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华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2024-06-20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精选13篇)

1.余华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一

在座得很多同学都读过余华的作品《活着》,而我今天所讲的是他的另一部作品《许三观卖血记》。从某种意义上说,《许三观卖血记》承续了《活着》的基本主题——生命的受难本质。所不同的是,《活着》里的富贵面对一次又一次无情的死亡打击,仍然要顽强地活下来;而《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里的许三观面对一次次生活的难关,用鲜血开始了漫长的生命的拯救。《活着》的经典是因为它的极端性,而《许三观卖血记》的好,却来自它的生命力。前者是将生命做实验般地不断摧折,后者却宛若河水般静静流淌。

余华用温情的笔墨,读后感勾勒出一个平凡而又伟大的人物,真实而又平淡的故事,把读者的心灵深深地震撼折服,甚至让读者热泪盈眶,比如我。小说几乎没有什么明显的高潮,有些情节可以说是很可笑的,但是又觉得那是属于哪个时代的人性和劣根性。许三观和许玉兰的糊涂婚姻仅仅是因为可笑恶八角三分钱和许玉兰父亲的封建思想,当许三观知道徐玉兰的不贞时气急败坏,一反常态,不再唯妻子命是从,看着方铁匠搬自己家东西时,帮忙不说还特别卖力,对于养了九年的一乐,心情十分复杂,爱也不是,恨也不是,始终走不出他是别人儿子的阴影。许三观会对一乐说:如果你是我的亲生儿子,我最喜欢的就是你。多么辛酸的一句话,这事个怎样的命运,让一个平凡的男人承受如此之多的无奈和痛苦,他的内心也要承受多大的煎熬!

当我读到许三观用卖血的钱带全家人去胜利饭店吃面条,除了一乐,因为他说一乐不是他的亲生儿子,他只能吃一个没有手掌打的地瓜时,我很心疼,很怜惜一乐,甚至讨厌许三观的“无情”,他闭着一乐去找何小勇做亲爹,何小勇打他、骂他,一乐伤心难过,多么可怜无辜的一乐!他一路向西,越走越远,没有人是他的亲爹,当许三观找到一乐时,他背着这个不是他儿子的儿子,看着一乐委屈可怜的小脸,许三观的心终于动容了,也许真正的亲情并不来源于血缘关系,而是无私的付出。一乐很孝顺,除了许三观的话谁的话也不听,许三观不计前嫌让一乐为惨遭横祸的何小勇叫魂,那一幕,一乐和许三观一个屋上,一个屋下,他们的对话感染了我,那才是父子之情。也许是从他卖血带全家到饭店吃面条开始,也许是从他和一乐屋上屋下对话开始,也许是从他冲进何小勇家,拿刀在脸上,然后指着所有围观的人说:从今天起,他就是我亲生儿子开始,许三观的形象慢慢地高大起来,我也慢慢地被他感动了!他是一个平凡而伟大的人,他用卖血来对抗生命中的苦难,丈量苦难的长度,他就像是一个扁担,挑起了家里所有人的苦难,他是一个为家担当所有的好父亲、好丈夫。

读到最后,我们印象最深刻的应该是许三观,但你们有没有注意到这两个人物:一个是跟龙,一个是阿方。根龙左后卖血死掉了,阿方身体不好,许三关再和阿方见面的时候,阿方已经显得很老了,阿方解释说:乡下人显老,要是城里人,四五十岁看上去就像三十多岁。再见根龙时,阿方已经卖血把身体败坏了,根龙看起来也很老了。而且样子全变了。根龙说:“我们乡下人辛苦,所以显得老“。当读到这些时,不由觉得好心痛,伴着淡淡的忧伤,我在思考:究竟是时代的变化,才造成了他们的悲剧,还是有其它原因呢?我们再小说中了解到得只是一些人用卖血完成了对生命的拯救。生活到底是有多无奈,多艰辛,才使他们冒生命危险去卖血。这群人代表的是整个中国的社会生活状态,那么多平凡的人,在这样的历史洪流中,无奈地挣扎着。却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当时代的重负反应在一个家庭的时候,家庭的渺小是多么显而易见啊!人们的生命在卑微中更显伟大!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的序中说,他在写的时候,已经不能算是他在创作,是里面的任务自己张嘴自己说话,而他,也已经变成了一个读者。我认为小说最后一节尤其精彩,许三观想吃炒猪肝,身边又没钱,但到了医院,沈噱头却说他的血只能卖给油漆匠漆家具。可是对于他来说,卖血已经成为他度过生活难关的办法,无法卖血让他感到自己人生走到了尽头,他再也无法为这个家庭做些什么了。”他的泪水在他脸上纵横交错的流,就像雨水打在窗玻璃上,就像裂缝爬上了快要破碎的碗,就像蓬勃生长出去的数值,就像渠水流进了天地,就像街道布满了城镇,泪水在他脸上织成了一张网“。这是那事对他那种悲不自禁、孤苦无助的悲痛心情的描写。许三观卖血的一生,给予我们许多震撼,然而当他老去,他的下一代的命运又会如何?在一乐兵种是,许三观在路上遇到的柔顺柔福,许三观把他们带入了一个卖血渡艰的漩涡,让他们尝到了那种不用辛苦劳作便可获得丰厚报酬的甜头,他们的命运有会怎样,他们俩是否会成为下一个阿方和根龙?这些都是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给了我们很大触动,也洗完它能够带给你们许多感悟和震撼。

2.余华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二

关键词:余华,底层人民,特点,原因,意义

较之于与20 世纪80 年代“伤痕文学”, 当前文学对底层的关注着重在对现实生存境遇的描述, 关注社会底层人民的艰苦生活和生存困境, 其作品往往有强烈的关注现实的精神。余华上世纪90 年代之后的作品, 以《许三观卖血记》为典型, 逐渐重视对社会底层小人物人性的塑造, 重视他们的生存环境和生存遭遇。

作为先锋文学的主要代表作家之一, 余华为人所识多是由于其冷漠、残酷与血腥的创作风格, 当然, 还有其作品中所表现出来的深深的苦难意识。的确, 在80 年代, “先锋作家”余华除了热衷于探索形式, 此外还擅长表现对现实社会的叛逆。并通过对苦难和死亡的展示以及对血腥和人性丑恶的偏爱来展现。但二者皆远离人们日常生活之经验, 所以至上世纪90 年代起, 余华开始对自己的创作中的局限有了清醒的反思, 他开始更多的关注现实生活, 尤其是对底层人民的关注。余华认为作为一名作家首先要摆正自己的位置, 不要以为自己就高人一头。余华能够认识到这个问题并身体力行, 在写作时逐渐实现了从讲述者到倾听者的转变, 这是难能可贵的。《许三观卖血记》就是余华这一转变中的一个成功代表。

《许三观卖血记》主要讲述了底层小人物许三观靠卖血维持生计的故事, 这是中国底层人民生活的真实写照, 作者选择了一种诙谐幽默、重复式的方式来阐述这个社会的荒谬。展现了许多底层小人物所具有的普遍特点。

首先, 底层人物的命运悲惨以及苦难是毋庸置疑的。比如, 许三观一生为了维持生计, 为了守护自己的家庭多次卖血, 用自己的鲜血支撑起一个家庭的重量。在一家人承受饥荒之苦时, 为了让孩子们吃上一顿好的, 他选择去卖血;为了讨好二乐的生产队队长, 他不顾上个月刚卖过血的身体, 又去医院卖血, 回到家还要为了二乐能够早日从乡下调回家工作而拖着自己无力的身体陪生产队队长一杯接一杯的喝酒;最让人于心不忍的是为了给不是自己亲儿子的一乐看病, 连续卖血, 差点搭上了自己的命。正如许玉兰对一乐说的, 许三观虽不是他的亲生父亲却可以为了给他治病连自己的性命都不在乎了。许三观通过一次次卖血抵抗悲惨命运带给他的不幸, 卖血成为许三观遭遇苦难时的一种本能的想法。在这之中, 余华用一种讽刺的手法描写许三观每次卖血的细节, 他每次卖血钱都要喝好几碗冰凉的河水, 是在冷得慌就求人家给他一点盐, 好多喝几碗凉水, 因为这样血就变多了。看似可笑的说法和做法却揭露了那个时代底层人民生存的悲哀。

再比如许玉兰, 她满心期待的希望何小勇能够娶她, 却被何小勇无情地拒绝了, 最终听从父亲的安排嫁给了许三观;而在接受了许三观并为许三观生下三个儿子, 想要好好生活时, 却又发现大儿子一乐不是许三观亲生的;一乐打伤了方铁匠的儿子, 方铁匠搬走她十年积累的家当抵医药费;文革时期, 被剃成阴阳头站在街上受批斗……种种事情, 虽不及许三观承受的重担, 但身为女人和弱者, 也已足够悲惨。而她总喜欢用哭诉的方式来表达她遭受的不幸与苦难。虽然有一些眼泪显得不那么沉重, 甚至可笑, 但细细品味, 你会发现其实这些眼泪中隐含了太多对生活的无奈、对生存艰难和社会压迫的无奈。

其次, 在悲惨的命运和痛苦的磨难中仍能保持一颗纯朴、善良的心, 仍然不忘对家人的关怀与爱护是余华作品中底层人物形象的又一特点。他使读者在看尽社会悲惨现实的同时, 也能感觉到来自底层人民身上的丝丝温情。

粥里放糖, 这是一个极为平常的行为, 放在今日, 很少有人会去在乎。可放在饥荒年代, 则足已显现出许玉兰对于许三观的关爱之情。而许三观在看见三个孩子渴望的眼神时, 于心不忍, 将本属于自己的那碗粥分给了孩子们。可见不论什么时代, 不论经历怎样的苦难, 做父母都始终记挂着自己的孩子, 这份亲情是割舍不掉的;一次, 一乐因为父亲带着全家去吃面唯独没带他, 找自己的亲爹何小勇也被赶了出来而伤了心, 选择离家出走。许三观听后起初很气愤, 并且不打算理会这件事, 他觉得一乐始终不是自己的孩子, 怎么养都养不亲。可在许玉兰没找到, 眼看天色也暗了后, 自己却坐不住了, 身体不由自主的选择去找一乐, 并在找到一乐后难得地露出他温和的一面, 背着一乐去吃面。余华在叙述的时候没有多余的描写和渲染, 但却让看的人感受到浓浓的亲情, 那是十几年如一日在一起生日凝炼出的感情。许三观无疑是爱着一乐的, 即使知道一乐不是他的孩子, 即使知道认了一乐, 自己会被人当做“乌龟”, 但那又如何。许三观之于一乐, 不是生父却胜似生父。可见不论什么时代, 不论经历怎样的苦难, 做父母都始终记挂着自己的孩子, 这份亲情是割舍不掉的。

几年后的一天, 一乐的亲生父亲何小勇被卡车撞了, 需要一乐去给何小勇喊魂, 许三观一听生气地说:“我告诉你, 你想让一乐去把那个王八蛋的魂喊回来, 先从我尸体上踩过去。只要我还活着, 何小勇的魂就别想回来。”可转眼他又狠不下心, 毕竟那也是一条人命, 怎么可能说不管就不管了呢。一乐起初也是不愿意去的, 但在许三观的开导下也勉为其难地答应了。许三观由最初的幸灾乐祸、反对一乐去喊魂到后来的规劝一乐去喊魂, 这一转变可以看出人性中的善与恶。它是善于恶相融合而成。但所幸许三观人性中的善战胜了恶, 这也揭示了他人性本善的事实;尤其是得知一乐得了肺炎, 许三观毫不犹豫的到处借钱为儿子治病, 借到的钱不够他就连续到各个医院卖血换钱, 由最初的不愿用自己卖血换来的钱花在一乐身上到为了给一乐治病卖血卖到不顾自己的生命, 许三观用自己的行动证明了父子间血浓于水的亲情。

文革年代, 许玉兰被批斗, 许三观不顾周围人的辱骂和指指点点为妻子送饭, 为怕许玉兰再被人打骂, 所以给外人看他送的饭还要强调锅里只有饭没有菜, 等到四周没人的时候, 许三观就悄声告诉许玉兰他把菜藏在米饭下面了, 还告诉她红烧肉是他偷瞒着儿子们给她做的, 让她趁着没人时快吃一两口。简简单单的一句话便可以看出许三观对妻子的关心和疼爱, 面对这一份疼惜许玉兰哭泣着回应道:“我在外面受这么多罪, 回到家里只有你对我好, 我脚站肿了, 你倒热水给我烫脚;我回来晚了, 你怕饭菜凉了, 就焐在被窝里;我站在街上, 送饭送水的也是你。许三观, 只要你对我好, 我什么都不怕了……”许三观和许玉兰最初的结合虽然不是因为爱情, 但几十年的朝夕相处, 患难与共足以使他们结下深厚的情谊, 是爱情, 更是亲情。是文革给了他们一个表达自己情感的机会。同时, 这份浓厚的感情支撑他们在残酷的现实和苦难面前勇敢的生活下去。

再次, 苦难的磨炼使底层人民变得更加坚韧。许三观一家一生面临重重苦难, 包括婚姻上的不忠、饥荒、文革和孩子的健康及工作等等, 虽然命运是悲惨的, 苦难是残酷的, 但是许三观一家没有被压垮。为了支撑起一个家庭的重量, 承担起一个家庭的责任, 许三观只有靠一次次卖血来帮助一家渡过一次又一次的难关。血本是生命之本, 许三观却通过以“生命”换生命的方式, 肯定了自我存在的价值和意义。他向我们展示了艰难时期人的自尊以及对生存的渴望。同时, 面对苦难, 许三观选择用一种幽默的方式来缓和他们遇到的不幸。如在饥荒年代, 他不厌其烦的用嘴为全家“炒”了一顿丰盛的晚餐。他的这种幽默就是底层人物的对待生活的一种方式, 一种对待苦难坚韧不屈、积极乐观的豁达。余华通过这种幽默写出了底层人物对待生存和生活的最淳朴和本真的理解和感悟。

最后, 底层小人物虽生活在社会的底层但也同样追求一种平等。许三观追求的平等就是必须和他身边的人没什么不同。别人有的他也要有, 其他人不可以和他不一样或者比他好。即使自己的生活很糟糕, 但只要身边的人和他一样甚至比他还惨, 那他心理也就平衡了。正如当许三观得知一乐不是自己孩子, 知道许玉兰犯了“生活错误”的时候, 他觉得自己成了“乌龟”, 于是他也犯下了一个“生活错误”, 这样他就心理平衡了;当他听说他的“仇人”何小勇出了车祸, 他的第一反应是高兴、满意, 觉得这是何小勇应得的下场;可当他年老之后想要去卖一次血, 医院的血头已经换了个年轻的沈血头, 看见满头白发的许三观, 坚决不让他卖血, 还称只有油漆匠会要他的血。年轻血头的话深深地伤害了许三观, 他的心里很不是滋味。许三观渴望了一生的平等, 到最后却发现:屌毛出得比眉毛晚, 长得倒比眉毛长。这是一种嘲讽, 但更是一种对命运的无奈。

至于余华为什么会从上世纪90 年代起转变其写作方向, 开始更多地关注社会现实和底层人民群众, 描绘底层小人物的苦难、温情、坚韧, 首先很可能与余华的童年有关。余华童年就很少得到父母的关爱, 亲情的缺失很大程度上变成了余华写作转型的生命存根。其次, 随着时间的积累和沉淀, 余华在不断创作的同时也在不断反思自己, 也发现自己的一些作品太过暴力、黑暗, 所以他也在逐渐的改变。这不是一种妥协或迎合的行为, 而是一种自觉的艺术选择。再次, 对于余华来说, 他自己本身就是底层人民出身, 所以他要创作也只会写他接触的人和他知道的事, 至于那些离他相距甚远的人、事、物, 不了解又何从下手呢。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中对许三观、许玉兰的底层小人物的塑造是对中国大部分底层人民现实生活的真实写照, 它引导并鼓励人们更多地关注我们身边的这一群人, 给予他们更多的关怀。《许三观卖血记》出版后不久, 我国媒体就曝光了社会上大量卖血者感染上艾滋病和肝炎病毒的现象。这就是这本书带给我们的力量。此外, 《许三观卖血记》以对简单和质朴的追求显示了作家艺术信心的增强、艺术能力的提高和艺术心态的逐渐成熟。同时, 这样的文本远离了技术的支撑, 其实质上是解开了束缚作家的二重枷锁, 作家此时才真正感受到了主体解放的快乐。

诸如《许三观卖血记》之类的作品, 虽然作者看似只是在通过描绘底层小人的艰辛与苦难来反映现实社会中存在的此类现象, 但更多的是想挖掘造成此类现象的社会根源, 揭露相关的社会问题, 引起人们尤其是有关部门的重视。余华的创作所追求的是无限接近真实, 而并非真实本身。余华正在用他自己的力量, 帮助那些善良却被人忽视的小人物们探索能够在苦难中坚强的活着的方法。企图从根源上帮助他们找到摆脱苦难的途径。

参考文献

[1]余华.许三观卖血记[M].北京:作家出版社, 2013.

[3]夏中义, 富华.苦难中的温情与温情地受难——论余华小说的母体演变[J].南方文坛2001, (4) .

[4]吴义勤.告别“虚伪的形式”——《许三观卖血记》之于余华的意义[J].文艺争鸣2000, (1) .

3.《许三观卖血记》中的两重力量 篇三

摘要:《许三观卖血记》这部以血为线索的小说,是余华融合可见的描写力量和隐形力量,从血的象征意义和精神力量进行切入,运用对话情节、重复叙述的语言力量思考关于人性本善和苦难中如何生存的一部作品。全书围绕许三观十二次卖血经历,传达给我们这样一条信念:面对磨难,不管怎样我们都要活下去,而且要乐观的活着,这是生命赋予我们的权利。

关键词:可见力量;隐形力量;苦难中的生存

《许三观卖血记》这部小说是余华在1995年完成的,这部以血为主线索的小说,全书围绕许三观十二次卖血经历,将许三观一家置于1948到1988年中国近四十年政治与经济发生巨变的历史大背景下,以一种“小民视角”来折射时代的巨变,反映人类生活和生存的问题。

一、小说中的一重力量——可见力量

(一)血的象征意义和精神力量

一般意义来说,血即人身体里流动的循行于脉管中的血液,是构成人体和维持人体生命活动的基本物质之一。在这部小说里,血一方面是象征自然属性的生命。小说中许三观的爷爷对他说:“你没有卖血,你还说身子骨结实?”……在这地方没有卖过血的男人都娶不到女人……”可见血是健康的象征,生命的持续,传宗接代的条件。二是象征血缘关系。血缘关系在传统概念中表明传宗接代的重要性,身体里流动着同样血液的亲人才是血缘关系的最终体现。小说中许三观的十二次卖血中有九次是为了他的儿子,这是血缘关系最直接的体现。

对于鲜血体现人的精神,历史上一直不乏形形色色的描述。充满“血性”的人,往往敢作敢为,充满责任感。“血性”的“血”,比血缘、生存的“血”,要更高一个层次,而许三观恰恰具备了这样一种血性精神。作为丈夫、父亲的许三观,除了三次卖血,其余九次卖血全部都是为了儿子为了家庭。艰难的文革时期,难捱的饥荒时期,他为了家人能吃上一顿好饭卖血,为了并非亲生的重病儿子一乐,他连续卖血,一次卖两大碗,差点死在路上。许三观这个生活在传统伦理背景下的平凡男人,用卖血向我们展示了一个充满血性精神的汉子骨子里的善良与坚强。

(二)对话情节和重复叙述展示的语言力量

小说中,大段的对话构成了小说的骨干部分,这不仅有利于推动小说情节的发展,人物的性格也在对白中逐渐立体化。因为小说中出现的全是小城镇以及乡间的普通人,即民间的小人物,其中的大量对话都充满了日常性,体现出一种原始的民间性,具有鲜明的民间话语特色和强烈的民间意识,包含着丰富的内蕴。像许玉兰去找一乐的亲生父亲算账遭受了打击时骂的,何小勇,你这个挨千刀的,你这个王八蛋,就具有非常鲜明的民间话语特色。小说有形的对话情节,形成了一种无形的力量。

余华曾表示《许三观卖血记》的叙述方式是受了德国作曲家巴赫的影响,在《许三观卖血记》中具体体现为整个叙述节奏的不断往返和重复,展示出一种令人着迷的音乐韵律性。全文中重复形式最多的就是:“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给我温一温。”这句话带有一种强烈的仪式感,使得悲凉无奈的卖血事件充满了诙谐的意味。全文中重复情节最多的毋庸置疑就是许三观的十二次卖血行为。第一次是想证明自己身体好,他用这笔卖血钱结了婚,得到了爱情,娶到了老婆,成立了家庭;第二次是因为大儿子一乐打伤了方铁匠的儿子,没钱赔偿,许三观被迫卖了血;第三次许三观是为报答被自己占了便宜的林芬芳而卖血;第四次是闹饥荒时为了能让家人吃上一顿好饭;第五次是为了下乡的一乐;第六次是为了二乐的前途请二乐的队长吃饭;第七到第十一次是为了给重病的一乐筹钱治病;最后一次是过上了好日子的许三观想要实现自己“想吃一盘炒猪肝,想喝二两黄酒”的愿望去卖血,却遭到新血头侮辱,没有卖成,这一次许三观难免有一种总结人生的意味。这重复的十二次卖血可以说是许三观一生的苦难史,从健壮的青年时期直到老年的血再也卖不出去。许三观为了生活、为了家庭的每一次卖血,这样的重复行为体现了许三观抗争苦难的强烈意识,同时也是人们在苦难下最真实的表现。

不单单是为了“活着”,小说中的人都要走上卖血的循环路,这就是小说核心情节循环重复的所指。作者揭示的不仅是许三观这样一些人,更是20世纪代代相传不变的底层人生及其不变的“社会结构”,这些体现在小说情节的分布和语句叙述上的重复,包含着深刻的“重复性经验”,它与主人公的生活状况也是相吻合的。

二、小说中的二重力量——隐形力量

(一)人性中的思考——人性本善

《许三观卖血记》无疑是一部充满温度的作品,整部作品中彰显善的细节很多,文中处处闪现着人性中善的光辉。许三观为了一乐连续卖血,途中到了林浦准备卖血前的喝河水工作,因为知道自己要连续卖血,边冷的哆嗦边疯狂的喝着冰冷的河水,林浦乡亲们问他从哪里来,为什么要喝河里的冷水,提醒他冬天喝冷水会把自己的身体喝坏的,还请他去家里喝热水。在知道了许三观是为了他重病的儿子卖血才喝河水,这些乡亲们都怔住了,得知许三观需要盐的时候,好多人把用纸包着的盐送过来,还有的人送来了三壶热茶。

(二)苦难中的生存

卖血本就是一种苦难的象征,是消耗人血气精神的活动,就连许三观这样拥有健壮身体的汉子每一次卖完都得休息好几天,更别说其他人。其次是来自历史的自然灾难。在小说中,许三观一家经历了难熬的饥荒时期,被批斗的文革时期。面对自然灾害的饥饿考验,许三观创造方法带给儿子精神上的抚慰,如发明了“用嘴炒菜”和“精神抗饥法”,他愿意用卖血给家人换来一顿饱餐。还有对许玉兰来说最艰难的被批斗的文革时期,她因为年轻时和何小勇的事情被拉出来批斗,被侮辱成破鞋妓女,许三观本来对这件事耿耿于怀,却在许玉兰最艰难的时候以惊人的宽容消解了对她的愤恨。当妻子受到巨大的人格侮辱时,许三观并没有暴跳如雷,而是保持一种理智,表面上也对许玉兰进行批斗,实则就像他给许玉兰送的饭一样,上边只是米饭,下边做了红烧肉,给了她巨大的精神安慰。他及时纠正儿子们对母亲的偏见,也不惜批斗自己做过的错事。在这些灾难面前,许三观带领全家人在苦难中顽强的生存,他用卖血消解苦难,承担着家庭的重担,也承受着来自伦理道德的压力,却最终实现了精神上的自我救赎。这种被迫的抗争之举,也正是中国民间底层老百姓面对苦难与厄运时普遍采取的应对方式。而许三观一家在苦难中的生存也影射了小说中那个时代千千万万的家庭,我们能看到人类站在苦难中微笑的缩影,它带给我们巨大的向上生活的力量。

小说中的人卖血是为了“活着”,以许三观为代表的这一类卖血人群甚至都只是简单地活下去。从许三观身上,我们能看到生命的坚韧质地,还有发自内心的生存的呐喊。面对磨难,不管怎样我们都要活下去,而且要乐观的活着,这是生命赋予我们的权利,更是小说传达给我们的信念。余华用可见的描写力量和隐形的潜在力量创造了一部人道的温情和生命本质感悟的作品。

参考文献:

[1]余华.许三观卖血记[M].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2004.

[2]余华.我能否相信自己[M].北京:人民日报出版社,1987.

[3]洪治纲.余华研究资料[M].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07.

4.余华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四

第一次,是因为好玩,听人说,血这玩意是越卖越有,人身上的血就想摇钱树一样,缺的时候摇一下,立马就有了。而且卖血是证明身体好,看你身体好不好,就看你有没有卖过血,卖了几次。因为你的身体要足够好的话,血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首次的卖血钱挣了35元,这让他在四叔的瓜地里坐了一天萌生了娶媳妇的念头。于是,他大刀阔斧的发起了爱情攻势,拿下了城镇里人尽皆知的油条西施许玉兰,很快,他们就有了三个儿子,取名分别叫一乐、二乐、三乐。

第二次,一乐在外面闯了祸打了方铁匠家的儿子,缝针住院之后方铁匠来家里闹腾讨要医药费,许三观因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而拒绝付医药费,等到方铁匠来家里清空家里所有家具的时候,他没有办法,去了医院,卖了血,赎回家具,这场**才算一笔勾销。

第三次,许三观小日子过得算是不错,不是大富大贵却也是不缺吃少穿,他听说了年轻时他仰慕的女人、所谓的梦中情人林芬芳摔断了右腿住院了,他再一次用卖血换来的钱给林芬芳买了肉骨头和炖黄豆、绿豆、菊花。

第四次,1958年,人民公社,大跃进、大炼钢铁的年代,一家五口人愣是喝了将近两个月的稀米粥,为了防止饿的太快,所有人吃完饭都躺在床上减少活动量,这样没吃饱的状态让正在长身体的孩子们极力想讨要一口面吃,于是,许三观再次卖血为的就是带着孩子们去解放饭店吃碗油泼面。

第五次,一乐从乡下回到城里,骨瘦如柴,在家呆了一阵后,硬是被父母亲劝回了农村,临走的时候许三观又一次将卖血的三十元给了一乐,并且叮嘱他节省着用,拿去补身体,去贿赂生产队长,争取能让自己早日抽调回城里。

第六次,二乐的生产队长要来家里吃饭,可家里就剩两元钱,许玉兰哭诉着许三观再去卖血,这是他一个月内的第二次卖血了,医院的老李头再三拒绝后碍于许三观的苦苦哀求和老相识根龙的面子上同意了他卖血,这次卖血后在解放饭店吃炒猪肝喝黄酒的席间他听说了一件事“跟他第一次卖血的老熟人阿方卖血时把尿肚子撑破了”虽说,捡回一条命,但从此以后再也不能卖血了。

第七次,一乐因为肝炎被送进了上海的医院,二乐也肺炎发烧。他四处借钱在去上海的路上途径的大医院他连着三次卖血,第二次卖完后他自己都垮了住进了医院,最后还是硬挺着病愈后又卖了一次才找到了一乐母子。最后,一乐康复出院了。

第八次,这时的许三观已经年过60了,牙齿掉了,头发白了,三个儿子都已娶妻生子。这一天,他走在街上闲逛,路过胜利饭店闻见了飘香的炒猪肝,嘴馋的他又想到了卖血,这四十多年来他每次卖完血后都会来饭店下个馆子,吃一盘炒猪肝喝上二两温好的黄酒。他来到医院,李血头早已不见了踪影,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年轻的胡子都没长齐的年轻血头,听到他要卖血,年轻血头嘲讽道“你身上的死血比活血多,没人会要你的血,只有油漆匠会要你的血”,他走出医院,一个人孤独的在街上晃悠,脑子里反复循坏年轻血头说过的话,越想越委屈憋屈,四十年来,每次家里遇上灾祸,他都是靠卖血度过去的,以后的血没人要了,他遇到灾祸该怎么办,越想越难受,老头在街上哭了起来,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从上滚到下。

许三观的一生是用“血”铸就的一生,他活的大半辈子,卖了近10次血,一次未遂。卖了大半辈子的血,最后这次因为血不够好被人嫌弃。

幸福的人生都是相似的,不幸的人生各有各的不幸。最近,新出的一档纪录片记录了太多普通人因大病家里突遭变故,有抗癌女博士闫宏微,有儿科重症监护室整天面对生死考验的女医生,有记录阿尔兹海默症生活完全无意识的可怜人群。在看完一期期让人泪目的节目,长呼一口气:感觉活着真好,身体健康真好。人真正的幸福不是腰缠万贯,而是有一陋室却家庭和睦;不是职位权利能量的运筹,而是有一踏实务实的走哪都有饭吃的本领;不是昙花一现的欲望满足,而是平淡时的长长久久。

5.余华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五

——论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

孙红梅

摘要:文学即人学,表现人性是文学的永恒主题。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是新时期典型的具有人道精神的作品,也是余华转型后的重要代表作品。作品放弃了对重大场面和重要社会问题的关注,转而从个人的角度出发,描写小人物的真实的、复杂的性格特征,表现了人们面对苦难时的坚韧品质和相互扶持的人道情怀。通过对小说主人公行为、性格的具体分析和卖血经历的详细解读,以求对小说所蕴含的人道主义精神加深认识和理解。关键词:余华 《许三观卖血记》 人道主义 个人主义平等

Recovery of Humane Spirit ——Yu Hua’s Theory of “Guan”

Student majoring in Chinese Language and Litera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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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 Hongm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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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g Xingang Abstract:Literature is the study of humans;human nature is the eternal theme of literature.XU San-guan Selling Blood is the typical work with humane spirit in the new period, also is the important representative works of Yu Hua after the transformation.Works abandoned the focus on major scenes and important social issues, and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individual, describing the real, complex character of the ordinary people, shows the quality of people’s tenacity when faced with suffering and mutual support of humanitarian feelings.Based on the detailed analysis of Xu Sanguan’s behavior and character and the detailed interpretation of his experience to sell blood, I try to deepen my knowledge and understanding to humanitarian spirit the novel contained.Key words: Yu Hua;XU San-guan Selling Blood;Humanitarianism;Individualism;Equality

引言 人道主义自文艺复兴时期正式诞生,便以其强调的自由、平等、博爱、道德、个人主义等人文理念,不同程度地影响着世界各国的政治哲学和文学。在十九至二十世纪之交,人道主义作为一种政治哲学开始传入中国,直到一九一八年十二月,周作人发表《人的文学》,人道主义才终于进入了文学,并对之后的众多文学流派产生深远影响。“从文学研究会的‘为人生’,到创造社的‘自我表现’,从语丝派的‘自己的园地’,到新月社的‘文学的纪律’,从论语派的‘性灵论’,到新京派的‘自由主义’,我们可以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中清晰地梳理出一条人道主义文学思潮的线索。”[1]

但是,人道主义在中国的历史命运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在经历了一个短暂的辉煌时期之后,很快便处于一个“风雨飘摇”的境地。从一九二五年起,随着帝国主义的侵略加深,民族危机日益严峻,作家和批评家等纷纷转而提倡民族主义;而作为科学社会主义的马克思主义从一开始便对人道主义大加批判,并最终取代了人道主义的主流地位。到六十年代,人道主义文学思潮在“文化大革命”中彻底地销声匿迹。

至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沉寂了二十多年、中断了十多年的人道主义才开始复活并浮出水面,像张洁的《爱,是不能忘记的》、高晓声的《陈奂生上城》,张贤亮的《邢老汉和狗的故事》等都已开始关注个人的情感和精神生活。九十年 代后,人道主义文学发展更为迅速,人性本位人道主义、生存伦理人道主义、生命伦理人道主义、理想化的伦理人道主义各方面均有所发展。

《许三观卖血记》就是九十年代后的人道主义作品,“是典型的苦难叙事,描写一个身份卑微,名叫许三观的丝厂送茧工被迫以卖血抗争苦难而悲惨地‘活着’的故事”[2],是生存伦理人道主义的典型代表。

一、余华与《许三观卖血记》

“余华是以其作品极强的先锋性在文坛上崭露头角的。”[3]从《十八岁出门远行》到《现实一种》再到《河边的错误》,余华近乎偏执地进行着文本的先锋性实验,通过对暴力、死亡、血腥的极端化描写来显示人性恶的本质。这种文本形式的先锋性的确给了读者新奇的体验,但随着这种形式的不断重复,读者很快感到厌烦,余华也及时地感受到被读者抛弃的威胁。“在《河边的错误·跋》中,他公开表示,‘一成不变的作家,只会快速奔向坟墓’。他逐渐认识到‘作家的使命不是发泄,不是挖掘或者揭露,他应该向人们展示高尚’。”[4]《许三观卖血记》就是余华成功转型后向人们展示高尚的重要代表作品。

《许三观卖血记》在整体的叙事上,脱离了对宏伟主题的表现,也脱离了对重大社会问题和历史事件的反思,转而叙述了一个小人物用卖血的方式,来解决自己整个人生历程中重大问题的故事,表现了生命、生存的主题,较好地贯彻了人道主义精神。在小说的一开端,读者就能从“老糊涂”爷爷的不满中看出,许三观的父亲就是没有听从长辈的话,先于两个哥哥娶了城里的女人,打破了“这规矩”,表明规矩已经失去了它的崇高地位而无足轻重了。这种反传统道德的行为或许就是许三观身上人道精神的最初根源。

另外,许三观在第一次卖血后说:“„„这血钱我不能随便花掉,我得花在大事情上面。”这里的“大事情”已经不是传统意义上诸如救国救民、舍己奉献的大事情,而是成为解决自身生存、幸福的“大事情”,在这里特指许三观的婚姻。诸如此类叙述话语都摆脱了以往“宏伟”的含义,变得“个人”、“狭隘”起来,在此不一一赘述。

二、许三观形象具体分析

(一)许三观的童年成长经历 许三观的父亲是个木匠,在许三观未成年时就去世了,母亲金花跟着一个国民党连长跑了,孤苦无依的许三观就回乡下投奔爷爷。走了一天却迷路了,幸亏遇见好心的四叔将他背回去。对于爷爷和四叔作者并没有过多的描述,但从间接的只言片语中可以看出,四叔给了许三观宝贵的关爱。许三观成为城里丝厂的送茧工,仍不时回乡探亲,四叔在瓜田里劳作时许三观悠哉游哉地在叔叔房顶上四望,并且四叔田里的瓜让他尽意吃;当许三观劝说一乐为何小勇喊魂时,也提到了他与四叔的感情,“我想到四叔的时候,眼泪又要下来了”,二人感情由此可见一斑。

正是儿时的不幸遭遇给了许三观最初对苦难生活的体验,正是四叔给予的关怀教会了许三观善良和厚道,就像他自己挂在嘴上的“做人要有良心”。正是这苦涩中夹带温情的童年经历奠定了许三观人道精神的基础。

(二)许三观的性格特征

许三观是一个集粗俗与狭隘、精明与善良、坚韧与乐观于一身的真实的小人 物。

1.粗俗与狭隘

从农村成长起来的许三观,首先就带有小农式的粗俗与狭隘。他可以坐在田里吃着落满尘土的西瓜,可以转身就在田里撒尿;卖血前惦记着做检查的一管血给不给钱,卖了血舍不得给关系最好的四叔,而是办自己的大事情;追求许玉兰时,用请客的八角三分钱让许玉兰嫁给他;当他用卖血的钱带全家吃面条时,因为一乐不是亲生的而不带他去;一乐去找何小勇认亲爹被何小勇的女人骂,许三观关心的是她有没有骂自己„„这种以自我为中心的思想倾向于个人主义。个人主义认为个人利益应是决定行为的最主要因素,强调个人的自由和个人的重要性,以及“自我独立的美德”,反抗的是权威以及所有试图控制个人的行动——尤其是那些由国家或社会施加的强迫力量上。因此个人主义直接反抗将个人地位置于社会或共同体之下的集体主义。简言之,个人主义是“自己要活,可以不顾他人死活”;而人道主义则是“自己要活,也要顾及他人死活”。通过继续分析文本可以知道,许三观显然属于后者——娶了许玉兰后他体贴照顾,一乐出走后他将其找回并带他吃了面条——自我安慰、自我满足后关心爱护周围的人。余华对许三观粗俗与狭隘的描写,并不是简单的嘲笑与讽刺,而是在凸显真实人物形象的基础上,希望读者能以悲天悯人的情怀来看待这个小人物。

2.精明与善良

许三观很明显的性格特征是精明强干,从他娶亲的前前后后就可以充分显示出来。在许玉兰还不知道许三观是何许人的时候,许三观一句“你就是油条西施”就获得了许玉兰的好感。这一句既恭维了许玉兰的美貌,又体现了她无人不知的名气,自然让人高兴。得到接近的机会,许三观慷慨地请起客来,在无声无息地花掉八角三分钱后,许三观表达了自己真实的意图——让许玉兰嫁给他,然后软硬兼施,一方面强调这已经花掉的八角三分钱,一方面表示愿意为她花掉更多的八角三分钱。许玉兰无可奈何下搬出了自己的父亲。许三观就带着礼品去拜访了自己未来的岳父。先是详细地介绍了自己的家庭背景,给人留下真实坦诚的好印象,继而表明自己的经济状况,明示了自己比竞争对手何小勇富有。但这样并不足以打动与何小勇关系不错的许玉兰父亲,许三观便继续游说,使出了做倒插门女婿的杀手锏。其实两人都姓许是许三观得天独厚的条件,他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倒插门女婿,但延续香火的提议确实打动了这位“准岳父”,这是何小勇无论如何都做不到的。当许玉兰让何小勇替她还那八角三分钱而何小勇不肯时,更是反衬出许三观的精明能干。

作为一个小人物,善良厚道、宽容大度是许三观身上难得的优秀品质。这优秀品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体现在为人父上,许三观最疼爱大儿子一乐,所以当他知道正是这个儿子不是自己亲生并让自己做稳了乌龟时,他是何等恼怒、愤恨、伤心。他发泄式地赶走一乐,不肯认他,不带他去吃面条,但终究不曾抛弃他。最为愤恨、过不去心坎儿的时候,他为一乐打破别人孩子的头而去医院卖血赔偿,在一乐离家出走后将他找回,并背着他去吃面条。当一乐得肝炎去上海治疗时,许三观沿途连续五次卖血以致差点送命。在许三观一生的十一次卖血经历中,有七次都是为了这个非亲生儿子,浓浓父爱感人至深。

其次体现在为人夫上。刚结婚时,许玉兰要的旗袍、棉袄、钟、镜子„„许三观都一一为她买来,并在她“过节”时承担一切家务。虽然许玉兰背叛过他并让他白白养了一乐十几年,但他仍然在“文革”到来时维护她、照顾她,让儿子去掩盖批判许玉兰的大字报,四处向人辩解,为她送饭,在白饭底下藏着特意做 的红烧肉。开家庭批斗会时,表面上在批斗许玉兰,实质上在帮她向儿子们解释,甚至不惜抖露自己的丑事来平衡许玉兰在儿子心目中的形象。

最后体现在人际关系的处理上,这人际关系主要是指与何小勇的关系。许三观与何小勇算得上一对宿敌,从结婚前便结下了梁子,直到得知一乐是何小勇的儿子后矛盾更是显露出来,并在一乐打破别人头出现赔偿问题时激化。即使这样,何小勇被卡车撞到命悬一线的时候,许三观选择放弃了一切仇恨,宽容了仇人的过往,并不断劝说一乐为何小勇喊魂,为何小勇的生命求取一线生机。在生命与个人爱憎、面子方面,许三观选择了尊重生命,既是他善良宽容的性格使然,也是他身上忠厚品质和人道精神的体现,这种人道精神表现为“同情和宽容,但又超越了普遍的同情,在同情的基础上表现出了人性的力量和生命存在的意义。”[5] 3.坚韧与乐观

坚韧与乐观是支持许三观苦难生活的重要品格。许三观的坚韧体现在他的一次次的卖血行为中。血被看作是力气,是命,卖血就是卖命,但卖血的收入实在可观——三十五块钱——许三观第一次卖血请许玉兰吃了小笼包子、馄饨、话梅、糖果、西瓜只花了八角三分钱,又给岳父买了一瓶黄酒和一条大前门香烟,并置办了一应结婚用品;第三次卖血为林芬芳买十斤肉骨头、五斤黄豆、两斤绿豆、一斤菊花后还给全家做了新衣裤。所以,为了自身的生存,也为了他人的生活,许三观一次次走进医院,靠血、靠命来解决自己一生中遇到的大事小情、天灾人祸,即使在最后每隔三四天便卖一次血,仍然坚韧地活下来。这种坚韧离不开他的乐观。在荒年里,为了减轻饥饿,许三观一家每天只喝两次玉米稀粥,其余时间都躺在床上,不说话也不动。在他生日的这天晚上,他用嘴给全家人做了一顿丰盛的晚餐,绘声绘色地描摹了每一道菜的制作过程,引起一片吞口水的声音。“可以说这是一种自欺欺人的穷乐,但在存活的意义上,正是这种穷乐显示出人类超越动物性的所在。”[6]艰难困顿中的乐观精神难能可贵,更加让人感动。

三、许三观卖血经历的人道体现

许三观真正意义上的卖血经历有十一次,算上他六十岁之后没有成功的那一次,是十二次。这十二次卖血贯穿了他一生的重要事件,一众人物形象也在这其中毕露无疑。

(一)狭隘的平等

余华在韩文版自序中说“这是一本关于平等的书”,平等是人道主义的一个重要内容。但在这里,人们所追求的平等是一种狭隘的平等。许三观要为何小勇的儿子所闯下的祸买单,便教唆儿子长大后强奸何小勇的女儿;妻子给自己戴了绿帽子,许三观就勾引了林芬芳;何小勇被卡车撞死,许三观便幸灾乐祸了一天;其他人也是这样议论,“许三观把他的儿子白白养了九年„„许三观也把一乐的妈白白睡了九年„„可许玉兰是许三观花了钱娶回家的女人„„”可见这平等丝毫不高尚,只是计较个人的得失,追求心理上的平衡。就如余华所言:“他追求的平等就是和他的邻居一样,和他所认识的那些人一样。当他的生活极其糟糕时,因为别人的生活同样糟糕,他会心满意足。他不在乎生活的好坏,但是不能容忍别人和他不一样。”[7]就是这样一个追求狭隘平等的小人物却感人肺腑。

(二)双向的救赎

第二次卖血简单地说来是为了一乐,为一乐砸破方铁匠儿子的头做赔偿;因为一乐不是许三观亲生的,所以即使不能叫作父爱也能称其善良。但实质上,原 因并不如此单一,这次卖血是内涵最为丰富的一次。许三观最喜欢一乐,当一乐长得像何小勇的流言刚起时,许三观还用“一乐不像我没关系,一乐像他的弟弟就行了”的话来自我安慰、自我麻痹,但当流言再起、东窗事发的时候,许三观再无法进行自我欺骗了。最喜爱的儿子不是自己的令他恼怒、失望,做了九年乌龟的事实让他颜面扫地。所以当一乐闯了祸,他再不能接受“花钱买乌龟做”的事情,于情、于理、于面子都是无法容忍的,即使仍然割舍不了一乐,即使原谅了妻子,也不能答应她的恳求。然而,方铁匠真的抄了他的家后,面对着空空荡荡的屋子,自己卖血和辛苦十年积累的家毁于一旦,许三观不由得感到悲哀。可他还是不能这样甘心乐意地去卖血,就让儿子记住自己的仇恨,教唆他们长大后去强奸何小勇的两个女儿。从许三观为人来看,他并不会真的这样想,也不会真的希望发生这种事情,这样说无非是泄恨,给自己找个台阶下,显示自己并没有吃亏,类似于阿Q的“精神胜利法”,但与阿Q本质不同的是,许三观是为了家人的生存、生活。

“在《许三观卖血记》中,卖血作为一种苦难的救赎方式,不仅从躯体上考验着许三观的强悍,而且还从伦理上考验着许三观的意志。这种伦理考验具有双重的精神压力:一是小城里的人视卖血如卖命,宁可卖身不可卖血;二是一乐并非自己亲生的儿子,这是小城人所周知的事实,但自己还是不得不多次为一乐卖血。”[8]相比于身体上的苦难,精神上的压力使其更受摧残,由此“精神胜利法”显得更为必要。以此在精神上完成自我救赎,在生存上救赎他人。而顶着三重压力的许三观,一次次卖血所体现出的人道情怀就更为珍贵。

(三)人际的温情

从第五次卖血开始,许三观的苦难接踵而至,卖血的频率越来越高。至少间隔三个月才能卖一次血,不足一个月许三观就卖了第六次血,从第七次到第十一次,每次间隔只有几天,其中一次还差点送了命,他真正地是在卖命了。“我快活到五十岁了,做人是什么滋味,我也全知道了,我就是死了也可以说是赚了。我儿子才只有二十一岁,他还没有好好做人呢,他连个女人都没有娶,他还没有做过人,他要是死了,那就太吃亏了„„”许三观为了儿子,已经做好了以命换命的准备,舐犊深情催人泪下。

在一乐生病后,二乐背着一乐冒着风雪走了十多里路,还脱下自己的棉袄裹住一乐,导致自己患上重感冒;许三观向三乐要他十二元工资中的十元,三乐还不肯给,但知道是一乐重病时便拿出了所有;抄过许三观家的方铁匠也掏出了十元;来到宿怨最深的何小勇家,何小勇的女人和她的两个女儿共给了他十七元,是借给他最多的人家。平时吵闹甚至打架,但遇到困难的时候,大家都能伸出援助之手,人道温情比比皆是。

靠卖血帮家里度过一个个难关后,许三观要为自己卖一次血。对他来说,幸福的标志就是吃炒猪肝,喝黄酒。可他来到医院后却受到了侮辱,年轻血头不肯要他的血,还说只有油漆匠才要他的血。这对靠血供养了家人的许三观来说无疑是不能接受的,他一遍遍重复“我的血没人要了,以后家里遇上灾祸怎么办”。奉献了一生到头来全无用处,还得不到儿子的理解,不免凄凉,但他依然惦记着家庭,对家人的责任和关切叫人佩服。而许玉兰在邻居耻笑、儿子嫌丢人的时候,即使不知道原因,也毅然维护许三观,带他去饭店、咒骂血头来安慰他,夫妻之情得以彰显。

结语 “人道主义作为原则,是个非常广泛和抽象的概念,因此,它具有普遍的和永恒的价值。”[9]人道主义的内涵随着历史的进程而不断丰富,但“人道主义一般指追求人道和合乎人的尊严的生存方式的一种努力”[10]。这种生存方式需要自己努力追求,也需要尊重别人的追求,并进而相互扶持的。许三观用卖血的方式求生存,帮着家人生存,也绝不吝惜地尊重、帮助别人的生存,他身上所体现的人道精神历久弥新,从九十年代至今打动着一代又一代的读者。而人道精神也将是作者永不抛弃的表现主题。

致谢

从第一次读《许三观卖血记》,主人公的困苦、坚韧和乐观就使我忍不住潸然泪下,总想好好写写这个小人物,便一直在心里惦记着。论文写作的时间不算长,可酝酿的时间却前后有一年多,尽管仍是不尽人意。

论文写作的整个过程都离不开杨新刚老师的指导,从研究思路到写作方法,再到初稿的认真批阅指正,杨老师付出不少的心血。论文能顺利完成,在此要衷心地感谢杨老师。而杨老师热诚朴实的为人,高尚的思想境界,严谨的治学作风也为我树立了良好的榜样,是我终生学习的典范。

在此,还要感谢杨新刚老师、李波老师、李钧老师、王敏老师、焦福民老师、何红梅老师等的精彩授课,是他们渊博的知识和精彩的讲解深深吸引了我,让我坚持学完了课程并最终完成了这次论文。从他们身上,我获得的不仅是知识上的增长,更有精神上的教益和思想上的启迪,这将使我受益终身。

真诚感谢单承彬院长、徐庆海导员等给我们提供的这次论文研究、写作的机会,让我们大学的学习上升到一个更高的层次。

另外,还要感谢论文写作中我的好友、同学、家人给予的鼓励、支持和帮助,是你们给了我坚持下去的动力,谢谢你们!

参考文献:

6.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六

(一)《许三观卖血记》是着名作家余华于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余华的作品中,《许三观卖血记》和《活着》同时入选百位批评家和想文学编辑评选的“90年代最有影响的十部作品”《许三观卖血记》被翻译成英文、韩文、德文和意大利文等在国外出版。

余华用温情的笔墨,勾勒出一个平凡而又伟大的人物,真实而又平淡的故事,把读者的心灵深深地震撼折服,甚至让读者热泪盈眶,比如我。小说几乎没有什么明显的高潮,有些情节可以说是很可笑的,但是又觉得那是属于哪个时代的人性和劣根性。许三观和许玉兰的糊涂婚姻仅仅是因为可笑恶八角三分钱和许玉兰父亲的封建思想,当许三观知道徐玉兰的不贞时气急败坏,一反常态,不再唯妻子命是从,看着方铁匠搬自己家东西时,帮忙不说还特别卖力,对于养了九年的一乐,心情十分复杂,爱也不是,恨也不是,始终走不出他是别人儿子的阴影。许三观会对一乐说:如果你是我的亲生儿子,我最喜欢的就是你。多么辛酸的一句话,这事个怎样的命运,让一个平凡的男人承受如此之多的无奈和痛苦,他的内心也要承受多大的煎熬!

当我读到许三观用卖血的钱带全家人去胜利饭店吃面条,除了一乐,因为他说一乐不是他的亲生儿子,他只能吃一个没有手掌打的地瓜时,我很心疼,很怜惜一乐,甚至讨厌许三观的“无情”,他闭着一乐去找何小勇做亲爹,何小勇打他、骂他,一乐伤心难过,多么可怜无辜的一乐!他一路向西,越走越远,没有人是他的亲爹,当许三观找到一乐时,他背着这个不是他儿子的儿子,看着一乐委屈可怜的小脸,许三观的心终于动容了,也许真正的亲情并不来源于血缘关系,而是无私的付出。一乐很孝顺,除了许三观的话谁的话也不听,许三观不计前嫌让一乐为惨遭横祸的何小勇叫魂,那一幕,一乐和许三观一个屋上,一个屋下,他们的对话感染了我,那才是父子之情。也许是从他卖血带全家到饭店吃面条开始,也许是从他和一乐屋上屋下对话开始,也许是从他冲进何小勇家,拿刀在脸上,然后指着所有围观的人说:从今天起,他就是我亲生儿子开始,许三观的形象慢慢地高大起来,我也慢慢地被他感动了!他是一个平凡而伟大的人,他用卖血来对抗生命中的苦难,丈量苦难的长度,他就像是一个扁担,挑起了家里所有人的苦难,他是一个为家担当所有的好父亲、好丈夫。

读到最后,我们印象最深刻的应该是许三观,但你们有没有注意到这两个人物:一个是跟龙,一个是阿方。根龙左后卖血死掉了,阿方身体不好,许三关再和阿方见面的时候,阿方已经显得很老了,阿方解释说:乡下人显老,要是城里人,四五十岁看上去就像三十多岁。再见根龙时,阿方已经卖血把身体败坏了,根龙看起来也很老了。而且样子全变了。根龙说:“我们乡下人辛苦,所以显得老”。当读到这些时,不由觉得好心痛,伴着淡淡的忧伤,我在思考:究竟是时代的变化,才造成了他们的悲剧,还是有其它原因呢?我们再小说中了解到得只是一些人用卖血完成了对生命的拯救。生活到底是有多无奈,多艰辛,才使他们冒生命危险去卖血。这群人代表的是整个中国的社会生活状态,那么多平凡的人,在这样的历史洪流中,无奈地挣扎着。却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当时代的重负反应在一个家庭的时候,家庭的渺小是多么显而易见啊!人们的生命在卑微中更显伟大!

《许三观卖血记》的序中说,他在写的时候,已经不能算是他在创作,是里面的任务自己张嘴自己说话,而他,也已经变成了一个读者。我认为小说最后一节尤其精彩,许三观想吃炒猪肝,身边又没钱,但到了医院,沈噱头却说他的血只能卖给油漆匠漆家具。可是对于他来说,卖血已经成为他度过生活难关的唯一办法,无法卖血让他感到自己人生走到了尽头,他再也无法为这个家庭做些什么了。“他的泪水在他脸上纵横交错的流,就像雨水打在窗玻璃上,就像裂缝爬上了快要破碎的碗,就像蓬勃生长出去的数值,就像渠水流进了天地,就像街道布满了城镇,泪水在他脸上织成了一张网”。这是那事对他那种悲不自禁、孤苦无助的悲痛心情的描写。许三观卖血的一生,给予我们许多震撼,然而当他老去,他的下一代的命运又会如何?在一乐兵种是,许三观在路上遇到的柔顺柔福,许三观把他们带入了一个卖血渡艰的漩涡,让他们尝到了那种不用辛苦劳作便可获得丰厚报酬的甜头,他们的命运有会怎样,他们俩是否会成为下一个阿方和根龙?这些都是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

《许三观卖血记》给了我们很大触动,也洗完它能够带给你们许多感悟和震撼。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二)许三观最初买血,是因为回村看望他的爷爷,遇到了跟龙和阿方。他知道他们去卖血,也跟着去,还知道了买血的道理。通过第一次卖血,他结了婚。娶上了一房的老婆,叫许玉兰。然后就过的十分平稳。大概是讲着些吧。

我认为他虽然没有多少文化,但是他十分乐观。也平稳的生活了几十年。他非常有阿Q精神,凡事都忍,他也认为一乐不是他的孩子,也知道自己的老婆还有那么一段,可他也是人了。然而,随着卖血的次数的增多。卖血的理由也越来越多。也不知道到底是什么在变化。

说到这里,要说一下根龙和阿方,最后好像是根龙死了。他见到他们都是在卖血站,阿方身体不好,再见面的的时候已经显得很老了,阿方解释的很好,很符合当时的情况,他解释是‘乡下人显老,要是城里人,四十五岁看上去就像三十多岁。呵呵呵,切实呢。

许三观卖了好多次血,第一次是为了娶媳妇,第二次是为了赎回别人那走的东西„„第三次,第四次„„他每一次都是用卖血解决问题,这好像陈为了他没有办法的办法。虽然他知道,卖身也不能卖血。卖血就是卖命,这似乎成为了他的一种习惯。那种没有节制的伤害自己。为了妻子,为了孩子„„真正体会到了“可怜天下父母心”啊!

最后都恢复了昔日的平静。很多不寻常的东西会慢慢的变成一种习惯,直到你领悟的那一天,全都没了。

当有些人认识到时,却发现自己才是这个世界里最孤独的人。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三)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只用了两个晚上就看完,很少读书这样快。掩书而思,许多的感想和感慨,甚至有一种想哭的冲动。许三观一生中的卖了七次血和一次想卖而未卖成,卖血的过程折射出了许三观的人生理念。同时,也体现出了人性的伟大、善良、真诚、智慧和丑陋、自私、愚蠢。

善良与丑陋,在许三观身上并存着。体现许三观的善良是他让一乐去喊何小勇的魂。何小勇让许三观戴了绿帽子,并且城里人都说许三观的第一个儿子许一乐象何小勇。许一乐十三岁时,何小勇被车撞得晕迷了七天,城西的一个老中医说要让儿子坐在屋顶上喊何小勇的魂。在这十三年里何小勇和他妻子无数次地伤害了许三观一家,不承认一乐是他的儿子,无情地骂许三观的妻子许玉兰,但是许三观却宽容地让一乐去何小勇家帮助他,这等于自己承认一乐就是何小勇的儿子。显露出许三观丑陋的是第三次卖血。因为许玉兰有过那一次,虽然许玉兰只与何小勇有过一次,而且城里的人都说何一乐不象许三观却很象何小勇,所以许三观一直内心耿耿于怀。借探病的机会,许三观与那个曾作为老婆候选人的女工友,有了一次婚外行为。于是许三观为那个做一身衣服要两个人的布料的女人卖了一次血,拿到35元后背着自己的老婆买了十斤肉骨头、五斤黄豆、两斤绿豆和一斤菊花,这在那年头是非常奢侈的。

伟大与自私,在许三观身上并存着。第七次卖血,是为了给一乐治病,这次卖血过程也是许三观卖得最多的一次,为了筹更多的钱,许三观从家乡到上海,在短短的十五天内,许三观连续卖了五次血。许三观人生中第七次卖血也是最后一次卖血,是整个小说的最高潮,将许三观人生中最伟大也最光亮的一面完全展现了出来,也是许三观悲惨命运的最高点。许三观几乎是一路玩命地卖血,(Inspirational quotes yuedu.mipang.com)每到一个新医院就卖一次,每次卖血前都要吃些盐,然后拼命地喝八大碗水,虽然许三观只卖掉了4碗血未能如愿地为许一乐凑够药费,但却幸运地看到了一乐健康出院,自己也成功地活了下来,身体并没有败。第四次卖血,是为了吃顿饱饭,在这一次卖血中体现了许三观自私。在灾荒年代一家人喝了五十七天的玉米稀粥,已经饿得没有生气了。许三观再次卖了血,请老婆、二乐、三乐吃了一顿一块七角的阳春面,却唯独让一乐买了五角的烤红薯,因为他觉得一乐不是自己的儿子。

聪明与愚蠢,在许三观身上并存着。第一次卖血,是为了娶老婆。许三多跟着老家的“卖血前辈”到医院卖了血,得到了35元。这让许三观有了足够的资本请“油条西施”许玉兰吃好的,答应给许玉兰买很多的好东西。但许三观能够打败情敌的一个重要原因,他说服了未来的丈人,“你只有许玉兰一个女儿,许玉兰要是嫁给了何小勇,你家就断后了。要是嫁给了我,我本来就姓许,生下来的孩子也不管是男是女,都姓许,你们许家后面的香火也就接上了,说起来我娶了许玉兰,其实我就和倒插门的女婿一样”。就这样,许三观利用自己智慧打败了长相比他好、条件比他优越的何小勇,娶上许玉兰。体现许三观的愚蠢是那次没有卖成血,他碰巧路过饭店,突然回想起了以前卖血的日子,也突然想吃炒猪肝、喝温黄酒。他再次决定卖血。但是新的血头告诉许三观“你的血象猪血,只能卖给漆家俱的”。当生活不再需要他卖血来维持,而他也是白发皑皑的老人,没有资格再卖血时,他嚎啕大哭。因为卖血已被他视为生命中的依靠,生活得以维持下去的有力的武器。卖血已是他生活中的一部份,所以当他被血头拒绝,感到了绝望,感到生活已失去了一部份。

幸运与不幸,在许三观身上并存着。幸运的自己并没有象“卖血前辈”根龙和阿方一样卖血败掉了身体,许三观在根龙和阿方的带领下,出于好奇卖了第一次,随后又有第二次、第三次„„,特别是在第七次中,许三观从家乡一路卖到了上海,十几天的时间内,许三观连着了卖了五次血,虽然在第四次卖血中休克过,又被输了七百毫升的血,才得以保命。无论怎样,许三观总算是坚持了下来,并且看到了三个儿子都健康平安地回到了城里上班,自己和许玉兰也过上了算是衣食无忧的生活。不幸的是许三观一生中无论遇到什么事,都只能用这个非常有用而又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在许三观成婚后的四十多中,家里遇到了灾祸都要去卖血,卖血度难,平稳生活。

7.余华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七

一、单向度的社会

许三观卖血有着深刻的社会原因。他处于一个特殊年代, 社会发起了大跃进运动, 三年自然灾害后又闹起了轰轰烈烈的文化大革命。“与他人生行程同步的是因‘文化大革命’的开始和结束而形成的中国当代社会政治现实的三部曲。这支旋律强劲、气派宏大的三部曲把‘许三观’的个人生活卷入了一条不由自主的轨道”。当时社会倡导“一切为政治服务”, 阶级斗争热情高涨。毫无疑问, 这样的社会是单向度的。“一个健全的社会是一个符合人得需要的社会”。当然, 这里所说的“需要”指的是人类客观的需要。许玉兰被诬陷为妓女, 当权者被诬陷为走资派, 普通人的命运受到漠视, 客观需要的满足甚至无从谈起。天灾人祸, 雪上加霜。面对生存空间几乎被压缩至极限的尴尬现实, 这个社会底层的典型人物许三观“掌握”了商品交换法则, 在盲目与无奈中出卖自身生命, 作无声的反抗。

大炼铁钢和大跃进运动将安静的生活彻底打乱。许三观带着全家人吃了几天大食堂饭菜, 好日子不久便过去了, 城里的食堂全关了门, 水灾过后, 荒年又接踵而来。大饥荒严重时, 物资极度匮乏, 许三观一家人每天只喝两次玉米稀粥。直到一家人喝了五十七天的玉米稀粥, 许三观终于决定再次去卖血。用损害生命去维系生命, 这种行为看似荒诞, 却又十分真实。然而, 三年自然灾害, 又何止许三观一家忍饥挨饿!

马尔库塞描述社会控制时, 说道, “独立思考、意志自由和政治反对的基本批判功能逐渐被剥夺。在此过程中, 反对现状的思想的向度被削弱了, 这种内心向度本是否定性思考的力量”。人们愈是自觉地重复社会强加给他们的规则和制度, 也愈能说明控制的有效性。文化大革命来了, 商店关了门, 工厂停了工, 学校不上课, 屋子里的人都跑到街上去;有人被关了牛棚, 有人被活活打死, 有人被吊在树上。在那个疯狂的政治年代, 人们仿佛迷狂一般, 没了理性, 干瘪的生命裸露着, 被打上悲剧烙印。阶级斗争意识时刻控制、麻痹着人的思想, 人们无法超越单面社会, 走向真正自由。从客观方面来说, 许三观苦难遭遇很大程度上是由当时不健全的社会制度造成的。许三观已经不再是某一具体的人, 而是当时社会背景下, 千万个正在遭受磨难的底层人物形象。他所承受的苦难不再是个人遭遇, 而具有了社会普遍性和整体性。

二、单向度的人

将许三观放置整个社会环境中, 他是单向度的人, 是扁平的人, 身上“积淀着传统文化的劣根性, 存在着明显的人性的弱点”。现实逼近一步, 他便后退一步。在那样的生存环境及社会制度下, 他没有抗争意识和能力, 只有在灾难降临时, 通过卖血勉强活着。外界环境不停地给他重压, 他便不断地压抑自我, 压缩个人生存空间, 回归生命本身寻找出路, 即重复卖血以求生存。现实经验教给他的是:卖了血, 可以吃炒猪肝喝黄酒, 可以暂时摆脱困境, 可以获得片刻安宁。因此, 当他看到根龙和阿方去卖血, 许三观竟觉得自己身上的血也痒了起来。对许三观而言, “卖血求生”已经不仅仅是某一次用来脱难的法宝, 而被强化成了一种生存方式。

作品透过许三观这一人物形象, 传达出来的是一种“逆来顺受”的生存理念。通过损害自己生命本身, 抵抗生存压力和现实的不合理。面对苦难, 屈从是他的本能。看到方铁匠来抄自己的家, 许三观还要吩咐许玉兰沏好茶水, 告诉她“抄家的也是客人”, 甚至亲手帮他们把桌子搬到板车上, 看上去比别人还要卖力。生活不断地向他施加磨难, 他没有抗争, 没有希望, 没有追求, 只顾忍受和盲目地活着。他对生活几乎没有期望值, 小说末尾, 当许三观被新血头告知已经没有新鲜血液可以卖了时, 失魂落魄, 满腹悲愤。后来吃着三盘炒猪肝, 喝着黄酒, 便开始笑了, “我这辈子就是今天吃得最好”。

让我们值得安慰的是:即便依靠卖血, 苟延残喘地活着, 他也没有放弃作为人的生存的权利。许三观这一庸人形象, 此刻又增加些许可爱之处。让人无奈的是:小人物的生存权利一次次被侵犯, 现实的残酷虽然没有倒他, 但他也只有凭着卖血适时换来生存契机, 争取他的温饱权利, 小心翼翼做一个安顺良民, 继续单向度的人生。这种带有悲剧色彩的生存态度及方式, 引人深思。让我想起来叔本华的钟摆理论:人生像一个钟摆, 永远在痛苦和无聊二者之间摆来摆去。当人为了生存而劳作时, 他的人生便是痛苦的;当人满足了基本需要时, 他的人生又是无聊的。

三、结语

即便这样, 不能就此抹杀他身上的优秀品质。作为一个丈夫、父亲, 许三观仍是一个饱满的人物形象。从小说中得知, 三个儿子中他最喜欢一乐, 可后来发现一乐竟不是自己亲生的。这件事让许三观难以接受, 一开始他大发雷霆, 不认一乐, 甚至试图把一乐赶回何小勇家。然而, 当一乐砸破了方铁匠儿子的脑袋时, 即使被大家戏谑地称作“乌龟”, 他仍决定去卖血以赔偿医药费;当何小勇被车撞了, 让一乐帮忙招魂时, 许三观的几句话更是让人肃然起敬, “一乐, 你记住我今天说的话, 做人要有良心。等到我老了, 死了, 你想起我养过你, 心里难受一下, 掉几滴眼泪出来, 我就很高兴了”。

我们反复读这部小说, 依然会有一种感动。许三观虽是个小人物, 没什么理想和追求, 却一直坚守本分, 有自己的道德良知, 将别人的儿子抚养长大, 不求回报, 这就是一个小人物的善良与宽容。

摘要:马尔库塞提出了“单向度的人”这一概念, 旨在揭露意识形态对人思想的控制与麻痹。这类人丧失了主体性、批判性, 缺乏社会反思精神, 没有反抗能力和否定意识, 一味屈从现实, 毫无追求。而余华的作品《许三观卖血记》, 则以“卖血”为主题, 塑造了“许三观”这个生活在中国特殊时期, 身处社会底层的典型形象。活着, 是他的生存目的;认命, 是他的生存态度;卖血, 是他的生存方式。单向度的社会制度必然造就单向度的人。在那个“阶级斗争”意识居于主导地位的年代, 他无法超越单面社会, 从而真正的活着。

关键词:马尔库塞,单向度,许三观卖血记

参考文献

[1]余华.许三观卖血记[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 2009.

[2]李林荣.《许三观卖血记》:一个关于用生命抵押幸福的寓言故事[J].名作欣赏, 2002 (9) .

[3][美]艾里希·弗洛姆, 著.健全的社会[M].孙恺祥, 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 2010.

8.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八

余华讲了一个四十多年的跨度来说这个故事。故事里面有许三观,许三观的妻儿许三观的家还有围绕这个家庭的鸡毛蒜皮家长里短,像许三观做了乌龟也去睡别家的女人,睡过他女人的何小勇出了车祸需要大儿子一乐――他的妻子和何小勇的儿子――喊魂的时候,他骂骂咧咧说何小勇是坏人遭报应但仍不失善良的心肠,答应了一乐去给何小勇喊魂。他不足以做社会的道德楷模,但也不做坏事,他用卖人血应付困窘,到老的时候卖人血都没有人要。

他不巴望投桃报李,他要的只是将心比心,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未必要犯人――说他懦弱吧 ,有那么点,他未必有心思去追求比别人活得好,但看到别人和他生活的一样糟他也会心满意足,他不能忍受的是他的女人被何小勇――徐玉兰的初恋情人睡了,他也要去睡自己的初恋情人林芬芳,可笑的报复在他的心中得到的却是一种满足。

余华算是把这个卖人血的故事画圆了,像一条水顺着沟流,里面的小悲小喜小计较,余华没有拿这个卖人血的故事说教,没有借此给悲苦的人生挠痒。他说的那个许三观就是我们骨子里的小市民。不高看人也不喜欢被人轻视有时候还闲着自卑,他在家里喜欢对着自己的妻子和儿子骂骂咧咧,他不是跋扈的丈夫父亲,他只是在寻求一种平衡,一种在劳苦时养着妻儿而需要的一种自尊,那种在外面的世界所不同的一种面孔。他年轻的时候,身体强壮,走起来身上的肌肉像是小松鼠跳起来似的,他娶妻生子,他也有自己的小计较小平等观,因为何小勇出车祸也会幸灾乐祸但不落井下石,他做了乌龟也去睡别人的老婆,他卖人血,他为儿子为了家,他老了,头发白了,牙齿也掉了七颗,眼睛还好,但他的血没有人要了。

总觉得许三观就在我们平凡人的骨子里,有时候还和我们低头不见抬头见,我们的那些建立一个家庭的小心思,遇见的小恩怨,很多时候我们在为我们所遭遇的事情找一个心灵的出口,为了爱情找一个专一的出口,为了儿子找一个责任的出口,为了一些自我认同找一个平等待人的出口。为了余华找了卖人血这根绳,将这些平淡稀松的平凡生活捆扎起来,九个月后他捆好了,然后离开。而那个许三观在卖完血后仍会去胜利饭店还点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当然要温一温。

9.余华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九

善良、淳朴:他对许玉兰。他爱许玉兰,在发现一乐是何小勇的儿子之前,对许玉兰好,疼她,爱她,爱二乐、三乐,更爱一乐。在发现一乐是何小勇的孩子后,伤心了,对一乐冷漠,还打了许玉兰,这是一个男人最不能容忍的事。在一乐打伤铁匠儿子后,卖血去赎回被铁匠搬走的家具,承担了一个男人养家的责任。在自然灾害时期,天天吃玉米渣粥,孩子们饿的皮包骨,他又一次去卖血,为了让孩子吃好些。在一乐因为没人给他当亲爹、没人给他吃面条而伤心离家出走时,许三观终究不放心一乐,外出寻找一乐,在找到一乐之后,背着一乐去吃面条。特别是在何小勇出事后,何小勇的老婆请求一乐去给何小勇叫魂,是许三观劝说一乐去救人,救的人还是自己最恨的何小勇。一乐在何小勇家房顶上,说许三观是亲爹,不愿意给何小勇喊魂时,又是许三观在劝说一乐。这足以体现这个男人的善良。许三观把一乐背下了,又用刀割破了皮肉,让大家都记住,一乐是他许三观的孩子,谁要是再提何小勇,就跟谁算账。还有在时期,他给许玉兰送饭,把肉藏在饭下面,没人的时候给让许玉兰吃,还有在家了开许玉兰会,是不得已,开会,说许玉兰是妓女,天天接客,又说许玉兰天天接的客是自己,实际上是让孩子们明白,他们的妈妈不像外面大字报写的那样、外面的那样。在会上说许玉兰和何小勇的事,也说了自己和林芬芬的事,让孩子们不要轻视许玉兰,以此来许玉兰减轻痛苦。体现了他的善良和对许玉兰的爱。在一乐下乡后回家,看到一乐身体瘦弱,送一乐回乡时,许三观又一次去卖血,把卖血的钱给一乐和二乐,要他们买些吃的补身体,再给队长买些烟酒,好争取早日回城。还有二乐的队长的来吃饭,他再一次去卖血,那时身体已经吃不消了,并且同去卖血的根龙因卖血死了,但他依然坚持着陪酒,就是为了孩子啊!最后,知道一乐得了肝炎,许三观更是拼了老命,能借的钱都借了,李血头不收他的血了,他就一路走一路卖血,一次又一次卖血筹钱,为了儿子完全置自己的身体和生命于不顾。

狡黠:他第一次卖血,要用卖血的钱娶老婆,要娶许玉兰。他请许玉兰吃饭,吃西瓜……,让许玉兰觉得欠了他的钱。他给许玉兰的父亲送酒,还例举出好几条优于何小勇的地方,特别是许三观姓许,他和许玉兰生的孩子也姓许,不姓何,可以给许家传宗接代。还有他上班时间比何小勇长,攒的钱比何小勇多。他句句都说到了老丈人的心上,许三观也就顺利过了老丈人这一关。这时,许玉兰的抗争已经没有作用了。

许玉兰:漂亮、善良、能干、泼辣。油条西施;劝一乐救何小勇;省吃俭用,每顿饭省出一把米藏在床底下,在好多人家断粮时家里还能吃上稀粥;坐在家门口哭诉命苦,买菜,放在自己的篮子里,再把不要的扔出去,与何小勇的妻子对打。

何小勇的妻子:爱丈夫,善良。求一乐喊魂;在一乐患病时,把贴身藏的钱借给了许三观,仅留下了几枚硬币。她借给许三观的钱是最多的,一个寡女人,带两个孩子,善良体现的淋漓尽致。

一乐:狡黠,身上有许三观的影子。一乐和铁匠的儿子打架,看见人家比自己高,说要上厕所,实际上是找工具,并把铁匠儿子撂倒。自己去找何小勇认亲。

三乐:善良,听到一乐得了肝炎,把全部的钱都给了许三观。

看着一个个人物,感觉那么熟悉,仿佛就是我的亲人。父亲勤劳、朴实、爱老婆、爱孩子。在生产队,身材矮小的爸爸总是干最重最脏的活,那样可以有多一点的工分,换多一点的粮食。在记忆中,父亲也卖过血,是否也是像许三观一样为了大事、为了难事卖血呢?一定是的。也记得勤劳的母亲在做完一家人的衣被、做完一家人的饭菜、喂完了猪、鸡……,又在昏暗的灯光下缝毛衣,贴补家用。冬日的早晨,醒来时父母总在外屋忙碌着,热腾腾的蒸汽弥漫在整个房间,蒸汽间来回移动的身影是爸爸妈妈。很温暖。洗脸水是热的,饭也是热的,虽然经常仅有窝头、白薯、倭瓜……,但我们都能吃了热饭去上学。

经常上学回来觉得饿,缠着在缝毛衣的妈妈说我饿了,要吃饭。妈妈总是故意打岔说:热了,热了脱件衣服。现在想来,是否妈妈也像许玉兰一样,从自己嘴了省下的更多呢。

10.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500字 篇十

许三观是个真男人,是个好父亲。谈起一乐,人们都说他长得像妻子许玉兰的情人何小勇。因为这事,许三观觉得自己当了“乌龟”,他恨,他恼,他不再喜欢一乐,他也愁,为什么他最喜欢的一乐是别人的儿子。饥荒时,许三观卖血带妻子、二乐、三乐去吃面条,却唯独不带一乐去,这是他卖血的钱啊!他怎么舍得让别人家的儿子共享呢?在知道一乐无比委屈后,他心软了,带着一乐去吃面条,并且在以后的日子里,对待一乐如亲生儿子。最动人的是一乐患病时,他去筹集医药费,一路靠卖血艰难来到一乐作文治病的上海,而这其中的艰辛又有谁知道。他身子发虚晕倒醒来再卖,终于在上海见到思念至深的儿子,许三观就是这样散发父爱的光辉。

故事的最后,许三观想为自己卖一回血,他怀念以往卖完血后在胜利饭店吃炒猪肝,喝黄酒的时光,却发现自己的血不再有人收了,妻子许玉兰对他说:“我们现在不用卖血了,现在家里不缺钱了,你想吃什么,我就给你要什么!”

没有华丽情节,《许三观卖血》只有一个简单的故事,听余华讲述一个小人物的悲欢。感叹许三观这一生坎坷的命运,面对不同逆境,他选择乐观。全书以卖血为主线,将许三观的一生勾勒出来,也让这个男人有血有肉,他隐忍善良,他人性的光芒体现出对四叔、对妻子刘玉兰、对情敌何小勇和出轨的林芬芳身上。

哭着,笑着,看完这本书,心中早已悲喜交织,这样的爱也很珍贵。世上像许三观这样的父亲真的很伟大,尽管他们平凡或卑微,但是他们也很崇高,值得我们用一整颗心去爱戴。

法国的《读书》杂志介绍说:这是一部精彩绝伦的小说,是外表朴实简洁和内涵意蕴深远的完美结合。

11.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高二作文 篇十一

在乡下受风俗的影响,为证明自己“身体好”,跟着根龙和阿方卖了第一次血。 隔了将近,许三观为了替打架的并非亲生的大儿子一乐还债卖了第二次血。 重逢根龙、阿方之后觉得“血痒”,为了“报答”林芬芳”,卖了第三次血。

这个时候卖血似乎正面的轻松的,可以得宝贵的35元,又可以吃平日里吃不起的炒猪肝,喝黄酒,偶尔卖血对身体也无大碍,这样看来似乎并没有什么坏处。 大跃进背景下的荒年,许三观为了让吃了大半年玉米粥的家人吃上一顿好的,卖了第四次血。 许三观为了下乡接受贫下中农“教育”的大儿子,去医院卖了第五次血,塞给一乐,让他拿着钱在乡下“补补身体”。 不到一个月,二乐的生产队队长进城了,为了讨好队长让二乐尽早抽调回城,许三观形势压迫之下又去卖了第六次血,只为了能请队长吃上一顿好饭,保二儿子一个前程。 又隔了一个月,大儿子一乐肺炎,必须到上海医治,为了筹钱,他又去了医院卖血。却狠狠被李血头拒绝:“三个月才能献一次血,上次已经例外了,你不要命了!”

于是许三观决定换到别的医院去试试,他决定在去上海一路的六个县上分别卖血,一路卖到上海…… 到林浦,第七次卖血。 三天后到百里,第八次卖血。 四天后到松林,第九次卖血,但这次没卖完就晕倒在了医院,医生说了四个字:“亡命之徒”。三天后到黄店,第十次卖血。 这是一条透支生命的路。

这一段卖血到了全篇的最高潮,哀歌凄凄,震撼和冲击着人心,一曲悲天动地的命运交响曲。 第十一次卖血已是之后,生活回归平静,他想为自己去卖一次血,他想再尝尝炒猪肝和黄酒。世事变迁却又终回了原点,是的,这次的卖血又回到他最初卖血的意愿和状态。然而医院嫌他老了,血不好了,不能卖了……

12.余华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十二

三观当然很生气,因为他被大家指点为乌龟,被老婆戴了绿帽子还帮别人养儿子。他更生气的是,偏偏他最喜欢的是一乐。一乐也跟他最亲近,不像二乐,恋母,同玉兰有说不完的话,也不像三乐,自己跟自己玩的呆孩子。

遇到了书中第一个揪人心弦的点,一乐陪着三观去井里捞木桶,因为木桶的把手翻到了最下面井水里,勾子无法起作用,一乐提出来要三观用绳子系在自己的腰上,卸到井里,自己下水把木桶捞上来,因为自己可以在洗脸盆的水里憋气1分钟23秒。

所以一乐为了二乐和三乐,把方铁匠儿子的脑袋砸了个窟窿。三观让一乐找何小勇拿钱。何小勇宁愿断后也不愿意认回这个孩子。不是穷,不是妻管严,而是因为面子所以薄情。

三观当然不会丢下一乐不管,所以他二次卖血。他最开始的撒手不管,让方铁匠抄家是为了赌口气也是为了让一乐和玉兰知道自己的付出。

生活步入正规的时候,遇到了人民公社时代,统一劳动,统一吃饭。他们一家勉强可以吃饱。

又到了大炼钢时代,锅碗瓢盆统一充公,赶上灾荒,勉强可以活着,一天只能吃两顿饭,为了饿的慢一点,喝完稀饭就要躺在床上,免得消耗体力。这些饭还都是玉兰未雨绸缪,之前一口一口省下来的。

三观有天生的幽默,他用说的给全家人炒了四份红烧肉和一份爆炒猪肝。

天亮之后,三观去卖了第三次血,为了给孩子们解馋,吃上一顿面条。他不想带一乐去吃,因为这是他的血汗钱,舍命赚的钱。可是看到一乐委屈的在大街上哭,在大街上乞求,谁带他吃面条他就认谁当爹。他就心软了,毕竟这也是他看着长大的心头肉。

何小勇不幸出了车祸,众人求一乐救何小勇,一乐却不同意,因为他记得何小勇不认他。最后一乐听三观的话,一乐说他的爹只有三观。三观感动,直到孩子没白养,他拿菜刀在自己脸上放血,表示自己的决心,以后谁再说闲话,他跟谁拼命。

过了灾荒,他们又要经历文化_。玉兰被举报被批斗,被剃阴阳头。三个孩子中一乐和二乐觉得耻辱,三乐还什么都不懂。不过从结尾他们三个嫌弃三观在大街上哭,嫌他丢人,我猜如果那是三乐懂丢人现眼的话,他也会嫌弃自己的母亲。幸好三观还有农民的小智慧,知道心疼玉兰,为她送饭,把肉藏在米饭下面。

过了文化_,又迎来了知青下乡。一乐二乐受苦生病。为了给一乐生活费,他第四次去卖血,为了讨好二乐的生产队长,他第五次卖血。

一乐生病,需要去上海治疗。三观无计可施,只好一路卖血去上海。奈何人生多舛,因为卖血太频繁,失血过多而休克。赚的钱又还给了医院,一路上咬牙吃盐灌河水的苦白受了。

路上遇到的人真善良,有人送他盐,送他茶水,还送他去旅馆,尤其是同住一个房间的老大爷,还把小猪送给他暖被窝。老大爷还特别小心翼翼的先问他:用不用小猪。因为老大爷怕城里人嫌脏,嫌弃小猪。这个小细节,特别真实,农村人面对城里人就是有这么一种难以名状的自卑。

阿方和老根把三观带上了卖血的道路,三观把来顺来福带上了卖血的道路,是福还是祸,就看个人对生命对身体有没有敬畏之心了。

讲到三观来到上海见到玉兰和一乐,作者就跳到了结尾。省略了一乐治病的费用到底从哪里来。结尾是个和谐的结局。三观再也不用卖血就可以吃到爆炒猪肝喝到黄酒。

可是现实中也真的有这么幸运的三观吗?现实会比较残酷,也许早在第五次卖血的时候就没有以后了。也许在去上海的路上就没有下文了。

终于写完了故事大纲,可以说感想了。

我觉得书没有自己想象中的好看,也许是因为结局完美,不像活着和平凡的世界那样带有悲剧色彩。所以不足以令人震撼。

故事没有一波三折,也许就不足以打动人心。

人物塑造还是太单薄,能够表达性格的细节还是少。玉兰的漂亮和泼辣,三观的乐观和奉献,三个孩子的个性还是塑造太少了。

13.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十三

也许,他只是世间万物之中的一粒尘埃,随风起起落落,在广阔的世间对自己的明天充满迷茫与期待;也许,他只是广袤的大海中的一滴水,没有与大海抗争的力量,无奈之下随波逐流;也许,他只是茂密的森林中的一片绿叶,坚强承受着风雨的摧残,对阳光爱的沐浴心存感激。

他是许三观,只是社会里的一个不起眼的小人物,是一个为了生存而努力坚持下去的人。

这本书中,许三观与许玉兰的婚姻让我感觉有些荒.唐可笑“小笼包子两角四分,馄钝九分钱,话梅一角,糖果买了两次共计两角三分,西瓜半个有三斤四两花了一角七分,总共是八角三分钱……你什么时候嫁给我?”为了八角四分钱以及所谓的传宗接代,许父答应了许三观娶许玉兰,但似乎他们两个人的生活并不像我想象的那么糟。

刚开始读这本书,我认为许三观有些不近人情,在得知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变成一个被人人嘲笑的“乌龟”后,他会因为自我感觉委屈和不平等把所有的家务都交给许玉兰做而自己在一旁享受,他会在旱灾的时候出去卖血,带着除了一乐以外的其他家人去吃面,只让一乐一个人在家吃烤红薯。

随着深入的读书,我渐渐感觉他又是一个善良的人,在知道一乐不是自己儿子的情况下,他还是承担了一乐打架欠下的医疗费,在一乐离家出走后出门寻找,带他去吃面 ,在何小勇被车撞将要死的时候,他不计前嫌,还哄一乐喊何小勇爹,让一乐把他喊回来,在一乐得肺炎后,他为一乐即使卖血卖到昏厥还是坚持卖到上海。我想,在现实的社会中,能像许三观这样大度的人,很少吧。但他因为跟一乐的感情,置自己的生命于不顾,只为一乐能够健康生活下去。

他还是一个朴实真诚的人,即使在时期许玉兰被当做“妓女”批判,所有的儿子都不喜欢她,许三观仍旧给许玉兰送饭,瞒着儿子们给许玉兰做红烧肉,他对许玉兰说:“你已经在水里了,这世上只有我一个人还想着救你,要是我也被拉到水里,就没人救你了。”

许三观的经历是由无数苦难,痛苦交织而成的,他面对困难最无助的方法就是卖血。他会和阿方、根龙一样在卖血前拼命喝水,大冬天不顾河水冰冷,甚至还害怕自己喝不下去,会吃一些盐……这样做只为多能卖些钱。他会学着阿方、根龙在卖血后去胜利饭店豪爽地叫:“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温一温。”那仿佛是他最神气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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