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就业中心(精选11篇)
1.残疾人就业中心 篇一
创建和谐社会,残疾人进福利企业就业
中新社绍兴七月二十八日电(记者沈阳 通讯员王建安袁建平)根据中国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在今年六月八日强调的“十一五”期间,中国残疾人事业的发展,要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指导思想,构建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长效机制的精神。近日由诸暨市民政局、国税局和地税局联合开展的2006福利企业年检年审工作在绍兴诸暨市召开。全市49家福利企业接受了年检年审,其中有5家处于保牌停办或暂时停业状态,7家为保留福利企业资格而退出增值税免税资格,37家福利企业经年审为合格企业,可继续享受福利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
据了解,目前全市在产的37家福利企业共安置残疾人员2490人,为促进我市社会福利事业建设作出了贡献。近年来,市国税局通过贯彻落实好福利企业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积极扶持福利企业发展。该局充分考虑残疾人这个特殊群体的需求,深入企业开展上门服务,按照规定时限及时完成审核,并及时办理、审批其上报的减免税认定申请,使企业迅速享受到税收优惠政策。2005年,市国税局共为福利企业减免增值税1.31亿元,减免企业所得税758万元。市国税局还通过走访企业的形式,开展广泛的调查,及时听取意见,了解福利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并针对残疾人比例、财务管理、残疾人保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纳税辅导,同时通过国税公告、税务咨询、国税网站等途径加强政策宣传,扩大福利企业吸收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受众范围。
2.残疾人就业中心 篇二
有一技之长方能安身立命,对于残疾人来说更是如此。残疾人由于身体残疾、受教育程度偏低、缺乏必备的职业技能等因素的制约,受到经济排斥、政治排斥、文化排斥、社会关系排斥和福利制度排斥[1],在劳动力市场上竞争力略显不足,进而导致残疾人的就业层次较低或无法实现就业,就业发展不均衡。我国当前主要的残疾人就业安置方式为集中就业和按比例就业,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仍存在许多问题。在此背景下,了解残疾人的就业需求,提供精细化的就业服务很有必要。
高科技助残就业项目是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与李嘉诚基金会合作实施的长江新里程计划的一个子项目,2007— 2011年,该项目共培训2. 4万名残疾人学习高科技技术, 11160名受益残疾人成功实现较高层次的稳定就业,是提高残疾人就业质量的全新培训模式。本研究旨在对高科技助残就业项目的效果进行实际调查,分析受益残疾人的就业状况、遇到的问题及其对就业服务的需求,以便完善高科技助残培训项目,为残疾人提供更加精细化的就业服务。
2研究方法
本研究项目主要采用问卷调查法,由全国23个项目执行市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随机选择受益残疾人发放调查问卷805份,收回有效问卷754份,回收率为93. 66%。 问卷的内容包括残疾人的基本背景、就业状况、遇到的就业困难以及需要的就业服务内容等方面。
参与此次调查的受益残疾人中,男性458人,女性296人,分别所占比例为60. 74% 和39. 26% ; 从残疾类型看,肢体残疾人数最多,共524人,占69. 5%,视力残疾人64人,占8. 49%,听力残疾人68人,占9. 02%,智力残疾人44人,占5. 84%,言语残疾人39人,占5. 17% ,精神和多重残疾人15人,占1. 99% 。从年龄分布看,16 ~ 24岁的有85人,占11. 3%; 25 ~ 34岁的有325人,占43. 1% ; 35 ~ 44岁的有244人,占32. 4% ; 45岁以上的有100人,占13. 2%; 从居住地性质看,城镇574人,占76. 13% ,农村180人,占23. 87% ; 从培训级别上看,初级395人,中级200人,高级126人。由此可见,调查样本范围较广,结果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3残疾人就业状况和需求分析
3. 1就业方式
集中就业和按比例就业是受益残疾人就业的两种主要方式。从调查结果看,受益残疾人集中就业的人数为171人( 占22.7%) ,按比例就业的人数为268人( 占35.5%) ,其他方式的人数为315人( 占41.8%) ,其他方式主要是自谋职业、推荐就业和公益性岗位就业。由此可见,残疾人就业方式呈现出多元化趋势。不同类型残疾人就业方式如表1所示,视力、听力和肢体残疾人以按比例就业和集中就业为主,言语、智力残疾、精神和多重残疾则以其他方式为主, 体现了残疾类型之间就业方式的差异性。
3. 2就业岗位
根据岗位性质的不同,岗位可以分为生产性岗位、管理性岗位和服务性岗位。如表2所示,受益残疾人从事这三种类型岗位的人数达到58%,从残疾类型比较看,视力和肢体残疾人从事管理性岗位较多,听力残疾从事生产性岗位较多,而言语残疾、智力残疾、精神和多重残疾主要从事其他性质的岗位。
3. 3收入状况
如表3所示,超过50%的被调查对象,月收入不足1500元,而月收入超过3000元的人数不超过5% 。这说明, 虽然进行高科技培训,他们的收入水平依然较低,这种趋势在农村和城市没有显著差别,残疾人群体就业需要更多的社会关爱。
3. 4就业困难和服务需求
针对就业过程遇到的困难,被调查残疾人选择人数排前五名的是 “缺少招聘信息” ( 占37. 4%) 、“受到歧视”( 占24. 7%) 、“工资待遇差” ( 占23. 5%) 、“不清楚该找什么工作” ( 占22. 9% ) 和 “所学技能没有岗位”( 占17. 4% ) 。相应地,他们最需要的五个就业服务项目,分别是 “发布残疾人就业信息” ( 占47. 6% ) 、 “开展残疾人职业培训”( 占37. 7%) 、“职业介绍服务” ( 占32%) 、“提供资金扶持” ( 占31. 7% ) 和 “提供政策支持”( 占30. 6% ) 。不同年龄段的残疾人期望的服务方式有很大差别,如表4所示,虽然所有年龄段都看重 “一对一指导”和 “现场指导”的服务方式,但是16 ~ 24岁和35 ~ 44岁两个年龄段倾向于 “现场指导”,25 ~ 34岁和45岁以上两个年龄段倾向于 “一对一指导”,各年龄段对分组指导可能不太了解,选择比例较小。
4结论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虽然集中就业和按比例就业的人数仍占主导,但是多形式就业的趋势日益明显,不同残疾类型之间也有很大的差异。残疾人就业的收入明显偏低,所从事岗位的性质与其残疾类型有很大关系。信息因素、用工歧视和待遇是他们遇到的主要问题,期望得到一对一指导和现场指导的就业服务。基于此,我们提出如下提供残疾人精细化就业服务的建议:
4. 1及时发布就业信息,为残疾人的就业打下基础
各级就业服务机构应当通过网络、新闻、电视等媒体广泛收集各类有效招聘信息,并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筛选分类,将加工处理后的就业信息发布在指定的网站上,或直接以报纸等形式发放到残疾人的手中,使他们能够及时获取有用信息,拓宽就业渠道。
4. 2指导残疾人进行职业规划,做到有的放矢
通过职业生涯规划,残疾人可以根据工作能力和自身特点,进行准确的定位,科学合理地选择行业和职业,做出适当的调整,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扬长避短,尽力做到人岗匹配,使其发挥最大的潜能和职业竞争力。
4. 3逐步消除对残疾人的就业歧视,给予合理待遇
社会对残疾人的就业歧视主要表现在就业机会歧视、工作待遇歧视及就业服务和环境歧视三个方面。社会各界应当对残疾人给予更多的关注,尤其是用人单位,需要针对残疾人的具体情况,配备无障碍设施,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给予残疾人足够的尊重。
4. 4进一步加强残疾人的培训工作,使他们真正掌握一技之长
此次调查显示,残疾人的培训项目与就业岗位或创业项目的一致性较低,因此加大培训项目开发力度,开发实用性强的培训项目,促进残疾人学有所成,学有所得,快速就业。
4. 5为残疾人创业提供资金扶持和政策支持
各级政府和残联机构针对残疾人的实际情况和创业方案,给予适当的帮助,完善残疾人创业就业的优惠政策, 加大政策的落实力度,使残疾人真正地享受到政策的好处。对残疾人进行资金支持,将增强他们创业的积极性。
摘要:就业是民生之本,是关乎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重要事项,对于残疾人来说更是如此。在当今残疾人普遍就业难和就业层次较低的严峻形势下,通过调查分析残疾人的就业方式、岗位、月收入、就业困难,了解残疾人的就业需求,进而提出针对性强的对策建议,对促进残疾人提升就业技能、实现人生价值具有重要的作用。
3.残疾人就业情况分析 篇三
以笔者所在社区为例,社区共有残疾人110人,其中重度、中度的和轻度的都有。这110名残疾人中只有极少数的人参加了社会工作,其他的都是靠国家的残疾补助或者父母及亲戚的供养。其实他们中有些人完全符合一些简单工作的条件,但是社会上很少有这样的岗位,加上许多人对他们的偏见,导致他们既没有合适的岗位也没有勇气参与到社会工作中。
通过对这些残疾人的认识和了解,笔者主要从三个方面来阐述残疾人就业方面的问题。
一、从思想上认识到解决残疾人就业的重要性
许多的残疾人因为无法就业导致家庭生活贫困,这与我们十八大报告里注重民生,解决贫困人群的总方针相违背。
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有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解决好弱势群体的问题既是继承和发扬我国的优良传统文化,也是现阶段我国社区建设弘扬的基本思想。
解决残疾人就业问题,也是为建设和谐社区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残疾人的就业问题不解决,则他们的基本生活就得不到基本的保障,这样势必会产生一些不稳定因素,从而影响我国和谐社会的建设。
二、 残疾人就业困难的原因
一是残疾人本身存在着包括身体等许多方面的问题,这使他们参加社会上的工作受到了很多的限制,能够自己选择的就业范围变得很小。
二是残疾人群整体的文化水平和素养都偏低。然而目前中国整体的经济结构都在改变,正由劳动密集型产业向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许多劳动密集型产业都已经倒闭,从而导致残疾人的就业岗位越来越少。而能够对他们有专业培训的机构很少,要不然就付费很贵,残疾人承受不了。
三是社会上的有些人群对残疾人有歧视的看法。他们把残疾人视为无用的人,认为他们是整个社会的包袱,是家庭的累赘,从而不愿意接纳他们。
四是一些重度残疾人由于身体或者智力的严重缺陷,导致他们根本没有办法参与到社会的工作中,他们这些人只能靠政府的补助和家人的帮助生活。
五是信息的不对等。笔者在街道残联曾经有几次遇到一些小型企业的老板来残联咨询有没有合适的残疾人到他们的企业工作,他们通过了解国家的一些政策希望能够招聘到这样的员工,但是很多企业都不知道从什么渠道来招聘这样的残疾人。
六是社会上缺少专业的残疾人培训机构,对一些没有一技之长的残疾人进行专项的培训。这使得许多残疾人想出去工作但是没有社会工作方面的能力。
三、 如何解决残疾人就业
第一, 一定要依靠政府。政府在政策的制定方面一定要倾向这些弱势群体,对那些要求必须录用残疾人的企业要严格监察,同时也要加大这方面的法律制定。对录用残疾人企业的各种奖励政策,政府部门也要严格执行,保护好企业的利益,表彰社会助残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事迹。这样可以从根源上保护好残疾人。
第二,重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扶持资金的投入。相关部门要安排好政府部门对残疾人事业资金的管理,比如残疾人的就业保障金。同时为了切实保障残疾人的生活,需要配合政府部门提高对一些高收入群体的税收,同时也大力争取社会企业的捐赠。并将这些资金管理好,做好社会的第二次分配。
第三, 扩大对残疾人群宣传,动员社会的各种力量,为残疾人在就业方面和脱贫方面创造优良的社会环境。要彻底解决社会上残疾人的就业光靠政府是不行的,要在社会上大力宣传残疾人的典型事迹,生动感人的残疾人典型事迹来展现残疾人的才华和能力,让公众对他们有不一样的认识。
第四,普及义务教育,加大对残障学校的投资。在学校重点开发一些残疾人进入社会后实用性比较强的职业教育,让每一位接受教育的残疾人都有立足社会的资本。同时进行技能培训时要考虑到城市和农村的差别,培训时要因地制宜地进行。也要大力培养专业人才,做好培训的组织工作。
第五,要为残疾人树立自信心,挖掘他们的潜能,为就业打好基础。
第六,在社区安排一些合适的岗位帮助残疾人就业。由于残疾人的身体不方便,因而比较适合在社区内给他们安排工作,设置一些比较适合他们的工作岗位,比如清扫卫生、回收废物、维护公共设施、在小卖部卖东西等等,这样既满足了社区居民的一些需要,同时也就近安排了一些残疾人的工作。
第七,鼓励残疾人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从事一些适合自己的个体经营。这样残疾人的就业时间也比较自由,做起事情也会比较有积极性。但是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需要许多部门的大力支持。首先工商和税务部门要大力支持,在残疾人申请营业执照时要给予照顾,尽快给残疾人办理;税务部门要落实好给残疾人的优惠政策,在税收等方面需要按照国家的明文规定来执行;同时街道或者乡政府的一些部门要对残疾人个体经营给予大力支持,做好咨询、协调等方面的服务,帮助残疾人的个体经营顺利进行。
促进残疾人的就业、保障残疾人的就业、提高残疾人的就业质量,光靠一方的力量是不够的。需要通过政府、企业和个人三股力量的相互配合,全方位地动员社会力量,才能够为残障人士提供足够的就业岗位,使他们能够像正常人一样,过上一个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来创造财富的有价值的生活。当然这项工作任重道远,让我们一起齐心协力,为残疾人更好的生活贡献自己的力量。
4.我国残疾人就业现状分析 篇四
一、导言
(一)研究我国残疾人就业困难的目的与意义
(二)文献综述
(三)论文结构及研究方法
二、我国残疾人就业现状
(一)残疾人就业的意义
(二)我国残疾人就业现状
1.城镇残疾人就业现状
2.农村残疾人就业现状
(三)我国残疾人就业困难的成因
1.家庭及个人方面
1.1身体方面(身体缺陷)
1.2心理方面(残疾人的心理观、人生欢、就业意识等)
1.3受教育水平(个人素质、掌握职业技能水平、维权意识等)
2.国家方面
2.1法律法规不完善问题(残疾人政策本身存在的问题、)
2.2政策贯彻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就业权益保障法治手段不够完善等)
2.3社会转型期出现的不适应问题(就业渠道的变化、制度的不适应等)
2.4残疾人服务体系的不完善
3.社会方面
3.1就业环境(整个就业前景,整体的就业情况)
3.2社会歧视、社会排斥
3.3就业信息不畅通、就业渠道不完善
3.4社会氛围(缺乏促进残疾人就业的公共文化氛围)
三、我国残疾人就业保障对策
针对上面分析的阻碍残疾人就业的因素找出对策(在个人、国家、社会这三个方面进行细化)
(一)在家庭及个人层面上的对策
(二)在国家层面上的对策
(三)在社会层面上的对策
四、总结与展望
(一)总结
(二)展望
5.残疾人就业劳动合同 篇五
甲方:(用人单位)乙方:(职工)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 名:___________性 别:___________ 企业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残疾人证号码:___________电 话: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劳动合同类型及期限
一、劳动合同类型及期限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项确定。
1、固定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法定的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自___________________之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二、本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自_________年_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日止。第二条 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及要求
乙方从事________________工作,工作地点在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须根据甲方规定的岗位、工作地点、工作职责和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职工作。根据甲方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作地点。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工作时间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项确定:
1、实行标准工时制。乙方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休息两天。
2、甲方根据生产特点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乙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3、甲方根据生产特点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乙方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平均每日工作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得超过40小时。
二、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每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条 劳动报酬及支付方式与时间
一、工资按双方约定,实行(月工资,计件工资,计时工资)_________工资,_______元/月(件、时),其中试用期工资为______________元/月,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或依法签订的集体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工资水平。
二、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_______日,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
三、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第五条 社会保险
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为扣缴。
第六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甲方应保障残疾职工的劳动权利,不得歧视,应按规定为残疾职工提供适应其特点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提高其劳动技能和技术水平,生活上为残疾职工提供方便和照顾。
第七条 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相关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甲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至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先告知甲方。
五、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六、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七、甲方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或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或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意见,裁减人员方案以书面形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八、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六、七款的规定解除本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除法定情况外;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八条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一、甲方违法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应向乙方支付赔偿金;乙方违法解除本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约定服务期,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三、乙方违法解除本合同或者违反本合同中保守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约定,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担法律责任。第九条 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第十条 其他
一、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向企业或乡镇(街道)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本合同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本合同条款如与今后国家下达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新的法律法规为准。
四、本合同依法订立,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签约日期: 年 月
乙方已领取本合同一份(签字):
乙方(签字):
6.残疾人就业工作总结 篇六
为使残疾人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按上级残联要求,区残联会同教育、民政部门深入做好残儿入学情况统计。多次入残疾儿童家庭,劝导残儿入学,今年我区有多人在省特教学校、xx盲校等地就学。做好残疾人体育事业。
1、为了做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我区做到广宣传,通过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鼓励用人单位吸纳残疾人就业,提高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
2、开展残疾人职业培训,提升就业技能。积极依托省、市、区职训机构力量对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的残疾人进行技能培训,今年我区计划培训234人,其中:电脑实用技术培训34人,120学时;美容美发培训50人,120学时;厨师面点培训50人,60学时;家禽养殖和农业种植实用技术培训100人,24学时。目前已有100多人参加培训。
3、促进残疾人就业,20xx年我区开展了视力残疾人推拿按摩培训,通过去年推拿培训的带动,我区现有多名盲人想参加推拿培训,但无培训场所。为了解决残疾人就业,带动更多的盲人就业,现成立康健盲人推拿按摩中心,边经营边免费培训学员。现中心已安排11名残疾人就业。
4、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建设情况。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建设,是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两个体系建设的重要一环,我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现状是“起步不晚”,“差距很大”。我区积极争创全省残疾人康复工作示范县,健全完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建设,为残疾人就业提供全面更优质服务。
5、加强残疾人保障服务。积极与人社、医保等部门联系,落实城乡社会养老、参合、医疗保险优惠政策,做好各项服务,我区残疾人参保率超过本地平均水平,参保档案完备,残疾人托养服务等工作有序开展。我们与民政部门联系,把残疾人优先纳入低保救助。
6、抓好残疾人维权和信访工作。区残联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信访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把残疾人维权和信访工作列入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成立领导小组,安排专人具体负责,每月定期报送残疾人信访维权数据,上半年共接来访87人次,提供法律服务1次,信访办结率98%。
1、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环节繁杂,征收成本高,建议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管办法。
7.残疾人就业难问题成因及对策浅析 篇七
根据学者王嘉瑛《当前残疾人就业的几点思考》中:我国现有就业年龄段的残疾人有2400万人, 截至2003年底, 城镇就业年龄段残疾人已安排就业403万人, 按照就业形势分类统计, 集中就业 (主要指在社会福利企业中就业, 也包括少量的工疗机构) 109万人, 分散按比例就业124万人, 个体就业或自愿组织就业170万人, 未就业残疾人上万人。反映出我国残疾人存在就业难问题, 由此引发笔者对残疾人就业难的成因的思考。
2 残疾人就业难问题的成因分析
2.1 残疾人自身残疾人就业能力较弱
残疾人的家庭教育决定他们的心理、技能、性格, 以及未来发展方向。在残疾人家庭一般不重视对残疾子女的教育, 有的父母对孩子过多的保护, 没有挖掘他们自身的特长和天赋, 从内心上认为孩子是残缺的, 导致残疾人自身看不起自己。残疾人机构一般自身没有专门的培训基地, 大多数没有专业师资力量, 对残疾人就业培训通常采用“快餐式”培训方式, 因此残疾人难以受到专业的、系统的技能培训。特别是在农村, 大部分残疾人由于受自身条件和家庭环境的制约, 生存与就业问题令人堪忧。笔者的一位邻居, 是男生, 患小儿麻痹症, 在小学成绩特别好, 年年拿奖状。但是中学就因为家里人认为他多读书也没用, 又没有足够的钱支付学费, 因此辍学在家。至今没有结婚, 很少出门, 每日看电视为乐, 看着他的父母日渐年老, 只有一个哥哥可以依赖的他今后的生存问题让人堪忧。
2.2 社会对残疾人就业存在偏见
一是社会上部分人对残疾人存有偏见和歧视, 认为他们是残缺不全的。对他们的残缺肢体指指点点。歧视让残疾人没有勇气走出家门, 去面对众人好奇的目光。
二是一些单位在用人的时候, 对残疾人拒之门外。他们觉得残疾人会影响到自身企业的形象, 而且工作能力不强, 工作效率低。由于检查覆盖面和执法强制力度不够, 不少单位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 不愿意或有意规避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规定, 有些单位宁可交纳保障金也不肯录用残疾职工, 怕招惹不必要的麻烦。这一方面反映出一部分企业的法律意识不强, 而且社会责任感不强, 导致残疾人就业面临门槛的难题。在现代社会, 一个企业, 一个大家口中口碑良好的企业, 必然是一方面在为社会创造财富, 另一方面有责任帮助社会上的弱势群体, 帮助他们走上自立自强的道路。因此, 不论是公民个人还是社会都负有伦理道德义务, 可以并且应该帮助社会上的特殊群体。
2.3 现行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政策不合理
我国现行残疾人就业政策有集中就业和按比例就业两种, 这两种政策不适应就业形势发展的需要, 待调整和完善。
一是集中就业政策严重滞后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现行政策规定, 只有民政、乡镇、街道举办的集体所有制福利企业才可享受税收减免, 其他企业安排再多的残疾人就业也不能享受退税优惠。这样的不鼓励不支持的政策, 无法激励企业履行法律义务更不用说社会责任。
二是按比例就业缺乏全国统一的法律规定, 行政执法主体不明确。目前, 除《残疾人保障法》原则性规定了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要求外, 具体的落实办法没有统一的规定, 因此按比例就业难以落实到实处。
三是个体就业扶持范围较窄。现行扶持政策大多限定在残疾人个人提供的劳务和加工、修理、修配等。
实际上, 我国国家机关在按比例吸收残疾人就业方面并没有做出榜样, 甚至会有人认为在国家机关安置残疾人就业会损害政府形象。实际上恰恰相反, 国家机关带头安置残疾人就业才会真正提升政府形象。我国《残疾人就业条例》虽然授权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的具体办法, 但至今仍未出台, 造成地方立法各行其是的现象。
2.4 残疾人就业信息不畅
由于经费、能力限制, 残疾人服务机构为残疾人开展信息服务、政策法规咨询、技术培训、就业指导工作难以到位。由于残疾人劳动力市场不统一, 就业信息不充分, 导致残疾人处于信息不对称的不利一方, 就业机会少之又少。
现行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仍然通过简单的资料收集, 信息整理的方法, 不仅费时, 而且掌握用工信息不多。互联网上有10多家残疾人就业信息网, 除了天津市就业信息网、残疾人资讯创业网外, 很难看到残疾人招聘方面的信息。而且各地市的用工信息缺乏联系, 因此残疾人的发展仅局限在一个地方, 对于残疾人的发展是不利的。除了残联系统的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外, 劳动力招聘市场上很少有残疾人招工信息, 没有统一的残疾人劳动力市场, 企业与残疾人之间没有沟通渠道。政府部门掌握的信息比一般的企业要多, 所以政府要在建立信息推广站服务上采取一系列措施。
2.5 法律体系不够完善
我国大量残疾人福利问题得不到解决, 很大一方面是因为我国从整体上还没有形成保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完整的法律法规体系。
虽然我国为残疾人制定了一些法律条款, 但我国关于残疾人立法的缺陷在于法律内容过于笼统, 过于原则,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为例, 在涉及残疾人就业的责任和义务条款中, 很多地方以“要”、“应当”、“可以”等字眼表述, 而少有“必须”、“务必”等决断性词语, 柔情有余而刚性不足。如残疾人保障法规定, “机关团体应当按一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这些缺乏强制性的条款给实际工作造成了操作上的困难。在实际操作中对违反残疾人保障法, 侵犯残疾人利益的人和事情无法进行实质性惩罚, 不能够切实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因此, 面对大量残疾人社会福利的实际问题及特殊需要, 往往只给予人道主义的同情和社会舆论的支持, 却没有实质性的帮助, 导致残疾人在就业权益和保障方面处于更加不利地位。
3 促进残疾人就业的途径和措施
3.1 完善相关法律体系
立法是保障残疾人就业最有效的手段。在我国, 实行的是集中与分散就业相结合的残疾人就业方针, 在主体上, 包括机关在内的用人单位都有法定义务。同时, 法律还就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动保护等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 突出了政府的干预责任, 但解雇保护尚不充分, 需要制定明确而严格的程序, 以免用人单位随意解除与残疾职工的劳动合同。我国在上世纪90年代初已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该法只是做出了一个笼统的规定, 如果仅寄希望于企业的自觉, 而缺乏有效的外部监督, 很难希望所有的企业都会自觉地承担起社会责任。法制建设是一个大框架的保障, 一方面必须制订出相关法律法规, 并出台相应的配套政策。比如:为残疾人开通法律救助绿色通道, 残疾人因为身体不便, 加上掌握的信息少, 在面对侵权行为时, 往往求助无门, 因此, 要在相关机构开通残疾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 让残疾人的权益得到及时的维护。另一方面赋予所有用人单位的一项法定责任。比如说对于违法规定的企业收取一定的违法费用, 并及时表扬和奖励接收残疾人就业的企业, 进行相关的评比, 让企业产生积极的荣誉感和社会责任感。
3.2 加强政府在残疾人就业中的主导作用
在国际上, 《残疾人权利公约》要求各缔约国要在公共部门雇用残疾人。公共机关吸收残疾人就业是一种普遍做法, 部分国家甚至对公共机构规定了更大责任。如日本规定民间企业须雇用1.5%的残疾人, 国家和地方公共机关须达2%;印度规定政府机关和公立机构必须按3%的比例雇用残疾人, 而我国只要求不低于1.5%的比例。由于残疾人就业困难, 需要政府加强干预, 主要是采取特殊就业政策、鼓励雇主承担社会责任、防止雇主随意解雇残疾人。如美国在2001年的财政年度预算中, 批准劳动部新设残疾人政策就业办公室, 在2007年还颁布了总统令, 将9月作为残疾人就业意识月。在德国、荷兰等国家, 残疾人的劳动合同受到法律的自动保护, 除非国家机构同意, 否则不允许解雇。
一方面政府应积极创造就业岗位, 扩大残疾人就业机会, 实行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多层次、多渠道的发展就业方针。
另一方面应鼓励社会各方面依法兴办社会福利企业、工疗机构、盲人按摩机构等福利性企业, 吸纳更多的残疾人就业。加强对适合残疾人就业岗位的研究和开发, 开辟适合残疾人就业的新渠道。
3.3 强调企业的社会责任, 实施对企业安残工作的优惠政策
企业的社会责任是指在市场经济体制下, 企业的责任除了为股东追求利润外, 也应该考虑相关利益人, 特别是雇员的利益, 雇员利益是企业社会责任中的最直接和最主要的内容。首先, 要消除对残疾人的歧视, 其次要把安置残疾人当做企业的责任。要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 尽到自己的责任。同时实行保护性集中就业, 是许多市场经济国家安排残疾人就业所采用的主要方式。如日本规定在一般单位就业确有困难的重残人, 由庇护性工场予以安置。我国福利企业集中了大量残疾人就业, 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原有很多优惠政策不再存在, 部分福利企业难以为继, 尤其是随着2007年税收政策的调整, 福利企业受到严重影响。因此, 政府应该继续鼓励福利企业的发展, 提高对企业安残工作的优惠力度。
3.4 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建设
我们的社会要大力宣传普及以人道主义、人权保障为核心的新残疾人观, 提高全社会依法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意识, 把对残疾人的广泛同情和慈善意识, 上升到认识和维护残疾人不可剥夺平等权利的人权保障的高度以及全面正确看待残疾人、将残疾人作为人力资源来看待的意识。具体做法可以是:一是政府要积极宣传身残志坚的例子, 转变对残疾人的歧视观念, 为残疾人创造一个无歧视的和谐环境。让更多的人认识到:残疾人因为疾病或者意外身体残缺, 但是残疾人一样可以有作为。和普通人一样, 有人的尊严和权利, 有参与社会生活的愿望和能力。作为公民, 有宪法赋予的合法就业权。残疾人热爱生活, 乐观进取, 自尊自强自信自立的精神都可以激励身边处于困境的人。二是要为残疾人创造一个出行无障碍环境, 比如为盲人提供公交车语音提示器, 设置盲道和坡道, 让残疾人上下班方便。三是促进公益岗位安排残疾人就业, 使其成为残疾人就业新的渠道。
3.5 加强残疾人自身的就业能力, 转变就业观念
残疾人要身残自坚, 加快学习新技术能力, 积极参加各种技能培训, 转变就业观念, 多尝试多种工作, 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在当今时代下, 有条件的残疾人要树立自主创业意识, 因为国家制定了扶持残疾人个体就业的优惠政策, 对残疾人个体就业实施小额信贷扶持到户、结对帮扶、减免税费, 鼓励有一技之长的残疾人应树立创业意识, 走个体就业之路。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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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王嘉瑛, 当前残疾人就业的几点思考[J].中国民政, 2005年第05期
[9]钱鹏江, 残疾人就业之现状[J].中国残疾人, 2004年第07期.
8.西安市残疾人就业情况调查 篇八
【关键词】残疾人就业;特点;问题;对策
就业是民生之本。残疾人就业问题关系到公民权利的实现和生产力的解放。残疾人拥有平等的参与社会生活的愿望和能力。促进残疾人就业既是充分利用人力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和目标。近期,我们对西安市残疾人就业情况作了调查,现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残疾人数量及各类残疾人数量情况
西安市残疾人总数为57.8万人,其中城镇残疾人17.8万人,占30.80%;农村残疾人40万人,占69.20%。在残疾人中,视力残疾8.59万人,占14.84%;听力言语残疾14.84万人,占25.69%;肢体残疾16.8万人,占29.07%;智力残疾3.86万人,占6. 68%;精神残疾4.28万人,占7.40%;多重残疾9.42万人,占16.30%。在各类残疾人中,中、重度残疾人28.8万人,占49.8%。
(二)在就业年龄段有劳动能力残疾人数量及就业情况
在就业年龄段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约有20.34万人,约占就业年龄段残疾人的83.6%。目前己就业残疾人18.23万人,约占就业年龄段有劳动能力残疾人的89.6%。
(三)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情况
1997年,“西安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经市编委批准成立,处级建制,财政全额拨款,编制13名,现有12人。2008年,“西安市盲人按摩指导中心”经市编委批准成立,牌子挂在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挂牌后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机构规格、经费形式等维持不变。西安市13个区县都有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沣东新城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尚在组建之中。
二、主要特点
(一)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是残疾人就业的主渠道。为加快推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工作,西安市于2000年以市政府9号令形式发布了《西安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实施办法》。市残联与市财政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市级财政部门代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有关问题的通知》、与市地税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地税部门代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有关问题的通知》,形成了多部门联手推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格局。2001年到2011年,年审单位由1万余家增加到6万余家,残保金征收由1700万元提高到2.4亿元,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由6000余人提高到2.3万人。2002年到2011年,每年新增就业1000余人。实现了残疾人按比例就业人数和残保金征收额的双增长。
(二)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
以安置残疾人和规范用工制度为重点,扩大社会福利企业规模,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在全市115户社会福利企业中,集中安排残疾人职工2918人,残疾人职工占到职工总数7682人的38%。陕西长城建筑制品有限公司2003年安置23名残疾人,到2011年底安置残疾人总数达到了104人,残疾职工年平均收入在2.6万元以上。
(三)鼓励残疾人自主创业
2005年,西安市启动了“残疾人创业行动”,引导和扶持残疾人开办小商店、小摊位、小餐馆、盲人按摩店,开展修理自行车、配钥匙、补衣服等便民服务,鼓励残疾人自主创业,增加残疾人收入,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对符合条件的,政府给予每名残疾人1000到2000元的资助,7年来共投入扶持资金197.4万元,扶持1787名残疾人自主创业。
(四)扶持农村残疾人就业
2000年,西安市开始引导和扶持农村贫困残疾人“庭院绿色行动”、“自强绿色行动”、“退耕还林绿色行动”和“千人万树绿色行动”,发展种植、养殖业和多种经营。2009年,西安市开始对农村残疾人种养殖户连续三年扶持,户年扶持资金1000元,2011年提高到1200元。10年来,全市共投入扶持资金708.83多万元,扶持7640多名残疾人开展种植和养殖业。2009年以来,西安市投放资金171万元创建市级就业扶贫基地17、区县级40个,为残疾人提供项目咨询、技术培训、病虫害防治、农产品销售等服务。
灞桥区洪庆街道办吴肖亚村三组胡虎子,二级肢体残疾。2006年,在区残联的帮助下,带领村里5名残疾人养鸡。2009年,被列为区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市残联、财政局社保处深入现场确定给予资金扶持。目前,已建成3个温室大棚,4个养鸡场,存栏近10000只,安置残疾人10余名。周至县周一村猕猴桃种植基地是帮扶残疾人发展猕猴桃的基地。基地现扶持残疾人213人种植猕猴桃560亩,其它杂果100余亩,2008年被国家农业部确定为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基地扶持七组肢体残疾人李争民2200元购买生产资料,其2亩猕猴桃成品果园连续两年大丰收,还建起了冷库,收入达六七万元,现已脱贫。临潼区相桥残疾人奶牛养殖基地根据残疾人实际情况,为残疾人送岗位、送技术、送资金、送奶牛的多种帮扶模式。共帮扶残疾人185人,残疾人平均年增收1800元。为西安市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建设创造了一个“公司+基地+残疾人户”的扶贫模式。
(五)培训残疾人职业技能
以就业需求为导向,以实现就业为目的,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培训机构开展多层次、多元化的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加强订单式培训、定向培训和定岗培训,结合市场和残疾人需求,适时开设和及时调整培训专业,强化实际操作技能训练和职业素质培养,提高残疾人就业竞争力和培训后的就业率。职业技能培训专业有电脑操作、手机维修、家电维修、电脑维修、液晶显示器维修、插花、茶艺、盲人保健按摩、会计、兵马俑仿制技术、串珠、手工艺制作等二十余项。十年来,西安市共培训城镇残疾人17000余人,培训农村残疾人16000余人,培训盲人50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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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举办残疾人就业洽谈会
2003年起,西安市己连续举办了10届残疾人就业洽谈会和洽谈周活动,为残疾人实现就业的搭建了广阔平台。“十一五”期间,仅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就接待各类就业咨询4万余人次,单位用工登记1200余家,残疾人求职登记4000余人次,向用人单位推荐残疾人就业8000余人次,有2500余人通过推荐上岗就业。
三、存在问题
(一)观念性问题
传统的残疾人就业观制约了残疾人就业。政府一些部门把残疾人就业局限于物质保障,对残疾人就业以“扶残助残”为主,忽视了残疾人通过就业、创业实现自强、自立的愿望;救济色彩严重,对残疾人重物质救济,轻社会参与;重同情恩赐,轻权利尊严,不能满足残疾人全面发展的需要。一些部门把残疾人就业看作是政府的事情,是残疾人工作部门的事情,认为“与己无关”,工作中带有明显的随意性和冲动性,难以形成促进残疾人就业的长效机制。
(二)保障性问题
在社会保险方面,残疾人就业后,部分用人单位不能按照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与残疾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为残疾职工缴纳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即使缴纳也不是全部险种。这种情况在民营企业、私营企业尤为突出。在最低生活保障方面,现行的低保政策规定家庭成员一旦就业其不再享受低保补贴,如家庭人均收入超过低保人均标准其家庭将不再享受低保补贴。残疾人作为特殊困难的群体,就业难,稳定就业更难。残疾人临时性、不稳定性地就业直接导致家庭原先享受的低保补贴减少甚至取消。残疾人即便就业,工资水平也不高,甚至会出现就业拿到的工资低于原家庭享受的低保补贴。各级残联费劲周折为残疾人找到了工作岗位,但是残疾人不是不愿意去,就是干了没几天就不干了,导致这一现象发生的根本原因就是原先享受低保补贴的残疾人就业后其个人、甚至家庭将不再享受低保补贴,较之就业前家庭收入增加不多、甚至减少,与低保关联的如住房、教育、救助等一系列社会保障政策也不再享受。这极大地影响了部分残疾人的就业积极性。
(三)投入性问题
重视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而用于残疾人就业的经费投入不足。西安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金额逐年大幅增长,残疾人就业人数、比例并未同步增长;直接用于残疾人就业方面的资金未实现同步增长。2011年西安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2.4亿,直接用于残疾人就业和培训的资金仅600万,占征收比例2.5%。
四、几点建议
(一)坚持将残疾人就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充分发挥政府在残疾人事业中的主导作用,真正形成政府主导、残联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特别是人社、财政、税务、工商、城管执法、宣传、残联等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扎实工作,坚持把残疾人就业需求放在首位,急残疾人所急,想残疾人所想,为残疾人就业办实事、做好事、提供一切周到便捷的服务,使残疾人通过就业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
(二)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
对已就业的残疾人要监督用人单位依法为其办理各种社会保险,充分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逐步健全教育培训、劳动就业、法律援助等领域的专项救助制度。加强残疾人扶贫和指导贫困残疾人就业。对于享受低保补贴的临时性就业残疾人要给予其一定的就业适应期,待其完全适应工作岗位,稳定就业后,逐步减少、取消其低保补贴。
(三)坚持加大资金投入
各级财政要将残疾人就业工作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并实现逐年增长。加大残疾人多种就业形式的扶持力度,逐步扩大扶持面。要合理使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确保就业经费及时划拨到位,为加快促进残疾人就业提供财力保障。
(四)提高服务水平
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要牢固树立公共服务意识,坚持将残疾人就业工作融入公共就业全局之中。提高残疾人就业服务工作质量,完善职业指导、职业心理咨询、职业技能培训、职业能力评估等服务环节。加强对残疾人用人单位的服务意识,积极协调解决用人单位的残疾人相关事宜,提高各单位安置残疾人的积极性。
(五)机关带头
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控股企业中为残疾人预留岗位,并定向招录残疾人。此前有公益组织的调查报告显示,全国30个大中城市中,国家机关招录残疾人比例最高的仅为0.39%,远低于1.5%的法定比例。吸纳残疾人就业,企业行动固然重要,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更要带头示范。北京的一些做法值得借鉴。
【作者简介】
高奇峰,供职于西安市委政研室。
9.残疾人就业指导员试题 篇九
1.对残疾人最大的尊重,就是像对待健全人一样真诚、自然地与其交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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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劳动预备制是指政府有计划、有步骤的组织城乡初、高中毕业生在就业前接受相关的教育,并实行就业准入的制度。Y N
3.高血压患者老张发生脑卒中,右侧偏瘫合并严重语言障碍,导致其说话、行走、右手及体力等功能下降,老张属于残疾人,可以办理残疾人证。()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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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4.角色是个人对社会的适应,人们总是通过各种角色的扮演在社会上实现自我表达。5.就业指导员在接待来访残疾人士时不能提供太多帮助,不断的嘘寒问暖,会挫伤他们的自尊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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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集中使用残疾人的用人单位中从事全日制工作的残疾人职工,应当占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7.我国的职业分类大典是1999年颁布的。8.只要是没有工作,就是失业。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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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残疾人保障法》的立法宗旨,就是为了保护残疾人不受另类对待或者不受侵害。
10.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应当纳入财政预算,专项用于残疾人职业培训以及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截留或者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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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残疾人就业条例》中的残疾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所指的残疾人中符合法定就业年龄的残疾人。Y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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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没有任何准备就进行创业一定赚不到钱。13.创业项目选择的标准是哪个项目挣钱多就选哪个项目。14.视力残疾人生活在黑暗之中,失明使得他们丧失了获得环境信息和有效控制环境的能力,因此,就业指导员对视力残疾人要更加关注,对他们的怜悯应多于对其他类型残疾人。()15.再次择业是从业者提高就业质量、调整发展方向的好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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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 选 题
1.小张自幼患小儿麻痹症,肢体残疾四级。自修财会大专学历。毕业两年来在求职过程中多次因为残疾被用工单位拒绝,也有的用工单位愿意接受他,但是提供的岗位多是收发报纸,接电话等工作,让小张在心理上难以接受,虽然在家人的劝说下,勉强接受了一份办公文秘的工作,但是时间不长就不辞而别,自动离岗,用人单位对这种行为十分不满。当小张来找就业指导员寻求帮助时,就业指导员以下列哪种说法开始,会比较有利于谈话的进行()。A)你自修财会,获得大专学历,毕业两年来,在求职过程中,多次因为残疾被用工单位拒绝。被拒绝的心理一定很愤怒
B)用人单位看不到你的才华,提供和你专业无关的岗位,我想你一定比较失落C)你也知道残疾人找工作很难,有个单位接收你,你应该珍惜这个机会,先好好做 D)不辞而别,自动离岗,你这样的行为会加深用人单位对残疾人的偏见 2.以下哪些是开展残疾人职业培训的方式()。
A)专项职业培训B)定点职业培训C)购买培训成果D)订单式培训
3.下列关于残疾人心理问题成因的说法,正确的是()
A)残疾人自身缺陷或障碍而导致其不能正常参与家庭和社会生活B)外界给予残疾人的过度关怀照顾,反而提醒其处于劣势地位C)阻碍残疾人社会交往的各种社会客观因素D)经济、教育、伦理和习俗等各方面的压力
4.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的持《再就业优惠证》且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员,在相应期限内给予()的补贴。
A)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应缴纳部分B)基本医疗保险企业应缴纳部分C)失业保险企业应缴纳部分
D)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应缴纳部分
5.有关部门对从事农业生产劳动的农村残疾人,应当在()等方面给予帮助。
A)生产服务C)农用物资供应B)技术指导
D)农副产品收购和信贷6.创业者如申请了小额担保贷款,却不按时还款应受到()惩罚措施。
A)经办银行会对借款人的违约金额计收罚息
B)借款人不良信用记录将记入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C)限制其他金融机构为其办理住房、汽车、经商等其他个人贷款D)社区将其不良信用记录记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个人信用档案,不再给予再就业优惠政策7.近年来,各地陆续发生山西“黑砖窑”事件、新疆“包身工”事件以及安徽合肥大量搬家公司专门“招募”智障流浪人充当搬运苦力等系列案件,涉及许多智力残疾人,这些智力残疾人大多没有工资,生存条件恶劣。这些事件中违反了残疾人保障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哪些基本原则?
A)平等就业权
B)禁止歧视残疾人 D)禁止侵害残疾人
C)禁止强迫残疾人劳动8.以下哪项做法符合《残疾人就业条例》的规定?()
A)某县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组织残疾人参加计算机培训,每人收取500元培训费
B)经过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批准,某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在该市范围内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C)某企业不雇佣残疾人也拒不缴纳就业保障金,当地财政部门对其进行警告,责令限期缴纳
D)某地政府采购一批文件袋,选择了单价3元的甲厂,而没有选择单价4元的集中使用残疾人就业单位乙厂9.林先生的外贸服装店2009年因金融危机倒闭了,林先生因此欠下一大笔外债,为了还债他决定二次创业,他至少应该做好()再开始二次创业。
A)做好二次创业可能会再失败的心理准备C)尽量选择以稳妥起见的项目
B)对市场行情有深入的分析和把握
D)选择相对稳定的融资模式10.以下是就业指导员小王在一天工作中做的几件事,做法妥当的是()
A)在与求职者赵某初步沟通后,认为自己不适合为其做指导,又为服务对象推荐了一名新的就业指导员
B)在帮助求职者李某成功找到工作后,一再叮嘱遇到任何问题,都可以来找他,会帮助李某解任何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C)在为求职者刘某进行职业素质测评前,充分为其讲解测评的局限性,使其理解测评结果只是指导过程中的辅助工具
D)为保障整个指导过程中的私密性,向单位领导建议单独成立一个指导室,而非现在的大厅集体办公
选 题
1.下列关于患有听力障碍的残疾人的说法,正确的是()
A)一般而言,他们性格内向,脸部表情较为单调
B)一般而言,他们对别人的言语行为不敏感,也不易有疑心
C)一般而言,他们抑制心理较强,常有自卑感,猜疑心也较重D)一般而言,他们依赖心理较强,成就动机不足,行动不便 2.下列关于探问技术的说法,错误的是()
A)开放式询问是探问技术的一种
B)封闭式询问是探问技术的一种
C)开放式问题的探问技术常用在咨询的开始,就是鼓励来访者多表达自己
D)封闭式询问不属于探问技术
3.以下哪种心态对于创业来说比较适合?()
A)在继续做决定的时候总想着“再让我考虑考虑吧”
B)总是拐弯抹角的宣布可能得罪他人的决定
C)很能吃苦,面对多繁重的工作都不会寻找借口躲避D)坚持自己的决定却常常没有考虑到后果 4.下列说法对残疾人调节不良情绪没有帮助的是()
A)勇敢的面对不良情绪,找出改善不良情绪的途径 B)正确对待遇到的问题,观念产生情绪而非事件本身
C)掌握合理宣泄的方法和途径,将不愉快的情绪表达出来
D)处理不良情绪的最好办法是搁置,不要去想它,过一段时间就会自动化解了5.依据事物的属性或特征对事物进行区分和类聚,是信息存储中的()。
A)分类法 B)排序法
C)主题法
D)标记法
6.来访者:我赋闲在家,烦的很。昨天我对爸爸发了一顿脾气,连我妈妈也被我数落。我弟弟看情况不对,拨腿就跑,没想到还是被我硬拉了回来。就业指导员:我能理解你的心情。找工作四处碰壁,没有满意的工作,你很失落,伤害了家人,你自责,更加难过。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这位就业指导员使用了语意简述技术
B)这位就业指导员没有使用语意简述技术 D)这位就业指导员使用了影响性技术 C)这位就业指导员使用了具体化技术
7.小额担保贷款中经办机构对个人发放的贷款最高额度是(),符合条件的妇女创业贷款最高额度是()
A)8万元 10万元B)5万元 8万元
C)3万元 5万元
D)5万元 10万元 8.李小姐开办了一间化妆品公司,因为闹市区租金太贵,所以选址在一个偏僻的郊区,晚上经常只有她一个人在公司值班,为了免遭抢劫盗窃的风险,李小姐最好采取()办法防范。
A)让公司其他员工替自己值班
B)取消晚上值班制度
C)雇佣一名男性保安
D)购买保险
9.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比例达不到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
A)罚款 B)税收 C)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D)罚金
10.信息的()使得它的价值与所存在的时间成反比。
A)传递性B)转换性 C)时效性
D)客观性
11.一般在()可以进行小额担保贷款办理。
A)经办此项业务的商业银行
B)社区
C)有闲钱的居民个人
D)私营贷款公司
12.违反《残疾人保障法》规定,对侵害残疾人权益行为的申诉、控告、检举、推诿、施延、压制不予查处,或者对提出申诉、控告、检举的人进行打击报复的,由其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并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
A)严肃查处 B)给予处分
C)送交司法部门追究责任
D)拘留
13.“提高自身素质,增强就业能力”,是残疾人劳动者()
A)应有的权利B)无法解决的问题
C)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D)难以达到目标
14.以下哪一项构成了残疾人就业歧视?()
A)某残疾人不懂英文,某外资企业不予雇佣
B)某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因产品质量不合格被工商部门没收并罚款
C)某残疾人因长期无法完成一线岗位工作任务,从一线岗位转岗至单位后勤部门,每月工资因此下调了100元 D)某残疾人左下肢轻度残疾,应聘计算机管理员职位且在考试中成绩名列第一,但企业以影响形象为由不予录用
15.()应当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
A)县级以上人民政府B)社会
C)社区
D)事业单位
16.赵某是位刑满释放的肢体残疾人,曾经是位优秀的电工,多次求职都被拒之门外。面对这种情况,就业指导员最恰当的做法是()
A)帮其修改求职简历,隐瞒曾犯罪的事实
B)帮其联系一些简单的体力劳动工作,先就业再慢慢找电工的工作
C)联系招用电工的用人单位,为企业做用人指导并耐心引导D)为其推荐更多的电工岗位,使其坚信精诚所至金石为开
17.为了更好的为残疾人服务,残疾人就业指导员需要掌握的知识不包括()
A)残疾人职业生涯发展规划知识
B)沟通与倾听技能与技巧
C)残疾人就业政策和法规 D)调查研究与统计知识
18.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最早得到中国残联领导肯定是在()
A)2003年全国社区残疾人工作现场会
B)2002年第试一次全国残联工作会议
C)2000年,中国残联两次大调研 D)1998年第十二次全国残联工作会议
19.中年期的人格变得较为成熟,具体表现为()
A)内省日趋明显,即越来越善于自我反思B)男性更加男性化
D)心理防御机制运用的越来越少 C)女性更加女性化
20.下列做法中,残疾人就业指导员没有尊重服务对象隐私的是()
A)为了化解服务对象与单位的矛盾,找到其单位的领导进行沟通以化解矛盾 B)如实告诉用人单位求职者张某是位刑满释放的人员 C)经过匿名处理,把服务对象的故事作为工作案例
D)面对有自杀倾向的服务对象,找到其家人进行沟通交流
案 例 题
2011年10月7日晚11时,高位截瘫残疾人朱兰英得知外公去世,为参加第三天举行的外公葬礼。朋友连夜为她购买了10月8日上午7点45分成都航空的航班。次日早上6点多,朱兰英乘坐轮椅独自一人到了昆明机场,顺利地办理了值机,通过了安检,但在成都航空的登机口,机组人员以轮椅登机需要提前72小时申请为由拒绝其登机。朱兰英说“我外公是头一天晚上11点钟去世的,我不可能72小时就知道我外公要去世了。”但直到航班起飞,对方也没让她登机。朱兰英在未能乘坐航班后,情绪激动,多次堵塞登机口,欲强行登机,并阻止其他航班旅客登机。为防止朱兰英强行闯入航空器,现场执勤公安民警及机场工作人员对其进行劝阻,期间朱兰英从轮椅上摔落。之后几天,朱兰英与父亲、三名盲人,在昆明机场候机大厅拉起横幅进行抗议,要求昆明机场高层道歉,此行为引来众多旅客围观。
一个月后,朱兰英提起了诉讼。云南昆明律师张某某为她提供了免费法律援助。朱兰英提出,要求被告成都航空公司返还双倍票款,赔偿总计1万元的经济损失,并在媒体公开道歉。
成都航空则答辩称,朱兰英订座时未说明自己是高位截瘫,故意隐瞒事实,并且未按民航局相关规定提前到候机楼办理登机手续,导致被成都航空拒载,责任在于朱兰英。据了解,该航空公司规定,高位截瘫人士如果乘坐成都航空飞机,首先要提出申请客票的申请,待客服人员向总部报告并获得批准后,乘客在航班起飞前96小时以内填开由县、市级或相当于这一级的医疗单位填写的诊断证明书“一式三份,填写”特殊旅客乘机申请书“一式三份,以表明如果旅客在旅途中病情加重、死亡或给其他人造成伤害时,由申请人承担全责。原则上还需要由合适的人员陪同,且无论航班是否打折,必须购买全价票。满足上述所有条件后,旅客应在航班起飞前96小时内,48小时前购买客票,必须到指定购票处购票,不能使用电子购票、电话购票等方法。只有在满足上述规定后,高位截瘫人士才能乘坐成都航空的航班出行。
请认真阅读案例,并回答以下问题,每题有一个或多个答案。
4.如何判断该航空公司拒绝残疾人登机的做法?()
A)可以理解,毕竟残疾人搭乘飞机需要更多地照顾和特殊安排,残疾人应当遵守其规定。
B)既然航空公司规定在先,购买机票相当于双方签订航运协议,航空公司的规定应当是协议的一部分,残疾人如果购买机票,即认为对这部分协议的认同,所以航空公司可以拒绝其登记。
C)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因此,为残疾人出行提供必要设施是航空公司应承担的责任,而不是对残疾人额外的照顾。航空公司的规定本身涉及违法,应认定无效。D)以上说法都不对
5.航空公司的规定是否构成基于残疾的歧视?()
A)构成歧视。航空公司的规定直接针对残疾人设置了大量的不平等条件,而且规定其他人可以购买打折票,而残疾人不可以,是明显的歧视。
B)不构成歧视,民航是特殊行业,针对特殊情况作出安排符合法律的规定。C)根据目前的法律法规还难以判断。
D)不构成歧视,残疾人乘机需要民航系统做更多的准备工作,因此,民航系统可以提出相应要求
6.针对目前存在的航空公司拒载残疾人的现象以及其他公共服务领域存在歧视残疾人的情况,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A)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删除或修改包含对残疾人带有歧视性的规定或者不合理的限制条件。B)加强对公共服务领域工作人员关于保障残疾人无障碍出行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技能的培训。
C)完善无障碍设施,提供更方便的手续办理和登机流程,使工作人员能够更加从容应对各种残疾人乘机出行问题。
10.残疾人就业企业调研报告 篇十
为了更好的掌握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促进残疾职工就业岗位的转型提升,激发用人单位安置残疾职工的积极性,天心区残联联合区地税局于7月12日-13日对区内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企业情况进行了走访调研。
走访采取“一看二讲三听四问”的形式,一是实地查看了残疾职工的工作环境,向用人单位或缴纳就业保障金的单位对关爱残疾人事业的支持表示感谢;二是对用人单位宣传了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调查政策落实情况;三是听取了用人单位对职业技能和订单式培训的建议和意见,探讨残疾职工就业岗位转型提升;四是对已就业残疾职工询问残疾人培训及就业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调研通过听取汇报,实地走访、查阅有关资料和发放走访残疾职工情况登记表的形式,进一步了解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基本情况和对企业今后发展的基本思路。现将调研情况综述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们走访对象包括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福利企业、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企业、残疾人个人创业企业和未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企业等八家单位。
(一)福利企业基本情况
此次调研的福利企业一是湖南长福彩色印务有限公司。主要产品:书报刊、商标印刷、装订包装等。职工总人数108人,残疾人总数51人占人员比例47.2%财务年产值2580万元,年销售2138.48万元,年退税99.37万元。残疾人上岗率87%,福利及保险人均年收入为1.38万元。
二是长沙兴晖机械加工厂。主要产品:机械加工件,职工总
人数16人,残疾人总数4人占人员比例25%财务年产值368万元,福利及保险年收入1万元。上岗率100%。
三是湖南新兴电器设备有限公司。主要产品:万能转换开关,各种配电箱。职工总数34人,残疾人总数14人占人员比例41%,年产值1008万元,年销售930万元。退税49万元残疾人上岗率100%福利及保险人均年收入1.32万元。
四是长沙明星锅炉配件厂。主要产品:五金交电、机电产品
等,职工总人数62人,残疾人总人数20人占人员比例32%年产值1298万元。年销售962万元,退税67.4万元。残疾人上岗率90%福利及保险人均年收入为1.5万元。
(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企业情况
此次调研的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企业一是武汉好又多
百货商业有限公司,主要销售:职工总人数159人,残疾人总数5人退休1人,人均年收入1.2万元安置超比例完成。公司为了关心、关爱、残疾人员工每年过节给予慰问发放购物卡,为退休员工开欢送会。
二是长沙恒动泵业有限公司,是残疾人个人创业企业,职工
总数12人残疾人总数2人,安置比例完成。
三是重庆海尔家电销售有限公司,职工总人数300人,残疾
人职工为零,去年缴纳就业保障金10万元。
四是湖南天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职工总人数50人,残
疾人总数为零,去年缴纳保障金4500元。
所调查的这些企业,生产的产品有市场、销路广、效益好,按要求安排残疾人就业基本到位,享受的优惠政策基本落实,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产品销路广效益好。我们所调研的8个企业,基本
上生产的是机械、电器产品等,远销全国各地和国外,厂里基本上无库存产品。同时,效益好,所调研的4个企业利润都在10-15%,没有一个企业包括福利企业亏损。
(二)、安排残疾人较到位。在调研4个福利企业中,总职工人数220人,其中安排残疾职工89人,占40%,达到了福利企业安排残疾人25%的比例。
(三)、上交税收及时返还。4个福利企业在去年,区国税局共返还税金215.77万元,全部及时返回到各福利企业。
二、存在问题
从调研全区8个企业的情况来看,我区福利企业生产情况和
安排残疾人情况总体较好。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1、残疾职工文化技能较低。在我们调研疾人职工中,其中
1个残疾大学生、2个中专生、5个高中生,其余都是初中以下的文化水平。从残疾人就业的工作来看,从事技术工作,占20%,还有80%的残疾职工工作在第一线,从事体力劳动。
2、残疾人就业上岗率不足。一是企业安置的残疾人员无法
上岗,如无劳动能力的和多头挂名的;二是有相当一部分企业安置的残疾人员不需上岗,只挂名领酬,只需在有关部门检查时才临时通知上岗;三是有些福利企业的没有或只有少量适合残疾人员的劳动岗位。
3、企业的重视程度还不够。表现在个别企业对扶残助残的氛围还不够浓厚,一些歧视残疾人、损害残疾人权益的现象还时有发生。个别单位和企业缺乏扶残助残意识,对吸纳残疾人就业积极性不高(如重庆海尔家电销售有限公司)。个别单位的领导对残疾人就业保护的法律和政策了解不够,对促进残疾人就业工作认识不足,甚至存在片面强调投资环境而抵制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和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现象(如湖南天晟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
4、残疾人就业面仍然较窄。残疾人受自身文化水平、知识面和社会参与能力、经济状况等诸多因素制约,个体就业难度越来越大。几乎所有残疾人从事的都是一些技术简单的低收入工作,而且稳定性较差,生活水平很难提高,岗位竞争日益激烈,形成僧多粥少的局面,残疾人就业更加困难。即使就业了也是没有实现同工同酬,各种保险也很难依法落实。有些福利企业甚至不让残疾人上班,每月只200-400元不等的补贴,这就从根本上失去了就业的意义,对这样的企业来说是钻了政策的空子,侵占了残疾人利益。
三、几点建议
结合此次调研,给我们一些启示,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大力促进残疾人就业,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如何在现有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管理、以人为本、创新服务,积极应对新形势下劳动力供需矛盾突出、残疾人培训不足、就业困难的局面,千方百计推进残疾人就业,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是我们必须面对的一个难题。为此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1、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推进残疾人就业和权益维护。残联作为残疾人的主管部门,要采取各种措施,加强对《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政府部门、社会各界和企业法人对残疾人就业工作的认识,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依法安置残疾人就业。要大力弘扬残疾人自强不息、艰苦创业的奋斗精神,树立残疾人自主创业成功的典型,带动、引导更多残疾人投身到自主创业的大潮中来。要积极倡导团结、友爱、互助的社会风尚,努力在全社会营造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氛围。税务部门要加大对企业未缴纳就业保障金单位的征收力度,未安置的单位或者未及时缴纳就业保障金的单位实
行每季、或者年底在有关新闻媒体、报刊进行曝光,督促这些单位履行安置残疾人就业的责任和义务。对福利企业的年检,在安排残疾人就业和核定残疾职工比例时,由残联严格把关,对安置上岗率不足,有歧视职工、职工投诉的现象实行税金返还时采取罚金的举措给予处理,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2、加大培训力度,着力提升残疾人的文化技能水平。区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要尽可能为残疾人就业提供各种服务和帮助,千方百计扩大残疾人就业面。要高度重视残疾人就业技能培训,尤其要提供适合残疾人自身特点和满足市场需求的各种职业技能培训,不断提高残疾人技能水平和竞争能力,逐步使残疾人就业从低技能、低收入转变为高技能、高收入。残疾人福利企业或者有关企业单位要积极开展残疾职工职业技能培训,提高残疾人职工的文化水平和技能水平,要制定计划,组织残疾职工分期分批培训或由区残联统一培训,要使每一个残疾职工掌握一至二门技能,促进残疾职工技能水平不断提高。区税务局要认真落实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的各项优惠政策,鼓励民营企业兴办福利企业,安排残疾人集中就业,对残疾人自主创业的残疾人要给予税收优惠,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减少创业风险,区劳动和人力资源保障局要依法加强劳动监察,坚决纠正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同时要积极为残疾人就业搭建各种服务平台,通过举办残疾人专场招聘会、开通残疾人就业绿色通道等多种渠道,为残疾人实现就业创造便利条件。
3、加大管理力度,加强规范福利企业退税和日常管理。一是对福利企业的减免税,要严格实行“先安残后审核、先征税后返还”的操作规程,民政和税务应共同审核,互相监督。同时应制定相应的检查监督措施和违规处置办法,加大对不按政策减免税、不及时足额退税和截留退税情况的检查监督力度,使福利企
业的减免落实。二是加强福利企业日常性管理。针对福利企业中“一证多用、一人多岗、出勤率不高、侵犯残疾人权益”等违规行为,残联、民政、税务等部门要经常进行检查监督,防止残疾人员不到位,预防国家税收的流失。针对避交税收现象,加强征收力度,确保税收优惠政策真正落实到残疾人身上,解决残疾人的实际困难。对冒名顶替的福利企业要坚决清理,将民政福利企业退税,与福利企业残疾职工劳动报酬直接挂钩,能够体现多安置多优惠的原则,切实保护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完善国家对福利企业的扶持政策,使国家的税收扶持政策真正造福残疾人和名符其实的福利。
4、加大年审力度,深入推行按比例就业并发挥保障金协调作用。省政府第106号令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企业等,均应按照本单位从业人员的一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不能按照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每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于扶持和帮助残疾人实现就业。”但是从调查的单位中,还有不足额缴纳就业保障金或者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现象,造成政策落实的不严肃性,建议税务局能够及时宣传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政策法规,在规定的时间段内完成年审年检工作,对缴纳就业保障金有贡献的单位,采取以奖代拨的方式,联合区残联给予奖励。从而推动全社会都来关心帮助残疾人,营造关爱残疾人就业的浓厚氛围。
11.残疾人就业中心 篇十一
一、残疾人就业难的原因
众所周知,残疾人是社会中的特殊而困难的群体,总体上看,他们在文化程度、劳动能力等方面都略逊于健全人,这就决定了他们在现有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就业竞争处于弱势。究其原因我们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残疾人自身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规定:“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由于身体的缺陷或障碍,使得他们在生产劳动中与健全人相比存在着诸多的不便,这就决定了他们在就业竞争中往往会优势不突出,劣势反倒明显,这必然会导致残疾人缺乏自信心,时间久了自然就会产生自卑的心理,认为自己什么也干不了,什么也不行,于是,在生活中就会有一种依赖感,把希望都寄托在别人身上,实现就业自然就会障碍多多。
(二)部分残疾人家庭对残疾人的过度保护
目前,我国拥有8296万残疾人,这些残疾人分布到具体的家庭,平均每5户家庭当中就有一户拥有残疾人。我国残疾人的社会保障受传统家庭观念的影响,强调家庭的自我保护功能,很多家庭都愿意承担对残疾人的照料和护理,这些家庭对残疾人都没有过高的要求,也不指望他们能有多高的发展,只是寄希望于把他们照顾好,将来能有口饭吃就可以了,正是出于这种心理和想法,残疾人家庭一开始就对残疾人处于一种放弃或一种保护照顾状态,没有意识到或者更确切地说是不忍心培养他们的独立性,这样的家庭往往很少让残疾人自己去做什么事情,而是由家人代替他们去做,长此以往,他们就缺少了锻炼的机会,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自然就会很差,甚至他们原本存在的生存意志力也会随着这种家人的过度保护而渐渐的丧失掉,使得原本可以通过锻炼而获得的劳动能力也无法获得了。因此,我们认为,残疾人家庭成员的过度保护也是造成残疾人就业难的原因之一。
(三)无障碍环境设施的不完善
无障碍环境建设包括物质环境无障碍建设以及信息和交流的无障碍建设两方面。物质环境的无障碍主要是指:城市道路、公共建筑物、公共交通设施和居住区的规划、设计、建设应方便残疾人通行和使用,如城市道路应满足坐轮椅者、拄拐杖者通行和方便视力残疾人通行;公共建筑物应考虑出入口、地面、电梯、扶手、卫生间、房间、柜台等设置残疾人可使用的相应设施和方便残疾人通行等。信息和交流的无障碍主要是指公共传媒应使听力语言和视力残疾者能够无障碍地获得信息,进行交流,如影视作品、电视节目的字幕和解说,电视手语、盲人有声读物、盲文、大字印刷、方便盲人、聋人使用的网络,电子信息和辅助设备、技术等等。
我国的无障碍设施的建设起始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中期,近三十年来,虽说我国的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是还有一些不完善的地方,比如,一些公共场所设有许多台阶,却没有坡道,有的即便是有坡道也是建的陡峭,不合乎无障碍的要求,这就为肢残人的出行造成了不便,一些道路没有盲道,或者有盲道,但是却被停放车辆或是摆放着其他的物品,这极大程度的影响了盲人朋友的出行;在公共信息交流方面也存在着障碍,比如,有些电视新闻、节目中没有配备相应的文字说明,使得聋人朋友不知所云,还有,现在市场上基本上看不到盲人的有声读物和盲人的读写工具等等。所有上述这些无障碍设施的不完善都阻碍了残疾人参与社会、融入社会的脚步,为他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带来了诸多的不便,从而也影响了他们了解社会、认知社会的能力,甚至会使部分残疾人对社会产生恐惧感,直接影响到残疾人走出家门、走向社会、积极参加社会活动和健全人一样走上就业之路,实现自强自立的能力。
(四)残疾人在社会上还受到一定的歧视
残疾人和健全人不同,由于身体的残疾,他们必然存在着许多的不便。如肢残人在腿或手的功能上存在障碍,盲人在视力、聋人在听力、智力和精神残疾人在思维上存在障碍等。在平时的生活中,他们常常会因为残障遭到个别人的嘲笑,在残疾人就业上,适合残疾人的工作岗位也相对有一定的局限。同时,个别用工单位不愿意安置残疾人,有的怕残疾人胜任不了,有的认为安排残疾人会增添许多的麻烦,更有甚者则认为安排残疾人会影响到单位的形象等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明确规定:“残疾人同样享有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权利”。但是,在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工作中常常一些单位的法人、尤其是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垄断性国企,不能够从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角度出发,甚至置国家的法律法规于不顾,对符合安置条件的残疾人也推诿,甚至说出了健全人现在都不好找工作,更何况残疾人这样的话。由此可见,这种对残疾人的偏见和歧视也是严重阻碍和影响残疾人就业的原因之一。
二、树立新残疾人观的意义和作用
新残疾人观又叫现代文明社会残疾人观,就是用现代文明社会的文明、进步、科学的观念,正确认识残疾人和残疾人问题,从而建立一整套关于残疾人和残疾人问题的价值观念和根本观点,其核心是“平等·参与·共享”。新残疾人观的内容主要包括:“自有人类以来就有残疾人,残疾是人类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要付出的社会代价;残疾人有人的尊严和权利,有参与社会生活的愿望和能力,同样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造成残疾人问题的根本原因不是残疾本身,而是外界的障碍;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残疾人事业是高尚的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人道主义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残疾人事业的一面旗帜;残疾人要自尊、自信、自强、自立,履行应尽的义务;残疾人这个社会困难群体的解放,是人类文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
通过新残疾人观的内容我们不难发现:残疾人和健全人一样拥有同等的参与社会生活的权利,他们同样是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无论是残疾人还是健全人都应认真学习和领会现代文明社会的残疾人观的精神实质,这对正确的指导和促进残疾人就业意义重大。
首先,作为残疾人本身应该提高自身的认识,应认识到他们是新时代的残疾人,应积极主动的行动起来,通过各种渠道不断的加强自身的学习和修养,不断的完善自我,并且不断的提高自身的文化水平以适应社会和时代的需要,再不能像过去那样坐等国家的救济,相反,作为国家的一分子应尽自己所能为国家、为社会做贡献,用我们的实际行动来回馈党、国家和社会所给予我们的关爱和帮助。
其次,作为社会的用工部门,如果树立了新的残疾人观,对残疾人有了一个客观、公正的理解和认识,那么,他们就会有一种责任感,他们就不会视残疾人为累赘、为负担,对残疾人也将不再歧视,在对待残疾人就业方面就不会像过去那样找各种借口和托辞予以拒绝,他们的观点和行为将会发生变化,由过去的过多注意他们不能干什么而转变为他们能做什么,并且会针对他们的各自特点,安排他们到相应的工作岗位上去。
第三、树立新的残疾人观能帮助健全人与残疾人建立起一种新型的人际关系,形成一种文明向上的社会风尚。社会风尚是人们的社会心理和社会行为的综合表现,通过对新残疾人观的宣传和教育,就会使健全人和残疾人彼此间建立起一个平等、团结、尊重、关心和帮助残疾人的新观念、新风尚,推进和谐社会的建设和发展。
残疾人的事业是文明、进步、高尚的事业。任何一个公民都有责任和义务帮助残疾人平等、充分地参与社会生活,回归社会主流。我们生活在一个文明的社会里,我们坚信,只要全社会都来关心、帮助残疾人,正确的认识残疾人,给残疾人提供一个展示自己、实现梦想的舞台,那么,残疾人就业难的问题将会得到很大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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