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包工程安全生产工作

2024-06-17

外包工程安全生产工作(10篇)

1.外包工程安全生产工作 篇一

安全协议

主合同编号: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华能巢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约定,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全过程的人身、设备和电网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协商的原则签订安全协议。1.总则

1.1.双方均应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各自的安全责任,查找事故隐患并采取相应措施,共同做好现场的安全、健康、环保工作,避免事故的发生,提高安全管理水平。1.2.双方应从组织上加强对防止违章、违规作业的领导和管理,充分发挥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的作用,共同遵守国家的安全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标准。1.3.甲方对乙方在承包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有权进行表彰奖励,对存在的安全生产违规、违章行为进行处罚,奖惩办法按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乙方必须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奖惩制度并严格执行。1.4.甲乙双方各级人员,必须熟悉、执行华能集团公司《电业安全作业规程》(热力和机械部份)、(电气部份);《电业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份);《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定》;《电力安全监察规定》;以及各自企业安全技术管理规程、制度;特种工种必须持合格证上岗。上述规定就新为准。上述电力行业发布的规程、规定,乙方必须自购并组织学习。1.5.甲乙双方各级人员,必须熟悉、执行被检修设备、设施的检修工艺技术规程与特种设备(如起重机械、炉膛活动架、电梯等)使用操作规程。对缺少的,乙方应向甲方工程管辖部门领取,并组织学习、实行。无上述工艺技术、操作规程,乙方不得开工。1.6.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存在异议时,有国家标准的,以国家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的,以电力行业最新规程、规定、制度为准;没有电力行业标准的,以公司最新规程、规定、制度为准。1.7.甲方指派安全代表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方面的工作。乙方指派安全代表负责与甲方联系安全方面的工作。双方应以工作联系单、通知、传真、电话等方式联系对方,双方在接到对方的联系时,应于24小时内予以响应。1.8.安全协议与承包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甲、乙双方都受本协议的约束。2.外包工程安全目标

2.1.总体目标:零事故、零伤害、零污染; 2.2.具体目标:

1)杜绝重伤、死亡事故的发生;

2)安全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杜绝出现重大隐患; 3)不发生火灾事故,火险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 %;

4)保证外包工程建设、检修或调试期间不损坏电厂的设备、设施,不影响电厂正常生产运行。

3.甲方安全工作的权利、义务 3.1.有权对乙方安全资质进行审查:

1)有权审查乙方是否具备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安全资格证书。

2)有权审查乙方是否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近三年的安全施工记录。3)有权审查乙方安全管理机构及其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符合要求。

4)有权审查乙方保证安全施工的工器具、防护设施、用具等能否满足安全的要求。涉及定期试验的工器具、绝缘用具、安全防护用品,都应出具有检测、试验资质部门核发的检验报告。5)有权审查乙方施工人员的居民身份证、户口暂住证、健康证等身份证明。6)有权审查乙方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

3.2.开工前对乙方的项目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安全人员进行涉及合同约定工作项目的安全技术交底,并作相关的记录。3.3.在有危险性的生产区域(指存在触电、高处坠落、爆炸、起重伤害、中毒和窒息、机械伤害、火灾、灼烫等危险可能引起人身伤亡和设备事故的场所)内作业时,甲方有权审查乙方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是否符合现场要求并监督乙方实施。按国家及电力行业的有关规定,要求乙方设专职监护人,必要时甲方派人到现场监督,乙方应积极配合。3.4.落实合同中规定由甲方承担的有关健康安全环保、劳动保护等事宜。

3.5.甲方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根据所承包工程量的大小,预留乙方承包合同工程价款的2%(万元,但不少于5 万元)作为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此保证金由甲方财务部门建立专门帐户管理,用于安全施工全过程的不安全事件考核。若乙方在工程施工全过程没有发生考核事件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全额返还乙方;若乙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考核事件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则依本协议之规定予以相应扣除。3.6.负责对乙方人员进行入场前的安全教育,抽查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许进入施工现场。负责监督乙方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情况,未经过乙方项目部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准上岗。3.7.乙方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考试完成之后,由甲方向乙方人员签发上岗证。

3.8.对特殊作业、危险作业的施工项目,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并监督其实施。3.9.甲方工程管理部门人员有权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根据岗位职责随时监督乙方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对甲方负责。3.10.甲方负责组织的安全检查活动,乙方应派有关人员参加,对查出的问题,乙方应及时做好整改落实工作。3.11.甲方的安全人员可随时深入施工现场,检查、指导、监督乙方的安全工作,纠正违章行为。对乙方人员在施工中的任何不安全行为有权责令其立即停止工作,有权扣留其上岗证,并按甲方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3.12.甲方有权不定期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抽考,对乙方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进行检查监督。3.13.根据甲方规定,在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决算时,必须经甲方安全部门会签后,才能支付乙方的工程尾款。3.14.乙方在施工中若发生国务院第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试行)所规定的安全事故,甲方有权直接或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有关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3.15.有关乙方提供的书面材料、各种有效资质副本、证件复印件、考试成绩单、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清算等资料,甲方负责保存至工程完工后六个月。3.16.项目完成后,甲方安全部门负责对乙方在本项目中的安全绩效进行考核并形成评价报告,把评价报告反馈给乙方。4.乙方安全工作的权利、义务

4.1.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商,对承包工程施工全过程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由于自身管理不善、或因乙方施工人员过错所造成的人身伤亡、设备和工程质量事故、火灾以及一切责任事故的全部责任,且不应为此增加甲方费用或延迟施工进度。乙方必须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乙方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有胜任承包工程管理的项目领导班子,项目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安全施工的技术等级必须满足所承接工程的需要。2)能准确理解和执行甲方提供的有关安全技术规程制度和施工图纸、质量要求、工艺要求等技术文件,有施工组织设计、安全计划和分项工程安全施工措施。3)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等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及安全需要。

4)具有两级机构的乙方必须设有专职的安全管理部门;不具有两级机构的乙方,其施工人员超过30人的,必须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施工人员30人以下的可设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且业务素质、人员数量符合工程建设的需要。4.2.乙方必须提供如下安全资质材料供甲方审查,乙方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1)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安全资格证书。

2)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近三年的安全施工记录。3)符合本协议要求的乙方安全管理机构及其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4)满足安全要求的工器具、防护设施、用具等。涉及定期试验的工器具、绝缘用具、安全防护用品,都应出具有检测、试验资质部门核发的检验报告。5)乙方施工人员的居民身份证、户口暂住证、健康证等身份证明。6)乙方特种作业人员所持有的、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

4.3.乙方应针对项目内容,制订安全体系、标准、管理程序和安全计划,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如有变更,必须把变更内容书面报甲方安全部门审查备案。4.4.乙方应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并向甲方通报会议、文件等内容。

4.5.在开工前,乙方必须按照安全管理的要求,向甲方安全部门提交项目开工报告、安全计划书,安全计划书必须经甲方安全部门审查合格后,方可付诸实施。4.6.乙方必须在该项目运作过程中应用适当的安全管理体系并实现“零伤害、零污染、零事故”的安全目标。4.7.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规定,遵守甲方有关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监督和指导,对甲方提出的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实行闭环管理。4.8.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由乙方负责,凡由乙方自身原因与过错造成的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对发生的事故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发生人身、设备等事故,应立即用电话等方式报甲方,严禁弄虚作假、隐瞒不报。报告流程如下: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电网和设备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时,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2)乙方人员在施工中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必须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安全监督部门、公安部门、工会协调处理,并由乙方归口统计上报。3)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过错造成甲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及火灾等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甲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4.9.乙方在工作中要主动接受甲方的安全检查和监督。对因乙方的责任造成设备停运、损失,火灾及人身伤害等影响施工和安全目标的行为,必须接受甲方的考核。对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该工程项目合同,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4.10.乙方承包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计划必须经甲方会审通过,否则该项目不得开工。对相同项目的重复施工,应重新报批安全施工措施,重新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具体要求如下:

1)乙方必须全面贯彻甲方发布的工程建设安全程序、标准和有关规定,严格目标管理与控制,加强危险点的预测,严格控制危险点,消除危险源,密切注意危险因素,坚决杜绝危险事件的发生。2)一般施工项目的安全措施,须经乙方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审查批准,报甲方备案。特殊项目的安全措施由乙方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会审,经批准后报甲方备案并接受其监督、检查和指导。3)一般施工项目的安全措施交底,由乙方班组技术员进行全面交底,其余项目的安全措施全部由乙方专职工程师进行交底。所有的安全措施的交底,要求做到100%交底和100%掌握,必须有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签字。

4.11.对特殊作业、危险作业的施工项目,乙方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并交甲方审批备案,甲方有权监督其实施。4.12.乙方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都必须头戴标有本单位标记的安全帽、身穿本单位的统一工作服装、胸前佩戴上岗证或参观证,无证者、未戴安全帽者、穿戴不规范者不允许进入施工现场。4.13.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在施工中乙方应定期组织好现场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并进行消除,对于单方面无法消除的重大隐患应及时通报甲方。4.14.抓好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制的到位和落实,做到职责分明、责任到人,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各自明确在安全方面哪些范围要自己负责,负什么样的责,对谁负责,形成完整的管理体系,真正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4.15.乙方必须及时足额提供安全文明施工所需的资金,满足在项目实施各阶段安全全过程管理的要求。在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区,悬挂标明施工项目名称、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与安全负责人的标示牌。4.16.加强主要区域(开挖区和施工区)的安全管理。主要区域要实行封闭式管理,必须设有围栏只允许留一个进出口。作业前,工作负责人负责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各种安全设施和标志不得低于甲方《安全设施标志规范》的要求,根据施工进度及时设置,不留任何死角、漏洞。4.17.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志。4.18.乙方对甲方提出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建议必须立即整改,主动完善安全措施、设施。发生危及人身、设备的不安全情况,必须立即报告甲方。4.19.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汽、气、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4.20.乙方人员在施工中不认真执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造成的影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停工整顿(造成工期延误等损失自负),情节严重的有权终止合同,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4.21.乙方需要进入另一个施工单位的责任区内施工,必须服从责任区单位的管理,并履行相关手续。4.22.乙方在工作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换工作人员,确需更换工作人员的须征得甲方同意,并按本协议之约定履行安全教育、考试手续。4.23.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生产安全、劳动用工、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不得雇佣童工、未成年工和老弱病残人员,所有人员入场前必须到卫生部门办理健康证,复印件报甲方安全部门审查备案。4.24.乙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相关保险,为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品、用具。涉及定期试验的工器具、绝缘用具、安全防护用品,都应出具有检测、试验资质部门核发的检验报告。4.25.乙方应按照法律法规、安全体系和安全计划的要求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对有毒有害的废弃物进行妥善处置,实施职业病防治措施。4.26.乙方应识别作业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制订相应的应急救援计划,并组织人员开展培训、应急演习,保证应急救援计划的有效性。4.27.乙方所属人员必须通过乙方安全部门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办理上岗证时需向甲方提供员工名册和三级安全教育卡,注明所有人员的年龄、文化程度、身体健康状况等内容。4.28.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掌握相应的安全生产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并持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上岗,并将证书复印件报甲方备案。4.29.第一次被甲方扣留上岗证的乙方人员,甲方负责对违章者重新进行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返还上岗证,给一次违章记录;第二次被扣上岗证的人员,乙方项目部经理为违章者提供书面担保后返还上岗证,给二次违章记录;第三次被扣上岗证的人员,甲方要求乙方对该违章者作清退处理,禁止存在习惯性违章行为的人员在甲方的任何项目施工。4.30.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将工程进行转包或分包。

4.31.禁用未成年工(18岁以下),或老年工(55岁以上),或不适应施工安全要求的弱、病、残以及小学文化以下人员。如施工过程中要更换人员应得到甲方发包部门的同意并到安监室备案和安全教育后方可进行。5.违约责任

5.1.由于甲方或乙方过错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5.2.不可抗力造成的事故、损失,由受损方自行组织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损失。

5.3.凡在施工中由乙方原因发生不安全事故时,经事故调查组认定责任由乙方负责的,除扣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外,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若造成甲方损失,损失的费用仍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还应承担其他相关责任。扣除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之前,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扣除的主要项目和比例如下:

1)发生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的人身死亡事故、重大机械设备损坏事故、重大火灾事故、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严重的环境污染和重大的垮(坍)塌事故,每发生一项次扣除乙方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总额的100%。2)发生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的人身重伤事故,每发生一次扣除乙方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总额的50%。3)发生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的人身轻伤事故,每发生一次扣除乙方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总额的10%。

5.4.发生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甲方机械设备损坏、火灾、交通、环境污染和垮(坍)塌事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从乙方当月的工程款中扣除,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5.5.乙方违反消防、交通、环保、安全管理制度的违约责任,按甲方有关考核标准从乙方当月的工程款中扣除,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5.6.对乙方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的违章、违规行为进行处罚的,罚款部分从乙方当月的工程款中扣除,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5.7.合同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5.8.如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全部扣除后,仍需继续处罚的,从剩余的工程款中扣除。5.9.其它违约行为按国家、电力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执行。6.事故报告、调查、统计的规定

6.1.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生产设备损坏、火灾等事故都要根据国务院第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相关规定进行认真调查,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6.2.发生事故时,乙方应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故,并按应急计划报告给甲方,甲方有责任快速开展事故抢险。乙方对隐瞒、拖延报告事故负责。6.3.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组成事故调查组。

6.4.根据事故调查组的分析结论和责任认定,由负主要责任的一方负责统计、填写事故报告,处理善后事宜。6.5.凡乙方负主要责任造成人身伤害和设备损坏的事故,乙方负责承担法律及经济责任,善后处理由受害方单位负责。6.6.凡甲方责任造成乙方人身伤害和设备损坏的事故,甲方负责承担法律及经济责任,善后处理由乙方负责。6.7.凡发生乙方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乙方负责承担法律及经济责任,善后处理由受害方单位负责。6.8.凡发生甲方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甲方负责承担法律及经济责任,善后处理由乙方负责。7.通知

7.1.本合同任何通知、主张、要求、请求或其它联系均应采取书面形式方为有效。书面文件可面呈或特快专递进行递送。7.2.本条约定的任何通知、主张、要求、请求或其它联系若以面呈递送,以对方确认签署后生效;若以特快专递递送,则从投递日起第五日视为送达。7.3.任何一方上述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否则对方依原联系方式送达视为有效送达。7.4.以下六项资料作为本协议附件:

1)乙方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企业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安全施工记录等); 2)乙方项目经理、安全人员的岗位资格证书; 3)乙方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 4)乙方所承包工程项目的安全计划; 5)乙方大型独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 6)乙方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卡;

7)甲方有关安全管理体系方面的管理程序、标准和规定。8.附则

8.1.本合同一式四份,由乙方单位,甲方主办部门、安监部、营销办留存。

8.2.日常安全管理部门主任签字: 直接管理专业(班组)签字:

发包单位(公章)

发包单位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承包单位(公章)承包单位代表(签章)年 月

2.外包工程安全生产工作 篇二

目前,以信息技术外包和业务流程外包为主的新型服务外包业在全球迅猛发展。把握服务外包业的发展趋势,吸引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向中国转移,可以充分发挥中国人才资源储备和成本优势,推动中国现代服务产业发展和外向型产业结构升级,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提高中国经济的国际竞争力。

中国商务部开始实施推动中国承接离岸服务外包业务的“千百十工程”,力争在三至五年内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服务外包企业,培训较大数量的服务外包高素质人才,吸引跨国公司将其服务外包业务转移到中国,并在一些重点城市形成初具规模的服务外包产业。

“千百十工程”的具体措施包括:

1、拟定旨在鼓励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

2、针对目前服务外包人才供需矛盾突出的情况,开展以为服务外包企业定制培训人才为主的培训活动,通过多种形式的培训项目,在短时间内为服务外包产业培养一批高素质的适用人才,在解决服务外包企业人才短缺问题的同时,为更多大学生在服务外包产业就业创造条件;

3、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做强做大,增强国际市场竞争能力;

4、建立和完善服务外包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和服务外包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便利服务外包各交易方;

5、针对服务外包企业的特点,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

6、有针对性地开展积极有效的投资促进活动,吸引跨国公司将其服务外包业务转移到中国。

IDC大中华区总裁郭昕表示:“IDC愿意履行其帮助中国加快信息化建设,促进中国经济发展的一贯承诺,配合中国商务部做好服务外包‘千百十工程’,与中国商务部共同推动以IT为支撑的服务外包产业在中国取得突破进展。”

IDC将逐步扩大在中国服务外包产业及相关领域的投资,直接参与服务外包业务;积极参与中国商务部组织的服务外包人才培训以及地方各级政府的服务外包业务培训项目;协助“千百十工程”设置人才培训项目;积极配合商务部和其他有关部门,研究加快培养服务外包人才的方式方法;积极协助商务部支持中国服务外包企业取得国际认证;以适当的方式对外宣传中国服务外包产业的发展环境、有利条件和发展情况;加强与中国本土企业的合作,促进本土企业和中小企业的发展,并通过加强与位于中西部地区的中国服务外包基地城市及其他中西部地区的合作,推动中西部地区服务外包产业的发展;积极参与中国国际投资促进会服务外包工作委员会和中国服务外包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的各项活动,向商务部及其他部门提出促进中国服务外包产业快速健康发展的建议,并为相关立法提供建议。

3.外包工程安全生产工作 篇三

关键词:金结制造外包质量控制

0引言

近年来,我国水利水电行业高速发展,而水电施工企业由于企业资质问题仍为原水电行业几大家,随着承接项目的不断增多,施工企业所承接的施工项目无法全部由自有员工完成,出现大量工程外包(工序分包、项目整体外包等)现象。而外协队伍由于大多为小有经验的农民技工组成,队伍素质良莠不齐,本文主要针对私人队伍承包的工程出现的各种问题,依据全面质量管理理论,谈谈控制外包工程质量方法和过程。

1全面控制金结制造工程质量

1.1工程外包的界限施工企业根据所承接项目的技术重点,难点,以及分包队伍资质来选择分包队伍.对于技术含量高,资源少的工程为保证企业信誉。应由自有员工进行实施。外包分为劳务外包和工程总体外包,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工程施工的部位,条件,以及先后工序的衔接性等方面进行选择。本单位在施工现场机构健全,且仅因为员工数量不足和设备不足。可选择劳务外包,仅对某个工序,进行分包;若工程单一,技术含量不高,且工程量不大,距离远,直接由总部派遣人员成本较高,可直接派遣管理人员,选择工程总体外包。劳务外包,由其出工出力,主材的采购应牢牢把握在本单位手中,确保工程材料质量。焊条,油漆等消耗性材料由外协队可由自己采购,也可从本单位仓库领取,但是必须提供合格的材质证明书,最终结算时扣除相应款项。工程总体外包,顾名思义,其材料采购,制作,防腐,甚至安装均由外包队伍完成.我们只负责管理和协调。工程总体外包的优点有:结构简单,我方投入较少,只需要派遣管理人员,缺点是利润少,管理不便。应该牢记,我们所管理的工程总是由报价最低的外协队伍施工。

1.2外协队伍的选择要选择一个好的选择外协队,一看资质,二看人员配置,三看设备配置,四看业绩和声誉。在实际操作中,所有的队伍都有资质,没有资质的也会选择一个有资质的单位挂靠,这样就有资质,人员、设备,业绩都有。选择外协队伍,一看资质,二看人员配置,三看设备配置,四看业绩和声誉,还要进行摸底。对外协队伍要进行全方面的考察,不合格的坚决不用,坚决杜绝感情用事和心存侥幸心理。

1.3外协队特点国营企业改制的外协队,质量、安全、进度等还是让人比较放心的。但是也有一些外协队,需要严格管理,才能保证施工质量。由于其与国家正规施工企业性质不同,外协队伍基本上存在以下特点:①不能直接管理到外协队职工,只能间接管理。②老板的紊质决定一切;⑨技术能力千差万别;④有些队伍,职工责任心不强,质量马马虎虎:⑤只有少量常用设备,大型设备需要租赁。

1.4分包单位应该做好的前期准备工作作为对外分包单位,我们应该做好的施工前期准备工作主要有:审图。施工方案编制,技术交底和对分包单位的施工工艺审核。图纸是工程施工的依据,工程开工前项目技术部门要组织技术人员熟悉工程图纸与项目有关的规范标准、工艺技术条件,充分领会设计意图。同时,要组织外协队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对图纸进行会审,检查施工图纸中的“错、漏、碰、缺”,将审图结果汇总。由设计给予明确答复,减少因图纸问题对工程质量、进度的影响。施工方案编制应详细和明确的包含以下内容:执行的质量标准,施工方法,质量控制点,焊材选择,焊缝分类,电流大小及种类,防腐除锈等级。防腐层数,面漆中间漆底漆各层厚度,验收质量标准和检验表格。技术交底包含开工前技术交底和施工过程中重点部位技术交底,技术交底应该尽可能的详细。

1.5分包单位应该做好的准备工作施工制造工艺编制,下料工艺,焊接工艺,焊接工艺评定,质量检验人员的配备,有资质的特种作业人员进场。

1.6施工过程中的施工质量控制措施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一要靠健全的质量管理制度,二要选择专业技术人员专人负责。具体应该从落实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6.1编制“质量管理计划”,制订出各分部分项工程过程控制图及质量控制点,编制各施工工艺的作业指导书(组装工艺,焊接工艺作业指导书,防腐工艺指导书,焊接工艺评定)、操作规程、管理细则和岗位责任制等,对施工质量进行全过程的管理控制,确保整个施工过程连续、稳定地处于受控状态。

1.6.2健全质量自检制度,加强质量监督检查项目部实行三级质检制度。加强在现场进行质量跟踪检查,加强对各道工序特别是关键部位或技术复杂部位的专职检查,严格把关,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有关人员纠正,对在施工中发现的问题作好记录,达不到质量要求或工艺要求的工序不得进入到下道工序。

1.6.3开展质量。三检制”和“联检制”施工过程坚持外协队自检、质检员复检、技术质检部终检制度,在三检合格的情况下由技术质检部质检工程师将检验记录呈交监理工程师,并在监理人指定的时间里,质检工程师、质检员与监理人一起,对申请验收的部位进行联检,在联检合格后。监理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作业。

1.6.4建立隐蔽工程。专业联检制”对于隐蔽工程.在覆盖前必须遵循严格的质量检查程序。施工中组织各专业的质检工程师对隐蔽工程进行联合检查验收。

1.6.5实行工程质量责任制,严格执行质量奖惩制度按科学化、标准化、程序化作业,明确工程质量标准,并确定相应的出发标准。做到奖优罚劣,确保一次达标。对不按施工程序和设计标准施工的外包单位追究责任,并予以经济惩罚。对施工过程中违反技术规范、规程的行为,质检人员有权当场制止并责令其限期整改。对不重视质量、粗制滥造、弄虚作假的队伍,质检人员有权要求行政领导给予严厉处理,并追究其相应的责任。施工过程中始终坚持质量一票否决制。

1.6.6及时总结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和各方面的意见,并形成书面质量意见,对外协队进行再次技术交底,并及时督促其落实。

1.7金结制造过程中的易发病金结制造过程可划分为三个方面:组装,焊接,防腐,下面針对各个过程中常常出现的具体问题,在检查和控制过程中应该特别注意:

1.7.1在组装过程中,易出现的问题是:施工粗糙,对细节把握不够。例如:下料后只将较大的氧化铁去掉,不打磨:对质量打擦边球,只要在合格范围内就行,比如立柱长度小于12m时,要求偏差±8mm,其尺寸为-7mm,实际上只要稍微认真,完全可以做到偏差±3mm;组装时不留焊接收缩余量;组装间隙过大;立柱应标注1m标高线,安装轴线等,均不划出。造成安装时施工困难重重。施工不规范,施工过程随意性大。例如,采用水平尺进行平台找水准。

1.7.2焊接主要存在问题有:焊前不清除干净杂物,存在锈蚀,水、油污、氧化铁等;外观质量上存在漏焊、未焊满、焊瘤、未熔合、夹渣、焊瘤、咬边、烧穿、弧坑和针状气孔等缺陷;焊后不清除焊渣和飞溅残留物;焊接顺序存在错误,造成焊后较大变形:对于较大间隙用钢筋或铁块填塞后焊接。

1.7.3防腐主要存在问题:除锈不干净,不能达到设计要求:油漆不按照相同比例配色,造成颜色不一致i防腐不按照要求涂刷或喷涂,随意性大,流挂、起皱严重。

碰到的最恶劣的例子就是某外协队在对胶带机钢结构进行防腐的时候,除锈不彻底,就开始刷漆,而且刷漆厚度平均超过1.5mm,而设计要求只有150mm;在赶工的时候,竟然不除锈,直接刷面漆。被勒令返工。工程结束后,这个队伍进入项目部黑名单,坚决不再分包任何工程给这个队伍。

2总结

通过这么多年工程实践,亲身体会到了,虽然将外协队伍比较难以管理,工程质量控制要比自己队伍施工难度大。但是只要从开始选择一个好的外协队伍。严格执行质量标准和工艺标准,加强施工过程中的工序检查和工艺检查,以赏罚和工程款支付作为武器,督促其做好工程质量工作。就能够控制好工程质量,制造出理想的产品。

4.外包工程安全协议书 篇四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一、工程项目:

施工区域或地点:

二、协议宗旨

1、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权利和义务,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与文明施工管理,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施工场所的环境卫生,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于年月日在签订本协议。

2、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等要求制定。

3、本协议作为对外发包工程项目主合同的附件,与主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与相应的主合同同时生效,同时终止。

三、甲乙双方应履行的职责:

1、甲方:

(1)对乙方的资质进行审查,确认其符合公司承包方资质审查表的内容。

(2)对乙方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与安全技术交底,经考试合格后,签发安全培训上岗证,持证进入现场施工。

(3)对有危险性的生产区域和工程项目作业,如可能引发火灾、爆破、触电、高空坠落、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等容易引起人员伤害和设备事故的作业场所以及大型吊装作业,甲方应对承包方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承包方对施工项目的风险进行控制,制定“三措”和应急处置措施,经甲方审核签发后执行。

(4)甲方有权随时对施工现场和现场施工人员进行经常性地监督检查并按要求进行整改。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及一切不安全行为,有权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或责令施工队伍停工整顿。

(5)对于违章3次以上或施工期间发生严重违章,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拒绝其进入现场。

(6)各交底记录和交底资料应完整保存。

(7)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工程款10%的安全风险抵押金。

(8)甲方在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工作上给予乙方提供方便,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9)甲方严禁对外包队伍以包代管。

2、乙方:

(1)乙方到甲方施工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外包工程管理标准》、《反违章管理标准》等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安全、文明施工,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不安全行为。

(2)乙方负责制定并经甲方审查批准的承包工程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在施工期间严格执行;乙方开工前要对工作环境、安全设施、现场隔离措施、施工人员防护用品等安全情况进行检查,符合电业“安规”规定和安全技术措施要求,乙方的安全防护设施必须配置到位,乙方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要对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和签字,否则不得开工。乙方每天得开工会上对其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开工前的安全教育。

(3)乙方施工人员上岗前,须提供经乡镇及以上医疗卫生部门体检合格的有效证件,经甲方审核合格后方可开展工作。

(4)乙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市级及以上安全监管部门或质检部门核发合格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从事相关的特殊作业。

(5)乙方施工人员应在施工区域内活动,严禁进入非施工区域,严禁任意乱动与施工无关的设备和设施;严禁乱动现场任何安全警示标牌、标志;对于集中施工和有污染的项目,乙方应在施工区域设置明显标志并做好封闭措施,防止污染。

(6)乙方施工人员进入甲方生产(施工)现场必须佩带甲方办理的安全培训上岗证,必须正确佩戴合格的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扎合格的安全带,着装应符合安规要求和佩带相应劳动防护用品(如防护眼镜、手套等)。

(7)乙方工作人员在生产现场严禁擅自私拉乱接临时电源、汽源、水源,若工作需要,乙方应办理相关手续,由甲方人员负责。

(8)乙方进入生产现场施工前,应指定施工负责人并在施工现场设专职安

全员(20人以下设兼职),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做好安全检查、监督工作。并接受甲方安监等有关部门人员的指导、监督、检查与考核。

(9)施工过程中如需动火作业,乙方应根据动火级别向甲方提出申请,办理动火工作票,经确认达到动火条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动火过程中甲乙双方消防监护人必须在现场监护。

(10)乙方在生产施工过程中应随时注意保持现场整洁,工器具摆放整齐,施工垃圾随时清理到甲方指定场所,每天收工前将现场清理干净,经甲方验收合格,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施工结束后,乙方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彻底清理。乙方施工过程中对发生的污染等事件负全责,并按规定处理。

(11)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向甲方安全管理部门缴纳工程款10%的安全施工保证金。

(12)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和指导,对甲方的意见应及时落实。发生人身事故或涉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必须立即报告甲方。

(13)乙方严禁将承包工程层层转包。

四、甲乙双方安全管理责任:

1、甲(乙)方原因造成乙(甲)方人身、设备事故,由甲、乙双方联合调查处理。由于乙方自身责任造成的人身、设备事故,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2、由于甲、乙方以外第三方原因造成乙方人身、设备事故或乙方原因造成其他外单位人身、设备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保证派遣具有合法施工(安装)资格、身体健康的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安规”和有关安全规定,切实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对所派遣的所有工作人员的安全负全面责任,施工过程中乙方发生的各种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如乙方不履行本协议给甲方或任何第三方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

五、甲方对乙方安全教育管理,违章罚款等费用按甲方有关规定执行,从安全保证金中扣除,工程结算前必须到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办理签字手续,否则不予结算。

六、本协议书一式二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5.电力企业外包工程安全协议书 篇五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工程承包内容: 生产地点范围:

生产期:自

****年**月**日至

****年**月**日全部竣工。

为加强对生产队伍的安全管理运行维护生产现场的正常生产和工作秩序,保证安全生产和生产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地方、行业和公司文件指示精神和安全管理的要求,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发生人身和设备事故,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总则

1、施工队伍必须具备符合规定的各种证件和手续。

2、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同时双方必须签订安全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一份交安全监察部门存档备查。

3、施工队伍超过30人的单位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的队伍必须设有兼职安全员。

4、施工队伍应指定一名领导为安全负责人,应对施工人员、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负责;甲方负责提供各种安全学习材料,并对其进行检查、督促和考核。

5、施工队年龄50岁以上人员不得超过施工队总数的5%,16岁以下60岁以上人员不得使用。

6、施工现场发生安全问题必须立即到甲方安全监察部门进行汇报。

7、为保证本协议的贯彻执行,乙方必须向甲方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每人100元或交纳承包款的5%作为安全生产保证金,此保证金作为对违反本协议的处罚和赔偿用款,不足时由乙方补齐,余款退还给乙方。

8、乙方应向甲方交纳安全管理费每人10元。

二、甲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1、对承包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确认符合各项要求。

2、开工前应乙方要求向生产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并应有记录和资料。

3、在有危险性的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有可能造成火灾、触电、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伤烫伤等及可能引起生产设备停电、停运事故时,甲方应事先要求承包方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经甲方审查合格后监督实施,并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设置甲、乙双方监护人。

4、甲方负责对乙方安全问题进行检查、监察、考核。

5、甲方负责向乙方介绍有关公司的各种规章制度。

6、乙方单位生产人员在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违反有关安全规章制度的规定时,甲方安全生产部门有权按本单位承包协议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处罚。

7、甲方安全生产部门发现承包单位生产中的不安全生产情况,有权纠正或立即停止其工作。

三、乙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1、乙方在承包工程时必须执行有关规程和生产现场的一切安全技术措施,认真执行国家、省、市建委、劳动局及甲方关于文明生产和人身安全等有关规定并应设置各种安全标志。

2、开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全体生产人员均应掌握工程特点及生产安全措施。

3、复杂的和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制定单独的生产安全技术措施,经甲方审查合格后贯彻落实,必要时可请甲方协助制订安全技术措施。

4、现场生产中,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消防规程》和“安全、文明生产”规定的有关部分,进入电力生产区域内生产,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

5、开工前应组织生产人员学习上述规程中的有关部分,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行工作。

6、开工前应对生产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一次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

7、在易燃、易爆场所生产时,乙方在动火前必须办理动火工作票,并落实动火措施防止发生火情、火灾。

8、严禁使用未成年工和不适应现场安全生产要求的老、弱、病、残人员进行生产。

9、承包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

10、承包单位的负责人对发包单位安全监察部门提出的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11、承包单位必须接受甲方单位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发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产的不安全情况,必须立即报告甲方安全监察部门。

12、施工人员违反甲方管理制度和安全规程造成的设备、人身伤亡事故,乙方要负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

四、承包单位资格审核应具备的条件

1、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副本

2、生产简历和近三年内的安全生产记录

3、建筑企业安全资格认可证

4、安全生产许可证

5、特种作业许可证

6、施工人员身份证、暂住证、做工证

7、施工队全体人员花名册

8、安全规程培训考试记录(考试卷存档)

9、生产安全技术措施

经甲方审查上述条件具备同意将工程发包给甲方单位(发包方)

公章

甲方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发包单位安全员签字: 安全部门审批意见:

单位乙方单位(承包方)公章

乙方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外包工程安全风险抵押合同

甲方: 乙方: 对乙方要求: 按生产协议要求的时间完成工程作业; 现场作业环境符合国家及电力系统和我公司有关规定; 3 不发生人身轻伤及以上事故; 不发生人为责任造成的设备损坏和人身伤害事故; 5 不发生违章作业和野蛮生产。

生产时间:从

年月 日开始至 年月 日结束。

承包实施:乙方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

拾元。乙方交纳安全管理费

元、安全培训费

元。乙方完成承包内容于 年 月 日返还安全风险抵押金。

注:安全风险抵押合同作为安全管理的一项措施,此合同书代替收据。

甲方单位盖章、签字

乙方单位盖章、签字

年 月 日

6.外包工程安全生产工作 篇六

安全生产管理

责任协议书

甲方: 责任人:

乙方: 责任人:

为加强甲方公司在建项目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提高施工现场管理水平,确保施工期间的人身、设备安全,甲方委托乙方对本项目进行管理。为进一步明确乙方的安全生产责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做到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标准化与规范化,确保建设工程项目安全、优质、按期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特签订“外包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责任书”作为工程承包合同的附件,有关细则如下:

一、管理项目名称:

二、甲方职责:

1、开工前向乙方负责人就有关安全注意事项进行交底,并传达、学习甲方公司有关安全规定及安全要求。

2、施工期间甲方有权对乙方违章作业及危及安全行为进行纠正、制止并向乙方提出整改要求。

3、不定期对施工现场安全进行检查,对发现的不安全隐患及时通知乙方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

二、乙方职责:

1、乙方要严格按照施工安全要求并结合甲方相应规章制度的具体规定,全面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对现场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施工工作学习,及时研究和处理安全施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2、分包项目人即为安全责任人,是施工现场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3、开工前必须认真审阅并签属<<安全管理责任书>>,加强安全管理和督导检查,保障安全施工;组织全体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教育,传达、学习甲方公司相关管理制度。

4、施工期间所需各种设备和工具等均由乙方自备。设备和工具的维护和保养,以及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和伤亡事故的费用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甲方不负任何连带责任。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对可能造成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影响等均应采取相应防护措施,如因没有防护或防护不当而导致甲方设施损坏,由乙方承担赔偿一切责任。

6、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指导,乙方负责人<安全施工第一责任人>,对甲方提出的有效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7、乙方必须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制,建立和完善第一责任人为核心负责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坚决杜绝一切不安全事故的发生,消除一切安全隐患。

三、乙方安全管理要求:

1、严禁招用在逃及有犯罪嫌疑人员,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持有身份证或身份证明信(相关证件复印后交甲方留存)。

2、乙方现场施工人员应统一办理公司现场进出证,未经许可严禁进入甲方车间及威化区域。

3、乙方人员要加强管理,严禁在甲方厂区内发生打架斗殴及盗窃现象;乙方所有施工人员严禁在甲方厂区内吸烟。如发生该条现象甲方将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50元-1000元)。

4、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及特殊作业者,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且有相应防护措施,严禁无证操作。

5、乙方要认真配合甲方安全施工检查,加强安全意识,对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进行专项管理。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岗位和工作场地应及时整改,消除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

6、乙方配备或指定 为现场专职安全负责人,动火动电施工作业时乙方必须有安全负责人现场监督。

7、乙方施工现场凡是涉及动火动电施工必须到甲方安全生产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施工作业过程中必须要有相应预防措施;

8、乙方要重点加强对危险性大的岗位的安全施工保障工作;加大对各类隐患的检查、整改工作,切实消除隐患,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以保证工程的顺利开展。

四、安全管理责任:

1、若乙方人员在施工作业时因违章作业或违反相关管理规定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全部安全责任。

2、若在施工期间,因乙方安全措施不到位,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乙方应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乙方在安全施工工作中,无失职或渎职行为。因监督、检查、管理不善造成重、特大事故的,乙方应承担全部刑事责任和经济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一份。本责任书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责任书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7.外包工程安全生产工作 篇七

在电力工程建设任务繁重、工期超常规要求和人力资源相对不足形势下, 电力设计企业将工程中部分项目或者小型项目委托给相关单位来完成的工程随之增多, 也因此暴露出外包工程项目出现诸如产品质量问题、不能及时交付、设计返工等问题, 电力设计企业需为此承担工程质量、企业信誉受损、法律等风险。对于电力设计企业来说, 上述风险问题, 既是一项不能忽视的问题也是较容易解决的问题。

二、外包工程潜在的风险问题

(一) 工程质量风险。

在外包工程项目中, 经常发现外包单位配置人员不具备上岗资格条件, 设计人员技术水平参差不齐, 一般存在以下几种情况:一是配置人员很多为参加工作不久或刚毕业的技术人员及临时外聘人员, 缺乏实际工作经验, 有的对工程技术规程规范、标准掌握不透。二是聘用退休人员, 部分人员计算机应用水平较低, 影响工程进度。三是专业技术骨干配置不到位或者中途借故退出等, 不能全过程参与, 削弱整体设计力量。由于外包单位配置人员不满足要求, 时而出现诸如有的成品质量不符合要求, 有的不能按期交付, 有的是不合格品最后电力设计企业拿来自己做等问题。基于此因, 工程质量容易失控, 工期得不到保证, 设计企业须为此承担工程质量事故责任风险。

(二) 企业信誉风险。

以诚信为基础, 以顾客为关注焦点, 真诚的满足顾客需求, 提供快捷周到的过程服务和可靠产品, 既是设计企业在激烈竞争市场中的核心立足点, 也是设计企业自身谋发展和价值观延展的长远策略。因此, 外包工程倘若出现工程安全质量事故、工期延误等问题, 势必引起顾客不满意, 从而造成设计企业的信任危机, 企业的信誉面临风险, 而此风险的影响后果可能远甚于工程直接经济损失后果来的大。

(三) 法律风险。

法律风险存在着两个层面的风险:一是合同签订不规范的风险;二是承担连带责任的风险。第一层面风险:未签订合同或合同内容签订不规范的风险。未签订合同的因素如因工程任务紧迫及基于长期成功合作取得的信任, 或外包工程规模小、工期短、工艺技术要求简单等未签或事后补签;合同内容签订不规范常在合同内容里仅约定工程工期、费用、质量要求等,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约定不够明确, 违约处理或仅以“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任一事项的,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等笼统含糊概括。上述情况若产生法律纠纷时, 均会造成权益诉求困难等风险。第二层面风险:即使不存在第一层面风险, 即签订委托合同规范, 权利义务界定明确, 但只要所委托工程存在法律责任, 电力设计企业都必须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风险。

三、规避或降低外包工程风险的对策

(一) 全面贯彻和保持电力设计企业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是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标准。在工程外包活动中, 应将管理体系的要求作用于外包单位并施加之影响, 保证其认真贯彻执行。因此, 设计企业可以做以下工作:一是电力设计企业应将本企业管理体系的规定及时传递至外包单位并要求执行, 保证外包单位及时获悉本企业管理体系的要求并遵照执行。二是组织外包单位人员进行管理体系相关内容和其他要求的培训, 如新识别使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相关程序控制文件、作业文件等。三是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到作业现场检查, 如对外包单位的人员上岗资格 (包括专业技术骨干到位情况) 进行核审, 现场是否使用作废文件, 过程控制、记录控制等是否符合管理体系要求。四是要求外包单位建立符合管理体系要求的记录台帐并保持有效控制, 如会议记录、评审记录、专业间提资单、设计成品校审单等记录控制。

(二) 规范合同标准化管理。

当前, 越是市场化越是要提高法律风险意识。合同的有效管理既是显现出企业的整体管理水平, 又是企业防范合同法律风险的直接保证。加强和规范合同管理, 提高合同管理效率, 可以做好以下几点工作:一是建立合同标准化管理制度, 根据外包工程不同类别进行归类, 制定不同类别的标准化合同格式。二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要求, 需要专门制定协议作为合同附件的, 也应制定标准化协议格式, 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了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 EPC项目分包合同更是如此。三是合同条款内容宜依照《合同法》对合同订立规定的要求进行起草, 力求用词明确严密, 双方的权利义务约定应当明确, 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应当进行具体约定, 条款内容甚至对外包单位所配置人员的上岗资格条件、专业结构及人数、技术水平、在岗到位及完成工程所需配置的装备要求等内容也可以进行具体约定。四是建立合同履行情况检查制度, 可以根据工程进度计划进行必要的检查核实, 审查履约合同能力情况。

(三) 加强源头和过程管理。

加强源头和过程管理, 一方面在招标阶段应力求对投标条件作出详细要求, 严格审查核实确认, 另一方面是合同签订后, 对所有活动过程进行有效控制。因此, 可以加强以下几点管理工作:一是建立外包单位诚信准入管理制度, 主要包括外包单位的企业资质和工程业绩、从业人员资历证明 (关键专业必要时具备国家执业资格) 和专业业绩 (必要时包括提供从业人员社保证明) 、从事类似工程的合同证明、以及已经合作过的工程合同履约情况等进行审核验证, 对于能完全履行合同、实力强、信誉好、讲诚信的外包单位予以准入, 简化审核验证流程。二是实地验证审核, 特别是重点工程或是大额合同工程, 系省外和曾在履行合同中屡有瑕疵的外包单位, 可以组织相关人员到外包单位经营场所 (必要时还可到其类似工程的合作方) 就有关资质、证明材料、企业技术力量等现场查验核实。三是所有外包工程, 都应要求外包单位编制任务进度和质量控制计划书, 进行工程节点控制。四是推行双责任人制度, 即除了外包单位应设置工程项目设总 (项目负责人) 、主设人、校审人、卷册设计人等外, 电力设计企业亦对等设置设总 (项目负责人) 、主设人, 必要时, 亦可增设校审人、主要卷侧设计人等, 如重点大型工程或分段工程等, 定期对外包工程进行抽审或者复审。五是加强勘察设计过程检查控制, 如设计计划编制、专业接口审核、设计验证和评审、设计确认等关键控制点进行检查。六是在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要求的须责成及时整改关闭, 并要求采取有效的预防和纠正措施。

四、结语

8.外包工程安全生产工作 篇八

摘要:依据2014年对黑龙江和湖南省这两个水稻主要生产省的7个地级市的75个行政村的调查数据,实证分析了中国农村水稻生产外包行为的影响因素。研究发现:农户户主对水稻生产环节外包的影响主要在劳动密集型生产环节,而农户家庭收入对其外包的影响则主要在技术密集型生产环节;水稻生产环节外包价格对农户生产环节外包的影响显著为负;家庭劳动力数量对农户生产环节外包的影响显著为负;农村村落的专业化服务队组织对农户水稻生产环节外包存在着一定的影响,主要在农田整理环节;农村的农业补贴政策对农户水稻种植不同生产环节的影响具有较大差异性。

关键词:水稻生产;服务外包;农业生产率;生产环节

中图分类号:F325.1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07(2016)03-0125-05

引言

我国目前正处于经济转型升级、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时期。对于农业而言,我国农村人口过多,农业水土资源紧缺,在城乡二元体制下,土地规模经营难以推行,传统生产方式难以改变。随着农村人口逐步向城镇转移,农民人均资源占有量相应增加,可以促进农业生产规模化和机械化。这其中的关键问题在于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和农村规模经济的发挥。而从本质上来讲,这两个问题是殊途同归的,在于农村生产率或规模经济的提升。目前,我国对农业规模经济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土地经营流转方面,较少文献从农业生产环节外包的角度考察,后者对于农业生产性服务提供者而言,是一种生产环节上的规模经济。这对于我国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将是一个很好的突破口。

对于农产品生产环节外包决策,国外的研究相对较早。Kruseman.G模拟了农户农产品种植和技术选择决策时的土地、资本和劳动力投入组合,研究发现农业生产环节外包可以实现农业规模经济[1]。Gillespie 等人的研究也得到了相同的结论。新近,我国国内也开始对农户生产环节外包进行了研究[2]。王志刚等从理论和实证的角度分析了中国水稻生产环节外包的本质和现状,并基于全国8省24个县(市、区)2 381户不同规模稻农的调查数据进行了实证分析[3]。蔡荣、蔡书凯利用安徽省水稻主产区农户调查数据对农业生产环节外包行为进行了实证研究[4]。江雪萍基于“技术进步—产权细分—环节外包”的分析框架,对农户农业生产环节的可外包程度进行实证测度[5]。也有学者对农业生产环节外包效率进行了考察[6],如胡宜挺等。但目前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农业生产环节外包的需求研究中[7],而对于需求影响因素的研究则更多集中于户主特征,较少研究从生产外包价格进行考察。而对于农村农业生产环节外包而言,目前的服务市场并不是完全竞争的,并且政府对外包服务商的经济补贴现象较普遍。这意味着,在分析农业生产环节外包时,需要考察外包价格因素的影响。因此,本文将利用2014年对黑龙江和湖南省这两个水稻主要生产省的7个地级市的75个行政村的调查数据,对影响农村水稻生产环节外包的影响因素进行实证研究。

一、理论假设、数据来源及变量选择

随着大量农村劳动力从土地解放出来,从农业生产活动转移到工业或服务业生产。识别出农村土地生产环节外包的内在机理,对于现代化农业生产的推进是至关重要的。而农户是否将水稻生产环节外包,受到农户的水稻生产偏好、水稻生产外包服务价格、消费者收入水平、要素充裕程度、替代商品的价格等影响。

(一)理论假说

本文提出了以下假说:水稻生产环节外包受到农户偏好、水稻生产外包服务价格、家庭收入水平、要素充裕程度以及替代产品价格的影响。同时,根据替代要素的差异,水稻生产中劳动密集程度较高的生产环节受到农村家庭劳动力数量、价格以及机会成本的影响较大;而技术密集型的水稻生产环节,则受到地区水稻专业化生产商的专业化程度的影响较大。

为了验证新型城镇化背景下我国农村水稻生产外包到底受到哪种因素的影响,以及不同要素替代差异下劳动密集型生产环节与技术密集型生产环节下的影响差异,本项目将利用2014年对黑龙江和湖南省这两个水稻主产省的调查数据进行实证研究。

(二)数据来源

为了实证检验上述假说,本课题组于2014年310月对这两个水稻主要生产省进行了问卷调查。在时间选择方面,本文问卷调查时间跨度涵括春耕、夏种和秋收这三个典型的农忙时节;包括了单、双季水稻生产季节,具有很好的代表性。在问卷调查样本方面,采取了分层抽样调查的方式,从这两个省份中抽取了7个地级市的75个行政村进行调查,共收到问卷502份,其中有效农户问卷457份,占91.04%。对于样本农户,我们选取的标准为:水稻种植是该农户家庭中粮食生产的主要方式。此外,为了考察村落这一外部环境对村庄内的居民的影响,也即存在村落的固定效应,课题组也对村落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调查,包括村庄地貌、人口数量、耕地、农村合作社、水稻生产专业服务商、农业生产补贴等。而对于农户家庭情况,我们调查了农户家庭的基本特征、水稻生产环节的外包情况、外包价格等。

(三)变量选择

根据本研究第二部分的经济学学理分析,将从水稻生产环节外包价格、农户家庭特征、农户家庭劳动力要素、地区水稻专业化服务、土地要素、地区水稻生产补贴政策等方面来考察我国农户水稻生产环节外包行为的影响因素,如表1所示。

表1影响水稻生产环节外包的主要因素

影响因素变量含义衡量指标

水稻生产环节外包价格水稻生产环节外包的实际交易价格或正常价格单季稻或双季稻的晚稻的生产环节外包价格

农户家庭基本情况对农户家庭的基本情况进行概括,包括户主年龄、性别、教育程度、家庭总收入等特征全部样本被分为低收入(A)、中低收入(B)、中等收入(C)、中高收入(D)和高收入(E)共五组

农村劳动力要素用农户家庭的劳动力充裕程度来表示包括家庭的劳动力数量与平均劳动力工资这两个指标来衡量

农村土地要素土地要素的丰裕度包括水稻种植面积和土地细碎化程度

水稻生产专业化服务程度当村落内存在农业物质固定供应点、农村合作组织、农业生产专业化服务机构等,意味着水稻生产的专业化服务程度较高用不同指标来衡量专业化服务程度

农业生产补贴农业生产补贴用以衡量与水稻生产有关的促进政策包括农机购置补贴、水稻良种补贴等

注:(1)对于水稻生产环节外包价格,不同价格的水稻生产成本和投入具有很大的差异性。为了使得外包价格具有可比性,对于双季稻采取晚稻作为生产环节的外包价格;(2)农户户主的教育程度分为“小学及以下”(I)、“初中”(II)、“高中或中专”(III)、“大专及以上”(IV)这四个等级;(3)当土地越细碎,采用机械耕种的成本会越大,农户选择生产环节外包的可能性会越低(王志刚等,2011;蔡荣、蔡书凯,2014);(4)农业生产专业化服务机构包括机耕队、机插队、机收队等;(5)对于农业生产补贴,不包括农业直补金、农资综合补贴等,也不包括水稻最低收购价补贴

(四)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

在表2中,我们给出上述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将水稻生产的环节分为五个部分:农田整理、育秧、移栽、病虫防治、水稻收割。这对于这两个农业大省而言,不同的村落其气候环境会有较大的差异。因此,为了使得不同气候环境下的水稻生产具有可比性,我们将样本地区的病虫防治环节中的农药成本去掉。此外,根据调查样本可以发现,这457个农户中,仅有1.3%的农户使用了育秧外包服务,有效样本较少。为了避免模型估计结果的误差,在模型的实证部分,我们将育秧环节去掉。

二、实证分析

根据上文理论,将农户的水稻生产外包行为(Y)设定为二元Logit模型:当农户选择水稻生产环节外包时,此时变量Y取值为1;当农户选择自己进行水稻生产时,此时变量Y取值为0。其中,农户的水稻生产环节包括四个子项目,分别为农田整理、移栽、病虫防治、收割。解释变量包括家庭特征、农村劳动力要素、土地要素、水稻生产专业化服务程度、农业生产补贴等。同时,为了控制村庄地貌等特征的固定效应,本文也引入了村庄特征变量。

(一)估计结果

利用Stata12.0软件,可以得到表2所示的回归结果。

对于教育程度,我们设定了三个虚拟变量,分别为EDU1、EDU2、EDU3,分别表示初中、高中、大专及上的情形。此时,小学及以下被设定为了基准组。对于家庭收入变量,我们同样设定了四个虚拟变量,分别为INC1、INC2、INC3、INC4,分别表示中低收入组、中等收入组、中高收入组、高收入组的情形。此时,低收入组被设定为了基准组。

(二)结果分析

1.水稻生产环节外包价格对农户外包决策的影响。在表2中,水稻生产环节的外包价格对水稻外包产生了负向作用:水稻生产环节的外包价格越高,农户愿意将水稻生产环节外包的意愿越低。这说明,水稻生产环节外包服务作为一种特殊的服务商品,同样遵循了商品基本的供给与需求价格规律。在劳动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特征较为明显的移栽外包环节中,价格的影响机制并不明显,这在病虫防治上也是类似。这四个水稻生产环节相比,农田整理和收割这两个生产环节对水稻产量的影响相对较弱,而移栽和病虫防治这两个生产环节对产量的影响相对较强。因此,根据回归结果可以发现,在对水稻产量较弱的生产环节上,生产环节外包价格对农户水稻外包行为的影响相对较弱;反之则较强。

2.农户家庭基本特征对农户外包决策的影响。农户户主年龄对水稻生产环节外包决策的影响,在劳动密集型生产环节与技术密集型生产环节上存在着较大的不同。在农田整理和水稻收割这两个环节上,农户户主年龄对农户的水稻生产环节外包行为有显著的正向作用。具体来讲,随着户主年龄的增大,农户在劳动密集型环节的水稻生产中,将会选择外包劳动密集型生产环节;而对于技术密集型的水稻生产环节,选择外包的意愿较低。

从家庭收入来看,对水稻生产环节外包的影响最大的是移栽环节。但从四个环节来看,家庭收入对农户水稻生产环节外包的影响都显著为正。这说明,随着农村居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农村机械化程度的不断加深,目前农村水稻种植中选择农田整理和收割环节外包的农户已经非常多,这一现象在低收入农户中也较为常见。但整体来看,收入越高,选择外包的可能性也相应越高。

3.农村劳动力要素对农户外包决策的影响。在本文中,通过家庭劳动力数量和平均收入水平来衡量家庭劳动力要素充裕程度。从劳动力数量来看,劳动力数量对移栽生产环节的影响显著为正。这说明农村家庭的劳动力数量越多,家庭选择水稻生产环节外包的可能性越低。农户作为农业生产市场上的理性经纪人,在选择外包服务和自己投入劳动力种植水稻时,首先会考虑家庭内部的劳动力。当家庭劳动力数量充足时,不会考虑利用外包服务;而只有当家庭劳动力数量不足时,农户家庭才会选择采用水稻生产环节外包服务。

而对于家庭平均收入水平,家庭成员的平均收入越高,选择生产环节外包的可能性越高。这一方面是由于家庭成员平均收入更高时,选择自种水稻的机会成本会相应增加;同时,也只有当家庭成员平均收入较高时,才有足够的经济实力来选择外包服务。

4.农村土地要素对农户外包决策的影响。根据表2的回归结果可以发现,农户家庭的水稻种植面积对选择外包服务的决策有显著的影响。在本研究中,笔者考察了单季稻和双季稻的生产环节外包可以发现,由于水稻的生产季节性非常强,特别是水稻种植期间的天气情况会明显影响水稻的产量。因此,为了提高水稻的产量,农户会非常重视水稻种植的时节。而对于种植面积较大的家庭而言,则难以依靠家庭成员在相应的时节完成水稻的生产作业。而在水稻种植的不同环节中,移栽和收割环节的季节性相对更强。而种植面积较大的农户更愿意将这两个水稻种植环节进行外包。

5.水稻生产专业化服务对农户外包决策的影响。对于农村物质固定供应点,对于农户是否选择病虫防治服务外包具有负向作用。这也和现实情况吻合:当农村有农业物质固定供应点时,农户购买化肥农药会相对容易和便利,这进而降低了农户到其他乡镇购买农药的成本。因此,农户将病虫防治生产环节进行外包的概率也相应降低。

对于农村合作组织,对农户选择水稻生产环节外包的影响都不显著。这可能的原因是,目前我国的农村合作组织仍处于初步构建阶段,在农户互助、合作等方面的组织功能并不健全,因此,农村合作组织并没有发挥预期的作用。专业化服务队伍对农户的水稻生产环节外包有一定的影响,在农田整理和收割环节,存在着显著的正向作用。这说明,当农村村落存在着如机耕队、机插队、机收队等专业化服务队伍时,农户更倾向于选择生产环节外包。

6.农业补贴政策对农户外包决策的影响。农业补贴政策对农户的水稻生产环节外包产生了显著的影响。在农田整理和收割这两个环节,农业补贴政策对农户水稻生产环节外包的影响为负。这可能的原因是,存在多种农业补贴政策。例如,目前政府对农户的农机购置会给予较大额度的补贴。因此,在农机购置补贴的政策刺激下,农户购置农机的积极性会增加,进而会减少其水稻生产环节外包的可能性。

三、结语

基于2014年对黑龙江和湖南省这两个水稻主要生产省的7个地级市的75个行政村的调查数据,本研究实证分析了中国农村水稻生产外包行为的影响因素。研究发现:(1)农户水稻生产环节外包过程中,农户户主对水稻生产环节外包的影响主要在劳动密集型生产环节,而农户家庭收入对其外包的影响则主要在技术密集型生产环节。(2)水稻生产环节外包价格对农户生产环节外包的影响显著为负:随着外包价格的增加,农户将选择自种而非生产环节外包。但在技术密集型和劳动密集型生产环节上,水稻生产环节外包价格的影响有较大不同:技术密集型生产环节上,外包的价格机制更加明显。(3)家庭劳动力数量对农户生产环节外包的影响显著为负。(4)农村村落的专业化服务队组织对农户水稻生产环节外包存在着一定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农田整理环节。(5)农村的农业补贴政策对农户水稻种植不同生产环节的影响具有较大差异性。

通过分析认为:(1)政府应推进农村生产外包服务市场的建设,这对于新型城镇化战略和现代农业发展都将起到积极的助推作用;(2)政府应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进一步挖掘农村生产环节外包的市场潜能和需求空间;(3)加强农民只能技能培训,加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拉力”;(4)降低农村农业生产环节外包的交易成本,并加强农业技术推广。

参考文献:

[1] Kruseman G,J Bade.Agrarian Policies for Sustainable Land Use:Bioeconomic Modelling to Assess the Effectiveness of Policy Instruments[J].Agricultural Systems,1998,68:465485.

[2]Gillespie J,Nehring R,Sandretto C,et al.Forage Outsourcing in the Dairy Sector:The Extent of Use and Impact on Farm Profitability[J].Agricultural and Resource Economics Review, 2010,39(3):399414.

[3]王志刚,申红芳,廖西元.农业规模经营:从生产环节外包开始——以水稻为例[J].中国农村经济,2011(9):412.

[4]蔡荣,蔡书凯.农业生产环节外包实证研究——基于安徽省水稻主产区的调查[J].农业技术经济,2014(4):3442.

[5]江雪萍.农业分工:生产环节的可外包性——基于专家问卷的测度模型[J].南方经济,2014(12):96104.

[6]胡宜挺,肖志敏.农户农业生产环节外包行为影响因素分析——基于内蒙古宁城县玉米种植户调研数据[J].广东农业科学,2014(19):226231.

[7]赵玉姝,焦源,高强.农技服务外包的作用机理及合约选择[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3(3):8286.

Abstract:According to the year of 2014 survey data of 75 villages in two major riceproducing provinces of Heilongjiang and Hunan, this paper makes an empirical analysis of the influencing factors of the behavior of rice production outsourcing in Chinas rural areas. The study found: (1) The impact of household heads on rice production outsourcing is mainly in laborintensive production processes, while the impact of their family income on outsourcing is mainly in technologyintensive production processes; (2) The price of the rice production chain outsourcing has significant negative effect on farmers production processes outsourcing; (3) The number of family labor force also has significant negative effect on farmers production processes outsourcing; (4) The rural professional service organizations have certain influence on farmers rice production chain outsourcing, mainly in farmland consolidation; (5) The impact of agricultural subsidies on ricegrowing farmers in are greatly different in various production processes.

9.外包工程安全生产工作 篇九

外包人员《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一、填空题(每空2分,共20分)

1、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和业务技能,且按其工作性质,熟悉本规程的相关部分,并。

2、应始终认为线路带电,即使明知该线路 亦应认为线路随时有。

3、在电力线路上工作,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有、、、、和。

4、所谓运用中的电气设备,系指即带有电压的电气设备。

二、判断正误(每题2分,共20分)在你认为正确打√否则打×。

1、进入现场的一切工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并互相监督。()

2、工作监护人必须始终在工作现场,进行安全监护。工作监护人一般不参加工作班工作。()

3、许可开始工作的命令,必须由调度值班员用电话下达给工作负责人。()

4、屏蔽服衣裤最远端点之间的电阻值均不得大于15Ω。()

5、发现绝缘工具受潮或表面损伤、脏污,应及时报废。()

6、电力线路工作人员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6个月者,必须重温《安规》,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恢复工作。()

7、在工作中遇雷、雨、大风时,工作票签发人可根据情况,临时停止工作。()

8、工作终结后,工作负责人应报告工作许可人。()

9、成套接地线必须用多股软铜线组成,其截面不得小于35平方毫米。()

10、测量接地电阻、悬挂警示牌、修剪树枝、杆塔基础上的工作,按口头和电话命令执行。()

三、问答题(共50分)

1、工作票所列人员的安全责任有那些?(20分)

1)工作票签发人 2)工作负责人 3)工作许可人 4)工作班成员

2、作业人员的基本条件?(10分)

3、完工后,工作负责人应做那些工作?(10分)

4、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什么条件方可参加工作?(10分)

10.外包工程管理制度 篇十

常德华网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德庆分公司

外包工程管理制度

二〇一四年六月常德华网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德庆分公司

外包工程管理制度

目的: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保障员工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进一步明确各自的安全文明施工责任,防止以“包”代管,以“罚”代管的现象出现。为实现本安全事故零目标,对分包工程及分包队伍进行全面的安全文明施工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管理,监督到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和公司有关规定,根据工程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特制定分包工程与分包队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及办法。

为实现创优质工程、创标准化工地的总体目标,科学管理,内强实力,外拓市场,严格规范,量化考核,稳步提高我公司管理水平,充分调动广大职工及分包队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特制定本制度。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片区项目部。

1、管理目标:

1.1项目部:杜绝死亡和重伤及群伤事故,不发生轻伤事故,不发生一般施工机械、设备、交通、火灾事故。

1.2工地(分包队伍):杜绝轻伤及以上事故,不发生记录事故,不发生任何机械、设备、交通、火灾事故。

1.3班组:杜绝记录事故和严重未遂事故,杜绝任何施工机械、设备、交通、火灾事故。

1.4文明施工创高水平施工。

1.5工程质量指标:各单位工程全面达到国家相关标准。

2、职责:

2.1片区项目部安全员负责对分包单位(队伍)安全资质(人员证件、工器具试验等证件)的审查及上报工作,及时为分包人员审核、办理施工相关的证件以及工器具试验等工作。

2.2片区项目部安全员负责制订施工项目对分包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常德华网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德庆分公司

报片区经理批准后负责管理并监督执行。

2.3片区项目部安全员负责指导分包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实施细则的编制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管理内容及管理办法:

3.1分包单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规定,遵守项目部、工地有关安全健康和环境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监督和指导,并定期向片区项目部安全员汇报工作。

3.2片区项目部安全员必须制订对分包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及管理办法。经片区经理审批后监督执行。

3.3片区项目管理部门要规范承包合同的形式,应按规定要求完善分包单位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内容,明确各自有关承担的责任,认真审查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凡由分包单位的责任造成的事故,由分包单位自己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3.4每年年初或新开工前,片区项目部安全员必须认真重新审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凡未经安全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要及时协助分包单位进行证件审查等工作,严禁录用无安全资质的人员。

3.5项目部安全员监督分包单位的全体施工人员进行身体检查,对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精神病、癫痫病、色盲和其它不适应施工现场的病症,对老、弱、病、残、童工严禁录用。

3.6工程开工前分包单位必须组织全体人员参加由片区项目部组织的上岗前一级安全健康、环境保护、消防保卫的安全教育和考试,考试成绩由综合部存档,教育考试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

3.7工程开工前分包单位必须组织全体人员参加由工地组织的二级安全教育,按本工地特点及状况,工种专业技术要求,施工场所内主要危险作业场所及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安全要求和文明施工,环境卫生要求进行教育考试,考试成绩工地存档,工地教育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片区安全员负责监督。

3.8班组级三级教育由班组长和兼职安全员组织,根据本班组、工种安全施工特点、状况,施工范围所使用的工器具的性能和特点,操作要领,作业环境,危险源控制及个人防护用品要求、文明施工进行教育考试,考试成绩报工地存档。片区安全员负责监督。常德华网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德庆分公司

3.9片区项目部在工程开工前对分包单位的负责人和工程技术管理人员、专兼职安全员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保存完整的记录和资料。

3.10对特殊作业、危险作业的施工项目,片区项目部工程技术部门为分包单位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并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在施工过程中工程技术部门、安全部门派人员进行监督、检查。

3.11片区项目部为分包单位提供施工所必须的安全用具(配备职业和个人防护用品、用具,费用可在施工费用中扣除)。分包单位的安全员要佩戴明显的袖标标志,参加项目部安全部门组织的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活动,对查出的问题立即向负责人汇报后必须按“三定”的原则进行整改。分包单位的安全员必须参加安全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和安全员例会。

3.12分包单位的安全员必须具备三年以上的施工现场经历,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和业务管理素质及工程系列职务任职资格,工作认真,作风正派,忠于职守,热爱本职工作。

3.13安全员职责:

(1)监督、检查工地施工场所的安全文明施工状况和职工的作业行为。有权制止和处罚违章作业及违章指挥行为,有权根据现场情况决定采取安全措施和安全设施。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有权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2)参加工地重要施工项目和危险性作业项目开工前的安全交底,并检查开工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监督安全施工措施的执行。

(3)参加工地安全工作例会和调度会,协助工地领导布置检查,总结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4)协助工地领导布置与检查每周的安全日活动,监督检查班组每天的“三交”(交任务、交安全、交技术)“三查”(查衣着、查三宝、查精神状态)站班会。

(5)对工地施工现场和安全卫生责任区内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成品保护措施执行情况以及生活卫生的管理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工地施工机具和车辆交通安全监督工作。负责工地防火、防爆安全监督工作。

(6)协助工地有关人员做好职业防护用品、用具和重要工器具的定期试验、鉴定工作。组织开展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对新入人员进行第二级安常德华网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德庆分公司

全教育培训工作。

(7)参加工地安全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按“三定”的原则督促整改。参加项目部安全部门门组织的安全定期或专业大检查,参加安全员工作例会。

(8)负责对班组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考核与奖励。协助工地领导组织人身事故,记录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及时上报各类事故,不得隐瞒。

3.14对于不服从项目部安全部门及工地管理或严重违章作业的分包单位要立即终止合同,严禁重新录用。项目部在安全文明施工检查中,发现分包单位有严重违章现象,责令其立即停工整改,否则一律清退出现场。

3.15分包单位进入现场的全部手续审查合格后,项目部综合部要及时与供电局协商安排施工人员进行南网资格认定考试,考试合格并办理好相关证件后,应及时给分包单位的人员发放资格认定考试合格的相关证件。施工人员在上岗时佩戴,严禁转借他人。

3.16分包单位的负责人是安全文明施工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的安全负责,分包单位可按工作需要和安全施工的需要划分作业班组,班组长是本班组安全文明施工的第一责任者,班组必须设兼职安全员协助班组长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3.17班组兼职安全员职责:

(1)协助班组长组织学习,贯彻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程、规定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与要求。

(2)协助班组长进行安全健康和开展各项安全活动。

(3)协助班组长组织每周一次的安全文明施工活动,有权制止和纠正违章作业行为。

(4)检查作业场所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检查并督促本班组人员做好安全施工措施及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

(5)协助班组长进行班组(第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并将考试成绩报工地存档,认真开展每周一次的安全文明施工检查。

(6)协助班组长做好安全活动记录,检查记录,保管好有关安全资料。(7)参加本班组事故的调查分析,并做好记录。

3.18对分包单位项目部将实行安全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由项目部工程部门和财务部门根据工程量的大小,预留承包合同承诺的安全施工保证金(1—5万元),发生一次死亡事故扣除保证金100%,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立即清出现场,不在录用。常德华网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德庆分公司

发生一次重伤事故扣除保证金的50%,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给予黄牌警告、通报批评。发生一次轻伤事故扣除保证金的10%,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通报批评。发生一次记录事故中的严重未遂事故扣除保证金的5%,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发生机械、设备、交通、火灾事故比照以上事故的划分进行处罚。

3.19分包单位必须按国家及本企业的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职业和个人防护用品、用具(也可由片区项目部统一提供,费用在施工费结算中扣除),项目部安全部门将对其进行监督检查。

对安全文明施工有突出贡献的分包单位集体或个人,项目部安全部门将申请给予奖励。对采取了紧急措施而避免了重大事故的发生(或事故扩大)的集体或个人将给予重奖,对不服从安全部门门管理或严重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管理混乱、事故不断的分包单位,必须立即终止合同,限期退出并严禁录用。

3.20分包单位资质审查的内容:

(1)施工技术素质(包括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以及特殊作业人员的取证情况。

(2)施工管理机构及其人员配备。

(3)安全施工管理机构及其人员配(30人以上的分包单位必须设有专职安全员)。(4)保证安全施工机械(含起重机械安全准用证),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用具的配备。

4.工程管理实行工程质量考核奖罚制度 工程质量处罚:

4.1.按质量事故范围及分类,如在工程施工中,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按业主和公司相应文件执行。

4.2.发生一般质量事故,损失金额一次小于5万元的,按损失金额的10%处罚,损失金额在一次大于或等于5万元但小于10万元,按损失金额的20%处罚,同时对一般事故的主要责任者及直接责任这给予500~1000元的经济处罚,一般责任者给予批评教育并写出书面检查。

4.3.发生记录质量事故(已造成工程返工,但未留永久性缺陷或未影响工程及相应系统的使用功能),按发生性质处罚如下: 4.4属于未交底而发生质量事故: 常德华网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德庆分公司

罚直接责任者(200~300元)间接责任者(100~150元)

4.5属交底错误而发生事故:

罚直接责任者(200~300元)间接责任者(100~200元)

4.6属施工人员未按交底施工而发生事故:

罚直接责任者(100~150元)间接责任者(50~100元)

4.7属施工人员应知应会未认真施工而发生质量事故:

罚直接责任者(100~150元)间接责任者(50~100元)

4.8其它:

4.8.1为抢工期忽视工程质量,未按施工程序施工,造成一般或记录质量事故,对负直接责任的领导罚款500元,其下属领导及间接责任者罚款300元。

4.8.2在未经质量人员对工程按程序进行验收就进入下道工序施工的单位和个人,对责任单位罚款500~800元,对责任人罚款200元。

4.8.3因所采购原材料、半成品,成品不合格而发生记录或一般质量事故,物资部门负直接责任,按情节事故损失费的100%-15%由供应部门的责任者承担。

4.8.4因试验工作人员不认真检验而发生一般及以下质量事故,损失费的10%由试验部门的责任者承担。

4.8.5因其它不可确定性造成的质量事故,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弄清原因后;按公司有关条款进行处罚。

4.8.6在日常检查验收中,对分项工程出现不合格项或不合格点,对责任单位或责任人根据具体情况随时进行质量处罚,具体见下: 4.9土建工程质量处罚: 4.9.1钢筋砼胀模,每处500元。

4.9.2衬砌接口处不光洁、不顺直,每处300元。4.9.3砼面出现麻面、露筋,每处50元。4.9.4砼表面不平整,每处50元。常德华网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德庆分公司

4.9.5回填土不密实,每处20元。4.9.6钢筋焊接一次抽检不合格罚100元。4.9.7墙体砌筑不顺直,每处200元。

4.9.8墙体砌筑涵洞不符合设计要求,每处100元。4.9.9墙体砌筑砂浆饱满度小于80%,每处50元。

4.9.10预埋铁件不外露,与砼面不平齐,或无预埋件,每处50元。4.9.11坑池沟道边不顺直,顶面不平整,表面不光洁,每处罚50元。4.9.12隧道支护出现脱落、掉快或有害裂缝,每处罚200元。4.9.13胀逢、伸缩缝不垂直、不平整,每处100元。4.9.14隧道衬砌后出现渗漏,每处罚300元。4.9.15排水沟不符合要求,排水不畅,每处200元。4.9.16照明设施不齐平、位置满足要求,每处50元。4.10各级考核质量处罚:

4.10.1工程质量部在迎接公司质量评分检查中,如在公司各项目部排名落后的罚部长200元,有关部员100元。

4.10.2工程质量部在迎接质检部门、甲方、监理大型检查验收时,资料管理不符合整改项超过5项罚部长200元,有关部员100元。

4.10.3在三标一体外审时,不符合项(一般)超过5项者,罚责任部门负责人200元,主要部员100元。

4.10.4月份工程质量检查考评中,验评资料类每扣1分罚工地领导100元,罚责任人100元。

4.10.5月份工程质量检查考评中,实测实量类每扣1分罚工地领导50元,罚责任人100元。

4.10.6未经验收合格就进行下道工序的每发现一次罚责任人300元。4.10.7一次验收不合格罚工地质检员100元。4.11工程质量奖励:

4.11.1按月份工程质量检查考评表,评为优良的单位,奖励500元。对相关部室直接责任人奖励300元,间接责任人奖励200元。

4.11.2公司季度检查考核达到优良者,施工工地(队)奖励700元,对各相关部室主常德华网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德庆分公司

要责任人、直接责任人给予300~500元的奖励,间接责任人给予200~300元奖励。4.11.3单位工程达到优良工程标准的单位,按其产值的2‰给予奖励。对项目部直接参与质量检查和验收的管理人员,按工程产值大小的不同给予1000~2000元的质量奖励。4.11.4对刻苦钻研,勇于创新,采用新工艺、新方法,既保证工程质量,又大大提高劳动生产率,一次奖励个人1000~2000元。

4.11.5对认真钻研专业技术,勤于现场,发现问题,避免发生质量事故的个人,视情节给予1000~2000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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