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人员工作总结(共11篇)
1.考勤人员工作总结 篇一
宁夏永昌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工作人员考勤办法
宁永昌(2007)第016号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本所实行每周不超过40小时的工作制。每日上下班时间按本所规定执行。
二、工作人员须按时上下班,守职尽责。因事、病不能按时上下班时,应写请假条办理请假手续。连续一天以上的事、病假,报所领导批准,请假条交办公室存查。
三、由于事务所工作的特殊性,工作人员在外勤工作时一般不得请假,遇有急病、特殊急事必须请假时,应报所领导批准。
四、工作人员请假可抵顶个人当年应休假而未休假的时间。超过当年应休假而未休假的时间,扣发本人工资(扣发工资=本人月工资÷21×请假天数)。
五、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不上班或旷工,旷工除按时间扣发工资外,还应写出书面检查,做为个人纪律考核的内容。旷工3天以上者自动解聘。
六、全体工作人员如有病住院者,一律不扣发工资。
七、各部门负责人必须认真执行本办法,做好考勤记录(除考勤表外,还可做文字说明),考勤记录于次月一日交办公室。
八、工资扣罚标准:注册会计师每天30元,会计师25元,审计员20元,实习生15元。合伙人请假3天以上者扣发工资。
九、本办法由办公室负责解释。本办法自2008年元月份执行。星期
六、日所长安排加班的,可于次日顶休。
2007年11月21日
2.考勤人员工作总结 篇二
为提升新安煤矿安全信息化管理水平, 提高灾害预防及灾后抢救效率, 经过井下实地勘察研究, 2009年3月, 新安煤矿在井下成功安装了KJ251A型矿井人员定位考勤系统[1]。
1 系统结构
人员定位系统采用树形结构网络 (图1) , 共分为3级, 分别为第一级网络:地面监控中心;第二级网络:有线数据传输平台;第三级网络:无线信息采集系统。其中地面监控中心由以太网交换机、系统主控计算机及其他网络计算机等组成。以太网交换机对井下所有人员的信息进行储存和处理;系统监控主机可以对整个矿井工作人员信息进行集中采集管理;各井下定位分站之间的通信采用RS-485 (TCP/IP) 方式有线传输, 通过数据接口 (井下交换机) 上传至地面监控中心;人员定位分站作为地面监控中心和无线信息采集系统的连接系统。
分站在正常情况下, 轮循地接收所辖的无线信息, 采集部分获得实时的入井人员信息后上传。在与地面监控中心通信中断的情况状态下, 分站能够保留接收的数据, 待恢复正常通信后, 再上传至地面监控中心, 恢复每个入井人员在井下的信息[2]。
2 实施方案
此次共在新安煤矿井下设计安装防爆基站31台 (其中地面1台) , 防爆读卡器89台 (其中地面4台) , 覆盖了各进风斜井、井下车场调度、东西大巷、井底车场、上 (下) 山轨道巷、胶带巷、专用回风巷、采掘开工作面、泵房、硐室、变电所等, 地面读卡器主要安装在入井行人天桥、矿灯房门口。入 (出) 井口安装2 000 mm×1 800 mm的LED显示大屏。
3 主要功能
(1) 井下人员实时跟踪定位。
该部分主要用于对当前井下人员进行跟踪定位, 通过该部分的功能, 可方便地对当前井下的某些特殊人员、异常人员等进行实时跟踪管理。
(2) 井下员工查询。
该部分功能用于查询井下员工的各种信息, 以便对井下人员进行综合管理, 使用该部分功能可方便地了解到员工在井下的位置、活动轨迹、停留时间、分布情况等。
(3) 员工考勤管理。
该部分主要用于员工考勤管理, 该系统考勤是通过员工的实时出勤情况考勤, 避免了以往人工考勤一些不便管理的弊端。通过该部分提供的功能, 可以对个人、集体的每班、日、月、年考勤记录进行详细查询和报表打印。
(4) 干部跟班管理。
通过该系统, 调度室和矿领导可以详细查询井下干部跟班情况, 能够及时通知跟班干部去解决井下某些突发事件, 解决了以往某些领导干部跟班不下井、处理突发问题找不到人等问题。
(5) 员工信息管理。
该部分用于管理员工各类信息, 包括员工基本信息、管理信息、考勤信息等。有了该功能可以随时了解到全矿职工的详细信息。
(6) 门禁功能管理。
该部分主要用于当井下职工误进入规定禁区时, 系统会报警, 提示管理人员采取相应的措施。
(7) 电机车管理。
该部分主要用于对当前车辆进行跟踪定位, 通过该部分的各个功能, 可以随时掌握井下电机车的运行状况[3]。
4 应用效果
新安煤矿人员定位系统自2009年11月投入运行以来, 系统运行稳定, 效果良好。实行入井人员全员定位, 入井人员从地面领取矿灯起就开始监控 (定位标识卡安装在矿灯上) , 保证在井下任何一地点都能监测到各类人员的活动轨迹;定位中心监测室全天24 h安排值班人员, 随时掌握井下员工动态。人员定位考勤系统在新安煤矿真正达到了辐射信号无盲区、人员监控无遗漏的良好效果, 实现了集考勤、定位、管理为一体的现代化高科技管理, 为新安煤矿提供了可靠的安全保障。
参考文献
[1]郭海星, 郭江涛.2.4 GHz射频技术在煤矿人员定位系统中的应用[J].矿业安全与环保, 2007 (6) :37-38.
[2]孙继平.矿井无线传输的特点[J].煤矿设计, 1999 (4) :20-22.
3.1、工作人员考勤办法 篇三
工作人员考勤办法
一、便民服务中心(站)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统一安排工作和作息时间,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便民服务中心(站)安排的时间工作和休息。
二、工作人员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凡无故迟到、早退二次及以内者,由便民服务中心(站)批评教育,同时予以适当经济处罚。每月迟到、早退三次及以上者,由便民服务中心(站)予以批评教育,扣除本人所有补贴,同时在本人年底考核中予以扣分。
三、请假必须办理请假手续
1.请假应报经便民服务中心(站)负责人审批,审批获准后,工作人员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2.如确因急病、急事来不及办理有关请假手续,应尽快与便民服务中心(站)联系说明情况,由便民服务中心(站)或窗口负责人负责安排人员顶岗。
四、无正当理由缺岗2小时以上者,视为旷工;请假手续不全或未经批准离岗及请假到期后仍不到岗者按旷工处理。
五、旷工每月累计一日(含一日)的,当月考核为不合格,并予以经济处罚,一日以上者年终考核为不合格,并扣发工资,超过一定期限的,按照有关劳动人事规定处理。
4.低保工作人员考勤考核办法 篇四
一、指导思想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省、市、县关于加强工作纪律的有关精神,不断优化服务环境,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促进人力资源、就业和社会保障、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全面“提质、提速、提效”,对社保、低保工作人员进行德、能、勤、绩考查的考勤考核与奖惩制度,调动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树立亲民为民、创新求进、诚信务实、高效便民的形象,特制定本办法。
二、考勤考核内容
第二条 拥护党的领导,服从组织调配,讲团结、守纪律、讲奉献、比进步,比职业道德,讲工作效率、劳动态度、比工作成绩。
第三条遵守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执行考勤制度,积极搞好本职工作。
三、具体办法
第四条 出勤:按事务所和社区的有关规定自觉执行考勤制度,事务所将采取电话查岗和实地检查方式,每周不定期查岗一次;缺勤一次罚10元,连续三次缺勤者罚50元;连续三个月缺勤者给予辞退,日常考勤按社区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请销假:请假应事先书面形式报告社区和事务所,请假三天以下者,由社区书记批准;三天以上者,由事务所批准;十天以上者,报请镇党委、政府和业务局领导批准。不按有关规定请销假的扣当月考勤奖50元;婚、丧、产假及护理假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
1、不按时报送资料的迟报一天罚10元,迟报三天以上罚50元。
小额贷款、社保补贴、就业失业登记证、大病救助等,出现三例以下违反有关政策和规定的,处罚具办人50元,社区工作站不得参与评优评先;三例以上违反政策规定,造成一定后果的,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辞退。办理低保时收取当事人钱、物的经核实1例低保员解聘。
3、事务所每半月组织一次业务培训,无故缺席者罚款20元;连续六次不参加业务培训,以自动离岗论处。
4、重点工作中无故不参与者,扣50元。
在上级各项业务工作检查中,因个人业务使社区工作站考评位于全县后三名的,处罚50元。
5、按时参加人社局、民政局、镇党委政府组织的会议和业务培训,无故缺席一次罚20元、连续三次以上罚款100元。
6、年终进行民主测评,不称职率达到三分之一以上的,给予调整岗位。
7、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违法、违纪的一律解聘;并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四、组织实施
5.周潭镇机关工作人员考勤制度 篇五
周潭镇机关工作人员考勤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镇机关工作人员的管理,提高政府机关办事效率,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办公秩序,经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对象
镇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下列人员可不参与考勤: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工作人员)。
二、考勤时间
1、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假日上班考勤另行通知。
2、每日规定时间上班,具体上班时间按县政府通知执行,每日上午8:30前签到考勤。
三、考勤办法
1、从3月1日始实行领导带班值月制度,使用指纹考勤机考勤。所有机关干部均在党政办公室考勤。考勤时间均为每工作日的7:30-8:30(其中考勤机设置起始时间为6:30),超过规定 1
时间不签到的视为缺勤;家住外乡镇的星期一上午签到时间可延长1小时。逐日考勤,分月累计。机关干部会议、村干会议等另记考勤一次,缺勤情况列入当月考勤结果。
2、如遇停电情况则采用签到簿考勤,与指纹考勤机记录合并计算。
3、对由文件通知、出差、开会、培训、考试的,本人应提前或在当日考勤时间内报告值月负责人,办公室应记出勤记录。
4、双休日、节假日期间,党政班子成员、各办站所人员实行轮流值班。各办站所要有人值班。
四、考勤例外规定
1、实行双休制度。如工作需要取消双休事前通知,中心工作、急难险重等突击性工作,由党政主要负责人临时确定当日出勤补助标准。
2、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工作人员,应履行请假手续。请假2天以内由分管负责人批准;请假超过2天以上的,由镇主要负责人批准并将请假手续报办公室备案。未经批假擅自离岗的,一律视为旷工。
3、病假、特殊病情需要长期治疗保养的,直系亲属生病(父母、配偶、子女)等特殊情况,须经会议研究批准;婚假、产假均按有关规定执行。除上述情况以外,因私事请假的,不享受当天出勤补助。
4、为鼓励干部自学,在自学、函授等面授和考试期间视为出勤,如遇双休日,不安排补休。
5、机关工作人员在工作日期间因公需离开本行政区域的,要向党政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说明情况,否则责任自负。
五、奖惩措施
1、出勤标准及奖惩:
(1)每月出勤天数达21天以上(含21天),即年出勤天数超过249天的为满勤;
(2)每月出勤天数达11天(含11天)且达不到21天(不含21天)的,即年出勤天数达到123天(含123天)且达不到249天(不含249天)的,当年一律不得评先评优,不享受机关工作人员带薪休假补助和年终奖励工资;
(3)每月出勤天数达不到11天(不含11天)即年出勤天数达不到123天(不含123天)的,不享受当月考勤补助以及机关工作人员带薪休假补助和年终奖励工资,同时也不享受阳光(绩效)工资;
(4)实行考勤与计生月考核联动制度,考勤和计生每月补助总额为300元。按20天计算,出勤一天补助15元,缺勤(包括事假)一天倒扣30元,计生考核扣款在当月考勤补助所得金额中扣除;出满勤的,计生考核扣款不超过200元。
2、每月5日前由党政办将上月考勤记录结果予以公布。
3、实行负责人带班值月制度。由镇党政班子成员每两人一组,每月轮流带班,监督每天的考勤出勤,负责该月核勤情况。党政办负责做好出勤缺勤记录,并妥善保管归档。
六、本制度从2012年5月1日起执行。
周潭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6.考勤人员工作总结 篇六
一、作息时间
社区工作时间每周一至每周五上午10:30—1:30,下午15:30—19:00; 如有变动,以上级规定为准。
二、考勤规定
社区全体工作人员必须认真遵守上下班时间,必须按时参加各类例会,无正当理由,任何人不得迟到、早退、旷工、缺席。
三、考勤登记
社区考勤由社区书记负责,建立考勤签名制,月末汇总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经核实交财务室。考勤登记人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照章办事,如实记录,不得弄虚作假。
四、请销假及奖惩规定
工作人员因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必须按管理权限履行请销假手续。
1、迟到、早退一次扣发工资10元。
2、履行请假手续,当事人有事请假应先写请假条,事由要合理,经社区负责人批准后,方可离开。回单位后需向负责人销假。请假一天向社区负责人请假,请假三天以上向街道主要领导请假,需将请假手续存档在办公室。
3、请假人无特殊情况不得事后请假,事假超过三天,每天扣发工资50元,累计计算(从第四天起算)。
4、凡不辞而别或请假超期不归者,按旷工论处,旷工累计计算,每旷一天扣发工资100元,旷工情节严重者,将按有关规定予以辞退。
5、病假须持医生诊断证明,经单位研究批准后方可休息(如遇特殊情况,需家人到社区补办请假手续)。
6、重大节日期间,社区按办事处统一要求进行人员调休,调休不计入出勤率,调休人员应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以便及时处理应急工作和突发事件。调休人员需离开外出,应履行请假手续,相应时间可不计入出勤率。
7、因故不能参加上级有关会议,应提前报告有关领导,经批准后方可由他人代为出席。
8、婚育工伤等按国家法规执行。
9、假满应及时销假,如需续假,应按程序办理手续。
五、监督与检查
1、社区负责人和分管考勤的人员及各工作人员需相互监督,共同遵守。
2、将考勤列入奖惩、评比办法中。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如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抵触,以国家有关规定为准。本制度解释权归宏怡花园社区党委、社区居委会所有。
7.考勤人员工作总结 篇七
一、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应严格按作息时间准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串岗,不擅自离岗和旷工。
二、实行指纹签到制度。每天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指纹签到。
三、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上班时间禁止随意串岗、聚在一起聊天、吃零食、织毛衣、玩电脑游戏、上网聊天、看影片。
四、按照值日表搞好卫生。
五、严格执行请假制度。未经允许不可随意离开工作岗位,窗口人员确有急事必须履行请假手续。窗口人员因公外出或因私请假1天以上(含1天),必须写出请假条,并经分管领导批准同意。请假3天以上应写请假条向主要领导请假。
六、禁止故意刁难客户,应微笑服务,尽职尽责办理客户提出的各项业务。
二0一二年七月十五日
文广新局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值班表
星期一:杨本景胡淑芹
星期二:
星期三:
星期四:
8.施工人员考勤制度 篇八
为了圆满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任务,更好地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规范项目管理,真正使项目管理处于良性运转状态。为此,结合公司相关制度经研究决定如下:
一、作息时间(根据季节可调整)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30
上下班实行考勤制度,只是为了规范项目管理制度而制定统一上下班作息时间,所有项目管理人员必须有服务于项目的知道理念。每个施工管理人员必须确保自己当天工作当天完成,完成不了的,需要加班工作必须加班,需要配合其他部门的必须配合,决不允许任何人有影响施工进度的事情发生。
二、考勤考绩制度
1、所有人员上班根据上述作息时间实行考勤签到制度,签到表每月随同考勤表一并移交公司,作为公司对项目员工调整工资的依据之一。
2、所有管理人员外出办事及休假必须实行请假制度。私自外出者不记考勤。所有人员休假必须履行请假审批程序。实行有计划地调休。请假需报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将请假条交考勤员后,方可休假。
上述制度即日起实行。望全体管理人员共同遵守执行。
9.行政人员考勤制度 篇九
1、迟到、早退:
(1)迟到或早退15分钟内,一次扣10元。
(2)迟到或早退15分钟至30分钟,扣30元;超过30分钟以上扣发一天薪资。
(3)迟到或早退每月超过6次以上(含6次),按旷工一天处理。注:未打卡者按迟到、早退处理。
2、休息
每人每月有4天休息,不得连休、私自调休或并休。休息需提前一天填写请休条,经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交由人事部核定。4天以上便按事假处理。
3、事假:
事假需提前一天填写请假条,经主管签字同意后交由人事部核定。每月事假不得超过3天(含3天),超过3天以上者,须经经理特批。(凡无故未请假,当天请霸王假或找他人代请假者,一律按旷工处理)。事假一天扣50元。
4、病假:
病假可本人当天电话申请或找人代请,事后需到人事部补填请假条并出示相关证明。
5、生日假:员工当月生日的,可特准生日当天一天休假,休假日期以身份证日期为准,生日员工需出示身份证原件(或其它证明),填写请假条经部门主管签字同意后连带证件复印件交人事部核定。
6、公假:每年10天(元旦1天、春节3天、劳动节3天、国庆节3天)。公假加班一天按双倍工资计算。
7、婚假:员工本人结婚,提供结婚证书,给予3天婚假,晚婚假另增7天,以上假期为有薪假。男员工晚婚年龄为25周岁,女员工晚婚年龄为23周岁。
8、丧假:直系亲属(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给予3天丧假,为有薪假。
10、旷工:
(1)旷工一天扣发3天薪资。
(2)旷工3 天以上(含3天)作开除处理,并扣发当月所有薪资。
11、正常离职及劝退:
正常离职及被劝退员工按当月实际工作天数发放薪资。
12、自动离职及开除:
10.外勤人员考勤制度(共) 篇十
全体员工:
为了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工作秩序,帮助员工养成良好的职业习惯,提高工作效率,规范考勤行为,结合公司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外勤人员考勤管理制度:
1、外勤人员使用钉钉考勤软件进行考勤签到;
2、考勤要求:上/下班打卡+位置签到(位置签到要求必须有门店照片或地方标志照片),打卡时间为9:00-22:00(期间保证8小时工作);
3、每天需要使用钉钉进行位置签到4次,分别为到店(定位)、离店(定位)、中午13:00(定位)、下午15:00(定位);
4、员工请假需在钉钉考勤软件上向直接领导及人事行政部提交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以休假。
5、每天上班签到后必须做“日工作计划”(日工作安排及行程报备),并在下一步处理人选择直接领导后提交,直接领导人准时对辖内员工的工作计划进行批复(当直接领导驳回工作计划后需要重新安排日工作及行程)。
6、每天下班签到后必须填写“工作日记”(工作总结及业绩报备),并在下一步处理人选择直接领导后提交,直接领导人每天必须对辖内员工的“工作日志”进行批复。
7、上班规定时间内每天必须打卡两次,缺打卡一次扣款10元,全天未打卡按旷工一天处理(未在公司上班的人员无位置签到均视为未签到)。
8、没有做“日工作计划”及“工作日志”者,视为不作为;罚款200元/次;
9、没有按“日工作计划”行程的,要向上级领导及人事行政部报备,否则按脱岗处理。
10、如手机异常或网络异常无法正常使用软件,需在30分钟内向人事行政部或上级领导报备并说明原因,否则一律按旷工处理。
11、每月5前,由人事行政部统计汇总上月考勤情况,报各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核算工资。
12、员工有义务配合考勤人员出示各类与考勤有关的证明材料。望各位同仁严格按照外勤考勤管理制度进行报岗,此报岗依据将作为工资核算及费用报销依据。
此规定从11月1日执行!
11.考勤人员工作总结 篇十一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工作人员的敬业精神,促进机关作风建设,激发全体职工干事创业和学习创新的热情,充分实现激励和约束机制有机结合的目的,根据《公务员法》、《劳动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相关实施细则和办法,结合我办实际,对考勤工作作如下规定:
一、工作纪律
全办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机关工作纪律和劳动纪律,按规定的作息时间准时上下班,超过上班时间到达视为迟到,提前下班为早退,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旷班:
1、不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擅自脱离工作岗位的;
2、请假期限已满,不续假或未获批准而不到工作岗位的;
3、不服从组织调动和工作分配,不按时到岗位工作的;
4、在上班时间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事情的;
5、其他应当按旷班处理的。
迟到、早退5次算旷班1天。旷班连续超过3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班超过7天的,考核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旷班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予以辞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二、假期的种类与待遇(一)国内探亲假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享受本规定探亲待遇。
假期: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1次,假期为30天。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1次,假期为20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1次的,可以两年给假1次,假期为45天。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1次,假期为20天。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二)年休假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1、假期:职工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2、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1)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的;
(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工作人员参加在职学历、学位等教育的,其脱产参加集中面授的时间,应计入本人的年休假时间。
工作人员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内又出现上述规定情形之一的,不再享受下一年的年休假。
3、机关、各事业单位应当合理安排职工休假,当年休假不得在下一年使用。
(三)产假
女职工因分娩和妊娠可享受产假。
1、假期
(1)女职工正常分娩者(含提前或超期分娩),给予98天产假(其中产前15天,产后休息83天)。难产或双生以上的,增加产假15天。
(2)女职工妊娠3个月内自然(人工)流产的,给予产假20~30天;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流产或人工引产的,给予产假50天。七个月以上早产的按正常产假处理。(3)妊娠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若体力不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假休息,休息天数可计算在98天产假之内或作病假处理。
(4)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每天给予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每天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
(5)自2016年1月22日起,符合法律和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不分孩次,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男方享受7天护理假。
(6)对计划外分娩和妊娠的,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
2、工资待遇及其他规定
正常产假不影响晋级和工资调整,新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休产假和哺乳假的,其试用期相应延长。
(四)病假
职工因病需要治疗或不能坚持工作进行疗养的可请病假。
1、职工请病假需持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证明和建议书。
2、病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3、除工伤外,当年病假超过2个月的,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4、新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休病假的,试用期相应延长。(五)事假
1、除单位重大集体活动外,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均可享受事假待遇。当年事假累计少于或等于本人年休假天数,本人又自愿放弃年休假的,事假可以顶替年休假。
2、事假期间如遇国家规定的周休息日和节假日不予计算。
3、全年事假累计超过20天,考核不得评为优秀。(六)婚假
按法定结婚年龄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七)丧假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以及岳父母或公婆死亡后,可请丧假料理丧事。
根据具体情况,由单位领导批准,酌情给予3—5天的丧假。路程远的可适当给予路程假。
工作人员请假期间的待遇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三、请假的审批权限与手续
(一)病假、事假的审批权限
1、职工请假,坚持事先请假、事后销假、分级负责、严格管理和按规定权限、程序审批的原则,需本人书面申请,逐级审批,并报综合科备案。
2、请假一天以内(含一天),科室人员由科室负责人批准,科长由分管领导批准;科室人员及科室负责人请假两天以上(含两天)的,由分管领导批准,请假三天以上(含三天)的,须经分管领导同意,报办主要领导批准,办领导班子成员请假由办主要领导批准(主要领导外出或年休期间由指定负责人代理职权)。请假一律实行请假条制度,特殊紧急情况来不及书面请假的,应先电话、短信或委托他人代请假,后由本人补办书面请假手续。不按规定程序履行请假手续的一律按旷班处理。
(二)请、销假程序
1、干部职工请假,应办理完整的请假手续。请假期满后,请假人应及时向单位销假。病假者应持县级及以上医院或医疗机构康复证明(患传染病者须证明已无传染性)向单位提出销假申请,办理销假手续。
2、若遇特殊情况超假的,应办理续假手续。对于既无正当理由,又未办理续假手续的按旷班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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