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流程范文

2024-09-11

人防流程范文(共10篇)

1.人防流程范文 篇一

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报建流程

时间:2009-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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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单位应提交的资料:

1、建设项目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2、地质勘察报告(复印件);

3、规划报建审批所用的整套电子图光盘及加盖城市规划局施工图审查专业章的建筑施工图(规划总平面图及±0.00建筑平面图);

4、修建防空地下室申请书;

5、修建防空地下室承诺书;

6、防空地下室申请审批表;

7、市本级建设项目联审联批表;

8、防空地下室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9、人防工程监理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监理合同(复印件);

10、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手续。

二、市人防办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要求和建设单位提交的报建资料,明确报建项目应建防空地下室的类别、防护等级、应建面积、战时功能或易地建设缴费情况,批复防空地下室建设申请审批表。

三、建设单位根据人防办批复意见,进行防空地下室初步设计方案的编制,并将编制好的初步设计方案上交人防办审核。市人防办审核后,出具审核意见。

四、建设单位根据人防办出具的审核意见进行防空地下室施工图的设计,设计完毕后报省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咨询中心进行施工图设计审查。审查通过后,提供省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审图意见书、人防工程监理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监理合同,根据市人防办通知到省人防工程标准定额质量监督站办理质量

监督注册手续。

五、建设单位向市人防办出具省人防工程标准定额质量监督站质量监督注册手续资料和修建防空地下室承诺书。

六、市人防办审查相关资料,填写联审联批单批复出件,建设单位按要求开工建设。

抚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窗口办事指南

时间:2009-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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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民防空工程拆除、封填审批(包含限额内、限额以上)

申报材料:申请书

办理时限:3天

收费标准:就近按拆除、封填的建筑面积、防护等级和类别补建或按每平方米1250元缴纳补偿费

收费依据:抚府办字〔2007〕88号文件

法律依据:《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办事流程:受理→现场勘察→审核资料→审批→出件

二、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或开发利用审批

申报材料:人防工程现状和用途说明

办理时限:2天

收费标准:每平方米10元/月

收费依据:赣计费字[1994]121号

法律依据:《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办事流程:平时使用人防工程的单位和个人提出申请→受理→审批→出件

三、在人民防空工程安全范围内埋设地下管线或修建地面设施审批

申报材料:

1、发改委批准文件复印件(行政、事业单位);

2、经主管部门审核的施工图(民用建筑项目另行审批);

3、提供有测量资质部门出具的项目与原人防工程关系实测图;

4、设计单位出具的影响报告、处理方案。

办理时限:3天

收费标准:不收费

法律依据:《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办事流程:申请→审核资料→审批→出件

四、防空地下室设计文件审查

申报材料:

1、规划文件;

2、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

3、初步设计方案;

4、施工设计图。

办理时限:15天

收费标准:初步设计方案审核不收费,施工设计图审查由省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咨询中心按5元/m2计收

收费依据:[2002]国人防办字第31号

法律依据:《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办事流程:受理→审核资料→市本级审批初步设计方案(出具初步设计方案审查意见)→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图设计→报省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咨询中心审核(出具施工图设计的图纸审查合格意见书)→出件

五、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建设项目审批

申报材料: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2、地质勘察报告;

3、规划报建审批所用的整套电子图光盘及加盖城市规划局施工图审查专业章的建筑施工图(规划总平面图及±0.00建筑平面图);

4、修建防空地下室申请书;

5、修建防空地下室承诺书;

6、防空地下室申请审批表;

7、市本级建设项目联审联批表;

8、防空地下室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9、人防工程监理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监理合同;

10、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意见书。

办理时限:15天

收费标准:市本级审批不收费,省人防工程标准定额质量监督站按质量监督费6.3元/m2,定额测定费3.6元/m2计收

收费依据:赣计收费字[2002]1111号

法律依据:《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办事流程:受理→审核资料(核定应建人防工程类别、等级、面积及战时用途)→建设单位组织初步设计→市本级审批初步设计方案(出具初步设计方案审查意见)→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图设计→报省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咨询中心审核(出具施工图设计的图纸审查合格意见书)→报请质量监督→审批出件

六、单独修建的人民防空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建设项目审批

申报材料:

1、项目建议书(立项申请报告);

2、可行性研究报告;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4、地质勘察报告;

5、修建防空地下室申请书;

6、修建防空地下室承诺书;

7、防空地下室申请审批表;

8、市本级建设项目联审联批表;

9、防空地下室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10、人防工程监理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监理合同;

11、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意见书。

办理时限:15天

收费标准:市本级审批不收费,省人防工程标准定额质量监督站按质量监督费6.3元/m2,定额测定费3.6元/m2计收

收费依据:赣计收费字[2002]1111号

法律依据:《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办事流程:受理→审核资料(核定应建人防工程类别、等级、面积及战时用途)→建设单位组织初步设计→市本级审批初步设计方案(出具初步设计方案审查意见)→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图设计→报省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咨询中心审核(出具施工图设计的图纸审查合格意见书)→报请质量监督→审批出件

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

申报材料::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2、地面10层以上(含10层)建筑首层平面施工图图纸一套;

3、申请书;

4、防空地下室申请审批表;

5、市本级建设项目联审联批表。

办理时限: 2天

收费标准:按应建人防面积每平方米1250元缴纳

收费依据:抚府办字〔2007〕88号文件

法律依据:《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办事流程:审核资料→城建窗口开交费单→财政窗口交费→盖联审联批章

八、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拆除审批

申报材料: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拆除申请表、城建规划部门出具的建筑物拆迁改造证明材料、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拆除重建方案

办理时限:10天

法律依据:《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办事流程:申请→受理→现场勘察→审核资料→审批→出件

附:相关信息查阅及表格下载地址

1、江西省人防工程标准定额质量监督站网址(/)

2.地铁人防管理办法(范文) 篇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地铁人防工程的管理流程,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建设分公司管辖的的各类设备、施工承包合同的人防工程管理。第三条 人防设备供货商(后文简称人防供货商)在设备供货及安装应遵循国家有关规定,以及设备采购合同、图纸等的有关要求。人防设备供货商和土建承包商在人防工程施工过程中应遵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

人防防护设备管理

第五条

报验范围及规定

5.1 人防供货商所有用于人防防护设备标的设备材料均需报验。5.2 本范围内的设备材料需经人防监理审批后,方能进入工地使用。

5.3 人防监理审核时必须查验是否与合同列明的品牌、规格、型号、参数、数量一致。第六条 生产前准备

6.1 人防供货商在生产前需完成以下准备工作:

(1)与非标人防设计单位签订非标件的设计合同,由人防供货商交物资设备部备案;(2)组织完成设计联络工作,须由业主、设计单位和监理参加;

(3)根据土建施工进度,编制供货安装计划。人防供货商申请,人防监理审核,物资设备部审批。

6.2 以上工作完成后,业主下达生产令。第七条 生产及出厂验收

7.1 人防防护设备在生产过程中,人防监理应定期检查生产情况。

7.2 人防防护设备须进行出厂首验。出厂验收由监理组织、业主及设计人员参加、人防供货商配合。

7.3 对于出厂验收中出现的产品质量不合格情况,监理须发出整改通知单,监理负责督促人防供货商整改闭合。

第八条 供货及安装

8.1 人防供货商需建立到货月度台账,并于每月20日申报下月人防设备供货安装计划及整体完成情况,人防监理审核,物资设备部备案。

8.2 人防供应商在各站及区间安装时,须遵守轨道公司属地及轨行区管理办法,并应服从属地管理单位的管理。

8.3 在安装第一樘人防门前,人防供货商应与该站的土建承包商复核图纸及标高,并双方签字确认。发现问题时,人防供货商须及时书面汇报监理及物资设备部,物资设备部牵头协调解决。8.4 人防防护设备安装实行首件验收,监理组织,人防质监站、业主、设计单位参加,人防供货商配合。首验通过后,方可进行批量安装。

第九条 人防供货商及监理责任

9.1 人防供货商须承担未按照合同、图纸及相关规范要求供货安装或因自身原因导致人防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所产生的一切损失。

9.2 人防供货商须对涉密部分的非标准件产品质量负全责。9.3 人防供货商须承担没有正当理由拒绝或延迟供货的一切损失。9.4 业主对人防供货商的质量确认,均不减轻承包商对质量所负的责任。9.5 人防监理负责人防设备生产、安装、调试及检测的全过程管理。

9.6 人防供货商须按XX市民防局相关规定,向人防监理提供人防质监报监材料。第十条 调试及检测

10.1 人防供货商负责所有人防设备的单机调试、接口调试和综合联调工作。发现问题,人防供货商须在第一时间汇报人防监理和物资设备部。

10.2 人防供货商在所有人防设备安装完成并完成单机调试后,应上报人防监理和物资设备部。业主将安排人防检测单位进行全线人防门的检测。

10.3 人防供货商应积极配合人防检测单位的检测工作,对检测中发现的问题应无条件整改,直至满足相关检测要求为止。

第三章

土建施工管理

第十一条 交底及报监

11.1 土建承包商、人防监理和人防供货商合同签订后,物资设备部负责组织人防质监交底。

11.2 土建承包商须按xx市民防局相关规定,向人防监理提供人防质监报监材料。第十二条 隐蔽验收

12.1 土建承包商应在人防门四周钢筋开始绑扎前7天,及时书面通知人防供货商进行预埋件的安装。

12.2 土建承包商应在人防门框墙钢筋绑扎完成、各预埋件及人防门施工完成后,书面通知人防监理单位进行人防工程隐蔽验收。

12.3 土建监理牵头组织人防工程隐蔽验收及督促土建问题的整改,土建承包商配合。12.4 未经人防工程隐蔽验收,土建承包商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第十三条 其他配合工作

13.1 每个土建标段安装第一樘人防门前,人防监理组织土建监理、土建承包商与人防供货商复核图纸内所有人防门门型,并签字确认。

13.2 土建承包商、人防供货商应复核人防门的底槛安装标高,并签字确认。13.3 土建承包商应在封闭端头井(人防门端)施工开始前15天,书面通知人防供货 商进行区间人防门的吊装。

第四章

人防专项验收

第十四条 人防专项验收由业主牵头组织,人防供货商、土建承包商、监理配合,以确保人防专项验收的顺利通过。

第十五条 人防监理负责人防专项验收资料的收集,土建承包商、人防供货商配合。第十六条 人防专项验收未如期通过,责任单位须承担一切损失。

第十七条

第五章

附则

3.人防流程范文 篇三

(国人防【2013】227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监理行政许可资质(以下简称许可资质)管理,保护监理、建设和施工等单位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人防主管部门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市场秩序,提高防护工程建设质量和监理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人防工程,是指由主体工程、配套工程及地面附属设备设施用房组成,为保障人防指挥、信息、疏散、掩蔽、储备、救护等需要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

本办法所称其他人防防护设施,是指兼顾人防需要的地下工程和落实人防要求的城市重要基础设施、重要厂矿企业生产设施的防护部分。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新建、扩建、改建、加固改造的监理许可资质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新建、扩建、改建、加固改造的监理资质实行行政许可制度,许可资质分甲级、乙级、丙级。

第二章 许可条件

第四条 从事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监理活动的企业应为非外资企业,须按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监理业绩等条件申请许可资质,经审查合格并取得许可资质后,方可在许可的范围内承揽监理业务。

第五条 申请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监理甲级许可资质的监理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甲级监理资质和人防工程监理乙级资质;

(二)具有15名以上人防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其中土建专业12名以上,安装专业3名以上);

(三)近5年来独立监理过3个以上抗力等级5级的人防工程。

第六条 申请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监理乙级许可资质的监理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乙级监理资质和人防工程监理丙级资质;

(二)具有10名以上人防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其中土建专业8名以上,安装专业2名以上);

(三)近5年来独立监理过3个以上的人防工程。

第七条 申请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监理丙级许可资质的监理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丙级监理资质;

(二)具有5名以上人防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其中土建专业4名以上,安装专业1名以上)。

第八条 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监理许可资质单位可以承担的业务范围:

(一)甲级单位可承担全国范围内各种抗力等级的人防工程监理业务;

(二)乙级单位可承担本行政区域内抗力等级5级及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下的人防工程监理业务;

(三)丙级单位可承担本行政区域内抗力等级6级、6B级及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下的人防工程监理业务。

第三章 申请和办理

第九条 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监理甲级许可资质由国家人防主管部门负责审批,每年3月、9月集中受理。

申报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监理甲级许可资质,应当向国家人防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国家人防主管部门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在中国人民防空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审查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由国家人防主管部门颁发资质证书。

对公示内容有异议时,由国家人防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第十条 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监理乙级、丙级许可资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防主管部门负责审批,于每年12月31日前,将许可资质审批情况报国家人防主管部门。

申报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监理乙级、丙级许可资质,应当向监理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防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防主管部门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审查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颁发资质证书。

对公示内容有异议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第十一条 《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监理许可资质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1份,副本3份,正、副本具备同等法律效力。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年,由国家人防主管部门统一格式、各发证主管部门编号发放。

第十二条 申请人防工程监理资质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人防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等级申请表;

(二)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营业执照;

(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证书,人防部门颁发的人防工程监理资质证书;

(四)人防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人防工程监理员及其他监理人员情况表;

(五)人防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人防工程监理员证书和其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及养老保险证明;

(六)监理业绩表;

(七)监理业务手册。

第十三条 人防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是指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经国家人防主管部门组织的人防工程监理知识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从事人防工程监理的工程师。

第十四条 人防工程监理员,是指经国家人防主管部门组织的人防工程监理知识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从事人防工程监理的人员。

第四章 资质变更和延期

第十五条 监理单位在许可资质有效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申请变更:

(一)变更办公地址的;

(二)变更监理单位法人代表的;

(三)变更监理单位名称的。

第十六条 颁发资质的人防主管部门收到监理单位提交的许可资质变更申请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对审核合格的办理许可资质变更手续。许可资质变更后载明变更日期,原许可资质证书作废,有效期不变。

第十七条 监理单位申请资质证书变更,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资质证书变更申请;

(二)监理单位法人、合伙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

(四)工商部门核准变更的有关文件;

(五)与资质变更事项有关的证明材料。

监理单位改制的,除提供前款规定材料外,还应当提供改制重组方案、上级资产管理部门或者股东大会的批准决定、监理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同意改制重组的决议。

第十八条 资质有效期届满,监理单位需要延续资质证书有效期时,应当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3个月内,向颁发资质的人防主管部门提出资质延续申请。对在资质有效期内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信用档案中无不良行为记录,且专业技术人员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监理单位,经审查合格后,有效期延续5年。

第十九条 监理单位合并,合并后存续或者新设立的监理单位可以承继合并前各方中较高的资质等级,但应当符合相应的资质标准条件。

监理单位分立或改制,应按其实际达到的资质标准重新办理。

第二十条 监理单位在领取新的人防工程监理许可资质证书的同时,应当将原资质证书交回原发证机关予以注销。

第五章 委托与组织实施

第二十一条 人防工程建设单位应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优选人防工程监理单位;对涉及安全、保密规定要求可不进行公开招标的人防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确定人防工程监理单位,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防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二条 具有甲级资质单位在开展业务前应到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防主管部门备案,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以任何方式设置障碍。

第二十三条 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约定,根据人防工程规模和复杂程度,配备相应的现场监理机构、监理人员和监理设施。

第二十四条 监理单位和现场监理机构应编制监理计划、监理实施细则;从事施工阶段监理和施工合同管理、设备采购监理与设备监造、资料管理等工作均应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的要求。

第六章 监督与管理

第二十五条 国家人防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全国人防工程监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全国人防工程监理的政策法规;

(二)组织编制人防工程监理标准规范;

(三)负责全国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监理甲级许可资质的监督管理;

(四)组织检查人防工程监理各项政策法规执行情况;

(五)组织开展人防工程监理技术人员职业培训;

(六)建立健全许可资质档案管理制度;

(七)建立许可企业诚信评价评估办法及指标体系,并组织指导实施;

(八)建立向社会公布取得许可资质的企业情况制度。

第二十六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防主管部门按照国家人防主管部门的授权,负责本行政区域人防工程监理监督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人防工程监理的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

(二)负责本行政区域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监理乙级和丙级许可资质的监督管理;

(三)组织开展企业日常监督检查、量化考核和资质年检,发现有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企业,要依法依规处理。

第二十七条 地市级人防主管部门按照国家人防主管部门的授权,负责本行政区域人防工程监理监督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防主管部门有关人防工程监理的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

(二)负责本行政区域人防工程监理的监督检查;

(三)负责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防主管部门报告监督管理工作情况。

第二十八条 人防协会根据人防主管部门的授权或委托,分别履行人防工程监理监督相关职能任务,主要包括:

(一)协助开展人防工程监理专业培训;

(二)协助开展企业诚信评估工作;

(三)协助开展人防工程监理监督检查;

(四)完成人防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九条 人防主管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监理许可资质证书、注册执业人员的注册执业证书,有关工程监理业务的文档,有关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单位内部管理制度的文件;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进行检查,查阅相关资料;

(三)纠正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行为;

(四)记录监督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条 人防工程监理资质实行年检制度。资质年检的主要内容:检查企业资质条件是否符合资质等级标准,检查企业市场行为是否规范,抽查企业监理过的工程有无质量问题,听取建设单位意见等。年检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不合格的取消其监理资质。

(一)合格

1.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年检合格;

2.符合本办法第五、六、七条规定;

3.监理企业无违法违规监理行为。

(二)不合格

1.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年检不合格;

2.人防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数量低于资质等级标准;

3.监理企业有违法违规监理行为。

第三十一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防主管部门在收到人防工程监理单位年检资料后,对工程监理单位资质年检作出结论,并在《人防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副本的年检记录栏内注记。

第三十二条 人防工程监理单位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资质的,一经发现,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许可资质。

第三十三条 人防主管部门按照权限对申请注销许可资质的监理单位,及时办理注销手续并对外公示。

第三十四条 人防主管部门应掌握监理单位信用档案信息,对监理单位受到处理、处罚等情况作为不良行为记入其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示。

监理单位应向人防主管部门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单位信用档案信息,包括单位基本情况、业绩、工程质量和安全、合同违约等情况。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人防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准予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监理许可资质初审通过的;

(二)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或者未在法定期限内初审完毕的;

(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接受人防工程监理单位财物、帮助其弄虚作假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四)不依法履行管理监督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三十六条 人防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取消其许可资质,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按规定申请延续的;

(二)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人防监理许可资质证书的;

(三)非法转让人防工程监理业务的;

(四)超出规定的业务范围从事人防工程监理活动的;

(五)故意损害建设单位和施工承包单位利益的;

(六)年检不合格,经整改达不到要求的;

(七)依法终止经营活动的;

(八)法律法规明确应当取消资质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地级市人防主管部门依法给予监理单位行政处罚的结果,于每年12月31日前,汇总后报上一级人防主管部门。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军队监理单位申请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监理许可资质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九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依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四十条 本办法由国家人防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人防工程建设监理管理规定》(国人防〔2011〕118号)即行废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监理行政许可资质(以下简称许可资质)管理,保护监理、建设和施工等单位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人防主管部门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市场秩序,提高防护工程建设质量和监理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人防工程,是指由主体工程、配套工程及地面附属设备设施用房组成,为保障人防指挥、信息、疏散、掩蔽、储备、救护等需要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

本办法所称其他人防防护设施,是指兼顾人防需要的地下工程和落实人防要求的城市重要基础设施、重要厂矿企业生产设施的防护部分。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新建、扩建、改建、加固改造的监理许可资质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新建、扩建、改建、加固改造的监理资质实行行政许可制度,许可资质分甲级、乙级、丙级。

第二章 许可条件

第四条 从事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监理活动的企业应为非外资企业,须按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监理业绩等条件申请许可资质,经审查合格并取得许可资质后,方可在许可的范围内承揽监理业务。

第五条 申请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监理甲级许可资质的监理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甲级监理资质和人防工程监理乙级资质;

(二)具有15名以上人防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其中土建专业12名以上,安装专业3名以上);

(三)近5年来独立监理过3个以上抗力等级5级的人防工程。

第六条 申请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监理乙级许可资质的监理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乙级监理资质和人防工程监理丙级资质;

(二)具有10名以上人防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其中土建专业8名以上,安装专业2名以上);

(三)近5年来独立监理过3个以上的人防工程。

第七条 申请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监理丙级许可资质的监理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丙级监理资质;

(二)具有5名以上人防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其中土建专业4名以上,安装专业1名以上)。

第八条 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监理许可资质单位可以承担的业务范围:

(一)甲级单位可承担全国范围内各种抗力等级的人防工程监理业务;

(二)乙级单位可承担本行政区域内抗力等级5级及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下的人防工程监理业务;

(三)丙级单位可承担本行政区域内抗力等级6级、6B级及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下的人防工程监理业务。

第三章 申请和办理

第九条 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监理甲级许可资质由国家人防主管部门负责审批,每年3月、9月集中受理。

申报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监理甲级许可资质,应当向国家人防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国家人防主管部门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在中国人民防空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审查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由国家人防主管部门颁发资质证书。

对公示内容有异议时,由国家人防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第十条 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监理乙级、丙级许可资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防主管部门负责审批,于每年12月31日前,将许可资质审批情况报国家人防主管部门。

申报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监理乙级、丙级许可资质,应当向监理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防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防主管部门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审查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颁发资质证书。

对公示内容有异议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第十一条 《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监理许可资质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1份,副本3份,正、副本具备同等法律效力。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年,由国家人防主管部门统一格式、各发证主管部门编号发放。

第十二条 申请人防工程监理资质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人防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等级申请表;

(二)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营业执照;

(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证书,人防部门颁发的人防工程监理资质证书;

(四)人防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人防工程监理员及其他监理人员情况表;

(五)人防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人防工程监理员证书和其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及养老保险证明;

(六)监理业绩表;

(七)监理业务手册。

第十三条 人防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是指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经国家人防主管部门组织的人防工程监理知识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从事人防工程监理的工程师。

第十四条 人防工程监理员,是指经国家人防主管部门组织的人防工程监理知识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从事人防工程监理的人员。

第四章 资质变更和延期

第十五条 监理单位在许可资质有效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申请变更:

(一)变更办公地址的;

(二)变更监理单位法人代表的;

(三)变更监理单位名称的。

第十六条 颁发资质的人防主管部门收到监理单位提交的许可资质变更申请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对审核合格的办理许可资质变更手续。许可资质变更后载明变更日期,原许可资质证书作废,有效期不变。

第十七条 监理单位申请资质证书变更,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资质证书变更申请;

(二)监理单位法人、合伙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

(四)工商部门核准变更的有关文件;

(五)与资质变更事项有关的证明材料。

监理单位改制的,除提供前款规定材料外,还应当提供改制重组方案、上级资产管理部门或者股东大会的批准决定、监理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同意改制重组的决议。

第十八条 资质有效期届满,监理单位需要延续资质证书有效期时,应当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3个月内,向颁发资质的人防主管部门提出资质延续申请。对在资质有效期内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信用档案中无不良行为记录,且专业技术人员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监理单位,经审查合格后,有效期延续5年。

第十九条 监理单位合并,合并后存续或者新设立的监理单位可以承继合并前各方中较高的资质等级,但应当符合相应的资质标准条件。

监理单位分立或改制,应按其实际达到的资质标准重新办理。

第二十条 监理单位在领取新的人防工程监理许可资质证书的同时,应当将原资质证书交回原发证机关予以注销。

第五章 委托与组织实施

第二十一条 人防工程建设单位应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优选人防工程监理单位;对涉及安全、保密规定要求可不进行公开招标的人防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确定人防工程监理单位,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防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二条 具有甲级资质单位在开展业务前应到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防主管部门备案,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以任何方式设置障碍。

第二十三条 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约定,根据人防工程规模和复杂程度,配备相应的现场监理机构、监理人员和监理设施。

第二十四条 监理单位和现场监理机构应编制监理计划、监理实施细则;从事施工阶段监理和施工合同管理、设备采购监理与设备监造、资料管理等工作均应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的要求。

第六章 监督与管理

第二十五条 国家人防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全国人防工程监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全国人防工程监理的政策法规;

(二)组织编制人防工程监理标准规范;

(三)负责全国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监理甲级许可资质的监督管理;

(四)组织检查人防工程监理各项政策法规执行情况;

(五)组织开展人防工程监理技术人员职业培训;

(六)建立健全许可资质档案管理制度;

(七)建立许可企业诚信评价评估办法及指标体系,并组织指导实施;

(八)建立向社会公布取得许可资质的企业情况制度。

第二十六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防主管部门按照国家人防主管部门的授权,负责本行政区域人防工程监理监督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人防工程监理的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

(二)负责本行政区域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监理乙级和丙级许可资质的监督管理;

(三)组织开展企业日常监督检查、量化考核和资质年检,发现有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企业,要依法依规处理。

第二十七条 地市级人防主管部门按照国家人防主管部门的授权,负责本行政区域人防工程监理监督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防主管部门有关人防工程监理的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

(二)负责本行政区域人防工程监理的监督检查;

(三)负责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防主管部门报告监督管理工作情况。

第二十八条 人防协会根据人防主管部门的授权或委托,分别履行人防工程监理监督相关职能任务,主要包括:

(一)协助开展人防工程监理专业培训;

(二)协助开展企业诚信评估工作;

(三)协助开展人防工程监理监督检查;

(四)完成人防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九条 人防主管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监理许可资质证书、注册执业人员的注册执业证书,有关工程监理业务的文档,有关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单位内部管理制度的文件;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进行检查,查阅相关资料;

(三)纠正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行为;

(四)记录监督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条 人防工程监理资质实行年检制度。资质年检的主要内容:检查企业资质条件是否符合资质等级标准,检查企业市场行为是否规范,抽查企业监理过的工程有无质量问题,听取建设单位意见等。年检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不合格的取消其监理资质。

(一)合格

1.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年检合格;

2.符合本办法第五、六、七条规定;

3.监理企业无违法违规监理行为。

(二)不合格

1.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年检不合格;

2.人防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数量低于资质等级标准;

3.监理企业有违法违规监理行为。

第三十一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防主管部门在收到人防工程监理单位年检资料后,对工程监理单位资质年检作出结论,并在《人防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副本的年检记录栏内注记。

第三十二条 人防工程监理单位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资质的,一经发现,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许可资质。

第三十三条 人防主管部门按照权限对申请注销许可资质的监理单位,及时办理注销手续并对外公示。

第三十四条 人防主管部门应掌握监理单位信用档案信息,对监理单位受到处理、处罚等情况作为不良行为记入其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示。

监理单位应向人防主管部门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单位信用档案信息,包括单位基本情况、业绩、工程质量和安全、合同违约等情况。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人防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准予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监理许可资质初审通过的;

(二)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或者未在法定期限内初审完毕的;

(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接受人防工程监理单位财物、帮助其弄虚作假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四)不依法履行管理监督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三十六条 人防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取消其许可资质,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按规定申请延续的;

(二)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人防监理许可资质证书的;

(三)非法转让人防工程监理业务的;

(四)超出规定的业务范围从事人防工程监理活动的;

(五)故意损害建设单位和施工承包单位利益的;

(六)年检不合格,经整改达不到要求的;

(七)依法终止经营活动的;

(八)法律法规明确应当取消资质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地级市人防主管部门依法给予监理单位行政处罚的结果,于每年12月31日前,汇总后报上一级人防主管部门。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军队监理单位申请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监理许可资质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九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依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四十条 本办法由国家人防办公室负责解释。

4.大学入党流程(范文) 篇四

入党主要分为以下七大步骤:递交入党申请书→ 团员推优→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参加党校学习→成为发展对象→成为预备党员→申请转为正式党员

一、递交入党申请书

1、递交入党申请书的时间:没有固定的时间,在大学期间均可亲自向辅导员递交入党申请书,并说明自己的入党动机。

2、入党申请书所包含的内容:入党动机,对党的认识,本人成长过程中思想、学习、工作等情况,直系亲属和本人密切关系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等。

3、特备提示:在进入大学前已在高中提交过入党申请书的学生,申请时间从申请之日算起,但入学后,需再次向所在单位党支部提出申请或继续向党组织递交思想汇报。如档案传递过程中入党申请书丢失,本人须向新单位党组织补交一份书面入党申请。

二、团员推优

1、团员推优的基本条件:已提交入党申请书,端正的入党动机,无挂科现象,关心同学、热爱集体等

2、推优时间:每年4月、11月

3、推优程序:团总支下达团员推优的通知→年级大班、小班组织、民主决定推优人员→辅导员提供意见→院组织部审查→校团委审批→推优名单公示

4、推优名额:无特别限制,无固定的参考比例

三、入党积极分子确定

1、条件:已经经过团学推优,政治思想觉悟较高,各方面素质较好,愿意按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的学生。

2、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程序:入党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党小组或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在申请书递交后一个月内党支部(或党小组)派人与其谈话→辅导员确定→党支部经过认真衡量和审议确定入党积极名单→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公示→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确定党员联系人。

3、时间:每年4月、11月

4、特别提示:入党的积极分子应主动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书面思想汇报要写实,至少每季度1份,主要内容:对当前国际国内大事的立场、观点、认识;争取入党过程中思想认识的转变;对自身不足的剖析与认识等。思

想汇报必须在参加党校结业考试前递交给辅导员,否则将失去参加结业考试的资格。

四、参加党校学习

1、学习方式:网上学习,(学习网址:dx.uibe.edu.cn),需提交本人真实信息进行用户注册,用户名可自己确定,通过审查后可进行学习

2、培训时间与要求:每年2期,每学期期中考试后(5月中旬,11月中旬)安排。每期累计时间不少于40学时,培训结束时进行考试,同时每人上交一份手写2000—3000字的学习总结,考试和学习总结合格者发给《党校培训结业证书》,考试和学习总结不合格者不发《结业证书》,可重新参加下期培训。无《党校培训结业证书》不能发展入党。

3、特别提示:入学前已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同学,需重新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并再次参加党校的学习。

五、成为发展对象

1、成为发展对象程序:

成为入党积极分子后的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考察→党支部听取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支委会(或支部大会)研究讨论→将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进行重点培养

2、上报发展党员材料的时间规定(学校规定时间,学生具体上交资料时间与以下规定时间大体相近)

每学年第一学期最晚不超过12月10日,第二学期最晚不超过6月10日。但毕业班第二学期和三年级第二学期除外,具体规定如下:

(1)毕业班第二学期发展新党员,发展材料必须于4月15日前上报组织部,支部和总支的相关手续必须在5月20日前完成,并上报党委审批。

(2)三年级第二学期发展新党员,发展材料必须于5月15日前上报组织部,支部和总支的相关手续必须在6月15日前完成。

六、成为预备党员

1、成为预备党员的程序

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后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支委会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合格→支部大会讨论决议→报党总支审批→党委组织部聘请的组织员与申请人谈话→经党总支委员

会审批、总支书记签字盖章后的入党材料由总支报学校党委组织部→校党委常委会审批→通过后→申请人被正式接收为中共预备党员并补交党费,入党时间从支部大会之日算起

2、支部大会程序

申请人提出入党申请并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及现实表现、家庭基本情况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入党介绍人介绍申请人的主要优缺点;支委会向大会报告对申请人的培养考察情况;到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半数以上,表决方能有效;宣读支部大会决议草案,并由全体到会党员讨论形成正式决议;入党申请人对大会讨论情况表明自己的看法、态度和决心。

3、几点相关事宜

(1)支部大会决议三个月内有效。非申请人原因超过三个月尚未审批的退回原报批支部,经支部大会复议后再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如超过六个月未报批或未审批,入党申请人入党手续无效。如再报批,原党支部必须为申请人重新办理入党手续。

(2)党委讨论批准后,申请人被正式接收为中共预备党员并补交党费,入党时间从支部大会之日算起。接到组织部填发的“接收预备党员通知单”和《预备党员考察表》后,党支部要及时派人同新党员谈话,向其说明入党时间、预备期限、预备期注意事项并针对入党时的优缺点提出要求与希望。对党委未能批准的,党支部要向其说明主要原因,并指出努力方向。

(3)申请人被批准为预备党员后,由党总支组织入党宣誓。入党宣誓时间应在党委批准为预备党员之后进行。

4、接收预备党员必备材料:

(1)党支部接收发展对象的综合考察意见;

(2)申请入党人历次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

(3)《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

(4)本人自传,撰写格式:标题为自传,正文内容主要包括个人成长经历、家庭主要成员情况、对党的认识过程,结尾为本人的署名和日期;

(5)征求群众意见座谈会记录;

(6)团总支推荐意见;

(7)家庭成员及主要直系亲属的政审证明材料;

(8)党校学习总结和鉴定材料;

(9)本人学习成绩单。

七、预备党员转正

1、转正期间需要做的工作:

(1)坚持继续教育、考察制度,进一步解决从思想上入党的问题。

(2)定期对预备党员进行考评,认真填写《预备党员考察表》。

考评内容主要为:入党介绍人对预备党员的考察,至少每季度要与预备党员进行一次考察谈话,党支部至少每半年一次对预备党员的现实表现的考察评议。考评结果要有重点地与本人见面,肯定成绩,指出缺点和不足。考评意见如实填入《预备党员考察表》。

(3)预备党员每季度要向党小组或党支部做一次思想汇报,每半年进行一次书面思想小结,并在支部或党小组会上汇报。

2、转正程序

(1)在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提前半个月向党支部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书面申请和全年思想小结

书面转正申请和全年思想小结主要内容:何时被批准入党,何时预备期满,要求转正的意愿;预备期中履行党员义务情况,党性意识如何,政治思想、工作学习以及群众关系方面的进步与成绩,入党时存在缺点的改正情况,目前存在的缺点和不足,今后努力方向及其他应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等。

(2)支委根据预备党员的申请、本人在一年预备期中的现实表现、党小组和介绍人以及群众意见等,提出是否同意按期转正的意见。

(3)召开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进行转正党员的资格决议。

(5)经总支委员会审批后的预备党员材料,由总支书记签字盖章后报党委组织部,而后由组织部报党委党委会审批。

5.激情晨会流程范文 篇五

集合主持人:晨会开始,30秒内集合完毕!掌声响起。

(鼓掌集合,面对面列成两排)

问候

主持人:各位家人,早上好!

伙伴们:好!很好!非常好!见到你更好!

列队(军姿)

主持人:以我为基准,向左向右看齐,立正,稍息,立正,跨列。

三大作风,三大行为准则

主持人:我们的三大作风是:——

伙伴们:主动、热情、自信自强

主持人:我们的三大行为准则是:——

伙伴们:为员工搭建展示自己的平台,为社会创造更多的财富,为用户提供最满意的服务!主持人:团结力,伙伴们:YES

主持人:战斗力,伙伴们:YES

主持人:凝聚力,伙伴们:YES

主持人:号召力,伙伴们:YES

主持人:永做第一,集体:YES YES YES

有请各位家人汇报昨日工作以及今日工作安排

主持人:请问各位爱人有无相关事宜通报!

伙伴们:有!

主持人:掌声有请各位家人逐一汇报工作

公司宣言

主持人:立正,稍息,立正!现在由我带领大家宣誓(举右手宣誓)

我爱济宁天虹汽贸

我志愿加入这个集体,一言一行代表济宁天虹,一举一动维护公司的形象。

严格履行员工义务,忠实执行店里的制度。

团结拼搏 开拓创新

自寻压力 争创一流

我愿为实现济宁天虹早日腾飞

而不懈努力,再努力!

奋斗,再奋斗!

主持人:开始行动,履行承诺!伙伴们---

伙伴们:加油!

三句话结束晨会

主持人:现在用三句话结束我们今天的晨会,各位家人---

今天的心情----好极了!快乐一定是自己创造的!

今天的沟通----棒极了!一定是在对方角度思考!

6.关于报检流程(范文模版) 篇六

最佳答案第一步:若是做的T/T,先要复印好的1.合同2份,2.箱单,3.发票,4.厂检单,5.符合性申明,符合性申明要盖申报企业的章,要正本的。6.报检委托书(可以是找检验检疫机构要1式2份),7.出境货物报检单,8.出境***生产企业注册登记证,9.出入境货物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

我们公司是做的竹子,所以就准备这些就可以,具体的情况具体对待,我们有独立出口报检的,也有代理出口的,自己出口的就要通关单,如果代理出口就做电子转单,有些还需要植物检验检疫证明

第二步:去检验检疫局大厅录入,很严格的,一定要仔细检查,金额,重量,数量,还有包装,到综合业务科审单。

第三步:检务计费第四步:财务缴费第五步:出单

报检的程序及提供单据(是对出口货物而言)

最佳答案关于出口商品的检验,其程序如下:

1、商检机构受理报验。首先由报验人填写“出口检验申请书”,并提供有关的单证和资料,如外贸合同、信用证、厂检结果单正本等,商检机构在审查上述单证符合要求后,受理该批商品的报验;如发现有不合要求者,可要求申请人补充或修改有关条款。

2、抽样。由商检机构派员主持进行,根据不同的货物形态,采取随机取样方式抽取样品。报验人应提供存货地点情况,并配合商检人员做好抽样工作。

3、检验。检验部门可以使用从感宫到化学分析、仪器分析等各种技术手段,对出口商品进行检验,检验的形式有商检自验、共同检验、驻厂检验和产地检验。

4、签发证书。商检机构对检验合格的商品签发检验证书,或在“出口货物报关单”上加盖放行章。出口企业在取得检验证书或放行通知单后,在规定的有效期内报运出口。根据进口商品登记规定,进口商品的检验分两大类。

一类是列入《种类表》和合同规定由我国商检机构检验出证的进口商品。进口商品到货后,由收货、用货或其代理接运部门立即向口岸商检机构报验,填写进口货物检验申请书,并提供合同、发票、提单、装箱单等有关资料和单证,检验机构接到报验后,对该批货物进行检验,合格后,在进口货物报关单上加盖印章,海关据此放行。

另一类是不属上一类的进口商品,由收货、用货或代理接运部门所在地区的商检机构申报进口商品检验,自行检验或由商检机构检验,自行检验须在索赔期内将检验结果报送商检机构,若检验不合 格应及时向商检机构申请复验并出证,以便向外商提出索赔。

自理报检一般程序和其间会产生的费用

有没有工厂自己报检的啊,传授一下经验吧.就是说如果自己报检的话要怎么样一个步聚还有其间会产生怎么样的费用,谢谢

最佳答案自理报检:

1、带执照、代码证书和公章,去商检办理自理报验证书;

2、报验时,提前1-2天(各地不一样的)填写报验申请,去商检局录入(带合同、出口发票、单位内部的检验证明以及商检局要求的其他比如材料样品、必须得证明等);

3、缴费

4、联系检验人员,约定检验时间。

5、检验;

6、检验合格,有关人员签字,领商检证。

报关报检详细流程咨询机场到货后,报关报检的详细流程EDI是怎么操作的?跟其他报关方式有什么不同?报检和商检有什么区别?

最佳答案

1、报关报检两个环节同步进行

录入报关单--审单中心审核通过后打印报关单--向现场海关交单--拿着税单去交税--核销税单--海关盖放行章--提货

录入报关单的同时可以去录入报检单--法检的出通关单--把通关单和其他报关文件一起向现场海关交单--海关放行后在放行单上加盖检验检疫放行章--提货

2、EDI报关现在只在部分环节使用,具体说就是审单中心审核的是EDI电子数据,其他环节还是要有纸质报关单。只有快件大部分采用EDI报关,实现了无纸报关。

7.企业地址变更流程[范文] 篇七

 事项内容: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名称、变更住所、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经营

范围、变更营业期限、变更实收资本、变更注册资本、变更股权、股东改变姓名或者名称、变更公司类型、变更出资方式、迁入、迁出本市(变更住所跨公司登记机关辖区的)、内资企业变为外资企业登记、内资股份有限公司变有限公司登记。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 数量及方式: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者即予许可。许可方式为直接申请。 条件: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 变更住所: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内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企业申请登记(备案)委托书(原件1份)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的决议或决定(原件1份)

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原件1份,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6、新住所使用证明

7、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住所变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8、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和全部副本(原件)

同区变更,营业执照拿到后,要在30天内到国税、地税办相应的变更 地税变更,需带资料:

1、填写“变更税务登记表”法人签字,盖公章,填一份就行了

2、房屋租凭合同复印件

3、房屋租凭发票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5、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公章

7、工本费六元

以上资料均要A4纸。

国税:

1、拿着国税那个卡去办理初始化和登记。

2、同时把税务登记证副本给人家看一下。

准备材料:

1.企业变更(改制)登记(备案)申请书

2.营业执照正副本。

3.房产证复印件。

4.公司章程修订案。

5.指定委托书代理人证件

6.股东会议决议。

7.钱

8.公章

9.变更税务登记表

10.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11.房屋租赁发票复印件

12.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8.制鞋工艺流程(范文) 篇八

一、原辅材料仓库管理

1、每日原辅材料进出库须做好材料帐及库存帐,并用微机管理;

2、进料和发料须专人管理,以免出错;

3、进料时须有质检人员在场,检验品质是否正确,颜色是否正确。

二、裁断车间管理

1、领料须由专人负责,由组长统一分配给员工。

2、真皮类裁切时,因只能单层裁切,用GSB-2C液压摆臂式下料机或XCLP2-250液压平面下料机较好。

3、裁切尼龙布、特多龙布、帆布及较薄PVC革时,因材料较软,同时可一次多层裁切,故应用XCLP2-250液压平面下料机或XCLL2-250液压龙门下料机。

4、裁切中底板时,因材料较硬,同时可一次多层裁切,应用XCLP2-250液压平面下料机或XCLL2-250液压龙门下料机。

5、任何裁出的部件、特别是有色皮料、布类应同时做质检、配色、配双及数量清点等工作,以免到针车部门时做重复工作。

6、裁切主管人员应辅导员工做好机器及刀模的日常保养工作。

7、管理人员须随时巡视员工使用斩是否按指令单的刀号操作并教导员工如何自我检验。

8、教导员工对材料的认识,须适材适用,并注意斩刀排列方式,减少不必要的材料浪费。

三、调配中心管理

1、调配中心依据订单情况,将裁切好的部件排列整齐,等待加工。

2、已裁切好的部件如需印刷、削皮、贴内里、烫印等,均由调配中心负责。

3、加工好的材料交付给中仓备料组,由中仓备料组发料至针车车间加工。

4、裁切好的部件如中底板、鞋垫等,如果不需要特别车缝加工的,可在完成必要处理后送半成品仓库。

5、在调配中心,待所有部件完成后,一定要将鞋面所有部件质量及统计数字妥善整理,准备交付给针车车间。

四、针车车间管理

1、针车车间的车帮及做帮的工艺流程和员工配置,依据鞋面设计的不同而变化,一般一条针车流水线,如果每8小时能生产1500双时,须各种针车约70-80台,手工人员约10-15人,共计80-95人。

2、车缝时必须注意车线边距,针距是否控制良好,与要求的标准是否相符。

3、车缝时必须注意鞋面部件上各记号点的正确性,如车缝时未按正确的记号,鞋面完成后将会不正,造成夹帮困难,影响成品鞋的品质。

4、针车车间必须配备小剪刀等工具,鞋厂要自行采购。

5、做好的鞋帮必须经过质管部检验,再依每张订单所需鞋号适当整理后送半成品库,由半成品库再发给夹帮成型车间。

6、教导操作人员定时保养机台,以免机台故障率高,影响品质及产量。

五、鞋底车间管理

1、成型底制作:应注意精密度以确保成品的美观;模具成本高,设计底纹时应配合流行,使其淘汰时间延长,降低成本;注射材料(PVC,TPR,PU或EVA)应注意其物理性能,并多做试验,确保成品质量。

2、橡胶组合大底制作:注意天然橡胶的品质,力求稳定;各种添加剂及化学原料的配合比率将影响鞋底的物理性能,其比率及特性随气候及加工时间而变化,应随时记录作为参考;鞋底花纹设计的变化,须配合市场流行的需要;橡胶大底应存放于阴暗处,避免阳光直射,并使用黑白PVC袋包装,否则将老化而影响成品质量。另外,存放较久的橡胶大底应先使用;橡胶大底在贴合前应先进行表面处理,或打粗以利于粘合。

六、半成品仓库管理

1、半成品仓库是鞋类生产过程中面部及底部工艺流程的中转站。

2、半成品仓库管理应根据生产顺序表所排定的时间,适时给针车车间催促,同时对夹帮成型车间的发料又给予控制。

3、在帮面、鞋底发料给夹帮成型车间前,半成品仓库管理人员必须特别注意按工艺流程表,先做好品质管理及数量统计工作。

4、每张订单须备齐帮面、中底、大底、鞋垫、内盒、外箱、纸标等各种材料,方可发料给夹帮成型车间。

5、应按所订楦头数量决定每日生产回转数,成型车间则照表领取生产。

6、全厂进度表的排定

7、每日填报生产动态表(人料数量、领料数量、库存数量及各生产线的生产动态)。

七、夹帮成型车间管理

1、夹帮工序包括前帮、中帮及后帮三部分。

2、鞋弓的穿法及长度应符合标准自分段使用(可用颜色来分辨其长度)。

3、夹前帮时必须特别注意鞋面部分与楦头对准,不可歪斜,同时注意先固定好后跟标准高度。

4、夹中帮时要注意两腰鞋面是否真正拉紧,其紧张度要适中平均。

5、夹后帮时要注意后跟高度是否依照标准,若每只鞋后跟高度都有符合楦头后跟标准记号,则成品鞋不至于发生左右脚鞋高不一致现象。后帮完成后要将中底钉取下以利脱楦,避免穿鞋时伤脚。

6、夹帮工序应设品质检验员,对夹帮不良鞋面给予手工调整补救。

八、擦胶及贴底成型

1、注意划线板的准确性,使气压约0.6MPa。

2、粗磨须按划线后的弧度将皮革表面的漆料除去。

3、大底部的贴合面须用药水处理。

4、加温应在100℃±5℃左右。

5、贴底前,鞋面及鞋底须注意刷胶水的正确性及均匀度,不可污染鞋面及鞋底。

6、鞋面贴合鞋底时,员工须注意贴底不可歪斜,有边沿的鞋尽量使用气袋式或三维块式压紧机压底。

7、压底时,作业人员应注意到压底机的使用正确性,同时注意对压着时间(5-8S)、压力(20-40KN)的控制。

8、压底完成后:加硫鞋:须收集鞋子置于加硫罐内进行加硫定型;冷粘鞋:须置鞋子于冷冻箱内,进行冷冻定型。

9、压底后鞋子在楦头上未完全冷却定型前最好不要拔除楦头,以免鞋子会变形。

九、整理及包装

1、拔除楦头后,鞋子须经过内外初步整理清洁。

2、需要喷光整理的,要正确调配喷光剂,喷光要均匀并能突出重点。

3、放入鞋垫,并正确胶牢。

4、上鞋带。

5、最后清洁整理,装入鞋头填塞纸。

6、最后品质检查。

7、装入鞋盒或塑料袋。

8、装箱。

十、制鞋生产线所需其他器材

1、裁切、落料用的刀模,依鞋型设计根据标准化纸板制造。

2、成型用楦头,可分为塑料楦和铝楦,一般生产冷粘鞋因楦型变化较化,用塑料楦较为经济,运动鞋或批量较大的便鞋,以使用铝楦为好。一条成型生产线约需800-1200双。

3、夹帮组质检人员及样品室人员使用鸟嘴钳,一条成型生产线须备8-10支。

4、打鞋眼洞用冲孔模,依鞋面设计标准纸板打造。

5、夹帮时固定鞋跟距宽的鞋弓,依鞋型设计按鞋号大小分段使用。

6、磨粗用钢丝轮,除胶用尼龙刷。

9.结业典礼流程详细)(范文) 篇九

结业仪式

1.全体起立,奏唱沙城四中校歌 2.介绍出席的领导和老师

(沙城四中校外辅导员关工委刘德福、陈校长、团委张文鑫书记、范玉涛主任、张世锋主任、李鸿江主任、团校校务委员周建斌老师、张利斌副书记、汪洋副书记)3.张文鑫书记讲话

4.张利斌副书记宣布沙城四中青年团校2013年第一期优秀学员名单 5.为优秀学员颁奖

6.优秀团干部代表147班刘欣茹发言 7.优秀学员代表164班李裕茹发言 8.校外辅导员刘德福讲话 9.颁发结业证书 10.陈校长讲话

11.团校结业仪式结束,齐唱团歌

A: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下午好!

A:随着暖风的逐渐吹拂我们又一次齐聚我校多功能报告厅,举行怀来县沙城四中青年团校2013年第一期团员、团干部培训班结业仪式。首先,进行大会第一项,全体起立,齐唱校歌。

A:下面介绍出席本次开班仪式的领导和老师,(沙城四中校外辅导员关工委刘德福、陈校长、校团委书记张文鑫书记、九年级范玉涛主任、八年级张世峰主任、七年级李鸿江主任、团校校务委员周建斌老师,校团委张利斌副书记、汪洋副书记)B:下面请大家以热烈的掌声有请张文鑫书记对团校学习作总结讲话

A: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感谢张书记的讲话。通过这一阶段的学习,同学们都有不同程度的提升,与此同时,我们也看到有很多同学学习态度认真、成绩较为突出。A:下面请大家以热烈的掌声有请张利斌副书记宣布沙城四中青年团校2013年第一期团校培训班优秀团干部及优秀学员名单。S:下面有请各位领导老师为优秀学员颁奖。

B:下面请八年级147班刘欣茹同学代表优秀团员干部发言。A:下面请七年级164班李裕茹同学代表优秀学员发言。

B:我们团校的成立,使更多的进步青年找到了学习的方向,我们的进步也离不开社会的关爱和指导,下面就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有请我们的校外辅导员关工委刘德福老师讲话。

A:感谢刘老师的讲话,相信同学们能够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以刘老师的教导为指引,做好同学们榜样!

10.组长竞聘流程(范文) 篇十

一、竞聘目的1.满足公司客服中心管理岗位的需求.2.通过内部竞聘发现有潜力的员工,定向培养,建立公司人才阶梯.3.给有积极向上意愿的员工提供自我锻炼的机会和一个发展的空间.4.促使员工不断学习,提高自身修养,提升工作能力.二、应聘条件

1、入职3个月以上,有客服运营管理经验或相关行业管理经验者优先;

2、近三个月绩效成绩为1以上或排名在本业务组前30%优先。

3、熟悉公司各项业务的服务要求与操作流程,能够处理突发事件。

4、能对组员进行有效的辅导工作,帮助组员提升。

5、具有良好的客户服务意识,亲和力强。

6、有较强的条理性和推动能力,能接受高强度的工作,承压能力强。

7、计算机操作熟悉,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尤其excel、word、PowerPoint),对数据敏感,熟悉报表和图表的制作。

三、岗位职责

1、监督和激励员工完成工作任务,对日常工作中的疑难进行辅导,并处理升级的客户投诉;

2、监控现场情况,负责现场管理、业务指导、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及时对违规的员工进行辅导;

3、监督各项设备的正常使用。如发现设备故障受损,应及时汇报;

4、向上级管理人员提出业务处理与系统操作流程的优化建议,以增强服务效率;

5、根据业务量协助主管排班;电话高峰期,亲自接听电话,保证接通率;

6、负责对本业务组整体的服务质量的监控,并做好指导;

7、根据业务情况更新、安排或亲自进行对组员的培训工作;

8、班务会的更新、织织及召开;

9、分析话务量、员工的工作效率及绩效的各类数据,并做出相应的整改措施;

10、按组长工作职责完成工作及上级领导临时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竞聘程序

1、报名

面向客服中心全体人员,符合岗位任职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竞聘。竞聘候选人填写《竞聘申请表》,并在规定期限内递交申请表。报名截止日期:2012年03月07日。(竟聘申请表请到赵瑞处领取)

2、岗位需求人数:2人

3、竞聘组织

1、评审小组主持召开竞聘答辩会,答辩顺序通过抽签决定,该岗位即使只有一名竞聘者,按程序也安排进行答辩。

2、候选人应在报名后立即提交附件内的各项表格并开始制作PPT作为演讲资料。竟聘者答辩分为个人自述和回答评审小组提问两个部分。个人自述内容包括:

1、介绍个人教育背景和工作经历;

2、结合业绩表现分析个人优势与不足;

3、阐述对所竞聘岗位的认识。

4、到岗后的工作思路及计划。

3、每人答辩时间控制在20分钟以内,其中个人自述15分钟以内,回答评审小组提问5分钟

4、竞聘时间

03月14日 15:00 – 17:005、确定聘用人选

评审小组参照竞聘答辩评分,结合竞聘候选人平时工作表现、员工评价、绩效考核及工作业绩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进入组长试用期。

6、其它

1)竞聘落选人员具备良好群众基础且在团队有一定的影响力并具备管理的潜质,可视为储备人才。2)竞聘落选人员不具备以上情况者继续回到本职岗位。

3)如上述岗位经此次竞聘后无合适人选,可另行组织向社会公开招聘。

2012-03-0

5五、内部竞聘详细说明见:

附件一:《岗位竞聘考核内容与标准》 附件二:《竞职演讲要求》 附件三:《竞聘申请表》 附件四:员工评分表

附件五:竞职演讲考核评分表 附件六:竞 聘 申 请 表

附件一:《岗位竞聘考核内容与标准》

1.每位竞聘者做5-10分钟的演讲

2、演讲内容

 个人简介、以往的工作经验介绍;

 参加岗位的竞聘,我的目的和优势是什么?  对该岗位工作的认识  对应聘岗位的工作计划

3、演讲语言:普通话

附件三:《员工评分表》

竞职人姓名

评委

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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