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选拔作用监督工作政策学习心得

2024-09-16

干部选拔作用监督工作政策学习心得(共10篇)

1.干部选拔作用监督工作政策学习心得 篇一

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政策法规学习心得

县委组织实施了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政策法规集中教育活动,我通过学习有关材料、聆听领导教诲,参加有关后动,认真做了测试卷,很受教育,进一步端正了思想,理清了思路,现将心得总结如下。

一、认真学习,在思想上和行动上高度与组织保持一致。党的十七大向全党提出了提高用人选人公信度的战略任务,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出:“匡正选人用人之风,坚决整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问题。”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满意度、提高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满意度。让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让全党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用有能力的人,用实干的人,用群众信得过的人是党的用人宗旨,党的路线确定了之后,用人就成了第一要务,通过学习,我树立了正确的用人导向,绝不拉票贿选、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做好自己的工作,等待组织的选拔。

二、努力工作,在思想上和行动上统一到为人民服务中去。

胡锦涛总书记曾说:“只有我们把群众放在心上,群众才会把我们放在心上;只有我们把群众当亲人,群众才会把我们当亲人。”任何一级党组织、每个党员都要牢记总书记的教诲,时刻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真正把基层干部

1选拔任用监督工作建设成群众满意工程。

通过学习,我深深的认识到,只有踏踏实实做工作,把党的惠民政策和民生工程做实做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群众的挑选,才是我们应该做的。

三、创新思维,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和时代走在一起。

实现科学发展,必须先把正确的用人导向树起来,让吃苦的干部不吃亏,让实干的干部得实惠。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与时俱进,要求我们严格按照中组发【2010】21号文件“5个严禁、17个不准、5个一律”的换届纪律要求做好换届选人用人工作。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广大干部要自觉到艰苦地区、复杂环境、关键岗位砥砺品质、锤炼作风、增长才干。经过艰苦复杂环境磨练、重大斗争考验,实践证明,优秀、有培养前途的大批干部能够不断涌现出来,当人民事业就大有希望。” 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营造“让老实人不吃亏”的良好氛围。实际上“老实人”、“实干者”是一笔财富,只要我们善于发现,善于引导,善于光大这种精神,就可以营造心齐气顺、风正劲足的良好氛围。为此,我们要积极营造尊敬“老实人”、“实干者”、信赖“老实人”、“实干者”、重用“老实人”、“实干者”的良好氛围,深度发掘和光大“老实人”、“实干者”的精神财富,旗帜鲜明的宣传他们,重用他们,让投机钻营者无从得利,无利可图,形成和树立正确的价值导向,让“老实人”、“实干者”

这面旗帜真正的树起来,让老实人成为人们学习和效仿的榜样。最终在队伍内部形成人人讲奉献、人人争上游、人人做贡献的良好局面。

通过学习,我要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和时代走在一起,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严于律己,开拓进取,做老实的、实干的干部。

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政策法规的学习非常重要、非常及时,我定将倍加努力,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工作,把相关精神宣传好、落实好。

2012年6月28日

2.干部选拔作用监督工作政策学习心得 篇二

按照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通知要求,学院党委中心组于6月9日集中组织学习了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在认真学习后,认真作答了《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政策法规知识测试卷》。通过这次学习,进一步端正了思想,理清了思路,对今后的工作,很有帮助。

选人用人问题历来是干部群众关注的焦点,古人云:“为政之要,贵在得人”,历览古今兴衰事,成败得失在用人。选什么样的人,怎样选人,历来是党始终高度重视的一个重大问题。现将心得总结如下。

一、增强贯彻干部选拔任用的自觉性

通过学习,克服各级党政“重使用、轻培养”的观念,树立“人力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提高人才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创新精神”为目标,围绕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使领导干部熟知组织人事政策,从而增强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政策法规的自觉性,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参与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严把干部推荐提名关、考察考核关和讨论决定关,选好人、用能人,多用民众公认的有公心、有能力、会办事的人。让那些真正想干事、会干事、能干事的人脱颖而出,找到施展才华、为民服务的舞台,从而形成一种良好的选人用人氛围,杜绝跑官要官现象发生。

二、加大对选人用人工作的公信度

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仍然是干部群众反映比较突出的一个问题,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影响选人用人的公信度,损害党的形象,削弱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建立起一整套民主的运行机制,使群众在党组的领导下,按照党的干部标准和干部政策,参与选拔、管理、监督干部等各项工作。积极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 1 引入竞争机制,完善竞争上岗制度,扩大竞争上岗的职数和范围,解决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问题。要把“政治上靠得住,业务上有本事,肯干事、干成事和不出事”的优秀人才选拔到干部队伍中来,营造一个有利于人才成长、鼓励人才干事、支持人才创业的良好环境,羸得选人用人的公信度。

三、加强干部监督工作相关制度建设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完善三项制度:一是要不断完善干部任前公示制,在干部选拔工作中进一步扩大民主、强化监督,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增强干部的群众观点和干部工作的透明度,调动干群参与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二是要不断完善监督机制,畅通监督渠道,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置于群众广泛的监督之下;三是要不断完善责任追究制,对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失职、渎职造成用人失误或失察的要严格追究责任。

总之,创新是时代的灵魂,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与时俱进,我们在平时的工作中,既要标准动作不走样,也要自选动作有创新。这次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政策法规的学习非常及时,切实增强了学院领导干部选人用人的法规意识,增强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的责任感和危机感,增强了在提拔干部上的自觉性,推动了学院选人用人公信度。

3.干部选拔作用监督工作政策学习心得 篇三

学习体会

按照省、市委组织部通知要求和党工委组织部统一安排,我认真学习了由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汇编的《干部选拔任用及监督管理政策法规选编》,认真做了测试卷,进一步端正了思想,理清了思路,现将学习体会总结如下。

一、《干部任用条例》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必须遵守的基本规章、基本依据、基本程序,也称“三基本”。

《干部任用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党的组织工作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重要成果,也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有力武器;是贯彻中央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要求,提高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的重大举措;是扩大干部选拔任用中的民主,建立干部能上能下机制,为优秀人才的脱颍而出创造条件的重大举措;是规范干部任用工作,建立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的重大举措。

二、深刻领会《干部任用条例》需要掌握的主要内容

(一)要准确把握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坚持的六条原则:党管干部原则;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群众公

2醒责任主体积极主动地接受监督,及时克服错误倾向和问题苗头,从而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落到实处。这四项监督制度的出台,是加强干部选任监督工作的一项创新性举措,弥补了制度系统性方面的缺漏,为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提供了长期的制度保障。

4.干部选拔作用监督工作政策学习心得 篇四

按照市委组织部的部署和要求,本人认真学习了《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政策法规集中教育活动学习资料》,认真作答《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政策法规知识测试卷》。干部工作是党的工作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党始终对如何做好干部管理工作进行不断探求,不断丰富,逐步形成了一整套干部工作政策法规。通过不断加强整治力度,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依然是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政策法规是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现将本人通过此次学习活动心得体会总结如下:

一、要提高认识,学习和掌握并严格遵守有关政策法规,切实提高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的能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建有严格的监督制度,治理拉票贿选、跑官要官、买官卖官、违规提拔和带病提拔等问题都有政策规定,要毫不动摇的依法办事。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凡是涉及法律的事项,都必须严格按法律的规定来办理,凡是已有的有关干部人事方面的法律法规,都必须依照其规定的原则、标准、程序、纪律办理。要坚决按照规定办事,严格把关,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对一切有法不依或违背法律规定任免干部的行为,都必须坚决纠正,对违法情节严重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要带头分析查找本地本部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加以改进,不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科学化水平。坚持德才兼备原则,要注重干部的才能,更要注重干部的品德。要坚持群众公认,在干部工作中充分相信和依靠群众,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要坚持注重实绩,既要看经济效益,又要看社会效益;既要看近期效益,又要看长远效益;既要看局部效益,也要看整体效益;既要看“显绩”,又要看“潜绩”。因此,把政治坚定、能力突出、作风过硬、群众信任、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优秀干部选拔上来是党和人民对干部任用的一致要求。

三、要带头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以自身的良好形象带动本单位风清气正用人环境的形成。要始终不渝地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干部工作提出的必然要求,是对干部选拔任用方式改革的重大成果,是有效解决干部能上能下问题的重要措施,是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一种重要保证。

5.干部选拔作用监督工作政策学习心得 篇五

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按照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选拔干部,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这反映了全党的愿望和人民群众的期待,中央集中出台的四项监督制度,是贯彻落实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一项重要举措。这不仅表明中央惩治腐败的坚强决心,而且也体现了对领导干部的关心和爱护。吏治腐败是最大的腐败,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防止和克服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是加强党的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任务。

为切实做到领导干部熟知、组工干部精通、一般干部了解的成效,在法院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时把四项监督制度作为重点内容全文进行学习,会后参会人员结合各自分管工作静心撰写学习体会文章。在全院干警大会上,党组书记以上党课的形式,进行了专题培训和学习,增强干警们贯彻执行“四项监督制度”的意识和对选拔任用干部的参与权、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以法院网和信息宣传简报为载体宣传学习教育活动,通过不同形式的学习教育,从而为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书读百遍其义自见,每学一次都加深了对干部选拔任用各项政策法规的理解和认识。当前我院正在开展的政法干警司法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与深入开展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教育活动和四项监督制度政策法规的学习的有机结合,为进一步匡正审判机关选人用人风气、防止司法腐败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作为审判机关负责组织人事工作的一名组工干部,必须协助好党组选准人,用对人,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审判机关队伍的纯洁性、才能确保司法权的正确行使,才能确保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最终实现。忠诚、廉洁、公正、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必须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党性意识强的法官去践行。如何培养、造就一批这样的人才?如何选拔出优秀干部?如何使用这样的干部?事关我们所在的部门和从事组工工作的干部对政策法规学的有多深,用的准不准,干的实不实,组工干部的理论政策水平和工作实践能力决定了参谋和助手的作用发挥的究尽有多大。通过学习,打开了我思考的大门,打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才是匡清用人风气,提高选拔任用公信度,增强群众满意度的基本保障,为此组工干部首先要做到以下四点;

一、认真研读四项监督制度,增强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的自觉性。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作为干部选任工作具体承担者的组工干部,务必熟练掌握“四项监督制度”的具体规定,先学一步、多学一些、深学一层。要有精研细读、反复揣摩的“钻劲”,逐字逐句地学、分章分节地学、前后联系地学,全面、准确地把握制度的精髓,在熟知制度、吃透精神上做文章,增强自己的履职能力。在思想上要加强认识,一以贯之地高度重视,把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作为深入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的重要任务来抓,不仅做到入脑入心,还要外化于行指导实践,真正做到领导干部重点掌握,组工干部熟练掌握,广大干部群众了解掌握。

二、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做四项监督制度的坚定执行者。“徒法不足以自行”,任何一项制度的生命力和战斗力,不仅取决于是否具有很强的科学性和可行性,更重要的还在于执行,在于落到实实在在的工作中,得到贯彻落实,提高执行力,才能够真正发挥作用。否则,就会陷入“制度陷阱”的怪圈。在落实中要把选人用人各项政策法规作为当前正在开展的政法干警司法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的一项内容,找准组工工作是为审判机关人才队伍建设提供保障的切入点和结合点,在考察干部提拔使用时,组工干部要坚持全面识人、科学选人、正确用人,大力选用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防止简单以票取人、重过程不重结果和唯年龄、唯资历选用干部等倾向,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全过程接受群众的监督,营造良好的监督与被监督的氛围,形成合力共同树立审判机关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格局。

三、切实增强贯彻四项监督制度的影响力,提高公信度。“四项监督制度”针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在总结基层探索和创新基础上制定的,形成了事前报告、事后评议、离任检查、违规失责追究的监督链条和体系,从整体布局,到每一条具体条文,都相互联系、细致周全,被誉为是对加强干部选任监督工作、防止用人失察失误、深入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具有极强的现实针对性和长远重要性的一项创新性举措。对此我们在选拔任用审判机关的干部时要坚决杜绝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不正之风。将四项监督制度贯彻到每个环节,增强威慑力,正确把握界限,做到选人有标准,用人有尺度,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的现象,在选人用人上宁缺毋滥,真正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四、积极履行好岗位职责,提高群众满意度。四项监督制度为正确选拔任用干部筑起了“防火墙”,注射了“预防针”,为组工干部戴上了“紧箍咒”,时时提醒我们要有“如履薄冰”之感,慎始慎终,认真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为党组选人用人起着重要的参谋助手作用。在选拔干部时首先考虑到是一种责任,要把握好每个节点,关注每个细节,将关口前移。在选拔干部时严格规程,做到公开透明,要紧紧围绕干部的提名推荐、考察酝酿和研究任用等关键环节,进一步明确细化责任主体及相应的责任,《责任追究办法》划分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5类责任主体,界定了39种责任追究情形,对组工工作来讲,树起了“警示牌”、架起了“高压线”,因此,组工干部要严格按照四项监督制度的要求,遵循选人用人的规定与程序,科学行使选人用人的权力,以最坚决的态度同选人用人不正之风作斗争,维护选人用人制度的严肃性,通过我们的认真履职,使四项监督制度落到实处,提高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满意度。四项监督制度的出台,最终目的是为了在选拔任用干部时不带瑕疵,选拔任用的干部在使用时不出问题,选拔任用的干部做事不出事,为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提供了有力武器。作为法院的政治处,要带头学习好、宣传好“四项监督制度”,抓好贯彻实施工作,确保干部选任原则不动摇,标准不走样,程序不变通,纪律不放松,努力营造芜湖县法院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为芜湖县经济发展提供坚强的司法队伍。

***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之心得体会

2010年以来,中央办公厅、中央组织部先后出台并下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和《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这是党中央在总结以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新的形势,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举措。通过学习,谈一下自己粗浅的体会:

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的出台,是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的一项创新性的重大举措。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按照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选拔干部,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这反映了全党同志的愿望和人民群众的期待。选人用人公信度是当前人民群众最为关心的问题。近年来,通过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选人用人的公信度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不断提高。但同时必须看到,在少数地方和单位,还存在一些严重损害选人用人公信度的做法。

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的出台,是进一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的客观需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关系民心向背和党的事业兴衰成败,一直倍受社会各界的关注。中央政治局委员、中组部部长李源潮同志指出:“吏治的腐败是最大的腐败,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是导致吏治腐败的重要原因,必须坚决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目前,尽管各级党委在选人用人的问题上严格执行组织原则,但毋庸置疑,也确实存在这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用人失察现象。任人唯亲、“带病提拔”等现象时有发生。四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制度的实施,就是以更加严格的制度监督选人用人行为、约束选人用人权力,防止和避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切实提高各级干部队伍的纯洁性和战斗力。

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互为补充,各有侧重,配套衔接,初步构成一个事前要报告、事后要评议、离任要检查、违规失责要追究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体系,把选人用人的重要方面、关键环节都纳入监督范围,使之置于严格的监督之下,形成了一套遏制用人腐败的“组合拳”。四项监督制度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应坚持的原则、避免的情形、应负的责任、责任追究办法等做了详细的规定,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必须坚持的监督制度。为“相马”、“选马”、“用马”提供了制度保障。并通过细化政策界限、规范操作程序、明确追究措施,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责任主体界定不清、责任情形划分不明、责任追究不到位的情况做出了很好的定位,对用人上出了问题,追究谁、谁追究、如何追究,清清楚楚,一目了然,使责任追究更具有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

此外,制度设计上也充分考虑了群众的意见,广泛吸收群众参与评议,注重群众评议的结果,强调了阳光操作。公开发布监督制度,让广大干部群众知晓内容、明确权力,方便实施监督,明确传达出中央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面敢于接受监督、坦然面对监督、支持鼓励监督的信心。

总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是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的一项创新性的重大举措,是进一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的客观需要。四项监督制度共同构成了事前报告、事后评议、离任检查、违规失责追究的完整干部监督体系,把选人用人的重要方面、关键环节都纳入监督范围,为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防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坚定不移地推行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必先治官的坚强决心,随着各项监督制度的深入贯彻落实,我们务必要认真学习宣传、严格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组织监督和民主监督、过程监督和效果监督有机结合起来,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沿着更公开、更透明和更加科学的轨道前进。

***33333333333 作为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在干部工作中,要带头抓好学习教育和贯彻执行,严格遵守相关制度法规,自觉接受监督,在选人用人方面起到表率作用。

一、带头抓好学习教育,进一步深化对《条例》等相关法规的理解。作为县委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学习《条例》等相关法规,熟知有关规定,同时责成相关部门加大对全县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和组工干学习培训教育工作力度,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切实做到领导干部熟知、组工干部精通、干部群众了解。

二、带头执行制度规定,不断扩大选人用人的民主和公开。严格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及监督管理相关政策法规,不断推进干部制度改革和创新,围绕“民主、公开、竞争、择优”,不断探索完善初始提名、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民主推荐、干部交流等方面的制度,研究制定配套实施细则、操作规程、运行机制等,确保各项制度和办法行得通、管得住、用得好。

三、带头坚持“三个标准”,牢固树立选人用人的正确导向。一是坚持党管干部、依法办事的标准。严格遵守党委议事规则,研究干部有关事宜做到了“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二是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在干部使用上坚持注重品行、科学发展、崇尚实干、重视基层、鼓励创新、群众公认的用人导向。三是坚持面向基层、注重一线锻炼的选拔标准。关心关注基层干部,重视关怀长期扎根基层、埋头实干的干部,注重在重点工程项目一线锻炼培养干部、选拔任用干部。

四、带头抓好监督管理,努力提高组织工作“两个满意度”。切实加大选人用人监督力度,认真落实群众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不断扩大干部工作民主,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提高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满意度和选人用人公信度,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五、带头接受监督,积极发挥好模范表率作用。进一步科学界定县委书记用人权,进一步规范用人行为,采取自律和他律相结合,自觉接受党内民主监督和群众监督,努力履行好“一把手”抓班子带队伍的责任。***444444444444

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政策法规学习心得体会

最近,我院组织学习了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同时进行了测试。通过这次学习,加深了我对干部选拔任用法规政策的把握,对于今后在工作中严守党的组织人事纪律,很有帮助。

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制度的出台,是党中央在总结以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新的形势,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举措。我认为,做好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需从以下三方面入手:

第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永葆党的先进性和构筑干部队伍的“核心竞争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制度第一要务就是强化学习,坚持不懈。要进一步构建学习型机关为契机,通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党委中心组学习、专题讨论会、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将监督制度进行通篇学习,深刻领会制度“精髓”,准确把握制度 “内核”,做到领导干部带头学,组工干部深入学,党员干部主 动学,让学习“似春前之青草,不见其长,日有所增”,而不是 “如磨刀之石,不见其损,月有所亏”。通过先学一步、多学一 些、深学一层,深度宣传,使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了解内容,掌握精神,明确权利,行使好民主监督权利,保证制度的贯彻落实。与此同时,以理论学习为突破口,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着眼全面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不断丰富学习内容,完善学习机制,创新学习载体。大力开展创建“学习型领导班子”、“学习型党组织”、争当“学习型党员干部”、“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等活动。并充分利用单位工作简报、宣传栏、标语、横幅、电视新闻等形式对干部监督工作政策法规学习材料进行全方位宣传、多角度解读,扩大知晓面,提高参与面。通过广泛组织学习,深入理论思考,完善学习制度,创新学习方法,着力搭建高举旗帜的“塔台”、理论研讨的“讲台”、推进工作的“擂台”、创新思维的“楼台”;让广大干部学会 “以超前的眼光谋划发展,以创新的思维破解难题,以扎实的作 风推进工作”,摒弃“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脚踩西瓜皮、滑到哪里算哪里”、“不学习照样可以工作”的错误思想。

第二,建设“生态型”干部贯彻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制度,归根结底就是要建设“生态型”干部,通过营造风清气正、无“污染”的选人用人环境,使整个系统形成适宜干部健康成长的良好“生态”,确保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因此,我们应进一步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工作 制度体系建设,积极开展组织工作群众满意度调查,把干部群众对干部选任工作和治理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满意度,作为评价标 准和改进工作的依据,切实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尤其是要通过建立科学的选人用人体系把那些能够担当重任,经得起风浪考验,朝气蓬勃、奋发有为,充满生机和活力的高素质人员选拔到中层干部的岗位上来。因此,我们要变“伯乐相马”为“赛场竞马”,变“独角戏”为 “集体舞”,发动群众献计献策,建立“上评下、下评上、横向评、纵向评”的多视角评价体系,将选拔干部的初始提名权交给群众,逐步实现从封闭式的“少数人在少数人中选人”向开放式的“多数人在多数人中选人”的根本转变。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我们应尽力把好三关,即:一是把好“体检关”,认真检验 干部是否带病; 二是把好“会诊关”,确保干部“带病不上岗”;三是把好“保健关”,力求干部“岗上不生病”。在实践中,应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 例》,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坚持“自己愿意干、群众拥护干、组织考核适合干”的“三干”原则选拔任用干部,切实保证全系统干部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使选人用人公信度得到切实提高,干部队伍建设得到切实 加强。综合运用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现有手段,健全完善信访举报制度,加大举报受理和查核力度,认真查核干部个人的违规违纪问题。认真执行立项督查制度,切实查处违反制度的行为,增强制度的影响力和威慑力,做到查实一起、处理一起、追究一起。按照《“一报告两评议”办法》和《离任检查办法》规定,运用 评议和检查的结果,对当事领导干部作出相应的处理,并将民主评议结果作为考核评价各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依据。坚持推行并不断完善干部任前联审、干部选任全程纪实等制度,使提名、考察、决策等各个环节有据可查,防止不履行程序、简化程序、变通程序现象的发生,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第三,争做“标杆型”领导。古人云:其身正,不令则行;其身不正,虽令不行。所以自己唯有以身作则,作出表率,树立“标杆”,才能在群众中树立 起威信,做个清醒冷静的领导。一盆水洗心,淡泊明志,宁静致远,廉洁自律。从更高的站位、更大的范围、更宽的视野来谋划好工作,为单位发展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555555555555 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政策学习心得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一直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关系民心向背和党的事业兴衰成败,也是最易受人们诟病的主题。通过不断加强整治力度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依然是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等制度的颁布实施,是我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提出的干部准入制度和对干部言行规范和职业道德的要求,是与时俱进的时代产物,对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进一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有重要的现实和指导意义。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政策法规是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现将本人对此政策法规的学习心得总结如下。

一、要毫不动摇的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

把坚持依法办事原则贯彻到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实际上就是既要使干部管理工作本身制度化、规范化,又要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内其他法规相衔接,在法律范围内行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坚持依法办事原则,要做到以下四个方面:第一,要有法可依。要根据干部人事工作的实践需要,加强立法工作,不断完善干部人事方面的法律法规体系。第二,要有法必依。在干部任用工作中,凡是涉及法律的事项,都必须严格按法律的规定来办理。凡是已有的有关干部人事方面的法律法规,都必须依照其规定的原则、标准、程序、纪律办理。第三,要执法必严。要坚决按照规定办事,严格把关,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第四,要违法必究。对一切有法不依或违背法律规定任免干部的行为,都必须坚决纠正,对违法情节严重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要坚定不移地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注重实绩,就是要关心那些战斗在环境艰苦、工作困难、矛盾复杂、长期默默贡献的一线同志,就是要关心那些心系群众、勤勤恳恳、做人正派、不走门路的同志;坚持“五湖四海”,才能任人唯贤,形成良好的选拔任用风气,才能团结更多的力量一起投入到社会事业建设中去;坚持德才兼备,要注重干部的才能,更要注重干部的品德。坚持群众公认,就是要在干部工作中充分相信和依靠群众,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坚持注重实绩,既要看经济效益,又要看社会效益;既要看看近期效益,又要看长远效益;既要看局部效益,又要着整体效益;既要看“显绩”,又要看“潜绩”。因此,把政治坚定、能力突出、作风过硬、群众信任、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优秀干部选拔上来是党和人民对干部任用的一致要求。

三、要始终不渝地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干部工作提出的必然要求,是对干部选拔任用方式改革的重大成果,是有效解决干部能上能下问题的重要措施,是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一种重要保证。

总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各项制度互为补充,各有侧重,配套衔接,初步构成一个事前要报告、事后要评议、离任要检查、违规失责要追究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体系,使选人用人的重要方面、关键环节都纳入监督范围,都置于严格的监督之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制度的制定实施,是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的一项创新性的重大举措,反映了全党同志的愿望和人民群众的期待,体现了我们党坚定不移地推行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必先治官的坚强决心,必将推动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沿着更公开、更透明的轨道前进。

****** 学习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政策法规心得体会

近期,我乡组织领导干部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对于防止用人失察失误,严肃处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深入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对于进一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提高选人用人质量,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

我个人认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制度的出台,为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提供了制度化武器,为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提供了有力保障。对此,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期盼在贯彻落实上动真格、下功夫、见实效。

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制度,是党中央针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在总结基层探索和创新基础上制定的,形成了事前报告、事后评议、离任检查、违规失责追究的监督链条。

制度的效用取决于制度的执行力。不抓制度执行,制度就没有效果;不抓制度落实,就等于没有制度。贯彻落实四项制度,我们要增强原则性、体现战斗性,敢于负责、敢于较真、敢于碰硬、敢于得罪人。对报告的事项要认真审核,严格入口监督;对民主评议的结果要充分运用,做到奖优惩劣;对查实的用人问题要纠正问责,不搞下不为例。要做好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制度的宣传,将有关执行情况在党内和向社会公开,让广大干部群众了解监督、参与监督、支持监督。要加强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作为干部选拔任用检查工作和巡视工作的重要内容,真正做到有章必依、执行必严、违规必究。

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是硬任务,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要有硬措施。我们要以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制度为契机,加大对违规违纪用人行为的查处力度,始终保持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在继续整治拉票贿选问题的同时,要严肃查处买官、卖官行为,让卖官者身败名裂,让买官者“赔了夫人又折兵”。要密切关注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新变化新动向,不管刮的是什么风,不管风从什么地方来,都要坚决抵制。要建立健全自查自纠机制,坚持有案必查、鼓励自查、上级督查。坚持实报必查、查实必究、失职追责。既要发挥查处的惩戒功能,更要发挥查处的教育功能,做到查处一起、通报一起、教育一片。

结合工作的实际,将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制度与“正风气提效能”活动结合起来,不断加强领导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以身作则。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制度,不断完善党组议事规则,扩大党内民主监督,严格要求、规范自身行为,坚决抵制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将权力置于阳光下,勇于接受监督,做好干部选任监督各项工作。

二是要建立健全合理的选任机制和科学的考评机制。要继续推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选任机制,用可量化的、科学制定的工作指标衡量干部工作业绩,结合民主测评结果进行选拔任用,形成人人进取、创先争优的良性竞争乡面。

三是充分发挥纪检部门职能,切实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制度。在乡党委的领导下,要把任用选拔干部作为述廉的重点工作,抓紧抓好,进一步完善干部选用、考核、提名、审批环节的责任追究,完善考察标准和程序,切实履行好选人用人监督职责。

******777 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政策学习心得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一直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关系民心向背和党的事业兴衰成败,也是最易受人们诟病的主题。近几年,通过不断加强整治力度虽然取得和大成绩,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依然是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 突出问题。《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制度的颁布实施,是我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提出的干部准入制度和对干部言行规范和职业道德的要求,是与时俱进的时代产物,对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进一步 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有重要 的现实和指导意义。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政策法规是实践科学 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现将本人对此政策法规 的学习心得总结如下。

首先,要坚定不移地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要坚定不移地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习近平副主席说过,要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坚持五湖四 海,任人唯贤。拓宽任用干部视野,就是要关心那些战斗在 环境艰苦、工作困难、矛盾复杂、长期默默贡献的一线同志,就是要关心那些心系群众、勤勤恳恳、做人正派、不走门路 的同志;坚持“五湖四海”,才能不任人唯亲,才能任人唯 贤,形成良好的选拔任用风气,才能团结更多的力量一起投 入到社会事业建设中去;坚持德才兼备,要注重干部的才能,更要注重干部的品德。当有心系群众的“德”作为前提条件,才能引导我们广大干部真正地将“才”用到全心全意为人民 服务的工作当中去。因此,把政治坚定、能力突出、作风过 硬、群众信任、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优秀干部选拔上来是党 和人民对干部任用的一致要求。

其次,要始终不渝地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 要始终不渝地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国以人兴,政以才治。领导干部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职业,它是一个社会的“领导者”也是服务者,是社会这艘巨舰的掌舵人,是引领社会前进的主流,因此选拔任用优秀的领导 干部是党和人民的必然要求。“公开”是前提,只有坚持公 开,才能使广大群众参与进来,才能避免“暗箱操作”,加强社会对干部任用的监督;“平等”是基础,只有坚持平等,才能真正体现以人为本,才能最大限度地取得社会的一致认同;“竞争”是手段,只有坚持竞争,才能最大限度地使用 人力资源,不断提高我国公务人员的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择优”是结果,只有坚持择优,才能最大限度地选拔对中 国特设社会主义建设有用的人才,才能选拔出党和人民满意的领导干部。

最后,要毫不动摇地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要毫不动摇地坚持“民主集中制”简单来讲,民主集中就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集中指 导下的民主”,我们要“集中”,但更需要民主。民主集中 制,是我们党和国家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也是实现 干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的根本保证,同时,也是制约和监督权力的有效手段,能够有效防止“一言堂”“一 和 支笔”现象的发生。只有扩大民主,注重让人民群众参与干部任免的过程,切实落实群众对干部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 和监督权,才能真正实现民主基础上的集中,才能真正有效 地预防和治理用人方面的不正之风。一个领导干部的思想政 治水平、业务能力、工作作风如何,人民群众是最具有发言 权的,因此倾听人民群众对提名干部的反映是最能反映民意的渠道。采纳群众意见选拔出来的干部才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才能取得人民群众的信赖和支持,进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总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各项制度互为补充,各有侧重,配套衔接,初步构成一个事前要报告、事后要评议、离任要检查、违规失责要追究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体系,使选人用人的重要方面、关键环节都纳入监督范围,都置于严格的监督之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 制度的制定实施,是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的一项创新性的重大举措,反映了全党同志的愿望和人民群众的期待,体现了我们党坚定不移地推行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必先治官 的坚强决心,必将推动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沿着更公开、更透明的轨道前进。

雨山区住建委房管办 李明辉

***888888888888参加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政策

法规

教育活动心得体会

按照市委组织部的部署和要求,本人积极参与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政策法规集中教育活动,认真阅读了市委组织部《开展集中教育活动致领导干部的函》和《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政策法规集中教育活动学习资料》,认真作答《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政策法规知识测试卷》。干部工作是党的工作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党始终对如何做好干部管理工作进行不断探求,不断丰富,逐步形成了一整套干部工作政策法规。通过不断加强整治力度,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依然是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政策法规是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现将本人参加此次集中教育活动心得体会总结如下。

一、要提高认识,学习和掌握并严格遵守有关政策法规,切实提高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的能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建有严格的监督制度,治理拉票贿选、跑官要官、买官卖官、违规提拔和带病提拔等问题都有政策规定,要毫不动摇的依法办事。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凡是涉及法律的事项,都必须严格按法律的规定来办理,凡是已有的有关干部人事方面的法律法规,都必须依照其规定的原则、标准、程序、纪律办理。要坚决按照规定办事,严格把关,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对一切有法不依或违背法律规定任免干部的行为,都必须坚决纠正,对违法情节严重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要带头分析查找本地本部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加以改进,不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科学化水平。坚持德才兼备原则,要注重干部的才能,更要注重干部的品德。要坚持群众公认,在干部工作中充分相信和依靠群众,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要坚持注重实绩,既要看经济效益,又要看社会效益;既要看看近期效益,又要看长远效益;既要看局部效益,又要着整体效益;既要看“显绩”,又要看“潜绩”。因此,把政治坚定、能力突出、作风过硬、群众信任、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优秀干部选拔上来是党和人民对干部任用的一致要求。

三、要带头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以自身的良好形象带动本单位风清气正用人环境的形成。要始终不渝地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干部工作提出的必然要求,是对干部选拔任用方式改革的重大成果,是有效解决干部能上能下问题的重要措施,是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一种重要保证。

6.干部选拔作用监督工作政策学习心得 篇六

纪律集中学习宣传 活动情况总结

(二零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根据中纪委、中组部《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和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视频会议精神,为了进一步加大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换届工作纪律的宣传力度,以及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地委组织部的安排部署,地区环保局结合实际积极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换届工作纪律集中学习宣传活动,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本次活动,局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宣传和深入贯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和换届纪律,使得领导干部及广大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和换届纪律的重要意义,提高贯彻落实政策法规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增强广大干部职工参与监督的积极性、有效性,为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形式多样,开展各类活动

按照“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要求,围绕学习宣传重点,在全局统一开展“八项”活动,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换届纪律进行多方位、全覆盖,采用多种形式进行的宣传教育。

(一)组织学习活动

(1)认真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

为了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学习,我局主要组织大家学习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法规选编》(中组部干部监督局2008年11月编印);《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

(2)严肃换届纪律文件和会议精神

为了严肃换届纪律文件和会议精神,我局认真组织学习了中纪委、中组部《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中组发[2010]21号);中组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有关问题的通知》(组厅字[2010]49号);自治区纪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严肃换届纪律营造风清气正选人用人环境的通知》(新党组[2010]1号);中纪委、中组部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视频会议精神;全国市县乡换届工作座谈会、干部监督工作座谈会精神;全国组织系统“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视频会议精神。

(二)开展领导班子专题学习活动。开展中心组专题学习,以领导班子专题学习为主的领学活动,使领导干部正确领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和换届纪律规定,切实做到先学先行、带头遵守。

(三)开展专题培训活动。结合秋季主体培训班,对领导干部进行深入系统地学习培训,进一步增强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和严肃换届纪律有关规定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四)开展组织人事干部专题学习活动。组织人事部门围绕提升“双满意”建设水平,采取内部讲学、工作点评、岗位练兵、研讨交流等方式进行深入学习研讨,使得组织人事干部做到严格纪律、清正廉明的表率。

(五)开展案例警示教育活动。积极组织干部学习有关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和换届纪律的典型案例及通报,起到警示教育,使干部职工自觉维护组织人事纪律和换届纪律的严肃性。

(六)开展公开承诺活动。局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签订“严肃纪律、抵制歪风”公开承诺书,大大增强了党员干部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意识,同时营造出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七)开展知识测试、问卷调查和征求意见活动。此次活动通过在领导干部和组织人事干部中进行干部选拔任用 工作政策法规、换届纪律知识测试、问卷调查活动,使得全体党员干部熟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和换届纪律,同时通过召开不同层次的人员参加座谈会,征求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建议,研究改进措施。

(八)开展集中宣传活动。通过采取组工信息、党务公开栏等宣传载体,进一步加大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和严肃换届纪律的宣传力度,使广大干部群众准确知晓,营造自觉守纪、积极监督的良好舆论氛围;同时,积极宣传干部选拔任用、严肃换届纪律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

三、工作扎实有力,功效显著

7.干部选拔作用监督工作政策学习心得 篇七

得体会

通过组织学习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并结合个人自学和机关干部职工的讨论交流,谈谈心得。

中央2004年1月新修订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进行了改进完善,更加凸显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导向,其中的具体细微之处,清晰体现着中央对干部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一、好干部“标准明确”

2013年6月召开的全国组织工作会议提出“着力培养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的要求,并明确了好干部的标准:“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新《条例》鲜明地将这二十字标准写进总则第一条,充分体现出新时期干部标准的时代内涵,体现的是正确的用人导向。在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原则方面,新写入了五湖四海、以德为先的原则内容,更加注重实绩原则和民主原则的要求。修订后的《条例》在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和资格方面,还突出了政治纪律、敢于担当、道

德修养、作风修养和政绩观等方面要求。既明确了统一的干部任用基本标准,又为充分发挥干部的才能、个性风格留出了广阔的空间。

二、突出干部任用程序“动议”

新《条例》将干部任用第一环节从以前的“民主推荐”改为“动议”,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五个环节,构成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流程。在保持原有框架和内容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增设“动议”一章三条内容,拆分“酝酿”一章并将有关要求分别体现到选拔任用的各个环节之中。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负责干部工作的党委(党组)、组织人事部门和领导干部往往会对岗位状况、干部结构、人选要求等有个初步的酝酿,这一过程客观存在,但过去没有明确进入干部工作程序,现在把“动议”这一环节明确提了出来作为初始环节,使得干部任用的程序更为规范,也更为透明,既为党组织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领导和把关提供依据,也强化了党组织在选人用人上的责任。

三、民主推荐结果为“重要参考”

新《条例》将民主推荐由选拔任用的初始环节调整为第二个环节,将推荐结果由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改为“重要参考”。干部工作一定要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不 — 2 —

能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但在工作实践中也出现了民主推荐中的“利益票”“感情票”和“老好人”等现象,真干事的干部有可能会因得罪人而丢票,民主推荐甚至变异成了简单以票取人。对于民主推荐结果,可以采用对于得票名次靠前,但得票不一定是第一的干部。同时,《条例》明确,缺乏民意基础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从而起到挡住民意较差干部的“门槛”作用。修订后的《条例》坚持和改进完善民主推荐,既有继承又有创新,这是把党管干部原则与发扬民主更好结合起来的一个亮点。

四、公开选拔、竞争上岗要切实、公正

近年来,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作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在拓宽选人视野,打破论资排辈等不少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竞争性的选拔,从抽象的道理上推论,应该是德才素质好、能力强、实绩突出的干部在竞争中脱颖而出,但在实际的社会生活中情况远不是这样简单。现实中一些干部把心思都放在复习、迎考上,干得好不好没关系,只要考得好就行了,导致“考试导向”冲击“干事导向”,甚至出现了“考试专业户”,这就挫伤了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影响了事业发展,偏离了正确用人导向。过度强调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对那些埋头苦干和离公众视线较远、做事讲原则、从大局出发和从长远出发的干部

来说并不公平,而《条例》的修订既坚持了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又针对突出问题着力规范。强调合理确定选拔的职位、资格条件、程序、方法等,加强组织把关,突出岗位特点和实绩竞争,改进能力和素质测试、测评,着力提高竞争性选拔科学化水平。这些新规定可以有效解决这些问题,防止简单以考试分数取人,还真正干事的干部一个公正的发展环境。

五、从严管理干部对破格提拔进行规范

修订后的《条例》坚持了破格提拔这一制度安排,并从严进行规范,使之更具操作性。在明确具体适用情形的同时规定,选拔任用的基本条件和有关法律、章程规定的资格不能破,任职试用期未满或者提拔任职不满一年的,不得破格提拔。不得在任职年限上连续破格。不得越两级提拔。并在审批把关和过程公开方面严加要求,防止“破格”变成“出格”。

修订后的《条例》明确规定六种不得列为考察对象的情形,其中,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裸官”明确列入其中。同时,《条例》对官员“复出”问题也进行了明确细致严格的规定。针对官员“复出”,《条例》规范了被问责干部的重新任职,规定因问责被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安排职务,两 — 4 —

年内不得担任高于原任职务层次的职务,同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按照影响期长的规定执行。

8.干部选拔作用监督工作政策学习心得 篇八

前不久,党中央颁布实施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中央组织部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上述四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面的监督制度的出台,充分体现了中央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的决心,不仅为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提供了有力武器,而且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筑起了一道防范用人上不正之风的“防火墙”。然而,“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没有强有力的执行力,就不可能取得了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的实际成效。提高执行力,学习宣传是基础。四项制度的精神如果没有深入到党员、干部头脑中去,再多再好的制度也只是“耳边风”。各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要将四项监督制度作为党员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渠道,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学习培训,确保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熟知,组织人事和纪检干部精通,从而不断增强执行制度的自觉性。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等媒体解读四项监督制度,让广大群众了解相关知识,提高群众参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积极性和有效性。提高执行力,制度配套是重点。中央及中央组织部出台的四项制度,是针对全国而言的,在执行过程中还需要各地、各单位、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相关的实施措施,出台相关的配套制度,特别是建立健全责任追究、事项报告、民主评议、离任检查的相关制度,形成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长效机制。提高执行力,监督检查是关键。制度能否落实,监督检查系于一半。各级纪检、组织部门要切实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日常督查和专项检查,把制度纳入检查考核和领导干部述职内容,随时掌握制度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要突出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关键环节的检查,如对初始提名环节、民主推荐环节和讨论决定环节等工作的检查。提高执行力,加大惩处是手段。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深入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必须要采取加大惩处这一规手段。要建立问题发现机制,疏通问题反映渠道,对违反四项监督制度的,做到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举报必查,实名举报必查,查实一起、处理一起、追究一起;特别是对典型案件,要处理到位、宣传到位、处理到位,发挥典型案件的教育引导作用,不断提高四项监督制度的威慑力。

9.干部选拔作用监督工作政策学习心得 篇九

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落实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去,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解决干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建设高素质的党政领导干部队伍,保证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贯彻执行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修订后的《干部任用条例》有以下几个显著特点:一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把加强党的领导与发扬民主结合起来,进一步体现党组织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同时坚持发扬民主的方向和行之有效的办法措施,对有关制度作了进一步改进完善。二是坚持好干部标准,树立科学发展、以德为先、注重基层的用人导向,把人岗相适、重视一贯表现等要求贯穿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全过程。三是坚持全面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将经过较长时间、较大范围实践检验、比较成熟的做法上升为制度规定。突出问题导向,针对新情况新问题提出一些新的改革措施。着重完善民主推荐,改进考察方式方法,规范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破格提拔、干部交流等。四是坚持从管理干部,在严格标准条件、规范选拔程序的基础上,进一步严格选拔任用纪律、强化责任追究,对党组织、领导干部和选拔对象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五是坚持有效管用、简单易行,优化程序,删繁就简。

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强调,要着力培养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并明确提出“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干部标准的时代内涵,既为广大干部明确了个人努力方向,也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修订后的《干部任用条例》,鲜明地将好干部标准写进总则第一条,并围绕有利选准用好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

相信,只要各级党组织能够真正以《干部任用条例》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遵循,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坚持好干部标准,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就一定会不断提高,就一定能够加快培养和造就一支规模宏大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现结合2014年新修订《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学习宣传活动及工作实际,谈几点体会。

一是要坚持选用标准,形成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在干部调整和使用中,希望始终坚持“凭实绩、重德才、看民意”原则,始终把政治上靠得住做为选人用人的首要条件和政治标准,实行竞争择优机制,客观、准确地衡量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领导能力、作风、业务素质、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以及廉洁自律情况等,真正把那些思想政治素质好、科学文化水平高、组织领导能力强、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选拔进各级领导班子,让脚踏实地、埋头实干的干部有机会,让艰苦奋斗、默默奉献的干部有动力,让勇于开拓、业绩突出的干部有舞台。同时,严格选任程序,把好民主推荐、干部考察、组织酝酿、讨论决定、任前公示关口。新提任干部试用期等制度,严格按程序办事,切实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形成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和舆论氛围。

二是要加强公选交流,进一步完善选人用人制度。《条例》中明确规定“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方式之一”。变过去的“伯乐相马”为“赛场选马”,充分体现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拉到赛场溜一溜”,“马”的能力如何即见了分效。这有利于组织部门更好地发现和使用干部,拓宽识人选人视野,促进干部合理流动,实现人才资源的优化配置。一批干部凭自身能力和本事,走上了合适的领导岗位,调动了其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我们健全以公开选拔为主要形式的选用干部竞争机制,并逐步完善配套制度,坚持公开职位、程序、办法、结果推进公开选拔工作,积极推进科级领导干部交流轮岗,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开辟了“绿色通道”。一些年轻的领导干部在工作开展中充分展现了他们的聪明才智、坚定的政治立场、敏锐的判断性及较强的综合能力,改善了领导班子结构、增强了干部队伍的整体活力,有力地推进了工作进展。同时,坚持“凭实绩用干部”工作思路,不断加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健全能“上”能“下”的工作机制,对领导干部“下”的标准、程序、制度、措施等进一步予以完善规范。

10.干部选拔作用监督工作政策学习心得 篇十

选编学习体会

近期,我对《干部选拔任用及监督管理政策法规选编》进行了学习,其内容包括《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法》、《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四项监督制度》等11份相关规定、条例及准则,涵盖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管理及廉洁从政等多个方面,是新形势下抓好领导干部管理的重要准则,对于基层单位抓好自身建设具有非常强的指导意义。通过这段时间的学习领悟,我感受颇深,对开发区领导干部队伍的建设有了新的认识。

一、要树立正确的用人观

一是要坚定不移地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注重实绩,要关心那些战斗在工作困难、矛盾复杂、长期默默贡献的一线同志,要关心那些心系群众、勤勤恳恳、做人正派、不走门路的同志;坚持“五湖四海”,才能任人唯贤,形成良好的选拔任用风气,才能团结更多的力量一起投入到社会事业建设中去;坚持德才兼备,要注重干部的才能,更要注重干部的品德。坚持群众公认,要在干部工作中充分相信和依靠群众,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坚持注重实绩,既要看经济效益,又要看社会效益;既要看看近期效益,又要看长远效益;既要看局部效益,又要着整体效益;既要看“显绩”,又要看“潜绩”。因此,把政治

坚定、能力突出、作风过硬、群众信任、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优秀干部选拔上来是党和人民对干部任用的一致要求。二是要始终不渝地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干部工作提出的必然要求,是对干部选拔任用方式改革的重大成果,是有效解决干部能上能下问题的重要措施,是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一种重要保证。总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各项制度互为补充,各有侧重,配套衔接,初步构成一个事前要报告、事后要评议、离任要检查、违规失责要追究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体系,使选人用人的重要方面、关键环节都纳入监督范围,都置于严格的监督之下。

二、要进一步加强对党政干部的管理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我们党的一贯方针和根本要求。近年来,各级党组织认真落实中央要求,坚持对干部队严格要求、严格监督,干部总体状况是好的,但仍有个别干部对自身要求不严,思想作风部分和党的性质和宗旨,能力素质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在此情况下,开发区党工委要严格按照各项规章条例,进一步严格要求、严格教育干部,切实加强干部的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进一步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干部,建立健全强化预防、及时发现、严肃纠正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对不胜任、不称职干部的组织调整工作,切实履行号从严管理干部的职责。具体到实际工作中,就是要加强干部的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党的优良作风,教育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持理想信念,增强宗旨意识,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多

办顺民心、解民忧的实事,切实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同时,要加强和改进干部考核、报告、监督制度,增强干部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要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执政党的党风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适当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重、注重预防的方针,坚持自律和他律相结合。具体到开发区实际,就是要推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制度,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扎实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要严格执行“三重一大”管理规定。坚持民主集中,人事、奖惩、工程、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均要经班子会议研究,并事前向派驻纪检组报告,在纪检组全程参与和监督下进行;实施基建工程时,要严格执行《河口区纪检监察监督事项“一事两审”制度》,增强监督实效;日常派车、派餐、物品采购等,要坚持经费支出公开制度,自觉接受干部职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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