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分配制度改革中效率和公平的关系

2024-10-27

论分配制度改革中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共9篇)

1.论分配制度改革中效率和公平的关系 篇一

【内容提要】公平与效率既是一个重大理论问题,又是一个重大实践问题,两者是相辅相成的辩证关系。在社会保障当中,为了平抑立法滞后、区域差异带来的负面影响,克服社会保障制度公平性与经济增长速度相悖现象,必须关注社会保障公平性。有鉴于此,应实行兼顾公平与效率的发展战略,实行以人为本的公平与增长并重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提高保障水平,转换保障策略,加大保障力度。社会保障制度既要体现公平,又要体现效率,公平与效率是贯穿社会保障制度发展过程始终的两大基本原则。我国现行社会保障制度还不完善,存在着不公平和低效率问题,迫切需要通过深化改革来更好地实现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最终为提高中国社会保障水平打好坚实的基础。

【关键词】社会保障

公平

效率

Abstract: Equality and efficiency are important issues in theory and practice, which have dialectic relations each other.In order to remove the negative infection caused by backwardness of legislation and regional differences and overcome the phenomena that justice of social security system does not keep up with the economic increase, we must focus on the justice of social security.Therefore, it seems to be more important to carry out the development strategy equally and inefficiently and put the human-oriented development outlook concerning justice and increase in practice, which can promote the economic and social development harmoniously, enhance the social security level and strength and switch security policy.Social security system incarnates not only equality but also efficiency, for those are the main principles in the system.However, there are lots of problems in the current social security system such as its faultiness, low efficiency and injustice and so on.So it is much more necessary to deepen reform to solve those problems, which finally make a strong foundation in improving the level of the Chinese social security system.Key words: social security,equality,efficiency

目 录

一、公平与效率的含义及其相互关系„„„„„„„„„„„„„„1

二、公平与效率是贯穿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基本原则和核心内容„„2

(一)公平与效率是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基本原则„„„„„„„„2

(二)公平与效率是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核心内容„„„„„„„„4

三、我国社会保障围绕公平与效率的改革及存在的问题„„„„„„5

(一)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和发展的历程„„„„„„„„„„„5

(二)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在公平与效率上存在的主要问题„„„„„6

四、坚持公平与效率相统一,改革和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制度„„„7

(一)坚持公平与效率相统一的原则„„„„„„„„„„„„„„8

(二)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改革和完善保障制度„„„„„„„„9 参考文献„„„„„„„„„„„„„„„„„„„„„„„„„10 中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中的公平与效率问题研究

社会保障制度是以国家或政府为主体,依据法律规定,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对公民在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以及由于各种原因生活发生困难时给予物质帮助,保障其基本生活的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的主要职能就是为职工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建立有效的社会“安全网”,以维护社会安定,并保证国有经济改革的顺利进行。

一、公平与效率的含义及其相互关系

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加快建设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宜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宜的社会保障体系,关键要处理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公平与效率的矛盾运动促使社会保障制度不断改革和发展,处理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问题是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问题。社会保障从其建立之日起,就有互助、互济、保障公平的应有特性;公平也一刻离不开效率,缺乏效率的公平只不过是空中楼阁。一定条件下,公平的实现有助于效率的整体提高,效率的提高有助于公平的实现,过分偏重公平可能有损于效率,过分强调效率可能又会有损公平,并最终危及效率。

公平,从字面理解就是公正、公道及平等,但其内涵及实质却难以捉摸和理解,因为它属于道德范畴,含有伦理学的意义,并涉及价值判断问题。从哲学的角度来理解,公平是一种宇宙观,是对人的角色和地位的定位概念。每一个生物体特别是人类,都有其生存的权利,因此公平在哲学观上首先表现为一种生存权;其次,每一个人都有和自然进行物质交换和能量交换的过程,公平又体现出一种劳动权。从经济学的角度评价公平,公平包括收入均等和机会均等两个层次,机会均等通俗地说就是起点和过程的均等,在现实生活中,机会均等比收入均等更难以捉摸。美国学者阿瑟·奥肯曾说:“缘于机会不均等的经济不均等,比机会均等时的经济不均等,更加令人不能忍受(同时,也更加可以补偿)。”

效率指的是一定条件下的投入与产出或成本与收益之间的比率,它体现的是人们在改造自然、社会和人自身活动中所具有的能力、达到的水平。从哲学的角度看,效率是人类生活的一个前提性概念,整个人类生活的物质基础是物质资料的生产,从而在与自然斗争的过程中满足人们的基础的物质需要。社会发展的每一时期的人们总会最大效率 地追求产出,降低成本,以最小的投入创造最大的物质产品,从而维持物质资料的再生产,效率是人类物质生产的主要目的。从经济学的角度看,人是经济人,具有理性,都在追求效率最大化,降低成本,提高产出、投入比,因而效率处于经济生活的核心地位,追求效率最大化是内在的经济规律。

公平与效率的关系错综复杂,对立统一,二者互为基础,互相制约。效率固然是人类生活的永恒规律,但公平却是人类社会从过去、现在到将来的一个永恒目标。我们不可以设想人类的过去、现在和将来脱离了公平,忽略了公平这个概念,人类的物质资料生产会出现什么状况。没有公平,效率是有限的。在人类的绝大多数历史时期,公平都是历史发展、变革的发动机。从一种旧的公平、效率的平衡点通过变革或革命达到一种新的公平、效率的平衡点。确是如此,每一次历史变革或革命都是公平与效率的重构,从而构成了人类社会发展的线索、脉搏,构成了人类社会发展的永恒的、核心的命题。但是,公平与效率的重构是需要极大的理性的,这种重构实际上是人类智慧的重构。我们看到,在人类没有把握好公平与效率的内在平衡时,人类社会就会发生巨大变革或革命;当把握好、调整好时,社会就会稳定,就会减少因变革或革命导致的物质资料的损失。公平与效率调整的结果,直接关系着人类物质资料生产的成果,关系着人类的财富积累。可见,维护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使之协调发展,就会极大地增加社会的财富、促进社会的进步。

二、公平与效率是贯穿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基本原则和核心内容

(一)公平与效率是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基本原则 1.公平是社会保障制度遵循的首要原则

(1)19世纪末产生于德国的现代社会保障制度,其最初的设计目标是保障老年人、失业者、工伤者等社会成员的生活,以调节收入差距,调和劳资矛盾,稳定社会秩序。可见,其制度安排是以维护社会公平为目标的,公平是其根本原则。社会保障制度首先在资本主义国家迅速发展并很快扩展到全球,尽管各国的保障制度内容、途径、方法有异,但维护公平始终是其制度选择的初衷和首要原则。

(2)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开始建立和逐步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保证社会公平,保证比较均衡地满足绝大多数人的利益需要是其第一要务。江泽民总书记提出的“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对于加快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具有重要指导意义——社会保障是实现社 会公平,稳定社会的必要条件,同时也是广大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途径,完全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3)就社会保障制度本身来说,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能为社会成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并通过其补偿功能,可以一定程度地促进起点公平和过程公平;社会保障的“非歧视性原则”使社会任何成员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都可以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每一社会保障项目对于其适用范围内的社会成员而言机会是均等的,因而它可以促进机会公平;社会保障实质上是一种再分配政策,具有调节收入差距的功能,因而它又可以一定程度地促进结果公平。

2.效率是社会保障制度遵循的又一重要原则

(1)社会保障制度在西方产生之初,在其制度设计中并没有将效率纳入,这就为社会保障制度在以后的发展出现曲折埋下了隐患——德国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历程以及风靡一时的“福利国家”在其后来出现的危机,都说明忽视效率的社会保障这一制度安排存在严重缺陷。从70年代中期以后,资本主义国家纷纷改革和修正原来的社会保障模式,在福利领域强化市场经济因素,以提高社会保障的效率,从而更有利于整体社会效率的提高。

(2)过去我国在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传统社会保障制度,仅仅是“就业式保障”,城镇户口的劳动者一旦就业,就算获得了社会保障的权利,广大农民则无法享受社会保障,只能依靠“家庭式自我保障”。这种保障以低效率为基础,追求的是低层次的所谓公平自然会不可避免地导致更低的效率。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开始认识到了效率的重要性,逐步打破传统体制的平均主义和大锅饭,提出并实践“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政策取向,逐步引入市场机制,鼓励竞争,优化资源配置,激发了社会活力,提高了效率。这就使新时期的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建立在较高的效率基础之上,在保证公平的同时,为提升市场(社会)效率服务。

(3)社会保障制度可以有效地提高社会效率。这主要体现在:社会保障通过为社会成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消除各种社会风险的侵害,从而调动社会成员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精神,这就为提升社会效率提供了较有利的主观前提;社会保障可以缓解贫困,调节收入差距,缓和各种利益群体之间的矛盾,解决一定的社会问题,从而为提升社会效率创设了较为安定的客观环境;社会保障还可以为社会成员提供健康和教育培训保障,提高其身心素质和技能素质,并且有利于完善劳动力市场,促进劳动力合理流动,3 从而为社会再生产创设较合理的人力支撑环境;社会保障的基金运营,不仅可以为提升社会效率奠定一定的投资基础,还可成为调节经济波动的“蓄水池”,直接服务于效率;社会保障通过为社会创造新的就业机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可以为提升社会效率做出一定份额的价值贡献①。

(4)就社会保障制度自身而言也存在着效率问题,比如社会保障率的高低、基金来源渠道的多寡、给付标准合理与否、基金管理和运营完善与否、缴费义务与受益权利对等与否,都直接影响社会保障功能的发挥和自身效率的高低。

(二)公平与效率是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核心内容

社会保障是工业化和社会化的产物,它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实现收入转移,对低收入者或无收入者提供必要的帮助,减少社会成员的风险,以起到社会稳定器和安全网的作用。自从其诞生以来,就肩负起了维护社会公平的责任,它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社会成员生活、保证劳动力再生产、促进经济发展以及促进社会精神文明进步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从而为整个社会经济的正常运行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增加了社会经济的有序性。

随着各国经济水平的快速提高,社会保障也得到了空前的发展,尤其在西方发达国家,其项目设置繁多、保障待遇偏高、支付费用过大,使这些国家背上了沉重负担,对其经济发展造成了负面影响;与此同时,诸多发展中国家的社会保障水平却属偏低,这也阻碍了这些国家的经济发展。由此,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性受到了诸多方面的挑战。

1.社会保障的过度膨胀以及过分维护公平的机制,阻碍了经济的运行和发展,影响了效率。

2.合法性的挑战,即事实上的不公平,发展中国家许多社会保障方案的覆盖面过于狭窄,使得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性大打折扣。

3.作为社会保障主体,承担社会保障最终责任的国家或政府,其管理效率低下,缺乏竞争机制和市场运行机制,导致了社会保障私有化的呼声越来越高,这威胁到了现行社会保障制度的生存与发展,威胁到了政府通过社会保障的收入转移维护公平的地位,从而也间接地威胁到了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于是人们开始重新审视公平,对公平提出质疑,认为不能牺牲效率去追求公平,以此为契机,各国纷纷开始进行社会保障改 ① 郭静安.构建社会保障制度公平与效率的和谐[J].生产力研究2006(8).革,削减福利水平,缩小保障范围,并把保障水平与个人缴费能力挂钩。

其实,公平也好,效率也罢,都只不过是手段而不是目的,归根结底是为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而服务的。社会保障制度从其建立之日起,就有互助互济、保障公平的固有特性。效率是社会保障制度正常运行的物质保证,效率的任何下降,都会造成或加重社会保障制度的实施困难。过分追求公平特别是高保障水平的公平,会导致严重的负面效果。但是,如果片面追求效率而忽视公平,财富分配的极大不公则可能引发社会动荡,经济发展也会面临动力不足的问题。因此,社会保障制度既要坚持公平,也要体现效率,寻求公平与效率的统一。从这个意义上来讲,也可以说公平就是效率,效率就是公平,二者都是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内容,关键在于把握好二者相结合的度,若能处理好二者的关系则社会之效率就会非常高。

三、我国社会保障围绕公平与效率的改革及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和发展的历程

我国在计划经济时代就建立了与之相适应的传统的保障制度。其特点是“低工资、高就业、高补贴、高福利”的“国家包着企业,企业包着职工”的统包政策,在农村则实行以家庭保障为主结合集体救济的保障制度。这一时期的社保制度对保障职工生活和社会稳定发挥过积极的作用。但因其强调极端的公平与高度的均衡,平均主义色彩浓厚,“动力”机制逐步丧失,损害了经济效率。改革开放后,我国社保制度围绕公平与效率关系调整的改革发展可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78-1993年)在这一阶段原体系在延续,新体系在生长,主要是围绕国企改革进行社会保障的配套改革,企业保险因之走向社会统筹。

第二阶段(从十四届三中全会到 1997年)这一时期社会保障被确定为市场经济体系的五大支柱之一。改革的重点是完善企业养老和失业保险制度、城镇职工养老和医疗保险,改革有明显的效率取向,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强调了个人责任。

第三阶段(1998年开始至今)这一阶段将社会保障作为一项基本的社会制度加以建设。“两个确保,三条保障线”成为重中之重。这一时期的改革继续坚持了效率取向,并注意到公平。

经过近30年的改革,我国社会保障覆盖面不断扩大,受益人数不断增多,社会保障观念正在发生着从依赖国家到个人责任逐渐回归的转变,社会保障制度进入到了一个 体制和机制创新的阶段。

(二)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在公平与效率上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公平与效率问题缺乏一个明确的长远的指导思想,社会保障立法滞后,影响了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和发展。社会保障管理分散,效率低下。公平与效率问题是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核心问题,而在这一问题上,理论界缺乏统一的认识,社会保障制度研究中存在一些问题。比如缺乏社会保障与政治、经济、文化历史关系的综合研究。重视对社会保障总体水平与经济效率关系的研究,缺乏在一定保障水平条件下,支出结构变化对经济效率的影响的研究。

由于理论研究的滞后,长期以来,我国的社会保障目标并没有一个准确的定位。改革前,我国计划模式下的高福利、低工资保障政策,强调极端的公平与高度的均衡性。随着市场经济改革理论的确立,效率摆在了优先的地位,片面强调国有企业改革配套,社会保障在体现公平方面有所欠缺。在现阶段,对公平与效率关系的问题上,十六大报告对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涵义作了进一步规范的表述,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次分配注重公平。但在实践中,一些企业对再分配起主导作用的社会保障制度,效率依然处于优先考虑的地位,公平充其量只不过是被兼顾。由于对公平与效率的问题缺乏科学、全面的认识,导致社会保障制度常常面临两难的选择。这也导致了我国的社会保障立法滞后。除 1951年2月26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合国劳动保险条例》可视为社会保障立法,还没有第二部社会保障法律。以后的补充修改都是以《中华人民共合国劳动保险条例》为基础的。

2.保障范围覆盖不全,统筹层次低,既难以体现公平,又有损效率。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在体制上围绕“一个中心,两个确保,三条保障线”具体运行。但迄今为止,面向乡村贫困人口的低保障制度尚未建立,三条保障线还未全部覆盖城镇贫困范围。

覆盖面过窄和缴费过高互为因果,造成扩大覆盖面工作难度进一步加大,国内一些私营企业和部分国有企业以各种方式逃避参保甚至赖帐,所以只有采取高费率才能勉强维持运转,在多数地区仅雇主缴费就已达到工资总额的30%左右,个人三项保险缴费合计也在工资总额的10%左右。由于缴费率过高影响了企业的人工成本及赢利水平,致使企业进一步逃避参保。在这种情况下,社会保障既欠公平,又损效率。而且在现行制度下,不同所有制之间,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之间社会保障水平不同也容易引发各种矛盾 6 和纠纷。由于社会保障资金不足,养老保险的转制成本问题没有很好解决,个人账户资金挪用作现期支付,造成个人账户空帐运行,据估计空帐金额至少在2000亿元以上。由于我国老年社会即将到来,加上改制不规范,现行保障制度实际上仍潜伏着很大的风险

3.社会保障的权利和义务不对应,严重损害了效率。我国建国几十年来一直实行高福利、高就业、公民只享有社会福利的权利、政府只负有提供社会福利的义务的社会保障制度,致使各部门、各地区相互攀比,从而导致社会福利的增长大大超过了经济的增长,使国家和企业负担沉重,导致国家出现财政赤字和企业入不敷出。同时,客观上助长了职工懒惰情绪,影响了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不利于生产率的提高,不利于经济的发展。

4.农村社会保障发展滞后。我国宪法规定社会保障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但是广大农民还没有享受这项权利。我国社保体系也呈明显二元化特征:在城市建立了面向企业劳动者的社会保险制度。作为现代社会保障体系核心内容的社会保险,未在农村建立。从社会保障费的支出看,占人口70%左右的农民的社会保障费支出只占总数的11%,而占人口20%左右的城镇居民的社会保障费用支出却占到了总数的89%。这种二元社会保障体系既欠公平,又严重影响了我国经济的整体效率。第一,它继续拉大了城乡居民收入的差距,农民收入偏低是我国有效需求不足的深层原因。第二,它不利于形成统一的劳动力市场,阻碍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影响我国城市工业化进程。第三,它不利于提高农民素质。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农村社会经济结构的深刻变化,在农村建立完善社会保障日益紧迫和重要。

5.社会保障基金在运营中未引入市场机制,政事不分,监督不力,存在挪用、挤占甚至浪费现象,未起到“自动稳定器”作用,制约其提升效率作用的发挥。必须引进独立于社保机构的监管机制,对社保基金的征收、运营以及监管等环节进行独立监管,才能确保社保基金明账明算。中国社科院劳动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德文认为,可以尝试建立董事会或是委员会的制度,对重点的投资决策做出专业的论证和评估,将社保基金投资的风险降到最低。这是解决有效独立监管的一个很好的设想。

四、坚持公平与效率相统一,改革和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制度

坚持公平与效率相统一的原则,在制度设计上把公平置于优先考虑的位置。搞好我 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核心问题,就是要处理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公平问题已经上升到矛盾的主要方面,因而在制度设计上应当把公平置于优先考虑的位置。只有确立了这样一个明确的指导思想,才能对社会保障制度提出一个科学、合理的构架。

(一)坚持公平与效率相统一的原则

1.加速社会保障的立法进程,把公平置于法律的保护之下。

目前由于没有全国统一的法律,地方性的条例、规定执行起来,有着相当大的灵活性,执行效果差异很大,公平难以保证,要在立法中充分体现公平优先的原则。社会保障立法可根据缓急和难易程度,制定统一的最低生活保障和养老保险法,作为公民的基本权利,然后以此为基础形成完整的社会保障立法。

2.明确政府、企业、个人的责任,以保证公平与效率目标的实现。

三者责任的模糊,既影响公平,又有损效率。在财政支出上应该明确区分政府的历史责任和现实责任,在统一地方政府的事权和财权的前提下明确区分中央政府责任和地方政府责任。对于企业,应该在划清历史责任和现实责任的前提下,尽快明确企业的责任并迅速实现企业负担平等化。新的社会保障制度应按统一的费率标准向所有符合法律规定的企业征收社会保障费。要体现权利和义务对等的原则明确个人责任。

3.不断完善支出结构,积极推进公共财政建设,逐步扩大社会保障资金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不断完善支出结构,加大向困难群体和农村农民支出的比例。

美国史学泰斗汤因比指出:“人不仅仅是靠面包过活的。无论人的物质生活可能被提得多高,也无法治愈他精神上对社会公平的需要。”西方经济学中的“收入外部效应”,就是指一个人对收入的满足感并不仅仅取决于绝对收入,同时,也取决于其相对收入,即他与其他人的相对水平。库兹涅茨“倒 U”形假说等经济增长理论也告诉我们,当经济增长总量达到一定水平后,社会分配应该趋向平等。不公平将鼓励人们不进行“生产性努力”,而只进行争抢瓜分有限财富的“分配性努力”,产生“分配性冲突”,影响投资,抑制消费,妨碍甚至破坏经济效率的提高①。实践证明,社会公正度与人对社会规范的认同和人的社会责任感的大小、激励效率的高低成正比,公正的分配能催人奋进,竞争向上;分配不公则可能成为人们选择非规范求利行为的催化剂。为了避免坏的、权贵的、两极分化的市场经济,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了促进中国社会保障制度 ①郑功成.社会保障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的加速发展,在公平和效率的观念上应与时俱进,大力促进公平和效率的适时统一。

(二)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改革和完善保障制度

1.以发展的眼光看待问题,转变传统的单位福利观念和体制,剥离单位的社会保障功能,强化个人自我保障意识,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建立由国家、单位、个人共担风险的社会保障机制。

2.建立收、支、管、投四个环节相分离的管理和运营机制,向市场化、技术化和经营化方向迈进,更好地增进社会效率。

3.加快社会保障立法工作,树立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的观念,在更高层次上提高效率。国家必须尽快创造条件,着手制定统一、规范的社会保障法,应当在现有的单行条例的基础上,先制定各种社会保障的单项法律、法规,在运用中发现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最终建立起广大社会成员所接受的社会保障法体系。

4.不仅要调节收入差距,而且更要调节消费差距。如对人们的财产收入按不同的用途征课不同税率的税:对重新投入产业的财产收入征收低税率的所得税,而对用于个人消费的财产收入征收高税率的所得税。这样一方面鼓励人们重新投资,这对于发展经济,增加就业是有利的;另一方面可以缩小人们在消费水平方面的差距,使人们的消费水平的差距大大小于收入水平的差距。

5.加强社会参与。首先要建立使人民群众能够参与社会发展的体制条件,使人民群众能切身感觉到,这种参与和他们的利益息息相关;其次要发挥各种社会团体和组织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一些社会团体和组织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往往不是政府所能取代的,如残疾人组织、工会组织、妇女组织等。

6.加快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通过政府宏观调控,缩小城镇居民收入差距;建立劳动力市场,促进劳动力合理流通,同时提高农民素质,加强社会保障制度宣传工作,使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深入人心。

总之,公平与效率作为社会保障发展的两大目标,其中任何一个子系统的正常运行都离不开它。在中国当前经济体制下,只有社会稳定,经济协调发展,才能实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充分发挥社会保障制度的保障功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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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试论分配公平与经济效率的关系 篇二

一、效率与公平的概念的界定

什么是公平,什么是效率,由于理解的不同,对二者关系的把握和阐述就有差异。

泰勒认为经济效率是指在社会资源和技术条件一定的前提下,社会能够实现满足人们的需求的产出最大化。西方学术界比较公认的是经济学家帕雷托提出的最优化标准。他认为,对于某种经济的资源配置,如果不存在其它可行的配置,在至少有一人受益的同时又不使其他任何人受损,那么这个资源配置就是最优的、最有效率的。中国海派经济学创始人程恩富认为:“经济学上的效率是指经济资源的配置和产出状态”。如上面几种定义中所体现的,人们提到经济效率,往往想到的是企业、公司等的微观经济效益,具有明显的追求“生产性的效率”的倾向。但是,我们不能就只追求这种“生产性的效率”,而应该追求社会的整体效率,应该包括多重经济价值在内的社会综合性的肯定效应,不仅表现为社会生产的资源投入与产品产出比例的高生产率,而且要体现包括市场分配、政府调控在内的社会公平分配所带来的社会经济的持续增长,合理的贫富差距、充分就业等综合指标。

公平是指一定社会中人们之间利益和权利的分配的合理化。它作为一个历史范畴,其内涵随历史的变化而变化,它是相对的,有条件的,总受到一定历史时期的经济基础的制约。分配公平不等于平等分配。

目前,我国学术界看公平,主要从三个角度:起点公平、机会公平、结果公平。起点公平只是一种理想状态,詹姆斯·M·布坎南曾指出:“‘起点平等’即使作为一种理想,也不真正意味着每个人在进入每一次竞争时在所有四个因素方面(指出身、运气、努力和选择——引者注)与其他人都平等。”起点平等只能是理论的抽象。财政部副部长楼继伟把起点平等分为先天的平等和后天的起点平等,他承认先天的起点不平等是客观存在的,但是后天的起点不平等就是社会政策的选择。人们主要不满的是受教育的机会、健康的机会、迁徙的机会等等的不公平。机会公平貌似公平,但若起点不平等,机会平等也不是公平。可见机会平等是否公平,关键还是看起点是否平等。再说结果平等,从基尼系数几可以看出我国收入差距在不断扩大。根据中国社科院发表的《2005年社会蓝皮书报告》,我国基尼系数达到0.465,已经突破了0.4的警戒线,超出了国际公认的收入分配严重不公的范围。根据世界银行2005年发展报告,按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中国的基尼系数在120个国家和地区中列到了第85位,已经接近某些社会分化严重,经济增长停滞的拉美和非洲国家水平。中国的收入差距不断扩大,但是这其中有多少是基于劳动差别和贡献差别而形成的收入差距呢?所以说,关于起点公平、机会公平、结果公平的思路只能是理论的抽象,构建绝对的公平是不可能的,我们可以转变思路,设计绝对的公平不可能,那我们就着力于从制度、体制、政策等方面来消除不公平,让尽可能多的老百姓能够享受到社会发展带来的社会成果。

二、关于“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说法是否应该淡出

近年来,在这场公平与效率的关系的论争中国内有人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不能改变,概括起来,理由有三:(1)认为只有重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才能把蛋糕做大,才能解决分配不公问题;(2)效率和公平是两个不同层面的问题,效率属于生产问题,公平属于分配问题,生产决定分配,强调效率优先就是强调发展生产力,就是要强调效率;(3)根据库兹涅茨的“倒U型”假说,认为在我国市场经济现阶段,收入差距扩大化不可避免,从而认为坚持效率优先仍然必要。

笔者认为以上几条理由都难以成立,将——分析如下:

首先,对于“不把蛋糕做大,何来公平分配”的认识,笔者认为它既缺乏逻辑上的因果联系,也无充分的实际例证,只是一种抽象的推理。也许社会发展到某个阶段,蛋糕做大了,可能会公平分配,但从历史和现实来看,并不必然存在这种关系。从我国改革开放20多年来,经济快速增长,蛋糕是做大了,而恰恰这时,收入差距过大,分配不公的问题也凸显出来。其实一个社会公平与否,从根本上来讲,是取决于生产资料所有制。在生产力发展水平和效率基本相同的条件下,一个社会是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一个社会是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主体,两种制度下的收入分配,谁更公平,结论是显而易见的。但是在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生产资料所有制基本相同的条件下,国民收入的分配公平与否,直接由分配制度所决定,与政府的税收制度和财政制度等一系列具体制度相关。当然,我这里只是反对在蛋糕做大与公平分配之间建立必然的因果逻辑关系,并不是反对把蛋糕做大,反对提高效率,效率之于公平的主要意义在于,它为公平的分配制度下更好的实现公平分配提供物质基础。

其次,认为放弃“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提法违背了发展生产力是根本任务的道理,是放弃发展生产是要重视效率的原则。这是一种误解。为了更快更好的发展生产力,就需要调动广大劳动者包括科技和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此就需要完善分配制度,更加重视分配公平和社会公平。应当明确的是:放弃“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有提法,并不是要放弃发展生产和经济建设中重视效率的原则。生产决定分配,但这只是问题的一方面,分配也会影响生产。分配不仅仅是被动的劳动成果的分配,分配是否公平会直接影响到人们的生产积极性。为此,不能用重视生产效率就把分配公平摆在“兼顾”的地位。因此,生产决定分配作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理论依据也不能成立。

最后,根据库兹涅茨的“倒U型”经济假说来论证“效率优先”的必要性。库兹涅茨在1995年的一篇论文《经济增长与收入不平等》中研究人均财富的差异(即平等或公平)与人均财富的增长(即发展与效率)的关系问题时从发展经济学角度提出,他认为,发展中国家在向发达国家过渡的长期过程中,居民收入分配的差距“先恶化、后改善”的变动趋势是不可避免的。国内主流经济学据此认为,在我国市场经济现阶段,收入差距扩大化是不可避免的趋势,“倒U型”理论进一步证明了坚持效率优先的必要性。事实上“倒U型假说”并不具有普遍性,它根本不是什么客观规律,人们可以举出大量例证证明这一假说的非真实性。如亚洲的“四小龙”工业化初期的经济腾飞期间,收入不平等都有所改进而不是恶化。

3.论分配制度改革中效率和公平的关系 篇三

摘要: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党对公平与效率的关系的认识经历了一个由浅入深,不断深化的过程,根据不同的历史时期我们国家的实际情况,经济发展状况等,适时的对我们国家的分配制度作出调整,这其中就包括对公平与效率关系的探讨,从效率优先到兼顾公平与效率,到最后的更加注重公平,体现了公平与效率之间的博弈,但是究竟两者孰轻孰重,都必须放在现实的情况下,根据具体的实际来判断两者之间的关系,两者之间在不同历史时期的关系给我们现在的社会主义建设有重要的启示作用。

关键词:公平;效率;启示

一、改革开放党对公平与效率关系探讨的历史过程

1、克服平均主义,突出效率的重要性

从1978年改革开放到1987年中共十三大召开,我党对改革开放之前的计划经济时期的“吃大锅饭”的绝对平均主义和“文化大革命”时期的按劳分配原则进行了否定,坚持克服分配中的平均主义,突出效率,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1978年3月,邓小平同志在同国务院政治研究室负责同志谈话时指出“我们一定要坚持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要有奖有罚,奖罚分明。对干得好的、干的差劲的,经过考核给予不同的报酬”。在1978年12月邓小平同志在中共中央工作会议闭幕会上发表的题为《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讲话中指出“在经济政策上,我认为要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企业、一部分工人农民,由于辛勤努力成绩大而收入先多一些,生活先好起来。一部分人生活先好起来,就必然产生极大的示范力量影响左邻右舍,带动其他地区、其他单位的人们向他们学习。这样就会使整个国民经济不断地波浪式的向前发展,使全国各民族人们都能比较快的富裕起来。”之后,邓小平同志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上第一次提出要克服平均主义。会议指出“公社各级经济组织必须认真执行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按照劳动的数量和质量计算报酬,克服平均主义”这些讲话和会议都没有直接提出公平与效率的关系,但是这些都明确指出了要克服建国初期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平均主义,实行按劳分配,体现了效率优先的原则。

2、兼顾效率与公平

在1987年中共十三大到1992年中共十四大期间,根据我国国情的变化改变了改革初期突出效率的原则,我党提出兼顾效率与公平的原则,将公平与效率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上。

党的十三大报告指出:“我国的分配政策,既要有利于善于经营的企业和诚实劳动的的个人先富起来,合理拉开收入差距,又要防止贫富悬殊,坚持共同富裕的方向,在促进效率提高的前提下体现社会公平。”这一提法表明,我们不仅重视效率,同时还兼顾公平实现效率与公平同步发展。之后党的十四大报告进一步指出“在分配制度上,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分配方式为补充,兼顾效率与公平。运用包括市场在内的各种调节手段,既鼓励先进,促进效率,合理拉开收入差距,又防止两极分化,逐步实现共同富裕”这就更加明确地提出了要兼顾效率与公平。

3、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从1993年的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开始到2003年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我党联系实际,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状况,又提出效率优兼顾公平的原则,其中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体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指出:“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依法保护合法收入,允许和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2002年党的十六大报告进一步指出:“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既要提倡奉献精神,又要落实分配政策,既要反对平均主义,又要防止收入悬殊。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发挥市场的作用,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再分配注重公平,加强政府对收入分配的调节职能,调节差距过大的收入。”十六届三中全会又提出:“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各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这种原则在一定程度上可能会导致片面注重效率而忽视公平,造成贫富差距,不利于我们实现共同富裕。

4、更加注重公平,努力实现效率与公平的和谐统一

从2004年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到2012年中共十八大召开,我党根据社会中新出现的分配不公的状况,提出要更加注重公平,实现效率与公平的和谐统一,2004年9月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指出:“注重社会公平,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切实采取有力措施解决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逐步实现共同富裕”2007年,中共十七大报告指出:“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是社会公平的重要体现。要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健全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也指出:“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讲效率与公平,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

二、改革开放以后党对公平与效率关系的探讨过程给我们的启示

1、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

4.论分配制度改革中效率和公平的关系 篇四

与效率的选择

公平,是各国政府经济活动所追求的一个共同目标。是人们从既定的概念出发对某种现象的评价。亦指一种被认为是应有的社会状况。反映社会生活中人们的权利义务、作用和地位、行为和报应之间的某种适应关系。公平观念和标准受社会历史条件的制约,具有时代性和阶级性。

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政府为追求公平目标,应开展的主要工作有:(1)为各种生产要素与市场竞争创造公平的环境,即机会均等。(2)贯彻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原则,使劳动的收入与所劳动的数量和质量相对应,多劳多得,充分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3)运用税收、社会保障等政策工具,将收入差距控制在社会成员心理承受能力之内。

效率是指社会资源配置中投入与产出、所费与所得的对比关系。能以最少的资源消耗取得最大的产出成果,就称之为资源配置效率高,反之,称之为效率低。

政府资源配置效率,可从两个层面来理解,一是政府直接控制和掌握资源的配置效率。一是政府通过对市场和微观经济行为调节,克制市场失灵,引导全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两者在社会整体资源配置中呈相互影响、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关系。在市场经济运行中,由于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而在市场不能或不能有效发挥作用的领域,通过政府财政收支等活动,合理配

置资源,从而提高全社会的资源配置效率。

公平与效率是政府经济活动的两大基本准则,但在错综复杂的经济社会关系中,政府在两者之间的选择,还需要解决一系列的问题。公平与效率之间的替代关系。尽管公平与效率是政府经济活动所追求的目标,但要同时达到两个目标,是较为困难的,有时甚至是不可能的。即公平与效率之间存在矛盾,具有一定替代关系。有的政府财政收支,如以体现社会公平为目标,就要以牺牲部分效率为代价;若追求资源配置高效率,则就要可能扩大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公平与效率的选择。通过上述的分析,可以看出,两者之间既有矛盾又有统一性,政府经济决策有较大回旋余地,可形成各种不同的政策组合。

第一,公平与效率兼顾的政策选择。这是一种理想的政策组合,政府各项财政收入、财政支出,以及其他宏观经济管理,既能有效调节社会收入差距,又不以效率损失为代价,兼顾公平与效率两方面的目标。或者在公平与效率之间形成某种折中选择,力求达到两者的均衡。

第二,即政府财政收支和宏观经济管理以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促进经济较快增长,增强整体国家经济实力,发展社会生产力为首要目标,同时注意调节社会成员收入差距,体现社会公平。这也是由我国现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社会发展阶段决定的。

第三,公平优先兼顾效率的政策选择。即在政府财政收支和宏观经济管理中,优先考虑收入和社会财富在社会成员之间合理分配,调

节收入差距,为贫困阶层提供最基本的生活保障,体现社会公平。同时,尽可能减少收入公平分配对经济运行效率的消极影响。在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由于社会基础设施已比较完善,基础产业实力雄厚,市场体系运行效率提高,政府不需要大量投资,以刺激经济增长,因而政府活动的重点则转向了收入公平分配。

例子:《水电工程移民今后补偿16倍》(摘自:时代商报新闻网)据新华社北京8月12日电 日前,国务院对1991年颁布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以下简称现行条例)作了全面修订,新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将于2006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条例共8章63条,从保护移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的原则出发,明确了移民工作管理体制,强化了移民安置规划的法律地位,特别是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移民安置的程序和方式、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制度以及移民工作的监督管理等问题作了比较全面的规定。

新条例规定,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和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6倍,如果按照16倍的标准补偿补助,仍不能使移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项目审批或者核准部门同意,可以进一步提高标准,即绝大部分水利水电工程移民今后都是统一按照16倍的标准进行补偿补助。对于征收耕地以外其他土地的补偿补助标准以及被征收土地上零星树木、青苗的补偿标准,新条例授权按照工程所在省、自治区、直辖

市的规定执行。

此外,由于农村移民没有最低生活保障,一旦失去土地,就会失去赖以生存的根基,将会带来诸多社会问题,影响社会稳定,因此,新条例特别强调对农村移民应当坚持 农业生产安置为主,保证移民拥有与安置区居民基本相当的土地等农业生产资料 个人提纲:

公平与效率是政府经济活动的两大基本准则,但在错综复杂的经济社会关系中,政府在两者之间的选择,还需要解决一系列的问题。

1、公平与效率之间的替代关系

尽管公平与效率是政府经济活动所追求的目标,但要同时达到两个目标,是较为困难的,有时甚至是不可能的。即公平与效率之间存在矛盾,具有一定替代关系。

2、公平与效率的选择

公平与效率两者之间既有矛盾性又有统一性,政府经济决策有较大回旋余地,可形成各种不同的政策组合。第一,公平与效率兼顾的政策选择。

第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政策选择。即政府财政收支和宏观经济管理以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促进经济较快增长,增强整体国家经济实力,发展社会生产力为首要目标,同时注意调节社会成员收入差距,体现社会公平。这也是我国现行收入分配政策的基本指导方针。第三,公平优先兼顾效率的政策选择。即在政府财政收支和宏观经济

管理中,优先考虑收入和社会财富在社会成员之间合理分配,调节收入差距,为贫困阶层提供最基本的生活保障,体现社会公平。同时,尽可能减少收入公平分配对经济运行效率的消极影响。小组讨论后形成的提纲。

一.确定题目:浅析政府经济活动中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及公平与效率的选择

二.简单阐述公平与效率的概念、关系。

三.政府进行公平与效率的选择,需注重的几项问题。论点:

浅析政府经济活动中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及公平与效率的选择 公平,是各国政府经济活动所追求的一个共同目标。是人们从既定的概念出发对某种现象的评价。亦指一种被认为是应有的社会状况。反映社会生活中人们的权利义务、作用和地位、行为和报应之间的某种适应关系。公平观念和标准受社会历史条件的制约,具有时代性和阶级性。

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政府为追求公平目标,应开展的主要工作有:(1)为各种生产要素与市场竞争创造公平的环境,即机会均等。(2)贯彻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原则,使劳动的收入与所劳动的数量和质量相对应,多劳多得,充分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3)运用税收、社会保障等政策工具,将收入差距控制在社会成员心理承受能力之内。效率是指社会资源配置中投入与产出、所费与所得的对比关系。能以最少的资源消耗取得最大的产出成果,就称之为资源配置效率高,反

之,称之为效率低。

政府资源配置效率,可从两个层面来理解,一是政府直接控制和掌握资源的配置效率。一是政府通过对市场和微观经济行为调节,克制市场失灵,引导全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两者在社会整体资源配置中呈相互影响、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关系。在市场经济运行中,由于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而在市场不能或不能有效发挥作用的领域,通过政府财政收支等活动,合理配置资源,从而提高全社会的资源配置效率。

公平与效率是政府经济活动的两大基本准则,但在错综复杂的经济社会关系中,政府在两者之间的选择,还需要解决一系列的问题。公平与效率之间的替代关系。尽管公平与效率是政府经济活动所追求的目标,但要同时达到两个目标,是较为困难的,有时甚至是不可能的。即公平与效率之间存在矛盾,具有一定替代关系。有的政府财政收支,如以体现社会公平为目标,就要以牺牲部分效率为代价;若追求资源配置高效率,则就要可能扩大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

公平与效率的选择。通过上述的分析,可以看出,两者之间既有矛盾又有统一性,政府经济决策有较大回旋余地,可形成各种不同的政策组合。

第一,公平与效率兼顾的政策选择。这是一种理想的政策组合,政府各项财政收入、财政支出,以及其他宏观经济管理,既能有效调节社会收入差距,又不以效率损失为代价,兼顾公平与效率两方面的目标。或者在公平与效率之间形成某种折中选择,力求达到两者的均衡。

第二,即政府财政收支和宏观经济管理以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促进经济较快增长,增强整体国家经济实力,发展社会生产力为首要目标,同时注意调节社会成员收入差距,体现社会公平。这也是由我国现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社会发展阶段决定的。

5.论分配制度改革中效率和公平的关系 篇五

一、为什么要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

经济常识角度:

(一)理论依据:⑴这是由社会主义的本质所决定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平等性的内在要求,是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

⑵市场经济具有自发性,影响社会公平,需要国家进行宏观调控。(一般不用)

(二)现实意义: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有利于实现共同富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有利于激发效率和社会活力,促进经济发展;有利于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若只回答意义,要加上“理论依据”中划线部分的两点)

政治常识角度:

(一)理论依据:

党:⑴这是由党的性质所决定的,是贯彻“三个代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⑵中国共产党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符合社会主义建设规律。

国家:⑴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是由我国的社会主义国家性质所决定的,是坚持对人民负责原则的必然要求,是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

⑵国家具有经济职能和社会公共服务职能。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缩小收入差距,维护社会安定和谐,是政府的职责所在。

(结合具体材料,也可能需要回答文化职能和政治职能)

(二)现实意义: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深化政治体制改革;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激发和调动人民的积极性,推动社会主义各项事业的发展;有利于巩固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有利于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二、怎样实现社会公平?

经济常识角度:

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和分配制度改革,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不断增加人民收入,坚持走共同富裕的道路。

⑵坚持“效率优先,更要注重公平”的分配原则,进一步完善以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保护合法收入,取缔非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保障低收入者的基本生活。

⑶坚持科学发展观,通过财政、税收等经济手段调节收入分配。加大对落后地区和弱势群体的扶持力度,促进区域、城乡经济的协调发展,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

⑷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完善并贯彻落实就业政策,努力扩大就业。

⑸加强法制建设,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反对就业歧视和工资歧视。

⑹健全法制,加强道德建设,鼓励先富起来的人投入捐助慈善事业,增加第三次分配。

(以下结合材料进行选择)

政治常识角度:

⑴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兼顾不同利益关系;(若只要求从党的角度回答,则必须考虑五个方面)

⑵政府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原则,深化体制改革,为实现公平正义提供法律和制度保证。

⑶贯彻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坚持对人民负责的原则,促进社会公平。

⑷履行经济职能。通过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推动经济发展,调节收入分配,发展社会事业,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⑸履行社会公共服务。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公共设施,保障人民基本生活。

⑹履行文化职能。发展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和体育等事业,保障人民平等享有教育、体育、卫生等方面的权力。

⑺履行政治职能。健全民主制度,保障人民群众的政治权利和各项合法权益。(国家职能要结合材料具体选择)

专题训练:

一.选择题

1、媒体、网络披露某电力公司一名普通抄表工,年薪可达十万元,这相当于在贫困地区工作的教师数十年的收入。这种现象

①是按技术要素分配的表现 ②体现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 ③是垄断行业分配不公的表现 ④不利于从整体上激发劳动者的积极性

A、②B、①②C、①③D、③④

2、现阶段,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国家要更加注重社会公平。下列对“社会公平”理解正确的是 ①指“机会公平”,即市场主体间具有平等的竞争地位 ②指“结果公平”,即强调人们收入分配的公平,防止贫富分化 ③使全体人民都能平均享受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果 ④使各地区、各部门都能同步发展和同等富裕

A、①②③B、①②③④C、①②D、③④

3.针对当前经济运行中出现的问题,政府对不同行业采取了不同措施。如国家继续大范围、大幅度减免农业税,而对部分住房交易全额征收营业税。对农业和房地产业采取不同措施,是政府在()

①弥补市场调节资源的缺陷②进行经济结构调整

③运用行政手段进行宏观调控④利用税收杠杆调节经济活动

A.①③ B.②④C.①③④D.①②④

国家统计局副局长邱晓华表示,目前农村居民消费水平只相当于上世纪90年代初城市居民的消费水平,整整落后10年,城乡差距令人震惊。回答4~5题。

4.城乡居民消费水平存在较大差距反映出

A.我国出现较为严重的公平问题B.我国正逐步向城市化过渡

C.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是不适合的D.价值规律导致两极分化

5.城乡居民消费水平差距的不断拉大要求

A.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B.加强国家的宏观调控

C.提高农业在GDP中的比重D.全面提高农产品价格

6、“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理,有耻且格” 《论语·为政》。“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孟子·公孙丑下》。

下列观点符合上述儒家思想的有

①以德治国②人人平等③加强法制建设④构建和谐社会

A、①②B、②③C、③④D、①④

7、中国新一代领导人提出了建立和谐世界的新理念。中非合作论坛峰会是一个实践“和谐世界”理念、建立和谐世界的历史性会议。峰会将开拓非洲和中国共同进步、繁荣的美好明天!中国人民爱好和平,主张“厚德载物”,这种价值观之所以能得到广大非洲国家的普遍认同,是因为:①它符合人类的根本利益②它对人们的行为有积极的导向作用③它符合事物的发展规律④它是中华美德

A、①②③B、②③④C、①②④D、①③④

8、过去20年,全国法院接待处理的人民来信来访上升了近500倍。这一惊人的速度说明我国基层社会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不和谐因素和不稳定因素。因此,建设和谐社会就必须

①从根本上消除各种社会矛盾②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注重协调各种利益关系③ 进行体制和制度创新,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④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A、①②③B、②③④C、①②④D、①③④

9、从公民与国家的关系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客观上要求

①国家要依法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②国家要不断健全和完善法律体系

③公民应自觉履行维护国家利益的义务④公民应积极参与法律法规的制定

A、①②B、②③C、③④D、①③

二.材料论述题

1.在过去20余年中,中国集中力量进行经济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我们也应该看到,在经济总量实现跃升的同时,中国社会内部的利益冲突也浮出水面,贫困阶层与弱视人群的出现和我国贫富差距的继续扩大,导致不同社会阶层之间的利益摩擦和冲突增多,这些不仅干扰着中国的社会稳定,也对经济发展本身构成了威胁。

(1)、用整体与部分的辩证关系分析说明建立和谐社会的意义。

(2)、用所学的经济常识,说明如何调节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3)、用政治常识的相关知识说明,政府应当如何协调内部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2.【创新题例】

材料二: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提出,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推动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协调发展。

《决定》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键在党。必须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1)材料一呈现的我们党和国家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认识的探索和发展过程,体现了认识论的什么道理?

(2)结合材料二,运用市场经济有关知识,谈谈你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的认识。

(3)结合两则材料,谈谈党和国家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

3.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2002-2006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及其增长速度

材料二:2002-2006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及其增长速度

(1)材料一、二显示的经济信息分别是什么?(提取信息)

(2)比较材料一、二,从中答出什么结论?从经济学看,对我们有何启示?(描述事物、运用知识、论证)

参考答案:

Dcdabdabd

1.解析:本题是一道学科内综合题,分别从哲学、经济和政治常识三个角度设问。

(1)问要注意将整体与部分的原理与材料有机结合起来。从部分影响整体:协调社会内部利益冲突,缩小贫富差距,有利于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整体影响部分:和谐社会的建立不仅仅有利于社会的稳定,也有利于经济的发展

(2)问要抓住题中的关键词“如何调节”,分析要全面,应从大力发展生产力、完善合理的的社会分配制度、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利用宏观调控手段(财政、税收)减少贫困和低收入人群、实行积极的就业政策等方面进行分析。

(3)问需要从政治常识的国家职能、国家机构坚持的原则等方面进行分析,但要注意细化。原则方面,依法治国要强调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司法公正,政府要严格依法行政,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对人民负责要从密切联系群众、廉洁自律、认真对待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等方面分析。国家职能应重点从履行好经济职能和社会公共服务职能分析,强调促进经济发展,搞好经济调节,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2.(1)①实践决定认识,实践是认识的来源,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我们党提出构建和谐社会,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经验的概括和总结。②认识随着实践的发展而不断深化、不断扩展、向前推移。提出构建和谐社会,是我们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认识不断深化、不断发展的产物。随着实践的发展,我们将对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更深入、更科学、更完整的认识。③认识对实践具有反作用,科学理论对实践具有巨大的指导作用。我们党提出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对于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大的指导作用。④理论与实践是具体的历史的统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在现阶段特定历史条件下进行的,是分阶段、有层次的,因此,要坚持具体的历史的统一。

(2)①市场经济具有法制性的特征。健全的法制是协调和处理矛盾、体现公正平等的依据和准则。有利于推进和谐社会的建设。②公平是市场交易的重要原则,只有坚持公平,才能维护消费者的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实现共同富裕为根本目标,因此,要合理调节收入分配,协调人们的利益关系。正确处理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更加注重社会公平。④诚信是现代市场交易活动的基本精神。坚持诚实信用,有利于建立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源的配置主要是依靠市场的调节作用实现的。要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说到底就是处理好人口、资源与环境的关系,合理科学配置、保护和利用各种资源。

(3)①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党对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政治领导,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所在。

②全国人大制定“十一五”规划纲要,部署今后5年建设和谐社会的主要工作。体现了我国履行国家的政治职能、经济职能和社会公共服务职能。

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反映了我国在党领导下,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治国,以德治国,把法治与德治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

3.(1)①02年-06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7703元提高到11759元,而且每年都在递增; 同期,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同比增长速度总趋势在减缓,从02年同比增长13.4%到06年下降为10.4%。②02-06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由2476元提高到3587元,而且每年都在递增;同期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同比增长速度总趋势在加快,从02年增长4.8%到06年增长7.4%。

(2)①五年内城乡居民收入年年递增,这说明城乡居民的生活水平在不断提高。

②02年城乡居民收入的基础不同,城镇居民人均收入大大高于农村居民人均收入,这主要是由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城乡“剪刀差”和农业的劳动生产率比较低所造成的。

③五年内城镇居民人均收入增长速度总趋势在减缓,而同期农村居民收入增长速度总趋势在加快,这说明近几年来,国家关注“三农”,重视农业的基础地位,制定增加农民收入的一系列政策,使城乡收入差距有所缩小。④从总体看,城镇居民人均收入高于农村居民人均收入。这告诉我们必须坚持经

济建设为中心,发展生产力;坚持市场调节和宏观调控相结合,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建立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体系,优化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等

6.论分配制度改革中效率和公平的关系 篇六

效率用在经济学上就是劳动生产率。我国的劳动生产率高还是不高?实际情况是,虽然经济的盘子很大,但是效率低下。为什么有人现在反对效率优先,主要的问题是没有把效率和经济增长区别开来,把经济发展、经济增长作为效率优先来看待,因此认为现在只重经济增长不注重社会公平。事实上,GDP的增长不等于效率优先,效率优先可以和经济发展同步。也可以不同步,我国现在是经济发展了,但是效率没有优先,各级政府只注重经济增长,而不注重效率优先。

公平指的是什么?是社会公平。社会公平比分配公平范围广得多,社会公平是指社会权利平等,不公平首先是指社会利用资源的机遇上不平等、不公平,由于政府的设计和政策的制定而造成社会成员在资源利用上不公平,结果造成收入差距扩大,最主要的是垄断行业收入过高。行政垄断行业的设置使行业收入差距扩大,城乡二元结构使城乡收入差异扩大,对于这些社会不公平必须通过深化改革来解决而不是废除效率优先。现在一些不公平现象,即便是将公平放在优先地位也解决不了,这个问题是再分配的问题。初次分配由市场来决定,再分配由政府来做。所以我认为要想解决分配不公不是兼顾效率优先,而是应当对政府进行改革,深化政府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垄断行业市场化,舆论监督社会化,这才是解决当前分配不公的最根本的办法。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这个提法在改革开放初期具有重要价值。但如今的中国改革已经结束了初期的启动阶段,而进入现代制度建设时期,在这样的时期这个提法就逐渐显示出局限性。第一,这一提法没有区分价值观和具体政策这样两个层面上的公正。第一层面是作为基本价值观的公正,这个公正直接影响着一个社会基本制度的设计和安排,正是从这样的意义上讲,现在社会在基本制度建设安排方面必须以公正这样的价值观为基本的依据,在这样的层面上公正是最为重要的,不存在公平和效率谁是优先的问题。第二层面上的公正问题是具体的政策制定,这涉及到我们经常谈论到的“效率与公平”问题,也就是在不同的历史时段经济效率和再分配两者的分量谁轻谁重的问题,在这样的情况下有必要解决公正和效率问题。需要注意的是,尽管在某个历史时段偏重于效率是正常的,但是这种趋向应以不损害社会的基本制度为前提。

第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对初次分配重效率、再次分配重公平这样的定位是不全面的。社会公正是社会经济生活各个领域的基本依据,无论是在社会再分配领域还是初次分配领域都必须遵循,初次分配领域如果不重视公正问题会增大再分配的难度,从而形成整个社会的严重问题。现在中国社会的收入差距很大,原因是多方面的,而不重视初次分配的公正问题就是其中的重要原因。

第三,“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意味着政府主要职能的错位。政府的主要职能是维护公正,在改革开放以前政府扮演着全能型的政府角色,而在开放以后试图扮演经济型的政府,以取代企业家和相关职业群体的位置,“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就是一个经济型政府职能定位的明确表述,这是它的局限。

7.论分配制度改革中效率和公平的关系 篇七

一、个人所得税的发展历程

1980年9月10日,我国正式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简称80版个人所得税法),我国居民也正式进入个人所得税的纳税时代。80版个人所得税是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法的雏型。因为它对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率、免税项目、所得额计算以及税收管理等多个方面的依据和责任范围做出了界定。

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对80年版个人所得税法进行了第一次修正(简称93版个人所得税法)。93版个人所得税法的颁布实际上宣布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建设正式宣告完成。而这部法律自身也是我国“94税改”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我国建立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税收制度书写了辉煌的篇章。93版的个人所得税法在80版个人所得税的基础上重新界定了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以及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它所得共11项。而在应纳税额的计算上面,93版的个人所得税针对工资、薪金制定了九级超额累进税率,针对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制定了5级超额累进税率,同时进一步完善其它应税所得的计算方法。这与80版个人所得税法有明显的进步,体现了个人所得税筹集财政收入和调节居民收入差距的两大功能,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的政策方针。

之后的1999年8月、2005年10月、2007年6月、2007年12月,全国人大相继对93版个人所得税法进行了微调。1999年8月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对93版个人所得税作出如下修改:一是删去93版个人所得税中的第四条第二项中的“储蓄存款利息”;二是增加一条,作为新个人所得税法中的第十二条:“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开征时间和征收办法由国务院规定。”2005年10月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在1999年颁布的个人所得税法的基础上进行修正。修订的内容是将个人所得税的免征额从之前的800元提高至1600元。本次免征额的提高主要是基于当期我国居民收入较1980年有较大幅度的提高且同期居民生活成本尤其是物价水平也相应提高这个事实。2007年6月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对个人所得税法作如下调整:将2005年颁布的个人所得说法第十二条修改为:“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开征、减征、停征个人所得税及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这实际上是授权国务院处理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相关事宜。而对个人所得税法的最近一次修订则是2007年12月。这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就是将个人所得税的免征额从2005年的1600元提升至2000元。免征额的提高降低了中低收入人群的税收负担,提高了这部分居民的相对收入,同时也实现了国家调节居民收入分配不公的现实,但个人所得税免征额的提高以及我国当前个人所得税总额的增加是否真正有利于缓解我国居民收入差距恶化的现状或者说降低我国的基尼系数还有待进一步讨论。这也是我们所讨论的个人所得税目前所存在的问题。

二、个人所得税的效率与公平

效率和公平是税收的两大基本原则。A、税收公平原则对于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具体要求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

一、普遍征税,是指个人所得税原则上应由全体公民共同承担,无特殊原因,任何阶级、阶层,任何经济成分,任何个人或法人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不享有税收特权;

二、综合评价纳税人实质税负能力,其主要涉及税制设计,即个人所得税税制设计应当反映现实社会中纳税人的实质收入水平,即扣除所有的财产价值本身、自身及其家人维持生存必要消费支出之后根据市场物价水平所确定的实际价值;

三、同等税负能力同等税负,是反对个人所得税制度上的特权或不平等,个人所得税税负确定仅应以个人税负能力准,不应以纳税人的社会地位、种族等发生转移;

四、不同税负能力不同税负,是指收入高的阶层纳税能力强,应多负担税收;收入较少的纳税能力较弱,应少负担税收;无纳税能力的,则可以不纳税;

五、税收优惠应当具有严格的“公共利益”依据,并经法律明确规定。B、个人所得税的效率是指国家征收个人所得税必须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经济机制的有效运行。在具体的税收制度中,税收效率原则表现为税种的选择,税制结构的确定,税率抉择和税收征收的便利等等。假定政府要取得同样大小的税收,可以开征所得税(直接税),也可以开征商品税(间接税)。但是所得税对消费者的效用影响相对较小。因为商品税不但改变了商品的相对价格,而且还改变消费者的购买力,而所得税仅仅改变消费者的购买力,因而它的影响较小。

个人所得税应坚持公平和效率,个人所得税是一种直接税,能直接参与个人收入分配。相对其它税种来说,个人所得税能够更容易调节个人可支配收入和财产占有的数量。个人所得税是收入分配流程中的最后环节,是政府对个人收入差距进行调节的最后时机。个人所得税弥补市场分配的不足。在较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下,市场分配机制主要凭借生产要素进行分配。但是,在现实市场中每个人的要素禀赋各不相同。另外在市场体制不完善的社会经济中,机遇所得所占的比重还是相当大的。政府分配机制是通过政府政策实现个人收入再分配,其手段包括社会保障支出和税收,而其中个人所得税又是其核心组成部分。政府分配通过无偿地从要素所得和机遇所得中取走一部分,再给予要素素质或机遇差的人,从而来实现收入分配的公平,这是对市场分配的修正和调节。

三、完善个人所得税的效率与公平

1、降低税率,以期实现效率原则:一般来说,高税率会使劳动越多、收入越多,或投资越多、获得越多的人税负越重,其实质是对勤劳和投资的一种税收惩罚,会影响人们劳动、投资的积极性,从而影响生产的持续增长;高税率还会诱惑一些人通过走私、偷税、逃税、合法避税而少纳税甚至不纳税。这不仅会造成税收秩序的混乱,还会挫伤诚实纳税人劳动、投资和依法纳税的积极性。相反,较低的税率可使劳动者和投资者获得较多的税后报酬,会提高他们的劳动热情和投资积极性,从而促进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此外,低税率还会减少纳税人纳税的心痛感,使其不觉得牺牲过大,征税的社会阻力因此较小,税务机关也可减少相关的费用支出,从而提高税收的行政效率。

2、减少税率级次、扩大税率级距,以期兼顾公平与效率原则:由于个人所得税重在调节收入分配水平,以达到缓解收入分配不公的目的,各国个人所得税大多实行累进税率,并且税率级次较多,以实现“量能负担”的公平原则。但近年来,为了兼顾公平与效率,很多国家倾向于减少税率级次。首先,税率级次的减少可以简化税制;其次,减少税率级次伴随级距的扩大,使相当多的纳税人由于个人所得税级距的扩大,使其应税所得从第二级距、甚至第三级距跌落至第一级距,从而仅适用第一级距适用的税率,其实际上面临的是比例税率。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比例税率对纳税人产生的税负比累进税率小,从而减少税务机关的征税阻力,这从效率的角度来说是可取的。因此,各国在个人所得税的税制改革中,纷纷减少税率级次。

8.浅论公务员制度和有效政府的关系 篇八

现代化的公务员制度,起源于英国。19世纪中叶开始的文官制度改革,确立了以考任制为核心的任用制度和以工作实绩为基础的考核制度,奠定了英国公务员制度的制度基础,也奠定了英国现代政府体制的基础。这为英国在国际经济和政治事务上涉足达到一个半世纪之久奠定了基础。在英国之后,美国、法国、德国等

西方发达国家,都开始了公务员制度建设,为其建立现代政府体制奠定了基础,也促进了这些国家经济、社会和政治的发展。

2现代公务员制度有很多制度构件,包括录用、晋升、退出、工资激励、权利保障等机制。其在录用方面的特征是,不是基于个人关系,而是基于个人的才干,通过竞争性的招聘考试。考试可以是全国性的,也可以是地域性的或者部门性的。

1.1在晋升方面的特征

不是基于个人关系,而基于个人才干和业绩,业绩优秀者得到适当的奖励。这样,公务员可以长期保持工作的激励,不会过多地考虑取悦于上级或者有权势的领导人。

1.2在工资制度方面的特征

其工资一般在社会平均工资水平之上,并且上下级之间有相当的差距。高级公务员与低级公务员工资差别较大,可以吸引高质量的人员,并将重要人才集中到薪金较高并且具有战略性的职位。其核心特征是不任人唯亲,通过竞争性的录用、晋升和富含激励的制度确保用人唯贤。

2.在中国,人事制度也是中国的核心制度

2.1干部制度的含义和公务员制度建立的背景及必要性

9.论分配制度改革中效率和公平的关系 篇九

32号

王舒影

论述经济法中注重公平和兼顾效率相统一的原则

公平和效率是既相互矛盾又相互适应的社会价值,同时也是法律所追求的价值。经济法对效率的追求主要体现在所有的经济法规范、经济法制度以及经济法运作活动,都是以有效地利用资源、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财富为目的。应一方面,经济法致力于兼顾社会各方面利益、重视分配公平、维护社会公平。

以前我们常提到的说法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这是因为在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初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国家经济实力还很弱,它必然主动地首先要求效率,优化资源配置以取得最大的利益。兼顾公平,是因为如果把效率绝对化,完全不考虑公平,就可能导致收入差距不断扩大,引发社会两极分化。

不可否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初次分配以效率为原则,可以引导人们不断提高效率,增加社会财富。市场作为“看不见的手”对社会生产率产生的积极作用自不用说,但是其在提高效率的同时,也造成了一些消极的后果,导致分配领域的不公平现象增多。例如贫富差距拉大,两极分化严重,加之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健全和法制的不完全,极大地影响了社会公平的实现。所以,市场不平等这一固有缺陷就需要国家这只看得见的手去填补。考虑到如今国家经济取得了巨大发展,人们的意识形态也发生了变化,这就要求经济发展必须在兼顾效率的同时更加地注重公平。

经济法作为市场经济的产物,通过宏观调控机制将社会上的不公平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正体现了市场“看不见的手”和国家“看得见的手”这两种力量的制约和平衡,市场追求的主要是效率,调控则注重公平。所以,效率和公平是既矛盾又统一的,一方面,效率是实现公平的物质基础,只有通过提高效率创造越来越多的物质财富,才有可能实现高层次的分配公平;另一方面,公平又是提高效率的前提,只有收入分配公平合理,才能激发劳动者尽可能全面地发挥自己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才能尽快增加物质财富。不重视公平会导致弱势群体和贫困地区的增多,不兼顾效率则必然助长资源浪费、贪污腐败等现象的滋生和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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