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民族风俗习惯与政府行政执法

2025-03-10

论民族风俗习惯与政府行政执法(8篇)

1.论民族风俗习惯与政府行政执法 篇一

论政府执法部门的腐败

认真学习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自己的工作,谈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个体私营企业年检验照和个私协会会费收取工作的腐败。

我作为一名县级工商局工作人员,拿国家俸禄,吃皇粮,有责任、有良心向中央反映最基层政府执法部门的真实情况。

我们在每年的3—6月份办理个体私营年检验照时都收取会费(个体户30—100元,企业300—1000元不等)已有10几个年头了,只是近两年在个体户和私营企业的强烈反映下,国家规定年检不得搭车收费,上级工商局也下过文件规定,不得在年检验照 时收取会费。可这些文件成了工商局应付纪委及上级领导的幌子。从市局到县局再到工商所,这项工作从来就没有停止过。目前正值3月,我们正在积极开展年检验照和收取会费的工作。我们在年检工作时中经常是采取欺蒙拐骗的手段收取会费,个体户和企业为了不找麻烦,只有配合我们,乖乖把钱交了,年检一切就顺利了。

我们收取的会费都用在什么地方了呢?工商局把收来的会费交给个私协会(个私协会会长由工商局一名工作人员担任),个私协会按40%返回给企个监管股,其余的钱,个私协会用于局领导的各种借口开支,当然每年个私协会会给关系好一点的困难户或企业一点补助,但这是微小的部分。而企个监管股40%的返回金全部用于股里工作人员和局党组人员的奖金和招待费。职位不同拿的奖金也不同,钱由股长掌握支配。

由于企个监管股有40%的会费返回金,这个股是工商局最肥的岗位,每到股所长岗位竞职和-1-

一般工作人员双向选择的时候,就有人向领导行贿,争着来企个监管股工作。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第三次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中强调:加强重点领域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提高制度执行力。如果工商局在年检验照收取会费上还是屡禁不止的话,温总理的工作报告岂不是一句空话,人民群众怎么能看到希望呢?怎么能相信我们的党,我们的政府呢?!

我强烈建议:工商行政管理局和个私协会脱钩,个私协会秘书长不能由工商局的领导担任。这样才能杜绝工商局年检验照收取会费的腐败行为,也才能进一步杜绝工商局领导和工作人员更多的腐败行为!敬请中央领导迅速关注,尽早杜绝这个部门的腐败!

2.论民族风俗习惯与政府行政执法 篇二

综上所述, 目前对责任政府的研究, 主要是从宪政、制度、机制等角度进行分析。研究还存在着概念认识不一、对国外了解不够等问题。因此, 有必要再做分析, 廓清责任政府问题。

一、责任与职责的界限

负责任需要制度的强制性和官员个体极大的勇气, 这里需要明确:责任究竟是什么?

(一) 责任与职责

责任更多地指向个体的自我追问, 是个体面向社会时一种心灵的反思和警醒: (1) 对自己的思想负责, 把自身当作“客我”, 反思自己; (2) 对自身能力和行为负责。人是具有有限性的动物, 绝不是无所不能的超人。人的本质可以体现出超越性, 但是必须有一个准则和界限, 不能无限扩张, 更不能自我膨胀; (3) 为自己的行为结果负责, 为自己的成果“买单”; (4) 为自身与他者之间的关系负责。通过社会互动, 自身与他者建立了社会关系, 要维持和发展这种关系, 除了依靠第一点所说的“反思”, 也要依靠制度和规范。由此可见, 责任更多是对个体的伦理约束。

对于这种内省, 彼得斯[5]区分了“职责”与“责任”的含义, 他指出“职责, 指一个公共机构 (或者可能是一个人) 对别的机构负有报告的法定义务。责任, 除了对外部机构负有职责, 官僚还必须遵守自己内部的, 基于职业伦理和作为公共服务的行为规则。”休斯[6]虽也认同两者是含义不同的概念, 但他的认识却与彼得斯不同。“责任是指组织中个人会因为自己的某个决策或行为而受到谴责或表扬。从最基层到最高层, 每个公务员都必须对其上级负责。职责一词含义较模糊, 他是从等级制度的另一层面来讲的, 也就是说, 每一个上级都要对自己下属的行为负责。”

尽管对“职责”和“责任”定义不太相同, 但他们的共同点是:责任是具有指向性的力量。彼得斯认为责任是向内和向外的, 休斯则认为是向上和向下的。可见, 西方学者对政府责任的研究倾向于对外向度的探索。不仅如此, 他还同时具有细化和动态控制的含义。哈耶克[7]强调了责任的具体性。“欲使责任有效, 责任还必须是个人责任。”

(二) 政府的职责

国内学者对政府组织的功能定义, 大多指向外部, 过于强调执行功能。这显然是受到传统政治—行政二分法的影响。

随着社会的发展, 有必要重新审视政府在公民社会中的角色。公众对政府的社会期望主要有两种角色:掌舵者和划桨者。而治理理论则认为“在新的社会治理结构中, 政府充当元治理 (meta governance) 的角色, 应当被视为‘同辈中的长者’, 承担指导和确立行为准则的责任[8]。若是这样, 政府能够有时间和精力进行内部建设。因此, 政府应首先解决的是自身存在的问题。

(三) 负责任政府

弗雷德里克森[9]从价值层面思考行政问题, 倡导公共行政精神, 为政府改革指明了正确的价值取向。公共性决定了政府是公共行政事务的提供者之一, 意味着政府与公民是一种平等的关系, 公共事务是由政府和社会共同来处理的。只是政府在这种参与方式中起主导作用, 这就要求行政人员在政策制定时必须以社会公平作为政策的首要价值。在官民关系上, 要求公共管理者有更明确的责任, 更好的回应性, 具有公民精神, 努力实现公共利益。

首先, 在公民社会里, 公平问题是不容回避的, 中国的发展必须正视公平问题。自改革开放以来, 国内的公共行政是以提高效率为主, 而今天, 公平问题日益突显出来, 市场经济导致贫富分化加剧, 不公平的起点妨碍了效率, 导致了诸多社会问题。如果一如既往的效率优先, 将无法使这些问题得到很好的解决。基于此, 本文认为责任政府是具有行政权力, 并担负管理社会公共事务, 保障社会公平, 为公共利益实现承担责任的公共组织。其责任的外延包括政治、行政、法律、道德、社会责任;内涵指的是具有真实的责任感, 并不断提高自身适应性, 及时回应公众和市场诉求的公共组织。

其次, 实施政府内部责任机制建设, 形成一种真实而具体的责任感。政府作为元治理主体, 在治理结构中占据重要地位。它的一举一动对整个政治系统, 乃至社会系统产生深远的影响。所以, 政府的当务之急是对自身负责, 这样才可能推己及人, 把责任感推向更为广阔的空间。

最后, 政府的适应性和回应性是善治政府的内在要求, 也是责任政府的目标所在。只有及时回应外界的需求, 认真处理公众关心的问题, 实现社会期望, 才能增强其合法性基础, 真正成为责任政府。

二、对政府责任困境的思考

(一) 政府责任的虚化

中国情境下“对人民负责”、“对上级负责”、“对下属负责”、“对法律负责”的说法与实践恰恰构成鲜明对照。在论及官员对社会、组织负责的时候, 仍是十分抽象的概念, 而且从政府行为看, 责任始终是模糊的, 两者也并不一直处于一致性当中。

(二) 政府责任的异化

改革的深入, 促使国内出现了巨大的利益分化, 由于利益集团的不均衡发展, 出现了一些特殊利益集团。他们掌握了巨大的资源和话语权, 通过正常方式和非正常方式, 作用于政府工作人员, 影响着政府的公共决策。而有些政府机构由于自身资源有限, 不得不借助强势利益集团的力量为社会提供公共物品。与此相应, 有些政府机构在政绩的压力下, 不得不向特殊利益集团“负责”, 进行设租活动, 严重侵犯了其他群体的利益, 特别是弱势群体的生存空间, 使他们丧失了向社会上层流动的机会, 加深了社会不公和信任危机。

(三) 政府责任的泛化

政府作为公权力的代理人, 职责是保护公共利益, 行政的边界应该以实现和保护公民权利为准则。但中国社会近年来常常出现群体性突发事件, 社会管理问题日益凸显, 地方政府被迫面临走钢丝的风险:一方面群众对政府行为的不满, 以及利益表达渠道的堵塞, 不得已采取非常规维权举动;另一方面政府在维护社会稳定的过程中, 合法性和权威性日益受到挑战和质疑。

总之, 政府希望通过实施职能来掩盖深层次的社会矛盾, 这是中国责任政府构建的最大困境。原因在于:第一, 政府过度的干预功能, 似乎并不会产生责任空洞化。在法治背景下, 法律体系不健全, 加上政府信访工作的干预, 法律的权威性弱化。在无法可依、有法不依的情况下, 行政就是一种破坏性的行为, 它使得真正的责任环节出现巨大的漏洞。第二, 由于受到传统行政文化的影响, 以及利益和权力的双重制约, 公职人员必须首先向上级负责, 部门机构也是首先向双重领导机关负责, 并非面向具体的民众。在实际权力运作中, 中央的政策常常在执行中出现偏差和扭曲就在于此。

三、责任政府的成功之路

责任政府建设可以从组织建设与机制重塑两方面来考虑实施。从静态上, 可以从组织建设角度, 对公务人员的招录、道德品质、政府人员的行政能力、后果承担、组织制度方面实施。动态途径主要有两种: (1) 借助于责任内化的机制, 以“负责要义”作为自下而上的传导机制, 这是根源也是根本; (2) 借助责任追究机制, 以“问责”制度兑现各级政府自上而下的权力委托—代理关系, 两者构成反馈回路。

从根本上来说, “问责”能否产生实际的、长久的效力, 仍然要以“负责”作为重要支撑, 问责的结果要靠内化和生成行政官员的负责意识来实现。在公共管理的实践中, 在行政执行初期和中期, “负责”的效用更大, 在行政执行后期, “问责”作用似乎更胜一筹。

(一) 培育公务人员的公共精神

责任政府归根结底是建立公务员伦理体系, 使公务员个人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上具有公共行政精神。

伦理控制是强化行政职责的最后途径, 也是根本性控制。应该在公务行动中嵌入伦理精神, 树立为公众服务的理念。实现“主我”“客我”的协调转换, 以强烈的责任心关注公共利益的实现, 特别是要维护弱势群体的利益, 要致力于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因此, 公共精神的彰显要在官僚体制中得以存续, 就要打破其封闭性。因为它决定了官员的非流动性, 易造成官员出现职业倦怠现象。在过大政治压力下, 容易出现心理失衡和价值扭曲问题。应加大对官员的心理疏导和培训力度, 注重因材施教, 因时施教, 使理论和实践相统一。提高官员的综合素质, 最终使行政官员的职业道德体现出廉洁、奉公、守法、高效。

(二) 加强责任政府制度化建设

1. 完善利益协调机制

对责任主体的理解, 应放在府际关系中去理解政府。因为广泛存在横向、纵向利益关系, “政府实际并不是公正无私的, 组成政府机构的各级官员也是‘经济人’, 且政府自身也是利益群体”[10]。对各级政府自身利益的认识应当客观全面, 符合其正当发展的要求, 完善利益协调机制, 是理清府际关系, 明确责任主体的重要举措。在公开透明的环境下, 允许不同级别政府, 和政府内各部门之间的讨价还价, 通过合作、协商、伙伴关系来整合资源, 实现整体性治理。

责任主体就公务人员个体而言, 外界要抛弃从泛道德主义角度看待他们, 应回归到社会现实层面和理性层面;要尊重具有双重角色的官员需要, 在不违背社会整体利益的条件下, 引导其合理追求自身利益, 建立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均衡机制。另外, 制度设计要体现人文关怀, 考虑大多数群体利益, 约束特殊利益集团, 严惩非法利益集团, 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

2. 建构责任的张力系统

责任的张力系统体现在分权与授权上。权力主体具有自我保护性, 如何让权力主体感到更为安全而不是更为危险是其切入点, 所以需要合理的制度规定, 建立多元治理主体, 协同治理社会, 而不是单纯的“夺取”主体权力。权力要从上层逐步下放到基层, 从官僚内部投放到公民社会。

(三) 向有限政府的转变

委托—代理理论和人民主权学说, 决定了政府的权力受到人民的制约, 在公共行政中, 政府的职能也受到资金、人员等资源的限制, 这两者都决定了政府权力的有限性。根据权责一致的原则, 权力的有限性, 决定了责任的有限性。责任政府从实质上说是有限责任政府, 而有限责任政府难以应对危机社会, 所以需要引入其他社会力量, 进入社会管理的空白地带, 允许合法的社会团体拥有一定的社会治理权, 让其保持一定的独立性, 承担起服务社会的责任。为保证社会组织良好的生存空间, 政府甚至可以拿出一部分资源去培育和扶持其健康发展, 保证各方主体在相互制约机制中均衡发展。

参考文献

[1]李景鹏.政府的责任与责任政府[J].国家行政学院学报, 2003 (5) .

[2]韩兆柱.责任政府与政府问责制[J].中国行政管理, 2007 (2) .

[3]张康之.公共行政中的责任与信念[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 2001 (3) .

[4]杨开锋, 吴剑平.中国责任政府研究的三个基本问题[J].中国行政管理, 2011 (5) .

[5]彼得斯.官僚政治 (第五版) .[M]聂露, 等, 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6.

[6]休斯.公共管理导论 (第三版) [M].张成福, 等, 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7.

[7]哈耶克.自由秩序原理.[M].邓正来, 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1997.

[8]张定淮, 涂春光.论责任政府及其重建机制[J].中国行政管理, 2003 (12) .

[9]弗雷德里克森.公共行政的精神[M].张成福, 等, 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3.

3.论民族风俗习惯与政府行政执法 篇三

关键词:民族区域自治;地方政府;行政管理

中图分类号:D63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5)11-0022-01

自改革开放至今,我国的民族地区得到了全面的发展。当前,我国民族地区行政管理体制已经全面进行了改革,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行政效率、政府职能转变都发生了较大转变,服务型政府的建设工作方面意识及举措等问题也逐步凸显出来,但是基于民族地区的特殊性,地方政府行政管理仍旧面临着各种问题。

一、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发展情况分析

当前城市化进程的快速发展导致民族问题增多,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农牧民对城市生活的适应相对缓慢。农牧民与城市居民这两个生活方式完全不同的群体,城市化让他们走到一起。农牧民与城市居民在经济层面、社会层面,以及心理归属感之间的差异存在,成为影响农牧民融入城市的诸多因素。由于不能迅速地适应城市生活,在日常的工作生活里难免发生摩擦碰撞,一些部门行业工作态度的不友好又会让进城的农牧民感到愤怒不满,社会性的矛盾逐步积累加深。第二,民族意识不断增强。从社会生活的方面来看,少数民族社会生活发展的不平衡导致民族问题增多,表现为:第一,医疗条件相对比较差。在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看病难、就医难的问题依然普遍,医疗设备落后,医生的医疗水平差,甚至卫生院的基础设施都比较落后简陋,远远达不到少数民族群众的看病需求。第二,教育不平等。内蒙古的少数民族聚居在偏远地区,教育的投入、办学条件等都比不上城镇地区。有些地区,上学难的问题依然存在。第三,社会保障不完善。农牧民认为新型社会保障形式不可靠、不安全,难以信任。等到年老后,没有了获得生活资金的来源,物质基础得不到保障,精神层面更加的空虚,不分是非对错,极易引发民族问题,加剧了少数民族无语地方行政管理难度。

二、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政府行政管理面临的问题

1.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发展不均衡。我们以内蒙古为例,其经济呈现出 “中部突起,两翼滞后”的特点。呼市、包头、鄂尔多斯市是内蒙古经济发展的主要地区,被誉为内蒙古的“金三角”,对内蒙古的发展具有带动作用,并且整体的经济实力位居前列。虽然由呼市、包头、鄂尔多斯“金三角”组成的中部地区的经济发展的水平比较高,但是其他地区的发展就相对来说有很大的不足,限制内蒙古实现其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主要的瓶颈仍然是地区之间发展差距的问题,同样也是在群众之间产生矛盾、摩擦以及冲突的重要的原因来源。当他们作为一个少数民族的利益需求没有得到有效的满足时,会容易增加其民族不满的情绪,而且更容易支持自己民族的价值观以及行为取向,从而致使少数民族的中华民族认同感开始逐渐减弱。同时我国的其他少数民族自治地区也有不同程度的经济发展不均衡问题。

2.地方干部行政管理工作自治意识不强。自从我国开始正式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民族自治地方政府发展的非常好,但是当前的政府机构和职能仍不够完善,主要表现在职能的交差和重叠、职能过多、管理扩大化等乱象,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地方政府对于民族自治地方行政管理认识不足,自治意识不强,没有摸透民族地方行政管理的特点。

3.民族自治地方传统政治习惯对行政管理的影响。我国各个少数民族都有着自我特色的民族文化,这是少数民族长期发展过程当中所形成的,这种传统会不但的渗透到政治生活的每个层面,最后就会对民族地方政府的行政管理工作造成影响。而当民族地方群众遇到问题和困难的时候,往往采取传统习惯进行解决,地方政府的行政工作就被悬空了,有时候这种传统习惯所进行的解决是效果并不强,甚至会和国家的政策相悖,更使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行政管理工作难度加剧。

三、提高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政府行政管理效能的措施

1.大力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均衡发展。民族地区发展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职能以发经济发展做为基础,人民的生活水平只能通过发展才可以得到提高,民族群众的爱国热情只能凭借发展的各项成果才能够得以培养,激发少数人民对祖国的建设的积极主动性以及创造性。显而易见,少数民族群众对中华民族的高度认同感是与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有着直接的联系。党和国家对于加速发展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实施了很多可行的措施,但还是需要对一些工作常抓不懈,例如民族地区的就业、脱贫、补偿资源开发等方面的工作,这样才能够激发出少数民族人民更加热爱祖国的浓厚情感以及民族团结的凝聚力。

2.完善少数民族地区干部用人机制。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行政管理的主体是广大干部,干部的素质也就决定着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管理工作的发展。所以我们应该对干部用人机制进行改革,改变民族区域地方干部素质不高的现状。在关注干部素质提高的同时还需要协调好汉族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之间的关系,既要重视少数民族干部的意见也要考虑到汉族干部的想法,要以国家和少数民族地区利益为准。在干部任用方面要对少数民族干部所受到的教育及语言等情况充分的进行考虑,要使所制定的规则以民族平等原则为基础,加大力度进行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在民族区域地方发挥出少数民族干部特殊的作用,有效的促进地方政府行政管理效能。

3.充分发挥大众媒体的宣传作用。新闻媒体舆论处在意识形态领域的前沿阵地,是社会舆论的风向标、导向器,引领人们的思想道德建设。现代网络媒体是人民获取信息的重要渠道,它可以影响一个人的思考定位。它们每时每刻以不同的方式给人民群众提供各种消息和资讯,然而这些消息资讯会对人民群众形成潜移默化的影响,从而通过文化和意识的传播,影响其人们的对行政管理的习惯。

总之,民族区域自治管理是我国行政管理重要的一个部分,解决当前民族区域自治地方政府行政管理所面临的问题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政府的高度重视,也需要多措并举,不断进行改善,使民族区域自治管理工作向着更好的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1]乌云高娃.浅论民族自治地方政府管理创新[J].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3期。

[2]阮朝奇.行政生态视角下民族一线自治州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J].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12年第4期。

4.论民族风俗习惯与政府行政执法 篇四

我国现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的发展阶段,新的历史任务必然对我国地方政府行政管理制度提出了新的发展思路、新的改革举措、新的建设局面。为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地方政府行政管理制度提供科学的理论指导是必然的选择。

一、地方政府行政管理过程中制度创新的理念

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以人为本,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 “以人为本”正成为我国主流发展观的指导思想和一切改革、一切制度创新的理念,我国广大地方政府的政治文明、物质文明,必须是以人为本的政治文明和以人为本的物质文明。只有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才能真正激发起广大农民群众生产经营热情,减轻他们的各种负担,增加他们的经济收入,提高他们物质文化生活水平。

(一)以广大农民群众的需求为出发点

“以人为本”就是以管理者和管理对象为一切管理活动的出发点与归宿,没有良好素质的管理者就不可能进行科学有效的管理,不考虑管理对象的利益就达不到管理的最终目的,对地方政府而言,广大农民群众是它的管理对象,他们是地方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过程中的参与者,在“以人为本”的理念下,政府关注的焦点,政府的一切行政行为,政府出台的一切新政策、新制度都应该符合他们的需求,充分考虑他们的利益。即政府的职能、政府的行为、政府的改革、政府制订的制度都应该紧紧围绕广大农民群众来展开,一切以群众为导向、为中心,并以群众的满意度作为地方政府运行的最大使命和最主要的考察内容。

(二)以改进服务质量为宗旨

执政为民,主要体现在所制订的规则是为广大人民群众谋利益,还是为少数人为特权阶层谋利益,即所制订的法律、法规,所出台的政策是否情系广大人民群众,是否最有利于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而地方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为民服务主要体现在为民办实事上,为广大乡村农民排扰解难上,解决一些单家独户无力做到的涉及村民生产,生活问题的公共设施建设;改善村庄环境,集镇环境的项目建设;繁荣乡村经济,改善集市交易条件的硬件设施;改善农村治安,维护农村稳定,规范集镇交易行为的软件设施等,除了服务内容要符合广大农村群众的需求,改进政府服务质量还应从制度上确保政府干部在行政过程中使其工作态度,工作方法以及行政程序上有明显的改进。只有制度的约束而不是一般性的笼统要求才能真正提高行政水平,改善服务质量,从这个意义上说,创新地方政府行政制度应以改进服务质量为宗旨。

(三)以提高地方政府干部素质为基础

地方政府干部是政府行政工作的主体,一个政府干部行政行为决定了这个地方政府的整体形象,“以人为本”从地方政府自身而言就是地方政府行政工作的效能,取决于地方政府每一个工作人员的素质与能力,政府干部是地方政府在农民群众中形象的来源。在地方政府管理过程制度创新中,既要让广大农民群众满意,也要让广大地方政府干部满意,只有使地方政府干部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修养,理解政策,认真、正确执行政策,才能从中激发起行政管理过程中创新制度的思想火花。

二、地方政府行政管理过程中制度创新的现实要求

本人认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日益完善的今天,地方政府行政管理过程中制度创新是现实的诉求:

(1)地方政府具有市场经济下竞争主体的特征。地方政府官员由于发展本地经济、增加财政收入和地区间的相互竞争的压力, 迫使其不断进行技术制度方面的创新。转型期的地方政府已经不是计划经济时代意义上的政府,而是一个制度创新的政治企业家。它把一个地方当作一个大企业,通过直接制度变革创新,扩大市场化范围和深度,而使本地经济得到快速发展。

(2)在企业创新主体论深入人心的条件下,地方政府没有合法的创新主体地位,只能称其为准创新主体。当前,各地方政府技术、制度创新的结果,加快了我国市场化的进程,有力地促进了国家创新系统的构建,这也是客观的事实。

(3)地方政府创新主体地位具有过渡性、暂行性特征。地方政府创新主体地位是市场经济特定阶段的产物。在规范的市场经济下,市场机制是配置资源的基本形式,处于基础性和主导性地位,政府在资源配置上只能是市场机制的补充,处于从属地位,地方政府的调控地位更居于社会团体、企业组织和其他中介机构之后。在转型期由于市场发育不完善,不完全的市场机制导致企业交易费用上升,地方政府的“帮助”,可大大减少企业的交易费用。随着市场经济的完善,其他经济主体地位的上升,地方政府的作用将有一个从强到弱的变化过程。

(4)地方政府创新举措的明智和自觉是有限度的,它在促进制度创新的同时,也可能制造转型的困难,增加市场经济的无序、冲突和混乱,是准创新主体。转型期出现的诸侯经济、地方保护证明地方政府的活动并非全部都是积极的,也有消极成分。地方政府既是改革的动力,又是改革的对象,其行为并非是完全理性的,它自身不能逾越地方分权改革所存在的弊端。地方政府创新主体地位不是绝对的,具有相对性,是准创新主体。因此,在地方创新系统构建中,应发挥地方政府的积极作用,限制其消极的一面,根据市场环境适时调整其作用边界,降低体制转型的成本是国家创新系统建设的重要课题。

三、地方政府行政管理过程中制度创新的实现途径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着基础性作用,但市场机制要发挥有效作用,离不开地方政府为其创造良好的条件,包括健全的法律体系,公共的执法程序,良好的公共设施,必要的社会福利以及扶助社会弱势群体等。所以,新时期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特点是着眼于“制度创新”,即建立一个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地方政府行政管理制度。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改革地方政府机构

1.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难点

地方政府机构改革是地方政府行政管理过程中制度改革的难点,也是地方政府行政管理过程中制度创新的起点。由于地方政府机构重叠,管理层次多,人浮于事,办事效率低,尤其是既得利益的刚性,人员分流的回旋余地等,影响行政机构改革的因素在地方政府中表现得更为突出,因此,地方政府机构改革一直是社会关注的重点和热点。自1998年以来,全国已有200多个县(市)被确定为县级机构改革试点单位,典型的有:湖南华容“实体分流”模式、河南新郑“三条通道”模式、福建石狮“政企协作”模式、山西隰县“开发转移”模式、辽宁海城“规范职能”模式、内蒙卓资“多管齐下”模式、广东顺德“政企改革同步”模式。其成功的方法是撤销农业系统所属各局,将其从政府中分离出来,转变为服务性经济实体,并将商业、粮食、物资、外贸、供销等部门转为经济实体,实行农工商、农工贸、产供销一体化。

2.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基本设想

根据WTO规则体系和地方政府基本职能的定位以及我国加入WTO后的现实需要,我国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基本设想是:调整和理顺上下级政府关系,促使权利逐渐下移,减少中间层次,最终实现市县分治,由省直接管理县(市)的体制;精简机构的数量和规模,紧缩编制,缩小政府规模,机构精简、统一、效能的行政管理体系。目前,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可行办法是:第一,与中央政府机构设置尽量对口的同时,要适当灵活,因地制宜地设置与本地区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机构。地方经济文化发展水平,人口多少,区域面积差异很大,机构改革因充分考虑各地不同的实际情况,确定不同的改革重点,选择适宜的策略模式;第二,尽力减少纵向管理层次和臃闲机构,加快信息的传递速度,提高工作效率。我国由于人多地大,管理层次较多,机构较为臃肿。一方面要尽快减少现有的县级政府派出机构(乡政府),以减少管理层次;另一方面,在机构改革中还需避免机构重复设置,消除机构臃肿,提高效率;第三,地方政府机构的设置应尽可能宜粗不宜细,尽可能裁并专业管理部门,压缩管理幅度,增强宏观调控机构。业务相近的部门要坚决合并,能合署办公的应合署办公,避免出现职能交叉重复,降低行政管理效率,增加行政成本。通过地方政府机构改革,建立起精简、高效的政府机构,从而为地方政府行政管理过程中制度创新创造良好的起点。

(二)完善地方政府行政规范

1.地方政府行政管理的基本依据和行为指针

地方政府通过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法规,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命令的方式,结合地方实际具体执行有关法律法规;通过审批制度、会议制度、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从而高效、正确的履行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职能。

2.地方政府行政规范

应对WTO规则,制定统一、公平、透明的地方政府行政规范成为入世后地方政府制度创新的关键。要做到这一点,首先,要尽快完善政府的行政规范。地方

政府行政规范最根本的要求是执行性,而不是创造性,通过一系列正当程序制度具有公平性、稳定性、规范性、确定性和可操作性的地方政府规范,以行政命令代替政策规范是当务之急。同时,还要认真研究WTO规则,全面系统清理过时的和与WTO不相适应的政府规范,各级地方政府应对原有的规范进行修改、补充,对确实与WTO要求不相符合的规范要废止和调整,以便为政府行政营造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其次,要增加地方政府行政规范的透明度,政府政策的透明度和可预见性原则是WTO的基本规则之一。其目的是防止和消除成员方政府不公开的行政管理所造成的歧视待遇和由此给国际贸易带来的障碍,监督成员方政府对待世贸组织各项协定和履行市场开放的承诺。我国地方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布,由于其不属于立法的范畴,我国《立法法》没有将其纳入该法的适用范围,因此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决定,行政命令的制定和发布只能是按普通行政程序进行,很大程度上由行政决策,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向社会公开。对应WTO规则,结合我国国情和现实条件,除了政府行政规章按照立法的必经程序外,还应注意政府行政规范本身的透明度。在制定政策过程中要建立听证制度,以便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避免政府规范制度的随意性和盲目性,提高政策的稳定性和权威性。再次,要合理和科学地确定地方政府行政规范的权限范围。地方政府作为中央政府领导下的地方行政机关,为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对社会的公共管理,有权依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政府行政规范,但不得与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下级地方政府的行政规范不得与上级地方政府行政规范相抵触。应通过立法程序对一些授权过宽、过于笼统的法律规范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总之,既要保障地方政府行政规范制定权,又要科学、合理地确定地方政府行政规范的权限范围。

(三)更新地方政府行政管理方式

政府机构的调整依托职能的转变,职能的转变必然要求更新管理方式与管理手段。入世后,随着地方政府职能的转变,地方政府的行政管理方式有待进一步调整和更新。由于我国地方政府的管理方式是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虽经多次改革,但未得到根本转变,因此,更新地方政府管理方式,才能适应政府职能的转变,才能从根本意义上建立起与WTO相适应的政府行政管理制度。更新地方政府管理方式,应着重从以下方面入手:

1.市场是资源配置的主体

确定市场是资源配置的主体地位,政府管理由微观管理方式向宏观管理方式转变。WTO规则是以市场经济为基础的,只有市场才是资源配置的主体,政府所从事的应该是宏观调控。就我国现实的基本国情而言,宏观调控固然需要有权威的中央政府,但地方政府也应该积极对本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实施宏观调控。地方政府不仅要从本地的实际情况出发,对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科学规划,确定合理的发展速度,而且应该大力调整和优化地方经济结构,运用市场导向、信息导向、政策导向和经济手段,引导资源的合理流动和配置,而不是具体的管理和干预经济活动。

2.规划行政审批

尽可能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政府管理由直接管理方式向间接管理方式转变。入世后,地方政府管理方式的更新就是减少和规范原有的审批项目,代之以市场准入制和备案制,只保留最低限度的审批项目,基本原则是:政府应尽可能减少对市场机制的干预,凡是可以由企业自主决定的事项或通过市场竞争,中介组织和法律制约可解决的问题,政府不再进行审批,审批的手续和环节应尽可能

简化,提高行政效率,审批要有明确的标准和程序,审批权限不宜过于集中,重大项目的审批应实行听证制度。通过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制度,大大有利于政府管理由直接管理方式向间接管理方式转变,由行政手段向综合管理手段转变。在间接管理中地方政府应充分运用政策导向、市场导向、信息导向,逐步建立符合世贸规则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新的行政管理运行机制。

3.政务公开

大力推行政务公开,政府管理由“暗箱”行政方式向公开行政方式转变。根据世贸组织规则的要求,政府的法规和政策应该是规范的、透明的和可预见的,国内外的企业和商人期望入世后中国的规章制度更透明,减少人际关系的影响。因此,地方政府应当尽可能明确和公开有关法规、政策、增加透明度和可预见性。不规范、不透明、不可预见的政府行为,不利于公平竞争市场的形成和政府效率的提高,既大大增加市场和企业的成本,又极易滋生消极腐败现象,推行政务公开,取消政务运作中的“暗箱”行政,增加透明度和公开性,还能够避免政府决策的片面性和局限性。

4.建立服务型政府

5.民族风俗与礼仪的评课稿 篇五

听完了张老师执教的《民族风俗与礼仪》这一节课,作为一名观课教师,我的确感觉到了不同民族的风俗与礼仪各不相同,也因为这一节课,又补充学习了关于民族知识方面的文化。张老师面对低年级学生,经过反复的课例打磨,的的.确确是把这一节课上成了一常精品课。

课堂上,同学们的学习气氛浓郁,教师的风采一直在感染着学生,那一双双渴望的双眼随着张老师的身影移动而转动,积极举手回答问题,即使出现了不同的回答,也会出现很多小手举起来,帮助他们完成问题的补充。

我的观察点是:课堂上教师提问和学生回答。

本节课,张老师共提问36次,前、后、左、右的的同学都能兼顾到被提问,对于提问的问题,95%以上的学生都能正确回答,有两个问题被提问的学生回答不上来,一瞬间,气氛仿佛要凝固,但是,马上有同学站起来帮助解决问题。由此可见,课堂生成的过程中,会有一些我们想不到地事情或是环节发生,这就要看教师的应变能力和师生的课堂积累形成的默契。张老师处理的非常好,值得我在以后的教学工作中认真学习,当然,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师生间的配合和积累。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有了充分的课前准备,有了课堂上良好地教学情境,学生的学习兴趣带领他们很快进入到了学习状态。

6.论政府行政管理效率的提升方法 篇六

一、提高行政人员的素质

政府行政管理的核心还是在人, 所有的政府管理都是通过政府的管理人员实现的。所以, 行政人员的素质直接关系到政府行政管理的效率, 这也是提升政府行政管理效率最主要的入手点。虽然当前的的科技比较发达, “人工智能”在一些方面取代了“人工”的作用, 但是作为高等生物, 人在面对复杂的选择和分析实际情况时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即使人工智能可以发挥一定的优势, 但这种优势也是建立在“人工”的编程水平上。所以, 提高行政人员的素质, 是提升政府行政管理效率中最关键的一点。

中国有一句俗话: “事在人为”, 这句话直接点明了“人” 在做事中的重要性。就政府行政人员而言, 如果其综合素质达不到指定的要求, 就会出现各种各样的情况。一种情况就是行政人员的业务素质已经达到基本的要求, 但是其思想素质并不能和业务素质相匹配, 所以就会出现“不作为”的现象。另一种情况就是思想素质达标, 但是业务素质达不到要求, 出现“心有余而力不足”的现象。借鉴一些先进国家的例子, 它们普遍的把提高员工综合素质作为工作的重点, 而事实也证明这种方法行之有效。

提升行政人员的素质可以从多个方面入手, 首先就应该提高入职的门槛, 因为政府行政人员是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的, 在考核的时候不仅要评定其能力, 还要考察其思想, 从多个方面把握行政人员的素质。其次, 应该对行政人员定期的进行培训, 使其业务能力不断加强, 这对行政人员适应不断变化的时代需求意义重大。而且这种培训还可以促进行政工作人员之间的交流, 相互交换工作的心得, 不断完善自身的缺陷。最后, 政府部门应该较强对行政人员的考核, 用这种方式来督促行政人员的工作。政府行政管理的根本是为人民服务, 所以对政府行政工作人员的考核要多参考服务对象的意见, 用群众的口碑来评价行政工作人员的业绩。业绩考核的结果要作为行政人员奖惩的依据, 考核不合格的人员, 应该再次进行培训, 对于表现好的行政人员要进行嘉奖, 以此来督促行政人员提高行政管理的效率, 更好的为人民群众服务。

二、加强行政管理效率观念

我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政府的行政管理对经济的发展、社会的和谐、社会公共服务等都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且我国正处于经济高速发展的时期, 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努力, 政府的行政管理效率直接影响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从长远的发展来看, 政府的行政管理效率影响着政府和群众的关系, 为了保证社会的和谐稳定, 必须加强行政管理的效率。如果说提升行政人员的素质是最务实的提升行政管理效率的方法, 那么加强行政管理效率观念就是提升政府刑侦管理效率最根本的方法。观念问题的是根本问题, 是发展的方向和指导方针, 只有把观念提上去, 才可以把提升行政管理的各项措施落实在实质上。

加强行政管理效率观念在于让行政人员理解其工作的意义, 政府部门一定要加强这方面的建设, 将行政管理效率观念的重要性分析给行政管理人员。首先, 行政管理的效率对于官民关系的有着最直接的影响, 百姓最关心的是自己切身的利益, 只有以群众为主体, 高效的解决百姓的烦恼, 才可以促进官民关系的和谐。其次, 高效的行政效率可以维护社会的稳定和谐, 最大化的解决社会不稳定的因素, 给国家的发展奠定基础。最后, 当前社会高速发展, 社会机遇转瞬即逝, 只有高效率的处理各种行政问题, 才可以给社会经济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促进经济的发展, 为实现我国的伟大复兴提供经济基础。只有上述的行政管理效率观念深入到每一个行政管理工作人员中, 使其明白自身工作的重要性, 才可以在日常工作中约束他们的行为, 落实提升政府行政管理效率的政策。

三、建立专业化高素质公务员人才队伍

我国行政管理事物的主体是行政工作人员, 这个团体承担着社会的经济发展、文化进步和社会稳定等多种领域的重任, 他们的工作直接影响着整个国家的发展。所以, 公务员人才队伍的素质直接决定着行效率和质量, 建设一个专业高素质公务员团队就先显得尤为重要。在传统的经济体制下, 对于公务员的考核很难具体化, 导致了公务员懈怠工作, 出现了“干好干坏都一样”的思想, 整体的公务员队伍积极性不高, 无法真正的为人民服务。

在当前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下, 政府的主要职能向着促进社会发展和公众服务方面转变。公务员作为百姓的服务者, 不仅需要具备专业的素质, 能够处理各种职责之内的事物, 还需要具备勇于创新的精神和极高的思想素质, 能够全心全意的问群众服务, 特别是在社会高速发展的今天面对公务员的个人能力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需要公务员是具备各种素养的复合型人才, 以便于实现管理的现代化。 公务员做为行政管理的直接参与者, 他的形象在一定程度上直接代表了政府的形象, 所以对于公务员的培养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 一) 牢牢把握公务员入职的门槛

公务员是政府的代表, 在选择公务员的时候需要从多方面考核, 以此来验证公务员的个人能力和综合素养。不仅如此, 公务员的考核要全程透明公开, 接受群众的监督, 避免中间环节存在的贪污受贿等现象, 通过这种方法来为建立专业化高素质公务员人才队伍奠定基础。

( 二) 加强培训, 优化公务员人才队伍

时代是不断的变化的, 所以社会的需求也会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变化, 公务员的个人素质需要不断加强, 业务能力也要不断的培训, 以此来适应社会需求的变化。所以, 加强对公务员的培训对优化公务员人才队伍至关重要。关于公务员人才队伍培训, 需要定期的进行, 让公务员不断的学习新的知识, 建设专业素质过硬的公务员人才队伍。

( 三) 深化考核体制, 监督公务员的工作

公务员的工作虽然不可以具体的量化, 但是其业绩和口碑可以通过一定的方式考核, 然后根据考核的结果对行政工作人员进行奖惩, 以此来督促公务员的工作, 促进专业素质公务员人才队伍的建设。

四、改进工作方法, 实现管理手段的现代化

时代在不断的变化, 各种技术和思想都在改变着我们的生活。在政府行政管理方面, 也可以应用现代化的手段, 实现对工作方法的改变, 进而提高行政管理的效率。现代化的管理手段主要是借用信息技术和管理工具来达到对工作的优化。

首先, 从政府层面来说的话, 现代化的管理可以实现管理优化, 提高政府行政工作的质量。例如, 利用互联网平台, 政府可以将自身的信息公布, 方便群众了解相关的政策, 提高服务的效率。政府的基本职能是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服务, 同时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所以, 政府利用现代化手段信息公开也是为政府多提供一条为人民群众服务的道路, 通过信息公开的方式与群众交流, 从而改进自身的工作, 体现为人民服务的政府理念。另一方面, 政府实施信息公开后, 有一些政策和决定需要群众提供自己的意见, 然后政府部门根据群众的意见做最终的决定, 这样可以使政府的决策最大化的满足群众的需求。这种在线的交流可以实现信息交流的即时性, 用最快的速度了解群众的需求, 将政府行政管理的效率最大化提升。在当今的信息社会, 政府行政管理现代化的信息公开是一种伟大的革命, 是政府部门更好的落实“以人为本”政策的措施。通过这种服务模式, 政府可以主动的向群众提供相关的信息, 使公众享有知情权。而且, 这种方式的行政管理使政府的工作主体变为群众, 更关注与群众密切相关的问题, 提高了行政管理的效率。

其次, 从行政工作人员的角度来考虑的话, 利用现代化的办公软件和提高工作的效率, 节省大量的时间。信息时代的社会节奏较快, 每天有大量的资料需要行政工作人员处理, 其中还有一些数据需要大量的计算, 这耗费了大量的时间。传统的行政人员因为条件的限制, 都是通过人力的方式来完成自身的工作, 但是科技的进步给行政工作人员也带来了福音, 计算机智能化功能和各种现代化的办公软件出现在了人们的生活中。通过这些办公软件, 行政人员只需要将数据录入, 然后软件就可以自动处理数据, 将需要的结果计算出来, 大大的节省了行政人员的时间。管理手段的现代化是人力物力上的节约, 然后利用节约出的时间就可以做更多的事, 这是提升政府行政管理效率最切实的方法。总的来说, 现代化行政管理在有限的时间内提高了行政人员的工作效率和质量, 把现代化的手段应用在了政府部门, 是推进我国政府行政管理效率提升的一条新的道路。

五、结语

我国正处于经济高速发展的时期, 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努力。政府的行政管理效率直接影响着我国经济的发展, 提高政府行政管理的效率对整个国家有着战略性的意义。所以, 必须加强对行政管理效率提升的方法研究, 然后在实际中不断完善存在的缺陷, 以此来加强我国政府行政管理的效率, 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 为社会的和谐稳定与长治久安奠定基础。

摘要:政府行政效率提升是推动小康社会的建设和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关键所在, 对我国长远的发展至关重要。本文从提升行政人员的素质、加强行政管理效率观念、建立专业化高素质公务员人才队伍和改进工作方法, 实现管理手段的现代化四个方面提出了提升政府管理效率提升的方法, 为政府行政管理效率的提升提供了可参考的意见。

关键词:政府,行政效率,提升方法

参考文献

[1]刘续承.中国行政管理现代化研究[D].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2013.

[2]王宾.中国行政管理现代化的必由之路——电子政务的探讨与研究[D].南京理工大学, 2004.

[3]林琳.新时期中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模式研究[D].山东轻工业学院, 2010.

7.论民族风俗习惯与政府行政执法 篇七

关键词:地方政府少数民族文化保护作用

中图分类号:G127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098X(2011)05(c)-0245-01

1 印江县少数民族文化保护现状

1.1 对土家族苗族文化遗产的保护

印江县以土家族、苗族为主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地方民族风情浓厚,民族建筑具有地域特色而且建筑群规模宏大,集居住、商贸、展览、旅游接待等功能,建筑风格主要以封火墙、吊脚楼、坡屋面为主,建筑材料以当地盛产的木料、石材、小青瓦为主。随着近年印江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得到了显著提高,但其土家族苗族文化的保护却始终是困扰当地政府的一件心头事—— 既要发展经济关注民生,又要保护特色民族文化,尽管在政府的推动下,多项保护民族文化的政策开始实施,但在土家族苗族文化保护过程中仍有很多不足之处。

1.2 印江县土家族苗族文化保护面临的问题

(1)对民族文化的认识不足,缺少保护意识。印江县处于西南少数民族相对集中的地区,由于少数民族的普遍存在,使当地居民对少数民族文化已经“见怪不怪”,进而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并没有认识到其拥有的少数民族文化优势,导致对珍贵文化的保护相对不足。

(2)发展经济可能会对民族文化的保护带来挑战。贵州省是全国相对贫困的地区,而印江处于贵州省东北少数民族集中地区,交通相对堵塞,对外交流不便,基础设施落后,人民生活水平相对落后。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使印江县现阶段正处于大量招商引资,进行工业化的时期。因此,当地政府在充分利用当地各种资源发展经济时,难免对少数民族文化带来破坏,这给当地民族文化的保护带来了较大的挑战。

2印江政府在保护当地少数民族文化中的措施及取得的效果

2.1 印江县政府保护少数民族文化的主要措施

2.1.1 对县城的“土家化”改造

2008年初,印江县政府决定把县城改造和建设成为土家风格突出、民族风情浓郁的精品旅游城市,对县城实施“土家化”包装。按照土家建筑风格,对县城主干道和临街建筑进行包装改造,使其在现有结构基础上,尽可能地融入土家建筑文化元素。通过该工程的实施,不仅能突出县城建筑风格,更大程度地吸引外资,更为重要的是,它将土家族建筑文化融入到县城建设当中,用实际行动肯定了土家族建筑文化的优势和魅力。

2.1.2 对城市周边农舍的修缮和维护

印江县是一个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县,全县大多数人口居住在农村,少数民族建筑文化在农村的房屋中得到了最好地体现,因此对民居的修缮和维护就显得尤为重要,甚至可以说是民族文化保护是否有效的关键环节和直接体现。印江县也意识到了这点,将全县危房改造和民居的土家化风格维护结合起来,对县城周边农舍进行修缮和维护,由政府提供专项的资金补助和技术支持,还成立工程监督小组,监督该工程的进展,同时为工程的质量進行严格的把关。

2.2 印江县保护少数民族文化的效果

2.2.1 对土家族苗族文化的保护和推广效果。

经过调查,印江县近年对当地少数民族文化的保护和推广取得了一定的成绩。首先是在少数民族文化保护的意识上得到了广泛的认同和支持,保证了少数民族文化保护的活动得以持久执行,由政府发起的各种有关土家族苗族文化保护的活动也得到了当地居民的广泛参与和协助。其次,土家族苗族的特有物质文化(如吊脚楼、中州风雨桥、封火强等)得到了有效保护,还将其融入到县城的建设中来,提高了它们的知名读和美誉度。第三,在印江县城“土家化”工程和县城周边农舍修缮维护过程中,将土家族苗族建筑文化加以梳理,形成完备的建筑风格体系,同时加入了现代建筑元素,将传统与现代完美结合,给土家族苗族建筑文化注入了新的活力,开创了新的建筑风格和增加了新的保护少数民族文化的途径。

2.2.2 给当地带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对土家族苗族文化的保护使印江县的招商引资环节更加有利,很多外商看中的就是其特有的民族文化,这无形中给当地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到2010年,印江已经脱贫解困,实现GDP12.5亿元,人均GDP突破2700元,人民生活水平有了较大提高。各项“土家化”工程项目陆续建成,其中文昌公园、中州风雨桥等公益性工程受到居民的热烈欢迎,给当地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带来了有利条件。

3 结论

3.1 我国少数民族文化急待保护

少数民族文化是各民族在其历史发展过程中创造和发展起来的具有本民族特点的文化,包括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反映了一个民族的发展水平。中国是一个多民族的文明古国,少数民族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长期的历史沉淀成为了中华民族历史发展过程中颗颗璀璨的明珠。保护少数民族特色文化不仅是继承和发扬我国优秀历史文化的重要途径,而且对维系我国民族团结,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也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

3.2 我国地方政府在保护少数民族文化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我国地域辽阔,民族众多,少数民族文化形式多样,内容丰富,且大多集中于中小城市和乡镇农村。其特有的地域分布使地方政府在保护少数民族文化的事业中肩负了更加重要的角色。作为中央政府在地方的行政机构,各地方政府拥有当地民族文化事业的管理权,同时,保护当地民族文化也是其文化职能、社会经济职能的体现。另一方面,各地方政府与少数民族文化具有天然的地域联系优势,有地方政府做出的保护当地少数民族文化的措施更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

3.3 地方政府在保护当地少数民族文化中的可行性方法和主要途径

对地方少数民族文化的保护应把着眼点放在当地民众,因为没有对少数民族文化的破坏就没有保护的产生,当地居民作为长期生活在少数民族文化聚集地方的“主人”,在生活生产过程中不破坏少数民族文化就是对它最大的保护。因此,我国对少数民族文化的保护事业应先从宣传民族文化保护意识做起。在少数民族文化保护的过程中应始终坚持科学发展观,一切从客观实际出发,尊重自然规律。同时应转变观念,不能做“一刀切”,应对各种少数民族文化形成有保护等级的概念,具有较高经济文化价值的予以重点保护,对某些封建的、腐朽的民族文化风俗习惯应予以坚决摒弃。

参考文献

[1]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立法的意义,《中央民族大学学报》2004年第3期.

8.论民族风俗习惯与政府行政执法 篇八

政府采购是指指国家机关或公共事业单位及其授权的组织为了公共利益或自身机构的运转或职能的需要而使用公共资金进行的对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采购行为。2003年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使行政事业单位的财政资金利用率得到了显著的提高, 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发展与进步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随着10年时间各部门的努力, 使政府采购制度不断完善, 相关的细则不断的优化, 保证了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的质量与效益, 规范了行政事业单位的财政管理, 节省了行政事业单位的财政支出, 提高了行政事业单位的资金利用率。

一、行政事业单位实行政府采购制度的意义

(一) 改善了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混乱的问题

在未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前, 行政事业单位采用的是政府分散采购制度, 虽然国家政府能够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下起到一定程度的宏观调控作用, 但是却造成了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混乱的情况, 采购的成本支出较大, 资金的有效利用率不高, 使行政事业单位的发展与进步受到了极大的制约, 也容易导致腐败的现象滋生。

为了改善这一现状, 我国政府在行政事业单位中大力推行政府采购制度。政府采购制度属于一种集中性的采购, 加强了政府财政部门在市场经济环境中的宏观调控作用, 保证了行政事业单位采购的质量与效益, 缩减了采购的成本支出, 提高了资金的利用率, 改善了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混乱的现状。

(二) 规范了政府对于行政事业单位资金管理的范围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颁布, 规范了政府对于行政事业单位资金管理的范围, 即凡是政府下辖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直接使用的财政资金进行采购都属于政府采购的范畴, 采购的相关标准均需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执行。只有部分实现自收自支的行政事业单位, 可以不采用政府采购制度而采用企业化治理制度。

二、行政事业单位实行政府集中采购的优势

(一) 提高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利用率

行政事业单位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制度, 有着完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作为法律依托, 以招标的形式, 实现了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的公平、公正、公开, 然后由政府财政部门向中标的供应商直接支付货款, 供应商则为政府下辖行政事业单位提供高质量的产品以及完善的售后服务。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制度的施行, 一方面节省了采购成本, 缩减了财政部门不必要的财务支出, 提高了资金的利用率;另一方面, 以有限的成本, 获得了供应商高质量的产品以及完善的售后服务, 对行政事业单位的长远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 加强政府在市场经济环境下的宏观调控能力

政府在市场经济下的宏观调控手段主要是依靠现行的财政政策作为依托, 并借此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职能。政府的财政政策分为两种, 一种是收入政策, 一种是支出政策, 政府采购政策就是政府支出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政府集中采购可以调节市场经济体制下国民经济的运行, 对社会经济的流动与分配起到了有效的调控, 推动了我国经济稳定、高效的发展。

(三) 提高行政事业单位采购的透明度

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制度的施行, 依靠招标的形式实现了政府采购的透明化, 以公平、公开、公正的招投标形式确定采购对象, 杜绝了腐败现象的滋生。行政事业单位依靠政府采购的模式, 既可以获得采购对象高质量的产品以及服务, 也可以提高自身资金的利用率, 透明化的采购过程也可以避免出现钱权交易情况的出现, 使行政事业单位能够得到良性的发展, 从根本上保证了行政事业单位日常运营符合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市场规律。

三、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的具体措施

(一) 建立完善的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法律体系

从1999年, 我国就发布了《政府采购管理办法》, 2003年政府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对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的法律体系建立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 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的一些问题也逐渐暴露, 已经无法适应现阶段行政事业单位采购的模式, 亟待完善。针对这一问题, 首先政府财政部门需要立足于现阶段市场经济发展的模式, 综合考虑行政事业单位日常运营的现状, 修改原有制度法规中不适应或者存在一定冲突的地方;其次, 政府财政部门需要根据修改过的制度与法规建立与之配套的法律体系, 确保政府采购制度推行具有完善的法律基础作为依托;最后, 将完善的政府采购制度与配套的法律体系推广到行政事业单位的采购环节, 根据实际应用的情况, 做出相应的小范围修改, 提高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的质量与效益。

(二) 建立统一的政府采购组织或机构

立足于我国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的现状, 政府财政部门亟待建立统一的政府采购组织或者机构, 相关需要购置的设备、产品由政府采购组织或机构统一采购, 确保财政资金的最大化利用, 避免不必要的服务性费用支出, 通过政府采购组织或者机构定期组织的招标会, 确定产品的供应商。例如工程采购环节, 不仅需要召开招标会, 还需要组织专门的工程材料、施工、管理人员进行评估, 确定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质量优劣;服务采购或者货物采购时, 需要结合市场价格做好相应的预算评估, 确定材料的最低市场价格, 然后与供应商进行谈判, 最后签订供应合同, 合同签订后, 政府采购组织或机构需要分配专门的人员参与材料的验收, 监督合同执行情况。同时, 政府采购组织或机构在采购人员、验收人员的选拔方面要得到落实, 确保相关人员以及组织队伍的专业素质, 避免采购、验收环节出现问题。

(三) 提高政府采购预算的合理性与有效性

政府采购预算的合理性与有效性的根本在于预算编制是否合理、规范, 采购的项目是否全面、细致。因此, 在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时, 需要注意一下三个问题:

1、政府在编制采购预算时, 需要将采购项目细分, 保证每一个采购项目都有明确的记载。同时, 做好预算编制的备案, 确保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合理性。在编制采购预算之前, 需要结合市场经济环境下采购项目的市场平均价格以及最低价格, 提高预算编制的有效性。对于超出预算的采购项目, 需要召开预算追加听证会, 以公开的形式, 确保预算追加的透明度, 避免出现暗箱操作影响政府投入资金的浪费。

2、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人员需要加强预算编制的意识, 按照《政府采购法》中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预算编制的标准, 不允许出现随意改变资金用途或者是超标采购的情况。

3、政府采购预算编制部门需要建立高效运转的机制, 优化岗位的结构, 制定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 对每一个采购项目实行量化管理, 提高采购工作的效率。

4、针对现行的采购方法进行优化, 大力推广协议供货制度, 避免出现重复采购、小批次采购的情况出现, 提高政府采购组织或机构的采购效率, 保证行政事业单位日常运营不会受到影响。

(四) 信息化采购的应用

随着信息化技术的不断普及, 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也可以利用信息化技术, 提高采购的效率。例如, 可以在网络上开展招标会, 供应商便可以直接在网上进行投标, 这样可以避免部分供应商因为交通的问题无法参与招标会, 甚至国外的一些供应商也可以参与我国召开的政府采购招标会, 利用整个社会乃至世界的资源, 提高政府采购的质量与效益。依靠电子贸易系统, 政府的采购环节就可以打破空间的限制, 也减少了招标会场的布置等一系列成本费用的支出, 节省了大量的时间, 显著的提升了工作效率。

参考文献

[1]杨柳青.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管理机制研究[D].武汉理工大学 (管理科学与工程) , 2012.

[2]高益民.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时代经贸 (学术版) , 2008 (35) .

[3]张瑞霞.试论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下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的会计核算[J].世界标准化与质量管理, 2008 (11) .

[4]许春风.努力开创部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新局面[J].交通财会, 2010 (12) .

[5]高云会, 李艳梅.浅析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J].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0 (04) .

上一篇:角平分线教案下一篇:周会议纪要最后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