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职称评审破格条件

2024-07-30

山东职称评审破格条件(精选5篇)

1.山东职称评审破格条件 篇一

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申报条件

不具备规定学历、任职年限或专业工作年限,但确有真才实学,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有外语考试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效成绩,距规定任职年限两年以内,任现职各考核合格以上,至少有两考核优秀或任职期满考核优秀,且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的,可破格申报评审。

(二)破格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业务条件

具备下列1、3或2、3条件(同一获奖项目、获奖论文或著作按一项计算)的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可破格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中获得设区的市政府或省级以上政府人事部门与业务主管部门联合表彰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也可破格申报。

1、承担省级项目(课题),并已经省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同行专家鉴定,其成果具有省内先进水平;或者已经省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同行专家鉴定,在管理、应用技术推广(包括专利成果推广应用)中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其教学、科研成果在全省或设区的市范围内推广。

2、获省、部级科学技术三等奖以上及相当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或者获省社会科学成果三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人;或者教学、科研成果获省政府业务主管部门或设区的市政府组织评审的二等奖(或三等奖两项)以上的主要完成人;或者获两项以上国家专利,其中至少一项在实践中推广应用。

3、在省级以上业务部门主办具有国内统一刊号公开发行的专业报刊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三篇以上(独立完成或第一作者,3000字以上);或者公开出版由本人撰写的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一部以上专著或译著;或者主持编写大型系列国家或部颁标准及规范;或者主持编写在省以上范围通用的教材(理工、农林、医学、体育类教材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15万字,文史、财经、政法、管理、艺术类教材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20万字);或者从事文化艺术、文学创作工作,在省级以上专业报刊、出版社发表、出版了50万字以上的文学作品,且作品在省内有重大影响,受到文学艺术界的较高评价。

(三)破格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业务条件

具备下列1、3或2、3条件(同一获奖项目、获奖论文或著作按一项计算)的助级专业技术人员可破格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中获得设区的市政府或省级以上人事部门与业务主管部门联合表彰的、省教学能手、省以上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也可破格申报。

1、承担市地级项目(课题),并已经市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同行专家鉴定,其成果具有市内先进水平;或者已经市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同行专家鉴定,在管理、应用技术推广(包括专利成果推广应用)中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其教学、科研成果在全市推广。

2、获市地级科学技术三等奖以上及相当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或者获市社会科学成果三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人;或者教学、科研成果获市政府业务主管部门或县政府组织评审的二等奖(或三等奖两项)以上的主要完成人;或者获两项以上国家专利,其中至少一项在实践中推广应用;或者获一项以上国家发明专利。

3、在省级以上业务部门主办具有国内统一刊号公开发行的专业报刊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一篇以上(独立完成或第一作者,2000字以上);或者公开出版由本人撰写的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一部以上专著或译著;或者主持编写大型系列国家或部颁标准及规范;或者主持编写在省以上范围通用的教材(理工、农林、医学、体育类教材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5万字,文史、财经、政法、管理、艺术类教材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8万字);或者从事文化艺术、文学创作工作,在省级以上专业报刊、出版社发表、出版了30万字以上的文学作品,且作品在省内有重大影响,受到文学艺术界的较高评价。

县(市区、开发区)人事局或市直主管部门要对破格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申报人员进行全面考察,并写出考察报告(一式三份),随同所有评审材料直接报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方可移交各评委会评审。

中学教师破格申报晋升中级职务条件

不具备规定学历任中学二级教师职务满四年以上,或具备规定学历任中学二级教师不满四年的中学教师,任现职以来考核有一次优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项者,可破格申报晋升中学一级教师职务。

一、参加编写市级及以上中学教材、教学参考书籍者(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1万字)。

二、教育教学科研成果获省级三等奖、市级二等奖及以上的主要获得者(以奖状排名为准)。

三、获县、区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园丁、教坛新秀和学生最喜爱的教师等称号及以上者。

四、教育教学工作成绩显著,教育教学水平较高,为区、县(市)一级该学科的骨干教师。

五、有与所教学科对口的专业合格证书。

六、在教育教学改革、支援边远贫困地区教育工作以及热爱关心学生、为人师表等方面作出突出成绩的。

七、截止本次评审前一年止,高中、中专毕业从事中学教学(或相近专业)工作二十年及以上,高中、中专以下从事教育工作二十五年以上,符合下列四条之一:

1、曾在市(地)级以上专业刊物上发表过论文或经验总结;

2、曾获得市(地)级教育教学优秀论文三等奖;

3、曾获得区、县(市)或以上教育、教学单项先进;

4、近五年来获校级先进两次及以上。

小学教师破格申报晋升小学高级教师职务条件

对不具备规定学历任小学一级教师职务满五年以上,或具备规定学历任小学一级教师不满五年的小学教师,任现职以来考核有一次优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项者,可破格申报晋升小学高级教师职务。

一、任现职以来,参加编写市(地)级及市(地)级以上小学教材、教学参考书者(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1万字)。

二、任现职以来,曾获得县、区级及以上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园丁、教坛新秀和学生最喜爱的教师等称号及以上者;

三、任现职以来,教育教学工作成绩显著,教育教学水平较高,为区、县(市)一级该学科的骨干教师。

四、在教育教学改革、支援边远贫困地区教育工作以及热爱关心学生、为人师表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

五、截止本次评审前一年止,从事小学教学工作二十五年及以上,符合下列四条之一:

1、曾在市(地)级以上专业刊物上发表过论文或经验总结;

2、曾获得市(地)级教育教学优秀论文三等奖;

3、曾获得区、县(市)或以上教育、教学单项先进;

4、近5五年来获校级先进两次及以上。

高级职称评审基本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2

破格申报条件: 为了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对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人员,可以不受学历、资历的限制破格申报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

(一)破格申报高级职务者必须具有下列条件中的二条:

1、获得部、省级表彰的学科带头人;地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荣获国家、省级表彰的乡镇企业家或优秀厂长、经理。

2、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省、部二等奖以上;地市一等奖以上(含发明奖、成果奖、自然科学奖、星火奖)项目的主要完成者;获得国家级金、银产品奖或省、部级名牌产品奖或优秀工程奖的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创国家级、省级新产品奖的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

3、直接主持完成大型项目或全面负责大中型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或对非公有制企业技术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取得明显经济效益者;企业连续二年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省确定的山区县1000万元以上)、或利税在400万元以上(省确定的山区县200万元以上)的主要负责人。

4、在技术发明、创新、改造、专利、推广、应用中,取得的经济效益连续二年(申报高级职务的前二年)占本企业利税总额(400万元以上,贫困山区200万元以上)20%以上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5、对本专业技术岗位的工作创立了有价值的经验,并在省内同行业中推广的主要贡献者;担任中级职务期间,成绩显著,并获得省级以上先进工作者称号的;或者在地市以上报刊或会议上发表过两篇以上被同行专家认定为有价值的学术论文,或正式出版过有价值的著作或译著。

(二)破格申报中级职务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

1、获国家科技进步、星火计划四等奖或省、部级科技进步、星火计划三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者,或获地(市)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者或获省部优质产品或优质工程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2、在地市级以上报刊发表专业技术论文三篇以上或专著。

3、直接主持中型项目或中型骨干企业的专业技术工作,且连续二年以上取得了明显效益者。

4、担任助理级期间,成绩显著且获地(市)级优秀企业家或先进专业技术工作者称号的。

初级、高级、中级职称评定破格申报条件

为了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对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人员,可以不受学历、资历的限制破格申报高、中级职称职务任职资格,直接参与高级、中级级职称评定。

(一)破格申报高级职称职务者必须具有下列条件中的二条:

1、获得部、省级表彰的学科带头人;地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荣获国家、省级表彰的乡镇企业家或优秀厂长、经理。

2、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省、部二等奖以上;地市一等奖以上(含发明奖、成果奖、自然科学奖、星火奖)项目的主要完成者;获得国家级金、银产品奖或省、部级名牌产品奖或优秀工程奖的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创国家级、省级新产品奖的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

3、直接主持完成大型项目或全面负责大中型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或对非公有制企业技术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取得明显经济效益者;企业连续二年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省确定的山区县1000万元以上)、或利税在400万元以上(省确定的山区县200万元以上)的主要负责人。

4、在技术发明、创新、改造、专利、推广、应用中,取得的经济效益连续二年(申报高级职务的前二年)占本企业利税总额(400万元以上,贫困山区200万元以上)20%以上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5、对本专业技术岗位的工作创立了有价值的经验,并在省内同行业中推广的主要贡献者;担任中级职务期间,成绩显著,并获得省级以上先进工作者称号的;或者在地市以上报刊或会议上发表过两篇以上被同行专家认定为有价值的学术论文,或正式出版过有价值的著作或译著。

(二)破格申报中级职称职务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

1、获国家科技进步、星火计划四等奖或省、部级科技进步、星火计划三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者,或获地(市)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者或获省部优质产品或优质工程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2、在地市级以上报刊发表专业技术论文三篇以上或专著。

3、直接主持中型项目或中型骨干企业的专业技术工作,且连续二年以上取得了明显效益者。

4、担任助理级期间,成绩显著且获地(市)级优秀企业家或先进专业技术工作者称号的。

(三)有些条件符合者可以免计算机职称考试以及职称英语考试。各地的要求不一样,请具体参考本地的条件。

2.山东职称评审破格条件 篇二

辽人发[2000]16号

各市人事局,省直各部门、中央驻辽宁各单位:

现将《辽宁省高新技术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实施意见》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做好组织落实工作。辽宁省高新技术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实施意见

为了落实《辽宁省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若干决定》(辽委发[1999]17号)精神,加快建设我省高新技术人才队伍,促进我省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为我省社会和经济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评审范围及对象

凡在省内高新技术园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开发区、留学生创业园区注册的高新技术企业;国家和省政府确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私营、合资、独资的高新技术企业中从事电子信息技术、光电一体化、生物工程、生物制药、新材料、新能源等高新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按照本意见的老人家,申报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

二、申报系列与级别

在高新技术企业中开展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工作,暂在工程技术、自然科学研究等系列中进行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定。高级评委会由省人事厅负责组建,中、初级评委会由各市人事局负责组建。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评定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一般应具备国家颁布的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所规定的学历、资历和其它任职条件。符合辽宁省现行职称政策规定标准和条件的人员,其评定的标准和条件仍按现行职称政策执行。

(二)对于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企业经营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可有受资历的限制,直接申报评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直接申报工程热核和自然科学研究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1、通过开发、设计或引进新技术、新工艺,提高产品科技含量,产品质量或科技水平居全国或全省同行业领先水平,为企业年创造经济效益1000万元以上,且科技贡献率在酱增值、效益增加中达到40%以上的主要贡献者;

2、取得国家发明专利技术1项或国家实用新型专利1项以上,每年为企业带来直接经济效益1000万元以上的主要贡献者;

3、在经济结构调整中,通过兼并、收购、控股等形式实现资产重组后,年盈利在1000万元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经营者。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直接申报工程技术和自然科学研究系统高级职称:

1、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通过技术联合、吸收等途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研制、开发高新技术产品1项以上,为企业年创造经济效益500万元以上,且科技贡献率在资本增值、效益增加中达到30%以上的主要贡献者;

2、根据市场需要,研制开发出适销对路产品,所开发的产品被列为高新技术产品,且获得省部级优质产品奖,每年为企业带来直接经济效益500万元以上的主要贡献者。

3、在经济结构调整中,通过兼并、收购、控股等形式实现资产重组,年盈利在500万元以上的企业经营者。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直接申报工程技术和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1、通过引进新技术、研究新工艺、开发新产品,提高产品科技含量,为企业年创造经济效益300万元,且科技贡献率在资本增值、效益增加中达到20%的主要贡献者;

2、取得国家发明专利技术或国家实用新型专利技术1项以上,为企业带来直接经济效益300万元以上的主要贡献者;

3、根据市场需要,努力开发适销对路的产品,所开发的产品被企业确定为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在同类产品中处于领先水平,年盈利300万元以上的企业经营者。

四、申报程序

(一)由国有高新技术企业、省内高新技术园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开发区、留学创业园区人事部门保存档案的申报人员,可由用人单位按现行职称申报程序,即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向市级以上人才服务机构申报;由各级人才服务机构保存档案的高新技术园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开发区、留学创业园区、私营、合资和独资高新技术企业和由高新技术企业、民营企业自行保存档案的相关人员,可由用人单位或个人向市级以上人才服务机构进行申报。

(二)申报评定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应填写《辽宁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定表》,提供在高新技术企业工作的证明和相应的原始材料(工作业绩、获奖证明等)和有关证书(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外语考试合格证书、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等)及二张近期二寸免冠照片,并按规定顺序分别装入《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报评材料袋》主卷和副卷。外省市来我省工作的人员还应提供暂住证、现聘用(劳动)合同书。

(三)各级人才服务机构将受理的高新技术工作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称材料汇总,经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审核后,将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材料统一报省人事厅;将申报中、初级专业技术职称材料按属地化统一报市人事局。

(四)各级人事部门可以根据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实际情况,组织专门的评委会,可不受每年评审一次的规定限制,自主决定例会时间,为高新技术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评定职称提供方便。

(五)高新技术产业专业技术人员所需要的外语和计算机知识,可以采取“先评后补”的形式。其中留学归国人员外语和计算机免试。

3.山东职称评审破格条件 篇三

近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台的《黑龙江省破格晋升高级职称实施办法(试行)》提出,在我省工作的国有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自由职业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可不受学历、资历、论文等条件限制申报破格晋升高级职称,并不受所在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直接聘用兑现相应工资待遇。

直接晋升正高级职称。获得国家科學技术奖的主要完成人(前三人)以及取得本行业、本专业突破性重大创新成果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可直接晋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直接聘用。

破格晋升高级职称。对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可不受学历、资历、论文等条件限制,中级及以下职称人员可破格晋升副高级职称,副高级职称人员可破格晋升正高级职称,不受所在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予以聘用。

向基层一线人员予以政策倾斜。按照“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职称管理模式,对长期扎根农村基层一线工作,累计从事本领域(行业、专业)专业技术工作满30年,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业绩,获得市(地)以上奖励,在当地得到业内普遍认可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也可按程序申报破格晋升“基层”高级职称。

4.山东职称评审破格条件 篇四

发表日期:2005年3月31日 已经有829位读者读过此文

关于印发《部分系列破格申报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条件(试行)》的通知

浙江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部分系列破格申报晋升高级专业

技术职务条件(试行)》的通知

浙职改办[1992]23号

各市、地、县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宁波市人事局、省直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浙职改字〔1992〕1号文件规定,省有关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主管部门对部分系列破格申报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条件已经拟定,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在工作中试行,并将试行中的问题和意见及时告诉我们。

一九九二年七月十一日

部分系列被破格申报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条件(试行)

一、高等学校教师破格晋升副教授职务条件

(一)本科院校教师不具备规定学历和资历破格晋升副教授职务,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任现职以来担任过两门(其中一门为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课程的讲授工作,教学工作量饱满,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成绩卓著,教学效果良好。

3、在全国性或国际性刊物上发表过三篇(部)以上学术论文或正式出版过论著(其中一篇(部)以上的第一作者)。

4、本专业技术工作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获国家三等奖或省、部级二等奖及其以上项目的主要贡献者。

(2)获国家或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或省、部级劳动模范、科技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称号(不含协会、团体授予的称号)者。

(3)在本专业范围内成绩显著,有一定知名度、被同行专 家一致公认。

(二)专科院校教师不具备规定学历和资历破格晋升到教授职务,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任现职以来担任过两门课程的讲授工作,教学工作量饱满,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成绩卓著,教学效果良好。

3、在全国性刊物上至少发表过三篇学术论文或正式出版过著作。

4、本专业技术工作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l)获国家级三等奖或省、部级二等奖及其以上项目的主要贡献者。

(2)获国家或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或省、部级劳动模范、科技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称号(不含协会、团体授予称号)者。

(3)在本专业范围成绩显著,有一定知名度、被省内同行专家一致公认者。

(4)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十五年以上,且任现职以来获“校级先进工作者”两次以上。

二、自然科学研究人员破格晋升副研究员职务条件

担任助理研究员五年以上不具备规定学历或具备规定学历担任助理研究员不满五年的科学研究人员,具备以下三条要求者,可以破格推荐晋升副研究员职务。

1、经同行专家鉴定,确有本学科系统而坚实的理论基础,了解本学科国内现状和发展趋势,能创造性地解决科研工作中较复杂又有较重要意义的理论问题或技术问题,并提出有较高水平的研究报告,或在国际或全国性刊物上发表三篇论文,或正式出版专著。

2、任现职以来组织或主持过国家或省部级重点攻关项目,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者。

3、在科研工作上成绩显著,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获得国家级(指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发明奖,下同)三等奖以上,或获得省、部级二等以上的主要贡献(前三名)者。

(2)在本专业岗位上贡献突出,获得国家或省、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国家或省、部科技先进工作者称号(不含协会、团体授予的称号)。

(3)在本学科范围内成绩显著,在同行中有相当知名度,经专家考核鉴定(包括答辩)具备副研究员水平者。

三、卫生专业技术职务系列破格晋升高级职务条件

担任主治医(主管药、护、技)师职务五年以上不具备规定学历或具备规定学历担任以破格晋升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职务:

1、在国家专业性学术会议上,或在国际或全国性医学报刊上,至少发表过三篇有价值的学术论文。

2、掌握本学科(医、药、护、技)先进医疗技术和诊治办法,在本专业范围内,组织或主持解决过疑难病症的诊断治疗,理论上或解决实际问题方面,在同行中有相当知名度。

3、获国家三等奖、省部级二等奖及其以上项目的主要贡献者。

4、获得国家或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全国模范护土,国家或省部级科技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者(不含协会、团体授予的称号)。

5、担任主管护师五年以上,并且近五年内在县级医院护理部担任正、副主任(或正、副总护土长),或者在地市以上医院主要科室担任护士长二年以上,实际工作业绩突出。

6、大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二十年以上,中专及相当中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二十五年以上;或在六十年代及以前获得县以上人民政府或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中医师证书及相当资格证件后,一直从事中医药工作,经验丰富、疗效显著、在群众中享有一定信誉。

四、工程技术人员破格晋升高级工程师职务条件

不具备规定学历担任工程师职务五年以上,或具备规定学历担任工程师职务不满五年的工程技术人员,在符合政治条件的前提下,具备下列六项条件中的三项者,可破格晋升高级工程师职务。

l、在国际或国家专业性学术会议或报刊上,至少发表过三篇本专业论文,或正式出版过本专业专著或译著。

2、获国家三等奖或省、部二等奖(指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发明奖,下同)及其以上项目的主要贡献者。

3、国家或省、部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或省、部技术进步优秀管理工作者,国家或省、部科技劳动模范、科技先进工作者(不含协会、学会等团体授予的称号)。

4、获国家或省、部科技攻关重大成果奖的项目主要负责人或获科技攻关突出贡献科技人员称号者。

5、主持国营大中型企业(或建设项目)主要工程技术工作,成绩突出,取得显著经济效益者,或获得国家级优秀新产品一、二等奖或省部优秀新产品一等奖;国家优秀工程勘察、设计金银质奖或省、部一等奖;国家优秀产品金银质奖;国家优质工程金银质奖或二项以上省优质工程奖;国家质量管理奖;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一、二等奖或省一等奖的主要贡献者(指主要研究设计者或技术决策并实施者)。

6、具有本专业大专毕业学历,从事工程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中专毕业从事工程技术工作二十五年以上。

五、农业技术职务系列破格晋升高级职务条件

不具备规定学历担任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职务五年以上或具备规定学后担任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职务不满五年,具备以下六条中的三条者,可破格晋升高级农艺师(高级畜牧师、高级兽医师)职务。

1、在国际或国家农业学术会议上,或在全国性报刊上,至少发表过三篇有价值的学术论文。

2、主持并完成科学技术试验、示范、培训及国内外新成果引进试验和新技术推广工作,对提高农业生产率和经济效益,作出重大贡献者。

3、正式出版过农业技术指导或农业技术管理方面著作或译作的。

4、获全国农业科技成果奖、农业部和省农业科技成果二等奖以上或获农业部和省农业丰收一等奖主要贡献者。

5、获国家或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国家或省、部级科技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优秀农业科技工作者称号者(不含协会团体授予的称号)。

6、大专毕业从事农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中专毕业从事农业技术工作二十五年以上。

六、翻译专业人员破格晋升副译审职务条件

不具备规定学历担任翻译职务五年以上和具备规定学历担任翻译职务不满五年,符合以下三项条件者,可以破格晋升副译审职务。l、经同行专家鉴定,确有较高的翻译理论水平和较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对本专业的翻译有一定的研究,在全国性报刊上至少发表过三篇有较高水平的论文或出版过译著或专著。

2、有较丰富的翻译实践经验。能从事同声翻译工作或审稿、定稿工作,翻译流畅、准确,译文能表达原作的风格。在同行中有一定的影响。

3、在本专业人才的指导和培养中有较大的成绩。

4、从事翻译工作二十五年以上。

七、档案专业人员破格晋升副研究馆员职务条件

档案专业人员不具备规定学历担任馆员职务五年以上,或具备规定学历担任馆员职务不满五年,具备下列六项条件中的三项者,可以破格晋升副研究馆员职务。

1、在国际或国家档案学术会议(如国际档案大会及国际档案理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组织的国际学术会议,国家档案局组织的档案学专题研讨会,中国档案学会及其专业委员会组织的学术会议)上交流,或在全国性报刊(如《档案学研究》、《档案学通讯》、《档案工作》等)上发表,计三篇以上较高水平的档案学术论文。

2、获国家三等奖(如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或省、部级(如国家档案局科技进步奖、优秀成果奖)二等奖以上一项档案科研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员。

3、获国家或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或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或先进集体负责人。

4、正式出版档案专业专著或译作,编写、主编或审定档案大专水平以上专业课教材,给大专院校学生开过一、二门档案专业课,给局、馆长或馆员继续教育系统讲授过一、二门档案专业课。

5、组织指导档案工作人员进行档案业务的重大课题研究,主持有一定影响的大型史料(一般30万字以上)的编写,或二次荣获全省编研成果一等奖的主要负责者;或档案工作经验相当丰富,起草过规范性文件5篇以上或档案行政规章或省、部颁标准,对本单位、本地区档案工作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或能解决档案业务工作中的重大疑难问题,对推动全省档案工作某一方面的开展作出较大的贡献的(如企业、事业档案管理升级被评为国家一级的主要负责者,档案馆升级被评为省一级主要负责者)。

6、大专毕业从事档案专业工作二十年以上,中专毕业从事档案专业工作二十五年以上的。

八、统计专业人员破格晋升高级统计师职务条件

对不具备规定学历,担任统计师职务五年以上或具备规定学历担任统计师不满五年,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三条的统计人员,可破格晋升高级统计师职务。l、在国家专业性学术会议上,或在全国性报刊上至少发表过三篇有较高水平的专业论文。

2、正式出版过本专业论著、译作或编写过大、中专教材,并任主编、副主编及主要撰稿者、教材经采用单位确认效果较好;或系统地讲授过大、中专统计专业课程,效果较好。

3、国家三等或省、部二等统计、经济及其他社会科研成果项目的主要贡献者。

4、本专业工作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参加市地以上重点工程技改项目经济技术论证或可行性调查审定,提出有较高价值的建议或措施并被采纳。

(2)参与单位经营、管理决策,并达到全省同行中先进水平,对企事业的 发展及提高管理水平或经济效益作出较大贡献,经所在单位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公认。

(3)发挥统计职能作用,在改进统计管理等方面成绩显著,经所在单位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公认。

(4)拟写过全国或全省系统一个专业的统计方法、制度,或参与制订并组织实施大型社会、经济统计调查项目成绩显著,经所在单位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公认。

5、大专毕业从事统计工作二十年以上,中专毕业从事统计工作二十五年以上。

九、会计、经济(财税)专业人员破格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条件

对虽不具备规定的学历担任会计师、经济(财税)师职务五年,或具备规定学历,担任会计师、经济(财税)师职务不满五年,符合下列条件中三项者,可以破格晋升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财税)师职务。l、在全国专业性学术会议上,或在全国性报刊上发表过三篇以上专业论文;

2、正式出版过本专业论著、译作或合编大、中专专业教材并任主编、副主编及主要撰稿者,教材经采用单位确认效果较好;或系统地讲授过一门大、中专财务会计、财政税收课程,效果较好;

3、获国家三等奖或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的财税、会计科研成果项目的主要贡献者:

4、本专业工作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l)参加市(地)以上重点工程、技改项目经济技术论证和可行性调查审定,提出有较高价值的建议或措施并被采纳;

(2)参与单位经营、管理决策,在加强经济核算和管理,促使资金、成本、利润、消耗等主要经济指标达到全国、全省同行业先进水平或提高经济效益方面作出重要贡献,经所在单位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公认;

(3)发挥财政税收的职能作用,在改进财务和会计管理,促进生产、经济发展,增加财政收入方面,成绩显著,经所在单位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公认;

(4)在大、中型骨干企业、市地以上业务主管部门担任财务会计副科、处长以上职务五年以上或在财政税务部门专管大、中型骨干企业五年以上,工作成绩突出。

5、被授予全国财务会计、财政税收先进工作者或部、省级优秀会计、优秀财税人员称号;

6、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二十年以上,中专及相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二十五年以上。

+、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被格晋升高级讲师职务条件

对虽不具备规定学历,担任讲师职务满五年或具备规定学历担任讲师职务不满五年,具备下列五项条件中的三项者,可以破格晋升中专高级讲师职务。

1、在教育、教学或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方面有比较突出的专长和丰富的经验,成绩显著,在同行中具有一定知名度。

2、获国家、省(部)或市(地)级劳动模范,省特级教师,全国或省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省教坛新秀、德育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3、正式出版过较高价值的本专业教材、专著、译著或教学用书。

4、在教育、教学研究、科研工作和指导教师方面成绩突出,效果显著,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教育、教学研究和科研成果获国家三等奖,部省级二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者;

(2)任现职以来,有三篇论文在国家专业性学术会议或全国性报刊上发表。

5、大专毕业从事教育工作或本专业工作二十年以上,中专毕业从事教育工作或本专业工作二十五年以上。

十一、中学教师破格晋升高级教师职务条件

对虽不具备规定学历,担任中学一级教师职务满五年或具备规定学历担任中学一级教师不满五年,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三项者,可以破格晋升中学高级教师职务。

1、学校教育、教学主要业务骨干,在教育、教学或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方面有较强的专长和丰富的经验,成绩显著,在同行中具有一定知名度。

2、获国家、省(部)或市(地)级劳动模范,省特级教师,全国或省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省春蚕奖,省教坛新秀、德育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3、正式出版过较有价值的本学科教材、专著、译著或教学用书。

4、在教育、教学研究和指导教师方面成绩突出,效果显著,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教育、教学科研成果获国家三等奖,部、省级二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者;

(2)任现职以来,有两篇论文在国家专业性学术会议或全国性报刊上发表,或获得优秀论文评选国家三等奖,省级二等奖以上;

5、大专毕业从事教育工作二十年以上,中专毕业从事教育工作二十五年以上。

十二、艺术、群文、图书、文博、电影等专业技术人员破格晋升高级职务条件

(一)艺术系列(编剧、导演、作曲、指挥、舞台美术设计、美术)

不具备大学专科学历,担任艺术三级职务五年以上,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担任艺术三级职务不满五年的艺术专业人员,具备以下六项中的三项者,可破格晋升艺术二级职务。

l、获得国际或国家部级二等奖以上,省级一等奖,或为省级文化主管部门认可的非政府部门颁发的一等奖的主要贡献者。

2、创作的作品在省内外正式公演(展览),并在全国公开发行的专业刊物上发表过,其作品水平被同行专家所公认,在社会上有较大影响。

3、有很高的艺术造诣,创作技艺精湛,专业成果显著,在省内本专业中有相当知名度,是本专业本剧种业务带头人。

4、在国家专业学术会议上宣读或在全国专业性刊物上发表过有价值的学术论文或出版过艺术专业的专著、译著,被同行专家所认可。

5、在本专业技术岗位上贡献突出,并获国家或省、部劳动模范称号;国家或省、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国家或省、部文化先进工作者称号(不含协会、团体授予的称号)。

6、连续从事艺术专业工作二十五年以上。

艺术系列的演员、演奏员、舞台技术等专业应与其他专业一样有担任低一级职务的任职资历(任职资历参照《细则》中创作类人员的要求),不到任职资历的人员可参照艺术创作类人员的破格条件,破格推荐评聘高一级职务。

(二)群文系列

不具备规定学历,担任馆员职务五年以上,或具备规定学历,担任馆员职务不满五年的专业人员,具备以下六项中三项者,可破格晋升副研究馆员职务。l、在国际、全国专业学术会议上宣读三篇有关群众文化有价值的论文,并收入论文集者;或在全国性报刊上发表不少于三篇本专业有价值的学术论文者。

2、获国家三等或省、部级二等奖以上作品和项目的主要作者和贡献者。

3、培训辅导专业人才成绩显著,确实经过培训辅导并有所在单位证明的输送省级专业艺术团体5名,国家级专业艺术团体2名。

4、直接主持并完成国家或省、部、市、地(省厅、局)级重大群众文化艺术活动或调研课题项目的研制、审定、组织实施、管理工作,并已取得明显效益。被同行专家、领导和群众一致公认为专业水平高、能解决群众文化专业重大疑难问题的业务带头人。

5、在本专业技术岗位上贡献突出,并获国家或省、部劳动模范称号;国家或省、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国家或省、部文化先进工作者称号(不含协会、团体授予的称号)。

6、连续从事群文专业工作,中专以下学历二十五年以上;大专学历二十年以上。

(三)文博系列

不具备规定学历,担任馆员职务五年以上,或具备规定学历,担任馆员职务不满五年的专业人员,具备以下六项中三项者(其中一、二、两项中必须具备一项),可破格晋升副研究馆员职务。

l、在完成文物保护规划的实施、考古发掘、陈列展览、宣传讲解、文物标本研究鉴定、藏品整理保管等重大工作方面有突出成就,被同行专家公认具有较高水平者。

2、在文博专业技术领域中,有特殊技能和贡献,被同行专家公认具有较高水平者。

3、在全国性学术刊物上发表三篇以上有价值的专业学术论文、考古发掘报告、文物调查报告,被同行专家公认具有较高水平者。

4、国家三等、部省二等获奖专业项目的主要贡献者(以奖励证书为准)。或获国家或省、部劳动模范称号;国家或省、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国家或省、部文化(科技)先进工作者称号(不含协会、团体授予的称号)。

5、正式出版过本专业的专著或合编专业书籍,并被同行专家公认具有较高水平的主编或主要参加者。

6、连续从事文博专业,中专以下学历二十五年以上,大学专科学历二十年以上。

(四)图书、资料系列

不具备规定学历,担任馆员职务五年以上,或具备规定学历,担任馆员职务不满五年的专业人员,具备以下六项中三项者,可破格晋升副研究馆员职务。

1、国家三等或省部级二等获奖专业项目的主要贡献者。

2、主持过全省有较大影响的专题业务研究项目,或经同行专家鉴定在为读者服务工作中作出重大社会效益者。

3、在全国性刊物上发表过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业论文三篇或出版过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业著作的主要著作者。

4、在本专业学术界有相当知名度或在本专业某领域学术上起主导作用者。

5、在本专业技术岗位上贡献突出,并获国家或省、部劳动模范称号;国家或省、部“有突出贡献青年专家”称号;国家或省、部文化(科技)先进工作者称号(不含协会、团体授予的称号)。

6、连续从事图书资料专业工作,中专以下学历二十五年以上,大学专科学历二十年以上。

(五)电影放映专业

不具备大学专科学历,担任电影放映技师职务八年以上,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担任电影放映技师职务不满八年的专业人员,具备以下六项中三项者,可破格晋升电影放映主任技师职务。

l、独立主持和承担单位本专业的重点项目、大型改造项目的研制、审定、实施、管理工作,并能解决重大技术问题。

2、专业知识扎实、经验丰富、有较高的技能和突出贡献,被同行专家公认为水平较高者。

3、国家三等,省、部二等以上科研(技术)成果奖的主要贡献者。

4、在全国性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三篇以上有价值的专业学术论文,被同行专家公认具有较高水平者。

5、在本专业技术岗位上贡献突出,并获国家或省、部劳动模范称号;国家或省、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国家或省、部文化(科技)先进工作者称号(不含协会、团体授予的称号)。

6、连续从事电影放映技术专业工作二十五年以上。

十三、律师系列破格晋升高级职务条件

不具备规定学历,已担任三级律师职务满五年以上,或具备规定学历担任三级律师不满五年,具备以下五项中三项者,可以破格晋升二级律师职务。l、具有较系统的法学理论基础知识和律师业务专业知识,在本职工作的实践和研究中有较深的造诣,在全国性理论、专业刊物或全国性专业学术会议上发表过三篇以上论文或出版过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著作或译作。

2、律师业务工作经验丰富,对某项律师业务有较深的研究,并能实际解决重大疑难问题,或者在开拓新的律师业务领域上有重大成绩,受到省级以上主管部门的表彰和奖励,能指导中级律师工作,对本专业人才培养中有突出成绩。

3、在律师专业岗位上贡献突出,获得国家或省、部劳动模范称号;省、部优秀律师等称号。

4、在本行业内有较高知名度,承办过省内五起以上有较大影响的重大案件,并取得较好成绩,在理论与实践上已具有高级律师水平者。

5、从事律师和相近律师工作,中专以下学历二十五年以上,大学专科学历二十年以上。

十四、新闻、出版、社会科学研究专业人员破格晋升副高级职务条件 对在新闻(报纸、广播电视)、出版、社会科学研究系列中,不具备规定学历,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或,具备规定学历,担任中级职务不满五年,具备以下六项条件中的三项者,可以破格晋升副高级专业职务。

(一)新闻系列

1、在全国性报刊上发表三篇以上有较高水平的专业论文;

2、新闻作品获国家三等奖或省、部二等奖以上;

3、曾获国家或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或省部级劳动模范,优秀新闻、广播电视工作者称号;

4、出版过有较大价值的新闻专著(不含一般性资料汇编);

5、直接组织和实施两个以上重大宣传报道任务,并取得显著成绩的;

6、从事本专业工作二十五年以上(含二十五年)的。

(二)出版系列

l、所编图书获全国综合性图书评比二等奖以上,全国专业性图书评比一等奖,或省出版树人奖的;

2、被评为国家或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或被授予全国、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或获韬奋奖的;

3、出版过本专业有一定学术价值的专著的;

4、在全国性报刊上发表过三篇以上本专业学术论文的;

5、直接组织和实施局社大型重点图书的出版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的。

6、从事本专业工作二十五年以上(含二十五年)的。

(三)社会科学研究系列

1、在全国性报刊上发表过三篇以上较有影响的学术论文的(包括在省级报刊上发表,被《新华文摘》等全国性报刊全文或长篇转摘);

2、曾获国家三等奖或省、部级二等奖以上优秀科研成果的主要贡献者。

3、获国家或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或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的;

4、出版过学术专著或译作的;

5、完成国家或省重点研究课题并取得显著成绩;

6、从事本专业工作二十五年以上(含二十五年)的。

十五、经济专业人员破格晋升高级经济师职务条件(引自人事部(88)人电31号规定)

对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具备下列五项条件中的三项者,可破格晋升高级经济师职务;

l、在国际和国家经济专业学术会议上或全国性报刊上发表不少于三篇有价值的学术论文;

2、国家三等或省、部级二等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贡献者;

3、正式出版过经济专业的专著和译作;

4、直接主持管理过大型项目(或企业)主要经济业务工作,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

5.山东职称评审破格条件 篇五

(一)除符合省厅《关于组织实施技师职业资格社会化鉴定工作的通知》(苏劳社鉴[2001]8号)正常晋升条件者外,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不受学历、资历(工作年限)、职业资格等条件的限制,破格直接申报技师职业资格鉴定:

1、获得国家级技能竞赛前七至十名,部、省级技能竞赛前四至六名的选手。

2、获得市级技术能手称号。

3、获得市级劳动模范;市级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4、获得省级技术创新、发明、创造、推广、应用三等奖的主要完成者。

5、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本职业者。

6、取得本职业助理专业技术职务后,在本职业工作满3年以上者。

7、从事本职业(工种)满10年,掌握高技能、复合技能且业绩优秀者。

业绩优秀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经劳动保障部门等有权部门批准的具有高级技术等级技能竞赛中取得省(部)级前7至15名或市级前4至10名。

(2)获得市级技术创新、发明、改造、推广、应用三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者。

(3)多次(两次以上)获得市级行业或系统、集团公司先进工作者,和获得技术能手称号者。

(4)能解决本职业高难度技术操作和工艺难题,在技术改造、工艺革新、技术攻关等方面有较大突破或较大成果(创造直接经济效益20万元以上,须有相应权威机构或技术评审机构的鉴定证书或有效证明)的主要参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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