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光明新区(9篇)
1.深圳市光明新区 篇一
深圳市光明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举 证 通 知 书
一、发生劳动人事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如:
1、证明劳动人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等事实的证据;
2、证明当事人仲裁主体资格的证据;
3、确定争议标的数额的证据;
4、证明案件是否已由其他仲裁委员会受理或审理过的证据;
5、其他与案件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
用人单位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提供其掌握管理的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以及仲裁庭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的证据,逾期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二、当事人应当在第一次开庭三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完成举证。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第一次开庭三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证人的身份证材料。
三、证据分为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
1、当事人应当对其提交的证据材料逐一分类编号并制作证据清单,对证据材料的来源、证明对象和内容做简要说明,签名盖章,并按仲裁庭和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
2、证据应当在仲裁庭审理时出示,由当事人质证,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3、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该证据要经所在国公证机关予以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
予以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是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形成的,要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
4、书证与物证应当提交与原件、原物核对无异的复印(制)件、照片、副本、节录本;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文说明资料应当附有中文译本;仲裁庭审理时当事人对书证与物证的原件、原物进行质证。
5、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接受当事人的质询。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到庭的,经仲裁委员会同意,可以提交书面证言;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证人作证时不得使用猜测、推断或者评论性的语言;仲裁员和当事人要对证人进行询问,证人不得旁听仲裁庭审理,询问证人时,其他证人不得在场,仲裁庭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让证人进行对质。
四、当事人基于以下原因可以以书面形式提出延期举证申请,经仲裁庭批准后,在规定的时限内举证。
1、当事人确有困难不能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申请延期举证;
2、举证期限内,当事人收到对方证据后提出反驳并要求提供新证据的,可以申请延长举证期限;
3、当事人增加、变更仲裁请求,提起反诉,对方当事人可以申请延长举证期限。
五、当事人应当客观、全面地提供证据,不得伪造、毁灭证据,不得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否则,当事人要承担法律责任和败诉后果。
2.深圳市光明新区 篇二
虽然我们知道保障性住房的绿色设计的重要性, 但是如何进行保障性住房的绿色设计呢?本文结合华南地区的气候特点, 从具体的实例探讨如何对保障性住房进行绿色设计, 以期把绿色技术的实惠带给保障型住宅的用户, 本项目也是华南地区少有的绿色二星级住宅。
1 保障性住房绿色建筑设计思路
1.1 保障性住房的特点分析
任何设计都需要明确的定位。对于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来说, 重点是“保障”二字。所以, 保障性住房设计应该是普世的, 而不是采用了绿色的高成本或者说昂贵的高技术产品。我们在设计过程中应该考虑到保障性住房的含义, 应当从实用、经济着手, 同时也应考虑建筑的节能与绿色。
1.2 选择合适的绿色技术
成本是保障性住房最重要的问题, 所以我们在选择技术的过程中应当重点考虑。下面从几个方面进行阐述:
(1) 室外环境质量设计策略
GB/T 50378-2006《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规定, 建筑物周围人行区1.5m高处风速宜低于5m/s。同时, 通风不畅还会严重阻碍风的流动, 在某些区域形成无风区和涡旋区, 不利于室外散热和污染物的消散。在设计之初, 需要通过计算机模拟技术, 对小区的风环境进行模拟, 预测小区范围内的空气流动情况, 合理评价规划区气候, 指导建筑布局设计, 有效改善建筑布局。
(2) 室内环境质量设计策略
室内环境质量控制包括:热环境控制、风环境控制、光环境控制、声环境控制、空气品质控制等。
(3) 加大室内自然通风效果
通过合理开窗和室内布局, 有效引导自然通风, 达到良好的自然通风效果, 从而达到降低空调能耗, 提高人体舒适度, 改善室内空气质量。在过渡季节, 尽量利用自然通风达到降低能耗的效果。
(4) 加大室内天然采光效果
在满足室内照明的要求下, 最大限度地利用天然光、避免眩光、创造良好室内光环境, 降低全年照明能耗。
室内照明设计, 就是在充分利用自然光的基础上, 运用现代人工照明手段, 为人们的工作、生活、娱乐等创造一个优美舒适的光环境。建筑环境是创造光环境的基础和前提, 灯光因素是满足照明要求的关键, 二者相辅相承, 建筑环境影响并决定室内照明, 室内灯光的运用又对创造室内环境气氛提供了条件, 起到强化和补充的作用。
1.3 提高建筑的节能减排指标
建筑节能主要分为被动式节能和主动式节能。
被动式节能方面:自然通风、自然采光及高效的围护结构子系统设计在一定程度上可降低建筑本体能耗;主动式节能方面:余热回收 (包括新风回收) 、水泵及风机的变频调速、高效节能灯具、能源的梯级利用、能源的合理运营与管理等都需要认真考虑。例如, 水泵的变频调速技术不仅应考虑水泵及风机的负荷变化情况, 还应考虑变频技术会对电网产生一定的谐波冲击。
1.4 新能源的开发利用
利用可再生能源可以减少或完全代替常规能源, 达到节能减排的效果, 是建造绿色建筑的一项重要内容。
1.5 节能与经济性挂钩
新技术在其应用过程中难免存在一些不足。以太阳能技术为例, 特别是太阳能光电技术, 尽管运行费用可以忽略不计, 但初投资却十分惊人。一般光电系统的单位产值造价在45元/W左右, 假设1W的电灯照明1年, 每天照明10h, 大概可提供1×365×10÷1000=3.65kWh的电力。以1度电1.0元/ (kWh) 计算, 功率为1W的普通照明年运行费用为3.65元。所以, 与普通照明相比, 使用太阳能照明系统的回收周期约为45/3.65=12.33年。
1.6 绿色设计实践研究
该保障性住房项目位于深圳市光明新区, 分为果林村、高新西塘家社区、万丈坡片区3个地块, 总建筑面积59万平米, 总投资17亿, 总户数5800户。设计目标是打造我国第一个保障性住房的绿色建筑示范城区。最终建成后, 本项目为深圳市绿色节能建筑和住宅产业化示范小区, 符合国家绿色建筑二星级要求。
2 绿色技术的综合应用
2.1 项目设计理念与原则
(1) “低碳生态”目标的全面体现
低碳生态的基本内涵, 即通过零碳和低碳技术研发及其在城市发展中的推广应用, 节约和集约利用能源、提高能源利用率、减少碳排放;即以自然系统和谐、人与自然和谐为基础的社会和谐、经济高效、生态良性循环的人类居住区形式, 自然、城、人融为有机整体, 形成互惠共生结构。
(2) 被动优先的节能措施
在节能设计中强调采用被动式的节能措施, 即利用建筑空间和构件来降低运行能耗, 通过优化建筑布局、朝向以及小尺度的院落、天井与日照、自然通风形成最优化的对应方式, 利用屋顶绿化和适当的外墙自保温提高室内的热稳定性, 设置合理的外窗、屋顶遮阳减少建筑的太阳辐射得热量, 从而降低空调能耗, 达到建筑节能的效果。
2.2 项目所采用的技术
(1) 计算机模拟模拟仿真技术
计算机模拟技术是近几年发展起来的一种低成本, 能有效模拟未来所建建筑的效果的技术。本项目中, 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模拟分析:
-利用计算机模拟室外住区的风环境。通过分析, 不断调整建筑整体布局, 使住区环境有利于冬季室外行走舒适及过度季、夏季的自然通风 (图4) 。
-住区内的太阳辐射强度的分析。通过分析, 在小区内不同的太阳辐射强度地方配置不同的种类的植物 (图5) 。
-自然采光分析模拟技术。通过分析, 修改侧面开口和顶板中央开口位置与大小, 使地下室及各住户内的主要房间得到很好的自然采光 (图6) 。
-单体建筑能耗模拟技术。以节能与经济为判断标准, 优化建筑的保温隔热系统, 得到较为优化的建筑围护结构的保温隔热系统方案。
(2) 节地与室外环境技术
本项目采用点式建筑、自由式布局, 保证单体建筑具有良好的日照、采光和自然通风。
根据深圳当地的气候条件和植物分布特点, 小区绿化物种采用适宜深圳气候和土壤条件的乡土植物, 并保证所有土壤均有草地等绿化覆盖。
住区非机动车道路、地面停车场等硬质铺地采用透水地面, 并种植乔木绿化提供遮荫。室外透水地面面积比不少于45%, 满足《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要求。住区中地面吸收率为0.3~0.5的浅色透水材料, 降低城市热岛效应强度, 提高热舒适性, 减少空调制冷负荷。
(3) 围护结构保温隔热节能技术
建筑立面、屋面结合造型需要, 采用太阳辐射吸收系数低的饰面材料 (太阳辐射吸收系数低于0.6) , 从而减少建筑夏季得热量, 节约空调能耗。围护结构具体技术如下:
-屋面保温技术
非绿化屋面采用30mm厚挤塑聚苯板, 整体传热系数小于0.69W/m2·K。材料的太阳辐射吸收系数低于0.6。
-外墙保温技术
采用加气混凝土砌块自保温系统, 传热系数控制在1.5W/ (m2·K) 以下。
-保温隔热技术
住宅建筑外窗结合建筑本身阳台和挑板考虑外遮阳效应, 降低室内太阳辐射得热量。
设置开窗形式及合理的窗墙面积比。住宅朝向窗墙面积比小于0.5, 公共建筑各朝向窗墙面积比均小于0.7。外门窗均采用遮阳系数不大于0.5, 可见光透过率不小于0.50。
住宅建筑外窗可开启面积房间面积的10%, 临街商业建筑房间外窗可开启面积均不小于该房间外窗 (包括玻璃门) 面积的30%。
-利用自然光技术
地下室充分利用自然光, 采用采光天井及导光管, 即节能又环保 (图7) 。
-高效的照明灯具
尽量降低照明能耗, 室内照明设计电功率不大于7W/m2 (图8) 。
大堂、电梯间等公共大空间场所照明及地下室等部位的照明, 采用照明智能控制管理系统集中控制, 部分小面积空间采用面板开关控制, 以减少建筑照明能源消耗。
对于室外照明, 社区广场选择与景观相适宜的风光互补路灯;在其周边绿化范围内, 选择与景观相适宜太阳能草坪灯;在场地布置若干具有独立蓄能发光功能的太阳能地砖, 可以起到很好的绿色生活理念教育目的 (图9) 。
-节能电梯
电梯均为小机房节能梯, 选用节能电梯。一般节能措施为:通过变频技术提高电机拖动系统的运行效率;采用能量反馈装置降低电耗;选用低能耗无机房或小机房电梯, 其采用的永磁同步无齿轮曳引机传统的蜗轮蜗杆曳引机节能30%左右, 既降噪又节约空间 (图10) 。
-太阳能热水系统
深圳市属亚热带季风气候, 常年主导风向为东南风, 年平均日照数为2060小时, 太阳年辐射量5404.9兆焦耳/平方米, 为太阳能资源可利用区域 (图11) 。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全部采用节水器具, 绿化采用微灌、滴灌等节水灌溉方式, 室外渗水地面、室外停车场、人行道、消防车环道等均采用水泥石粉透水垫层并铺再生砼连锁转, 确保地面径流系数不大于0.6。
-材料与材料资源利用
采用产业化装配式可回收抗震隔热墙板, 该墙板不仅具有一定的抗震隔热作用, 同时也具有一定的经济性。另外, 在材料的选择上, 尽量选用本土材料, 500千米以内生产的建筑材料重量占建筑材料总重量的70%以上。钢筋混凝土结构中的受力钢筋使用HRB400级 (或以上) 钢筋占受力钢筋总量的70%以上。混凝土竖向承重结构中采用强度等级C50 (或以上) 的混凝土用量占竖向承重结构中混凝土总量的比例大于50%。用地红线内尚有1万平方米居民房待拆除, 旧建筑拆除后的废料有0.3万立方米, 我联合体与世界最大的环保混凝土企业西麦斯 (CEMEX) 在中国天津的子公司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 将为本项目提供一个专用于破碎加工建筑废料的移动工厂, 加工后的骨料可用于生产加工低标号的混凝土和混凝土砌块, 该骨料约有0.45万立方米, 可以用于上述二个项目的混凝土垫层、围墙砌体、人行步道联锁砖、地下车库隔墙, 回收利用率不小于20%。
-其它
采用太阳能充电桩, 为电动自行车、电动汽车服务, 小区为纯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设置专用停车区, 并配置一定数量的有偿充电装置, 使用者采用投币收费方式获取充电服务。另外, 本项目配置公共洗衣机房, 针对低收入家庭租赁期间可能不会购买洗衣机的情况, 在每个住宅楼的首层架空层内设置一处布置6台洗衣机的洗衣房, 采用投币方式获取有偿使用。
住宅厨房采用变压型烟道, 该烟道利用流体动力学原理设计成多腔截面形式, 具有无须阀门、无须控制、不串味、坚固耐用和造价低等特点。
3 结论与启示
通过分析我们可以得出如下几点结论与启示:
(1) 保障性住房绿色建筑设计涉及广泛, 不仅包含技术问题, 还包含社会问题。
(2) 绿色建筑设计要考虑当地的气象条件及地理位置, 进而选择适宜的绿色技术。
(3) 对于可再生能源在保障性住房中应用, 我们应认真考虑, 不仅要从地理位置、气候条件等着手, 还要从经济成本上考虑是否合适, 特别是一次性投资成本不能太大。
(4) 绿色建筑设计首先应该以人为本, 在保证舒适度的基础上应用节能技术。
(5) 绿色建筑设计不能单纯考虑绿色技术, 还需考虑整体的经济性指标。
总之, 绿色建筑设计是一个系统工程, 不仅要对所采用的绿色技术有一定的把握, 还应注意项目的经济性。只有符合在建筑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 为人们提供健康、舒适和高效的使用空间, 与自然和谐共生, 同时具有一定经济价值的建筑, 才能称得上是绿色建筑。
参考文献
[1]GB/T50378-2006《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06.
[2]刘加平.建筑物理 (第四版) [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09.
[3]陆耀庆.实用供热通风设计手册 (第二版) .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08.
3.深圳市光明新区 篇三
从2014年12月4日到2015年12月15日,在一年又11天的时间里,大鹏新区先后获批“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全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和“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从此,大鹏新区生态文明建设进入海陆统筹全面发展的全新时代。
4月16日,中国城市生态文明大鹏策会在大鹏新区召开。大鹏新区党工委书记王京东在会上介绍了大鹏发展经验,引发广泛关注。
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保障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体系。系统完整、行之有效的制度体系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规范,也是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保障。
深圳市委市政府和大鹏新区紧紧抓住制度建设这一关键,在多方面进行了探索。2005年,深圳在全国率先划定基本生态控制线,将大鹏半岛73.5%面积,共222平方公里土地划入生态控制线范围。2007年,深圳在全国率先实施生态补偿政策,针对大鹏半岛原村民实施货币化生态补偿。2012年,大鹏新区在成立之初便制定了《保护与发展综合规划(2012-2020)》,并被列为深圳市唯一不考核GDP的区。从2014年开始,新区积极探索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编制的《大鹏半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2015-2020)》,以深圳市委市政府名义印发实施;在全国率先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率先试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率先成立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同时,专门出台《大鹏新区城市更新专项规划》,明确划定滨海建筑更新限高控制区。一系列制度设计,为大鹏新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遵循和保障。
加强生态环境治理,不断夯实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湾区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基本要求。新区成立以来,始终把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放在突出位置。
一是强化环境污染防治。在治污方面,全力攻坚污水管网建设,污水支管网建设在22个片区全面铺开,污水集中处理率从新区成立之初的10%,提升到2015年的71.5%,2017年将达到95%。在治河方面,全面纳管481个排污口;规划实施河流整治25条,努力实现水清、岸绿、河畅的目标;全面实施“河长制”管理。在治海方面,优化调整海域功能规划;强制用海项目企业加强对污水排放的回收处理;实施非法用海、非法养殖、非法排污倾废等行为专项治理;集中开展渔港内海漂垃圾打捞、清理;委托社区对沙滩保护管理,针对重点沙滩实施综合整治,标本兼治解决环卫设施匮乏,污水直排、垃圾清运不及时等突出问题。
二是加强生态资源保护。在保护植被方面,严守生态红线,连续四年保持生态控制线内“零违建”;实施多元主体生态修复,累计完成64项,约30万平方米的生态修复任务。在保护森林方面,完成古树名木统一挂牌管理,加强森林消防队伍、装备建设,定期开展薇甘菊等入侵物种清理,确保森林病虫害成灾率低于0.4%。在保护物种方面,规划建设“点、线、面”结合的山脉、道路、河流等生态廊道网络,构筑生物多样性保护屏障。三是加快宜居城区建设。创新实施生活垃圾全过程管理,全面推进垃圾分类减量,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达标小区覆盖率逐年提升。重点景区实施“撤桶”“袋带”等行动,得到游客积极响应。累计建成绿道148公里,省级宜居社区创建覆盖率达到76%。
加强产业转型升级,不断发展与生态文明相协调的绿色经济。绿色产业体系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是湾区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内生动力。
大鹏新区不考核GDP,并不意味着不要GDP,我们追求的是绿色GDP。一方面,始终坚持质量优先、高端引领,不断完善产业准入、监管和退出机制,四年来,累计淘汰低端落后企业数占建区之初工业企业总数一半,万元GDP水耗、能耗分别累计下降39.3%和13.2%。另一方面,我们大力发展绿色经济,形成“海洋、生物、旅游”三大特色产业齐头并进的良好态势。
海洋产业方面,海洋经济发展快速,海洋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53.4%;加快海洋生物产业园建设,已引入的22家知名海洋生物企业;推进大鹏国际游艇帆船展示交易基地建设,成功引进并举办中国(深圳)国际游艇及设备展。生物产业方面,围绕加快建设深圳国际生物谷坝光核心启动区,形成了“一库、两园、多院”的生物产业发展格局;成功引进中国农科院基因组学研究所、华大基因、罗兹曼转化研究所等21个国内外科技创新机构;引进获诺贝尔奖科学家1人、国内外院士6人、国家级高层次人才17人、省部级及市级高层次人才34人、中高层次和紧缺人才924人;国家基因库一期工程基本完成,达到1000万份生物样本存储能力;加快国际生命科学产业园建设,引进生物企业35家。旅游产业方面,2015年接待游客超千万人次,实现旅游营业收入44亿元,较新区成立之初翻了近一番;加快五星级酒店、旅游主题公园等高端旅游设施建设;举办国际户外嘉年华、“中国杯”帆船赛、“大鹏新年马拉松”等一批特色赛事活动,有效提升了新区旅游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启动“全域旅游”示范点建设,推进旅游业全区域、全要素、全产业链发展。
加强生态文化建设,不断营造共建共享的良好社会氛围。生态文明建设离不开全体市民生态意识的不断提高,也离不开民众的广泛参与。
新区成立以来,以生态文化为牵引,着力在群众中强化人与自然、人与海洋的和谐相处、共融发展的生态价值观。我们积极倡导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生态文化进机关,全面推进绿色办公和绿色行政,党政干部参加生态文明培训比例达100%。生态文化进学校,组织生态课堂、生态橱窗、“我给电池安个家”等特色活动,从小普及环保教育。生态文化进社区,倡导节约、低碳、健康的生活方式,树立绿色生活典范。我们加快培育特色生态文化。组建党员环保志愿者队伍112支,每年组织大小环保公益活动300余场次。创建“环保主题吧”、环境教育基地、绿色学校等群众性环保平台。组织群众参与新年马拉松、沙滩清理等大型公益活动。我们不断打造海洋生态品牌。打造“潜爱大鹏”志愿者活动品牌,成立“深圳市大鹏新区珊瑚保育志愿联合会”,目前联合会在册义工超千人,核心潜水员义工超200人,义工们来自澳大利亚、印尼、马来西亚、香港、台湾、泰国等13个国家和地区。
专家声音
孟伟【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院长】
大鹏新区之所以能够在2014年突破了只有行政区才可申报,以及必须先创生态区才可申报两个限制,被国家环保部特批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地区;2015年,又被国家发改委等就部门确定为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并以评审第一名的成绩通过了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评选。最关键的因素是大鹏新区在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上一系列改革创新,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做出了探索和示范。
夏光【环保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党委书记】
2014年,大鹏新区出台了我国第一个县区级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提出“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这一崭新课题,让我们了解自然环境的承载能力和底线,核算区域内有多少资源,如绿地、水源等等。大鹏新区的探索在全国来说,不仅具有实践价值,也有方法论意义。
高吉喜【环保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所长】
湾区城市发展应该采用不同模式,走差异化道路。湾区城市邻海,具有宜居,适合发展休闲旅游的特点,又因为多有港口,所以也会发展大量煤、化工行业。目前,国内沿海城市80%都在发展煤、化工业,高度雷同。中国海岸线漫长,不同城市应该结合不同地域特色进行不同定位。有了高度发展的经济基础支持,大鹏新区非常适合发展旅游休闲业,在保护环境基础上优先发展旅游业,是对深圳市民最大的民生福利,也是最好的民生福祉。
温武瑞【天津市环境保护局局长,研促会理事】
大鹏新区坚持生态立区,保护优先,保住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保护好环境就是保证了未来的发展潜力。
大鹏策会围绕生态文明建设进行探讨,这样的会议非常好,让湾区城市可以互相学习借鉴。比如,大鹏新区建区之后,大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快淘汰低产能企业,目前第三产业比重达到36%。作为老牌工业城市,天津的钢铁、重化工企业占比很大,也正在大力推动企业转型升级来调整结构。
4.深圳市光明新区 篇四
告
为补充工作人员,我区事业单位将公开招考236 名职员,具体职位参见《深圳市光明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职员职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招考职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考对象。
2011年及以前毕业,符合本公告及报考职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招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公告及《招考职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关要求。
1.对报考人员身份的界定:
(1)以下人员只能按应届毕业生报考:
①市外户籍2011年应届毕业生;
②市外户籍2011年毕业的留学生。
(2)以下人员既可按应届毕业生报考,也可按社会人员报考:
①2010年、2011年毕业的深圳生源(包含深圳院校,下同)毕业生;
②参加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及“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在期满后1年内报考的(注:须提供相关证明,超过1年的按社会人员报考),报考符合条件要求的职位,报考年龄可放宽2岁。
(3)其他人员只能按社会人员报考。
本公告所称毕业生均指纳入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的毕业生,此类人员考试入围的,报到时必须提供全国统一的派遣报到证。报考护理及助产职位的市外户籍人员须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大专以上学历;报考其它职位的市外户籍人员须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
2.对招考范围的要求:
户籍要求为“市内外”的职位,符合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报考;户籍要求为“市内”的职位,限深圳户籍人员报考,但市外户籍的下列人员也可视为深圳户籍人员报考:
(1)纳入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的深圳高校2010年、2011年的毕业生;
(2)在市外院校就读的深圳生源2010年、2011年的毕业生;
(3)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雇用满1年以上的雇员或连续聘用满5年以上的临聘人员,目前仍在岗的,其中雇员雇用时间和临聘人员临聘时间均截至2011年9月30日(下同)。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市外户籍雇员或临聘人员符合按本市户籍人员报考条件的,其雇用或临聘单位属区属单位的只能报考本区职位;属市直单位的只能报考市直单位本系统的职位。我市机关事业单位聘用的具有本市户籍的雇员或临聘人员可跨区或跨系统报考符合要求的职位。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市外户籍雇员或临聘人员符合本市户籍人员报考条件的,在我市不同机关事业单位中的相同岗位雇用或临聘的,其雇用或临聘时间可以累计,其中雇用之前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临聘的,可累计为临聘时间。
(4)2011年9月30日前结婚,配偶具有深圳户籍,或配偶属驻深部队军人且本人符合随军条件的。此类人员按本款第1项“对报考人员身份的界定”的要求界定报考身份。
3.对报考学历的有关要求:
(1)学历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职位,高学历也不能报考低学历要求的职位。如:学历要求为“大专”,本科及以上学历不能报考;学历要求为“大专及以上”,则大专、本科、研究生学历均可报考;
(2)职位要求为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学历的,报考者为成教、自考、电大、业大、函授或在职党校学历的不能报考;职位未要求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学历的,深圳户籍报考者具有成教、自考、电大、业大、函授或在职党校等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的,可以报考。
4.对报考专业的有关要求:
(1)报考者的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一致。专业是否相符可以参考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附件2);
(2)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职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数学”,若报考者本科的专业为“数学”,但研究生的学历为“物理”,则不符合要求。
5.对报考年龄的要求:
在《招考职位表》“与职位有关的其它条件”中有年龄限制要求的,按《招考职位表》要求的报考年龄报考;没有的,报考的年龄要求为40岁以下(即1970年9月30日之后出生),但具有博士学位(或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报考年龄放宽到45岁(即1965年9月30日之后出生)。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06年9月以来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5.2012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考
(一)报名方法及时间。
1.报考方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网上付费、网上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不受理现场报名);
2.报考时间:2011年 10月9日 10:00至2011年 10月14日17:00。
具体程序和方法,请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http:///News/2310/2010-9/7709-1.html)查询,或拨打电话:0755-83776655咨询。
(二)笔试时间。
统一安排在2011年10月29日上午9:30至11:30;
(三)笔试地点。
见准考证或者到深圳市考试院查询,深圳市考试院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100号深纺大厦C座2楼。
(四)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及合格线将于2011年11月3日16:00之后在深圳市考试院网站公布。
四、资格初审
(一)时间:2011年11月8日9:00开始直至初审结束。
(二)地点:公开笔试成绩时同时公布。
(三)初审办法。
对笔试合格的报考者,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各职位根据拟聘用名额的3倍确定进入报考资格初审人选;其他笔试合格且名次在拟聘用名额8倍范围内的报考者为报考资格初审递补人选。若某职位笔试合格的报考者人数少于拟聘用名额3倍,则该职位所有笔试合格人员都列为进入报考资格初审人选。
为及时通知递补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初审,笔试名次在拟聘用名额8倍范围内的所有报考者均须在2011年11月8日上午9:00之前到报考资格初审现场等候,直至所报考职位资格初审结束。报考者未能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接受报考资格初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进入资格初审人员,经审查合格的,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面试,并按同一职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从递补人选中依次递补进行报考资格审查。
(四)须提供的材料。
报考者应提供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留复印件。
1.应届毕业生:
(1)基本材料:本人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成绩单、职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2)应届毕业生有以下情形的提供相应材料:
①属2010年、2011年深圳生源毕业生的,须提供与学校签定的暂缓就业协议书或者落款时间为2010年9月1日以后的推荐表(已派遣的提供相应学历证明即可);属2010年、2011年市外院校深圳生源毕业生报考市内户籍要求职位的,需提供深圳户籍本;如户籍迁至市外尚未迁回深圳的,须提供深圳户籍迁出地派出所开具的证明;已派遣的2011年市外户籍毕业生只须提供相应学历证明。
②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报考应届毕业生职位的,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2.社会人员:
报考者本人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或户籍本)、学历及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或执业资格证(职位有要求的才需提供)、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附件3,该表在资格初审时如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最迟应在办理备案手续时提供该表,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职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其中雇员或临聘人员报考涉及雇用或临聘时间计算问题的,须提供雇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作为证明,合同不足以证明的,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记录作为证明。
3.无论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夫妻分居市外一方按本市户籍人员报考的,须提供结婚证和夫妻双方身份证。
(2)职位有工作经验要求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验证明。
(3)职位要求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的,须提供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合格证书或者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的成绩单。但在官方语言是英语的国家留学2年以上的留学生,报考具有大学英语四、六级要求职位的,可不提供相关证书。
(4)留学归国人员资格初审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凭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临时证明》接受资格初审;未毕业的,资格初审时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确认书;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5)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资格初审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五)其它要求。
1.报考者所提供的初审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予进入面试;
2.报考者须本人按时到现场进行报考资格初审。报考资格初审合格的,由用人单位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3.资格初审只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考察、公示结果为准。
五、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详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形式及面试组织。
面试由光明新区组织人事局负责组织,面试的具体形式见面试通知书。
报考者凭本人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及身份证(三者缺一不可)参加面试。
(三)确定资格复审及考核人选。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各职位依报考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以下方法确定体检人选:
X代表该职位进入面试的人数,Y代表该职位拟聘人数,Z代表该职位最终聘任人数。
(一)X≥3Y,则Z=Y(X>3Y是指末位考分并列的情况);
(二)若X<3Y,且X/3刚好为整数,则Z=X/3;
若X<3Y,且X/3不为整数,则Z为X/3+1取整数位,其中若取整后Z=1,则要求考生总成绩须达到60分。例如:某职位拟聘人数(Y)4人,经资格初审后进入面试(X)的只有8人,则该职位最终聘任人数(Z)为3人(8/3+1=3.67,取整数)。
同一职位由于总成绩相同难于确定人选的,在拟聘人数范围内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最终人选。
入围体检人员名单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由请留意光明新区政府在线。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考组织单位在30天内完成考察,考察包括资格复审和考核。
招聘单位应安排资格初审之外的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考核内容为拟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职位的相关情况。
经考察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按管理权限报新区组织人事局审定,审定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由新区组织人事局或其主管部门在光明新区政府在线将拟聘人员名单公示7天。
七、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37号)及《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招聘实施细则》(深人规〔2009〕3号)等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时间向新区组织人事局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所聘人员按我市新出台的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无正当理由1年内(从笔试之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
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试用期
对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一定期限的试用期(被聘人员为大中专应届毕业生的,实行1年试用期,其中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的,可缩短试用期,但不得少于6个月;其他非应届毕业生的试用期不超过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九、其它事项
(一)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以及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实行减免考务和体检费用政策。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复印件)申请减免;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申请减免,由深圳市考试院和招考单位审核确认。经审核确认的,报名考试费用由深圳市考试院负责减免,体检费用由各招考单位承担。
(二)招考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1年9月30日。职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必须在此之前获得职位规定的证书(只是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且所取得的证书类别必须与职位要求相一致(例如职位要求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高中教师职位必须提供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小学教师资格证则为不符合条件)。
(三)职位要求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必须是2009年9月30日以前参加工作;要求5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必须是2006年9月30日以前参加工作。毕业生的工作经历以学校毕业证书取得时间为起算时间,在大中专院校就读期间的实习经历不予计算。
(四)属2010年、2011年毕业已分配派遣但未转正的毕业生报考,在办理聘用手续时须自行到有关单位办理改派手续;暂缓就业的毕业生报考社会人员职位入围的,按应届毕业生办理聘用手续。
(五)五年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本科学历要求的职员职位的年龄可在职位要求基础上放宽1岁,六年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则可放宽2岁。本市户籍人员符合报考条件的并按规定连续参加5年及以上深圳市社会养老保险的,报考符合条件要求的职位,报考年龄可放宽1岁。
(六)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毕业时应能完成学业并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七)对在招考过程中违反我市职员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八)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九)招考查询网址如下:
1.深圳市考试院网站:http://。
2.光明新区政府在线:http:///
(十)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新区组织人事局负责解释。
附件:1.深圳市光明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职员职位表(含应届毕业生及社会人员)
2.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
3.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4.2011年9月公开招考职员有关问题的解答
深圳市光明新区组织人事局
5.光明新区劳动合同 篇五
乙方(员工):
名称: 姓名:住所: 性别: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护照)
(主要负责人): 号码: 联系人: 住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深圳市光明新区社会管理局编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月年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月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月作任务完成时止。完成工作任务的标志是 。
(二)试用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试用期限(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年日起至年日止。
(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或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乙方的工作内容(岗位或工种)
乙方的工作地点 。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按《劳动法》第四十一条执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丧假等假期。
(四)乙方的其他休息休假安排 。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标准(计算加班工资基数),按下列第 种形式执行,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及本单位集体合同约定的标准。
1、计时工资:/月(元/周);
2、计件工资:70%以上职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可以完成的,本项约定方为成立);
3、其他形式:。
(二)乙方试用期工资为 元/月(不得低于第(一)款约定工资的80%或单位同一岗位最低档工资,并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三)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四)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或其他有价证券等形式替代货币支付。 (五)甲方与乙方可以依法根据本单位的经营状况、物价指数情况,经过双方协商或者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工资正常增长的具体办法。
(六)甲方给乙方发放工资的时间为:每月 日(或 周)。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给予乙方享受医疗期和医疗期待遇。
(三)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的,甲方按《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四)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宝安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做好女员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三)乙方从事 作业,可能产生 职业危害,四方应采取 防护措施,并每年组织乙方健康检查 次。
(四)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乙方有权要求改正或向有关部门举报。
七、规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应当告知乙方。
(二)乙方应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提高职业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
(三)乙方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 八、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一)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或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或者解除固定期限合同、无固定期限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合同。
(二)除因乙方不胜任工作,甲方可以依法适当调整其工作内容外,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合同文本双方各执一份。
(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终止本劳动合同。 九、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的发放
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等发放按《劳动合同法》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十、合同解除和终止手续
甲乙双方解除和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按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等手续。甲方应依法向乙方出具书面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十一、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工会寻求解决或向依法设立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双方必须履行;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三、其它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合同条款与现行法律法规有抵触的,按现行法律法规执行。 (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经书面授权代签无效。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6.光明新区民办幼儿园章程示本 篇六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和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幼儿园名称:十堰市茅箭区XXX幼儿园
[幼儿园只能使用一个名称,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粤港澳”等字样,不得使用已由审批机关注册或明令撤消、取缔的民办幼儿园的名称,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开办层次为托儿所的只能冠以XX托儿所的名称,开办层次为幼儿园的只能冠以XX幼儿园的名称,冠以艺术、双语、文武等实验的幼儿园必须有实验的项目。] 第三条 幼儿园的性质。(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第四条 办学宗旨: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办学宗旨的确定还必须符合我国社会主义教育的性质、任务、培养目标和教育的基本原则。)
第五条 幼儿园自愿接受深圳市光明新社会事务办、深圳市光明新区民政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 幼儿园地址:十堰市茅箭区XX街XX路XX号。
(办学地址必须是办学单位的具体地址,具有公示效力。)第七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 举办者、开办资金和办学结构
第八条 本单位的举办者是。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推荐董(理)事(以下简称董、理事)
(三)有权查阅理(董)事会(以下简称董、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
(四)………………………。
第九条 本单位开办资金: 元;出资者:,金额:。
„开办资金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为多个出资人,应分别载明每位出资人的出资金额‟ 第十条 本单位的办学结构:
(一)办学规模:„必须载明(1)幼儿园占地面积XX㎡、(2)幼儿园建筑面积XX㎡,(3)幼儿园户外活动场地面积XX㎡,(4)审批部门核准的在园生人数限制‟
(二)办学层次: „办学层次是指举办的是托儿所还是幼儿园;办学层次必须与审批部门批准的办学层次一致。‟
(三)办学形式:„必须载明招生对象、以及采用全日制教学形式或全托制教学形式‟ 第三章 组织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 幼儿园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每届三年,董事会是幼儿园的决策机构。
第十二条 幼儿园董事会人员五人以上,主要由三部分人组成,即举办者或者其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应当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
第十三条 董事会成员必须热心教育事业,品行良好,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董事会成员必须是18周岁以上身体健康的成年人。根据•民促法‣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担任幼儿园董事会成员。)
第十四条 首届董事、董事长由举办者推选产生;董事长的更换由董事会投票选举,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更换董事由董事长提名,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会组成人员同意通过。
(首届董事、董事长通常由举办者推选产生,以后,董事、董事长是推选产生还是通过其他方式产生,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关于董事、董事长的产生方法需要在章程中明确。)
第十五条 董事每届任期为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第十六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聘任和解聘园长;
(二)修改幼儿园章程和制定幼儿园的规章制度;
(三)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
(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六)决定幼儿园的分立、合并、终止;
(七)XXXXXXXXXXXX。(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七条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召开临时会议。
(一)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经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组成人员提议时。第十八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XX名。
第十九条 副董事长协助董(理)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代其行使职权。第二十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议;
(二)落实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三)代表幼儿园签署有关文件;
(四)法律、法规和XXXXX。(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一条 董事会实行一人一票制和按出席会议董事人数,少数服从多数;当赞成票和反对票相等时,由董事长作出最后决定。但讨论以下重大事项,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
(一)聘任、解聘园长;
(二)修改幼儿园章程;
(三)制定发展规划;
(四)审核预算、决算;
(五)决定幼儿园的分立、合并、终止等其他重要变更事项;
(六)XXXXXXXXXXXX。(幼儿园章程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第二十二条 召开董事会议,董事长或者其指定人员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并将会议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告知董事。董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议。委托书必须载明授权范围。
第二十三条 出席董事会的人数须为全体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不够二分之一时,通过的决议无效。如经缺席的董事追认的人数超过二分之一时,其决议有效。
第二十四条 董事会议对所议事项作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对董事会议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记录由董事长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
第二十五条 幼儿园设园长一人,园长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第二十六条 园长对董事会负责,并行使以下职权:(一)执行幼儿园董事会的决定;
(二)实施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幼儿园规章制度;
(三)聘任和解聘幼儿园工作人员,实施奖惩;
(四)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五)负责幼儿园日常管理工作;
(六)XXXXXXXXXXXX。{幼儿园董事会的其他授权。} 第二十七条 园长在行使职权时,不得变更董事会的决议和超越授权范围。
第四章 幼儿园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条 董事长为幼儿园的法定代表人。﹝幼儿园的法定代表人可以由董事长或者园长担任。)
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四)因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3年,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
(五)担任因违法被撤销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自该单位被撤销登记之日起未逾3年的;
(六)非中国内地居民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 幼儿园资产与财务管理 第三十条 幼儿园资产来源:
(一)举办者出资。
(举办者可以用资金、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及其他财产作为办学出资。但国家的资助、向幼儿收取的费用和民办幼儿园的借款、接受的捐赠财产,不属于举办者的出资。因此,这条必须载明举办者出资的数额、方式。如果是联合办学,这条还要详细载明各出资人的出资情况,如:幼儿园的出资情况如下:
1、XXX 出资额为人民币XX万元,以货币形式出资,XXXX年X月X日前出齐;
2、XXX 出资额为人民币XX万元,以实物(教学设备)形式出资,XXXX年X月X日前出齐;
3、XXX 出资额为人民币XX万元,以土地使用权形式出资,XXXX年X月X日前出齐;)
(二)政府资助。
(三)受赠财产。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条 幼儿园的办学资金主要用于幼儿园的校园校舍建设、教育教学设备购臵,教职员工工资、福利、缴纳社会保险费,教师培训,教育教研活动,招生宣传,备用流动资金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幼儿园的资产。
第三十二条 幼儿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学生收取各项费用,收取的费用用于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
第三十三条 幼儿园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人员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四条 幼儿园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并依法执行国家税收政策;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将财务会计报告交审批机关备案。
第三十五条 幼儿园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政府财税部门的监督,接受法定审计机构的年度审计。第六章 办学节余及分配
(出资人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出资人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是章程必须载明的重点内容,制订章程时不得含糊其词。以下分出资人要求取得合理回报和出资人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两种情况供选择,制订章程时只能选择其中一种。)第一种:出资人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第三十六条 出资人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第三十七条 办学结余是指幼儿园扣除办学成本等形成的年度净收益,扣除社会捐助、国家资助的资产,并依法从年度净收益中按不低于25%比例预留发展基金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其他必须的费用后的余额。
第三十八条 取得合理回报的时间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第三十九条 幼儿园提取的发展基金,用于幼儿园的建设、维护和教学设备的添臵、更新等。
第四十条 出资人取得合理回报的比例由董事会依法决定,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会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在确定取得合理回报比例决定作出之日起15日内,将该决定和向社会公布的与其办学水平、教育质量有关的材料、财务状况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四十一条 XXXXXXXXXXXXXXXX。第二种 出资人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第三十六条 无论幼儿园有无办学结余,出资人都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第三十七条 幼儿园从年度净资产增加额中按不低于年度净资产增加额的25%的比例提取发展基金,用于幼儿园的建设、维护和教学设备的添臵、更新等。
第三十八条 XXXXXXXXXXXXXXXX。第七章 章程的修改
第xxx条 本章程的修改,须经董(理)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民办幼儿园的章程应当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八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xxx条 本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
(一)完成章程规定宗旨的;
(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开展活动的;
(三)发生分立、合并的;
(四)自行解散的; ……………………。
第xxx条 本单位终止,应当在理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xxx条 本单位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和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剩余财产,完成清算工作。
剩余财产,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清算期间,不进行清算以外的活动。
本单位应当自完成清算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xxx条 本单位自登记管理机关发出注销登记证明文件之日起,即为终止。
第九章 附 则
第xxx条 本章程经×年×月×日理事会表决通过。第xxx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理事会。
第xxx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民办幼儿园的章程应当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幼儿园董事会成员签名:
茅箭区民办学校章程(示范文本)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 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和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十堰市茅箭区XXXX小学
†学校只能使用一个名称,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粤港澳”等字样,不得使用已由审批机关注册或明令撤消、取缔的民办学校的名称,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开办层次为小学的只能冠以XX小学的名称,冠以艺术、双语、文武等实验小学的必须有实验的项目。‡
第三条 学校的性质。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第四条 办学宗旨: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办学宗旨的确定还必须符合我国社会主义教育的性质、任务、培养目标和教育的基本原则。)
第五条 学校自愿接受十堰市茅箭区教育局、十堰市茅箭区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 学校地址:十堰市茅箭区XX街XX路XX号。(办学地址必须是办学单位的具体地址,具有公示效力。)第七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 举办者、开办资金和办学结构
第八条 本单位的举办者是。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推荐董(理)事(以下简称董、理事)
(三)有权查阅理(董)事会(以下简称董、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
(四)………………………。
第九条 本单位开办资金: 元;出资者:,金额:。
„开办资金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民办非企业登记中开办的资金数额一致,并能提供验资报告;如为多个出资人,应分别载明每位出资人的出资金额‟ 第十条本单位的办学结构:
(一)办学层次: „办学层次是指举办的是小学、初中、高中、九年一贯制学校还是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办学层次必须与审批部门批准的办学层次一致。‟
(二)办学规模:„必须载明(1)学校占地面积XX?O、(2)学校建筑面积XX?O(3)审批部门核准的在校生人数限制‟
(三)办学形式:„必须载明招生对象、学习期限以及是采用全日制教学形式‟
第三章 组织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 学校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每届三年,董事会是学校的决策机构。
第十二条 学校董事会人员五人以上,主要由三部分人组成,即举办 者或者其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应当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
第十三条 董事会成员必须热心教育事业,品行良好,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董事会成员必须是18周岁以上身体健康的成年人。根据•民促法‣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担任学校董事会成员。)
第十四条 首届董事、董事长由举办者推选产生;董事长的更换由董事会投票选举,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更换董事由董事长提名,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会组成人员同意通过。
(首届董事、董事长通常由举办者推选产生,以后,董事、董事长是推选产生还是通过其他方式产生,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关于董事、董事长的产生方法需要在章程中明确。)
第十五条 董事每届任期为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第十六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聘任和解聘校长;
(二)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
(三)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
(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六)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
(七)XXXXXXXXXXXX。(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七条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召开临时会议。
(一)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经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组成人员提议时。第十八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XX名。
第十九条 副董事长协助董(理)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代其行使职权。第二十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议;
(二)检查落实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三)代表学校签署有关文件;
(四)法律、法规和XXXXX。(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一条 董事会实行一人一票制和按出席会议董事人数,少数服从多数;当赞成票和反对票相等时,由董事长作出最后决定。但讨论以下重大事项,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
(一)聘任、解聘校长;
(二)修改学校章程;
(三)制定发展规划;
(四)审核预算、决算;
(五)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等其他重要变更事项;
(六)XXXXXXXXXXXX。(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二条 召开董事会议,董事长或者其指定人员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并将会议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告知董事。董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议。委托书必须载明授权范围。
第二十三条 出席董事会的人数须为全体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不够二分之一时,通过的决议无效。如经缺席的董事追认的人数超过二分之一时,其决议有效。
第二十四条 董事会议对所议事项作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对董事会议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记录由董事长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
第二十五条 学校设校长一人,校长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第二十六条 校长对董事会负责,并行使以下职权:(一)执行学校董事会的决定;
(二)实施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学校规章制度;(三)聘任和解聘学校工作人员,实施奖惩;
(四)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五)负责学校日常管理工作;
(六)XXXXXXXXXXXX。{学校董事会的其他授权。} 第二十七条 校长在行使职权时,不得变更董事会的决议和超越授权 范围。
第四章 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条 董事长为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z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可以由董事长或者校长担任。)
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四)因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3年,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
(五)担任因违法被撤销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自该单位被撤销登记之日起未逾3年的;
(六)非中国内地居民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 学校资产、财务管理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三十条 学校资产来源:
(一)举办者出资。
(举办者可以用资金、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及其他财产作为办学出资。但国家的资助、向学生收取的费用和民办学校的借款、接受的捐赠财产,不属于举办者的出资。因此,这条必须载明举办者出资的数额、方式。如果是联合办学,这条还要详细载明各出资人的出 资情况,如:学校的出资情况如下:
1、XXX 出资额为人民币XX万元,以货币形式出资,XXXX年X月X日前出齐;
2、XXX 出资额为人民币XX万元,以实物(教学设备)形式出资,XXXX年X月X日前出齐;
3、XXX 出资额为人民币XX万元,以土地使用权形式出资,XXXX年X月X日前出齐;)
(二)政府资助。
(三)受赠财产。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条 学校的办学资金主要用于学校的校园校舍建设、教育教学设备购臵,教职员工工资、福利、缴纳社会保险费,教师培训,教育教研活动,招生宣传,备用流动资金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学校的资产。
第三十二条 学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学生收取各项费用,收取的费用用于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
第三十三条 学校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人员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四条 学校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并依法执行国家税收政策;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将财务会计报告交审批机关备案。
第三十五条 学校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政府财税部门的监督,接受法定审计机构的年度审计。
第三十六条 举办者或法定代表人变更之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第三十七条 本单位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年度检查。
第三十八条 本单位劳动用工、社会保险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办学节余及分配
(出资人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出资人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是章程必须载明的重点内容,制订章程时不得含糊其词。以下分出资人要求取得合理回报和出资人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两种情况供选择,制订章程时只能选择其中一种。)第一种:出资人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第三十九条 出资人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第四十条 办学结余是指学校扣除办学成本等形成的年度净收益,扣除社会捐助、国家资助的资产,并依法从年度净收益中按不低于25%比例预留发展基金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其他必须的费用后的余额。
第四十一条 取得合理回报的时间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第四十二条 学校提取的发展基金,用于学校的建设、维护和教学设备的添臵、更新等。
第四十三条 出资人取得合理回报的比例由董事会依法决定,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会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在确定取得合理回报比例决 定作出之日起15日内,将该决定和向社会公布的与其办学水平、教育质量有关的材料、财务状况报审批机关备案。第四十四条 XXXXXXXXXXXXXXXX。第二种 出资人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第三十九条 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盈余不得分红。
第四十条 学校从年度净资产增加额中按不低于年度净资产增加额的25%的比例提取发展基金,用于学校的建设、维护和教学设备的添臵、更新等。
第四十一条 XXXXXXXXXXXXXXXX。第七章 章程的修改
第xxx条 本章程的修改,须经董(理)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民办学校的章程应当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八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xxx条 本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
(一)完成章程规定宗旨的;
(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开展活动的;
(三)发生分立、合并的;
(四)自行解散的; ……………………。
第xxx条 本单位终止,应当在理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xxx条 本单位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和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剩余财产,完成清算工作。
剩余财产,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清算期间,不进行清算以外的活动。
本单位应当自完成清算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xxx条 本单位自登记管理机关发出注销登记证明文件之日起,即为终止。
第九章 附 则
第xxx条 本章程经×年×月×日理事会表决通过。第xxx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理事会。
第xxx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民办学校的章程应当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学校董事会成员签名:
7.深圳市光明新区 篇七
关键词:光明高新东产业配套宿舍项目,双内廊式布局,实用,经济美观
一、设计背景及要求
整个“十二五”期间, 全国计划建设3 600万套保障房。保障性住房应包括经济适用房、公租房、廉租房等多种类型。从中央到地方, 都加大了保障房的建设力度。深圳市政府积极响应, 在各区落实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与监督。
本项目保障性住房95 300 m2, 商业6 300 m2, 幼儿园3 000 m2, 社区服务用房300 m2, 物业管理用房100 m2。规划要求小区保留3 200 m2的城市公共绿地, 对外开放。
光明新区的工厂较多, 新的政策要求新建的工厂不再安排宿舍, 工人的居住问题也提上设计日程。因此, 为工人提供宿舍也是政府及工厂的需求。本地块为2010年保障性住房用地, 用途为光明高新区人才住房, 也包括为产业工人宿舍。住房套型建筑面积须≤50 m2, 地块平均套型建筑面积≤45 m2, 总套数不少于2 110套。户型分设计, 总套数为2 120套。
同时, 国家住建部与深圳市政府签约建设光明新区“绿色建筑示范区”合作框架协议, 深圳市光明新区全面实施《深圳市绿色建筑设计导则》, 光明新区新建的建筑均按绿色建筑设计。本项目是按国家绿色建筑一星级设计的。
二、规划布局及策略
整个地块呈围合式布置, 充分挖掘可用空间后, 将宿舍部分整合为五栋建筑, 全部呈点式布局。每栋建筑的连续面宽都小于60 m, 实现了小区内部良好的自然通风。这种布局节省大量用地, 用于设置室外活动场地, 将城市公共绿地和小区绿地合二为一。在视觉上将其融为一体, 建筑南北间距在80 m左右, 实现了庭院景观的最大化。将用地东北侧的两栋塔楼退线加大, 为北侧后期开发用地的日照留有一定的空间, 也使后期期建筑在东侧的木墩六路共同形成了面向社会开放的社区广场。小区主入口位于用地东侧, 与小区绿地及城市公共绿地形成对景, 沿主入口两侧布置了两层商业骑楼。
为了克服用地较小的困难, 充分利用四周城市道路, 车行系统在用地外围解决。保证地块内部实现无车化, 实现相应地块的人车分流。
三、单体户型选择及设计
单体设计融合塔式的集约与板式的通透于一体, 突破了传统一梯多套塔楼的封闭、局促、凹槽等设计模式, 做到了南北通透。主要房间沿利好朝向一字排开, 电梯厅、楼梯及公共走道均可自然通风采光, 最大程度实现了绿色节能的目标。
户型总共分为三种类型, 分别是单房、一房一厅和两房一厅。三种户型分别集中设置, 有利于管理的方便。一房一厅套型面积较小, 将两个居住单元置于同一空间, 实现将两个小的居住单元合并为一个大的居住空间。避免了小空间被划分的过于零碎, 同时为以后多人居住留有余地。
在户型选择时, 考虑到目前均为宿舍设计, 同时又必须满足半数以上满足日照要求。在设计阶段, 采用了内廊式、外廊式、双内廊式的方案进行比较。
外廊式 (见图3) 的布局优点是通风效果较好, 缺点是公摊较大, 户型不够紧凑, 人均占地面积大, 不节地。
内廊式 (见图4) 布局的优点是户型布局紧凑, 公摊相对较小, 缺少公共空间。缺点自然通风效果较差, 而深圳地区恰好需要自然通风。
双内廊 (见图5) 布局的优点是集合内廊式的集约和外廊式布局通透的优点, 既达到了集约化节地的效果, 又达到了良好的通风效应。两端开畅的花园也改变了传统的天井户型内部阴暗潮湿的现象。户型两端隔几层设置的公共交流活动平台, 也起到了整栋楼“绿肺”的作用。
双内廊式的布局带来的优势使我们的设计具有特点, 也获得了该项目的中标。经过下一阶段的深化, 得到了我们现有平面的布局 (见图6) 。
四、立面造型设计
建筑造型设计摒弃繁琐的构建, 通过有机组织空调位凸窗等必要元素, 形成简洁高雅的立面造型, 实现节材的效果。屋顶构架结合太阳能板进行整体设计, 赋予建筑一种特定身份的同时实现了节能的作用, 使建筑的第五立面充满活力。整体形象既鲜明、简洁清新、大方。形成来公建化的立面效果, 成为光明新区标志性的建筑。
五、结语
8.深圳市光明新区 篇八
光明大林国际幼儿园按省一级幼儿园配置筹办,幼儿园占地6000平方米,建筑面积有近4000平方米,室外活动面积3000多平方,园内设置游泳池、多媒体功能室、高尔夫活动场等设备设施,是一所高标准的.民办幼儿园。
招聘条件如下:
一、教师(多名)
1、幼师专业或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大专以上学历,有特长或蒙氏教育经验可降低要求。
2、年龄要求在18―35岁之间,身体健康
3、热爱幼教事业,有爱心、耐心、进取心、责任心,有吃苦耐劳的精神。
二、工资待遇:
教师工资2300-3000元。包食住,教职工公寓配备空调,电热水器等。
9.深圳市光明新区 篇九
力〃新业绩”活动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国税文化建设,大力弘扬积极向上、健康有序的文化娱乐活动,激发干部职工的思想活力,明确肩负的使命和责任,调动各方面的工作积极性,推动区局工作上一个新台阶,区局经研究,决定开展“新思维〃新活力〃新业绩”活动。主要事项布置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为主题,以破解人少事多、税源管理、纳税服务等各方面的工作难题为主要目的,通过开展丰富多彩、富教于乐的税务文化活动,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活力和工作热情,增强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服务意识,展现新风貌,创造新业绩,为推动区局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而努力奋斗。
二、活动开展时间 2011年10月-12月
三、活动对象
光明新区国税局全体工作人员
四、活动内容和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时间为10月)区局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活动的目的和意义。
第二阶段:开展具体活动(时间为11月-12月中旬)
(一)以强身健体为目的,组织登山长跑活动。时间为11月上旬,长跑路线为:区局出发---绕红花上公园一圈(正门、东门、北门、正门)---区局终点,全体工作人员参加,由工会主办,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以“新思维〃新活力〃新业绩”为主题,举办征文演讲活动。要求28岁以下的团员青年参加,每人限报征文作品1-2件,从中评选10个优秀作品,组织演讲比赛。截稿时间为11月底,演讲时间为12月10日前,由团支部主办,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以关心妇女工作、关注妇女健康为目的,举办女员工插画比赛。插画规格、图画内容不限,每人限报1-2件作品。征集作品的时间截至12月5日。具体工作由妇委会主办。
(四)以心理调试和人文关怀为目的,举办系列讲座,时间为11月。具体工作由党办负责。
(五)以增进同事感情,培养良好的团队精神为目的,举办趣味运动会。时间为12月中旬,地点在。活动项目有跳绳、拔河、体操、乒乓球、象棋等。由工会、妇委会主办。
(六)以丰富干部职工的业余生活为目的,举办篮球、羽毛球比赛,时间为11月-12月。由工会、团支部主办。
各项活动细则由主办单位制定,并评出一、二、三等奖,给予适当的奖励。
第三阶段:总结表彰(时间为12月底)
对积极参与活动并取得优秀成绩的工作人员和主办单位给予适当的奖励和表彰。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本次活动的组织领导,协调相关事宜,区局成立“新思维〃新活力〃新业绩”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唐慧斌
副组长:陈北、卞津、张立 成员:各科室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任:卞津 副主任:江鹰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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