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委工程安全协议

2025-01-29

外委工程安全协议(共11篇)

1.外委工程安全协议 篇一

安 全 协 议 书

甲 方:朝阳金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 方: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原则,保障乙方工人的人身安全,确保施工生产顺利进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充分协商,现签订如下安全协议:

工程名称: 施工区域: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

2.甲方管理人员有权制止乙方人员违章、违纪作业,并按规定给予处罚。

3.甲方有权对安全意识差、不听安全生产指挥的乙方人员责令退场。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是施工安全的直接责任人,必须严格执行相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制度。

2.在工作过程中如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3.乙方必须为所有工人、雇佣人员及其他施工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并购买保险赔偿额不低于当地最低标准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4.乙方必须在工人上岗前进行相应的安全知识培训。

5.乙方参加施工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及相关资质证书。

6.乙方必须为施工人员配备齐全的安全防护用品,不能满足安全施工需要时,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7.乙方应对现场安装施工的行为完全负责,乙方施工人员不得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能疲劳作业,并按规定做好保护工作。

安全协议编号:2015第 号

乙方必须要求施工人员严格遵守和服从现场生产安全规定及安全管理,在施工现场必须做到:

1.必须在施工前对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和防护用品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查确认,保证性能完好。

2.不得拆除已架设的安全防护设施及安全装置和安全标牌。3.不得私自乱接乱拉电线,保护工地上临时用电电缆及配电箱的完好,不得用材料、工具等压砸电缆电线,确保用电安全。

4.在施工过程中需搭接临时电源、水源、气源等能源介质时,必须经甲方生产科同意,并由专业人员实施,且必须符合行业相关标准。

5.施工中需在易燃易爆易中毒区域动火时,必须按规定办理动火手续,制定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施工。

6.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疲劳作业。

乙方和甲方签订安全合同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缴纳两千元

安全保证金,甲方按合同条款对乙方进行监督。(备注:安全保证金2000元)

乙方及其工人违反上述约定的,甲方有权直接与乙方解除全部合同,或按每次100-500元进行扣款。

当乙方安全保证金余额不够扣款最大项目时,乙方必须交齐保证金后方可继续施工,否则甲方将无条件与乙方解除合约,且所有扣款不予返还。

本协议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

甲 方(签章):

年 月 日

甲方安全部(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外委工程安全协议 篇二

关键词:外委队伍,人员,安全管理

1 火电厂外委队伍人员管理现状

外委队伍, 顾名思义, 就是受相关单位委托协助其进行生产和服务的外部队伍。外委外协已成为国际上通行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 发展迅速;在大唐信阳发电公司, 有80%以上的检修维护任务是由外委队伍负责完成的, 外委队伍在协助火电企业搞好安全管理生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已成为火电厂安全生产管理劳动力市场的发展方向。

在实际工作中, 由于各投标队伍竞相压低报价, 造成中标后外委队伍减少安全投入和降低工作标准, 从业人员普遍存在着文化素质整体偏低、掌握安全生产知识能力低、所从事专业技术水平参差不齐的问题;且年龄结构逐步向老龄化发展。同时由于外委队伍人员流动性大, 外委队伍中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也相对不固定, 造成外委队伍安全管理基础薄弱, 在安全制度形成和落实上就会存在部分漏洞;在生产现场也存在着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状况。据统计, 现场发生的违章95%以上是由外委队伍人员造成的。

火电企业的特殊性质, 决定了外委队伍安全管理, 是与企业发展唇齿相依的, 火电企业必须持续不断地加强对外委队伍的安全管理, 才能进一步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总体水平, 适应国家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新要求。外委队伍安全管理必须纳入到火电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内进行统一管理。抓外委队伍管理, 必须把人员管理列为关键点来抓, 这样才能为抓好外委队伍安全管理打下坚实的基础。

2 外委队伍的安全管理流程

为了实现对外委队伍的有效管理, 大唐信阳公司先后制定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标准》、《安全生产例行工作管理标准》、《发包工程及临时用工安全管理标准》、《反违章积分管理标准》、《生产现场准入管理标准》等管理标准, 对发包工程及临时用工安全管理的职能、内容以及处理程序和考核办法等作了详细的规定, 对外委队伍人员管理主要包括安全准入、安全培训、现场作业零违章管理等环节, 下面分别对各环节进行介绍。

2.1 外委队伍人员的安全准入

外委队伍人员的安全准入主要包括安全管理的把关及外委人员安全准入两个方面。

2.1.1 外委队伍的安全资质入围

外委项目招标时, 资质审查阶段必须对各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法人资格、法人委托书、承包单位安全资质证书和近三年的安全施工记录进行逐一核查, 对发生重大人身伤害事故的队伍必须直接淘汰。评标时技术打分部分要把其保证安全施工的组织机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能否满足安全施工的要求、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安全施工组织机构图或组织机构表、安全施工技术措施、施工简历、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状况表、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资格证、安全管理人员资质证以及安全用具能否满足安全施工的要求等情况进行逐一核实及澄清 (有必要时, 向相关业绩单位进行了解) , 充分进行考虑, 综合后进行排序, 真正确保具有丰富安全管理经验的外委队伍能够参加外委项目竞标工作, 从而保证选拔安全管理水平优秀的外委队伍能够进入到火电企业中去工作。

2.1.2 外委队伍人员的安全准入

外委队伍中标后, 由于更换工作环境, 外委队伍办理必要的安全交底、实施安全准入制度是十分必要的。安全交底主要向外委队伍介绍工作环境的基本情况、安全隐患、注意事项等, 安全准入是对进入现场人员安全意识、安全技能的一种把关。为此大唐信阳发电公司精心编写了《大唐信阳华豫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长期外委检修单位安全手册》, 向外委队伍介绍了公司的制度及相关管理要求, 内容主要包括: (1) 外委检修单位入厂前手续办理及流程; (2) 中国大唐河南分公司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高压线管理的通知; (3) 安全生产术语及有关名词解释; (4) 工作票管理标准和有关安全规定的要求; (5) 生产现场经常发生的违章和不文明现象。通过这些内容的学习, 外委队伍工作人员可以较快的熟悉工作环境, 掌握公司的相关工作制度及相关安全管理要求, 尽早融入到新的工作状态中去。

同时, 外委队伍人员要经过外委队伍、业务主管部门、火电企业公司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 方可进入火电企业工作现场。进入生产现场的安全准入要按照“谁管理、谁接洽、谁负责”的原则, 分为技术管理和安全教育管理两部分, 由公司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和公司安全监察部进行把关。技术管理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由对应的技术管理负责人进行技术管理, 临时工作和长期工作人员要经过业务主管部门相关管理人员的技术考评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安全教育管理实行“分级负责”的原则, 按照“外委项目部→对应的技术管理责任人→部门安全主管”。外委项目部经理及主要管理人员同时必须经过生产副总经理确认。

2.1.3 准入环节必须注意的关键点

(1) 在准入环节, 一定要对所有进入现场人员身份证原件、所有进入现场人员健康体检证明、所有进入现场人员清单、进入现场人员的资格证书进行认真核实, 保证进入现场人员无妨害工作的疾病, 具备相应的工作经验及工作能力, 满足现场生产需求。

(2) 在准入环节, 容易忽视的是外委队伍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要求。火电企业三级安全教育, 侧重于人员的安全意识教育, 对相应的安全基本技能培训及要求较少, 这样容易导致安全技能不过关的人员进入生产现场, 给安全管理工作带来一定的漏洞, 所以必须对人员的工作经历、业务能力、安全生产技能进行要逐一摸底, 保证安全技能能够满足现场工作需要。

(3) 安全准入要制度化、流程化、标准化, 避免走过场, 走形式, 杜绝做了一份试卷, 成绩合格就进入到现场的情况。安全准入必须根据各外委项目从事的专业、现场安全隐患、安全风险情况, 制定安全培训要点, 使之系统化, 确保进入生产现场后外委人员有切实可行的措施防范这些安全隐患。

2.2 外委队伍人员安全培训

外委队伍人员日常安全教育形式, 可根据各外委队伍的人员情况、业务情况、现场专业需要等情况, 分别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目前, 大唐信阳发电公司安全教育主要有三级安全培训、三讲一落实、班组安全日活动等多种方式。

三级安全培训主要是指外委队伍、主管业务部门、公司等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体制, 外委队伍人员进入现场所进行的准入培训考试管理就属于这一范畴。

“三讲一落实”是提高班组安全管理的一项安全工作行为, 是大唐集团公司推广的现场工作模式, 即讲工作任务, 讲作业过程的安全风险, 讲安全风险的控制措施, 做好安全风险控制措施的落实。通过班前会、工前会、工后会、班后会, 开展三讲一落实活动, 可以使工作班成员明确现场作业任务, 对现场的安全隐患进行充分分析, 制定相对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并在工作时认真落实, 促使工作班成员在进行外委工作时, 提高安全风险辨识能力, 不断积累安全生产技能, 从而提高班组安全管理水平, 确保生产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班组安全日活动, 主要是各外委队伍、各班组自行开展的安全培训制度, 通过安全文件、事故案例、安全基本技能、学习活动, 提高班组成员的安全意识。安全日活动要及时更新教育方式。在当今网络发达的时代, 要充分发挥网络信息容量大、内容更新快的优势, 大量收集安全视频教育资源, 把人员安全教育从单一的说教向系统化的视频安全教育发展。用视频的方式进行宣贯、讲解, 内容翔实, 重点突出, 涵盖了电厂的每一个操作;各种事故案例配以动画演示, 一目了然, 教育效果突出, 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在以往的安全教育中, 由于说教单一, 事故案例难以表述, 人员要么现场经验少理解不了, 要么记忆不深。通过视频安全教育, 人员学习危险点分析、预控措施, 条理清楚, 要点突出, 形象直观, 易于理解记忆, 克服了外委队伍人员文化素质低、安全技能不高的不利因素。通过视频化教育, 促使外委队伍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努力弥补外委队伍工作人员技术水平、安全技能方面的不足。

2.3 外委队伍现场作业零违章安全管理

外委队伍人员进入现场后, 对其的现场安全管理, 主要是规范外委队伍人员现场的作业行为, 保证相关人员工作按照国标及电力行业标准开展各项工作, 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规范作业行为的重要方法就是加强现场的反违章管理, 大唐信阳发电公司根据生产现场中常见的违章行为, 制定了《反违章积分管理标准》, 明确了反违章管理职责、考核及其他管理要求, 将日常常见的违章行为分为严重违章 (有122项) 、比较严重违章 (有135项) 、一般性违章 (有247项) 三大类, 作为附录供大家学习, 并建立相应的考核规定, 以规范日常作业行为。违章的考核分为积分考核、经济处罚和曝光等三种形式, 对违章者要采取三种并用的考核手段, 规范员工的作业行为。

(1) 积分考核。一般违章行为一次记2-5分;比较严重违章行为一次记6-11分;严重违章行为一次记12分。鉴于外委人员流动性大的特点, 对外委单位人员的违章积分处理, 按照半年积6分及全年积12分淘汰的处罚办法, 即累计积分达6分或者一次达到12分的外委单位违章人员, 将被列入公司禁止使用人员责任人员名单 (简称“黑名单”) , 通报责任人所在外委队伍及总部, 从而建立了人员淘汰机制。

(2) 经济处罚。对于一般性违章、比较严重违章和严重违章, 公司制定不同金额处罚的处罚标准, 起到警示作用。同时各外委业务主管部门也根据外委业务的实际情况, 完善考核细则, 对违章人员进行相应的经济考核。

(3) 对违章积分情况、违章人员进行曝光。公司安全监察部充分利用生产早会、网络、简报和板报等宣传媒体对违章情况予以公布。通过上述措施, 及时纠正了现场的违章行为, 保障了各项生产活动的顺利开展。

3 结束语

3.外委工程安全协议 篇三

2010年9月30日(#炉烟道耐酸性处理)

姓名:得分:

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24分)

1.我国安全生产方针的原则是。

2.“两票三制”中,两票是指,;三制是指。

3.安全标志分为:标志,标志,标志,标志。

4.三不伤害指:。

5.人体触电形式有:触电,触电,触电。

6.高出作业是在坠落高度基准面米及以上的地点进行的工作。

7.安全带在使用米以上的长绳时,必须加装缓冲器。

8.安全帽内弹性带与帽顶应保持厘米距离的缓冲层。

9.一般防护安全用品有安全帽,等。

10.触电急救的措施是:一,二。

二.判断题(正确的打√错误的打X 每题2分共20分)

1. 用手代替工具进行操作是一种不安全的行为。()

2. 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是一种安全行为。()

3. 领导可以带头进行违章,其他人无权干涉。()

4. 进入工作现场可以不穿工作服,不戴安全帽()

5. 安全帽可以当凳子使用。()

6. 安全带要高挂低用。()

7. 发现有人触电,可以直接用手去将触电者从电源上拉开。()

8. 高空作业时可以饮酒,上班可以喝完酒后上班。()

9. 电机在转动过程中,不得触摸电机转动部分。()

10. 在参观工作现场时可以不经任何人同意触动现场的事故按钮。()

三.简答题:(每题4分共20分)

1. 危险场所是指哪些地方?

2. 发现有人触电时如何进行现场抢救?

3. “三违”是指哪三违?

4. 什么叫习惯性违章?

四.回答题(共36分)

1.如何正确使用安全帽?(7分)

2.工作人员的着装有何安全要求?(7分)

3.高空作业注意事项?(7分)

4.工器具使用及动火作业安全事项?(8分)

4.外委工程安全协议 篇四

单位: 姓名: 分数:

一、填空题:(每空4分,共20分)

1、高空作业(2 米以上)不戴安全带的,属于违章作业。

2、氧气瓶距乙炔瓶不够 5 米以上的,属于违章作业。

3、对于存在高空坠物伤人危险的工作场所,要求所有进入人员,必须配戴 安全帽。

4、高空作业时严禁高空落物现象发生,下面应设置 警戒线。

5、酒后进入作业现场或班中喝酒的,按“ 禁酒令 ”处理。

二、单项选择题(将正确答案的序号打上对号,每题5分,共25分):

1、从业人员有权拒绝()指挥和()冒险作业。

A、正确、强令 B、违章、强令 C、正确、违章 D、冒险、强令

2、一旦发现有人触电,应立即采取()措施。

A、把触电者送往医院抢救 B、切断电源 C、在现场立即对触电者进行触电急救 D、打“120”救护电话,请医生赶来抢救

3、根据法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一般情况下,对新从业人员要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A、一级 B、二级 C、三级 D、四级

4、在安全生产工作中,通常所说的“三违”现象是指()。A、违反作业规程、违反操作规程、违反安全规程 B、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C、违规进行安全培训、违规发放劳动防护用品、违规消减安全技措经费

D、违反规定建设、违反规定生产、违反规定销售

5、《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自()起施行。A、2002年9月1日 B、2001年4月21日 C、2002年11月1日 D、2002年5月1日

三、判断题:(正确的划√号,错误的划×号,每题5分,共25分 1.开关跳闸后,事故原因未查明之前,不能合闸送电。(√)2.操作电气焊时可以不戴防护眼镜。(×)3.当电气设备出现故障后,可以强行送电。(×)

4.在焊接、气焊地点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必须要有安全措施。(√)5.电焊机要设置专用地线,不准搭在油管、电缆线管、钢丝上(√)

四、简答题:(每题10分,共30分)

1、安全帽的主要作用是什么? 答:防止物料下落击中头部及行进中碰撞突出物而受伤。

2、事故查处“四不放过”原则是什么?

答: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

3、进入高空作业现场应注意什么?

5.外委工程安全协议 篇五

关于煤矿外委队伍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煤矿外委队伍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提升管控能力,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第二条 本意见适用于集团公司(含股份公司)所属全资、控股及参股并负责安全管理的生产、基建(技改)矿井。

第三条 总承包单位是指整体承揽煤矿生产、建设(技改)所有工程、作业活动或技术服务项目的承包单位。外委队伍是指煤矿或总承包单位引进具备相应资质,承担部分生产、基建工程、作业活动的成建制组织。项目部是指外委队伍在承揽工程所在地设立的负责其所承揽工程施工的管理机构。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四条 煤矿生产、建设(技改)以外包方式进行生产、建设的项目,煤矿必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主体责任,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明确总承包单位和外委队伍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

采用总承包模式的,总承包单位对煤矿生产(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按煤矿要求设置管理机构,配齐相关技术管理人员,并督促录用的外委队伍设置管理机构,配齐相关技术管理人员。

外委队伍要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责,并按煤矿要求设置管理机构,配齐相关技术管理人员。

第五条 承担外包工程的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他有关单位要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业主方规定,履行各自安全生产职责,配置相关人员,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三章 准入条件

第六条 从事煤矿生产、建设(技改)的总承包单位、外委队伍要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相应的资质、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年度审验合格等证明文件;

(二)具有满足实际生产、施工需要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

(三)总承包单位需要引进外委队伍的,总承包单位负责审查外委队伍相关资质,并将审查结果报企业或煤矿,企业或煤矿审查批准后方可录用。

第四章

录用流程

第七条 生产、建设(技改)煤矿(以下简称煤矿)使用外委队伍前,要向其上级企业提出外委队伍使用申请,由上级企业组织审查外委队伍相关资质并确定队伍数量和人员编制。

第八条 采用总承包模式的,上级企业负责审查总承包单位相关资质。

第九条 煤矿按照审查意见录用外委队伍,并将录用情况上报上级企业。

第十条 禁止外委队伍转包或违法分包其承揽的外包工程。

第五章 备案管理

第十一条 煤矿负责建立总承包单位、外委队伍用工档案及台账,动态掌握总承包单位和外委队伍人员变化情况,并将队伍及从业人员资质、证照、人员定编、安全体系、主要联系方式等所有审核资料一并存档保存。

第十二条 煤矿要将外委队伍负责人、生产安全技术负责人、主要生产技术人员、特殊工种变化情况和其他从业人员的数量变化及流动率每月上报企业人力资源部和安全监察局并定期更新。

第六章 安全管理协议

第十三条 煤矿要与总承包单位和煤矿直接录用的外委队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双方安全管理责任。

第十四条 采用总承包模式的,总承包单位要与外委队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第十五条 安全管理协议必须包括下列内容:双方安全管理职责、安全目标与安全过程管理、安全投入保障、安全设施和施工条件、风险预控、安全教育与培训、安全质量标准化、事故应急救援、检查考核、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两个以上外委队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建设(技改)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煤矿要牵头组织

外委队伍之间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双方安全管理范围,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第十七条 安全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或施工单位变更时,煤矿要及时组织对协议进行补充修订或重新签订。

第七章 施工(生产)过程管理

第十八条 生产、建设(技改)企业(煤矿)要把外委队伍纳入本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实施“五统一”安全管理。

(一)统一体系建设

统一按照集团公司安全责任、风险预控、安全质量标准化、防治水技术管理、“一通三防”技术管理等体系,要求外委队伍设置相应的生产、安全和技术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管理流程。

1.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

(1)采用总承包模式的,总承包单位要按照煤矿要求配置相应分管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现场成立分公司或项目部,设置技术、生产、安全等管理部门。

(2)项目部要至少配备经理1名,安全、生产、机电、技术副经理各1名,相互不得兼职,副经理以上人员必须有所属公司(处)任命文件。

(3)项目部要建立完善安全监管体系,设立专职安全管理部门,配备与其承包工程相适应的采掘、机电运输、通风、地测防治水等专业的安全监管人员。

(4)项目部要建立完善的技术管理体系,设立工程技术组,配备采掘(矿建)、机电、技术、通风、防治水等专业技术人员。

(5)项目部下设队伍必须配备分管技术和安全的副队长,每队至少配备1名机电和1名采掘专业的技术员。

2.技术管理

(1)煤矿技术管理部门在项目开工前要向总承包单位和外委队伍进行外包工程技术交底,按照合同约定向总承包单位和外委队伍提供与外包工程安全生产相关的勘察、设计、风险评价、检测检验和应急救援等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2)外委队伍作业前必须编制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事故应急预案或应急处置方案等,并由煤矿总工程师组织相关部门会审通过后,外委队伍组织对作业人员进行贯彻学习,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3.制度流程执行

(1)总承包单位、项目部、外委队伍要严格执行煤矿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流程。

(2)煤矿每半年要对外委队伍安全管理制度、流程执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评估。

(二)统一生产调度

1.项目部和外委队伍要统一参加生产、建设(技改)企业、煤矿组织召开的各种安全生产会议和安全生产活动,并执行会议有关决议。

2.外委队伍生产计划要纳入生产、建设(技改)煤矿月度生产计划,统筹计划、统筹组织实施。

3.外委队伍日常生产、作业活动要纳入煤矿调度指挥系统,建立快速完善的调度信息沟通渠道和调度指挥流程,及时沟通汇总各类安全生产信息,高效落实调度指令。

4.总承包单位、项目部、外包队伍领导人员带班下井、井下作业人员出入井统计、井下人员定位等要纳入煤矿调度指挥系统统一管理。

(三)统一安全培训

企业是安全生产培训的责任主体,要加强对外包队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的组织管理,按照《安全生产法》及《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培训制度,把外委队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纳入企业年度安全培训工作计划。

1.制定培训计划。煤矿要统一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12〕10号),把外委队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作业人员纳入本单位年度、月度安全培训计划,明确安全培训对象、培训人数、培训内容、培训时间等。年度培训计划下发后录用的外包队伍,煤矿要修订月度培训计划,及时组织或督促对外委队伍所有人员进行培训。

2.明确培训内容。外委队伍安全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基本常识,岗位红线,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事故案例分析,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分析,危险源和隐患辨识,个人防险、避灾、自救方法,事故现场紧急疏散和应急处置,安全设施和个人劳动防护用

品的使用和维护,职业病防治等。

3.确保培训时间。外委队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作业人员首次岗前安全生产培训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在本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1年以上重新上岗以及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新材料有关人员要重新进行培训。

4.实施培训计划。煤矿负责督促外委队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具有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组织的培训和复训,取得安全操作资格证书,持证上岗。外委队伍属集团公司内部企业的,作业人员岗前培训、再培训、日常培训由所属企业(处)负责组织按照煤矿制定的安全培训计划组织培训,并将培训情况报生产(施工)煤矿培训部门备案。其他外委队伍作业人员由生产(施工)煤矿负责统一按计划组织培训。

5.丰富培训形式。企业和煤矿要结合生产实际,统筹安排,采取集中培训、半工半培、送教上门等形式开展外委队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要针对外委队伍作业人员的文化水平和特点,抓好日常安全教育,利用班前会、班后会、集中学习时间,开展“一日一题、一周一案、一月一考”等日常安全教育,提高作业人员安全素质。外委队伍要按照企业、煤矿安全专项活动部署,组织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岗位红线学习等专项培训活动。

6.建立培训档案。煤矿要建立外委队伍安全培训档案,包括培训人员、内容、时间、考核成绩等,每月至少对培训信息进行一次更新。

(四)统一监督检查

1.统一组织对外委队伍管理制度、操作规程、领导带班(值班)、隐患排查、安全红线、安全质量标准化等制度落实情况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2.煤矿要至少每月对外委队伍机构、人员配置及持证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及时更新人员及持证上岗等情况;半年对制度、资质、证照等进行一次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报处理并落实整改。

(五)统一考核奖惩

1.统一把外委队伍纳入本单位安全管理奖惩体系,统一执行安全风险抵押、安全目标考核、安全管理考核、安全质量标准化考评、隐患排查治理、“三违”处罚、安全红线管理等规定。

2.建立安全考核退出机制,外委队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外委队伍实行清退:

(1)年度内发生两次1人死亡事故或一次2人以上死亡事故的;

(2)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连续两月不达标的;(3)队伍或主要负责人资质过期或失效的;(4)拒不执行安全处罚的;(5)发生伤亡事故瞒报、谎报的。

第八章

事故报告

第十九条 外包工程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要立即向煤矿调度室报告。煤矿在接到外委队伍事故报告后,要立即启动相关事故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

6.外包工程安全协议 篇六

甲方:

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权利和义务,保障工程实施及相关作业人员的安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工程项目建设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承接工程业务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并保证在施工期各类证件的有效性、合法性,应具有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责任制度,并设立专门的安全施工小组,设置专职安全员,乙方对现场和作业面要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安全技术防护措施费用于安全防护,符合建设工程安全标准。

二、乙方必须认真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建设部和当地政府、建委颁发的有关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及条例,严格按甲方消防保卫制度以及建设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的特殊要求组织施工,并接受建设方的安全检查。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服从甲方安全人员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对违章作业人员甲方有权令其纠正、处罚或停止作业。乙方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应设置本单位的施工标志,悬挂安全警示标语、警示牌等。

三、施工期间,乙方是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主体,甲方根据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安全监督检查。乙方专职安全员必须每天坚守工地,巡回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安全操作证,严禁无证上岗,乙方自带或外租的设备、设施,确保性能完好,进入施工现场,大型机械设备应当具备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产品使用说明书和设备履历书。

四、乙方必须按照《职业卫生防治法》为现场施工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乙方对施工现场人员的职业卫生防治工作负责。

五、乙方应坚持召开班前会,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根据当天任务提出具体安全防范措施。

六、施工场所有两个以上施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施工,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或协调。

七、乙方必须按照季节不同,制定夏季、冬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及特殊作业安全措施方案并严格执行。

八、施工过程中如涉及使用危险品,乙方需按相关规定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并对危险品的运输、保管和使用进行严格监督。使用时由专人负责,并做好相应的监护、防护措施。

九、如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及时、如实向甲方及政府有关部门进行报告,积极组织抢险,并在抢险结束后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工作。自然灾害事故及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因乙方原因给甲方和其他方造成的损失应给予赔偿。

十、甲方给乙方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现场、运输通道,施工现场就近指定施工所需要的水、电接口,告知施工场所的危险因素,确保施工安全进行。

十一、乙方应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对从事危险岗位作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等手续。

十二、乙方需在施工现场做好明显的警示标志,禁止非施工人员进入作业区域参观、游览等。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施工完成后自动失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7.厂区道路工程安全协议 篇七

安全文明施工协议书

工程项目名称:华能荆门一期2×350MW热电联产项目厂区

道路工程

建设单位:华能荆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单位:葛洲坝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合同附件)

华能荆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华能荆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承包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协议书

建设单位:华能荆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葛洲坝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一、承包工程项目:

工程项目名称:华能荆门一期2×350MW热电联产项目厂区道路工程

合同编号:HJRD—AZ—2012--

施工地点范围: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牌楼镇新生村(华能荆门热电联产工程厂区)

二、乙方在工程开工前应提供以下相关资料,由甲方审查,并提交复印件存档。

1、有关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资格证书,施工简历。

2、施工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施工人员名单、特殊工种人员名单及有关部门核发的特殊工种操作证。

3、有关近期对施工人员安全教育情况。

4、对该项工程应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安全组织管理措施和施工方案。

5、本安全文明协议书附件的纸质和电子版报表。

三、协议内容:

为了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有关规定,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确保华能荆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承包工程现场始终有良好的安全施工秩序,经双方协商同意,制定此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与主体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律,双方遵照履行。

四、具体条款如下: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电力建设行业法律法规、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严格执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2、甲、乙双方都必须建立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必须建立健全工程建设的安全、文明施工规划和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乙方施工现场人员应明确工作现场总负责人和安全员。

对乙方人员违章,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停止其工作,由此造成延误工期等由乙方负责。由于乙方人员违章发生人员伤亡,由乙方承担责任(包括经济赔偿)。

甲、乙双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本工程施工现场,并进行以下工作:

1、乙方的项目经理对文明施工负全责,确保文明施工认真执行。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施工噪音和环境污染,不对工地附近居民产生干扰。

2、甲、乙双方必须对本单位参与工程项目的管理、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的教育和培训,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规定、制度和法规。

3、乙方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经落实整改并检查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一经动工,表示该施工单位的施工场

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

4、施工人员必须身体健康,严禁使用未成年工和不适应现场安全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残人员。

5、乙方施工人员应使用符合工程现场要求、劳动条件所必须的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防护用品。

6、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工器具等均应由乙方自备并经定期检验合格。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在使用过程中,由于设备、工具因素或使用操作不当而造成伤亡事故,由乙方负责。

7、参加本工程施工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甲方安全监察部门的确认;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8、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乙方全面负责本工地施工作业的安全,保证工地和工程施工中良好的秩序,以避免发生人身、设备事故、交通事故及火灾事故。

9、乙方在签订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安全协议书,同时从工程合同总价中第一笔进度款提取0.5%作为安全保证金(安全保证金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预扣安全保证金)。工程竣工后,甲方退还乙方扣除罚款后的安全施工保证金(不含利息)。甲方安全监察人员负责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并依据《华能荆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制度》,对乙方进行处罚,乙方接到甲方违章处罚通知单后,两日内到甲方财务部缴纳罚金。

10、本协议的各项规定适用于订立协议的单位双方,如遇有同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法规不符者,应按国家和电力建设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1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作为合同正本的附件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

本协议同工程合同正本同日生效,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由于违反本协议而造成伤亡事故,由乙方负责并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甲方:华能荆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乙方:葛洲坝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代表:代表:

电话:电话:

8.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协议 篇八

【协议编号: 】

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在该“协议书”期限内,甲方将本工程项目发包给乙方施工。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责任,提高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保障工程项目的安全和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双方行业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规程、规定,结合本工程特点,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项目地点: 第二条 工程期限

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完工。第三条 本工程执行的主要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及标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6.《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

7.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程》

8.重庆分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发(承)包工程及劳务用工安全管理办法》 9.重庆合川发电公司相关安全管理制度 第四条 双方的安全文明生产责任 1.甲、乙双方的安全文明生产责任

1.1.认真贯彻国家、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重庆分公司、重庆合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及标准制度,执行甲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和规定,切实履行本协议相关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责任。

1.2.外包项目按照“先签订工程技术协议、再签订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协议书、后开工”的原则,双方在未签订工程技术协议和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协议书前,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或要求提前开工。

1.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现场安全(包括防火)、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人员和配备相关的安全装备。

2.5.开工前,甲方安监部门应将乙方对其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考试的情况、人员名单和考试成绩备案。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考试的情况进行抽查或抽考,不合格者不得进入现场施工。

2.6.督促乙方建立健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现场防火、安全设施等安全管理规定。

2.7.督促乙方定期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例会(班前、班后会)和安全专题会议,协调解决现场的安全问题。

2.8.组织对乙方编制的重大作业项目和大型机械的安装拆除等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的会审,对有监理合同的外包工程,督促其报送监理审定签认。2.9.建立应急处置组织机构,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开展演练。

2.10.甲方安全监督部门、外委项目管理部门相关人员应经常深入生产现场检查、监督、管理乙方生产现场和乙方管辖的设备,对乙方人员在生产工作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对乙方违章行为和不安全行为,甲方有权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批评、处罚,对查出问题整改不力的,可视其严重程度责令乙方停工整顿直至终止合同。2.11.发生下列情况要求乙方停工整顿: 2.11.1.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2.11.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2.11.3.发生厂区建筑火灾事故; 2.11.4.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2.11.5.重复发生相同性质恶劣的事故;

2.11.6.多次发生习惯性违章不进行认真整改的;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

3.乙方的安全文明生产责任

3.1.乙方的项目负责人(法人代表委托人)是本项目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全面负责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履行安全职责。

3.2.乙方参加承包工程的人员必须达到以下要求:具备必须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劳动技能,能从事相应专业的工作;乙方对所有工作人员的身体素质、健康状况、精神状况、技能水平、作业中的安全事项负责,不得使用未成年工和不适应现场安全生产的老(进入生产现场的劳务用工性质的工作人员男不超过55岁,女不能超过50岁)、弱、病、残和有职业禁忌症人员工作。乙方必须按规定提供本单位及其管理、施工人员所有的有关安全资质、资格证明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3.3.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施工现场,拟订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并落实各项有针对性的安全文明施工具体措施,报甲方审批及备案,施工前向全体施工人员做好交底,并签字确认。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文明施工具体措施组织施工。针对复杂的或危险性较大的工作或工序,应严格单独制定保证安全施工的“三大措施”(组织、技术、安全措施),经甲方审查合格后认真落实,乙方应设专(兼)职安全员自始至终进行监护。开工前必须进行自上而

放,严禁将废弃物随地乱丢或倒入地沟。

3.18.按实际情况和季节特点制定和落实防火、防风、防汛、防冻、防暑、防雷、防雨、防雾等安全措施。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相关规定,动火工作严格执行甲方动火管理制度。生产现场严禁吸烟,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

3.19.建立和执行施工临时用电管理制度,按要求选用合格的配电箱,装设漏电保护器,其设施和使用应符合规范。生产现场禁止乱接、乱拉临时电源线。

3.20.建立和执行起重、电动工器具等安全管理规定,定期检查检测,符合安全使用要求。3.21.临近带电设备作业,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做好安全隔离措施,必须指定专人监护。3.22.交叉作业时应采取相应的隔离和错时施工等安全措施,服从甲方的协调。

3.23.结构吊装、临边和孔洞作业应采取设置相应作业平台、上下通道、水平安全绳、防坠装置、安全网等的安全措施,做好孔洞盖板、临边围栏的安全措施。

3.24.起重机械、物料提升机的使用过程中应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安全可靠和使用。3.25.乙方人员在现场工作时必须严格按有关规程、规定操作和作业,防止发生人身、设备事故。工作中所使用的脚手架必须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使用。

3.26.乙方应当全面服从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乙方对承接的项目禁止转包、分包。

3.27.现场一旦发生事故,必须立即进行救援,及时报告甲方,并按要求报告地方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3.28.对甲方、监理及上级单位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并可能造成事故的指令有权拒绝执行,对甲方、监理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权提出意见和改进建议。

3.29.对施工中未遵守国家安全法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及发包方安全规定而造成人身伤害事故、火灾事故、环保事故负有全部责任。

3.30.施工过程中应配备合格的工器具、安全用具,对使用不合格工器具、安全用具发生的不安全情况负有全部责任。

3.31.施工人员未经发包方许可、擅自动用生产设备由此引发的甲方人身伤亡事故、火灾事故、环保事故、生产事故等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包单位负责全部承担。

3.32.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协议要求负责本单位人员的安全管理、培训工作,对管理不善、培训不到位而引发的事故负责。第五条 安全考核与违约处罚

1.根据甲方外包工程管理制度,乙方向甲方交纳工程安全保证金(大写: 伍仟 元),作为发生事故及损失时追究责任、索赔损失的费用。双方在合同终止后,甲方清退剩余的安全保证金。

2.乙方接受甲方对其承包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的检查、监督和考核。发生人员伤亡、设备(建筑物)损坏、环境污染事件及违章作业和不安全行为等情况,扣减合同金额、安全保证金。2.1 人身轻伤: 每发生一次,扣除20%-50%安全保证金,并视情况每人次追加处罚1000—10000元。

(17)无证私自进行特殊工种作业的。

(18)未经许可,私自拆除安全设施或动用消防器材并造成一定后果或影响的。(19)酒后进入现场进行施工作业的。(20)不听劝阻,辱骂、殴打安全人员的。(21)现场车辆超速50%及以上的。(22)人员上、下爬梯无保护设施的。

(23)高处作业无警戒、监护状态向下抛掷物体的。

(24)大件吊装、模板支撑架、深基坑施工等重大风险作业未通知管理单位相关人员到场进行检查确认的。

(25)经责令暂停施工后不听劝阻,强行或私自安排进行施工的。

(26)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深基坑施工项目未按规定放坡且安全防护设施不到位的。(27)高处交叉作业没有采取隔离、监护等安全措施的。(28)危险孔洞、临边无盖板、无安全围栏等防护设施的。

(29)带电电源盘柜无漏电保护或电源明显裸露可能造成人员触电的。(30)重点防火部位未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的。

(31)大型起重机械主要构配件或主要安全附件有明显缺陷,仍投入使用的。(32)违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有限空间作业“五项规定”的。(33)现场发生其他违章作业的。

2.10 若乙方违反甲方现场有关规定,参照甲方及其上级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等制度中的条款执行考核、奖励。

3.施工现场发生人身伤亡事故、人员中毒事故、设备(建筑物)损坏等事故,双方均有责任保护事故现场,协助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分析事故原因,落实防范措施。因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事故责任方负责。

4.若乙方被扣除的安全保证金超出其上交安全保证金的,则在工程款中抵扣。第六条 其他约定

1.本协议约定的各项条款,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与商业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可独立于商业合同存在,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规定的各项条款,承担相应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责任。因违反本协议造成的人身、设备事件或环境影响事件,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2.本协议内容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不一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协议有效期按照工程合同工期。工程合同工期变更,本协议有效期相应变更;合同施工工作内容、范围有变动时,应及时签订补充协议。

4.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双方设备损坏、人员伤亡,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

5.本协议书在有效期限内,可能出现的未尽事宜等,双方经友好协商后,可另行签订有关协议,对本协议书进行补充。

9.工程安全质量协议书 篇九

甲方:中铁十局西北公司西咸北环LM-1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乙方:

为贯彻执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质量、安全管理方针,根据甲方管理要求,双方就工程签定本安全质量的责任书。

第一条 管理目标

1、安全目标

(1)、杜绝死亡事故。

(2)、杜绝伤害和火灾事故。

(3)、一般事故频率控制在2%以内。

2、质量目标

(1)、满足合同工程质量目标要求,工程一次交验合格率达到100%(2)、杜绝重大质量事故,消除一般质量事故。

(3)、有质量通病整改计划,且工程质量通病整改率达到100%。

第二条、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监督和督促乙方认真贯彻执行与工程施工相关的质量标准及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2)、根据施工现场及乙方施工内容,对乙方的施工安全、质量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的交底工作进行针对性检查。

(3)、组织对乙方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施工现场安全、文明、卫生和施工质量等例行监督检查。

(4)、对乙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质量事故和问题实施经济处罚。(5)、甲方若接到建设单位及监理对乙方施工的工程安全、质量提出整改通知,甲方将根据情况督促乙方实施整改并给予经济处罚。(6)、对乙方施工的安全、质量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2、乙方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程质量、文明工地等政策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服从建设单位、监理和甲方代表的管理。

(2)、建设健全安全和质量生产管理机构,班组设有专职安全员和质量员

(3)、经常性地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质量意识教育、组织学习相关安全、技术操作规范、政策法规和甲方的规章制度。定期召开安全、质量例会并做好记录。

(4)、做好施工项目的安全、质量、文明工地建设等检查工作。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定人、定措施、定时间积极整改,确保责任到人并及时检查结果书面报送甲方现场代表。

(5)、对施工现场范围内设置的安全防护措施、电气线路、机械设备、脚手架等必修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并设置响应醒目的安全标志牌。

(6)、发生各类安全、质量事故时,应报告甲方代表并保护好现场,及时抢救伤员。并按“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

(7)、乙方必修为现场施工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票据留给甲方保存。否则,甲方有权代乙方办理,费用从工程款中扣除。

(8)、乙方在强化安全质量管理的同时必修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和环境保护工作,自觉遵守有关管理规定。

(9)、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质量事故所发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第三条

奖罚措施

1、奖励:(1)、若工程施工质量合格,无安全事故,工期满足合同及建设单位要求,材料使用不 浪费,现场文明施工较好,施工过程(不损害甲方利益情况下)获建设单位认可与好评,甲方向乙方奖励

万元。

2、处罚:

1、乙方的安全出现缺陷时,甲方按下列规定处罚:

a、发生因工人员死亡事故,处以7~10万元罚款。

b、发生因工人员重伤事故,处以1~3万元罚款。

c、因发生轻伤事故,处以0.1~0.5万元罚款。

d、乙方发生安全事故时,要立即通知甲方代表,发现有隐瞒不报每次处以0.1~0.3万元罚款。

e、若乙方存在安全事故隐患,而不按甲方要求整改或者整改不彻底者,每出现一次处以0.05~0.2万元罚款。

f、甲方组织安全检查中,或发现乙方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按甲方企业安全管理规定给予处罚。

2、乙方的质量管理和工程质量出现缺陷时,甲方按下列规定处罚:

a、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每次处以1~3万元罚款。

b、发生一般质量事故时,监理和甲方管理部门,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若不及时组织整改,每次处以0.1~0.5万元罚款。

c、乙方对建设单位、监理和甲方管理部门,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若不及时组织更改,每次处以0.1~0.3万元罚款。

第四条 其他

本责任书随主合同生效之日生效,主合同失效而失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期:

10.工程安全环保协议书 篇十

承包人:(以下简称“甲方”)分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切实落实安全生产的责任,确保工作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保证施工顺利进行,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道路工程土石方工程施工合同订立本安全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施工内容:见合同要求

工期要求:按甲乙双方间合同约定的工期

二、协议条款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管施工必须管安全”和“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保证双方职工和企业财产的安全,保障工程项目建设的安全稳定顺行。经双方同意,特订本协议如下:

(一)甲乙双方均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严格遵守国家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法律法规,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网络,开展正常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监督检查,为职工的健康安全和工程的顺利进行提供保障。

(二)甲方责任单位应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前,向乙方进行风险交底,阐明其他要求,并做好详细记录。甲方应依法对乙方安全生产作业进行监督管理。

(三)乙方在承建项目后,应负责本单位及施工范围内的安全管理,未经甲方项目主管部门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分包转包。乙方必须建 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或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和协调作业。保证工作人员服从项目主管单位或部门的安全监督及管理。

(四)乙方必须加强施工中的安全管理,施工前必须进行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措施的确定和环境因素的评价、调查。并做好动态危险源的识别及控制,达到风险的动态控制。乙方在施工前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交底的书面材料,交底材料一式三份,均需报甲方存档。同时组织所有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培训及考试(试卷、成绩报甲方项目主管单位备查)。

(五)乙方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安全环保管理制度,服从甲方项目主管单位及有关职能部门的安全环保管理。严格按操作规程规范操作,严禁“三违”现象(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乙方人员违章且不听劝阻者,甲方有权责令停止作业,并由乙方承担停工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六)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含重大人身险肇事故)须及时报告甲方,发生重大事故必须立即报告甲方,甲方应协助进行事故处理。并按照国家《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及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七)严格特种设备和危险品的管理,乙方施工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作业证,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并将工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施工前报项目主管单位备案(留复印件备查)。

(八)乙方与其他施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进行作业时,可能危及 2 对方安全的,应与对方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各自职责,采取相应措施,专人管理,特殊情况下交叉作业双方必须设专人监护,保证施工安全。

(九)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加强现场管理,做到防护用品配戴规范齐全,安全标志明显,施工现场整洁,安全通道畅通,材料堆放整齐,安全设施牢固可靠,确保安全文明生产。

(十)乙方应当保护施工现场的环境,施工废弃物分类规范处理,防止废水、粉尘、烟尘、噪声和振动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和危害。施工结束后,乙方应及时修复建设过程中破坏的环境设施。

(十一)乙方在危险区域动火、爆破等作业时,必须在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并落实防范措施后方可进行施工。

(十二)为保证上述各项安全措施顺利实施,乙方必须向************分公司财务资金部以电汇形式一次性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壹拾万元整。土石方工程施工完成后一个月内,甲方扣除应由乙方承担的违约金以及相应的罚款外,余额全部无息返还乙方。

(十三)其他有关事项,按照甲方《其他相关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执行。

三、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负责对乙方施工过程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二)负责制定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并督促实施。

(三)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发现无证人员上岗的,应及时予以制止。

四、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按照国家、当地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 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作业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做好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自觉搞好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自查作业,配合好甲方的安全监察作业,对自身安全管理和所属人员发生的安全事故负责,并积极处理。

(二)未经甲方项目主管部门同意,不得擅自分包转让,擅自分包转让造成的任何后果自负。

(三)人员进场,必须及时如实向甲方填报进场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工种、本工种工龄、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等;严禁雇佣童工、未成年工、不适宜从事有关工种的作业人员及身份不明的人员(如违法犯罪人员)。

(四)施工前乙方必须编制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方案,报甲方及监理单位批准后实施。

(五)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加强现场管理,严禁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做到防护用品配备齐全,安全标志明显,施工现场整洁,安全道路畅通,材料堆放整齐,交叉作业设立监护人员,安全设施牢固可靠,确保安全生产。乙方要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组织及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安全施工管理,开展班组安全活动(包括工前五分钟活动),执行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制度、每周安全例会制度等。

(六)加强劳动保护,劳保护品乙方自备,如:安全帽必须佩戴齐全,临空、高空作业必须扎好安全带并设置安全网或围栏,及时治理各种隐患。在基坑边坡施工中,乙方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边坡稳定及人员安全。及时做好施工区域的排水作业,确保施工安全。

(七)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除施工协议约定的以外)均由乙方自备。

(八)乙方的人员不得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措施、4 安全标志和警告牌擅自拆除、更改,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工地负责人和甲乙双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由于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承担责任。

(九)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服从甲方的安全管理,配合安监部门及甲方的安全检查,对于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落实人力资源及时整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整改或设置障碍。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的规定,严禁使用电炉,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等防冻措施时,必须经安全主管人员同意。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

(十)施工、操作人员在施工前,必须接受入场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和施工前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安全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安排上岗。

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原证经甲方审核后,留复印件备查。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持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十一)乙方在签订协议后,应自觉在本地备案并到派出所办理临时户口和暂住证的手续,到本地安监站、劳动局、劳动保护监督部门,办理施工登记手续。

(十二)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乙方在施工期,造成伤(病)亡、火灾、设备损坏、环境污染等事故(包括乙方责任造成甲方人员、其他方人员伤亡等),乙方有及时抢救伤员的义务并负责经济赔偿及善后处理,事故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由责任方负责。

(十三)乙方应当保护施工现场周围的环境,防止和减轻粉尘、噪声、震动等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十四)乙方自行缴纳意外伤害险及医疗保险(乙方应为自身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保险)。

(十五)对本单位施工、操作人员所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乙方应立即报告甲方和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和法律责任;对突发疾病死亡或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乙方承担其工伤保险待遇。

(十六)施工结束后,乙方应当恢复在建设过程中遭受破坏的环境(包括建筑垃圾处理)。

五、违约条款

(一)乙方违反上述协议条款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二)乙方开工前因未向甲方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或未签订《施工安全环保协议书》而开工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所有施工合同。

(三)协议有效期间,对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的处罚:

1、乙方发生轻伤或负主要责任造成他人轻伤1人次(含一般险肇事故),对被侵害人造成侵权责任应由乙方全部承担,同时向甲方支付5000~10000元人民币违约金。

2、乙方发生重伤或负主要责任造成他人重伤1人次(含重大人身险肇事故),对被侵害人造成侵权责任应由乙方全部承担,同时向甲方支付8000~20000元人民币违约金。

3、发生工亡或负主要责任造成他人工亡1人次,对被侵害人造成侵权责任应由乙方全部承担,同时向甲方支付20000~50000元人民币违约金。

4、乙方或负主要责任当月发生两起(含两起)以上轻伤事故的(含一般险肇事故),对被侵害人造成侵权责任应由乙方全部承担,同时向甲方支付10000~20000元人民币违约金。

5、经甲方监督检查,乙方各类事故隐患未及时整改的,视情节轻重每一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100000元。

(四)对上述

(三)外的违约的处理参照甲方《其他相关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及《*******公司安全生产违规违纪行为处罚规定》执行。

(五)对上述条款的违约处理,采取通知单形式,自开具奖罚通知单之日起3日内将违约金(罚款)交纳至甲方的安全环保科。逾期不交者,按所欠款项金额的2~5倍从风险抵押金或履约保证金、或工程款中扣除。

六、附注:

(一)本协议经立协双方签字、盖章有效,本协议作为 的附属条款,与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协议书一式柒份,甲方执伍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执行,竣工后废除。以下无正文!

承包人:(盖章)分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11.外委工程安全协议 篇十一

平朔安〔2014〕229号

关于印发《外委队伍(承包商)安全

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公司各单位:

根据《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办法》(中煤安〔2014〕11号)及《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奖罚办法》(中煤安〔2014〕12号)规定,公司制定了《外委队伍(承包商)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并经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平朔集团

2014年5月20日

分送:公司领导,首席专家,副三总师,总经理助理,总法律顾问,存档(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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