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普法工作总结

2024-10-02

街道普法工作总结(共10篇)

1.街道普法工作总结 篇一

余姚市凤山街道2013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

今年是“六五”普法规划实施的第三个年份,也是普法工作夯基础、再深入之年。2013年,在市委市政府、市司法局的正确领导和帮助下,我街道以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镇“六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抓基础、抓重点、抓落实,扎扎实实地开展普法工作,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和“平安凤山”建设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法制环境,有效推动“六五”普法工作向纵深发展,普法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我街道一年来的普法工作作如下总结汇报:

一、2013年普法工作基本做法

“六五”普法以来,我街道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依法治理街道,使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不断增强,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出了良好和谐的社会环境。在具体工作中,我们的做法是:

(一)组织健全,制度完善,确保普法工作深入开展。

1、街道班子高度重视普法工作,普法队伍健全。街道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六五”普法工作,将普法教育作为事关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一项重大工程,切实把工作放在了重要位置。街道成立了 “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各村、社区还成立了以村、社区民代表、村、社区民小组长、村、社区民骨干为主的普法宣传队伍;做到工作目标明确,具体责任到人,形成了主管干部亲自抓、分管干部配合抓的良好工作格局。

2、制定、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和每计划。今年我们根据“六五”普法规划,结合街道实际,制订普法教育计划,做到每年年初有

服务为一体,在普法内容上一方面突出《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其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促进社会稳定;另一方面对其强化《劳动法》中有关劳动者权益保护、劳动合同、劳动保险、劳动争议处理等知识的学习,提高其依法维权的意识。

(三)依法治理,规范建设,确保村、社区民主法治建设稳步推进。

在开展“六五”普法教育、提高各村、社区民法律素质的同时,我们积极开展以“四大民主”为主要内容的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具体做了以下四项工作:

1、规范民主决策,努力使村、社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得到体现。为使村、社区重大事项的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建立健全了议事制度,制订议事内容和议事规则,严格执行党员大会、村、社区民(社员)会议和代表会议制度,并聘请执业律师为村、社区法律顾问,凡涉及村、社区民利益的重要事项,都实行民主决策。

2、完善民主管理。为较好地贯彻村、社区民委员会组织法,保证村、社区民自治章程的严格执行,凡需民主管理的工作,都依法建章立制,做到有章可循,有制可依,依法办事。与此同时,村、社区两委会以举办培训班、文艺宣传节目、宣传窗、墙报等形式,号召全体党员、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守法,全面提高村、社区民的法律意识。

3、强化民主监督。加强民主监督是还民知情权、监督权的有效途径,也是保证村、社区干部依法办事和清正廉洁的必要措施。继续完善村、社区务财务公开制度,民主评议村、社区干部制度和村、社区党总支、村、社区委会、经济合作社工作报告制度。对村、社区里

2、在学习和教育的同时,存在着重形式轻效果的情况。除专线同志稍懂一些基本法律知识外,多数村、社区干部虽有用法意识但没有相应的法律实践知识,碰到问题仍不知如何应付。

总之,我街道普法工作在上级的正确指导下,取得了一些的成绩。但我们也充分认识到,我们所做工作与上级和干部群众的要求尚有较大差距。我们将以不懈的努力,改进不足,为促进普法工作不断进步再加压、再努力!

余姚市司法局凤山司法所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2.街道普法工作总结 篇二

一、抓好法制宣传教育, 必须在思路上求创新

发展要有新思路, 是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必须遵循的一条重要指导思想。在新的形势下, 法制宣传教育要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宏伟目标的过程中更好地发挥作用。一方面, 必须毫不动摇地认真落实国家“六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 努力实现由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向提高全民的法律素质转变, 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方向转变。另一方面, 必须着眼时代发展的要求, 进一步解放思想, 与时俱进, 开拓创新, 自觉地从传统的思维方式中解放出来, 在解放思想中统一思想, 在与时俱进中创新思路。

二、抓好法制宣传教育, 必须在内容上创新

法制宣传教育内容决定全民普法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国家“六五”普法规划对全民法制宣传教育任务作了明确的安排和部署。提出在“五五”普法的基础上, 要继续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 加大宣传力度和普法覆盖面, 努力提高广大公民的法律素质, 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这是各级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部门必须认真落实并全力抓好的重要工作。但是, 实践在发展, 社会在进步, 新的形势和任务为新时期法制宣传教育注入了新的内涵, 并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这就要求法制宣传教育必须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发展要求, 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 在全面抓好国家“六五”普法规划任务全面落实的同时,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法制宣传教育内容, 进一步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宣传, 加大当前发展迫切要求普及的各项法律知识的学习宣传。全面提高全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 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领导和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和水平。

三、要围绕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 积极探索法制宣传教育的有效形式

在“六五”普法中要突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流动人口和农民这五个重点, 通过抓干部带群众, 抓机关带基层, 抓党员带农户, 抓学生带家长, 促使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司法和行政执法责任化、学校法制教育规范化、企业普法经常化、农村普法多样化、社区普法系列化。应当特别强调的是, 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民主法制建设中肩负着重要的职责, 必须做学法用法的表率。

四、抓好法制宣传教育, 必须在手段上求创新

法制宣传教育要取得实效, 必须与时俱进地不断创新宣传教育手段和方法。应该说, 近几年来我们在研究和探索法制宣传教育的手段和方法上积累了一些好做法和好经验。如组织副局级以上的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班、全区普法骨干培训班、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月活动”等活动。通过这些活动的开展, 公民在思想观念、生活方式和行为准则方面都发生了很大变化, 这就要求我们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中必须认清新形势, 研究新问题, 探索新方法, 在充分发挥各级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部门作用的同时, 充分发挥媒体的作用, 利用《四平日报》、电视台、广播电台大力宣传我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好典型、好做法。

五、抓好法制宣传教育, 必须在机制上求创新

抓好法制宣传教育是保障。我们必须从创新工作机制入手, 努力使法制宣传教育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轨道。一要强化领导机制。坚持做到领导负责、上下联动、任务明确, 工作到位。二要落实责任机制。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经济工作并重原则, 严格按目标任务要求, 纳入各级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 加强年度目标检查和考核, 对完不成任务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三要健全制度机制。在法制宣传教育立法还未完全到位的情况下, 要结合实际, 进一步研究和制定公务员任职前考核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用刚性机制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

3.街道普法工作总结 篇三

1.农村普法存在的问题

农村普法工作历来是我国普法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随着普法工作的逐步深入,新一轮农村普法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和法学界高度关注的问题。

1.1农民文化素质基础薄弱 农民是普法的重点对象,由于农民普遍存在着年龄偏大、文化素质基础较低,致使在农民中存在着较大的文化差异,从而给普法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困难,始终制约和影响着农村普法工作的开展。

1.2农村普法活动难以开展 一是经济条件薄弱,导致了普法材料的缺乏。二是农村普法范围广,人员居住分散,对象难组织、活动难开展。三是文化素质较高的中青年整天忙于生产或在外打工,早出晚归,未能正常参与。四是留在家里的农要多年老体弱,难以召集,在普法中难领会。

1.3普法队伍力量依然缺乏 通过长期普法工作的开展,已培养了一大批优秀的专职普法和兼职普法队伍,但由于普法队伍专业培训少,对法律知识理解不深,一知半解,加之专业人才缺乏,严重影响了普法工作的正常开展。

1.4对普法的重视程度差 有的政府或单位(部门)、企业对普法的认识不够,造成普法制度不健全、经费不落实、活动不正常、措施不到位,导致了该地区、单位(部门)的普法工作开展得不理想,并出现了单打一的组织层面,致使法治建设、依法行政等工作推进困难。

2.做好普法工作的对策

普法工作要始终坚持国家的政策及法律法规,紧扣经济中心,紧扣社会发展,紧扣利民惠民,紧扣地方特色、特点,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展示优点,推动全面,做到范围的广泛性、内容的针对性、对象的可行性、农民的基础性、方法的灵活性、措施的有效性,真正将普法工作构建成农村农民维权的“护身符”。

2.1创新法制宣传方式方法 农村普法教育工作,由于其范围广、人员多,文化层次差异大、组织程度低,始终是普法教育的薄弱环节。在新形势下农村生产经营方式、生活方式发生了很大的转变,农民集体活动的时间和机会明显减少,而他们对经济活动方面的法律法规,尤其是对了解和掌握与自己所从事的行业相关的专业法律知识的欲望却日益强烈。现在很多时候普法宣传工作人员还停留在“说”的阶段,一进入农村就是用大喇叭说法,或者在宣传墙上用图画文字的形式说法,效果往往不近如人意。工作中可以适当编排“法制黑板报”,利用广播、网络、影视等广播影像设备进行宣传,也可以通过比赛、歌会、晚会等形式,通过地方剧种、歌舞、小品、相声等手段进行普法教育。用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形式承载普法宣传,创造性地开展普法宣传和教育活动,有助于提高农民学习法律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农村普法呈现出新的发展趋势。

2.2发挥高校法律人才优势 高校法律人才是我国进行义务普法活动的中坚力量,应该充分发挥法律专业大学生的理论优势,开展暑假或者寒假“义务普法进社区”、“ 义务普法进乡村”、“义务普法进工厂”等活动。法律专业的大学生有义务为国家法制的进步贡献力量,同时通过义务普法活动,使其更能体会到法治的重要及法律的神圣,从而激发其学法及投身法律职业的热情。另外也使他们获得了学以致用的机会,达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能有效地解决农村普法人才不足问题,同时也能促进城乡联动,获得“双赢”的效果。

2.3建立健全考核激励机制 在普法考核时,应坚持软硬指标兼顾,改变传统只重硬指标的观念和做法。同时还可在验收标准中可相应增加一些例外条款,改变以往一贯性所有单位统一检评的办法,比如:如果被验收单位连续三年获得普法质量检查优秀的,第四年可免检;在普法工作过程中获得老百姓一致性好评的单位或者获得上级业务部门当年执法质量检查优秀的,可免检;或者在普法工作方式方法上有创新并得到一致认可的也可免检。这样的考核验收办法,既能在传统形式的延续,同时也保证了普法工作的与时俱进和创新。在实施普法责任制度上,各普法单位在签订普法目标责任书后,应按照类似于目标管理的形式,将普法工作内容、要求等在组织内部进一步细化直至到具体的个人,同时各级签订责任书,将普法工作涉及到的相关调研、活动实施规划、稿件撰写和报送、照相、录像或制光盘建档记载等每项具体工作全部安排好。与此同时,为确保工作确实实施,每一项工作应尽量确定完成的具体时间,以便进行跟踪、检查、督促。完善责任制的同时还需建立健全干部考核和普法工作激励机制。要实现行政部门依法行政,普法工作必须与干部考核相结合,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增强各级干部主动学法的积极性和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于此同时,还需改革普法工作激励机制,改变以往奖罚优劣不明显的情况,将奖励与普法工作的实际表现和工作效果挂钩,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充分调动普法工作人员的务实性和主动性,让他们意识到普法工作的重要性。

2.4重视发挥民间力量作用 文化只有被广大民众参与创造和认可,才会拥有生长发展的丰沃土壤。当前法治的重要性之所以未被民众充分认识,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他们未能有意识地融入法治文化的建设创造中。在普法中,一要支持群众开展自发的法治文化宣传活动,形成社会法治化的良好环境和自我教育、与时俱进的法治氛围;二要科学构建信访工作机制,通过畅通群众的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及时解决焦点集中、矛盾突出的事关民生的问题,以新的观念、作风推动法律的执行和法治文化的发展;三要鼓励群众关注公权力的运作,积极参与到基层民主活动、立法活动、司法活动、法律监督活动等法治实践活动中,提高人们对权力监督的主体意识,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重视他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为法治文化的建设提供不竭的内驱动力;四要将普法活动融入民间的传统活动之中,一并宣传、一并规划,一并安排。

2.5积极整合普法宣传资源 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组织下,统一实施,要克服过去单一宣传,浪费资源的宣传模式,要将普法宣传打造成区域一体、城乡一体、社企一体、上下一体的普法特色,形成“大普法”的宣传格局。这样既能营造氛围,又能立见成效,更能节约资源。

2.6加大对普法人员的培训 普法队伍的素质如何,直接影响着普法工作的开展,各级人民政府、单位(部门),一要建立健全普法队伍;二要充分运用各项形式加大对专(兼)职普法人员的定期培训,可根据不同层次普法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活动,不断提高普法队伍的整体素质;三要不断加大对普法经费的投入,建立良好的普法阵地。配备普法器材,并将普法宣传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四要积极编写有针对性的普法教材。

回顾历年普法之路,普法工作要取得实效,必须始终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要结合社会发展新时代的新特点,在组织领导、工作机制、工作方法等方面,不断总结经验,创新形式,改进方法。我国的普法任务依然任重而道远。随着法制的不断进步而不断改变普法方法,中国普法活动的社会效果将不断的显现,公民的法律意识将不断增强。达到“将法律交给广大人民,使广大人民知法、守法、树立法律观念、学会运用法律武器,同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作斗争,保障公民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实施。

4.街道办六五普法工作总结范本 篇四

一、以依法治市为统领,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法治精神是法治的灵魂”,我们始终坚持依法治市、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阆中、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管理创新有机结合,以法治文化建设引领全民法治精神的树立。

(一)齐抓共管,构建联动互动格局。以共同推进、一体建设为目标,以“法律七进”为抓手,努力构建“条块结合,纵横相融”的依法治市联动工作格局。提请市委、市政府出台了《阆中市推进法律七进工作方案》和《阆中市行政机关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将此项工作提升到市委、政府中心工作高度,从全面建设法律顾问制度、市委党委会、市委中心组和市政府常务办公会前领导集体学法制度、法纪警示教育制度、社区网格化管理、法制宣传长效制度等众多方面将“法律七进”工作目标、任务、职责进行细化分解,明确了相关市级部门、乡镇、街道办事处、部门行业的工作重点、工作任务、工作目标,并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以此不断推进依法治理工作,广泛开展法治文化建设。

(二)创新载体,深化法治文化内涵。充分利用网络、手机短信、新闻媒体、法律咨询、法制讲座等形式,结合“群众路线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主题教育,统筹推进“法律七进”活动。目前,“出门学法、抬头见法、办事循法”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一是宣传造势。邀请南充市依法治市宣讲团在我市市委中心组学习会上开展了依法治市法制专题宣讲会;利用高速公路广告、公交车车载LED、市内主要商业LED广告、LED流动车、出租车顶灯普法、依法治市微博、机关政务信息公开电子触摸系统等手段广泛宣传依法治市相关工作,确保该项工作深入人心,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编排了《铁窗泪》、《古城卫士》等一批法治演艺节目,用寓教于乐、老少皆宜的方法将法治文化潜移默化于群众的意识之中;开展了“领导干部讲广播’’法制宣传活动和法律知识进万家、法律书籍送万家活动,确保群众观念和与群众贴近的法律知识、依法治市的理念入脑入心。二是贴近中心。紧密结合市_常委会年度执法检查重点,先后组织了《禁毒法》、《传染病防治法》专项执法检查法制培训会,邀请_代表、政协委员视察评议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社区矫正等重点执法工作;主动接受工作监督、法律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不断提升自身依法行政水平;组织开展了全市万人公开审判暨法制宣传大会,让群众在以案说法中感受到法律的威严。三是培训引导。牵头组建13支法律服务小分队和党员干部义务法制宣传小分队,针对全市村居三委换届选举,对全市所有村居干部开展了为期近一个月的“法律明白人”法律专项培训余人,重点突出人民调解、信访条例、治安处罚等与群众密切相关法律普及,为基层干部进行“法律充电”、“法治补钙”。四是突出重点。继“局长说法’’栏目之后,在市电视台开辟了法治阆中系列之“法在身边”和“百姓说法”专题栏目,在市级各部门和市民中进一步营造“谁执法,谁普法”和“全民学法”的普治工作理念,真正形成部门、行业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为推动实施市委、市政府发展目标营造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五是夯实阵地。继阆中市法治文化家园和法治文化长廊成功打造之后,今年为推进依法治市并结合阆中旅游城市的优势,我们邀请国内专业设计团队,高质量、高标准、大投入,全面打造了腾王阁法治文化景区、滨江新天地法治文化商区和熊猫乐园法治文化乐园三个精品法治文化主题阵地,让广大市民近距离感受法治文化、感受法治精神,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文化的熏陶,在娱乐休闲中培养良好的法治意识。

二、以法律服务为抓手,全力服务发展大局

深入服务项目推动战略的实施,引导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介入项目实施服务中,有力促进全市重点项目顺利推进。

一是优质服务项目。组织优秀律师、法律工作者定期不定期深入重点项目中开展法律服务工作,解决项目在开发、建设过程中相关问题。为保障政府及人民利益,积极引导公证机构积极做好重大建设项目中征地拆迁过程和回迁安置的授权委托书、承诺书、安置协议、补偿协议和证据保全。

二是倾力服务企业。大力推行法律顾问进村(居)活动,

目前全市律师担任政府、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129家,基层法律服务所担任政府、企事业单位、村(居)法律顾问485家。组织律师、公证、鉴定等法律服务队伍深入企业,对企业实施全过程、跟踪式专项法律服务和定期“法律体检”,防范和化解企业经营风险。

三是亲情服务民生。推行法律援助首席律师制、律师受援人定期交流回访制、案件抽查制、法律援助志愿制、法律援助志愿律师当班值班制和案件补贴与案件质量挂钩等制度,积极构建半小时法律援助圈,推行“一站式”法律援助模式和上门援助模式,按程序减免缓交困难群体的相关费用,积极拓展法律援助范围;大力宣传新颁《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新建两个法律援助工作站,不断提高法律援助知晓度,建立法律援助律师、法律工作者信息库,推出法律援助“点援制”;建立了法律援助便民信息服务系统,确保法律援助政策方便群众熟知、法律援助流程方便群众操作、法律援助机构方便群众掌握、法律援助人员方便群众选择。

三、以矛盾化解为突破,不断创新社会管理

始终坚持“限度激发社会活力,限度增加和谐因素,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的理念,积极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全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不断新社会管理。

(一)突出机制创新。坚持司法与信访、维稳紧密结合,持续推行律师参与信访工作机制,组织律师定期参与书记、市长大接访活动,建立了律师对重大集访、复杂疑难涉法信访案件调查制度和律师参与重大信访案件联席会议制度。采取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方式,对事关社会稳定全局的重大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定律所、定律师、促化解,引导群众通过正常的法律程序表达合理诉求,使矛盾纠纷调解的过程变为法制宣传教育的过程。

(二)突出资源联动。利用各类基层专业调解组织扎身基层、信息灵通的优势,成立矛盾纠纷排查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对摸排出的矛盾纠纷主动进行调处,着力抓小抓早抓苗头,从源头上预防矛盾纠纷。今年我们以城市房屋征收、拖欠民工工资等当前影响稳定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坚持边排查、边调处,共指导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623件,调解成功1610件,成功率99%。

(三)突出专业管理。以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的颁布为契机,在抓好矫正对象日常管理的同时,今年经市委、政府批准同意,我局投资20余万元,按照监狱管理模式,建立了阆中市社区矫正心理辅导中心,邀请专业单位量身开发专业管理系统,采用心理问卷、沙盘测试、音乐放松、心理辅导、集中宣教、PPT警示教育等专业手段,强化矫正对象的等级评定、身份认同、后期监管,以此不断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向专业化、科学化、技术化方向发展,达到“管理、教育、帮扶”的目的。同时,借助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推行“矫正和刑释解教对象网络信息平台”管理,实行特殊人群的网格化管理。

5.街道普法工作总结 篇五

2015年,街道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市、区各级领导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街道中心工作和稳定大局,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大力推进“法治街道”创建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全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标任务,为“美丽”建设营造了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确保普法工作落实到位

街道高度重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个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一是及时调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年度普法工作规划,认真落实每年普法工作检查考核制度,确保法治建设工作得到有效落实;二是建立普法经费保障机制,普法经费纳入街道财政预算,街道平均每年投入500万元开展“六五”普法工作,保障到位,做到专款专用;三是建立以辖区单位负责人、派出所民警、城监、法制普法宣传骨干和志愿者队伍为成员的普法网络,使普法与法律服务工作形成一个相互联系、相互协调、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工作网络体系,促进了街道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开展。

二、突出重点,大力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一是平安建设宣传氛围浓厚。紧紧围绕“法治引领平安建设,共同缔造美丽厦门”宣传主题活动,积极融入厦门自贸区建设,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联合公安机关分别在祥店社区、蔡塘广场和sm广场开展以预防信息诈骗为主题的“请您多看看”文艺汇演,大力加强反信息诈骗宣传;充分发挥各单位能动作用,广泛动员居民群众积极参与综治(平安建设)工作,“平安”创建氛围得到进一步浓厚。

二是抓好重点对象学法用法。街道、社区领导干部每月一次中心组法律法规学习,举办《公务员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行政强制法》、《选举法》等4期专题讲座和培训班,提高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社区换届选举期间开展律师“联百村、走基层”活动,共举办2次培训,受理法律咨询36人次;依托“百姓法治讲堂”开展预防青少年犯罪、保障老年人、妇女、残疾人权益讲座8场;利用综治宣传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三下乡”、新春劳动用工招聘会等针对外来务工人员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31场,共发放各类宣传材料3万份。三是总结经验广泛宣传。大力表彰“红袖标”平安志愿者和2014年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典型,弘扬综治(平安建设)工作的正能量。今年来,蔡塘社区专职法制宣传员兼巡防队员徐新济被福建省评为首届“十大法治新闻人物”候选人、吕厝社区独腿义务“交警”谢启明身残志坚心肠热,他的视频由“伍哥pk”拍摄上传,引来800多万人次的点击,无数人为他的公益之心点赞;认真做好“六五”普法迎检和“七五”普法宣传教育,积极撰写综治(平安建设)工作信息报道,每月都有不少于10篇信息稿件被省内外各大媒体宣传采用,采用稿件量居全区之首。

三、普治并举,提高社会法治管理水平

一是社会治安面貌维持稳定。协同公安机关共同做好社区组织换届选举安保工作,联合开展禁放查非、亮剑扫毒、春安行动、防范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围楼”、“围村”等10多个专项行动,取得较好成效,营造了一个安全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今年来,街道先后成功处置了“1.15”公交放火持刀伤人案、“3.17”吸毒人员划刺路人案等,其中“1.15”案得到国务院、公安部长郭声琨和省委书记尤权等领导的批示肯定。二是重点区域整治到位。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在全市开展三轮车小货车非法上路及占道经营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集中力量,分别在禾山北路、台湾街路兴山路、西路、后埔社区、吕岭路蔡塘段和乌石浦南路等主要路段扎实开展社会治安环境专项整治并取得实效。今年来,整治非法营运车辆782台、非法三轮摩托车521台、违章占道车辆256台、梳理排查停车泊位260余个、发现取缔违法圈占的停车泊位180余个、拆除违建面积5.72万平,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14.3%。

三是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扎实有效。大力加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深入辖区扎实开展地毯式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强对辖区“三合一”、用水用电、涉爆等生产场所的日常管理。联合执法单位先后对存在较大消防隐患的东方巴黎广场、科瑞大厦、江宁里小区、天成花园、鑫景天湖广场、泰和花园和冠宏花园进行了多次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今年来,共检查企业和“三合一”场所9800家次,发出整改通知书4800家,49家企业完成了整改、查获黑气578瓶、危化品32吨。四是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有力。按照上级关于做好信访工作和调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相关指示精神,认真落实领导深入一线接访、处访的工作机制,切实做好信访和矛盾纠纷处置化解工作。今年来,辖区内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社会矛盾纠纷570件,成功调处559件,调解成功率98%,未发生因调解不当引起的民转刑案件;接受和处理信访件306起、处置化解群体性矛盾纠纷14起,结案10起。

一年来,街道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和居民群众的期待还有差距和不足:一是辖区信息诈骗案件持高不下,今年街道联合辖区派出所加强了虚拟信息诈骗案的防范打击,但是受骗群众仍然较多,截至9月,辖区信息诈骗案发生320起,涉及金额有500余万元;二是当前社会矛盾纠纷多、居民诉求高,用法依法解决社会管理问题的尺度与处理社会矛盾诉求存在一定差距。为此,2016年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研究制定“七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深化“法律进机关”活动,积极推行领导干部、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深化“法律进社区”活动,不断丰富基层法制宣传阵地和载体,主动开展送法下乡进村入户活动,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法制观念;深化“法律进学校”活动,进一步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结合治理和整顿学校周边环境,加强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深化“法律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围绕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事业单位依法办事等各个环节,组织开展形式多样、针对性强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二)深入开展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的宣传教育,重点加强领导干部宪法法律教育,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组织“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三)加大服务和改善民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度,加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服务群众的观念,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法律知识的需求。大力宣传维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权益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做好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保障工作。

(四)大力加强普法创新和阵地建设。在巩固好传统媒体的同时,广泛运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开展普法宣传,努力推动形成新媒体普法平台的集群优势和规模效应。继续抓好法制宣传栏、法制图书角建设,增强社区法治文化建设。

6.街道普法工作总结 篇六

一、依法治理与法治的关系

依法治理是法治的载体和要求, 但是在依法治理过程中, 能否实现法治在一定程度上受法制精神的贯彻与把握。

法制是一种社会状态, 而法治是一种手段, 依法治理则是一个过程, 它们是既对立又统一、相辅相成的关系:法制是专治的延伸, 依法治理的本质就是权利在合法的情况下出现在社会秩序中;法制是专治的对立面, 其在一定程度上已经超出了依法治理的范围, 将依法治理置于法制价值系统下, 将其作为法治过程中的一个主要环节。

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 思想认识不足

人们对普法依法治理的认识存在许多误区, 其中常见的误区有以下几点:

1.公众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意义认识不够。部分人员错误地认为普法依法治理就是浪费金钱、浪费人力, 无法出政绩, 在工作中经常是说得多, 做得少, 忙起来则更是将其抛到脑后, 很难取得理想的效果。

2.传统专制观念影响。受我国封建专制的影响, 部分领导人思想根深蒂固, 在工作开展过程中习惯以命令的形式开展, 经常会出现“以权压法”的情况, 干扰司法情况更是屡见不鲜。

3.部门协调意识不强。在部分领导眼里, 普法宣传工作应当是司法局、普法办的工作, 与自身部门无关, 没有以全局的眼观认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开展过程中相互推卸责任。

4.群众认识片面。在部分群众眼里, 普法工作已经开展了几十年, 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 违法违纪行为还是屡禁不止, 因此错误地认为“普法无用”。

5.领导干部认知偏差。部分领导认为如果普法工作做多了, 群众法律意识增强, 工作开展起来难度更大。

(二) 普法形式与内涵过于陈旧

1.形式陈旧。普法教育宣传工作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内使用广播、宣传栏、黑板报、普法刊物甚至各类标语进行, 效果有限。

2.信息化建设不够。在网络快速发展, 信息传递速度越来越快的今天, 传统的宣传方式存在的弊端逐渐显现出来。人们特别是年轻人更愿意通过互联互动的方式, 通过互联网及其现代传媒载体获取法律知识。

3.效率及其评估有待进一步科学化。教育内容的设定以及教育目标, 更多的是关注群众记住了多少法律条令、学到了多少法律知识, 关注或考核量化的是时间的多少、条文的多寡, 并没有注重对法律理念的植入, 无法实现普法的期望效果。

(三) 形式主义色彩浓厚

1.目标认识不到位。过去很长一段时间, 我国在普法过程中多采取灌输式、运动式、宣传教育的方式, 过于注重对法律、法条等内容的宣传, 忽视了法制理念和依法治理精神的培育与宣传。

2.务实与务虚结合不够。部门或地区对普法依法治理的长期性、重要性、渐进性的认识不到位, 认为普法任务没有硬性指标, 是一项软任务, 在实际操作中, 只注重表面工作, 实际内容较少。

3.过程认识不足。在普法过程中, 经常是注重启动和验收检查, 或者在一年中进行若干次集体宣传, 在平时工作中缺少主动, 工作流于形式, 缺少实质性的内容。

三、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对策

(一) 提高责任意识

1.树立大局观念。普法依法治理是一项艰巨性的任务, 在开展过程中, 要树立长远意识, 长期作战的责任意识, 实现普法格局的构建。

2.完善协调机制。完善各个部门普法责任制和工作协调机制, 始终贯彻“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准则。例如, 工商、民经委、个体劳协之间的相互配合, 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知识方面的培训。采用各种共建形式或活动, 普法效果也很好。

3.建立和完善法律补偿、救助机构。适当推行法律顾问制度, 通过法律手段对企事业单位进行保护, 避免企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并使它们的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司法、普法、政法等相关部门应当相互协调, 对职工进行有目标、有计划的法制培训, 提高其法律意识。学校设立法制副校长也是有益、有效之举。

(二) 提高思维上的创新意识

1.观念创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开展需要以质量为根本, 以创新为前提。

2.手段创新。普法依法治理的开展要想取得理想的效果, 要对工作方法和观念进行创新。在工作中, 需要对法制宣传工作方式进行积极创新, 对普法工作的载体进行适当的创新, 从而实现以“虚”促“实”, 提高普法的宣传效果。

3.载体创新。在普法过程中, 一方面要做好常规教育, 另一方面也需要现代媒体、互联网的优势引导, 鼓励支持法制栏目 (网站) 、节目、微博的建设, 构建“电视有影、报纸有文、网络有园地”立体法律宣传格局, 在宣传过程中, 需要围绕法律难点和热点问题, 通过电影作品、真实案例等容易让人们接受的方式宣传法治精神, 法律知识。

(三) 抓重点, 避免以偏概全

1.突出重点。普法的最终目的并不是培养法律专家, 而是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 培养公民对法律的信仰。公务员和领导干部要起到带头维护法律和宪法权威的作用, 公务员和领导干部要自觉遵守法律, 办事要依据法律程序进行, 从而带动群众依法办事, 使群众遵守法律、维护法律。

2.抓住重点。普法依法治理内容范围十分广泛,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普法依法治理不可能做到面面俱到, 要避免形式主义, 以点带面, 从而推动工作的全面开展。与时代的发展相适应, 适当转变偏重法律知识转播的传动方法, 加强弘扬法制精神和树立社会主意理念的工作, 营造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3.抓重点突破口。依法治理需要对阶段性工作的重点内容加以突出。从目前的情况来看, 主要任务是开展法制县市创建。法治创建工作的难点和重点都在县, 在工作中需要积极对新形式下法治县的创建途径进行探索, 加强宣传, 从而吸引更多的人民群众主动参与到创建活动中, 从而为依法治理工作打下更加坚实的群众基础。

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 实现“中国梦”, 不仅要求提升全民族文化科技水平, 也要求提高全民道德、法律意识, 提升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也必然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提出新要求, 要有新举措, 不断适应新形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新常态、新思维, 对实现中华民族腾飞的宏伟目标有着深远意义。

摘要:普法依法治理作为民主法制建设的基础性工作, 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在推进法制中国建设的新时期大背景下, 依法治国成了发展的必然途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 特别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以后, 但是, 从其实际进行情况来看,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还存在着许多问题。如何继续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进一步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提高全社会的法治化进程, 实现依法治国方略等, 都是目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需要重视的紧要问题。对普法依法治理存在的现象和主要问题进行了分析思考, 探讨了相应的解决措施, 提出了做好新时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浅显意见。

关键词:普法,依法治理,探索

参考文献

[1]吴太俊.对农业科技领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存在问题的思考[J].法制与社会, 2014 (11) :203-204.

7.街道普法工作总结 篇七

关键词:企业 普法 依法治理 建议

企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企业经营管理中重要的一环。开展企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把法制理念融入企业经营管理的全过程,促进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参与市场竞争,积极防范企业法律风险,是企业生产经营健康运行发展的法律保障。在“六五”普法的大环境下,如何继续推进企业普法依法治企工作,规范企业及员工的行为,对员工、企业、社会三者和谐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1、企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现状分析

在“一五”普法到“六五”普法全面开展的二十几年,企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着不少问题,突出表现的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部分企业领导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到位。二是一些企业的普法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不健全,普法对象难以落实,普法人才缺乏,普法经费难保障,工作指导不力。三是企业内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缺少切实有效的考核措施,普法工作流于形式。

2、企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企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国家全面普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管理和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基础性工作。企业要想在当今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中求生存、求发展,必须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企业是社会中的一个细胞,具有不可推卸的社会责任。随着我国市场经济改革的不断进展,企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创建和谐稳定的生产生活条件,实现企业长效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实现社会公平公正、和谐发展的必然要求。

3、做好企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几点建议

3.1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普法工作制度。一是要制订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确定每个阶段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将普法依法治理规划真正纳入企业发展的总体规划之中,在规划中对企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整体的部署和安排。二是要建立企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组织机构。企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一项任务繁重的系统工程,需要有一套完备的管理、运行和实施机构。三是要制订和完善企业依法治企的规章制度。企业的规章制度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在企业的延伸,是企业职工在经营管理活动中共同遵守的规范准则。企业各项规章制度的制订和完善,使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逐步形成管理科学、权责明晰、运转灵活的经营管理机制,是企业依法经营、开展依法治企的有力保障。

3.2针对普法需求、分类分层施教。企业经营内容不同,员工所在岗位的不同对法律的需求也不尽相同,所以在开展企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时应选择实用、具有较强针对性的法律法规知识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这是企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关键所在。按对象不同分类分层施教是推进企业普法工作的重要环节,具体表现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重点学习与其经营管理内容相关的法律知识;生产一线员工主要学习与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知识。

3.3创新普法形式,强化普法效果。做好企业普法工作的关键在于对症下药,想要把企业普法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利用丰富的载体,灵活多样地开展工作是必需的。在企业的法制宣传过程中,可以定期采取专家、学者讲座的方法;在广大职工中举行法律知识竞赛,调动广大职工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利用网络为载体最大限度的传播法律知识等等。通过多种普法形式,进一步强化公司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法制理念,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3.4立足发展、做好“四个结合”。企业普法依法治理不是一项孤立的工作,必须根植于企业的全面发展,并与企业的人力资源建设、企业文化建设、企业制度建设、企业的思想道德建设紧密结合,需要有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形成合力,只有这样才能将企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虚事实做,并将法制的观念渗透到企业工作的每一个层面,建立法制经济秩序下的现代企业制度。

3.5、定时考核,注重普法实效。企业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必须与经营管理考核目标结合起来,共同部署、共同实施、共同检查、共同考核。只有通过严格的考核验收和监督,加上科学、合理的评估激励机制,企业普法依法治理才能长期更好、更快的开展。

8.街道普法工作总结 篇八

关于印发《蜀山街道2010年普法教育依法治街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蜀山街道2010年普法教育依法治街工作要点》已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萧山区蜀山街道办事处办公室

二O一O年七月十三日

抄送:区司法局

发至:街道班子成员,调研员、副调研员,各办、科

-0-

蜀山街道2010年普法教育依法治街工作要点

2010年是“五五”普法规划总结验收之年,也是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工作查漏补缺、承前启后的一年。我街道普法教育依法治街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系统总结验收五年来我街道普法教育依法治街工作,加强法律宣传教育,深化依法治理,着力增强公民的法律素质,提高社会管理的法治化水平,为建设“法治蜀山”和促进我街道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周密部署,着力做好“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

(一)求真务实,客观总结我街道“五五”普法工作。对照《蜀山街道2006-2010年普法教育依法治街规划》,系统地检查规划的贯彻落实和执行情况,总结提炼我街道五年来普法教育工作经验,分析查找存在的问题。街道依普办要做好迎接国家、省、市、区“五五”普法工作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全街道各级各部门要积极配合,确保顺利通过验收。

(二)营造氛围,积极开展“五五”普法宣传活动。要通过开辟专栏、专版、专题等多种形式,集中宣传“五五”普法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法治蜀山”建设方面取得的成效。

(三)制定组织自查验收计划,切实做好查漏补缺工作。各部门要组织好力量结合考核内容进行自查,对遗漏问题进行补充完善,街道依普办要专门落实人员做好电子台帐,各部门要积极配合,确保考核顺利通过。

二、狠抓落实,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一)强化预防疏导,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组织开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主题宣传活动,针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公民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矛盾化解。全街道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党工委、办事处的中心工作和各自职责,大力宣传城市发展、农村建设、社会改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并提供相应的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积极预防矛盾纠

纷的发生。大力宣传和发挥人民调解在劳动争议、医疗纠纷、食品安全、等领域的积极作用,引导人民群众通过调解、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强化研究探索,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要深入调查研究,发现新形势下社会管理的新特点、新规律,促进社会管理的理论创新、方法创新、制度创新。要认真实施《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因地制宜地开展对流动人口的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积极探索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新模式。要抓好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及时满足刑释解教人员在就业、就学、生活等方面的法律需求,促进其尽早回归社会。要认真落实省矫正办《关于实施社区矫正“护城河”工程全力做好世博会安保工作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和信息化建设,强化法制教育和心理矫正工作,不断提升矫正质量,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三)强化教育监督,推进公正廉洁执法。各政法部门、行政执法机关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职业道德和纪律作风教育,引导广大政法干警、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服务工作者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时刻做到“党在心中、法在心中、正义在心中、人民在心中”。要下大力气抓好以公正执法、廉洁执法为重点内容的岗位培训,切实提高一线政法干警、执法人员把握运用法律政策的能力、向群众宣传法律政策的能力以及为群众服务的能力。要大力宣传和推进“阳光执法”,将非涉密类的执法依据、程序、流程、结果公之于众,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以公开促公正。

(四)强化职能整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要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目标,强化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等职能,实现资源共享、工作互通、成效倍增。重点围绕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健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宣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围绕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和安定有序,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继续开展“法律体检”等活动,提高各

类企业依法防范法律风险、依法经营管理的水平。开展“精彩世博,与法同行”主题宣传,为上海世博会的成功举办营造宣传舆论氛围。

三、找准抓手,持续推进“法律六进”和重点人员学法用法活动

(一)以网上学法为平台,继续深化“法律进机关”活动。坚持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机关干部集中法律知识培训、4月27日杭州市“公务员学法日”、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等基本学法制度,不断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的能力。

(二)以“五个一”工程为载体,继续深化“法律进乡村”活动。坚持法制宣传与法律服务相结合,与提高依法管理村级事务水平相结合,与切实服务民主民生相结合,将普法工作融入村级事务管理中。

(三)以“律师进社区”为中心,继续深化“法律进社区”活动。以实用法律法规培训为重点,加强对社区工作者的法律知识培训。结合拆迁、控违拆违等工作,依托市民学校等平台,常态化组织专题性、公益性法律政策讲座、辅导。

(四)以创建“诚信守法企业”为契机,继续深化“法律进企业”活动。在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制订出台“诚信守法示范企业”创建工作评估考核办法,有序推进创建活动。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企业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职工法制教育、法律顾问等制度。制订培训计划,重点加强对大中型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培训工作。大力宣传企业依法经营等政策法规,为企业提高法律风险防范能力,转变发展方式服务。

(五)以扩大覆盖面为重点,继续深化“法律进单位”活动。健全完善各类单位、组织学法机制,积极引导各类单位、组织结合自身特点和职能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中介机构、社团组织、寺庙等宗教场所和从业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

四、夯实基础,切实增强区域、行业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的实效

(一)稳步推进区域依法治理。根据省委、市委、区委建设“法治浙江”、“法治杭州”、“法治萧山”的要求,继续开展“法治区、县(市)”创建活动,不断丰富和完善依法治理的形式和内涵。进一步健全创建工作机制,引导创建活动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认真对照全国法治县(市、区)

创建活动考核指导标准,做好特色工作的总结宣传,积极创建“法治街道”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二)不断深化基层依法治理。调动基层创建积极性,着力提升“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质量。组织开展年度省级、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申报考核工作。指导各村、社区以创建民主法治村(社区)为载体,结合“律师进社区”活动和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提高居民民主自治水平,推动全街道广大农村、社区开展依法治理工作。

五、加强保障,健全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工作机制

(一)继续加强普法平台建设。在覆盖全街道各村(社区)的36个固定法制宣传栏的基础上,利用好萧山网。进一步提升我街道普法教育的阵地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二)积极推进普法方式创新。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十周年为契机,精心组织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暨萧山区法制宣传月活动。结合浙江省、杭州市法制宣传月、各类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加强普法宣传,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法治文化。

(三)切实抓好普法队伍建设。全街道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做到经费有保障、工作有计划、措施有落实、检查有成效。加强普法队伍建设,充实普法队伍,加强普法队伍培训。进一步完善普法资源库、资料库,夯实全街道普法教育工作基础。

9.街道普法工作总结 篇九

1.党的十五大提出的治国方略是()。A.依法治国

B.依法行政

C.以德治国 2.依法治国的主体是()。

A.中国共产党

B.广大人民群众

C.国家司法机关 3.现行宪法规定,有权修改宪法的机关是()。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大常委会

C.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4.现行宪法颁布以来,全国人大对宪法进行了()。

A.二次修改

B.三次修改

C.四次修改

5.现行宪法规定,在我国,剥削阶级作为阶级已经消灭,但是阶级斗争还将在()。

A.一定范围内存在B.一定时期内存在C.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 6.()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A.社会主义制度

B.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C.人民民主专政制度 7.下列不属于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

A.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

B.自治州的人民法院

C.自治县的人民政府

8.现行选举法规定,由选民直接选举的代表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的()。

A.五分之一至二分之一

B.四分之一至二分之一

C.三分之一至一倍 9.在我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是()。

A.全体公民

B.年满18周岁的公民

C.年满18周岁享有政治权利的公民 10.现行宪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A.上级人民法院负责

B.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 C.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

11.现行宪法规定,退休人员的生活受()。

A.国家的保障

B.国家和社会保障

C.所在工作单位保障 12.现行宪法第三条规定,我国的国家机构实行()。

A.社会主义法治原则

B.民主集中制原则

C.集体领导原则 1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议事规则是()。

A.少数服从多数

B.民主集中制

C.民主协商 14.现行宪法规定,国务院总理人选的提名权属于()。A.全国人大主席团

B.国家主席

C.全国人大常委会 15.住宅不受侵犯属于我国公民的()。

A.政治自由权利

B.人身自由权利

C.社会自由权利 16.现行宪法规定,有权制定基本法律的机关是()。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大常委会

C.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17.我国的政党制度是()。

A.一党制

B.两党制

C.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

18.有权对公民作出宣告失踪的是()。

A.公安局

B.人民法院

C.人民检察院 19.下列属于监护制度保护对象的是()。

A.18岁的中学生

B.智力正常的35岁盲人

C.10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20.买方的经办人和出卖人互相串通,抬高价钱,由后者级前者一定的回扣,这一行为的性质属于()。

A.欺诈

B.恶意串通

C.显失公平

21.甲、乙、丙三人合伙经营,后甲因急事用钱,要将自己在合伙中的份额转让,乙和第三人丁均欲以同一价格购买,甲应该()。

A.卖给乙

B.卖给丁

C.卖给乙、丁每人一半份额

22.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离婚,乙委托丙去婚姻登记机关输离婚登记手续,依法丙()。

A.在取得委托授权时可以代理 B.经甲、乙双方均同意方可代理 C.不能代理

23.下列属于所有权的原始取得方式的为()。

A.通过添附取得财产

B.通过继承取得财产

C.通过行使留置权取得财产 24.拾得遗失物、漂流物,应当()。

A.归国家所有

B.归拾得人所有

C.归还失主

25.共有人对共有关系的性质发生争议,无法查明到底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时,应当推定为()。

A.按份共有

B.共同共有

C.公共所有

26.依照我国法律规定,下列财产中专属于国家所有的是()。

A.矿藏、水流

B.森林

C.山岭

27.甲与乙签订了一份合同,约定由丙向甲履行债务,现丙履行债务的行为不符合合同的约定,应向甲承担违约责任的是()。

A.丙

B.乙

C.乙和丙

2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非法人单位享有的职务伤口的作者享有()。

A.署名权

B.获得物质报酬权

C.使用权

29.商品使用未经核准注册商标的,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A.一律不得在市场上销售,违者京戏受行政处罚 B.原则上不许在市场上销售,但商标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C.原则上可以在市场上销售,但商标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30.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要约可以撤销的情形有()。A.要约已经到达受要约人,而受要约人尚未做出承诺 B.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 C.要约人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31甲开车逆行,行人乙为躲避甲跌入修路挖的坑里(施工单位对该坑未设置保护措施)。对于乙所受到的损害()。

A.由甲承担责任

B.由甲和施工单位各自承担责任

C.由施工单位承担责任

32.转继承适用的范围是()。

A.遗赠抚养协议

B.法定继承

C.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33.在一般情况下,()是行政法律关系的当事人。A.公民

B.行政机关

C.企事业单位 34.行政法的一个重要特点是()。

A.没有一部统一的法典

B.有一部统一的法典 C.我国没有一部统一的法典,但多数国家有一部统一的法典 35.下列属于公务员的权利是()。A.辞退

B.辞职

C.免职

36.下列不属于国家公务员交流的形式是()。A.调任

B.转任

C.晋升 37.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

A.6个月

B.1 年

C.30天

38.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

A.只能申请复议的不能起诉

B.必须先行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才可以起诉 C.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39.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A.二十日

B.六十日

C.一年

40.行政机关应当根据被许可人的申请,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

A.准予待续

B.拒绝延续

C.行政机关决定 41.行政机关无权()。

A.制定行政法律

B.裁决有关行政争议

C.实施行政强制执行 42.对()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A.行政立法行为

B.行政处分

C.具体行政行为

4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已被受理的()。A.可以申请复议

B.不得申请复议

C.法院判决后再申请复议 44.行政赔偿方式以()为主。

A.返还财产

B.金钱赔偿

C.恢复原状

45.受害人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请求的,应首先向()提起。

A.行政机关的领导

B.赔偿义务机关

C.上级行政机关

46.行政处罚决定属于()。

A.抽象行政行为

B.不要式行政行为

C.具体行政行为 47行政机关对其公务员给予的警告惩戒属于()。

A.行政处罚

B.行政处分

C.行政强制

48.精神病人只有在实施危害行为时()自己的行为的,才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A.无意识或者无法控制

B.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

C.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

49.对于主犯的处罚,应当按照()的原则处罚。

A.应当从重处罚

B.可以从重处罚

C.对其中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50.下列人员不得假释的有()。

A.累犯

B.危害国家健全罪

C.被头版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51.甲和乙将某林场已经采伐下来的木料用车偷运走,木料价值6000元,甲和乙销赃后各得款3000元,两人的行为是()。

A.共同盗窃罪

B.共同销赃罪

C.共同盗窃罪和销赃罪

52.国家工作人员李某与社会上的张某勾结,由李某利用职务便利同后者共同骗取国家大量财物,上述行为()。

A.李某构成贪污罪,张某构成盗窃罪 B.李某构成贪污罪,张某构成诈骗罪 C.李某和张某共同构成贪污罪 53.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为()。

A.原判刑期的1/2

B.10年

C.没有执行完的刑期 54.犯罪的中止形态可以发生在()。

A.预备阶段

B.实行过程中

C.预备形态和危害结果发生以前的实行过程中 55.在共同犯罪中,教唆犯()。

A.都是主犯

B.都是从犯

C.一般是主犯,也可以是从犯 56.酿酒的人犯罪,()。

A.可以负刑事责任

B.应当负刑事责任

C.应当从轻处罚 57.下列附加刑中只能适用于外国人的有()。

A.没收财产

B.罚金

C.驱逐出境

58.某人偷割正在使用中的铁路专用电话线,构成()。

A.盗窃罪

B.破坏交通设施罪

C.破坏通讯设施罪

59.甲某潜入仓库偷笋干,因为无法打开装笋干的封袋,便用火柴把麻袋烧个小洞,以方便倒出笋干。甲点燃麻袋后,随手将未熄灭的火柴扔在地上,引燃了地上所铺芦席,仓库内立即燃起了大火.甲某见火势凶猛难以扑灭,便掉头而逃。结果大火烧毁了整个仓库,损失严重。甲某的行为应以()论处。

A.盗窃罪

B.放火罪

C.失火罪

60.王某一晚见一男子喝得酩酊大醉,神志模糊,躺倒在马路边,旁边放一只拎包.王某遂对周围的人慌称该男子为其朋友,扶该男子到偏僻无人之处,拿走其拎包(内有现金1000元),离该男子而去,该男子没有反抗,王某的行为构成()。

A.诈骗罪

B.盗窃罪

C.抢劫罪 61.枉法裁判罪发生在()。

A.民事与行政审判活动中

B.刑事审判活动中

C.所有审判活动中

62.国家工作人员在国内公务活动中接受礼物,依照国家规定应当交公而不交公,数额较大的构成()。

A.贪污罪

B.受贿罪

C.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63.各个法律部门都有自己的主旨思想,经济法的主旨思想是()。A.社会责任本位

B.企业利益本位

C.行政权利本位 64.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生产经营业务活动的常设机构是()。A.股东会

B.董事会

C.监事会

65.纳税义务人是指负担纳税义务的单位或()。A.公民

B.个人

C.国民

66.我国的《产品质量法》不适用于()。

A.经过加工的产品

B.用于销售的产品

C.建设工程

67.在我国,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的国家机关是()。

A.人民检察院

B.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C.技术监督部门 68.会计是管理经济的重要工具之一,就其内容来说,包括()。A.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

B.会计分析

C.会计检查

69.我国《审计法》规定,国家实行审计监督制度,除国务院外,还可以设立审计机关的地方政府为()。

A.省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B.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C.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70.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

A.经济行为

B.享有经济权利的当事人 C.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

71.消费者协会是为保护消费者权益而建立的()。A.国家机关

B.司法机关

C.社会团体 72.以下属于不正当竞争的是()。

A.季节性降价中,以低于成本的价格进行销售 B.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

C.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处理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或者其他积压的商品

73.根据能源的形成条件和利用特点,能源可以分为一次能源和二次能源,属于二次能源的是()。

A.煤炭

B.煤气

C.石油

74.审计机构和人员通过审计促使被审计单位的经济活动在合理、合法的轨道上运行,这体现的是审计的()。

A.经济监督功能

B.经济评价功能

C.经济审核功能 75.根据我国对外贸易法的规定,对外贸易不包括()。

A.货物的进出口

B.技术的进出口

C.对外投资

76.外商投资企业发生亏损,可用下一纳税的所提弥补,下一纳税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待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A.3年

B.4年

C.5年

77.我国《水土保持法》规定,对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防风固沙林等防护林()。

A.只准进行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

B.只准进行择伐 C.禁止任何性质的采伐

78.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年满()。

A.14周岁

B.16周岁

C.18周岁

79.《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边疆工作满一定年限,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需连续工作的年限是()。

A.5年以上

B.10年以上

C.20年以上

80.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不成,应按()的程序解决。

A.由人民法院受理

B.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 C.由当地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组织有关各方协调

81.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加点工作,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前提下,每月延长的工作时间不得超过()。

A.36小时

B.48小时

C.72小时

8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三方代表组成,其中是一方代表的是()。A.政府综合部门代表

B.工会代表

C.职工代表

83.下列社会关系中,属于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是()。

A.劳动者甲与劳动者乙发生的借款关系 B.某公司与职工发生的劳资纠纷 C.国家机关招聘公务员所发生的社会关系

84.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有()。

A.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B.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C.劳动合同因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

85.根据《劳动法》规定,规定最低工资标准的机构是()。

A.国务院

B.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C.各省市人大常委会

86.人民法院在立案后,发现当事人起诉不符合法定的条件。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应()。

A.判决驳回起诉

B.裁定不予受理

C.裁定驳回起诉

87.两公司因购销合同纠纷诉至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双方均同意以调解方式解决纠纷,达成协议,并制作了调解书,但在送达前,一方反悔,此时,人民法院应()。

A.及时判决

B.根据另一方当事人的申请,予以强制执行

C.不予理睬 88.光明贸易公司与煤炭公司之间发生煤炭质量纠纷案件,经甲区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光明贸易公司败诉,应当承担接受煤炭,并支付煤炭款的一审判决。判决送达后,光明贸易公司不服提出上诉,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该上诉案件过程中,发现一审主审该案件的吴审判员应当回避未回避,并可能影响案件正确的判决,二审法院应当()。

A.判决驳回光明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决 B.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甲区人民法院重审 C.依法改判

89.B县人民法院受理王强诉周春海名誉侵权纠纷一案,判决周春海在判决生效后1 个月内赔偿王强2万元,并在《A市日报》登报赔礼道歉。周春海不服,提起上诉。A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做出二审判决,维持原判。判决送达后,周春海向王强交付了2万元赔偿款,但未按期赔礼道歉。王强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多次催促周春海履行判决,但周拒绝赔礼道歉。根据以上情况,王强申请强制招待的期限为()。

A.1年

B.3个月

C.6个月

90.()人民法院应当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

A.在一起团伙盗窃案件中,被告人陈某、萧某委托了辩护人,而李某没有委托辩护人 B.王某涉嫌故意杀人,审理时未满18周岁,没有委托辩护人

C.张某涉嫌故意伤害,被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而人民法院认为起诉意见和移送的案件证据材料可能影响正确定罪量刑

91.对于()的被告人,经被告人及其律师的申请,人民法院可以决定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A.正在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 B.应当逮捕的被告人,但患有轻微疾病

C.可能独立判处罚金、没收财产、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 92.()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A.张三实施的非法拘禁案

B.新港税务局李四受贿案 C.海天公司经理王五非法搜查案

93.下列案件中不属于中级人民法院一审管辖的是()。

A.刘某为某国间谍递送情况涉嫌泄露国家秘密 B.外国人许某过失伤害中国公民案 C.徐某涉嫌盗伐林木,数量特别巨大

94.一份被双方终止的合同中,设有仲裁条款,现甲方据此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以解决双方争议;乙方向仲裁委员会提出异议,认为该仲裁条款随着合同的终止而失去效力;甲方则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法院对该仲裁条款的效力予以认定。现部在此种情况下,该仲裁条款的法律效力应()。

A.自然终止

B.由法院裁定

C.由仲裁委员会认定

95.仲裁程序中,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撤回仲裁申请后反悔的,可以()。

A.向人民法院起诉

B.申请做出裁决书

C.重新申请仲裁

96.甲乙两公司因贸易合同纠纷进行仲裁,裁决后甲公司申请执行仲裁裁决,乙公司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此时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A.裁定中止执行

B.裁定撤销执行

C.裁定终结执行

97.在行政诉讼中,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人民法院不可以受理的是()。

A.某公民对行政机关不发抚恤金不服 B.某企业认为行政机关的收费属于非法摊派的 C.某国家机关干部对降级处分不服

98.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下列关于行政案件管辖的表述正确的是()。

A.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 B.由最终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 C.经复议的案件,由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

99.在某行政诉讼中,原告因被告行政机关改变了具体行政行为而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这时经人民法院二次合法传唤,被告都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人民法院可以()。

A.按撤诉处理

B.延期审理

C.缺席判决

100.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过程中,发现地方规章与部门规章不一致时,应当()。

A.由最高人民法院送请国务院作出解释或者裁决 B.由受理该案的人民法院送请上级人民法院裁决 C.由受理该案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送请同级权力机关裁决

参考答案

1.A

2.B

3.A

4.C

5.C

6.B

7.B

8.C

9.C 10.C

11.B

12.B

13.C

14.B

15.B

16.A

17.C

18.B 19.C

20.B

21.A

22.C

23.A

24.C

25.B

26.A

27.B 28.A

29.C

30.A

31.B

32.C

33.B

34.A

35.B

36.C 37.B

38.C 46.C

47.B 55.C

56.B 64.B

65.B 73.B

74.A 82.B

83.B 91.C

92.B 100.A 39.A

40.A 48.C

49.C 57.C

58.C 66.C

67.B 75.C

76.C 84.C

85.B 93.C

94.B 41.A

42.C 50.A

51.A 59.C

60.B 68.A

69.C 77.A

78.C 86.C

87.A 95.C

96.A 43.B

44.B 52.C

53.C 61.A

62.A 70.C

71.C 79.B

80.C 88.B

89.B 97.C

10.铁路东村街道低保扶贫工作探析 篇十

关键词:城市低保;扶贫开发;探析

为切实抓好精准扶贫工作,按照上级指示及兰州市城关区民政局有关精准扶贫文件精神,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政府铁路东村街道办事处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精准扶贫调研。现將调研结果报告如下。

1 基本情况

铁路东村街道位于城关区铁路新村东街905号,辖区占地面积0.77平方公里,现有居民17879户、50062人。其中低保家庭226户、344人。

2 贫困户贫困原因

通过开展贫困户相关信息调查,该辖区贫困户之所以难脱贫、易返贫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2.1 外来流动人口,生活不固定,缺乏就业岗位

进城农民工是典型的城市贫困人口,城市服刑、劳役人口,企业改革的下岗职工,离开原岗位之后,他们因为文化程度、年龄等原因很难找到工作。

2.2 受教育程度低,脱贫意识低,缺乏发展技能

贫困人口多数为初中以下文化。相当一部分贫困人口思想观念陈旧,传统小农意识根深蒂固,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落后。生活上往往靠帮靠救济,脱贫意识极其薄弱。几乎没有懂现代专业技术的人员,缺乏自我发展的能力和动力。

2.3 身患重病、重残人群,缺乏劳动力,无劳动力

身患重大疾病、残疾人生活无法自理,还需要家人照顾,自己无收入,还拖垮了整个家庭,日常生活非常艰难。

2.4 城市“三无”人员

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由丧失或无劳动能力与依赖性人群组成,老年人、残疾人和处境困难的儿童等。他们是民政工作的重点救助对象。

2.5 在岗贫困者

亏损企业中有劳动能力的困难职工。主要集中在长期亏损的国有企业以及相关的弱势行业,他们是潜在的下岗失业人员。

3 存在的问题

3.1 民政队伍力量不足

民政队伍建设需要加强。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只有一人管理民政工作,在建立动态管理,为民施策过程中,大量细致的核查工作,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社会救助流浪、身患重病、重残人群等,联系医院、医治、扶残等, 需要各部门的大力配合协作。基层工作人员力不从心。

3.2 投入不足持续发展能力弱

资金投入难以满足群众需求。现有的贫困户基础条件和资源条件都很差,且群众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愿望迫切,资金投入远远不能满足实际需求,缺口大。扶贫项目资金投入不足,建设标准难以达到规范要求,影响了扶贫项目建设效益的发挥。部门资金整合难。扶贫资金整合度不高,部门大多各自为阵,撒胡椒面,难以发挥整体效益;互助资金量少且使用面小,发挥的作用有限。群众“等、靠、要”思想较为突出,外出务工工资性收入比重较高,缺乏收入稳步增长的长效机制。

3.3 扶贫工作长效机制有待健全返贫现象较为突出

扶贫开发工作与城市其他建设项目缺乏有效衔接,工作联系、项目对接、资金整合相互之间协调不够,社会帮扶体系还未完全形成。部门之间合力不够,不少是各自为阵,统筹协调能力弱。部分行业、部门和单位对扶贫开发的思想认识、重视程度和工作力度不同,实际效果差异性也较大,存在不平衡状况。因病因教致贫返贫现象较为突出,贫困人口脱贫与返贫相互交织,因重度残疾、重大疾病、年老体弱致贫占40%以上,如何家庄社区牢狱刑满人员居多,多数患有重病使家庭贫困。“因教返贫”的现象仍是常态,中高等教育费用在贫困家庭经济支出中仍占相当大的比例,贫困人口脱贫抗风险能力弱。同时,市场风险致贫等也占很大一部分。还有相当一部分贫困户是病残、精神障碍和无劳动力户,基本难以脱贫。

4 工作中贫困案例

实例一:这家贫困户共7人,一位83岁的老太太,患有多种疾病。大儿子61岁无业患有肺肿瘤,育有一儿子。二女儿58岁退休工人患有心脏病、肝硬化,育有一女儿。三女儿48岁是环卫工人,腿部有残疾,育有一女儿。全家月收入不足3000元,医药开销近万元。根据兰州市扶贫政策我们立即予以救助。①立即进入低保审批程序。②近1年的医药费用报销85%。③立即协调其他相关部门予以特例救助。但离他们脱贫只是杯水车薪。

实例二:这家贫困户共3人,父亲一人工作,母亲无业在家照顾天生弱智下半生瘫痪的女儿。全家月收入不足5000,每月医药费12000元。同样我们根据扶贫政策予以救助,他们仍然无法脱贫。

实例三:这家是个孤寡老人76岁,男性,患有老年痴呆,无任何收入。我们根据扶贫政策将他送入政府康复中心,所有费用由政府承担,纳入城市低保。

5 思路和建议

5.1 建立科学、合理的低保资金筹措机制

中央财政城市低保转移支付制度化,并建立科学、合理的中央、省、省辖市、区四级低保资金筹措机制,明确各级财政应负担资金的量化指标。并大力开拓筹资渠道,鼓励社会、团体、个人进行资助、捐赠,从福利彩票收入中提取适当的比例,减持部分国有资产股,变现部分国有固定资产,倡导群众互济互助等,逐步形成并不断完善以政府各级财政负担为主、社会团体为辅、群众自行帮困为补充的社会主义新型社会保障模式。

5.2 加强综合协调,发挥全社会救助保障效用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围绕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全方位、多层次、宽渠道的社会救助体系,民政、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统计、物价等部门应及时相互沟通、相互协调、相互衔接,同时工商、税务、教育、卫生、房管及水、电、煤气等有关部门应制定和落实对贫困人员的各项优惠政策,积极探索实行住房、就业、医疗和教育救助的方法和措施。我们可以借鉴其他省市的成功经验,从不同层面来缓解城市低保对象家庭的困窘程度:

①为享受城市低保的家庭提供就业帮助。

一是实行政府统筹就业岗位的方法,优先安排困难家庭成员再就业。

二是积极建立社区服务实体,为保障对象家庭提供形式多样的再就业机会。

三是切实给予自谋职业者优惠政策,鼓励并帮助保障对象积极开展生产自救,从根本上摆脱贫困状态。

②对享受城市低保的家庭提供医疗救助。

一是保障对象可以持有关凭证到指定的医院优惠就医;

二是对有大病重症的病人家庭实行年定额医疗救助制度。

③对保障对象家庭子女减免其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杂费,实行广泛的助学金制度。

④建造部分廉租房,特供受保障对象租住。并充分利用工会、妇联等群众组织了解困难职工情况的优势,加强沟通与合作;广泛发动全社会力量,大力开展扶贫帮困活动,形成全社会互助互济的良好风气。

5.3 加强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

大力加强低保工作机构建设和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理论素质和业务水平。在县(区)建立社会救助中心,在街道建立社会救助站,在社区建立社会救助点,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最低生活保障的日常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街道、社区的作用,从而建立一套健全、完善的社会救助网络,以适应低保工作迅猛发展的形势需要,并为将来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实现社会化管理奠定基础。

5.4 建立低保評审体系

建立完善的低保评审体系,是低保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保证。可分别在办事处和社区设立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居民代表等组成的低保评审委员会和评审小组,对申请人是否符合低保条件进行集体评议,使低保待遇的基层审核过程更加趋于公平、合理。

5.5 建立低保信息网络管理体系

建立完善的基层低保信息网络管理体系,是提高低保工作办事效率、规范办事程序的重要手段。在工作实践中我们认为应从以下方面入手:一是积极争取政府支持,推进低保网络化建设。二是积极推进低保数据库建设。及时将低保对象普查资料和低保对象档案纳入微机管理,确保低保基础档案资料的准确性,并通过网络化管理,做到了“档随人走”,有效地解决“人户分离”问题,避免异地重报和双重骗保现象的发生。

5.6 建立资金社会化发放体系

建立资金社会化发放体系是保障资金安全运行,杜绝腐败的重要途径。低保对象可以直接到任意一家银行或邮政储蓄网点领取低保金,这样既减轻了基层工作压力,提高了工作效率,有效地控制了虚报冒领、私自串用、营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保证了低保资金的安全运行。因此,实现低保金社会化发放是提高管理水平、规范操作的重要措施。

5.7 建立低保监督体系

上一篇:大学生必看励志演讲下一篇:丽江大气污染防治2018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