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华大学的招生章程

2024-09-23

西华大学的招生章程(共8篇)(共8篇)

1.西华大学的招生章程 篇一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长安大学章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长安大学。院校国标代码:10710。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南二环路中段。上级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学层次及类型:教育部直属、全日制公办本科,“211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

第三条 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长安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我校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包括自主招生、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高校专项计划)、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国防生、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港澳台侨招生等。

长安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长安大学组建招生委员会,负责对招生工作进行建议咨询和民主监督。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招生工作进行集体审议和决策。

第六条 长安大学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长安大学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

第八条 长安大学招生录取工作受教育部统一领导,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指省(区、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的`原则,在各省(区、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组织下开展本校分省招生录取工作。

第九条 长安大学面向全国招生,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着力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优化我校生源结构,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和生源质量、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第十条 录取原则

1.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认的全国性高考(精品课)加分项目)提档。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要求须达到BB。

3.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内蒙古自治区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原则”投档录取。超过1:1范围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将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安排。

4.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文综、外语(课程),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理综、外语。

5.报考建筑学、城乡规划的考生,应具备相应的美术基础。报考英语(精品课)、日语专业的考生,按照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要求执行,对口试不另行要求。

6.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可进行志愿征集。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可进行志愿征集。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7.我校普通类招生专业不限制男女生比例;国防生所有专业只招男生。

8.我校自主招生、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保送生等小类别招生项目,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单独发布招生简章。艺术类专业不组织校考,以各省艺术类统考专业课成绩为准;使用编导类统考成绩的戏剧与影视学类(分流专业含广播电视编导和戏剧影视文学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需达到生源地第二批次本科录取控制线。体育类专业按照投档成绩录取。

9.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号),及我校按要求制订的补充规定执行。国防生执行军队院校体检标准。

10.英语、日语、工科试验班、国际班专业和艺术类、国防生、少数民族预科类别,其招生专业本科教学外语课程只开设英语授课。外语统考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谨慎填报专业志愿。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 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陕西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如果上级部门或陕西省物价局调整当年本科生学费收费标准,我校将按照新标准执行。

第十三条 我校招生咨询电话:029-82334104,传真:029-82334099,监督投诉电话:029-82334044。本科招生网网址:,本科招生微信公众号:zsb82334099。

第十四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五条 本章程由长安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2.西华大学的招生章程 篇二

自《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 2010—2020年) 》提出建立大学章程之后, “以大学章程为支点, 建立现代大学制度, 从而撬动整个中国高等教育改革, 已经成为教育主管部门从纷纭复杂的头绪中理出的改革新思路。”[1]转变政府职能, 落实高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 实现大学自治, 赋予大学生机与活力, 进而实现科教兴国的伟大战略是大学章程建设的归宿和落脚点。而大学自治关键在于“治”, 也就是在于大学章程能否被广泛地接受、认可并能够切实有效地实施。所以, 大学章程的效力问题至关重要。

二、影响大学章程效力发挥的因素

1. 法律地位不明确, 法律效力无法保证

影响大学章程效力发挥的因素有很多种, 但最重要的是大学章程的法律效力。周光礼、熊丙奇等人提出要建立大学章程必须首先解决其法律效力问题。否则必将会出现建立与执行的脱节, 出现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局面, 使得大学章程最终沦为摆设。

我们认为, 外部制度和内部制度共同构成了现代大学制度, 大学章程作为承上启下连接内外制度的纽带具有重要作用, 理应作为大学治理的基本法而存在。作为大学治理的基本法, 一经生效, 任何相关单位和团体、个人都应该严格遵守章程的规定。同时, 作为大学治理的基本法, 大学章程应该具有法的规范性、权威性、强制性、现实性和可诉性等特征[2]。可是在我国目前现有的法律体系中, 关于大学章程的法律地位、在大学管理中所具有的法律效力并没有做出明确规定, 从已成文的章程看也都缺少明确的法律渊源。大学章程的重要性和权威性地位在高等教育管理中也没有确立。我国大学章程的合法性因其法律渊源的不明确而受到质疑, 进而导致法律效力受到削弱, 在章程的实施过程中存在引起法律纠纷的隐患。

2. 大学章程文本的规范性和科学性不足

我国真正意义上的大学章程建设现在仍处于起步阶段, 在探索中前行。所以很多人对大学章程建设的重要性缺乏全面深刻的认识, 在执行上更是力不从心。为了响应国家对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的要求, 很多学校启动了大学章程的制定工作, 但是从已经制定并公布的大学章程来看, 应付检查的多于扎实研究建设的, 而且章程的文本建设整体质量不高, 规范性、科学性不足。甚至于有些章程没有运用法律语言而出现口语化表述, 不仅格式不规范, 而且整体语义表达不准确、不清晰, 语序混乱容易引起歧义, 导致理解操作困难。另外, 有些大学章程内容空泛, 对核心问题的规定过于笼统和抽象、可操作性不强。还有些章程存在形式统一刻板、个性特色缺失等问题, 所有这些因素都将阻碍大学章程的顺利有效实施。

3. 大学章程制定、修改程序不完善, 程序性规定较少

国内学者陈立鹏、湛中乐、李听欣等相继指出, 我国现有的大学章程, 制定和修改程序都或多或少存在遗漏和不足, 有些章程更是缺乏程序性规定。目前的章程大部分条款是围绕学校管理的实体规则展开, 有关权力的行使程序触及较少, 有些章程也只是在结束部分或者附则条款中简略涉及修改程序, 其中也多存在法治层面的瑕疵, 或者有些干脆没有程序性规定。如果大学章程的制定和修改、执行不具有合理、合法的程序规则, 就不具备应有的法律效力。

4. 缺乏相应的监督机制

由于我国大学章程建设起步较晚, 对章程实施还没有形成一套专门的监督保障体系, 使大学章程的运行经常出现处理过程透明度差、随意性强等问题, 并导致章程的执行效果与章程的设计初衷出现不同程度的偏差, 甚至于背道而驰。第一, 缺乏独立的监督机构。目前我国高校主要的监督机构是纪检监察机构, 而该机构与自身所在的高等院校具有直接行政隶属关系, 机构和人员都由学校设立和任命, 况且其主要职能在于防控腐败, 规范学校教育管理, 其职能与大学章程的作用或有重叠或存在职能盲区, 不能发挥监督大学章程有效实施的职能。第二, 较为单一的监督途径。在我国, 政府几乎垄断了高等教育的办学权, 高等教育对政府过度依赖, 政府对高校有绝对的领导权和话语权, 民间团体和机构很难涉足高等教育领域, 更谈不上对高校进行一定的监督和管理。

三、发挥大学章程效力的对策

1. 明确大学章程的法律地位是大学章程建设的首要条件

世界上很多国家大学章程都是由立法机关通过法定程序颁布, 具有很高的法律效力。所以我国大学章程也应该参照国外的成功经验, 将其纳入法制化轨道, 赋予大学章程以法律属性, 落实办学自主权才能得到有效保障。只有在法制化轨道内运行的大学章程才具备强制性, 才能够排除诸多干扰, 有力解决政府行政命令和学校依章办学的冲突, 协调学校内外部关系等, 进而保证大学章程独立、安稳运行。客观来看, 大学章程提请地方人大表决并通过应该是目前最合适、最有效的解决办法。但是我国高校数量繁多, 各高校章程建设的进度和力度不一, 全国统一比较困难也不科学。针对每个高校所处地方的区域特点, 使大学章程快速启动并高效推行的最大可能性就是由地方权力机关进行审议通过。如果由地方政府或地方教育行政部门颁布来获得法律效力, 其权威性较之权力机关审议逊色不少。但即使如此也比目前大部分学校采用的学校自主制定, 教育部门审核备案的模式更具有法律性。作为对应的政府部门, 也应该设立专门机构或者对应机构, 配合各学校的现代大学制度的建立, 推动大学章程建设持续深入推进, 保证大学征程的法制化进程。

2. 提高文本建设水平

大学章程作为一项重要的制度建设, 不仅仅是对制度的表述, 更是对高校治理结构的重新梳理, 并用“法”的形式固定下来长久地贯彻执行, 而且必须严肃慎重地对待。开展必要的法律学习和讲座, 提高参与大学章程起草人员相应的法律认知水平尤为重要。同时, 起草委员会应该聘请法律专家、学者对起草工作进行协助。章程起草过程也需要广泛征求意见, 充分论证, 并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协商, 保证章程内容的科学性。另外, 参考较为成熟的国外一些大学的章程也不失为一个很好的选择。总之, 大学章程作为一个规范性文件, 必然需要一个反复斟酌、千锤百炼的过程, 只有提高了大学章程文本的建设水平, 才能更好地发挥其执行力, 达到应有的效果。

3. 规范大学章程的制定程序

程序是实体权利的保护屏障。我国著名法学专家季卫东教授认为: “如果我们要实现有节度的自由、有组织的民主、有保障的人权、有制约的权威、有进取的保守这样一种社会状态的话, 那么程序可以作为其制度化的最重要的基石。”[3]合法的程序是合法的大学章程的有力保障。“民主的可贵之处尤其表现在程序的正义上。”[4]作为一所大学内具有最高效力的治理文件, 大学章程的制定应当参照法的制定程序。“制定程序体现了各利益主体在审议和表决大学章程过程中, 对各种利益诉求的协调和公开博弈的复杂过程, 制定程序是否规范直接关系到大学章程的合法性和实施效度。”[5]

参考法学理论、立法法的规定, 立足我国的实践, 大学章程的制定程序应该包括: 起草、审议、表决和通过、审核和公布。不仅大学的章程的制定要遵照此程序, 其修改也要严格参照法的制定修改程序进行, 并将程序性内容作为章程的重要内容写入并执行。具体而言, 首先应成立由一线教师、学生、校友、校外知名人士、法律专家等组成的起草委员会。在章程制定工作启动伊始, 高校就应该通过设立专题网页、专用电子邮箱、校园意见回收箱等方式, 全面接收师生员工的建议和意见。在起草过程中, 要采用听证会、研讨会、向全校公布章程草案等方式听取各方意见。章程草案完成后, 交由主管部门 ( 教育部、教育厅等) 的政策法规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审查通过就可以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和表决。然后考虑提交人大会议批准 ( 教育部直属高校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 省属高校、民办院校和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则由省级人大常委会批准) 。

4. 完善独立的监督机制, 保障章程的有效实施

实现大学自治, 规范高等教育管理是现代大学制度建立的终极目标, 但是大学章程的建立只是为目标的实现提供了制度保证, 最终还是需要大学章程的有效实施。大学章程用以保障的公平、正义、各种权利义务的实现, 依赖于独立完善的监督机制。首先, 必须具备独立的监督主体。建立健全现代大学制度, 需要有制度规范的相关利益主体充分参与, 尤其是广大教师和学生。《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特别提出, 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参与学校相关事项的民主决策, 就是为逐步建立的民主监督机制提供的制度保障。各高校应该站在学校持续发展的角度, 充分重视并扩大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参与民主决策、实施监督的权利, 使制度在阳光下运行。另外, 旁听制度、校友会、家委会等制度也可以考虑, 因为现代高等教育已经越来越多地融入社会并与社会发生着各种各样的关系, 相关的利益主体范围也在不断扩大, 建立多种渠道拓宽监督主体的范围, 也是完善监督机制的有效途径。最后, 建立问责制度并确保问责制度的执行力。问责制度对权力拥有者、行使者具有警示和约束的作用, 要切实保证问责制度的执行力, 使权力拥有者不敢轻易越位和随意出轨, 让一切都在大学章程的有效管辖内运行。

摘要:大学章程作为现代大学制度的重要载体被广泛研究, 各高校也相继制定了一些大学章程, 但是大学章程效力的真正发挥还在于实施。分析影响大学章程效力的要素, 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是大学章程研究的重点。

关键词:大学章程,法律效力,现代大学制度

参考文献

[1]柳园.大学章程—权力的边界[J].教育与职业, 2011, (10) :28-35.

[2]朱家德.大学章程研究的回顾与展望[J].赣南师范学院学报, 2013, (1) :97-100.

[3]季卫东.法治秩序的建构[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9.

[4]石佑启.论公共行政与行政法学范式转换[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3.

3.西华大学的招生章程 篇三

【关键词】 大学章程 现代大学制度 大学治理

【作者简介】 孙溪,法学硕士,上海大学法律事务办公室主任助理,研究方向为经济法、高等教育法。

《现代汉语词典》把“章程”定义为“书面协定的组织规程或办事条例。”德国法学家拉伦茨认为:“章程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其成员有约束力的内部规范,它仅对加入社团从而自愿服从这些规则的人有效。”章程既是外部成员了解组织体的重要途径,彰显出该组织的法律地位、组织架构、行为目标、社会使命等基本内容,也是内部成员的最高行为准则,决定内部组织结构及运行规则,设置内部成员的权利与义务。

章程同样是大学成立的一个法定要件。我国《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申请设立高等学校的,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一)申办报告;(二)可行性论证材料;(三)章程;(四)审批机关依照本法规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然而,我国很多大学是在两部法律的颁布之前成立的,因此,大学并不十分重视章程的制定工作,国内正式制定并对外公布章程的大学屈指可数。伴随着我国高等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建立和完善现代大学制度成为一个重大战略性课题。《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要求,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要完善治理结构、加强章程建设、扩大社会合作、推进专业评价。

一、现代大学制度的基本特征

1. 大学自治。所谓大学自治,是指大学作为一个独立法人,享有不受国家或其他官方或非官方法人团体和个人(如政治家、政府官员、宣传人员或企业主)干预的自由。简单来说,就是自己决定和管理自己的事务。

2. 学术自由。从大学的组织和管理来看,学术自由指的是个人或组织在教学和研究活动中有追求真理的自由。在这一过程中,不管研究者的教学和研究延伸至何方,都不用害怕因为触犯政治、宗教、社会传统而被解雇,即学术自由被视为大学教师和研究者的一项特权。

3. 依法治校。建立现代大学制度,根本在法制。依法治校是由“依法治国”理念演绎出来的,是“依法治国”在教育领域的具体体现和延伸,已成为现代大学管理的基本原则和重要理念。高校要依法治校,不仅要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也要遵守学校内部的规章制度。

二、大学章程对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意义

1. 实现大学办学自主权的重要途径。大学自治是大学的本质要求。近代大学产生之初就是一种自治的行会组织。然而,自新中国成立到1978年,我国的公立大学都是作为政府的附属机构而存在的。1978年以后,提出并逐步扩大公立高校办学自主权。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31条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具备法人条件的,自批准设立或者登记注册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这在法律上正式确立了大学的法人地位,使大学真正具有了自主办学的地位。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颁布,不仅首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政府管理部门的权限,更重要的是,第一次从法律上明确规定了高等学校的七大自主权利,从而确立了高校作为独立法人面向社会自主办学的法律基础。

从我国公立大学办学自主权的发展历程来看,虽然大学自治权较过去有了显著提升,国家以基本法的形式赋予了公立大学法人地位及自主管理权,但是作为公立大学举办者的政府与大学管理者二者的责、权、利并没有得到明确划分和规范,政府直接管理的现象没有完全转变,学校仍缺乏面向社会自主办学的应有权力。笔者认为,除了国家法律法规对大学自治权的赋予以外,大学章程是大学对其自主权的有力保障。通过章程的制定,可以厘清大学与政府各自的权责范围,将政府的责任归于政府,将大学的权利归于大学,从而界定政府举办与大学自治的范围,落实与实现大学的办学自主权。大学可以根据章程规定的权利依法实施自主管理,政府如果超越管理权限,干涉大学自治将被视为不具备法律效力。

2. 大学信息公开的必然要求。现代大学制度要求大学依法面向社会开放办学,因为大学无论是作为法律授权的组织还是作为提供公共服务的组织,都是在利用国家公共资源进行活动,而不是一般的私人主体,理应最大限度地向公众提供相关信息,接受公众监督。《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10年9月颁布实施,制定和实施《办法》是为了最大限度地保障大学师生员工以及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办法》对高校信息公开范围的界定以行政法上关于信息公开的法律规范为依据,明确了高校应当主动公开的十二类办学信息,其中包括“学校章程以及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一项,这是《办法》对公开大学章程的直接规定。同时,《办法》要求公开:“学校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内部管理体制、机构设置、学校领导等基本情况。”这些信息都是大学章程的必要记载事项。大学章程的制定与公布可以实现法律对大学信息公开的要求,对大学信息公开工作也必将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

3. 完善大学治理模式与管理体制的良好契机。大学治理结构是现代大学制度的本质与核心,大学治理是联系大学内外各利害关系人的正式与非正式关系的制度安排,以便使各利害关系人在权利、责任和利益上相互制衡,实现大学内外部效率和公平的合理统一。20世纪90年代以后,我国高等教育规模迅速扩大,大学功能日趋多样化,大学制度存在的时间和空间发生了巨大变化,传统的大学治理模式与管理体制受到了挑战。为应对外部及自身的变化,大学应当对治理模式与管理体制进行改革与完善。而大学章程的制定过程就是一个良好的契机。

4. 学生权利的重要保障。学生是高校内最重要的群体,但却常常被忽略于高校法治建设之外。作为大学宪法的章程,是保护学生权利的有力手段。高校学生作为一个特殊群体,多数为年满18周岁的公民,他们已不是《未成年人保护法》所保护的对象,而现行专门保护高校学生权利的规定散见于不同的法律法规之中。如我国《教育法》、《高等教育法》规定,大学生享有的权利有:①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③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④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此外,《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在第五条也对学生在校期间的权利作出了六项规定。

高校章程应当细化法律法规中对学生基本权利的规定,另外还可根据学校的不同特点赋予学生超出法律规定范围的其他权利。

三、结语

如果说构建现代大学制度是中国高等教育面临的时代课题的话,学校制定章程的过程,则可以说是对这一时代课题的科学探讨,而章程本身则是对这一时代课题的一个初步回答。

参考文献:

[1] (德)拉伦茨著.德国民法通论[M].王晓晔等译.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

[2] (美)克拉克·克尔著.大学的功用[M].陈学飞等译.南昌:江西教育出版,1993.

[3] 高宏著.学术自由、国家干预之冲突与博弈[J].高等农业教育,2007,(3).

[4] 袁贵仁.建立现代大学制度推进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J].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02,(2).

[5] 张文显,周其凤.大学章程:现代大学制度的载体[J].中国高等教育,2006,(20).

4.广州大学招生章程简介-招生 篇四

广州大学座落在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华南经济文化中心和改革开放前沿广州市,位于国内一流大学园区——广州大学城的西南端。学校濒临珠江,三面环水,绿草如茵,环境优美,是陶冶情操、读书治学的好地方。

广州大学是经教育部批准,于由广州师范学院、华南建设学院(西院)、广州教育学院、原广州大学和广州高等师范专科学校等高校合并组建而成的综合性大学。原广州大学(私立)创办于1927年,复办于1983年,原广州教育学院创办于1953年,原广州师范学院创办于1958年,原华南建设学院(西院)创办于1984年,原广州高等师范专科学校创办于1985年。广州大学实行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管理体制。学校于1958年开始招收普通本科生,1983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获博士学位授予权。

近年来,广州大学以合并组建和搬迁大学城为契机,弘扬优良传统,锐意开拓创新,秉持“教学立校,科研兴校,人才强校,服务荣校”的办学理念,在各方的大力支持下,发扬“跳起来摘桃子”的精神,实现了快速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呈现良好的发展势头。

学校办学规模较大,学科门类较全。全校现有普通全日制本科生25516人,各类博、硕士研究生2613人。学校现有70个本科专业,涵盖哲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艺术学十大学科门类,设有26个学院。学校现有一级学科博士点3个,有近20个可设置的二级学科博士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7个,有150多个可设置的二级学科硕士点;另有教育硕士、工程硕士、体育硕士、艺术硕士、汉语国际教育5个专业硕士学位点共27个领域(方向)。8月,广州大学被教育部确定为新增开展硕士推免生工作高校。

学校教学科研成果突出,综合实力稳步提升。学校坚持以教学质量为生命线,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以来,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2项,国家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14项,省级教学成果奖22项,市级优秀教学成果奖47项。大学英语教学改革成果突出,学生参加国家级、省级学科竞赛和全国“挑战杯”大学生课外科技作品竞赛屡创佳绩,获得全国和省级学科竞赛奖励600多项。在第八、九、十、十一、十二届全国挑战杯竞赛中,我校共荣获特等奖1项,一等奖3项,二等奖8项,三等奖16项,成绩辉煌。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竞赛获奖500多项;毕业生就业率连续多年达到98%以上。20,学校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成绩评定为优秀。学校大力加强学科建设,提升科研水平。学校拥有国家特色专业5个,省市特色专业21个;国家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3个;国家精品课程3门,省市精品课程49门;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8个,市级重点实验室6个;省重点一级学科10个,涵盖二级学科51个,省重点二级学科3个。市级重点学科14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5个;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1个,省市人文社科研究基地8个,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1个,省体育产业发展研究中心1个,具有国家建筑设计和古建筑设计甲级资质的建筑设计研究院1个,学校被批准为全国大学英语教学改革示范点和全国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

近年来,学校科研实力大幅提升,获得各类科研项目7000余项,其中承担“973”项目、“863”项目、国家杰出青年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等国家级课题450余项,省部级课题1200余项,合计获得外来研究经费10。3亿元。同时获得各级各类科研成果奖240多项,其中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4项。“泛函微分方程及其相关问题”研究团队入选教育部“创新发展团队计划”。

学校师资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全校现有在编教职工2380人,其中教学科研人员1400人,具有副高以上职称者1030人,具有博、硕士学位者1380人,教学科研人员平均年龄为40岁。学校拥有中国科学院院士2人,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2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3人,国家高校教学名师奖获得者、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各1人,全国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4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6人,曾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2人,全国优秀教师3人,全国模范教师2人,省级教学名师5人,省、市优秀专家32人,珠江学者2人,省“千百十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省级人选28人,省、市“宣传思想战线优秀人才”50人,博、硕士生导师700多人,优秀留学归国人员100多人。年,周福霖院士获得首届“南粤创新奖”。

学校办学条件优越,各类基础设施完善。学校现有大学城、桂花岗两个校区,占地面积2127亩,建筑面积88万平方米。校本部大学城新校园建有功能齐全、设施先进的`教学楼、实验楼、演艺中心、体育馆、图书馆、网络中心和学生公寓。图书馆拥有藏书260万册,数字资源量达26720GB,订购中外文报刊3723种。校园网络系统完善,拥有41381个网络信息点,全面覆盖了教学区、办公区和生活区,数字校园建设初具规模。学校拥有各类实验室40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达5。24亿元。

学校大力推进“服务荣校”战略,专门设立服务经济社会工作处,致力于为政府提供高层次服务,承担了许多地方决策咨询,科技开发与服务、教育培训、信息服务、文化普及、城市建设、文物修复等方面的工作,为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学校充分发挥周福霖院士的团队优势,积极参与汶川地震灾后重建工作,抗震技术研发成果在汶川得到推广应用,受到汪洋、黄华华等省市领导的高度评价。近年来,学校共承担服务社会项目4500多项,到校经费达65000万元,项目涵盖全国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省内21个地级以上市。在第十六届亚运会筹备及举办期间,学校师生发扬主人翁精神和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服务广州、服务亚运的有关工作,取得突出成绩并受到广州市委市政府表彰。

5.东北师范大学招生章程 篇五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东北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国家“211工程”首批重点建设的大学。

第二条 为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教育部年高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的相关规定,按照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招生对象、专业、范围及要求

第三条 招生对象:参加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考生(含自主选拔录取、艺术类、体育类、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班)、保送生、港澳地区和台湾省考生。

第四条 招生专业:详见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专业目录。

第五条 招生范围:31个省、市、自治区及港澳台。

第六条 招生要求:考生须符合《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中的报名资格。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不宜报考艺术类专业及国际政治、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旅游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美合作)、软件工程、英语、英语(语言文学)、英语(翻译)、英语(中美合作)、商务英语等专业及方向;男身高在1.70米以下,女身高在1.60米以下的考生不宜报考旅游管理专业;色盲色弱的考生不宜报考美术学、艺术设计、雕塑、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等专业。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口试成绩应达到良好。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七条 文史、理工类专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东北师范大学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但不能低于该省、市、自治区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录取时按照总分由高到低和专业顺序由先至后的原则:一、二专业志愿级差5分,二、三专业志愿级差3分,其他专业志愿为平行志愿,有专业志愿与服从专业调剂级差1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并兼顾相关科目成绩调剂到其它专业(公费教育师范专业只接受有公费教育师范专业志愿的调剂生),满额为止;对于总分低于所报专业录取分数线,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软件工程、商务英语、英语(中美合作)、计算机科学技术(中美合作)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八条 经我校考核合格的艺术类考生的录取原则,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和我校公布的《东北师范大学2011年艺术类本科招生简章》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经我校面试考核合格的学前教育专业考生的录取原则,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和我校公布的《东北师范大学2011年学前教育(普通类)专业面试招生简章》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体育教育专业:考生须参加各省组织的专业加试,成绩合格且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吉林省按专业成绩录取的人数,占招生计划数的70%,按文化课成绩录取的人数,占招生计划数的30%;其它各省按考生所在省有关文件规定录取(考生所在省按专业成绩投档则按文化课成绩录取,按文化课成绩投档则按专业成绩录取,按文体综合分投档则按文体综合分录取,所在省没有具体要求的则按专业成绩投档,按文化课成绩录取)。一、二专业志愿级差5分。

第十一条 保送生、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录取原则按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AB,对进档考生按先分数(投档分)后等级的办法排序进行专业录取。

第十三条 按照国家审批项目,根据学校需求方向经考核合格的高水平运动员的录取,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的通知》执行。

第十四条 参加我校组织的.“自主选拔录取”考核预选合格考生的录取原则,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和我校公布的《东北师范大学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考生按中国联合招生办公室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六条 对享有国家规定政策加分的考生按加分投档但不加分选专业,在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享有国家规定政策加分的考生。

第十七条 参加《高校招生》杂志社主办的“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获得优胜者的考生,高考第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达到我校在该省同批投档线者,我校予以录取并满足其所报专业志愿。

第十八条 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新生入学后,学校进行身体健康复查,对于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章 师范专业

采取师范生公费教育的重大举措,就是要进一步形成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让教育成为全社会最受尊重的事业;就是要培养大批优秀的教师;就是要提倡教育家办学,鼓励更多的优秀青年终身做教育工作者。为贯彻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公费教育的政策,特制定本章。

第十九条 我校共有15个专业实施优秀教师与教育家培养工程招收公费教育师范生:小学教育、心理学、思想政治教育、汉语言文学、历史学、英语、音乐学、美术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地理科学、体育教育、教育技术学。

第二十条 2011年国家对部属师范大学师范专业实行提前批次录取。择优选拔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长期从教、终身从教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第二十一条 为公费教育师范生提供优良的学习环境。

1.公费教育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享受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的政策。

2.公费教育师范生可按照学校规定在师范专业范围内进行二次专业选择。

3.学校围绕培养造就优秀教师和教育家的目标,推进教师教育改革,精心制定教育培养方案。安排名师给公费教育师范生授课,选派高水平教师担任教师教育课程教学,建立师范生培养导师制度。

第二十二条 国家为公费教育师范生提供继续深造的政策保证及工作条件。

1.公费教育师范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被录取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职学习专业课程成绩合格,任教考核合格并通过论文答辩,可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2.宽松的就业环境和就业保障政策。由考生所在省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用人学校与公费师范毕业生双向选择,切实为每一位公费师范毕业生安排落实任教学校,并确保每一位到中小学任教的公费师范毕业生有编有岗。

3.国家给予公费教育师范毕业生一定的政策待遇。中央财政对接收公费教育师范毕业生的中西部地区给予一定的支持。地方政府和农村学校要为公费教育师范毕业生到农村任教服务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和周转住房。

第二十三条 公费教育师范生的义务:公费教育师范生入学前须与学校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承诺毕业后从事中小学教育十年以上。到城镇工作的公费教育师范毕业生,应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二年,但编制仍保留在原学校。未按协议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的,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履行协议的,需报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第五章 其它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一年后,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可以申请转专业,经学校考核合格者可进入新专业学习。

第二十五条 学校设立多项奖学金,采取多种奖励办法鼓励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通过设立助学金、助学贷款、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筹集社会捐助等方式帮助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第二十六条 学费、住宿费等信息详见各省的招生专业目录和我校的招生指南。

第二十七条 校址及联系方式:学校位于吉林省省会长春市。

校 本 部: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 邮编:130024

净月校区: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大街2555号 邮编:130117

招生办公室电话:0431-85098500 传真:0431-85687511

网址:zsb.nenu.edu.cn 电子信箱:zsb@nenu.edu.cn

6.山东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篇六

想要知道山东大学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如何吗?教育部公布山东大学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在等效分(投档分减去专业级差后的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依次优先录取实考分高者、有政策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者、相关科目分数高者。下面我们一起参考一下吧。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要求,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山东大学,简称山大。英文名称为Shandong University,简称SDU。学校法定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学校在青岛市、威海市设立校区。山东大学青岛校区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即墨滨海路72号;山东大学威海校区位于山东省威海市文化西路180号。

第三条 上级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本科,全日制、“211工程”、“985工程”学校。

第四条 学校本部和青岛校区为同一本科招生院校代码,威海校区拥有独立的本科招生院校代码,考生填报志愿时分别填报,分别录取。2016年青岛校区招生学院包括: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法学院。

第五条 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山东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山东大学设立本科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并监督学校普通本科各种类型招生工作;在学校本部和威海各设立一个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日常招生录取工作,两个招生领导小组共同遵守并落实招生委员会的各项政策及规定,并于每年招生工作结束后分别向招生委员会汇报各自招生工作。

第七条 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山东大学威海校区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为:

1.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

2.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章程;

3.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服务工作,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招生政策;

4.客观、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5.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6.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

7.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八条 山东大学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并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

第九条 山东大学招生录取工作受教育部统一领导,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组织下开展本校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条 山东大学面向全国招生,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着力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优化我校生源结构,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和生源质量、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为准。

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第十一条 录取原则

1. 投档时,对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高考(精品课)加分项目,我校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目中最高一项加分,且最高不超过20分。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 山东大学按照进档考生的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安排考生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的分数级差为:第1-2专业志愿级差为2分,第2-3、3-4专业志愿级差为1分,其他专业志愿级差为0分。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将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安排。

我校在提前批次人才培养试验班招生、山东省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时专业分配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

我校青岛校区2016年招生专业原则上只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我校威海校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且大学期间不允许转专业;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旅游管理专业,学习期间部分课程将采用英语(精品课)授课,外语(课程)统考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谨慎填报该专业志愿。

3. 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须达到2A;对获得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其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2B;报考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其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须达到2B。在安排专业时,学校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办法,即按照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分数相同时,按选测科目等级高低排序,相关科目等级高者优先录取。相关科目理工类为物理,文史类为历史。同等条件下,考生必测科目等级高者优先录取。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的录取规则,我校在该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4. 在等效分(投档分减去专业级差后的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依次优先录取实考分高者、有政策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者、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文综、数学、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理综、语文、外语。

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实考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来源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6. 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我校所有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护理学专业不招收无该专业志愿的男生,国防生按国防生招生简章要求执行)。

7. 我校保送生、自主招生、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艺术类招生、体育类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依据教育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我校招生简章要求进行录取。

8.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补充规定及我校制订的体检补充规定执行。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 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山东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十四条 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在线:www.bkzs.sdu.edu.cn,咨询电话:0531-88364787,传真: 0531-88564787。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电话:0531-88364345。山东大学威海校区本科招生信息网:bkzsw.wh.sdu.edu.cn,咨询电话:0631-5688282、5688902。

第十五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六条 本章程由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

7.西华大学的招生章程 篇七

一、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章程的解读

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章程包括大学的结构、师资队伍的管理、科研管理政策、学生行为规范及纪律惩戒程序、学术道德准则、电子资源使用政策等内容。

(一) 教师的责任

在宾夕法尼亚大学, 知识的传授和发展是大学的主要功能, 教学和科研有着同样的地位并且相互依存。教师的责任体现在教学、科研、服务等三个方面。

在教学方面, 教师有意愿去适应课程、实验、教师会议和委员会工作的合理时间安排。学生被分配给教师时不考虑教师的级别和资历, 基础课程既不被认为是资历浅教师的专门职权, 也不是高资历教师所独有的高级课程。本科生都有机会得到杰出学者的授课。资历浅的教师不会被要求去承受不合比例的繁重的基础水平课程的责任。这不是说教学安排与研究领域或师资力量没有关联, 而是体现教学与科研的结合可以使得两方面都大大提高。再者, 在分配教学职责时会适当考虑教师教学的相对优势, 比如, 教师擅长教小班而不是较大的班, 是擅长于引导讨论而不是讲课, 或者能够在教学中提供狭窄专业化领域以外的内容等。在科研方面, 教师的教学任务通常反映了教师时间的重要部分应该奉献给研究。在服务工作方面, 教师参与课程设置、学位授予和晋升的所有决定, 参与学校建设和各式各样学校活动, 作为管理者和委员会成员是教师生活的重要一部分。

教学、科研和服务等三个方面的活动相当重要, 在决定教师收入水平和职称晋升方面会被考虑, 但如果教师承担特别繁重的管理职责, 通常通过减少教学任务来平衡。

(二) 教师请假制度

宾夕法尼亚大学教师请假有两种主要类型, 即学术休假和请假到其他地方就职。所有的请假需要相关系主任、院长和教务长的同意, 但是, 这种安排有一定的原则, 那就是教师不能在任意六年时间请假超过四学期。

1.学术休假

教师被定期给予学术假期去学习和研究。学术休假意味着承认一名教师在学校高的学术成就、大的发展空间和为知识界做出贡献的可能。其意图延伸和加速智力的发展, 使教师没有干扰地从事推进人类知识进步或在专业领域具有竞争力的项目。学术休假通常只给予那些结束休假还继续回学校就职的教师和那些在得到休假批准通知之时、就承诺会回到学校的教师。同样, 在学术休假结束后就计划退休的教师的申请也会满足。

学术休假仅仅给予那些有恰当的学习机会或研究项目的教师。学术休假申请的批准, 视能否有充足的人、财资源满足教学分配和其他部门的职责而定, 如果出现紧急需要, 可能会推迟休假。学术休假通常不会授予给有学期任务的教师。

学术休假又分为带薪学术休假和不带薪学术休假。通常, 带薪学术休假会被定期给予那些连续工作六年或者六年以上的副教授或者教授。每全职工作六个学期, 一学期的休假可拿到半额的学术薪酬 (见下表) 。

学校鼓励教师去寻找外部的支持, 尽可能使他们能够学术休假而不损失任何收入。学术休假的申请者有责任告诉学校与休假全部有关的资金情况, 包括在休假期间收到的任何授予、奖学金、定期津贴或其他的补助, 以便于学校可以安排合适的财政支持。教员在带薪学术休假期间不能够接受有付费的雇佣, 除了在学校政策认可的校外活动范围内提供的报酬。在带薪休假期间, 教师继续享受常规的福利分配。

2.在其他地方工作的休假

这种休假的授予依据教师从休假得到的学术机会或专业发展以及对大学活动的支持等直接的利益, 同时, 只有当大学的人力资源足够去维持涉及休假教师缺席的项目。通常在其他地方工作的休假将在一年的某个时期。如果有充分的理由, 第二年的休假可能被批准。在其他地方工作的休假将不会超过两年, 除了一个唯一的理由, 就是在联邦政府接受总统任命这样高水平的职位, 在这种情况下, 休假可能会延长到四年。任命的教员在其他地方工作的休假结束后, 不能回到在大学的原职位的, 将被终止其休假时期。在通常情况下, 大学不会提供薪酬和福利给在其他地方工作而休假的教员。

(三) 教师成为父母的政策

依据大学病休/短期伤残政策, 刚生育小孩的教员通常被给予八周的带薪休息, 如果医生证明需要休息更长的时间, 她也可以休息更长时间。

新孩子进入家庭 (孩子的出生或收养) , 都需要父母一方牺牲大量的时间去照料小孩, 担任照顾孩子职责所需大量时间是与教师承担大学职责所需要的时间相冲突的。有鉴于此, 作为家庭新生命诞生的主要照料者的教师一员, 不用减少收入, 可以减少给定的一学年50%的教学任务。孩子诞生或收养的日期和教师教学的进度安排将决定教师免于教学任务的恰当的时间。这种教学任务的免除不是休假, 这期间教师也需要完成其他的大学的相关责任, 包括科学研究及作为学校相关委员会会员进行工作和提出建议。如果父母双方都是大学的教员, 只有一方父母可以减少50%的教学任务。如果父母双方都想分享教学任务的减少, 并且父母的主管部门能够调节这种请求, 就可以允许按比例减少。

(四) 教师退休政策

1.教师退休的过渡计划

那些希望轻松地从全职工作过渡到退休的教师, 有两个计划是可行的:

(1) 教师收入津贴计划 (FIAP) 。收入津贴计划提供过渡收入津贴给有资格加入计划的教师, 此津贴在教师退休最初的24个月期间支付, 稍微高于教师退休前月收入的80%。

(2) 阶段性退休 (过渡性退休) 。阶段性退休适合于那些希望逐步从全职工作转为退休的教师。在阶段性退休期间 (时间可能延长到六年) , 教师的责任和薪水最高被减少50%, 在阶段性退休期间任何福利会持续, 但是那些与薪水相关的福利会成比例地减少。计划的参加者一是需要得到教师和教师部门领导的同意;二是同意在阶段性退休期间的最后期限转为彻底退休。在阶段性退休的最后, 满足了FIAP需要的教师将完全退休, 享受FIAP的福利。

2.退休人员继续享受的大学福利

大学一般提供给教师退休人员医疗补助和持续的家属学费等福利。得到这些福利的资格需达到学校的“75规则”:教师的年龄和服务的年限总合必须达到75年, 同时也需要达到55岁的年龄加上15年的工作或者65岁的年龄加上10的工作, 并且这种工作必须是全职的、不间断的。

3.退休教师的权利和特权

大学鼓励退休的教师仍旧参与到大学、学院和部门中去, 尽管没有教师因为退休获得新的权利和特权, 但是也确保了教师在退休之前被赋予的权利。教师可以继续使用教授的名称或者选择使用名誉退休教授的名称。名称使用的选择应该在退休的时候告知给教师所在部门, 然后部门告知教务长办公室。

学院会提供给退休教师开展学术研究所需要的办公室、研究场所和辅助人员。

退休教师可以提出研究和考察的经费申请。此申请项目必须有意义, 并且有可用的办公室和研究场所 (场所优先考虑在职教师) 。如果被邀请, 退休教师可以参加学院教师的会议, 参加教师委员会的工作。

依据教授代表的条例, 退休教师是教授代表的成员, 与其他的成员有着同样的权利和特权, 但是不能投票。退休教师还可以享有使用图书馆, 用大学作为邮件地址等权利。

4.资深和退休教师协会

宾夕法尼亚大学资深和退休教师协会 (PASEF) 对大学内所有的年龄在55岁及以上的教师和已经退休的教师成员开放。

PASEF的目标是发起活动, 鼓励退休的教师和资深的教师保持相互之间以及与学校的联系。这些活动包括讲座、小组讨论、晚餐和社会服务, 提供成员之间和校园学术团体的互动;了解成员, 特别是那些计划退休, 有着关于退休和退休生活方面的问题的成员;创造机会给成员为大学和周围的社区提供志愿服务。

二、我国大学教师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我国在实施“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战略的过程中, 教育事业特别是高等教育事业得到快速发展, 教师队伍建设也取得很大进步, 但随着我国高校连年扩招, 学校规模迅速膨胀, 各种矛盾日益显现, 在教师管理方面存在以下五个主要问题:

(一) 大学章程的缺失

大学章程缺失不直接体现教师管理政策方面的问题, 但大学章程的缺失可导致教师管理等一系列政策的制定与实施出现漏洞。章程是大学的“宪法”, 学校没有章程, 不仅使依法治校成为空喊口号, 而且高等学校“按照章程自主管理”、“按章程依法自主办学”的权利也无从谈起, 更不符合国际高等教育的通行做法。“我国1600 余所公立高等学校中, 至今仅有吉林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延边大学、南昌大学等不到30 所高校制定了章程, 绝大多数高校包括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国内著名的高校都未制定章程。况且, 就是这为数不多的20 多部高等学校章程中, 也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内容不科学、制定程序不合法、没有得到很好实施等问题”。

(二) 大学职能的失衡

教学、科研都是高校的功能。教学是教师首要的任务, 是大学教师始终无法逃避的责任;科研是提高研究性大学教师自身素质的重要途径, 能促使教师掌握学科领域的最新动态, 将科学研究的成果渗透在教学内容中, 不断丰富教学内容, 提升教学水平;同时大学教师也应当完成其应承担的社会责任。而现在很多大学片面重视科研, 大学教师评职称主要是以论文数量作为指标, 导致教师不安心教学, 产出质量不高的论文以充斥科研工作量, 有些大学教师, 教授、博导过分以科研为导向, 成了“不教书”的教授, 不上讲台的名师。

(三) 教师资源的流失

在大学, 教师是学校发展最重要的智力因素, 其素质高低直接影响着学校的整体水平。近年来, 有些学校骨干教师 (如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等) 、高学历高职称的教师 (如博士、教授等) 流失比例较大。另外, 教师从事第二职业、校外兼职、投身股市的现象也日渐增多, 相对于教师跳槽改行, 这种“隐性流失”同样给学校发展带来了重大影响。这就对用好的政策规范以提高学校吸引力提出了新的课题。

(四) 教师培养缺乏科学性

在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下, 我国大学教师长期处于一种静态的、封闭式的管理制度环境中, 教师管理方面普遍存在重视学历职称、轻视能力、忽视教师的终身教育, 人员能进不能出、职务能上不能下、待遇能高不能低的现象。在人才培养上缺乏长远策略, 因缺乏教育培养经费和教学任务重, 造成人才引进后, 重使用轻培养, 使教师在对外交流、知识更新、自我发展等方面都受到极大影响, 从而出现既不能吸引人才、也不能留住人才的局面。

(五) 退休教师缺乏关注

退休教师对于每一所大学来说, 都是一笔巨大的财富, 他们用大学的精神、广博的专业知识素养、严谨的治学态度、丰富的教学能力培养了一代又一代社会的栋梁, 见证了学校的进步发展。他们有丰富的人生阅历、人生感悟, 对学校而言是一笔宝贵的资源。因此, 合理地制定大学教师退休政策是非常必要的。同时, 大学教师退休政策的制定, 还能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加入到教师队伍中, 解决教师职业发展的后顾之忧, 激发教师教学科研的积极性, 推动学校的成长、社会的发展。我国目前对于大学教师退休政策方面的研究还比较欠缺, 对退休教师普遍缺乏关注。

三、对我国大学教师管理的启示

对教师的管理不仅体现在教学中, 也体现在科研和社会服务中, 不仅体现在人才引进中, 也体现在培养中, 不仅体现在在职教师中, 也体现在退休教师中。我国大学对教师的管理普遍存在着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 如何制定章程管理教师, 是大学管理中的一个重大课题。

(一) 建立合理、规范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年) 》明确提出, 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 要加强章程建设。各类高校应依法制定章程, 依照章程规定管理学校。大学章程作为国家高等教育立法体系以外的且与高等学校内部管理密切相关的制度规则, 对于现代大学治理, 其价值不言而喻。目前, 我国高校在内部管理上出现的一系列问题, 其中很大程度就是因为学校没有一套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由此可见, 依法制定学校章程并严格依照章程治理, 既是法律对每一所高校的基本要求, 也是大学设立、运行、发展合法性的前提。大学章程作为大学精神的集中体现和大学行为的总规范, 实际上是法的治理模式、法的精神和法律条规在一所大学的进一步延伸和具体化、个性化”。

(二) 大学职能的均衡

大学具有培养人才、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三大职能, 教学是其首要任务, 科学研究是其灵魂, 社会服务是其责任。在宾夕法尼亚大学, 在教学方面, 各种水平的学生被分配给教师时不考虑教师的级别和资历, 基础课程既不被认为是资历浅教师的专门职权, 也不是高资历教师所独有的高级课程。本科生, 包括大一、大二的新生都有机会得到杰出的学者的授课。资历浅教师不会被要求去承受不合比例的繁重的基础水平课程的责任。这其实也体现了教学与科研的结合可以使得两方面都大大提高。同时, 宾夕法尼亚大学也非常重视科研, 某些科研任务可以相应地减少教师的教学任务。

(三) 完善教师师资培养措施

重视对教师的培养, 提供进修学习的机会, 通过完善师资培养措施使教师增长知识, 提高技能, 激发创造力和潜力, 提高工作效率, 同时使每个教师体会到知识投资是学校对教师个人的最大福利。在对待人才流动问题上, 大学应持流水不腐、户枢不蠹的态度, 只有人才流动, 学术才会有生命力, 长期静止、困守一隅, 只能造成视野局限、近亲繁殖与学术停滞的后果。例如, 宾夕法尼亚大学在这方面就采取了一些措施, 采用学术带薪休假和在其他地方就职的休假的形式, 给教师提供进修机会、进修时间和资助相应的经费。

(四) 退休教师的安置

关注大学退休教师的安置, 能够使退休教师发挥力所能及的作用, 带动学校的教学和科研发展, 并确保大学和谐稳定发展。从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章程可以看出, 对于退休教师政策的制定可以从退休的过渡计划、退休后继续享受的大学福利以及退休教师的相关权利和特权、参与协会等方面予以考虑。

摘要:大学章程的制定与实施是我国现代大学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对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章程进行文字解读, 阐述其章程中有关教师管理方面有特色的部分, 如教师的责任——教学、科研和服务, 教师的请假制度以及教师成为父母的休假, 教师的退休等, 并进而结合我国教师管理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 探讨我国大学在教师管理方面相应的借鉴之道。

关键词:大学教师,宾夕法尼亚大学,管理章程

参考文献

[1]湛中乐.大学章程精选[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 2010.

[2]陈立鹏.关于我国大学章程几个重要问题的探讨[J].中国高教研究, 2008, (7) :19-22.

[3]研究高校教师管理存在问题及对策[EB/OL].ht-tp://www.dianliang.com/lunwen/jjgl/rlzy/201203/lunwen_200083.html, 2012年3月30日8:41:51.

8.西华大学的招生章程 篇八

《招生章程》是高校制订的面向考生、社会关于高校基本情况、录取规则和其他说明的介绍。也就是说,《招生章程》的制订主体是高校,内容是关于高校的介绍。一般来说,高校根据前一年的招生情况、學校的发展、专业调整与人才培养方式的变化来制订当年的《招生章程》,在当年3月制订成文后提交至上级教育管理部门审核并进行公示。公示的平台主要有三种,第一是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进行公示,第二是分发到各省(区、市)级招生管理部门,由其相关媒体进行汇编成册并发到考生的手中,第三即是在高校的招生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通过这三种途径,考生都可以查询到某高校当年的《招生章程》。

在高校发布的招生资料中,还有与《招生章程》只有一字之差的《招生简章》,虽然名字听起来相似,但这两者无论是从内容组成,还是法律效力方面都有较大的差别。《招生章程》的制订并不仅仅由高校“说了算”,还必须上报上级教育管理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对外公布,同时其内容具有法律效力,如果高校未按照制订的内容进行招生,考生可凭此进行维权。而一般的《招生简章》大多是學校的宣传资料,其内容可能包含并超过《招生章程》,比如《招生简章》中有关于學校的简介、招生专业的介绍、考生最关心的招生问题的回答,也有《招生章程》《招生计划》等考生报考需了解的资料。《招生简章》更多是起到宣传高校的作用。虽然说《招生简章》并不需要上报上级教育管理部门审核,但其内容也是基于學校的事实。一般不会出现虚假宣传的情况。但由于其内容较多,首次接触志愿填报的考生难免在某些部分理解不了,那么就一定要向高校招办咨询,弄清楚后再决定是否报考。

在接触到的一些考生后发现有一部分考生在报考时只重视《招生计划》,而忽略了《招生章程》。他们认为《招生计划》不仅清清楚楚地写明了招生的专业,而且在有附加录取条件的专业后都有备注与说明,已经很全面了,所以不需要关注《招生章程》。需要提醒有这种想法的考生,《招生计划》只是对当年招生专业及招生人数的汇总,即使有备注,其空间也有限,不可能将需要注意的事项都写明。此外,《招生章程》中很多内容,比如分专业录取原则、學校对加分考生的态度等也不可能备注在《招生计划》中。所以,要想全面弄清高校的录取规则,必须了解《招生章程》。而且我们发现,在每年的录取中,大部分被退档的考生也是因为对《招生章程》不了解,没有避开自己受限的专业而被退档,比如色弱的考生报考生物工程专业。所以,我想提醒考生的是,如果考生确定了要报考哪几所大學,一定要仔细地研读高校的《招生章程》,看看自己填报的专业是否有特殊的录取要求,自己是否达标等。

《招生章程》中哪些内容需注意

每所大學的《招生章程》内容并不完全一样,主要内容都包括对學校的基本情况介绍、录取规则、联系方式、附加说明等。

學校的基本情况介绍包括學校的办學层次是什么、隶属关系如何、办學地址在哪里等内容。如中国农业大學办學属性及层次是部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學,有两个校区:东校区位于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17号,西校区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西路2号。

录取规则是《招生章程》中最为重要的一部分,主要由分专业录取规则、语种、单科成绩、对待加分的政策、男女生比例、体检等几方面组成,每所高校根据本校办學条件的不同而有不同的规定。以中国农业大學为例,包括了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是按大类招生或按专业名称招生的专业说明。中国农业大學2013年有11个大类招生,涵盖35个专业,如植物生产类、环境科學类、农业工程类等;按专业招生的有25个专业,如园林、动物科學、葡萄与葡萄酒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等。考生在填报专业志愿特别是按大类招生的专业时,一定要看清其中包含的专业有哪些。

第二是对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的说明。中国农业大學的经济學类(中外合作办學)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水产养殖學、设施农业科學与工程、市场营销、公共事业管理也只录取有专业志愿或有书面报考意向的考生。所以,如果不填报这些专业,将不会被调剂到这些专业。

第三是调档比例的说明。中国农业大學2013年提档人数不超过当地招生计划数的120%。举例说明,如果中国农业大學在某省招生计划数为150名时,那么最多提档人数即为150X120%=180名,那么在分专业录取时,就可能有30名考生因达不到录取要求而被退档。实际操作中,學校一般会减少提档比例,尤其是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一般都在105%以内,并且中国农业大學承诺在第一志愿实施平行志愿的省份如投档考生服从专业调剂一般不予退档。

第四是对加分政策的态度。中国农业大學既认可加分进档,也认可加分分专业录取,但最多加分不得超过20分。如果是持有加分进档的考生,在分专业录取时将不会因为减去加分而失去分数优势导致专业志愿不满足或被退档。关于加分政策,有的高校是在进档时承认,但分专业录取时则是按裸分进行,对于加分后才达到高校调档线的考生来说,以裸分分专业录取,往往因为成绩没有优势被调剂专业或被退档的几率就比较大。所以,有加分的考生一定要看清拟报考院校对加分的态度,再以自己的分数来判断。

第五是分专业录取规则。中国农业大學分专业录取规则是分数优先,根据考生成绩和专业志愿,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除了中国农业大學所采用的分数优先录取原则外,有的高校还采用志愿优先、分数级差等原则,不同的分专业录取原则会导致进档考生的排序不同和专业志愿满足的不同。(注:在本學年第五期“招办面对面”《专业录取,规则很重要》一文中详细介绍了分专业录取原则,因此在此略过)。

第六是语种的说明。中国农业大學要求报考英语和经济學类(中外合作办學)专业的考生外语语种是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也建议英语语种考生报考。在高考时,考生外语科目可选语种包括英语、日语、俄语、法语、德语等,但有些高校在安排教學时都是以英语为主,所以这里提醒非英语考生要根据自身情况来选择。

nlc202309040718

第七是单科成绩的说明。中国农业大學对考生的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及格以上。除了要求考生各单科均达及格线外,还有些高校根据专业培养的要求而对某一學科有单科成绩,比如理工科专业会对数學成绩有所要求,外语专业会对外语成绩有所要求,大多表示为按总分的比例,如达到总分的70%(总分为150分则为105分)。

第八是对男女生比例的要求。中国农业大學各专业对男女生比例均无特殊要求。目前对男女生比例有要求的高校和专业很少,大致可分为三种情况:一是军校和国防生招收女生人数较少,如这些院校的专业没有注明招收女生,则只招男生;二是公共类专业,有的明确规定招收女生的比例是多少;三是有的高校采矿工程、地质工程等艰苦行业的相关专业建议女生慎报。

第九是体检方面的要求。中国农业大學部分专业对体检有要求,比如农學、园艺、种子科學与工程等不招色弱考生;应用气象學、地理信息系统等专业不招色盲考生;土地资源管理、农林经济管理等不招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的考生;资源环境科學、动物医學等不招嗅觉迟钝或丧失的考生;通信工程、交通运输、英语等不招严重口吃或患有发音妨碍的考生。关于体检方面的说明,有些高校会详细列举,也有的高校标注为参考《普通高等學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如果是后者,考生最好还要参考一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除了以上几项说明外,对特殊类型考生如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考生以及报考特殊人才培养方式如理科试验班、中外合作办學等也有相关的说明,另外还对进校后的转专业、专业培养方式等进行说明。

在《招生章程》后,學校一般会将联系方式附后,以便考生与高校进行联系。联系方式包括电话、网址,考生可通过其与學校取得联系,进行更进一步的咨询和了解。

主持人:欢迎孙彤老师!联系过您很多次,但无奈您这段时间正忙着招生咨询,看您累得嗓子说话都吃力了,感觉您跟考生一样处于临战状态,每年都如此吗?

孙彤:是的,做招生工作更加让我体会到了肩上的责任,學校在我心中的份量,当然这份工作也让我体会到了各种酸甜苦辣。

高校招生办是受到万人瞩目的部门,社会往往因不了解而“赋予”了招生办很多的权力,而招办主任更是被神秘化了。这里我想告诉大家,高考是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事,受到全民关注,教育部“阳光高考”工程实施以来,高考环节中,除了考题、阅卷、录取不能提前公开以外,其他的没有不在大家眼皮底下的。

还记得刚到招生办时,我妈妈很高兴地说,这个工作好啊,一年就忙两个月。在很多人眼里,一说招生就会想到录取。其实,现在招生办的工作是贯穿全年的,比如我们學校,本科招生工作是从上一年的11月开始的,11~12月开完总结会后马上就要研讨下一年的方案,然后是制定并发布特殊类型(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和外语保送生)和艺术类的招生简章;当年的1月是特殊类型招生的各种测试和艺术类的咨询;2-3月是艺术类的考试;3月完成招生计划的划分、招生章程的制作;4月是北京市高招咨询,几乎每一天和每一个周末都在大學和中學的各类咨询中度过;5月是北京考生填报志愿辅导;6月初高考阅卷,紧接着便是京外咨询;7-8月进入录取阶段;9月新生报到;10月完成各类数据的核对和上报,并配合教务部门进行新生数据的核对。这样算下来刚好一年。

主持人:您不说我们还真的不知道,难怪每次联系招办老师的访谈都觉得好不容易,招生工作千头万绪,每一步都得缜密周全。容不得闪失,如今北京的咨询活动已经接近尾声,而许多考后填报志愿地区的咨询活动还没大规模展开,根据您多年的经验,家长和考生怎样才能把握住与老师面对面的机会?

孙彤:每年高考报志愿之前,各地考试院或招生部门都会安排高校招办老师与家长见面,开展宣传咨询活动。这样的活动会吸引上万的家长前来咨询,届时家长多,招生老师少,时间紧,如果没有做好准备只是泛泛而来,还不如在家里研究《招生章程》。为了提高效率,根据往年经验,我希望家长在见招生老师前,先提前做好下面的准备:

一、锁定目标學校,提前了解目标院校的政策

1 提档比例是多少,如果服从调剂是否退档?

现在大部分省(区、市)实行平行志愿,院校会根据近些年的情况和当年考生的整体情况确定提档比例,一般来说考生服从调剂很少被退档。梯度志愿下,只对一志愿有影响,对后序录取影响并不大。

2 今年该校的招生计划与往年比较,在数量以及投放的专业上有无变化?

招生计划的增加或减少会影响考生的志愿填报,招生计划数增加可能导致录取成绩、排名会有降低,反之可能上升。

3 对政策性加分的处理原则。

各院校对政策性加分无非是两种处理情况,或者“一加到底”,即提档和选专业均认可加分,或者是提档认可,但选专业看实考分。

4 专业录取规则是分数优先,还是志愿优先?有无专业级差等。

5 如果考生想了解具体的某个专业,则要查看该专业是否有特殊要求,尤其是一些需要艺术基础的专业,比如建筑类等专业,是否需要美术加试或有哪些特长的要求。

6 不同的专业是否有单科成绩的要求,往年要求的分数是多少。

7 结合考生体检状况,询问相关专业有无受限制或不适宜报考的专业。

二、对目标院校各类专业的了解

锁定目标學校之后,就要认真研读學校官方发布的报考指南,对相关专业进行初步的了解。比如:

1 这些专业所在的院系或所属學科是否有国家重点學科、是否有一级學科或二级學科博士授予权,有无基地班等。

2 了解所关注专业的培养特点、课程设置、师资力量,以及历年毕业生就业、考研方向、保研比例等。

3 根据學校发布的近年来各专业录取的分数,将所报专业进行排序,请學校招生办的老师进行点评看看是否合适。同时要咨询老师哪些专业可以作为最后保底比较合适,以免被调剂。

nlc202309040718

考生和家长做了以上这些功课后。再向招办老师咨询就知道要问哪些问题了。在咨询的过程中,招办老师会经常说:“家长,请您不要问多少分能录取啦!”尤其是北京的考生,各区县一模的分数线各有不同,考生的分数必须要参考各区县的分数线之后再考虑报考哪些學校。如果一个考生考了500分,问學校能不能录取,招办老师是无法回答的。

主持人:说到师范院校,我高考填志愿时就知道毕业后就是当教师,这么多年的发展,师范院校的人才培养已经不再局限于此了吧?

孙彤:是的,比如首都师范大學是1954年建校,经过50多年的建设,學校不仅仅只有师范类的专业,现已发展成为拥有10个學科门类、53个本科专业、64个本科专业方向的教學研究型综合性师范大學。师范专业及方向有14个,仅占专业总数的21%,其他都为非师范专业。學校已形成从专科生到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及博士后,从全日制到成人教育、留學生教育全方位、多层次的办學格局和教育体系。

近年来,學校充分发挥师范大學多學科、综合化的优势,陆续开设了200多门通史类的选修课。全校还开了1000多门课程,學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和自己學习的实际情况,任意选课學习。这其中包括音乐、美术、书法、计算机、设计,还有性健康教育、心理、环境教育等,有几十个单独开班的辅修专业。同时每个专业都可以有插班生。學有余力的同學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辅修學习。

主持人:现如今,尽管社会的行业远远超过了360行,但我知道师范类专业依然很受考生家长的青睐,很多考生及家长都对首都师范大學的免费师范生政策感兴趣,可以给我们介绍一下吗?

孙彤:首都师范大學的师范生从建校到现在一直都是免收學费的,报考师范类专业的考生应热爱教育事业,报考时我们跟考生是没有签约的,也就是说考生入校没有特别的约定,但毕业时要求在教育行业就业。至于要在就业单位工作几年,要看毕业生和就业单位签约的情况。我们和部属师范院校的免费师范生不一样,师范生毕业之后找到了自认为很理想但非教师职位的工作,可以把这四年的培养费返还给国家,到这个就业单位去就业。当然我们是不鼓励这样的。

对于喜欢从事教师工作的同學,在首师大还有一个便利的条件,我们每年对师范生进行教师资格认证的时候,也会组织非师范生考取教师资格证,所以很大比例的首师大本科生在毕业时手头有三个证,一个是學位证,一个是毕业证,一个是教师资格证。也就是说,非师范生如果考取了教师资格证也是有机会进入到教师行业当中去。

主持人:學校招生录取时都有些什么特色?

孙彤:我校采用分数优先的方法确定考生专业,没有专业级差。提档时认可政策性加分,投档后,我校按照考生实考分排序进行录取。在考生等效基准分相同情况下,优先考虑有政策性加分的考生。部分专业有单科成绩要求。

我尤其想提一下录取时的专业调剂原则: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由學校根据考生分数从高到低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专业志愿全部填报师范专业者,只在师范专业范围内调剂;专业志愿全部填报非师范专业者,只在非师范专业范围内调剂;专业志愿中既填报了师范专业又填报了非师范专业者,则在师范和非师范两类专业范围内调剂。

主持人:对于有志报考首都师范大學的北京和外地考生有什么实际的建议?

孙彤:考生和家长首先要弄清楚不同學校不同专业录取的批次,你想报考學校的相关专业是在哪个批次录取,是在提前批、一本批次还是二本批次。对于同时在两个批次招生的院校来说,同一个专业只在一个批次中招生,不会两个批次都有。常有家长在咨询的时候说,我们就想报你校的某某专业,能不能一本二本都报呢?这是不可能的,一本中有的专业在二本的专业目录里是不会出现的。

对于北京的考生:

近些年来,首都师范大學在京重点批次招生的录取分数线都稳定在重点线上5~10分左右,上线學生一志愿报考,录取机会很大。

近几年,首都师大每年都在北京招收一定数量的二志愿高分考生,今年也不例外。在一志愿生源充足的情况下,视具体情况录取二志愿高分考生,人数一般为一批次在京计划总数的15%左右,而且绝大多数专业包括热门专业都有预留计划。建议二志愿填报首都师大的考生,文科在一本线上50-60分、理科在一本线上80分左右填报。同时建议二志愿考生在选择专业时不要只填报高分专业,五个专业一样要拉开梯度填报。

对手京外的考生:

我校在京外各省(区、市)投放的计划基本在20~40人左右,因为人数不多,考生填报时首先要参考各省(区、市)近三年的录取分数,具体专业分数可以不用过多考虑,因为我校录取时没有专业级差,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填报。如果不能录取到自己填报的专业,學生进校后,二三年级有两次转专业的机会。即使不再转专业,學生进校后可以对自己感兴趣的课程进行选修,同样可以接触到自己喜欢的专业。京外大多地区采取平行填报志愿的方式,建议考生最好选择服从调剂,否则退档的可能性较大。

最后祝愿每一个考生考试发挥出自己最好的水平,理性选择报考學校并填报专业,考取自己满意的大學。

上一篇:文化滋养发展(农发行解说词)下一篇:科技创新行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