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心中的那个陌生人作文(精选10篇)
1.我心中的那个陌生人作文 篇一
每个人心中都承载着太多的梦,并伴随着热情,我唯独以淡漠去面对。
曾不止一次听到有人说,要为了梦想而努力,重复着,重复着,却渐渐没有了下文,因为他们在开始就以一颗炽热的心去迎接,人生旅途中哪能没有坎坷?一杯水就足以让他们的热情跌进万丈深渊。他们也曾想过自己遇挫的原因,有模有样地分析着,又再一次撞向那个道路上的障碍。
可你们有没有想过:这到底是勇敢面对,还是鲁莽前进?
孩子,路上是有石头,可你要学会把它搬走。
有人等着岁月来雕琢自己心中的梦,再等到多少年,多少天,多少时间之后,猛然悔悟:等待不苦,苦的是没有希望的等待。
都把“光阴似箭,日月如梭”挂在嘴边,何不再细瞧瞧,这“似箭,如梭”的背后,又有多少“争分,夺秒”?
不如说“岁月是把杀猪刀”,你等着时光来为你将一切完美化,再从这一端开始到那一端结束,这中间的时间里,你又在哪里?你恐怕无奈得很,像逛街一样从这头到那头,最后发现自己不知道要去干什么,没有方向,迷茫的表情甚至让人可怜,你可知道:是你自己剔去了美好的年华!
也有人在害怕中度过一生,孩子,永远不要害怕时光,即使它是把杀猪刀,没有人可以跳过一段时光去生活。因为,实际上操刀的人不是屠夫,而是你。
心中的梦,总得自己去雕琢,没有人能够代替你闯完这段路。
再来数数我们拥有的:财富,地位,名誉?不,这些我们都没有,我们只剩下时间,抛却时间,到了风烛残年,你还有什么能用来完成心中的梦?你该庆幸,你还有大好年华,想到这里,在这些时光里,我感到内心无比充实。
不要轻易地去惋惜,要做就放手去做!不要轻易地去向挫折低头。如果你妥协了,那你为什么不停下来,而是四处奔跑?不要轻易地去放弃,心中的梦经不起那么多的懦弱!
我庆幸,心中的梦跟着去铭刻时光,而不是在某个角落里默默叹息着白驹过隙,在我们还年轻的时候去历练,像风一样去生活。
2.陌生城市里的那个遇见 篇二
手机才刚打开,“滴滴”声不断,无数来电提醒和短信,莲月大致扫过,没看见宁浩的名字,顿时觉得胸闷得慌。
莲月偶尔照镜子时还会赞一下自己的美貌,但现在完全没了这个兴致,她成了个彻底的骗子。十天前的那个下午,骗局被一层层剥开之际,她伤得措手不及。
那个下午,她为宁浩准备了满满一桌精致的饭菜,有他爱吃的虾和西兰花,满心的期待换来的却是怒气冲冲的宁浩。即使一个星期只有固定两次的见面时间,莲月不灰心,反正时间有的是。但只要宁浩清醒过来,她便一丝机会都无。
她清楚记得他极力克制住半空中的手咬牙切齿的模样,拳头死死握住,终究与骄傲仰着的面孔擦肩而过。他说,别演戏了,诚实点好吗?莲月不会做苦情女,忿忿顶嘴说,难不成你出轨还全是我的责任?瞧瞧你那副怂样!
生活本是一场戏,演来演去,终将失忆。宁浩就是这个让她忘记自己是谁的男人。
短信列表很长,莲月向来没耐性,只拣了几个重要的人看看。闺密短信只有四个字:急,回电话。莲月心一紧,回拨了电话,原来只是一场有钱人的聚会要拉莲月作陪而已。闺密辗转在那个有钱人圈子少说有一年多,也只是陪客而已,至今没抓住哪位少爷的心。爱情死了,搁浅的生活还要继续,她没思量便应承下了。
七月的天,空气氤氲着逼人热气,莲月看着柜子里的每件连衣裙,都能想起每段不一样的情缠画面,随意挑了件便出了门。
她是在那场聚会上认识孟赫的,一个开劳斯莱斯的男人。
一看便知是富家子弟,他似乎有说不完的话,莲月一直注意他的唇,上下拨动着直到聚会结束,但她却是一句都记不起,他说过什么。
【二】
孟赫上来搭讪时,莲月正在吸烟,六元钱一包,廉价得很。
介意我借个火吗?他唐突上前。莲月却捻灭了烟头,自顾自离去。情场失意时谁撞上枪口都是傻子,孟赫不小心做了这个傻子。人总喜欢有挑战的东西,孟赫也是,他执意在聚会结束后送她与闺密回家,车子里是闺密漫天口水,而莲月的眼睛,始终微闭着。
十一月,莲月将所有连衣裙都一把火烧了,将电脑里所有关于宁浩的点点滴滴,拉进回收站。莲月爱极了这个曾经给过自己温暖的男人,伴随着炉火上漫着的烟,莲月哭得不行。
再次遇见孟赫是在一场相亲会上,此时莲月的心情好转很多,宁浩的彻底消失让她有时间审视过去。见到孟赫的瞬间,她很吃惊,拥有良好身家背景的男人何必相亲。
这次倒换作莲月主动搭讪,她笑他手握大把现金要谁没有,来这儿凑什么热闹。美女们宁愿在劳斯莱斯里哭,也不愿在宝马上笑,你说是吧?
孟赫被她的说辞逗笑了,要拿钱砸的确一堆,总得找个真心的,来市场上看看货先。
货,莲月马上现出了副厌恶的表情,你才货呢。两人在彼此嘲讽中渐渐熟络起来,从此莲月的衣柜又开始丰满,她想用一批新的衣服来遮掩以前的气息,而下一个恋人,她决定了,就是孟赫。
真正走到一起,莲月才知彼此都是情伤受害者,只不过想找个彼此可依靠的肩膀。孟赫的过去里,有一个住了八年的恋人。
六年前出国,恋人答应孟赫每周给他写邮件。从一周一次渐渐到一月一次,后来索性半年才收到一封。他用满满几页回复她寥寥数语。
三年前,他回国,要将一份远渡彼岸的礼物交到她手里,却看见她紧紧拥抱着别的男人,说着吴侬软语。
即使是现在,孟赫的心里也只有这一人。
你真痴情。女人总爱为感人的故事落泪,莲月不例外。她也陷落在了孟赫的痴情中,在女人的眼里,痴情的男人都有颗柔软的心。
恋人已远走,留下真情有何用?莲月听到孟赫说这话时,当着孟赫的面大哭起来,她想念宁浩,很想很想。
后来孟赫总带着莲月去买东西,下至几十,上至几万,只要孟赫的卡一刷,她的手里全部是礼物。此时的莲月,用物质填充着日益萎缩的精神企盼,对宁浩的思念渐渐弱去。
但孟赫却还沉浸着,他的故事,女主角只有那么一个。莲月不介意,因为她心的最深处也住着别的男人。
【三】
莲月确定她看见了赵亚,宁浩的妻子。
再一探寻,却没了影踪。
她对赵亚是有愧疚的,从一年前她就花钱找人追求赵亚,并使尽一切手段让宁浩误解赵亚,扮演不同角色联系赵亚,花钱让人接近赵亚,下迷药将赵亚带到酒店制造假象等等一系列事。可以说无所不用其极。
当时她的信念就是:只要够努力,小三能上位。
以前莲月觉得自己所做所为都是为了爱情,正大光明,现在看来却是十恶不赦。
对孟赫的情感沦陷从最初他那痴情的故事,到后来入微呵护,最后防线彻底崩塌。
那晚在孟赫的车上,她困意来袭,触碰到他厚实肩膀,低沉语音。寂寞总在微醺之际来临,月色洒在车窗上,借着幽暗路光,他们身体此起彼伏着,粗喘不停,车窗外不时呼啸而过的车辆,加剧彼此局促呼吸。事毕,赤裸相对,她趴在孟赫胸前,手指触碰着孟赫胸前深深浅浅的伤痕,一处处吻过,珍惜地呵护,却不问它来由。只是,每当她以为幸福无处可逃时,她总会看见赵亚,真实亦或虚拟。
她提醒自己曾经是个多么卑鄙的阴谋者,赵亚总是一闪而过,从来不会正面给她一个巴掌或者骂她贱人。莲月难受极了,幸福越是靠近,她越觉得自己不配。
【四】
时间累积得久,心魔终成疾,加上闺密得知她与孟赫暧昧不清,更是恶言相向。莲月终于在冬季来临之前病倒了,二十平方米不大的屋子,零落散著一堆药物还有一个快支离破碎的她。
宁浩和赵亚出现的时候,莲月还来不及擦洗客厅里被吐得一塌糊涂的狼藉地面。高烧不退的莲月连挤出笑容都是苦涩的,她早已没了之前的倨傲,人是会变的,离开小三的位置,连同着视角都一并变化,内心藏着更多的是歉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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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亚没有谴责,没有谩骂,她只是用一种复杂的表情看着莲月,欲言又止的模样。
莲月是第一次近距离看到赵亚,她语无伦次说着那些准备过无数次的道歉语句,却是没有一句能完整连贯起来,曾经那个心狠手辣的莲月早已没了影踪。
赵亚说,这些事都过去了,我不跟你计较,但有个重要的事要跟你商量,离开孟赫吧,不然你可能会受伤。
你认识孟赫?莲月吃惊地看着赵亚。
赵亚撩起了袖子,手上有一道长长的伤疤,像成年的毛毛虫附身。莲月没忍住又吐了一阵,才开始听赵亚继续说。
孟赫所说的痴情故事的确有,而主角就是赵亚。起初孟赫出国一切都还如常,他们会偶尔电子邮件通信,赵亚也会时不时接到越洋电话。但是孟赫无端要求赵亚报备每日行踪,他不放心她一个人在国内,如果没有报备,连环CALL便会接踵而至,久而久之,赵亚觉得没必要,累了想分手,孟赫竟以死相挟。
孟赫那次回国,的确给赵亚带去了这辈子最难忘记的礼物,就是那一道伤疤。他左手拿着精致礼物,而右手袖子里卻藏着水果刀,见赵亚伸手拿礼物的同时,一刀划过。
右手差点残废的赵亚找孟赫父母理论,换来的却是他父母一番无礼要求,十万元封口,这件事不得再提,不然下半辈子别想有好日子过。赵亚也是那时候才知道,孟赫的抑郁症很早就有,病发时会自虐与伤人,所以孟赫一路而来朋友并不多。
在父母的维护下,孟赫一直像个普通人一样成长。莲月想起孟赫胸前那深深浅浅的刀痕,大概也只有自虐才能伤成那样。
莲月本是对此疑惑的,毕竟是被自己陷害过的女子,难保想借机拆散他们,但这想法只有一念而过。她选择相信赵亚,就算现在,赵亚的眼神里还有恐慌,证明她的确走过一段难熬的岁月。
嫂子,你不该对我说这些话,由我自生自灭更好。莲月吃力地喝了杯水,加重声音说。
爱情本来就是两个人的事,丫头,不是你一个人的错,宁浩最后刹车,也需要你及时放手。你的爱没错,只是爱的人错了,好几次我看见你和孟赫在一起就特担心你会出事。
这场谈话中,宁浩一直保持沉默,他自己也是闹剧的主角,不能把责任全推到莲月身上。这次来劝解莲月,也是夫妻商量后的结果。
赵亚几次偶遇孟赫都躲得及时,但既然同在一座城市,不可能幸运到每次都能躲开。还是搬家去其他城市好,眼下因为工作上的交接要待上一阵子,年底才能离开。
空荡荡的屋子,都不曾来过一个可以陪她看细水长流的人。
孟赫,难道也是过客?
【五】
世事无常,无时不在发生反转。
莲月依旧陪伴在孟赫左右,只是从知道真相开始,她的爱变得极其小心谨慎。孟赫经常说起那个关于赵亚的故事,莲月知道孟赫肯定是见到了赵亚。想找她吗?莲月问。孟赫却总是轻蔑地说,那样不忠的女子找来干嘛。虽然这么说,莲月却没有放松警惕,既然伤过赵亚一次,难免会有第二次。她像个狩猎的猎手,敏捷地嗅着各种气息。
孟赫,你带我去见你父母呗,咱俩这事也快一年了,我年纪大了可拖不起啊!莲月明知嫁入豪门是梦,嫁给一个抑郁症患者更是痴人说梦,但她总想见见他父母,第六感告诉她有什么事情即将发生。
不急,等我手上的事忙完了,就带你回家。孟赫说的时候明显漫不经心,莲月开玩笑说,那我就天天黏着你,等到你让我见你父母为止。
她的确是处处黏着孟赫,只是结局不是那么尽如人意。
圣诞节的气氛将整座城市渲染成白色,曾经莲月觉得那是浪漫的颜色,可随着心境改变,白色更像暗藏着杀机。
当街上所有人听到一声尖叫而将目光投向同一个地方的时候,莲月已经倒在血泊中,而背后则是抱着孩子的赵亚。
谁也没想到劳斯莱斯车主会是凶手,谁也没想到会有个女人突然像疯子一样冲出来挡住刀,被刀穿透了胸膛。
街区围了一大堆人,却没人敢上前夺下孟赫手中的刀,任由他离开街区,上了那辆豪车。
三年前,莲月刚到深圳打工人生地不熟,因为遇上骗子中介和无良房东,最后沦落到身无分文,饿晕在街头,是陌生人宁浩将饿得不省人事的莲月送进医院。现在,她满身鲜血,像极了一朵盛放着的红莲,在宁浩怀里安静躺着,她心里却是满足的。
万事纷繁复杂,却丝丝相扣。莲月在这密集编织的网中丢了自我,而那几声呼唤,让她用力握住宁浩的手,直到失去意识。
没有什么能永垂不朽,莲月能留下的,只有她的赎罪。
责编/樊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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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我心中最重的那个作文 篇三
是啊,是啊!书,书!她秀美挺拔,看似是一个细长柔美的字,却隐隐透出一股无法压倒的气韵。“书”其实最先不是一个名词,而是动词,本意是“书写”。慢慢地,书成了记载人的思想、人的历史,成为了人的精神与血脉的传承,成为了文化的载体。
当年秦始皇焚书坑儒该有多厉害,烧了多少书啊!可是他下令烧毁的《诗经》、《尚书》,后来基本恢复了原貌。当年明令不烧的书,反而没有一卷流传后世。由此可见,中国的文字精神是活着的,是有生命力的,是怎么烧也烧不断的。几千年来,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都在写书、读书,通过这些书识字识理记载历史、传承文化。烧书,烧不断中国的历史、中国的文脉,也无法把中国人的精神烧毁。
我从小也与书为伴,与书为友。在我牙牙学语之时,妈妈每天晚上便会捧着一本《唐诗三百首》或一本《安徒生童话》哄我入睡,小小的我便也对“书”这个奇妙的东西有着强烈的好感。等我长大了一些,学会了拼音,我便开始自己拿着那一本本色彩斑斓的童话书阅读起来。那这些书好似一颗颗甜蜜的糖果吸引着我,使我欲罢不能。
随着年龄增长,我感兴趣的书也在不断变化,妈妈从网上给我买的书,常常是几天就被我啃光了,她常常感叹买书的速度跟不上我看的速度。我痴迷于书,周六周日时,我在书店可以抱着一本书一看就半天不挪地方,达到“忘我”的境界。有时爸爸妈妈带我逛商场,就把我“放”在商场里开的书店。等他们买完东西回书店找我,我还坐在地上看书,不舍得跟他们回家。
现在,我已步入初中的学习,也开始涉猎一些名家散文。它们就像一杯杯浓烈而香醇的咖啡,入口是苦涩的,回味是甘甜的,沁入我的心田,值得我细细品味。
明代思想家李卓吾曾经说过:“世界何窄,方册何宽!”读书能够带我们快速地去往世界的每一个角落,书里的世界不仅是空间的,还是时间的,就仿佛两根不相交的平行线。我们可以通过书这座桥梁,从这一端跳向那一端,从这一条跳向那一条。有多少次,我捧着《海底两万里》在深海中遨游;有多少次,我捧着《哈利·波特》在魔法界中与黑暗交战;有多少次,我捧着《解忧杂货店》在重重谜团下感悟真情。
4.我心中的那个你作文 篇四
再次回到母校,坐在长椅上,看着远方两个女孩,手拉手,走着,想起了你,想起当年那个总是带给我欢笑,带给我快乐的你。
那时,我刚转到这,害怕与人交往,便总是一个人静静地坐在靠窗的位置,看着你们欢笑打闹。
那天,阳光还是像往常一样洒满大地,绿叶,红花的影子投在草地上,我喜欢这样的天气。
温柔的春风吸引着我走向草坪,躺下,微闭双眼,享受春风带来的清爽,阳光带给我的温暖。许久,你随着轻盈的脚步,躺在我身边。我转过头,看见你带卷的长发散在草坪,宛如一朵盛开的花儿。长而翘的睫毛轻轻盖在脸上,好像一个惹人怜爱的洋娃娃。睫毛扑闪着,像一只正要起飞的蝴蝶,你睁开了眼,充满灵气的眸子望向我,晃晃手里的书,道:“一起看书吗?”我没有说话,却不由自主地点点头。你拉起我,坐了起来,我与你紧挨着。一本天蓝封面的书,放在我们中间,与你共同阅读着。你修长的手指翻动着书,带来淡淡墨香。我们走进同一个梦幻的世界:你牵着我的手,与孩子们一起骑着仙鹤,飞向美丽的云朵上的学校。我拉着你,与同学们一同坐在蘑菇上,在游戏中学习……同样的美好,同样的欢乐,看着你美人鱼般动人的容貌,听着你夜莺般悦耳的声音,感受着你莴苣姑娘般向往美好的心灵,恍惚是童话。
那时起,我便与你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我们一起学习,一起做作业,一起聊八卦……每当我想起《两小无猜》中于连说的一句话,我总会想起你:“朋友就像眼镜一样,让人看起来聪明,却容易刮伤,而且令人伤神。幸好有时候会碰上好眼镜,像我,我就有苏菲。”我想,你就是我的苏菲,在与你相处中,我变得开朗,自信,殊不知你却要悄悄“溜”走了。后来的后来,你去了华伦,我再也无法与你在一起了,但我相信,与你的友谊是不会淡的。
从回忆中醒来,已是黄昏,太阳在天空中留下抹红,多么像你快乐的微笑啊。
5.我心中的那个太阳的作文 篇五
自从上次生病后,我就体会到了无比的母爱,于是,我想,我要做个懂事的孩子,不让妈妈操心。我和妈妈说好了,尽量不发脾气,每天,都是用笑容来赶走坏毛病,使缺点总是小心翼翼地在我的.心周围徘徊,不敢轻举妄动进攻我内心欢乐的城池。渐渐地,我们在家里,是欢声笑语,在马路上,是笑容满面,平时的怒火中烧,心怀不满,故意作对消失得无影无踪。妈妈总是说,你乖,妈妈心里也舒畅,你不乖,妈妈就一肚子气。
在脾气上,算是稳定了,可是,那二胡也要解决呀。于是我就准时拉,努力拉,再不要长辈们三番五次地催了。妈妈微笑着,吃晚饭都说一句话,这话带着惊奇的口味说;‘你怎么一下子变了呀?可能是二胡有了基础吧!我心里美滋滋的哟。
还有,我的零食也吃少了,看到爸爸妈妈为了减肥吃了不少苦,于是我就下定决心戒了。
有一次,妈妈一下午没回来,我就自己拉琴,拉到结束的时候,妈妈回来了,她一进门就惊奇地叫道:“西边升起的太阳了,西边升起的太阳”!因为,平时我都不会主动拉琴的。
6.我心中最重的那个字作文 篇六
人要有诚“信”。孔子云:“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诚信是做人的根本,一个没有诚信的人,不是一个健全的人。“信”,由“人”和“言”组成,顾名思义,就是人要言而有信。言而有信者,其一生会放出耀眼的光芒。商鞅立木取信,他说,只要有人把柱子搬到对面,就赏他十金,结果没有一个人相信。当他把赏金提高的五十金时,终于有一个人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做了,商鞅立即兑现。从此,人们都相信了他的话,其变法才得以成功。还记得“信义兄弟”孙东林、孙水林吗?哥哥车祸遇难,弟弟帮哥哥支付了农民工的工钱,哥哥生前的承诺,弟弟照做了,因此他们的事迹感动了华夏儿女,我们无不被他们言而有信的行为所征服。“信”使商鞅、“信义兄弟”永远被世人铭记。他们人生的光辉在此闪耀。
人需要自“信”。人这一生没有什么事做不到,关键要看你有没有自信,有没有决心去做。今年的奥斯卡最佳女配角奖的获得者是一位名叫芙妮的黑人胖姑娘。谁也不会想到这座桂冠会戴在她的头上。的确,她不仅长相平凡,还是一位黑人。但,是自信让她获得成功。她没有因自己的长相和肤色而自卑,她始终对自己说“我能行!”自信的她终于得到回报,成了史上第一个荣获“最佳女配角”黑人。是自信的风帆带领芙妮驶向了成功的彼岸。
人要有“信”仰。信仰,是人对精神上的某种追求。信仰是船舵,没有它,你找不到前进的方向,不知如何走完人生,拥有它,你就会向着它所引导的方向努力,最终到达成功的岛屿。雷锋有信仰,乐于助人,他的精神成为人们前行的路标;袁隆平有信仰,他的成果惠及全人类,誉为当代的“神农氏”。反之,失去信仰的人,他的人生将从光明走向黑暗。
7.那个我心中的他作文 篇七
过去的那个他,真的好想啊!秋叶已凋零,冬风已肆狂,我却仍想傻傻等。
低吟着那首娴熟不过的儿歌——“两只老虎 两只老虎……”,看到两个小孩手大大张着,似如魔爪,向对方扑过去,于是便开始在柔软的的床上翻滚,我一脸得意优哉悠哉地使出我的一阳指,直点笑穴。他笑得直喊救··救命,看他笑得喘不过气时,我才停歇下来,减轻手下的力。没想到,一个顺势,我变成被压的`那个,眼看他要挠我痒,我灵机一动,赔着笑脸说:“刚才我是不小心的。”看他没有改变主意的表情,我只好假装怒气地说:“你作弊,这样不算,重来。”他一见,连忙从背上下来,无辜地说:“重来就重来,嘿嘿。”想到这,我已有泪流的冲动,说不清是什么感觉,只是想重来。
“给我一点好不好啊?就一点。”我双手合十,可怜兮兮地望着他,他连忙护着手中的冰红茶,紧张兮兮地说:“谁叫你要先喝光的,爸说每人一罐的啊。”我连颤抖音都发出:“一点点就好啦,不要告诉爸就好了啊。”最后他无奈地给我倒了半杯,还连说:“没有了啊。”我笑笑地接过他手中的杯子,一咕咚入肚。
想着一大叠的作业,我一大早就起来,毕竟初三不轻松。他踮着脚轻轻进来了,准备要吓我,不想被我的余光所看到,一把被我拎到床上。当我再坐下时,感觉背后冷飕飕的,忽闪,一个枕头就把我整个脸捂住,我“蹭”地一下,跳上床,拿着枕头朝他脑袋丢去,他连忙跪地求饶:“不敢了,不敢了。”我才重回位子,没一会,一大张被子从天而降……
叶子到了秋天也是要掉落,雨滴到了地上也是要入土。什么事都不能挽回吗?上六年级的他和上初三的我渐渐忙了起来,说话的时间基本都没多少了,关系也没以前的亲密了。
最近的他去军训,看着空空的书桌没有那个背影,落寞。
8.我心中最重要的那个字作文 篇八
我心中最重要的那个字
燕子春来秋往,这源于它心中对春天的爱;雨水滋润万物,这源于它心中对生命的爱;小鸟遨游天空,这源于它心中对自由的爱。
万事万物心中都永存着一个字——爱。它能给人带来快乐,带来希望,带来温暖……“爱”也就是我心中最重要的那个字,在无助的时候,它给予我帮助;在紧张的时候,它让我沉稳;在疲惫的时候,它给我力量……
路人的爱如云层中的阳光。
在考试之前,老师要布置考场。我们不得不将书桌里和凳子下“积累”了许久的书清空。不清不知道,一清吓一跳。我面前的书只能用“书比山高”来形容。我带着书蹒跚的走出校门,很不容易挤上了车,连战的地方都没有何况放书。这时,一双饱经风霜的手向我伸来,伴着一个低沉的声音说“放这吧,孩子,免得抱着累”。说着便把书放在他自己的东西上了,我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果然轻松了一截。顿时,车窗外厚厚的云层中射出几道暖人心的阳光,那就是爱,“爱”的上半部分是“爫”难道不正是云层里射下的点点金光吗?我想,素不相识的人心中也有无尽的爱和温暖。
父母的爱若一顶安全罩。
“爱”字的中间部分是“冖”,这是一顶为我们遮风挡雨的安全罩,也是能让我们浮躁的心变沉稳的镇心剂。考试那一天晚上,我突然发烧,于是在父母的.陪同下去医院打针。细心的妈妈在出发前带了一壶热水,时不时问我渴不渴。爸爸则四处奔波,为我挂号,领药……在那一刻,我似乎什么都不怕了,有父母的爱陪伴着我,天塌下来我也挺得住!打针的过程中,妈妈对我说实在不行就读二十三中。这并未让我找借口不好好考试,而是让我第二天更加冷静,清醒。父母的爱永远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部分,他们让我学会回报,懂得时刻冷静。
朋友的爱似淡淡的茶。
“爱”字最下面是什么?对!是“友”。友谊每个人都不可缺少!“加油!”这是我们临考试时,对对方说的最多的两个字,简简单单的两个字却能给予我们无尽的力量和斗志。这杯淡淡的茶中没有诱人且浓郁的香,只有淡淡的清香。细细地品尝,你会发现其中爱的味道。
9.我心中最重的那个字初一优秀作文 篇九
“惜字如金”,不错的,每一个汉字都像串在丝线上的金银珠宝,凝结了先人的想象与智慧,体现了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它们深深地吸引着我,但唯有那么一个,闪着最晶莹的光彩,沉甸甸的,落在了我内心的深处。
小时候贪玩,学起东西来笨手笨脚的,总是听妈妈夸别人家的孩子又聪明又听话,我就很奇怪,为什么别人都那么聪明呢?带着这样的疑问,我在上学的路上出发了。“叮铃铃……”,上课铃响了,语文老师缓缓走进了教室,“同学们,今天我们来学习‘聪’这个字”。老师温柔的声音在耳边响起。“聪!”本来有些迷糊的我,一听便打起精神来,目不转睛地盯着黑板。老师从笔盒中挑出几根不同颜色的彩色粉笔,在黑板上写下了一个彩色的“聪”字。“老师为什么要用不同颜色来写这个字呢?”我的内心充满了疑惑。“你们都听到过‘聪明’这个词,但是有哪位同学知道‘聪’这个字的含义呢?”老师问道。底下一片安静,同学们面面相觑,没有一个人举手。老师的目光在同学们的脸上扫了一遍,确定没有一个人举手后,轻声说道:“既然没有人知道,那,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她说完,拿出一个挡板,将“聪”字的右半边,“总”字给遮住,留下了左半边的黄色的“耳”字。“老师,我知道,这个是‘耳朵’的‘耳’!”一位同学站起来说。“嗯,很好。”老师抬手示意他坐下,“这个‘耳’是告诉我们,要用耳朵去听,只有听进去了,才会有效果。”老师的声音十分缓慢但非常清晰。
我点点头,用好奇的眼光望着老师,只见老师把挡板往下拉了一点,露出了右半边的“总”字的上面两个小点儿,是白色的。“同学们,你们看,这是不是很像一双眼睛呢?”老师微笑着问。“是”同学们齐声答道。
我看着着两个小点儿,还真是像一双眼睛呢!“这告诉我们,还要用雪亮的眼睛去记录,才会形成记忆。”老师笑着说道。我十分惊奇,两个小点儿原来有这么大的含义啊!”再来看看这个绿色的‘口’。”老师又把挡板往下移了些。“这个‘口’告诉我们要用嘴巴去读,读多了,自然就熟练了。”“哦……”我心中不禁赞叹道:“一个字包含这么多意思,真有趣!”
“最后,我们再来看看最下边的‘心’字。”老师将挡板拿开,一颗艳红的“心”仿佛跳动在我们的眼前。“同学们,你们知道‘心’为什么要用红色的粉笔写吗?”老师轻声问,“因为心是红色的!”一位同学大声回答道。同学们都哄堂大笑,老师也不禁扬起了嘴角,很认真的对我们说“因为‘心’是最重要的,所有东西只有认真记在了心里,才能让你真正掌握。所以‘聪’这个字告诉我们,学习就要注意认真的.听、仔细的看、反复的读,更需要牢牢的记在心里,才会学有所成,让自己更完美。”老师的这番语重心长的话,如同春天的甘霖,浇灌了我心中早已悄悄扎下的种子。
10.我心中最重的那个字作文 篇十
静,左右结构,左边是青,右边为争,众所周知,青由蓝与绿融合而成。既不争那份蓝,也不抢那抹绿。无欲无求,方为静。静虽没有多重的文学色彩,但却是我心中最重的那个字。看到这个字,就会不由自主的透出一种亲切感,想起我那逝去的爷爷。
第一次接触静字,并不是在小学课堂上,而是在一个宁静的午后,知了懒散的爬在树干上不住的叫,我在沙发上抱怨这骄阳之艳。爷爷看着,哈哈的笑着说道:“心静自然凉。”说完便指了指墙上挂着的一幅毛笔字。我顿时来了兴趣,对那从未见过的静字情有独钟,变吵着让爷爷教,只见爷爷慢吞吞的拿出笔墨纸砚,便开始教我用毛笔写静字。第一次接触毛笔的我自然是写的一团糟,写完后,我似乎到了一种奇异的境界,原来炎热的太阳似乎也变的可爱了,我第一次体会到静的感觉。直到多年后的今天,虽然不会写毛笔,但却能用毛笔工整的写出一个静字,我想,会写这个字也就够了。
爷爷是个知识分子,因为文革被发配在边远的农村。那一年,村里收鱼,大家都一个个的扑进水中,爷爷却似乎十分悠闲,找了个没人的地,支起一一把伞,泡上一把伞,泡上一杯茶,自顾自的钓起鱼来,那神态还颇有几分姜太公钓鱼的意思哩。我却急的不得了,爷爷却只是坐着说“:静一点,静一点。”没有办法,我也只能如爷爷那般,正襟危坐在岸边,盯着鱼线,不一会儿,一条又一条的大肥鱼被甩上岸。到了晚上回家,看着汗流浃背的大家,我们反而是最大的赢家。看着爷爷若有若无的笑容,我似乎有点明白什么叫做静了:静是一种心态,需要心态平和,不可急躁。
几年前,一直将静挂在嘴边的爷爷却是真正的静了,他是安静的走的,从他安详的脸上可以看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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