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代理商经销合同书

2024-08-21

食品代理商经销合同书(精选10篇)

1.食品代理商经销合同书 篇一

代理经销合同

本合同双方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定合同如下:

(以下称为“甲方”)

(以下称为“乙方”)

香港佩诗发艺美发用品连锁机构赋予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含香港、台湾、澳门地区)独家[PRosil 佩诗发艺]运营商之权利;

甲方是一家经营进出口发艺精品、运营[PRosil 佩诗发艺]品牌之专业公司;甲方合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含香港、台湾、澳门地区)运营/销售所示佩诗发艺产品;.为了扩大业务,甲方希望授权一些经销商,允许他们再销售佩诗发艺系列产品。

.乙方须具备合适的销售架构和经营理念,并且认同[PRosil 佩诗发艺]之品牌文化,从而奠定彼此互利、共同经营[PRosil 佩诗发艺]品牌之良好基础。同时,乙方承诺具备如下资格: 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资质的企业、在该销售地区内具有良好资质及商业信誉的零售、专卖、分销商企业。

 具有完善和成熟的操作中网络。

 具有足够资金操作佩诗发艺运营产品。

鉴于上述理由,基于相互承诺与约定,本合同双方达成协议如下,以昭信守。

1、定义

1.1销售产品

“销售产品”指附件所列,由甲方运营的、含有佩诗发艺及PRosil商标的系列产品,该产品范围,甲方可根据市场情况进行变更。

乙方不得对销售产品或其上的任何附着物,包括但不仅限于商标、吊牌和其他标识等,作任何添加、修改、涂改或拆除。

1.2销售地区“销售地区”指:本合同约定之乙方销售区域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甲方责任

 产品质量承诺:甲方承诺售给乙方的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质量标准。正常销售之产品均证照齐全。

 消费者质量投诉处理承诺:不管何种情形下的消费者质量投诉,均列为危机处理。由乙方妥善进行现场处理,并在当即向甲方知会,双方按甲方预先设定之处理程序进行处理。 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销售所需之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证件。

 合同约定区域特殊要求之证件及费用:乙方应在合同签定前书面递交甲方,并按双方达成之共识在合同中补充列明。未列明之该区域额外产生之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2、销售

2.1销售渠道

乙方在此确认,乙方有义务按且仅按本合同规定通过且仅通过在此规定的“销售渠道”(定义如下)在销售地区内销售甲方给乙方授权销售的产品。

在以下渠道销售佩诗发艺产品:

(1)百货商店高档区域专柜;

(2)百货商场时尚、休闲、运动楼层专柜;

(3)各化妆品店、精品店专柜;

(4)高档时尚社区店、休闲美容院、药店、团购、网上销售等特殊渠道

以下渠道限制销售:

渠道限制解释:产品针对专卖店的购买人群,而进行完善的产品规划、价格设定、促销和推 1

广安排。在此渠道以外的销售,将因无法得到配套的促销和推广配合支持,而导致动销不良。此外,对专卖店本身的销售将制造障碍,而损害厂家和乙方本身的利益,因此,特作以下渠道限制:

(1)不得在未经甲方书面许可的超市销售甲方佩诗发艺系列产品。

(2)不得在流通低端市场销售甲方佩诗发艺系列产品。

(3)该合同约定之地理区域外不得销售。

(4)禁止在本渠道专柜内销售其他品牌同类竞争产品

 乙方理解以上渠道限制有助于PROSIL正常销售,有利于双方获得稳定销售利润。 如乙方违反双方约定的销售渠道进行销售,甲方将先作电话知会,给予乙方20天

调整期限,用于停止和收回违反约定渠道销售的货品,超过20天,乙方未停止和收回该销售货品,甲方将取消返点支持,在传真发出20天仍未停止和收回该货品,视乙方严重违约,合约终止。

 双方约定乙方跨区销售的违约金为1万元人民币。

2.2乙方承诺在销售过程中将零售商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零售名称、地址和零售价格,提供给甲方,以有利于甲方为乙方制定合适的促销方案。

2.3关于代理权独家的约定

甲方不在当地通过其他乙方进行销售,以保障乙方利益。以下渠道如乙方无法或不愿意进场,则甲方可以直接经营或委托第三方销售:屈臣氏等全国性连锁零售商。

2.4销售计划和销售任务

乙方在合同期间完成的回款任务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

首次进货不低于_________万元。

连续2个季度未完成回款任务,甲方可终止本合同而不提供补偿给乙方。

每季度回款任务为:[从签约之日起计,按合约,而非自然]

第一合约季度回款任务为_______万元;本季度为______年____月至_______年____月 第二合约季度回款任务为_______万元;本季度为______年____月至_______年____月 第三合约季度回款任务为_______万元;本季度为______年____月至_______年____月 第四合约季度回款任务为_______万元;本季度为______年____月至_______年____月

乙方承诺在本合同签订后的30天内,向甲方提交专柜建设计划书,并按计划建立专柜。

3、知识产权保护和保密约定

(1)合同内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2)合作条款、促销方案、各项支持的细节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4、结算方式、价格、转售和零售价格

4.1结算方式与价格

(1)结算方式:款到发货。

(2)价格见附件出货价格表。

4.2零售价格佩诗发艺系列产品全国统一零售价格在附件中列明。

零售价格约定:如乙方实际零售价格与附件中列明的零售价格不符合,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价格调整。乙方在15日内未书面承诺进行该项调整,则甲方有权取消返点支持,在没有甲方书面确认的情况下,如乙方所在区域的实际零售价格低于附件中列明的零售价格超过30%,乙方有责任立即处理使价格恢复,否则甲方将认定乙方低价抛货,乙方应立即支付甲方给予该区域的所有专柜费用,甲方有权立即停止向乙方供货并解除合同。

如乙方区域实际零售价格高于本合同约定,甲方有权根据实际零售价格相应调整出货价格。

5、订货及发货条件

5.1订单:

乙方应使用甲方的标准订单,根据双方约定的出货价格表向甲方订购销售产品,乙方应在此订单中明确记载所订购销售产品的数量、装运指示。甲方如确认接单,即应根据本合同乙方供货。未经甲方以书面确认接单的订单无效。

订单处理约定细则:

(1)每次进货额不小于5000元

(2)每个品类进货最小单位为一箱。

(3)进货结算价格为不含税价

5.2发货

乙方应就订单按照协定的价格支付全款予甲方。乙方应在订单经甲方确认后的2天内,根据订单上列明的金额支付该订单全款。若乙方未能按时全额付款,逾期4天后,甲方不保证该订单货品的库存数量。在货款达到甲方帐号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将货物发出。

6、市场支持

(1)全国连锁零售:由甲方承担谈判并统一进场。可由乙方进行配送和零售管理,此类

卖场的支持和合同条款,双方另行协议,甲方保留直接经营屈臣氏等大零售系统的权利。

(2)大型百货商场:

 甲方统一签定合作备忘录,由乙方直接与百货商场签定本合同约定区域的进场合同。

 甲方协助乙方完成与百货商场总部的日常沟通工作。货品配送、专柜管理、零售管

理、货款结算由乙方负责,日常有关费用,百货商场直接向乙方收取。

 在百货商场门店,PRosil佩诗发艺以专柜形式进场,在广州统一制作专柜,专柜费

用由甲方承担,专柜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 甲方向乙方收取每间店RMB¥3000元作为专柜和进场费用保证金,合同期满后,双方结清税票、货物等交接事宜后,向乙方无息退还该保证金。

 如乙方在合同期间未完成销售任务,或中途擅自退出百货商场专柜,或因违反百货

专柜有关规定导致无法继续在百货专柜销售,首单额外扣率和专柜制作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从保证金中扣除。

 如乙方拒绝交纳百货商场收取之费用或罚款,甲方有权在保证金中扣除。

 在百货商场专柜系统,甲方不接受代替乙方与百货商场专柜签定区域合同的方式。 如在该区域,乙方不愿或无资格与百货商场专柜签约,或乙方中途因任何原因退出

百货商场专柜,甲方均有权委托第三方与该区域的百货商场专柜进行签约和销售。

(3)形象专柜支持:进入甲方书面认可之形象店,在甲方已预先书面确认该专柜制作费

用的前提下,可获得全部或部分专柜支持。专柜可由甲方统一制作,专柜制作费用由乙方先行支付,专柜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在当地制作专柜,须在制作前与甲方确认制作费用[递交图纸、施工图、用料、详细报价]。)在甲方验收专柜后,根据专柜制作成本,按每次回款给予乙方-------免费货品支持,至该专柜成本费用支持完即止或双方合作终止时即止。该支持不计入该区域销售任务。

(4)试用装支持:进入甲方指定认可卖场,每个专柜获得每年免费支持试用装一套。

(5)广告支持:由甲方进行统一的广告投入安排,当地媒体投放,采用申请制度,按甲

方书面确认之方案执行。

(6)促销支持:甲方提供每季度全国统一促销计划,由甲方承担约定比例内赠品和广宣

品支持,零售商、卖场收取之费用由乙方承担。该区域促销计划,由乙方在每个季度开始前15天,提供该区域促销活动计划,包括预计销售量、促销活动执行细节、需要之促销品项。在双方签字确认后15天内,根据回款的___%提供助销品支持,包含单张、喷绘等的相关赠品、广宣品支持。乙方临时动议之促销计划,甲方不能保证随时可以提供相关支持。

7、换货原则

(1)换货只针对整箱货物,并要求外包装完好无损、内包装未拆封、可二次销售。

(2)首批货到后80天内接受50%以内的调换货。正常销售时,完成当季度销售任务,可

享受不超过该季度累计回款的15%的调换货。该季度不对过往季度货品进行换货。

(3)特价品、赠品不退不换。

(4)退换货产生的运费由乙方承担。

(5)每次换货,乙方提供书面换货申请单,在未得到甲方的书面确认前,擅自将货发住

甲方,甲方将拒收该退货,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6)甲方保证提供质量合格的专业产品以供应乙方辖区市场。如出现任何由于产品质量

问题而引起的退换货,乙方须提前3个工作日将退换货清单及原因以传真形式通知甲方,甲方须于3个工作日给予书面回复。在甲方确认后,甲方将无条件接受全部因为产品质量问题而引起的退换货及运费。关于以上退换货申请,乙方须于到货后80天内通知甲方,并保证发回之货品包装完好。

8、运输费用与保险

乙方将承担所有的运输费用与风险。为减低风险,甲方建议乙方在运输时购买运输保险。甲方依按乙方的指令协助乙方安排将乙方的[佩诗发艺]定单发运至乙方所在地及购买运输保险。如果因为产品的缺陷,或没有使用说明,从而导致第三方提出索赔,甲方应该保障乙方免受损害。

9、完成销售业绩奖励

乙方如期完成销售任务,则可总业绩___%的返点奖励;如乙方超额120%以上完成任务,则另可获超额部分业绩____%的返点奖励;如乙方超额150%以上完成任务,则可另获超额部分业绩_____%的返点奖励。以上返点奖励将以乙方销售总额为基数计算,将由甲方在销售结束后的一个月内以产品形式返给乙方。

10、合同有效期和合同解除

10.1合同有效期

(a)本合同应自双方当事人签署合同后,完成首批款之日起生效,并在[1]年内持续有效(以下称“初次有效期”)

(b)除本合同另有约定,若任何一方在初次有效期届满后无续约的意图,则应于初次有效期届满之日前[60]天以书面方式告知另一方。在此情况下,合同应于初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终止并失效。

10.2合同解除

除上述各条款规定的甲、乙双方终止权利外,任何一方当事人得依下述规定解除本合同:(a)一方当事人实质性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本合同已无法实际履行或者给另一方当事方造成了或将必然造成严重损失,则另一方有权在该违约事件出现后立即以书面方式解除合同(b)一方当事人未能于合同有效期内获取或换新履行本合同所需之政府许可或证照,则另一方当事人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

(c)一方当事人申请或经诉请进行破产或丧失偿债能力的法律程序、或经指定清算管理人、或其主要资产已遭查封、扣押、或类似程序,并且此等法律程序未能于发生之日起[14]天内撤消或解除;则另一方当事人一俟前述[14]天届满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

11、存货处理:

在合同结束或解除后,甲方有条件妥善协助乙方处理存货:

(a)在确定乙方之存货清单后,乙方须开具等额之增值税票给接受货品方。并将所有甲方配送给乙方的助销品及含有甲方商标之物品退还甲方。

(b)乙方须配合甲方,将该区域市场移交给该区域新的乙方,直至接手之乙方开始进行正常销售。在乙方完成以上职责后,乙方在取得新接收之乙方移交书面确认后,双方的合同正式终止,甲方在一周内协助乙方按出货价的60%购回可二次销售之库存产品,转给新的乙方。甲方不为乙方存货货品中的殘次品付费。

12、违约责任

(a)本合同下双方当事人均应勤勉尽职的履行本合同下的全部义务。

(b)若乙方违反本合同跨区销售,则乙方应立即自付费用回收或销毁所有超出销售渠道/或跨区销售的销售产品,甲方有权以书面方式立即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超出销售渠道销售的销售产品价格总额的150%。

©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拖延付款的,则甲方有权按照每天0.3%的利率收取逾期付款利息,直至乙方付清所有拖欠货款之日。如乙方逾期[15]日未付清所有当期货款的,除有权要求乙方支付上述逾期付款利息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其他损失。

13、通知

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通知应以书面做出,且以快递或传真发送至下述当事人收件地址,或当事人按本款规定另行书面通知的收件地址。

甲方收件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收件地址为:广州市东风东路836号东峻广场1座2504

乙方收件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收件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效力

本合同各方的签署人都保证,他拥有代表他的一方签署合同的权利,他的一方有能力履行本合同的义务。

本合同不得转让。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并完成首批款后生效,壹式贰份,各份皆为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乙方制定委托承运收货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委托承运方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运商地址变更,须有签章的书面正式通知书给甲方,否则由此带来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6、法律,仲裁和禁止令

16.1本合同适用中国法律,双方同意,如果双方出现争议和分歧并在三十天内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将按照中国法律提呈东莞最终仲裁。

16.2乙方同意,除了以其他方式补偿甲方之外,甲方有权在无须经过对于上述第8.2款的仲裁的程序之前,申请禁止令或以其他方式防止乙方违反上述条款。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盖章:盖章: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2.代理经销产品合同 篇二

乙方:________

姓名:________

性别:________

年龄: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

身份证号码:__

家庭住址:____

本着诚实、信用,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就代理甲方产品的经销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委托乙方代理________产品,授权在________(区域)独家代理,在此区域内销售,代理期限为________年;

2.甲方向乙方提供有效的合法的相关手续资料;

3.甲方对产品的生产质量负责,在产品有效期内,因产品生产质量问题而引起的纠纷,甲方承担质量引起的相应责任;

4.双方合同一经签定,在乙方合法经营、及时支付货款和遵守合同及其规定的情况下,在乙方的合同期内,甲方不得无故中断产品供应,因由中断货源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5.乙方代理的甲方产品在销售过程中产生滞销,甲方给予退换(返货的发货费用由乙方负责),期限自发货日起三个月内,超过此期限,不予受理;

6.甲方有义务保证乙方市场的稳定,杜绝其他代理商恶意窜货,保证乙方在代理区域内的独家代理权,如发现恶意窜货行为,甲方为乙方清理市场,并追讨窜货人或窜货单位赔偿乙方市场损失(赔偿标准:进货总金额的5倍);

7.甲方向乙方提供首批铺底货,铺底数量按甲方的招商政策执行,在代理结束后,乙方返还货物或按代理价格结算。

二、乙方责任

1.乙方代理甲方的产品在指定区域内独家经销,在代理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发生进货行为,视为自动放弃代理权;

2.乙方代理协议签定后,再次提货为现款现货,既乙方将电汇底联连同详细地址、货物名称、数量、收货人、联系方式传真至甲方,甲方查明款项进入甲方帐户后,一个工作日内将货发出;

3.乙方在代理区域内以通过正常途径、合法的宣传方式销售甲方产品;在销售上出现任何问题(非药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可帮助协调处理;

4.乙方在销售过程中零售价不得低于零售价的最低限价,不得高于物价批准的零售价,不得低于甲方规定的最低供货价供给零售药店,一经发现,取消代理权,扣罚市场保证金,并追究相关责任;

5.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非甲方产品的销售以及其他违法活动,否则甲方除追究其法律责任外,还要向乙方索赔50万元;

三、双方协定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2.甲方负责将货物通过邮局、铁路和货栈发给乙方,费用由甲方负责(不包括航空快件、特快专递、公路短途运输),发货方式由甲方决定,如因乙方责任造成发货失误,费用由乙方承担;

3.如因本协议发生的经济纠纷,则由甲方所在地仲裁调解,如调解无效,则向签约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四、补充协议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

单位公章:________???印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3.区域经销商代理合同 篇三

合同编号:浙辰销第号

订立日期:年月日

甲方:

乙方:

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共同发展原则下,本着平等公正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一.甲乙双方均同意按照本合同内容之规定执行。

二.甲方委托乙方作为甲方专利产品一次性无痛导尿管在地区的独家经销商。

三.合同标的额及市场保证金

1.合同标的额

标的额1:乙方全年销售额

标的额2:乙方首批进货额

2.市场保证金

为维护共同利益,确保市场稳定,乙方须交纳给甲方人民币万的市场管理保证金,合同期满后,甲方在三个月内返还乙方。

四.供货价格详见合同附件1

1.保证金支付方式:规定时限内全款汇到甲方帐户

2.供货方式:实行现款现货,款到发货原则。

3.交货地点及运费:甲方在确认乙方货款到帐后及时发货,并承担产品到达乙方经销区域前的一切运费。

4.包装标准: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产品为标准无菌包装。

5.产品质量: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质量合格的产品,凡由于甲方引起的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串货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

五.双方的权利、义务承担

1.甲方的权利

1.1对乙方的经营有查询、监督权。

1.2甲方对乙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有权直接追究乙方经济、法律责任。

2.甲方的义务

2.1 有按照合同规定维护乙方合法权益的义务。

2.2 有责任向乙方按时、保质、保量提供产品。

2.3 甲方有责任在乙方经销区域内维护其权威性,并积极配合乙方在其分销区域内对

产品推广有利的活动。

2.4 甲方有责任对乙方反馈的市场信息予以及时的研究、答复。

2.5 甲方有权根据市场状况定期和不定期的召集乙方共同讨论市场管理及销售相关事

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

2.6 甲方有权对乙方在授权区域内连续两个月未有拓展的重点城市和重点医院进行调整,调整

区域和医院辰和产品经营权由甲方重新授权,并从乙方授权区域中划出。

2.7 为规范市场,如乙方未经甲方授权而超出经营区域范围和渠道的窜货行为及其他

有损于本协议条款的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该行为退出窜货区域和医院。对

恶意窜货行为(恶意窜货指向辖区外已使用辰和产品医院的倾销行为)需赔偿被

窜货区域经销商的损失,同时按所窜货的数量每只产品罚款人民币200元,并有权

视恶意窜货在100只以上者取消其地区经销资格及保留诉讼权。

2.8 为乙方提供产品上市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和文件。

3.乙方的权利

3.1有在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自主经营权。

3.2 对甲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有处罚权;情节严重的,可以直接追究甲方经济、法律责任。

4.乙方的义务

4.1乙方提供二证一照(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医疗器械许可证)。

4.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其经销区域内经销权不受侵害。

4.3乙方有责任完成双方签定的销售指标,如连续三个月未能完成销售目标的80%或单月销售低

于50%、三甲医院半年内无法开拓至50%的,甲方有权进行调整,调整的区域和医院由甲方

重新授权。

4.4乙方有责任每月提供客户使用产品流向及相关资料,以便于甲方给予市场支持。

4.5如遇产品有质量问题,乙方需收回医院使用过程中的产品和医院相关科主任签名或经医院

盖章的证明,并需经甲方确认属实后及时调换。

4.6乙方有责任维护甲方利益及产品形象,并在辖区内组织专业机构指定专门人员对甲方的产

品进行推广。

4.7乙方有责任及时反馈产品终端信息及竞争动态,服从甲方有关市场管理的规定,对市场的异常情况应及时与甲方共同讨论、研究处理方案。

4.8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可跨区域进行任何销售和推广活动。同时,乙方在分销期限内不可同

时经销与甲方产品性质、功能相同或相近的同类产品,否则均属违约。

4.9乙方有对经销区域内规范市场管理的责任,若乙方设立二级分销对市场造成不良影响,如

货物流向失控(窜货)、医院终端管理不严、乱定价等情况,均由乙方全额赔偿并承担全

部责任。

六.本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一经双方签署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止。如双方同意续约,任何一方在期满前1个月内书面通知对方。如果某一方不按此合同

条款履约,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严守本合同各条款之内容是双方的承诺;任何一方向外泄露本合同之内容,均属于

违约行为。由于不可抗力(运输事故等)或国家政策变动等特殊原因造成的违约行为,双

方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最终解释权归甲方。

九.违约责任:双方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如有违约,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解决。

十.解决争议的方式:

1.甲方指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嘉兴市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

甲、乙双方可任选其一,诉讼地点为嘉兴。

10.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均为正本,双方各执

两份。

甲方:

单位:(盖章)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电话:地址:开户行: 帐号:签收时间:

4.经销商授权代理合同 篇四

签订地点:

方:

方: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址:

址:

编:

编:

话:

话:

真:

真: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助互利、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就双方共同开拓甲方的()产品市场、乙方经销甲方()产品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双方声明:双方已理解并认可了本合同的所有内容,同意承担各自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忠实地履行本合同。

一、总则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的经销商。甲方授权乙方经销区域为。

1、甲方授权乙方经销有效期为

年。乙方的授权经销资格,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至

****年**月**日止有效。

2、乙方需服从甲方统一安排,以双方共同利益为重,遵守合同规定。如出现乙方违反规定或者乙方虚报隐瞒自身情况后,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有权扣除风险保证金。

3、乙方在甲方授权的有效期限和经销区域内销售甲方以下产品:。

4、双方如需要续签本合同,须在本合同期满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另行签订合同。如在本合同终止前30天内不通知对方,期满后本合同自动失效,双方进行债务清理。

5、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权以甲方总代理或办事处名义,在甲方授权区域进行合法的有关甲方产品宣传和销售活动。

6、乙方有权对甲方的工作包括产品销售支持、市场支持、技术服务、质量等做出评价,同时也有权向甲方投诉。

二、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给乙方提供必要支持服务,如统一的定货和结算原则、统一的价格政策及统一的产品形象推广等。

2、甲方向乙方提供定期免费的产品的销售培训、技术培训,以及有关企业文化培训,并在最快的时间里提供技术和人员支持。

3、甲方将不定期的向乙方以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布有关信息和资料。

4、甲方向乙方及时提供产品样本等销售资料。

5、甲方有权对客户的使用效果进行调查,对售后服务投诉,并保留对乙方处理的权利。

6、甲方不承担任何因乙方或第三方给客户选型、安装不当或客户使用不当而引起的责任。

7、甲方负责监督并杜绝区域间串货现象的发生(经销商如发现,应第一时间向甲方反映),以确保乙方在销售区域的合法权益。

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积极开拓甲方产品在当地的市场,并逐步提高甲方产品在该地区的市场占有率。

2、乙方必须做好售后服务,维护甲方的形象及各种产品的品牌形象,不得以任何形式在市场上诋毁甲方名誉或损害甲方利益,不得在宣传活动中出现非甲方授权之内容。

3、乙方自己负责处理因自身的产品安装和使用不当产生的投诉。

4、乙方应定期与甲方交流当地的经营、市场、政策等变化情况,提出适合当地的策略和建议。

5、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客户与甲方直接签订的合同,仍作为乙方的业绩,扣除实际发生费用后双方结算,乙方继续履行该合同的其它责任和义务。

6、乙方对知悉的甲方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资料信息,产品价格信息,甲方客户资料,产品促销信息等,负有保密义务。如向第三方透露甲方保密信息,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经销商

资格,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

7、作为甲方品牌经销商,乙方不得经销其他品牌的同类产品,否则,甲方有权视乙方违约,终止合同,取消乙方的经销商资格。

8、乙方在授权区域内依法经营,认真负责地完成甲方授权代理事项,做好销售工作,因乙方不依法经营,违反代理合同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经销商代理内容

1、乙方应先支付

万元作为代理经销商的风险保证金,合同期满后无违约责任全部退回。风险保证金应在本合同签字之日起7日内缴纳,否则本合同将自动失效。

2、经销商选择以下

方式进行代理(详见代理价格表):

(1)甲方将产品按出厂价给予乙方进行销售,乙方可自行定价,销售赚取的差额归乙方。

(2)甲方将产品按指定价格给予乙方进行销售,乙方须按指定价格进行销售,每台产品甲方给予乙方

%的提成。

五、利益与费用

1、乙方销售甲方产品,让利部分规定如下:

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至

****年**月**日止,乙方应完成甲方产品销售额度为

万元人民币。如乙方完成甲方销售额度超过

万元,甲方可让利销售总额的%。乙方在合同期内须保证完成甲方产品的销售任务,如在合同期内乙方没有完成销售任务,甲方有权视情况终止合同,取消乙方的经销商资格。

2、本合同中约定的乙方完成销售额包括乙方自销完成的销售额及乙方发展经销商、代理人完成的销售额,甲方业务人员及甲方其他经销商在本地区完成的销售额不计算在乙方销售额内,特殊情况甲方同意成交的合同,合同额计算在乙方任务额内。

3、乙方发生的正常业务费用及公关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

六、合同的解除

1、任何一方的行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商业道德,故意损害对方利益,另一方可及时终止本合同,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2、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另一方有权视情节轻重酌情处理,直至解除合同。

a)

合同终止时尚未执行的购销活动均失效。

b)

本合同终止时,双方需及时结清一切账款债务。

七、争议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选择向甲方所在地方法院提起诉讼。

八、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合同的履行不可能或无意义,任何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遭受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的一方须在于20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本协即告终止。

2、合同称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可预料、不能克服、不可避免的,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罢工、政府行为等。

3、合同的任何一方均不向另一方承担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责任和义务。

九、其他

1、本合同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书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者展示有损于另一方利益的资料和文件。

2、未尽事宜,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5.童鞋区域独家总经销代理合同 篇五

XX品牌童鞋独家总经销

协议书(范本)

-----中国童鞋网编辑©2007年1月7日

甲方:XX省XX市XX鞋服有限公司合同编号:

乙方(代理商):

甲方为“XXX”商标的唯一合法拥有者,所提供代理经营的商标、产品项目、种类合法性;为开拓乙方代理市场,提升和发展“XXX”品牌形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双方就“XXX”代理经营之相关事项,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签定本合同。

一.代理区域及期限

1.本协议期间,甲方授权乙方作为“XXX”品牌童鞋列产品在省市(地区)的代理商,享有在代理区域内的总代理权,并享有在授权市场区域内独家发展和构筑“XXX”品牌分销网络的权利。在合约有效期内,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自行进入乙方代理区域的销售市场,或在同一地区寻找未经乙方允可的第二代理人;

2.本协议有效期为 X 年,即200X年 X月 X 日至200X年 X 月 X日止。若续约,详见本合同相关条款;

二.销售指标

代理期限内乙方销售目标为营业额万元/年;

为推进“XXX”品牌的全面发展,甲方特别推出X种XX的合作模式,乙方可选择其中的某一种,享受相应的专属权力和利益保证;

乙方与甲方签定的合作方案为:

□1、XX型合作伙伴;

□2、XX型合作伙伴;

----

具体合作内容与享受权利参见附件合同!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积极维护好乙方的代理权益,并做好各自代理市场的相互保护工作,防止

和即时处理货品的相互冲击和假冒伪劣产品的上市;

2.在乙方认可的前提下,甲方可派员前往乙方协助乙方开发市场、管理市场、服务

市场;

3.甲方应积极做好专卖店、店中店的形象策划工作及提供统一的专卖店、店中店装

修设计稿件,提供完整的专卖店经营指导手册;

4.乙方应积极维护甲方企业利益及维护“XXX”品牌形象,不得在“XXX”经营场所专区内展示和经营非甲方产品或假冒甲方品牌产品,一经发现甲方将视其情节有权追究乙方责任,直至取消乙方代理权;

5.乙方应积极执行和推广甲方公司的各项市场推广政策、市场管理政策和促销活动;

如乙方在合约期限内无法在其代理区域内做好市场拓展、品牌维护工作,对甲方公司各项营销政策的抵触执行,甲方将保留调整、缩小其代理区域或增设代理商的权利;

6.积极做好甲乙双方的衔接工作及提供市场信息,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在每的春

秋两季参加甲方组织的新产品发布会及订货会;

四.购销方式

(以各类“合作伙伴方案”的相关政策为准)

1.双方交易金额的发生以甲方的出库单和货运单据为凭证;

2.甲乙双方的交易价格均为人民币现金不含税价;

3.货物运输方式按乙方要求的方式,由甲方代办承运,发(退)货费用由乙方承担;

4.甲方财务部每月X 日内完成与乙方上月的帐目核对工作,乙方要积极配合认真核对;

5.对所有商场结算款,必须由甲方出具增值税发票,乙方不得借助其他任何一方出具增值税发票;

6.甲方出具增值税发票的商场结算款,乙方应将税票出具的货款划拨到甲方帐户,公司将按票额的%代扣税款,乙方对商场结算款不得截留或挪用;

五.场监督与信息反馈

1.甲方有权了解乙方二级市场网络构成情况,及乙方与所属分销商签定的相关协议;

2.甲方有权检查与评定乙方代理区域内销售网点的建立情况,产品价格的执行情况、品牌管理及终端形象的维护情况等工作,有权对违反相关管理条例提出限期整改的意见和建议;

3.甲方对乙方每半年进行一次绩效考核,其内容包括:销售指标、网络指标、形象

店开设、销售政策的执行、品牌形象的推广和维护及市场信息的反馈等;

4.乙方应及时向甲方反馈本区域内的各类市场信息,包括:(加盟商、分销商、市场

信息、销售信息、新品销售、竟品信息、促销活动等)其他甲方所需要相关资料;

六.价格管理

1.出厂价(甲方给乙方的价格):由甲方统一制定,不包括运费,不含税价;

2.批发价(乙方给分销商的价格):一般在出厂价的基础上上浮15%-20%(另加运费)最低不得低于出厂价15%,最高不得高于出厂价20%;

3.零售价(终端销售价格):一般在出厂价的基础上上浮250%-350%,最低不得低于出厂价的250%,最高不得高于出厂价的350%;

4.零售价政策的具体执行建议:省会城市的零售价一般可在出厂价的基础上上浮350%,地级城市零售价一般可在出厂价的基础上上浮300%,县级城市或县级城市以下的地区零售价,一般可在出厂价上上浮250%;

5.如产品包装上有标明建议零售价,乙方可结合以上建议执行价的政策基础上调整;经甲方审批的滞销品、过寄品、次品另价处理;

6.若乙方的经销价超出本规定的经销价格,或有不符和其区域的经济指标,乙方应及时调整,若甲方敦促乙方未予调整,视为对甲方营销政策的抵触论处;

七.市场的区域控制

按甲方公司制定的《市场规范倡议书》执行。

八.退换货管理

按甲乙双方签定的“合作伙伴方案”规定及相关的调货管理规定执行。

九.广告宣传及费用

按甲乙双方签定的“合作伙伴方案”的广告投放规定执行。

十.债务清算和物件归还

1.本合同终止时,乙方需在合同终止后的X天内与甲方进行最终的帐目核对,并将

所欠的货款于30天内付清给甲方;

2.不论何种原因,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均同意放弃甲方授予的标志,标识的使用权,相关证书、铜牌应及时归还甲方;

十一.合同解除

一.乙方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1.拖欠甲方货款及其它相关债务,在甲方书面通知期限内未能及时偿还的;

2.受到查封、拍卖处分或处于破产情形之下的;

3.未得到甲方同意私自出让特许经营权的;

4.超越代理权限在非甲方授权的代理区域内销售甲方产品,经发现通知停止上述行为而未能停止的;

5.泄露甲方商业秘密、损害了甲方名誉、信誉,妨碍了甲方或其他特许经营者业务的;

6.乙方店厅建筑丧失或建筑使用权丧失;

7.按法律、法规规定乙方必须停止营业的;

8.乙方的其他违约行为或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经甲方书面通知未能在限定期限内改正和履行的。

二.甲方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1.甲方没有按合同的条款履行,妨碍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给乙方带来严重损失的;

2.甲方连续两季度开发并提供市场滞销的产品;

3.甲方供货不能按承诺的时间供给,严重影响乙方的销售的;

4.按法律、法规规定甲方必须停止营业的。

十二.合同的终止或延续:

1.在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欲终止合同,均应提前一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要求并说明理由。经双方同意后,由双方组织专人进行清算,并结算往来债务及相关业务的交接工作,乙方应保证交接的顺利进行,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止或放弃交接工作的完成;

2.甲、乙任何一方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可向另一方提出延长合同期限的书面要求,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延长有效期;

3.无论以何种情形终止合同的,在清算往来帐务时,甲方将不接受乙方的 退货条件,乙方在合同终止30天内将所欠款额付清给甲方。

十三.违约责任及管辖法院:

1.甲、乙双方因违约造成对方损失,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2.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均由甲方所在地法院受理管辖。

十四.协商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条款,经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后,与

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严格遵守;

2.甲方所制定并经过全国51%以上代理商确认认可的营销政策,自然做为本合同的附

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当事人签章生效后,原双方签定的特许经营协议及附

件自然终止,以本合同条款执行为准,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共同遵守。

甲方:XX省XX市XX鞋服有限公司乙方:

地址:XX市XXXXXXXXXX地址:

法定代表:XXXXXX法定代表:

签约人:签约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邮编:邮编:

6.食品区域代理合同 篇六

贵州镇宁远东食品厂 区 域 销 售 合 同 书

二零一年 月 日远东食品系列产品区域销售合同

甲方:贵州镇宁远东食品厂乙方: 本着诚实守信、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公司食品产品代理

一、基本条件约定

1、甲方基本条件

甲方应具备合法的食品产品生产条件和与之相适应的产品生产能力。如乙方需要,甲方应为乙方提供货合法有效地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证明复印文件。

2、乙方基本条件

乙方应对甲方产品品牌有足够的了解和认可度,且在合同期内不得销售与甲方产品同类的其它品牌产品,有义务向甲方及时提供真实有效地客户信息和销售情况的数据报表。

二、乙方所选择销售区域的销售渠道与销售基数约定

1、销售区域的销售渠道为县(区)乡镇的 地区中,乙方在下列销售渠道内自主注明“√”符号的销售渠道如下:

□土特产专卖店□机关单位礼品市场□超市 □商铺批发市场□学校□农贸市场 □车站 □旅游市场 □宾馆 □一般餐馆 □其他

2、销售基数:依据乙方所选择销售区域的销售渠道,结合甲方提出的万元整。

附:贵州镇宁远东食品厂代理销售基数标准 合同。金额单位:万元

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约定

1、甲方尽量保证在乙方所属销售区域中选定的销售渠道内部不出现甲方其它代理商经营甲方产品的行为发生,如一旦出现,甲方应积极给予协调。

2、甲方应根据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合法真实的甲方产品销售增值税发票,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应根据乙方要求,在确认收到乙方货款24小时内及时发货,并不得向乙方提供不合格产品或者贴牌产品。

4、乙方所属代理区域内的未来潜在客户和本合同中乙方自主放弃的销售渠道内客户,在甲方为委派他人销售的前提下,原则上由乙方经营管理,但乙方在经营时必须前提向甲方提出申请并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场销售。否则,甲方有权撤销乙方对本合同所约定销售区域的销售渠道外业务的经营权。

5、乙方如不经甲方同意,擅自将甲方产品销售在本合同约定销售区域外的业务,已经发现,甲方有权按其销售价款金额的30%给予乙方经济处罚,并责令其限期收回货物。

6、甲方对乙方实行现款现货的结算方式,其付款可以是现金、支票、电汇、银行汇票等多种方式。但乙方对旺季畅销量大的产品需在提货15天前通知甲方备货,如甲方因供电、交通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的货物暂缺,乙方应当给予谅解。

7、因原材料价格或者生产原因,甲方需对出厂价格上调或者下调时,甲方应提前15天通知乙方,乙方须在接到通知后给予配合支持。

8、因乙方自身保管、运输、储存等原因造成的产品质量损害、经济损失和赔偿事宜,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9、乙方在自行提货时,应当面清点产品数量和检查产品质量,乙方提货离开物流仓库或者配送人员离开物流仓库,甲方不再对产品的非质量问题和数量缺失负责。

10、乙方在接到货物的5天内发现甲方产品有批次质量问题的,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无条件负责退换。

四、合同维护保证金和返点奖励与处罚

1、为确保甲方产品在销售过程中不发生品牌信誉损害和销售网络安全

损害,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是按本合同约定销售基数总额的10%向甲方缴纳万元的合同维护保证金(以甲方财务室收款出示收据为准)。

2、如乙方在合同期内,未违反本合同约定,甲方应在合同期满之日后15天内将本金全额返还给乙方。

3、甲方承诺付给乙方的返点奖励与处罚。

①奖励:乙方在本合同所约定销售区域的销售渠道内,在本合同约定期内完成销售基数的,甲方按销售基数总额的1%给予乙方现金返点奖励;乙篇二:2013食品区域代理合同 2013食品区域代理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

协商,就乙方销售代理甲方 产品的相关事宜,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双方义务

1.甲方授权乙方为 在 地区进行经销,由于甲方以优惠的价格供货给乙方,所以乙方必须全面负责该地区的市场推广和产品销售;2.甲方承诺向乙方提供的商品必须符合国标的合格商品,并向乙方提供所有商品质量检测报告书的复印件;3.乙方进购甲方的商品后在保质期内,任何因甲方商品自身质量原因造成的相关损失和关联到的赔偿由甲方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4.因乙方自身保管或者运输等原因造成的自身质量损害及造成的相关损失和关联到的赔偿事宜等,由乙方承担一切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二、销售任务和奖励

1、乙方作为经销商首批须向甲方定货 箱,货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

2、乙方须在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后,前半年每月向甲方定货不

低于 箱,后半年每月向甲方定货不低于 箱,否则甲方有权取销乙方的经销权;

3、甲、乙双方的销售任务超额奖励,可以单独签订协议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

三、甲方的供货、退货服务

1、乙方定单的每次最低定货金额: 元,否则甲方不予安排送货,甲方根据乙方的定单在24小时内将货物送达乙方,运输费用需乙方承担;

2、旺季或者重大节假日来临前一个月,甲、乙双方应就库存备货,加强沟通,对市场需求做好预测,提前做出合理的备货计划准备,并对畅销量大的的商品实行“15天预警“控制,将货物缺口造成的销量损失,降到最低极限;

3、乙方自提货物或者收到甲方来货,必须当面点清数量好检查出货品质量,无误,即给予签署甲方的发货单据,乙方提货离开甲方仓库或者送货人员离开乙方仓库,甲方即不负责对货物的非生产质量问题和数量缺少负责;

4、乙方在收到货物7天内发现批次质量问题或包装破损原因造成货物无法正常销售,如果产品内在质量完好,甲方给予乙方退换货;

四、合同约定的商品规格和价格

1、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价格是含税到岸价格(价格表见附页)

2、乙方有责任规范好管理好所属区域的下级客户的价格体系,因低价供货造成下属终端客户的零售价格低于市场正常零售价格,而遭到同一区域其他代理商或者终端客户投诉或者索赔的,乙方应承担完全责任和损失索赔,甲方有权对其做出相应的经济处罚;

3、因原材料价格或者生产等原因,需对商品价格统一上调或者下调的,乙方应该给予配合支持。甲方应提前15日通知乙方,乙方须在接到通知30日内,全面按照甲方的要求调整对外销售价格,并执行完毕;

五、关于结算方式

1、首次进货采取货到付款的结算方式

2、甲方对乙方实行现款现货的结算方式,甲方确认乙方的货款到账后,方可给乙方送货;

3、乙方对甲方的付款方式可以是:现金、支票、电汇、银行汇票方式;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约定事项,在本合同明确规定的处罚事项,按照本合同规定执行,本合同未明确的违约处罚事项,双方可商定,但处罚金额最低限度标准为 元

2、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有明确违反本合同规定且性质严重的,甲方可提前终止合同;

3、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对甲方的市场或者品牌造成损害或损失的,或者消极、敷衍销售,造成市场份额严重下滑大的,乙方应承担相关赔偿,同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七、合同的期限及续签

1、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有效期壹年,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可重新谈判合同条款,继续签订合作合同,同等条件下甲方给予乙方优先签定权;

八、合同其他约定及补充事项

1、甲、乙双方除本合同之外的任何书面形式、且手续齐全的补充约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均可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甲、乙双方应给予承认;

2、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协商解决,未果交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3、本合同一式两份,涂改或者复印无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地址: 地址:篇三:食品代理合同标准本 ****食品代理商合同标准本 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甲方和乙方:

甲、乙双方为了更好的发挥**系列产品的名牌效应,进一步提高**系列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销量,实现**国内贸易的崛起,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本着诚信经营、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共识,并签定此商品代理合同:

一、双方的基本条件约定

1.甲方向乙方提供其合法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2.乙方向甲方提供其合法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3.商超客户的代理,乙方必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4.乙方应对甲方的品牌有足够的了解和认知认可度,且乙方的经营性质应该和甲方的产品属性、销售渠道相吻合。

5.甲方的商品送达乙方仓库,并由乙方验收和向甲方付款后,其商品所有权归属乙方所有,但其商标使用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擅自使用。

6.乙方在合同期内,不得销售与甲方商品所属同类的其他品牌商品,否则甲方有权利提前中止合同,取消乙方的代理经营权。

7.乙方必须对所属区域内的现有客户具备融洽的客情关系和良好的社会关系。

8.乙方必须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系统,能及时提供各项真实有效的数据报表给甲方。

二、合同约定乙方的销售区域和销售渠道

1.甲方允许乙方代理经营的销售区城和客户名称:。(见附表1)2.乙方不得将甲方商品出现在上述区城或者客户之外的范围销售,否则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按照其售价货值金额的30%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并责令其限期收回货物。

3.甲方尽量保证乙方的所属客户以及其区域范围内不出现其他代理商或者客户所经营的**品牌商品销售,一旦出现,甲方将积极给予协调解决,同时乙方应该给予谅解。4.在双方合作过程中,乙方所属区城内的未来潜在客户(新开业客户),原则上由乙方进行经营管理,但是,乙方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交中申请报告并得到甲方的许可后,方可进场销售。否则,甲方有撤消或者转交乙方对此新客户的经营权。

5.甲方将原有客户交付给乙方,乙方通过对账和审查无误并同意接收后,所转交客户将来出现的任何差错或者经营合作问题,甲方不再承担任何责任(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三、品牌保证金 1.“**”商标作为中国驰名商标,“**”品牌作为中国名牌商品,****更是中国**行业老大,连续十年中国**市场占有率第一,其固有品牌价值和未来的潜在价值都是不可估量的,**集团作为中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其未来发展的潜力和品牌价值是商界和企业界所瞩目的。2.乙方销售甲方产品,有权利和义务维护“**”品牌的形象,并向甲方支付元的品牌保证金,以确保乙方在销售甲方的产品过程中不对甲方的品牌名誉和网络基础建设等方面造成损害。3.品牌保证金应在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日内,向甲方支付,甲方给予开具加盖甲方公章的保证金收据,合同期满5日内,如乙方未违反本合同规定且未做出有损甲方品牌声誉或者市场基础建设的行为,甲方全额返还给乙方。

4.在合同期内,乙方若违反合同,或者给甲方的市场经营造成损失,甲方有权据情扣罚乙方的保证金,乙方必须在5 天时间内向甲方交纳补齐所扣罚的保证金。

四、合同约定的商品规格和价格

1.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价格是含税到岸价格。(见价格表)2.乙方供给商超等各类客户的价格完全遵照甲方规定的价格执行,乙方不得抽自更改任何价格(允许乙方的销售价格高于甲方规定价格10%以内)。(见附表1)3.甲方不向乙方提供特定规格的或者贴牌商品。

4.如果乙方对于甲方的某些商品不愿意代理,甲方可转交给其他代理商代理。

5.因乙方不执行或者低于甲方规定的各级外销价格,造成货物向其他地区窜货的,乙方需完全承担一切损失和责任。6.乙方有责任规范和管理好所属区城的下级客户的价格体系,一旦造成窜货行为或者不良的低价影响或者遭到其他地区客户的投诉,乙方应承担完全责任。7.乙方因低价供货造成下属终端客户的零售价低于市场正常零售价格,而遭到同一区域其他代理商或者终端客户投诉或者索赔的,乙方应承担完全责任和损失索赔。甲方有权对其做出相应的经济处罚。8.乙方因节假日或者其他庆祝活动或者为图商品增销量或者为宣传商品或者为处理积压库存等目的需要在特定时间范围内,特定地点,或者限定销量的前提下,需要进行特殊价格销售的,必须最少提前四天向甲方报批申请,并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

9.因甲方原材料价格或者生产等原因,需要对出厂价格统一上调或者下调的,乙方应该给予配合支持,甲方应提前15天通知乙方,乙方须在接到通知30日内,全面按照甲方的要求调整对外销售价格.并执行完毕。

五、商品的质量和索赔 1.甲方承诺向乙方提供的商品属于符合国标的合格商品,并向乙方提供所有商品质量检测报告书的复印件。2.乙方进购甲方的商品后在保质期内,任何因甲方自身质量原因造成的相关损失和关联到的赔偿由甲方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3.因乙方自身保管或者运输等原因造成的商品质量损害及造成的相关损失和关联到的赔偿事宜等,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4.乙方经营期间,通过甲方同意后,在一些乙方经营区域所在地各级职能部门所做的关于产品质量方面的检测,或者当地政府职能部门自行抽查,其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甲方的供货、退货服务

1.甲方根据乙方的定单,将货物送达乙方仓库,乙方保证在收到定单小时内将货物送达乙方固定仓库,仓库地点:。

2.乙方定单的每次最低定货金额:元,否则甲方不予安排送货。3.乙方要求自行提货的,甲方给予乙方成本价格的运费补贴

4.乙方自提货物或者收到甲方来货,必须当面清点数量和检查货品质星,无误,即给予签署甲方的发货单据,乙方提货离开甲方仓库或者甲方送货人员离开乙方仓库,甲方即不对货物的非生产质量问题和数量缺少负责。

5.乙方在收到货物15天时间内发现批次质量问题的,可通知甲方退换货.6.甲方保证乙方正常销售经营状态下的货物供应,因甲方原因如公路或者铁路运输等不可控制因素造成的货物暂缺,乙方应该给予谅解,甲方也应全力保障好乙方的货物供应,并经常向乙方通报货物库存情况,并对销量大商品实行“15天预警”控制,将货物缺口造成的销量损失,降到最低极限。

7.乙方计划做促销活动时,必须提前 20 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计划,以便甲方能够及时备货。

8.旺季或者重大节假日来临前一个月,甲、乙双方应就库存备货,加强沟通,对市场需求作好预测,提前做出合理的备货计划准备。

9.由于滞销原因,导致乙方个别单品货物库存积压,在保质期到达前三个月时间内、且商品质量完好,甲方允许给予折价退换货物。

10.由于包装破损原因造成乙方货物无法正常销售,如果产品内在质量完好,甲方给予乙方退换货。(鼠损虫咬商品,甲方一律不给予退换货)

11.**系列产品,需乙方自行妥善保管和运输,由于破损原因,甲方不给予退换货。12.**产品如果由于滞销原因造成积压,必须要求在保质期到达前五个月,且商品内外包装完好无损,内在质量完好无损,甲方可允许折价后退换货,否则,由乙方自行承担损失。

7.经销代理商合作协议书 篇七

经销代理商合作协议书

甲 方:成都XX科技有限公司

住 所:成都市金牛区营XX路45号XX大厦XXX室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 传真: ______________

乙 方: 身份证号(个人): ______________

住 所: : 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 传真: ______________

甲方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共求双赢”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现就乙方加盟甲方产品经销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授权

1,授权产品:

2,授权地区:在 省,直辖市 市, 县(区)范围内乙方享有授权产品的独家经销权。

3,合同期限(授权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满若需续约,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权。

第二条,乙方经销资格,条件

1、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个人,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

2、可以独立为开据合法有效的服务票据。

3、可以为用户提供必要的技术服务与咨询服务。

4、加盟费用50000元人民币,该加盟费用是指乙方取得本合同约定区域范围内的产品经销资格权益。

5、应当拥有固定的合投资标准服务场所、店面,而且该面积大于50平方米以上。

6、向甲方交纳信誉保证金50000元人民币。

7、具有便利的上网通讯条件及必要的设备。

8、个人需要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三条、销售业绩

1.考虑到产品销售区域的广阔性,同时考虑市场周期长及存在较多政策不稳定因素,乙方销售业绩主要以本市场占有率为依据,乙方应达到25%以上。

2、乙方如有工程项目的必须提前向甲方提供相关文件资料进行报备,以便甲方提供相应的服务,否则造成后果自负。

3.若乙方未完成以上最低要求,甲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1)取消其独家经销权;

2)缩小其销售区域;

3)终止本合同。

注:本市场占有率指在本期时间内,指定区域内甲方产品销售额占该地区同类产品销售额的比例。

9、乙方需在本合同签订后,首次进货量应达到 元人民币。

10、乙方承诺: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2年 月 日,乙方总进货量应达到

元人民币;201 年 月 日至201 年 月 日,乙方总进货量应达到 元人民币,如达不到此标准,甲方将扣除乙方信誉保证金 10000 元,并取消乙方在现有经销区域的经销权利。

第四条、价格约定,交期,结算方式

1.双方将以书面形式确定并签署本合同所涉及加盟产品经销价格及费用条款文件,该价格按照甲方在全国加盟产品经销的指导价格,上下幅度不应超过指导价格的30%,产品加盟经销价格及费用条款的制定权、发布权、最终解释权均在甲方。

2.结算方式:款到发货。甲方以乙方支付的货款实际到甲方帐户的日期为准。甲方接受灵活的付款方式,包括现金、支票、电汇、银行汇票。币种:人民币。乙方在办理完付款手续后,应及时将付款凭证(电汇单、转账支票、汇票等)传真至甲方,以便甲方按付款时间的先后次序安排发货。

3.如果乙方未能根据本合同及订单的规定按时向甲方支付货款,甲方有权暂时停止供货直至乙方付清余款。若该逾期支付的情形持续超过7天,甲方可以书面通知乙方,并自行决定是否终止相关订单的执行。

第五条,订货,运输,包装

1,乙方以订单形式向甲方订货,订单上应载明产品的规格,数量,金额,交期,交货地点,收货人及联系电话等。甲方收到乙方货款后在---个工作日办理发货,运输费用由----方承担。

2,货物到达后,乙方应及时提货或收货,并检验货物是否完好无损。如发现遗失,遗漏或毁损等,应当日与承运方交涉,取得货物损失证明,并尽快通知甲方,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3,甲方接到乙方货物损失异议后,应在-----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意见。

第六条、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

1.向乙方提供加盟经销证书或其他证明乙方为其经销区域甲方产品唯一独家销售的证明材料。

2.甲方将在其产品广告等公开资料中注明乙方及其经销区域(根据乙方需要)。

3.甲方将根据乙方需要安排一次(无偿)对乙方用户技术交流;一次以上,甲方技术人员所发生的差旅(交通、住宿)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收取300元/天技术服务费。并可根据乙方需要无偿安排对乙方人员在甲方本部提供培训。

4.甲方对所有乙方销售的产品5年内免费保修,保修期以外按成本提供维修服务。

5.根据乙方经销区域的规模,甲方负责免费提供乙方用于开拓市场的产品说明书、技术及维护手册以及推介产品使用的电脑软件、相关的宣传资料。

6.如乙方违反甲方规定的销售价格体系进行销售或销售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同类产品,并造成甲方产品市场价格混乱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经销资格,并从取消之日起不再承担对该经销的价格和其他支持。

7、除非和乙方有事前协议,否则甲方不得向指定区域以内、除乙方以外的任何公司或个人出售由乙方经销的产品,也不得向那些虽属指定区域以外,但有理由认为其最终销售目的地在指定区域以内的任何公司或个人出售其由乙方经销的产品。

(二)乙方:

1,乙方在本合同约定授权范围内需经销甲方其他产品由双方协商决定。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2、乙方只能在指定区域内销售,不得有任何向区域外销售的行为。

3、乙方在本合同授权区域内为甲方唯一加盟经销商,甲方不得有其他经销商。乙方除甲方产品外不得再销售其它任何可能与甲方类似或存在竞争的产品。

4、除非和甲方有事前协议,否则乙方不得向指定区域以外或虽属指定区域以内,但有理由认为其最终销售目的地在指定区域以外的客户销售其经销的甲方产品。

5、指定区域内,乙方不得销售与其经销的甲方产品存在或潜在竞争的同类其他制造厂商的产品。

6、乙方应该严格按照甲方的市场价格体系制订销售价格,不能造成甲方产品市场销售价格混乱。乙方保证不销售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的同类产品。

7、乙方有义务定期向甲方提供所经销区域的市场情况、用户使用报告、该区域内其他竞争对手的市场活动等信息。

8、乙方不能对终端客户承诺超出甲方提供的产品技术范围的额外技术承诺,如由此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9、如因配合乙方之项目工程变更,进而造成甲方人工、材料成本增加时,由乙方补偿相关费用。

10、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使用甲方的名义进行超出经销产品销售行为的其他各项经济行为,否则造成的损失与相关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质量保证

1,甲方提供产品出现质量缺陷时,应立即做换货处理,如双方对质量缺陷或质量责任有异议可协商解决。

2,维修承诺及维修服务

保修期:_________

保修范围除外:人为故意或过失导致损坏,如经销商或用户安装,检测,操作,维护不当或自行拆卸和检修所造成的损坏;无保修卡,保修卡涂改或保修卡过期;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坏。

第八条、费用支出

乙方签定合同时,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产品价格以双方最终协议定价。甲方提供发票,乙方在销售甲方产品时产生的投标、实地考察、商务运作、工程施工配合、工程初验、终验等费用成本和支出,甲方不予承担。

甲方签定合同时,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产品价格以双方最终协议定价,乙方提供发票,向甲方提取折扣。乙方在销售甲方产品时产生的投标、实地考察、商务运作工程施工配合、工程初验、终验等费用和成本支出,甲方不予承担。

第九条、知识产权

1、乙方应在甲方品牌的前提下销售产品。

2、乙方不得使用甲方品牌销售非甲方设计和制造的产品。

3、一旦乙方发觉他方有侵害甲方品牌或其他知识产权等行为的,应立即通知甲方。若甲方有意追究他方的法律责任,乙方应提供有效的帮助。

4、甲方应提供有关经销产品知识产权证明文件。

5、乙方在和甲方签订代理协议后,有权在正规场合,正规途径使用甲方所持有的“韩尚地暖”商标及相关标识。

第十条、合同变更,终止,解除及续约

合同变更:

1,本合同签订后需变更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条款或补充合同。

2、甲方在合同签定半年后,有权对乙方的业务合同进行考核,如乙方无具体项目或测试点项目存在,甲方有权单方变更本合同。

合同解除:

1,如有下列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均可立即单方解除合同:

1)另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在得到警告后,30天内未能采取补救方法的;

2)另一方即将破产或无力偿还债务;

3)另一方具有不诚实或欺诈行为。

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后自动终止,但并不能消除各方在协议期内对另一方欠款的支付;甲方应继续向乙方现有用户提供售后服务;除非有必要完成额外的订单,乙方应立即停止经销甲方产品销售、广告宣传和使用甲方的知识产权等。

合同续约:

1、距合同到期日45天以前,双方应友好协商是否需要续签合同。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乙方若出现擅自跨区域销售,与甲方其他的产品经销商进行恶意竞争和窜货行为或有本合同第五条二款3,4,5,6项等任意一种违约行为,甲方都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单位供货单价x供货数量x3倍),同时甲方终止乙方的产品经销权。

2,乙方仿制或委托第三方仿制甲方产品,或以其他同类产品假冒甲方产品,甲方有权立即终止乙方的产品经销权,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仿制,假冒产品单价x仿制,假冒产品数量x3倍).3,因本合同约定的合同终止或解除事项出现导致合同解除或终止的,甲方所收乙方的加盟费,信誉保证金均不退还,甲方有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其他事项

1,双方关系根据本合同所建立的甲方和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的关系仅属卖方和买方的关系。任何一方均无权对某一第三者代表另一方,或以另一方的名义签订合同。本合同并不产生代理权,如果任何一方以另一方的名义或以另一方代理人的名义行事,以致另一方遭受损失时,该导致损失的一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应使受害的一方不负担由此而发生的任何费用。双方并未也无意建立任何代理、合伙、合营企业或雇主和雇员的关系。

2、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3、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补充条款或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成都XX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开 户 行: 开 户 行:

帐 号: 帐 号:

8.对各代理商及经销商返利的规定 篇八

返利的规定

各经销人员:

公司对商户的返利以年为结算周期,返利以产品实物形式返利。

经销商以进货5000元以上算开户,客服标准:五环以内5000元以上免费送货,五环外七环内10000元以上免费送货不足定额费用自费。外阜地区公司负责将货物送到客户指定的北京市货运站,长途货运费由客户承担。

特此通告!此说明解释权归xxxxx所有。

签阅:

2012年5月28日 主送:销售

9.独家代理经销合约书 篇九

本合约系于20xx 年xx月xx日由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卖方])与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商[经销商])所签订。

第一条:委任

本公司兹授予代理商在本合约第二条所规定之地区内出售第三条所规定之商品皆独家代理权,代理商同意接受。

第二条:代理地区: 本合约所适用之代理区域为全球(以下简称代理地区)。

第三条:商品: 本合约所包括之商品仅限于使用、安装于

(以下简称商品)。

第四条:总代理权: 本公司不得经由代理商以外之途径在代理地区内出售商品。代理商不得出售或推广任何与代理商品类似之任何其他货品,亦不得将商品销售予非

使用之其他途径,本公司收自代理地区内他人寄来之商品询价或订单,应转致代理商处。

第五条:最低交易额: 自合约签订日起算12个月之第一个期间内,本公司收自代理商订单的总出货量应达

;第2个期间应达

;第3个期间应达

,若任一期间未达上述标准,本公司得随时以书面通知代理商于六十天后终止本合约。

第六条:独家代理经销授权金: 本合约签订时,代理商应一次性给付本公司

美元之独家代理经销授权金。不论本合约是否因故中止或期满终止,本授权金不再退还经销商;且代理商应于本合约签订1个月内将款项汇至本公司指定之银行账户。

第七条:各别契约: 根据本合约所签订之各别契约,除本合约另有规定外,应依照卖主销售合约所定之条件与当事人之权利义务为之。

第八条:报价: 除另有约定外,所有报价均依照本公司所提之书面或电子邮件报价单为准。

第九条: 贸易条件: 本合约当事人双方所使用之贸易条件及其解释,以国际商会报价条件之最新规定为准。

第十条:资料及销售推广: 本公司及代理商应定期及或基于对方请求,提供数据以便推广商品之销售。代理商在代理地区内应作适切宣传以推广商品。本公司应向代理商提供合理数量之宣传数据如说明书、目录及折页数据等。

第十一条:保守机密: 本合约所包括之一切重要商业事项,本公司及代理商均应对第三者严守秘密。

第十二条: 工业所有权: 在本合约有效期间内,代理商对本公司之商标,仅能作销售商品之用。代理商承认,商品所用之任何专利、商标、设计以及其他工业所有权,仍归本公司所有。代理商一旦发现本公司之工业所有权受到第三者侵害时,应立即通知本公司并应协助本公司采取必要步骤以有效保护其权利。

第十三条:有效期限: 本合约自前述日期起,有效期间三年,尔后除非当事人于届期前二个月以书面通知他方当事人终止本合约外,将逐年自动更新。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任一当事人由于直接或间接之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本合约之全部或一部份时,将不负任何责任。所谓[不可抗力]系指火灾、水灾、地震、暴风、罢工、停工及其他工业纠纷、动员、战争、战争威胁、暴动、民变、敌对、封锁、船舶征用,以及任何其他当事人无法控制之意外事故。

第十五条:转让: 任一当事人如事先未获他方当事人之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约之全部或一部份转让与第三者。

第十六条:仲裁: 若任何一方违反本合约规定,双方应本于诚信互惠原则,以协商方式解决,否则他方有权中止本合约。双方当事人间所发生,或与本合约有关之一切纠纷、争端或歧见,或对本合约之违反等,均将依照商务仲裁条例,在本公司所在地法院仲裁作最后解决。仲裁人所提出之仲裁判断,对双方当事人有最终拘束力。第十七条:完整契约条款: 本合约为当事人间之全部协议,取代所有以前之各项商谈、协议及承诺。本合约之变更或修正,如未经双方当事人以书面签名为之,对本公司及代理商均无拘束力。

第十八条:准据法: 本合约在各方面均以本公司所在地法律为准。

立约人: 本公司:

负责人:

地址:

代理商:

负责人: 地址:

10.经销商代理合同标准格式 篇十

5.6 乙方在收到货物的三日内对产品进行验收,并将验收结果发至甲方,如乙方在收到货物三日内未给予甲方验收的通知,则视为产品合格;

5.7 合同交货地为: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_市;

5.8 到达合同交货地的长途铁路或公路运费由 方负担(指火车或汽车到达该合同交货地城市前的费用)。

5.9 所有购货款均应及时足额汇入甲方以下帐户内,北京市区内可采用转账支票的方式结算。

第六条 反窜货管理

6.1 严格反对窜货行为。乙方将商品发往本合同指定的区域以外地区的行为称之为窜货;

6.2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并审查销售订单和发货记录,如发现任何窜货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止一切违规行为;

6.3 乙方承诺如发生窜货行为,需向甲方交纳窜货赔偿金;

6.4 窜货赔偿金的金额以窜货总价款的100%为标准计算。其中赔偿金的100%将由甲方直接支付给被窜货方,作为对被窜货方的补偿。若乙方受到外地货源冲击时,同样有权根据规定从窜货方获得补偿;

6.5 乙方在举报他人窜货行为时,应提供产品购物发票、产品序号及其它有效证明,以客观诚实态度进行举证,确认窜货事实;

6.6 乙方若有严重的窜货行为或低价倾销,严重扰乱和破坏产品销售市场,甲方有权立即书面通知乙方,取消乙方的经销代理资格。

第七条 甲方基本权利和义务

7.1 有按照合同规定,维护乙方合法权益的义务;

7.2 有对乙方提供全面服务支持的义务;

7.3 有对乙方在经营活动中出现的困难进行帮助、协调的义务;

7.4 有对乙方独家销售区域内,保证不向任何其他自然人或法人供货的义务;

7.5 有对乙方提供产品上市所需的相关资料和文件的义务;

7.6 有按时供货、保证供货质量和提供经营信息的义务;

7.7 有对乙方的经营活动产品进行培训、咨询、督导的义务;

7.8 有对乙方违反本合同条款的行为进行处罚的权利;情节严重的,可直接追究乙方经济、法律的责任。

第八条 乙方基本权利与义务

8.1 有在合同规定范围内自主经营的权利;

8.2 有享有甲方给予销售商各种优惠政策的权利;

8.3 有享受甲方在全国市场内搞大型活动时,领取免费赠品及礼品的权利;

8.4 有对甲方违反本合同条款的行为进行处罚的权利;情节严重的,可依法直接追究甲方经济、法律的责任;

8.5 有对甲方的产品情况、经营情况、市场拓展策略等商业信息保密的义务;

8.6 有不经营甲方同类产品的义务;

8.7 有不得跨本合同规定区域销售的义务。

第九条 保密责任

9.1 乙方应严守保密责任;乙方仅拥有为代理销售产品而参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的权力;

9.2 乙方应采取合理措施保护甲方相关保密资料。乙方承诺不将甲方相关资料用于非本合同之目的,不向乙方无关人员以及任何第三方披露甲方相关保密资料;

9.3 上述保密约定,自合同生效一直到代理关系结束后三年内持续有效;

9.4 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在终止之日后十天内归还全部商务文件、目录、技术资料及样品等所有材料。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与甲方有关的客户名单及相应报告、资料等,以保证客户得到持续性的服务。且乙方不得再以任何方式以甲方的名义进行商务活动;

9.5 如乙方违反保密责任约定,由此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金额,将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此金额作为违约金5日内通过现金或汇款方式支付给甲方。

第十条 争议解决

10.1 如果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与解除

11.1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乙方将首批货款汇到甲方指定帐户之后生效。合同生效后将取代之前所有的口头或文字协议;

11.2 如发生以下情况,甲方有权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

11.2.1 乙方破产或已收到破产令,或进行停业整顿;

11.2.2 乙方的股东方或控制方发生变更或乙方的业务被转让给其他方;

11.2.3 乙方为自然人的,负债达五万元以上,或因债务纠纷被起诉或仲裁的;

11.2.4 乙方存在其他严重影响其自身或甲方商业信誉的情形。

11.3 如果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协议延迟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任何一方应在事件发生之日起十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说明理由,同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因未及时通知对方或未采取相应措施而导致对方损失扩大的,对扩大的损失部分违约方应负责赔偿。在事件发生后十天内事件仍未消除的,双方可书面协商解除本合同。上述不可抗力是指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政府行动、战争等无法预料和控制的突发事件。

第十二条 其他

第十三条 附则

13.1 本合同注明的双方地址、电话、开户账号等信息如有变更,变更方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对方,否则由此引起的相关物件或通知无法送达而导致的后果由责任方承担;

13.2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并签订书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之效力优于与本合同之效力;

13.3 本合同一式貮份,甲乙双方持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4 下述附件乃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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