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诚信计生服务承诺书

2024-06-19

村委会诚信计生服务承诺书(11篇)

1.村委会诚信计生服务承诺书 篇一

诚信计生承诺书

甲方:

乙方:

为优化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环境,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健康发展,推动诚信计生活动的有效开展,实现职工计划生育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根据省、市、六枝工矿集团公司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协议书。

一、权利义务

(一)甲方承诺

1.依法兑现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国家、省制定的奖励、扶助、救助政策和优先优惠政策。

(1)已婚女职工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0天;晚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女方增加产假3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7天;在产假期间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增加产假90天;接受节育手术的,按照规定享受休假。在享受以上规定假期间的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不影响考勤、考核和晋级、晋职、提薪。

(2)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每年发放1200 元独生子女保健费,直到小孩年满14 周岁。

(3)实行计划生育人员退休时,按下列标准审批其基本养老金(退休金),但不得超过其本人原工资总额: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婚后终身无孩的职工,退休时,提高基本养老金(退休金)计发比例的5%。

(4)发给已依法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

(5)职工接受节育手术的,按规定享受休假期。休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其享受的福利及评奖评优。

2.每年为乙方免费参加一次妇检。

3.免费为乙方发放避孕药具,定期为乙方提供孕情、孕期保健服务。

(二)乙方承诺

1、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自觉实行计划生育;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主动接受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自觉参加妇检、康检及其他的生殖健康服务。

2、做到持证生育。怀孕后,不私自鉴定胎儿性别,不违反规定做人流引产。落实节育措施后意外怀孕或计划外怀孕的,自愿主动落实补救措施。

3、有按要求落实可靠避孕节育措施的义务,生育后30天内开始使用避孕药

具,对采取何种避孕措施有知情选择的权利,落实节育措施后失败的,应主动及时落实补救措施。

4.自觉遵守《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如外出务工,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自觉办理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主动交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自觉落实避孕节育措施,自觉接受户籍地和现居住地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

5.不收留、包庇、窝藏违反计划生育的对象;侮辱伤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服从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依法执行公务。

乙方未履行约定义务的,违约人本人除按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依法处理外,不能享受相关优先优惠政策;按照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二、协议效力

协议内容涉及的法律法规、政策发生修改变化的,依据合法性原则,协议双方约定自动适应新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

2.村委会诚信计生服务承诺书 篇二

“3·15”来临之际,中国质检协会再次启动了201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质量和服务诚信承诺”活动,继续携手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共同指导广大优秀典范企业继续遵守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的承诺、保障产品质量安全的质量责任承诺、保证服务质量和产品质量的诚信承诺。

充分发挥社团桥梁纽带作用,助推社会各界共建质量强国

据了解,国务院刚刚发布决定国家未来10年质量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无不昭示着我国将迎来推进建设质量强国的最好时机,由此业内人士推断,201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质量和服务诚信承诺”活动也将比以往更具时代意义。中国质检协会将201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质量和服务诚信承诺”活动的主题确定为:引导质量消费、建设质量强国;将企业承诺主题确定为:让消费者质量和服务同享、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中国质检协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柯振权表示,质量诚信是永恒的主题,质量诚信建设是社会各界的共同责任;尤其是在《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中,对质量管理、检验检测等社会中介组织的建设提出了更为明确的要求,同时也为质量检验服务工作指明了方向,这将是中国质检协会目前乃至未来10年奋斗的目标。

柯振权进一步指出,201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质量和服务诚信承诺”活动的重要意义在于,协会将组织广大名优企业开展“质量和服务诚信承诺”宣传活动,此活动不仅可充分发挥质检系统质量专业组织在引导质量消费、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及推动质量诚信建设、建设质量强国等方面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还可以通过对广大名优企业的“质量和服务诚信承诺”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向广大消费者提供权威可靠的质量信息和消费信息。此外,协会还将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的舆论宣传和监督作用,引导企业建立健全设计、采购、生产、检验、售后服务全过程的质量、服务的诚信体系,进而督促企业积极兑现“质量和服务诚信承诺”,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维护质量安全,着力构建诚信、公平、科学、安全的消费环境,保护诚实守信的企业,制约失信企业,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夯实推进承诺活动服务内容,引领优秀企业发挥示范作用

“确保质量诚信是每一个承担产品质量主体责任的企业必须履行的基本社会责任。我们在活动组织中,将以‘龙头’带动全局,大力宣传行业骨干优势企业,充分发挥优势企业的主体作用,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这也是我们部署发动广大企业积极参与质量诚信承诺的一贯思路。”中国质检协会常务理事、秘书长助理、中检协联合(北京)质量检验研究中心主任张明以一以贯之的质量责任感表示:“在多年的组织工作中,我们总结出行业优秀骨干企业‘讲诚信、重质量,诚信至上,以质取胜’的示范效应好比‘龙头’,能够起到带动全社会,尤其是广大企业增强质量意识的积极作用。”

张明认为,中国质检协会在组织工作中,难免会遇到各种困难,但协会全体成员始终坚持不懈。自2000年协会成立的13年间,“质量和服务诚信承诺”活动已在整个协会的努力下真正成为“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主题宣传活动的知名品牌。尽管协会每年都要为“3·15”活动付出很多辛苦,但协会还是非常愿意用辛勤的劳动换来广大企业质量诚信建设水平的不断提升,也真诚地希望广大消费者能够真正享受诚信的质量和服务所带来的幸福指数。

据中国质检协会理事、企业工作部副主任、该项活动宣传工作协调组组长王剑介绍,201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质量和服务诚信承诺”活动共推出以下六大服务内容:

第一,对企业保证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的诚信承诺在《中国质量报》、《中国消费者报》等权威平面媒体上予以集中展示和宣传。第二,编印《2012年“3·15”质量宣传手册》作为全国质检系统“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专题宣传材料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省会城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举办的201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咨询活动中统一免费向消费者广泛发放。第三,编印《201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质量和服务诚信承诺活动专辑》向社会各界广泛赠阅。第四,对企业保证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的诚信承诺、企业概况、产品介绍、企业形象等内容在重点网络媒体上在线展示。第五,免费为企业提供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及产品质量申诉、产品质量仲裁、产品质量鉴定等方面的专项咨询服务。第六,联合有关单位共同举办“2012年质量消费维权工作研讨会”。

另外,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还将对参与本次活动相关企业的相关信息予以专项汇总,作为今后调解产品质量纠纷和汇总、分析全国产品质量申诉(投诉)信息的重要参考资料。

引导企业大力宣传质量诚信,共享建设质量强国丰硕成果

中国质检协会理事、企业工作部主任杨晓东自豪地对外宣称:“中国质检协会主办的201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质量和服务诚信承诺’活动大幕已成功开启,我们必将再度掀起质量诚信承诺的高潮。这项活动不仅主题明确、影响广泛、消费者广泛认同,而且已经具有13年的历史,必将成为影响深远的‘3·15’品牌活动。”

杨晓东进一步指出,目前报名参加201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质量和服务诚信承诺”活动的企业已突破1000家,范围不仅涵盖多种消费类产品的知名生产企业,也包括多个领域的行业质量领先企业,不仅有中国名牌产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先进企业以及中国质检协会优秀会员单位积极参与,而且有众多外资知名品牌、世界500强企业广泛参与。

3.诚信计生双向承诺书 篇三

甲方:上塘乡村委会法定代表人:

乙方:村组身份证号码: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各级党政对人口计生家庭的有关奖扶政策及我村群众自治章程、计划生育村规民约的规定,甲方受新州镇人民政府委托与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达成诚信计生双向承诺协议,承诺内容如下:

一、甲方承诺的内容

(一)、代表政府承诺的内容

1.在社会待遇、经济政策、扶贫开发、产业结构调整、社会保障、项目扶持、普惠政策、危房改造、新农保、低保、上户、入学、医疗等万面提供服务或给予优先优惠优待。

2.及时足额兑现计划生育奖励和各级党委、政府制定出台的奖励扶助、少生快富、优先优惠、养老保险政策等。

3.在组织分配集体资产及收益、征地补偿时,维护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向计生“两户”倾斜。

4..对生产、生活中需办理的各种事项,符合政策的优先办理。

5.为计划生育家庭维权,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

6.提供计划生育全程优质服务。

(二)本村承诺的内容

凡本村计生协会会员按规定缴纳会费的可享受以下待遇:

(1)对政策内生育的计生协会会员,村协会组织产后访视并送上一套宝宝服和60个鸡蛋;

(2)政策内生育二孩并按期落实绝育手术的会员户,村报销落实手术的往返车费及伙食费;一次性补助100元。

(3)会员及家属死亡时,村计生协会组织送花圈并到场祭悼及补助100元慰问金;

(4)会员子女考取专科大学的,奖励100元,考取本科以上的,奖励2 0 0元,独生子女户、二女结扎户会员子女考取大学的,奖励200元;考取重点大学的,奖励500元;

(5)农忙期间,家庭缺乏劳动力生产困难的会员户,由协会组织人员无偿帮助农活,所发生的伙食费用由协会开支。

二、乙方承诺的内容

1.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按政策生育,在规定时间内落实相关避孕节育措施,按时参加妇检,积极配合计划生育管理。

2.教育子女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按政策生育.在规定时间内落实相关避孕节育措施,按时参加妇检,积极配合计划生育管理,不早婚早育和非婚生育,督促外出子女返乡签订《诚信计生双向承诺书》。子女外出生育的,督促其返乡兑现相关避孕节育措施。子女早婚的自愿接受处罚;子女早育的,自愿交纳社会抚养费;子女应落实相关避孕节育措施而未落实流出的,自愿接受处罚。

3.违反《村规民约》自愿接受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一切处罚。4.不违反收养孩子,不代养未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家庭的孩子和不为其代管财产、代耕土地。5.不做胎儿性别鉴定、不选择性别终止妊娠,6、积极向村民委员会报告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人和事,不支持、包庇、藏匿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人和事。

7、本人或子女违反《村规民约》的,自愿放弃低保和享受惠民政策的权利。

三、违约责任

1、甲方不履行承诺的,乙方有权要求履行或向上级反映情况,提请对相关干部进行处理。

2、乙方不履行承诺的,甲方有权暂缓兑现各种优先优惠政策。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乡备案一份。

本承诺书从2012年月日起生效,若因法律政策调整,承诺内容可适时进行修改。

甲方:村村委会(公章)乙方签名:

4.黔西县羊场乡诚信计生双向承诺书 篇四

甲方:羊场乡村民委员会代表人

乙方:夫妇男方:身份证号码女方:身份证号码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黔党发[2011]13号、黔党发[2011]17号、毕地党发[2011]25号文件精神,及村村规民约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自愿作如下承诺,并严格遵守执行:

一、甲方承诺内容

(一)甲方代表政府承诺

1、乙方在不违反计划生育的条件下,甲方代表政府在群众发展生产、脱贫致富等方面解决生产、生活、就医、就学、保障等方面提供全力扶持和帮助,公开、公平、公正地落实相关的惠民政策。

2、乙方在不违反计划生育的条件下,甲方代表政府提供对国家、省、地、县过去出台目前仍继续执行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奖励扶助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和优质服务。

3、根据村规民约向乙方的承诺内容。

(二)甲方结合本村实际可向乙方承诺的内容

1、公开、公平、公正,按时足额落实国家各项民生政策。

2、根据村规民约向乙方的承诺内容。

二、乙方承诺内容

1、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严格遵守计划生育政策法规,遵守《村规民约》,积极配合甲方的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不违法生育。

2、生育子女后,按规定自觉落实相应避孕节育措施。

3、如违法生育,自愿并自觉按规定交纳社会抚养费。

4、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规定,督促外出子女返乡落实计划生育管理措施并签订《诚信计生双向承诺书》。不违法收养孩子,不代养未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家庭的孩子和不代管财产、代耕土地。为流出人口代养孩子、代管财产、代耕土地的,主动提供流出人口基本信息。

5、提倡晚婚、晚育。不早婚、早育。

6、符合生育条件要求生育子女的,按照规定办理《一孩生殖保健服务证》或《二孩生育证》,不做胎儿性别签定、不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生育子女后及时报告,并按规定落实相应的避孕节育措施。

7、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学习和培训,了解、掌握科学的避孕节育和生殖保健知识,增强自我保健能力。

8、已婚育龄妇女按规定每季度主动参加查孕及妇科病普查,出现意外妊娠后主动告知甲方,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9、本人及子女拟外出务工、经商时,主动告知甲方,并按照规定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留下联系方式,保持与村联系,及时报告婚育情况。已婚育龄妇女外出后,应每季度按要求寄回流入地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出具的孕情,环情证明,及时反馈生育、避孕、节育等情况。

三、违反承诺的责任

(一)甲方违反承诺的责任:

如甲方违反承诺,乙方有权要求兑现或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合理诉求,相关责任人如属履职不到位的,愿接受上级的处理和责任追究。

(二)乙方违反承诺的责任:

如乙方违反承诺的,自愿暂缓享受有关惠民惠农政策,并接受甲方按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和《村规民约》规定的处罚,在没有兑现和落实有关计划生育责任和义务前,自愿接受甲方和上级有关部门的制裁措施。

四、本承诺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乡计生办备案一份。

五、本承诺书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代表人:乙方:(签章)男方女方

5.诚信计生服务管理合同 篇五

甲方: 村(居)民委员会

乙方:、夫妇

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一法三规”、《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诚信计生、阳光计生以及基层群众自治的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服务管理合同:

甲方:

1、负责对乙方进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健康等政策宣传教育。免费发放宣传资料和避孕药具。

2、及时为乙方办理《生育(服务)证》,建立孕情服务档案,督促乙方按时接受孕情监测服务和生殖健康检查。

3、为乙方免费提供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落实计划生育奖扶、特扶、独生子女保健费、农村独女户放弃二孩生育奖励、高考、中考加分、当年生育政策内二(多)女孩分娩补贴、两女绝育手术对象养老保险、独生子女老年父母奖励等奖励优惠政策。

4、免费为乙方办理(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5、与流入(出)地镇(办)计生部门联系,及时了解乙方孕情、环情、生殖健康服务情况。做好流动人口两地信息通报、反馈和更新工作。

6、有权对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行为向乙方收取违约金。乙方发生“两非”行为的,按“两非”行为处理;政策外生育的,按《条例》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

乙方

1.自觉遵守人口与计划生育“一法三规”、《婚姻法》、《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宣传教育和服务活动。

2.主动申办《生育(服务)证》,按时参加甲方免费提供的孕情、生殖健康检查等服务。

3、自觉执行怀孕2个月以内主动报告孕情制度。自觉远离“两非”行为。乙方意外流产的,应在流产征兆发生24小时内向甲方报告并详细说明原因,无恰当理由的,甲方不予采信。

4、自觉接受孕产期保健,临产前,持《生育(服务)证》到指定的“定点分娩医院(计划生育服务站)”分娩。分娩48小时内向甲方报告生育情况,填写出生报告单。生育后,及时到市、镇计生医疗服务机构按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和有关政策要求,自觉落实长效节(绝)育措施。

5、不遗弃、溺死女婴。出现死产、活产后死亡等特殊情况的,及时报请镇计生办核实、确认。

6、主动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流出前主动向甲方提供流入地详细地址、所从事的职业、从业地点及联系电话,流出后若居住地址、从事职业、从业地点、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在15日内将变动情况告知甲方;自觉接受流入地计生部门组织的“三查”、“月查”等经常性管理。

违约责任

以上条款,甲、乙双方自觉遵守,认真履行,不得违约。如甲方违约,每违约一项,甲方承担乙方该项全部费用,情节特别严重的,由有关部门对甲方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如乙方首次违约,说服教育,再次违约的,每违约一项,乙方向甲方缴纳违约金。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镇(办)计划生育办公室各执一份。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发生合同争议,由镇(办)计划生育办公室负责处理。对处理结果不服的,可按法定程序向市人口计生委或有关部门申诉。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乙方退出育龄期为止。

甲方(公章): 村(居)计生专干签字:

6.计生办服务承诺 篇六

2、增强公仆意识,文明办事,礼貌待人,热情接待群众,认真据实,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服务;

3、强化监督机制,畅通群众举报、投诉、监督渠道,对群众举报、投诉问题做到及时、认真、公正处理。

4、遵守组织纪律性,按时上下班,不许迟到、早退、缺勤,做到有事请假。

5、抓好计生台帐管理,加强检查,指导村计生业务工作和统计管理,做到每月及时变动。

6、开好计生例会,审核各村计生月报表,核对计生台帐,布置各阶段计生工作任务。

7.诚信服务承诺书 篇七

本人作为XXX公司的一名机动车安检人员,现向社会公开郑重承诺,在工作中严格履行以下职责和义务:

一、严格按照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要求开展检验工作,做到真实、完整地采录、传递检测数据,保证检验数据和结论的科学、准确、客观、公正。

二、保证持证上岗,并不断提高自己的检验能力和技术水平,更好、更专业的服务于顾客。

三、严格遵守计量检定设备的使用要求,以保证检验数据的有效性。

四、严格按照公司规定要求,认真、规范填写检测记录,保证原始记录的可追溯性。

五、严格按照公司规定要求,出具检验报告,保证检验项目的完整性。

六、严格保守顾客信息,不传播,不用于安检项目以外的其他用途。

七、廉洁从业,不受内、外部因素干扰,保证检验数据和结果的客观性。

八、自觉接受公司及客户的监督检查,并虚心接受指导和建议,不断提高自己的检验能力。

如若违反以上承诺,我愿意接受相关的处罚及处理。

承诺人:

8.餐饮服务行业诚信经营承诺书 篇八

为切实保障公众饮食安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本单位郑重承诺: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经营,诚信经营,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各项管理制度。

2、认真履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证提供餐饮服务的场所环境、设备设施、布局流程及操作过程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标准和要求,对本单位经营的食品安全负全责。

3、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规定,不采购、使用法律法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

4、使用消毒合格的餐饮具,加工、储存食品做到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

5、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行为,不采购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非食用物质,不超范围、超剂量和滥用食品添加剂。

6、如有自制火锅底料、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的,保证按要求向监管部门备案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称,并在店堂醒目位置或菜单上予以公示。

7、对入场餐饮服务单位的许可证进行审查,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对其经营环境和条件进行检查,对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行为的,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市场监管部门。

8、对入网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实名登记,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审查其许可证。发现入网餐饮服务单位违反《食品安全法》和《陕西省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行为的,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市场监管部门;发现严重违法行为的,立即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

承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业主签字:

9.村委会诚信计生服务承诺书 篇九

___________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本单位就加强诚信经营,更好发挥促进就业和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等方面作出如下承诺,并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一、在固定经营场所公开悬挂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营业执照原件;

二、在固定经营场所公开服务内容、服务程序、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监督电话和《承诺书》;

三、定期办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年检;

四、严格实行一证一点经营,不跨区域设点经营;

五、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举办人才(劳动力)交流会备案管理;

六、建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诚信档案。

七、严禁下列行为发生:

(一)介绍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就业;

(二)超出经营范围;

(三)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

(四)提供虚假人力资源供求信息,作出虚假承诺;

(五)以欺诈、诱惑或胁迫方式进行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活动;

(六)伪造、涂改、出租、转让、买卖《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七)以委托、挂靠、转让等形式从事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活动;

(八)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如有违反上述任何一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并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责任单位: 负 责 人:

10.村委会诚信计生服务承诺书 篇十

居委会计生工作计划【篇一】

计划生育利国利民是我国的基本国策,虽然已经是家喻户晓,是一项我们长抓不懈的工作,但在我们即将送走忙忙碌碌的xx年年,如何继续将2018年的计生工作在五一路北社区中开展得有滋有味,使之更加出色,是需要我们深究的。我们五一路北社区2018年计生工作的工作思路如下:

一、领导重视,加强队伍建设

社区书记亲自抓、负总责;计生干部具体抓、放手干。加强计生协会班子、楼组长、信息员、志愿者队伍的建设,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带领这些班子、队伍人员不断学习党对人口、计生工作的新政策和新规定,不断充实和提高我们的业务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做到具体工作有人抓、大事小事有人管,使协会工作得到正常开展,使我们的服务能真正让群众得到满足和满意。

二、创新机制,提供宣传服务

随着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优质服务的全面开展,计划生育服务领域不断拓宽,从避孕节育服务拓展到包括孕产期保健的生殖健康服务,以及开展婚育新风的宣传教育活动,都离不开宣传工作。我们利用社区中的大小会议、各种阵地向群众宣传党对计划生育的政策、法律、法规。积极发挥社区计生协会的作用,利用社区协管员与楼组长、志愿者及信息员队伍,采取形式多样、对不同人群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根据广大育龄人群的需要,提供优质的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服务。做到特殊对象有计划生育宣传员送资料上门、普通群众通过宣传栏获取信息。在社区居民中广泛开展“青春健康”和“预防艾滋病知识”宣传教育,使社区居民科学掌握了计生保健知识,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同时也使育龄人群生殖保健意识有所增强。

三、勤于走访,实际服务群众

人口计生工作是做人的工作,关系复杂,工作量大。在开展计划生育工作中,要树立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每当社区中有人家结婚,或有新生儿出生,都要登门拜访。一来摸清信息,便于管理;二来联络感情,便于开展工作;三就是送上社区居委会的一番关爱。把最新的计生政策、把婚育新风宣传到他们,给她们送去生殖健康、科学育儿、产后保健、避孕选择等知识手册,相信对于这样的走访、这样的温馨服务是社区居民所需要的。

四、定期验证,关注流动人口

根据街面房多、出租房多、流动人口多的三多特点,我们要把这作为社区创建工作的重点来抓。积极开展每月一查,每季度一核对的计生普查验证工作。为了方便流动人员做好计划生育,我们要不定时地把计生宣传资料、避孕工具送到他们的手里。另外准备组织1-2次便民服务活动,设立计生政策咨询、发放宣传资料和安全套,让流动人员享受与户籍人员同样的服务。

居委会计生工作计划【篇二】

一、大力开展计划生育的宣传咨询活动。利用每季度一期的人口理论学校及每月一期的黑板报丰富宣传内容(内容包括优生优育、生殖保健、国策知识等),在辖区内形成舆论气氛。利用计生节日(“5•29”协会日、“母亲节”、“7•11世界人口日”、10月28日“男性健康宣传日”),为育龄群众提供生殖健康知识和信息的优质服务,并及时准确上报宣传情况及信息简报。

二、提高优质服务工作。动员社区育龄妇女参加社区组织的妇检活动,做好新婚、孕期、产后、节育手术后、妇科病的随访,随访率达到95%以上。继续开展优生检测工作,降低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确保怀孕妇女作优生检测的占当年出生人数的35%。

三、加强避孕药具服务和管理工作。以属地化管理为原则为社区育龄妇女(包括流动人口)及时发放避孕药具,继续按照“保障供应、方便群众、防止浪费、提高效益”的原则,深入开展药具服务工作,帮助育龄妇女选择落实节育措施。主动服务,送药具上门,做好药具随访工作,使药具应用率、有效率、随访率达98%以上,对重点人群随访率达100%。

四、坚持经常性工作机制,加大入户力度,及时清理清查统计台帐、杜绝漏报、瞒报、错报计划生育统计信息。

五、通过多种形式在育龄妇女中开展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利用暑假、寒假两假期间组织青少年传播性健康与生殖健康知识,解答他们提出的有关性的疑难问题,并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

六、坚持以人为本,正面宣传教育为主,运用协会组织动员社区各界力量参与协会活动,加强协会自身建设,定期召开协会会议,普及协会知识。同时积极为下岗女工提供再就业信息,开辟就业门路。

七、建立健全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为他们提供生产、生活、生育等多方面的服务。

居委会计生工作计划【篇三】

20XX年是“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新时期人口计生宣传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要求,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加强能力建设为重点,继续深化宣传教育改革创新、创建人口和计划生育公益性宣传机制,构建大宣传、大联合、出精品的格局,为实现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任务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学习省、市人口计生工作会议精神,紧扣全县人口计生工作大局,紧紧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这一工作目标,进一步巩固树立“大人口”观念,创新宣传模式,提升宣传效果,拓展宣传教育新渠道、新形式和新方法,扎实推进全县人口计生宣传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总体目标

大力弘扬新型人口文化,着力构建新时期人口文化核心价值体系,加快推进人口文化建设步伐,运用人口文化建设成果,不断提升社会宣传工作成效;发挥新闻媒体、网络和阵地宣传资源作用,继续加大社会化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加强职业能力建设,切实提高全县人口计生系统干部队伍整体素质。逐步建立完善新形势下宣传教育工作体系,初步形成纵向深入、横向突破、纵横交织的宣传教育工作新格局。

三、主要任务

(一)丰富载体,拓宽人口计生宣传教育渠道

1.充分利用墙体、宣传栏、专刊、永久广告牌、灯箱广告、公交站广告等多种形式,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永久性人口计生宣传标语刷写行动,各乡镇、街道要在主要公路、街道、农村主干道两侧、人员密集场所应有永久性标语,并对全县范围内所有标语重新进行规范书写,固定宣传标语要求风格鲜明,规范醒目,字迹清晰,美观大方。

2.拓展新型宣传阵地,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滚动电子屏,传递婚育情”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户外电子屏幕来宣传计生优惠政策、优生优育、关爱女孩、生殖保健等知识。

3.根据育龄群众不同的婚育情况,制定宣传“菜单”,上门开展“四进四送”面对面宣传活动。即:新婚贺喜进家,送去国情国策、新婚期知识;孕产期查访进家,送去孕产期自我保健、优生优育知识;避孕期服务进家,送去避孕期知识卡片、避孕药具;更年期随访进家,送去更年期生殖保健知识手册,增强宣传的实效性。

4.积极开展人口计生“三下乡”活动,为他们送政策、送技术、送服务、送温暖、送欢乐,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充分利用元旦春节、“5.29”协会纪念日、“7.11”世界人口日、“9.25”《公开信》纪念日、“10.28”男性健康日等节日,积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大型社会宣传活动。

(二)典型示范,提高人口计生宣传教育实效性

1.深入挖掘和培育婚育新风、关爱女孩、少生快富、幸福家庭创建和计划生育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用真人真事宣传群众、用优生优育范例教育群众,鼓励更多的家庭响应计划生育政策,履行计划生育义务。

2.加强人口计生典型案例的教育,通过广播、电视、新闻媒体的宣传,加大宣传效果,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引导群众自觉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构建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相互关爱、相互支持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全面推进“新农村新家庭”创建活动

1.围绕“美丽生态、美丽城市、美丽景区、美丽园区、美丽新寨、美丽人文”的总体要求,积极推进宣传教育进农家、健康服务进农家、奖励优惠进农家、关爱行动进农家、村民自治进农家的“五进”农家活动,为广大农村家庭特别是计划生育家庭提供优质的人口计生宣传公共服务。

2.积极开展新农村新家庭示范创建活动,以乡(镇)、行政村为单位,以家庭为主体,深化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落实各项优惠奖励政策,为育龄群众排忧解难,帮助群众勤劳致富。树立一批生育文明建设窗口,塑造一批新家庭生育文明建设示范,培育一批新家庭生育文明带头人。

(四)突出特色,打造人口计生文化品牌

1.继续加大人口文化专栏、人口文化广场、人口文化大院、生育文化长廊等建设力度,并在各乡镇设置电子显示屏、大型公益广告牌等一系列高质量的户外宣传设施,实现宣传的多样化、人性化和艺术化。

2.依托公共交通,在公路候车亭配置计生宣传牌和宣传专栏,配以亮丽的画面、温馨的字句、统一的板块,传播婚育新风,使乘客受到潜移默化的人口计生政策和科普知识等方面的教育,打造出“小小候车亭,传播婚育情”亮点工程。

3.制作可读性强、适用性强、具有实用价值的计划生育宣传品赠送给群众,将人口计生知识融入老百姓的日常生活中,将计划生育宣传手册、宣传品等送进千家万户。

4.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宣传品牌。各乡镇要推出一项具有本地特色的宣传活动,使计生宣传工作不断推陈出新,注入新鲜血液,着力将人口文化阵地建设成育龄群众和广大农民的“文明之家”、“休闲之家”、“娱乐之家”,努力打造一批立意新,定位准,集推广性、普及性、特色性为一体的精品宣传品牌。

(五)注重质量,全面提升新闻报道水平

1.密切关注不同时间段的重点、难点、热点工作。及时总结报送实践中探索出的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好做法。坚持将新闻报道和信息报送列入年终考核,激发大家参与新闻报道的热情。

11.县人口计生委服务承诺书 篇十一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加强**人口计生委的廉政勤政建设,塑造良好的公仆形象,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我代表县人口计生委作出如下服务承诺:

一、服务项目:

1、再生育审批。

2、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

3、独生子女病残儿鉴定。

(一)办事依据:

《**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09号)、《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国家计生委令7号)。

(二)服务范围:

全县行政区域内有常住户口的已婚育龄夫妇、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只收养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的夫妻、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只收养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的夫妻。

(三)办事程序:

1、所在村(社区)初审,在审核表上签字盖章(来源:好范文 http:///);

2、县人口计生委职能股室站审核相关资料,提出审核意见;

3、将审批结果由乡镇计生办在村张榜公示并告之当事人。

(四)服务时限:

对各乡镇上报需办证的,资料齐全的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独生子女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管理工作根据市人口计生委要求的时间及时组织到市鉴定,并将鉴定结果及时通知到申请鉴定人。

二、服务承诺

1、遵守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审批、鉴定相关手续;

2、增强公仆意识,文明办事,礼貌待人,热情接待群众,认真据实,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服务;

3、强化监督机制,畅通群众举报、投诉、监督渠道,对群众举报、投诉问题做到及时、认真、公正处理。

三、严格责任追究

对在办理再生育审批手续和社会抚养费征收中发生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循私舞弊,索取贿赂,给不符合生育条件的对象办理生育审批手续的,依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影响机关效能建设和发展环境行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我们一定认真履行上述承诺,并请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监督,县人口计生委设立举报、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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