校园。离校前是高校毕业生求职的高峰期,也是最需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的关键期,在深入了解高校毕业实际需求的基础上,帮助其分析当前就业形势、就业环境,分析单位岗位需求,大力宣传就业创业相关政策,组织高校相关职业指导人员在学校开展职业指导活动,为高校毕业生介绍求职技巧、模拟面试现场、进行职业规划等。

三是岗位进学校。校园招聘是学校毕业生就业的主渠道,应多渠道采集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通过举办各种形式的招聘洽谈会,向高校毕业生提供合适的岗位信息。

四是选树典型。推进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提高毕业生创新创业能力,学校的就业指导课,坚持突出实践性,注重校本化,多以毕业生的成功范例为素材启发引导在校的学生。

五是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进校园。通过联合培训机构,将职业培训相关政策、信息送进校园,使学生根据市场需求和特长参加相应培训项目,提高职业技能,培养一批“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发展快”的新型人才。

2.多方位开展职业指导,千方百计促就业

一是积极探索人才培养新模式,加强社会适应力,努力提高学生的知识和技能,重视培养学生的基本素质。培养提高学生的特色和能力,培养合作精神、吃苦精神,提高社会适应能力、学习能力,进而提升学生的核心竞争力。

二是指导进行职业生涯规划,提高应聘能力和就业能力,指导学生认识自我,了解就业市场需求,进行准确定位。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提高学习和沟通的技巧,提高人际交往能力,掌握面试的技巧和方法,提高推销自我的能力。

三是高校应开辟校外实践基地,让学生提前认识行业,提前接触就业岗位。高校通过社会实践活动,促使学生提前感受就业岗位、接触就业岗位。通过加强校企之间的合作,在企业建立学习实践基地,为学生就业创造条件,引导学生在实践中形成正确的就业择业观。

四是帮助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加大就业帮扶力度,解决困难毕业生就业问题。做到底数清,登好记,情况明,进行主动服务,加强就业帮扶,使每一位有就业愿望的高校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

五是推进创业服务建设,响应双创号召,开展校企深度合作,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训基地建设,联合相关部门为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创业平台,提供配套服务。

总之,为保证就业形势稳定,国家将继续实施大学生的就业促进计划和创业引领计划,努力做好以高校毕业生为主的青年就业工作。大学生要提高综合素质,调整好心态,提升就业技能和水平,同时高校也要以市场为导向,不断改进培养人才的模式,逐步解决大学生就业问题。完善的高校职业指导工作能促使学生正确学习知识,正确认识自我,面对激烈的就业竞争,更加“接地气”。

4.高校就业工作计划 篇四

一、指导思想

2012年我院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转变就业观念、增强就业能力为重点,突出职业教育等就业工作特色,完善就业工作体系,积极开拓毕业生就业市场,全面提高毕业生就业质量。

二、工作目标

1、确保 2012届毕业生一次就业率达到90﹪以上;年终就业率达98﹪以上。

2、开展2013届毕业生就业预订工作。年内预订率达到90%以上。实现就业质量和毕业生满意度双提高。

3、保证大学生创新和创业教育迈开新步伐,力争毕业生自主创业工作取得新进展

三、工作措施

1、进一步拓展毕业生就业市场

大力开拓就业市场,进一步扩大毕业生就业推荐网络。组织人员开展毕业生推荐、就业市场建设与调研工作,立足盘锦市场,以构建“辽宁沿海经济带”为契机,走向全国。以学院网站为主阵地,加强网络信息的收集与发布,在学院网站上发布企业招聘信息,开辟网上就业市场,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牵线搭桥。充分调动全体就业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发动全院教职员工,通过校友会、同学会等渠道,充分挖掘往届毕业生资源信息,利用他们的工作关系和人脉资源,进一步扩大就业网络。

2、积极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鼓励自主创业。

学院通过网络、悬挂横幅、张贴倡议书等手段宣传基层,鼓励和支持毕业生到基层、到农村、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经受磨炼,健康成长,建功立业。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宣传国家和各级政府出台的关于企业注册登记、金融贷款、税收缴纳、企业运营等诸多方面许多优惠政策。

3、加强创业基地建设。

我院目前还没有创业基地,对此可以借助新校区搬迁予以完善,通过创业基地让学生更深入掌握所学知识、提高技能,并通过创业基地,使学生学有所成,毕业后能够自己创业。

4、响应国家号召,积极投身军营。

积极组织毕业生参加预征入伍报名工作。通过QQ群,QQ空间,电子邮箱,飞信,微薄等网络手段,宣传大学生应征入伍,享受哪些国家优惠政策。在校园醒目位置张挂宣传标语,对全院男性毕业生发放《国家鼓励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政策五十问》,召开全体男性毕业生动员会,并主动与地方兵役部门及时沟通联系,确保征兵工作顺利完成。

5、切实加强与用人单位的联系,开发订单式培养单位。

大量拓展就业及实习实训基地,并签订合作协议书。我院是辽宁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盘锦分市场的承办单位,作为就业分市场,充分利用这一有利优势,组织好各种形式的毕业生招聘会。在不定期举办各种小型校园专场招聘会的同时,力争举办2场大型校园招聘会。

6、做好毕业生跟踪调研工作

对走上工作岗位的毕业生进行跟踪调查,根据毕业生和用人单

位反馈的信息,了解用人需求信息的发展动态和知识更新的方向,及时调整专业结构和人才培养模式,使自己培养的人才产品“适销对路”。

筹建“毕业生就业跟踪委员会”;建立毕业生个人跟踪档案,多渠道收集毕业生就业信息;回访用人单位及已就业学生,开展多形式的毕业生跟踪调查;为已就业学生提供后续服务,将就业跟踪作出实效、作出品牌。

2012年就业工作早已开展,我们一定要总结经验、加强学习、开拓创新,不断提高工作水平,以完成学院的就业工作任务。就业工作任重道远,我们在树立就业工作目标时,一定要注意:我们所关心的不仅仅是就业率问题,更要强调的是就业质量。让每一个从盘职院走出去的学生不但能找到工作,而且要在工作环境、待遇、发展方面都要有一个新的突破。我坚信,在全院师生共同努力下,2012届学生就业工作又将迎来一个崭新的春天,取得巨大的丰收,我们的目标是:成就学生为事业的强者。

盘锦职业技术学院

5.高校就业 篇五

就业乃民生之本。2013年以来,我们按照省人社厅和省就业局的安排,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发展目标,以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为己任,努力践行人才强市战略,为建设富裕、和谐的吕梁提供强有力人才支撑。

一、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推进情况

1、组织开展2013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

为切实帮助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解决实际困难,进一步加大就业援助力度,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2013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的通知》(晋人社函[2012]989号)要求,我们在2012年12月下旬至2013年2月上旬期间,开展以“就业帮扶、真情相助”为主题的就业援助活动,通过认真制定援助计划、落实援助责任、提供就业岗位、落实社会保障等有效措施,取得了较好的活动成效。就业援助月期间,分别于1月28日、2与17日、2月23日组织三次专场招聘会,共达成人才意向 1821人。同时设立服务窗口,实行零距离服务。在吕梁人才市场招聘大厅设立高校毕业生求职登记窗口,配备专人,实行全天候工作制,免费为毕业生提供求职登记、政策咨询、就业推荐等服务。三次招聘会有近5000人次高校毕业生进场交流,交流大厅,人头攒动,场面火爆。我们为入场的用人单位和求职者提供了热情、周到、优质的服务,耐心解答求职人员提出的问题。特别是在2月17日(农历正月初八)招聘会期间,市人社局任光华局长带领有关领导,亲临招聘会现场指导,了解招聘情况,与用人单位和求职者进行沟通交流,征询意见,了解他们的心声及市场热点和焦点问题。

2、组织开展吕梁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进校园活动

根据省就服局发【2013】23号《山西省就业服务局关于开展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我们吕梁市人社部门积极行动,及早安排,于4月25日和吕梁学院一起成功举办了吕梁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进校园”吕梁学院专场招聘会。据统计,招聘单位提供用人岗位3215个,应届毕业生参会人数达20000人,初步达成人才意向1950人。招聘会期间,现场还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创业就业服务活动,为应届高校毕业生解读国家及省有关高校西野生就业和创业方面的新政策、新措施,现场发放宣传资料35000份,接待咨询2000余人次。活动中安排了专家为在校生进行了职业指导讲座、创业指导讲座,并提供了就业见习、实名登记和人事代理等项活动。

3、开展吕梁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

为进一步做好2013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切实帮助我市高校毕业生顺利实现就业,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13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的通知》精神,按照《2013年山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吕梁人才市场于9月开展了活动主题为“强化公共就业人才服务 全面实施就业促进计划”的服务月活动。服务月期间共召开了10次招聘会,参会单位154家,需求人数1867人,初步达成意向897人。我们将开展201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作为强化就业服务的具体举措来抓,开展实名登记,拓宽就业渠道,为前来求职的每一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有效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

4、开展2013年山西省高校毕业生夏季网络招聘月活动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13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夏季网络招聘月活动的通知》要求,我市于8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3年山西省高校毕业生夏季网络招聘月活动。网络招聘月期间,我们按照《通知》要求,切实帮助一批高校毕业生顺利实现就业。活动期间,分别于8月3日、8与10日、8月17日、8月24日、8与31日组织5次专场招聘会及网络招聘会,网络招聘点击20万人次,网络咨询人数400余人。初步达成人才意向 1651人。

5、完成吕梁籍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生选拔工作

为了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帮助离校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增强实际工作经验、提升就业能力,促进其尽快就业,我们根据省人事厅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2013就业见习工作实施方案》精神,我们和市局人才流动开发科联合组织开展吕梁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报名、对接活动。本次活动,工作时间长,任务重,我们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积极配合用人单位,制定了详细规范的活动方案,对报名、对接等环节安排合理,科学组织,圆满完成了 名就业见习生的甑选任务,受到上级相关部门及社会的一致好评。(附:各县市完成情况统计表)

二、认真做好就业信息统计工作

1、做好统计报表工作。根据省就业局要求,中心责任专人,认真填写并上报省就业局《返回原籍高校毕业生情况统计表》、《用人单位需求信息台账》、《离校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情况》、《吕梁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情况月报统计表》、《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汇总表》和《人力资源市场职业供求状况分析报告》等。每项统计工作,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精神,所有数据都是经过再三核实,真实有效。积极开展就业失业登记工作,共实名登记300多人。建立3000多家用人单位信息库,人才信息储备4700多人。

2、建立高校毕业生人才信息库。从2012年开始,我们对未就业且有求职意向的高校毕业生进行详细登记,信息资料经整理、审核无误后登记到本地人才信息数据库中,以备用人单位查找。截止到2013年10月30日,本地人才信息数据库中共有4000条数据。毕业生本人也可登陆到吕梁人事人才网进行个人信息注册,经网站管理员审核无误后进入网上人才数据库。用人单位可免费进行网上人才信息查询。截止到11月底,网上人才库中共有5660条信息。

三、积极开展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服务工作

近几年来国家和省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特别重视,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2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和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2〕69号)要求,我们开展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管理工作,并且召开县市区人才中心主任会议,安排部署全市毕业生实名制登记管理工作,全市目前共登记3000多人。

当然,在给高校毕业生提供服务过程中,我们深深体会到就业压力之大,高校毕业生就业之艰难,主要表现在:一是供需矛盾突出,高级人才和实用人才短缺;二是就业岗位不足,特别是对高校毕业生有吸引力的岗位缺乏;三是用人渠道部畅,各部门之间难以形成合力,就业优惠政策不到位。

6.高校就业 篇六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媒体以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电视、网络、报纸等多种渠道,发布就业见习信息,公布见习单位名单、岗位数量、期限、人员要求等有关内容,或者组织开展见习单位和高校毕业生的双向选择活动,帮助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见习单位对接。离校后未就业回到原籍的高校毕业生可与原籍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系,主动参加就业见习。就业见习期限有多长?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期限一般为六个月,最长不超过一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活动结束后,见习单位对高校毕业生进行考核鉴定,出具见习证明,作为用人单位招聘和选用见习高校毕业生的依据之一。在见习期间被见习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该单位的见习期可以作为工龄计算。

就业见习单位给毕业生上保险吗?

见习期间所在见习单位为毕业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享受哪些政策和服务?

⑴ 获得基本生活补助; ⑵ 免费办理人事代理; ⑶ 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⑷ 见习期满未被录用可继续享受就业指导与服务。公共就业服务免费提供哪些服务内容?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离校后未就业回到原籍的毕业生免费提供下列服务:

⑴ 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⑵ 职业岗位供求信息; ⑶ 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

⑷ 职业培训信息; ⑸ 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⑹ 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

⑺ 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 ⑻ 其他公共就业服务。到中小企业就业档案如何管理?

目前我国对档案的管理主要有单位管理和社会管理两类:有档案管理权限的企事业单位可直接接收、管理档案;无档案管理权限的企事业单位,主要包括公有制和非公有制(个体、私营、外资)在内的中小企业,可以由各地的人才交流中心、政府批准的人才服务机构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档案管理、人事代理、社会保险办理和接续等方面的服务。档案不允许个人保存。

什么是人事代理?

人事代理是指由政府批准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各类人才服务机构),按照国家有关人事、劳动等政策法规要求,接受单位或个人委托,为多种所有制经济尤其是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及各类人才办理:①人事档案管理;②因私出国政审;③在规定的范围内申报或组织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④转正定级和工龄核定;⑤大中专毕业生接收手续;⑥其他需经授权的人事代理事项。

高校毕业生怎样办理人事代理?

人事代理方式可由单位集体委托代理,也可由个人委托代理;可多项委托代理,也可单项委托代理;可单位全员委托代理,也可部分人员委托代理。

对于离校时已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其人事代理由毕业生的接收单位统一负责委托管理;对于离校时未就业、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以个人委托政府批准的人事代理机构办理委托管理。什么是社会保险?包括哪些险种?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对劳动者因年老、工伤、疾病、生育、残废、失业、死亡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或暂时失去工作时,给予劳动者本人或供养直系亲属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高校毕业生怎样办理社会保险?

7.高校就业 篇七

在日前结束的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主办的2013年大学生就业媒体联席会上, 北京大学、东北大学、重庆大学、中国国海洋大学等70余家高校就业媒体汇聚一堂, 介绍学校开展就业宣传工作情况, 讨论如何发挥高校就业媒体作用, 为进一步促进毕业生就业出谋划策。

作为一支活跃在高校一线的新闻宣传队伍, 高校就业媒体有着极其特殊的地位和作用。作为高校舆论平台, 他们在第一时间掌握最新的企业招聘需求, 发布具有针对性的适合本校学生的行业、职业走向分析;在繁杂政策信息中, 提取和凝练学生急需的信息内容;及时关注学生们喜闻乐见的“大牛”们的求职妙招, 将其盘点汇编, 揭露求职路上会遇到的陷阱让学生们防微杜渐。另一方面, 他们发布的舆论声音对丰富校园生活、引导高校毕业生就业也起到一定导向作用。如今, 这样一支行走在校外与校内的媒体队伍, 正日益受到学生们的关注。在新一轮毕业季来临之际, 各高校的“校媒”们也开始结合本校特点开展自己的“大动作”。

北京大学:

心怀祖国, 情系天下, 引导毕业生基层就业

在北京大学, 回家乡、下基层、到西部去已经成为越来越多的同学的选择:物理学院博士生王伟参加了今年广西公务员选调生考试, 最终被录取到防城港市东兴市发改局工作;经济学院本科生马世龙目前已被新疆克拉玛依市发改委录用并签约……在毕业生就业高峰来临之际, “我回家乡做贡献”、“心随党旗下基层”、“情系北大共成长”等主题活动正发挥着越来越大的影响, 越来越多的北大毕业生自觉地将个人的成长发展同国家社会的需要紧密结合。

在北京大学的就业宣传工作中, 始终将“个人信念、理想同祖国的发展紧密结合”摆在育人的突出位置, 引导毕业生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学校通过推出国内首份反映选调生工作的电子杂志《北大选调生》, 推广优秀典型、交流人才工作;组建“毕业生就业党员示范引领班”, 对有志于到基层和西部地区就业的学生骨干开展政策宣讲、专题培训、内部研讨、开放交流、实践体验等多种形式的教育指导活动;出版《就业指南》、学校BBS发布通告、就业手机报、官方微博等方式面向师生提供信息和服务。同时, 就业中心注重信息化建设, 通过《就业工作简报》、就业信息网、邮件组群等方式同学校各部门保持紧密沟通与合作, 注重教育和指导性工作, 为学生提供精细化的服务。

东北大学:

借助新媒体, 就业宣传凝聚、有效

当前, 由网络技术衍生出来的新媒体层出不穷, 广泛受到青年学生的关注和参与。为了找到与学生相近的契合点, 将学生生涯发展指导工作与大学生理想信念引导相结合, 宣传基层就业、自主创业, 使基层就业政策宣传落实到每一个毕业生, 东北大学采取“广泛宣传与典型宣传相结合、校内专家解读与政府领导解读相结合”的工作原则, 提出了扩大宣传对象, 下移到低年级同学的工作要求, 在校内开展全方位的立体化宣传, 确保就业政策宣传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配合今年开展的“青年志·强国梦·成功行”系列生涯发展指导活动, 学校充分利用校园网首页、就业信息网、先锋网、新闻网四大校内网络媒体, 以及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宿舍等场馆的宣传栏, 配以短信平台、校园广播、大规模有形展板、《学生指导服务报》政策宣传专刊等多种载体, 帮助学生了解政策、读懂政策。同时, 深入挖掘近几年在服务西部、代偿资助、参军入伍方面的先进事迹, 通过举办“青春在砥砺中闪光”基层就业报告会、校内媒体专题宣传等方式, “身边人讲身边事”, 发挥示范作用。

据统计, 学校今年报名参加西部计划、参军入伍的人数较去年有了大幅度提高, 还有一批大学生积极准备自主创业;一些已有西部地区就业意向的同学也已经不再犹豫, 而与意向单位签约, 其中的一部分同学符合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的要求;一部分未落实就业去向的农村生源毕业生正在关注到村任职项目的实施, 准备支援家乡建设, 在基层锻炼成才。目前, 学校校园内已经形成了“行行可建功、处处能立业、劳动最光荣”的良好就业氛围。

重庆大学:

依托学生社团, “四位一体”营造就业氛围

“处理人际关系的9个原则”、“说说你心中最美的老师”、“城市公共艺术——建筑与雕塑讲座”……点击重庆大学微博, 讲座公告、招聘启事、求职心得等信息不断更新。

在坚持传统宣传形式的同时, 重庆大学依托微博、QQ等新媒体, 扩大就业宣传覆盖面, 构建了“就业网、就业微博微信、就业指导刊物、就业专栏”四位一体的就业宣传平台。截至2013年5月底, 就业微博已发布信息6893条, 转发及收到评论14218条, 吸引“粉丝”关注近6.3万余名, 就业微博现已成为用人单位和毕业生信息交流、开展就业指导的重要渠道之一。

在微博上, 学校与用人单位互动, 邀请400家单位来校招聘, 并在节假日为他们送去问候;在微博上, 学校精选就业网和大量人才网站的就业信息并“送”到“毕业生”手中, 并与他们互动交流;在微博上, 发布职场心得、求职技巧、面试宝典、用人需求等大量有价值的就业指导资讯, 深受“90后”毕业生的喜爱。

此外, 学校还充分强调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2011年9月, 校就业中心专门注册成立了就业宣传和就业指导社团, 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通讯社 (简称“职通社”) 。近两年来, 职通社将校园招聘调研和职业访谈调研材料、数据进行整合分析, 撰写宣传稿, 通过就业宣传平台予以发布, 让更多的学生把握最新校园招聘市场动态和生涯规划信息, 开展就业指导和职业规划宣传。去年, 学校职通社访谈职场人物上百人, 发布稿件上百篇, 学生在此过程中极大地锻炼了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 同时在与用人单位沟通的过程中, 也实现了自己的成功就业。

武汉职业学院:

4PS组合营销

学生就业状况的好坏基础在于信息充分, 关键在于就业指导, 落脚点在于氛围营造。对于武汉职业学院来说, 就业宣传工作不仅仅是写稿件, 做新闻, 而是与“有文皆宣, 有口皆传”的高度结合。学校建立和实施了适应于高校就业指导和就业宣传的4PS组合营销, 即把毕业生 (Product) 、毕业生定位 (Price) 、就业实现方式 (Place) 、毕业生宣传工作 (Promotion) 四项工作融为一体。利用在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的生源渠道, 在招生宣传的同时做好就业宣传, 通过对优秀学生在企业创造的业绩进行宣传, 形成“星星之火”之势, 让更多优秀企业慕名而来挑选学生。

2007年以来, 学校着手改造和完善网络、电视、广播、报刊、展览为五大宣传阵地, 简历全面立体的宣传格局, 充分发挥校园媒体和社会媒体的互动宣传效益。在主体对象上, 注重内部师生员工, 更注重面对政府、企业、学校等外部公众;在主题内容上, 注重对重要活动、会议的系列报道, 更注重从中发现外媒关注的新闻价值点;在新闻体裁上, 熟练掌握并综合运用消息、通讯、特写、调查报告、人物专访、工作研究、记者来信、采访札记等多种体裁;在新闻载体上, 注重图、文、音、像等多种载体的综合表现效果;在阵地建设上, 突出发挥网络宣传空间大、受众广、传播快、成本低的良好优势;在业绩考评上, 在保证数量的基础上注重质量的提高。

目前, 校园网站年均刊发校园新闻1200多篇, 每年发布毕业生调查年度报告, 并宣传策划推出“亮点工程”系列深度报道, 大力宣传在校生和毕业校友创业成功的典型, 引导毕业生扎根基层。经校媒发掘的一批就业创业典型, 再经外媒的报道进一步放大了社会宣传效应。

中国海洋大学:

就业信息无缝覆盖

仅2012年9月至今, 中国海洋大学就业信息网已发布就业信息3600条, 网站点击达631万余次, 提供就业岗位1.8万个。眼下, 就业信息网已成为海大毕业生获取信息的“主战场”, 实现了“信息共享、政策发布、网上招聘、远程面试、指导咨询”五位一体的功能。

8.高校就业 篇八

【关键词】双弱势群体 就业 完善 社会保障体系

众所周知,女大学生就业问题已经成为当今政府、社会、学校、家庭关注的热点,她们的就业状况不仅关系到女性自身的发展,还关系社会的文明与进步,直接影响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关注高校“双弱势群体”就业,完善社会就业保障体系,势在必行。本文试图从“关注高校‘双弱势群体就业,完善社会就业保障体系”的角度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高校“双弱势群体”就业难之成因

中国是一个农村人口众多的国家,农村人口约占总人口的70%。高校学生中,农村学生的比例占60%左右,其中一半左右是女生。在就业问题上,在“拼爹”“拼关系”现象仍然普遍存在的今天,农村女大学生显然就成了就业方面“弱势中的弱势”。这里且把她们界定为“双弱势群体”。就业是民生之本,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同时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新要求是“就业更加充分”, 但是对我们这样一个人口大国来说,实现更加充分的就业,是一个严峻的挑战。而就业的压力主要集中在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之一的青年就业[2]。关注大学生的就业工作,实现大学生的充分就业,既是政府不可推卸的责任,也是高校始终关注和努力的目标。纵观高校“双弱势群体”就业难问题,其成因主要是以下五个方面。

(一)就业形势整体严峻

我国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经济发展迅猛,生产力水平不断提高。目前经济社会发展的“人口红利”已基本释放,经济发展已经进入调整结构、注重环境与资源相协调的新阶段。随着产业结构与技术水平的提高,整个社会对人力资源的数量和质量的要求也发生了新的变化。一方面人力资源的整体过剩和结构性过剩的矛盾十分突出;另一方面,新技术、新生态的发展所需要的人才短缺又格外凸显。这一格局的形成,无形中加剧了“双弱势群体”就业的现实压力。

(二)“双弱势群体”的综合素质相对较低

来自农村的女大学生,大多数家庭经济条件相对较差,家庭教育背景不是太好。由于长期生活在农村,视野和见识受到很大的局限,进而导致了她们的语言表达、人际交往、实践动手创新能力较弱。其综合素质相对较差。因此,她们很少活跃在校园的不同类型、各种层次的活动中。由于在谈吐、气质、人际交往等方面确实出现不足,而这些综合素质已经成为用人单位的主要考核内容之一,因而她们在择业 、就业时常处于劣势[3]。

(三)“双弱势群体”社会资源匮乏

现在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就业公平,反对各种就业歧视。《劳动法》《就业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此作了明确的规定,特别是《就业促进法》专设“公平就业”一章,确立了公平就业的原则和制度。但是在社会平等竞争的用人机制还不够完善的今天,家庭背景和家庭所拥有的社会资源在大学生就业中还是很关键的。马丁·路德曾说过:“没有一个好的工作由我们的智慧得来的,它源于某种可怕的必然性。”相关调查表明,95%的人认为社会地位较高的家庭能够很好地取得政治、文化和社会关系资源。事实上,政治、经济、文化、社會关系的“代际传承”是人类面临的一个共同问题,所以这就很容易形成“马太效应”——优者愈优,劣者愈劣的现象[4]。我在进行《农村女大学生就业形势下的心理调适》的课题调查显示,有98%的学生认为在找工作的过程中,社会关系排在第一位。现在大学生在找工作的过程中,依靠各种社会关系,甚至请客送礼的不正之风是存在的。不同家庭背景的大学生就业的机会就是不相同,这就是马丁·路德所说的必然性。对于双弱势群体而言,在经济资源和社会资源都短缺的情况下,单靠自身的努力,要找到体面的工作,实现高质量的就业,这样的机会当然十分难得。

(四)“双弱势群体”心理承受能力差

“双弱势群体”学生,她们大多数既自卑,又敏感;既渴望成功,又害怕失败,容易受到周边环境的影响。处于这个时期,很容易产生心理问题,因为她们要承受环境的不适应、学习的不适应、文化差异的不适应和心理的不适应等变化,面对即将面临的就业“困局”,她们往往会缺乏勇气与自信,产生出强烈的失落感,有的甚至会充满“恐惧”。这种自卑感、失落感和恐惧感强烈地影响她们的就业取向和就业心态,从而影响她们的就业质量和就业结果。因此,许多好的机会就这样与她们擦肩而过。

(五)“双弱势群体”就业期望值高

大多数“双弱势群体”的学生在上学期间就已经给家庭带来了不小的经济压力甚至是债务,那么她们中的一部分人在选择职业和人生规划时不仅要考虑自己的发展,而且还要考虑家庭的经济问题,所以非常渴望能获得一份高收入工作来缓解家庭的经济压力,反哺家庭。她们的就业期望值较高,择业时希望到大城市、沿海城市的大机关大企业,不愿意到边远山区、贫困地区,因为他们觉得好不容易“跳出农门”,再加上家庭对他们的期望值也高,认为只要儿女们在大城市工作就是一件“光宗耀祖”的事情。因此有些人宁愿在大城市“飘”着、“蜗” 着、“蚁”着也不愿意回农村就业,这就往往会出现“有业不就”的现象[5]。

二、完善社会就业保障体系,帮助“双弱势群体”顺利就业

“双弱势群体”就业是全社会所关注的重点问题之一,这不仅关系到个人与家庭的利益,同时也关系到高等教育的改革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要帮助她们顺利就业需政府、高校和用人单位形成合力,共建“双弱势群体”就业工作体系。

(一)政府要健全就业政策与法规体系,确保农村女大学生公平的就业环境

解决农村女大学生就业心理问题的根本途径在于有效解决她们的就业问题。而解决农村女大学生就业问题,最根本的措施是建立完善就业法规、政策,建立公平、合理的就业机制,营造有利于农村女大学生就业的公平的社会环境。

1.建立就业性别歧视行为的惩罚和赔偿制度

为了消除用人单位的性别歧视现象,政府可以建立和健全就业性别歧视行为的惩罚和赔偿制度,明确惩罚和赔偿措施。在违法成本较高的前提下,企业针对女性歧视和排斥的现象会大大减少。

2.建立针对女性特质的社会保障制度

如建立生育保险制度,女性需要承担生儿育女的责任,其重要的社会价值,应该得到社会的承认和补偿。女性职工休产假离职期间所应支付的全额工资,按一定比例由政府给予补助,在一定条件下可将企业生育保险转变为社会生育保险,将其纳入社会统筹。

3.建立女性用工奖励制度

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根据用人单位对女性的录用比例,与税费调节、政府贷款、政府津贴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挂钩,鼓励企业多接受和安排农村女大学生就业。

4.创造相对公平的择业环境

国家适当把资源向中小城镇倾斜,缩小城市和乡村在资源上的差异,更好地引导农村女大学生在不发达地区、小城镇等地区就业和创业。这样不仅能为小城镇带来人力资源,也能相应缓解大中城市的压力,促进社会发展的良性循环。

(二)高校构建合理的专业布局,加强就业心理指导,创新就业工作模式,构建“双弱势群体”就业服务体系

1.根据市场需求,优化专业结构

高校作为办学主体,在设置专业的时候,要主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求,积极研究、把握市场发展趋势,通过开展就业市场分析和毕业生跟踪调查,根据我国的经济结构、产业结构的调整对人才的需求,结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办学实际,以就业为导向进行专业调整以及课程设置。只有出得去,才会进得来。在专业教育和人才培养的过程中始终贯穿“学以致用”原则的前提下,高校还可以通过对“双弱势群体”进行辅修、培训等形式,拓宽专业教育面,延伸知识面,为她们做好就业的知识储备。

2.提升综合素质,增强就业技能

大学生的综合素质是就业激战中取得胜利的关键因素,过硬的综合素质才是大学毕业生保证成功的永久实力。在实践中应特别注意从学生入学开始,就从道德提升、自我管理、能力发展和职业实现等方面给予系统训练。同时,加强对农村女大学生在礼仪、艺术、形体、交流等方面的教育和训练。针对他们应用实践能力差的特点免费开办计算机操作、普通话以及日常英语等培训课程,提升她们的综合素质。补齐她们素质与能力方面的“短板”,这样可以提高他们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引导他们在实践中锻炼自己,增长才干,增强其社会适应能力和实践能力。还可以开展《职业生涯规划》系列讲座和课程,帮助她们树立信心,做好職业规划,提高就业技能[6]。

3.加强心理训练,应对就业困境

培养良好心理素质有利于克服甚至避免就业心理困扰的发生。要深入调查研究双弱势群体的心理特征,畅通心理咨询渠道,通过举行心理健康讲座、团体辅导、个别访谈等形式来缓解她们的心理压力。同时应完善学校和院系两级心理健康咨询机构,配备专兼结合的心理咨询教师队伍,划拨专项资金用于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建立专门的心理咨询网站,开通心理咨询热线,随时随地开展心理健康咨询教育工作。要多开展挫折教育、励志教育、“525”等专题系列活动,还可以进行个性化的就业咨询,使学生掌握各种心理训练技巧如自我放松、自我暗示、自我宣泄等,这样原本“心灵脆弱”的“双弱势群体”在遇到挫折时,就能够积极地应对,并客观地分析理想与现实,调整自己心态,最终实现合理择业,成功就业[7]。

4.增强就业指导,提供就业援助

就业指导应从大一开始,可以通过授课、讲座、社团活动、比赛等形式,帮助他们确定职业目标,提升职业素养,树立正确的就业观。有计划、分层次开展“一对一”的就业模拟训练和求职技巧训练,让他们掌握求职程序,增强实践经验和应变能力,提高求职成功率。还可以实施就业援助计划,开辟“双弱势”群体学生的就业“绿色通道”。还可以开通就业服务网站,及时为她们提供相关就业信息,设立就业资助的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为她们提供与就业有关的相关费用;可在学校举行现场招聘会,为她们与用人单位搭建供需平台,开展“一对一”的就业帮扶活动,切实解决她们就业难的问题[8]。

(三)用人单位树立公平的人才观,主动承担就业压力

“充分就业”“就业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体现,也是一切社会机构与组织共同的社会责任。在就业形势如此严峻的今天,用人单位应当树立公平的人才观,在招纳贤士的时候不要一味地只考虑到单方的利益,人为设置一些就业屏障,如要求是“985”“211”高校毕业等,造成不必要的人才浪费和就业不公。其实用人单位应该清楚地看到,教育的机会及程度本来就不是很公平,她们想通过就业来改变命运,回馈社会。只要用人单位能够公平择人,她们可能会成为你用人的最大利用空间,她们会加倍珍惜这来之不易的机会,勤奋努力地工作,为单位创造更多的财富,且还有一定的稳定性。为此,用人单位要积极地改变用人观念,抛弃一些偏见思想,积极接受她们,降低门槛,节约用人成本,积极地为她们开辟一条广阔的就业道路。用人单位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

总之,要解决高校“双弱势群体”就业的问题事关社会的和谐稳定,学校的长远发展,家庭的幸福安康,学生的前途命运。只要我们深入调查了解高校“双弱势群体”就业问题的原因,加大对高校“双弱势群体”就业现象的关注,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不断推进,高校“双弱势群体”就业问题一定会得到有效解决。

【参考文献】

[1]彭时代.提升地方本科院校贫困大学生就业能力研究[J].云梦学刊,2010 (4):119.

[2]黄建美,蒋林.经济困难大学生就业状况分析与对策[J].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3):121-123.

[3]李清.高校贫困生就业问题及其救助策略[J].教书育人,2011(03):16-17.

[4]程汉大.弱势群体权利保障价值分析[J].山东师范大学学报,2006(1):50.

[5]蒋芸.高校农村女大学生就业心理现状的调查与分析[J].商业文化周刊,2011(10):92.

[6]周艳.农村女大学生就业形势下心理状态及调适策略[J].佳木斯教育学院学报,2013(4):182-183.

[7]尹敏.高职院校农村女大学生就业现状研究[J].才智,2013(21):69-79.

9.高校就业服务月总结 篇九

务月”活动工作总结

为促进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根据喀劳设明电[2011]111号文件关于印发《2011年喀什地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安排,我局于2011年9月1日—30日在全县范围内举办了以“落实就业政策强化就业服务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为主题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活动。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的措施,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基本情况

这次活动严格按照国务院16号文件和自治区新党发

[2010]18号、新政发[2011]55号政策文件精神,积极开展工作,成效显着,受到广大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大力支持与好评。XX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就业月活动期间,依托劳动保障工作平台,按照县领导统一部署,推动落实各项政策,积极走访大中专毕业生300余户,登记认定的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342人。组织专场招聘会1 次,帮助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89人。

二、援助月活动的主要做法

1、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安排。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文件精神,做好服务周期间的各项工作。XX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召开局长会议,专门研究成立以人事局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活动方案,抽调专人负

责活动的组织实施。做到组织落实、任务明确、措施具体,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在全县形成上下联动、分工明确、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2、宣传力度大、效果好。2011年喀什地区高校毕业生 业服务月,是向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的公益性活动。我局领导非常重视本次活动的宣传工作,始终将宣传工作贯彻于整个工作过程中。通过电视循环播放、广播宣传、悬挂横幅、发放就业政策等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了宣传。活动期间,我局在人力资源市场及社区、繁华地段集中设点宣传、上门政策咨询、开辟就业政策宣传专栏、悬挂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势宣传就业再就业政策,大力宣传国家促进就业政策以及对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援助的具体措施,充分利用广播历年来的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典型事迹。通过服务月期间的宣传,进一步使高校毕业生更加地了解了到基层就业的优惠政策,从而引导了毕业生择业观念,减少了社会的就业压力。

3、开展企业摸底调查,举办就业服务月招聘活动。组织收集用人信息,切实为举办高校毕业生就业招聘会奠定良好的基础。我局领导小组成员利用休息时间,调查摸底用工单位的需求信息,大力收集岗位,共收集共收集用工单位32家,岗位800余个,参加现场招聘会毕业生高达300余人。在活动中,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托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开展政策咨询、求职登记、技能培训、创业指导、职业指导等就业服务,受到广大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热烈欢迎。据统计,活动期间共帮助大中专毕业生实现就业89人,进

行求职登记128人,就业政策咨询210人/次,有意参加创业指导培训25人。根据用工单位实际的状况,我们有针对性与达成就业意向的毕业生填写就业跟踪卡,以此,更加方便了今后的服务工作。同时,我们依据招聘单位提供的需求信息进行了分析和汇总。

4、建立帮扶责任制度,落实援助长效机制。我县人事劳动部门积极调动本单位的力量,重点依托社区,乡镇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开展服务进社区、一对一帮扶、送岗位、送培训上门等多种形式的援助活动,将每一位援助对象的帮扶工作落实到基层、落实到每一位工作人员身上。同时,加强与工会、妇联、工商、共青团、残联等政府部门和社会团体的协调配合,切实落实就业援助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存在的问题

1、就业观念相对滞后,等、靠、要思想较为突出,需要政府引导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

2、高校毕业生择业方向有偏差,大量大中专毕业生只注重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务员招考这种就业方向。没有结合自身的专业技能以及实际情况进行择业。

四、下一步打算

1、继续大力实施国家的优惠政策,加大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观念宣传,正确引导大中专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积极鼓励、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到企业就业,同时也鼓励各类企业吸纳大中专毕业生。

2、大力营造全社会都来关心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利用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加积极推进企业用工信息平台的建设,使求职信息与企业用工信息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以及人力资源市场进行滚动播放和大力宣传,提供服务平台,加大未就业毕业生的订单式培训,增加就业岗位。

10.高校就业 篇十

“有102人获得补助资金,虽然这笔资金不是很多,可这体现了政府帮助企业发展的好政策,我们以后还将吸纳更多的.宁夏籍高校毕业生。”7月4日,当得知企业将获得71.4万元的吸纳高校毕业生补助资金时,宁夏宝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一位负责人说。

据了解,为鼓励全区工业企业尽可能地吸纳宁夏生源的高校毕业生,宁夏年出台鼓励民营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实行财政补贴政策。在这一政策的鼓励下,从2009年到,银川市320多户民营工业企业,共吸纳了3000多名宁夏籍高校毕业生,共计获得自治区补助资金2727.1万元。

11.高校就业 篇十一

1.毕业生自身原因

一是成绩优秀的毕业生刚刚步入社会自我感觉自身就业条件优异,对职位的福利待遇过于理想化,造成了“高不成,低不就”的现象;二是一部分学生是决定报考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编制的工作或是准备继续深造报考研究生;三是成绩不理想的毕业生,缺乏求职技巧、畏惧社会交际、求职信心不足、职业技能不强,一般的企业不愿去,好面子不愿吃苦,造成了就业困难;四是跟风现象严重,高校毕业生觉得公务员、事业编制、国企福利待遇好,一窝蜂地冲上去,而顺利得到岗位的人非常少。

2.高校原因

一是专业设置不合理,所学专业的知识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大都无用武之地,或者是学习得的不够透彻,造成了似懂非懂,又或是报考了或者调剂到自己不感兴趣的专业,从而厌学、致使专业能力不足,而在毕业后正式投入工作中仍需较长的时间来学习或者需要专人教授;二是缺乏社会实践,在日常的招聘活动中不难看出,很多企事业单位都非常注重“从事某样工作X年工作经验”,但是高校毕业生刚刚踏入社会,社会经验、工作经验几乎为零,许多单位也不愿意培养高校毕业生,认为在录用高校毕业生以后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来培养锤炼高校毕业生,往往使其成长起来后可以独当一面的时候也是高校毕业生跳槽的时候。

3.社会因素

一是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我国东部地区以及沿海城市经济发达,是主要劳动力聚集之地,也是高薪产业的聚集地,这里相对其他地区能够提供待遇较好的工作岗位,工资水平高,并且社会保障健全,社会福利也较高。这样的经济发展格局也就促使大批的毕业生云集于发达城市,甚至出现人才资源过剩现象;二是社会监管不足。由于信息和社会经验的缺乏,尤其是遇到黑公司、黑中介导致很多大学生刚毕业就工作时,容易上当受骗。对其发布虚假招聘信息或利用招聘进行欺诈、损害毕业生权益。这些问题导致部分学生“恐职”心理的产生,不愿再去找工作。

二、如何开展高校毕业生的职业指导工作

通过对高校毕业生未就业原因分析,我们相信:只有通过对高校毕业生进行系统详细的职业生涯教育,提供个性化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开展免费职业介绍、政策咨询;引导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指导设计正确的职业生涯;提高求职和招聘用人技巧。可以促进一部分有就业需求的高校毕业生的求职道路披荆斩棘的作用。

1.坚持高校毕业生实施实名登记原则

政府的公共就业人才、职介服务机构所面对的主要对象是高校的毕业生,所以服务于高校毕业生的时候采取行实名登记,采取一人一档的方式。能够切实了解毕业生在踏入社会的最初就业服务需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的机构和学校可以根据他们的需求合适的制定宣传政策。同时建立毕业生劳动力信息数据库。并组织专职人员定期跟踪回访不断更新他们的基础人员身份信息以及就业状态信息(如联系方式,是否就业,就业需求,培训需求、就业后的工作单位等等),并及时对信息数据库的人员信息及时变更,从而做到保证信息的实效性,为今后对其开展就业援助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2.为高校毕业生提供职业指导服务

人才、职介服务机构应该根据实际情况与学校协商在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对其提供有针对性的职业指导讲座。公共就业人才、职介服务机构应该根据当下的实际情况,向高校毕业生提供有效的就业形势和就业政策的宣讲,从而帮助他们了解当地的人力资源市场的供求情况,认清当前就业形势,为他们树立或者转变正确的求职观念。同时应该利用多种形式对高校毕业生进行综合素质的测评,在了解毕业生本身的特点、职业能力的同时,有针对性地帮助他们确定适合自身的求职方向,再通过合理的就业指导,结合相关的模拟训练等从而帮助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不断地提高自身的综合实力,增强自身的就业能力。

3.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有效的就业信息

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的机构应该根据每个毕业生的自身特点,为他们提供有效的就业信息。不断地收集并发布有效的岗位信息,可以通过劳动力数据库进行筛选,有针对性地提供服务。还可利用短信平台、就业宣传栏、宣传彩页等,使未就业的毕业生在不同的公共平台上都能了解到实时的就业招聘信息。然后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分行业分专业的专场招聘活动,减少高校毕业生求职的盲目性。

4.加强对高校毕业生的职业培训

很多高校毕业生有着很强的毕业培训的愿望,人才服务机构可以根据他们的自身特点组织他们进行相应的职业培训和中、高技能鉴定。根据当地的发展情况结合产业和市场的需求开发出适合培训的项目。从而加强毕业生的就业技能和就业能力,为他们提供就业的可能。并制定对其取得中、高级的职业鉴定证书后的奖励政策,如笔者所在的地区就对取得高级、技师、高级技师的人才发放一次性就业奖励1000~3000的资金奖励,减轻了高校毕业生为取得职业资格鉴定上的资金压力,同时也促进高校毕业生向更高质量就业的能力和信心。

综上所述,就业是民生的基础工作。加强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职业指导工作有很强的现实意义。提高高校毕业生的就业率能够有效维护社会的稳定,加强社会和谐,有效地发挥高校毕业生对于社会的作用。面对现如今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的问题,政府应该采取相应的措施,提高人才、职介服务机构的工作质量和服务效果,加强对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指导,从而提高高校毕业生的就业率,有效地避免人才浪费现象的出现,从而推动社会的整体发展,为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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