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中医药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方案

2024-06-30

广州中医药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方案(精选10篇)

1.广州中医药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方案 篇一

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4-03-10 点击: 697

为做好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根据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研招【2014】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成立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是生源选拔的重要环节,要充分认识复试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维护录取工作的严肃性、权威性,本着全面衡量、严格把关、择优录取的原则,确保多环节、多层次考察考生,为此,学院研究生督导组参与复试录取工作全过程,学院还成立了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二、复试分数线、招生指标分配原则及复试名单

(一)复试基本分数线

1.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下各专业(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思想政治教育、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政治单科不低于55分、英语单科不低于50分,专业单科不低于90分,总分不低于365分

2.政治学一级学科下各专业(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共党史)

政治

单科不低于55分,英语单科不低于50分,专业课单科不低于90分,总分不低于350分。

3.发展与教育心理学专业政治单科不低于55分,英语单科不低于50分,专业课单科不低于180 分,总分不低于330分。

(二)招生指标分配原则

1.各专业招生指标的分配根据有效生源数量、学科建设、科研经费、师资条件和就业率等因素综合考虑。

2.复试人数按计划招生人数的130%确定。各专业根据全院复试基本分数线和招生指标数及复试比例,确定本专业的复试资格线,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复试名单(若总分相同时,按公共课成绩高低排序),在3月12日前将复试名单报学院硕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对外公布。

(三)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将在3月15日前公布

三、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外语听力口语测试、综合面试(含治学态度、动手能力、专业思想、心理品质等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三个部分。

复试成绩占总评成绩的40%,其中专业课笔试占10%(专业课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占5%;综合面试占25%(考生综合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每门课程考试时间为180分钟,满分100分。

四、调剂要求

1.学院原则上不接收校外调剂。

2.在专业上线人数或复试人数不足130%的,可接收院内相关专业上线考生调剂。

3.申请院内调剂的考生分数必须达到学院规定的复试基本分数线。

4.经学院复试录取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后,调剂考生参加拟接收专业的复试。

5.考生申请院内调剂的截止时间3月15日下午17时。

五、复试相关工作安排

(一)复试时间: 3月28日——3月30日

1.3月28日下午14:30—16:30为专业课笔试时间。

2.3月29日—3月30日外语听力口语测试、综合面试时间。(具体考试、面试地点以报到时通知为准)。

(二)复试安排:

1.各学科点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录取工作,按复试人数成立复试小组。

2.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本专业的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教师参加,设组长一人,并安排专人现场记录。

3.参加复试的教师要求办事公正,并无亲属报考武汉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

4.各学科点于3月20日17:00前将复试小组人员和记录员名单及具体复试事宜安排报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备案。

5.复试考生在复试期间与导师见面,并填写双向选择志愿表选导师,复试阶段即进行硕士生与导师双向选择。具体时间由各专业复试小组决定。

(三)资格审查

1.3月27日下午14:00-17:00为报到和资格审查时间。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及复印件、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

2.资格审查地点:马克思主义学院M110教工之家.3.资格审查时需交复试费100元。

(四)体检

1.3月28日上午8:00为体检时间。

2.体检地点及注意事项报到时另行通知。

六、成绩核算及初录

1.按初试成绩60%和复试成绩40%加权计算录取总成绩,录取总成绩和复试综合成绩均为百分制。

2.录取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 [政治+外语+专业课1+专业课2]×0.6+专业笔试×0.1+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0.05+综合素质面试×0.25

3.根据招生计划按录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排名录取。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按复试成绩高低排序;复试成绩相同时,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高低排序。

4.复试综合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6.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基本奖学金及普通奖学金的发放标准均按学校有关部门文件执行。所有推免生一律享受基本奖学金和普通奖学金。

7.复试期间由校医院对复试考生(含本校推免生)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者不予录取;对体检有疑问的考生须在一周内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外校推免生入学时须补办体检手续。

8.各专业由学科点负责人会同复试小组全体成员(必要时召集全体导师或导师代表),按照学校录取政策和学院的有关规定,集体讨论并提出初录方案,于4 月15日下午17:00以前报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后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公示无异议后将全院各专业初录名单上报研究生院。

七、注意事项及其他

复试及录取工作应当严格遵守教育部、学校研究生院和学院的有关规定,规范工作程序,强化服务意识,完善资料存档;以考生为本,体

现公开、公平、公正、科学的精神,确保质量。对营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

学院

2014年3月10日

2.广州中医药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方案 篇二

为做好我校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安徽省教育厅2014年研究生招生的有关文件、会议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和录取工作原则

(一)全面贯彻国家和安徽省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坚持科学选拔。

(二)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础上,注重思想政治素质考核,重点考核专业能力、综合素质和创新意识。

(三)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严肃招生纪律,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实施阳光招生;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正、监督机制健全。

二、组织领导和工作分工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统一领导全校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二)各相关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组长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包括分管科研、研究生培养和管理工作的党政负责人以及硕士生导师代表,一般为5-7人,负责制定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并组织实施。

各相关学院应按学科专业成立5-7人的复试专家组,成员应包括专业的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硕士生导师,指定一人为组长,并另外确定秘书1人。

工作小组和专家组成员应当强化责任意识,掌握招生政策。工作小组和专家组成员中有直系亲属或有密切利益关系人员报考研究生的应当主动回避。

(三)各相关学院成立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小组、复试专家组成员名单以及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必须于复试前五个工作日书面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

三、调剂基本要求:

(一)申请调剂考生须是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工程硕士除外),初试成绩达到国家划定的A类分数线;

(二)申请调剂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需与申请调剂专业原则上属同一学科门类;

(三)考生初试科目与调入我校的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四)满足教育部有关调剂的其它要求。

(五)部分有特别要求的学科专业调剂条件以学校发布的最新调剂信息为准。

四、复试

(一)资格审查。

我校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籍证明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凡未接受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考生复试报到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准考证(查验后退还给考生);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现役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查验后退还给考生)及一份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应届生请到考生本人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学籍证明,学历证书在开学报到时交验)及一份复印件;

4、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应届本科毕业生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5、一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体检表用);

(二)复试内容。

复试主要是测试考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情况以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测试考生的外语听力、口语以及专业外语水平。

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综合素质能力面试以及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三部分。

1、专业课笔试。专业课笔试由相关学院组织,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50分。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且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复试科目相同,难易程度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综合素质能力面试。面试由各相关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复试专家组具体实施。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外语听说等能力。面试时,考生应当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件以备核查。面试主要包括以下环节:

(1)以随机方式决定考生的面试组号和面试序号,具体办法由各相关学院自行制定。

(2)考生对自己在大学学习或工作阶段参加的学习研究、实践经历、获奖状况等进行简短介绍。

(3)考生对自己抽到的面试题目进行回答。

(4)复试专家组成员围绕考生所抽到的题目针对考生回答情况进行简短的提问。

(5)复试专家组成员依据考生面试表现当场记名评分,每位考生的面试得分为专家组所有成员记名评分的平均分,满分为100分。

3、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由各相关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自行组织测试,满分为50分。

(三)综合成绩计算

第一志愿考生:综合成绩=初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综合素质能力面试成绩+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

调剂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综合素质能力面试成绩+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建筑与规划学院调剂生综合成绩计算办法由学院自行制定)。

五、体检

所有参加本次复试的考生均应参加我校组织的体检,体检统一安排在校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执行。

六、录取

(一)各相关学院应按学校统一要求将考生的复试结果等资料及时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审定批准后,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统一公布拟录取结果并通知考生本人办理相关手续。未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同意,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提前向考生本人宣布录取结果。

(二)对于调剂考生,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教育部网站确认是否同意接受我校的拟录取。如超过规定时间,视为个人不同意接受我校的拟录取,我校将及时取消其被录取资格。

(三)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1、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低于90分的考生;

2、综合面试成绩或同等学力考试加试专业课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

3、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

4、政审不合格的考生。

七、其它

(一)对复试和录取工作全过程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由校纪委统一受理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举报电话:0551—63828082)。

(二)本办法适用于我校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

3.广州中医药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方案 篇三

[摘要]2018考研复试调剂工作已经开始,相信很多同学都很关心考研院校的复试指导信息,中公考研小编整理了一篇“兰州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文章,备考复试的同学们快来了解一下吧!

以下是中公考研小编整理的一篇“兰州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文章,希望对考研的同学们有所帮助。

为做好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贯彻“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招生原则,促进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确保公平公正,依据

《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9号)的精神和有关招生政策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全面考察,选拔优秀人才。

(二)统筹兼顾,改善学缘结构。

(三)规范程序,确保公平公正。

(四)以人为本,提供优质服务。

二、组织领导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各有关学院,高等教育研究所(以下统称“各招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并按照《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投诉处理暂行规定》(校研字〔2009〕61号),受理考生的质疑与申诉。

三、复试分数线调整

各招生学院根据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兰州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实际上线考生情况,可以向上调整本单位复试分数线,不得向下调整复试分数线。

各招生学院调整复试分数线时,原则上要保证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人数(不含推免、大学生士兵、少数民族骨干,下同)与实际录取人数之比不小于1.2;大学生士兵计划及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复试分数线执行学校原定复试分数线;各招生学院调整复试分数线后,调剂优秀考生时必须按调整后的复试分数线执行。

四、复试

(一)基本要求

复试是保证录取生源质量的关键环节,是进一步考查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是否符合硕士生培养要求的主要手段。各招生学院按照分类指导、各有侧重的原则,确定

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类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对两类考生分别复试,复试结果分别单独排名。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要突出对考生专业能力、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的深度考查。应着重考核考生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专业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和在本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事业心、责任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以及专业以外的知识积累、人文素养和实际表现。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要突出实践能力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动手能力和考生事业心、责任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以及兴趣、爱好、特长、就业意向、人文素养和实际表现等方面的考查。

(二)复试组织

1.加强复试组织领导

各招生学院的复试工作要在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组建若干个复试小组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小组,每个复试、考核小组应设有组长。复试、考核小组由坚持原则且无亲属参加复试的教师组成。复试必须建立淘汰机制,实行差额复试,择优选拔。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低于本单位实际录取人数的120%。

2.加强对复试人员招生政策和复试程序及要求的培训工作

各招生学院要严格按本办法要求,加强对参加复试工作的各类人员进行招生政策和复试程序及要求的培训工作,确保复试工作正常有序进行。

3.统筹规划,规范复试工作流程

各招生学院要充分考虑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根据本办法,结合各学科专业特点,以质量管理为目标,综合考虑时间、地点、人物、经过、原因、结果等要素,制定科学、统筹、规范、体现学科专业特色的复试工作流程。

4.进一步提高复试工作的透明度

各招生学院要及时向社会和考生公布复试工作动态和有效信息,增强复试工作的透明度。

各招生学院制定的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复试工作流程,须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并应于复试前一周在各招生学院网页向社会公布。

各招生学院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和复试总成绩排名须在本单位布告栏或网站进行公布。在公布考生相关信息时,要注意避免出现考生的身份证号、电话、家庭住址、通信地址等个人隐私信息。

(三)复试对象与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各种考试方式考生(含二志愿调剂考生)均须参加各招生学院统一组织的复试。各招生学院确定的复试名单须经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方可组织复试,并做好有关复试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工作。

各招生学院在组织考生复试前,必须根据复试名单和考生提供的有关证件、证明等材料,严格审查参加复试考生的报考资格。有关证件、证明不全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准参加复试。

1.参加复试的所有考生,在复试报到时必须提供《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毕业证入学时查验)等证件原件(有学位证书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位证》),并向有关招生学院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或《学生证》)、《学位证》等证件复印件一份,以留存备查。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各招生学院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2.“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在复试报到时还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原件,并留存复印件一份,以备查。

3.有正式工作单位的在职考生,在复试报到时还须提供其在职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并注明是否在职培养。

4.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复试报到时还须递交定向地区或原单位同意定向培养的书面证明。

■定向培养书面证明:对少数民族应届本科毕业考生,由同意定向培养考生的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县级以上人事部门出具;对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由考生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

5.被列为“国防生”计划的考生,在复试报到时还须出具驻推荐学校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6.对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报到时还须提供其报考专业对同等学力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书面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7.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在复试报到前2个工作日须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学校审核通过后对初试总分进行相应加分。

8.已经在兰州新区、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简称兰州“四区”)工作的在职人员,以及志愿去兰州“四区”工作的应届本科生,在复试时提供兰州“四区”管委会和具体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身份证明。

(四)调剂

上线考生不足的招生学院要结合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本单位确定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和实际上线考生情况,积极做好二志愿优秀生源的调剂工作,并根据《兰州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优秀生源调剂办法》,确定本单位的实施细则和明确的调剂要求。

(五)复试方式

复试主要有笔试、面试等考核方式

1.笔试

满分为100分,主要为专业课测试。时间为3小时,考试形式为闭卷。

工商管理和公共管理专业学位考生复试笔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

2.面试

满分为100分,主要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考察(含外国语口语及听力测试、实践或实验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和能力(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各招生学院要创新考核模式,选择行之有效的考核方式,加强对参加复试考生的外国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20%。具体办法由各招生学院自定。

各招生学院根据专业特点及要求,在复试中可增加对考生实践(实验)能力的测试,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其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成绩计入面试成绩。具体办法由各招生学院自定。

面试具体要求:

(1)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

(3)复试小组应单独配备一名专职记录员,对每位考生的复试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善保存复试原始记录备查。

(4)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当统一。

(5)在考生面试期间,复试教师不得有拨打、接听电话、吸烟等影响考生现场发挥的事件发生。

(6)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已面试考生与等待面试考生之间因相互交流而造成考试不公现象发生。

(7)面试环节全程要录像,要保证视频和音频清晰,做好留存被查。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对复试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研究生质量的重要环节,各招生学院在复试阶段须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考核,并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等方面。

复试期间,各招生学院要组织参加复试的考生如实填写《复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表》(见附表),并对考生填写的考试违纪、作弊等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各招生学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小组,加强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通过与考生面谈的方式,直接了解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等方面情况,并给出考核评语和考核结论。各招生学院须详细记录面谈内容,并做好留存工作。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以报名时填写的学历为准)包括高职高专毕业生和本科结业生。

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时是否加试以《关于对部分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网络教育考生复试加试的公告》为准。

各招生学院要加强对同等学力考生本科主干课程的考核。加试科目不少于两门,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难易程度应达到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每门加试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考试形式为笔试、闭卷,满分100分。

报考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的同等学力考生是否加试由招生学院自主确定,报考其他各专业的同等学力考生必须按要求进行加试。

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科目有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七)复试总成绩

复试总成绩=初试总分折合百分制成绩×X+复试笔试成绩×Y+复试面试成绩×Z。

其中,X为初试成绩权重,Y为复试笔试成绩权重,Z为复试面试成绩权重。X占50%-60%,X+Y+Z=1,X、Y、Z权重数值由各招生学院自主确定,同一个单位确定的权重应相同。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笔试成绩+面试成绩<120)不予录取。

(八)复试考试费

复试的考生应交纳复试考试费。根据甘发改收费〔2010〕1915号收费标准,笔试科目(含同等学力加试)30元/门/生,外国语口语及听力测试费20元/生。复试考试费由各招生学院按学校财务管理要求统一收取,专款专用。

五、体检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到指定医院(一般为兰州大学校医院)进行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六、录取

(一)拟录取名单确定

各招生学院在确定拟录取名单时,按照“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的复试总成绩排名,由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最终研究确定拟录取名单。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破格复试考生和单独考试考生不得跨专业录取。

各招生学院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二)导师确定

所有拟录取的学术学位考生均须确定指导教师。在复试、录取期间,各招生学院要以适当方式,让考生了解每个导师的研究方向、科研项目、科研经费等情况,以便导师和考生之间进行合理的“双向选择”。

申请并获得“兰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和医学学科研究生培养扶持基金”支持的导师只能招收1名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三)全日制学习方式考生的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1)录取的“211工程”院校毕业的推免生,第一学年享受一等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其他院校的推免生,第一学年享受二等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被录取的推免生均全额享受国家助学金。

(2)第一志愿考取我校非在职全日制学习方式专业(除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下同)的 “一流大学”建设院校和毕业专业学科排名(以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为准,下同)为B+及以上院校的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第一学年享受一等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和全额国家助学金;第一志愿考取我校非在职全日制学习方式专业的“一流学科”建设院校的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第一学年至少享受二等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和全额国家助学金。

(3)调剂录取为我校非在职全日制学习方式专业的“一流大学”建设院校和毕业专业学科排名为B+及以上院校的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第一学年至少享受二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和和全额国家助学金。调剂录取为我校非在职全日制学习方式专业的“一流学科”建设院校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第一学年至少享受三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和和全额国家助学金。

(四)录取类别确定

1.拟录取的单独考试和强军计划的考生,录取为回原工作单位的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

2.拟录取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录取为回定向地区或工作单位的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

3.拟录取的其他考生,根据考生的实际情况,录取为非定向(或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或保留入学资格的硕士研究生。

拟录取为定向培养的考生,在录取前均须与学校签订录取协议书,毕业时按协议就业。

(五)其他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学院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入学报到前,一旦发现考生在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方面存在不符合录取标准的,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各招生学院根据《兰州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修订稿)》(校研字〔2006〕86号)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或无故不参加复查者,取消入学资格。

七、招生复试录取信息公开

各招生学院要高度重视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在复试、录取阶段,各招生学院须提前在本学院网站开辟专栏,对应公开的招生重要信息,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准确、规范、及时、充分的公开,并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

(一)招生计划公开

各招生学院应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编制分专业计划。各招生学院确定的分专业招生计划须报研究生院备案,并在考生复试报到前一周,按照信息公开要求向社会和参加复试的考生公布。

(二)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公开

各招生学院要在本单位网站提前向社会公开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实施细则中应明确参加复试的考生对象与所需提供的证件材料、复试方式、复试时间与地点安排、复试总成绩计算方法、拟录取名单确定原则以及其他有关要求。未按要求提前公布的招生学院,其组织的复试录取工作一律无效。

各招生学院制定的复试录取实施细则须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并在考生复试报到前一周,按照信息公开要求向社会和参加复试的考生公布。

(三)复试考生名单公开

各招生学院要在本单位网站公布进入复试考生的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对破格复试考生、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强军计划考生、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和享受初试加分政策考生等情况,要予以备注说明。

(四)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

各招生学院要在本单位网站公示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的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并对拟录取的破格复试考生、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强军计划考生、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和享受初试加分政策考生等情况予以备注说明。

公示期间,拟录取名单不得修改。拟录取名单若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

(五)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

各招生学院要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咨询及申诉渠道(含受理举报的部门、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等),并按照《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投诉处理暂行规定》(校研字〔2009〕61号)受理考生的质疑与申诉,及时调查处理。

八、严肃纪律

(一)各招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是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负总责;各招生学院研究生复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小组组长是本小组复试、考核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小组工作负责。

(二)各招生学院应切实加强对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监督,认真执行教育部和学校有关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规定,制定科学、公正、规范的复试、录取办法,加强对参与复试工作的各类人员的培训,及时公布复试及录取结果。正确处理好自主与自律的关系,增加透明度,坚决抵制招生工作中的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

(三)有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必须回避,不得参与亲属所在学科专业复试各个环节的工作。

(四)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体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要求严格按本办法中的有关要求执行,尤其是《复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表》,严禁他人代填代签,“考生本人填写”栏必须由考生本人如实填写并签名。

(五)对于违反招生纪律的招生学院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以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确保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公平与公正。

九、其他

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复试辅导,也禁止校内各单位或个人举办或参与考研复试辅导活动。在此,提醒各位考生要提高对一些社会办学机构或非法网站的警惕及识别判断能力,不要相信所谓的“一对一专业辅导”、“保过”、“保录”等非法承诺,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切实保护自身权益。

十、申诉渠道

电话: 0931-8912440

传真: 0931-8912440

信箱: yzb@lzu.edu.cn

部门: 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 甘肃省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兰州大学本部贵勤楼319室

邮编: 730000

4.广州中医药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方案 篇四

复试分为专业笔试和面试。因复试温病学的专业有多个,笔试试卷也不一样。

试卷

一、填空题

《温病条辨》:手太阴暑温,或已经发汗,或未发汗,而汗不止,烦渴而喘,脉洪大有力者,白虎汤主之;脉洪大而芤者,白虎加人参汤主之;身重者,湿也,白虎加苍术汤主之;汗多脉散大,喘喝欲脱者,生脉散主之。

《湿热病篇》:湿热证,胸痞发热,肌肉微疼,始终无汗者,腠理暑邪内闭,宜六一散一两,薄荷叶三四分,泡汤调下即汗解。

《湿热论》:再论气病有不传血分,而邪留三焦,亦如伤寒中少阳病也。彼则和解表里之半,此则分消上下之势,随证变法,如近时杏、朴、苓等类,或如温胆汤之走泄。因其仍在气分,犹可望其战汗之门户,转疟之机括。

二、名词解释

1、轻可去实:指用轻清疏解的药物,可以解除外感表实证。

2、金囚木旺:金囚,指肺被热邪所灼;木旺,指肝风内动;今肺为热灼而不能 克制肝木,则肝木反旺,反侮所不胜,即所谓金囚木旺。

3、阳湿:以伤及卫表,引起自汗,汗出不解身热,关节烦疼,微恶寒,身重等为常见症的湿温病邪。

4、主客浑受:主指人体营血,客指病邪。指久病正虚,湿热之邪久留与人体营血相混而形成络脉凝瘀的一种病理状态。

三、简答题

1、营分证的主要临床表现有哪些?

营分证候:是指温热病邪内陷的深重阶段表现的征候。营行脉中,内通于心,故营分证以营阴受损,心神被扰的病变为其特点。

临床表现:身热夜甚,口渴不甚,心烦不寐,甚或神昏谵语,斑疹隐现,舌质红绛,脉象细数。

证候分析:邪热人营,灼伤营阴,真阴被劫,故身热灼手,入夜尤甚,口干反不甚渴,脉细数。营分有热,热势蒸腾,故舌质红 绛。若热窜血络,则可见斑疹隐隐。心神被扰,故心烦不寐,神昏谵语。

2、湿温病里结阳明与伤寒里结阳明下法有何不同?

伤寒的阳明腑实证与温病的湿热里结阳明胃肠之证均可用下法,但由于病因、病机、证候不同,其攻下药物的配伍及运用亦有所别。“但伤寒邪热在里,劫烁津液,下之宜猛“一句,指出伤寒阳明腑实证是寒邪化热入里,阳明热盛,消灼津液,而致肠燥便秘,燥热内结。其症见身热恶热、日晡潮热、神昏谵语、汗出口渴、唇焦咽燥、小便短赤、大便秘结、腹满痛拒按、舌苔黄厚而燥、甚则焦黑起芒刺、脉沉实有力。因其津液愈伤则燥结愈甚,燥结愈甚则津液愈伤,故必投以苦寒重剂猛攻急下,方能收泄热存阴之功。张仲景《伤寒论》之大承气汤,以大剂量之大黄、芒硝与厚朴、枳实相配,其荡涤破滞,攻下燥结之力甚强,是峻下实热燥结之代表方剂。“此多湿邪内搏,下之宜轻“一句,指出湿热里结之证,乃湿热夹食滞粘滞于胃肠所致。其症见身热、呕恶、脘痞、腹胀、大便溏臭不爽、色如黄酱、内夹不消化之食物、舌苔黄腻、脉濡数。因湿性粘滞,难以速除,非一攻可尽,且投以重剂猛攻急下,反易损伤脾胃阳气,而致洞泄不止,故宜以轻下、缓下之剂从容图之。俞根初《通俗伤寒论》之枳实导滞汤,由大黄、枳实、厚朴、槟榔、黄连、连翘、紫草、木通、山楂、神曲、生甘草组成。方中药物可分为攻下、行气、祛湿、清热、消导5类,合而共奏导滞通下、清化湿热之功。因其方中药物用量皆极轻,攻下之力缓,不至于损伤正气,故可连续服用,直至湿热里结尽除为止。此方堪称轻下湿热里结之代表。伤寒之阳明腑实证见大便燥结不通,攻下之后若见大便溏,说明燥结已去,邪气尽解,即当停药,不可再行攻下,以防损伤阳气,即叶氏所云:“伤寒大便溏为邪已尽,不可再下“。湿温病中湿热夹食滞粘滞胃肠,见大便溏滞,用轻下之剂后大便仍溏者,乃湿邪未尽之征,必再连续用药,反复下之,直至大便已硬为止。因为大便由溏而转燥转硬,说明湿邪已尽除,故不可再用攻下,以防损伤正气,即叶氏所云:“湿温病大便溏为邪未尽,必大便硬,慎不可再攻也,以粪燥为无湿矣”。简言之,伤寒之阳明腑实证以大便燥结为可下之征,以大便溏为停下之度;而湿热病之阳明里结证则以大便溏为可下之。

最后一题是病案,应内容较多,具体题干已经有些模糊了。是关于温热类温病的问题,有两个。一是评述一下诊治过程,二是给出目前的诊断、证型和方药。建议大家在复习时一定要注意温病发展过程中失治、误治引起的变证的情况。

试卷

一、名词解释

1、湿热类温病

2、热厥深厥

3、金囚木旺

4、(还有一个忘记了)

二、问答题

1、外感风热伤寒与温病的鉴别

2、温热类温病和湿热类温病的鉴别

3、对卫气营血的临床诊断

4、谈谈对“治上焦如羽(非轻不举)、治中焦如衡(非平不安)、治下焦如权(非重不沉)”的理解 治上焦如羽(非轻不举)是指治疗上焦病证要用轻清升浮的药物为主,因为非轻浮上升之品就不能达到在上的病位,用药剂量也要轻,煎煮时间也要少,不要过用苦寒沉降之品。治中焦如衡(非平不安)可从两个方面理解,一指治疗中焦温热性质病证,要注意去邪气之盛而复正气之衰,使归于平;二指治疗中焦湿热性病证,要注意分消湿热,升脾降胃,不可偏治一边。治下焦如权(非重不沉)是指治疗下焦病证要注意使用重镇平抑、厚味滋潜之品,使之直达于下。

三、简答题

1、肺热雍盛的证候、治法、方药

2、为什么说湿温病的病变中心在脾胃?

关于面试,不同二级学院要求也不尽相同。相同的只有一个,今年面试时对每个考生面试情况进行了录音或录像。在此我有四点总结,第一,准备好简历、初试准考证、身份证、初试报名信息表,简历应根据导师组人数进行准备,其他材料最好准备5份(紧张容易出错,多备一些以防不测,特别是高分牛人遇到超高分怪兽需要调剂时)。第二,准备好中文自我介绍,第三,准备好英语自我介绍。因为面试我的老师先在别的学院对别的考生进行面试,所以是我先到面试办公室,我等老师。面试开始前,我和我的导师先聊了一下我的基本情况。面试时,一个老师先让我自我介绍,我很谨慎的问了下是用英语还是中文,老师说先用中文介绍下,我很简短的说了一下自己的情况,大概2分钟,之后该老师问了一下为什么要考研,另一老师特别强调了一下学硕和专硕的区别,以及是否了解自己所报的专业和导师研究方向等相关情况,最后老师说还是要用英语再介绍一下自己,我比较自然地把英语自我介绍背了一下,大概3分钟左右。在这里,特别强调一下,面试是很重要的环节(上网进广中医官网查一下2015年复试方案就知道)。第四,准备好专业知识(听说报考临床专硕的复试笔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录取的最后一名与落榜之间差0.5分)。

5.广州中医药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方案 篇五

根据教育部教学[2014]3号《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工作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对我院201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关于复试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提高招生选拔质量的有效方式。我们要进一步加强复试工作,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一)参加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

根据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复试基本分数要求,我院制定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如下:初试成绩总分不低于325分,政治、外语不低于34分,业务课不低于90分,达到上述各科目分数的考生,具备了参加我院复试的基本要求,全部准予参加复试。

(二)复试名额的确定

依据2014年的国家分数线标准,我院上线生108人,学术型59人,专业学位49人。上级批准我院2014年研究生招生规模为154名(其中学术型计划100人,专业学位计划54人),接收推免生54名(其中学术型31人,专业学位23人),统考招生计划100名(其中学术型69人,专业学位31人)。

我院100名招生计划拟分配如下:预留13名(学术型10名、专业学位3名,含调剂生)支持重点学科和特色专业;为学校学科建设优化生源结构,保证招生质量,除新上专业外,相同研究方向可由学术型调入专业学位。部分没有上线生源的专业方向可接收调剂生,调入考生的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87名计划考虑各二级学院上线生源比例,拟分配如下:艺术管理学院8人,音乐学院与音教学院25人(学术型13人,专业学位12人),舞蹈学院9人,戏剧学院10人,戏曲学院1人,传媒学院9人,美术学院19人(学术型7人,专业学位12人),设计学院6人(学术型2人,专业学位4人)。复试名单上网公示。

(三)关于同等学力与跨学科考生的复试

同等学力资格与跨学科复试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本科主干课程的考查,加试科目不得与复试科目相同,难易程度应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每门考试时间不少于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

(四)关于调剂考生参加复试

为提高我校研究生生源质量,优化研究生生源结构,我校2014年将调剂录取部分二志愿优秀考生。

申请调剂基本条件:

1、二志愿考生调剂须满足国家相关文件对调剂学科的基本要求。

2、调剂考生的毕业学校(专业)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本科就读专业所在学科在就读学校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2)中央美术学院、中国美术学院、湖北美术学院、天津美术学院、鲁迅美术学院、广州美术学院、四川美术学院、西安美术学院、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武汉音乐学院、四川音乐学院、星海音乐学院、天津音乐学院、沈阳音乐学院、西安音乐学院

等艺术院校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3、报考学校(专业)须满足上款(1)-(2)所列学校(专业)的具体要求。

4、所有专业均不接收专升本、同等学力考生调剂;

5、调剂考生成绩须符合原报考专业和拟调剂专业的分数线及我院复试基本要求。

6、全校各专业均不接收报考外校的应届本校毕业考生调剂。

调剂生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信息系统于3月25日开放,研究生处与二级学院协商确定调剂考生复试名单并发出复试通知。

二、关于录取

(一)2014年我院研究生招生计划录取154名。研究生录取工作要切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提高研究生新生质量;继续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依据专业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专业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学术型: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60%]+复试成绩[(复试专业成绩×80%+面试成绩×20%)×40%]

专业学位:总成绩=初试成绩[(专业课1+专业课2)/3×60%]+复试成绩[(复试专业成绩×80%+面试成绩×20%)×40%]

复试专业成绩及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60分以上为合格;外语复查考试成绩以不低于国家规定英语分数线(34分)为合格。参加复试并达到政审合格的考生,按专业总成绩排名录取,由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研究确定。

三、研究生复试的内容与要求

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审查、专业考试、外语复查(含笔试、听力、口语)和体检,通过复试全面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确保录取质量。

(一)思想政治审查主要审查考生单位对该生思想政治情况鉴定材料。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函调审查考生档案。

(二)专业考试内容主要包括:考生对专业基础理论、基本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实际操作技能。参考考生在高校期间的学习成绩、科研活动以及工作业绩,着重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专业考试由各二级学院负责安排。

专业考试采取面试与笔试相结合的方式。面试时间不少于十五分钟,笔试时间每门不少于三小时。特别注意的是,所有专业面试要全程录音或录像,技能表演类专业考试要全程录像,以备学校、上级主管部门检查、抽查。

(三)外语复查(笔试)及外语听力、口语测试由研究生处负责,统一安排。

(四)学院保健科于3月31日早6:00—7:30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体检。

(五)研究生复试报到时间为3月30日(周日)12:00之前,3月30日上午9:00开始外语口语测试,3月31日上午9:00开始外语笔试,3月31日-3日进行专业复试。

四、组织落实

(一)成立2014年复试录取领导小组、督查组、工作组,负责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各二级学院亦成立复试工作小组和督查组,以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及现场巡视。

(二)成立思想政治考核小组审查学生档案及相关情况。

(三)各学科专业复试、面试及加试(含命题、制卷、考务及考场安排、评卷工作),均由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负责;

笔试考试要按照保密规定,严格试卷管理,考试结束后,由各二级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统一安排专人负责对所有试卷分科进行清点,并密封答卷封面的考生编号、姓名等信息,所有复试试卷须由两名老师共同保管,确保试卷的绝对安全,严防泄密、失密事件发生。评卷教师要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严格遵守阅卷程序,认真贯彻公正、准确的原则。评卷结束后,应即时交研究生处保密室保存。

技能类考试或面试在考试结束或评卷结束后,由专人将成绩密封即时交研究生处保密室保存;复试音像资料于复试后三日内,由专人负责保管并整理,以光盘形式交研究生处保密室保存。

评卷教师及所有参与阅卷各环节的工作人员必须严守纪律,严格保密,不得向外泄漏评卷情况,不得涂改考生答案和成绩,不得查阅考生成绩。凡有亲属报考本学院硕士研究生的人员须全程回避。

复试成绩由研究生处负责计算统计。

所有参加复试录取的工作人员均需签定《山东艺术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涉密人员保守秘密协议书》。由各二级学院与本学院参加复试录取工作人员签定的《山东艺术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涉密人员保守秘密协议书》,于考试结束后由专人交研究生处备查。

(四)研究生处负责组织安排外语复查(笔试)及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工作(含命题、制卷、考务及考场安排、评卷工作),做好复试录取的协调工作。

(五)两级督查组对复试、录取工作要认真严格地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五、加强领导严肃纪律严格执行复试规章制度

认真贯彻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研究生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我院2014年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确保复试工作程序严谨,操作规范。各二级学院要切实抓好人员管理,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过硬的人员参加复试工作,加强对复试教师的培训,严肃招生纪律,规范复试工作人员的行为。保证复试工作每个环节责任到人,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学校将选派督查员全程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招生纪律的个人,学院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以维护招生纪律的严肃性和确保研究生录取的质量。

继续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社会监督,在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及我院研究生处网站及时公布有关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对复试、录取名单等及时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健全举报渠道,受理举报单位为山东艺术学院纪委,举报电子邮箱为jw@sdca.edu.cn、电话号码0531-86522223,保证考生申诉渠道畅通。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与研究生处要加强联系,及时沟通,协同解决好招生录取中出现的问题,确保2014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6.广州中医药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方案 篇六

一、简答题

1、请说说“输入假说”的内容。

2、初级阶段的教学原则有哪些?

3、举例说明口语教学的特点和方式。

4、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特征。

二、材料分析写作(请运用跨文化交际的知识分析材料)

李明是一位赴泰的对外汉语教师志愿者,他工作非常认真,也充满着热情,经常积极的帮助泰国老师想一些有关汉语的活动,因此,那里的老师和学生们都很喜欢他。但是,有一次学校举行一次有关汉语的野外露营活动,他没有被邀请一起参加,他觉得很不高兴,因此他去向校长申请参加此次活动,但是校长却没有批准。从此,他对学校的工作失去了原有的热情,不再认真上课,也不帮助其他老师策划汉语活动。

三、根据一首古诗,把每个字的发音部位进行归类。(古诗的具体内容不记得了)

四、“这孩子长得眼睛1是眼睛2,鼻子1是鼻子2”,请说说他们的词义区别。

五、举例说明述宾结构包含的语义关系。

六、分析歧义句(包含哪些意义及歧义的原因)

1、对我提出的意见。

2、这根竹竿长三尺。

7.广州中医药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方案 篇七

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环节,是保证和提高招生选拔质量的重要措施。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

【2013】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原则

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招办的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坚持研究生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切实改进复试方法,不断提高招生质量,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努力创造有利于高层次专门人才选拔的招生工作环境。

二、领导、组织与管理

1、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各学院的招生计划,制定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并组织实施等。

2、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组,按照上级有关要求,负责对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监督,调查处理招生工作中发生的问题等。

3、各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实施本学院的复试工作。各学院应按专业(领域)成立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学院的专业,要成立跨学院的联合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由不少于五名本专业的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外语较好、且无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教师组成,复试教师原则上应具有研究生导师资格。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小组可聘请校外专家参加。

各学院要加强对复试教师的培训,严肃招生纪律,规范复试工作行为,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复试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各学院的复试领导小组名单及复试方案4月1日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

三、招生指标、复试分数线与复试名单

1、学校根据有关原则分配各学院研究生招生总体指标,各学院根据自身实际,再分配各专业指标。各学院自行划定复试分数线,自行确定复试比例。

2、各学院复试分数线、复试比例,复试名单确定后,4月1日12:00以前报研究生处招生办。学校审核通过后,统一在研究生处网站公布,各学院也要在本学院网站公布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并电话通知到每位参加复试的考生。

四、考生报考资格复查

报到时间:2013年4月8日。

报到地点:研究生各招生学院

1、关于复试通知

(1)纸质复试通知书不再寄发。

(2)实行参加复试考生每生电话通知制度。

(3)复试考生的通知实行专人负责制,详细记录通话事宜(时间,地点,联系人,通话内容)。对于个别没有通知到的上线考生,第一时间反馈至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生处招生办)。

(4)复试期间,各学院设置固定电话,专人值班。

(5)研究生处网站资料下载处有考生复试所需填写的相关资料,通知考生及时下载,按要求填写有关信息。

2.关于资格审查

(1)考生报到时的资格审查由各学院完成。各学院应成立主管院长为组长的考生资格审查小组,具体负责核查本单位考生的复试资格。复试时认真检查考生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或学校教务处开具的学籍证明)原件,并留存复印件各一份。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cn/xlcx/)办理打印)。考生不能提供充足证明的或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凡是军校考生,属于教育部统招性质的,提交有关证明;

属于成人教育本科在读的,需要打印专题网页证明是成人教育本科四年级学生。各学院资格核查小组对每位考生的复核都要签署复核意见,谁签字谁负责。

(2)同等学力考生认定:专科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五、复试的内容与形式

1、英语复试

英语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英语笔试、听力和口试三部分。英语复试放在面试中进行,考核形式由各学院自行确定,如有必要,可从外国语学院聘请教师参与复试。

2、专业复试

(1)专业复试又分为:专业笔试、专业面试和同等学力加试

专业笔试应在各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自行组织命题、安排考试。笔试科目见《河南科技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专业笔试一律要求闭卷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100分,考试成绩计入总成绩。笔试考务工作要遵守学校相关工作规定,考务人员要求明确职责,掌握工作方法,有直系亲属参加考试者须全程回避。

面试应充分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形式和内容由各学科(领域)复试小组自行确定。面试成绩为100分,内容包括专业能力面试和英语面试(含专业英语笔试、听力、口语)两部分。专业面试由复试小组负责。面试实行每生打分制,严格按照面试项目打分,成绩以百分计。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为两门,要求笔试,时间均为3个小时,成绩分别以百分计。加试科目成绩属于资格考试,不计入总成绩,但考试不及格不予录取。

(2)工商管理硕士须参加思想政治理论笔试,以百分计,考试成绩计入总成绩。

3、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复试

我校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工作按照“分类复试、分别进行、各有侧重”的要求进行。各学院要充分考虑考生的生源特点,结合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要求,研究制定适合专业学位研究生选拔特点的复试方法和内容,更加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

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还注重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4、体检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复试总成绩及综合排序

复试成绩以百分计。专业课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20%;外国语(笔试、听力、口语)成绩占40%。对于外语、科研或综合素质等方面很差,复试小组成员一致或多数认为不宜作为研究生培养的考生,不予录取。

各学院根据考生的复试成绩占40%与初试成绩占60%之和重新排序,复试结束后两日内将结果报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在各学院的网站上公布,供考生查询。

七、其他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可加10分。此类考生须在复试前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复试时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八、录取

1、各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对拟录取的考生依据其成绩排出先后顺序,在各学院公示并提出拟录取建议。4月12日向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拟录取名单。

2、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最终确定拟录取名单,上报省招办批准录取。

九、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复试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学校复试录取工作督查组将对复试工

作进行全程监督,违纪违规事件一经核实,按学校规章制度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2、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各学院的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方案、复试结果等信息应及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3、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各有关单位进行复议。

8.广州中医药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方案 篇八

一、资格审查时间:3月17日上午7:30开始(含学术硕士、专业硕士和调剂生)

地点:化学楼二楼大厅

二、笔试

1、专业硕士笔试时间:3月18日下午2:00-4:00

地点:第二主教学楼B2052、专业硕士面试时间:3月19日上午8点开始

地点:化学楼中楼三楼会议室

3、学术硕士笔试时间:3月17日下午2:00-4:00

地点:第二主教学楼B103(有机、农药、物化)、B105(无机、分析、高分子、材料物理与化学、材料学)

三、学术硕士面试安排:

1、无机化学专业

①实验技能考核时间:3月17号上午9点开始

地点:综合实验楼C202、C204

②面试时间:3月17日下午4点开始(笔试结束后)

地点:化学楼北楼二楼会议室

2、分析化学专业

①实验技能考核时间:3月18号上午8点开始,地点:综合实验楼C305

②面试时间:3月17号上午9:30开始,地点:综合实验楼C区5033、物理化学专业

①实验考核时间:3月17日上午9点开始

地点:综合实验楼C704

②面试在化学楼和联合大楼进行

考试编号如下的考生:

***,***,***

面试时间:3月18日上午9点

地点:化学楼南楼二楼会议室

考试编号如下的考生:

***, ***, ***,***, ***, ***,***, ***, ***,***, ***, ***,***, ***, ***,***, ***

面试时间: 3月18日上午8:30

面试地点:天南大联合大厦A座四楼材料化学系会议室

4、高分子化学与物理专业

①实验技能考核时间:3月18日上午8点开始

地点:综合实验楼C-60

3②面试时间:3月17日上午9:30开始

地点:蒙民伟楼201室

5、材料物理与化学、材料学专业

实验技能考核和面试时间:3月17日下午4:15

地点:天南大联合大厦A座四楼材料化学系会议室

6、有机化学、农药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具体的复试安排及要求请考生于3月17日下午14:30以后到六教大厅查询,其中实验技能考核安排待面试时再通知。

化学学院

9.广州中医药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方案 篇九

我校今年23个学院面向全国拟招收1100名硕士研究生(含推免生约100名),其中学术型500名,专业型600名,欢迎广大考生、推免生报读我校研究生。(实际招生名额以教育部下达指标为准)

一、培养目标

培养遵纪守法,品德良好,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我校具有开展推荐和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资格,推荐和接收办法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被接收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且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截止2013年10月25日仍未落实接收招生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生资格。我校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4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

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

1.网上报名时间

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3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考前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4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暂行)》进行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现场确认时间

2013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我校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

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五、初试

(一)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2014年1月4日至1月5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6日进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月6日,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不超过14:30)。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四)初试科目

1月4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月4日下午外国语

1月5日上午业务课一

1月5日下午业务课二

1月6日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六、复试

(一)我校要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如有必要,可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三)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我校公布。

(四)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五)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六)少数民族地区仅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区域。考生网报时应如实填写民族身份,现场确认后不得更改。

(八)教育部确定《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根据“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本单位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硕士研究生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我校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一般按照招生计划的120%左右掌握,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可以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

七、调剂

报考学术型和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的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八、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须在我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学校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我校的体检要求。

九、录取

我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学校将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将不予录取。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本单位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新生复查期间的举报情况、调查情况、处理情况须在全校范围内公开。

被录取的考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须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我校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十、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一、其他

(一)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联系电话:020-39366238

联系人:俞老师邓老师

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大学城外环西路230号广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510006

附件 1.2014年我校各学院招生专业目录及考试范围(点击下载)

附件 2.2014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及学费方案

附件 3.我校各招生学院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序号招生学院联系人联系电话地理科学学院曾老师 39366891法学院、人权研究中心、公法研究中心谢老师 39366719公共管理学院李老师 39366776化学与轻化工程学院安老师 39366901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罗老师 39366943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李老师 39366923计算机科学与教育软件学院王老师 39366375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远老师 39366971教育学院杨老师 39366751旅游学院郭老师 39366725美术与设计学院石老师 39366982人文学院周老师 39366742工商管理学院黄老师 39366453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刘老师 39366913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邢老师、周老师 39366863体育学院苏老师 39366837土木工程学院黄老师、房老师 39366956外国语学院季老师 39366710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张老师 39366872新闻与传播学院刘老师 39366790音乐舞蹈学院吴老师 39366685政治与公民教育学院黄老师、李老师 39366727经济与统计学院莫老师 3936682

5附件 4.2014年硕士研究生报名考试时间简表

时间段报名考试事项特别说明

2013年

9月22日-24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咨询 http://yz.chsi.com.cn 或http://yz.chsi.cn2013年

9月25日-28日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每天9:00-22:00,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

2013年

10月10日-31日全体考生进行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每天9:00-22:00,期间考生可修改本人网报信息

2013年

11月10日-14日考生进行现场确认、缴费、照相经考生本人确认的报名信息此后一律不作修改

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在研招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1月6日15:00,关闭下载网站

2014年1月4日-6日 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日请提前一天熟悉考场,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10.广州中医药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方案 篇十

发布时间:2014-04-25来源:lx浏览次数:10

53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2014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为切实做好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确保复试录取公平、公正、公开,根据校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4年博士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招生计划

总指标48人。其中,提前攻博、硕博连读17人。

二、复试基本分数线

外语40分,专业课60分,总分180分。

三、复试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依据学科专业培养方案、发展前景、自身特色,突出对考生的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的考察。

四、复试内容及形式

1.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听力测试结合口试,通过对话形式进行。

2.考生以PPT的形式汇报本人科研经历、科研成果、拟从事研究的学科领域及对研究方向的认识、设计思想和展望。复试小组考察考生对本学科前沿知识的了解情况,对考生的科研素质及培养潜力进行评价。

3.综合素质测试。复试小组以面试形式,对考生基础知识、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学术研究的敏锐度、道德品质等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察。

4.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和跨学科考生,按照《武汉大学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进行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的笔试。每门课程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

5.提前攻博、硕博连读考生,入学考核生及直博生免复试。

五、成绩核算

考生的总评成绩(初复试成绩加权)是确定录取与否和录取类别的依据。其中,初试成绩占 60 %,复试成绩占 40 %。

复试成绩中,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占30 %,考生提交报告的评价成绩占30 %,面试成绩占40 %。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同等学力、跨学科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六、复试安排

我院各专业复试均在资环院大楼(信息学部七号楼)内。具体的时间和地点安排如下:

1.自然地理学、资源环境监测与规划、土地资源管理

时间:5月9日8:30—12:00地点:院320室

2.地图制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

时间:5月9日8:30—12:00地点:院504室

3.环境科学

时间:5月9日14:00—18:00地点:院220室

4.环境工程

时间:5月9日14:00—18:00地点:院410室(地理室)

5.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

时间:5月9日14:00—18:00地点:院320室

请考生于5月8日报到时,在学院一楼大厅复试流程表中确认复试时间、地点。

复试考生名单在我院专题网站《博士研究生复试查询》进行查询,网址为:http://sres.whu.edu.cn/doc/。

七、复试手续

1.资格审查:5月8日14:30,参加复试考生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持研究生证,获得境外学历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和最后学习阶段的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须加盖档案单位公章),到资环院309室王曦阳老师处进行资格审查。

2.交费登记:5月8日15:00,考生到资环院307室刘潇老师处交100元报名费。

3.5月9日,考生持准考证、身份证和研究生证提请15分钟到本专业复试地点现场抽签,按顺序答辩。

4.不在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作自动弃权处理。

八、录取原则与奖助学金

严格按照招生指标和对外公布的复试基本分数线进行复试,依考生总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经复试拟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不少于10天。公示无异议后,报校研究生院审核。

奖助学金严格按照国家和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文件进行评定和分配。

九、考生可备材料

硕士学位论文、公开发表的文章;能够证明自己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工作业绩的相关资料。

十、体检

体检初定在5月8日上午,请考生关注学校研究生院和我院网站(体检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待定)。

十一、其他事项

跨学科与同等学历加试考生另交每门200元加试费。加试时间:5月8日14:00-17:30,地点:资环院大楼410室。加试考生5月8日上午体检后进行资格审查。

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二O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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