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承包合同(精选16篇)
1.仓库承包合同 篇一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工程的顺利实施,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一、工程名称:棉花轧花厂车间仓库。
二、承包内容:
1、本工程从挖土、主体、内外粉刷、地平、钢筋工绑扎、木工装模;
2、脚手架模板、搅拌机、震动棒所用一切工具由乙方自理(钢屋面乙方概不负责)全部由甲方承担(注:仓库7.8米高,厂房车间6.8米高,有3间柱11.8米高)。
三、承包价格:包工价格按建筑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按国家预算定额的计算方法计算)90元/㎡,因设计变更而涉及的工作量增加,另作调整。
四、工程质量:乙方施工时,均应挂牌工作,随时查出质量责任者,加强施工质量责任心,提高工程质量意识。
五、安全: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认真按照国家有关安全施工规范文明施工,确保安全无事故。上班时,如果工人不带安全帽及其它不安全的行为,或打架闹事,不听甲方指挥,甲方有权按章对乙方进行处罚,若因施工人员作业时,发生安全事故,其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
六、付款方式:
1、每栋共分五次付款,主体3次,内外粉刷各一次,每次按工程量的80%付款。
2、工程完工后,验收后甲方必须在15日内付清全部工资款。
七、工期:从2008年5月4日至2008年9月5日必须完工。如果推迟十天,扣罚工资总款的10%。
八、其它事项:
1、乙方进入工地后如果人员不足。工期不能满足要求或工人技术素质差。施工质量无法达到标准,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如果原材料跟不上,引起停工,甲方负责赔偿乙方生活费及人工工资一切费用(注:甲方必须保证三通)。
3、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做到文明施工,注重节约,不良费材料,否则甲方有权按相关标准予以处罚。
4、甲方如果人工工资不到位,乙方有权停工,延长工期乙方概不负责,全部由甲方承担。
九、与本项目工程有关联的其它配套工程均按本合同上述条款执行。
十、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款清失效(望甲、乙双方遵守以上条款)。若违约,违约方按总承包额的5%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甲方:乙方:
年月日
2.仓库承包合同 篇二
一、承包经营合同的概念、法律特征
(一) 承包经营合同的概念
承包经营合同是指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 采取由发包方将特定的财产及相关的经营管理权交给承包方、承包方上交利润或承包金给发包方的形式, 由此所达成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其中, 发包方指将自己的财产交给对方经营管理的一方, 承包方指占有对方财产及由此享有经营管理权的一方。
发包方将财产交给承包方经营管理, 这是构成承包经营合同的一个方面, 是所有权和经营权的静态分离;承包方利用承包财产进行经营活动, 完成各项承包任务并获得盈利, 这是构成承包经营合同的又一个方面, 是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动态分离;伴随着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 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切实履行承包合同规定的义务, 同时有权享有承包合同所赋予的权利, 在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时都应承担违约责任, 这是构成承包经营合同的第三个方面, 三者的结合, 便形成了承包经营合同。
(二) 承包经营合同的法律特征
承包经营合同中的承包方与发包方存在着特殊的关系。例如, 在国有企业承包经营合同中, 一方面, 国家同承包方之间存在着管理和被管理的行政隶属关系;另一方面, “商品是天生的平等派”, 合同当事人的地位平等是市场经济的法律要求。因此, 合同的各方当事人, 不论其经济实力和所有制性质如何, 不论其是否存在行政隶属关系, 也不论其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 其法律地位一律平等。[1]作为所有权的主体, 国家同企业一样是平等的民事法律关系主体, 它们之间存在着平等的民事关系。在签订、履行承包经营合同的过程中, 国家同企业的地位是平等的, 双方同样要坚持自愿原则, 平等地享受权利、履行义务或承担违约责任。也就是说, 国家的社会经济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是社会主义国家的两种不同性质的职能, 两种职能应适当分开, [2]在研究承包经营合同主体时, 应着重关注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平等的市场经济主体关系。
承包经营合同的客体应为发包方的总体财产。法律关系的客体, 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承包经营合同的客体, 是指在承包经营法律关系中, 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承包经营合同的客体应为发包方的总体财产, 理由是:承包经营本质上是一种营业, 是作为活动的营业和作为组织的营业的统一体。作为组织的营业是集合多数的物和权利的一定的有机组织体, 其中包括积极财产和消极财产, 积极财产包括物、权利和商业秘密、企业声誉、地理位置等;消极财产包括营业上的各种债务。[3]承包经营活动之所以能够进行, 是以发包方的营业财产 (总体财产) 为基础的。
承包经营合同是实现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法律确认书。《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 “承包经营责任制, 是在坚持企业的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基础上, 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 以承包经营合同的形式, 确定国家与企业的责权利关系, 使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营管理制度。”承包经营责任制通过签订承包经营合同, 使国家所有权与企业经营权分离, 并获得了国家强制力的保证, 成为增强企业活力的有效途径之一。
二、承包经营合同的订立
承包经营合同的订立, 又称承包经营合同的成立, 是合同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 使各方的意思表示趋于一致的过程。承包经营合同因条款繁多、权利义务关系复杂, 为了能够通过文字凭据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 也为了在纠纷发生时有据可查, 合理地分配当事人的责任, 承包经营合同的订立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即包括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乡镇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规定》第22条规定:“签订承包经营合同, 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协商同意的修改合同的文书、图表, 也是合同的组成部分。”承包经营合同的订立, 依照《合同法》第二章的规定, 应采取要约和承诺的方式。
(一) 承包经营合同中的要约
在承包经营合同中, 要约就是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发出订立承包经营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内容必须具体确定, 即要约人须对成立合同所必需的各主要条款都提出自己的意思, 受要约人通过要约不但能明白地了解要约人的真实意愿, 而且还能知道未来订立的合同的一些主要条款, 如果要约人发出的条款不足以成立, 则不构成要约。同时要约的意思表示还应当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 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即要约一经到达受要约人, 在法律或者要约规定的期限内, 要约人不得擅自撤回或者变更其要约。
承包经营合同中, 要约送达须到达受要约人才生效。由于要约的送达方式不同, 其到达的方式也不同:采用直接方式发出要约的, 记载要约的文件交给受要约人即为到达;采用普通邮寄方式送达的, 以受要约人收到要约文件或要约送达到受要约人的信箱的时间为到达时间;采用数据电文形式发出要约的, 电文进入收件人的指定的系统的时间或者在未指定接收信息的系统情况下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作为要约到达的时间。如果要约人向受要约人发出的要约没有到达受要约人, 则要约不生效。
承包经营合同的要约可以撤回, 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要约也可以撤销, 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前到达受要约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承包经营合同中的要约不得撤销: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 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承包经营合同的要约失去其效力: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3.承诺期限届满, 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要约失效后, 对要约人与受要约人均无法律约束力。要约失效后, 若要约人还想与承诺人订立合同, 只能重新发出新的要约。
《暂行条例》第26条规定:“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 一般应当采取公开招标办法通过竞争确定企业经营者或者经营集团。也可以按国家确定的其他方式确定企业经营者。”《乡镇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规定》第13条规定:“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 企业所有者应当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经营者, 不具备条件的, 也可以采取招聘、推荐等方式选用经营者。”从以上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可以看出, 公开招标是我国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签订的主要方式。
实行公开招标, 一般要经过以下几个程序:第一, 组织招标委员会。《暂行条例》第28条规定:“由发包方组织有承包企业职工代表参加的招标委员会 (或小组) , 对投标者进行全面评审, 公开答辩, 择优选定。”第二, 拟定招标方案, 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委员会 (或小组) 成立后, 应对发包方的企业财产进行测算、评估, 根据发包方要达到的经济目的, 拟定招标方案, 发布招标公告。第三, 投标。投标人根据招标公告的要求, 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 确定投标方案, 填写投标书进行投标竞选。第四, 开标。招标委员会 (或小组) 在公证人员的主持或监督下, 开启投标书, 宣布投标人名称和报出的承包指标。第五, 初评和公开答辩。招标委员会 (或小组) 应对所有的投标人及其方案进行初评, 筛选掉不符合投标要求和投标方案相差悬殊的投标人, 确定中标候选人。然后组织中标候选人进行公开答辩, 回答招标委员会 (或小组) 及职工的提问, 展开公平竞争。第六, 评标和确定中标人。招标委员会 (或小组) 应对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方案和在公开答辩中的表现进行评定, 择优确定中标人。最后, 主管部门考核。国有大中型企业以及一些重要的企业, 招标委员会确定的中标人, 还要报经主管部门及上级党组织考核后通过的, 才是最后的中标人, 成为企业经营者。
(二) 承包经营合同中的承诺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包经营合同中的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若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如承包标的、数量和质量、承包金及其交纳期限和方式等作出实质性变更, 则为新要约, 不构成承诺。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 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的除外, 该承诺有效, 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
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并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 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以招标投标的方式缔约, 如何确定合同成立的时间, 在学术界存在着二种不同的看法:第一种观点认为, 招标投标活动中, 发出中标通知书时双方当事人已经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协议, 应当认为合同已经成立。[4]第二种观点认为, 招标投标签订的书面合同, 是合同的生效要件, 影响合同的效力, 但不影响合同的成立, 合同书是合同关系成立的有效证据。笔者认为,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 中标通知书到达投标人时, 应当为合同成立的时间。因为我国对承诺的生效采到达主义, 而《合同法》第25条明确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根据《合同法》第15条规定, 招标公告属于要约邀请行为, 因此招标人发出招标公告和有关文件只是发出要约邀请, 而投标人投标则是一种要约行为。根据《合同法》中对要约性质的认定, 一旦投标人将其投标书送达招标人处, 该项要约便已实际生效。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撤销其要约, 否则, 对因其过失造成对方的信赖利益损失, 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当然, 双方之间已经形成了合同关系。
一方在投标以后, 另一方接受其投标, 但并非投标的内容都自然转化为合同条款, 在中标以后, 双方还应当继续协商, 签订正式的合同条款。我国《招标投标法》第46条规定:“投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 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双方签订的正式书面合同经常会改变投标书的内容, 在此情况下, 双方的权利义务就应当由正式的合同来确定。
参考文献
[1]郭明瑞, 房绍坤.新合同法原理[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0:8.
[2]屈茂辉.中国国有资产法研究[M].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 2002:23.
[3]王保树.中国商事法[M].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 2001:61.
3.农村承包合同如何签? 篇三
加强农村承包合同管理,引导合同当事人签好合同,这是预防纠纷、有效解决纠纷的首要措施。当事人在签订农村承包合同时应注意哪些问题呢?
一、发包方和承包方。发包方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承包方是村集体经济成员或者村民。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者村民放弃承包时,可以由其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承包。发包方案包括项目及发包方式、指标、期限等,制定方案应当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并经组织成员或大多数村民同意,报乡镇政府备案。损害集体和村民利益的承包合同无效。
二、承包经营项目名称、数量与质量。承包经营项目,即通常所称的标的,承包标的一般为自然的或者不可移动的一定数量的生产资料或自然资源。合同中应对其自然状况表述清楚。
三、承包的经营期限。土地承包合同期限30年不变,荒山、荒沟、荒地等治理及开发性生产项目的承包期可以更长,但最长不超过50年。
四、承包项目的质量等级评价。
五、收益分配方案。合同应当规定承包方应向发包方缴纳的承包费用,农副产品的品种、数量、质量,以及上交的时间、方式。
六、承包指标调整的条件和方式。双方应预见在承包期内如遇不可抗力造成的减产、减收情况,或遇国家政策、税收、价格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收益受到较大影响时,应当协商调整承包指标的方法。
七、违约责任。为了严格履行农村承包合同,防止纠纷发生,当事人应当在承包经营合同中具体约定违约行为的条件、违约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或赔偿金。
4.仓库租赁合同 篇四
甲方:
乙方:
为了发展经济,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厂内仓库(面积约20平方米)租用给乙方使用,为共守信用,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特定以下协议:
一、仓库只属于工业气体仓库,能适合存放工业气体之用。
二、存放物品必须经过甲方同意方可存放。如乙方私自存放不适合仓库等级物品,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全部负责。
三、甲方要保管乙方存放的物品安全与齐全,如有丢失,甲方要按数量赔尝。
四、仓库使用期限为年
(由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五、仓库使用费金额:乙方在甲方进行采购期间,甲方不收取仓库使用费。
六、协议期满后,乙方的一切物品归乙方自行处理。
七、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5.仓库租赁合同 篇五
出租方:
承租方:山西襄子老粗布有限公司**武宿机场分公司
经过双方协商后进行租赁,具体商定协议如下:
1、仓库租赁地址: 小店区新营村 仓库。
2、仓库租赁价格:自 2012 年 月 日到 20 年 月 日止,租赁期为 叁 年,第一年: 壹 万 捌 仟 零 佰 零 拾元整(按12个月计),第二、三年租金每年为 贰 万元整,续租同等价格承租方优先。
3、仓库 租赁面积:总面积计平方米。
4、出租方责任:出租方在租赁方租赁前需将租赁房仓库门窗装配防盗门窗,以保证仓库的安全。
5、承租方责任:双方签订合同,租金年付,每年 月 日付当年租金,租金以收条为准。承租方如到期不续租,需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通知出租方。
6、违约责任:如出租方在合同期内收回仓库,需返还承租方当年所交租金;承租方在合同期内退租,需找到新的承租方,方可退还剩余租金(新承租方的经营范围需得到出租方的认可)。
七、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天灾、政府改建等等)造成的损失出租方不负任何责任。
以上协议双方遵守执行,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山西襄子老粗布有限公司**武宿机场分公司
电话: 电话:
6.农业承包合同管理规范化 篇六
1 农业承包合同管理当中存在的不规范现象
1.1承包合同管理机构不健全
在我国部分农村当中, 并没有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机构。在很多情况下, 都只是口头协议, 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书面合同, 导致很多的纠纷。
1.2签订农业承包合同时经常出现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不明确
在订立农业承包合同的过程中, 有时签订的权利和义务都得不到履行。有时出现合同的一方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的现象, 甚至出现无期限合同。
1.3签订农业承包合同时手续不齐全, 表达不清楚
农业承包合同手续不全主要表现在公章不齐全或盖错公章。表达不清楚主要表现在字迹马马虎虎, 模糊不清, 缺字及语句有歧义, 存在代签现象。
1.4相关业务工作人员素质较差
许多业务人员未经相关的正规业务培训, 对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不明白, 理解较为片面。
2 农业承包合同规范化管理建议
2.1健全落实各村承包合同管理机构
对于如何一个村来说, 任何经营项目的发包, 是一件直接关系全村人民切身利益的大事。因此, 应该设立专门的承包合同管理机构, 防止在承包过程中出现意外。有些地方, 政府部门虽然没有落实专门的承包合同管理机构, 但是村委会应该负起责任来, 可以自己组织村委会相关人员, 负责承包合同的管理。
2.2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在签订承包合同时, 合同双方的地位是平等的。因此, 在签订合同的过程当中, 合同双方都都应该遵循自愿然则, 合同双方都不能违背对方的意愿或是强迫对方签订对方不愿意的合同。同时也应该明确双方的义务与权力。在我国, 通过家庭承包责任制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承包方采取转让方式进行承包土地流转时, 承包方必须得经过发包方的同意;当承包方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进行土地流转时, 承包方必须经得发包方备案[1]。
2.3合同文本必须规范统一、签订合同的手续必须齐全
农业承包合同周期都较长, 因此在签订合同时, 手续必须齐全, 以防止后期出现意外时有据可依。项目发包时双方应提供的材料如下:合同双方相关法人的身份证明, 合同双方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双方的经营资质及授权委托书, 场地及经营能力证明[1]。项目登记管理应该注明项目的名称、位置、面积大小及经营期限等。此外, 在签订农业承包合同时, 双方代表都要在合同上签字盖章, 由村经济合作社发包的, 还应加盖公章[2]。
在合同的书写上面, 不能字迹潦草, 要字迹工整, 使合同双方都能看清, 同时相关的语句要通顺, 不能有歧义。合同中不能漏字或出现错别字, 以防止出现意外时合同里面的内容不是当初签订合同时想要表达的意思。在最后的签字上面, 合同双方一定要按照双方身份证上面的名字就行签字。
2.4提高相关管理人员素质, 培养综合型人才
承包合同管理部门应该提高相关业务人员的素质。作为领导管理者, 要定期对相关业务人员进行考核和培训。不仅要进行制定合同的相关理论培训, 更要进行承包合同案列的分析, 既要有正面案例的分析, 也要有反面案例的分析。要高度重视培训, 培训不是走过程, 更不是形式主义。同时, 单位领导管理者要对相关业务人员进行道德素质教育及法律教育, 提高业务人员的道德水平及法律水平。承包合同管理部门在人才建设上面, 要以目前单位内部业务人员为基础, 大力培养综合型人才, 使之在面对突发状况时, 可以合理及时的应对。另外, 承包合同管理部门要建立严格的淘汰制度。单位领导管理者要定期对业务人员进行考核, 对优秀的业务人员要进行重点的培养, 对专业技能及思想道德素养低下的要果断的进行淘汰。同时, 部门要规范选拔制度, 积极引进优秀的大学生人才。
3 结论
随着我国新农村建设的加快, 农业项目承包将会越来越多。规范化的农业承包合同管理可以促进我国新农村的建设, 加快形成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提高我国农民的生活水平, 促进我国农业及经济的发展。
参考文献
[1]苏毅.新形势下如何做好哨冲镇农业承包合同管理工作[J].经营管理者.2015 (7) .
7.论有限责任公司承包经营合同 篇七
摘 要 本人是对有限责任公司承包经营合同的探讨。
关键词 有限责任公司 承包经营 合同
一、公司承包经营合同的含义和特征
股东承包经营公司是指公司或股东作为发包人与承包股东订立承包经营合同,将公司的全部或部分经营权在一定期限内交给承包者,由承包者对公司进行经营管理、同时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向发包者支付一定的承包金,并承担相应的经营风险的一种经营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承包经营公司的法律特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承包股东对承包期间公司的全部债务负有清偿责任,二是承包经营期间所得的全部税后利润除提取的法定公积金和上缴的承包金之外全部归承包股东享有。三是承包股东能否取得承包利润取决于自身的经营能力和市场风险等不确定因素,而公司的收益(或说股东的分红)具有确定性。四是发包公司或发包股东事先概括授予承包人在承包期间享受为开展承包经营所必需的广泛经营管理权限,公司治理机构的经营管理权限受到相应的限制和影响。
二、公司承包经营合同的效力争议
如何在公司的治理结构、控制经营权的分配、利润分配和财务制度层面上避免公司制度和公司承包经营合同之间产生不必要的冲突,在我国现行法律还未对此问题做出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在理论上对股东承包经营公司合同的效力大概存在三种不同观点,即无效说,有效说和折中说。
无效说主要是根据公司机构法定的原则,从对传统意义上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的违反出发否定承包合同的效力,认为在公司承包中,承包股东以对公司经营承担较大的风险为代价取得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打破了公司法关于内部治理结构的法定安排,从而使股东会和董事会形同虚设;而有效说主要从股东意思自治的精神出发,认为合同法赋予了股东根据真实意思自由约定权利义务的极大权利,认为法无禁止则有效;折中说却区别对待,认为承包经营合同中的条款在没有违反公司法中强行性规则的前提下应认定其有效,反之则无效。笔者赞成第二种观点,只要没有违反强行法的强制性规定,股东之间自由订立的承包经营合同均应认定为有效。
三、从公司自治的角度看承包经营合同
法律来源于生活,法律的运用不仅要合理还要符合时宜,不能背离社会现实。小型有限公司的股东根据真实意思对公司运营方式所作的自主选择,只要不违反公序良俗,不违反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我们就没有理由加以否定和排斥。
2005修订通过的新公司法开创了公司自治的新时代,充分鼓励了公司自治的精神。一方面通过增加倡导性和赋权性规则给当时人以更大的经营自由,另一方面通过赋予公司章程更大的自主权来鼓励公司自治,法律允许公司和股东根据自身情况,对公司章程做个性化设计。研究新公司法我们还可以很容易看出:针对不同的公司类型,即针对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公司法对它们采取了不同程度的国家干预。这是因为二者在设立基础、信用基础上也的确有各自不同的特点。很明显,相比较而言,应当允许有限公司比股份公司有更大的自治空间。新公司法充分体现了这一特点。
首先,体现在公司章程上,由于有限公司具有很强的人合性,投资者人数有限,具有协商沟通的便利和基础。公司法赋予了当时人更多的自由裁量权,让股东自己制定适合的规则,所以公司章程是以任意性规范为主的,可以自由规范公司内部关系,这是和股份公司大有区别的,股份公司由于其公司规模的庞大,投资人数的庞大和法律关系的复杂,法律不得不对其公司章程涉入更多的干预,不能允许其采取太多的任意性规范。同样,在公司治理结构上,新公司法把有限责任公司的控制安排和内部纠纷处理更多地交由公司,从新《公司法》的第三十五条规定可以看出,全体股东可以自己约定不按出资比例分配利润。从四十二条可以看出股东会会议的通知方式可以由公司章程或股东自己约定,从四十三条可以看出股东表决权的行使也可以由章程自主规定,第五十条还规定有限公司可以不设经理等内容。但是股份公司便有所不同,由于其公司治理经营牵涉了太多投资者的利益和公共利益,结构也复杂庞大,必须按照事先规定的程序才能有效运行,因而对于股份有限公司的治理结构,需要依据公司法规定的大量强制性规定进行规范运作。
具体到实践中,我们从法院审理的相关案例中公司承包经营合同纠纷的解决中也可以看出:法院对承包经营合同的效力问题或者回避或者默认为有效,并没有运用其司法权对承包经营问题进行强制性干预。可见,司法在对公司内部关系问题进行干预时所遵循的原则主要是“内部救济穷尽原则”,也就是说法院也充分尊重公司自治理念,一般情况下,只对纠纷当事人提供程序性的救济,并不对其内部实体的权利义务进行干预,除非在自治失效的情况下,或者有严重损害公共利益或他人利益或严重损害公平的情况下,司法才进行适当干预。因此,在符合公平公正原则和承包合同双方自愿的情况下,公司承包经营有其存在的正当性。
实践也同时证明:承包经营模式确实又能使一些经济效益差,业绩不佳的小公司得以“重整旗鼓”,甚至“起死回生”,赢取了令发包公司和承包股东均满意的结局。所以,公司内部承包的确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广大经营者们只要选择了承包经营这种模式,也要充分相信自己的判断力,争取使承包经营这一运作模式为有限公司市场带来更蓬勃的生机。
参考文献:
[1]宁金成.公司治理结构——控制经营者理论与制度研究.2007.3.
[2]李德智.公司法新论.辽宁大学出版社.2007.12.
[3]罗培新.公司法的合同解释.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4.
[4]张民安.公司法上的利益平衡.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1.
8.仓库出租合同格式 篇八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库房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出租库房情况
积计平方米。
二、库房租赁期限及租赁用途
1、库房租赁自月日起,至租赁期年。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库房,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金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库房租金按年支付,租金需在每一租赁年度届满的前一个月提前支付;租金为人民币 元整(计算方式为:每月每平米租金 元*租赁面积平米*月数 ),大写: 元整。租赁期间,如需租金上调或下降,经双方协商一致,可随市场行情协议适当调整,并需签订补充协议。
四、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水费暂不收取;电费按租赁户独立电表取数,采取现金方式按年缴纳,电费每度电 1 元,电表押金 600 元。
五、库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库房及其附属设施有非人为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对该库房进行检查、养护,提前3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
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库房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库房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六、库房转租和归还
1、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该库房转租,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转租转让,则甲方不再退还租金和保证金。
9.仓库租凭合同 篇九
一、订立合同双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二、出租库房坐落地址:年河环城路建筑三队院内。
三、储存商品名称
四、租赁面积:平方米的库房
①、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②、协议合同期满后,乙方如想继续承租,在市区库房价格同等条件下优先租给乙方。
五、租金及交付方式
①租金以平方米 元,每月租金 元(大写:)
②租金按月收取,每月10号前一次性付清当月租金。③库房押金 元(大写:)
六、甲方权利和义务
①甲方负责提供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治安防范的大环境。②甲方负责提供所需水源、电源。③如库房损坏严重乙方按市场价格赔偿。
七、乙方权利和义务
①乙方负责对仓库的监护,如有自然灾害及偷盗问题与甲方无关。
②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仓库。③提前终止本合同,需提前30天通知甲方。④乙方按时支付仓库的租金。
本合同一式两份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电话:
10.仓库承包合同 篇十
关键词:国际承包工程;合同管理;工程变更索赔
中图分类号:F28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2374(2009)05-0137-02
随着国内企业国际承包工程经验的积累、业务的扩展,我们逐渐具备了承担项目的实力,有些工程的组织和质量都很出色,但亏损和效益低比较普遍。中国公司在对外承包工程或国内的外资工程中大都负担了较多的风险,牺牲或影响了可能的效益。
建筑工程的风险是不可避免的,应由合同双方合理地分担,这个分担的准绳和保障就是合同。在国际承包界已经形成了以法律合同观念为基础的日常管理制度和专业人员构成的成熟的合同管理体系。下面结合笔者在理论学习和工作中的实践体会,谈谈加强国际承包工程合同管理几个重要方面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原则:
一、精确界定合同工作范围
我们的项目管理者通常缺乏对合同规定的工作范围的认真研究,忽视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本质区别。有些人甚至习惯性地认为业主和监理下达指令的工作不能不执行。实际上对于额外工作,承包商并没有义务一定执行,而需要重新协商、定价、并可以坚持重新签约;对于附加工作,也应区别几种不同情况,判定是属于合同清单已列的工作,还是合同清单未列出但又在合同范围内的。对于后者,应该定新的单价,核定新单价时,根据不同情况又有多条原则,这些原则在FIDIC标准合同中通常都有比较明确的规定。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区分在于判定该工作是否为原合同所必要的,没有这部分工作,原合同范围内的工程是否可以发挥预期的作用。
二、工程变更的索赔
一项大的土木工程总要有变更,因此也总是存在着索赔的可能。在国际承包工程中经常遇到业主和监理咨询工程师硬将事实上的变更工作挤入原工程清单中旧科目和单价的情况,或是只发出口头指令,却不以书面确认,使承包商蒙受损失。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目光敏锐、及时发现,据理力争,及时书面确认变更令,确认计价方案。只要是监理咨询工程师指示的施工方法、次序或质量要求、标准的改变,即便没有变更令,根据合同解释原则,也可以视为可推的变更令。我们在工地大量要处理的是工程变更,我们经常在项目结束发现亏损后一揽子提出的索赔,其内容有很多是应在发生当时以工程变更处理的。即便是总价合同,有时也允许计量设计变更并随之调价。如果盲目扩大索赔的范围,反而会使问题复杂化。
三、现场自然条件及其变化
土木工程中不利的现场条件和条件的改变很常见,但这种风险应被合理的分担。业主通常会在合同中写入免责条款(如现场确认书中的描述等)或把勘探地质材料报告作为非正式文件。但这并不能真正将风险转移给承包商,从法律上说尤其如此。尽管咨询咨询工程师一般都要“捍卫”原地质报告以维护其声誉,说这种条件承包商应合理地预见到,这确实会给承包商带来一定困难。只要承包商认真进行了现场考察,周密地估计、预测现场条件达到合理的程度,在极不利条件出现或原文件所述有重大改变时证明:这属于与图纸和勘探资料之中所描述的条件有本质不同的现场条件;或合同中未做描述,但即便有经验的承包商也无法合理地预料,由此产生的工期延误和附加成本就要由业主负担。
四、加强合同管理措施,抑制不公正行为
从合同上说,承包商必须执行咨询工程师在合同范围内的所有指令;但同时,他可以不执行超出咨询工程师授权范围的指令。对于合同范围内的指令,他也有提出计量计价要求的权力,尤其是对工程变更。如果咨询工程师无视合同规定的计量计价程序,不经与承包商商议而诸事自己说了算或对变更不予计量,又属于违约行为。
有的咨询工程师习惯发口头指令而不予计量,承包商可以即以书面确认并申请计量计价,按合同规定(FIDIC和I .C.E都是这样)如咨询工程师不书面否认,在规定日期后(七日、十四日等)届时生效,如此办理,上述行为自然收敛。
有的咨询工程师为避免附加成本,保持预算不突破,当工程情况变化需要采取附加措施时不明确下指令,而是建议承包商如此这般。如果这种情况不是有经验的承包商可能合理预见到的而附加措施又是执行合同所必需的,根据法律原则解释合同的默示条款(Implied term),咨询工程师必须及时做出指示,否则又是违约,可以索赔。
五、停工、仲裁和终止合同
在国际承包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客观的原因或合同某一方原因导致暂停施工的情况并不罕见,严重的可能导致终止合同。暂停可能是由业主或其授权咨询工程师指令的,也可能是由于特别紧急状况所迫。还有一种情况是承包商提出的。这在FIDIC第三版及以前版本和I .C.E第五版及以前诸版都是没有的。FIDIC第四版69.4条规定当业主不按规定期限支付工程款而使承包商财源枯竭,无法继续施工时,承包商可主动提出暂停施工或放慢施工进度。
尽管在国际工程实践中,承包商提出暂停施工的权力有限,但我个人认为应充分利用这个权力以摆脱被动局面。例如:有一个项目,业主财政紧张,在支付上严重违约又无力改变,我承包公司举棋不定,勉强垫资支撑近一年,最后还是提出了暂停,而这个项目二年后才复工。回头来看,长期垫资还不如及时停工。
在业主违约的情况,果断暂停或以终止合同相威胁,对中国公司特别重要(终止的具体提法和策略应听取律师或专家的意见)。因为对于信誉本身就不太好的业主,“绥靖”可能导致更加被动。
仲裁通常不被认为是好的纠纷解决途径,但如果明知胜算较大,而且金额巨大,却无处讲理,另无他路,也该尝试。在发展中国家,“咨询工程师”通常被指定为业主的某一官员,而且监理咨询工程师在合同中的身份只是“咨询工程师代表”。这样,在合同管理实践中,我们应充分利用咨询工程师的争议调解权,还可以通过业主来制约监理咨询工程师的某些不公正行为。
正式仲裁前一般会先进行调解,有的国家和地区还有专门的调解机构。找一个中间机构来调解,如土木咨询工程师协会等,出于声誉等各方面因素,一般会比较公正,也经济得多。这时,聘请法律顾问、请著名律师出书面意见,引用所在国诉讼和仲裁安全,及时提到的仲裁威胁都是有效的手段。在这些综合措施下,一般显失公平的业主或咨询工程师就开始退让了。另外仲裁或调解也并非一定要对整个合同,而可以就某一项索赔或某一个问题,如不可预见的不良现场条件的判定等。总之,为了比较公正、合理地解决合同纠纷,应利用各种可以利用的方式和手段。绥靖的代价往往是利益。
加强和提高合同管理水平对于提高项目经营管理水平和国际承包工程项目的效益,都有重要作用。合同管理与其它工程管理环节丝丝相扣、互相影响。有些索赔提不出来,是因为成本核算精度不够;没有实施网络计划管理,许多延误就无法证明等。改进和加强合同管理工作是中国承包公司共同面临的问题。
六、如何改进合同管理工作
(一)普及和加强法律观念、合同意识
凡事从合同规定的责权利出发去考虑,项目负责人应时时牢记合同管理贯穿项目始终的原则,即便是做具体工作的咨询工程师也应把技术问题与合同条款联系起来考虑,以技术方案在合同上的影响经济效益作为评价可行性的重要指标。比如打桩遇到不良地质情况,应在准备技术方案的同时,分析是否已超出了合同规定的情况;是否需动用超出预定方案的资源已并应告知合同管理人员,看是否属于业主应偿付的情况。
项目组碰到天灾人祸或其它特殊情况,应同时想到保险公司是否应赔偿,业主应负什么责任。在着手处理时及时做好记录并按时按既定方式向有关部门通知并提供有关的资料表格。其中某一步骤的不完整或不合理规定都可能影响风险的分担和承包商全部权利的实现。
合同和法律观念还涉及到签收发文、分类档案系统、同期工作记录和签认、书面证据和及时确认口头指令等等。这当中应避免可能由于因袭老经验和按习惯做法而忽视合同法律原则的情况。比如:不少人认为工程承包合同是协议签字后才生效的,但实际上按照合同法的原则,一个报盘(要约)被无条件接受(即承诺)时,合同就约束双方了。也说是说,从收到中标通知书起投标人就成为合同中的“承包人”了。从这个时刻起,业主有什么行为违背合同精神,就可以视为“违约”了。
(二)设置专人或组负责合同管理,编制有关规程手册,使合同管理程序化和制度化
在国际上,合同管理知识是项目管理人员的必备知识,并没有负责计量的Q.S专门归口管理。这种人学过工程,还学过法律,有合同管理的专门知识和经验,对合同的理解、解释、执行、纠纷等决策都要听取他们的意见。这些人利用已成熟的制度有效地进行合同管理,保证了对合同正确理解、对已完工程的正确计量,对额外工作的准确判断和对额外成本的索偿。大的问题出现时,再聘请合同专家和律师加盟。
适当雇佣专业的合同管理和索赔公司也是应该考虑和比选的方案和选择,在许多情况下不是值得的,从学习、借鉴、提高的角度来说,尤其如此。
针对我国公司合同管理普遍偏弱的情况,建议多进行一些普及和研讨活动,特别是由有关专家编写出可操作的规程、手册等,再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完善。同时,应争取设专人或小组专职或侧重合同管理,从合同角度影响和参与决策。项目签约、开工、接受变更令、停工、复工、纠纷都应尽量征求专门人员的合同管理意见,以避免项目在合同管理上失控。
中国承包公司在合同管理工作上与国际市场的差距客观上起到了限制和阻碍承包事业发展的消极作用,也大大影响了整体经济效益。我国的国际承包工程企业应积极培养合同管理的外向型人才,开展对合同管理的理论和实践的研究;不断汲取、引进国外先进的体制和做法,不断提高合同管理和项目管理水平,加快我国承包工程事业的发展,带动国内工程市场的发育、项目管理体制的健全和项目管理水平的提高。
11.浅析国际总承包工程的合同管理 篇十一
1.1 国际性
国际总承包工程的合同一般由不同的国家签订,合同需要符合国际标准与技术规范,同时受到各国法律法规的制约。整个工程项目建设与相关物资进出需要跨越国境,相应的资金与信息也随着工程的实施跨境流动。为确保国际总承包工程的顺利实施,要求参与工程合同的人员拥有优良的国际文化知识与语言水平[1]。
1.2 动态性
在国际总承包工程中,业主对整个工程的原则性功能上的要求一般会在招标文件上作出规定,至于一些详细技术的规范与要求,是在相关方共同协商和参与下,在项目工程中进行一系列的初步设计、详细设计、施工图设计,经业主审批后对最终交付物的相关详细描述。在国际总承包工程的过程中,会出现一些干扰合同内外的事件,合同的动态性就体现在合同在实施过程中随不同环境、不同情况而不断进行变更与调整。
1.3 复杂性
国际总承包工程的时间跨度大、环境变换大、技术要求高、资金流通量大、工程量大、工程资料与合同文件多等,形成了合同的复杂性。关于工程建设合同的规定各国间差异很大,难于掌握,需要一段时间的熟悉。工程在实施中受到法律法规的制约,导致合同的复杂性。总承包商在总承包合同签订后,根据总合同的要求,需要签订大量的分包合同来管理这些分包商,避免互相干扰,否则可能造成工程工期延误而带来经济损失。
2 国际总承包工程的合同管理特点
2.1 合同管理时间长
一般国际总承包工程的建设周期都比较长,在建设的过程中可能不断涌现各种问题,使合同管理的时间更长。合同管理贯穿整个工程,从合同开始到合同完工,合同管理都要连续不间断进行。
2.2 合同实施存在风险
在实施国际总承包工程中,合同实施存在一些不可预见、不可控制、不可预测的风险,这些风险主要由于国与国之间不同的政治、经济、自然、法律环境所造成。
2.3 合同管理变更大
国际总承包工程是一个涉及面广、建设周期长、各个项目有不同特点的复杂大系统,在工程施工中,会受到很多条件与因素影响,使合同按需要不断变更。合同在实施过程中随不同环境、不同情况而不断进行变更以达到获益的效果。
2.4 合同管理全员性
国际总承包工程的合同由很多起着不同作用的文件组成,包含合同协议书及其相关附件、合同通用条款与特殊条款、投标书、中标函、技术规范等。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要在合同文件中给予明确的定义,指导管理人员工作,合同管理人员需要充分认识与了解合同中的文件,宏观上把握整个国际总承包工程的实施过程。
2.5 合同管理协调性
国际总承包工程涉及的单位很多,参与单位往往是十几家甚至是几十家,包括业主单位、总包单位、合作伙伴、分包、设备供应商、材料供应商、设计单位、运输单位等。承包商的合同管理必须处理协调各单位之间的关系,使各个合同之间在内容上不相矛盾,协调一致,形成一个稳定有序的体系,确保国际总承包工程的有计划实施。国际总承包工程的合同管理是工程质量、工程工期、工程费用与工程安全所必备的工程手段,各单位人员通过合同管理来规划、组织、协调、控制、实施合同中的内容,充分协调各方人员,实现合同目标。参与工程的各方人员在签好合同后,要明确各方人员的责任与权利,通过合同将各方利益紧密联系在一起,才能保证工程的质量、进度、费用与安全满足工程的各项指标,有助于项目工程实施的成功[2]。
3 国际总承包工程合同管理的主要工作
国际总承包工程合同管理在项目投标阶段,主要是搜集项目所在国的信息,根据信息中的业主招标文件的合同条款,对合同进行检查与评审。一些公司通过多年的实践经验已研发出一整套严谨的合同文件,利用这一优势将工程实施的风险交给承包商,承包商必须严谨审视合同。完成项目中标后,项目工程进入合同谈判与签署阶段,这时承包商要根据投标阶段对业主有关合同条款的审查意见与业主进行谈判,由于业主的优势,谈判过程十分困难,因此在谈判过程中,承包商要认真审查风险,与业主明确风险的存在,以争取较好的合同条件,保障承包商的利益。
在项目合同执行阶段,制定与选择一个行之有效的项目合同管理程序十分重要,将直接影响国际总承包工程合同管理的成败。项目合同管理程序要进行严格组织,使工程参与人员都能清楚明确合同中的承包商权利、义务与责任,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将各部门的责任分配到位,确保项目的有序、有计划实施。国际总承包工程需要工程参与人员重视与学习合同管理,熟悉合同管理工作,最终使工程高效实施[3]。
合同需要根据不同情况而变更。合同的内容越充实,合同管理水平就越高,成功索赔的概率就越大。承包商严格、严谨地进行施工管理、控制整个工程的开支,积累各类资料,编写正确的索赔报告,有利于项目的索赔成功。加强项目管理团队的密切合作,充分行使合同赋予的权利,严格控制资金进出与成本,重视索赔工作,才能更好地进行索赔,维护公司的经济利益。
在国际总承包工程中要建立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监督审核制度。工程中的监督审核工作主要由合同管理部门负责,项目相关管理部门与相关工程参与人员参加。根据公司相关制度,通过规划组成一组或多组内审小组,制定合同内审制度,对合同的变更情况与履行情况进行监督与审核,整个项目工程结束后,内审小组还需进行严格与严谨的合同审计。
4 结语
笔者结合从事国际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的工作经验,对国际总承包(EPCC)工程合同与合同管理特点进行了简要的概述和分析。从投标、合同谈判、项目实施、变更、索赔、工程分包进行了探讨,提出了国际总承包(EPCC)工程项目运行过程中各阶段合同管理应注意的问题,以供相关管理人员参考借鉴。
参考文献
[1]毕延根.国际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合同管理[J].炼油技术与工程,2010,40(1):58-60.
[2]葛书义.浅析国际总承包项目合同管理[J].中国招标,2010(9):33-40.
12.房屋仓库租赁合同 篇十二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法律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仓库租赁合同:
一、租赁库房情况
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仓库(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给乙方使用,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本租赁物的功能为____________________。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及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本租赁物采取包租方式,由承租方自行管理。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_____年,即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租赁期限届满前如想续约乙方须提前__天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现乙方有优先权。
三、交付情况
在本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内,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交付时双方对基础设施的状况以交接单的形式签字确认,并可附照片。对分期交付的,分期交接确认。
四、租赁费用
1、库房租金按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元,物业管理费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元。若需供电增容,则其手续由甲方负责申办,因办理供电增容所需缴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前,向甲方支付租赁保证金人民币______元,待租赁期满后,在乙方已向出租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因本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本合同规定承担向甲方交还承租的.租赁物等本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后___日内,甲方将无条件退还租赁保证金给乙方。
3、乙方应于每月___号之前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额按所欠租金的_____%支付;乙方应于每月__日前向甲方支付物业管理费。逾期支付,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额按所欠费用的____%支付。
4、在租赁期间,若遇甲方转让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本合同对新产权人继续生效。
5、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并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年审,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可以正常运行,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乙方在租赁期间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的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其他防火规定,积极配合出租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7、在租赁期内,乙方负责购买包括甲方财产在内的租赁物的保险及其它必要的保险(包括责任险);若承租方未购买上述保险,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赔偿及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8、乙方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提前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甲方。如乙方归还租赁物时不清理杂物必须对付清理该杂物所产生的费用。
9、乙方在使用租赁物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地方法规以及有关租赁物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责任。倘由于乙方违反上述规定而影响建筑物周围其他用户的正常运作,所造成损失由承租方赔偿。
四、装修条款
1、在租赁期内如乙方必须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要事先向甲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书面同意,同时须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同意。如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公用部分、租赁物主结构及其它相邻用户影响的,甲方可对该部分方案提出异议,乙方应予以修改。改建、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装修、改建增加的附属物产权属甲方所有,乙方无权要求出租方予以补贴。
五、转租
1、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可将租赁物的部分面积转租,但转租部分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包括向转租户收取租金、处理一切纠纷、以及承担因转租而产生的税、费等。本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不因乙方转租而改变,转租内容必须在原有甲、乙双方租赁合同的基础上约定执行。
2、乙方须要求转租户签署保证书,保证其同意履行原有合同中有关转租行为的规定,并承诺与乙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在乙方终止本合同时,转租租约同时终止,转租户无条件迁离租赁物。乙方应将转租户签署的保证书,在转租协议签订后的__日内交甲方存档。
六、仓库租赁合同的解除
1、在租赁期内,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其他费用超过____天,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在甲方以等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包括受转租人)之日起,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有权留置乙方租赁物内的财产(包括受转租人的财产),并在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5日后,甲方将申请拍卖留置的财产用于抵偿乙方应支付的全部费用。
2、乙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且向甲方交回租赁物、交清承租期的租金及其它因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并应于本合同提前终止之前向甲方支付相等于当月租金2倍的款项作为赔偿。甲方则在5日内将乙方的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七、免责条款
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并应在30日内,提供不可抗因素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八、合同终止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返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物的,应向甲方加倍支付租金,但甲方有权坚持收回租赁物,强行将租赁场地内的物品搬离租赁物,且不负保管责任。
九、广告安装
若乙方需在租赁物建筑物的本体或周围设立广告牌,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政府有关规定行。
十、纠纷解决
甲乙双方因合同履行发生纠纷,双方应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_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承租方): 乙方(租赁方):
授权代表: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
13.仓库租赁合同书 篇十三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方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就乙方租用甲方仓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同意将坐落在岩泉街道青林村原三组集体仓库平方米的房屋租赁给乙方使用。
2、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3、仓库租金及付款方式,仓库租金按月租金 元人民币1平方计算,第一年租金在合同签订时一次付清,仓库外空地每平方叁元角。以后的租金必须付年前,提前付款日子按签订合同时间(年合计仓库租金人民币 元)。
4、乙方须向甲方交付租房押金人民币 万元,租房押金待合同到期,仓库无损坏,甲方再退还乙方租房押金。(不计息)
5、乙方在租赁期一切产生的水电费、人工费及其它费用等,均由乙方支付。
6、乙方在租赁期内,不得擅自将仓库房屋私自转租给他人使用。
14.EPC总承包项目合同的风险分析 篇十四
国外EPC总承包合同风险的主要特点是:
(1) 客观性。EPC总承包项下的风险是不以主观为转移的, 是客观存在的。按照风险因素可划分为自然风险、社会风险、经济风险、政治风险、技术风险、管理风险。
(2) 高危性。EPC合同最大的特点就是“以固定的合同价格, 在规定的工期内, 完成固定范围的工程”。因此, 在投标阶段可能存在业主招标文件中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而引起的投标报价不准的风险, 同时合同不允许因为物价上涨、汇率波动而调整合同总额的可能性, 在项目实施中的各阶段, 如果管理不当、控制力不到位或出现不可预见的风险, 都容易导致项目亏损。按结果属性可划分为:成本风险、工期风险、安全风险和质量风险。
(3) 多样性。EPC总承包模式工作范围扩大了, 总会有一个或几个不是总承包商很擅长的环节, 这明显增加了总承包商的工作难度, 相应的风险也增加了。按项目阶段风险可划分为投标风险、设计风险、采购风险、施工风险、试运行风险。
工程项目的管理是一个多目标、多工序、既复杂又庞大、既分别独立又相互联系的系统工程。现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设计、采购和施工三个环节主要面临的风险进行阐述。
1 设计环节的风险分析
设计是项目工程建设的龙头, 是项目管理全过程最重要的部分, 是工程采购和施工的基础。从价值管理角度看, 设计管理的价值, 一方面体现为, 优化设计方案可以节省工程采购和施工所花费的费用, 另一方面体现为, 设计方案只有通过了业主的审批, 施工工作才能展开, 能够加快与业主结算工程款项, 加快资金回收, 避免汇率波动风险。设计风险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 设计管理不规范, 设计人员对技术标准的掌握不到位, 对新技术、新材料的了解不够, 设计与市场脱节导致施工难度增大, 采购成本增加或工期拖延;
(2) 设计进度跟不上, 图纸问题处理不及时, 服务意识不到位, 严重制约施工进度, 造成工期滞后, 工期延误罚款以及其他费用的大幅增加;
(3) 图纸到位专业不配套, 导致现场无法施工或造成重大返工;
(4) 设计人员责任心不强, 设计质量差导致设计变更增多, 而设计变更将可能导致投资费用增加, 工期延长, 性能不能或难以达标;
(5) 与业主的沟通不及时、不到位, 体现在双方的语言表达、审查标准的认同常常有出入, 导致业主审查设计方案和图纸的工作滞后, 影响施工进程。
2 采购环节的风险分析
设备材料是EPC总承包项目建设的物质基础, 它直接影响工程的建设周期、质量及费用, 采购费用基本上占整个工程项目很大的比例, 采购费用的控制也是项目部费用控制的关键环节, 采购管理对EPC总承包项目的顺利实施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采购环节的风险体现在:
(1) 工程项目的建设周期较长, 根据工程项目总体网络进度计划中规定的进度里程碑要求采购相关的设备和材料, 在不同的时间段, 市场的波动较大, 容易造成设备和材料价格的居高不下, 增大了采购成本风险;
(2) 对EPC总承包项目来说, 规模都比较庞大、结构功能复杂, 设备材料采购量大、种类多、规格杂, 从请购, 到招标、询价, 到采购执行、到货质检, 直到采购结算等一系列的管理, 管理难度大, 某个环节的疏忽, 都很容易造成设备材料的缺陷或遗漏, 对设备的安装、施工造成一定影响, 造成工期延误风险;
(3) 对外承包工程出口的设备和材料是可以办理出口退税的, 但不同供应商的规模、信誉、能力叁差不齐, 应提供的相关配套资料过程中不到位、不及时, 容易影响到出口退税业务的开展和出口退税额的取得;
(4) 由于跨境运输, 且存在船泊运输、进口报验、商检、业主发货确认等诸多问题, 运输过程易受天气、气候等其他客观因素影响控制, 运输存在进度拖期风险;
(5) 设备和材料的买卖合同, 国际通行的结算方式是信用证方式, 交易过程能否严格执行信用证中条款规定的时间和要求, 提交的单据能否符合信用要求决定了能否顺利支付或收取信用证上列明的款项, 如果无法及时收到信用证项下的款项, 在汇率波动较大的情况下, 对项目的收益将有较大影响。
3 施工阶段的风险分析
施工阶段是将设计蓝图变为现实的过程, EPC总承包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存在较多的不确定因素和风险, 影响到其进度、质量、安全和成本目标的实现, 其风险主要体现在:
(1) 在国外开展施工作业, 一般EPC总承包合同中都约定有使用所在国的企业来负责一部分工程的条款, 但是时常发现项目所在国施工分包商的实力不强, 当地施工队的人员素质、组织管理、协调配合无法满足施工的要求, 影响到了施工的质量、进度和安全。
(2) 与业主及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方面时常存在思维方式和沟通问题, 业主与总承包商往往在施工作业方案、验收、工程结算等等具体环节上出现扯皮现象, 导致已完成工程结算款项迟迟无法取得, 造成总承包商在实施过程中困难重重;
(3) 在国外施工过程中, 对于H S E (即健康、安全与环境) 管理提出更高的要求, 现在民众对环保要求呼声的很高, 如果施工过程中出现了重大意外, 有可能演变为国际政治问题。
4 施工风险防范工程措施
由于EPC总承包合同的特殊性, 合同中已经明确了工程造价等细节, 在通常情况下, 资金是不会再有变更的。对于施工项目部来说, 随时承担着施工成本上涨的风险。因为在具体的工程施工中, 工程项目部要在业主满意的情况下减少施工成本, 在遇到必须增加成本的时候, 要多和业主进行合同研究和沟通交流, 当然也可以通过其他的途径增加收益, 例如索赔等等。具体来说, 施工风险防范的措施主要有以下几点:
(1) 慎重参与EPC竞标。首先, 承包商要决定自己是否应参加该合同的投标。如果合同条件和其它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自己做不到, 或者风险太大, 就不要投标。因为合同是法律文件, 是严肃的, 对签约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一旦签署, 就要认真执行到底。EPC总承包项目涉及面广, 业主都要求固定合同价格和工期, 承包商如果没有足够的综合实力, 即使中标得到合同, 也可能很难完成项目的建设, 最终可能蒙受很大的经济和政治损失, 甚至面临难以收拾的局面。
(2) 认真评估业主财务能力。承包商承担的最大风险就是业主有没有足够的支付能力。当然这种支付能力并不只是体现在业主的个人能力上, 也包括银行贷款, 债券等途径。
(3) 详细进行前期现场调研。对施工现场进行前期的自然条件, 社会条件等的调研, 这些调研对后期的施工会有很大的帮助。调研时要和业主所提供的资料一同进行对比研究。
(4) 对比选择合作单位。EPC项目管理难度很大, 风险也大, 因此在选择合作单位的时候一定要提前了解对方有足够的实力完成任务, 以避免因为合作单位能力低的问题造成总承包商承受巨大的损失。
(5) 采取新技术以降低施工成本。在施工过程中, 可针对EPC总承包合同的特殊性, 结合工程实际, 采取新工艺、新方法, 进行技术和施工方法等方面的改进, 在不降低设计标准的情况下, 多提优化方案, 降低成本。
(6) 把握合同条款, 增加合理费用。E P C总承包商要利用有利的合同条款或合同中解释模糊的条款, 有理有据地提出新增项目, 要求补签合同, 增加费用。
(7) 转嫁部分风险给分包商。EPC总承包商可客观衡量自身能力, 对于有些部分感觉自身能力不足可以将这部分承包给分包商, 同时这也是风险的转移。
5 结束语
工程EPC总承包的市场前景十分广阔, 工程承包企业面临着机遇, 同时也面临着激烈的市场竞争和巨大的挑战, 作为EPC总承包商, 需要认真分析EPC总承包模式存在的主要风险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范, 努力打造自身的核心竞争力, 提升自身的实力, 才能在工程领域站稳脚跟, 实现持续、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魏建雄, 曾浩峙.总承包项目的HSE管理程序及管理要点[J].水运工程.2005, (11)
[2]成虎, 吴九明.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运作过程和合同分析[J].施工技术.2004, (12)
[3]孟宪海, 赵启.EPC模式下业主和承包商的风险分担与应对[J].国际经济合作.2004, (12)
15.仓库承包合同 篇十五
关键词:国际工程;承包合同;合同风险;合同管理
中图分类号:F2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374(2013)14-0122-02
随着我国经济产业化的发展,很多企业都往国际化方向发展。在这样的形势下,建筑企业也不例外,为了让企业更加繁荣,也走出国门,对外承包了很多的工程。在承包建筑工程过程中,必然要签订合同。国际工程通常都是规模比较庞大,所投入的资金数目也很大,工期较长而且复杂。由于工程地点又是在异国,有很多不确定的因素,如果没有对这些风险进行风险识别和风险量化评估,或者估计不足,就会让企业蒙受巨大的损失。合同管理工作作为工程项目管理中的一项主要组成部分,和企业的利益息息相关,备受承包商的重视。为了降低合同风险,维护自身的利益,让企业实现最大利润化,在此对国际工程承包合同存在的风险进行了分析探讨。
1 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的定义和现状
国际工程承包合同是指一个国家的政府部门、公司、企业或项目所有人(一般称工程业主或发包人)委托国外的工程承包人负责按规定的条件承担完成某项工程任务。
这几年来,在我国政府的战略引导下,国际工程承包行业有了很大的发展。建筑业是我国国民经济五大支柱产业之一,改革开放以来,建筑业的规模飞速增长,我国建筑企业取得了巨大的发展。2011年,全国建筑业总产值高达117734亿元。目前全国有6万多家建筑施工企业,一级资质的企业3600多家。国际工程承包行业的快速发展,同时也推动了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当前,我国国际工程承包业务已经扩展到了世界一百八十多个国家和地区。但如果从单独企业的排名来看,我国的国际工程承包企业和世界排名之首的几个国际承包企业对比,在营业额方面的差距都很大,利润率较低。究其原因,就是我国的承包商在合同和风险方面没有加强管理。因此,我国的承包商要采取措施对合同风险加强管理和控制。
2 产生国际工程承包合同风险的原因分析
第一,承包商与国外业主签订合同时,对合同执行不善可能引起的风险认识不足。在一些欠发达国家,如签订非洲某些国家承包国际工程项目,因为非洲国家与中国的友好感情,加上一些非洲国家经济落后,工作不规范等因素,签订合同过程中,承包商认为,如果发生问题也能做通主工作解决掉,所以签署合同草草了事,主观认为不会出问题,这就为合同埋下了风险隐患。有些业主没有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为了追求个人更大的利益,在合同中无视法律或者有意钻法律空子,在合同中做出对承包商违规的行为。
第二,我国没有建立一套完整的对外合同签订指南,对于首次进入异国领域的承包商,在签订合同文件时,由于缺乏渠道,对相关国家法规政策等很难认识到位。国家在签订合同文件方面,有关法规还不够完善,缺少严谨性和完整性,造成了合同发生错误或者出现漏洞,没有对义务和权利进行明确的划分,引发了一些不必要的争议,同时也让合同存在很大的潜在风险,业主和承包商之间也为此产生了很多纠纷。
第三,承包合同的具体经办人及其主管领导业务水平不高、国际经验不足。管理合同人员的水平决定着合同的质量和履行的力度。如果管理人员素质不高,对合同知识掌握不够,缺少审查方面的经验,对工程承包合同签订不够规范,就会造成业主和承包方义务和权利不平衡,要执行合同就会产生很大的阻力,不利于合同操作。
第四,在执行合同中,承包方索赔与反索赔意识不足而产生风险。有些承包商在接手国际工程项目时,没有认真对待,或者有发现合同中存在一些不合理条款,习惯于按照国内工作经验和处理问题的习惯思维去解决类似问题,或者对合同条款缺少全面认识和思考,如由于担心得罪业主方,给工程合作带来影响,或者对合同条款缺少全面认识和思考。没有用法律、国际通行的索赔做法,来维护企业合理权益,当出现问题时,无法提供有关的索赔证据材料,也就不能让对方索赔,给企业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第五,套用某些国家强制推行的固定合同文本,签订合同而产生的风险。某些企业,由于出于上级给与的业绩压力或是基于看好此类国家的长期承包市场前景。在订立此类时,承包商就失去了合同谈判的公平基础,完全忘记企业关于合同订立制定的相关内控程序而签署合同。国际工程承包所签订的合同都是跨越国界的,因此,在签订合同时,要根据国际上制定的统一标准,如通行的FIDIC合同文本,此文本能让各国的合作方都能互相沟通和谈判,做到公平、公正,保证各国的合法权益。这种做法对维护世界和平,加强世界各国的团结合作,促进各国的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3 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签订时降低风险措施分析
签订国际工程承包合同具有复杂性和艰巨性,签订是否规范、合理,直接影响到了工程的顺利进行。要注意合同中存在的风险,按照国际上制定的合同统一标准,提高合同透明度,保证合同的平等、公正。还可以另外制定一些措施保证合同的合法和公平。
一是提高风险意识,加强签订合同防范意识。要加强企业内部合同签约知识和技巧的培训和指导,提高企业负责人合同风险意识,要把合同风险防范意识逐步转变成自己的做事习惯,就能有效降低合同风险,保证企业自身的正当权益,也可以减少双方的不必要纠纷,对维护国际合同签订的公正和公平具有重要作用。
二是与合作方进行良好沟通,在签约前,要对项目业主方茜资信等进行全方位认真考察,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对合同签订进行制约。对国际工程承包合同加强管理,避免出现诈骗合同行为发生,降低合同风险,要建立健全国际上认可的合同管理组织体系。在企业内部加强法律知识教育,培养一些擅长外语、外交、法律、业务的合同法律专业人才,将企业签订工程项目承包合同的风险降到最低限度。
三是从各方面提高施工项目管理人员法律意识。在合同签订以及履行合同过程中,要加强对合同管理力度,提高履行合约与合约风险防范意识,尽量避免合同中出现诈骗行为。可以通过授课、法律案例分析等方法对项目管理人员加强培训,从而提高他们的合同法律知识水平和防范意识,让他们在签订合同时能严格根据合约办事,也让合作双方都能互利互惠。
四是在企业准备投标时就要全面收集和整理项目资料,做到心中有数。在收集资料时,要多方面了解和调查,保证资料的真实和完整。在签订投标合同之前,要让有工作经验和业务能力的人员对项目资料进行调查和严格审查,保证工程项目的安全顺利进行。
五是对合同进行风险转移,降低合同风险。受到外界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合同风险时刻存在,合同签约者可以采取分散或者转移风险的办法,将企业因为合同带来的风险降到最低限度。在实际工作中,主要可以采用两种方法进行分散和转移,一种是参加保险,把一些特殊风险转移到保险公司,另一种是和分包商签订协议,让分包商也相应地承担一些风险。另外,主承包商要加强对承包商进行合理、科学管理,建立一套完整的分包授权的管理制度,一起努力降低合同风险,减少损失。
六是企业要做好精细化内控管理,建立完整的合同管理体系,如评审机制、审核体系等,让合同高效、合法实施。在签订合同过程中,要让有关管理部门、所有法律专业人员都参加,同时还要建立一支高水平的专业合同谈判队伍,这支队伍的成员挑选要根据他们的工作经验、业务能力以及外语、法律专业知识的水平来进行。这样才能让这支专业队伍在关键时刻发挥他们的重要职能。
七是项目部门要建立高效的信息传递和收集渠道,要对各个岗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合同交底,定期召开合同索赔工作会,万一发生合同风险,如资金风险或者合同风险,要马上查找有关证据资料,提供索赔依据。外承包商在实施合同过程中不能做出侵犯别人权利或者违法的事情,要随时关注事情进展情况,对于合作方出现的违约、违法行为,要收集一些有用的资料和证据,并保存好完整、真实、有价值的索赔证据。
4 结语
综上所述,中国工程承包商在走出国门,迈向世界的同时,虽然让企业得到很大的发展,但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随时都有很多的不确定因素发生,也难免存在一定的风险。面对这样的风险,一些外包企业可以很好地应付,而一些承包商却感到心有余而力不足,无法维护企业的正当权利,也无法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因此,企业在国际工程合同签订时,要提高法律意识,加强多方面的防范,采用各种手段将合同风险降到最低程度,尽量减少或者避免给企业带来的经济损失,为企业赢得最大的经济效益,也推动我国经济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赵晨曦,徐传中.国际工程承包投标报价系统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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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肖安华.探讨国际工程承包市场的风险和防范[J].科技与企业,2011,(7).
[3] 陈凤莉.增强国际工程承包中的法律意识[J].中华建筑报,2009,(11).
[4] 侯静.国际工程承包风险管理研究[D].北京交通大学,2012.
作者简介:梁建军(1976—),男,中国航空技术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师,研究生,研究方向:国际工程公司工程管理。
16.仓库租赁合同协议范本 篇十六
承租方(乙方):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签定本协议,双方应遵照执行。
一、甲方将位于南宁市_______________城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号的场地出租给乙方,总面积为___________平方米。
二、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租凭期满,甲方有权由回出租场地,乙方应如期交还。甲、乙双方不再续签协议,都需在协议到期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三、租金:
1、租金每平方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合计每月租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金每叁年按______________上调一次。
四、租金付款方式和交纳期限:
1、付款方式以_________________为准。?现金支付 ?银行支付
2、租金按季度交纳,即在租金期满前一个月_________号交下一季度租金。
3、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转账后,三天内开具合法有效的租赁票据给乙方。
五、押金:
乙方在签定本协议时须交纳_________________元押金。本协议终止时,乙方无拖欠租金及其它费用的,甲方应及时返还给乙方。
六、水电费的收取标准:代市供电局收限电费,电费收费标准_______元/度,水费收费标准_______元/度。
七、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1、甲方的权力:如乙方将承租场地从事非法活动,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2、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维护水电供给畅通,无失职责任造成停水停电。
(2)如因规划、拆迁等原因需要提前解除本协议时应自约定之日起提前____________天通知乙方搬迁,甲方必须归还乙方保证金及剩余租金(租金按天计算)。
八、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1、乙方权力
(1)租赁期满后,甲方仍出租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权。
(2)协议到期乙方需要续租的,乙方应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得到甲方同意后另行签字协议。
(3)存在下列情况时,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甲方非法干预乙方正常经营的。
?由于政策或不可抗力等因数,造成无法正常经营。
2、乙方义务
(1)乙方可对仓库自行整改,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九、违约责任
1、合同期间,如甲方中途毁约不再将场地租给乙方,甲方需向乙方支付3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同时甲方还需赔偿乙方因场地装修及搬迁所带来的损失。
2、合同期间,如乙方中途退租,乙方需向甲方支付3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3、乙方不得无故逾期交纳租金,如乙方恶意拖欠租金,甲方在书面通知15个工作日后仍无改善的可终止协议。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履约中发生争议,双主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有权提起诉讼。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一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十三、双方协商补充条款:
甲方: 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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