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安排(共12篇)(共12篇)
1.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安排 篇一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制度
一、工作制度
1、经费审查委员会与同级工会同时按规定的民主程序改选换届。
2、经费审查委员会负责人有权列席同级工会常委会会议,参加该工会有关财务工作会议;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列席同级工会委员会全体会议。
3、经费审查委员会每年要按时审议财务预、决算。计划外开支(包括重大开支)要事先审议。
4、经费审查委员会每年召开一次工作会议,总结本年工作情况,制订下半年工作计划。
5、经费审查委员会每年进行一次财务收支的审计并填写经费收支定期审计表。
6、经费审查委员会每季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必要时可召开专题会议,应认真填写经审工作台帐,做好会议记录,审计方式和程序按《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办理。
7、经费审查委员会应定期审查工会经费的拨解和财产物品的管理情况,并协助做好工作。
8、经费审查委员会每半年检查一次经审会工作计划落实情况。
9、经费审查委员会按《工会章程》及有关规定,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闭会期间定期向工会委员会报告工作。
10、在审议中,如遇需要暂时保密的事宜,经审人员要遵守保密纪律。
二、学习制度
1、各级经费审查委员会成员,基层工会(含分会经审委员)应有计划的进行培训,学习业务,学习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财经法纪,学习工会财务的有关法规和制度。
2、各级经费审查委员会应及时学习贯彻上级工会和经审会有关会议精神及文件。
3、积极参加上级工会举办的业务培训。
4、经费审查委员会成员,要积极参加同级工会委员会组织的有关学习活动。
三、议事规则
1、经费审查委员会遵循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会议由主席或主席委托副主席召集并主持。
2、经费审查委员会每次召开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出席视为有效。
3、经费审查委员会成员要严格按照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工会财务规章制度进行工作,要做到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忠于职守,尽职尽责。
4、经费审查委员会,要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通过决议并及时写出会议纪要。
2.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安排 篇二
一、目前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一些基层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作机构不健全
《中国工会章程》规定:“各级工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同级经费审查委员会”。但是目前在一些新建和改建企业中, 由于种种原因, 工会迟迟不能建立, 不能按规定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所以也就谈不上选举产生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 更谈不上开展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作了, 这是其一;其二,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作的意见》要求:“凡为一级财务管理的工会组织, 在组建工会或换届选举时, 经审会与同级工会委员会应同时考察、同时报批、同时选举产生”。而事实上, 由于种种原因, 有相当一部分基层工会不能按时召开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 这样就出现经审委员由于工作或职务变动难以履行委员职责, 而又未执行替补制, 基层工会经审委实际上已经不存在的现象。
2、部分基层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作有名无实
工会经费审查监督的基本职责是对工会经费收支和财产管理情况进行审查监督。目前, 绝大多数拥有财务管理的基层工会都依法设立了工会经费审查监督的工作机构, 但是有相当一部分基层工会的经费审查监督机构由于种种原因形同虚设。主要表现为:一是有些基层工会没有建立经费审查监督的各项工作制度或是制度不健全, 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作无章可循;二是有些基层工会虽然建立健全了经费审查监督的工作制度, 但是不能严格落实, 开展经费审查监督工作随意性大;三是多数基层工会审计内容和方式单一, 不能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3、经费审查监督干部素质有待提高
经费审查委员会成员必须具有一定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其基本条件:一是有正确的政治方向;二是有一定的议事能力;三是有较强的业务素质;四是有严谨的工作作风。针对上述要求和条件, 各级工会组织中有相当一部分经费审查委员会成员需要提高素质。
二、新时期加强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作的方法和对策
为使经费审查监督工作适应新时期工会工作不断发展的需要, 不断提高经费审查监督工作的整体水平, 促进经费审查监督的制度落实和组织落实, 推动各级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 中华全国总工会已经于2002年制定出台了《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作的意见》。笔者认为, 各级工会在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作的意见》的同时, 还应该下大力气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提高各级工会主要领导对经费审查监督工作的认识
俗语云“火车跑得快, 全靠车头带”。加强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作同样如此。现实条件下, 各级工会主要领导对经费审查监督工作的态度直接决定着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作的成败。我们要通过加强对经费审查监督工作的宣传, 使各级工会主要领导从主观上认识到经费审查监督工作是坚持民主办会的重要标志, 是依法治会的重要途径, 是工会干部反腐倡廉的重要保证和当前工会体制改革中规范会计工作的迫切需要。要通过将经费审查监督工作列为重要考核项目纳入各级工会主要领导干部的年度工作目标予以考核的同时, 加大对经费审查监督工作的奖惩力度, 从而从客观上提高各级工会主要领导干部对经费审查监督工作的认识。相信只要措施得当, 各级工会主要领导干部对经费审查监督工作的认识就会提高到主客观的统一上来, 从而卓有成效地推动各级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作的开展。
2、建立健全经费审查监督工作机构和工作制度
组织机构健全是经费审查监督工作有效开展的前提。随着改革的不断推进, 新建、重建和重组单位不断大量出现, 这就需要我们在坚决落实“哪里有职工, 哪里就有工会”, 不断加强工会组织建设的同时, 下大力气加强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作机构的建设。我们必须通过依法建立健全各级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作机构来保证经费审查监督工作的有效开展, 保证工会的合法财产在改革中不受侵犯。
“有法可依, 有法必依, 违法必究”是依法治国、依法治会的基本要求。我们企业各级工会必须通过建立健全经费审查监督工作的各项工作制度来使经费审查监督工作“有法可依”, 有章可循。要通过建立考核制度来使经费审查监督工作“有法必依”。要通过建立奖惩制度来使经费审查监督工作“违法必究”。最终实现以组织建设来保障经费审查监督工作的开展, 以制度建设来规范经费审查监督工作的终极目标。
3、下大力气提高各级经审干部素质
毛主席曾经讲过:“政治路线确定以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在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和工作制度后, 工会经审干部的素质也就自然成为开展经费审查监督工作的关键。所以加强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作, 必须提高经审干部素质。
提高经审干部素质, 首先要把好工会经审干部的推荐关, 保证将那些政治觉悟高, 业务素质强, 作风严谨的工会干部推荐选举到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岗位上来。其次, 要加强培训, 不断提高经审干部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最后, 要建立严格的考核机制, 对经审干部玩忽职守、徇私舞弊, 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严肃处理。
4、引入外部审计, 加大经费审查监督力度
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作的审、帮、促是有机结合的整体。审是手段, 帮和促是目的。单纯的工会内部审计, 很难完全胜任对工会经费使用的全部监督, 引入外部审计已经成为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作的内在要求。原因有二:一是工会经审干部一般由工会干部担任, 经审干部对工会组织的依附性必将影响经费审查监督工作的效果;二是工会劳动福利事业的不断壮大, 对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和要求。而现实是, 工会经审干部配备不多, 不可能全面精通各项具体审计业务, 工会经费审查监督任务重和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将长期存在。增加编制不现实, 解决矛盾的办法是借助外力, 充分利用社会审计资源, 这也符合建立节约型社会、节约型机关的要求。所以我们加强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作必须引入外部审计。
3.浅谈工会经费的审查监督 篇三
工会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纽带和桥梁,工会经费是工会组织物质基础,工会经费是工会为职工群众说话办事提供物质保证的实质。如果没有经费,工会就不能生存;如果没有经费,工会就不能维护广大工人阶级的根本利益;如果没有经费,工会事业就不能发展壮大。我们务必充分认识到经费管理工作的好坏不仅是工会财力强弱的标志,而且是工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的物质保证,也是工会组织、社会地位、参与社会事务能力高低的集中体现和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的精神支柱。
实践证明,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需要一个完整的管理体系,既包括财务、资产的专业管理,也包括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审查监督。当前,工会经费审查工作面临着艰巨的任务,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一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工会经费在收管用的各个环节上的难度和风险都在加大;二是以税代收工会经费从以前的几十万元突增到几百万元,经费之多,管理难度之大;三是企事业工会迅速发展,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广,规模越越大,加强经营管理,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机制的要求十分迫切。
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经审工作应该要树立三个观念,一是树立起“管理”概念,经费审查委员会要督促工会建立健全各项内控的管理制度。這些制度包括内控管理的联系制度,建立帐、钱、物三分管制度,特别对工会财务凭证的管理制度等,使监督的载体更加真实可靠。二是树立起“监督”观念,加强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检查,确保工会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三是树立起“服务”观念,主动为工会改革开放出谋献策。四是要树立起“回访”理念,积极主动为基层审计回访反馈提供依据和信息。要从改革开放的高度,全方位、多层次、高效益的为工会经济活动服务,要变事后监督为事前参与,帮助出主意,想办法;工会经审要主动参与工会经费预算、决算,重大经费开支、消费性支出等经济活动的研究、审查,参与领导决策活动,切实为工会经费的正当合理使用出谋献策。
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必须加强和完善工会内部控制制度,这是提高工会管理水平,保障工会各项活动正常开展的需要。近年来,随着工会组织制度的不断健全,工会在经费支出中的内部控制逐步加强。但是,还必须看到,在工会财务管理中,仍然存在多头开设银行帐户,开支随意性大,会计帐目混乱,隐瞒、截留、转移工会经费的现象时有发生,甚至有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人肥私,谋取个人私利等等。这些现象的出现,其实就是内部管理制度不完善,监督不到位造成的。所以工会一定要重视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联系实际,切实改进会计管理与监督工作。把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涵盖到涉及工会会计工作的各项经济业务和相关岗位。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明确岗位、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在严格的制度制约中,杜绝经济违法乱纪现象的存在。
加强和完善工会经费内控制度还必须由经审会在一定时期内对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和工会经费的使用进行复审。在复审过程中,对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的情况,必须揭露,并要求整改;通过审查揭发违法乱纪、贪污舞弊行为,严肃法规法纪。确保工会财产的完整和安全。
对工会经费的收好、管好和用好的审查监督工作,是一项长期和艰苦的责任工作。工会经审是为工会经济运行保驾护航的忠实使者和工会资产保全增值的守卫者。工会在经济改革的大潮中要以“科学发展”为指导,认真贯彻工会“十四大”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积极发挥着其独特的作用。作为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工会把党的方针政策通过各种方式贯彻到广大职工群众中去;作为广大职工群众的代言人,在维护国家整体利益的同时,积极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在改革开放的今天,我们更要解放思想,大力弘扬求真务实、艰苦奋斗精神,拓展审计思路,加强审计创新,使工会的经审工作为工运事业的快速发展多立新功!
4.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条例 篇四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基层工会及所属企业、事业财务收支和财产管理的审查,监督财经法纪的贯彻执行和工会经费的合理使用,发扬财务民主,密切工会组织同会员群众的联系,为全面履行工会的社会职能,促进工会事业的发展服务,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和《工会各级经费审查委员会组织通则》及有关规定,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
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是代表会员群众对基层工会及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经费收支和财产管理的真实、完整、合法及效益进行审查监督的组织,由同级工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基层工会内部审计职权由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行使。
第三条
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向同级工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在大会闭会期间,向同级工会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接受上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第四条 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依照国家法规、政策和工运方针、任务、工会财务制度、纪律,独立行使审查监督权。
基层工会委员会应尊重和保证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依法行使审查监督的职权。对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提出的正确意见,应予支持和采纳。
第二章 组织和成员
第五条
凡建立一级工会财务管理的工会基层组织,必须在选举工会基层委员会的同时,选举产生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会基层委员会下辖的管钱管物、举办企业、事业的车间工会,可经车间工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经费审查小组或经费审查委员。
第六条
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一般由三至十一名委员组织。大型企业可根据需要适当增加委员名额。
经费审查委员会成员,应选举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密切联系群众、热心工会经审工作,懂得财经政策,能坚持原则、求实公正、廉洁奉公的会员担任。
为有利于代表会员群众进行有效的审查监督,委员中一般应包括工会干部、财会或审计人员和其他的会员群众代表。本级工会委员会主持财务工作的负责人及其管钱、管物人员不得兼任本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成员。第七条
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设主任一人,负责召集经费审查委员会会议,主持经费审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工作需要时,设副主任一至二人,协助主任工作。主任、副主任由经费审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选举结果,报上一级工会委员会批准。
第八条
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任期与基层工会委员会相同。在任期内,如有成员出缺,由同级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补选。其主要负责人的任免,要征得上一级工会委员会的同意,履行民主程序。
第九条
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聘请工会积极分子参加审查工作。
第三章 工作任务
第十条
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对基层工会及所属企业、事业经费收支和财产管理的下列事项进行审查监督:
(一)经费收入、上解和支出预算的制定、执行和决算;
(二)与工会经费收支有关的经济、技术活动及其效益;
(三)工会经费专项基金的提取、使用;
(四)工会财产的安全、完整;
(五)工会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有效;
(六)国家财经法规、条例和工会财务制度、纪律的执行情况;
(七)国家和上级工会规定的其他审查事项。
第十一条
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有责任检查工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关于工会财务工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督促和审查工会委员会定期向会员群众公布账目和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财务收支情况;检查对经费审查委员会全体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
第十二条
深入实际,深入群众,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对收好、管好、用好各项经费和加强工会财产管理,提高所属企业、事业的效益,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三条
宣传党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支持工会财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对模范执行财务制度、纪律,在财务工会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人员,建议会员大会和会员代表大会给予表彰和奖励;同铺张浪费、私设小金库和私分钱物、贪污盗窃、侵占国家和工会财物等现象进行斗争。
第十四条
在基层工会组织机构变动和财务、财产管理负责人调动工作时,负责监督做好交接工作。
第四章
主要职权
第十五条
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列席同级工会委员会全体会议。在设工会基层委员会常务委员的基层工会,不是常务委员会成员的该工会基层经费审查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有权列席常务委员会会议。主任、副主任或经指定人员参加各该基层工会有关财务工作的会议。
第十六条
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有下列审查权:
(一)要求基层工会及所属企业、事业单位按时报送有关的计划、预算、决算、会议报表和文件资料,听取他们的汇报;
(二)检查凭证、账表、决算、资金和财产,查阅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三)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向被审查单位和有关人员调查并取得证明材料;
(四)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反财经法纪、严重损失浪费行为,提请同级工会委员会或上级工会及时制止,并对已造成的损失作出处理决定;
(五)遇有阻挠、破坏审查工作时,有权采取封存账册、印鉴和资财等临时措施,并提出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意见。
第十七条
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对基层工会及其所属企业、事业单位违反财经法纪的有关责任人员,有权建议同级工会委员会或上级工会给予纪律处分或经济制裁,触犯刑律者,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
基层工会委员会向上级工会报送预算、决算,向会员和上级工会报告经费收支情况时,预算、决算报告必须经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签署、盖章。
第十九条
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对审查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有权向上级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反映。
第五章
审查方式和程序
第二十条
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主要采取下列方式进行审查工作;
(一)定期召开经费审查委员会全体会议审查基层工会委员会提出的预算和决算方案,听取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议预算的调整和追加事项;
(二)对基层工会经费的收入、上解、管理、重大开支事项或会员群众反映的重要问题,要进行专题审查;
(三)对基层工会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的经费收支、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状况,对工会财产的管理状况,进行定期报送审查或就地审查;
(四)参加同级工会组织的财务大检查工作,参与检查监督。第二十一条
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进行审查工作的主要程序是:
(一)根据国家和上级工会的规定、要求以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对基层工会及所属企业、事业进行审查的工作计划;
(二)审查前,应当通知基层工会或被审查的所属企业、事业单位;
(三)审查终结,应将审查结果、处理意见和改进工作的建议报告基层工会委员会。报送前,应征求被审查单位的意见;
(四)基层工会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处理,并将处理意见和执行情况向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通报;
(五)被审查单位对处理决定如有异议,可以提请复议。如复议后原决定仍维持不变,被审查单位必须执行;
(六)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与基层工会委员会在重大问题上意见不一致时,应同时报请上级的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处理。
第六章
工作制度和工作方法
第二十二条
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制。讨论问题时,应充分发扬民主。决定问题时,由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日常工作,委员会各有分工,并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学习、会议、审查、调研、计划、总结等制度。
第二十三条
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要认真贯彻执行群众路线,广泛听取和定期征求会员群众的意见、要求,宣传党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依靠广大会员群众和积极分子做好工作。
第二十四条
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应加强与基层工会委员会及其财务工作委员会的经常联系,加强同本单位行政财务、劳资、内审等部门的联系,沟通情况,取得支持和帮助,密切协作,做好工作。
第二十五条
基层工会经费审查人员(含积极分子)要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党、政府和上级工会的有关方针、政策、制度、规定,坚持原则、忠于职守、秉公办事、尽职尽责,自觉接受会员群众监督。工作表现突出的优秀经费审查人员应受到同级工会或上级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表彰、奖励。
经费审查人员行使职权受国家法律和工会章程的保护,任何单位及人员不得给予不公正对待甚至打击报复。当发生这种错误做法时,基层工会和上级工会应当进行干预,加以纠正,并对打击报复者严肃处理。
上级工会有关财经法规、政策制度、纪律及预算、决算的批复等文件,应同时发给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开展工作必需的工作时间、办公用品、活动经费等应得到保证。
基层工会的经费审查委员会公章的规格,与同级工会委员会相同。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订执行本条例的工作细则。
第二十七条
本条例由中华全国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5.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安排 篇五
暂行办法
(2003年4月25日)
第一条 为加强对下一级工会经费的审计监督,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会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县级以上(含县级)工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对下一级工会经费审计监督,是指上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对下一级工会经费的收缴、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必要时,对下一级工会有投资、拨款补助的直属企业、事业单位财务收支、财产管理情况进行审计。
下一级工会遇有重大或必要的审计事项需要上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计时,由下一级工会或下一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向上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对其进行审计。
第四条 审计依据
(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二)工会有关规章制度。
第五条 审计内容
(一)经费收入。是否真实、完整、合法、合规,有无截留或转移收入、漏欠应解经费问题。
(二)经费管理、使用。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工会有关规定,有无违法、违纪、违规及工会资产流失等问题。
(三)上级工会补助资金和救济、救灾、送温暖等专项资金的使用。有无挪用或改变用途等问题。
(四)当地政府拨款、补助资金。使用是否符合拨款用途的规定。
(五)借款的使用及效益。使用是否符合借款用途,借款偿还状况及偿还能力。
(六)下一级工会的直属企业、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和资产管理。是否合法合规及经济效益状况。
(七)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第六条 审计时限一般为上一。如有特殊需要,可追溯以往。
第七条 审计程序
(一)经费审查委员会根据审计计划,制定审计方案,组成审计组,在实施审计前3个工作日,向下一级工会(以下简称被审计单位)发送审计通知书。被审计单位应当在接受审计时,向审计组提供以下审计资料:
1.经费预、决算会计报表;
2.全部会计账簿、凭证;
3.上级工会财务部门拨款批复;
4.与上级工会财务部门签定的借款协议;
5.本级工会有关财务开支的规定、办法及审计所需的其他资料。
被审计单位应当配合审计工作,并对其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实施承诺。
(二)审计组按照本办法第四、五、六条要求实施审计。通过审查会计账簿、会计凭证、会计报表,查阅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向有关人员询问等方式,取得证明材料。
(三)审计组在实施审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经费审查委员会提出审计报告并发送被审计单位征求意见。
(四)被审计单位自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30日内,提出书面意见。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无意见。
(五)审计组对被审计单位提出的意见进一步核实,根据核实情况对审计报告作必要修改。
(六)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核审计报告,对审计事项作出评价,出具审计意见书。审计意见书报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审批后,发送被审计单位。
(七)被审计单位收到审计意见书后,应当在30日内将整改结果报上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
(八)审计意见书及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意见的整改结果,应当报同级工会委员会。
第八条 本办法由全国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负责解释。
6.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安排 篇六
现在我受省总工会十一届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全省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作情况和2011年经审工作安排,此报告已经省总工会十一届七次经审会审议通过。
一、工会经费审查审计监督工作情况
(一)关于对省总本级工会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和度工会经费预算情况的审查监督
3月,省总十一届六次经审会对省总本级工会经费收支决算(草案)和度工会经费收支预算(草案)进行了审查。
会议认为,在全省各级工会组织的共同努力和大力支持下,省总工会继续推进工会经费委托税务部门代收和财政划拨工作,加大经费收缴力度,不断优化经费支出结构,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会议认为,省总本级经费收支预算编制坚持统筹兼顾、科学预算的原则,较好地保证了工会经费的合理开支和工会工作的开展。委员会就如何完善和执行度预算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并审查通过了调整后的经费预算方案。
(二)关于对省总本级上半年工会经费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监督
8月,省总经审会十一届三次常委会议,审查了省总本级上半年经费收支预算执行情况。会议认为,省总本级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较好,税务代收工作进展顺利。常委会建议,要继续加大工会经费收缴力度,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三)关于对省总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及资产管理情况的审计监督,省总经审办先后对省工会干校、职工科技文化中心、职工国际旅行社、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等4个单位财务收支情况和省职工科技文化中心原主任、省职工国际旅行社原总经理任期经济责任进行了审计。审计情况表明,各单位进一步加强了内部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工作目标。同时,省总经审会委托会计事务所对省总基建维修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有效地加强了对工会资产和基建维修工程的审计监督。
(四)关于对市、州、直管市、直属大型企业和省直产业工会经费收支和资产管理情况的审计监督,省总经审会派出审计组,先后对武汉、荆州、鄂州、黄冈、随州、恩施州、仙桃、潜江、神农架林区等9个地方总工会,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葛洲坝集团公司、中建三局、中国联通湖北分公司、中石化湖北石油公司、中南建筑设计院和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中南局工会等7个大型企业工会,省建设、省水利、省林业、省邮政、省供销社、省司法厅和省直机关工会等7个省直产业工会近年工会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多数单位普遍加大了依法收缴工会经费的力度,不断健全和完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自觉接受审查监督,工会经费管理和使用比较规范。此外,受地方党委组织部门委托,省总经审会依据有关规定对宜昌、襄樊两市总工会原常务副主席进行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
(五)关于对专项资金的审查审计监督,省总经审会结合对下审计,继续开展了对中央、省财政、全总、省总下拨的送温暖、劳模三金等专项资金的审计。同时,省总经审办还与生活部、财务部等部门联合对部分县市区总工会帮扶中心四位一体建设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结果表明,大部分工会能严格执行全总有关规定,普遍加强对专项资金的审查监督,管理和使用情况较好。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有些单位预算编制较粗,预算执行不够严格,追加预算过多,未按规定要求履行预算追加程序;二是有些单位没有严格按照全总、省总的有关规定管理、使用专项资金和固定资产;三是有些单位财务管理不够严格,部分经费开支项目不符合有关规定,经费开支手续不够完备,少数单位存在记账不及时和较多跨报销现象;四是有些单位基建项目开工过于集中,投资较大,导致经费结余大幅减少;五是个别单位对审计意见整改不够重视,存在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等。对于上述问题,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加以整改,省总经审会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加大对整改情况的检查监督。
二、工会经审监督工作取得新进展,我省工会经审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工会经审监督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开展实务审计,推行特约审计员制度,落实审计整改意见,创新工作机制等方面下功夫、求实效,工会经审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
7.工会经费审查工作调研报告 篇七
一、工会经审工作取得的成绩
(一)组织建设方面。一是经审组织机构比较健全。全县204基层工会,已组建经审会 163 个,已建经审会占基层工会比例80% ;经审会换届时,基本上能够坚持“三同时”原则。二是经审干部配备基本到位,具有内部审计人员岗位资格证书或会计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的人员为占66.7%。
(二)制度建设方面。县总工会基本能够按照经费审查工作有关规定进行具体落实和实施。同时,基本制定了对下一级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考核标准,建立了考评奖励机制,进一步推动了工会经审组织和制度建设,使经审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轨道。
(三)审查审计方面。工会经审会基本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经费的预决算审查、工会经费计拨审计、所管辖基层工会进行审计,以及专项经费、专项基金的审计等,在工会经费的收、管、用各方面发挥监督促进作用。
二、工会经审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基层工会领导对经审工作缺乏正确的认识,重视程度不够。认为经费数额不大,不进行审计也出不了问题,加之工会工作繁重,工作人员较少,没有把经审工作摆上议事日程。
(二)组织机构不健全。一是县工会干部编制少。二是经审会主任兼职情况较多,造成开展正常的实务审计往往处于被动地位。三是经审办机构无编制,造成经审工作得不到正常开展和运行。四是经审会不能正常换届,导致经审会作用难以正常发挥。五是经审干部多数
1为兼职,责任感比较淡薄,加之调动频繁,相对而言又不稳定,工作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影响了审查审计监督的质量。
三、加强工会经审工作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工会领导对经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工会领导要把经审工作纳入工会工作之中统一部署,支持工会经审依法履行职责,从组织机构、制度建设、经费落实和措施保障上为经审工作的开展创造良好条件。同时,利用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宣传工会经审工作,多举办工会领导培训班,提高工会领导对工会经费审查监督重要性认识。
(二)强化经审干部队伍建设
做好经审工作关键在人,建议要把经审队伍建设放在首位,要将政治坚定、业务精良、敢于负责、热心于经审工作的干部选调到经审岗位上来;要重视对现有经审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工会经审组织每年至少举办 1 — 2 期实务审计培训班,利用专题讲座、专家授课、座谈交流等形式,提高经审人员的审计素质,适应新形势下经审工作的需要。
(三)强化奖惩制度建设
工会经审工作要不断创新发展,首要的措施是强化机制建设。一是考核机制。组织开展达标竞赛,定期检查考核,实施奖优罚劣;二是奖惩机制。要建立工会经审责任制,对工会经济工作出现重大失误问题,工会和工会领导及经审有关人员不得评先,对工会经审工作出贡献的要给予奖励和表彰。
右玉县总工会
8.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条例 篇八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严格按照《工会法》的有关规定,做好经费审查工作。
二、积极配合校工会工作,帮助做好工会经费的及时收缴,确保工会活动经费的来源。
三、对工会经费的使用要做到统筹兼顾,留有余地。
四、定期检查工会财产物资,使工会固定资产的物资做到账、物、卡三一致,账实相符。
五、督促工会财务定期公布账目,定期向校工会会员报告经费收支情况,听取工会会员对经费使用情况的建议和要求。
六、支持工会财务改革,督促工会财务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工作条例和财经纪律、财务制度。
七、积极协助宣传国家财经政策和上级工会财务规章制度,同铺张浪费、私分钱物、贪污盗窃、侵占国家财物的行为作斗争。
八、经费审查委员会每年召开一次会员代表座谈会,听取会员群众对工会经费收、管、用的意见和建议,依靠广大会员和积极分子做好经审工作。
九、经费审查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制和民主集中制,讨论问题时,要充分发扬民主。决定问题时,由全体委员会表决通过。
9.工会经费审查制度 篇九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工作方针、政策、制度、纪律。
2、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工会经费收支由经手人签字、主席审核、校长批准。
3、年底及时编好下工会经费预算,做好本决算。
4、根据工会经费独立原则,建立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工会主席是工会财务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工会财务委员是直接责任人。
5、学校工会财务委员必须自觉接受上级工会和学校工会委员会的审查监督。学校工会委员会每年至少对工会经费的收支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审查,并向学校行政会提交书面审查报告。
6、工会经费收支,预、决算经学校工会委员会审查后定期向会员大会报告,接受民主监督,并予以公示。会员有权对工会经费使用情况提出意见和质疑。
7、妥善保管现金和一切财务帐表、凭证、档案、资料。
8、开支要有计划,否则不予报销。借款外出采购工会活动物质,需经主席批准,及时报帐。
9、学校行政向工会拨缴的全员职工工资总额百分之二的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工会实体创收的收入和会员上缴会费的百分之四十可以用于会员福利性开支。
10、工会经费、财产和学院拨给工会使用的不动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
环城西路小学工会经费审查小组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严格按照《工会法》的有关规定,做好经费审查工作。
2、做好工会经费的及时收缴,确保工会活动经费的来源。
3、对工会经费的便用要做到统筹兼顾,有余地。
4、督促工会财务定期公布账目,定期向校工会会员报告经费收支情况,听取工会会员对经费使用情况的建议和要求。
5、支持工会财务改革,督促工会财务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工作条例和财经纪律、财务制度。
6、经费审查小组每年开一次会员座谈会,听取会员群众对工会经费收、管、用的意见和建议,依靠广大会员和积极分子做好审查工作。
10.工会经费使用情况审查审计制度 篇十
1、根据工会财务制度的要求,对区总本级、乡镇、街道、园区工会工作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的上工会经费财务收支情况、工会经费预算执行情况、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2、时间:每年上半年审计上一的情况。
3、由各级工会财务部门提供相关的报表、账册、凭证,作相关说明。
4、审查审计工作由区总工会经审会或基层经费审查委员会完成。
5、审查审计小组审计完成后,需形成审计报告,并将审计结果通报各级工会财务部门和主要领导,同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6、各级工会根据审计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制定整改计划,并将整改报告报审计组。
11.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安排 篇十一
作 者:董连松
出版社:红旗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0年3月出版 开 本:大32开本 册 数:全一册 光盘数:0 定价:28元
优惠价:23元
详细介绍:
本书由知训工会财务工作专家董连松教授精心编写的最新教材,其内容严格按照国家财政部印发的新《工会会计制度》,新《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新《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以及全总财务部的有关规定,比较系统地讲解了基层工会财务会计的业务核算方法,工会会计报表编制方法;介绍了基层工会经费审查的原则,内容和方法等实用知识;附录了最新法规,制度。本书具有内容新,业务性强,简明实用的特点。详细目录
一 上篇 工会财务会计基础知识
1、工会会计总述
2、工会会计记账方法
3、工会会计账务处理的程序与方法 二 中篇 工会财务会计工作实务
1、工会资产与净资产的核算方法
2、工会负债的核算方法
3、工会收入的核算方法
4、工会支出的核算方法
5、工会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 三 下篇 工会经费审查工作实务
1、工会经费审查概述
2、工会经审工作的组织机构
3、工会经审的依据,方式,方法,程序及文书写作
4、工会经审工作实务 四,附录
1《工会会计制度》 2《工会预算管理办法》
3《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
新编工会财务会计与经费审查实务教程-新编全国工会干部通用培训用书 新编工会财务会计与经费审查实务教程-新编全国工会干部通用培训用书
新编工会财务会计与经费审查实务教程-新编全国工会干部通用培训用书
本书由知训工会财务工作专家董连松教授精心编写的最新教材,其内容严格按照国家财政部印发的新《工会会计制度》,新《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新《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以及全总财务部的有关规定,比较系统地讲解了基层工会财务会计的业务核算方法,工会会计报表编制方法;介绍了基层工会经费审查的原则,内容和方法等实用知识;附录了最新法规,制度。本书具有内容新,业务性强,简明实用的特点。详细目录
一 上篇 工会财务会计基础知识
1、工会会计总述
2、工会会计记账方法
3、工会会计账务处理的程序与方法 二 中篇 工会财务会计工作实务
1、工会资产与净资产的核算方法
2、工会负债的核算方法
3、工会收入的核算方法
4、工会支出的核算方法
5、工会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 三 下篇 工会经费审查工作实务
1、工会经费审查概述
2、工会经审工作的组织机构
3、工会经审的依据,方式,方法,程序及文书写作
4、工会经审工作实务 四,附录
1《工会会计制度》 2《工会预算管理办法》 3《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
12.XX县总工会经费审查工作报告 篇十二
我受XX县总工会第七届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委托,向县总七届九次全委会报告经费审查工作。此报告已经县总工会七届经费审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
一、关于XX县总工会20工会经费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和工会经费收支预算情况的审查意见
XX县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于203月12日召开会议,听取了县总本级工会经费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和工会经费收支预算安排的说明。
会议认真审查了县总20工会经费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年度县总本级经费总收入479.59万元(不包括上解市总经费166.07万元),与上年总收入持平。其中,拨发经费收入305.78万元,完成预算计划的101.9%;上级补助收入68.52万元,完成预算计划的152.26%;政府补助收入90万元,完成预算计划的100%;其他收入8.29万元。全年决算总支出390.06万元(不包括上解市总经费166.07万元),完成预算的87.84%。其中:职工活动费支出65.42万元,完成本年度预算的76.97%,占总支出比率的16.77%;工会维权支出82.26万元,完成预算计划的111.19%,占总支出比率的20.09%;工会业务费支出28.74万元,完成本年度预算的49.56%,占总支出比率的7.12%;工会行政费支出39.74万元,完成本年度预算的61.17%,占总支出比率的10.19%;资本性支出2.17万元,比预算支出多出0.17万元;补助下级支出82.76万元,完成本年度预算的110%,占总支出的21.22%;事业支出8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计划的133.3%,占总支出比率的20.51%;其他支出为8.92万元,完成本年度预算的35.67%,占总支出比率的2.29%;上解市总工会经费为166.07元,比上年增长8.90%。
会议认为,2017年 工会经费收支执行情况总体是好的。在县总工会主席室的领导下,合理规范使用工会经费,切实加强对下级工会的指导和服务,财务管理制度逐步健全和完善,经费 收入继续保持稳定增长,为实现全县工会工作的任务和目标提供了可靠的物质保证。支出方面,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各级财务制度、预算安排,坚持工会经 费的科学使用方向,合理安排、严格控制行政费开支,保证工会经费更多地用于职工维权帮扶、开展职工活动和为职工办好事、办实事等工会重点工作。
会议还认真听取并审议了县总年 工会经费收支预算安排。会议认为,县总本级预算安排能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预算安排基本合理可行。今年县总工会要充分调动各级工 会的积极性,继续加大工会经费的收缴力度,创新经费收缴方法,争取工会经费的收入稳步增长。同时要在创建“节约型”机关上狠下功夫,最大幅度地减少行政开 支。要健全完善内控制度,严格执行预算,克服预算执行的随意性,保证预算顺利实施。同时,还要逐步扩大职工活动费、业务费、补助下级支出的比例,把有限的 资金用在刀刃上,更好地服务于职工,服务于基层。此外,还要理顺关系,加强工会资产的管理,完善管理和运营机制,充分发挥工会资产的最大效益。
二、2017年全县工会经审工作回顾
2017年, 全县工会经审工作在县总工会的重视和支持下,在上级工会经审会的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县总工会七届七次全委会确定的工作目标,围绕中心, 服务大局,求真务实,不断进取。认真履行经费审查监督职责,不断加大审查审计力度,积极协助工会财务部门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促进工会资产规范运 作。努力推进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不断增强自身素质,在促进工会科学、民主理财和廉政建设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有效推进。认真贯彻执行全总经审会下发的《工会审计操作规程(试行)》等8个 文件,进一步明确经审工作的职责范围,规范审查审计程序和经审干部的工作行为,完善工会经费审查工作机制,从制度上保证了工会经审工作的正常开展,推进了 工会经费审查审计质量的不断提高。认真落实《浙江省基层工会经审工作台帐化管理制度》,积极推行经审台帐化管理工作和台帐化管理软件的应用工作。根据市总 工会“经费审查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县总经审会制定了新的考核标准,对乡镇和基层工会经审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审查审计、业务建设、经费设备和工作创新 等六个方面工作提出了新的.目标和要求,切实加强工会经审工作的规范化建设。
(二)经费审查审计职能充分发挥。自 我县开始工会经费地税代征工作以来,工会经费收入一直保持稳定增长。随着工会经费的增长和工会组织经济活动范围的不断扩大,各级工会经审组织坚持“突出重 点,全面监督”,围绕服务工会工作大局,运用审查审计手段,加强对工会经费收支和相关经济活动的监督。县总工会经审会认真开展一年两次的同级审查审计,并 开展了对县教育工会和灵溪、龙港等乡镇总工会-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此外还及时做好工会领导干部和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离任的经济责任审计,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不断加大工会经审的整改工作力度,切实提升经审监督的实效性。
(三)经审组织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全县各级工会按照《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的要求,把经审组织建设作为经审强基固本的工作来抓,坚持经审组织与工会组织同时推荐,同时选举,同时报批。
截至2017年底,全县累计已建工会2061家,已建工会经审组织1855家,组建率达到90%。重视规模以上非公企业经审基础工作,获得市级以上“模范职工之家”称号的规模以上非公企业,90%以上实现经审工作“五有”目标。即:有健全的经审组织,有独立的工会账户,有健全的经审台帐,有按规定划拨工会经费的制度,有一年至少开展一次内部审查的机制。注重经审干部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的提高,全年共有100多名经审干部参与了各种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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