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检须知

2024-06-22

年检须知(10篇)

1.年检须知 篇一

辖各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和《企业检验办法》的规定,为做好企业年检指导服务工作,提高年检效率,现将市辖企业办理2012年检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年检范围和起止日期

凡2012年12月31日前在我局

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的各类企业法人和分支机构,应按规定到我局办理企业年检。提交年检材料日期为2013年3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二、企业年检应提交的材料

1、年检报告书;

2、企业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中有前置行政许可项目的,提交相关许可证件(副本)、批准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5、设立非法人分支机构的,提交分支机构上年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企业法人应当提交2012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以下公司在年检中须提交2012财务审计报告:(1)股份有限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2)外商投资的有限公司;(3)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于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设立的有限公司;(4)三年内有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出资违法行为的有限公司以及涉嫌“两虚一逃”行为的有限公司;(5)登记机关认为需要进行审计的其他企业。

7、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其他经营单位申报年检,除提交上述1—4项材料外,非法人分支机构还应当提交隶属企业上已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其他经营单位还应当提交隶属机构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

注:以上各种副本、批准文件的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本单位印章,经办人须签署姓名。

8、冠“胜利油田”名称企业须提交胜利石油管理局法律事务处出具的“审查意见书”。

9、根据中组部、国家工商总局的通知要求,所有私营企业均需填写并打印《私营企业党建情况统计表》(在网上年检窗口填报),待网上年检预审通过后,连同打印的《公司年检报告书》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年检手续。

10、企业名称或经营范围中含小额贷款、融资性担保、民间资本管理、资金互助、投资、投资咨询字样的,须先到金融办出具监管意见函。

三、2012企业年检全部通过“网上年检”。企业可登录“XX信息网进行网上申报年检。流程如下:企业端:登录“XX网”网站“网上年检”窗口,按“网上年检”提示填写年检报告书的相关内容并提交申请;—→工商部门端:年检人员对企业网上申报材料进行预审,预审合格的点击“预审通过”;不合格的点击“预审驳回”(注:特殊驳回的,企业只能申请书式年检),企业补正填写内容后,可再次提交,驳回后可多次申报,直至合格;—→企业端:企业打印网上年检报告书,按网上《企业年检须知》的要求,持相关材料到工商年检窗口(市行政服务中心西大厅)提报书面材料。

四、年检时限,企业“网上年检”申报预审通过的企业,在接到《预审通过通知书》后,请于5日内提报书面材料,年检截止日期为6月30日,逾期未提报的视为未申报。

五、企业不按规定接受年检的,由登记机关责令限期接受年检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限期内仍未接受年检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仍未接受年检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六、年检期间,凡企业提交虚假材料隐瞒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理;对于在年检中为企业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的中介机构,我局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并将该中介机构列入黑名单。

七、年检审查。对已经通过年检的企业,我局将组织力量对企业进行实地抽查,核实企业有关注册登记事项与事实是否相符。企业要如实填报年检报告书,如发现填报不真实,弄虚作假的,将依法从严查处。

注:年检正式通过以执照副本加盖年检戳记为准。

2.营业执照2010年检须知 篇二

2010企业年检须知 各企业:

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企业检验办法》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等有关规定,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决定自2011年3月1日起对2010企业(内资)全部实行网上年检。现将企业网上年检工作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网上年检范围

凡于2010年12月31日前在本省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及分支机构,均应于3月1日起通过“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门户网站或“信用山西”网站填报本企业2010年检材料。

二、网上年检时间

参检企业应于2011年3月1日起在“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或“信用山西”网站填报本企业2010年检材料,年检时间为2011年3月1日至6月30日。

三、网上年检的方法及流程

1、通过互联网登录“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http:// ),点击主页上方左侧“网上年检”栏目进入年检系统首页;或“信用山西”网站(http://),点击“企业工商网上年检” 链接进入年检系统首页。

2、企业输入用户名及密码点击登录,即可进入年检材料填报页面,在线填报年检材料。企业用户名均为企业注册号,密码在企业用户注册时自行设定,请企业务必牢记密码,确保下次顺利登陆。

3、填写(修改)、保存完所有表格,点击“提交预审” 按钮进行提交,提交成功后,企业的网上年检预审材料就自动传送至工商登记机关。

4、网上报送年检预审材料3个工作日后,再次登陆“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或“信用山西”网站查看年检预审结果。如果预审驳回,企业应根据驳回意见进行修改,修改完毕可以再次在网上提交修改后的企业年检预审材料并再次获得网上年检预审。

5、网上年检预审通过的企业,应及时用A4打印纸打印装订“年检报告书”及“企业年检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并加盖企业印章,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同时要仔细查看网上“需提交的文件”中要求,10日内到本企业工商登记机关提交内容完整的年检材料,办理年检受理、缴费和营业执照加盖年检戳记等手续。

四、年检须提交材料

1、网上预审通过后的年检报告书;

2、企业年检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营业执照副本;

4、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项目的,须加盖企业印章的相关许可证(副本)、批准文件复印件和原件;

5、企业法人(含有限公司)应当提交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单位盖章);

6、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有关要求,下列类型企业年检时应提交审计报告:

(1)股份有限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2)从事金融、证券、期货、保险、投资、验资、评估、担保等业务的企业;

(3)分期缴付注册资本在2010年内未缴齐的公司;

(4)三年内有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资金违法行为的公司。审计报告中须截明:(1)应缴注册资本是否实缴到位;(2)实缴注册资本是否抽逃。

7、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和其他经营单位除提交上述材料外,非法人分支机构应提交隶属企业2010已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隶属企业公章;其他经营单位应当提交隶属机构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8、企业有非法人分支机构的,应当提交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9、煤矿企业除提交以上材料外,还须提交属地工商所的《企业属地监管记录汇总表》;

10、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五、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1、企业不按照规定时间提交年检材料的,企业登记机关责令其限期接受年检。按照《企业检验办法》规定,属于公司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属于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以及其他经营单位的,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

2、企业在年检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企业登记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按照《企业检验办法》规定,属于公司的并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属于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以及其他经营单位的,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

3、企业在责令的期限内未接受年检的,由企业登记机关予以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仍未接受年检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六、企业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项目的,须提交相关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原件(审查与复印件是否一致后退回)和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

七、其他事项

1、有需延期年检且有正当理由的企业可以在6月30日前向登记机关提交延期年检的申请,经批准后可以延期年检30日。未申请批准延期年检的企业或在网上通过预审超过6月30日未向原登记机关提交年检材料的企业将依法按照“逾期年检”处理。企业应当对其提交的年检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企业提交的年检材料齐全、内容完整的,登记机关予以受理;提交的年检材料不齐全、内容不完整的,不予受理。

3、企业登记机关通过年检,发现企业有违反企业登记管理规定的,除责令限期改正外,将依照有关企业登记管理法规予以处罚。

4、对企业在年检期间需办理变更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先办理变更登记后再进行年检。

5、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属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应当在网上年检时一并填写和提交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统计相应材料。

6、为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山西省行政机关归集和公布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91号),企业可将2009以来获得的政府机关、行业单位评定、授予和表彰的良好信用荣誉,在网上年检系统中设置的“企业信用信息栏目”填写报送。信用山西领导组办公室对各企业报送的信用信息归集整合后,将在“信用山西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展示企业信用形象,为企业创造良好的信用环境,提高企业市场竞争能力和信用度。企业在提交信用信息时,务必要真实准确,不得虚构,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作为不良信息予以公布。

关注一下,3月初工商局网上公告,每年先在网上填表,审核后才能进行年检 申报年检应提交下列文件:

年检报告书

企业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营业执照副本

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需提交加盖企业印章的相关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下列公司还应提交审计报告: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和从事金融、证券、期货的公司;从事保险、创业投资、验资、评估、担保、房地产经纪、出入境中介、外派劳务中介、企业登记代理的公司;注册资本实行分期缴付未全额缴齐的公司;以及三年内有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出资违法行为的公司。

企业提交的审计报告可以是针对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报告,也可以是针对企业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的审计报告。

企业有非法人分支机构的,还应当提交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工商局2011企业年检须知 篇三

2011企业年检须知

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企业检验办法》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企业检验有关规定,2011企业年检自2012年3月1日起至2012年6月30日结束。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

凡于2011年12月31日前在本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内资企业及分支机构,均应申办2011企业年检。

二、年检时间

2012年3月1日起至2012年6月30日止。

三、年检方法及流程

凡申报2011年检的企业,均应通过网上年检的方法,按以下流程申办本企业检验:

1、通过互联网登录“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http://),点击主页上方左侧“网上年检”栏目进入年检系统首页;或“信用山西”网站(http://),点击“企业工商网上年检” 链接进入年检系统首页。

2、输入用户名及密码点击登录,即可进入年检材料填报页面,在线填报年检材料。企业用户名均为企业注册号,密码在企业用户注册时自行设定,请企业务必牢记密码,确保下次顺利登陆。

3、填写(修改)、保存完所有表格,点击“提交预审” 按钮进行提交。页面显示提交成功后,企业年检预审材料将自动传送至工商登记机关。

4、在企业年检预审材料提交成功5个工作日后,再次登陆“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或“信用山西”网站查看年检预审结果。如年检预审材料驳回,企业应根据驳回意见进行修改;修改完毕后应再次提交进行预审。

5、年检材料预审通过的企业,应按照网上“需提交的文件”的要求,用A4打印纸及时打印装订“年检报告书”及“企业年检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后,在10日内向本企业工商登记机关提交。

6、向本企业工商登记机关提交相关年检材料,办理缴费和营业执照加盖年检戳记等手续。

四、提交材料

1、网上年检预审通过后打印的《年检报告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企业法人(含有限公司)应提交《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由单位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填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有关要求,下列类型企业年检时应提交审计报告:

(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2)从事金融、证券、期货、保险、投资、验资、评估、担保、房地产经纪、出入境中介、外派劳务中介、企业登记代理等业务的企业;

(3)注册资本分期缴付在2011年内未缴齐的公司;

(4)三年内有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出资违法行为的公司。

审计报告中须载明:(1)应缴注册资本是否实缴到位;(2)实缴注册资本是否抽逃。

4、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项目的,除须提交加盖企业公章的相关许可证(副本)和批准文件的复印件外,还须提交其原件进行审查后退回;

5、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企业法人的,应提交该股东已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企业有非法人分支机构的,应当提交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非法人分支机构应提交隶属企业2011已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其他经营单位应当提交隶属机构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8、煤矿企业须提交属地工商所的《企业属地监管记录汇总表》;

9、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10、《企业年检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1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五、处罚规定

对未在法定期限内申办企业检验的,或在企业检验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工商登记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

1、《企业检验办法》规定,企业不按照规定时间提交年检材料的,属于公司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属于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以及其他经营单位的,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并责令其限期接受年检。

2、《企业检验办法》规定,企业在年检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属于公司的并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属于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以及其他经营单位的,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并责令其限期改正。

3、《企业检验办法》规定,企业在责令的期限内未接受年检的,由企业登记机关予以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仍未接受年检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六、其他事项

1、企业应对其提交的年检材料真实性负责。

2、企业一次性提交年检材料齐全、内容完整的,工商登记机

关当场予以受理。否则,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补充所须材料。

3、工商登记机关在年检中发现企业有违反企业登记管理规定的,除责令限期改正外,将依据企业登记管理有关法规予以处罚。

4、有正当理由确需延期年检的企业,应在6月30日前向企业工商登记机关提交延期年检申请,经批准后可延期30日年检。

5、未经工商登记机关批准延期年检的企业,或年检预审材料通过后在6月30日前未按本须知第三条第5、6款之一办理的,均视为“逾期年检”依法予以处理。

6、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应在年检时一并填写和提交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统计相应材料。

4.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年检须知 篇四

关于开展2009兰州地区房地产开发

企业资质年检工作的通知

兰州地区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加强兰州地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动态管理,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维护兰州地区房地产市场秩序,根据建设部77号令《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09兰州地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检工作安排:凡在我局备案登记并取得二、三、四级资质等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均应参加此次年检。其中,二级房地产开发企业由我局初检后报省住建厅办理年检手续;三级、四级房地产开发企业由我局进行年检。

二、年检工作时间:从2010年11月1日开始,11月30日结束。逾期未申报资质年检的将不再受理,视为年检不合格,依法注销资质证书,并向社会公布。

三、申报资质年检需提交的资料:

1、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检报告(以红头文件形式),内容要求:(1)企业基本情况;(2)企业2007至2009年三年的开发经营详细情况;(3)企业信用信息档案建设情况;(4)《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备案登记情况;(5)“两书”执行情况;(6)工程质量和安全落实情况;(7)工程款支付和拖欠工程款情况说明。

2、《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年检申报表》(一式两份,州建设”网站下载,网址:);

3、《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A4规格,加盖单位公章);

4、房地产开发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A4规格,加盖单位公章,带原件备查);

5、企业2009财务审计报告(加盖单位公章);

6、《甘肃省房地产开发企业统计报表(报盘)报送情况登记证》复印件(复印件A4规格,加盖单位公章,带原件备查);

7、《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复印件(复印件A4规格,加盖单位公章,带原件备查);

8、2009全年已开发经营项目的全套报建手续原件(包括:立项计划、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中标通知书、开工(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消防工程验收合格证、人防工程验收合格证、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等)。

四、资质证书发证时间在2010年1月1日以后的二、三、四级房地产开发企业仅需提供第2、3项资料。

五、2010年内资质到期的等级房地产开发企业按资质管理规定重新进行资质等级核定,换发新证。

六、有关问题的处理:

1、赴兰外开发经营的我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应由房地产开发项目所在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初检,并对经营行为和业绩提出年检意见;

2、外地在兰开发经营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由我委对资质进行初检,并对经营行为和业绩提出年检意见;

3、对无故不参加资质年检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视为年检不合格,依法注销资质证书,并向社会公布;

4、暂定资质有效期满后一个月内未申请核定资质等级或延期的,视为自动放弃资质,依法注销资质证书,并向社会公布;

5、对注册资本不到位或抽逃资本金的要严肃查处,对专业技术人员与其它企业混用的要限期改正。对没有建立房地产企业信用信息档案的,在企业年检结束后一个月内完成补建后方可作为年检合格企业。

在兰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接到本通知后严格按照通知内容认真准备相关资料,于2010年11月30日前报兰州市城市建设开发管理处资质审查科,逾期将不再受理,并严格按照建设部77号令《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兰州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联 系 人:匡卫康斌

联系电话:8464214

(一)资质申报表(一式四份)

(二)原资质(或暂定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

(三)申报附件资料(一式二份,装订成册):

1,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延期或延续的申请报告

2,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复印件

3,最近资产负债表审计报告原件

4,申请延期或延续同时涉及企业相关登记事项变更的,应提供:①相关登记事项的工商部门变更核准通知书;②如注册资金变更的,还应提供相应验资报告原件;法定代表人变更的,还应提供相应任职文件,身份证复印件和个人简历;股权变动的,还应提供股权转让协议书

5.年检须知 篇五

一、年检范围

凡2011年12月31日前在武平县工商局登记注册的各类内资企业,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武平县工商局接受检验。(个人独资企业、普通合伙企业到受委托的工商所办理年检)

二、年检时间

2011企业年检时间自2012年1月1日始至2012年6月30日止

三、企业年检应提交的材料

(一)企业法人年检应提交的材料

1.年检报告书;2.企业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3.营业执照副本;4.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提交加盖企业公章的相关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5.2011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6.下列企业还应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1审计报告:

(1)三年内有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出资违法行为的公司;

(2)2011年7月1日以前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和从事金融、证券、期货、保险、创业投资、验资、评估、担保、房地产经纪、房地产开发、出入境中介、外派劳务中介、企业登记代理的公司、注册资本实行分期缴付未全额缴齐的公司;

已进入清算的企业申报年检,只需提交上述第1—4项材料。

(二)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和其他经营单位申报年检,除提交上述企业法人应提交的第1—4项材料外,非法人分支机构还应当提交隶属企业上一已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其他经营单位还应当提交隶属机构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

(三)企业参加年检提交的材料属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企业公章。

四、年检程序

企业登录“福建工商红盾网”企业网上年检服务系统(网

址:http://wsgs.fjaic.gov.cn/WSGS_QYBSDT)通过使用CA证书进行网上年检申报,通过预审后下载年检报告书盖章签字,连同企业年检应提供的其它材料一并报送登记机关;或到登记机关领取、从“福建工商红盾网”下载年检表格,备齐年检相关材料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登记机关接受年检。

五、注意事项

1.企业应按要求填写年检报告书,做到字迹清晰、端正;提交的年检材料应当齐全,内容完整。企业应当对其提交的年检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提交的“企业年检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应粘贴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3.煤矿开采企业应先由所在地工商所进行年检初审后,再由企业将年检材料及工商所初审意见报送至登记机关办理年检。

4.企业法定代表人出现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情形,并在法定限制期限内的,应先办理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登记后,方可办理年检。

5.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动未依法办理变更、备案登记的,应先办理变更、备案登记后,方可办理年检。

6.不按照规定时间接受检验的,登记机关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予以处罚,直至吊销其营业执照。

7.年检咨询电话、地址

咨询电话:

武平县市民服务中心内(环城西路老二中行政服务中心)电话:3239823

6.年检须知 篇六

所需资料

1、年检报告书;

2、营业执照正、副本;

3、企业法人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4、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

非法人分支机构,除提交1、2项所列文件外,还应当提交所属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应当加盖所属法人企业公章。公司和外商投资企业应当提交年度审计报告。

不足一个会计年度新设立的企业法人、按照章程或合同规定出资期限到期的外商投资企业以及登记主管机关要求进行验资的其他企业,应当提交验资报告。

办事流程:

1.企业申报年检材料;

2.受理;

3.审核年检材料加盖年检印章;

4.加贴年检标识;

5.发还营业执照

办事时限:1-3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50元

企业年检应提交的材料:

(一)法人企业、个人独资及合伙企业

1、《年检报告书》;

2、营业执照副本;

3、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经营范围中载明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提交加盖企业印章的相关许可证、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外商投资企业提交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营业期限届满进行清算的外商投资企业,应提交企业最高权力机构做出的解散清算决议;营业期限未届满提前终止经营或因其他原因进行特别清算的,应提交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清算企业只需提交上述第1、2项所列材料及原登记机关出具的清算备案书。

(二)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

1、《年检报告书》;

2、营业执照副本(外资分支机构无副本的提交正本);

3、加盖企业印章的隶属企业上一年度已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隶属机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

经营范围中载明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提交加盖企业印章的相关许可证、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三)外国(地区)企业承包工程、承包经营管理、外国银行分行、外国保险公司分公司

1、《年检报告书》;

2、营业执照副本(无副本的提交正本);

3、隶属机构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

4、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加盖企业印章的相关许可证件、批准文件复印件。

年检目的

其主要目的是要审核这些已登记的公司是否合法经营,是否具有继续经营的能力。其中对注册资本的年检是一个相当重要的内容,因为,有否足够的资本是考核企业是否有持续经营能力的一个重要标志。实质上,注册资本的工商年检是对公司注册资本的一种定期审核,这可在一定程度上防止公司在验资通过后,再来抽逃资金,远比对公司时点资金的验资要可靠的多,这也是为什么要进行工商年检的目的之一。

工商年检的主要内容

1、企业登记事项执行和变动情况。

2、股东或者出资人的出资或提供合作条件的情况。

3、企业对外投资情况。

4、企业设立分支机构情况。

5、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工商年检时间

根据《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第四条的规定,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年检材料。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6月30日前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延期参加年检的申请,经企业登记机关批准可以延期30日。工商年检如果企业无正当理由在年检截止日期前未申报年检材料的,工商登记管理机关将依法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7.年检工作总结 篇七

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情况:

我校通过认真学习法律法规政策,建立依法办学,认真落实有关政策和法规,为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教育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我校全体教职工通过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提高法律意识,认真履行各项法规政策,树立了我校崭新形象。

二、业务活动情况:

在瑞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要求和具体部署下,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劳动力技能培训工程”精神,强化各项政策措施;在上级领导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开展了扎实深入的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2009年,共培养专业中高级技能人才52人,短期技能培训652人。通过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和指导,从而提高广大职工的技能素质和专业素质,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三、财务管理情况:

我校自办学以来财务制度基本落实到位,从2006年开始蒋各项财务委托给“瑞安市大地会计事务所”专业代理我校财务,基本上实现了财务专业化的管理制度,各项财务情况已基本落实到位。

四、下一工作计划:

接下来我校将认真调查和研究,确定山区的送教下乡计划,根据市委实施意见精神和实际工作需要,根据我校专业情况,将在山区开设 “农村各项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来提高村民专业技能,从而提高部分年轻劳动力的就业技能,农民提高更多的就业空间。同时还将

组织我校具有多年教学经验的骨干教师进行周期性的专题培训,让更多的农民学到技能、学好技能。维护农民的权益和社会稳定,有利于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

瑞安市天宇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8.2017年检自查报告 篇八

自查报告

我园自建园以来,始终以《规程》和《3—6岁幼儿发展指南》精神为工作准绳,明确了“争创一流的环境、一流的师资、一流的服务,促进幼儿和谐发展”的办园目标,努力提高教师整体素质,不断强化内部管理,幼儿园不仅在广大的家长中赢得了良好的声誉,而且还受到领导与同行的好评。2017年1月,顺利通过了市教育局验收,成为了太原市杏花岭区合格园所。现将以下工作情况逐一进行汇报:

一、基本概况

我园现有幼儿235人,开设小班、中班、大班10个班级。共有教职员工42人,其中园长2人,教师20人,炊事员4人,门卫1人。幼儿园配套设施完善,功能齐全,有大、小型玩具数套,有办公室、教室、休息室、舞蹈室、厨房、门卫室、储藏室、卫生间等,影音设备、消毒设备等一应俱全,有户外活动场地,幼儿园占地面积3089平方米,建筑面积1169平方米。

二、依法办园

每学年、每学期、每月有计划、有总结,保教工作按计划进行。保育工作有保育常规、幼儿接送制度,制度公开并按制度认真执行。严格执行《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认真做好入园体检、定期体检、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做好教职工上岗体检。幼儿每天保证有2小时的户外活动。建立健全安全制度(食品卫生 1

安全、消防安全等)以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各类人员岗位职责、晨午检查制度、食堂管理制度、消毒制度、交接班制度、卫生保健制度、联系家长制度、考核奖惩制度等。

遵守办学规定、经营范围要求,不私自扩大业务项目、不将本学校的办学资格、办学场所擅自转让或者承包给其它组织或个人。运行规范,收费合理,票据规范。学生总数、办学规模有计划、有控制。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教职人员有聘用合同,并认真履行合同内容。依法管理,被聘人员享有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认真执行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和要求,服从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认真执行县教育局文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按时报送安全工作资料(计划、方案、报表、总结等)。

三、管理机构及人事托管、备案

我园内部管理机构设置为:园长办公室领导下的教学主管室、后勤主管室。教学主管下的各年级阶段的教研组长;教研组长下的各年级主班老师及配班老师。后勤主管下的财会总务室、资料室、厨房、保育保洁及安全员、保安并存。形成管理机构健全,机构合理,制度完善,指挥畅通的管理体制。

明确“三体现”的管理思路:体现以人为本的管理观念;体现整体优化的管理思路;体现发展创造的现代意识。

我们构建了各级管理网络,每个模块都是幼儿园工作的载体。队伍建设管理,教育教学管理,保育健康管理,财务事务管理,确立了每个模块的管理目标及要求。建构了灵活的用人机制,规范了功效分配的运作方式。多元化发展需要的教育模式,自主生存发展的服务机制,保证了我园各项工作的有序运作。完善“以人 2

为本”的管理模式,创造一个“尊重、合作、创新、发展”的工作环境。营造理解、和谐、愉快的氛围,使教师体验到自己存在的价值,感受因自己创造性工作而带来的喜悦和满足,增强教师的责任感。管理中我们尝试运用激励、赏识、参与、期待的方法,激发了教师的创造性,发挥了主体作用。

我园于2017年验收审核成为合格园所,故将于明年三月着手为教师办理人事托管及备案。

四、财务状况及收入支出情况

我园制定了严格的经费管理制度。我们坚持会计要素确认、计量原则,实行收入与成本、费用配比,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合理分摊各种费用,如基建费,大型玩具、电教设备等费用,办公费,幼儿各种活动经费等等,从而准确完整的核算幼儿园成本。

五、招生及宣传广告备案

我园是经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通过学校自行张贴、散发招生简章及广告。其主要内容有:学校的简要情况;办学地址;办园许可证号;招生对象;招生数量;学习形式及学制;经有关部门核准的学费等收费标准。简章及广告内容真实,未有虚假承诺的内容,未有误导幼儿及家长的信息。

六、安全稳定工作

安全工作常抓不懈是我们工作的一贯宗旨。安全工作是幼儿园工作的重中之重、头等大事。为了使幼儿园安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真真正正使安全工作到实处,确实保证幼儿、教职工和国家财产的安全。我园将在进一步完善安全工作的各项制度,加大对制度的落实、执行的检查力度。将安全工作纳入常规,列入 3

日常生活和教育教学当中,提高幼儿的安全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杜绝恶性事故和责任事故的发生。严格遵守门卫值班制度,全天有专人值班,做好防火、防电、防溺、防盗、防骗(拐)、防意外事故等工作确保幼儿及财产安全。

七、办园许可证核定项目变动情况

办园许可证内容中的举办者、规范的名称、办园性质、规模、形式、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等未发生变动。

八、党组织建设情况

我园全体教职工拥护党的领导,充分认识幼儿园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目前我园未有党员,努力在3月份之前落实党员问题。

九、办园方向与保教工作

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我园教师能较好的内化《刚要》新理念,以正确的儿童观,教育观,组织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促进幼儿的全面发展,具体体现在保教管理工作组织有序,教养常规良好,教育目标明确具体,各项计划、总结齐全。各班教师开设家教园地,收集家长工作资料,积极介绍科学育儿早期教育知识并听取家长意见,以便更好的管理幼儿园。

十、卫生保健工作

全员教职工坚守岗位,高度负责,保证幼儿身边有人,随时清点人数。加强对幼儿常规教育,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随时检查幼儿鞋带、衣物,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理解决。向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并建立健全幼儿接送制度。

十一、存在问题

在自查过程中我们发现我园还存在以下问题:

1、办学条件还有待改善

2、进一步重视安全工作

3、进一步加强师风师德建设

时代在进步,教育在发展,我们将在区教育局的领导下,与时俱进、用发展和创新的思维来发展我们的幼儿园,我们有决心和信心在各级领导的关心指导下,发挥我园优势,为幼儿教事业做出我们的一份贡献。

太原市杏花岭区大风车太铁佳苑幼儿园

9.劳动年检 篇九

现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2012年3月至7月份为用人单位报送材料审查阶段。请各单位必须到天河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天河区石牌东路117号三楼劳动保障监察科)办理2011劳动保障年审手续,逾期不办理手续的,将按《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进行处罚。

一、企业先自行登录天河区劳动保障信息网录入资料

1、登录网址http://ldbz.thnet.gov.cn。

2、点击【办事大厅】下面的【劳动年审】,点击【注册】录入企业信息,如

果可以查询到企业信息则无需注册;录入单位年审信息,必须正确录入手机号码,以便接收验证码。

3、录入完提交后并再输入系统验证码(提交后系统会自动发一个验证码到填表人的手机上),确认后打印《2011年劳动保障年审登记表》(一式两份),盖单位公章,填表人、法人签名。

二、单位办理劳动年审和社保登记证年审时应携带以下资料

(一)提供给劳动部门留存的资料

1、打印好的《2011年劳动保障年审登记表》(一式两份),盖单位公章,填表人、法人签名。

2、《营业执照》或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财政拨款)、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有分支机构的单位还应填写《下属分支机构登记表》及分支机构参加社会保险的情况说明并提供分支机构单位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有劳务协议的单位,提供与劳务公司签定的劳务协议(复印件)及劳务人员名册(加盖单位公章)。

(二)备检资料:

1、带已发的《劳动保障年审登记证》及《社会保险登记证》;

2、劳动合同(30人以下全部带,30人以上的带30份);

3、带《录用备案单位资料登记表》和《广州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增减员表》;

4、招用外籍、台、港、澳人员的加带外国人《就业许可凭证》;

5、年审时上月的社会保险基金征收核定单;在异地或其他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职工须提供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参保证明;聘用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6、年审时上个月和上年12月份职工工资表;

7、办理综合计时的单位加带综合计算工时审批表;

8、残疾人就业年审手册;

9、职业介绍机构加带《劳动力中介许可证》、社会办学机构加带《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

经办机构:天河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10.年检须知 篇十

发布:烟台市工商局

发布时间:2013-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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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我局将于2013年3月1日至6月30日对在各级工商机关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实行2012企业网上年检。

一、参检对象和时间

凡2012年12月31日前在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不含个体工商户)和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均于2013年3月1日至6月30日登录“烟台红盾信息网”企业网上年检系统申报2012企业年检和提交报告书。

二、网上年检系统的操作流程

1、进入烟台红盾信息网,点击网站主页在线办事中的 “网上年检”栏目即可进入“年检之窗”。点击企业网上年检系统,选择“注册号登录”,首次申报网上年检的企业,进入网上年检系统后首先需要注册以获得登录口令(密码),忘记密码的企业,可以通过“找回密码”功能找回。

2、登录年检系统后,选择“企业网上年检”模块,点击[申请2012年检],即可进入年检材料填报页面,在线填报年检材料。

3、填写(修改)所有表格内容,有前置许可证、件的按要求填写齐全,保存后,点击“提交申请” 按钮进行提交,提交成功后,就进入待预审状态。

4、网上报送年检材料3个工作日后,再次登录网上年检系统查看年检预审结果。预审被驳回的企业应根据“网上年检驳回通知书”及驳回意见进行修改,修改完毕保存后可以再次提交申请并等待网上年检预审;预审通过的企业,详细阅读“预审通过通知书”,应及时下载打印“年检报告书”、“企业年检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外资企业需另外打印委托书附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在6月30日前到“预审通过通知书”中注明的年检部门报送材料、加盖年检戳记。

5、因特殊原因或有正当理由不能在6月30日前参加年检的企业,必须网上申报年检信息,同时向工商机关书面申请延期年检,书式材料可在延长年检期内提交;没有申请延期年检或申请延期年检未经批准的企业,时间超过6月30日将按“逾期年检”依法接受处罚。

6、企业在年检材料申报期中不能同时申请办理其它业务(如变更、注销、备案等),需要办理变更等业务的企业应先变更后再申报年检,已填写或申报年检材料的企业,登录填写页面点击“删除申请”将所有填报内容删除后方可办理其它业务。

三、企业年检应提交的材料

1、年检报告书(网上审核通过后用A4纸打印);

2、企业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人证明(附有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的委托书);

3、营业执照副本(清算企业、需换照企业应提交执照正副本);

4、经营范围中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需提交前置审批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要求加盖公章、经办人签字并注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5、下列企业需要提交2012财务审计报告:(1)股份有限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2)从事金融、证券、期货、小额贷款、电子商务、投资、担保的有限公司;(3)6个月以上未从事经营活动的公司;(4)外商投资的有限公司;(5)分期交付注册资本在2012年须全额缴齐的有限公司,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设立的有限公司,2012变更增加注册资本或股权全部转让的有限公司;(6)三年内有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出资违法行为的有限公司以及涉嫌“两虚一逃”行为的有限公司;(7)登记机关认为需要进行审计的其他企业。

6、企业法人应当提交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企业有非法人分支机构的,应当提交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要求加盖公章、经办人签字并注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7、非法人分支机构应提交隶属企业上已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要求加盖隶属企业公章、经办人签字并注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已进入清算的企业只提交第1、2、3条所列材料及清算证明。

四、年检申报中的几点注意事项:

1、年检报告书中的所有内容都应据实填写齐全(工商年检信息不对外提供另做他用,企业应据实填写,提供虚假材料将依法处罚)。

2、生产经营情况表中填写的数据为万元,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其中外资企业年检材料中要求以美元为单位的,则按实际发生时或合同规定的国家外汇牌价折合成“美元”;其余涉及金额的数据以人民币为单位。

3、外资表中企业代码:请填写“进出口企业代码(13位)”详见批准证书。

4、外资表中境外股东(发起人)的境内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此表应填写国内单位名称、地址等内容。

5、外资表中生产经营情况单位为“万元”,不同于外经贸部门联合年检表中的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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