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难点

2024-12-12

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难点(共9篇)

1.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难点 篇一

让政府网站成为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先锋

目前,众多政府官网出现“休眠”,信息更新慢,很多头条是数年前的“旧闻”,更新也多以领导活动为主,服务类信息更新缓慢。

当今时代,计算机网络已经成为了人们常用的一种工具。我们可以通过网络看新闻、查资料、聊天、购物、预定车票等等。网络的快速发展,极大的方便了人们的生活,它也对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成为了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在遇到各种困难的问题的时候,很多时候我们闪现的第一个想法就是上网寻求帮助。正是这种影响和发展趋势,让电子商务风生水起,也极大的推动了经济社会的发展。与电子商务迅猛发展的相对应的,电子政务的发展相对缓慢,需要大力建设并形成完善的运行机制。

政府网站内容更新缓慢,给公众查询相关信息带来了极大地不变。政府网站更新缓慢的问题,与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工作的不到位有关,但更与政府网站相关工作理念和工作机制密不可分。一方面,政府网站建设的理念需要更新。中国第一个严格意义上的政府网站始建于1998年,至今已经过去了15年。在这15年的时间里,中国互联网行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政府网站建站理念也需要有信息公开向服务型窗口转变。另一方面,政府网站运行机制需要转变。可以学习行政审批中心的模式,建立网上政务公开和审批大厅,并由负责运营这一网络平台的单位负责整合不同部门和单位的政府网站,最终形成电子政务服务的一站式平台。

最后,众多政府网站“休眠”,也说明了政府网站的建设从理念到机制需要重新理顺,并将其改造成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先锋,让其为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难点 篇二

一、文件题名缺乏高度概括,提炼有待更加精准

文件级目录的可靠性取决于文件级著录工作的质量,而文件级著录又分为著和录两个层面。著是对文件内容进行全面分析进而提炼形成精准的文件题名的过程;录是抄录文件本身固有的形式特征,如责任者、起止时间等自然语言的过程,显然著的质量是影响文件级著录工作整体质量的关键环节。在著时发现民国档案中很多文件本身没有题名,还有的文件虽然已有题名,但大多表述都不够准确和完整,或题名过粗,简单抽象,以大类、语种为题名;或过于繁杂冗长,有的还存在语病出现了文种夹杂的情况导致晦涩难懂,更有的题名中文种要素缺失,属于各类书表等非常规的文件级,如审判书、证明书、申请表等等。以上代表性情况均不能全面准确地揭示文件内容,只能通过公共服务人员仔细地阅读文件全文从而重新拟写正确的题名。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人员属于依靠社会力量支持档案事务,由于其对民国时期公文成文规律及特点掌握不够准确,加上个人分析问题的能力差异以及著录经验欠缺等原因,著录时往往用语生硬,过多地依附已有题名,不敢随意调整语序,无法做到取舍得当,缺乏灵活度。有的人员拟写标题不符合民国时期的语言表达习惯,现代用语磨灭了民国时代的语言特色。民国档案中还有一些文件属于特定领域事务,如海关等,其专业性强,难以理解,导致不易提炼关键词从而使主体信息被遗漏,这些情况不同程度地造成公共服务人员题名拟写的概括力和精准度不够。

二、文件基础状况不够理想,载体状态堪忧

辽宁省档案馆保存的民国档案主要由民国伊始至九一八奉天、热河区域省级和县级政权机关档案、国民党统治东北时期的各地军政机关档案、日本侵华机构及伪满傀儡政权档案组成。由于文件形成期间政权更替较为频繁,又饱经战火摧残,加上人为破坏、销毁窃取等等因素,造成其基础状况较差。首先是文件自身不够完整,有的文件有头无尾或者首尾残缺,文件内容大量缺失,其中有皮无卷的现象也占了很大的比例,这使得公共服务人员无法通读档案,影响了内容的提炼。其次文件载体存在严重的缺陷,究其原因主要是民国时期公文纸张的耐折度,抗张力强度较差,酸性化学浆纸加速了档案老化。具体的现象表现为:文件骑缝章和印刷各种表格使用的红色颜料已经出现油渗;书写材料中的粘结剂由于长时间没有得到适当处理最终造成纸张粘连,形成档案砖;案卷的封皮和卷底,接近装订处磨损严重,折痕几近断裂;案卷的卷首及边缘处滋生霉菌和发生虫蛀使得档案发黄变脆,掩盖了原有字迹。这些状况严重地影响到公共服务人员著录的速度和质量,有的文件不经过修裱已经无法开展著录工作。再次是当时的立档机关组卷情况不够合理,案卷过厚或过薄,卷内文件排列乱序,尤其是相关性文件的乱序,例如:当正文没有标明是否有附件时,如果附件排列混乱,较远距离的前置和后置就会给公共服务人员进行文件级著录的前期分件工作带来相当的难度。

三、安全风险藏于细节之中,需要时刻高度警惕

档案信息对于安全保密有严格的要求,安全是档案能够进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开展文件级著录的先决条件。这种安全既包括政治思想上的安全也涵盖档案实体和信息的安全。民国档案受时代政治氛围的影响,文件已有标题中经常会带有鲜明政治层面的词语,如有的文件对中共党员及进步人士用“共匪”和“反动”等词语,这些带有政治性的标题,如果不加以深刻的分析并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照原样使用就失去了政治上的鉴别力和方向性,从而犯下严重的错误。目前民国档案的鉴定工作尚未全部完成,在文件中涉及到国防、外交、重大敏感的历史事件等信息是需要划为控制使用范畴的,因此哪些全宗可以给公共服务人员开展文件级著录工作,而哪些又属于重点划控范围需要先不著录或后续著录需要掌控明确。另外档案的文件级著录需要通过计算机开展,如果管控不利,极易通过公共服务人员的手机、光盘,U盘等移动存储设备被拷贝造成失密泄密,影响文件信息的机密性,还容易通过人为误操作删除、更改影响文件信息的原始性和真实性,当电路出现问题、操作系统数据备份不及时等情况发生时会造成已有工作成果的丢失,影响文件信息的完整性,从而危害档案的信息安全。

鉴于在开展民国档案文件级著录工作中遇到的以上难点问题,基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人员模式下的民国档案文件级著录工作不可能一步到位,只有从著录实践出发,在研究难点的基础上,对著录工作全面规划,统筹安排并提出优化文件级著录工作的途径,才能使此项工作朝着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

一、结合民国档案的特点,加强公共服务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1. 指导正确熟练地认知阅读档案的基本要素。

民国时期是传统文言文向现代白话文转型过渡时期,文件中存在大量的繁体字,不易辨认的草体字及异体字,对其基本要素字和词的正确快速认知是阅读民国档案的基本功。通过学习常用的繁简字、熟悉拟稿人的书写方式及特点,使得公共服务人员能够基本对其准确识别,从而提升阅读文件信息的速度。在此基础之上,对民国时期具有时代特色的文书样式、用语习惯及文种特点结合民国档案内容进行有针对性的系统讲解,有助于公共服务人员在一无段落二无标点的文件中逐渐摸索到行文规律。同时培养公共服务人员对民国历史知识的学习兴趣,通过建议阅读民国经典历史书籍留意观看有关民国轶事的文化节目等方法,潜移默化地使公共服务人员形成对民国历史背景的认知,从而能够由点及面,提高对特定时期的机构、人物、事件融汇贯通的能力,对其文件级著录工作提供有益的帮助。

2. 制定《民国档案的著录细则》。

要求公共服务人员熟练地掌握民国档案文件级目录著录规则和要求,知晓著录基本单元及著录方式,做到文件级目录与民国档案实体内容能够准确对应。重点明确文件在已有题名的情况下,只要原题名概括得当不产生理解歧义的就可以加以使用。在著录时,用语要通顺自然,详略得当并要注意使用中性语言拟写题名,不加褒贬,也避免政治批判性词语,对于关键词的提炼和表述要精准,既不缺乏专指性,也不过度使用关键词,从而影响检索利用。

3. 建立文件级著录有效方法的共享模式。

适时总结文件中出现的人员职务,不同历史沿革时期的机构称谓,以及特定领域的专有名词,并把平时出现的代表性、共性的问题进行汇总讲解并及时填充到补充说明之中,这样的做法使得民国档案文件级著录工作的效率和质量都有了很大的提升。

二、结合文件物理状况和内容价值鉴定,优选全宗先行著录

民国时期行文非常频繁,形成了大量的临时性文件、零散性文件、例行性文件,如各种人员职务花名册,财政类的经费开支清册等,司法诉讼的文件也占有很大的比例,这些文件其中很多并无留存价值,但由于当时文犊主义盛行和官僚主义作风被永久地保存了下来。经过漫长的岁月洗礼很多文件出现了不同程度的破损。面对鱼龙混杂,情况纷繁的民国档案应该本着科学规划的原则在档案原有的基础上通过对其物理状况和内容价值有序地开展载体、分级及开放鉴定,优选出能够先行进行文件级著录的全宗,分轻重缓急来完成此项工作,避免著录过程中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在载体鉴定中,通过技术鉴定可以明确载体损坏的程度,确定有无修复的可能,进而采取相应的修裱措施,对于达到修裱要求的档案及时送交技术部门认真修裱,使其恢复到可进行文件级著录的状态。通过充分了解全宗的物理状况,从而挑选出基础好的全宗进行优先著录。在分级鉴定中,对档案价值按照标准划分级别,确认有重大历史价值的以及有馆藏特色的极其珍贵的档案,可以先行进行文件级著录。在开放鉴定中,对民国档案中涉及到国家重大利益的档案予以鉴别,明确开放和控制范围,对于开放的方便民众利用率高的全宗可以先行著录。同时鉴定工作要注重与当前社会的实际需求相结合,对各界提出的影响范围广的问题及时关注。通过各类鉴定,使得在文件级著录工作中投入的各项要素得以合理有效的配置,加快提早利用的步伐。

三、坚定政治信念和保密观念,通过教育、制度和技术确保文件安全

档案具有一定时效的保密性,档案安全是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来进行档案文件级著录工作的重要前提,需要通过教育、制度和技术的手段来进行最终保障。

1. 加强教育培训,树立动态安全意识。

加强教育和培训是档案安全和保密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对公共服务人员的岗前安全教育和继续性再教育需要时刻不松懈,并通过对当前保密工作的形势和任务的培训及时更新保密观念。

2. 执行规章制度,强化安全监管职责。

制定安全管理的制度规范,对文件级著录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严禁将各类电子移动设备带到工作岗位,重点防范存储介质丢失或者对文件信息非法拷贝,与所有公共服务人员签订安全保密协议,使其认知明确,责任清晰。

3. 加强技术保障,构筑安全保密防线。

通过技术手段对已经完成的文件级目录及时系统备份,定期系统软件安全升级,注重档案数据安全衔接,对移交,存储、备份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及时沟通解决,确保各环节安全规范。

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开展档案的文件级著录工作是辽宁省档案馆全新的用工尝试,在渐进式探索的道路上会面临许多的问题,对于难点问题的梳理有助于找到问题的切入点和结合点,从而为应对困难提出可行性方案。伴随民国档案文件级著录实践的深入,通过不断地探索还会提出更多优化工作的建设性方法,使公共服务人员开展文件级著录工作更加顺利,使民国档案信息资源数据库得到更快更好的完善,为大数据时代深度挖掘档案价值贡献力量,体现档案工作真正的生命力!

摘要:伴随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建设数字化档案馆,形成档案的信息化管理已经成为档案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档案目录信息与全文信息相互挂接建立档案信息资源数据库则是建设数字化档案馆的前提条件。目前数据库中的案卷级目录已经无法适应大数据时代利用者精细化的检索需求,开展档案的文件级著录工作势在必行。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模式下民国档案的文件级著录实践为切入点,着重探讨实践中所遇到的难点问题,并提出关于其优化途径的思考,以期提高公共服务人员进行民国档案文件级著录工作的整体效能,从而使民国档案信息资源系统早日得到完善和利用。

关键词: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文件级著录,民国,难点,途径

参考文献

[1]陈晓敏.对民国档案分级鉴定标准的理性思考[J].四川档案,2004(5).

[2]范爱玲.当前档案著录工作的思考[J].陕西档案.2006(2).

[3]赵卫利,张丽君.应对灾害事件保障档案安全[J].兰台世界(上半月),2010(3).

[4]胡晓庆.政府购买档案服务:途径与实现[J].科技档案,2014(4).

3.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 篇三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建议》中对推进行政体制改革提出了方向性的要求,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二是优化结构,推进体制创新;三是完善机制,提高政府公信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将主要围绕这三方面展开和深化。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一个不断深化的长期过程,转变政府职能是贯穿这一过程的重要课题。政府职能转变,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一定时期内对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职责、作用、功能的转换与发展变化。包括管理职权、职责的改变(对哪些事务负有行政管理权责,管什么,管多宽,管到什么程度),管理角色(主角、配角等)的转换,管理手段、方法及其模式的转变等。十六大报告指出政府的职能主要是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政府机构需按这个总要求转变职能。

政府职能的转变应该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努力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政府。一个机构庞大、人员臃肿的政府,不仅会加重财政负担,增加政府成本,而且导致效率低下,远远适应不了行政管理现代化的要求。经济想要加速发展的首要前提,就是要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政府。建设廉洁政府,就要充分认识政府在反腐败中的特殊地位和作用,搞好自身的廉政建设,真正树立起廉洁行政的形象。要在制约行政权力上下工夫,建立起有效的廉政制约机制。在公务员收入相对不高,而又面临市场经济种种利益诱惑、物价频频升高的情况下,要从制度和配套措施上形成保障公务员廉洁行政的机制。同时,必须保证每一个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都要广泛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特别是来自人民群众的舆论和批评监督。建设高效政府,首要的就是精简机构,建设精干的强有力的政府系统,进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使人才脱颖而出;要下放权力,正确处理中央与地方、集权与分权的关系,既要加强宏观调控,维护中央的权威,又要调动地方的积极性。建设高效政府的另一方面就是杜绝官僚作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同时还要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尽快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根本上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进步,体现行政效率的提高。

二、强化市场监督职能。目前,我国各级政府对市场秩序的规范和监管还十分薄弱,规范市场秩序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地方保护主义和行政垄断严重,加上执法不严,管理松懈,纪律松弛,甚至有法不依,违法不究,致使市场秩序比较混乱。突出表现为假冒伪劣商品泛滥,偷税、逃税、骗税、走私等,建筑领域弄虚作假、工程质量低劣等问题严重。为此,必须建立现代市场监管制度,加强市场监管力度,建立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新秩序。首先,要加快有关市场规范的法律法规建设,比如尽快出台反垄断法,采取法律手段打破行政垄断,防止企业相互勾结,形成价格联盟,损害消费者利益;其次,要加强对市场的监管力度,严格执法,从严治政,采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打击各种违法乱纪、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再次,在石油、天然气、电力等行业与政府维持公平市场秩序密切相关,在实施政企分开改革的同时,要建立独立的监管委员会,将政府决策职能与监管职能分开,以加强对权力的监督。

三、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市场经济中,政府职责之一是宏观调控,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政府“越位”的现象普遍存在,管了许多不该管、管不了、管不好的事,管得过多过细。特别是不合理、低效率的项目审批制度,已成为影响我国投资环境、影响企业竞争能力的严重问题。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势在必行,只有摆脱了大量微观审批事项的政府,才能够研究超前性、深层次的战略性重大问题,才能集中精力搞好宏观调控。加快审批制度的改革,一要搞好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核和处理工作,减少政府审批事项和审批范围;二要缩短审批环节和审批周期;三要公开审批标准,规范审批程序;四要明确审批责任,健全监督机制,对审批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五要改革审批部门普遍存在着的重审批、轻监管,重权力、轻责任现象。

四、转变政府管理方式,实现微观管理向宏观调控的转变。微观管理,指政府站在出资者立场上,依靠行政命令、参与企业治理结构或直接介入市场的方式,对微观经济主体实施的一种直接管理,主要指国家和地方政府机构对公有制企业的直接管理活动。宏观调控,指政府运用宏观经济政策对宏观经济运作所进行的“控制”或“调节”,它是政府通过调整其所掌握的某些经济变量(如财政支出、货币供给),来影响市场经济中各种变量的取值,从而影响私人经济部门行为的政策过程。加入世贸组织以后,政府垄断一切,宏观、微观一把抓的弊病暴露得更加充分。今后,政府应该减少对经济主体的直接管理,更多地运用间接调控手段,以更灵活多样、更讲究效益的方式进行宏观调控。凡是企业和个人能够做好的事情,政府就不插手,凡是市场能够优化资源配置的领域,政府尽力为其创造有利条件。即使在“市场失灵”领域,也要考虑是否需要政府发挥作用,政府发挥作用是否有效,是否有更好的办法。只有在不仅需要而且能够做好时,政府才进行干预。

五、切实转变政府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转变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首先就要做到严格依法行政。根据世贸组织要求,政府要保证法律法规在全国的统一实施,有比较完善的依法行政体制,政府行政过程应当是透明的、可预见的、公开的。各级政府部门应当摒弃陈旧的管理方式,严格依法行政,由权力行政转向规则行政,从随意裁决转向依法办事。其次,要公开。透明度原则是世贸组织的一项基本原则,也是改进政府管理方式的一个基本方法。各级政府在管理过程中应尽量做到决策公开、过程公开。再次,要推行管理信息化。尽快实现政府管理信息化,不仅有利于提高行政管理效率,加强政府各级机关及各级部门间的信息沟通,也有利于政府与内外商人之间的联系和方便商人们办事,使行政管理更准确、快捷地实现互动。

六、加强公共服务,建设服务型的政府。建立服务型政府就是要确立服务理念,树立服务意识,当好人民公仆。新形势下政府的一个重要职能,是为企业发展和各类创业者提供良好的环境。政府应通过发挥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的职能,为企业发展创造宽松的宏观经济环境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通过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为企业及人民群众干事创业提供优质到位的服务;通过不断完善硬环境、优化软环境,营造鼓励人们干事业、支持人们干成事业的氛围,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继续推进机构改革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机构改革必须以政府职能转变为基础,与政府职能转变同步进行。20世纪80年代开始的行政机构改革,至今已经取得了不少进展,但转变政府职能仍然是一个努力的目标,具有长期性和渐进性,我们应该用发展的眼光去审视它。尤其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许多领域要同国际接轨,要按国际惯例办事,政府行使其职能(尤其是经济管理)的方式、方法和手段等必须相应地不断做出新的调整。我们既要有长远规划,又要有近期目标,循序渐进,不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服务型政府,是一个能够公正、透明、高效地为公众和全社会提供优质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政府。建设服务型政府是一项比经济体制改革更为艰巨的任务,要求政府从管理理念、管理职能、管理、管理手段和行为方式等方面,实现根本性转变。

服务型政府建设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服务型政府建设内涵

一是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理念。政府的管理理念决定着政府的行为。树立为人民服务理念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前提条件。各级政府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在政务活动中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做到保障民权、尊重民意、关注民生、开发民智。二是强化公共服务职能。政府职能问题是政府管理的核心问题。建设服务型政府,必须明确并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向公众提供优质的公共产品和服务。这应成为各级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的核心职能。三是形成有效制度安排。没有制度保证,“服务”就会成为一句空话。要通过制度设计,加快形成政府服务运行机制。严格依法行政,维护法律的尊严,依法规范和约束行政行为。建立健全民主决策机制、政务公开机制、群众监督和参与机制。四是改进政府管理手段和行为方式。政府应成为经济发展方向的指引者、经济关系的协调者和公共服务的供给者,做“精明的导航员”、“公正的裁判员”和“忠实的服务员”。整合行政资源,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提高政府公信力。

二、服务型政府具有的六个特征

一是民主责任。民主是服务型政府的前提。人民是社会主义国家的主人,政府受人民委托行使权力。公民通过法定程序和渠道参与社会管理,表达自己的愿望。民主政治与民主行政在本质上必然是对社会和公众尽职尽责。责任政府,要求政府在提供服务时必须对服务对象负责。二是法治信用。法治是现代行政的基本手段、发展趋向和根本标志,是建立合理的政府与社会、政府与市场、政府与公民关系的前提,因而也是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保障。法治的实质是秩序,政府既是秩序的建立者,也是秩序的遵守者。权力意味着责任,法治意味着信用。一个法治政府必然是一个信用政府,必须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三是有限开放。现代政府是一个权力有限的政府。政府不是“划桨者”,而是“掌舵者”,它的主要职能在于弥补“市场失灵”。从一定意义上说,“管得最少的政府,就是最好的政府”。对公民开放,是民主政治的基本特征之一。只有制定相关政策和制度来保障人民参与政府决策、有效监督政府行为,才是真正开放的政府。四是协调精干。协调,就是要求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上级政府与下级政府、政府与所属部门之间政令畅通,政府各部门之间协调一致,整个行政体系目标统一、合理分权、运转有序。精干,就是要求政府职能界定科学清晰,机构设置合理精干、分工明确、职权责统一。服务型政府应当是马克思所设想的“廉价政府”,即机构规模小、行政官员少、运行成本低。五是公正透明。公平、正义和平等是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也是政府行政的价值取向。政府公共性的根本体现,是保障公民的合法权利、保障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服务型政府应当是“阳光政府”,根据公众的需要提供政务信息,落实公民的知情权,给人民群众以更多的监督权,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六是高效廉洁。服务型政府必须高效行政、廉洁从政。高效,就是要求政府运转速度快,办事效率高,行政成本低,管理效益好。廉洁,就是要求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政,杜绝腐败现象,做到用权为公、执政为民,决不能以权谋私、化公为私。

三、为什么要建设服务型政府

一是政府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群众的思想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如马克思本人就提出“公仆论”。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是“一切权利属于人民”。社会主义国家的政府是实现人民主权的工具,其一切活动都围绕为人民服务而进行。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建立服务型政府,是对我国政府改革和建设提出的新要求。二是建设服务型政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体现。我们党的宗旨和政府的性质决定了政府所做的一切,必须是也只能是为人民谋利益、为人民服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我国政府是社会主义国家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是在党的领导下履行国家政务职能的组织,必须模范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只有建立服务型政府,以服务人民、服务市场为己任,才能真正体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三是建设服务型政府,是参与全球经济竞争的客观需要。在当今充满竞争的世界中,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效率和质量,直接关系到企业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哪里政府管理规范、投资成本低、办事效率高、服务环境好,哪里就能吸引更多的资金、技术和人才,实现更大的发展。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要求政府必须履行各项承诺,遵守世贸组织的“规则”。随着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进一步深入,要求政府部门精简机构,转变职能和管理方式,从“越位”的地方“退位”,在“缺位”的地方“补位”,从以行政审批、指令计划为主要特征的管理手段中解脱出来,建立起新的体现服务型政府的管理体系。四是建设服务型政府,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职能范围是有限的,管理方式必须由指挥经济变为服务经济,管理目的在于纠正“市场失灵”,弥补“市场缺陷”。如果政府在市场活动中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就很难保证市场活动的公平、公正。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政府应通过发挥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的职能,为企业发展创造宽松的宏观经济环境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通过加强社会管理,不断优化社会环境,营造鼓励人们干事业、支持人们干成事业的社会氛围,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通过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提供满足企业、社会组织和公民需要的质优价廉的公共产品,促进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文化生活和健康水平的不断提高。五是建设服务型政府,是新形势下政府自身建设的客观需要。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政府组织结构日益扁平化,中间层级政府的信息传递功能在很大程度上成为冗余。随着社会主义民主进程的加快,公民主体意识日益增强,参与经济社会事务管理的积极性不断提升。面对新的形势,政府应当具有灵活的管理体制,以对公民需求及环境变化作出及时、准确的回应。六是建设服务型政府,是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民主政治建设进程的加快,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法制意识、竞争意识和参政意识不断增强,对政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但由于受传统行政体制的影响,无论政府机关还是公务员,在履行职能过程中还有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如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严重,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行政审批程序烦琐,推诿扯皮,效率低下;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现象屡禁不止;不作为、乱作为,办事缺乏透明度,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还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等。要通过建设服务型政府,改进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树立人民政府良好形象。

四、怎样建设服务型政府

4.服务型政府建设中的公民参与 篇四

摘要:我国的服务型政府建设正如火如荼的进行,致力于转变政府的职能,实现政府职能和制度的创新,把我国建设成精简高效的“小政府,大社会”的国家。服务型政府是以人为本、公开透明、具有回应性的有限政府,本质上要求广泛的公民参与。本文从法律法规建设、参与意识和能力、参与渠道等方面找出了目前我国公民参与的不足,并针对这些不足总结了加强公民参与的政策建议。关键词:服务型政府;公民参与;政务公开

建设服务型政府是当今世界多数国家行政改革追求的目标。2006年3月,我国政府制定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加快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它标志着服务型政府已经成为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目标。建设服务型政府是一项系统的工程,不能仅仅依靠政府部门及公务员本身,需要公民的积极参与。广泛有序的公民参与是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内在要求。

一、服务型政府与公民参与

服务型政府也就是为人民服务的政府,它是在公民本位、社会本位理念的指导下,在整个社会民主秩序的框架中,把政府定位于服务者的角色,并通过法定程序,按照公民意志组建起来的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以公正执法为标志,并承担着相应责任的政府。服务型政府是民主的、透明的、有限的、回应性的便民政府。

服务型政府的建设以新公共服务理论为指导。新公共服务是关于公共行政在将公共利益、民主治理和公民参与置于中心地位的治理系统中所扮演角色的一系列思想和理论。①新公共服务强调:公务员要着重关注公民并且在公民之间建立信任和合作关系,公共政策可以通过公民参与和合作得到最有效的实施,公务员要帮助公民明确表达和满足他们的共同利益需求。同时,在新公共服务理论的理论来源——民主公民权理论、社区与公民社会理论、组织人本主义、后现代公共行政中都强调公民参与。因此,公民参与是新公共服务理论的核心理念之一,也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内在要求。

公民参与,是现代西方政治学率先提出的一个重要术语。它“不仅是指公民的政治参与,即由公民直接或间接选举公共权力机构及其领导人的过程,还包括

②所有关于公共利益、公共事物管理等方面的参与”。它是指公民自愿地通过各种

合法方式参与政治生活的行为,也就是普通公民运用和行使公民权利试图影响公共政策和公共生活的一切活动。①

② [美]珍妮特·V·登哈特,罗伯特·B·登哈特,新公共服务[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3).罗豪才.健全公民参与机制,推动政治文明建设[N].人民日报,2003-09-09.二、公民参与是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内在要求

服务型政府有一些显著的特征,从这些显著的特征中,不难看出公民参与的重要性。

(一)民主的政府要求公民参与。民主政府是服务型政府的重要特征。民主政府主要包括: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民主评价。要做到这些,显然需要公民的参与,没有广泛的民主参与,就不能形成民主政府。因此,公民参与是形成民主政府的内在条件之一。

(二)透明的政府要求公民参与。服务型政府是透明的政府。透明政府应让公民知道政府在做什么、怎么做的,做到什么程度,实现公众的知情权。政务公开,不是简单的行政公文、政策规章的公开,而是要公开政策制定的背景和过程,让公民明白政策的制定过程。这个过程就是公民参与的过程。没有公民参与,也就不能实现政府的透明和公开化。因此,公民参与是形成透明政府的一个必要条件。

(三)回应性政府要求公民参与。行政官员在管理公共组织和执行公共政策时,应当强调他们服务于公众的职责。换言之,将公民置于首位,强调的重点不应当放在政府应该掌舵还是划桨上,而应当放在建立具有完整性和回应性的公共机构上。③具有回应性的政府能迅速察觉公民偏好和社会问题,对社会要求做出回应。这样也可以促进公民与政府的良性互动。回应型政府离不开公民参与,公民参与既是回应型政府形成的内在要求,也是它的重要内容。

(四)有限的政府要求公民参与。有限政府是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政府,是要受宪法和法律的限制,接受公民和社会监督的政府。有限政府的实质就是 “小政府”,要求在公民广泛参与下,形成“大社会”。由此可见,公民参与是有限政府形成的内在要求。

(五)便民的政府要求公民参与。服务型政府强调以人为本,政府在提供服务时还要考虑对公民的便利性。让公民更方便地享受公共服务,可以提高公民对政府的信任度和支持度。建设便民政府,要求有效的公民利益表达机制相匹配,只有公民把自己的意愿通过广泛畅通的渠道传递给政府,才能使政府做出有效的回应,提供相应服务。因此,公民参与是形成便民政府的重要条件。④

三、我国服务型政府建设中公民参与的现状

第一,公民参与的政策法规体系不健全,制度保障作用不够。

这是目前最突出的问题。我国法律体系对公民的政治参与权有明确的规定与保障,但对公民行政参与权的实现与程序目前却无健全的法律体系保障。特别是③ [美]珍妮特·V·登哈特.罗伯特·B·登哈特.新公共服务[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3)④ 李之洋,王震.我国公共管理建构的政治本质:论服务型政府建设中的公民参与,湖北社会科学,2008(1)

对公民行政参与权的范围,实现途径、程序保障、权利救济等尚无体系化的规范,导致各地执行的情况不一,随意性强,容易造成公共管理中公民参与权丧失。

第二,公民参与组织化程度不高,参与意识与能力缺乏。

实践表明,部分公众对服务型政府建设持被动的观望态度,缺乏主动参与的责任意识。部分公民仅仅为了表达自身利益或解决自身问题而参与,有“搭便车”心理。另外,目前我国公民参与的组织化程度不高,基本是个人参与的状态。多数公民缺乏参与公共管理的基本知识储备,对相关的资讯与技能缺乏了解,加剧了公民参与的盲目性。

第三,政府动员、组织公民参与的模式单一,公民参与机制不健全。

现在有些地方把服务型政府建设想得过于简单,认为只要是建设成行政服务中心就行了。这就把公民当成了与提供公共物品无关的“顾客”,实质是把“公民参与”排除在外。目前各地在设置公民参与的渠道、选择公民参与模式、回应民意诉求,保障公民参与有效性等方面都存在结构性失衡等问题。在公民参与公共管理过程的环节方面,主要是对政府绩效成果的评价参与,在行政决策、执法过程中的参与相对较少,在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供给等方面的参与更少。

第四,公民社会的建设远不成形,政府扶持的力度不到位。

近些年来,我国公民社会已经有了雏形,但是发展较慢,特别是第三部门对政府的依附性较强,而政府对第三部门扶持的力度远远不够。一些政府官员对政府权威过于迷信,认为第三部门可有可无。在实践上,对第三部门的工作支持不够,更没有为第三部门及公民社会完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四、增进公民参与的政策建议

第一、提高公民科学素养,增强公民的参与能力。公民的参与程度跟其教育水平密切相关。所以,必须大力发展教育事业,增加公民受教育机会,提高公众的受教育程度,使每位公民都成为有理性思维的、能运用自己的文化知识的积极参与者。具体包括:加快科学教育的改革,实行教育理念的变革和教育制度的创新,科学教育由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化,把教育重点转向为培养合格或优秀的公民服务。

第二、树立政府官员的正确理念,加强与公民合作。政府官员对待公民参与的理念直接影响到公民参与的作用发挥。这就要求政府官员必须树立正确的理念,破除给予公民参与权是行政机关“恩赐”的思想,承认公众在公共政策整个运行中的主体地位,真正把吸收公民参与看成一种责任、义务,看成是优化政府行为的必由途径,并身体力行地实践这一理念,行政官员要有一种关心和参与的态度,应倾听公民声音并对其话语做出积极的回应,加强与公民合作,促进公民

参与服务型政府的建设。⑤

第三、加快公民参与的法律化、制度化建设,健全公民参与制度。我国已初步建立了公民参与的制度体系,建立了选举制度、听证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公民参与立法制度以及公民批评建议制度等。但是目前我国公民参与的法律和制度还很不完善,操作程序还缺乏具体措施。为提高公民参与的制度化水平,要完善和落实已有的具体制度,并不断进行制度创新,积极探索公民参与的切实有效的制度。

第四、拓宽公民参与渠道,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必须大力拓展和优化公民参与渠道,创造灵活多样的参与方式,并使新的参与方式制度化。托马斯在其著作中提到了如下公民参与形式:关键公众接触,公开听证,公民调查,咨询委员会,共同生产。⑥在建设服务型政府过程中,我们应该积极借鉴国外先进的公民参与理论,并结合具体实践情况探索出符合我国国情的公民参与的具体形式。政府应建立并完善与公众沟通对话的各种机制,如电子政务、公民调查、公民听证或咨询、公民论坛以及网络盛行的BBS等,确保公民参与的渠道多样化。

第五、加强基层自治的能力,促进公民参与团体和组织的发展。地方基层自治是公民参与公共事务、表达公民利益的起点。加强基层自治的能力,离不开公民参与团体和组织的发展。社区和第三部门是公民参与团体和组织的核心。社区在基层可以提供比政府和市场更快、更好、更有效的服务。第三部门作为不同于政府的公共部门和以营利为目的的组织,是特定利益团体的代表,它的充分发展有利于决策对利益的整合。

第六、建立公民参与的反馈评价机制,保护公民的参与热情。公民参与热情的高低,受参与结果的影响。公民的意愿在政府公共服务和产品的供给中能否得到体现,是公民自身对参与结果评价的一个最为基本的方面。在我国的政府管理实践中,还存在着大搞形式主义的现象,导致公民参与的热情递减。因此,政府应该逐步建立有效的反馈评价机制,避免使人产生公民参与见首不见尾、虎头蛇尾的感觉。通过反馈评价机制的建立,一方面督促政府部门关注公民的意愿表达,另一方面,加强公民对政府的理解,从而形成良好的双向沟通。

建设服务型政府,必须依靠公众和社会团体的认同、支持和参与。公民参与的方式和程度,决定着服务型政府建设目标实现的进程。我们只有树立正确理念,提高公民素质,健全保障机制,强化公民监督,加快公民参与的法律化、制度化建设,才能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树立起精干实效的服务型政府新形象。⑤郭圣耀,李 丽.提高公民参与,建设服务型政府,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07(6)

⑥约翰·克莱顿·托马斯.公共决策中的公民参与:公共管理者的新技能与新策略[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参考文献:

[1]珍妮特·V·登哈特,罗伯特·B·登哈特 新公共服务[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3).[2] 罗豪才 健全公民参与机制,推动政治文明建设[N].人民日报,2003-09-09.[3] 李之洋,王震 我国公共管理建构的政治本质:论服务型政府建设中的公民参与[J].湖北社会科学,2008(1)

[4] 郭圣耀,李丽 提高公民参与,建设服务型政府[J].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07(6)

5.建设服务型政府 篇五

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政府传统的管理模式越来越不适应经济社会飞速发展的需要,迫切需要加快政府改革,转变政府职能,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水平。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市场和政府各有分工,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的是市场;政府的职能定位更主要的是为市场主体提供服务和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包括法制环境、信用环境和市场环境等,通过经济调节弥补市场失灵带来的弊端,而不是用行政手段去直接干预经济运行。如果政府在市场活动中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就很难保证市场活动的公正。

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迫切要求政府从“越位”的地方“退位”,在“缺位”的地方“补位”,把不该管也管不好的事交给市场、企业和社会组织,把该管的事不折不扣地管好,尽快实现向服务型政府转型。建设什么样的服务型政府?

服务型政府是以人为本的政府。服务型政府从本质上更应该是一个“服务员”角色。政府出台的每一项政策,制定的每一个举措,都应该尊重人民意愿,体现人民要求,为人民利益服务;衡量政府一切工作的尺度,都要看人民群众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

服务型政府是透明政府。只有政务公开透明才能进一步实现政府与民心、民意、民情的联动,保障人民政府为人民服务。近年来许多事实表明,群众知情有助于化解疑虑,政务公开有利于处理危机。

服务型政府是法治政府。所谓法治政府,主要是指政府根据人民意志依法组建而成;必须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必须保障人民依法享有各项权利和自由;必须接受人民的监督;行政违法必须承担责任。

服务型政府是责任政府。问责制度是建设服务型政府一项必不可少的制度。正所谓有权必有责,政府的权力和责任始终是一对“孪生”兄弟,每一份权力都连带着一份沉甸甸的责任。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因不作为、乱作为或不当作为而造成不良后果的,都要给人民一个“说法”,都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08

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到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基础较为薄弱,机构设置不尽合理,部门职责交叉、权责脱节、效率不高的问题比较突出,有些领域权力仍然过于集中,且缺乏有效制约监督等。这些问题直接影响政府全面正确履行职能,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经济社会发展,因此,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势在必行。大部制

实行“大部制”,最核心的目标是转变政府职能。目前,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越位”和“缺位”现象并存。其主要原因,就在于部门职能配置不够科学、机构设置不尽合理。大部制改革将会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把不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转移出去,把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切实管好,从制度上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更好地发挥公民和社会组织在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中的作用,更加有效地提供公共产品。

实行“大部制”,有利于优化组织结构。经验表明,政府职能与机构设置有着内在联系,政府职能变化了,机构设置也要相应调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精简了许多专业经济管理部门,健全了宏观管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同时逐步增设了环保、社保、信息、能源等新的管理部门。这些逐步健全和增加的机构,是政府履行职能所必需的,但也出现了分工过细、机构扩张的趋向。实行大部门体制,将职能相近的部门重组为大部门,既可保证政府有效履行各项职能,又能防止机构数量不断膨胀,形成精干高效的现代政府组织结构。

实行“大部制”,另一个着眼点是提高政府效能。政府部门职能交叉、权责配置脱节、多头重复管理的问题比较突出,成为影响行政效能的体制性障碍。例如在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交通运输、食品药品管理等领域,都存在着类似的问题。实行“大部制”,从体制上减少职能交叉现象,理顺部门关系,明确部门责任,无疑有助于提高政府效能。

党的十七届二中全会明确提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管理体制。要完成这一艰巨任务,当前最主要的是实现三个重点目标。

要做好公共服务文章,加快向服务型政府转变。公共服务是政府的主要职能,是现代政府的显著特征。服务型政府的主要标志是: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把为人民服务作为各级政府的神圣职责和全体公务员的基本准则,作为人民政府的基本要求,作为一切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机构设置、职能确定、资源配置等方面,注重和强化公共服务,不断改善民生,全面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创新政府管理和服务方式,实现管理与服务的有机结合。推行政务公开,简化办事程序,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在管理中体现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管理,增强社会自治功能。健全公共政策体系,维护、促进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要把法治观念根植于心,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要做到组织法定、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捷、诚实守信。政府机构的组织和政府职能的设定,应当有法律、法规的依据,实现机构、职权、责任、编制的法定化。实施行政管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无法定依据,不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决定。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平等对待当事人,正确行使行政裁量权。政府的管理和服务,除涉及保密以外,原则上都应当公开。实施行政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务,应当严格遵守法定时限,积极履行法定职责,简化办事程序,方便当事人。政府公布的信息应当全面、准确、真实,具有公信力,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撤销、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

群策群力,加速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这是现代行政管理系统正确组织和有效运行的重要标志。权责一致,就是要做到有权必有责,实行权责对等。分工合理,就是要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职责权限,避免职责交叉、政出多门。决策科学,就是要健全各级政府决策机制,使各项重要决策符合客观规律,符合认识规律,符合施政规律,减少决策失误,从制度上保证决策内容和决策程序的科学。执行顺畅,就是要保证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在全国范围内的有效执行,消除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提高政府执行力。监督有力,就是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健全质询、问责、经济责任审计、引咎辞职、罢免等制度,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6.我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路径选择 篇六

一、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必要性和现实意义

(一) 建设服务型政府是参与全球经济竞争的客观需要, 是开放经济条件下政府职能国际化的必然选择

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速, 国际经济联系更加密切, 竞争更加激烈。这就决定了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是一种开放型的经济。开放经济对政府管理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课题和挑战。我国政府必须履行各项承诺, 遵守WTO的“游戏规则”, 在WTO框架下规范各种贸易政策、调解贸易纠纷, 增加贸易政策的透明度和公开化, 放弃贸易活动的“红头文件”管理, 统一贸易法规, 消除地方和部门分割、“铁路警察各管一段”现象, 扩大开放度等, 这一切都要求政府简化管理程序、提高工作效率、规范管理过程、转变管理方式, 实现由微观管理向宏观管理、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的转变, 加快从“越位”的地方“退位”, 在“缺位”的地方“补位”, 严格按照规则办事。

(二) 建设服务型政府是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迫切要求, 是积极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体现

中国 (海南) 改革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迟福林教授, 于2003年SARS危机后, 在国内最先提出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政府改革目标。迟福林说, 我国已进入经济社会转型时期, 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日益凸现, 公共需求全面增长, 公共产品严重短缺。我国已经成为世界上收入分配差距比较严重的国家之一, 国际上对基尼系数的底线是0.4, 超过0.4就说明该国收入分配差距严重拉大了, 而我国的基尼系数目前是0.46, 已经超出国际警戒线许多, 广大社会成员对缩小收入差距、实行社会再分配的基本公共需求比以往任何时期都更为强烈、更为迫切。国家在义务教育、公共医疗方面欠账很多, 以致教育、医疗费用成为多数家庭的沉重负担。义务教育、公共医疗已成为当前多数社会成员重要的公共需求, 并且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突出。由于社会秩序重建滞后, 信用普遍缺乏, 各类市场尚不规范, 政府的市场监管职能还远未到位。因此, 生产安全、卫生安全、食品安全等方面的问题比较突出。公共安全越来越成为社会成员普遍的公共需求。诸多失衡问题的产生, 说到底与政府制定的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不同时期的方针政策, 与政府的管理方式、管理手段有着直接或内在的联系。因此, 有必要进一步明确政府的职能定位, 合理界定政府管理经济的范围, 切实把政府工作重点转变到提供基本公共产品和有效的公共服务上来。

(三) 建设服务型政府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

在计划经济条件下, 政府的职能无所不包。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政府只是市场规则的制定者和市场环境的监管者, 而无论规则制定还是市场监管, 都是为市场、企业、公民提供服务的。政府的职能范围是有限的, 管理方式必须由指挥经济变为服务经济, 管理目的在于纠正“市场失灵”, 弥补“市场缺陷”。只有这样, 才会有充分竞争的市场经济, 才能实现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建设服务型政府是我国市场化改革进程的必然选择。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林凌教授认为, 改革推进30年之后, 大量容易改革的问题已经得到解决, 旧体制的遗留问题和新体制形成的矛盾集中起来。过去改革的中心环节是企业, 目前的改革已经聚焦到政府。

(四) 建设服务型政府是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民主政治建设进程的加快, 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法制意识、竞争意识和参政意识不断增强, 对政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但由于长期的惯性影响, 无论政府机关还是公务员, 在履行职能过程中都有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 如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严重, 推诿扯皮, 效率低下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现象。这些问题解决不好, 人民群众就不会满意, 政令就不能畅通, 也就无法实现民富国强。

二、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有效路径

建设服务型政府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 是一项长期的任务, 不仅需要在思想层面解决认识问题, 重要的是要实现政府职能转变、行政管理体制创新和政府行政行为规范。要从体制、机制的改革、公务人员素质提高等一系列具体环节抓起, 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目标要求, 采取综合手段, 全力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

(一) 继续推进机构改革

这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关键所在。建设服务型政府, 必须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要求, 深化机构改革, 使政府组织机构更加合理、科学、高效。推进政府机构改革, 应科学规范部门职能, 按综合职能设置机构, 将相同或者相近的职能交由一个部门承担。只有这样, 才能解决好职能交叉、权责脱节、多重管理、多头执法的问题。

(二) 切实转变政府职能

这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核心问题。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 政府的主要职责是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这就要求通过转变政府职能, 解决好“越位”、“错位”、“缺位”问题。解决政府管理“越位”问题, 应改变过去包揽一切的管理体制, 缩小、分解政府的管理权限和范围, 把不该由政府承担或政府管不了的职能转移出去, 实现政府与企业、社会、市场之间的合理分工。特别是在经济管理上, 要强化“看不见的手”, 弱化“看得见的手”,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做到凡是市场能运作的, 政府不包揽;凡是企业能自主经营的, 政府不干预;凡是该社会办理的, 政府不插手。解决政府管理“错位”问题, 主要是理顺中央和地方之间、政府内部各部门之间的职能关系, 合理界定各级政府、政府各部门的职能边界, 明确各级政府、政府各部门的职责范围, 避免因分工不当、责任不明导致政出多门、交叉错位。解决政府管理“缺位”问题, 就是把应当由政府办的事情真正抓起来, 负起责任, 避免管理出现“断档”、公共服务出现“真空”现象。

(三) 积极创新运行机制和管理方式

科学的机制出活力、出效率、出公平。建设服务型政府, 应突出制度创新, 完善运行机制, 靠机制和制度来保证政府行为的科学透明、协调一致和高效运行。一是完善决策机制。健全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和专家咨询制度, 完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决策程序, 实行社会公示和社会听证制度, 充分利用社会智力资源和现代信息技术, 增强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应建立决策失误追究制度, 对因盲目决策而造成重大失误、导致重大损失的, 要追究责任, 直至引咎辞职、责令辞职。二是完善执行机制。全面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管领导负责制和部门负责制, 科学分工, 明确责任, 一级抓一级, 一级对一级负责, 层层抓好落实。发展目标、工作任务确定后, 要按照分工和职能进行分解, 由谁负责, 谁去执行, 怎样推进, 都应十分清楚、明确。三是完善监督考核机制。这是确保决策落实到位的关键。应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体系, 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 加强对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的监督考核, 公正评价其作用和贡献, 督促其尽职尽责、尽心尽力。

(四) 大力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

事业成败, 关键在人。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关键在于提高公务人员队伍素质。当前应在控制数量、优化结构、提高素质上狠下功夫, 通过科学设置机构、定编定岗、竞争上岗和岗位轮换等途经, 形成有进有出、能上能下的机制。第一, 严把“入口”, 确保选人用人质量。第二, 疏通“出口”, 积极推行辞职、辞退制度。第三, 加强培训和管理, 搞好公务员的政治、理论、文化学习和业务培训, 树立“群众至上”的服务理念和服务模式, 不断提高公务人员的服务态度、服务能力、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 应以不断提高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依法行政的能力、总揽全局的能力为重点, 培养具有经济头脑、国际眼光、服务意识、法律素养的公务员。第四, 建立长效机制。依据国家公务员条例和有关规定, 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 建立和完善竞争择优的选拔机制、符合社会需要的培养机制、开放灵活的流动机制、与贡献相适应的激励机制, 把公务员队伍建设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五) 推行“阳光”政务, 实行“一站式”办公

7.21.建设服务型政府 篇七

一、服务型政府是以人为本的政府。政府的权力来自人民,必须服务于人民,接受人民的监督。过去,由于长期受传统观念的影响,一些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往往更多的是从“官本位”的角度来看待手中的权力,来对待群众,不同程度地存在重权力轻责任、重管理轻服务的现象。其实,服务型政府从本质上更应该是一个“服务员”角色。在政府这艘大船的航程中,是人民的意志而不是政府的意志决定着航向,怎样提供服务、提供什么样的服务以及什么时候提供服务都是由人民来决定。政府出台的每一项政策,制定的每一个举措,都应该尊重人民意愿,体现人民要求,为人民利益服务;衡量政府一切工作的尺度,都要看人民群众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只有时刻把人民群众利益放在首位的政府,才是服务型政府。

二、服务型政府是透明政府。经历过非典等各类灾难事件后,人们发现,在这个社会生活深刻变革、各种矛盾相互交织的时代,只有政务公开透明才能进一步实现政府与民心、民意、民情的联动,保障人民政府为人民服务。近年来,我国在政务公开方面确实迈出了坚实的步伐。比如,我国的立法法、行政许可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80多部法律、行政法规等对相关政府信息的公开做了规定,使政务更公开更透明。其实,人民的政府,没有自己的利益,只有人民的利益,行使权力时就应当是透明的。政府透明了,人民知情权才有保障,才能随时观察政府是不是在为实现人民利益努力;政府透明了,人民才会积极参政议政,充分表达民意,防止不当决策损害人民利益;政府透明了,政府官员才不敢懈怠,注重体察民情,顺应民意,接受监督,人民群众才会增强对政府的信任和信心。近年来许多事实表明,群众知情有助于化解疑虑,政务公开有利于处理危机。因此,一个服务型政府,必然也是透明政府。

三、服务型政府是法治政府。所谓法治政府,主要是指政府根据人民意志依法组建而成;必须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必须保障人民依法享有各项权利和自由;必须接受人民的监督;行政违法必须承担责任。简单说,政府必须依法产生、受法律约束、依法律办事、对法律负责。而这些恰恰是一个政府成为服务型政府的必要条件。试想,如果一个政府不是按照人民意志和法律程序组建而成,不能依照法律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不能保障人民权利和自由、不接受人民监督,就不能保证它对人民负责,就不能保证它的权力用来为人民服务,它也就不可能成为一个服务型政府。

四、服务型政府是责任政府。问责制度是建设服务型政府一项必不可少的制度。近几年,“引咎辞职”、“问责制”逐渐为人们所熟悉。从2003年非典事件、中石油开县天然气井喷事故,到2004年吉林市中百商厦特大火灾,再到2005年松花江污染事故,一些负有责任的人有的被免职、有的引咎辞职,承担了应有的责任。人们深有感触地说,再也没有“太平官”可当了。正所谓有权必有责,政府的权力和责任始终是一对“孪生”兄弟,每一份权力都连带着一份沉甸甸的责任。以前人们往往认为,“当多大官就有多大权”,现在更认识到,“当多大官就有多大责任”。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因不作为、乱作为或不当作为而造成不良后果的,都要给人民一个“说法”,都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实践证明,服务型政府必然也是一个责任政府。

“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意义:

一、建设服务型政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局出发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对政府改革和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建设服务型政府。在我国,各级政府拥有很大的权力,掌握着大量公共资源,在和谐社会建设中承担着主要责任。构建和谐社会,要求政府既要履行好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的职能,促进经济健康发展,为促进社会和谐创造物质基础;更要履行好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大力发展社会事业和公共事业,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不断加强社会管理和建设,切实维护社会公正、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而后一方面恰恰是当前政府职能的薄弱环节,因此迫切要求通过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来改善和加强。

二、建设服务型政府,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迫切需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市场和政府各有分工,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的是市场;政府的职能定位更主要的是为市场主体提供服务和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包括法制环境、信用环境和市场环境等,通过经济调节弥补市场失灵带来的弊端,而不是用行政手段去直接干预经济运行。如果政府在市场活动中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就很难保证市场活动的公正。当前,我国的政府管理体制仍然存在不少问题。比如,政府缺位或越位的现象仍带有一定的普遍性;繁琐的行政审批带来的效率低下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政府部门职能交叉、不能依法行政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等等。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迫切要求政府从“越位”的地方“退位”,在“缺位”的地方“补位”,把不该管也管不好的事交给市场、企业和社会组织,把该管的事不折不扣地管好,尽快实现向服务型政府转型。

三、加强政府自身改革和建设,客观上也需要建设服务型政府。服务是政府的基本职能。近年来,虽然政府在自身改革和建设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比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科学民主决策,推行依法行政,加强行政监督,加大反腐倡廉力度等,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政府自身建设的任务依然艰巨。很多地方政府机关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不正常现象,甚至还有一些政府工作人员违法违规,滥用权力,贪污腐败,失信于民,严重损害了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这些都与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背道而驰。归根结底,是因为我国现在仍处于体制改革的攻坚阶段,行政管理体制的一些弊端还没有根本消除。此外,随着广大群众法制意识、参政意识、维权意识的不断增强,对政府的期望必然越来越高,这也要求切实加强政府自身的改革和建设。

如何“建设服务型政府”:

一、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最重要的是继续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中介组织分开,进一步规范政府权力。这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

二、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进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该取消的审批项目坚决取消,该下放的项目尽快下放。据统计,近几年,国务院和地方政府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超过了一半,而且还将进一步规范政府权力,继续清理、减少行政审批项目。

三、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为社会提供更多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要深化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在我国社会结构和利益格局发生深刻变化的情况下,传统的社会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已不适应新形势下社会发展的需要。只有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整合社会管理资源,提

高社会管理水平,才能使整个社会既充满活力又保持安定有序。比如,加强城乡社区建设;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预防和化解矛盾;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有效应对各种风险;建立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法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等。

四、加快健全市场体系,发展和规范民间组织。积极支持民间组织参与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通过建立政府与各类社会组织分工协作的社会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新型的基层社会管理体系,提高社会管理水平,更好地履行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

五、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提供,是政府调控社会群体之间收入差距、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社会安定有序的有效手段和机制。当前,我国在公共服务领域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公共服务发展滞后、总量供应不足、公共投入短缺、分配不平衡。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就是要逐步完善惠及全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按照均等化的原则,既不断增加公共服务的总量,向社会全体成员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服务,又着力优化公共服务的结构和布局,努力扩大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覆盖范围,以发展社会事业和解决民生问题为重点,注重向农村、基层、欠发达地区倾斜,逐步解决公共服务总量不足和分配不均衡的问题。

六、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体制和制度。在现代社会,公共财政是公共体系运作的血液,是政府提供有效公共服务的基础。目前我国的财政支出格局还带有比较浓厚的“建设财政”特点,财政支出被大量用于那些本该由市场发挥作用的领域,经济建设支出过高,公共服务支出偏低。因此,要发挥政府在公共服务中的主体作用,必须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加快公共财政建设步伐,加大财政支出中用于教育、卫生、就业、社会保障、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等社会公共服务项目的比重;进一步明确中央和地方的事权,健全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税体制,建立规范化、法制化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8.申论热点——建设服务型政府 篇八

一、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最重要的是继续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中介组织分开,进一步规范政府权力。这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

二、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进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该取消的审批项目坚决取消,该下放的项目尽快下放。

三、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为社会提供更多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要深化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在我国社会结构和利益格局发生深刻变化的情况下,传统的社会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已不适应新形势下社会发展的需要。只有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整合社会管理资源,提高社会管理水平,才能使整个社会既充满活力又保持安定有序。

四、加快健全市场体系,发展和规范民间组织。积极支持民间组织参与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通过建立政府与各类社会组织分工协作的社会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新型的基层社会管理体系,提高社会管理水平,更好地履行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

五、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提供,是政府调控社会群体之间收入差距、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社会安定有序的有效手段和机制。

六、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体制和制度。在现代社会,公共财政是公共体系运作的血液,是政府提供有效公共服务的基础。要发挥政府在公共服务中的主体作用,必须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加快公共财政建设步伐,加大财政支出中用于教育、卫生、就业、社会保障、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等社会公共服务项目的比重;进一步明确中央和地方的事权,健全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税体制,建立规范化、法制化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9.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难点 篇九

关键词:政府管理,公共服务,执政理念

在当今社会, 政府是影响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要主体, 其管理职能、管理主体、管理手段与方式的不同对社会的影响也会有所不同。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以来, 在政府管理过程中, 政府面临着经济全球化、信息化、国际竞争的挑战以及政府财政危机和权威危机, 公民对政府的要求越来越高, 传统的政府治理已不能适应公民的需求。

一、我国政府治理的现状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先后开展的五次较大规模的政府机构改革基本上是围绕着精简机构、裁减冗员、政府职能转变而展开的, 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但仍然走不出“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的怪圈, 而且政府管理过程中的一些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 反而更加严重。这种传统的政府治理模式难以适应全球化、信息化时代的需求, 因此无论在价值取向、模式设计还是制度创新上都要进行根本性的变革, 全面推动新的政府治理模式的确立。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日益完善, 政治体制改革的推进, 以及受西方“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影响, 迫切要求中国政府改革传统的政府治理模式, 充分发挥“政府-市场-社会”这种三元社会结构共同治理模式的互补优势, 科学的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政府与企业的关系, 建立一个与经济转型、社会转型相适应的“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新型政府治理模式。在这种背景下, 我国政府从政府职能角度提出了顺应时代发展的政府治理新模式: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

二、我国政府治理的新模式———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

自从美国学者登哈特夫妇提出新公共服务型政府理论以来, 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成为各国学者研究的热点, 也成为各国政府力求改革的目标和方向, 面对经济全球化、信息化、网络化以及我国经济社会的全面转型, 我国传统的政府治理模式已经无法适应现阶段的实际需要。因此, 要求我国政府实现治理的创新与转型, 强化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树立“以人为本, 执政为民, 主权在民”的执政理念, 积极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这一新型的政府治理模式。

(一) 公共服务型政府的内涵。公共服务型政府应该是这样一个政府: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 能够对公众﹑社会的需求作出迅速及时的回应, 以宏观间接管理为主, 强调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在依法行政的基础上提供高效优质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并承担服务责任的政府。大力提倡建立“政府-市场-社会”三元社会结构范式, 处理好政府与市场, 政府与社会, 政府与公民的良好互动合作关系。

(二) 公共服务型政府的特征。公共服务型政府在新的环境下被提出来并作为一种全新的政府治理模式, 具有以下特征:

1.公共服务型政府强调以人为本, 服务性是政府的核心价值取向。公共服务型政府注重服务意识, 强调“民本位, 社会本位, 权利本位”理念, 强调以“顾客”为导向, 以公民为中心, 提供高品质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

2.公共服务型政府是“有限政府”而非“全能政府”。公共服务型政府强调政府的能力是有限的,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加强宏观调控的作用, 形成“小政府, 大社会”的行政管理模式。

3.公共服务型政府是“法治政府”而非“人治政府”。公共服务型政府强调政府机构要依法设置, 政府行为要依法行政, 避免对公民权利和市场秩序的不正当干预, 以法律为准绳, 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

4.公共服务型政府强调政府廉洁高效。公共服务型政府要求政府在降低政府管理成本、提高行政工作效率的基础上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 提高政府的回应力, 杜绝腐败现象的发生。同时加强公务员的廉政建设, 强化公务员的伦理道德观念, 提高政府在公众中的良好形象和威信。

(三) 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的具体措施。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是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十分紧迫的任务, 也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 并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通过借鉴国外政府治理的先进经验, 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 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不断完善。

1.从治理理念上进行创新。公共服务型政府最基本﹑最核心的理念就是服务理念。行政人员必须具备服务意识,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对社会公众的需求能够作出迅速及时的回应, 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 摒弃“官本位﹑权力本位”思想, 真正为人民办实事, 为公众提供高品质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

2.从治理机制上进行创新。公共服务型政府作为一种全新的政府治理模式, 强调政府的职能主要表现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我国要加快政府职能的彻底转变, 建立精简高效的行政体制, 从根本上转变传统的政府治理模式, 建立“政府-市场-社会”三元社会结构范式, 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企业﹑政府与社会的关系。

3.从制度建设上进行创新。一个国家的治理水平就要看各项制度是否民主、科学、合理, 制度建设是否完善。目前我国的制度建设由于受到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 各项制度都不够完善, 存在着许多弊端, 而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就要求政府对各项制度不断进行创新完善。总之, 在当今社会, 制度创新成为每个政府进行政府改革的目标和努力的方向。

4.从治理方式上进行创新。我国传统的政府治理模式管理方式手段单一, 方法落后, 新技术、新方法的应用程度不高, 政府信息化水平不高, 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在经济社会的全面转型时期, 要充分利用新技术革命的先进成果, 尤其是计算机、网络、信息通讯等先进技术对我国的治理方式进行根本性的转变。我国政府必须加快电子政务建设, 更新管理方式与方法, 力求建立“电子化政府”。目前我国政府虽然在电子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不少进展, 比如政府上网工程﹑推行“一站式”服务等为公民提供了更为方便更为快捷更多渠道的信息, 但是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的一个重要方面在于为公众提供公共服务, 因此我国政府必须充分利用办公自动化设备, 实现政府信息资源的共享, 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网络技术的推广应用, 提高行政人员的业务素质, 为公众提供多渠道的服务, 加快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

5.治理主体方面的完善。现代政府治理强调治理主体的多元化, 公共机构﹑私人机构﹑第三部门都可以成为治理的主体。一是作为政府治理主体的政府来讲, 要加强公务员的队伍建设, 建立廉洁、精干、高效的公务员队伍, 全面提高公务员的各项素质, 转变公务员的传统思想观念, 强化公务员的服务意识, 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 情为民所系, 利为民所谋”, 加强公务员的伦理道德建设, 树立“执政为民, 主权在民”的执政理念。二是大力发展社会中介组织, 健全第三部门。公共服务型政府强调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 一些社会性、公益性、自我服务性的事务可以不必由政府来承担, 社会中介组织能够解决的很好。我国目前的第三部门虽然发展迅速, 但是对政府的依赖性很强, 缺乏资金人才的支持, 自主独立性不高。因此必须大力发展第三部门, 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 积极主动地参与到社会事务的管理中, 成为沟通政府与公民的一座重要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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