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县卫生系统治理医药购销领域

2024-08-12

在全县卫生系统治理医药购销领域(11篇)

1.在全县卫生系统治理医药购销领域 篇一

卫生系统《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调查问卷总结报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市县开展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摸清在医疗部门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特点规律、形式和主要环节,好范文,全国公务员公同的天地使治理医药购销商业贿赂工作有序进行。我县卫生系统于5月下旬

开展了问卷形式的调研活动。本次调查由县卫生局组织,并拟制问卷内容。活动进行中,各医疗卫生单位和广大医务人员积极配合,使本次调查活动得以顺利、圆满地完成。现将调查结果总结如下:

一、调查方法和调查内容

调查时,采用问卷调查方式,以县直医疗卫生单位的医务人员为对象,调查问卷共设计有18个方面的内容:

1、对中央和我县开展的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否了解?

2、如何理解“商业贿赂”的含义?

3、商业贿赂的行为要点是什么(或包括哪几个方面内容)?

4.商业贿赂的主要方式是什么(或包括哪几个方面内容)?

5、如何区分“商业贿赂”和“正常商业行为”?

6、对于日益渗入社会生活的商业贿赂,你的态度是?

7、你觉得商业贿赂在哪个领域最严重?

8、你认为治理商业贿赂当前最重要的是:

9、您遭遇过商业贿赂吗?是受害者还是获利者?

10、你认为医药购销行业存在商业贿赂的原因是什么?

11、医药购销行业发生商业贿赂的形式和特点有哪些方面?

12、医药购销行业在承揽业务过程中,哪些单位和部门容易发生商业贿赂?一般采取什么样的索贿形式?

13、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有哪五个方面内容?分几个阶段进行?

14、卫生医疗领域治理医药购销中的不正当行为,进行自查自纠的时间从哪一年开始?

15、如何有效治理医药购销行业的商业贿赂?

16、您认为治理商业贿赂要靠谁?

17、您的职业是:

18、对卫生系统医药购销行业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有哪些建议?

二、调查结果

本次调查共发放《治理医药购销商业贿赂调查问卷》110份,收回调查问卷108份,收回率为98.2。从收回的问卷中了解到,108份问卷调查对象的比例为:单位领导6份,占5.5;科室负责人21份,占19.4;医护人员79份,占73.1;医药购销人员2份,占1.9。

(一)医务人员对治理医药购销贿赂的了解和认识情况。

1、了解、知道“治理医药购销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具体内容”的占85.2;

2、了解、知道“商业贿赂的主要方式”的占96.3;

3、对于商业贿赂的态度是“必须坚决铲除”的占904、了解、知道“医药购销行业发生商业贿赂的形式和特点”的占83;

5、了解“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内容”的占94.4;

6、对“如何有效治理医药购销行业的商业贿赂”能正确选题的占83.2。

(二)医务人员对治理医药购销贿赂的建议。

本次收回的问卷中,对卫生系统医药购销行业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提出建议的共51份,占47.2,主要内容归纳如下:

1、强干部职工思想教育,加强个人自律和自查自纠工作。

2、加强立法,确保查处工作有法可依。

3、建立长效机制,不做表面文章,不走过场。

4、改革和完善医疗体制,逐步提高技术劳务性服务价格,政府要努力增加对医疗卫生事业的投入。

5、整顿和规范医药价格秩序,健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机制。

6、对涉案人员严肃查处,对典型案件要予以曝光,惩一警百。

根据调查结果表明,我县卫生系统广大医务人员对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知晓率占98.2。医务人员普遍能正确认识、理解并参与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活动。

通过此次的问卷调研,对了解掌握我县医药购销中商业贿赂的表现形式、特点、规律、发生原因,以及摸清在医疗部门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特点规律、形式和主要环节发挥了较大的作用,更进一步地促进了我县卫生系统治理医药购销商业贿赂工作顺利开展。

二oo六年六月五日

2.在全县卫生系统治理医药购销领域 篇二

近年来,笔者所在的淮安市第二人民医院,始终坚持把深入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学习和教育贯穿于专项治理工作的始终,在全院职工中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

1.深入开展理想宗旨、职业道德、人文医学和正面典型教育。在全院开展了卫生职业精神专题讨论,通过学习和讨论,引导医务人员努力践行“大医精诚、 仁心仁术、尊重生命、救死扶伤、精益求精”的新时期医疗卫生职业精神,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利益观,增强职业荣誉感和社会责任感,形成重服务、讲奉献、自觉抵制商业贿赂的良好风气。

2. 加强法律法规教育和党纪政纪教育。编印了《廉政文化手册》,手册收录了两高院关于商业贿赂的司法解释、刑法第136条、《卫生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的通知》以及卫生系统发生的典型商业贿赂案件, 职工人手一册,引导全院职工强化法律意识、纪律观念,自觉抵制商业贿赂。

3.开展了“学习伟人周恩来,践行‘五德’作表率”拒腐防变教育活动。通过举办报告会、观看警示教育片、剖析典型案例等多种方法教育干部职工,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达到警示警醒之目的。

二、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内部管理制度

我们以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制度为重点,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目标,推进机制体制制度创新,研究制订切实管用的制度办法和监管措施。

1.实行网上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 按照江苏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相关文件要求,医院使用的药品(不参加招标的药品除外)全部是省中标药品,且实行网上采购,对临床急用的未中标品种,按省卫生厅要求实行临时备案采购。

2. 实行定期轮岗制度。研究制订了 《淮安市第二人民医院关于对药剂科、设备科、总务科等部门管理人员及重要岗位工作人员实行定期轮岗和调整的规定 (试行)》,明确相关科室的科长、副科长任职2~4年必须轮岗。

3. 实行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制度。每月对上月用药品种按金额进行排名,对使用量异常增长的、使用金额连续3个月以上居于前10位且缺乏合理性的药品予以限量、暂停或终止采购。

4.实行“决策、计划、采购、监督”四权分离制度。改革物资采购模式,对物资实行集体决策、集中采购。药品、耗材等物资的采购过程由多个部门分段实施,即决策、计划、采购、监督“四权分离”,各部门权力公开、职责明确,同一部门不兼任不相容职责,既相互配合,又相互监督; 既提高了物资采购透明度,又将廉政监管融入到采购的各个岗位、各个环节,把科室负责人“用权”行为真正置于有效监督之下,达到了部门之间有效制衡的目的。

5.建立健全内部自律机制。修订完善有关医药购销和管理的规章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商业贿赂行为的产生。一是完善医务人员收入分配制度,将工作岗位、 技术含量、风险程度、服务质量、费用控制、医德医风等作为分配要素纳入绩效考核,明确药品收入不计科室业务收入, 不与绩效挂钩,超过规定指标还要扣减绩效工资。二是认真推行和完善院务公开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全面、及时、真实地向社会公开医疗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药品及医用耗材价格等,健全并严格执行住院费用清单制度和费用查询制度,增加收费透明度,以尊重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三是严格控制住院病人人均费用。分别制定了市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病人人均费用指标,按月检查、通报,并对超标靠前的科室予以经济处罚。四是实行使用高值耗材、贵重药品告知和审批制度。临床需使用进口或贵重药品、耗材,必须征得病人或其家属同意,由经治医生填写贵重药品高值耗材使用审批表,履行报批手续方可使用。五是严格控制抗菌药物使用。对医院在用的107种抗菌药物进行了筛选,一次性砍掉59种,只保留48种,并定期对使用量排名前10位的抗菌药物、外科手术和介入治疗抗菌药物预防使用率进行公示,作为科室及医务人员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六是严格控制药占比。建立了合理用药检查评估制度及惩处规定,每月对临床合理用药情况进行检查分析,对用药不合理医生、药占比超标医生及科室予以警告和经济处罚。

三、突出监督重点,提高监督效能

我们认真执行和不断完善各项监督制度,积极探索加强监督的有效途径和方式方法,突出监督重点,前移监督关口,增强监督的有效性。

1.突出“重点对象”的监督。坚持把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作为干部监督的重点。 制订了《淮安市第二人民医院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意见》,以明确决策内容、规范决策程序、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为重点,把集体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作为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推进医院“三重一大”制度的贯彻落实。

2.突出“五项重点权力事项”的监督。 在全院职能科室开展了廉政风险源点排查工作,通过清理责权,优化流程,预控廉政风险,不断深化内控机制建设,重点对干部职工关注的干部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大宗物资采购、工程招投标及重大事项决策等五项重点权力事项,逐一制订了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细化防控措施, 落实防控责任。

3.突出“重点部门、重点岗位”的监督。针对药品、设备、后勤物资采购中腐败行为多发易发的趋势,改革物资采购模式,实行药品、医疗器械及后勤物资由院采购办集中采购,并根据“科学分权、公开亮权、以权制权”原则,制订了《淮安市第二人民医院物资采购管理暂行办法》,重新界定和梳理药剂科、设备科、总务科及采购办的权力范围,实行“决策、计划、采购、监督”四权分离,建立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相互监督、相互制衡的权力运行新机制。

4.突出“重点项目、重点环节”的监督。为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的违法违规及腐败问题,制订了《淮安市第二人民医院关于大宗物品采购及基建维修工程招投标的若干规定(试行)》,进一步严格工程项目管理,规范运作,加强控制。明确领导干部不得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项目、插手招投标。严格控制工程变更,确需变更的、增加造价5万元以上的,必须提交党委会讨论;对工程变更项目由事后审计改为跟踪审计,由院审计科会同监察室对项目施工实行全程跟踪审计监督。通过强化监督,从源头上堵住工程变更漏洞,防止腐败案件的发生。

四、加强组织领导,实行“一岗双责”

3.在全县卫生系统治理医药购销领域 篇三

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重要措施。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惩治腐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对于解决卫生事业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下面将卫生系统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

项工作准备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按照州县党委的部署和要求,玛纳斯县卫生局及时成立由局党委书记、纪委书记担任组长,副书记、局长为副组长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并制定了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实施方案和责任状书,各医疗卫生单位也准备召开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动员大会,明确治理目标和治理重点,并下发本单位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各医疗单位做到了宣传到位,领导责任到位,机构设立到位、人员到位、工作措施到位。

二、明确工作重点,解决突出问题

卫生局从解决公益性强、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严重破坏正常医药购销秩序的问题确定了五项治理重点;一是医疗机构领导及有关工作人员,在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采购活动中,收受生产、经营企业及其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回扣的行为;二是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在临床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回扣或开单提成的行为;三是医疗机构接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不按照行政事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明确如实记载、私设小金库、用于少数人私分的行为;四是医疗卫生机构有关人员在基建工程、物资采购、招标等活动中,收受有关企业和经销人员给予的各种名义的财物的行为;五是卫生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利用权力,在医药购销和工程招标等活动中,收受有关企业和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的行为。

三、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教育阶段(4月—5月)。要深入调查研究,摸清医药购销中不正当交易的主要手段和表现形式,掌握重点单位、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重点人员的基本情况,研究医药购销中不正当交易的特点、规律及发生的原因,在找准问题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的情况,制定《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方案》。

(二)自查自纠阶段(4月—10月)。对照卫生局《实施意见》的要求和有关政策规定,按照《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方案》,组织工作人员对医药购销中的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自查自纠。认真检查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器材生产经销企业及其经销人员给予的财物、回扣、提成等方面的问题,主动将单位小金库和个人收受的款物上缴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设立的专项帐户,并揭露行贿企业和个人。

(三)整改提高阶段(11月—12月)。各医疗单位要针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举一反三,查找本单位在经营思想上的偏差、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中的弊端及监管不严、惩治不力等方面的漏洞,研究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四)检查总结阶段(12月)。卫生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门力量对各医疗单位开展自查自纠的情况进行检查总结,并向全县通报,同时接受自治州卫生局的检查。

四、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做到五个结合一是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要与纠正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工作相结合;二是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要与医院质量管理年活动相结合;三是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要与深化医疗体制改革相结合;四是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要与党风廉政建设、廉洁自律工作相结合;五是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要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相结合。

五、推进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

治理商业贿赂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既要集中时间开展专项治理,还要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长效机制。卫生局要求各级医疗机构加快转变职能,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减少权力环节,加强对权力行使的监督和对医疗卫生机构的监管。完善财政管理制度、投资监管制度、资产监管制度和会计制度,加快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实行企业诚信守法提醒制、警示制和公示制。督促和引导对管理人员、财务人员等重点人员的管理,加强对生产经营、采购销售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建立约束机制,从体制上铲除滋生商业贿赂的土壤。

4.在全县卫生系统治理医药购销领域 篇四

作为一名普通的内科临床医生,很荣幸能够站在这作表态发言。商业贿赂的表现,人们并不陌生。近年来,工程建设、土地转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等交易领域,无不成为商业贿赂侵蚀的“重灾区”。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行为,既玷污了医疗这片神圣的净土,又严重损害了群众和患者的。

药商给回扣是主动的,又不是自己要的,未意识到自己如果能从自身做起,自觉抵制回扣,行贿就会失去生存的条件。二是“心安理得论”。错误认为虚高定价的源头不是医院,药品和器械的回扣我不收、医院不收,也到不了患者的手里,只会落在医药代表或推销员的手里。殊不知,无论谁收受药品和器械回扣,都是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必定会受到法律、纪律的制裁。三是“侥幸心理论”。一些医疗卫生工作人员,经不住腐蚀拉拢和反复公关,收受了非法利益,现在仍然心存侥幸,认为都是一对一的事,我不自查自纠、他不说,谁都不知道,可以蒙混过关,这种侥幸心理后果是严重的。所以作为一名临床医务人员,应当充分认识自己的“处方权”是药商实现商业利润的必经之“坎”,正确把握好“处方权”是我们医生抵制医疗领域商业贿赂的一个关键点。

5.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汇报 篇五

临泽县卫生系统治理医药购销领域

商业贿赂工作情况汇报

各位领导:

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净化行业风气、促进卫生事业健康快速发展的有效保证。下面,我就临泽县卫生系统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如有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继全市卫生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动员会议之后,我局高度重视,把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同卫生事业的改革和发展相结合,精心安排部署,认真抓好落实。一是健全组织机构。县卫生局成立了由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的卫生系统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人员组建办公室,成立了综合组、整规组、督导组、案件组四个工作小组,明确工作职能,分组负责治理商业贿赂的各项工作,为治理商业贿赂行为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各医疗卫生单位也先后成立了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组织机构,具体负责本单位的商业贿赂治理工作,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制定实施方案。在组织各医疗卫生单位摸清全县医药购销领域中不正当交易的手段和表现形式的基础上,采取发函征询、座谈讨论等形式梳理确定治理重点,全县共发放征求意见表226份,座谈讨论24场次,结合全县工作实际,确定了以卫生行政部门、医疗单位负责人、医务人员三个层次7项治理重点,制定了《临泽县卫生局关于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细化目标任务,确定工作进度,保证了治理工作扎实有序推进。三是健全完善工作制度。为确保治理商业贿赂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我局制定了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汇报制度。根据工作进度,定期听取各医疗卫生单位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情况,总结交流工作经验,推动各单位之间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进展平衡。

二、广泛宣传动员,提高思想认识。我县始终坚持把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宣传同全县开展的惩防体系建设、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学党章、知荣辱,树新风教育活动相结合,切实提高宣传教育面。召开了由全县卫生系统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乡镇卫生院院长、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医务人员参加的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动员会议,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政策措施、工作重点等方面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动员,提高了医务人员的思想认识,为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奠定了扎实的思想基础。各医疗卫生单位采取召开动员会、举办专题讲座、撰写心得体会、粘贴标语、悬挂横幅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医务人员提高思想认识,端正自查态度,明确治理时限和政策界线,营造强有力的治理氛围。止目前,全县共召开动员会议40场次,参加942人次,举办专题教育会65场次,受教育人数达1949人次,撰写心得体会239篇,悬挂横幅9条,粘贴标语152条,办板报19期,医务人员的受教育面达99。

三、强化工作措施,力求工作实效。针对全县卫生行业存在的商业贿赂表现形式及特点,我局从建立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入手,强化治理措施,力求工作实效。一是规范药品采购渠道。通过调查,医药购销领域存在商业贿赂的主要原因是药品经销商过多过滥,监管困难。为切实解决这一问题,我局组织召开了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会议,由各单位推荐药品供应商,确定了河西三州、兰州锐驰、兰州新光、西安市医药公司、安徽华源、临泽县医药公司六单位为临泽县医疗机构药品配送的供应企业,每公司只能确定1名业务人员在临泽县范围内经销药品,并在县卫生局备案,各医疗机构均不得通过其他企业及经销人员购进药品。对一些临床特殊需要的卫生材料、药品等,确定的供应企业无法供应,医疗机构需将用药计划报送县卫生局审批同意后方可购进。组织医疗机构与供货企业签订供应协议,卫生局作为监督方实施监督,对给予药品、医疗器械好处费的企业,我局将立即终止协议,对医疗机构未按规定购进的药品,一律按存在商业贿赂行为处理。二是规范医疗设备采购行为。医疗单位经论证、计划购置的医疗设备必须经我局审核同意后方可按政府采购规定统一招标采购,任何单位不准自行购置医疗设备。三是严格控制购进药品数量。医疗卫生单位购进药品按照既能保证临床用药,又不能造成药品积压的原则,合理制定药品购进计划,县级医院药品一次购进量不超过60日的用量,乡镇卫生院药品一次购进量不超过30日的用量。四是实行药品价格定期评价制度。根据药品市场价格走势,由我局会同物价、药品供应企业、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组成药品价格评价小组,定期对药品价格进行评价,适时调整全县药品价格,切实降低群众药品费用负担。

6.在全县卫生系统治理医药购销领域 篇六

人民医院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经验总结

某人民医院在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领导重视,措施到位,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取得了一定成效。该院的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领导,统筹谋划,确保专项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健全了组织领导机构。该院自五月份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后,成立了医院开展治

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和院党总支书记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成员分工明确,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及时召开了全院职工动员大会。院长作了动员报告,重点科室的主任在会上作了表态性发言。三是院部及各科室都制订了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实施方案和学习计划。四是建立了信访举报监督机制。在院内设立了6个举报箱,每周开箱检查一次;公布了本院和县、市治理商业贿赂举报电话号码。建立了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投诉记录本。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职工思想认识,引导人人参与

该院除了召开全院职工动员大会外,各科室进行了层层动员,人人参与,使全院职工充分认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提高治理商业贿赂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经过动员,二层机构领导纷纷写了决心书。各科室利用每天早会组织职工学习有关文件资料。院部和各科室共出专题板报16版,医院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简报6期,悬挂横额5条。张贴标语口号25条。6月29日,在全院开展了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知识竞赛活动,营造了浓厚氛围。通过宣传教育和学习,广大职工在认识上得到普遍提高。在医院开展的“为什么要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大讨论中,职工们发言积极。认为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是见利忘义行为,违背了医务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加重了病人的经济负担。都表示积极参与医院开展的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各项活动,自觉抵制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二层机构以上领导还写了学习心得体会交院“治贿”办公室。

三、自查自纠,建章立制,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7.在全县卫生系统治理医药购销领域 篇七

6月28日,我院高黎明院长参加了县卫生局组织的“自治县卫生系统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会议。根据会议精神,7月9日,我院召开“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动员大会,高黎明院长在会上传达了“自治县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会议”精神,并就我院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向全院作了动员。卫生院全体职工参加了本次大会。

会上,高黎明院长传达了卫生部高强部长和自治县卫生局王春雷书记的讲话精神。

高强部长强调,党中央、国务院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高度重视,把治理商业贿赂作为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中之重,又特别将治理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列为这次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重点领域之一。各级卫生部门和医疗机构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目标要求,严格把握政策,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广泛深入开展;紧密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专项治理工作;同时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顺利开展。他指出,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严重腐蚀了医疗卫生队伍,造成了医药管理的混乱,医患关系的紧张,医疗纠纷的增加,加剧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败坏了卫生行业和医务人员的声誉 ;商业贿赂是违法行为,有些医务人员对此乐此不疲,最终的恶果是要自己承受的;治理商业贿赂,堵住漏洞,是对广大医务人员的保护。

这次专项治理的重点是:医疗机构有关工作人员,在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采购活动和临床活动中,收受生产、经营企业及其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回扣或提成的行为; 接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不按照行政事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明确如实记载、私设小金库、用于少数人私分的行为;在基建工程、物资采购、招标等活动中,收受有关企业和经销人员给予的各种名义的财物的行为; 利用权力,在医药购销和工程招标等活动中,收受有关企业和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的行为。

这次专项治理将利用各种渠道掌握案件线索。卫生部将在网上公布举报信箱,动员群众反映和举报问题,希望有种种这样行为的人要尽快觉悟,主动讲清自己的问题,不要存有侥幸心理。对涉嫌违法犯罪的重大商业贿赂问题要严肃处理。特别是涉案金额高,范围大,情节严重的案件,不管涉及到什么人都要组织力量一查到底,决不手软。

高黎明院长结合卫生局王春雷书记对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和卫生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的意见在会上作了强调:要结合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全面抓好今年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落实,紧密结合卫生系统和医院实际,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教育,对于在药品、医疗设备、医用耗材采购和临床医疗服务中接受生产、经营企业和经销人员给予的回扣、提成、财物和其他不正当利益行为,都要认真查找,切实抓好整改,强化监督,继续推进治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

高黎明院长最后强调,我院在卫生部和卫生局召开“全国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会议”后就召开这次传达动员大会,表明我院领导对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高度重视,尽早动员,及时发现问题,力争把治理工作落到实处。我们要按照中央卫生部的要求,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重视抓好“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把它作为卫生院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卫生院将成立专门领导机构,并根据上级要求制定工作方案,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希望会后各科室要将此精神传达到全体职工。他要求在座的干部职工积极配合卫生院,在开展治理工作中作出表率。

8.在全县卫生系统治理医药购销领域 篇八

为了控制和减少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犯罪,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卫生部、xx卫生厅的会议精神和《xx市卫生系统深入开展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卫发„xx‟x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明目标、讲重点、抓关键、出成效”工作要求;统筹“谋划部署,稳步有序推进;明确工作重点,解决突出问题;严格把握政策,维护发展大局”的指导原则,深入扎实地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活动,确保我市卫生事业健康、协调、稳定、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治理工作,一是在遏制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商业贿赂蔓延的势头上见成效;二是在规范医疗机构行为和提高医护人员廉洁从业意识上见成效;三是在制度执行力和建立健全廉洁防控长效机制上见成效;四是在民主评议行风、群众满意度上见成效。

三、工作重点

(一)检查我市医疗机构的领导、有关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在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采购活动中,是否存在收受生产、经营企业及其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回扣的行为。

(二)检查我市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在临床诊疗活动中,是否存在利用开具大处方的形式,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提成或回扣的行为。

(三)检查我市医疗机构是否存在接受或变相接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回扣的行为。

(四)检查我局在配送单位管理过程中是否存在收受或变相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回扣的行为。

四、方法步骤与时间安排

我局对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从6月中旬开始到12月中旬结束,利用半年的时间,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摸清实情阶段(6月)。

主要是我局成立领导调查小组,开展调查摸底。摸清我局商业贿赂行为的表现形式及其特点、容易发生的主要环节和重点岗位,深入分析原因,在此基础上确定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采取专项治理措施。

(二)动员教育阶段(6月)。

我局运用多种形式,组织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的出台,运用正反两方面典型,对全市医疗机构深入开展职业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和警示教育,阐明政策,晓以利害,认清形势,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三)自查自纠阶段(7月1日至31日)。

我局严格对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组织调查小组对商业贿赂行为进行自查自纠,主动将单位和个人收受的商业贿赂款物上缴到我局设立的专项廉政账户。在开展专项治理活动中,凡是在自查自纠期间主动上缴违纪违规款物,并主动说清有关问题 的,纪检监察机关将作为内部处理,原则上不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逾期不上缴违纪违规款物、不主动交代有关问题的,将依纪依规从严处理。

根据所摸清掌握的情况,我局主要采取召开有关人员会议、个别谈话、组织检查等方式,查找招投标程序和采购过程、药品配送商选定、医疗诊治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可分四个层次进行查找:

1.单位自查:我局重点从制度、程序、台账、资金管理等入手,检查经济决策、财务、购销等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情况,检查程序、台账是否完整和规范,检查物品采购折扣、回扣的入账、使用情况以及有无账外账、账外物的情况。

2.科室自查:主要是查找我局的各个科室有无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生产、经销企业及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回扣和私设“小金库”用于私分的行为。临床科室要检查药物合理应用情况。

3.个人自查:查找我局的干部职工在医药购销、临床诊疗、工程招标和政府采购活动中有无收受有关企业及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回扣或提成。

4.重点帮查:我局通过各种渠道排查有回扣嫌疑的药品、医用器械和耗材,对涉及的重点岗位、重点人员进行重点帮助谈话,充分做好思想工作,把问题解决在自查自纠阶段。

(四)整改和健全长效机制(8月1日至12月20日)。针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我局要举一反三,查找漏洞,加强制度执行力,健全长效机制。同时,要进一步加强督促和指导,确保长效机制建设落到实处。一是要合理确定单位领导的职责分工,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制度,落实医院“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基建、招投标和药品采购工作制度等。二是规范医院遴选用药目录、审核新购药品、调整药品品种或供应企业等工作程 序,健全医院药事委员会制度,加强对医院公开招标、邀请投标、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和单一来源采购管理。三是加强对财务、基建、药剂、信息、采购等部门负责人的监督,实行定期轮岗交流制度。四是加强对医生处方权的监督。严格落实按药品通用名开具处方制度、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制度、不当处方院内公示和点评制度,推广医师用药量等重要指标排队和公示制度,促进阳光用药、合理用药。五是加强医疗机构统方管理,在三级医院和有条件的二级医院积极推行安装统方软件,严格统方权限和审批程序,严禁为商业目的的统方。六是健全并严格落实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制度。我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不良记录制度措施,并加强制度执行力。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成立领导机构,积极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开展医药购销领商业贿赂行为自查自纠工作,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责任,狠抓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安排专门力量具体抓,形成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机制。我局对组织自查自纠敷衍了事、消极被动甚至搞地方或单位保护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医疗卫生单位领导的责任,受市委管理干部的建议市委作出严肃处理。对自查自纠不认真、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的,要责令其“补课”。

(三)加强宣传,注重沟通。我局要加大正面宣传的工作力度,营造良好的自查自纠及医疗工作舆论氛围。对查办案件的宣传报道要注意把握分寸,防止炒作造成负面影响。此外,还要加强信息沟通和上报,加强舆情监控,发现问题及时逐级上报,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进行。同时,要主动与我市纪检监察、检察、工商、审计、食药等部门加强沟通与协调,密切配合,提高工作的整体效能。

(四)加强督导,检查到位。我局将严格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定期和不定期对所辖医疗卫生机构自查自纠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加强指导。重点督导检查我市各医疗卫生机构组织开展学习教育情况、责任制建设情况、自查自纠工作效果和解决突出问题的情况和长效工作机制的建设情况。

(五)设立廉政账户。对收缴不正当交易款,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我局设立廉政账户,负责收缴不正当交易款。廉政账户名:xx市监察局,开户行:中国银行xx市xx支行,账号:xxxx。各单位可以由单位统一收缴款项后上缴指定的廉政账户,个人也可以直接将款项上缴廉政账户,并主动说清有关问题。对严重的商业贿赂行为,特别是拒绝自查自纠的,发现一起,查办一起,决不姑息,决不手软,发挥查办案件的威慑力。

9.在全县卫生系统治理医药购销领域 篇九

为了切实治理商业贿赂行为,规范医药购销秩序,维护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树立商卫生行业形象,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原则

(1)总体要求

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

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加强领导,统一部署,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加强医务人员的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教育,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2)工作原则

通过教育、制度、监督等措施,抓好各项工作,建立科学规范的防控长效机制。

二、建立机构

为了做好工作,特成立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领导小组。

组长:井钊

副组长:张清灵

成员:梁会侠、吴晓娥、石秀侠

三、重点工作

1、领导和有工人员,在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采购活动中,收受贿赂

2、医务人员在临床工作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等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务、回扣等行为

3、医务人员在临床工作中,收受红包、开单提成等行为。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

(一)动员部署(4月-5月14日)

成立治理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领导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宣传教育和自查自纠阶段(5月15-10月底)

1、运用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思想动员,大力开展医德医风教育,首先组织职工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教育职工分清是非,树立正确价值观、利益观,增强拒腐反防变的能力。其次,集中全力,组织医务人员学习《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等,进一步增强医务人员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自觉性,第三深入开展学习朱翠芳通知先进事迹,鞭策和激励医务人员,树立救死扶伤、爱岗敬业、精益求精的新风尚。

2、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根据中、省、市、县要求和有关法律政策,认真对医药购销中的不正当行为进行自查自纠,重点查处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设备等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务、回扣等行为。

(三)建章立制检查总结阶段(11月-12月)

1、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1)健全我院人事、财务等事项的民主监督制度,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收费标准、药品价格,严格执行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2)完善财务制度,严禁科室设置“小金库“。(3)完善处方管理制度,严禁违反规定。

2、认真整改。针对自查和上级部门检查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3、检查总结。年底总结工作。

10.在全县卫生系统治理医药购销领域 篇十

关于开展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工作的公开承诺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纠风办、县卫生局《关于在全县医疗机构集中开展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切实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营造廉洁行医,诚信服务的良好氛围。全力维护党和政府以及卫生部门形象,促进社会和谐。马良中心卫生院决定从3月下旬至10月,集中开展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并向社会作出郑重承诺。

一、专项整治范围

专项整治的范围为涉及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行为的科室和个人。重点整治在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及收费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承诺内容

(一)药品及医用材料购销方面

1、药品通过全省统一平台网上采购、不采购非中标药品、高于中标价药品,不违规加成出售药品。

2、药事管理委员会确定本院用药品种和规格,不随意采购未经备案药品。

3、医务人员及相关人员在设备采购及医用材料采购过程中,不违反规定、违规操作,不收受医药公司返利或变相返利。

(二)医疗服务及收费方面

1、医疗服务中不开“大处方”、滥检查,不开单提成、收受或索要“红包”,不接受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单位赞助的学术、外出考察活动。

2、不违规为医药营销人员提供用药信息(统方)、发布虚假医疗广告、转诊,不将医疗服务收入直接与个人收入挂钩。

3、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规范收费行为,在医疗服务收费中,不自立项目、分解收费、重复计费。

三、监督举报电话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服务对象、社会各界对马良中心卫生院涉及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行为的相关科室和个人进行民主监督,如发现有违反以上承诺的,通过以下渠道投诉举报。

马良中心卫生院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突出问题专项

整治工作举报电话:

举报方式:

电话:0710-58188610710-5986116

邮箱:bkmlwsy@163.com

马良中心卫生院

11.在全县卫生系统治理医药购销领域 篇十一

工作制度

规范医药购销秩序,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从制度上、规范管理上解决医药购销领域中的商业贿赂问题,特制定我院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制度。

一、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强化职业道德教育

1、开展各种形式的反腐倡廉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法制教育。深入学习、认真执行《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护士管理办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增强医务人员遵纪守法意识,做到依法执业,行为规范。

2、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对工作人员的反腐纠风教育与培训,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规范服务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为群众提供“优质、安全、满意”的医疗服务。

3、坚持行风建设,加强思想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增强医务人员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倡导良好的医德医风,增强职业责任感和使命感,树立依法执业、廉洁从医和抵制商业贿赂的良好风气。

4、纠风工作常抓不懈,坚决执行卫生部颁布的“六项纪律”、“八不准”和“八项承诺”,严禁医务人员收受、索要病人及其家属的“红包”和其他馈赠。严禁医务人员接受医疗设备、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个人以各种名义给予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正当利益。

5、增进医患沟通,促进医患相互理解、相互信任,满足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维护病人的权益。尊重病人、关爱病人、服务病人,杜绝生、冷、硬、顶、推现象。

6、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与考核,实行考核、任职期满考核、医德考评归档制度,并把考核结果与医务人员切身利益挂钩,作为聘用、晋职、晋级、评先的重要依据。

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全面加强管理工作

1、完善并落实医疗服务管理规章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特别是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制度,包括首诊负责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分级护理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查对制度、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交接班制度、医院感染管理、消毒隔离、技术准入制度等。

2、严格执行临床技术、诊疗护理规范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以及药事管理的规章制度,发挥本所药事管理委员会的作用,加强对开方用药的评估、监督、检查,规范医务人员开方用药行为。

3、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及医疗服务收费标准,贯彻执行“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规定。不断完善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公示制、查询制和费用清单制,提高收费透明度。严禁擅自设立新的收费项目或分解项目、比照项目收费、重复收费和乱收费。

4、坚决执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凡使用纳入招标目录中的药品,100%通过招标方式进行采购,不采购和使用非中标药品。中标药品严格按规定作价收费,切实让利于民。新药特殊药品的进入须经药事管理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

5、建立行贿企业黑名单制度。凡发现在本所行贿的企业,一律列入黑名单,不得采购该企业生产或销售的任何产品,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6、坚持所务公开制度。规范决策机制和程序,实行重大事项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度。重大经济事项、干部任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重要事项集体讨论后按规定程序报批,并在所内公示。医疗服务程序、服务标准、费用标准等向社会公众公开。

7、规范接收赞助行为。对接收企业及个人捐赠的财物进行登记入帐,规范管理、合理使用。如有指定性的捐赠要按捐赠者的意向实施,并将情况反馈。

8、加强财务管理。坚持“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原则,一切财务收支活动必须纳入财务部门管理。对正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折扣、让利、优惠等,也须纳入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统一核算。严禁任何部门、科室设立帐外帐和“小金库”。

9、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基本建设项目要有可行性论证,有预算、有计划、合理安排资金。重大项目经领导班子和工会审议,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工程的预决算进行审核,并作全程监督。

10、规范采购行为。按采购类别设立专人负责,有计划安排,对采购项目要有针对性的研究了解,包括有资质、售后服务等内容。坚持货比三家的原则,注重质量安全,达到政府招标采购额度时要进行政府招标采购。

三、探索建立医务人员收入分配制度

逐渐完善医务人员收入分配办法。奖金分配以工作岗位、技术难度、风险程度、工作数量与质量为主要依据。

四、加强监管,强化监督

1、主动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行政监管。

2、对单位领导干部、科室负责人和重点岗位的人员加强监督管理。健全监督制约机制,畅通信访渠道,建立投诉处理机制,提高监督效能。

3、健全内部控制与内部审计。加强对全所资金运作的监督,发挥内部审计机构的作用,定期对全所财务运作进行了解,提出意见和建议。

4、健全单位内部的人事、分配、财务、采购等事项的民主监督制度,对不正当行为要及时告诫或查处。规范医务人员的临床诊疗服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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