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教材分析流于形式

2024-10-12

莫让教材分析流于形式(共2篇)(共2篇)

1.莫让学生自主探究流于形式 篇一

【关键词】自主探究 形式 协作精神 点拨 激发兴趣

合作探究学习作为新课程倡导的学习方式之一,越来越受到广大教师的关注。新课标倡导自主、合作与探究学习的目的是为了促进每一个学生的发展,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可是在平时教学,尤其是部分公开课上,不少教师的许多教学设计都会力求体现学生的合作与探究。可真正实施起来,却又往往是浮于表面,犹如蜻蜓点水,一拭而过,使探究学习流于形式,没有实质的效果。细加分析,不难发现,这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况:

(1)探究的目的不明确。学生通过探究活动要解决什么样的问题没有明确,他们的探究活动是盲目的,也是不深入的。往往一节课大部分时间都用来漫无边际地讨论和学生表演。一部分学生偷着玩,一部分学生讨论与课堂教学无关的话题,自主活动的学生较少。

(2)教师不敢放手给学生(这种情况在公开课中尤为常见)。老师往往抛出问题后,草草让学生讨论一下,就赶紧请学生回答,把学生往自己事先设计好的答案上引导。结果往往是:场面热闹、效果甚微,学生探究意识和创新精神均受到抑制。

(3)探究性学习平时开展较少。对于“语文综合性学习”等探究性活动平时开展较少。而且,教师在平时课堂教学时,只是注重问题的结果,而忽略了探究的过程。

(4)探究问题时,部分学生不知从何入手。分组探究过程中,不少学生扮演的往往是“跑龙套”的角色,缺乏正确思考问题、探究问题的方法。回答问题有时也是答非所问,或回答片面,不能结合文本答题。

如果任由这种现象蔓延下去的话,那么对学生的影响将是深远的。作为教师,怎样才能更好地避免这种现象的发生呢?仔细探究后,我个人认为可以尝试从以下几个方面抓起:

(1)教师要多研读新课标、钻研教材,提高自己对课堂的掌控能力。《语文新课标》是语文教学的风向标,是解读语文教学的标准。教材是教学的材料,是实施新课改、落实新课标的抓手。教师要想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学水平,就必须对新课标以及教材多加研读,在课标的指导下进行教育教学。

(2)慎重选择合作探究的内容。细察课堂探究时出现的这样那样的问题,不难发现:部分教师对所要求探究的问题选择过于随意。其实,在选择探究内容时应注意以下几点:①从学生实际出发,从学生能够接受的角度入手。把握问题的难易度,不能太简单,没有挑战性学生就不愿意讨论了,过难学生也不敢回答,也无从回答。②探究活动开展的前提是学生要有疑问、有困惑。问题悬而未解或在认知上有冲突,确实需要通过讨论和小组活动来寻求解答,在这种前提下,探究才成为学生迫切渴望开展的一项活动,也只有这样的探究活动,学生参与的积极性才会高涨而有效。否则,探究活动会逐渐成为新课程改革中一种无谓的摆设和花架子,最终成为制约教学改革的瓶颈。③用有针对性、有层次的问题引导学生的探究活动。所谓针对性,是指教师让学生探究的问题应该是针对教材的,更重要的是针对教学目标的。探究问题得到解决就意味着教学目标的达成。而层次性,是指教师提出的问题既不能大而散,令学生无从下手探究,又不能太浅显,学生不通过探究活动就能直接回答。作为语文教师,应该设计有利于激发学生思维、有梯度的、分层次的问题,让每一个学生的学习潜能得到发挥。

(3)合作探究不应只追求唯一的结果。有不少语文教师,过分强调探究答案的唯一性,而忽略了对学生创造性思维的训练。在探究过程中要允许学生有自己的独到见解。如在探讨《我的叔叔于勒》中的菲利普的形象时,认为他还是很善良的。作为教师,不可予以否定。引导学生全面地看待一个人。

(4)合作探究学习中应充分体现协作精神。合作学习是学生共同的活动,他们共同提出问题,共同解决问题,要有协作的精神。可是我统计过,好多小组事实上真正的谈论很少,往往是单独完成。学生的合作意识不够,有些学生甚至在小组内滥竽充数,学习能力的提高也成了一句空话。

(5)合作学习需要点拨。好多学生的思维是活跃的,在小组合作时,他们往往在探究过程中超出合作问题或偏离了要合作的问题。作为老师,在学生合作学习时要深入学生之中去倾听,并适时予以点拨和引导,教给学生正确解决问题的方法。

合作学习过程中,学生有独特的见解想发表时,教师一定要抓住这一机会激励学生,让学生通过学习充分领悟巧用语言和精妙表达的无穷魅力,使其他学生也从中受到教育和启发。如在教学《孔乙己》时,我请学生对“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谈自己的理解。探究之后,不少学生只是照本宣科地说说“大约”、“的确”矛盾等,对为什么这样写等深层的东西不知所以然。我点拨学生结合文本思索、探讨,之后学生果然探究出了不少有价值的东西。

(6)注意探究活动的评价要力求到位。在学生探究学习之后,教师往往会安排一个评价,这是必须的,但是要针对什么进行评价?教师往往会忽视,总是从自己的角度去评价自己认为重点的东西,而不针对探究的问题。这样就使得问题、探究、评价相脱离了。

我认为,评价不应该仅仅只是教师的专利,而应是师生互动的活动,在评价的过程中教师应该多给学生表达的机会,而不是用自己的语言来囊括学生的一切。新课程倡导评价既要关注结果,更要关注学习过程。因而,在实施评价的过程中,教师在引导学生评价问题解决的结果时,更要引导学生评价解决问题的方法,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

(7)创设情境,激发学生探究的兴趣,养成主动探究性的习惯。教师要教给学生学会学习的方法,养成主动学习、探究的习惯。语文教师可以充分利用语文综合性学习,创设良好的合作、探究情境,使学生在实践中学习、运用语文。这样有利于学生在感兴趣的自主活动中全面提高语文素养,是培养学生主动探究、团结合作、勇于创新精神的重要途径,应该积极提倡。

只要我们正确地引导学生进行合作探究,并努力将其落到实处,相信课堂教学中学生的主体性地位就会得到更好的发挥,我们的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也一定会不断提高!高效课堂也就不仅仅只是一句空谈!

参考文献:

[1]《构建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初探》.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7.05

[2]《让课堂“活”起来——浅议在教学中引导学生开展自主、合作、探究性学习》.中国农村教育,2006.09

2.莫让“三审制”走形式 篇二

何以会出现上述这些情形呢?笔者认为,目前实行的三审制,在细节方面还需下功夫。

1.工作量太大。三审制在客观上没有得到很好落实,尽管编辑都很认真、严谨,但人的精力和时间毕竟有限。

2.初、复审职责划分不够明确。虽然制度分别规定了初、复审的职责,但是有的单位却在执行上大打折扣,例如,复审和初审在审查的内容和所承担的责任上区别就不大,实际工作中很难将责任落到实处。

3.复审、终审责任不到位。据了解,现在一个编辑责编的字数一般都在二三百万,多的则在500万字以上,而且不少人还要承担大量的复审、终审以及选题策划与营销宣传等工作。于是,为“履行” 三审职责,准确来说,是为履行发稿手续,多数情况下,复审和终审只好走走过场,草草签字而已,有的甚至是跨学科地随便找人签字。这种现象的存在甚至是大量存在,客观上逐步淡化了编辑的审稿意识,从而使审稿流程趋于形式化。

那么,究竟怎样贯彻三审制呢?笔者认为,可以实行“以审稿加工制(或称一审制)为主,三审制为辅”的审稿制度。

所谓审稿加工制为主,是指对大量的一般书稿,如大学教材教辅、一般科技图书等这些书稿,一般来讲,体系和内容比较成熟,也较少涉及政治性和政策性问题,选题确定以后,重点还在于做好编辑加工工作。再如选题已经确定的汇编稿,如论文集、散文集、诗集、短篇小说集等,或选题已经确定的重印稿,如不需要重新校订的古籍本、古旧小说、文集和经过了版权交易的港台小说等。这些书稿都已经发表或出版,在社会上已有定评,选题的确定就意味着确认了其出版价值,只需在编排和技术上进行处理,等等。对这些大量的一般书稿,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具有5年以上编辑工作经验的人员独立承担审稿和加工工作。但书稿在发排时,须经室主任和总编辑履行必要的把关程序。

对涉及思想政治倾向、国家安全、社会安定等方面内容以及工具书、重点书或出版社必须进行三审的书稿,严格实行三审制度,并突出其“学术属性”、“权力属性”和“责任属性”。

实行这种制度,对目前的出版工作,至少具有以下积极意义:

可以使图书审稿责任明确到人,完善和严格实施编辑的管理制度,使图书审稿制度从走形式到落到实处,切实提高和保证图书的审稿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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