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当代农村的发展

2024-09-08

浅析我国当代农村的发展(精选8篇)

1.浅析我国当代农村的发展 篇一

我国农村体育发展现状浅析

摘要 本文以安徽省长丰县“鸿路钢杯”运动会为背景,浅析我国农村体育事业发展的意义及存在的问题,初步探索积极发展我国现代化农村体育事业的途径,以期为促进我国现代化农村体育事业提供动力。

关键词 农村体育 发展现状 浅析

中图分类号:G807.0 文献标识码:A

Analyse on Rural Sports Development Status in Our Country

――Take the “Honglu Steel Structure Cup” Sports Meeting in Changfeng Country as An Example

WU Huilin

(Changfeng No.1 Middle School, Hefei, Anhui 231300)

AbstractWith “Hong lu gang gou Cup” Game in Changfeng country, Anhui province as the background, analysis of the significance and problems about developing sports in our rural areas.Actively explored the means for developing China’s modernization sports, in order to provide power to promote the modernization sports of China’s rural.Key wordsrural sports;development status;analysis

随着我国新农村建设的快速发展,不仅农村的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而且农民的精神文化生活也有了显著提高。其中积极发展我国现代化农村体育事业也是我国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实现社会公平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江泽民同志也曾题词说:“发展农民体育事业,提高中华民族素质。”《全民健身计划纲要》也提出:“提高农民的体质与健康水平是农村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①因此,本文拟以安徽省长丰县“鸿路钢杯”运动会为背景,浅析我国农村体育事业发展的意义及存在的问题,初步探索积极发展我国现代化农村体育事业的途径,以期为促进我国现代化农村体育事业提供动力。从安徽省长丰县“鸿路钢构杯”全民运动会分析发展现代农村体育的意义

2009年9月20日上午,“鸿路钢构杯”长丰县首届运动会在长丰县一中隆重开幕。本次运动会把广大农民也分组纳入其中,且设置了许多与农民日常生活劳动相关的比赛项目,同时又设置了如足球、篮球、乒乓球、羽毛球等现代化的科学体育运动项目,这就将现代科学的体育运动与农村传统的体育运动有机的结合起来了。首先,这不仅体现了我国政府对农村体育的高度重视,大力推进全民健身计划的有效实施,提高农民的身体素质,丰富农民的业余生活;其次,也反映出大力发展农村体育已成为我国群众体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农村体育的发展状况不仅可以反映群众体育发展的整体态势,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着一个国家整体的体育实力;最后,这对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农村的可持续发展也具有积极意义。当前我国农村体育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全国政协委员卞志良在2010年3月3号全国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上指出,我国农村体育仍处于自然发展状态,各级政府对我国农村体育活动的观念有待更新。②这就说明虽然我国农村体育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推进有了快速发展,但在其发展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2.1 农村体育地区发展不平衡

由于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长期以来形成的社会资源分布的不均衡性,造成了城市与农村、东部地区与西部地区、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体育发展的不平衡性,尤其在体育意识、场地设施、经费投入、科学指导等方面地区差别较大。长丰县属于经济发展较好的地区,相应的农村体育发展比较迅速。但在中西部贫困山区,类似于参加体育活动等休闲方式则几乎没有,农民精神文化生活匮乏的问题十分突出。这就导致大多农民在闲暇时感到精神空虚,这与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精神文明的提高形成了突出矛盾。

2.2 青壮年外出打工,农村体育人口偏低

从参与长丰县“鸿路钢构杯”运动会的农民代表队来看,其参赛人员都是四十几岁的中年人,且很少参加科学化、专业化的体育训练。其主要原因是农村大多青壮年都外出打工,留在家中务农的农民们没有时间、金钱和精力参加专业化的体育锻炼。调查结果显示,2007年全国有3.4亿城乡居民参加过体育锻炼,“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为28.2%。城镇居民参加体育锻炼的比例比乡村居民高出24.1%”,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的比例是乡村的2.7倍。③从数据我们可以看出,我国体育人口偏少,农村体育人口比例偏低更为突出。在市场经济运行机制下,许多农村剩余劳动力尤其是青年人背井离乡涌入城市,以追求经济上的富裕来提高生活质量。这样不仅使农村的主体生产力量流失,也使得(下转第206页)(上接第184页)农村“空巢”家庭增多。长期留在家里的往往都是一些老人和孩子。这些群体能够用于体育锻炼的时间极少,从而导致农村体育运动开展受到阻碍。

2.3 农村体育的筹资渠道单一,体育设施缺乏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意见》中有关投资方式和原则规定:农村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以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共同投入为主,社会集资为辅,体育彩票公益金主要在器材配置上予以支持。④现阶段,经济欠发达农村地区体育基础薄弱,农民体育意识差,农村体育产业化进程缓慢。目前,农村体育建设主要依靠政府投资,体育组织经费自筹能力很低。由于大多农村体育的筹资渠道单一,筹资力量薄弱,再加上我国长期形成的二元经济社会结构致使农村体育设施更是严重缺乏。根据第五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的统计,截至2003年,我国拥有符合第五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要求的各类体育场地850080个,但乡(镇)村只有66446个,仅占总数的8.18%。⑤由此可见,当前我国农村体育基础设施还很不完善。

2.4 农民体育运动缺乏专业的指导

由于农村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当前我国乡镇体育人才相当匮乏,根本留不住也请不来专业的体育教练员。没有专业性的体育人才指导农民进行科学体育健身,传授体育健身知识技能,无法让农民树立正确的强身健体观念,农民仍将停留在“劳动即锻炼”、“无病即健康”的传统观念上。促进农村体育进一步发展的途径及对策

3.1 多方筹资,完善农村体育基础设施

体育设施是我国体育事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面对当前农村体育发展资金不足,基础设施缺乏的问题,各地体育部门在积极争取党委和政府的支持,加大体育场地设施建设投入的同时,还需要政府部门出台相应的优惠政策,积极鼓励企业及广大社会组织投资农村体育事业。最关键的还是要广大农民群众艰苦创业,大力发展农村经济。

3.2 充实农村体育队伍,扩大农村体育人口

为改变农村乡(镇)缺乏专业体育教练的现状,各县级体育部门和乡(镇)文化服务中心应聘请专业教练,以各大学培养的体育专业人才,各行业中的“社会体育指导员”、青年农民体育爱好者为主要对象,利用农闲时间开设培训班,对广大农民进行专业指导。通过这种方式来带动农民群众参加专业化的体育锻炼和体育活动,从而逐步扩大农村体育人口。

3.3 加大农村体育文化宣传力度,增强农民体育文化意识

当前大多农民对体育锻炼存在错误认识,他们认为在地里干农活即体育锻炼。对此我们应该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进行广泛、深入、细致、持久地宣传,将体育锻炼的好处告诉广大农民群众,普及体育知识,让他们树立正确的体育观念。同时,发挥农村体育指导员和志愿者的作用,宣传科学健身方法,带动农民群众一起进行体育锻炼。结语

通过对安徽省长丰县“鸿路钢构杯”运动会的全面分析,可以看出随着新农村建设的快速推进,全民健身计划的实施,农村体育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但因为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原因,致使当前我国农村体育发展受到诸多阻碍。因此,为了达到全民健身的目的,政府应加大对农村体育发展的扶持力度,社会媒介加大体育科学宣传力度,转变农民的体育观念,积极参与体育活动。

注释

①陈洪澜.论工会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特殊作用[J].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2007(2):43.②张传龙.体育下乡对推进新农村体育发展的几点思考[J].社会纵横,2010(8):49.③⑤韩军,王斌,马红宇.我国农村体育发展思考[J].体育文化导刊,2009(6).④张传龙.体育下乡对推进新农村体育发展的几点思考[J].社会纵横,2010(8):50.

2.浅析我国当代农村的发展 篇二

一、我国农村政策性金融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目前在我国承担农村政策性金融业务的机构主要有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以及农村信用社。尽管我国农村政策性金融取得了重大进展, 但我们必须看到当前的农村政策性金融体系非常不完善, 政策金融缺位现象严重, 这与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 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是不相符的。具体来说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 现有政策性金融机构资金不足且来源较为单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资本金、发行金融债券、财政支农资金、中央银行再贷款、境外筹资、业务范围内开户企业单位的存款等。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注册资本为200亿元, 中国人民银行实拨资本金较少, 仅为10亿元, 其余为农业银行、工商银行以贷款的形式划转的资产和财政退税转增的资本金。资金不足, 然而其来源除资本金和吸收少部分企业存款外, 主要依赖于向中央银行再贷款和发行金融债券, 资金来源与所承担的任务之间存在较大的资金缺口。

(二) 农业发展银行业务范围较为狭窄

从1998年开始, 为了配合粮食流通体制的改革, 国务院决定将农业综合开发贷款、扶贫开发贷款等专项贷款业务从农业发展银行划出, 其职能变成了单一的粮棉收购银行。随着粮食流通体制市场化改革的深化, 粮棉市场全面放开, 农业发展银行的业务活动受到极大的影响, 贷款规模明显下降, 业务单一的问题愈发突出, 在2003年、2004年粮棉油贷款分别为6809.77亿元和7104.26亿元, 占当年农发行贷款总额的99%。

(三) 农业发展银行的业务经营困难重重

农发行业务的可持续发展需要资金的扶持, 也离不开资金的回流。但是由于农产品的市场风险性, 地方企业对资金的挤占挪用以及内部监管机制不健全、风险管理落后等原因, 农发行的贷款难以回收, 信贷资金流失严重。再加上农发行办公费用的快速增长及机构规模的日益臃肿, 高成本与低经营利润的矛盾使农发行的发展步履维艰。

二、国外农业政策性金融发展实践与经验总结

(一) 各国农业政策性金融发展实践

1、美国农业政策性金融

美国根据《农业信贷法》建立了一个分工合理、相互配合的政策性金融体系, 为农业生产和与农业生产有关的活动提供信贷资金和服务, 并通过信贷活动调节农业生产规模和发展方向, 贯彻实施农村金融政策, 控制农业发展规模等。主要包括: (1) 农民家计局。其任务主要是对农产品进行价格支持和对农业生产给予补贴。 (2) 农村电气化管理局。其任务是对农村非盈利的电业合作组织和农场等发放贷款, 用于架设大型电线、组建农村电网、购买发电设备以及电话通讯设备等。 (3) 商品信贷公司。其职能是对农产品进行价格支持或对农业生产给予补贴, 借以提高农民收入。这种通过农业稳定和保护局的地方机构或生产信贷协会向农户提供农产品抵押贷款, 从销售和生产方面实行政府干预, 增加农场经营收入。 (4) 小企业管理局。该局的主要职能是专门为不能从其他渠道获得资金的小企业提供信贷援助, 以促进、帮助小企业发展, 维护小企业利益。

2、印度农业政策性金融

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 印度实施绿色革命, 以推动现代化农业技术为中心, 辅之以农业信贷、财政补贴、价格支持等措施支持农业发展。与此同时, 印度农业政策性金融组织也逐步发展和完善。主要包括: (1) 国家农业和农村开发银行。该行成立于1982年, 是当前印度最高一级的农业金融机构, 是印度有权监督和检查农村合作信贷机构、地区农业银行的业务发展, 资助商业银行的农村信贷活动。 (2) 地区农业银行。作为政策性银行, 地区商业银行不追求盈利, 不是按商业经营原则办理业务, 主要建立在农村金融机构较为薄弱的地区, 在一个特定区域内活动;贷款主要发放给生产急需的贫困农民, 除提供与农业生产发展有关的农业信贷, 还提供其所需的消费贷款;目前农业银行已成为印度不发达地区贫困农民得到开发贷款的主要渠道。

3、法国农村政策性金融

法国是欧洲农业最发达的国家, 在农业发展过程中贡献最大的是法国农业信贷银行系统。其特点是“上官下民, 官办为主”, 既承担普通的农业贷款业务, 由于国家政策紧密结合, 优先支持符合国家政策和国家发展规划的项目。它由三个层次构成:最高层是法国农业信贷银行, 它是会计独立的官方金融机构, 也是全国农业信贷互助银行, 负责协调省辖基层农业信贷互助银行的业务, 分配管理资金, 并可办理转账、投资等业务;基层是到访农业信贷互助银行, 主要负责吸收和管理活期存款及储蓄基金, 由个人及成员入股组成, 按合作制原则经营。

(二) 国外农村政策性金融的经验特点

1、农村政策性金融机构的资金来

源渠道广泛, 主要有政府资金、发行债券、向其他金融机构借款、吸收存款、邮政储蓄资金、向国外借款等方式。 (1) 政府资金。美国的农业合作信贷机构均在很长一段时期都由联邦政府出资。 (2) 发行由政府担保的债券。如美国的农业合作信贷机构发行的统一债券。这种做法可以适应中长期的资金需求, 又有政府的担保, 常被视为一种政府债券, 很受欢迎, 筹资能力较强。 (3) 向中央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资金。泰国等发展中国家的这一做法还比较普遍。对于金融业发展水平较低的国家来说, 一般都由中央银行直接发放或充当农村政策性金融机构的“最后贷款人”, 作为中央银行行为规范化进程的一部分。

2、十分重视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和

政策性金融的互相补充。有的国家既重视政府的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 又注重利用互助合作性质的农业信贷机构, 实行官民并列模式。如美国在全美十二个农业信贷区, 都有一个由联邦土地银行、联邦中期信贷银行和合作银行组成的互助合作性质的农业信贷机构;还有由美国农业部直属的农民家计局、商品信贷公司和农业电器化管理局组成的政府农业信贷机构。有些国家甚至将政策性金融机构与互助合作性质金融机构有机地结合起来, 如法国的农业信贷银行是一种“上官下民”的所有制模式, 它的中央机构——国家农业信贷银行是公有性质的, 由政府所有, 而省级农业互助信贷银行和地方农业互助信贷合作社均为合作性质, 实行自治, 有自己专门的管理机构和权力机构。

3、各国大都通过立法对农村政策

性金融机构给予支持和保障, 如早在19世纪, 法国政府就颁了《土地银行法》;1963年颁布了《农业中间信贷和开发公司法案》。目前, 美法等发达国家也普遍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农业政策性金融法律体系, 对农业政策性金融业的监管严密规范。同时, 在政策上提供许多优惠, 鼓励和保护农村政策性金融机构。具体如减免税收、注入资金、利息补贴、损失补贴、债务补贴以及实行有差别的存款准备金制度, 来促进农业政策性金融支农作用的发挥。

三、国外农村政策性金融对我国的启示

(一) 拓宽农业政策性金融的资金来源

目前, 我国农发行的资金来源单一, 主要是央行再贷款形式。央行目前正努力试图改变这种资金供求体制, 以切断政策性资金需求与央行基础货币的直接联系, 保持央行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央行提供给农发行的再贷款, 已由1997年的8167.79亿元调减为2005年年初的5699亿元。从2004年7月开始, 农业发展银行首次以市场化方式发行政策性金融债券, 截止到2005年9月, 累计发行17期金融债券, 共筹集资金1901.7亿元。此外, 利用政府担保从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获得低息优惠贷款, 从而降低资金成本。

(二) 随市场变化灵活调整农业政策性金融的资金运用

中国的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与泰外国的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相比显得不够灵活, 主要还是支持粮、棉、油收购和一小部分的扶贫、开发贷款。中国的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有必要学习国外经验, 随市场变化调整农业政策性金融服务的内容, 在缩减粮食收购资金金融支持的同时转而支持农业生产结构的调整, 较大比例地提高对农业开发、生产、产业化服务等的贷款比重, 对经济与生态能协调发展的农、林、渔业等一些获利能力较低的生产经营项目给予低息贷款的支持, 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 促进生态环境的改善与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 制定农村政策性金融法规, 完善监管

借鉴国外经验, 我国必须加强农村金融的立法工作, 在规范政策性银行经营行为的同时, 明确界定其与政府、央行、商行、企业等各方面的关系, 摆脱外部客体超越法规的干预, 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保障资产的安全。有关法规应包括两个层次:一是国家制定的政策性金融机构法;二是各类政策性金融机构或主管部门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这类法规是国家专门法的补充和具体化, 如贷款项目评估办法、贷款审批收放程序、贷款风险防范和管理办法、委托代理机构资格和职责规定等。要加强对农业政策性金融的监管, 就应建立多元化、全方位的农业政策性金融监管体系, 突出中国银监会的权威性, 完善中国银监会对农业政策性金融的监管。

摘要:我国农村政策性金融的发展, 对于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和粮棉流通体制改革, 完善农村金融服务, 弥补财政支农不足, 加强农业基础地位, 保护农民收益, 都具有关键性作用。为了更好地适应现阶段农村经济发展新形势的客观需要, 针对我国农业政策性金融体系及金融支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必须建立以政策性金融组织为基础、合作金融组织为主导、商业金融为发展方向的分工协作的农村金融组织新体系。

关键词:农村政策性金融,外国经验,启示

参考文献

[1]李扬:《中国金融理论前沿》,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1年。

[2]周小川:《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几点思路》, 《经济学动态》, 2004年第8期。

[3]蔡友才:《我国农村政策性金融的国际借鉴与改革思路》, 《当代财经》, 2005年第4期。

[4]应寅锋、张婷:《对农业发展银行改革的思考》, 《山西财经大学学报》, 2006年。

[5]白钦先、曲昭光:《各国政策性金融机构比较》, 中国金融出版社, 1993年。

3.浅析我国当代农村的发展 篇三

【关键词】:农村区域发展;发展问题;三农;农业农村经济

中图分类号:F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809(2010)12-0291-01

在全面建设和谐社会的进程中,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发展已经成为一个重要课题。通过对发展历程的梳理,笔者将我国农村区域发展过程中需要注意的四大突出问题作如下归纳及分析:

一、不平衡性

不平衡性似乎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一个普遍存在的特点,这种不平衡性体现在经济基础及发展规模的阶梯差异,城市如此,我国不同农村区域经济发展更是如此。若将我国农村区域按照东、中、西划分,济实力随之递减,并且这种差异由东至西愈发明显。差异不是一朝一夕所能形成的,这可追溯到上世纪90年代初期,由于依靠政策、地理条件等多方面优势,东部地区经济发展早已在起跑的时候就将西部地区远远地甩在了身后,因此,东部地区农村区域发展所能依靠的基础也更为扎实。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东部农村区域发展依靠其具备的得天独厚的优势,进一步拉大了这种差距,虽然目前我国着力改善这种区域化的差异性,但是在短时间内农村区域发展的不平衡性想要得到实质性的改善还是非常困难的。

二、发展与环境的矛盾

在我国积极推动农村区域发展进程的同时,环境问题的日益严峻已经成为一大突出问题,农村环境的破坏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现代化农业生产对农村土地资源造成的破坏

相对于传统农业,现代化农业的发展对于土壤的破坏力更强更大。滥垦乱伐造成大批农业用地产生水土流失、土壤风蚀等现象;化肥、农药、农用地膜对土壤的侵蚀也大大减少了农村土地的肥沃程度,使土壤质量大大下降,进而影响农作物产量。在经济利益的刺激下,农村规模化生产给广大农村土地资源带来了巨大损失,加之生产者土地及环境保护意识、可持续发展观念缺乏,加大了对农村土地资源的浪费和损害。

2. 广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落后

随着新农村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城乡一体化趋势愈加明显,由于人口的不断聚集,生活垃圾等环境污染情况愈发严重,脏乱差等现象随处可见。与城市相对完善的基础设施相比,广大农村地区相对缺乏这类解决生活污染的配套设施,这大大制约了我国农村区域发展。因此,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有效改善广大农民的生活环境及条件,是一个利国利民之举。

3.工业污染严重

在农村区域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工业污染问题不容忽视。由于我国乡镇企业在工业生产时忽略了预防及治理环境问题的考察,大多存在布局不合理的问题,严重缺乏环境保护观念,导致农村地区工业污染问题的产生。与此同时,农村大力开发养殖业,这种生产模式对于环境造成的影响也不亚于工业污染,同样不容忽视。

三、农村城镇化规划细节存在不合理性

在推动我国社会协调发展方面,合理的农村城镇化规划对于消除城乡差距、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能够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是在我国农村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很多细节问题存在致命缺陷。首先,规划没有完全做到因地制宜。由于我国不同地区城市布局存在差距,大中小城市的比例也存在极大差异,从数量上看,东部地区城市数量远远超过西部地区。而对于农村城镇化的规划过于宏观,没有将地域特色及区域优劣势充分考虑其中,这样在农村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各地区农村发展步骤及策略就缺乏合理的依据,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国农村城镇化进程的更好更快发展。

四、农村区域发展中的政府干预

在我国农村区域发展过程中,县域经济扮演着重要角色,它是基于农村、立足县乡的一种我国特有的农村区域经济模式。在市场经济社会,无论是城市经济还是县域经济的发展均应发挥市场的主导作用,调动一切合理存在的市场因素,同时充分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保障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行。而在我国农村县域经济的发展浪潮中,不同农村地区政府干预力度不同。据了解,在西部落后地区,县域经济的发展政府干预性非常明显,这不仅制约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同时阻碍了该地区农村区域经济的发展,而相对于一些政府干预力度较弱的地区,市场主体的主观能动性得到了充分调动,恰当的政府引导也起到了很好的调控作用,该地区农村经济发展阻力相对减少。

五、结语

相较于发达国家,我国的综合国力及经济实力还有待提升,而作为一个农业人口比例占全国总人口近7成的发展中国家,农村区域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就更应该得到应有的重视。为农村区域发展战略扫除阻力与障碍,为我国农业农村的全面协调发展保驾护航,使农村区域经济的发展真正成为我国经济及社会发展的基础和关键。

参考文献:

[1]全国农业区划委员会.中国农业自然资源和农业区划[M].北京:农业出版社,1991.

[2]魏后凯.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的趋势及总体战略[J].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0,(4).

4.浅析我国当代农村的发展 篇四

摘要:教育部公布的2010年普通高校就业率截至7月1日,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为72.2%,2010年全国有630万毕业生,那么言下之意就是有27.8%将近175万的毕业生未能如期就业,毕业即失业,其中还不包括大量高校虚报的假就业、被就业等造假水份。这一数字,更是会逐年递增,就业问题已成大当今一个重大社会问题,也亟须解决!

关键词:

一、大学生就业的现状

自1999年高校开始扩大招生规模以来,高校毕业生就业率日趋下降,而全球性的金融危机更是让就业形势变的更加不容乐观。

(一)毕业生人数在不断增加

近年来,随着高校连年扩招,每年毕业生人数也连年增长,大学毕业生就业率下降,就业问题比较突出。据教育部统计,2010年毕业生将超过630万人,预计今后三年内还将以每年50万的速度增长,整体就业人数不断增加。

(二)毕业生向大中城市流动趋势加强流向

伴随我国沿海等周边城市的快速发展,发达城市以及较发达城市和一些发展相对缓慢的乡镇之间的生活水平差距不断加大。在高薪、高待遇、高福利等的吸引下,大部分高校毕业生就业观念也在跟随经济发展方向,选择在大中城市寻求发展空间,逐渐形成了向大中城市流动的洪流。造成了人才集中超过了有限的就业市场的需求。

(三)毕业生的期望值居高不下

伴随着精英教育的普及,大学生整体素质的不断提高,高校毕业生对就业的期望值也就一直居高不下。调查显示,大学生的理想起薪集中约有15%的人定位

于4000元以上,而仅有不足3%的人选择1500元以下。而大部分的企业全部选择1500-2500元。部分大学生就业期望值依然居高不下,过高的期望值不可避免地让他们失了大量的就业良机。

当代大学生就业问题的分析:

(一)·当代大学生就业自身存在的问题

1、考证存在盲目性:企业问卷调查显示,企业在选择“看重哪种证书”选项时全部都选为“零”,可见企业对证书的信赖度并没有大学生想象的那么高。原因是,如今证书种类繁多,加上近年来各种培训机构层出不穷。其中又以短期培训和针对应试的居多,企业面对这支日益壮大的“考证大军”产生疑虑——持证人是否真的具有相应能力?因此相比证书,企业更看重个人素质和实际操作的能力。

2、先就业后择业渐流行:就业态度的变化,能从一个方面反映市场上人才供给的情况。在当前,大学生就业比较困难的情况下,“先就业再择业”的态度成了多数毕业生的首选

3、对企业不够了解:大多数大学生并不了解自己想要进入的公司发展前景、用人制度、企业文化、人际关系等等,有一部分学生对以后自己即将在一个什么样的平台上迈出人生第一步只有模糊的概念,甚至根本没有目标。

4、对薪酬的期望更加现实:学生对于薪酬的看法更加现实了,高校学生期望月薪1000-4000元的占总人数的68%左右,其中2000-3000元为更多学生接受;2000-4000元的期望人数居多;1000-2000元及4000元以上的期望人数较少。

5、职业规划意识不够强:相比于过去,今天的大学生就业观念已发生很大的变化,这和我们国家经济发展的趋势、人才市场的逐渐完善、选择多元化的趋势相吻合。很多大学本科在校生对于以后的就业有模糊的打算,还有一些没有做

任何的打算,而真正有明确规划的人却只占很少的一部分。

6、大学生自主创业的现状:大学生对创业的认识不全面,甚至存在明显的缺陷,其中重要的一点就是缺少管理经验,对行业缺少深度认识,对市场和营销缺少深入了解。

(二)从毕业院校来讲

首先,自2003年我国第一批扩招大学生走向社会以来,我国社会的人才需求量逐步由卖方市场转为买方市场,庞大的毕业生队伍走向就业市场。伴随着全球性的金融危机,各地区的经济开始衰退,社会已经不可能提供如此众多的就业岗位。从而导致了当前大学生就业的压力骤然加大,就业难现象凸显。

其次,当今社会所需要的人才是全面发展的综合性人才,而我国高校所培养的人才多在综合能力上有所欠缺,专业技能也不够强,很难把所学的专业知识熟练地应用到实际工作中在社会上也很难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

另外,高校学生就业指导工作已经受到了普遍的重视和关注,许多高校积极从理论上和实践上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我国就业指导工作起步较晚,目前有些高校还停留在传达政策、整理信息、组织“双选”会的粗线条阶段,就业指导工作远远适应不了就业形势变化和就业制度改革的需要。

(三)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要求日趋提高

用人单位招聘高校毕业生时,往往会考虑到诸如大学生的个人品质、工资要求、实践经验、学习成绩、综合素质、专业类别、户口、性别等众多因素,一两处优势已满足不了社会的需要,应聘大学生要在很多方面存在优势才会被用人单位所接受,简而言之,用人单位对大学生的要求是普遍性的,表现在大学生自然属性、素质和能力的方方面面。

对于自然属性,诸如户口,性别,尽管对就业有着很重要的影响,但是客观事实无从改变,这里暂且不谈。下面是关于素质和能力的概述

首先是素质方面,被看好的人才素质有敬业精神、合作精神、政治素质、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和心理素质等等,其中敬业精神日趋成为时代的主题,实际上隐含着用人单位对当代大学毕业生敬业精神的困惑与忧虑。其次是能力方面,用人单位看好的人才能力又分别有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协调能力、独立工作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等等。可见,用人单位最看重的是实干。因为单位用人必须创造效益,就要用能干实事的人,且尽可能少用人多干事,这样才能降低成本提高功效,在竞争中取胜

三、针对大学生就业难的一些建议

(一)切实了解用人需求,不断增强毕业生综合能力

如何更好的利用仅有的不到四年的时间来完善自我直接影响了大四的就业形势。因此,大学生应该利用一切可能的途径来关注了解用人单位需要怎样的大学毕业生。针对用人单位的需求,大学生应充分利用大学四年去学习相关知识,考取相关等级证书,进而在就业招聘中占据优势,获得一份好工作。

(二)调研就业形势,合理进行就业指导

由于当前大学生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高校就业办公室等应不断深入调查当今的就业形势与用人单位的用人需求,有针对性的对广大毕业生进行就业指导。使得大学毕业生能够及时的完善知识储备,调整就业心态,获得就业信息,加快并改善大学生就业。

(三)网罗校友资源,多渠道解决毕业生就业问题

比较成功的校友手里拥有一些资源,可以帮助师弟师妹们提供一些工作岗位。建议充分调动和利用专业教师及校友的社会资源,为毕业生争取更多的招聘

机会。针对专业特色,利用校友、老师的资源,有针对性的进行相关专业的小型专场招聘会,以便使毕业生能够学以致用,创造更大的社会价值。

(四)加大就业扶持力度,创新就业招聘形式

伴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信息的传递越来越快捷,人才市场与高等院校联合举办招聘会一种模式也逐渐跟不上毕业生就业的要求。因此,我们必须在此基础上做出创新,使用人单位和高校毕业生更近距离的接触,通过形势研讨会、专场招聘会、专家报告会、师生座谈会、心理咨询会等一系列措施来拓展就业领域。

参考文献:

[1] 郎建华.新形势下高校学生就业与管理体制创新研究,劳动就业,2009.[2] 张晖怀.高校学生就业指导工作探析,集美大学学报,2005.[4] 金耀武.新形势下解决高校学生就业问题的若干对策,教育发展与研究,2009.[6] 《中国教育统计年鉴》,北京工业大学出版社,2009.[1]王 宏熊丙奇田 磊《直面就业》大学生职业发展指导(第二版)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4年10月

[2]张 强《大学生择业与就业指导教程》世界知识出版社2006年2月

[3]林夕宝王传明《大学生就业指导》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2006年8月

5.浅析我国当代农村的发展 篇五

党的十四大第一次明确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是以社会主义经济制度自我完善为宗旨的经济改革目标的进一步完善和具体化。但是,如何认识和理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涵,它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区别在哪里等等问题,经过几年的实践和理论探索,特别是党的十五大的阐述,虽已愈来愈清晰,却并非已无疑问,有的甚至更为模糊,思想更为混乱。因此,当我们已比较全面了解资本主义国家市场经济的历史与现状及其经验教训之后,为了更好地吸取其有益成份,为我所用,就很有必要在此作一番讨论,以求正本清源,更好地建立起真正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一、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关系

马克思的社会资本再生产理论指明,国民经济按比例发展是任何社会化大生产的客观必然要求。但如何实现这一按比例发展要求,即如何合理配置资源,在不同的社会经济条件下,则可以有不同的方式方法。

在社会主义建设初期,我国采取了计划经济体制。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路线的指引下,我们的经济体制改革确定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目标,克服过去单纯依靠计划调节的片面性,而把计划与市场结合起来,取二者之所长,补二者之所短,而不是要用市场去取代计划从而根本否定计划的积极作用。正如江泽民同志在党的14 大报告中所说的:“我们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同时也要看到市场有其自身的弱点和消极方面,必须加强和改善国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又说:“在宏观调控上,我们社会主义国家能够把人民的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结合起来,更好地发挥计划和市场两种手段的长处。国家计划是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之一。”这就是说,江泽民同志在阐述实行市场经济体制的时候,一刻也没有忘记要强调运用计划手段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因此,当我们把计划和市场看为配置资源手段的时候,对计划和市场二者的关系,则只能理解为相辅相成、互为补充的关系,而不能视为后者对前者的替代或否定。改革开放以来,正因为我们在一定程度上把计划与市场结合起来,才使我国经济有了较为迅速、稳定的发展。

因此,无论是资本主义经济还是社会主义经济在其发展过程中,最后都逐渐发展到使计划与市场相结合的阶段上,这乃是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客观经济规律的要求。所不同的是:资本主义经济发展史是由片面市场调节走向计划与市场相结合之路;社会主义经济发展史是由片面的计划调节走向计划与市场相结合之路,二者殊途同归。这个事实再次说明计划与市场,是相互补充相辅相成,而不是相互对立,相互替代的关系。

必须指出,现在有一种倾向,企图把计划与市场对立起来,鼓吹市场经济万能,把市场机制吹嘘为人类最好的配置资源的手段,并认为,要实行市场经济,就要根本否定经济计划性,谁说要加强宏观调控,加强计划性,就要被扣上要走回头

路,再搞计划经济那一套的大帽子。这种观点不仅在理论上是荒谬的,在实践上也是十分有害的。近些年来的事实表明,每当国家放松了宏观调控的时候,社会经济就出现不同程度混乱,每当加强宏观调控的时候,社会经济就趋向于稳定。如1993 年以来在中央加强宏观调控的正确决策下,逐步取得“软着陆”的胜利和“高增长、低通涨”的大好局面就是一个很好的说明。但也必须看到,在这大好局面下,迷信市场万能的倾向还远未清除。如有些地方、部门、企业抵制宏观计划调控,任由市场调节,以致出现大而全,小而全,盲目投资,重复建设,经济结构失调,企业开工不足,加重了工人失业下岗的问题,社会资源严重浪费,就是其明显的表现。

在社会化大生产的商品经济条件下,无论是资本主义经济还是社会主义经济都需要把市场作为配置资源的一种手段,即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存在市场经济,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也存在市场经济。但这不等于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没有区别,事实上二者是有原则性的本质区别的,有的企图否认二者有本质区别的观点是没有根据的。

所谓市场经济,是指在商品经济已有一定发展的基础上形成起来的、用以配置资源和维护人们一定经济利益关系的经济体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相结合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是与资本主义基本制度相结合的,所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有本质的区别。因为两种不同性质社会的基本制度本来就有本质的区别。这两种社会的基本制度各自维护着不同人群的经济关系或经济利益,从而也就不能不影响到两种市场经济各自维护着不同人群的利益,即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主要以维护资产阶级特别是垄断资产阶级利益为目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归根到底是以维护广大劳动人民群众的利益为目的。这种本质区别在现实的操作运行上,主要是通过如下几个方面具体表现出来的。

1.两种市场经济各自与之相结合的社会基本制度不同。这里说的社会基本制度就是指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所有制结构必须是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多种成分共同发展;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所有制结构则根本不存在公有制的成份,而是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

第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马克思主义认为,随着社会化生产的发展资本主义私有制必将为社会主义公有制所代替。因此,社会主义社会之不同于资本主义社会的最根本之点就在于以公有制代替私有制。坚持公有制,就意味着从事社会化生产的联合起来的劳动者成了企业的主人,能自觉地充分发挥生产积极性,有力地推动生产力发展;放弃公有制就意味着劳动者或迟或早将要重新陷入被剥削、被压迫、被奴役的境地,使生产积极性受到严重压制,束缚生产力的发展。因此,恩格斯说:“社会主义的任务,勿宁说仅仅在于把生产资料转交给生产者公共占有”(马恩选集第4卷,第303页)。这里说明公有制乃是社会主义最本质的基本特征。一切修正主义者最根本的错误之一,就在于放弃了对实现公有制这一根本任务的要求。我国目前由于尚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为适应不同生产力水平发展的要求又还不能实行单一的公有制,而只能实行

坚持以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并存的经济结构。

第二,公有制为主体的内涵是既是一个量的概念,也是一个质的概念,即在量上要求公有资产必须在社会总资产中占据优势,当然,这个优势不应该只计算纯公有企业部分,同时也应把融入非公有企业中的公有资产部分一并计算在内。这是十五大所明确提出来了的。十五大报告指出:“要全面认识公有制经济的含义,公有制经济不仅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还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份和集体成份;同时在量上,既然是„优势‟,在总资产中的比重就不能只占少数或50%以下,也不能只是简单多数或50%以上,而必须是60-70%以上或2/3以上。这是一个普通的常识,否则整个社会的社会主义性质是难以保证的。十五大报告中还指出这个公有资产的„优势‟是就全国而言,有的地方,有的产业可以有所区别”。“公有制的主体地位要体现在: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这就是说,十五大不仅重申了公有制的主体地位要体现在公有制经济占有量的优势,而且进一步明确必须把国有经济对国民经济命脉部门的控制和对国民经济发展的主导或导向作用也要纳入公有经济“主体”内涵之内,作为它的一个组成部份。

第三,非公有经济的性质问题。我国现阶段的一项基本制度或所有制结构,乃是由我国现实生产力状况决定的,既有占主体地位的社会主义经济成份,也有居于非主体地位的非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成份。可见把非公有经济成份纳入初级阶段的“基本制度”之中,绝不等于说非公有经济就已变成社会主义性质的了。所以十五大在提出了上述“基本制度”概念之后,紧接着又解释性的强调指出:“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必须坚持公有制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却从没有说,也不可能说非公有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经济基础,或社会主义经济的组成部份。因为它们本来就不是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成份。如果把非公有经济也视为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那么,我国目前就已经不是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而是完全的社会主义社会了。其实,客观的情况是很明显的:个体经济属于小生产经济,具有两重性,在资本主义制度下,有自发的资本主义倾向,但本身并不是资本主义经济成份;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它可以被引导走上社会主义道路或者作为社会主义经济的补充,但本身并不是社会主义经济成份。私营经济和外资经济都是以剥削雇佣劳动为基础的经济,因此,都是资本主义性质的,或者基本上是资本主义性质的经济。

2.两种市场经济的分配制度不同。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实行的是按资分配或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原则,因而必然带来收入差距悬殊,两极分化现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则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其他分配方式为辅的制度,因而会兼顾公平与效率,防止两极分化,达到共同富裕的目的。即在公有制为主体的条件下,消费品的分配自然要以按劳分配为主,它充分体现了分配的社会主义性质;在还存在非公有制经济的条件下,产品的分配自然还须相应地存在其他分配方式。所谓其他分配方式,包括有以个体劳动为基础的小生产者的产品,全部归个体劳动者自己所有(除去交纳的税收);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产品除按劳动力价值支付雇佣劳动

者的工资和奖金外,其余都按出资的多少,分配给投资者所有,或者说实行按资分配原则。由于企业资本的来源不同,有的是企业主自有资本,有的是借入资本,因此这按资分配的剩余价值部份,往往划分为利润、股息、利息等各种不同形式分给各个资本持有者。此外土地所有者也需分得一份地租。这样在非公有经济中的分配就有了作为劳动力价值的工资和作为剩余价值各种具体形式的利润、利息、股息、地租以及个体小生产者的劳动产品等各种形式,而这各种形式的收入都是以各自提供不同的生产条件或生产要素为依据的,因此,这“其他分配方式”又可较具体地表述为“按要素”分配。

还需着重说明的是,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人们习惯于把技术、信息、品牌和企业家的经营管理才能也列入生产要素之中,在产品分配中它们自然也应得到一定相应的收入。

3.两种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有重大差别。

在运行机制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资本主义市场经济都需要把市场机制与计划机制结合起来,但二者结合的程度和方式却有所不同。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由于是以私有制为基础的,更有利于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相应的宏观调控和计划调节的作用就比较薄弱,即一般都限于间接的调控和参考性、意向性的计划。国家约束力比较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由于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因而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积极作用的同时,还更有可能加强国家宏观计划调控的作用。由于宏观计划反映的是国家长远的、整体的利益;市场机制的调节只是以个别企业眼前的、局部利益为依据的,因此,要使整个国民经济获得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就必须在宏观计划的主导之下把宏观计划与市场机制有机地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二者之所长,避免二者之所短。从而使企业的眼前、局部的利益与国家长远、整体的利益结合起来,并使前者眼前、局部的利益服从于后者长远、整体的利益。

三、对抹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本质区别的各种观点辨析

1.认为市场经济只有一种,而并不存在两种不同性质的市场经济问题。这个问题应该说早在小平同志南巡讲话时已经解决了,认为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资本主义可以用,社会主义也可以用,提出了市场经济没有姓„社‟姓„资‟的问题。”

2.认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需要考虑姓„公‟姓„私‟的问题,并认为这是自1978年以来的第三次思想解放,是党的十五大提出的新思想。前已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最本质的区别就在于它是与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的所有制结构相联系并以之为基础的,这也是保证我国经济的社会主义性质和方向的根本条件。邓小平同志在回答论证深圳还是社会主义社会的根据时说的深圳还是以公有制为主体。他还一再告诫我们:“在改革中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社会主义有两个非常重要的方面,一是以公有制为主体;二是不搞两极分化。公有制包括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现在占整个经济的百分之九十以上。同时发展一点个体经济,吸收外国的资金和技术,欢迎中外合资、合作,甚至欢迎外国独资到中国办工厂,这些都是社会主义经济的补充”。

3.以公有制实现形式的概念,偷换“公有制形式”的概念,为混淆两种市场经济的本质区别,提供新的理论依据。马克思主义者一向认为,社会主义公有制存在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两种形式,不言而喻,这里说的两种公有制形式,是就公有制的公有程度和范围,或者说公有性的强弱而言的。全民所有制或国家所有制公有程度较高,公有范围较广,包括了全民;集体所有制公有程度较低范围较小,只包括部份人民。我国宪法明确规定我国“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制所有制。而“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则是十五大的新提法,意指公有资产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它与“公有制形式”的概念属于不同层次的问题。

以上详细地剖析了上述种种混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观点,目的无非是使人们进一步深刻认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及其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原则区别,从而更好地建立和完善真正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至于究竟怎样才算建立和完善真正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是一个前无古人的创举,是需要从实践中去继续探索的问题,现只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国内外市场经济实践的经验、教训提出如下几个要点:

首先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认真坚持以国有经济为主导、公有经济包括国有经济和劳动者集体所有制经济为主体,与以有利于国计民生的非公有经济包括个体、私营和外资经济同时并存的国民经济所有制结构,反对主次不分和假公贩私的种种观点和措施。

其次,认真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分配或包括按生产要素分配为辅的收入分配体系。坚决防止、缓解和消除两极分化和贫富悬殊,切实实现共同富裕的要求。

再次,必须加强宏观调控,坚持宏观计划主导下把计划与市场两种手段有机地结合起来,优势互补,以最有效、最合理地配置资源,防止、消除失业与大起大落等等消极因素,实现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6.浅析我国当代农村的发展 篇六

浅析我国农村信用社改制农村商业银行

一、前言及背景介绍

近年来,我国的农村信用社正朝着股份化、商业化、规模化及市场化的方向发展、随着金融业的快速发展以及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的农村信用社为适应其发展,应改革其制度,将合作制演变为股份制,构建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的建设构架是县省两级的法人体质结构。创造利于公平竞争的政策环境是农村信用社发展商业化的基础,其实质在于减免税收,增加财政的补贴。

我国的农村信用社作为目前农村的重要金融机构,对我国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发挥重要作用。近年来,随着人们对“三农”问题的广泛关注,以及农村金融体制的深化改革,我国的农村信用社将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我国的农村商业银行作为农村中的金融合作机构,是在合作者共担风险、自愿合作以及共享利益的条件下形成,并在法律范围内为指定的地区提供金融服务。我国的农村信用社自改革开放以来取得很大成效,但基于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其合作组织的属性逐渐失效,无法适应农村金融的需要,农村合作金融流于形式。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三农”问题越来越受到国家领导的重视。解决“三农”问题,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是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前提条件。自 2004 年以来,中央连续出台八个“一号文件”,分别从“ 促进农民增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现代农业”、“粮食增产、农民收入”、“推进城乡一体化”“ 推进农业科技创新”等方面关注“三农”。

国家连续多年出台有关“三农”的政策,足以可见对“三农”的重视。而解决三农问题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这就要求各地农村形成完善的,能切实服务于三农的金融体系。2008 年 10 月,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推动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也明确指出,要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把农村金融提到“现代农村经济核心”的高度来认识。并为农村金融改革和发展提出了如下任务:创新农村金融体制,放宽农村金融准入政策,加快建立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政策性金融相结合,资本充足、功能健全、服务完善、运行安全的农村金融体系。改善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结构,保持县(市)社法人地位稳定,发挥为“三农”服务主力军作用。

目前我国农村金融体系中既存在正规的金融机构,如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还存在各种形式的民间非正规金融。但是近年来,农业银行基层营业网点

浅析我国农村信用社改制农村商业银行

不断收缩,经营目标也逐渐转向非农产业。农业发展银行作为政策性银行,在功能上只是一个粮食收购资金供应银行,邮政储蓄过去多年的“只存不贷”导致农村资金大量流失。所以农村信用社已逐渐成为农村金融体系的支柱,在整个农村金融市场中起着主导作用。

我国的农村信用社最早成立于建国初期,经历了初步发展、曲折反复、快速发展等不同的阶段,1996年8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农村信用社正式脱离与农业银行的行政隶属关系,逐步改变为“农民自愿入股,社员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服务”的合作金融组织,并在全国各地开始进行多种形式的改革试点。

二、我国农村信用社的现状分析和当前问题

1.产权制度和发展模式

目前我国农村信用社在产权制度方面采取多样化方针,各地区根据自身发展水平以及信用社自身状况来选择不同的产权模式:经济比较发达、城乡一体化程度较高、信用社资产规模较大且已商业化经营的少数地区实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不具备商业银行模式改造条件的信用社可以选择合作银行模式在人口相对比较稠密或粮棉商品基地县(市),可以县(市)为单位将信用社和县(市)联社各为法人改为统一法人。对其他还达不到条件的地区,可继续实行原先的体制,同时通过降格、合并等手段,对高风险信用社进行兼并和重组,并对严重资不抵债、机构设置在城区或城郊、支农服务较少的信用社,可考虑按照《金融机构撤销条例》予以撤销。

这样,我国农村信用社出现了三种新型的基本发展模式:农村信用社制度框架内重组模式、股份制农村商业银行模式和农村合作银行模式,各地都有不同选择。但在管理模式上,除北京、天津、上海外,各地基本上都选择组建了省级联社。

当前问题:首先,当前的农村信用社在产权制度方面是一种混合产权模式,出资方主要是各级政府,监管方面还是以政府指导为主,产权没有明确的界定,信用社的性质还存有“官办”金融机构的迹象。

其次,在管理模式上,各省级地方政府都无一例外的选择了易于行政管理的联社模式,这造成了信用社不是对股东和社员负责,而是对上一级的联社负责,同时也伤害了农民参股入社的积极性。

最后,在股权设置方面,农村信用社的“非农”问题日益突出,出现了排挤小股民和农民股民的现象,改变了信用社“支农惠农”的核心目标。

浅析我国农村信用社改制农村商业银行

2.资金运营情况

(1)资产情况。2000年以后,农村信用社增资扩股规模开始迅速加大,但信用社的资本充足率并没有完全达到国家8%的标准要求。从2004年以来,农村信用社再次出现增资扩股高峰,资本充足率有明显提高趋势,可以预见资本不足的问题不久将会得到解决。不良贷款近年来也有所好转,但由于大多数是属于历史积累,在短期内很难收回,这就使得各个信用社的不良贷款率居高不下,甚至有的地方超过了50%,成为信用社经营困难的主要原因。

(2)负债情况。从目前信用社的负债总体来看,农民仍然是最主要的储蓄者,其存款额大约占到信用社总存款的70%。从存款流动性和结构来看,信用社保持较高的流动性水平,但流动性较高的同时也削弱了信用社的盈利能力,尤其是上存制度限制占用了大量资金限制了放贷规模。

(3)盈利情况。农村信用社从农业银行脱离出来后,一方面被转嫁了许多沉重历史包袱,制约了其进一步发展:另一方面行业竞争加大,挤压了信用社的盈利空间,而其服务“三农”的宗旨使得社盈利水平长期处于低位。

3.内部治理结构

(1)1996年中国农村信用社从中国农业银行脱钩后,农村信用社按照《国务院关于农村金融体系改革的决定》要求,建立了农村信用社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三权分立的核心治理制度。理事会负责日常事务的决策并向信用社经营层提出经营目标和战略方针:监事会负责对经营层的监督管理。代表大会负责理事会和监事会的选举,理事会和监事会对代表大会负责。三会之间权责分明、各司其职、相互制约。

农村信用社体系上自上而下分为四个层级,分别是国家级、省级、县级、乡镇级,该体系的采用自下而上的所有权控股方式。

(2)当前问题。首先,农村信用社“三会”制度形同虚设。社员代表大会没有成为真正的最高权力机构,自身受到信用社的控制和操纵。理事会和监事会的规范制度还没有建立,理事会受到上级的控制,监事会流于形式,无法发挥有效的内部监管,信用社的经营活动更多依靠行政命令的方式开展。

其次,省级联社控制制度与法人产权治理机制相互矛盾。农村信用合作社的三权分立模式,解决了农村信用社、信用社股东和政府之间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配问题。但改革中将信用社的管理权下放给省级政府,造成了各省都毫无例外的建立了农村信用社省级联社,这为地方政府控制农村信用合作社和地方金融提供了机遇,制约了不同产权主体共同参与决策

浅析我国农村信用社改制农村商业银行 的权力。

最后,管理水平有限,管理效率不高。农村信用社职工的文化水平不高,在放贷时不能准确有效的向农户传达信贷信息,同时存在机构冗余、人员庞杂的现象,行政成本高而经营效率低下。

4.监管状况

(1)建国之初,农村信用合作社工作主要由中国人民银行和供销社共同监管,监管的内容多是对一些基本的规章制度的规范。80年代后,农村信用社成为农业银行的基层机构,由中国农业银行负责监管,监管手段多是强制性的行政式命令。1996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农村信用社开始逐步脱离农业银行的附属地位。

(2)2003年6月,国务院出台《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确定了监管的总体原则。2004年银监会经国务院审批下发的《关于明确农村信用社监督管理权责分工的通知》经一步将监管体制中各级政府、省级管理机构、中国人民银行以及银监会的权责明确。

(3)当前问题。首先,没有有效的执行对省级联社的监管工作。随着国家将农村信用社的权力逐步下放给省级政府,省级联社的特殊地位就必须要有更高层的国家机构严格管理,这方面银监会监管不完善,管理基本还是流于形式。目前是否应当建立专门的全国性信用社监管机构还需讨论。

其次,信用社与监管部门关系不畅,没有建立适当的沟通机制。当前信用社还处于改革发展初期,很多业务还不规范,因此对监管机构存有戒心。而监管者也没有主动建立与各级信用社的有效沟通机制。

三、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的原因

农村信用社是为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社区性地方金融机构,是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1997年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在人民银行监督管理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各地农村信用社改革体制、改善管理、改进服务,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在支持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已逐步成为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和联系广大农民群众的金融纽带。但是,也应看到,当前农村信用社在产权制度、管理体制、风险防范等方面还存在诸多急需解决的问题,严重制约了农村信用社服务“三农”作用的发挥,需要通过不断地深化改革,在发展中逐步予以解决。

1、少数农村信用社的入股管理不当

在我国农村信用社的改革过程中,其自身的发展与国家资金密切联系,其改革目标与政

浅析我国农村信用社改制农村商业银行

府的资金扶持相结合,政府激励农村信用社通过各种途径,以减少其贷款,增加资本。但由于我国农村信用社的不足,如资产质量不高、亏损挂账多及资本的补充率低等,这些均使我国的农村信用社难以适应农村经济的发展需求,难以实现资本充足的目的。基于这种因素的影响,少数农村信用社通过人为的方式,在短期内加大资本的充足,提高其资产的质量。也就是将准备到期或期限已到但无法实时收回的账款,采用展期或借新还旧的方法,将这些贷款转变为正常贷款,以减少不良的贷款。再者,有些农村信用社在实施入股管理时,操作过于简单,并且在发放贷款时通常将入股作为基本条件,甚至某些信用社为获取政府的政策支持,收集很多名为股金,但实为存款的假股金。

2、农村信用社的产权归属不明确

农村信用社顺利发展的基本条件在于制定归属清晰的产权制度,目的是为了在合作金融中的所有成员间构建一项密切联系的产权制度。然而,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的产权制度至今尚未得到正确落实,造成我国的农村信用社还存在很多问题。自1996 年起,我国的农信社脱离于农业银行,恢复合作金融组织的地位,农民可通过入股的形式成为社员,拥有其产权,信用社的产权关系本应明确。然而我国多数的农信社并非新建,而是由多次变化的原有信用社发展而成,其所有者的权益归属不清晰。加上多数地区的农村信用社在实际操作时,规定社员入股的金额一致,享有保息分红并可随时退股等,这些与原本的存款差距不大,造成社员未能形成单独的产权,难以和农村信用社建立固定的利益约束制度。

3、农村商业银行的优势

首先,农商行的资金来源广于农信社。基于我国农商行的制度为股份制,因此,随着股份制的改革,其为我国的金融产业提供良好机遇,我国农商行的资金来源将更加广泛,不再仅限于农信社的成员资金。若农信社的发展迅速,符合上市的要求,我国的农商行将申请上市,以收集更多的资金,扩大资金来源,利于资本结构的优化,降低风险,从而满足“三农”的需要。其次,我国农商行的服务质量高于农信社。由于我国的农村商业银行实施当代企业的管理方式,要求提高员工的素质,改善服务质量。重视客户服务,为客户提供更多的创新产品,以满足客户的需求。如,北京农商行为满足客户购买国债的需要,销售一定数量的国债,为农民提供良好的投资渠道。因此,基于上述因素,我国的农信社改制为农商行是必然趋势。

四、农村信用社改制农村商业银行的过程

我国农村信用社的改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优化信用社的管理阶层,信用社 5

浅析我国农村信用社改制农村商业银行 的内部管理阶层应尽量减少,以确保管理层的高效管理。努力适应于行政体制及行政区域,加快发展,以提前反映行政体制的变化趋势。其次,我国的农村信用社在改革过程中,应不断加快生产经营,以扩大信用社的发展规模,从而提高防御市场风险的能力。最后,按照农村商业银行组织结构的发展规律,促进农村信用社的体制改革进程。依照农村信用社的基本原则,将我国的农信社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建立省县两级的法人结构。

1、农村信用社改制的结构

目前,我国农村信用社的组织结构多为县级的法人结构,消除乡级的法人结构,有助于机构的精简,扩大个体结构的规模,提高其生产效率。基于业务考虑,城市市区内未设有经营网点,因此,部分地级市未存有法人机构。此外,现有的行政体制为省管县的体制,将有利于效率的最大化。目前,县级行政体制的成立,标志着我国对农村区域实施最完整的宏观调控。建立县级法人机构,有助于我国农村区域经济的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过程。而建立省级法人机构将我国的省级信用社改制为省级农商行,利于扩大发展规模。我国农商行的组织结构为总行、省级分行、县支行。

2、解决好农信社的人员短缺问题

基于各种原因,我国农村信用社的用人及分配制度已难以适应农村商业银行的建设要求。因此,应加以完善我国农信社的用人制度,以促进农商行的改制过程。首先,提高农信社的人员素质,按照工作要求,积极培训现有人员。考核农村信用社的人员技能,使其凭自身实力,找准自身的位置,进行精确的定位。其次,建立健全的人员管理制度,采用当代的人员管理方法,在各管理阶层中实施经理制度,设立更多等级的人才机构。最后,积极建设金融企业的文化,认真建设学习型的企业,使任何一位职员在工作中学有所成。树立员工爱岗敬业、勇于拼搏、大胆创新、吃苦耐劳的精神,为我国农村商业银行的发展作为应有贡献。

3、完善农村商业银行的法律边缘化问题

根据我国《商业银行法》的相关规定,我国农村的商业银行应依法开办发放贷款、公众存款及办理结算等业务,明确农商行中各机构的设立条件,以及明确农商行的法律主体地位。但在我国人民银行的相关文件中,农村商业银行的这些法律义务并未得到体现,因此,如何解决我国我国农村商业银行的法律边缘化问题?首先,明确农村商业银行的法律主体地位,保障其法律权益。重新修改我国现行的《公司法》及《商业银行法》,明确我国农商行建设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法律地位,结合农商行的实际情况,有效规定农商行中组织结构的设立。其次,依照我国《公司法》与《商业银行法》的相关规定,制定有效可行的《农村商业银行法》,防止我国农村商业银行具体政策的随意调整,保证其的可靠性。

浅析我国农村信用社改制农村商业银行

4、坚持商业化经营原则。

考虑到一些地区的农村信用社虽然已经商业化经营,但与其他商业银行相比,其服务区域、对象以及其发展基础仍有较大差异,特别是它们主要还是以服务农民为主。因此,将农村信用社改制为商业银行,要妥善处理好商业化经营与服务“三农”的关系,不能因农村信用社改制而造成对农村金融服务的冲击。改制为商业银行的农村信用社仅限于大中城市和其他经济比较发达、商业化程度较高、对支农服务要求较少的少数地区。具体条件是:(1)有较强的管理能力;(2)全辖农村信用社资产总规模10亿元以上;(3)不良贷款比例15%以下;(4)组建后资本金不低于5000万元,资本充足率达到8%。

五、农村商业银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产权结构与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

由于农村信用社旧体制的惯性影响,改制后的农村商业银行,其法人治理结构无法有效运行。农村商业银行的产权归全体股东所有,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作为农村商业银行产权所有者的小股东往往缺乏行使权利的动力和能力。股东的决策权大小取决于出资额占总股本的比例,农村商业银行的所有权归众多小股东所有,股东数量过多,股权过于分散,多数股东因为其产权微小,自身利益与银行利益相关性不大,无意识去行使对农村商业银行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导致“内部人控制”和“外部人干预”现象突出。

2.政策意图与商业本质不统一

作为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革的产物,农村商业银行成立之初便被无形地赋予了更好地承担起支持“三农”的使命。国家长期依靠行政权利干预信用社的正常经营,政府对农村信用社资金的来源与运用都具有垄断性的支配权,更注重改制后的农村商业银行对地方的贡献;而改制后的农村商业银行作为一个企业主体,却以自身利润最大化为经营目标,目标的差异和冲突容易导致农村商业银行对农业和农村中小型企业的金融支持不足。

3.信贷质量不高,缺乏风险管理方法与手段

农村商业银行在利益动机驱使下,有信贷扩张动力,但缺乏对自身行为的约束,导致信贷资产质量下降,信贷风险增大。其经营方式和手段落后,员工整体素质不高,对于利率市场化不能适应。利率风险管理方法和手段的滞后,导致现在的农村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方面有关利率风险管理的欠缺。由于农村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人欠缺,资产结构单一,投资渠道少,承受利率变化能力弱,应对措施缺乏。在利率变动情况下,往往出现经营风险,导致业务经营亏损。

浅析我国农村信用社改制农村商业银行

六、对改制后的农村商业银行风险的控制措施

针对农村信用社转型为农村商业银行后存在的风险,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防范: 1.对经营风险的防范。

首先,组建后的农村商业银行应该对资金的来源和运用进行合理科学的安排,统筹规划,对负债结构的变化进行密切关注,及时的调整资产结构,按照人民银行的规定提取法定存款准备和一般存款准备,按照相关的财务管理规定计提风险准备。其次,农村商业银行的贷款投向应该定位于“三农”以及中小企业的短期融资,提高资产的流动线,根据外部经济环境的变化,及时的调整和优化银行的信贷结构,分散信贷风险,强化对大额贷款的监督控制,对相关的授权授信行为进行规范,严格的执行相关的操作规程,采取多种方式对不良贷款进行化解。再次,农村商业银行应该募股充实自身的资本金,达到相关资本和风险资产的比例要求,在今后的经营管理中形成有效的资本补充机制,把风险控制和内部管理放在重点的位置上,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建立有效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设置相关的内部监督岗位和机构,加强对相关业务经营管理的监督检查,严格处罚机制,准确的掌握处罚力度,及时的做出处罚处理。

2.对行业风险的防范。

一方面,对于行业竞争风险,组建后的农村商业银行应该努力的开拓新业务,推进在工具、技术和市场等个方面的创新,在较为完善的产品服务的基础上,发挥自身的服务特色,建立自己的产品品牌和服务品牌,推进管理、制度和组织创新,不断提高自身的服务质量和经营效率,扩大市场,争取客户。另一方面,对于行业的自身风险,改制后的农村商业银行应该遵循审慎的原则,把风险管理作为内部管理的重点和核心,自觉的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做到强化管理、稳健经营,尽量防范各种风险。

3.对政策性风险的防范。

农村商业银行面临的政策性风险和其他各种的不可抗力,例如:自然灾害、战争等具有很强的不可控性,农村商业银行应当通过相关渠道密切的关注外部经济环境的影响,掌握国民经济的发展情况,加强与当地人民银行及银监局等相关部门的及时沟通,努力做好对货币政策和利率政策的走向及趋势分析,及时的调整自身的资产负债结构和经营策略,尽可能的提前对风险进行规避。

4.对其他风险的防范。

一方面,组建后的农村商业银行应该立足中小银行的地位,通过科学的竞争策略来化解 8

浅析我国农村信用社改制农村商业银行

风险。建立健全对资本的管理,完善有效的资本金的补充机制,不断增强农村商业银行的实力和规模,根据环境的变化不断的改善经营机制,使农村商业银行能够有效的适应竞争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强化业务创新,重视对特定客户群体的营销,突出自身的服务特色,建立自己的产品和品牌;积极的与国内的大银行以及外资银行等大的金融机构开展合作,通过合作实现优势互补,进而实现“双赢”;通过对人事制度进行改革并进行系统的人才发展规划,培养并吸纳优秀的金融人才。另一方面,改制后的农村商业银行应该从工作环境、薪酬福利以及思想道德等方面加强对员工的管理,改善激励机制,通过实施合理科学的激励和绩效考评办法,使农村商业银行的员工在晋级提升、收入分配以及安全保障等方面都能得到公正合理的待遇,调动他们维护银行利益的积极性;加强思想教育,开展对员工的职业纪律、职业理想以及职业作风的教育,使其树立正确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给农村商业银行提供精神保障。

七、促进农村商业银行发展的对策建议

1.健全内控机制,强化统一法人治理结构

农村商业银行要严格按照现代金融企业的要求来构建公司治理结构,更多地关注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不仅要考虑公司价值的最大化,更要注重银行本身的安全和稳健运行。要强化内部治理机制的完善,通过内部管理控制机制优化银行的治理行为。要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真正形成以董事会为核心,由监事会、经理人等共同构成,各司其职,相互制约的银行公司治理架构。同时,要建立健全各项内部控制制度,明确每一项业务的规定程序和手续,使业务有章可循,有据可依,通过制度的有效运作提高业务开展的透明度,切实防范可能产生的各种风险。

2.协调商业化经营与政策性支农,积极服务新农村建设

“改制不改向”是农信社改革的基本原则,这就要求改革后的农村商业银行在走商业化道路的同时,也要承担政策性支农的职能。作为以盈利为主要经营目标的企业,农村商业银行一定要确立正确的经营目标,其经营业务要与农村经济的发展相结合,积极寻求政策和市场的最佳结合点,通过支农业务的创新与发展来促进其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更进一步地促进支农业务的发展壮大,最终建立一种自身经营管理和支农业务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良性循环机制,从而实现支农的社会效益与自身经济效益的“双赢”。

3.优化资产结构,提高信贷资产质量

农村商业银行贷款的决策要由经验决策向科学化、民主化转变,力求做到定性、定量分析,为贷款项目提供必要性、安全性、效益性的科学依据;要抓住由原来的多级法人转化为

浅析我国农村信用社改制农村商业银行

一级法人的有利时机,实现贷款管理由粗放式管理转向集约式管理,同时贷款监督由单项静态监测转向动态全方位监测;要实施审贷分离,发挥制约机制;借贷方式要由信用担保转向质押、抵押担保,用以减少或转嫁风险;要委派业务素质高的人员担任信贷工作,实行量化考核,信贷质量高低与信贷人员经济利益挂钩,奖罚分明。

4.引进高层次人才,提高员工综合素质

在内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农村商业银行的当务之急是大力进行人力资本投资,不仅要对现有员工进行专业知识和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更为重要的是应制定高层次人才引进战略,通过灵活多样的激励措施,大力从外部引进高层次人才,调整员工素质结构,努力营造管好、用好人才和吸引人才的良好机制。这是增强农村商业银行竞争力,提高其科技水平、研究开发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

六、总结语

7.浅析我国当代农村的发展 篇七

关键词:农村经济,发展,问题,措施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全党工作重中之重, 城乡发展一体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强调必须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 增强农村发展活力, 逐步缩小城乡差距, 促进城乡共同繁荣。这一新形势下对“三农”工作的新判断、新部署, 必将对未来“三农”工作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面对新任务、新要求, 如何抓机遇、探路径、促转型, 是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关键性、战略性问题。

一、农村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 农民发展经济积极性不高

现阶段我国农村的经济发展出现了许多值得借鉴的例子, 我们都知业道的例如:小岗村的葡萄和旅游产业, 华西村的钢铁、纺织和旅游产业, 韩村河村的建筑产业等等都是很好的例子。但这些农村的美好发展并不代表所有农村的发展都是这样。

中国存在了许多农民工, 顾名思义这些工人都是来自农村的农民。为什么会出现这么多的农民工呢?这是我国在进行城市和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值得关注的。而造成这种情况的根本原因就是农村经济发展存在问题使得农民不再务农, 发展农村经济的许多项目展开不够合理, 使得农民发展经济的积极性不高。因而许多农民都不愿在家, 而是选择到城市里打工, 留下来的大多都是妇女老人和儿童, 何谈开展经济项目。就我所在的农村面貌来看, 村子里的大多数青壮年都外出打工了, 只在过年过节才会回来, 村子里也出现了许多留守儿童, 父母都外出打工, 孩子有爷爷奶奶带着, 因为这种状况的出现师德教育事业发展也出现很大的问题, 毕竟对孩子的教育大多还是父母教育的好。反过来如果农村经济的发展开展很好就不会出现农民都外出打工的现象, 也就不会出现留守儿童, 同样教育事业也得到很好的发展。

(二) 农村行政管理体制僵化

随着我国农村经济体制的改革, 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取得了很大的进步, 使得这些体制的已深入, 然而从行政管理角度上来看政治体制改革并没有实质上的进展。政治体制改革的僵化就严重的阻碍了我国农村经济向前发展的道路。造成这种问题的原因在于行政职能太过于细化使得政府机构膨胀以及农民的权利得不到保障。许多乡村的政府机构行政管理职能太多与细化, 政府机构膨胀, 负债沉重。“五大班子”, “七所八站”的存在似的政府开支入不敷出, 也就导致了债务沉重的问题。近年来我国对于农村政府人员使用上进行了许多改革, 裁决了许多人员, 但实质上人员人浮于事的现象仍然存在, 问题的根本并没有得到解决。我顾取消农业税, 农民的负担减轻了, 但政府机构等的开支需求得不到满足, 从而负债沉重。现在农村农民许多权利也没有保障, “官本位”的传统思想剥夺农民的选举权和监督权等本该属于农民本身的权利。虽然建立了民主政治的策略但人民的权利被剥夺, 民主也就陈为了虚设, 许多都只是流于形式并没有本质上的民主政策。

(三) 资源管理利用不到位, 缺乏资金投入

从长远角度来看, 我国本身对于农村经济发展的投入就不足, 特别是资金方面。各政府的财政用于农业经济发展的支出很低, 而且财政投入呈现下滑的趋势。在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对农村的投资成度相对来水还比较大, 然而近年来调查表明财政投资用于农业经济发展的比重呈下降的趋势。这种现象的出现就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可持续性发展也陈为了空话。政府机构当中也存在着贪污腐败的现象, 本应该投资的资金被个别官员所贪, 许多项目本应该开展却没有开展。而所支出的资金经过政府一些官员“精简”, 投放自荐大幅缩减, 许多项目开展不成功导致荒废, 更不用说发展经济了。

(四) 人地矛盾突出, 产业单一

就我所在的乡村, 随着社会进步人们也有钱了, 高楼也拔地而起。记得几年前, 河边那一片耕地而今已变成住宅区, 土地可耕种资源越来越少, 而作为农民缺少了耕地可以说是失去了经济主脉。中国本身就是一个人口大国, 而农村人口相对较多, 人多地少的问题一直存在, 然而现今可耕种土地资源越来越少。土地资源的富裕与稀缺、人均耕地的多与少可以说是决定一个国家农业现代化实现难易程度的关键。随着房屋建筑的增多耕地越来越少而又需要通过土地发展农业成为现在农村经济发展的一大矛盾。

(五) 农村人才匮乏

根据有关的数据显示, 我国农村中农民受教育的平均年限低于八年, 这就使得我国农村经济在发展的道路中遇到的困难重重。由于我国的农村劳动力接受过培训的比例是非常低的, 这就使得我国农村人才的数量不足, 并且素质普遍不高, 他们没有专业的农业知识和农业技术, 无法对新农村的前进和发展起到应有的帮助, 从而使得农村经济一直停滞不前。

二、加快农村经济发展的具体策略

(一) 加大宣传, 提高农民发展经济的积极性

对我国现阶段出现的农民外出打工的状况实行召回政策。政府在村子里加大宣传发展农村经济的力度, 召回外出打工的农民。对于有能力有理想的青年给予一部分资金作为辅助来支持农民自主创业, 并对创业有成果的农民进行奖励。

政府有必要先扶植一部分创业者, 利用这些成功的创业者作正面的榜样, 使农民看到成功。在此期间要引导与支持农民加大投资力度, 对于创业失败的农民做好积极回访与慰问, 并给予一定的帮助, 使得农民敢于大胆创业。通过这些措施调动积极性, 留住农民, 有人才能发展好经济。

(二) 改革行政和资源管理制度, 加大投资

虽然我国在在乡村政府体制的改革上作出了相应的政策, 但本质上行政人员多且人浮于事的现象仍旧存在。因此, 首先就是精简人员, 对于一些无事可做而占用职位的行政职位直接取消, 严格要求在职工作人员忠于职守。同时, 赋予农民选举监督的权利, 让以前流于形式的监督体系成为历史。对于出现的贪污腐败的现象, 一经发现必须严厉打击。同时, 鼓励农民监督举报, 并给予举报奖励, 加大上访的力度。此外, 对于农村经济发展的投资力度还需要加大, 财政支出需要给出明细, 确保投资的资金落到农民手中。严格监管投资的资金流向, 并且公布投资明细使得投资公开化, 进而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实际效益。

(三) 改革土地制度, 创新发展新型产业

要想解决人地矛盾首先要解决土地减少的状况。首先政府需要制定严格控制土地减少的政策, 如土地管理局绝不审批在耕地上建设厂房和建筑物等, 通过这种制约减少土地资源的严重流失情况。减少土地流失的同时还需要增加可用土地面积, 这时政府可以鼓励农民在平原地区开荒拓展可用土地, 同时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 并且可以使土地不再国有化而变成土地私有的状态, 但这需要政府进行严密的监控。

同时, 适合旅游的农村在旅游产业方面必须予以重视, 引进先进的现代化旅游经验, 找到适合自己旅游产业发展的的“新路”。种植产业上, 耕地里可引进新型适合种植的农作物品种, 亦可从外界引进种植药草的技术教会农民种植药草等。当然这些产业都必定需要创新才能有较好的收获, 只有创新才能快速发展农村经济。

(四) 加快对农产品基地的建设

农村的养殖业和种植业的结构调整要以农产品基地建设为平台, 以市场为导向, 加大对农产品的深加工力度, 增加农产品的附加值;引进先进的技术和工艺, 提高农产品的加工档次, 逐步建立起订单农业, 以此适应市场的变化。鼓励和允许大型的农业产业化到农村建立生产基地, 和农民零距离签订合同, 实现产供销一条龙服务。

(五) 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 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

要充分重视农民在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进程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 保持和贯彻好“以人为本”的理念, 为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注入更加强大的发展动力。同时, 为了能够很好的解决我国农村人才的问题, 政府要加大资金力度的支持, 从而能够使得我国新农村的建设的阻碍逐渐减少, 最终加快我国新农村建设的步伐。

三、结语

农村经济的发展在我国所占的比重较大, 但是在发展中难免会存在许多问题, 而出现问题就必须通过多种渠道来解决, 以促进农村经济实现可持续性的发展。这个过程需要国家及政府及农民自身的共同努力, 只有这样, 才能使农村经济真正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参考文献

[1]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M].北京:人民出版社, 2012

8.浅析我国当代农村的发展 篇八

关键词:农村金融;改革;协同;政策;机构产品

中图分类号:F83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9255(2016)04-0037-05

“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健全促进宏观经济稳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现代金融体系”是党的十八届中央委员会面对日趋复杂的国内、国际形势所作出的郑重抉择。[1]作为现代经济发展的核心支柱,金融的改革与发展牵涉范围超广泛,几乎关涉到整个国民经济的繁荣与现代社会稳定各方面。而作为金融改革与发展的重点和难点,农村金融的现代化发展和系统化提升,无疑又成为牵动整个金融业向前、向上推进的重要支撑。从封建时代的王朝变革,到当代中国的改革开放,中国历史的每一次进步几乎都是以涉农改革为导火索从而展开其波澜壮阔的变革画卷。以史为鉴,中国当代金融的发展与变革,必然又会以农村金融的发展与变革为推动点和突破点。

一、先天不足与后天乏力:曲折发展中的

中国当代农村金融

始于1977年的中国当代农村金融发展与变革始终面临着先天不足与后天乏力的尴尬局面。先天不足,源自建国初到20世纪70年代末近30年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和金融管制体制的打压;后天乏力,则是因为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农村金融发展与与改革始终都未能彻底摆脱被束缚的局面。但总的来看,农村金融的发展与变革始终在困难重重与机遇不断的复杂环境中随性切换,这种

切换使得当代农村金融的发展呈现出一種与大多数国家农村金融发展明显不同的特征。

(一)以强制性而非自源性为推力的农村金融发展模式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内因是事物前进与发展的根本动力。一件事物、一种制度,如果想取得稳定、长久、科学且可持续的发展,必然要借力于自源性的动力。在笔者看来,中国当代农村金融的改革与发展之所以呈现出螺旋前进的态势,最根本的原因,就是构建了一个以强制性而非自源性为推力的金融发展模式。回溯当代农村金融发展模式的发展变革史,无论是从体系框架上对农村信用社(农商行)、农业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进行机构和隶属关系的调整,还是从内部管控上对相关银行的管理、产权进行改革,均是在以中国人民银行为代表的行政机关的强制性干预下完成的。不管其形式如何变化、方式怎样选择,这种发展模式“在实际操作中仍是以机构的缩减或调整为主,配置资源或风险管理的金融功能仍然未能在根本上引起足够的重视”。[2]

(二)重供给而轻需求的农村金融发展思路

改革已有数十年,但时至今日仍未能建立起一个“适用农村经济发展的,充满现代生机的、竞争性的和功能齐全的农村金融体系”[3],除了发

展模式所存在的弊病,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农村金融发展的思路出了问题,即重供给而轻需求的农村金融发展思路无法科学、有效地指导农村金融发展变革。供给均衡、互为激励,是影响国民经济平稳前行的重要因素。受以强制性为核心特点的发展模式影响,长期以来的农村金融改革始终沿着一种重供给轻需求的发展思路而进行。单纯从“供给”侧入手,机构再密再科学、资金再多再频繁也难以从根本上扭转农村金融发展的困境。只有从供给侧和需求侧同时入手,既从政府层面上实现机构和资金的正向激励,又充分考虑到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发展需求,才能真正构建起一个精准供给的农村金融发展模式。

二、顶层设计的完善和发展方式的转型:

农村金融发展持续的双轮驱动

实现发展与改革的可持续性和有效性,既是党和政府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最真实体现,又是实现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从而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精神需求的必然选择。新常态下的当代农村金融发展同样需要坚定实现其长效化、有效性和可持续性发展的自信,这种自信源于顶层设计的日趋完善和新常态下的经济转型。

(一)日趋完善的顶层设计为农村金融发展提供了强大的牵引力

顶层设计,是一个涵盖了政策、法律、制度在内的多层次概念。完善的顶层设计有赖于积极有效的政策、系统规范的法律和科学合理的制度。

积极有效的政策是农村金融体系建设得以顺利展开的外部环境。从2004年开始,中央一号文件已经连续十三年聚焦“三农”问题。中央政府对于“三农”问题的关注度和支持力持续加强。作为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和农民富裕最重要的资金来源和外围支持,农村金融的发展程度和改革力度直接关涉到“三农”问题的解决速度和完成力度。积极有效的政策,既为农村金融改革扫清了制度、法律障碍,又极大地激发了社会力量投入农村金融体系建设的热情,成为引导农村金融欣欣向荣的关键因素。

系统规范的法律和科学合理的制度为农村金融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依法治国是党带领人民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庄严宣誓。在依法治国的框架下,任何一项改革和制度建设都要于法有据。为了促进农村金融的快速、稳健发展,全国人大已经着手对涉农金融法律和宏观法律的部分条款进行完善。以此为契机,国务院也开始对农村金融制度进行系统的调整与规范,如2015年以来推行的“三权入市”①和农村合作金融 ②的大力推进,一个“农业投资多元化、金融工具多样化、业务覆盖全面化和金融服务高效化”的新型农村金融制度体系正在逐步走向成熟。[4]

(二)不断推进的经济转型为农村金融发展营造了有利的经济环境

“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是关系中国发展全局的战略抉择。”[5]党的十七大以来,不断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升级,从而实现国民经济的长效、有序发展已经成为经济发展的主旋律。

处于经济发展方式深刻变革的当代中国,涉农经济人口、需求、资金等方面均在整个国民经济体系中占有较高的比重,从提升中国农业综合竞争力、优化农业资源利用效率[6],继而实现农业化、工业化和城镇化三化协同推进的角度而言,农村必然会作为经济发展方式转型的重点与难点。在经济发展方式转型的大环境下,农村金融也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经济转型优化了农村金融发展的理念环境。在经济转型人人讲、事事讲的强大攻势下,农村的经济思想氛围正在实现由传统向现代的巨大蜕变。越来越多的农民开始从思想和行动上觉醒以适应正在变革的经济转型。互联网技术、现代农业技术以及农业发展的绿色环保理念正在深入人心,农民对金融知识、金融工具和金融业务的掌握越来越熟练,绝大多数的农业人口都开始主动接触甚至适应金融发展的形势,农村金融发展有了最广泛的群众基础。这种充分考虑了群众需求的农村金融发展与变革,才是农村金融发展的正确方向。

经济转型改善了农村金融发展的科技环境。金融业是信息化和科技化水平较高的行业,其发展在很大程度上都依赖于先进的科学技术环境。经济转型始终伴随着理念的更新和技术的变革,特别是近年来不间断开展的科技下乡、互联网普及和农业技术再升级,更是极大地促进了农业发展理念、农民生产观念的科技化程度。在经济转型的推动下,以科技手段创新为支撑,农村金融正朝着高端化、多样化的方向不断推进。

三、政策精耕与四位协同:农村金融发展

与改革的路径选择

三农问题事关国民经济发展全局,农村金融发展与改革是国家金融体系优化的重中之重。始于1977年的中国当代农村金融改革即将迈入第40个年头③,成绩斐然但问题依然存在。继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完善金融市场体系、发展普惠金融之后,十八届四中全会再次将农村金融改革选为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突破口。面对日趋高端、精尖的金融发展形势,农村金融发展与改革要想高歌猛进,就必须要注重政策精耕,实现政府、机构、社会和农民的四位协同。

(一)优化核心支持、精耕政府金融政策

政府是农村金融发展与改革的核心支持者和当然主导者,特别是在中国当前金融环境不够稳定、金融制度不够成熟和金融技术不够发达的情况下,政府在农村金融发展与改革过程中的作用显得更为突出。故实现农村金融永续发展与成功变革的第一步,就是要优化核心支持、精耕政府金融政策,重点是从政策和法律上发力。

政府政策具有“非意图的结果”。政策重点在制定,关键在落实。在中国,政策始终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导向标,它不仅是政府施政的纲要,而且在某种程度上影响着法律的出台、法规的制定。1977年以来,中国农村金融改革已经进行了三轮,每轮都在政策的支持下拉开序幕并在政策的指引下不断完善。经过近40年的改革与完善之后,农村金融改革已经进入了攻坚期和深水区,在这种情况下,法律的完善、制度的优化都需要中央金融政策的持续指导。今后,要在总结40年农村金融发展与改革政策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国民经济运行的实际情况,继续完善、落实中央关于农村金融发展的政策方针,通过引导政府加大财政拨款、税收减免力度等方式真正实现政策惠金融的目的。[7]

在依法治国的浓厚氛围中,法律是中央惠农金融政策得以落实的根本保障。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政府历来重视法律、法规在国家治理中的重要地位,农村金融发展与改革的每一步,都伴随着法律、法规体系的不断完善。在农村金融改革的过程中,应当继续维护法律、法规的保障作用。从节约立法成本、确保法律资源均衡、维护法律体系规范化的角度而言,对涉农金融法律体系应当实行一揽子解决方案:其一,在试点开展的基础上,逐步修正涉农法律中的相关条文,如《担保法》、《物权法》中关于集体土地使用权担保的相关限制,从而放松法律对于农村金融发展的束缚;其二,梳理1977年以来的涉农金融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其他规范性文件,按照精简、准确、系统、一体的原则,废除过时部分、修订有误部分、增加必要部分,从而真正发挥其在规范农村金融发展中的辅助作用。

(二)发挥主体优势、完善机构产品服务

经过六十余年的不断修正,中国已经建立起以农村信用社(农商行)、农业银行、农发行、邮政储蓄银行为主力,以农业互助合作社等非银行涉农组织为补充的较为合理的农村金融供给主体体系。在农村金融主体体系的天平上,金融机构以其专业性、规范性、强有力而成为农村金融发展与改革的重要砝码。市场经济是自主经济,政策的利好和制度的完善只是发展的后盾和保障,实现农村金融改革持续前行,关键还是需要发挥金融机构的主体优势,实现机构、产品和服务的三重优化。

机构合理是支柱。农村金融机构体系要继续坚持两条腿走路、两条腿健康。其一,要理顺农村信用社(农商行)、农业银行、农发行和邮政储蓄银行四家机构的关系,明确其在农村金融发展中的定位和作用。坦白地讲,虽然四龙治水的发展模式曾对农业、农村发展立下汗马功劳,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模式的弊病也开始逐渐暴露:资金规模的限制使得农村信用社(农商行)力不从心、对利润的屈从使得农业银行逐渐远离支农的本意、组织机构和经验范围的狭窄使得农发行步履维艰、长期积累的弊病使得邮储行转型艰难。四家机构是金融机构支援农村的主力,必须要对症下药、根治顽疾,要明确其自身定位,通过政策调控、法律规范、制度保障使其重回正轨。其二,要大力发展农村互助合作社等非银行涉农组织,继续推进村镇银行建设,银行业监督管理机关要按照宽进严管、宽严有度的原则主动引导社会资金通过法定途径流入农村。[8]

产品科学是支撑。金融产品,是金融活动的主要载体。固定化、模式化几乎是所有涉农金融机构产品的通病。从现有状况来看,涉农金融机构既存在不想创新、不敢创新的因素,又存在不能创新的因素。事实上,产品创新无论是对农户而言,还是对金融机构的自身发展而言,都具有十分积极的作用。如湖北省在试点农村金融创新的过程中,创新设计了“信用贷、担保贷、抵(质)押贷、保险贷、联保贷”等层次多样的信贷产品,累计放贷3.76亿元[9],在增加机构市场份额的同时,有效地解決了当地农户生产的资金需求。各金融机构应当结合自身定位、立足当地市场,积极开展业务创新、产品创新,以创新促发展、以产品优化求生存。

服务优化是保障。在中央倡导建设服务型社会的背景下,涉农金融机构同样应当注重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其一,要完善网点服务,继续发挥现有的电子预约、多元业务咨询等服务优势,进一步优化服务平台建设,搭建一个全方位、立体化、便民化的金融服务平台。其二,要针对涉农金融的特殊性,主动为较集中的社区、乡村提供进点服务和巡回服务,切实满足农民需求。通过一站式的服务、优惠的贷款政策、透明的申请渠道、多样化的创新产品[10],真正实现涉农机构为农服务的宗旨。

(三)完善外部环境、做好社会金融保障

源于农村范围广、农业人口多的特点,几乎所有的涉农制度建设都需要全社会各个层级的互联互动。农村金融制度的发展与改革是一个极其复杂的过程,除了需要作为参与主体的政府、涉农金融机构和农民共同努力之外,还需要加速完善农村金融发展的外部环境、做好社会金融保障体系建设,关键是完善农村金融信用体系、农村金融保险体系、农村金融信息化体系和农村金融人才培养体系。

强化农村金融信用体系建设。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其发展与繁荣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社会信用体系的健全与完善。一个健康、有序的社会金融信用环境,对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繁荣,实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金融稳健具有积极的促进意义。[11]其一,要统一农村金融信用体系建设标准、实现综合评信,人民银行应主动协调四家涉农金融机构,搭建一个专门面向农村的信用评级系统,综合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方式[12],通过统一标准、统一方式实现对农民的统一评信,以方便各金融机构在对农民发放贷款、开展业务时直接适用;其二,要规范农村金融信用信息的采集与管理,统一评信机构在对农户进行评信的过程中,严格遵循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评信完成后,要严格保存用户信用信息,严格按照人民银行的统一规定使用相关农民信用信息,防止信息被滥用和盗用。

完善农村金融保险体系建设。金融天平向农村倾斜的一大障碍,就是涉农生产风险明显要大于一般产业。在高风险、高投入、低产出、低利润的背景下,很少有保险公司乐意将涉农生产纳入被保险范畴,而且现有的涉农保险普遍存在保险费用高、险种不合理、理赔手续复杂等弊病。[13]此外,与城市居民相比,农民的保险意识低下、参保积极性不高,往往在农业生产陷入困顿之时才稍有觉醒,这也在某种程度上制约了农村金融保险体系的发展与成熟。农村金融保险体系建设应当积极调动政府、保险公司和农民三方积极性。政府要通过税收优惠、财政扶持等方式承担起农村金融保险制度建设的主要任务,引导保险公司和保险公司以外的第三方积极参与农村金融保险体系建设;保险公司要在可承受范围内合理确定涉农金融保险的产品种类和办理方式,加强涉农金融保险的风险管控,在实现自身盈利的同时积极促进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农民也要不断增强保险意识、主动运用保险工具规避风险、增加收益。

加速农村金融信息化体系建设。21世纪是信息化世纪,处于经济转型和社会发展前沿的广大农村,同样需要实现信息的通畅共享。[14]当下,金融与信息技术的关系越来越密切,金融产品的营销、金融业务的开展、金融服务的完善几乎都可以通过信息技术来完成,但在高成本、低利润等因素的制约下,广大农村普遍存在着信息化基础设施不完善、信息化专业人才缺乏、信息资源建设落后的尴尬局面。[15]今后要逐步加强农村金融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为信息化技术在农村的普及提供技术渠道,同时要通过进点宣讲、媒体宣传等方式加大农村信息技术的普及力度,全方位、多层次发展面向三农的信息化金融。

促进农村金融人才体系建设。任何时代,人都是第一位的生产要素,都是制度变革、体系完善的决定力量。农村金融体系建设不缺人,但缺少复合金融工程、投资理财、信息科技、会计法律等综合知识在内的高端、复合型人才。[16]农村金融体系的完善同样离不开人才的支持。政府应主动承担起农村金融人才培养的重任,通过财政拨款、政策扶持等方式,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金融机构加强农村金融人才培养。各机构要针对农村金融的发展特点,有针对性地设置相关培训课程、采取灵活度较大的培训方式,为农村金融发展与改革输送更多、更好的金融人才。

(四)加强需求导向、提升农民金融水平

供给均衡、互为激励,是影响国民经济平稳前行的重要因素。实践已经证明,重供给而轻需求的农村金融发展思路无法科学、有效地指导农村金融发展变革。思路的改变核心是观念的更新,需要从单纯强调农村金融供给转向注重供给与需求的均衡发展,最迅捷的途径就是提升作为需求方主体的农民的金融水平。其一,要由人民银行或银监会牵头,协调各涉农金融机构强化基础金融知识向农村渗透的强度,通过借用报纸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积极开展金融知识普及;其二,可以通过以点带面的方式,抓住学生、干部两个重点人群,通过提升学生金融知识水平带动农村家庭金融知识水平的提升、通过强化村干部金融知识学习带动村集体的金融知识学习氛围;其三,可以通过开办金融知识专题讲座等方式带动农民主动学习金融知识,全面提升农民的金融意识、风险意识、生态意识和责任意识。[17]

注释:

①2015年开始,国务院开始鼓励部分有条件的地区展开“三权入市”试点实验,即允许农村承包土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和宅基地逐步进入市场进行交易,从而给农村集体和广大农民带来巨额的潜在增值财产性收入。。

②国务院于2015年4月2日下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明确提出,要“稳步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鼓励有条件的供销合作社依法设立农村互助合作保险组织,开展互助保险业务;鼓励有条件的供销合作社设立融资租赁公司、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与地方财政共同出资设立担保公司”。

③1977年,中共中央出台《关于整顿和加强银行工作的几项規定》,对农村信用社的性质、业务、管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农村信用社的整顿和改革为起点,中国当代农村金融的改革与发展正式拉开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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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翟建华)

Development Idea and Reform Path Choice for Modern Rural Finanical System

YANG Fan1, YANG Hao-ran2

(Shangdong Banking Regulatory Bureau, Jinan 250001, China; 2. School of Finance, Shangdong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Jinan 250100, China)

Abstract:Chinas modern rural financial system has experienced some ups and downs in its development and reform. Chinas modern rural financial development has been pushed by compulsory force not voluntary demand which focus more on supply. The increasingly optimized top-level design and economic transformation under the new normal provide great opportunity for the deep development of Chinas modern rural financial system. The authors think that the advantageous path choice for realizing Chinas comprehensive financial development is to take chance of policy focus and all-around innovation, deepen the financial policy reform, improve the quality of product and service and enhance social financial guarantee as well as farmers financial le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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